《改变——中国环境记者调查报告2006年》
2007-12-01
呼伦湖:呼伦湖又名达赉湖,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呼伦”由蒙古语“哈溜”音转而来,意为“水獭”。古代该湖一带盛产水獭,生活在湖边的蒙古人便以动植物命名山河湖泉的习俗为其命名。清朝初年,游牧在湖边的蒙古人开始称该湖为“达赉诺尔”,“达赉”蒙古语意为“海”,“诺尔”意为“湖”,“达赉诺尔”意为“海一样的湖”。呼伦湖距今已经有一亿多年的沧桑变迁史。
呼伦湖的地位: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八大淡水湖分别是江西鄱阳湖湖水面积3583平方千米,蓄水量达248.9亿立方米;湖南洞庭湖面积2740平方千米,蓄水量178.0亿立方米;江苏太湖湖水面积2420平方千米蓄水量48.3亿立方米;内蒙古呼伦湖面积2315平方千米,蓄水量131.3亿立方米;江苏洪泽湖面积2069平方千米,蓄水量33.3亿立方米;山东微山湖湖水面积1260平方千米蓄水量25.3亿立方米;新疆博斯腾湖湖水面积1019平方千米蓄水量99.0亿立方米;安徽巢湖面积820平方千米蓄水量36.0亿立方米。由于气候和利用等原因,各湖泊面积波动年际变化之大。
双权一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内蒙古草原牧区充分借鉴农耕区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在内蒙古草原牧区实施“双权一制”土地制度,即草牧场归国家和集体两级所有,牧民通过承包获得草牧场使用权,承包期限大都为30年。
内蒙古:在世界自然区划中,亚洲蒙古高原的东部和周沿地带,统称为内蒙古高原,是我国四大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的第二大高原。内蒙古山脉蜿蜒数千里,河流湖泊星罗棋布,有著名的沙漠和平原,内蒙古大草原世界闻名。
蒙古民族的起源:蒙古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又富于传奇色彩的民族,千百年来蒙古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民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关于蒙古族的族源问题,众说纷纭,主要有匈奴说、鲜卑说、突厥说、室韦说,鞑靼说,吐蕃说,汉蒙同源说等。国内学者大都认为蒙古出自东胡。
蒙古包:蒙古包是蒙古族特有的典型的居住形式,蒙语不叫蒙古包,而叫“格尔”。蒙古包是一种帐幕式的住所,呈圆形,圆顶,通常用一层或者两层羊毛毡子覆盖。蒙古包是满族和蒙古族接触频繁以后叫出来的,满语的“家”、“屋”称为“博”,所以满族把蒙古人住的家屋称为“蒙古博”,“博”和“包”谐音。
勒勒车:在蒙古草原上,人们经常会看到十几辆车首尾相连鱼贯而行,这就是蒙古人的勒勒车,又名“大轱辘车”。“勒勒”是牧人赶车吆喝牲口的声音,因此得名“勒勒车”。这种车无论在牧草繁茂、积雪深厚或是泥泞沼泽、崎岖不平的路上通行,都有独特的适应能力,即使损折,牧民用斧随时可以修理,因而一直沿用至今,被誉为“草上飞”。
生态移民:生态移民则和普通意义上的移民有所不同,它是为了保存当地的生态环境加快脱贫步伐将农牧民迁移到生态与环境较好的地方,这是我国近年来所实施的生态保护策略之一。内蒙古生态移民的基本思路,是以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兼顾经济实力、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环境保护四个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生态移民工程。
污染转移:污染转移是指,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或者地区,将自身的污染向其它落后的国家或地区转移的行为。污染转移的路径,可以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也可以是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通常是经济发达省份向落后省份,城市向农村转移。
污染转移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将自身难以处理的废弃物,直接转移到落后地区处理。有的则是将本国或本地区淘汰的污染企业转移别处,有的则是迫使本地污染产业迁移其它地。污染转移后果往往非常严重,使得污染范围持续扩大,更令污染治理难以控制和起效。
污染转移大事记:1989年3月2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制定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的专家组会议和外交大会,签署了《关于有害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
1995年,中国进行第三次工业普查,通过对全部三资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的分析,外商投资于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有16998家,工业总产值4153亿元,从业人数295.5万人,分别占全国工业企业相应指标的0.23%、5.05%和2.01%,占三资企业相应指标的30%左右;其中外商投资于高度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有7487家,总产值1984亿元,从业人数118.6万,分别占全国的0.10%、2.41%和0.81%,占三资企业相应指标的13%左右,但其占污染密集产业中相应指标40%以上。
1996年5月24日,国家环保局发出《严禁引进污染严重的小型化学制浆造纸设备,防止环境污染转移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禁止企业引进或转让年制浆能力在1万吨以下的小型化学制浆设备;严格控制引进或转让年制浆能力在1万吨以上的化学制浆设备。
2000年9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西部地区转移污染的紧急通知》。“通知”严禁在西部大开发中,投资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等工艺、设备及产品,并禁止向西部地区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
2004年5月12日,安徽省发现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事件,严重危及当地人、畜安全及生态环境。经调查,是南京某化工厂所为,该厂以倾倒一顿500元的价格,雇人将本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00多桶危险化学废弃物倾倒在安徽省滁州市境内。
2005年2月4日,北京首钢总公司搬迁方案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复。根据搬迁方案,首钢将于2010年前把钢铁冶炼部分彻底搬离首都,搬到距离北京225公里的河北唐山市曹妃甸。据环保部门分析,首钢搬迁能让北京每年减少1.8万吨可吸入颗粒物。由此也引发有关首钢搬迁是否是对河北进行污染转移的争论,而首钢针对外界质疑的回复是,搬迁后,将采用当今国际国内最成熟和最先进的技术,建设资源节约型工厂,减少水能、电能以及综合能源和其他矿产资源的消耗水平。
2007年1月,英国的天空电视台报道,素有“欧洲垃圾箱”之称的英国,正在每年向中国倾泻大量的垃圾废物,已经对一些地方的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这一消息传至中国,引起公众震惊,并引发有关“污染转移”热议。
电力体制改革
五号文件:2002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被业内人士称为“五号文件”。该文件确立了厂网分离、主辅分离、输配分离,以及优先发展区域电网公司并最终形成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电价形成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方向。近年围绕“五号文件”的争论从未停止。
省为实体:指以省电网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与“区域实体”相较而言。
西电东送:“西电东送”工程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也是西部大开发的骨干工程——即开发贵州、云南、广西、四川、内蒙古、山西、陕西等西部省区的电力资源,将其输送到电力紧缺的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京、津、唐地区。
全国性特高压电网:是指1000千伏交流和正负800千伏直流输电网络,具有远距离、大容量、低损耗输送电力等特点,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安全运行风险,并在经济和环境的可行性上遭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