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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8

香港《文汇报》. 2005-10-06
【本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文翰5日电】「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官方有关智囊引用这句中国俗语指出,每一块土地在一定时期承载的人口和经济活动是有限的,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势必对当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造成破坏,而中国的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中国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坦言:中国的人口、资源、环境容量已到支撑的极限,环境和生态问题已经不是甚么「隐约逼近的危机」,而是一个已到眼前的危机。


划分有待「十一五」定案

 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当前中国经济区域可分为四类主体功能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属于优化开发区域,天津渤海新区、西部成渝地区等属于重点开发区域,北方农牧交错地区等属于限制开发区域,青海三江源就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另有建议将功能区划分为三类:保护区、控制区和发展区。


 功能区究竟如何划分,政府部门提出了多种方案,最终要待「十一五」规划定案。不管采用何种布局,对于那些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地区,国家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支持生态脆弱和资源丰富地区的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


 有关专家指出,不同的功能区域和经济区,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不同,因而应该建立不同的考核标准,建立动态的监管和调控指标体系,并根据区域发展和功能变化及时反馈和调整,保持对空间开发秩序的有效监控。如「生态保护区」应重点考核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指标,「老工业基地」应该把增加就业、培育接替性产业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摒弃以往不同区域均采用单一的经济增长、税收增长、招商引资等考核标准,过去地方诸侯唯GDP是从的政绩怪圈有望打破。


http://www.wenweipo.com/GB/?www.wenweipo.com/news.phtml?news_id=CH0510060007&cat=002CH


四大功能区的划分和处置
本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 文翰

 ■一、优化开发区域。对于那些经济开发密度较大,资源环境压力日益突出的区域,如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重点是提高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质量,提升经济发展层次和综合竞争力,优化和改善空间结构,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防止经济过度集聚,避免出现「膨胀病」,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或潜在开发区域。对于那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开发密度不大,目前已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区域,要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实行优先重点开发,引导人口、要素和产业合理集聚,形成新的产业和城镇密集带。对于那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但近中期尚不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区域,重点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合理控制经济开发强度,为今后大规模开发创造条件。


 ■三、限制开发区域。对于那些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区域,应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加强生态环境整治,鼓励生态性移民,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禁止开发区域。对于那些依法设立的各种自然保护区,要实行强制性保护,有的还要实行抢救性保护,严禁从事不符合其发展方向的各类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