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们的行动 民间建言 申请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召开听证会

申请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召开听证会

2010-12-08

我们是中国的环保组织和研究机构,一直关注长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近期我们了解到,为给小南海水电站等建设工程让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竟于2010年11月会议中全票同意调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研究资料显示,保护区调整以及随之而来的水电开发将导致长江多种珍稀特有鱼类濒临绝境。我们认为,评审委员会的这一决定与前期大量的相关研究的结论直接矛盾,同时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相关法规相抵触,一旦上报国务院并获批准,将对公众的环境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

 

近期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明确要求“加强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而今在金沙江正被大坝一层层拦腰截断的情况下,唯一的国家级鱼类自然保护区又即将被侵占,这将违背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我们认为对于这一涉及公众重大环境利益的决策事项,有必要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为此我们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申请,要求环保部在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提出审批建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前,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之后再行决策,以免酿成难以挽回的生态后果。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为保护珍稀特有鱼类所设立的唯一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它自设立至今就一直面临巨大的开发压力。长江是中国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而长江流域特有鱼类最为丰富的区域就在其上游。上世纪开工建设的葛洲坝和三峡水库,截断了多种鱼类的洄游通道,淹没了大量的产卵场。为保护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资源,减轻因三峡工程建设对鱼类资源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97建立,至2000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然而,就在这一年,水电开发已经开始按计划向上游的金沙江江段滚动,而规划中的向家坝和溪洛渡两座大坝,竟都位于保护区内。为了给水电开发让路,有关部门于2005年对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作出调整,并将其更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研究表明,作为珍稀特有鱼类重要的栖息地和生态通道,近年来每年有多达150亿尾(粒)的鱼类的苗和卵通过小南海江段水域。

 

    在长江上游干支流水电大开发的背景下,这个保护区极有可能成为长江多种珍稀鱼类最后的庇护所,对长江鱼类物种资源和渔业资源保护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距离前次调整不过3年,重庆市和三峡总公司就提出要在小南海建坝,而其回水将使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51.98公里的缓冲区和 20.52公里的实验区原有功能发生改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专家曾给出预测:小南海和其它梯级电站开发的累积效应将会严重改变河流生态系统的水域环境,对栖息的珍稀特有鱼类造成毁灭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因此,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的存在,被视为小南海水电开发必须克服的障碍。为规避法规限制,开发方要求对国家级保护区的范围再次进行调整。但放眼长江上游广大地区,干、支流上密集的水电开发,已经使得国家级保护区失去了再次调整的空间。所谓的调整保护区,实质是要压缩、切割保护区,使得这个保护区名存实亡,这明显违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中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应确保重点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的要求。

 

    20年来,为了水电开发的需要,长江上游的珍稀特有鱼类的栖息地被迫从葛洲坝退到三峡,从三峡退到溪洛渡,从溪洛渡退到小南海,如今小南海又要建坝,这无异于把珍稀特有鱼类逼向绝境。这样的过度开发不符合环境保护的国策,不是科学发展。同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由中央政府慎重决定的,而今上一个水电项目,就调一次保护区,不但在科学上是不严肃的,也有损于政府的信誉和国家法律的尊严。

 

由于小南海水电工程投资巨大,效益有限,甚至业内人士也颇多保留意见。为如此有限的水电收益而摧毁珍稀鱼类最后的庇护所,实属得不偿失。我们认为,开发方提出的通过小南海电站解决重庆市电力短缺,协助重庆市防洪,以及防止三峡库尾淤积等功能,完全能够通过三峡公司正在开发的溪洛渡和向家坝这两座巨型水电站协调解决,而这样的安排对于防止水电大开发后形成新一轮的产能过剩也是有利的。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对最为珍贵的自然遗产有所保留,并努力将其传承给后人。长江上游丰富的水生生物是中国的财富,也是全人类的财富。今天长江上游最宝贵的一段流水生境即将消失,而它的存废将直接决定多种珍稀特有鱼类的生死存亡,涉及公众重大环境利益。国务院新近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并将“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据此我们特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申请,要求就调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一涉及公众重大环境利益的决策事项召开听证会。

 

签字机构:

 

自然之友

绿家园志愿者

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云南绿色流域

绿色汉江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2010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