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0
今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环保总局拟推行环境财税政策等
2、潘岳:污染者付费是国际惯例
3、我国评价名牌产品 环保成"一票否决"先决条件
4、一份惊人的环保报告
5、秦大河:人类活动是全球气候变暖主因
地方信息:
6、陕西将在汉江再建3座水电站 建成水电能源基地
7、安徽:4年取缔环境违规企业582家
重大水事:
8、三峡工程改善了长江流域总体生态环境
人物访谈:
9、潘岳提7项环境经济政策 称环保建设面临冲突
特别推荐:
10、潘岳:告别“风暴”,建设制度
深度报道:
11、珍稀植物大量死亡 公司状告重庆林业局不作为
环境时评:
12、应确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13、“生态伤害罪”能设得成吗?
14、我们时刻面临水危机威胁 民众该如何应对?
15、环境时评:治污必先治人 “官”决定一切
16、抑制气候变暖还需谋求更大共识
1、环保总局拟推行环境财税政策等
来源:京华时报 2007年09月10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9-10/023513853077.shtml
本报讯(记者 夏命群)昨天,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主办的第十二届“绿色中国论坛”在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会上首次提出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并称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一起推出环境财税政策、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措施,以严控当前污染高发的局面。
潘岳说,我国此前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环保风暴”,但收效有限,“风暴”没有形成一种制度性的措施来约束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因此,我国提出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即将出台的环境经济政策有望解决这一弊端。
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政策手段。潘岳说,这些手段在国外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但在中国实施却可以称之为“环保新政”。他就此提出,下一步,环保总局将在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合作的基础上,扩大至与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合作,联合推出环境财税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措施。此外,还将联合商务部,加强对出口企业环境管理,限制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产品出口。
潘岳透露,该局将加紧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争取在一年内联合出台若干项经济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潘岳昨天还表态说,为了顺利推行环境经济政策,环保总局愿意配合任何一个宏观部门和拥有环保权能的专业部门,在此过程中,环保总局绝不争权。“所有的经济政策,无论谁牵头,谁主导,只要这个政策能实施,环保总局甘当配角,甘打下手”。
潘岳说,中国的环境问题迫在眉睫,中国之所以在实践中迟迟没有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
2、潘岳:污染者付费是国际惯例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年09月10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9-10/023413853067.shtml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历程可以看出,建立和实施一套全方位、多领域、全局性的宏观环境经济政策,能以较低的成本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在昨日召开的“第十二届绿色中国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了环境经济政策在国外的实践。
综合来看,各国的环境经济政策都具有几个共性:首先是普遍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间接的宏观调控。通过确定和改变市场游戏规则来影响污染者的经济利益,调动污染者治污的积极性,让污染者也来承担改善环境的责任。
其次,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不得不自愿减少污染的目的,而不是事后。
再次,政府部门间在环境问题上的政策协调越来越紧密,都倾向一种混合的管理制度。随着环境政策纳入到能源、交通、工业、农业部门的政策中,环境政策与部门宏观发展政策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客观上把经济手段与行政监管更有效地结合起来。
最后,逐步从“秋后算账”向“全程监控”转变。这种转变使得某些类型的经济手段,如产品收费、注册管理费、清洁技术开发的补贴和押金制度等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曹聪介绍,目前,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普遍对污染行为和产品实行征税,如挪威,对于大陆架石油开采有关的燃油和废油按燃废油气量征收二氧化碳税。意大利、丹麦、瑞典、美国等对垃圾、噪音、废水、废气排放等排放污染物或污染行为征税,具体的征税范围对象名目繁多,征收的内容也千差万别。
曹聪称,在有些国家,环境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如荷兰,其环境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总收入的14%左右,占GDP的3.2%。从各国的经验来看,环境税收的作用日益突出,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方面已体现出良好的调控效果。章轲
3、我国评价名牌产品 环保成"一票否决"先决条件
来源:《南方日报》2007年09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240556.html
环保问题将成“一票否决”先决条件
昨日,第12届“绿色中国”论坛在京举行。与会的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指出,今年9月11日我国将公布新一轮中国名牌产品,在评价中国名牌产品的时候,环保问题将作为“一票否决”的先决条件。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则指出,今年8月11日,欧盟通过的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有可能影响出口到欧盟的中国家电产品的价值高达500亿美元。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将加快制订环境经济政策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迄今为止进行的四次“环评风暴”效果有限,原因就在于难以长久地固定下来。为此,需要坚强的制度建设。国家将进行包括规划环评、以绿色GDP为主的官员政绩考核和官员问责制等有益探索,并统一国家环保体制,建立垂直的环保执法和监测体制,实施以信息公开、有效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加快环境法的修订。
潘岳透露,环境经济政策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所谓环境经济政策,“就是以价格、财税、金融、保险等GDP手段调节各个市场主体,最终达到环境和经济共赢结果。”潘岳剖析说,这其中包括绿色税收、绿色收费、绿色资本市场、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绿色保险,以及生态补偿机制等。
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牛文元:中国节能潜力6亿吨标准煤
与会的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教授指出,近年来,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与国外的差距很大。“能源利用中间环节(加工、转换和贮运)损失量大,浪费严重,导致在同等物质消耗水平下,整体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2-15个百分点”,鉴于此,牛文元分析说,按单位产品能耗和终端用能设备能耗同国际先进水平比较,目前我国的节能潜力约为6亿吨标准煤,循环经济的推广和完善在其中可以起到2/3的作用,即实现4亿吨标准煤的节约能力。
国税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曹聪:环保税收制度应提上日程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曹聪坦言,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环境保护的税收立法,但现行税收制度中,若干税种有鼓励环保行为和限制污染行为、鼓励环保产品发展的税收政策规定。
不过他同时表示,现行税种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有关环保的税收政策规定还不健全,还不成体系,缺乏针对性,调节面窄,力度不够,措施效果不明显。
为此,曹聪表示,环境保护税收制度应尽快纳入政府日程,从理论层面转向实际操作,明确分工,建立必要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合行动,集中力量,切实推进这项工作,争取早日建立起我国环境保护税收制度。(郑春峰 齐有波)
4、一份惊人的环保报告
来源:东方网2007-9-9
http://www.h2o-china.com/news/51953.html
据日前《南方周末》报道:经过18个月的调查,经合组织完成了中国环境报告。中国有1/3的河流、75%的主要湖泊、25%的沿海水域遭受严重污染。中国超过1.7万个城镇没有污水处理厂,近10亿人的排泄物几乎没有经过收集和处理。该报告总结说:“中国的经济在向发达国家迅速靠拢,但环境水平却与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近似。” 经合组织这份中国环境报告总结中所揭示的“反差”,令人警醒,催人反思。
当代的社会生态学把人和自然的关系放在社会关系中去考察,强调社会改革对于建立健康的生态的优先性。社会生态学在分析和解决人类环境问题时并没有把环境问题完全归结为科学技术问题,它还存在着一个社会政治的维度,一个现代人类主体的维度。毋庸置疑,近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奇迹般的成就,同样毋庸置疑的是,这一“奇迹”的实现使我们付出了“致命”的代价———生态环境受到了空前的破坏。在“人”的定位上模糊不清的“唯发展主义”直接造成了对物质的滥用,甚至把物质生活环境以及人类生活方式变成人类本身的敌人。中国并没有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取一同步,相反以后者牺牲前者。过去二十五年间没有一年完成过国家的环保任务便是一个佐证。更有甚者,为了GDP和地方官员的各种私利,地方官员和不法奸商可以不惜一切公共利益和环境代价,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体制下,几乎没有人能挡得住某些官员对环境资源“掠夺”的疯狂。在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理性”下,遭殃的是国利和民生。央视前不久播放的“走遍中国”专题片,有一集“轮回的沙化”。通辽市原是草木丰茂,牛羊成群,近三十年内,某些官员的短期行为令环境惨遭破坏,科尔沁沙地大面积受到沙化的威胁,百姓三次被迫搬家。
俄裔美籍犹太人布克金在论述“环境正义”时说:“人们在自然界所造成的不平衡是由他们在社会中所造成的不平衡引起的。”在我国,这种“社会不平衡”导致的环境影响十分突出。中国城市的环境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以牺牲农村的环境为代价的。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偌大的农村竟然成为污染防治的“死角”。农村所遭受的环境不公不仅仅是“垃圾场”,譬如,通过截污,城区的水质改善了,农村的水质却恶化了;通过“退二进三”,污染企业搬迁,城区的空气质量改善了,近郊的污染却加重了;等等。总之,城里人在享受由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文明盛宴的同时,农民却啜吸着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的苦酒!
美国国会和总统顾问委员会环境事务顾问、世界著名的生态哲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在《哲学走向荒野》一书中描述了人类和大自然关系的理想境界:“这种拥有不是征服,而是保存;不是武断,而是容让;不是贪欲,而是爱。”不必讳言,中国人相距这一理想境界甚远。
据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在今年1月27日发表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07》中披露:在全球118个国家参加评价的2004年生态现代化指数排名中,中国以低于世界平均值17分的42分排在第100名,位居倒数第18名。试问:我们难道有理由把一个“国在山河破”的环境留给子孙后代么? 作者:沈栖
5、秦大河:人类活动是全球气候变暖主因
来源:新华网 2007年9月9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9528
新华网武汉9月9日电(记者廖君 王敏)在武汉举行的2007年中国科协年会上,中国气象局原局长秦大河表示,全球变暖引起灾害性天气频发、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一系列问题,危及经济发展和百姓安全。而国际权威组织的4次评估报告表明,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变暖有决定性的影响。
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简称IPCC),就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科学评估。
作为该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秦大河说,从1990年开始,IPCC对世界上有关全球气候变化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信息进行了4次评估。这4次评估充分说明,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决定性影响。
完成于1990年的第一次评估报告表明,气候变化可能是自然波动或人类活动,或二者共同影响造成;1996年完成的第二次评估报告中指出,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影响已被觉察出来;2001年公布的第三次报告认为,更新、更强的证据表明,过去50年观测到的大部分增暖归因于人类活动,有66%以上的可能性;今年发布的第四次评估报告表明,人类活动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可能性已提高到90%以上。
秦大河说,气候变化对自然和经济社会的影响日益加大,近年来,中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大,并导致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加剧,自然生态环境变差,粮食安全压力增大。
9月8日至14日,2007年中国科协年会在武汉召开,本届年会的主题是“节能环保、和谐发展”。
6、陕西将在汉江再建3座水电站 建成水电能源基地
来源:中国经济网2007年9月9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9525
陕西省将在汉江在开发4座梯级电站,分别是蜀河、旬阳、白河和黄金峡水电站,最终建成七级梯级水电能源基地及其他综合项目的汉江经济走廊,为当地产生100亿元的综合经济效益。汉江在我省绵延709公里,蕴藏着469万千瓦的电量。目前,已经发电的有安康、石泉、喜河水电站。
7、安徽:4年取缔环境违规企业582家
来源:新华社2007年09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242515.html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环保局了解到,近年来,为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安徽省重拳整治污染问题,4年来共依法取缔违规企业582家。
2003年,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生态安徽的战略决策,安徽成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之一。4年来,安徽省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的力度,启动生态经济等5类共371个示范项目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超过30%。
淮河、巢湖流域是全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五”以来,安徽省在这两个地区共投入76.65亿元,先后建成90个工业点源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治污项目,关闭327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及污染严重的制浆、酒精、淀粉生产企业。
在全省范围内,4年来,安徽省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2个,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98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由45.9%上升到57.2%,建成并投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8座,日处理能力达4000吨以上。
数据显示,2006年,安徽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34%。
利用亚行贷款1.17亿美元,安徽省还实施了沿江酸雨区8个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发挥了良好的治污效果和生态保护作用。
为了保障治污效果,安徽省近年来加强了环境执法监管力度。4年来,安徽省共检查企业6.8万家,对725个企业污染和连片污染问题挂牌督办,3292家企业采取了限期整治、停产治理、高限罚款等措施,依法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582家,清理了一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对88名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了责任追究。(记者蔡敏)
8、三峡工程改善了长江流域总体生态环境
来源:中新社2007-09-10
http://www.waterinfo.com.cn/ywkd-1/guonei/200709100004.htm
今日在此间举行的“三峡工程建成后对长江中游的影响”专题论坛上,中国水利专家表示:三峡库区的自然灾害不能完全归咎于三峡工程的影响,三峡工程的建设反而改善了长江流域总体生态环境。
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说,三峡工程建成后,在防洪错峰方面发挥了显著效应,成为控制川江洪水进入长江中下游的咽喉,有效控制了上游三分之一的洪水,大量减少荆江、洞庭湖的洪水、淤积威胁,降低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的可能,把中游六千万人口从防洪的消耗战中解脱了出来。在一般年份,汛期可降低长江中下游水位,有利于两岸及其支流排涝,枯水季节则增加干流流量。在调节长江洪水上,三峡工程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工程院院士韩其为说,三峡工程在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是需要肯定的,它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生态效应,维护了中下游的社会经济发展,改善了流域总体生态环境,使长江中下游广大区域免遭水灾威胁。三峡工程没有建设前,汛期洪水直接进入洞庭湖,将大量淤泥沉积在湖底。三峡工程建成后,江水进入洞庭湖流速加快,减缓了洞庭湖的淤积。
韩其为院士认为,长江流域出现的生态问题早已有之,比如白鳍豚功能性灭绝的问题,三峡工程建以前就已经出现,这是整个流域生态失衡后引起的恶果,不能归咎于三峡工程。
韩其为院士说,在发挥重大防洪效应的同时,三峡工程也造成了部分地方长江河岸崩塌,诱发了一些没有人居住地方的区域性地质灾害。但这都是一些局部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教授也认为,三峡地区及荆江的自然灾害由来已久,不完全是三峡工程引起。
王忠法厅长说,三峡工程建成以后,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工程对维系中下游居民、社会稳定和防洪安全,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完)
9、潘岳提7项环境经济政策 称环保建设面临冲突
来源:新京报 2007年09月10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9-10/020113852914.shtml
建立制度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所以,今天这个现状,是一个很大的遗憾。“运动式”的执法方式只会是一个此消彼长,“敌进我退”的拉锯战。推行环境经济政策,正是修改游戏规则的努力。———潘岳
一改以往强硬的“风暴”路线,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一口气提出了7项环境经济政策,注意力似乎从挥舞“大棒”的“环保风暴”,转到了更为实际的经济路线上。
昨日,潘岳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以往的“环保风暴”虽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并没有完全形成制度,“风暴”改变的,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而推行环境经济政策,正是修改游戏规则的努力。
“环保风暴作用远不如人们的期待”
新京报(以下简称“新”):从挥舞着“大棒”的环保风暴,到探索利用环境经济政策来解决环境问题,这其中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
潘岳(以下简称“潘”):从2005年初到现在为止的4次大规模执法行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坦率地说,它改变的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因为种种内生的局限———例如法律惩罚手段的有限性、覆盖范围的有限性,以及过多地依赖于各级执行者的个人意志———它并没有实质性地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也未能转变为长期性的制度固定下来。
可以说,建立制度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所以,今天这个现状,是一个很大的遗憾。“运动式”的执法方式只会是一个此消彼长,“敌进我退”的拉锯战。推行环境经济政策,正是修改游戏规则的努力。所以,从传统行政手段到运用经济手段,再到大规模修订法律,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走的路。
“环保制度建设面临利益冲突”
新:你认为利用经济政策,能完全的解决中国的环保问题吗?
潘:中国的环境问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方面面,比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要复杂得多。如果认为仅凭一两项政策就能够完全解决这样一个时代问题,那是不现实的。我只能说,环境经济政策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
然而,制度建设可能比“风暴”更为艰辛。它要面对“花瓶”或“令箭”的选择,要面对不同部门、地方和行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甚至要面对公众过高的期望与不完美结局之间的尴尬。过去数年中,环保总局不是没有尝试过,亦遇到过挫折和失败。接下来需要更多的冷静和坚韧。
新:这些环境经济政策在国外有实践,在国内学术界也有探讨,但为什么国内迟迟没有推行?
潘: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一个可能是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当新的政策与分割管理体制下的利益格局发生冲突时,就难免被搁置。
因此,我现在谈环境经济政策,不只是要作一个理论探讨,更是想呼吁各宏观经济部门和拥有环保权能的专业部门,建立节能减排新政策的联合研究机制。在此表个态,任何一个宏观经济部门愿意来主导推行环境经济政策,我们都会大力配合,甘做配角。
“说绿色信贷成功还为时尚早”
新:绿色信贷制度已经在今年实行了,目前的进展如何?
潘:今年7月,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保总局与人民银行已将近15000条环境违法信息输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已经有一些商业银行通过查询征信系统,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拒绝发放贷款。中国银监会发文向银行业机构公开了环保总局区域流域限批的名单,要求对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停止贷款;一些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等也计划与环保部门开展绿色信贷方面的合作。
新:你如何评价这个首先试水的环境经济政策?从实行的情况看,算是成功吗?
潘:说成功还为时过早。但当前的环境形势不允许我们在“万事俱备”之后再去实施那些完美的政策,只能边算账、边研究、边试点、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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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潘岳:告别“风暴”,建设制度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7-9-10 潘岳
http://www.h2o-china.com/news/52018.html
水的问题,已无回旋余地
二十二年前,1985年夏天,我25岁,第一次去滇池,作为环境记者,想写一篇关于水治理的报道。当时的滇池虽有些污染,但水质基本还说得过去。
二十二年后,2007年夏天,我在《北京青年报》头版上看到滇池的照片,绿油漆般的臭水冲刷着湖岸。那个口岸正是我当年去过的地方。
二十二年中,中国的经济实力、社会结构乃至精神价值发生了重大转折。“现代化”是中国人一百六十年的梦。中国今日之GDP总量、外汇储备、FDI似乎都在证明这一梦想的实现。但三农问题、日趋复杂的社会矛盾、严峻的环境资源现状(这在传统GDP统计中看不到),会使我们警醒,现代化梦想仍未完全实现。
今夏连续爆发的水污染危机最令人关注。因为和空气、森林、草原相比,“水”虽是工业化的命脉,但更是人类生存须臾不能离开的生命线。自从松花江事件起,平均两天就发生一起水污染事故。近年发生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中,50%以上因水而起。在“水”的问题上,增长与环境的矛盾短兵相接,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大江大河对文明古国最具特殊意义。中华民族尤其如此。大家常讲“五岳”,但未必知“四渎”。先秦典籍早将长江、黄河、淮河、济水列为“四渎”,那是诞生中华文明的母亲河。当我们为中华文明成为全世界唯一以国家形态同根同种同文存留下来而自豪时,一定别忘了问问为什么。这里面蕴涵着深刻的生态智慧。如今,这四条母亲河几乎所有支流要么坏死,要么干涸;9个大湖,7个的水质已是五类以下;看不见的还有华北平原下方超过10万平方公里的地下水大漏斗。几千年来,治水机制塑造着大中国的行政模式;治水得失检验着这一模式的效率。
几个月来,媒体和公众都在问:为什么政府花了那么多钱,那么长时间,下了那么大决心,大江大河大湖的水质还是没有根本好转?其实,不是没有好转,而是好转了又被第二轮、第三轮地污染。当不少官员仍然肤浅地认为只要GDP增长了就可能解决一切问题时;当官员政绩考核还是以单纯GDP增长为主要指标时;当推动GDP的仍然主要靠传统重化工业时;当尚未完成的行政体制改革导致水管理机制还是条块分割时;当一套可操作的环境经济政策还没有研究出台时;当地方保护主义和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公众与舆论有效监督时,我们只能说,中国如今的水污染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而是体制问题。
告别风暴,寻找新的出路
这让我想起了4年前的那个春天。突如其来的非典危机告诉我们,单纯的经济增长不能解决全部社会问题。新一届党中央适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启动了中国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全面转型。科学发展观不是单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而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更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进一步追求。四年来,科学发展观已在各个领域达成共识。当务之急,是如何将这一共识转化成一套制度,即如何把各个发展主体从过去的利益格局中拖出来,束缚进新的规则轨道。
写这篇文章时,“流域限批”的第一阶段已经结束了,各地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多十年关不了的污染企业被关了,一大批“土政策”被废止了。但我们却高兴不起来―――解除限批之后呢,那些治污设施会不会真正运营?新上的项目会不会履行环保承诺?那些没有被限批的地区会不会以此为戒?
四年以来,媒体把环保总局的执法行动称作“风暴”。这个名字很浪漫。但现实却是一场没有丝毫浪漫色彩的、漫长而艰辛的拉锯战。从第一次关停没有做环评的30家特大项目开始,到第二次松花江事件后对大江大河流域的化工业布局排查;到第三次今年初的以遏制二氧化硫排放为目的的区域限批;再到今年夏天太湖蓝藻之后的流域限批。每一次,“风暴”都跟在突发事件和被动形势后面“亡羊补牢”;每一次,“风暴”都未能如愿变成常规性制度固定下来;每一次,“风暴”能改变的都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是该告别“风暴”寻找新路的时候了。什么是新路?制度建设。在环保复位的过程中,“风暴”是必须的,因为它的强势,才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中重新建立环保的权威;但“风暴”再强,也还是传统的行政手段,没有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而且过于依赖各级执行者的个人意志。我们需要的,是更长久、更富全局性的解决方案。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经反复协调,“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终于出台了;环保总局前不久又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了“绿色信贷”,环保第一次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中成为一个“关键词”。这只是开始。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开展环境财税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课题的研究和试点;将联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环保核查,评价其环境绩效;将联合保监会,在环境事故高发的企业和区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将联合商务部,限制不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产品出口。从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争取在一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境经济政策一旦推行,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制度建设比“风暴”更为艰辛。在“花瓶”和“令箭”之间,在不同部门、地方和行业的利益冲突之间,在人们过高的期望和可能不那么完美的结果之间,亦有夭折的可能。我们不是天真的乐观主义者,因为遭遇过挫折与失败,所以深知,接下来的这段路,需要更多的冷静和坚忍。
30年来的中国改革历程,从某种角度看是一个中央向地方分权进而促进地方政府间竞争的改革模式。在地方税收主要依靠GDP增长,而考核其业绩的标准只有GDP一条时,地方政府在财政压力下只有两条路,要么依靠自主创新“开源节流”,要么依赖资源优势“杀鸡取卵”。后者显然费时少、见效快,尤其是落后但资源丰富的区域。一个个煤化基地、石化基地、钢铁基地起来,GDP能翻几番。什么草原、森林、水源地、人口稠密区,都不在乎。2006年,六大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工业能耗的70%;2007年上半年,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更是增长20.1%。假如没有循环经济;假如没有大规模的新能源;假如重化工业不受约束地再发展15年;假如一套有效的环境经济新政策不能迅速出台;假如为科学发展观而设计的政绩考核不能真正到位,按中国现在的环境容量来说,环境危机确实会提前来到。仅以火电为例。为支撑如此规模建设的重化工业,现在的装机容量是六七亿千瓦,火电占70%以上;若持续10余年,将需要15亿千瓦以上的装机容量,其中火电将仍占60%以上。如果相关的环保设施不能到位,这要耗多少煤?要排放多少硫与碳?要超过中国环境容量多少倍?真该算算账了。
因此,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制订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即打破行政区划,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资源、环境的容量总量,制定不同地区的发展目标,再根据不同发展目标制定不同的评价考核体系,再按不同的考核评价体系赋予不同的经济政策。该涵养生态的地区考核绿色指标、该发展重工业的地区考核GDP,该搞第三产业的地区考核高技术附加值。当然,最重要的要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支持生态补偿。一些部委已经开始这么做了。这首先将带来中国国土整治规划与产业布局规划的重新制订。
如果短期内无法完成这样巨大的调整,那么设立一套对官员的环境考核和问责制度,就是次优选择。发展的主体,无非“官”、“商”、“民”。其中最关键在“官”。因为,全世界很少有政府像中国政府这样在发展全局中行使着这么大的权能,肩负这么大的责任。为了起到“政绩示范效应”,对那些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官员,对那些无视污染排放的官员,不管经济发展多么成功,都应该坚决予以责任追究。一套对官员的约束激励制度,是科学发展观制度建设的核心。
最后是加强中央监管能力。目前的环境管理模式是分割的。工业污染归环保局,农业污染归农业部,污水处理厂归建设部,水管理归水利部,海洋污染归海洋局,沙尘暴治理归林业局……如此等等。责、权、利不统一,互相牵制,行政成本极高。我们期望能够成立一个统一的高级别协调机制,组织统一的监测和执法。
对于环保部门自己来说,目前亟须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的垂直。地方环保局的地位最为尴尬:出于体制原因,他们必须为当地传统工业化保驾护航。其实他们中有很多人坚持原则,但往往“挺得住的站不住”。结果,很多地方局长要通报当地的污染,居然只能给总局写匿名信。有一个资源大省的环保局长,人很好,憨憨的。他一边被省长骂为什么摆不平环保总局,一边被我骂为什么不能严格执法。三年以后,他终于不当局长,调到一个市当市长,他到北京来看我,喝醉了,三年憋的气终于迸发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骂了半个小时。醒了之后问他,他全然不记得,死不承认。
政府之外,还需公众参与
在以上必然由政府主导的措施之外,还有一条是必须存在的,就是“公众参与制度”。在各种发展主题被束缚进新的轨道之前,用什么来遏制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和资本的结合?这就是公众参与。很多记者问我,你到环保总局之后做过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我想他们一定期待我回答是环保风暴。其实排在我心中最重要位置的,是圆明园听证会。这只是一个小项目,两三千万元的投资,争论的问题仅仅是该不该在湖底铺膜。但它唯一的意义,就是第一次全过程公开地展示给大家看,矛盾是可以这样解决的,和谐是可以这样建立的,民主与法治是可以这样进行的。
公众是环境问题的最大利益相关者。环境对于他们说,不是道德话语权,而是财产和健康。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决策无条件地都由公众说了算;而是创造一种机制,让包括公众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按照法律的框架去博弈。这既能补充行政监管,也能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和资本相结合的特殊利益。一个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就是一个能把在“上街”和“下跪”两个极端间摇摆的公众纳入理性、建设性参与的机制。这一机制的起点,就是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不仅在于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也是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之间良性互动的基础。
国务院颁布了《信息公开条例》,这将是历史上的重要一笔。环保总局在各部委中第一个发布了《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坦率说,这些法规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但至少创造了一个法律上的空间,只要不断地用它博弈,就一定会变成硬制度。就像《环评法》一样。
环保麻雀,可见中国沉疴
最后,我想说,我不是一个天生的环保主义者。我1983年成为中国环境报记者,只是出于命运的偶然,只是一个酷爱文学的青年到一家“新开张”的报社工作而已。后来,我于1989年去了中国青年报,任分管理论的副总编,也没有特别关心环境问题,我和同事们最热衷讨论的,是新思想文化。再后来,我调入宏观经济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局搞资产清查、到技术监督局搞“质量万里行”,到体改办搞行政改革与国资改革。和许多宏观经济部门的同僚们一样,我追求的是中华民族如何通过经济发展强大起来,然后再以经济改革推动社会和行政改革。环境,仍然远在视线之外。2001年,我在一次论坛上还非常起劲地论述“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工厂”。
2003年的非典是一个分水岭。我就在那个春天被调至环保总局。去了之后的第一件事是翻阅内部资料。翻阅完这些触目惊心的环境现状报告,我非常难受。我开始认真思考单纯的GDP增长与国家综合发展的区别。如果更多的官员看到这些材料也会“重新思考”。可惜他们大多似我当初一样,忙于“政治经济大事”,而少有时间关注环保。如果他们有我这样的机会,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的发展,必会意识到,中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结构不可能支撑中国像西方那样“先污染后治理”;中国不可能像西方那样向国外转移生态成本;中国可能要在人均3000美元时就不得不提前花巨大成本解决环境问题。从国家根本利益来看,环保与经济并非对立,不环保绝对不经济。
环保是一只小小的麻雀,剖开它,看得到中国所有的沉疴。在它身上,也可以试验所有治病的良方。环境与行政体制改革、环境与市场机制、环境与社会公平、环境与公众参与、环境与文化伦理……重建环境治理体系,其实是重建社会体系与核心价值的过程。由此引发的种种曲折,既是科学发展与传统发展的角力,又是现代文明和体制现状的碰撞。
生态学者利奥波德说:“人们不断地回到起点,以重新开始寻找那些永恒的价值观。”“永恒的价值观”就是人类最终的目的地。现代化,我们比西方晚走了300年,但最终的目的地,却未必比他们后到。只要我们选对方向,只要我们已在路上。(作者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11、珍稀植物大量死亡 公司状告重庆林业局不作为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年09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239584.html
8月31日,重庆金园珍稀植物培植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重庆市林业局赔偿死去的三峡珍稀植物。
2002年,重庆市发展与计划委员会批准重庆三峡珍稀植物园立项,明确项目主管单位为重庆市林业局,项目性质为“新建(生态公益项目)”。
重庆金园珍稀植物培植有限公司称,作为该植物园业主,自己多方筹措资金,尽可能抢救了165种、2.4万多株库区珍稀植物,还有古树名木380多株、兰科植物4000多株,为三峡库区珍稀植物保护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2005年7月,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率众多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万州就重庆三峡珍稀植物园有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其间要求做好珍稀、濒危植物品种园建设的实施规划,具体由市林业局牵头。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副市长陈光国等领导就该会议的报告材料作出批示,要求重庆市林业局抓好落实。
重庆金园珍稀植物培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秀发认为,该公司多次要求重庆市林业局履行相应职责,且有人大代表对其提出建议,但该局始终没有履行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义务。特别是去年重庆遭受百年一遇的旱灾时,公司方面多次要求市林业局履行保护义务,对方不予理睬,致使包括珍稀植物在内的两万多株植物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金园公司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重庆市林业局不采取措施拯救三峡珍稀植物园内珍稀植物的行为违法,并请求判令赔偿两万株植物,其中,珍稀植物3200株、古树名木27株、兰科植物2000余株。
向秀发今天(9日)告诉记者,此案正在立案审查过程中。
新闻链接:一个人与上百种三峡珍稀植物的命运
159株桫椤之死
“咔嚓!”一棵死树的小桠枝脆生生折断。
“死了。”44岁的向秀发摩挲着树干,转过头去,眼眶泛红。“不用看了,真的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我可以肯定地说,世界上再也找不出这么大的枸杞树了。”
传统理论中,枸杞属于藤状小灌木,一般都只能长半米高,不能长成大树。而死去的这棵7米多高的树,推翻了这个论断。
2003年,向秀发租一条小打鱼船,拿着望远镜朝长江两岸搜寻,在不经意间看见几株绿叶红果的罕见树木,激动地狂叫出来,兴奋得差点儿把小船晃翻了:“天哪,这么大的枸杞树,是不是真的哟?!”
如果没有那个意外发现,这些枸杞树或许将随着三峡蓄水的推进,被逐渐上涨的江水淹没。幸运地逃出死亡魔掌的枸杞树被向秀发移到万州,在精心呵护下,终于成活了。看着青绿的叶衬着红红的枸杞在树上随风招摇,向秀发“挑水都觉得肩上轻些”。
去年,重庆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向秀发和工人顶着烈日赤膊上阵从山脚水池挑水浇灌宝贝树木。花1小时挑来1挑水,分给10多棵树,一瓢淋下去,腾起一团水雾,“夸张点说,就像倒入烧红了的铁锅一样”。
持续几个月的灾情没有减缓的迹象。眼看顶不住了,向秀发一咬牙:买水!出20元一挑的高价请乡邻挑水。但实在太热了,没人愿意挑水来卖。
就在向秀发背上开始一层层脱皮时,3000多株千辛万苦迁移而来的珍稀植物,死了。
而今,阴雨让死去的枸杞树根部开始腐朽,长出了木耳。
9月7日,记者冒着阴雨进入这个命运多舛的三峡珍稀植物园,贸然的造访惊飞了一只站在一根黑乎乎的木头桩上鸣叫的画眉。
这根树皮皲裂、毫不起眼的死树,曾是万众瞩目的“明星树”。它被向秀发等人从水位线下救到植物园来时,本地媒体进行了报道,文章题为《桫椤王落户三峡珍稀植物园》。
桫椤是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有着“植物活化石”的美誉。而这株荣膺“桫椤王”称号的珍贵树木,有几百年树龄、3米多高,经济价值无法估量,科研价值更是不言而喻。
在去年的特大旱灾中,移到植物园的崖柏枯死了,20米高的紫薇枯死了,黄连木枯死了,四照花也枯死了……这些百年古树支撑不住,更不用提那些本应生活在潮湿环境中的桫椤了。向秀发只能眼睁睁看着原本生机盎然的“桫椤王”和园内另外158株桫椤先后死去。
在向秀发看来,是人为因素导致了这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轮回:这些珍稀被从地狱口拉出来,被成功救活。遭遇灾难时,他替它们用各种方式向林业主管部门呼喊“救命”,却没有得到反馈,致使这些植物再度走向了鬼门关。“这样的死法,不如一刀砍了,省得国家浪费钱!即使被人违法偷走也好呀,这些树至少还是活的嘛!”
“这些用命换来的宝贝植物就像我的儿子一样,每死一株,就像一把刀穿透我的心脏。”向秀发说。
在他看来,如果早些买来几个水泵抽水,提高挑水灌溉的效率,有的树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水泵并不昂贵,事先为何未购置?谜底需要追溯到10年以前。
人生因目睹锯断一棵黄桷树而改变
一直喜欢摆弄盆景的向秀发,从小就喜欢植物,“在山沟里长大,对植物、对大山有真感情。”儿时,他用集体的废粪桶栽了些花花草草,被父母结结实实揍了一顿。
长大后,发了财外出游玩的向秀发路过三峡时,发现一个施工队正将一棵黄桷树锯断。
“没把树当回事儿呀,以后水涨上来了,没有脚的珍稀植物不能逃生,会不会被淹呢?”向秀发当时的一闪念,决定了这个买断工龄下海的铁路高级工程师10年里令人唏嘘的命运。
当时,他是家乡数一数二的有钱人,700多平方米的房子,7个门面,水产养殖每年能带来几十万元收入,有自己的私车,“每天坐着耍、当‘翘脚老板’都有上千元收入”的他享受着小康生活。这个认真得有些固执的人,被当时脑子中冒出的那个疑问拽到了北京。
他找到了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委李振宇。专家告诉他,一个物种有时可以左右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一个基因可以影响一个民族的兴衰。而三峡库区淹没线下和移民迁建区内,需要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就有290多种。
专家告诉他,他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却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的问题。
向秀发被“镇”住了。回到重庆,一个人关在房子里冥想几天后,他决定全力把那些珍稀植物从上涨的江水中抢救出来。
这个军事经济学院路桥专业毕业的工农兵大学生,开始抢救性地搜寻、移植三峡珍稀植物,开始了被人称为“像个疯子”的生活:
2002年,向秀发绑着安全带,悬在半空中,迁移长在绝壁上的十大功劳木,滑脱的树干把他撞到石壁上,当场折断两根胸肋,痛得钻心。他忍着剧痛把植物迁移到植物园,一弄就是一个星期,断了的肋骨一直未医治。
2003年,他在巴东被竹叶青蛇咬伤,虽经当地医生及时救治抢回性命,但一根食指残废。
2004年,他在野外考察时跌落山崖,昏迷4天后,醒过来了,但一根小指残废。
209万地方配套资金至今未到位
在抢救三峡珍稀植物的道路上,向秀发并不是独行者。很多专家学者一直关注着三峡水位淹没线下的珍稀植物,一些政府部门给予了他莫大的支持和鼓励。
就在李振宇接受向秀发造访的时候,他正大声呼吁对库区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进行迁地保护。
从北京回来后,决心“弄个园子把三峡植物宝贝保护起来”的向秀发相继找到重庆市万州区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和重庆市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咨询三峡珍稀植物园立项事宜。重庆市计委认为这个项目很好,但必须做好前期工作:一是选址,二是立项,三是找主管部门。
向秀发上路了。从1999年开始,他和中科院武汉植物研究所的专家一起跋山涉水,历时一年半对淹没带珍稀植物进行详细调查,最终把园址定在万州区五桥机场开发区。
2002年8月29日,重庆市计委予以立项,确定重庆金园珍稀植物培植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
立项后,向秀发又聘请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编写了《三峡珍稀植物园可研究性报告》,以万州区计委名义提交重庆市计委。2002年9月25日,报告通过了专家的评审,重庆市计委批复同意实施植物园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两年。
与此同时,重庆市林业局又以“建设三峡濒危植物保护基地”的名义向国家林业局争取专项经费5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3万元,地方配套209万元。
不久,国家林业局专项拨款313万元,万州区无偿提供了1200亩土地用于该公益项目,3个社的村民由政府外迁。
由于植物园未通公路,2003年,为了一棵20多米高的飞蛾槭,大伙足足抬了4天,才将大树抬进园子。“这还不算什么,到悬崖峭壁上取植物,才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儿。”
劳累挺一挺就过去了,向秀发很快发现了挺不过去的严峻考验:钱。“到库区大海捞针一样去找,挖掘、运送、种植、管护、建园子……哪样能不花钱呀?”
向秀发说,国家的拨款是专款专用,每年都会进行专项审计,313万元专款被一笔笔支付出去,园子里那么多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平均每棵树才花国家10多元,这还不包括园子的维护费用。
“每一分钱的用途国家都作了详细规定,要你买酱油,就绝对不能买醋”。可地方的配套资金却至今未到位,500万元的事情得用300万元完成,难度可想而知。需要“买醋”时,向秀发只能自掏腰包补贴。
卖房付薪,家中腊肉被偷得仅剩一条猪尾巴
库区水位如期上涨了,为了填补植物园的资金窟窿,2002年,向秀发转卖了经营3年的水库鱼塘。第二年,越发力不从心的他开始变卖在老家置下的商铺和住房。
2006年过春节前,捉襟见肘的向秀发,为了支付已拖欠一年的工资,瞒着家人卖了自家最后的房产。
他回到植物园,发现老婆孩子正抱头痛哭,原来,自己走后,有人趁在植物园里的母子俩睡熟了,偷走了楼下挂着的3块腊肉,只剩下一条猪尾巴。
祸不单行。当他吞吞吐吐说出卖了房子的事后,他爱人难忍悲愤,喝了老鼠药,赶紧抢救才活过来——全家人过了个眼泪浸泡着的春节。
即使这样,即使变卖了所有家产,即使到处借债,即使违心拖欠干苦活儿的工人每月仅几百元的工资……植物园还是难以维持。而最让向秀发绝望的是,自己看不到前方的希望。
今年6月9日,一筹莫展的向秀发无奈决定,植物园停止生产活动。最后两名工人也撤离了,向秀发带着一名跟随他多年的亲戚,以及4条极其警觉的土狗,成为重庆三峡珍稀植物园最后的守望者。在这个面积相当于100个标准足球场的园子里,他们孤独地看护着抢救来的165种、2.4万株珍稀植物,380多株古树名木和4000多株兰科植物,以及那些让人痛心疾首的植物“尸体”。
而今,市林业局拨来5万元,这是近10年来市林业局唯一一次为珍稀植物园提供资金,向秀发赶紧又请来两名工人,“野外作业不能停,水彻底涨上来,树就没机会抢救了。”
“你想做的这件事,是千秋伟业。”向秀发用专家的话捍卫着自己的底线,“植物也有灵,我不能让这些树在我手里死去,至少不能被人偷了去。”
总理批示下,植物园至今还是黑户口
2004年6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环保总局前副局长金鉴明等中外专家曾专程参观珍稀植物园。“识货”的专家们在高兴之余,也发现了问题——和珍稀植物抢救移栽的成效相比,植物园的建设太缓慢了,园里大部分员工只会挖坑栽树,技术人员才一两个。
2005年4月,中国工程院院士金鉴明,中科院院士洪德元、王文采,中国高等植物志主编傅立国,中国兰科植物泰斗陈心启等顶尖植物学家联名给温家宝总理写信,请求“设立三峡珍稀植物迁地保护专项经费,加大抢救保护力度;对库区植物进行深入调查,以便及时迁地保护;支持三峡珍稀植物园建设。”
专家们写道,当前抢救保护三峡库区珍稀濒危植物的唯一有效途径是迁地保护,“但据我们所知,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甚少,自三峡工程建设以来,实施中央财政投入的项目仅两个,一是三峡办支持的‘疏花水柏枝、荷叶铁线蕨、川明参保护抢救科研课题’;二是国家林业局投入313万元实施的三峡珍稀植物园。”“对一个国家来讲,植物资源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保护三峡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的意义决不亚于文物保护。”
当月,信件得到温家宝总理批示。
随后,国务院三峡办和国家林业局提交《关于三峡库区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工作的报告》。建议加大对三峡珍稀植物园的投入力度,并建立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7月19日,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根据时任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的批示,赴万州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重庆三峡珍稀植物园的问题。会议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立足长远,组织专家组高起点、高标准地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做好进园道路、园内路网、灌溉等基础设施、温室大棚、组培室等科研设施,以及珍稀、濒危植物品种园建设的实施规划。具体由市林业局牵头……
黄镇东批示:“请抓好落实工作”;分管副市长陈光国批示:“请市林业局领导阅办”。
然而两年过去了,“阅办”未见进展。进入园区只能步行,园内不该长草的地方却杂草丛生,向秀发拒绝别人出价7位数买走的“桫椤王”被活活干死,残躯仍在原地,斜斜地在地面支起一个锐角,尖锐地刺向天空。
千呼万唤中的植物园总体规划,还停留在文件上。
没有这个规划,枸杞树不知道该种在哪里,只能暂时先种在盆中,根系无法向地下伸展,降低了抗旱能力,被去年的旱灾夺去生命。
还有更多的问题,比如编制——植物园至今是找不到婆家的黑户口。
“这算怎么回事呀?”这个中年汉子满脸悲哀,植物园其实有“准生证”(政府已立项),但至今没有主管部门帮他们上户口。
“我路过医院,我好心抱走孩子,倾家荡产地养他们,还欠一屁股债务,孩子活了下来,我找到应该监护这些孩子的人,你却不管他,任其自生自灭,饿死渴死很多孩子,你这就是犯罪!”向秀发说。
他希望,定位于“公益项目”的植物园能被划归“体制内”。但是,回应他的只有令人窒息的沉默。
谁该为这些濒危植物的命运负责
在向秀发看来,政府就是该“负责监护这些孩子的人”。而政府会议已指定重庆市林业局牵头做这项工作,市林业局便责无旁贷。“从总理到到重庆市委、市政府,都关注着三峡珍稀植物园的建设,但是,工作安排到重庆市林业局,就没有了下文。这就是症结所在!”
“我在野外考察摔晕了,市林业局完全知情,谁曾打一个电话安慰一下?”更让向秀发感到寒心的是,自从要来国家林业局的313万元专项资金,开始启动植物园建设后,自己可谓踏破了林业局的门槛,对方却总是把事情推得干干净净,似乎这个植物园与市林业局毫无干系。
向秀发说,每当植物园遭遇一次大事,向市林业局打一次报告,对方就顶多下来“调研”一次,然后就没有了下文。“整整5年时间过去了,重庆市林业局没有对三峡珍稀植物园的建设做出工作安排,更谈不上具体的建设了。”
“那些植物宝贝完全是被拖死的!”向秀发说,植物园2002年立项时,明确了项目主管单位为重庆市林业局;2005年,陈光国副市长在有关文件上批示:请市林业局领导阅办。“他们阅了没有?办了什么?他们是怎么作为的?”
在向秀发看来,园区建设的两大瓶颈问题——总体规划和人员编制——都是重庆市林业局作为主管部门的分内之事,植物园只是一个身份不伦不类的“黑户口”,没有编制,难以吸引高级科技人员加入;没有规划,无从申请经费。
“拯救三峡珍稀濒危植物,是政府而不仅仅是个人的义务。”日前,已彻底绝望的向秀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重庆市林业局不采取措施拯救三峡珍稀植物园内珍稀植物的行为违法。
“搞这个植物园,赔钱不说,我实在愧对家人。孩子疏于管教,又没钱交‘借读费’,高中未毕业就失学了,现在准备学做厨师,出去谋口饭吃。老婆一提这个园子就满肚子怨气,和我‘冷战’。天哪,怎么会落得这个下场呢?”
“有朋友劝我说,就当这些年什么都没发生,自己‘休眠’去了,现在重新从负数做起,不玩了,扔掉园子不管了,拍屁股走人。可是,苍天知道,我怎么能离开这个园子呢?”
“我想打这个官司,我要弄明白,有钱修那么多的楼堂馆所,建那么漂亮的宿舍,为什么就不能给这些珍贵的植物一条生路?我希望政府告诉我,这个正式立项的公益项目,现在留下个半截摊子,到底该由谁来尽到分内的主管责任?” (记者田文生)
新闻背景:三峡库区珍稀植物及其保护
三峡地区有古老的自然和人文历史,由于没有受到第四纪大陆冰川的破坏,除在植物区系上和植被类型上显示出其丰富性和多样性外,还保存着许多珍稀的和中国特有的属种,成为中国三个特有植物分布中心区之一。
初步查明,三峡库区有维管植物(凡是有维管系统的植物都称维管植物,包括蕨类和种子植物。它们与藻类、菌类、地衣、苔藓植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具有发达的维管系统。维管系统主要由木质部和韧皮部组成,木质部中含有运输水分的管胞或导管分子,韧皮部中含有运输无机盐和养料的筛胞或筛管——编者注)4500多种,是我国亚热带生物多样性的富集地区,是中国植物资源战略基地。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后,受淹没影响的库区陆生植物有500余种。在库区淹没线下和移民迁建区内,需要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总共有290余种,其中疏花水柏枝、中华蚊母树、川鄂新樟等50多种珍稀植物为三峡地区所特有,还有大量的名木古树。
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研究所的科技人员就接受国家安排的任务,承担起三峡地区珍稀植物的研究与保护工作。从1996年开始,武汉植物研究所与不断上升的水位赛跑,开始了三峡珍稀植物“大移民”。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从三峡库区引进了约200种珍稀植物,包括疏花水柏枝、荷叶铁线蕨、珙桐、连香树等。
在宜昌设立的三峡珍稀濒危特有植物种质基因库里,92种濒危植物的幼嫩组织静静地躺在零下80摄氏度的超低温冰柜里长眠。这里冷冻保存了11种一级保护植物、46种二级保护植物以及36种三峡地区特有植物的幼嫩组织。
位于重庆万州的三峡珍稀植物保护园,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批准立项的人工营造的野生植物保护园。正是在民间人士向秀发的影响下,巴东也有一些人从事三峡珍稀植物的培植和推广,一张民间的三峡珍稀植物保护网正在形成。
12、应确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来源: 新京报 2007-9-10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7/09-10/018@073841.htm
希望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司法救济权,有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把社会共识转化为防治水污染的现实行动。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经全国人大一审后全文公布。草案对原有法律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订,比如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增强水污染应急反应能力。这些修订有很强的针对性,将有助于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紧迫问题。而草案能够全文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本身就体现了立法的公开性和参与性,值得赞赏。
自《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之后,中国在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制定中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然而,此次修订草案在提到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时,沿用了1996年版的要求,即“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需要指出,原有条文过于简略笼统,环评中的公众参与过程因而很容易流于形式,一些严重影响水环境的项目因而得以通过审批。为此我建议:
第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草案应该明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需要公示的信息,以及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鉴于环评信息公开不足成为制约公众参与的重要障碍,希望草案能明确环评报告书必须公布。这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各界,特别是受影响社区,在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参与项目决策,从而从源头摒除高污染项目。
第二,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然而,草案并未对扩大水污染信息发布做出规定,无法体现出近年来这一领域的突出进展。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吸收到草案中,形成水污染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体系。
第三,国际经验表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能促使企业主动减少排放。建议吸收《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废水超标排放企业全面披露其环境信息,以利于公众监督。建议草案进一步考虑要求所有涉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须定期公布其排放的种类主要水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
第四,针对近年来水污染事故频发,草案特别强调增强水污染应急反应能力。草案中提到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在报批后发布。然而,对于水污染事故信息,草案仅提出发生水污染事故后应该如何向政府报告,却没有提及事故信息应该向公众通报。近年来的污染事件处理经验一再表明,信息的发布和透明是有效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建议草案能明确水污染事故信息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告。
另外,在全国人大审议过程中,已经有委员建议完善污染损害的司法救济,包括适当扩大诉讼主体的范围,允许社团等机构作为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等,这些建议都切中时弊,希望能得到采纳。鉴于水污染常常造成大范围影响,而个体污染受害者经济条件等限制,诉讼索赔殊难操作,为此建议明确水污染案件允许进行集团诉讼,允许律师开展风险代理。
水污染防治关系环境安全,关系公共健康,关系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能切实保障公民对水污染防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司法救济权,有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把业已形成的社会共识,转化为防治水污染的现实行动。□马军(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13、“生态伤害罪”能设得成吗?
冯永锋
2007年9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会长潘岳,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主办的第十二届“绿色中国”年度论坛上指出,我国的环境经济政府体系正在完善,环保统一战线正在构建。
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它以内化环境成本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基于环境资源利益的调整,从而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这一步先从“绿色信贷”开始。2007年7月中旬,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当时的新闻里说:“继绿色信贷之后,环保总局还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就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进行政策研究与试验,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看得出来,我国政府已经下了决心,要从源头上控制生态伤害的持续和放大;显然,我国政府已经下了决心,不再默许和纵容各类生态伤害行为。
但是,有个涉及好几个关键环节的步骤仍旧没有推行,那就是“如何让环境伤害的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由于过去我们社会整体是纵容生态伤害行为的,因此,“环境公益诉讼”在中国根本没有开展的可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也多半是虚张声势和空头支票;每一个具体的环境污染受害者,即使不像“环保卫士”张长建(福建屏南)、吴立红(太湖)、霍岱珊(淮河)、张正祥(滇池)等人那样饱受地方政府的迫害和欺凌,其因环境伤害导致的身心伤害,也都是解决无门,控诉无望。连带各地的环保部门,都在那哀叹部门权力太弱,以至于眼睁睁看着“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的现象泛滥而无可着力。
因此,如果不明确地给予受伤害者以“诉讼权”,如果不允许环保NGO或者“第三方”替“无告的自然界”代言和起诉生态伤害者,如果不设立“生态伤害罪”和“污染自然罪”,“环保统一战线”的建立,仍旧缺乏重要的几环。而社会对生态伤害者的纵容,仍旧可能延续相当长的时间。社会仍旧会继续嘲弄“谁污染谁治理”、“排污许可证”这样的无力之举。环保仍旧会因为一个部门的弱势而成为全社会的弱势。
看一看现实就知道。前不久,四川的林业公安查出一个杀害三只大熊猫、剥取其皮准备销售的案子。大熊猫是全中国最熟悉的保护动物,因此,犯法的人应当会受到严惩。但是,如果是一家企业,污染了一条河流,他会得到什么的处罚呢?
似乎只有罚款了事,而根据当前的环保相关法律,最高只能罚个20万元,一年也只能罚那么一次。
这倒是便利了环保部门的人,把这个作为当前“环保软弱”、“环保执法难”的重要托辞。不过既然能作为托辞,而且每到一个地方都能很自然地听到这样的托辞,那么,这个托辞就一定是有道理的。
环保部门的人除了希望本身具有更大的执法权之外,当然希望有一条明确的法律,能够把污染河流、破坏天然林的人,绳之以法。
过去有些法律的零星规定是有助于惩罚生态破坏者的,比如森林法、水法,似乎都有一些处罚的办法,也都与刑法、民法什么的挂了勾。但用起来,仍旧有于法不畅、心虚气短的感觉。因为,中国人认定的法律,一向是需要极其明确的规定的,任何一个地方没讲明白、定清楚,就担心会被聪明的辩护律师反驳,被钻空子的人用来作逃脱惩罚用。
对自然的伤害是无处不在的,但人们能拿起来的法律武器,也多半只能从维护人权的角度来着眼。一个河流污染了,不能谈河流的健康权利、不能谈鱼生存权利、不能谈水的生命权利,只能谈两岸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了威胁,只能谈两岸居民的家畜喝污水得了病,只能谈有少数居民明确地因为这污水而身体受到了伤害。一座山被剃了头,不能谈天然林的权利,不能谈鸟类的权利,不能谈野猪、大象、蚊子、蛇的权利,不能谈菌类的权利,只能谈这些树砍了之后,引发泥石流冲毁了道路,只能谈这些树遮盖着谁家的祖坟,砍了之破坏风水。总之,在中国,要谈生态的权利,一切都只能与这生态相关联的人上去着手,根本不能就生态谈生态。
然而,污水弄病弄伤,首先是河流,首先是土地;刀斧砍除的,是树木,是青草;大火烧死的,是昆虫,是刚刚孵出的小蛇;被黑烟熏倒的,是飞鸟,是透明的天空。人类的受害,其实是在他们遭了殃之后的。
因此,只有很明确地提出“生态伤害罪”,才可能去考虑如何把生态伤害进行量化考核的问题。我们不愿意定这个罪名,想来除了觉得“人权高于一切”、“人类比自然界重要”之外,存在的困难就是如何“按罪量刑”了。
是啊,污染有轻有重,有无心有故意,有“不懂法律”有“心存侥幸”,甚至有人庇护有人栽赃。纷纷扰扰,重重繁繁,让再精细的人也难以厘分。现在又是一个“全民污染”的时代,一个人一天,必须给予多大的“污染权”、确定多大的污染允许量,才不至于让他触犯刑律?如果这些问题不搞清楚,设立罪名容易,定罪就难了;定一个人的罪容易,陆续定许多人的罪,“公正公平”就难了。让每一个判例,都禁得起当受者的比较,禁得起社会的评议。
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环保局收排污费时,其实是按“污染当量”来计算的。也就是说,排放出来的污染,本来就是可以计量的。既然可以计量,那么就可以进行折算,就像“标准煤”概念、卡路里概念一样,定立“标准污染量”就行了。这样,污染者既有了明确的伤害事实,又有了精确的当量计算,那么对他的处罚,也就很容易进行的了。
生态伤害是多方面的。污染可能容易核算,那么像“破坏生态健康”、“生物多样性损伤”、“湿地功能退化”、“导致全球气候变暖”这些怎么计算呢?云南省科学家几年来在计算“大量种植桉树造成的生物多样性下降”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给出太清楚的结论。福建省近年来灾害频繁,显然与天然林被大量替换为人工经济林、果树林有关,但是,这些后果的造成又如何反推到每一个具体行为人的责任上去呢?你总不能说某人种了一亩桔园,就说他导致五十只麻雀、三万只昆虫、七百种植物无家可归吧?也不能说导致了森林蓄水量每年下降了五百个立方吧?更不能说导致全球气候变暖了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度吧?
法律这样的东西,有时候的确无能和尴尬。它需要的是逻辑性,需要的是量化,不讲感情,不看表演,只喜欢怀疑,只看重证据。而生态伤害,最难提供的就是数字化的证据。想来,这是生态伤害罪一直迟迟未见立于人类法律中的原因之一。
那么就让我们想办法让它逻辑化起来。保护森林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肯定有规定偷砍一方木头会获得什么样的处罚。那么即使无法从大生态的角度来与人进行讲理论法,那么我们就按小生态的方法来计量,砍多少方木头,或者砍了多少面积的树木,或者污染了多大体量的水面,这些总是可以计量的,不妨就拿这些容易计量的数据,去与生态破坏者到法庭上展开辩论。
14、我们时刻面临水危机威胁 民众该如何应对?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7年09月10日 姜文来
http://env.people.com.cn/GB/6241685.html
一、我们时刻面临水危机威胁
水具有多方面的属性,既是自然资源、又是经济资源,更是战略资源,同时拥有物质资源和生活资源基本功能,它是国家的重要财富,也是世界的灵魂。遗憾的是,我国的水资源和社会发展之间出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水资源问题十分严峻,“水多、水少、水脏、水浑”是对我国水资源问题的形象概括,主要指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水含沙量大等。由于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逐步甚至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导致我国整体上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甚至个别地区存在定时供水的限制,出现常规的水危机。近年来,随着突发事故发生不断,对水供应产生新的威胁,我国的水危机处于一种高度不稳定的状态,我们时刻面临水危机。
目前,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水量危机渐渐逼近。我国水资源人均量只有2210立方米,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名列世界100多位。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加剧了水危机的可能。中国水资源南北分配的差异非常明显,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人口占了中国的54%,但是水资源却占了81%,北方人口占46%,水资源只有19%,以华北地区为代表的典型缺水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尖锐,水危机警报一直没有解除。即便是我国南方水资源丰富地区,因季节性分布不均或者污染比较普遍,缺水也十分明显。我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城市长期受缺水困扰,全国城市年缺水量为60亿立方米左右。全国农村有3.2亿人饮水不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纵观我国水供给远景,更大的水危机还在后头, 目前我国的缺水现象只是水资源危机中的黄色信号,如果不采取水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的有效措施,到203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将仅有1750立方米,接近人均水资源量少于1700立方米的为用水紧张的国际标准线,中国水危机将更加严峻。
我国水危机除了传统的水资源供需引起因素之外,还添加了一个新的危机,即由各种事故导致的水资源供给秩序的破坏引起的水危机。以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标志,我国水危机以水污染事故频发为引发因素进入了高发期,2007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爆发,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而导致水危机更加严峻的阶段。
二 水资源危机对民众的影响
水的功能是多样的,水资源危机对民众的生产生活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危机关系到民众安居乐业所需要的稳定社会环境
水是基本的生活资源,水危机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权力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中东地区战争不断,水资源的争夺是重要的原因。有人说20世纪为石油而战,21世纪则为水资源而战,尽管这些说法有些夸张,但从另一个侧面深刻地反映了水资源的重要性和战略位置。尽管哈尔滨停水事件、无锡的饮水危机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没有发生大的问题,但当时水确实成为社会的稳定的中心议题。民众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必须有稳定的水资源供应,有水资源作为支撑。没有水资源的和谐可持续利用,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民众就没有安稳的生活环境。水危机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很大的威胁。
(2)水危机影响民众的收入水平
水资源是生产资料,水资源的短缺对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据有关部门分析,由于供水不足,城市工业每年经济损失2000亿元以上,影响城市人口4000万人。同时,水资源短缺也使得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每年农田受旱面积2-6亿亩。经济受到影响,不仅影响民众的就业,也影响民众的基本收入水平。水危机与民众的收入水平紧紧相连,危机的加剧,意味着收入存在降低的威胁。
(3)水资源危机影响城市形象
水资源是支撑城市发展的物质基础,纵观世界大中型城市,都分布于江河的两岸,丰富的水资源孕育了城市的发展。曾经富饶天下的楼兰,是中国西部的古代小国,大约在1600年前消失,如今在茫茫的罗布泊黄沙中只留下凭吊的古城遗迹,楼兰消亡的原因之一就是水资源的消失,一个用水资源滋养的国家因水资源的消失而消亡。水危机是对城市的最大伤害,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和品位,更影响城市的投资、繁荣和整体竞争能力 ,当然对民众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也是很大的伤害。
(4)水危机影响生活质量
水是生活基本必需品,水资源危机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供水不足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每天为饮水发愁的生活质量,即使有很多的财富也不是高品质的生活质量。“山水”意境是中国人长期追求和向往的生活环境,水危机将严重影响这种意境的现状或者城市建设。污染的水将导致更多的疾病的发生,严重影响健康的生活质量。根据相关的资料,我国因饮水不洁导致的疾病有50多种,淮河流域许多地区癌症发病率比正常地区高出很多,个别村庄肝肿大惊人。
(5)水危机导致用水费用提升
水危机常常导致用水费用的提高。近年来,各地水价上调的消息不断,反映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如北京,近年来水价频繁调整,居民生活水价目前已经调整到3.7元/立方米,据可靠消息,北京的水价还将做进一步的调整,水价的提高无疑会增加水费的支出。特别是在水资源危机发生时,由于正常的水供应中断或者怀疑水质量难以满足需求,矿泉水成为生活必需品,矿泉水大量的使用增加了生活用水费用,由于危机期间,可能出现“一水难求”的极端现象,用水的费用可能更高。
三、民众如何应对水危机
面对我国水危机严峻形势和水危机可能给民众生活带来的影响,作为普通的民众,在水危机面前不仅有所为,而且应该大有所为。
(1)正确树立水资源价值观
近年来,随着水资源短缺不断的加剧和水污染导致水危机频繁爆发,社会对水资源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大多数人传统的水资源价值观念已经转变,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的观念已经被打破,新的“水资源有限,必须可持续利用”的观念渐渐地被接受,并逐步变为实际行动。但我们必须看到,这种观念的转变还不平衡,在水资源比较缺乏的北方地区,接受正确的水资源观念认知度高,而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南方地区,因水资源丰富,传统的水资源价值观念还很根深蒂固,还有很大的调整空间。树立水资源是自然资源、环境资源、经济资源和战略资源的观念,可持续利用水资源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用中的具体表现,也是保障人类健康繁衍的基础等现代的水资源理念,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需要继续普及的工作,我们必须自己逐步接受新的观念,并将其变为实际行动。
(2)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点滴聚合效应
节水型社会是以尽可能少的水资源,创造更多价值或者服务的社会,它涉及到各个方面,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节水的观念,并将其应用在实践中去,发挥点滴聚合效应。家庭是社会节水的基本单位之一,积极创造条件和想方设法,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多次利用水资源,减少新鲜水资源的取用。可以根据每个人的家庭情况,选择适宜自己家庭的水循环利用方式。如在家庭生活中,卫生间用水占整个生活用水的2/3左右(卫生间用水主要包括洗澡、洗衣和冲厕),掌握节水小窍门,如洗澡洗头打肥皂期间关掉水、洗衣水、洗脸(脚)水可以用来冲厕等,选择节水型产品,如选用节水马桶、水龙头等,对于耗水型比较大的产品尽可能少消费,对于漏水的设备进行及时修理等等,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社,将自己塑造成节水文明人,节水文明家庭,积极参与创立节水社区。
(3)从容应对水危机
水危机真正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做,这是我们必需面对的问题。如果是突发性的污染等导致的水危机,我们必需镇静地对待,千万不能心慌,要积极应对,而不是任意地指责。首先,相信政府会采取一切非常措施解决供水问题。让民众得到安全的饮水食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相信政府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应对水资源危机。其次,储备必需的饮用水,如采购适当的矿泉水(瓶装和桶装),不要一次性购买太多,一方面是为别人留有余地,另一方面也避免在短时间内水供应正常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第三,不能听信谣言,更不能制造和传播谣言。水危机期间,常常也是各种谣言四起的时候,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极大的伤害,不能轻信这种谣言,更不能去制造、散发谣言,以免被追究相应的责任。第四,相互关爱,共度难关。危难之时见真情,在水危机期间,相互关爱,如遇到没有水的家庭或个人,尽可能地给与帮助,以实际行动创造共度难关动力。第五,关注老人、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在水危机期间,尽可能优先照顾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让他们得到相对满足的水资源,在水危机中重视伦理道德观念,净化心灵。
(4)积极参与水资源环境保护
保护水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积极地参与。在家庭生活中,节约每一点水,少用一些洗衣粉等都是对水资源环境保护的贡献。从小教育孩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就是对社会的一个贡献,水资源保护从家庭做起,从我做起,从娃娃开始抓起。同时积极投身到社会水资源环境保护行列,如参与“自然之友”等NGO(非政府组织)组织的环境保护活动,既提高自己的知识面,又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民众是水资源环境保护的真正的推动力,通过不同的途径监督政府、企业,督促他们改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政策或者生产方式,形成社会舆论,共同提高水资源环境质量。
15、环境时评:治污必先治人 “官”决定一切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7年09月10日 刘义忠
http://env.people.com.cn/GB/6238502.html
有人说,当前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主要障碍来自地方官员。
我理解这话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些地方官员没有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含义和意义,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在有的官员看来,“发展是硬道理”就是不顾一切的发展,大上快上,既然是发展就得付出成本和代价,就得交学费,就得耗费资源和能源,即使牺牲环境也是在所难免的。有的认为外国就是先污染后治理,我们也不可避免地走这条道路。所以对科学发展观不感兴趣,阳奉阴违,觉得经济指标上去了就是最过硬的。还有的说这是为百姓谋利益,扩大就业率;二是有的官员只要别人给好处,他就答应批准,不顾资源能源和环保。这个好处既有个人的好处,即贿赂,又有集体的好处,即税收。你给贿赂就同意你建厂,只要增加地方收入就批准你办企业。
《人民日报》消息,2006年,两件大事显示出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十一五”规划第一次将节约资源与计划生育等并列为“基本国策”,并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同时,中国政府第一次将降低能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年度规划。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各项工作都全面推进,形势喜人。然而,总理坦言,有一项任务没有完成:未能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节能减排,治污环保,任重道远。7月4日至8日召开的政协第十八次常委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们以调研所得,以专业视角,表达忧思,缜密分析,积极建言,与有关部门共商大计。
国家环保总局的潘岳说:“‘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都解决了!”“我从第一次‘环保风暴’时就说过,‘风暴’不变成制度,不变成法律,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需要变革的制度包括修改《环保法》,包括授予更加严厉的环境执法权。但其中最根本的,当属我们的官员考核制度。”潘岳认为,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化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这样的官员一天不被问责,反而因“发展有功”得以升迁,就一天不能阻止更多的官员效仿。“在中国的当前阶段,‘官’的作为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是起示范性意义的,能不能改变‘官’的行为,决定着一个理念、一个政策能不能成功。把‘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为此,潘岳建议国家要明确政策授权,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加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要想遏制污染恶化势头,首先要建立环境问责制度,一定要追究政府相关人员的环境责任,特别是地、市以上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实行环境责任跟踪制度,尤其是对近些年来,官员在当任时所造成的环境责任仍应受到跟踪追究。”
治污必须首先治人,依法行政。法律要强制规定污染有罪,谁乱排污首先抓人,按污染程度定罪。只有这样治污才能在法律的轨道上顺利进行。
16、抑制气候变暖还需谋求更大共识
来源: 新京报 2007-9-10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shelun/2007/09-10/018@073628.htm
9月8日,APEC就气候变化问题发表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所有成员的参与,同时又要尊重各经济体情况的不同和能力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会议还达成了在2030年前将亚太地区能源强度降低25%的意向性目标。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议上表示,中国一贯高度重视气候变化,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等。
冰川正在流失它的高贵,飓风带来更多的灾难,臭氧层空洞日益扩大……100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样不争的事实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跟人类的活动,尤其是二氧化碳排放有关。如何应对气候危机,尤其是减少因人类活动而产生的对气候危机的加剧,已成为全球所有责任国家和组织思考的问题。
APEC就气候问题的宣言,对抑制全球气候变暖是积极信号。事实证明,在参与全球事务、共建人类福祉方面,APEC各经济体已经开始以更加积极、务实的态度,履行其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另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是,在APEC召开前,美国总统布什在与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的会谈中,就两国合作倡导解决气候变暖问题达成一致,这也是重要的立场变化。
当某个问题成为全球公共事件,并获得高度关注时,常常也意味着它将可能面临良性转机。但在气候问题上,这样的共识并不容易获得。美国加州大学气候变化问题专家娜奥密·奥雷斯克斯曾表示:“人类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很长时间了,但采取的行动却非常滞后。”不错,美国虽然也承认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与日益升高的温度之间有联系,但依然在2001年退出了《京都议定书》。正是由于执行机制软弱,持续不断的“南北争端”以及某些大国的不合作态度,使《京都议定书》并没有能够有效遏制气候变暖,促进各方达成真正共识。
更重要的是,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设置绿色贸易壁垒,行环境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使原本需要共同应对的环境问题利益化、政治化或工具化。比如,欧盟及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多年来鼓励环保技术、产业的发展,产品拥有巨额利润预期,因此他们非常积极地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措施。可随之带来的,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可能会被其拒之门外。与此同时,关于APEC对气候问题的宣言,有一个重要背景,就是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京都议定书》将于2012年到期,新一轮“全球气候谈判”迫在眉睫。这是一直在减排问题上,持消极态度的发达国家,突然采取主动的原因所在。这意味着,如何在一个相对公平的、尊重各国经济发展实际的平台上博弈,是取得最大共识的关键。
《京都议定书》实施以来的困境,恰恰是今后国际政治必须解决的问题。此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提出“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所有成员的参与,同时又要尊重各经济体情况的不同和能力的差异”,是一个进步,更应成为国际共识。除此之外,更需要将全人类利益的最大化和国家责任的制度化,作为抑制气候变暖这种全球共识的核心理念。假如一些国家仍旧将更多的责任推给他国,而拒不对环境或气候问题做出实质性的承诺与安排,抑制气候变暖将依然步履维艰。
无论如何,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生态政治”也将越来越多地成为国际政治的方向。在这种趋势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仅需要以更加积极务实的态度为减排做出更大贡献,还需要深入探讨如何将化解气候危机,转化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过程。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