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9
七月九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环保专家称珠江显现蓝藻迹象
2、潘岳: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
地方信息:
3、江苏将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加强对太湖监管
4、广东乐排河工厂排污威胁广州3大水厂供水安全
5、甘肃省清理“占而不建”的水电项目
重大水事:
6、南水北调中线穿黄工程隧洞开挖(图)
7、入汛以来长江最大洪水进入三峡库区
人物访谈:
8、环保总局副局长:水污染逼近危险临界点
环境曝光:
9、安徽蚌埠企业违规排污 村民频频死于怪病
深度报道:
10、流域限批:能否拔掉环境污染钉子户?
环境时评:
11、欲铁腕治污 需问责到位
12、环保监督要向民众分权
13、蓝藻暴发敲响湖泊生态危机警钟
14、区域限批是环保局独角戏 其他政府部门做什么?
15、上游排污下游只顾洗净自身 到底是谁缺乏主动?
16、治污要权力铁腕,更需权利“铜墙”
17、评论:让百姓为水污染埋单情理何在?
1、环保专家称珠江显现蓝藻迹象
来源:新京报 2007年07月09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9/014012167322s.shtml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 前日上午,著名环保问题专家、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做客“岭南大讲坛”时指出,珠江水已经显现蓝藻迹象,不宜下水游泳。
马军说:“就我所看到的珠江水质,不说是油漆状的,蓝藻在水里面已看得非常清楚。这种水人是不应该下去接触的。”
年年治污,年年污染,环境污染治理何以难见成效,根源何在?
在马军看来,问题的关键既非技术,也非资金,而在于解决机制不健全。马军指出,在保护伞的荫庇下,一些企业脸皮十分之厚,可以说是“三不怕三不查”:企业不怕环境监察、不怕行政处罚、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地方政府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
马军说,环保局是一个弱势部门,面对强势部门更多的是无奈。
- 相关新闻
滇池蓝藻4年内有望改观
据新华社电 最近一段时间,滇池蓝藻像太湖蓝藻一样,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未来不到4年的时间里,将对滇池进行更大力度的重点整治,滇池的“绿油漆”面貌将会有所改观。
日前,云南省计划在“十一五”末将滇池草海的劣五类水治理成为景观水,近期将从清水海引水,远期将从金沙江调水,整体改善滇池水体环境。
2、潘岳: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
来源:《记者观察》杂志 2007年07月09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9/111413406641.shtml
媒体作为舆论的代言者,有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应该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政府官员要有点承受力。在舆论监督越来越重要的时代,对媒体的职业道德、公信力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要让舆论监督发挥作用,信息的公开是关键。媒体和政府有时发生冲突,恰恰就在信息公开上。比如在环保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会本能地“捂盖子”,而媒体和公众却需要知道有关环境评估的事实信息。信息公开了,才能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便于舆论监督。
信息公开 有助于公众监督政府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建立起一套开放透明、能够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公众参与机制。政府部门的信息和政务公开,是公众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国务院新近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它一方面有助于公众监督政府,另一方面有助于公众参与有关公共问题的治理,从而促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理解。随后,我们发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就是要率先进行这一实验。
实际上,信息公开一直是环保总局的工作重点。2004年6月,《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发布;2005年4月,第一个完全公开的听证会——“圆明园防渗工程听证会”召开;2006年2月,中国环保领域第一个部门规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出台。去年一年,因信息公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环保总局对总投资达1600亿元的43个火电、化工、公路、铁路类项目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
推动环保事业 舆论监督功不可没
从环保部门的角度来看,媒体的批评和监督,正是公众关注环保和参与环保的表现。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经历了由观念转变到利益博弈的历史过程。在这两个阶段中,新闻媒体一直都是最重要的动力。毫不夸张地说,新闻媒体是中国环保运动的真正推手。
在过去经济发展“唯GDP论”思维主导下,虽然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中国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但是环保并没有成为公共视野中的热点话题。2005年,环保总局推行第一次“环评风暴”,叫停了上千亿元的违规项目。新闻媒体的大规模跟进报道和热烈讨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环保问题的重视,使环保议题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边缘话题”变成了“核心话题”。可以说,在促使从上到下的观念转变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了首要作用。
正是在媒体的关注之下,环保成为公共舆论中的焦点问题。与此同时,由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增长的政绩观和不法商业利益的畸形结合,成为破坏环境的重要因素。中国的环保事业,已经从一个观念转变阶段发展到利益博弈阶段。
在这一阶段,媒体的有效监督,相关信息的大量披露,以及公众的积极参与,都成为大大促进环境保护的力量。这些力量的汇聚,使我们这些环境监管机构的执法更加有效。例如,2005年的圆明园防渗听证会,今年年初的“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在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一些违规的项目和企业很快进行了整改。
信息会越来越公开 舆论监督会越来越重要
作为社会的报道者,新闻的本质要求记者和媒体必须忠于事实、客观报道。但是,新闻的即时性以及事件的不断发展变化,使得新闻报道又是一个逐渐接近真相的过程。要求媒体所有的报道,都像专家学者那样作出专业判断、像法官检察官那样证据确凿,是不可能的。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过一句话:媒体不是中纪委,不可能要求它的报道百分百准确。这话我很赞同。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小失误,或者细节上的失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世界上也没有哪一家媒体,能够做到百分之百准确,从不出错。
媒体的意义在于提出问题,如果提得不对,可以解释,可以反驳,说清楚就行了。从政之后,我多次被媒体在某些细节上“修理”或“误会”过,但后来都解释清楚了。从这点来说,政府官员要有点承受力。但是,另一方面,媒体作为舆论的代言者,有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应该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在舆论监督越来越重要的时代,对媒体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公信力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大政的重大问题的报道,媒体是不是应该履行更加严格的核实程序?发生了重大失实,是不是需要立刻更正?要使舆论监督有力量,媒体自身的公信力,起决定作用。
现代社会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必然会有多种意见和观点的出现。政府和新闻媒体在反映这些意见和观点的时候,出现不一致是正常的,因为各自站的角度不同。关键是双方要在一个宽容的氛围中和法律的框架下,沟通歧见、赢得共识、达成良性互动。可以预测,在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信息会越来越公开,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江苏将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加强对太湖监管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07月09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9/024813402579.shtml
吸取太湖蓝藻突发的教训,江苏省正抓紧组建苏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加强对太湖流域的环境监管。
在7日召开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上,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透露了这一消息。
今年3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南京成立了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此前已经有消息传出,参照环保总局设立督查中心的管理模式,在2007年底之前,江苏省也将成立隶属省环保厅的苏南、苏中、苏北三大环保督查中心。
之后,江苏省编制委员会对环保督查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进行了“定位”:组织全省环境污染事故的预测和预警工作;收集、报告、通报、发布环境污染和预警信息;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组织调查和评估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组织修复和重建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督促全省应急预案制定,指导事故应急演练,开展应急人员培训等。
苏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要是解决太湖跨流域管理的问题。据史振华介绍,目前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仍然滞后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污染严重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
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铁腕治污的要求,史振华表示,环保部门将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将对主要入湖河流,逐一提出断面水质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通过“闸坝调控”等措施,严控不达标的劣质水源进入太湖。同时推行“行政代处置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改造或运营管理。
史振华还透露,近期,环保部门将在太湖流域进行“飞行检查”,即对重点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定期抽检,检查情况通报给银行信贷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严重失职和干扰正常执法的公职人员及领导干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据悉,到2008年6月底之前,江苏环保部门将在太湖流域省市县行政交界断面、主要入湖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新建3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280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形成覆盖全流域的环境自动监控网络,把太湖地区建成全国环境分析预警能力最强、监测自动化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对太湖水环境实施最严密的监控。章轲
4、广东乐排河工厂排污威胁广州3大水厂供水安全
来源:《新快报》2007年07月09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62598.html
清远素有“广州后花园”之称,但今年2月却成了广东第一个区域限批的地区,其原因在于乐排河、大燕河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乐排河在花都又被称为白坭河或巴江河,与流溪河在石门鸦岗交汇后注入珠江,该交汇点下就聚集了广州石门、西村、江村三大水厂,严重威胁了广州的饮水安全。今年年初,乐排河突然出现重金属超标,省环保局知悉后在48小时内关闭了该河两岸9家电镀厂。
探源:乐排河两岸几十家工厂排污
乐排河发源于清远市的坑尾,从清远兴仁流入花都境内。花都当地人称之为白坭河,又名巴江河,古称巴由水,经国泰、白坭、赤坭、炭步,至新街水口进入广州市白云区及南海县之间,与流溪河在鸦岗交汇,再经石门汇入珠江,流域全长70.3公里。其中清远境内17.3公里,花都境内27公里,广州白云区境内26公里。
目前广州市区的江村水厂、石门水厂、西村水厂均位于该交汇点的下方。这些水厂的日供水能力达220万吨。其中江村水厂供应江村、白云区部分地区,石门水厂供应老城区,西村水厂供应老城区,三水厂供应的水量总计约占广州全市日供水量的一半。
乐排河在清远境内的主要功能是接纳生活污水,但从2003年起,乐排河两岸开始兴起电镀厂、漂染厂、皮革厂等大大小小几十家工厂,水质至此一直处于劣Ⅴ类。另外,流经花都的部分长达27公里,也是花都本地重要的水源保护地。
举措:48小时内关闭9家电镀厂
“由于涉及到饮水安全,清远和花都两地经常为水质吵架!”省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为此,省环保局在2006年6月12日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强调,乐排河流域电镀群被列为重点整治目标之一。
在今年1月12日,省环保局的监测数据显示,乐排河出现重金属超标,下游饮用水安全告急!省环保局当即发出密码电报,要求清远迅速关闭两岸的电镀企业。
“估计是怕遇到阻力吧!”说起密码电报这件事,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冼鑑洪称,9家电镀厂虽然不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但由于有2000多工人在厂里工作,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他进一步表示,接到省环保局的密电后,1月13日,市环保局、清城区政府联合采取行动,成立“清城区停产关闭乐排河沿岸电镀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立即取缔乐排河沿岸所有电镀企业的通告》,从当日起对乐排河沿岸的致达电镀厂等9家电镀企业实施取缔,并在密码电报发出的48小时内迅速关闭了乐排河沿岸的9家电镀厂。
现状:水质达Ⅳ类但仍不达标
据悉,清远的大燕河也同样存在污染问题,威胁到下游佛山的饮水安全。2006年3月,该河突发污染事故,造成佛山水厂被迫关闭,产生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正是因为乐排河和大燕河的污染问题,清远清城区才被限批!”清远市清城区副区长刘秀添表示,自被限批以后,通过关闭两条河岸两侧的一些污染企业,已使河水情况有所好转。根据清远环保局提供的一份今年1月到6月的水质监测数据,乐排河水质除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仍略有超标以外,基本达到Ⅳ类水标准,而且水质有不断变好的趋势。
刘秀添称,清远的电镀工业园规划基本完成,届时所有电镀企业都将迁往清新县。此外,清远正在委托中山大学专家制定2007年至2020年的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也增加环保投入500万元,设立环保达标奖,奖励在污水处理厂建设、矿山植被恢复等环保方面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治污方面还存在问题。”刘秀添承认,两条河水质虽然达到了Ⅳ类,但仍不符合区域水质的总体要求,而饮用水的水质必须达到Ⅲ类水,因此对下游供水安全仍存在污染隐患,尤其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方面仍时有超标。而这两项指标超标意味着,生活污水处理仍是大问题。据悉,在两河沿岸的乡镇中有3个超过5万人的工业重镇,但全都没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全部直排。刘秀添表示,正在筹建3个污水处理厂,两年内3个镇的污水处理厂都要建起来,今年就有一个4万吨的厂有望开工。
说法——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限批若不起效,所有行业都将被限批
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表示,不能及时搬迁就要立即关闭。而针对一些地区漠视“区域限批”的现象,将把限批升级,限批的项目将由污染行业扩大至所有行业。
陈光荣还表示,今年广东再次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和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并对两个地区进行区域限批,这在广东尚属首次。他进一步表示,如果挂牌督办的企业整改进展缓慢,将一律关闭;挂牌督办的地区如果不能及时完成整改要求,将进行升级,由挂牌督办升级为限批地区。
他同时强调,限批并不是最后一招。目前的限批还只是对高污染行业进行限制批准,如果限批还不能解决问题,将把限批的行业扩大,升级至所有项目。也就是说,除环保治理项目和循环经济以外的项目外,其它任何项目都别想上马。(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钟奇振 实习生 娄媛媛)
5、甘肃省清理“占而不建”的水电项目
来源:中国水势 2007-07-09
http://www.waterinfo.com.cn/ywkd-1/guonei/200707090009.htm
新华网兰州7月8日电(记者王衡)针对一些市州在水电开发中存在的“占而不建”和“非法转让或拍卖开发权”等违法违规问题,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份起对水电建设项目进行清理规范,违法违规者将被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甘肃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的通知中提出,各市州要通过督促整改,发现仍然“占而不建”等问题,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的通知中提出,清理的目标是要坚决制止水电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清理规范的范围为2000年以后开工建设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水电建设项目。
通知中提出,对水电建设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从7月份开始,分自查、抽查和整改三个阶段。在清理规范中,各市州对违反国家及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跑马圈地”“占而不建”“非法转让或拍卖开发权”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水电建设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6、南水北调中线穿黄工程隧洞开挖(图)
来源:新京报 2007年07月09日
http://news.sina.com.cn/c/p/2007-07-09/014012167335s.shtml
昨日,河南温县黄河北岸,穿黄工程隧洞盾构机掘进始发。新华社发
本报郑州讯 昨日上午10时08分,南水北调中线穿黄工程隧洞盾构机掘进正式开始。据了解,这是到目前为止人类历史上最宏大的穿越大江大河的工程。挖掘首日,隧洞已经挖了1.6米。
近50米深处泥沙泵送地面
南水北调中线穿黄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黄河京广铁路桥上游约30公里处,于孤柏嘴处横穿黄河。工程从北岸温县南张羌乡马庄东开始,南岸自荥阳市王村化肥厂南为终点,总长19.3公里。
上午10时08分,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局长张野在工地现场宣布了始发令并启动了盾构机。在黄河北岸河床底部近40米深处,庞大的盾构机刀盘开始旋转。盾构机沿着水平方向由北向南开,沉积多年的泥沙在经泥水平衡系统处理成流态泥浆由48.5米深的竖井底部,泵送至地面沉淀池。
伴随着盾构机刀盘掘进,工作人员对形成的隧洞壁面衬砌加固工序也跟进展开,预制混凝土管片一片一片拼装成环,尾随刀盘掘进环环紧扣地向前推进。
据现场技术人员介绍,穿黄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流量为265立方米/秒,加大流量为320立方米/秒。其中,两条引水的穿黄隧洞是整个穿黄工程最引人瞩目的控制性建筑物,引水洞采用泥水平衡式盾构法施工。盾构机就像是列小火车,由黄河北岸竖井内始发,穿越黄河河床深处抵达南岸,每条隧洞总长4250米,单洞直径7米。
盾构法穿越大河属国内首例
据了解,昨天是两个隧洞中的左洞开始挖掘,右洞将于8月中旬开工。
“穿黄采用目前世界上较为先进的盾构技术进行挖掘施工,技术含量高,施工工期长,在国内用盾构方式穿越大江大河尚属首例。”有技术人员表示。
穿黄建管部部长高必华介绍,盾构机从破壁到掘进100米称为始发阶段,盾构始发完成后,穿黄工程进入盾构正常掘进阶段,将依据始发阶段所积累的经验,调整施工参数,加快掘进速度,月掘进300米左右,预计2008年9月穿过黄河,10月开始邙山斜洞掘进,2009年3月完成右隧洞盾构施工任务。
截至今日凌晨0时,黄河隧洞的挖掘已经进行了1.6米。
- 揭秘
穿黄盾构机内设咖啡屋
工作人员介绍,本次穿黄工程使用的泥水加压平衡盾构设备由德国公司提供,总体长度80米,刀盘直径9米,总重量近1100吨。整个盾构机就像是一列缓缓行驶的小火车,由黄河北岸竖井内始发,将用近一年时间前行4250米,穿越黄河河床深处抵达南岸。
由于是在黄河底下施工,为了防止泥沙等进入机器,整个空间是封闭的。工人们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工作,呼吸、如厕等都成了难题。据技术人员介绍,盾构机的配套设施中,备有卫生间,但只能供男士小便。产生的废物也不是排放在隧洞里,而是随着沙石、泥浆一起通过处理系统,都排到了隧洞的外面。
此外,在盾构机里还有休息室和咖啡屋。由于里面空气不流通,机器的后侧还连接了一个直径1米左右的管道,负责往机器里输送空气。
7、入汛以来长江最大洪水进入三峡库区
来源:新华网2007年07月08日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7-07/08/content_6344760.htm
7月8日,葛洲坝大江九孔冲砂闸泄洪。
8日7时,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开启葛洲坝大江冲砂闸,在今年汛期首次冲砂泄洪。至14时,葛洲坝出库流量已达到36000立方米/秒。新华社发(蔡钧庭摄)
新华网武汉7月8日电(记者 杨希伟)入汛以来长江最大洪水8日8时经过长江上游的寸滩水文站后,进入三峡库区。
长江水文局总工程师程海云教授说,本次洪水因长江上游连续降雨、部分支流如嘉陵江流域的渠江出现大洪水引发。长江水文局实时监测表明,7日8时至8日8时,长江流域又有金沙江、岷沱江、嘉
陵江、三峡区间等区域降下小到中雨,局部地区有大雨。
受上述来水影响,长江上游的重庆寸滩水文站今日8时出现洪峰,洪峰水位为176.89米,相应流量为39400立方米/秒。至11时,寸滩水位降为176.84米,相应流量降至39300立方米/秒。
这是入汛以来长江上游形成的最大洪峰。今年长江首次洪峰于6月20日7时经过寸滩水文站时,流量仅24100立方米/秒。
目前,洪峰经过寸滩水文站后进入三峡库区。8日8时,三峡水库入库流量涨至37000立方米/秒,出库流量为32600立方米/秒;水位依然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为143.98米。6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长江防总办公室主任魏山忠签发今年2号调度令,命令三峡水库最迟于6日20时起至7日8时止,将坝前水位均匀降至汛限水位144米,为本次洪水调度预留出库容。
受长江上游来水增加的影响,三峡水库下游的宜昌站今日8时流量涨至35500立方米/秒,长江干流的枝城至螺山河段全面涨水。
8、环保总局副局长:水污染逼近危险临界点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07月06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6/173013391934.shtml
治水不力将是我们的失职
从2005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每年都要掀起一场备受关注的“环保风暴”。在火电项目和石化项目之后,今年的第三次风暴,刮向了重污染水域
7月3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第一副局长潘岳向新闻界通报,从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和前两次“环保风暴”相同,问题企业无一例外地被曝光。
新闻发布的当天下午,潘岳接受了本刊的独家专访。
中国新闻周刊:环保总局此番行动,是否与不久前的太湖蓝藻爆发有关?
潘岳:今年入夏以来,接连发生了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爆发事件,这是一个标志——传统的发展模式积累的环境成本已经到了临界点。“水”是矛盾最激化和最早爆发的领域,因为它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命脉,又是人民生存的命脉。
“水”将是中国未来相当一个历史时期内环境领域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主题。“治水”将是对包括环保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对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的严峻考验。如果不能回答好这个问题,将是我们的失职。
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的水污染目前处于何种阶段?七大流域、三河三湖多年来的污染治理总体进展如何?问题主要来自于哪里?
潘岳:水污染已经逼近危险临界点。给你一组数据:目前7大水系的26%是五类和劣五类,9大湖泊中有7个是五类和劣五类。五类和劣五类水不能接触人体,连农业用水也不能做。也就是说,七大江河除了干流因水量大水质尚可之外,大小支流几乎全部坏死!80%的湖泊的水也全部坏死!
如果不有效地治理水污染,我们恐怕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完成之前,就将面临严重的社会和谐问题。
你问七大水系、三湖三河治理的情况如何?国家花了十年时间、巨额的投资、巨大的决心来做这件事,水质确实有所改善;但这个努力和成果已被后来流域内的重新污染所抵消!
问题出在哪里?我认为主要是目前“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个部门管调水,那个部分管污水处理;这个部门管农业面源污染,那个部门管工业污染;这个部门管技术资金,那个部门管发展资金。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争权不断,推责有余。不建立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管理机制,就不可能执行有效率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环保总局强烈呼吁建立一个跨部门跨省区的流域同意管理机制,能够联合流域上下游省份,组织环保、水利、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测和执法。
中国新闻周刊:检查组从何时起对受处罚的这些地区和企业展开了调查?调查持续了多久?期间是否有曲折?
潘岳:这次“流域限批” 6个检查组,于2007年5月23日至31日,和6月6日至25日,行程约21000公里,对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及太湖流域11个省(自治区)、38个地市、118个县(区)的造纸、化工、酿造等重点涉水企业达标排污情况,以及工业园区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明查和暗访。
“曲折”还是老问题:执法难,即使环保总局也一样。举个例子,这次行动中,环保总局检查组在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检查时居然遭到拒绝,出示了执法证后,企业仍称必须有“内部人”带领方可入内,检查组最终还是没有进得去!环保总局历年的执法行动中,暴力抗法、拒绝检查的事情每年全国有数百起之多。
中国新闻周刊:此次发现的问题,大体可以归结为几类?你能否从具体案例入手,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潘岳:一是工业园区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差,存在未批先建、越权审批、越级审批的情况。在检查的126个园区中,有110个工业园区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和“三同时”执行率差的问题,占抽查工业园区的87.3%。比如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共有项目30个,其中19个未履行环评手续,环评执行率仅为36.7%;应完成“三同时”验收的项目11家,实际验收0家,环保“三同时”验收率为零。
二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不正常、处理能力低、管网不配套或超标排污。在抽查的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运转不正常、超标排污或停运,占抽查污水处理厂的50.6%。河北省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实际日处理污水仅3万吨,其他4万吨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沧浪渠,是造成沧浪渠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
9、安徽蚌埠企业违规排污 村民频频死于怪病
来源:新华社2007年07月09日
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5962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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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太湖沿岸已成化工厂聚集区 记者采访被骂
刺鼻的怪味,墨汁一般的污水,通过村头鲍家沟流入淮河――这是记者近日走访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的仇岗村时见到的情景。村民们告诉记者,村子里坐落着族光化工等三座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污水就是它们排放的。
事实上,这几家化工企业的污染早就引起了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在内的各级环保部门的关注,就是在环保部门督查和下达停业整顿通知的高压态势下,企业却与环保部门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你来我关,你走我开。近日有关部门对这三家化工企业实施停电处理,三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被依法拘留。
督查组离开不久 化工厂的机器又响了
今年5月底,淮河流域安徽、河南督查组会同安徽省环保局,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组织下,现场检查了鲍家沟等5个主要入淮排污通道和部分企业的排污情况,结果发现鲍家沟污染尤为严重。正在开闸放水的鲍家沟,从闸下至淮河形成的厚厚泡沫,浩浩荡荡长达1公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蚌埠市族光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防治设施闲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九采罗化学有限公司、海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无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已停产。督查组建议当地政府停产治理违法排污企业,关闭违法排污且治理无望的企业。
而早在5月初,蚌埠市环保局就已经监测到这三家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并作出罚款等一系列处理决定。
6月1日,蚌埠市政府下文责令这三家企业停业整顿;6月6日,蚌埠市下文再次责令九采罗化学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然而,市政府的文件成为“一纸空文”。
6月上旬记者来到仇岗村时,发现九采罗化学有限公司的机器仍然在运转。企业负责人辩解说,这是在出余料。可住在企业周边的村民却反映,10多天前上面来检查的时候,这些企业的确是停产了4天,但是后来又开工了,至今已经开了六七天了。
直到6月18日和19日,海川公司和九采罗公司才逐步停产。6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暗访组第二次检查时,族光精细化工公司仍未实施停产。
“睡觉的时候都会被呛醒”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鲍家沟边的一棵大树已经枯死,旁边地里种的黄豆秧苗稀稀歪歪,无精打采。74岁的汤固华老人就住在旁边的小屋里。她和77岁的老伴种了两亩多地,一半种麦子,一半种菜。结果污水一来,庄稼全被熏死了。
更让村民感到恐惧的是化工厂半夜偷排废气,当地老百姓气愤地称之为“毒气”。汤固华老人说,厂里每隔三五天就排一回“毒气”。夜里睡得好好的,闻到气味就会惊醒,熏嗓子,呛得再也不能睡。村民张金山告诉记者,排气时整个天空都是白的,像下味精一样。小孩和妇女就会眼睛发疼,喘不过气。即使在夏天最热的时候,村民们都得关着窗户睡觉。
据村民反映,村里污染的历史由来已久。原来污染比较严重的蚌埠市农药厂前两年卖给化工企业后,村里污染更加严重。目前坐落在村里的企业以化工为主,其中以规模较大海川、九采罗、族光这三家企业污染最为严重。
据仇岗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宗明介绍,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2300多人的村庄,得“怪”病的人越来越多。最近两三年,每年都有10多人死亡,其中很多是因患食道癌、肺癌、肝癌、脑充血、脑血栓这些“怪”病而去世。得病的人越来越年轻,30多岁的青年就得了肝癌,甚至10多岁的小孩子也得“怪”病。
“在阴天和刮风时,学生们都要捂着鼻子上课”
在仇岗小学南面的80米处就是鲍家沟排污口,小学北边100多米处也是几个化工厂,教学楼后面是一口发黑的池塘。仇岗小学校长王学军无可奈何地对记者说,学校处在“包围圈”中,每当阴天或刮西南风的时候,学生们要一手捂着鼻子,一手写字。
一年级学生郁威说:“工厂一放气,味可难闻了,感觉直往脑门里钻,一闻肚子就疼,头晕想呕吐。”
村民耿广珍告诉记者,她的儿子今年10岁,上小学五年级。经常嗓子疼,带他去蚌埠第三人民医院去看病,大夫也查不出小孩得了啥病,只是奇怪为什么仇岗村来的人都是这种病?
据校方介绍,在校的小学生有230多人,20%的学生嗓子不好。王学军校长忧心忡忡地说,虽然到目前为止,学校里没有出现过重大中毒情况。但老师和同学们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里,极有可能会慢性中毒,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可农村学校又没有条件组织集体体检。
至于化工企业排放的气体究竟有没有“毒”,蚌埠市环保局副局长马成喜说,化工企业难免有些气味,由于气压原因难于散去,目前环保部门还没有这个条件进行检测。 (记者卢尧)
10、流域限批:能否拔掉环境污染钉子户?
来源:科技日报 2007-7-9 李禾
http://www.h2o-china.com/news/50013.html
7月6日,在新浪网上,有网民写道:针对环境违法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一位副局长对记者感叹“三不怕”和“三不查”———企业不怕环境监察、不怕行政处罚、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而地方政府,则是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一方面是火烧眉毛式的污染事件———20万人断水、百姓下跪求治污;另一方面是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骄横、冷漠的“三不怕”、“三不查”,违法的理直气壮,相关部门“能不查就不查”,这样的图景再次道出一个尴尬的现实:当前的环境保护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和水污染形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7月3日宣布,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流域限批是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环保总局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
在7月4日召开的全国环保系统电视电话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无奈地表示,其实环保总局并不想这么早公布“限批”名单,但是说情的人纷沓而至,如果不再公布,恐怕这名单就无法出来了。
起因:一次触目惊心的检查
这次“流域限批”源于国家环保总局在今年5月23日至31日、6月6日至25日对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及太湖流域11个省(自治区)、38个地市、118个县(区)进行分检查。这次检查重点查了工业园区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对造纸、化工、酿造等重点涉水企业达标排污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一个半月来,检查组检查了126个工业园区、529家重点污染企业和101个河流断面水质,但检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
在检查的529家企业中,有23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占抽查总数的44.2%;在抽查的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存在运转不正常、处理不达标或停运的现象,占抽查总数的50.6%;126个工业园区中,有110个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和“三同时”不落实等环境违法问题,占抽查总数的87.3%。
知名企业“榜”上有名
在这次被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32家重污染企业中,不少企业与一些明星企业、上市公司或是大型企业集团有关联。其中,有与上市公司中国石化、海螺水泥、皖维高新相关联的企业;有的则与行业内很有影响力的企业相关,如蒙牛乳业、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的分公司、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等。
据调查,河北省沧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不到5年里历经两次大规模扩张,但一直没有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自2005年以来一直超标排放废水;内蒙古蒙牛乳业磴口分公司2005年12月投产至今,未建成废水处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运,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将产量由3万吨扩大到15万吨;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黄河灌渠;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的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硫酸浓缩炉硫酸泄漏造成重大酸雾污染事件。芜湖海螺水泥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未批先建”,企业一直未缴纳排污费。
而中石化旗下的中原油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进入了这份“环保黑名单”,其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废水处理系统部分设施闲置。此外,还有巢东水泥、丰原药业、丰原生化、华星华工等多家上市公司。
工业园区已成为新污染源
“工业园区已成为新污染源”,“一些地方制定了自己的‘土政策’,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成为‘水泼不进,针扎不进’的环保‘死角’。”周生贤说。
检查组检查发现,蚌埠市化工企业集中、污染严重,检查组抽查的10家企业均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被检查的蚌埠市5个排污通道中,水质全部超标,尤其是鲍家沟污染更为严重,鲍家沟大桥及鲍家沟入淮河口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分别超标3.28倍和4.57倍。检查组还当场发现,由于鲍家沟开闸放水,在闸下至淮河区间形成的泡沫达1公里多长。而当地村民纷纷诉说鲍家沟的污染状况,并表示已对当地政府的治污工作失去信心,向检查组下跪,请求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问题。
检查组还发现,长江流域安徽省境内的马鞍山、巢湖、铜陵、芜湖市,其开发区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低,“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比较突出;有的企业打着“试生产”的名义违法生产,即使是经过“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也存在大量违规行为;一些开发区企业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却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
“开发区内环境执法难”,检查组有关人员感叹道,他们在铜陵市经济开发区检查金威铜业时,企业拒绝检查,即使检查组向企业出示了执法证,要求入厂检查,企业称只有由企业内部人“带领”才能进厂,检查组最终也未能进入该企业。“连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权力的环保总局都进不去,由地方管辖的地方环保部门能进去吗?老百姓能进去吗?”潘岳反问道。
江湖河水变成“糨糊”
“在一些地方,环保工作存在‘灯下黑’现象。”
“不少地方企业违法排污,结果却是‘老板赚钱、群众受害、政府埋单’。”
“一些企业昼夜不停、肆无忌惮地向大江大河排污。一些江河不仅水质变了,连水的形态也变了,变成了黏稠的糨糊。”周生贤说。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今年1—4月,流经上述限批城市的水质多数为重度污染。如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全湖平均为五类;黄河支流渭河的渭南市、淮河支流沙颍河的周口市的国控断面今年前4个月的监测结果全部为劣五类。
此次检查还发现,海河流域51个断面水质,全部超过地面水五类标准,超标率100%。淮河流域16个断面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地面水五类标准以内的有6个,占37.5%,但氨氮浓度都超过地面水五类标准。黄河流域中,涑水河是运城市境内的一条排污通道,水质污染严重;汾河在经过运城的新绛、稷山县和河津市后,由于城镇污水的加入,污染进一步加重。渭河经过渭南市后,由于工业生活污水的影响,污染加重,潼关吊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常年超过地面水五类标准1—4倍。
潘岳说,被限批流域的饮用水安全隐患也非常严重。如巢湖每年夏季出现蓝藻,目前企业仍在排放大量氮、磷污染物,加大了蓝藻继续大规模暴发的风险。
今年年初,环保总局对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4个行政区域,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四大电力集团实施“区域限批”政策,即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建设项目。这些地区和企业纷纷表示并进行了环保整改,两个月后,限批都被解除了。那“流域限批”的效果将会如何?
潘岳坦言:“对于这些举措能否扭转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先积累后发展’的思路,我并不乐观,因为环保局的权能太有限。5年来,执行行动的时候,见到多少大污染企业不是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挂牌保护’啊!”
潘岳认为,不管是“区域限批”还是“流域限批”,都只是比以前的环境执法手段略狠一些而已。“以前是让你关停并转,我走了你又故态复萌,我拿你没办法;现在是你不关,其他的项目就不给你批,你为了保一个亿可能要损失十个亿,你自己衡量得失。这确实更有效一些,但和现在的严峻形势比真是相差太远了。然而,这是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环保总局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
必须变“风暴”为制度
“我从第一次‘环评风暴’时就说过,‘风暴’不变成制度、不变成法律,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中国环境的观念启蒙时代已经结束,现在正式进入了利益博弈阶段。不再是技术、资金、运作到不到位的问题,而是制度是否能够变革的问题。”潘岳说。
潘岳强调,需要变革的制度包括修改《环保法》,包括授予更加严厉的环境执法权。但其中最根本的,当属官员考核制度。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化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这样的官员一天不被问责,反而因“发展有功”得以升迁,就一天不能阻止更多的官员对其效仿,就一天不能阻止科学发展观的政令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因此,潘岳建议国家要明确政策授权,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加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要想遏制污染恶化势头,首先要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度,一定要追究政府相关人员的环境责任,特别是地、市以上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实行环境责任跟踪制度,尤其是对近些年来官员在当任时所造成的环境责任仍应受到跟踪追究。”“政绩观的改变单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针对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状况,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环境执法中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高限处罚’的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环保法律的权威。”周生贤说。
何时能建立联合流域污染防治机制
7月6日,在新浪网上,有网民质疑:“中国‘九龙治水’的局面由来已久,水污染的治理不仅仅涉及到环保总局,更涉及诸多强势部门。面对长江、黄河、太湖的频频告急,这些强势部门在做什么?”
“为什么我们发起了这么多行动,花了这么多的钱,下了这么大的决心,仍然逃脱不了这个怪圈?老百姓在问,我们自己也在问。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目前‘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个部门管调水,那个部门管污水处理;这个部门管农业污染,那个部门管工业污染;这个部门管技术资金,那个部门管发展资金。”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有权利大家都争,出了问题大家都推。此外,流域的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补偿机制也没有建立,上游地区不仅缺乏治污积极性,甚至通过流域的过度开发带动经济的增长。潘岳认为,当前水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已非分割的治水管理体制所能解决,而根据流域整体性组织环保、水利、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测和执法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应该尽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和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坚决完成减排目标。
要控制流域水污染,除了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外,还要配合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后评估机制。缺少足够的监察力量是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潘岳说,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环保总局对责令停产整顿的污染企业将定期进行督察,对于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是否兑现环保承诺进行抽查评估。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需要国家对环保执法评估机制的更大投入,也需动员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作为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最有动力去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履行了环境义务,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为公众监督提供平台。
何时能建立联合流域污染防治机制
7月6日,在新浪网上,有网民质疑:“中国‘九龙治水’的局面由来已久,水污染的治理不仅仅涉及到环保总局,更涉及诸多强势部门。面对长江、黄河、太湖的频频告急,这些强势部门在做什么?”
“为什么我们发起了这么多行动,花了这么多的钱,下了这么大的决心,仍然逃脱不了这个怪圈?老百姓在问,我们自己也在问。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目前‘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个部门管调水,那个部门管污水处理;这个部门管农业污染,那个部门管工业污染;这个部门管技术资金,那个部门管发展资金。”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有权利大家都争,出了问题大家都推。此外,流域的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补偿机制也没有建立,上游地区不仅缺乏治污积极性,甚至通过流域的过度开发带动经济的增长。潘岳认为,当前水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已非分割的治水管理体制所能解决,而根据流域整体性组织环保、水利、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测和执法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应该尽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和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坚决完成减排目标。
要控制流域水污染,除了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外,还要配合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后评估机制。缺少足够的监察力量是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潘岳说,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环保总局对责令停产整顿的污染企业将定期进行督察,对于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是否兑现环保承诺进行抽查评估。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需要国家对环保执法评估机制的更大投入,也需动员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作为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最有动力去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履行了环境义务,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为公众监督提供平台。
11、欲铁腕治污 需问责到位
来源: 新京报2007-7-8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28/2007/07-08/021@011507.htm
7月7日,江苏省在无锡召开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李源潮在会上指出,要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整治太湖污染,一些成为污染源的工厂必须关闭,一些高污染的产业必须淘汰,一些富营养化的养殖必须压缩,这是我们向大自然还账,这个代价必须花,这个决心必须下,这个共识必须形成。
这样的决心,从一位省委书记的口中说出来,可能还是第一次。这是对一方百姓的承诺,若能有效兑现,必将对其他地方起到表率作用。今夏太湖、滇池、巢湖相继暴发蓝藻,江苏沭阳县发生20万人断水40个小时的自来水污染事件,意味着我国步入水污染密集暴发期。这时,迫切需要更多的官员,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让山清水绿,百姓宜居。
然而,十多年来环境保护的事实表明,环境保护的最大阻力,往往来自地方政府和官员。一个典型例子是:在本次国家环保总局的“最后一招”流域限批中,安徽蚌埠村民对地方失去信心,跪求环保总局治污。然而,环保总局检查组在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检查时居然遭拒。日前,在全国政协常委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就指出,面对环境压力多数地方我行我素,“十五”期间诸多重要指标未达标。
我国环境的观念启蒙时代已经结束,现在正进入利益博弈阶段。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将环境指标纳入官员考核制度,以此改变官员的观念和行为。而要想遏制污染恶化势头,首先要建立环境问责制度,一定要追究政府相关人员的环境责任,特别是地、市以上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实行环境责任跟踪制度,尤其是对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官员在当任时所造成的环境责任仍应受到跟踪追究。在这些方面,省一级党政官员尤其要下定决心,和中央及人民的诉求保持一致。
其次,用更科学合理的绿色GDP,作为衡量和评价地方官员的政绩标尺,要加大力度。过去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观,往往以单纯的GDP增长为衡量标准;与此同时,我国长期形成的无偿或廉价的环境使用制度,导致发展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成本被外部化,环境的真实成本被湮没。
这种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矫正,必须借助于绿色GDP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加以干预和纠正。对跨流域、跨省区的环境问题,绿色GDP的评价权宜掌握在中央一级。绿色GDP不仅应成为考核官员的政绩尺度,而且应通过立法,成为衡量企业污染成本、确定其环保责任的重要尺度,以此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
鉴于许多环境因素很难纳入货币核算,国外发明出一种可称为公众评估的办法。围绕这些公共项目,允许相关专业部门与较独立的专家机构,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公众咨询与调查,将支持和反对意见都写清楚,最后请公众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做出选择。公众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环境对他们来说不是高尚的理念和话语,而是他们的财产、健康和子孙后代。如今,我国民众越来越重视自己的生存环境,对政府的有关决策和行为越来越有监督意识,这样的例子很多。倒是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施政思维,与中央的要求、人民的需要有不小的距离。因此,借鉴公众评价制度,对改变地方政府官员观念和行为,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12、环保监督要向民众分权
来源: 新京报 2007-7-9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33/2007/07-09/021@010115.htm
昨日,《新京报》发表社论《欲铁腕治污需问责到位》,提出以建立环境问责制度、加大绿色GDP考核与公众评估力度,解决环保治理难问题。笔者认为,从现实考量,如何落实保障公众的环保监督权非常紧迫和重要。
我国双重管理的环保监督机制要发挥有效作用,就必须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之对民众的环保诉求能积极回应。这种积极回应,至少现在来看,离理想的目标距离还很远。正因如此,才有了安徽蚌埠民众向环保总局跪求告状的事件发生。
现在,在民众的环保监督权还比较柔弱的情况下,自上而下的单向环保监督机制的不足,正日益暴露。一是在复杂的经济问题面前,环保问题往往不被地方重视,因而执法也乏力;二是政府部门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决定了事前介入难以真正保证铁腕;三是信息不对称,上级环保部门掌握的信息资源总是有限的,很难做到事前预防;四是由于民意约束力不强,地方政府官员往往并不把它真正放在心上。
民众环保监督权的柔弱,主要表现在环保诉求表达权缺失,公开的、集体性的环保诉求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个体性的自我环保维权与监督成本过高且合法性不足。
要克服这些问题,就需赋予民众切实的环保监督权,形成中央立法、地方执法、民众监督法律的权责体系,解决相关利益攸关者参与力度不够,或合法性不足导致的监管缺位现象。这是适应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趋势,政府有效应对各种矛盾特别是利益冲突所能做出的有效制度安排。
落实民众监督权的重要方面,还包括实现监督权的渠道建设,这种渠道既要做到民众广泛的直接有效参与,又要确保决策的集中化、民主化,以便在正常体制框架内协调当中复杂的利益关系。□薛亚波(北京职员)
13、蓝藻暴发敲响湖泊生态危机警钟
来源:新华网2007年07月0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35525/5960326.html
入夏以来,太湖、巢湖、滇池接连出现蓝藻,尽管现在有关蓝藻发生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的探讨还在继续,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水污染正在一步步突破湖泊生态危机最后的防线,维护湖泊的健康生命迫在眉睫。
水利部近日发布的《2006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根据全国13.5万多公里河长水质评价结果,水质低于三类水的河长占39.5%,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等。环保部门发布的信息也显示,2006年,七大水系五类和劣五类水质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五类和劣五类水质的就达7个。
水流无言,只是沉默着将恶果呈现给人类。从我国湖泊生态环境特征看,人类无情的索取正在践踏着湖泊生态系统的健康。
湖泊是非常复杂的生态系统。我国是一个多湖泊的国家,湖泊总面积约9万平方公里,其中淡水湖泊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达2800多个。但有关专家在去年召开的第11届世界生命湖泊大会上认为,近50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有近20个天然湖泊消亡,75%的天然湖泊和人工湖泊出现富营养化。
湖泊伤痛谁造成?专家分析说,由于经济发展、人口剧增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我国的湖泊正面临东污染西衰竭的严峻形势。特别是,违背自然规律的盲目开发,加上围垦、过度养殖和捕捞、旅游、航运等因素交织在一起,湖泊生态系统结构正遭受严重的破坏,鸟类、鱼类、水草等动植物资源面临枯竭,土著生物种类几乎灭绝,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严重影响地区的生态平衡。
湖泊生态系统不仅维持相关自然资源的产能,更长期为人类提供用水、灌溉、防洪、发电、交通、观光游憩等服务。保护湖泊资源,事关防洪安全、水资源的有效供给、水环境的有效保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小康社会的实现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大局。
小小蓝藻导致“太湖美,美在太湖水”的意境已成过去,这个严峻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为湖泊找一条“活”路。有关专家建议,保护湖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和社会进行全面统筹并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当前,对在湖泊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或者设置其他设施和从事水上运动、餐饮娱乐、度假休闲等活动要严格控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禁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的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向湖泊倾倒、填埋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在滩地岸坡堆放、存储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在此基础上,加强湖泊保护立法,协调湖泊保护各方面的关系,明确湖泊土地权属,确立湖泊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对围湖造地、圈圩养殖等违法行为要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记者 姚润丰)
14、区域限批是环保局独角戏 其他政府部门做什么?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2007年07月06日梁江涛
http://env.people.com.cn/GB/5958659.html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包括6家污水处理厂在内的38家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潘岳表示,当前水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已非分割的治水管理体制所能解决,应该尽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和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坚决完成减排目标。(7月4日东方网)
又见区域限批,继今年初首次实行区域限批政策之后,环保总局再次举起“限批”大棒,一下子引起各路媒体的热烈关注。 自2005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频频掀起“环保风暴”,千亿元项目叫停,社会影响非常广泛。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在这当儿,国家环保总局再次高擎“区域限批”的利剑,让公众再次看到一只勇猛的“独角兽”又在冲锋陷阵。
限批十三地,拯救四条河。 国家环保总局的“限批令”明确在三个月内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包括对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理,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和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仍未正常运转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转等七项具体目标,可以说是刀刀见血,咄咄逼人。同时严肃指出,七条一日没完成,一日不解除“限批”。 环保总局将建议监察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上述流域严重水污染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笔者深知,要达到上述目的,并非环保一家的动作就能奏效,必须有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各个职能部门的主动参与。
然而,流域性污染问题决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事情,它需要行政区域、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积极参加。近年来太湖、滇池等污染事件都暴露出流域性环境监管协调配合上的缺失,流域之间没有形成健全的污染控制和保障应急机制。环保法明文规定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环境监管,而各政府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可是在今年先后两次“区域限批”中却不见其他部门的踪影,这是耐人寻味的。尽管环保“第一审批权”在“区域限批”中能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如果各职能部门都在其间、其前充分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能,而不是各自为政,自行其是,那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将会得到大大增强,许多环境问题就会遏制在萌芽状况,而不是积重难返,拖着等着环保部门拿出“最狠一招”出来。换言之,如果被“区域限批”的地方政府早就积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此前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治理或其他处罚决定,何至于出现后来的“殃及池鱼”,株连其他项目?
环保部门频频出招既不是完全意义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更不是“世人皆醉我独醒”,而是在现行体制和机制的大背景下所作出的果敢决断。尽管一次次风暴并没能荡平污染,甚至有时独角戏般的执法行动有点像唐吉诃德大战风车,但这样的决断至少能够为正在进行的环保体制与机制的探索和改革积累经验,哪怕是呛几口水也在所不辞。令人欣慰的是,针对企业的“不环保不贷款”绿色信贷政策,近日将由环保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出台。这一举措表明,环保联动机制正在形成,以法律手段为主导,融合全方位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和公民参与的综合手段的新机制将为环境执法助力添威。
期待着在其他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之下,环保部门这只勇猛的“独角兽”将如虎添翼,紧握“区域限批”这支“达摩克利斯剑”,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面对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剑拔弩张,勇往直前。
15、上游排污下游只顾洗净自身 到底是谁缺乏主动?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2007年07月09日梁江涛
http://env.people.com.cn/GB/5962894.html
7月4日上午10时55分,沭阳城区已全面恢复正常供水。此时距水源污染暴发时间约44小时。沭阳县环保局负责人说,污染每年都有,大的排污一般集中在6到7月间,但污染程度没有今年这次这么严重,“由于污染源主要来自上游的山东境内,我们很难去查处。”(7月5日现代快报)
众所周知,流域性污染,越是下游地区,越是处于被动地位,所以,一旦出了污染事件,下游往往抱怨起上游来,几多无奈,几多感慨,鉴于行政管辖区域的界限,似乎毫无“回天之力”。不过,细加分析,如此怨天尤人实在站不住脚。
在防止突发性污染事件方面下游地区本应大有作为。据介绍,为了搞好新沂河治污,去年,江苏和山东的6县市环保部门实行联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目前已开了3次会,相互通报治污情况,共享环保监测数据,联动更多的局限在业务层面上。其实,业务层面上的联络、协调、配合,足够预防流域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发生。既然有通报和共享数据的联动制度,为什么此次却闻风不动?因气候因素引发的季节性排污本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下游地区没能提前考虑到这一隐患而采取相应举措?到底是哪一方缺乏主动?
下游地区也可以采取“先小人后君子”的办法对上游地区的污染点源搞“火力侦察”,派出小股环保监察人员前往上游污染源密集地区进行监视,一旦发现有异常排污情况,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向大区环境督查中心和国家环保总局报告,以便督促上游地区采取紧急措施遏制污染发展。退一万步讲,任何时候下游地区环保部门发现上游有污染隐患存在,可以以普通知情者的身份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直至向国家环保总局举报,既能够为遏制污染发展争取时间,也便于在今后的问责厘清责任。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是流域性污染防治的大忌,这方面的教训不少。对整个流域来说,没有绝对意义的下游,今天是受害者的下游地区,明天可能就是致害者的上游地区。因而,下游地区只顾洗干净身子,不从自身找原因,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不作为,如此心态,如何能避免类似污染事件不再发生?
16、治污要权力铁腕,更需权利“铜墙”
来源:《广州日报》2007年07月09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63088.html
7月7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在无锡召开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对彻底治理太湖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省上下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打好太湖水环境整治攻坚战。(7月8日《扬子晚报》)
太湖蓝藻爆发导致无锡饮用水污染,安徽过境污染团导致沭阳断水等事件让江苏一下子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此背景下召开水污染治理会议“铁腕治污”,其意义非同一般。
面对接二连三的污染事件对民生的损害,中央以及江苏省“铁腕治污”的决心不容置疑,问题是这种运动式的权力治污能否给公众带来彻底治污的信心?
正如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所言,“解决中国严峻环境问题的最终动力来自于公众”。在公民的环保权利上面拓展思路,及时筑起权利“堤坝”才是根本之策。
这种权利“堤坝”包括什么呢?一是公众知情、监督权利。二是保障公民在环境问题上公益诉讼的权利,而非一味的“跪求治污”。
和权力监督不同的是,权利监督是自下而上的,是从环境污染的切身受害者开始的推动力,一旦涉及公民自身利益的权利监督发挥效力,毫无疑问对于污染环境的人来说是一种“灾难”,因为污染者可以收买权力,却不可能收买广义上的公民权利,因此,这种公民权利才是治污问题上的一道真正的“铜墙铁壁”。(江海客)
17、评论:让百姓为水污染埋单情理何在?
来源:红网2007年07月09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9/001313401526.shtml
太湖水污染再次敲响生态警钟。有记者近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将成为今年下半年乃至今后几年全省价格工作的重点。其中,提高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是整治水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污水处理费一旦调整,全省自来水的到户价格也将随之提高。(7月7日《现代快报》)
当笔者读到这条新闻时,首先想到的是企业排污影响了水质,却让百姓来埋单,合理吗?
近几年来,为应对日益紧迫的水污染和水短缺,各级政府正积极推进有关改革和治污的进程,但效果却令人不敢恭维。正如一些网友留言所说:涨价就能解决问题吗?水价不知涨了几次了,无锡的居民水价现在是2.57元每吨,还不高吗?要是涨价能解决问题,涨了这么多次价,应该是环境大大改善了,但现在不还是污染越来越严重吗?
据悉:目前,35个大中城市的平均居民用水价格为每吨1.34元,基本在城镇居民承受能力之内。但对6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他们的水价支出已经占可支配收入比例的3%-4%左右,已接近上限。(4月21日《现代金报》)去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中国不可能按照发达国家给出的“绝对市场化”的“药方”进行水价改革。同时指出:中国政府已决心在水价改革进程中承担更大的责任,而不是把改革成本全部推向民众。与上述恰恰相反的是:报道却说“各地自来水的价格在今、明两年,还将有0.20~0.45元左右的涨幅。据悉,在整个“十一五”期间,南京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还有0.60元左右的上调空间。”
也难怪有人抱怨:“污染了水质,没有官员引咎辞职,没有污染大户被严惩,最终受惩罚还是百姓”。真不知道:“百姓养着那么多的工作人员在干些什么。难道是收百姓的钱收少了,水质才会污染了吗?”除了要加码收钱,这些吃“财政饭”的“官员们”就没有其它有效措施吗?
要知道:当前水质变差的主要原因是工业生产带来的,而不是居民生活带来的。按这个逻辑,让没有污染水资源的老百姓为此埋单是不合情理的。正如有人说:把治污的责任和负担强加在我们老百姓的头上,让我们老百姓掏钱去治理工业生产带来的污水,这是谁家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