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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五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2007-07-05

七月五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编辑:丽英)

 

企业三不怕、政府三不查 中国环境整治赶不上污染速度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7年07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52294.html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高级官员对媒体说,中国环境整治赶不上污染速度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三不怕”、“政府三不查”。中国水环境的污染已经到了非下大力气来治理不可的时候,形势非常严峻,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真的会有一天老百姓没水喝。

  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前天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时披露,所谓“企业三不怕”是指企业不怕环保部门监察、不怕行政处罚、不怕损害公众利益;“政府三不查”是指“老百姓不去堵马路不去堵政府的门不去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不批示不去查、媒体不揭露不去查,而且一般的媒体揭露都没用,还必须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这样的主流媒体揭露以后才去查。”

  今年5月以来,太湖、巢湖和滇池爆发大面积蓝藻,造成水质严重污染,无锡市的自来水无法正常饮用。

  熊跃辉说,太湖、巢湖的蓝藻爆发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近年来,中国水环境事件出现频发的态势。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显示,自2005年底松花江污染事件以来,中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

  为弄清主要江河流域的水污染现状,环境总局今年重点派出了六个调查组,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相关市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暗查暗访。调查组一共查了500多家企业,100多个市和县,行程近3万公里。结果发现,有些地方有违法问题的企业竟高达100%。

  熊跃辉介绍,暗访发现,有些企业根本就是“三不怕”,而企业“三不怕”的背后,是地方政府的“三不查”。

  熊跃辉承认环保监察部门力不从心:“我们在查的过程当中,有的地方政府还派人跟踪、盯梢,时不时后面有车盯着我们。”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前天在接受《新京报》访问时,也痛批一些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勾结说,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化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这样的官员一天不被问责,反而因“发展有功”得以升迁,就一天不能阻止更多的官员对其效仿,就一天不能阻止科学发展观的政令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潘岳说:“五年来,我们执法的时候,见到多少大污染企业不是被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被‘挂牌保护’。”

 

我国进入水污染密集暴发期

来源:CCTV  2007年07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51811.html

  CCTV.com消息(360度):"水污染"在近期成了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太湖蓝藻事件还未结束,巢湖蓝藻污染又浮出水面,就在人们还心有余悸的时候,又传来了沭阳饮用水源受污染城区20万人断水的消息,其实,一连串水污染危机连续暴发并不是偶然事件。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说,"两年前的松花江事件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事故高发期。而今年夏天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

  近些年来,由于污染导致的生活用水、饮用水断水的危机频现。2004年4月,四川沱江特大污染造成百万人停饮自来水。2月底,位于沱江上游成都市青白江区境内的川化集团公司第二化肥厂,氨氮严重超标的污染物排放进沱江,导致了严重的污染事故。沱江沿岸的简阳、资中、内江等地,因之先后大闹水荒。

  2005年11月23日,由于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为了确保安全,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400万市民停水数天。

  2007年5月28日,太湖蓝藻大规模爆发使得无锡市自来水出现臭味,全市70%的水厂水质都被污染,直接引发了一场影响全市200万人口的供水危机。

  2007年06月22日,湖北宜昌境内发生大面积高强度降雨,导致长阳境内某锰业公司渣场矿渣夹杂大量污水外泄,冲入清江,使清江水体发生污染,宜都市全市一度暂停供水。

  一组数字令人震惊:目前流经城市的河段90%受到严重污染;全国尚有3.6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消息,从2005年年底松花江事件后,中国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环境的突发事故中,70%是水污染事故。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宣布,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包括6家污水处理厂在内的38家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据环保总局负责人介绍,该部门之所以再次动用手中"流域限批"这样的最大行政处罚权,是因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今年1~4月份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流经上述限批城市的水质多数为重度污染。

  按照水质的分类标准,Ⅴ类水已不能和人体接触,劣Ⅴ类水更是丧失基本水体的生态功能。而环保总局近日对海河和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全部为劣Ⅴ类。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表示,各地水污染危机的连续暴发,不是偶然的突发性事件,说明传统工业化的发展方式不仅使中国的资源环境到了难以承受的底线,也严重威胁到人民的日常生活。

水资源污染日益严峻,我们不得不正视,就在今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之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环保总局将重点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

来源:法制日报2007年07月05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5/080413380043.shtml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今日表示,将把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在今年下半年重点解决一些地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还不到位的问题。

  周生贤坦陈,当前,水污染问题相当严重。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丧失了使用功能。“三湖”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不少地方水质已经沦为五类和劣五类,富营养化状态达到中度和重度。近期,总局对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及重点湖泊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违法排污问题十分突出。

  他透露说,今年4月以来,太湖蓝藻持续爆发,贡湖饮用水源一度出现污染,严重影响了无锡上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巢湖、滇池、三峡库区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水华,进一步大规模爆发的隐患仍然存在。

  周生贤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加大重点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针对不同湖泊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采取“一湖一策”的治理措施。对已发生富营养化的湖泊,将在全流域停批增加氮磷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他说,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研究化学需氧量减排的政策措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新华网:我国将让受到污染的江河湖泊“休养生息”

来源:新华网2007年7月5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5412

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邹声文、顾瑞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4日表示,今年下半年,环保部门将把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城乡居民饮水用水安全,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

周生贤坦承,当前我国水污染问题相当严重。“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丧失了使用功能。‘三湖’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化学需氧量没有完全控制住,氮、磷又有所上升,不少地方水质已经沦为五类和劣五类,富营养化状态达到中度和重度。”

他说,今年4月以来,太湖蓝藻暴发,严重影响了无锡上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此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水华,进一步暴发蓝藻的隐患仍然存在。

今年5月,环保总局提出了六条政策措施,旨在让污染严重的松花江“休养生息”: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控污染排放与污染增量;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快重点企业的治污进程;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河流健康发展。

这一让受污染江河“休养生息”的举措,得到国内外的充分肯定。“这些政策措施将延伸到其他重点流域。”周生贤明确表示,“要通过强化流域环境管理,有效遏制流域环境状况持续恶化的趋势,努力使重点流域的水质逐步得到改善。”

7月3日,环保总局已经决定,对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的6市2县5区实施“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今后,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都要实行‘区域限批’。”周生贤说。

重点湖泊也是“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实施对象。周生贤表示,要针对不同湖泊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采取“一湖一策”的治理措施。“对已发生富营养化的湖泊,要在全流域停批增加氮磷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使湖泊‘休养生息’。”

 

加大环境执法执行力 "环保后督察"将得到强化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7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49647.html

  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记者孙秀艳)“要像钢铁一样硬,而不能像豆腐一样软”,针对久为诟病的环保执行力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今天在全国环保系统加强环境执法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强化环保后督察工作,加大环境执法的执行力。

  “环保后督察”是促使对环境违法的处罚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新制度,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公开环境处罚决定,即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布被处罚企业的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督办,即对行政处罚案件定期督察督办,对拒不执行关闭决定的企业,必须停水停电,拆除设施,吊销执照;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治决定的企业,停止生产性用水用电;对拒不执行停建决定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补办环评手续。三是强制执行,即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作为执法工作的基本程序,与人民法院保持密切联系和协调,确保执行到位。四是追究责任,即对企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责任人,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从严追究责任;对政府及监管、执法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监管执法不到位、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周生贤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以“后督察”工作为抓手,有效增强环境执法的执行力。

 

新华网:中国国家环保总局誓言铁腕治理水污染

来源:新华网 2007年7月4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5398

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邹声文 顾瑞珍)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4日表示,将把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铁腕治污,在今年下半年实施环保“五大战役”。

对环境违法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环保总局已经决定,对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的六市两县五区实施“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加大重点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今年7月,环保部门将明确重点湖泊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湖泊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采取“一湖一策”的治理措施。对已发生富营养化的湖泊,将在全流域停批增加氮磷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此外,还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研究化学需氧量减排的政策措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特别是要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周生贤坦承,当前环保工作任务非常艰巨。近期对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及重点湖泊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在11个省区的126个工业园区中,有110个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等环境违法问题,占抽查总数的87.3%;在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存在运转不正常、处理不达标或停运的现象,占抽查总数的50.6%;在529家企业中,有23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占抽查总数的44.2%。

不时发生的环境事件损害了群众环境权益。太湖蓝藻持续暴发,严重影响了无锡上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今年1月至5月,环保总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1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

周生贤表示,环保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针对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状况,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环保法律的权威。

 

环保总局负责人抨击个别地方"土政策"导致环保"死角"

来源:新华社2007年07月0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72/5949020.html

  “一些地方制定了自己的‘土政策’,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成为‘水泼不进,针扎不进’的环保‘死角’。”在4日举行的环保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强烈抨击个别地方制定“土政策”为环境违法企业“保驾护航”的行为,并要求各地一律取消这些由基层政府出台的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

  据了解,环保总局近期对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及重点湖泊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违法排污问题十分突出:11个省区的126个工业园区中,有110个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和“三同时”不落实等环境违法问题,占抽查总数的87.3%;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存在运转不正常、处理不达标或停运的现象,占抽查总数的50.6%;529家企业中,有23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占抽查总数的44.2%。

  周生贤说:“可以这样说,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没有落到实处,没有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

  “在一些地方,环保工作存在‘灯下黑’现象。”周生贤说,“一些企业昼夜不停、肆无忌惮地向大江大河排污。一些江河不仅水质变了,连水的形态也变了,变成了黏稠的糨糊。”

  “不少地方企业违法排污,结果却是‘老板赚钱、群众受害、政府埋单’。”他说,必须让污染企业付出代价。“针对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状况,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环境执法中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高限处罚’的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环保法律的权威。”

  他指出,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周生贤表示,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什么样的严厉措施都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环保部门和环保执法人员要及时站出来,果断出手,勇敢地同污染行为作斗争。”(邹声文、顾瑞珍)

 

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要求高限处罚污染企业

来源:新京报 2007-7-5 

http://www.h2o-china.com/news/49929.html

(记者 马力)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昨天在北京表示,中国目前大部分地方都具备发生环境事件的可能。环保总局将在全国展开环境执法检查,对于长期超标排污,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中国普遍存在环境事件隐患

昨天召开的环境监察执法电视电话会上,周生贤介绍说,近期环保总局派出了几十个工作组,对长江、黄河、淮河、辽河、太湖、巢湖等区域进行了明察暗访。得出的初步结论是,许多工业园区已成为新的污染源,相当一部分园区制定了土政策,成为“针扎不进、水泼不进”的环保死角。一些发达地区存在着严重的“灯下黑”,特别是某些乡村小企业,日夜兼程地向江河排污。

“水不但形态变了,性质也变了,水变成了酱油!”周生贤说,个别地方表面的繁荣掩盖了深层次环境问题,目前中国大部分地区都具备发生环境事件的可能,今年以来,环保总局接报并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到65起,其中规模较大有13起。

周生贤透露,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即将召开,对已经发生富营养化的湖泊,要在全流域停批增加氮磷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企业拒不整改坚决停水停电

“要铁腕治污、重拳出击。”周生贤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执法,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拒不整改坚决停水停电。

“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基层政府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周生贤连用了5个“一律”以示执法决心。

周生贤还解释了今后“流域限批”的范围。“今后,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之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涉及能力60%的,一级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都要实行‘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专家认为:四大因素加剧长江“亚健康”化

来源:新华网 2007年7月5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5426

新华网南京7月5日电(记者 凌军辉)由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办的“保护长江行动计划”研讨会日前在南京举行。来自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学者认为,长江目前正处于从健康向不健康过渡的“亚健康”状态,不利的气候水文条件、过度的水电开发、不断增加的污水排放以及周边湖泊的富营养化将加剧这一过程。

会议通过的《制定与实施“保护长江行动计划”的建议》认为,长江流域目前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压力:

首先是长江上游气候与水文的不利变化。在全球气候增暖的背景下,长江上游特别是长江源区的气候增暖明显。最近几十年来,与世界其他中纬度地区山地冰川一样,中国西部冰川呈明显的后退趋势,长江上游来水持续下降,特别是嘉陵江、岷江等主要支流上游地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总径流量明显减少。

其次是长江上游过度和无序的水电开发。目前长江干流和支流共建有4万多座各类水库,在建水库2400多座,“跑马圈水”成为长江上游水力资源无序、过度开发的形象比喻。

第三是不断加剧的长江水污染。近年来,长江流域污水排放总量呈迅速上升趋势,全流域污水排放量每年约230亿吨,为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37%。长江水污染已成为渔业资源衰退、物种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纪50年代,长江年捕鱼量可达50万吨,目前仅为几万吨。

最后是周边湖泊的富营养化。长江流域的主要湖泊如太湖、洞庭湖和鄱阳湖等,都与长江干流直接相通,是长江河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工业、农业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进入湖泊的污水总量急剧上升,远远超过了湖泊水生态系统的环境容量,长江中下游的主要湖泊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过程,直接威胁到长江本身的生态环境。

 

江苏急调洪泽湖清水稀释沭阳水源地污染

来源:东方早报2007年07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50408.html

  截至昨天上午10时50分左右,江苏宿迁市沭阳县长达45个小时的停水危机终于解除。超过20万城区居民度过了40多个小时的吃水困难时期。就本次水污染事件的原因,沭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公平在昨天晚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来自宿迁上游的过境污染水团7月1日起进入新沂河沭阳段而造成的。

  紧急启用地下水

  沭阳县自来水公司胡姓副总经理昨天下午向早报记者介绍,7月2日下午3时左右,水厂工作人员在例行常规监测时发现县城城区生活供水水源地水质遭到严重污染,在经过水厂设备处理后不能达到饮用水供水标准,随即紧急关闭取水口。

  “2日早晨起来就发现自来水味道不对,并且水质浑浊,但当时并未在意。”昨天下午,家住沭阳县城临安小区的出租车司机徐见告诉早报记者,2日下午4时就听到广播正常节目中断,播放县委县政府的紧急通告———水源地被污染、自来水被临时关闭。

  据沭阳县环保局局长胡道良介绍,发现水源地被严重污染后,沭阳县政府立即启用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紧急启动了城区全部33口饮用水自备井,并优先保证居民用水。

  调水冲释缓解污染

  7月2日夜9时许,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宿迁市防指关于沭阳水厂水源地被沭河来水污染的报告后,于当晚10时紧急开启洪泽湖与淮沭河上的水闸,调引洪泽湖清水,冲释沭阳水厂水源地水质,其流量达到300立方米/秒。

  沭阳县疾病控制中心、县环保局昨天提供给早报记者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7月3日沭阳水厂水源地水质明显好转,氨氮指标由调水前35mg/l降低到3日8时的5.76mg/l,高锰酸盐指数降低到6.3mg/l。

  李公平副县长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3日晚10时许取水口水质已基本达标,经过自来水公司一段时间的预处理后,昨天上午10时55分起沭阳城区已全面恢复正常供水,“地面水的出厂水的铅含量为每升0.0099毫克,氨氮含量恢复到每升0.49毫克,13项主要监测指标基本达到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规范》要求,可放心、安全使用。”

  汛期泄洪开闸上游污染灌入

  发源自洪泽湖、南北流向的淮沭河流经沭阳县,并在该县境内西南部汇入自西向东的新沂河。沭阳县自来水取水口位于淮沭河东岸,距县城中心地带约7公里。

  早报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气象局获悉,6月下旬,沂沭泗地区出现明显的大范围强降雨过程,沭河大官庄水利枢纽工程今年首次泄洪,囤积在上游的污水通过沭河进入新沂河。自西向东的新沂河水流量遂暴增,仅其中北岸北偏泓的污水流量就从往常的50立方米/秒扩大到300立方米/秒,突增6倍,而污水中氨氮浓度更是超标34倍。

  新沂河北偏泓污水“压过”南偏泓清水,在与淮沭河交界处倒灌该河,迫使自南向北流向的淮沭河倒流,同时带来大量污水,而使得沭阳自来水公司取水口水质被污染。李公平在昨天晚间的新闻发布会上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污水团确实来自上游山东省境内。

中共宿迁市委有关负责人昨天晚间向早报记者表示,近10年来每年的汛期,淮河上游河南、山东与安徽省都会有大量污水流进江苏境内,但像今年规模之大并且污染到城市水源地尚属首次,“如何解决上游对下游的污染问题,我们希望有更高层次的领导协调处理。”这位负责人向早报记者介绍,山东省淮河流域辖区内主要以轻工、化工、煤炭、建材工业为主导。近年来,随着工业特别是造纸、酿酒行业的飞速发展,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加,大部分河流水质为劣5类。他表示,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层面的淮河治理工作就已经展开。山东和江苏两省也各自颁布了相关的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上半年的一项专门调查发现,被调查的流域内两省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近1/3超标排污,一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

 

山东:13座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

来源:生活日报 2007年7月5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5420

7月4日讯(记者 郭斐)在省政府今天通报的2007年度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中,记者看到,检查取样监测的67座污水处理厂中,超标排污的13座,占19.4%。其中滨州、泰安及苍山、安丘、高密、东平等6座污水处理厂超标较重。

省政府决定,对运转不正常和超标排污的高密市康达水务有限公司和安丘、东平、苍山、滨州市滨北污水处理厂给予通报批评。

对未严格报批备案程序而擅自停运的滨州市滨北污水处理厂和擅自拆除在线监测装置的安丘市污水处理厂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泰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宁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严重超标,责成当地环保部门认真查找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超标严重的坚决关停。

 

许昌监控企业超排 环保监管员却主动为其遮掩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7月05日 董小芳

http://env.people.com.cn/GB/5949654.html

  重点监控企业超标排放,环保局工作人员却遮遮掩掩。6月17日,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突击调查河南许昌亨丰印染有限公司时,就碰上了这样的事情。

  许昌亨丰印染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最早外贸出口绒布的定点企业,以生产各种起毛绒布、染色纱卡、帆布等棉产品为主。据许昌市环保局副局长彭占亭介绍,该公司是市重点监控企业,目前治污设备已经正常运行,且最近一星期无超标现象。亨丰公司负责能源和污水处理的宋晓峰也告诉记者,亨丰出水的COD浓度控制在300毫克/升―350毫克/升,比规定的500毫克/升的标准要低得多。

  “4月份亨丰试生产的时候,监测大队去做过人工采样检测。”许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第一支队支队长尹富杰说:“后来由于安装了COD在线监测仪,就不做人工检测了。”

  可是,来到在线监测室,采访团却发现设备显示只有6月10日的监测数据,既无法看到实时监测数据,也无法调出历史数据。尹富杰解释说:“我不懂仪器,也不敢乱动,怕给人家弄坏了。不过在环保局能看到这边的数据记录。”

  随后,采访团一行来到了许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第二支队的自动监控室。“出乎意料”的是,在许昌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上,却并没有找到关于亨丰排污的在线监测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采访团一行突访亨丰印染有限公司的原因,是走访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时,进水人工检测记录上清楚地记载着6月12日从亨丰印染有限公司进来的污水COD浓度竟达到639毫克/升。日期在彭占亭说的“无超标”的一星期之内,浓度不在宋晓峰说的300毫克/升―350毫克/升之间。

  许昌市委有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坦率地说,许昌的环保工作在具体落实上确实还有很多问题,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好人主义”作祟,环保监管力度大打折扣。他表示,今后全市上下要切实解决环保工作执行不力的问题,对监察不力的干部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必须严格处理,决不再搞“下不为例”。

  6月17日晚,许昌市环保局给亨丰印染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纠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待COD在线监控设施恢复正常,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追究。

 

环境治理先治"官" 我国环境治理需要长效猛药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7年07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51857.html

  据人民网报道,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我国的环境保护又一次亮剑,透露出我国环境保护危急。

  2007年初,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曾对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以及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实施过“区域限批”的行政处罚,所谓的区域限批是指一个地区或大型企业,如有违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或者项目,环保部门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以外的所有项目,直至其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此次限批水平提高到流域层次,凸显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国环境保护的决心。

  我国环境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突发污染事故频发,如松花江污染事件、太湖蓝藻暴发等等,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影响当地饮水安全,而且造成了不好的国际影响,成为中国环境恶化的标志性事件,如果不对此采取断然措施,其后果真的难以想象。

  我国的环境很危急,表现在诸多方面,众多的环境已经被埋入“不定时炸弹”或者“慢性毒药”,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破坏作用。湖泊污染富营养化的积累,众多湖泊具备了藻类暴发的最基本的条件,一旦外界条件如温度、光照等达到需求,颗颗 “不定时炸弹”就会在短时间内爆炸,危害社会。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光)污染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的健康,也在侵蚀生态系统的健康。环境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最重要的障碍。

  面对如此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采取断然的措施才能拯救危急的环境。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治理需要长效的猛药。这些猛药其中包括:

  (1)通过强硬有效的环境政策,卡住污染的源头

  环境污染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卡住污染的源头是防止环境继续恶化的重要步骤。此次流域限批是环境治理的一个猛药,势必对当地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相关类似地区起到一种震慑作用。将环境限批做成一个长期的政策,根据我国环境承载力现状制订环境限批的规划,既可以对即将限批的地区起到警示作用,也更加有章可循。除此之外,还需要一切更强硬的环境保护政策,遏制污染的继续发生,否则,环境恶化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遏制。

  (2)环境治理先治“官”,建立系统的环境问责机制

  每一起环境污染事故的后面,都有人的责任。尽管环境污染的恶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恶化过程中没一届领导都富有不可推托的责任,应该有人对环境恶化负责。因此必须强化环境问责,使其相关的责任人得到应有的处理,这样才能增加官员环境保和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过去,我们虽然对环境问题也开展了问责,但颇有雷声大雨点小,责任大处理轻的特征,一些官员“稳做钓鱼台”让人们质疑环境问责的权威性。治理环境先治理官员,这是目前环境保护最重要的问题,因此建立系统的科学的环境问责机制要先行。

  (3)充分利用司法途径保护环境

  环境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犯罪形式,制定相关的罪则是一个国家打击环境刑事犯罪的有力武器。我国刑法也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即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或过失实施污染土地、水体、大气等生态环境或者破坏森林、珍贵树木、濒危动物、野生动物、水产品、耕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2006年我国批准逮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7974人,提起公诉12240人。尽管如此,由于缺乏宣传力度,民众对此认识不足,仍然觉得环境领域没有充分利用司法进行保护,对于一些重大环境事故的责任人缺乏刑事追究。强化环境保护的司法责任,是环境保护长效猛药的重要体现,应该进一步深化。

  (4)敢打“大老虎”,树立环境保护的权威

我国环境保护千头万绪,任重道远。一些地区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是清清楚楚的,或者因为他们受“地方政府”的保护,或者是因为他是“红顶商人” ,或者他们是当地纳税大户,或者是与政府的千丝万缕的关系,治理的结果酒可想而知了,这些污染企业起到了很坏的作用,严重地影响政府的形象。相关部门必须拥有拔老虎牙的勇气,拔掉这些硬钉子,为环境保护拔除障碍,推动环境保护健康发展。

 

挂牌保护污染大户的“内部人”是谁?

来源:光明网2007年07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51828.html

  日前,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透露了这样一件事:在此次“流域限批”行动中,环保总局检查组在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检查时,居然遭到一家污染大户的抵制。在检查组成员出示执法证之后,该企业相关人员仍然坚称,必须有“内部人”带领,方可入内。最终,检查组无功而返。(新京报7月4日:《潘岳:有些地方政府挂牌保护污染大户》,原文附后)

  连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权力的环保总局检查组,都被铜陵这家企业拒之于门外,真可谓“史上最牛的污染大户”。不消说,由地方政府管辖的环保部门,在这里肯定吃尽了闭门羹。

  那家企业表示,必须有“内部人”带领,方可入内。或问,“内部人”都有哪些?据我判断,可能有三:一是靠山吃山,为污染大户“保驾护航”的工商、质监、税务等行政部门;二是仰仗污染大户彰显招商引资成果的开发区头头脑脑;三是市里指望污染大户拉动当地GDP的某些主政官员。试想,如果没有这些权力部门和权力人物作靠山,谁敢将国家部委检查组挡在门外?天高皇帝远,县官不如“现管”嘛!而对“现管”们来说,地方利益、个人得失才是第一位的。

诚如潘岳所言,在当前阶段,能不能改变“官”的行为,决定着一个理念、一个政策能否成功。把“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见上述报道)所以我以为,惟有查查污染大户的“内部人”姓甚名谁,官至何级,然后弄清楚他们与污染大户之间,究竟存在哪些“内部”关系,再逐一进行行政乃至司法问责,才有可能“敲”开污染大户们紧闭的厂门,将治污工作进行到底!

 

决不能靠“百姓下跪”推进环保

来源: 新京报2007-7-5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845/2007/07-05/021@075849.htm

  我国应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现代型诉讼,它能给公众和被管理者提供以司法途径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和机会,并在相当程度上对环保政策的形成和环境立法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到安徽蚌埠鲍家沟检查,由于对当地政府部门污染久治不愈的现状失去信心,一群当地百姓跪倒在检查组面前,请求检查组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污染问题。据反映,当地村民为了污染问题已经上告了10年,“市里来查过、省里来查过,可就是不断地查不断地排污”。(昨日《中国青年报》)在一个法治国家里,人人因法律保护而平等,法律是公民一切权益的最后保障,任何公民都不该陷入以牺牲尊严来换取权利的境地。老百姓的腰杆是由法律撑着的,而安徽鲍家沟百姓这一跪,表明的不仅仅是这些普通公民环境维权的艰辛、无奈,这背后暴露的是环境执法、立法领域存在的严峻问题。

  法谚云,有权利就有保障,有损害就有救济。但和一般的权利损害比较,环境侵权的一大特点就是,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加害方与受害方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不对等。

  比如,在经济上,污染受害者往往是社会弱势群体,受损害后本已经济拮据,高昂的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用使他们难以支付;在诉讼资源上,污染受害者在信息、专业知识、技术等资源问题上,相对于污染企业更不具有优势。

  而且,由于污染企业都是当地政府的利税来源,有的甚至是“支柱”企业,导致一些地方政府甘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这样,受害者日益丧失对当地政府和法律的信心,环境违法者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按照环保总局官员的说法,目前环境执法中企业有“三不怕”:一不怕环境监察、二不怕环境处罚、三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而一些地方政府又有“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这样的社会逻辑下,环境受损的普通公民维权无路,甚至下跪求援,也就不足为怪了。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从两个方面完善立法:首先,要加大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根据我国现行《环保法》,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最多罚10万元,而根据法律规定,每月只能罚1次。这种处罚成本和污染企业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亿元的利益相比,实在是九牛一毛,违法成本明显低于守法成本,企业根本就不怕行政处罚。

  其次,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案件贯彻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即未经起诉不得启动审判程序。然而,我国目前三种诉讼制度中(主要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关系到环境侵权诉讼的规定存在不足,导致此类案件的审判出现了盲区。

  根据我国民诉法108条规定,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争议,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很显然,按照这一规定,环境侵权诉讼中,暂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管有无间接利害关系,也不管日后有无直接利害关系)则不能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上,我国法律也特别强调原告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这也使环境侵权的行政行为有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鉴于此,我国应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现代型诉讼,它能给公众和被管理者提供以司法途径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和机会,并在相当程度上对环保政策的形成和环境立法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侯佳儒(北京学者)

 

环境污染频发 破解环保困局的良方何在

来源:中国江西新闻网2007年07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951799.html

  3日,国家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包括6家污水处理厂在内的38家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同日,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晨报记者专访时语气颇显无奈:“‘流域限批’已是我们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新闻晨报》2007年7月4日)

  “流域限批”,成了环保总局治污的最后一招。如果此招不灵验,我国的环保事业该何去何从,显然值得探究。环保总局的官员自曝“家丑”,将“环保困局”的尴尬披露于众,无疑是一种负责的表现。

  被公众看好的“环保风暴”,刮了数载,基本以风停污染“岿然不动”而告终,造成新的“环保困局”,如何打破这个困局?潘岳副局长的“处方”是:“融合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和公民参与的综合手段。”从理论上说,这个“方子”,确实“对症”。问题在于,这三味药能抓得到吗?没有药的话,再好的“方子”,也解救不了“环保困局”之围。

  行政手段,这“第一味药”,其实并不新鲜。环保总局这个“风神”,在全国范围吹起的“环保风暴”,本身就是行政手段之一。结果怎么样?看样子并不奏效。这怪不得环保总局,而是有着太多的体制原因。环保总局作为国务院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听命于中央政府,却不归环保总局直接管辖。这样一来,环保总局难免处在一个较为尴尬的位置:如果地方政府不听环保总局的警告,环保总局的指令,不敢说形同虚设,基本上也就没甚威力了。可以说,如今的“环保困局”,很大程度上正是行政手段过多造成的必然后果。再指望用行政手段来解围,只能由国务院兼职处理每一个环保案件。那样的话,既不现实,更无法从根本上治理全国的环境问题。看来,这味药未必管用。

  市场力量,这是潘副局长开列的第二味药。市场的力量治污,希望更是渺茫。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环境治理,采取过这种手段没有,暂时无从得知。我不清楚潘岳副局长所谓的“市场力量”,究竟指代的是什么。不过,指望市场的主体——企业(主)良心发现,自觉不排污,这种现实性,几乎没有。大大小小的污染企业,不惜代价在对抗环保部门的治污措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市场力量”?除非,等到企业(主)的道德自律水平达到一个相当高的境界,否则,最好不要对这种“制造污染”的力量。或者,指望消费者拒绝购买污染企业的产品,迫使企业树立环境意识,也是很不现实的。以味精为例,味精企业无一不是污染大户,消费者会因此拒绝使用味精吗?可见,“市场力量”参与治污,难于上青天。

  公民参与,这是个不错的建议。并且,我也相信公民愿意参与进来。难题在于,在一个“官本位”意识浓厚的国度里,为环保奔走呼号的公民,得到的回报又是什么?上访,遭打击报复的有之,举报太湖污染事件,被逮捕的有之。如果公民参与环保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凭什么让公民个人前赴后继?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不怕牺牲、前赴后继,不是人的天性。所以,这味药的作用,在现阶段看,药力过于微小了。

化解“环保困局”,看来还得摸着石头过河,在前进中探索有益方法。

 

莫让水污染成为不可承受之重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7年7月5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5425

无锡市因太湖蓝藻引发公共饮用水危机,在一夜之间让数百万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这次水污染事件刚过去一个多月,江苏省沭阳县又暴发水危机,该县地面水厂取水口遭受新沂河上游不明污染源污染,城区供水系统被迫关闭,城区20万人断水。

水是生命之源。一旦失去干净的水源,生命的健康状况将急剧恶化。因此,在所有的污染环境事件中,水污染与民众的生活最为息息相关。一次又一次的水污染事件,不断敲响中国水危机的警钟,触动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那根敏感神经。尽管如此,污染仍在继续,严重性仍在加大。

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蓝藻接连暴发,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目前,我国流域污染形势严峻:2006年七大水系V类和劣V类水质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V类和劣V类水质的达7个。10多年来国家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治理速度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一些本已改善的流域又被重新污染。其中,长江的生态寿命已经不足10年。

令人担忧的是,水污染根本没有得到纠正,甚至存在变本加厉倾向。这种污染还扩大到了地下水层面,早在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就指出,中国90%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已经呈现由点向面的扩展趋势。这是非常危险的,一旦水资源从地表到地下都遭到污染,人类将走向何方?

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这有限的水资源正在遭受两个方面的沉重压力,一是污染,二是浪费———我国万元GDP的用水量是美国的8倍,是日本的25倍。令人担忧的是,现在对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依然停留在不作为的阶段。目前,官员的任期普遍比较短,加上以GDP为核心对干部进行政绩考核,地方政府表现出明显的短期行为,导致许多污染行为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制约。

先发展后治理是一个可怕的误区,尤其是像地下水污染,即使花费极其昂贵的代价也难以恢复原状,即便日本这样的富国面对水污染也只能扼腕叹息,何况我们?

水污染不仅是环保问题,也是人类得以延续的根本问题。经济发展的终极目的是给人们带来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让人类在无知中断绝发展之路。因此,政府应该将环保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严惩不作为官员,坚决制止少数企业和既得利益集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巨额利润的行为。(余昭)

 

专家:“治污”为何常常赶不上“排污”?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年07月05日 周  立

http://env.people.com.cn/GB/5949284.html

  ●环保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服务

  ●产品缺失凸显补偿机制缺位

  ●改变投资方式发展集中治污

  ●有效配置资源增加环保产品

  太湖蓝藻暴发,周边城市百姓饮用水发生困难,全社会为之震惊,政府也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了饮水危机,并将太湖环保问题的解决再次提到更紧迫的地位。翻看媒体报道,思考诸如湖边化工厂排污的报道、农民化肥施用造成污染的报道,又多了些担忧,污染源目标搞清楚了,是否对这些污染源头严格监管就可以了呢?为何治污的速度赶不上排污的增长?

  择水而居是人们的习惯,人口集聚的城市及其频繁的经济活动,对环境常常是超负荷的压力,太湖、滇池等城市湖泊的污染就随之而起。环境保护急需公共政策与公共投资的调整,需要更多的集中排污管及正常运转的污水处理厂之类的公共产品。

  首先,城市生活污水不可能由老百姓一家一店地去搞净化,只能由地方政府提供集中处理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对城市生活污水乃至垃圾,在加强监管之余,治本之策是环保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有效运转,否则,一味责罚,也将是缘木求鱼。那些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率尚低的城市,究竟在地方政府自身要提供的公共产品上如何去落实,可能是要曝光的答卷。

  其次,环保公共产品的缺失映射出公共产品补偿机制的缺位。一方面集中处理污水、垃圾适用“用者付费”的准公共产品特征,另一方面,作为全民受益的公共产品,地方政府需要为此公共产品埋单,以弥补“用者付费”的不足;如果地方公共财政不作此补贴,“用者付费”者将因准公共产品价格太高而设法躲避,另一个后果是该环保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入不敷出”,这都是不符合全体民众利益的。所以,现实中要解决的问题是两个:一个是居民或企业支付的各种环保费用,应当回到集中处理污水、垃圾的公共产品供应者手中去,而不应当作为环境执法的经费补偿或其它用途;再就是公共财政应有预算安排为缺口埋单,体现公共财政的公共产品受托购买者的责任。

  第三,要改变某些地方政府的环保投资方式。环保基础设施严重缺乏致使一些地方财政难以弥补投资建设环保设施的巨大缺口,已经建成的也由于缺乏运转经费而时开时停。如果公共财政上保证收取的环保费用及补贴能够回到环保公共产品供应者手中,地方政府无须自建。恰如需要面包而只有买面包钱的我们无须自建面包店。更何况在公共财政到处用钱的背景下,我们可能也只有购买环保公共产品的钱,公共投资投融资改革十分必要。

  第四,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也需要类似的公共产品与投融资改革。即使工厂达标排放,成百上千工厂的积聚就会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单纯依靠对单个工厂的监管或提高排污标准,都可能是既不达标又不经济的;一定排放标准下的集中处理,恰是利用了环保公共产品可以大规模生产供应的规模经济规律,全社会的福利将是最优化的。由此,在批准企业建厂之时,如果我们没有集中处理其污染物的实际安排,至少在政府为企业服务的公共产品上我们是“遗忘”的或失职的。

  第五,某些地方在历年保持一定规模的环保公共投资历史背景下,环境问题依旧严重,显示了部分环保公共产品的低质量低效益。比如,混浊的污水搭配污水渠的汉白玉栏杆,可能告诉我们的是,把环保的钱用在污水渠建汉白玉栏杆上,却没有足够资金用在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与运行上,这样的情况由于公共投资的项目信息非公开,是没有足够的监督机制来遏制的。

  环保的公共政策要规划并更多地支持公共产品生产供应与资本投入产出。一边是环境问题愈加突出,环境产品需求巨大,另一方面是投资不足,有效环保产品与服务供应不足。在我们的治理环境污染对策里,加强监管之余,如果配以有效的环保产品与服务供应的保证,加之运用综合财政税收乃至资本市场的力量,一个有效配置资源的环保公共产品供应局面就会出现。(作者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热点解读:江苏沭阳城区40小时水危机的背后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7月05日 申琳 孙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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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v.people.com.cn/GB/5949252.html

  七月四日,江苏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地面水厂的出厂水水样进行检测。当日,沭阳地面水厂出厂水的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十三项主要监测指标基本达标。

  新华社记者 韩瑜庆 摄

  江苏省沭阳县20万城区居民度过了难熬的两天——7月2日—4日,因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整个沭阳县城停水超过40小时。

  7月4日上午,江苏省沭阳县政府对外宣布,因饮用水源污染而关闭的自来水厂取水口重新开启,沭阳城区全面恢复正常供水。

  污染物突袭自来水厂

  自来水发黄发臭,全城居民遭遇停水

  7月1日晚间,沭阳县城区居民发现,自来水管中流出的水发黄,而且散发出一股腥臭味,便纷纷给自来水厂打电话询问。

  7月2日下午3时许,沭阳县地面水厂监测发现,城区生活供水水源遭到严重污染。由于水质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标准,自来水厂关闭了取水口。

  半个小时后,沭阳县环保局、卫生局、建设局、水务局和地面水厂迅速组织人力,赶到水源地对水质进行现场检测。

  沭阳县环保局局长胡道良介绍,经过水质检测,发现取水口的氨氮含量达到28毫克/升,浓度超过取水口水质标准34倍。沭阳县环保部门在调查之后认为,7月1日,来自宿迁市上游的“客水”污染团快速进入新沂河沭阳段,最大流量达到350立方米/秒。短时间、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于淮沭河的自来水厂取水口,造成了饮用水源地水质遭受严重污染。

  沭阳县几个部门的初步调查结果认为,由于新沂河上游地区有关省、市超标超量排污,致使污水从排污地溢出倒灌,污染了沭阳县城区饮用水源。沭阳县环保局一边向上级部门汇报,一边与上游省、市有关单位取得联系,要求其减小排污量,以确保下游水源不受再次污染。

  应急预案启动

  启用自备井,调用洪泽湖水冲释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属于重大环境事件。

  在停止自来水供应的同时,沭阳县立即启动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

  从7月2日下午6时到7月3日0时,沭阳城区饮用水33口自备井全部启用,同时,县建设局还在自备井接管处安装加压泵阀,以提高水压、加大水量供应,保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县供电局抓紧抢修、架设线路,确保自备井电源正常供电。县环保局、卫生局和地面水厂安排专人每小时在取水口、出水口、进水口监测一次水质,密切关注水质的变化,确保城区居民饮水、用水安全。

  7月2日晚开始,沭阳县的电视、广播和报纸发布紧急通知,告知水源被污染的事实和县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吁请广大居民予以理解和配合。

  7月3日上午8时,沭阳县所属的宿迁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带领环保、水务等部门人员赶到现场。江苏省防汛指挥部从邻近的洪泽湖调水,以300立方米/秒的水量,冲释沭阳被污染的水源,缩短污染水体在该县境内滞留时间。3日晚10时,沭阳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基本达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预处理,4日上午10时55分,沭阳城区全面恢复正常供水。

  据介绍,新沂河是苏北地区洪水的主要入海通道,除作为沭阳等县城饮用水源外,新沂河也是连云港市饮用水的上游水源。如果不是调用洪泽湖水冲释污染水体,这些污水很有可能威胁到新沂河下游城市的饮用水安全。

  污染物来自何处?

  目前不能确定是“跨界污染”

  取水口的污染物究竟来自何处,目前还显得扑朔迷离。

  沭阳县自来水厂的取水口在与新沂河相连的淮沭河上,而新沂河上游来水主要源于沂河和沭河。沂河、沭河均发源于山东的沂蒙山区,平行南下进入江苏宿迁市境内,后经新沂河入海。

  沭阳方面称,这次事件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上游省份的化工企业。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介绍说,1990年以来,山东鲁南地区和江苏省新沂市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下泄时多次污染新沂河水体,特别是在非汛期造成的污染更为严重。由于上游污水总量大,下游自净能力差,以及治理工程不配套、管理不落实,致使新沂河污染发生频次多,污水滞留时间长,污染因子浓度高,且污染蔓延范围大。

  然而,国家环保总局的专家却表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此次水危机源于“跨界污染”。

  “从环监部门对沂河、沭河两条河流近两周的监测数据看,沂河为Ⅱ类水体,沭河为Ⅲ类水体。从目前的证据看,沭阳的污染不能证明是跨界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中心预测预警处处长冯晓波说,目前江苏、山东的环保部门正在各自的辖区内进行调查工作。

  沭阳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中心联系国家环保总局华东督察中心对污染做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冯处长介绍,目前看来,造成这次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上游泄洪冲出了枯水期淤积的污染物。

  据介绍,淮河流域的河流由于水量小,没有高差,水流速度缓慢,容易在枯水期聚集污染。而流域内又多闸坝,在整个淮河流域分布有5000多个闸坝,有的地方十几公里就有一个。进入枯水期,闸坝一直处于闭合状态,排进水库的废水即使达标排放,随着水量蒸发也会形成高浓度污水。而这次水污染,正是由于上游江苏省新沂市王庄水闸泄洪将洪水以及高浓度污水一并冲下造成的。泄洪过程中,因为要通过一段地涵,由于地涵排水容量小容易造成洪水外泄,当地不得不打开拦污闸,这也加剧了污染。

专家坦言,新沂河水污染防治一直以来难度较大,“希望这次事件能够给上游地区和企业以警示,饮用水安全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