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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2007-05-23

五月二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 丽英)

 

 

环境资讯:

1、我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生态环境恶化得到遏制

2、新华网:我国将开展第二次冰川资源调查

3、国家气象局预测长江发生大洪水可能性增加

 

地方信息:

4、每年投入1.5亿元治理 陕西渭河水质逐渐变好

5北京水务局官员:"三招"治水质 确保奥运水环境 

6、新华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19

7、乌鲁木齐水资源短缺再响警钟

 

重大水事:

8、三峡库区两百城镇水安全得保证

 

气候变化

9全球变暖速度比人们原来预测的要快了3倍 

 

人物专访:

10、潘岳:信息不公开将导致公众对政府不信任

 

深度报道:

11、淮河十年治污 为何污染加剧 

 

环境时评:

12、摘掉“黑帽子”,可奖200万?

13、评论:节能降耗也要“两手抓” 

14、重奖治污“一把手”是饮鸩止渴 

15、以吃野生动物为耻:别再问“野味的味道怎样”

 

 

 

1、我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生态环境恶化得到遏制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5月2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66897.html

2395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

  本报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武卫政)今天,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在会上说,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95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齐全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这些自然保护区使我国75%的陆地生态系统、88%的野生动物、65%的高等植物和绝大多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都得到有效保护。”吴晓青说。

  吴晓青说,中国现有17个具有全球保护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绝大多数分布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内,政府将通过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格局中。

  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据了解,中国目前在相关规划和政策中已开始考虑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因素,防止由于资源和土地过度利用对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的消极影响。

  链接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的生物在所有形式、层次中生命的多样化,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基因的多样性,是地球上生命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结果,同时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中国是全球10个“生物多样性特丰”的国家之一,拥有全部物种的大约10%,分布于干旱沙漠、大草原、草地、高山、热带和亚热带森林、珊瑚礁和海岸带湿地。

2、新华网:我国将开展第二次冰川资源调查

来源:新华网 2007年5月22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2857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吴晶晶)“中国冰川资源及其变化调查”项目22日在京启动,这是我国开展的第二次冰川资源调查,旨在查清近二三十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国冰川资源的变化情况。

冰川是我国西部特有的自然景观,我国有冰川46298条,总面积59406平方公里,占全球中、低纬度冰川面积的50%以上。

有研究显示,近二三十年来,我国西部有82.2%的冰川处于退缩状态,不同山区冰川的面积缩小比例在2%至18%。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冰川将会持续萎缩,冰川融水径流将持续增加;而随着冰川规模的不断缩小,冰川径流势必又趋于减少,这将对西部水资源、气候、自然灾害等产生重大影响。

据“中国冰川资源及其变化调查”项目负责人刘时银介绍,我国第一次冰川编目工作始于1978年,反映了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初的冰川状况。近二三十年来我国西部冰川已经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虽然科学家对近期冰川变化开展了一些研究,但由于监测冰川数量有限,目前还无法全面评估西部冰川变化的总体情况,更无法定量评估西部特别是西北干旱区冰川退缩对水资源的影响。

专家表示,冰川是动态资源,定期开展冰川资源调查,建立冰川动态信息档案,是保存可能消失的信息资源的最佳途径。开展新一轮冰川资源调查工作,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地监测西部冰川灾害,有效评估冰川变化对西部尤其是西北干旱区水资源的影响,使我国冰川学研究迈向世界先进水平。

为配合此次调查,中国科学院也立项开展了“西部冰川变化监测及其影响评估方法研究”,将预测冰川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为我国冰川资源及其变化调查、冰川变化影响评估提供一套集成的方法。

3、国家气象局预测长江发生大洪水可能性增加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7年05月2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5-23/010113050447.shtml

  中新社武汉五月二十二日电 (徐金波 周长征) 长江防总常务副总指挥、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女士今日在此间向媒体通报,根据国家气象局、长江水文部门的分析、预测,今年长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正在增加,其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蔡其华说,长江流域即将进入汛期,防汛成为热门话题。影响今年长江流域汛期旱涝趋势的气候因子主要特征是,去年冬天和今年春天发生强度偏弱的厄尔尼诺事件,一方面导致长江遭遇罕见的流域性枯水,局部地区甚至出现饮水困难的现象。另一方面青藏高原积雪偏多,而国内气温大部分偏高,必然导致积雪融水增多。

  “应当警惕长江流域可能发生较大洪水。”蔡其华指出,长江流域今年的这些气象、水文特征与一九九八年十分相似,且长江已多年没有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根据大洪水发生规律,今年长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在增加,局部的暴雨洪水及其引发的洪涝灾害、台风灾害等影响更是不可低估。

  蔡其华表示,虽然三峡大坝今年已经封顶,但库区的四期移民尚未完成,仍有两点八万人生活在一七五米水位线以下。倘若遭遇超过一八七0年(百年一遇)或千年一遇的大洪水,大坝拦蓄水位需达其设计的一百七十五米高程,才能保证其下游宜昌、沙市、武汉等城市安全,这样不仅需要临时移民两点八万人,而且三峡船闸也面临停航的危险,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库区调洪能力今年仍然有限。

同时,经过多年的除险加固,传统脆弱的长江中游荆江河段堤防,目前可抵御二十至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标准,但一些支、干流堤防并未完全形成封闭圈,一些中小河流、中小水库依然是防汛的隐患,防汛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4、每年投入1.5亿元治理 陕西渭河水质逐渐变好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5月2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66826.html

减少污染 还河还滩 修复生态

  本报西安5月22日电 (记者王乐文)近日,陕西省环保局对沿渭河5市22县区的12条干支河流断面、15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抽查。通过对31个水样的检测分析表明,经过几年来的综合治理,渭河水质正在逐渐变好。

  渭河被誉为陕西人民的母亲河,但沿岸排入的污水和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渭河逐渐丧失了水域功能。2006年,陕西省政府决定省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5亿元资金,启动渭河治理规划。

  为从源头控制污染,陕西省政府去年关闭了56家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与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今年将继续关停、转产一批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造纸企业。此外,小火电、电石等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也将全部关闭淘汰。今年7月1日起,排污许可证制度将在省内全面推行,禁止无证排污及超标、超总量排污。

  陕西省还通过出台开征污水处理费政策为渭河流域污水处理产业化提供条件。流域内的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分别以BOT、TOT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探索出了一条企业建厂、政府建网、市民付费、政府监管、市场运营的污水处理路子。

一项投资2000万元、旨在对渭河湿地资源进行保护的建设项目日前正式启动,该项目位于咸阳市市区境内的渭河湿地内,总面积2.3万亩。咸阳市市长千军昌说,咸阳将通过保护渭河湿地这一方式,稳步推进退耕还河、还滩,以恢复渭河昔日的自然风貌。

5、北京水务局官员:"三招"治水质 确保奥运水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7年05月23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7-05/23/content_6138204.htm

    前不久,北京市水务局宣布:到2007年底,北京市六环以内的河道可基本治理完成,实现碧水绕京城的目标。那么,北京市采取了哪些具体治理措施?能否如期实现,实现后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北京市水务局的官员。

生态治河 水质还清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毕晓刚介绍说,北京市六环以内共有52条河道,总长520公里,为“两引、三蓄、四排”的城市河湖水系格局。这些河道、湖泊既发挥着供水、排水、调蓄洪水的作用,也是北京重要的景观水域,是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市水务局副总工程师刘培斌说,为了能在2007年底基本达到“碧水绕京城”这一目标,北京市水务局采取了综合性的治理措施,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截污治污,把还清水质作为第一要务。首先是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北京规划在城区建设14座大型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建成9座,还有5座正在加紧建设中。其次是消灭污水口。全市共有2300多个污水口,已经消灭了2000多个。

    二是增加水量,优化调度河湖水源,扩大使用再生水,使水循环起来。每年集中向河道补充清水,今年仅从密云水库调水就达2000多万立方米。同时,将再生水作为河湖的第二水源,尤其要加大对中水的再生利用。此外,巧妙利用雨水,可以起到蓄清、排污的功能。为使河水流动起来,将下游河水用管道提升到上游,达到水循环。

    三是实施水质改善。为保护河道水质,采用景观生态浮床等生物技术种植水生植物,投放鱼苗等生物,降解水体中的污染物,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

    “在治河工程中,我们打破了过去单纯从防洪角度治河的理念,实践生态治河理念,比如建成河道天然净化系统,在岸边及河底用生态材料进行保护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刘培斌说。

确保北京奥运水环境

    毕晓刚说,为了完成既定目标,北京市水务局当前正在加紧治理清河下段和二道沟等29公里河道,治理亮马河、马草河、萧太后河等区管河道。

    关于“碧水”的标准,刘培斌说,主要是两种标准:一是对重要的景观渠道和供水渠道,要求达到水功能标准;二是对排水河道,要求达到水清、不黑不臭,能够恢复生物的多样性。

    “2007年底基本可以完成北京市六环以内城市水系治理任务,能够确保2008年奥运会的水环境。届时,北京将呈现‘水清、岸绿、流畅、部分河道通航’的‘碧水绕京城’的灵秀景致。”刘培斌说。

刘培斌表示,河道治理完成之后,要长期保持“碧水”标准,需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我们正在研究当中”。

6、新华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19

来源:新华网  2007年5月23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2906

记者日前从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了解到,目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9.44%,仍有较大潜力。

专家表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及所辖的12个县(市、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349.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2943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9.44%,仍有较大潜力。随着经济区的快速发展,预测2010年、2020年和2030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河道总需水量分别为95.65亿立方米、114.31亿立方米和116.11亿立方米。

未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将会出现跨越式发展,对水资源量和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受自然地理条件影响,该区域水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由于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水资源利用率和保证率不高,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统一配置十分迫切。

专家指出,在此前提下,为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非常必要。

5月22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通过专家审查,《规划》实施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总供水能力将由2005年的93.97亿立方米增至2010年的102.1亿立方米、2020年的111.7亿立方米、2020年的116亿立方米。(韩超)

 

7、乌鲁木齐水资源短缺再响警

来源:新疆日报2007-5-23

http://www.h2o-china.com/news/48548.html

    乌鲁木齐这个城市缺水吗?可能很多市民对乌鲁木齐市缺水这个概念只停留在对书本的认识中:“乌鲁木齐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是离海洋最远的城市,降水量少,蒸发量高”,应该缺水。

  有不少市民还认为,前些年高楼层水量小,甚至常常停水,但这两年这种现象已经不见了,这说明乌鲁木齐不缺水。

  5月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了解到,乌鲁木齐市是一个资源型缺水的城市,多年平均降水量在256毫米,而年蒸发量在2800毫米以上。全市水资源量10.5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500立方米,只有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200立方米的四分之一。依据《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年全市年将缺水7546万立方米,其中城市建成区缺水4143万立方米。因此乌鲁木齐市水资源供需趋势不容乐观,水资源短缺问题将是制约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乌鲁木齐有五大水系:一是乌鲁木齐河水系;二是头屯河水系;三是柴窝堡湖水系;四是阿拉沟水系;五是白杨河水系,合在一起水资源总量为10.51亿立方米,这不表明能够使用10.51亿立方米,要留给生态用水,还有一部分是不可利用水,这样合在一起扣除后,可利用量大约只有6亿立方米。乌鲁木齐地下水可利用量是在2.9亿到3亿立方米之间,从2000年的统计数据看,乌鲁木齐地表水已经开发了5.5亿立方米,地下水开发了2.59亿立方米牞都已经超量开采了。

  记者从一份资料上看到,国家对西北地区水资源调查的一项课题指出,一个地区的水资源使用不能超过70%,如果超过了而且挤占生态用水就会造成严重后果。而乌鲁木齐水资源利用率在70%左右,有些时候甚至更高,这都说明乌鲁木齐的水资源利用已经达到极限,应采取相应措施合理利用水资源。

  1号冰川每年退缩4—6米

  近十几年,乌鲁木齐市经济高速发展,城区面积和人口不断增加,但水资源总量没有增加,水资源短缺给乌鲁木齐的经济发展再次敲响了警钟。

  大家都知道距离乌鲁木齐市120公里的1号冰川。冰川养育了乌鲁木齐市市民,近年来由于无节制索取,冰川开始疲态,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处于退缩状态,冰舌末端退缩160多米,冰川退缩面积达11%,属于加速退缩。目前还以每年4到6米的速度往后退缩。

  为了乌鲁木齐城市供水,柴窝堡水源地在上游打了12眼机井,由于超采地下水使柴窝堡水源地水位下降20厘米;建成后的乌鲁木齐第七水厂,使小西湖水面植被全部干枯,草场沙漠化、盐碱化。以前小西湖有4.5万亩,现在只有4万亩,水位从6.5米下降到5米。

  近年来,乌鲁木齐用水多次面临水荒。2004年入夏以来,降雨量明显减少,乌拉泊水库裸露见底、水质浊度大,十墩子山水厂难以处理,造成乌鲁木齐市部分地区用水紧张;由于红雁池水库长时间得不到水源补给,红雁池电厂发电告急,红雁池水库水温达到30摄氏度以上,鱼类死亡达30多吨;南郊农业遭受自1993年以来最严重的旱灾侵袭,南郊有18万亩农作物不同程度减产,有些农作物绝收。

  水资源的匮乏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有专家指出,乌鲁木齐沙尘暴有增多的趋势,直接原因与水有关,水是制约乌鲁木齐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乌鲁木齐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王波告诉记者,大家现在还没有感觉到用水很紧张,实际上是以地下水超量开采为代价而实现的,如果长此以往,地下水位逐渐下降以后,当再也打不出水来,那就已经来不及了!

  编者按:

  5月13日至5月19日,是全国第十六届城市节水宣传周,国家建设部确定2007年宣传主题为“全面普及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乌鲁木齐是一个缺水城市牞深入宣传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牞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和水法观念是当务之急。为配合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本报推出一组报道,对乌鲁木齐市的缺水形势及节水措施的推广使用进行集中报道,希望通过宣传能提高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让节约用水从我们自己做起。

 

8、三峡库区两百城镇水安全得保证

来源:人民网 2007-5-23

http://www.h2o-china.com/news/48530.html

  人民网重庆视窗5月22日电 记者吕雯雯报道:水土流失、水体污染,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长期以来制约着库区经济发展。今天,从重庆市科委传来好消息,随着“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三年来库区已经有200个城镇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为三峡水库正常运行提供了安全保障。

  ◆重庆教授带队攻克污水难题

  三峡工程蓄水后,库区成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主要水源地,对整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然而,库区长期以来水体污染严重的局面却制约着其经济建设的发展。为此,科技部先后于2001年和2004年下达了“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及生态经济系统重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攻关专项一期和二期任务。

  据了解,刚刚实施完的二期项目是由西南大学教授戴思锐任首席专家,集中全市200名科研精英,针对库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问题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专项攻坚。

  ◆信息治理 足不出户可监管污水处理

  过去传统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环保部门监管人员实地观察、监督,不仅工作效率低,花费也相对较高。负责此次项目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这次对库区污水地治理他们采用了信息管理方式,以库区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在环保监控室对联网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态进行可视监测,还能对重点区域、典型河段污染进行模拟和预测,大大提高了监管力度,减少了工作成本。

  据悉,从2004年至今,经过三年的运作,三峡库区已经有近200个城镇的污水得到了有效治理,保证了三峡水库水质的洁净,也为库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源保障。

 

9全球变暖速度比人们原来预测的要快了3

来源:广州日报  2007年05月23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7-05/23/content_61382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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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布鲁塞尔结束了为期5天的闭门会议,会议发表了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第二部分的梗概,指出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将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图为2006年11月16日,在新西兰东南部城市达尼丁附近海域,一架直升机在冰面上着陆。 新华社/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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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布鲁塞尔结束了为期5天的闭门会议,会议发表了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第二部分的梗概,指出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将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图为2003年6月6日,在印度南部的海得拉巴,一名取水归来的印度妇女走在干涸的湖床上。 新华社/法新

    最新报告表明,目前全球变暖的速度比科学家原来预测的还要快。自2000年以来,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速度,以之前人们预测的快了3倍。

    平均每年增长3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22日公布报告称,自2000年以来,因燃烧化石燃料而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正以每年平均约3%的速度在增长。而在上世纪90年代,这一增长速度仅为1%。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的科学家迈克·劳帕赫在声明中表示:“导致排放加速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全球范围内,我们每制造一美元财富,平均燃烧的碳的数量正在增加。”

    撰写这份报告的科学家是一支由碳循环专家、气体排放专家以及经济学家组成的国际性小组。他们研究目的,是确定全球的碳排放量以及对化石燃料的需求量。

    这份报告称,2005年,在全球范围内,有近80亿吨碳被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放到大气层中。而在1995年,这一数字仅为6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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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布鲁塞尔结束了为期5天的闭门会议,会议发表了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第二部分的梗概,指出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将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图为2006年12月22日,在肯尼亚西南部的塔纳河附近,一个村庄被淹没在洪水中。 新华社/法新

    美人均年排5吨二氧化碳

    报告指出,在工业革命以来的两个世纪中,美国和欧洲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综合超过全球的50%,而中国的排放量还不到8%。另外50个发展速度最慢的国家,在过去200多年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不到全球的0.5%。

    今天在澳大利亚和美国,平均每人每年制造的二氧化碳超过5吨,而在中国,平均每人每年制造的二氧化碳只有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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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不仅仅局限在谈判厅。” 联合国副秘书长、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纳如是说。遏制全球变暖,付诸实际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这是记者在葡萄牙比什普镇拍摄的风力发电装置。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朱棣文教授认为,人类要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关键在于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人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在可控核聚变、生物发电等新能源技术的研究方面取得突破;二是制定合理的政策推动节能技术发展、推广风能和太阳能的使用。来源:新华社

 

10、潘岳:信息不公开将导致公众对政府不信任

来源:新京报2007年05月2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5-23/041013053818.shtml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才几天,国家环保总局就公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这是国家部委中,第一个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性部门规章。

  曾有过多年新闻工作经历的潘岳,在任环保总局副局长后,也经常进入媒体的视野。在谈到信息公开条例时,潘岳把“环保”加在“知情权”之前,强调要对环境问题充分曝光,保障中国公众拥有更多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而对于“不公开”的危害,潘岳一连用了四个“越”:“信息越不公开,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就越大,谣言的市场就越大,不稳定的因素就越大。”

  他还透露,《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不久将会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针对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违反“三同时”规定、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罚款额上限由原先的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提至300万元。

  信息公开

  条例让环保部门腰杆更硬

  ●环保信息公开不会增加公众与政府冲突 ●信息越不公开谣言的市场就会越大

  新京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后,对环保总局的新闻发布会有何种影响?

  潘岳(以下简称“潘”):就我们环保部门而言,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恶化形势,一直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无论是对污染企业的关停处罚,还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我们的政策手段还十分有限。过去,我们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就是希望对污染企业和地区形成一定的舆论监督压力,以此来弥补我们政策手段的不足。

  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要搞好环境保护事业仅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环保执法、舆论监督、公众参与,这三者联合在一起,才是推进环保的三大支柱。但是,过去的信息公开一方面不够规范,一方面也引起很多部门、地区、企业的不理解和质疑。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国务院正式法规出台,使我们以后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更加规范,腰杆子也更硬了。

  新京报:环保总局会采取哪些举措贯彻信息公开条例?

  潘:我们率先出台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是在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我国政府部门发布的第一部有关信息公开的法规,也是第一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综合性部门规章。

  这个《办法》针对环保领域的“信息公开”,作了具体的规定。最重要的是它不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行政许可与审批等17类政府环境信息,也把污染企业列为了信息公开的主体,要求强制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公开四大类环境信息,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鼓励一般污染企业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新京报:公众获取了更多的环境信息,势必与污染企业、不作为的地方政府增加冲突和诉讼,这方面有考虑吗?

  潘:恰恰相反。公众获取更多的环境信息不会导致冲突的增加,而是及时缓解冲突、解决矛盾。信息越不公开,特殊利益勾结的机会就越大,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就越大,谣言的市场就越大,不稳定的因素就越大。我们的目标就是,在各种环保事务进行的过程中,公众能够及时得到环境信息并表达意见,各方达成妥协与共识,而不是在既成事实后产生冲突。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圆明园听证会。这件事情为期三个月,闹得沸沸扬扬,但由于我们作出行政决定时充分采纳了公众的意见,最终一切归于和谐,到目前为止,基本没人再对圆明园提出过什么意见了。我们宁可要争吵的决策过程,和谐的结果;也不要“一致”的决策过程,混乱的结果。

  热点问题

  水污染处罚上限拟提至300

  ●区域限批制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擅自停止水污染治理设施最高有望罚50

  新京报: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今年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你认为今年能否完成目标?

  潘:“节能减排”不仅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而且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今年4月份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亲自任组长,可见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

  节能减排取决于多种因素,有些措施当年可以见效,有些措施,如结构调整、工程技术措施等则需要一个过程。把五年目标科学准确地分解到每一年,难度较大。因此,今年没有再提年度性的节能减排指标。

  新京报:减排也同样需要公众的参与,减排方面的信息公开会有什么举措?

  潘: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对于减排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我们出台《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一些地方对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阳奉阴违,对于污染排放情况隐瞒不报是我们减排目标没有实现的重要原因。因此污染减排不是一个单纯的专业问题,而是一个对传统增长模式及因此形成的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的问题。这个调整是艰难的,仅凭环保等少数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是环境的最大利益相关者,具有保护环境的最大动机。

  在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情况下,广大公众就能成为中央减排工作的基层监督者。在信息公开的阳光下,污染企业就再难以欺上瞒下,特殊利益就再难以结合,减排目标就更有可能实现。

  新京报:今年年初,环保总局掀起了区域限批风暴,有消息说,由于区域限批在法律依据方面有所缺失,环保总局已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建议尽快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这方面能否具体介绍?

  潘:区域限批是有充分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的。2005年发布的国务院决定已经明确规定,在超过环境总量的区域,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的项目。

  问题在于,它还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完全固定下来,还没有制度化与规范化。我们今年据此实行区域限批,也是为了通过实践丰富和完善这项主要制度。

  2003年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规定了规划环评的原则,但是至今许多大的工业与城市规划尚未依法环评。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为了通过专门立法,进一步推动和规范规划环评。

  这项立法工作我们已经启动一两年了。就是要打破行政区划,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资源、环境、人口、经济总量,确定不同发展目标;再根据不同发展目标确定不同的评价考核体系,从而再赋予不同的环境经济政策。这其中,生态环境因素在发展目标的规划中,在考核评价体系中,在环境经济政策实施中,要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已经列入了今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我们已经征求了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对该条例草案组织审查。

  新京报:有消息显示,今年国家将出台相关规定和文件,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能否透露一些情况?

  潘:《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正在有关立法工作机构的审查之中,不久将会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针对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例如:对妨碍环保现场执法的,适用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标超总量的企业,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责令关闭;对违反“三同时”(环保设施要与项目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的,罚款额上限从原来的20万提高到50万;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提至300万元。

  ■同题发言

  “及时准确”背后应是坦诚和责任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

  潘:政府的信息公开,是对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石。政府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下,有助于防止腐败滋生。同时,政府信息作为一种重要公共资源,它的公开,本身就是政府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这个法规,标志着我们执政理念的转变和提升。从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这样一个长远的维度来看,它有着深远的意义。

  信息越不公开,谣言的市场就越大。过去我们在这方面有很多的教训。其实,政府的信息公开和透明是取得公众信任,促进有效沟通,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保证。

  新京报:根据条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你如何理解“及时”跟“准确”?

  潘:我认为,所谓“及时”,就是行政机关应该在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公布,不拖延、不隐瞒;所谓“准确”,就是公开的信息要实事求是,避免误导,不回避、不夸大、不缩小。“及时”与“准确”背后所反映的,应该是政府部门面对公众时所表现出的坦诚与责任。

  新京报:按照条例的要求,你对环保总局的新闻发布情况有何评价?

  潘:环保总局过去的工作中,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还是有很多不足和不规范的地方。例如“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第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这些方面我们都做得不好,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改进。

信息越不公开,特殊利益勾结的机会就越大,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就越大,谣言的市场就越大,不稳定的因素就越大。

 

11、淮河十年治污 为何污染加剧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2007-5-23

http://www.h2o-china.com/news/48535.html

  淮河十年治污却是污染加剧的十年

  说起中国的河流,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黄河与长江。但在黄河、长江之间,还有一条与之平行东流的大河,这就是淮河。

  淮河真的不是一条简单的河。淮河的水患灾难是出了名的,所谓“有雨洪灾,无雨旱灾”就是其真实写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淮河再次泛滥,毛泽东主席彻夜难眠,挥毫题写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决策。从此,淮河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治理淮河,兴修水利”成为这一时期的伟大壮举。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淮河流域的主要河道都经过了整治,河网沟渠、自流灌溉给淮河流域带来了林茂粮丰的喜人景象。根据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流域建成水库5700多座,总库容272亿立方米;兴建水闸5427座,其中大、中型水闸600多座;加固大堤5万多公里,开挖人工河道2164公里;建机电排灌站6048万处,耕地灌溉率超过70%;粮食产量由1949年的120亿公斤上升到1999年的876亿公斤,占全国粮食产量的近1/5,每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50~200亿公斤,约占全国商品粮的1/4,提供商品棉约占全国的1/5。这当为近代淮河最壮美的时期。

  只可惜,就在水利设施配套齐全、日益发挥水利效能的时候,水污染不期而至。这种水既不能工业用,也不能农业用,更不能饮用。

  淮河的水污染是与工业发展同步产生并渐进式加剧的。过去,淮河流域以农业为主,河水清澈见底,随时都能捧起来饮用。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淮河水的污染已达到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生态灾难成为淮河新的最主要的灾难。

  淮河水污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94年确定了我国首批流域治理的重点项目,这就是著名的“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和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在1995年的8月15日,国家又颁布了《淮河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这是中国立法史上出台最快的一项法规,并且是为一条河流单独出台的一项区域性法规,其重视程度不言而喻。

  为推进实现达标排放和最终的水体变清,政府和媒体还启动了1998年1月1日的“零点行动”和持续多年的“中华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令人记忆深刻。

  2004年,淮河治污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其治理效果如何呢?

  2004年7月中旬,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痛揭淮河十年治污之短:淮河上游的沙颍河、涡河等支流相继开闸放水,滔滔黑水,浊浪翻滚,臭气冲天,在淮河干流形成了155公里的黑色污染团,刷新了1994年淮河污染团总长70公里的历史纪录。污染团中的污染物总量达38亿吨,使河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在平时的基础上增加了7倍。污水团所到之处,一切生物遇毒皆亡。污水汇入洪泽湖,当地养殖业全军覆没,鱼鳖虾蟹悉数毙命,水产产量损失32亿吨,直接经济损失达31亿元。

  淮河治污,投资数百亿元,为什么竟然是“十年治污一场梦”?

  淮河治污再次引起全国的极大关注。在各种议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污染反弹”。其实,从民间观察来看,淮河十年治污却是污染加剧的十年。

  十年间没有一家企业做到常年持续达标排放,而这样的企业在淮河流域数以万计,在治污和监管方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现象司空见惯。

  十年间把治理的重点对准了“十五小”企业(1994年以来先后关停了约5000家“十五小”企业),而这些小企业的排放量很小,有些小企业的排放根本就流不到淮河,因此小企业对淮河构不成致命威胁。而真正能够“杀死”一条河流的排污量非那些大企业所不能。大企业排放污染不仅量大,而且肆无忌惮。

  治理污染的设施严重缺位。国家批准淮河流域“十五”期间拟建161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按照2004年公布的数字,有78个项目是纸上谈兵,根本就没有动工;55个项目正在建设,不能发挥作用;28个完成项目本应发挥作用,但却属于“盆景工程”,领导来了就运作,领导走了就关闭。

  十年间,生活污水排放量随人口同步增加。

  农业面源污染累计增加。

  正是以上这些因素,才使淮河水污染呈现出逐年加剧的态势。

  淮河治污举步维艰

  2006年,关于淮河治理的争论此起彼伏,但淮河治污毕竟还要继续下去。

  2004年10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蚌埠主持召开淮河水污染防治现场会,沿淮四省主要领导签下军令状,要用三年时间使淮河水污染治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年上一个新台阶”,步子不算太大,却也不甚轻松。淮河的污染主要源自工业污染。尽管国家重新调整治理定位与策略,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治理的投入,但企业偷排污染还是照常不误。由此可见企业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

  企业偷排污染犹如轻车熟路:白天不排夜间排;晴天不排雨天排;关闸不排泄洪排;上级视察时不排走后排;许多企业修建有置换污水/清水的暗道调控机关,有的排污口直接通到河中央;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仍是普遍现象。

  如下的一幕也许谁也不愿意看到,但它却是实实在在地上演着——

  2004年10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视察安徽省阜阳市沙颍河大闸,其水质为Ⅱ类。在其上游的沙颍河沈丘槐店大闸上游的企业已经开始排放污染,黑水、泡沫、臭气肆虐而来。原因是先前为保障国务院在蚌埠开会这段时间的水质,工厂内已经储存了20多天的污水不得排放,早已“内急”难耐,在确信国务院领导不来这里视察之后,便“一排了之”。虽是偷排,却也“平安无事”。此时这里的水质已恶化至劣V类。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水质监测周报显示,沙颍河槐店大闸的水质在2005年和2006年分别有两次是Ⅳ类水,其余时间皆为V类或劣V类。

  2005年春季,沙颍河槐店大闸段的污染毫无退却之意,滔滔黑水裹挟着污浊的泡沫奔腾而下,遇物受阻,泡沫便爬上堤岸,甚至涌进船舱,直接威胁着淮河干流水质。紧急中,国家环保总局于当年4月末启动了淮河应急预案。按说2005年是“上台阶”的起步年,此情此景,犹如刚刚抬起步,却已崴了脚。

  三年时间不算太长,第二年已很关键。2006年被称为“上台阶”的“关键年”。特别是经历了松花江特大污染事件之后,各级政府对水污染的重视普遍增强,淮河治污可望有实质性的进展。不料,4月份从淮河干流传来消息,其水质已恶化为V类,引起了人们一阵惊慌。各级环保部门紧急出动排查污染源。其实,地处淮河上游的沙颍河水质一直处于V类或劣V类状态,其对淮河干流的污染贡献率持续走高。

  2006年的沙颍河出现了许多令人不解的现象:6月20日,已经进入丰水期的沙颍河其溶解氧降至0.59毫克/升,这是历年来的最低点;不同于往年的是,沙颍河在经过丰水期泄洪之后,往往在11月出现“黑水”,而在2006年9月,“黑水”抢在“十一”黄金周之前来了一次总爆发,不仅黑水浊沫更甚,连大鱼小鱼全都漂起来了。公众惊呼这是近几年罕见的现象!

  其实,淮河的污染指标不降反升,并不是孤立的现象,它完全符合当前中国环境状况的总体趋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曾经评价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说:主要污染物指标不降反升。大环境如此,淮河的水环境也是如此。人们担心“三年再上新台阶”剩下的时间只有一年了。这一年恐怕要跑步前进了。透析2006年污染物指标不降反升的原因,不难得出结论:在一些地方,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模式的任务还没有真正落实,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扭转,淮河治污上台阶只能在艰难中前行。

  急需救助的生态灾难

  淮河流域长期的水污染已经给沿岸百姓造成了巨大生态灾难,而且越是水利设施、灌溉条件好的村庄受灾越严重。企业排向淮河的高浓度的污染水通过干渠、支渠、毛渠灌进农田、坑塘,下渗地下,覆盖了广大农村的土地和村庄。村民们感觉饮用水出现怪味,浑浊、泛黄、悬浮物、蜡质状漂浮物随时可见;最明显的是这种水烧开之后沉淀物大增。淮河流域农村居民生活大多用10米左右的压水井取水。这个深度与当地河流、坑塘的水体处在同一水平线。实际上,沿河广大农村50米以上的地下水已大部分被污染。

  1994年7月中旬,淮河发生特大污染事故,在黑色污染团过后,水质有所好转的情况下,安徽省蚌埠市自来水公司取了3000公升淮河水送到上海去化验,结果对比美国环境保护机构公布的129种“首要控制污染物”,蚌埠三水厂和一水厂的源水分别查出90种和95种,其中,致癌物高达67种。

  河南省沈丘县黄孟营村三面环水,2004年7月,该村村民王晓天、孙德义家的压井水经安徽省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发现有10多项指标超标,其中锰、硝酸盐严重超标。村民长期饮用这种水,造成整体健康水平下降,癌症等多种疾病高发。

  近年,在淮河流域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

  五十年代淘米洗菜,

  六十年代洗衣灌溉,

  七十年代水质变坏,

  八十年代鱼虾绝代,

  九十年代拉稀生癌。

  这首民谣道出了淮河由清变污的过程和特征。水污染在危及人的生存之前,人们对它的关注很不够,到了1990年代,癌症在沿河村庄已经达到肆虐的程度,人们方才有所觉察。据在沙颍河段岸边的黄孟营、孟寨、陈口、孙营、东孙楼、解庄、孙营码头的调查,自1990~2004年,每个村因患癌症而死亡的人数多则超过百人,少的也有几十人。大多是以消化道为主的食道癌、贲门癌、胃癌、肠癌、肝癌等,发病呈明显集中趋势。黄孟营村王自才一家4口全部死于癌症;有些村庄一条街家家户户都有人患癌症,被称为“癌症一条街”。据沈丘县医院的记载,1972年当地120万人共发现癌症患者12人,发病率为十万分之一,这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吻合;而如今在这里,癌症发病率最高已达1%。

  水污染引发的生态灾难除表现为癌症高发以外,还对人的生育、生殖器官造成毒害。受水污染物质的影响,近十几年沿河村庄年轻夫妇中不孕不育者增多;新生儿畸形、儿童发育不良、残疾、痴呆患者增多。据2004年调查,黄孟营村有上述疾患的儿童有35名;在傍河的赵古台村有6名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当地皮肤病患者中儿童居多,表现为变应性皮炎,久治不愈,但离开患病环境即可自愈,返回患病环境便复发。沿河的渔民、采砂作业者多出现手脚溃烂,经久不愈。沿河村庄的甲状腺癌、甲状腺囊肿、乳腺癌、乳腺增生患者增多。据调查,当地历史中并没有这类疾病高发的记载。此外,偏瘫、心脑血管疾病在沿河村庄明显增多,并有年轻化趋势。这类疾病曾被人戏称为“富贵病”,但目前沿河村庄的生活水平仍为温饱型,有些还是国家级贫困县,吃不到大鱼大肉,村民长年辛勤劳作,而他们身处污染环境中,污染物质长期作用于其血管壁是其发病的直接因素。我们称上述疾病为“生态疾病”。

  淮河治污需要攻克六大难题

  水污染造成了沿河村庄的生态灾难,要改变这种状况,还得从治理污染、实现清洁饮水入手。

  活跃在淮河流域的民间环保组织“淮河卫士”推出大型社会公益环保项目——拯救淮河希望工程,把“对淮河水污染及其治理进行长期的跟踪调查和监督、对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实施清洁饮水救助、对癌症高发村实施医疗卫生救助”作为其三大任务。

  早在2000年,河南省政府为改变污染地区村民的饮水状况,拨专款分别在沈丘县大王楼、海楼两个癌症高发村打了两眼450米深的深水井,结果对遏制癌症发病取得了“当年下降,次年大降,三年接近正常”的良好效果。2003~2004年,“淮河卫士”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黄孟营、东孙楼两个癌症高发村安装了350部滤水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净水效果,深受群众欢迎。2005年国家进一步投入巨额资金启动饮水安全工程,大面积解决污染区村民的饮水安全问题。2005年4月末,淮河流域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当时“十五”临近末期,但“十五”计划中全部完工项目仅占35%,投资仅完成41%,远不能达到“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要求,许多工程治污措施落空,老账未还又欠新账。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启动淮河流域环境应急预案时说,淮河水质的整体状况至今尚未根本改观,离“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有六个原因:

  (1)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地方政府负责同志至今还没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伞。

  (2)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太慢,造纸、食品酿造、化工、纺织印染等一些高耗水、重污染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占工业排污总量的70%以上。

  (3)环保法律所赋予的执法权限有限,使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老问题依然存在。

  (4)水环境监管职能交叉,体制不顺,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难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5)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没有形成,治污资金严重缺乏,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率极低。

  (6)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闸坝林立,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汛前腾库时容易引发水污染事故。

  这六大原因切中了要害。也就是说,攻克这六大难题,淮河治污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这可能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公众参与是很重要的。公众参与可以大大缩短这个过程。

  淮河治污需要公众参与

  长期以来,我们总是以河水论治理。可以说,实现淮河干流的清澈,要看支流来水是否清澈;若要支流来水清澈,要以排污口的水质为保障。排污口是源头,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要着眼于全流域,看好每个排污口,是保障淮河水质最有效的手段。但是,各地的环保部门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其他原因不说,单是人力就远远不够。在企业尚不能自觉担负起治污责任的情况下,看好排污口就犹如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或者说是在打“游击战”。“十年治污”就是打的这种消耗战。时至今日,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生态环境都已不容许我们再这样消耗下去了。打一场治理淮河水污染的“阵地战”势在必行!

  公众参与是打赢“阵地战”的基础。公众参与有很多优势。首先是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任何部门都无法与之相比。其次是参与的广泛性、及时性和坚定性的优势。组织公众参与,可以形成对排污口的实时监控。公众熟悉当地的社情特点及企业排污规律,而排污口就在其周围,长期令他们深受其害,他们对企业偷排污染深恶痛绝,他们是企业偷排污染的“天然克星”。只要管理到位,就可以实现实时监控“散点分布、覆盖流域、形成网络、全面治理”的效果。

  在形成公众参与的对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控的基础上,对达标排放的污染水还要做进一步的净化处理。实际上,即便是做到达标排放的污染水,其污染物质的含量依然很高,而且当这些污水汇聚一处达到相当的蓄积量时,其危害仍会非常严重。现在的许多排污口的管道直接排入河流,在环境容量超载的情况下,淮河的污染依然严重。有专家要求取消直接的入河排污口,在排污口和河流之间增加一个生态“缓冲带”(湿地),使进入“缓冲带”里的污水再次得到处理,达到或接近河流在自然状态下的洁净程度,各类水生生物(包括鱼类)可以正常生长,最后才排入河流。此法也适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环境非政府组织(NGO)在治淮策略上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需求莫过于针对公众参与的政策法规的保障。

  民间环保在我国已经有不算太短的历史,但公众参与的程度还很有限,这也充分表现出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方面的不对等。在很多地方,当地政府为发展经济“保驾护航”,为某某企业挂牌“重点保护”的现象司空见惯。但为公众参与、为民间环保“保驾护航”的事例却如凤毛麟角。这是与改变我国环境状况的迫切需要所不相适应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些地方的民间环保工作就很难开展,民间环保人士常常处于危险境地。要实行真正的公众参与,政府就要为环保非政府组织开绿灯,就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作为保障。民间环保也需要“保驾护航”。

  此外,还要树立流域观念,打破属地界线,要有统一的流域管理机构。河流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所有流域范围是一个整体。我们对河流的治理也应如此考虑。但目前在领导和管理理念两个层面上还没有做到这一点。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与水利部为“排入淮河的污染物总量”意见不一,大打“口水仗”,就使这一问题的暴露达到极致。

  在许多地方,河流的属地管理影响着水污染的治理也有明显的表现。按照目前的属地管理规定,地方政府对其境内的环境质量负责。这就使“以邻为壑”的事情时有发生。许多地方政府或部门对当地企业偷排污染的现象视而不见,反而纷纷宣称其出境水质已经达标。这样做的结果,最终还是毁了淮河。

  淮河治污需要公众参与,公众参与需要政府多开绿灯。如此,必将迎来一个广泛的、全流域统一的、切实有效的淮河水污染治理的绿色之春。

  通过建立公众参与的实时监控体系,恢复淮河的良好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应当成为我们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霍岱珊)

 

12、摘掉“黑帽子”,可奖200万?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5月23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5766105.html

山西拟重奖空气质量好转城市“一把手”引争议

支持者:污染是山西难题,解决须出重招

反对者:治污是官员本职,不能滥用重奖

  人民网太原5月22日电 (记者安洋)近日,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针对重点城市治理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联合制定出一项奖励办法――对摘掉“黑帽子”、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金最高额度达到200万元。公务员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该不该得到重奖?此消息一经当地媒体报道,立即引来各方议论。

  山西是全国工业污染最严重的省份,在连续几年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中,山西有3个城市“名列前茅”。拟出台的这项奖励措施规定,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退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奖100万元;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位的则奖励200万元。省级考核的11个重点城市及119个县(区),退出全省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奖100万元;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位的,奖励200万元。

  奖励的对象主要是个人,具体为各重点城市的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环保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奖励资金来源主要为省财政专项列支。

  为核实相关报道,记者拨通了山西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的电话。有关负责人称,奖励办法是省环保局和财政厅共同向省政府提出的,相关文件还在省政府等待批复,但已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基本认可。这一办法目前尚未正式出台,具体操作规定还在酝酿中。

  对这种办法,赞成者认为,治污在山西是一道棘手的难题,重奖可以促使各地市“一把手”高度重视,下猛力整治;反对者则认为,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本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完不成治污任务应重罚,滥用重奖会引发诸多问题。

 

13、评论:节能降耗也要“两手抓”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年05月23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7-05/23/content_6138217.htm

    我国去年单位GDP能耗没有完成降低4%的目标,为2010年完成降低20%的约束性目标增加了难度。但是,去年政府在节能降耗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单位GDP能耗从前3年逐年上升的趋势,改变为下降的趋势(降低1.23%),出现了转折点,是可喜的,这是个方向性的转折。

    我国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加的原因很多,除产业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因素外,外贸顺差中高耗能产品的出口也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鉴于节能降耗任务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家管理此项工作的办法有必要转变,应当强化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节能降耗工作。长期以来,国家对各级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负责人政绩的考核指标,实际上有硬有软,经济总量GDP和财政收入是最硬的,而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指标是第二位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认真落实节能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应该说是表明了中央政府的决心,但是能落实到什么程度有待观察。如果多数省份都不能完成指标,又如何问责?

    目前,政府主管部门采取与各地区和高耗能企业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行政命令的办法,去解决各地区和企业的节能降耗问题,取得的效果可能是一时的、被动的,不是自觉的。建议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的改革,在解决节能降耗问题上,要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转向以严格执行法律(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和大力强化用财政、价格、税收、贷款、政府采购等经济手段,调动各企业、各行业、各部门节能降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只有动用经济手段,才是动真格的。

    节能降耗也要“两手抓”——一手抓法律,一手抓经济。我国的《节约能源法》正在加紧修订之中,今年6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节约能源法》出台后,应该制定有利于节能的消费税政策,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的产品和节能住宅;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的资源税政策;制定有利于鼓励节能技术和设备进口以及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关税政策;还应该制定有利于限制能耗的单项“生态税”税种,如限制二氧化硫排放的“硫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碳税”等等。严格依法纳税的结果将是:你节能就省钱,你不节能就多掏钱,从而改变目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现象。此外,国家还应该用公共财政建立节能基金,用于补贴和激励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和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王维城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14、重奖治污“一把手”是饮鸩止渴

来源: 新京报 2007-5-23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845/2007/05-23/014@015732.htm

  许多地方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那里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成绩”,全部功劳都算在“主要领导”甚至“一把手”身上。重奖治污“一把手”,进一步加剧了公务员之间的权力和酬劳分配不平等。

  日前,山西省拟对空气质量治理有功的各县“一把手”实施最高200万元的重奖,该文件近日将在全省范围内下发。此举引发了众多争议。

  从法理角度看,类似的重赏其实是不折不扣的“谬赏”。

  首先,做好工作是官员的本职,干不好的下台干得好的留任或升官,应是基本的职业伦理。岂有为本职工作而得额外重赏之理?其二,如果环保、税收领域可以实行重奖,那么计划生育、公安、文化等各个领域也都可以实行重奖。这样一来,就给政府巧立名目、以重奖之名大肆将财政“化公为私”留下了空间?第三,如此一来,一些地方官可能为了重奖虚报政绩、搞短期行为,甚至不惜竭泽而渔。

  此外,“谬赏”还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痼疾,就是当地政府部门从公共财政中支出此项费用而不需纳税人同意,甚至连人大的审批程序也不必。当地官员表示,山西的重奖款项来自“财政拨款,不需要谁来审议”,并且表示,“奖金的资金来源初步拟定从山西环保专项基金和经费划拨,主要来自排污费”。

  然而,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污染防治项目。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由此可知,省级财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无权决定该款项的用途和限额。

  谬赏盛行,暴露出公务员绩效考评机制的一些弊端。一方面是官员能上不能下,只要不贪污受贿,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就可以高枕无忧。社会公众、法律和公务员制度,对得过且过甚至对环境污染、社会治安、公共教育、医疗、住房投入都严重乏力的官员缺乏惩戒机制。这种“反向激励机制”的缺乏,导致对重赏这样一种“正向激励”的迷信和依赖。

  二是许多地方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那里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成绩”,全部功劳都算在“主要领导”甚至“一把手”身上,进一步加剧了公务员之间的权力和酬劳分配不平等。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应该对类似的重赏保持足够的警惕,而不管其在短期内能达成多大的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在这样一种机制和生态下,这样的效果纵然有,也可能稍纵即逝。

  毫无疑问,我们应该从其“程序不正义”中,看到谬赏的糟糕后果。遏制谬赏,可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步,各级人大要扎紧公共财政的袋子,坚决控制住政府支出“自我扩张”的趋向。政府只是人民的管家,不能让管家拿着主人的钱乱花;其次,应该让民众对基层政务官进行评价,不能只由上级机关自上而下地根据各种分类标准进行评判;第三,将地方一把手从“万千宠爱集一身”的评价体系中解放出来,将各个部门的功过还给各部门的公务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这些事务官,并用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考评事务官的业绩。

  □童大焕(北京媒体从业者)

 

15、以吃野生动物为耻:别再问“野味的味道怎样”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年05月2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66665.html

  “我知道,在中国,当有人说,我刚吃过野味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它的味道怎么样?这个野生动物的肉好吃吗?”5月22日是“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在这个纪念日的前一天,来自欧盟的学者斯白克和中国记者们交流时说:“媒体可以积极做的,是改变公众的观念,让更多人的第一反应从‘野生动物的肉好吃吗’变成‘你怎么能够吃野味,这太不好了’。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斯白克长驻北京,他是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的首席技术专家。他被中国记者问道:“一些中国的官员们以吃野生动物为时尚。怎样改变这种现象?”

  斯白克评价说:“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谁在吃,是要形成一种以‘吃野生动物为耻’的观念,而不是让吃过的人炫耀,让没吃过的人羡慕。”

  斯白克所在的项目是中国和欧盟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在2005年签署的政府项目。根据协议,欧盟将在5年内援助中国3000万欧元。斯白克说:“这是欧盟最大的海外项目。”

  中国被认为是全球10个“生物多样性特丰”的国家之一。我国在1993年正式批准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成立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国务院22个部委参加的中国履约工作协调组。今天,斯白克说:“我们注意到,中国的‘十一五’计划里第一次提到了‘生物多样性’。”

  今年的“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斯白克给大家展示了他们在四川诺尔盖拍摄的草地照片。

  当他听说中国青年报社正在进行“中国青年可持续消费与气候变化”的调查时,显示了极大的兴趣。他说:“这是个重要的行动。确实,个人的消费行为会对全球气候产生影响。我们注意到去年世界上的剧烈台风和旱灾等极端天气,都与人类活动造成的气候变化有关。”

  今天,斯白克还被问到了鱼翅的话题。中国请客最贵的菜之一鱼翅来自鲨鱼。目前,中国是世界上进口鱼翅的最大消费国,欧盟是最大的鱼翅出口组织。

  斯白克说:“谁吃野生动物,公众就要对他的行为形成压力。这样,就会一点一点向好的方向改变。”

  欧盟项目主任詹森说:“欧盟援助的3000万欧元中,有2100万欧元专门用于中国地方示范项目。每个地方示范项目将要求至少有50%配套资金,并由至少一个国际组织和一个国内组织合作。我们独立的评审委员会从中国的99个项目中选出了19个。”

  詹森说:“我们在中国选择合作项目有个条件,合作方能证明钱是用在了生物多样性项目上。我们希望三五年,我们走了之后,这个项目能可持续发展。”(记者 王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