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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2007-05-17

五月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 丽英)

 

 

环境资讯:

1、三江源生态监测系统初步建立 

2、我国生物固沙技术进入野外推广研究阶段

3、学者称全球气候变暖 消费者是祸首也是受害者

 

地方信息:

4、山东菏泽:黄河清淤洙水河治理工程开工

5、贵州下达"两江"上游第一批污染限期治理项目 

6、《人民日报》:山西为海河上游“清肺”

7、经济利益促企业治污 用市场之手推动污染减排

 

重大水事:

8、三峡办专家把脉三峡水库管理体制

 

人与自然:

9、湖北黄梅发现濒危植物“秤锤树”

 

深度报道:

10、一座沉陷的村庄:政府在做什么?

11、公共资源的疑问:公园到底“姓什么”?

 

环境时评:

12、排污交易:花最少的钱实现减排

13、应建立具体制度保障环境公益诉讼

14、“旧城改造”能不能由居民自己主导? 

15、清除头脑中的“污染源” 母亲河浊泪变清流

 

 

 

1、三江源生态监测系统初步建立 

来源:新华网2007年05月1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7-05/17/content_6113253.htm

    新华网西宁5月17日电(记者任晓刚)青海三江源生态工程实施以来,国家相继投入2000余万元进行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目前,三江源地区生态监测系统已经初步建立。

    位于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地区是我国最重要、最脆弱的生态保护区,如果这一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三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三江源地区曾经是生态监测系统的空白区,生态资料采集、评估等基础工作无法开展。2005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启动以来,国家已经投入2165万元用于这一地区的生态监测系统的建设。

据了解,截至2006年12月,三江源地区已经确定496个生态监测基础站点和14个生态系统综合监测站,完成了2005年度TM卫星遥感解译、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初步评估和数据库的搭建。另外,2006年度草地、森林、湿地、荒漠、气象要素与灾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环境质量检测、区域人类活动与社会经济调查等工作也已完成。

2、我国生物固沙技术进入野外推广研究阶段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5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45874.ht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7日电(记者王大霖)经过多年研究试验,我国生物结皮固沙研究取得突破,科研人员目前正在寻找野外规模化实施的低成本适用技术。

  据中国科学院国家荒漠-绿洲生态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介绍,生物固沙技术实验室研究已经成熟,科研人员利用人工“接种”,在适宜水分下每平方米沙地上撒下0.4克干藻粉,两周到20天的时间内,生物沙地结皮覆盖度就可达70%左右。目前,科研人员已将这项技术应用到野外荒漠地区试验,生物结皮覆盖度很高,但使用成本也较高。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副所长雷加强说,荒漠地表生物结皮可生存于极端干旱、高温环境,降水量只要达到150毫米,经过2年至3年的时间,生物结皮覆盖度可达70%以上,而且这些结皮干藻存活时间可达150年之久,只要遇到适宜生长的降水,它们就会很快繁衍,而且不需要再附加人工灌溉。

  雷加强还说,生物固沙技术可向我国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地推广应用,它可以补充完善我国目前采用的“乔、灌、草”结合的防风固沙生态体系,尤其适合对西北荒漠化地区的地表生态恢复,为防沙治沙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新途径。

3、学者称全球气候变暖 消费者是祸首也是受害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7年05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43490.html

  全球气候变得越来越暖,已成不争事实。中英两国学者16日在此间聚会研讨“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议题。与会学者称,过度的消费和浪费的生活方式,加剧了气候变暖,现在到了该改变的时候了。

  专家称,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老百姓生活得到改善,越来越多年轻人努力工作拼命挣钱,成为社会消费的主流群体。与此同时,过度消费给可持续消费带来严重挑战。

  前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威克曼在研讨会上说,有的手机商,鼓励消费者每半年就更换手机,那样他们才有利可图。但是,要生产这么一个只有几百克重量的小工具,就需要使用很多的材料。他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共同的星球上,大家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需要对消费模式进行改变,使之成为更明智的消费者。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潘家华说,地球空间是非常有限的,不可想象有一种技术扩大地球表面积。气候变化确实有人类过度消费的过错,一方面消费者是祸首,同时也是受害者。消费者要改变消费观念,减少能源消费和浪费。

  中国青年报总编辑陈小川说,消费观念上时尚和环境保护、气候保护是一对矛盾。媒体界有一个重要责任,就是要告诉年轻人:时尚不一定就是更多的占有资源和能源。

  中国汽车产业近十年来的增长速度,举世无双。在2010年,中国的汽车生产会超过一千万辆;到2020年,有很高可能会超过北美,成为世界之最。福特汽车副总裁许国祯认为,中国的能源消耗,尤其是汽车消耗的能源不言而喻。因此,要考虑能源替代,一是能源发展,一是动力形态的发展。他建议,中国政府要出台汽车未来能源使用的政策和相关办法,鼓励厂商朝可持续消费的方向走。

  与会专家称,如何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应对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是国人一道应当关注、不容回避的全新话题。是4、山东菏泽:黄河清淤洙水河治理工程开工

来源:新华网2007年05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45256.html

  新华网济南5月17日电(张玉清、张君龙)黄河清淤工程洙水河治理近日在山东菏泽开工。工程为期1个月,预计于6月中旬竣工。

  洙水河西起菏泽,经巨野、嘉祥、济宁流入南四湖,全长约55公里,是连通黄河和南四湖的主要河道,也是黄河泄洪的主渠道。自1969年清淤至今,河道淤积严重,最深达2米左右,防洪排涝能力大大降低,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汛期即将来临,为使黄河泄洪顺畅,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济南军区组织所属工程部队的部分官兵与山东省菏泽军分区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对洙水河进行清淤整治。

5、贵州下达"两江"上游第一批污染限期治理项目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5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45885.html

    新华网贵阳5月17日电(记者李忠将)贵州省政府日前下达今年第一批长江、珠江上游56个省级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同时,贵州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这些污染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局了解到,这些污染项目涉及化工、煤矿、水泥、钢铁等行业的56家企业,治理内容包括噪声、烟尘、二氧化硫、废水处理等,对一些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设施要求停止运行,对部分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补办。

    污染项目中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占43个。清水江是贵州省第二大江,流经我国重要的磷化工基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上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过量排放,清水江流域部分支流遭到污染,特别是磷、氟污染问题严重,威胁着长江生态安全,并且危及到14个县(市)的人民群众健康。

    为改善清水江流域水质,保障长江生态安全,贵州省政府要求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开磷集团剑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等排水大户对生产废水进行治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最迟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流域其他限期治理项目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做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6、《人民日报》:山西为海河上游“清肺”

来源:《人民日报》2007年5月17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2550

保证京冀豫晋用水安全

本报太原5月16日电 (记者鲍丹、安洋)近日,山西省海河流域沿岸环保专项整治拉开帷幕。从5月至9月底,山西省环保部门将对省内海河流域的7市45个县区的地表水水源地、河流沿岸排污企业,以及沿岸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整治,以保证北京、河北、河南部分地区和山西7市45个县的饮水安全。

污染物排放量最小,但影响重大

海河水系是华北最大的水系。山西省位于海河流域上游,海河五大支流中,四条有山西水系注入。但山西对海河流域的污染排放量,在全流域6个省市中最低。海河流域在山西的出省断面水质总体向好,6个出省断面中,除册田水库外,水质都达到国家标准。

为什么山西要加大力度进行海河流域治理呢?山西省环保局助理巡视员王景龙对记者说:“山西处于海河流域上游,且水量小,沿线污染物排放对下游水质影响也因此放大。”据介绍,山西省海河流域多个出省断面直接对应着下游人民的水源地,如册田水库对应北京水源地,滹沱河对应石家庄水源地,上游地污染物排放控制,对下游人民生活用水质量影响重大。

海河流域治理也是山西省“蓝天碧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山西省已经部署了公路干道大运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黄河流域的主流域汾河流域环境治理,按照既定的规划,今年重点推进海河流域环境整治。

流域污染治理责权不明,治理效果不佳

对海河流域的污染治理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为确保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目标的实现,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本省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十五”后三年的海河流域治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其中2005年山西省要力争完成25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规划的49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完成率要力争达到95%以上。“但实际上治理效果并不佳,到目前,也只建成22个污水处理厂,且运转率低。”王景龙对记者说。

“治理效果不佳,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治理责权不明。”王景龙说。据了解,一个环保项目从初步设计到正式施工,至少要经过十几道程序,涉及部门众多。走完这个过程最短也需要一年,有的企业从2003年开始初步设计,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全部手续。再加上有的企业本来就不愿意进行环保投入,这套繁杂的程序无形中也成了他们的借口。“按照有关规定,只有环保部门对整个污染防治计划落实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职能,但冗长的审批过程无形中消减了环保部门的监督力度。”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由政府切实转变作风,有审批权的部门,必须同时担负起审批责任,对项目的科学性、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切实负责。”王景龙说。

山西本次海河流域专项整治,要求科学规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全面清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将以治理为契机,加快海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山西省环保部门还将彻底清查影响海河流域水体环境功能的排污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海河流域水系排污企业数据库,以便于长期监督管理。

7、经济利益促企业治污 用市场之手推动污染减排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7年05月17日 高杰

http://env.people.com.cn/GB/5742803.html

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大范围的排污权交易试点,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污染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作为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的电厂一直是排污交易的主角之一。这是江苏仪征的某热电厂。

  周晓明 摄

  编者按:去年,江苏省经济高速发展,主要污染物减排达标,实现了经济与环保的双赢。究其原因,污染物总量控制、市场运作的“独门功夫”功不可没。从国内第一起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到去年尝试的COD排污交易,江苏步步抢占先机,环保减排的市场化道路顺风顺水。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成立总量控制部门,这意味着以国家为主导的排污权交易将全面展开。本期聚焦江苏排污权交易的经验,希望对其他地方推进节能减排有所启示。

  前不久,江苏省太仓印染厂搬迁到了港口开发区,生产规模扩大,每天的印染废水排放量由170吨增加到了470吨。由于实行了企业排污总量的控制,想要多排污水,就得找排污指标。而新建的港口污水处理厂所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还有一些余量,于是,经过环保部门热情牵线搭桥,双方坐在一起谈“买卖”。双方协商敲定:港口污水处理厂一年卖给对方印染废水排放量9万吨,每吨价格为2.5元。随后,双方签下了为期3年的买卖协议。至此,新的一桩水量排污权交易在江苏省又顺利成交。

  江苏省是全国环境资源十分稀缺的省份之一,为积极尝试让“市场之手”操纵污染减排新径,前不久,江苏省积极在位于太湖流域的张家港、太仓、昆山市和无锡的惠山区等地,进行了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有偿分配试点,一改过去无偿分配和使用的惯例,不仅要让排污许可证“值钱”起来,而且在实现污染减排的前提下,还可以建立起排污权交易的“买卖”市场。

  排污权交易红红火火

  容量稀缺带动价格上涨

  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看来,江苏环保最大的创新,是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一种全新的机制,那就是“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靠价格杠杆撬动污染减排”。

  “环境是资源、环境也是商品”,自从江苏省建立了“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靠价格杠杆推动污染减排”的机制以来,排污权“买卖”市场红红火火。仅以二氧化硫为例,目前,“买方”市场十分活跃,但“卖方”市场却十分奇缺。这样,便形成了价格一路攀升的走势。   

  当南通市在本地成功成交了第一笔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买卖”时,每公斤二氧化硫的“售价”仅为0.2元。随后,南京下关发电厂与太仓环保发电公司完成了首笔异地排污权交易的“买卖”,每公斤的“售价”就“疯长”到了1元。后来,当镇江谏壁发电厂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成交了又一笔跨市域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买卖”时,每公斤二氧化硫的“售价”已攀升到了1.5元。前不久,投资达5亿美元的太仓玖龙纸业公司,因扩产向苏州市政府“购买”1400吨二氧化硫指标时,每公斤又涨到了2元,与首例成交价格相比,已猛涨了10倍。

  从交易里赚到了钱

  经济利益促企业治污

  “我们也能从交易里赚到钱了,治污可不亏!” 南通醋酸纤维公司的管理者们心里乐开了花,因为治污得力,昔日“买方”摇身变成了“大卖方”。几年前,这家公司开创了我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当初,因生产规模扩大,急需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只好向市场上伸手购买来了“富余”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随后,南通醋酸纤维公司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采用国内最为先进技术与装备,全面对污染物进行围剿,不仅实现了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而且手中还有了可观的富余指标。

  此时,世界500强的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要在南通市投资139亿元建设工业项目。这个特大型的造纸项目,尽管采用了世界上先进的烟气脱硫措施,但每年还要向大气环境中排放790吨二氧化硫。作为一个新建项目,这家企业手中没有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必须通过区域内其它排污企业腾出环境容量,才能建设投产。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关停取缔了一批小锅炉,腾出了4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而其余排污指标必须向市场去购买。南通市环保局出面当“红娘”,通过牵线搭桥把南通醋酸与王子制纸撮合在一起。洽谈结果,南通醋酸从富余的排污指标中,每年拿出400吨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卖给”王子制纸,为期5年共计2000吨。这样,既保证了王子制纸的顺利开工建设,又使得南通醋酸有了“赚头”,还实现了南通市二氧化硫“控制增量”目标的实现。

  排污交易要有制度保证

  理论研究新鲜出炉

  近日,为从理论上为“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靠价格杠杆推动污染减排”提供支撑,由江苏省物价局、省环保厅、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等组成联合课题组,按照“关于加快建立江苏环境价格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理论和政策”的课题研究,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环境价格的形成机制。

  江苏省是全国唯一既有酸雨控制区、又有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省份,这一刚刚新鲜出炉的报告全面分析了大气污染现状、二氧化硫污染主要原因、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课题组研究专家认为,就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总量来说,完善环境价格的形成机制是很好的切入点,实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以真正体现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污染者负担”的原则。专家们认为,要大胆改革现有的“分配初始排污权”,从无偿分配向有价出售转变,通过定价出售、市场拍卖等形式,使现有的排污许可证“值钱”起来。同时,要科学确定初始价格,建立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加强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和建立交易绩效评价体系等。课题组研究认为,建立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体系,有助于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有利于促进污染的治理。通过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杠杆的调节,有助于实现区域产业结构调整。

2007年4月,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已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几易其稿,上报到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暂行办法提出,要通过实行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促进二氧化硫污染减排,形成“多削减多受益、少削减多付费”、“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有效机制。削减量超过削减指标,可以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使企业获得经济收益。

8、三峡办专家把脉三峡水库管理体制

来源:重庆日报2007年5月17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2587

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水质污染怎么治?安全监管如何做?5月15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三峡办的专家组成的三峡水库管理体制调研组一行来到重庆,开始对重庆市三峡库区进行为期5天的调研,为三峡水库管理“把脉”。16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三峡水库管理的情况汇报。

去年10月9日,三峡工程坝前顺利蓄水至156米水位,重庆库区初步形成一个巨大河道型水库。目前,三峡水库已呈现出了库线长,库湾、河汊增多,水域面积增大;次级河流量多面广,通航条件改善;消落区面积大,可利用面积增多;长江流域鱼种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旅游资源发生变化;库区湿度相对提高,季节性成雾天气增多等新特点。

副市长谭栖伟介绍,三峡成库以来,重庆市在水库综合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由于库岸线的增长,水库面积的加大,目前库区出现了次级河流水质污染严重、库周部分移民出行困难、短时期污染源控制难、消落区综合整治任务繁重、安全监管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难度增大等问题。

为此,市政府建议国家建立权威的三峡水库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三峡办的基础上实现职能的整体转换,承担三峡水库的综合管理。同时出台《长江三峡水库管理条例》,使水库管理有法可依。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吴敬琏认为,三峡水库的管理,涉及农业、林业、环保、水利、国土、交通、市政等部门,需要理清各方关系,加强综合协调。调研组将在对库区情况进行调研后形成意见,对重庆市政府的建议进行研究。

9、湖北黄梅发现濒危植物“秤锤树”

来源:新华网 2007年5月17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2597

新华网武汉5月17日电 果实形如秤锤,树形美观多姿。一个世界濒危植物新种--“黄梅秤锤树”,被中国地质大学教授葛继稳发现。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葛继稳是该校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他的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最新一期国际植物命名刊物《Novon》上。

新发现的黄梅秤锤树,仅分布于黄梅县下新镇钱林村的一片林中,约有200株,其中开花结果的秤锤树仅10多株。前不久,葛继稳在黄梅县龙感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考察时,发现了这些植物。他采集了少量该植物的标本后,与中科院武汉植物园主任黄宏文博士等联合,将该植物命名为“黄梅秤锤树”。

黄梅秤锤树是安息香科秤锤树属植物,因果实似秤锤得名,是著名的观果树种,具有很大的保护、科研和开发利用价值。秤锤树属植物此前有6个种,均为中国特有。黄梅秤锤树在世界上尚属首次发现,它的发现,使秤锤树属植物增加了一个新种。

 

10、一座沉陷的村庄:政府在做什么?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7年05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741924.html

  村里任意一处,王玉珍“闭着眼睛都能摸过去”。这位年逾六旬的老人,在这里生活了近40年,熟悉每一个角落。 可眼下,老太太每走几步路,便会不安地瞅一眼身边的房屋。她的脚步很轻,轻得“像猫一样”。说话声音也不大,只是偶尔说到激动处,才会略微提高嗓门。

  “我怕把房子震塌。”她指着不远处一处宅子轻声说。这个村子地下空了,房子随时可能倒塌,她觉得自己得处处小心。

  这种走路说话的方式,并不是老太太所惯有的。从前,她步子又快又重,嗓门也很大,即使打招呼,声音也出奇地响。心情愉快的时候,她还会扯上几嗓子,唱得铿锵有力。但自从她家的房子坍塌以后,她的脚步和嗓门就变成了如今这样。

  不远处那栋两层的青砖小楼,并不破旧,但墙体上赫然布着一道虬曲的裂纹。

  “都是煤矿闹的。”老太太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在地面上缓缓移动,“自从煤矿来了,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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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珍和她坍塌的房子 郭建光摄

  能走的都走了,村子成了空村

  靠近可乐山山顶的大安头村海拔900余米,位于山西省阳城县东北约20公里处。2005年,一条窄窄的水泥路劈开大山伸进村子。不过,具有现代文明意味的公共汽车从未在此现过身,倒是轰轰作响的采掘机,早在2003年,就已深入到这个村子的地下了。

  这一年春天,山西省晋城市煤业集团旗下的寺河煤矿,开始在村子的周边开挖,一条主巷与村子擦肩而过。这个年产1000多万吨煤的现代化企业,采用德国和美国的先进技术和设施,悄然改变了这个山村的生活。

  整个大安头村见不到任何煤矿的标志:既没有满脸煤灰的矿工和漫天飞舞的煤尘,也听不到机器的轰鸣声和雷管的爆炸声,然而大山的肚子,很快就被现代化机械洗劫一空,灾难性的后果接踵而至。

  首当其冲的是房屋。最初是屋顶漏雨,墙皮脱落,墙体裂缝,接着房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地面沉陷,墙体倾斜,门窗变形,大梁错位,直至房屋倒塌。

  王玉珍家的三孔窑位于寺河煤矿划定的采掘区内,属于搬迁对象。因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又迟迟拿不到补偿款,全家只好将就住着。2003年,窑洞开始出现裂缝,不久常有墙皮或挂件无端脱落。次年5月,三孔窑在一场大雨中坍塌。

  即使是采掘区外的房屋也未能幸免于难。陈小娥家预制板结构的二层小楼建于2000年,如今大门口和院子里已是杂草丛生,房屋墙体上布满裂缝,活像老树皮。地面的一角已经下陷,墙体明显倾斜。几块玻璃因门窗变形而破碎。木头柱子三三两两支楞着,勉强支撑起因墙体倾斜而错位的大梁。一面墙有三个角缝透出光亮,跟别的墙不搭边,几欲倾倒。

  陈小娥远远站着,不敢靠近。“小心墙倒了。”她摆弄着手中的钥匙,催促道,“这里危险,快点走吧。”

  眼下的大安头村,无论是新房还是旧房,无论是采掘区内的房屋还是采掘区外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害。全村近百处房屋,其中一半以上的新房,70%已不能居住。

  当山西这个资源大省像一台巨泵,为这个高速运转的国家源源不断输出能源时,并非只有大安头村遭遇这样的命运。2004年的数据显示,山西省各类矿山采空区面积达2万余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7,且以每年94平方公里的速度递增。采煤造成地表塌陷1842处,地表破坏面积4.7万公顷。

  人们被迫出走。2004年数据显示,近10年来,山西省地质灾害已迫使145个村庄整体搬迁。而在400余人的大安头村,如今也只剩下不到一半人口,其中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小孩。剩下的人,要么跟别人家挤在一起住,要么仍旧住在自己摇摇欲坠的危房中。

  “能走的都走了,村子成了空村。”王玉珍说。她也想搬走,可是没有钱,也不知道能搬到哪里去。

 

11、公共资源的疑问:公园到底“姓什么”?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5月17日 俞俭、沈翀

http://env.people.com.cn/GB/5744472.html

  几年来,武汉三镇30家城市公园在“是否免费开放”的一片争议声中,纷纷敞开大门。广大市民再也不必为掏钱买门票而对美丽的公园望而却步了。人们可以随时步入公园,充分享受拥挤喧闹的城市中那一方绿地,那一片清静,从而更加亲近这个城市。

  武汉市政府研究室一位处长认为,公园免费开放,其意义不仅仅是取消1元、2元钱一张的门票,而是让公园真正回归于“公”,是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专家认为,武汉的做法将会给全国的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带来冲击。

  30家公园在争议声中免费开放

  建园90多年的中山公园地处汉口商业繁华地段,占地面积500多亩,绿化覆盖率达97%,被称为“都市绿洲”。2001年国庆前夕,武汉市政府决定改造后的中山公园不再收取门票,敞开大门,向市民免费开放。此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广大市民拍手叫好。一时间中山公园“沸腾”了,每天入园人数达3万多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上对于“公园是否免费开放”引发了一场争议。武汉市园林局公园和广场管理处处长吴克坚谈到,持不同意见者认为,收取门票主要是为了限制人流,保护公园环境,一旦免费开放就不利于管理,担心公园被“糟蹋”;公园方面对此也颇为担心,免费开放后,门票收入如何补偿,管理经费怎么解决。

  武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代表了社会的主流意见:城市公园应免费开放,让市民共享城市公共资源。具有平民意识的武汉市长李宪生历来倡导“亲民”理念,他对民众的主流呼声表示赞同:“公园姓公”。

  几年时间里,武汉市30家综合性公园在争议声中相继免费开园。位于汉口的解放公园免费开放是最具代表性的。据介绍,解放公园前身系“洋”商与旧社会达官显贵赛马、赌马之处,此间虽有绿坪却不容百姓驻足;虽称“乐园”却非市民享有;有的只是历史屈辱的记忆和小草沉重的叹息。该园解放后建成为公园,成了广大市民晨练、游玩的场所。

  2004年10月21日,解放公园取消门票,敞开大门笑迎市民,“凭票入内”一去不复返了。平时每天只有千余游人的解放公园,在“取消门票”当天竟一下子迎来4万多人入园。

  尽管城市公园的门票一张只需花费1、2元,却还是挡住了市民的脚步,而东湖听涛景区公园30元一张的门票,就更令市民“望而却步"了。综合性公园相继免费开放的浪潮,一波又一波地冲击着听涛景区公园,人们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翘首以待。

  从今年春节起,东湖听涛景区公园试行免费开放。“五一”期间,记者采访了一位周姓市民,他今年60多岁,从小生长在武汉,这是第一次和家人一起游览东湖听涛景区公园。他说,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每次走到听涛公园门口,都舍不得买30元一张的门票进来看看。现在好了,听涛公园取消门票后,他可以想来就来了。

  采访中,记者发现,来自武昌的一位胡女士带着女儿在碧潭钓鱼。她说,听涛公园免费开放是一件大好事,让市民都有权利进来看看。公园这么美,叫人看不够。黄金周期间她准备天天带女儿来此。

  逛公园从此不需“再凭票入内”,对此,武汉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叫好。多数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有人甚至认为这种“免票入内”还放开得太晚了!闲时逛逛家门口的公园,已成为武汉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住在解放公园附近的一位钟先生说,2元钱门票虽说不贵,但心里总觉得不爽。公园就要像是自家花园一样,想啥时逛就啥时逛,让百姓充分享受悠闲惬意。

  对此,中山公园管理处主任董汉生颇为感慨地说,只有免费开放,公园的公益性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12、排污交易:花最少的钱实现减排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5月17日 李磊

http://env.people.com.cn/GB/5742804.html

  排污交易是指在满足一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条件下,通过明晰排污者的排放权,允许排污者在市场上像商品一样交易其排放配额,从而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市场交易,污染物排放配额从治理成本低的排污者流向治理成本高的排污者。结果是社会以最低的总成本实现污染物的减排目标,环境容量资源实现高效率的配置。

  排污交易制度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1990年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将这项制度用于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根据美国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美国联邦环保局设立了将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的总量控制到850万吨的阶段目标,并将排放控制目标分配到各排放源,各排放源的排放指标之间可以进行买卖。经过多年的运行,美国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政策已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推行总量和排污交易制度,成功的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降低了酸雨的危害,实现了以较低的社会总成本达到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该项政策的实施累计节省二氧化硫控制费用100亿美元。

  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排污交易机制的优势在于能以较低的社会总成本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有较高的经济效率。政府可利用行政手段对环境质量实施宏观调控,除了通过降低总量控制指标改善环境质量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和出售排放指标来调控环境质量。从而在根本上提高了环境管理的效率。

  与传统的指令性控制措施相比,排污交易可以实现花最少的钱而使污染物的排放量显著减少,实现环境管理的经济性。制定和执行指令性环境政策需要高昂的管理成本(如信息搜集成本、执行成本等),实施排污权交易能够大大降低管理成本。因为排污者最了解有关减排信息,交易体系让污染者根据政策要求自己决定减排方式,从而降低管理成本。

  实行排污交易还有助于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转变。如果采用传统的治理污染的方式,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冲突,而排污交易可以用来缓和这种矛盾。在交易市场中,如果污染源数量增加了,对配额的需求也会增加。如果发放的配额量不变,价格就会上涨,治理成本也同样上升,但排污量不变。在指令性控制方式下,如果管理部门不采取行动,排放标准对污染源的增加没有约束。换言之,新污染源的出现将导致该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加,造成环境质量恶化。此时,要防止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管理部门被置于一种两难境地,要么阻止经济增长(限制新污染源的数量),要么提高现行的污染源排放标准。无论哪种选择,都会遇到很大的阻力。排污交易则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只要能够满足既定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源就可以进入这一地区,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

排污交易在控制二氧化硫污染、氮氧化物、流域污染控制、跨境环境问题方面有很好的应用空间。但排污交易并不是万能的,在现实中实施需要的条件比较苛刻。排污交易只适用于那些总量控制目标可以明确、分解的污染物;排污交易机制要能达到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程度。其实这是一个漫长和复杂的博弈过程。初始排污权如何分配、交易的公平性经济性如何、如何处理环境污染的历史责任问题等都是需要协调甚至谈判才能取得一致的;排污交易只是环境管理“一篮子政策”中的一种,不是唯一的环境政策。相比其他环境管理政策,排污交易的优势在于效率性和经济性。因此作为政府,就必须针对具体的环境问题、政策体系的实际状况作出选择。(作者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13、应建立具体制度保障环境公益诉讼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7年05月16日 王宏

http://news.sina.com.cn/c/2007-05-16/101413000995.shtml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力机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可能遭受侵害时,公民或团体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据被诉对象不同,环境公益诉讼可以分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美国是最早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国家之一,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规定了任何人都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包括美国政府、行政机关、企业、各类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起诉讼。《清洁水法》、《噪声控制法》等也规定了较为完整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德国于1960年确立了公益代表人制度,由联邦最高检察官代表公众进行公益诉讼。

  当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多种因素进行选择时,利益权衡的结果可能会纵容某些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有时国家行政机关本身的行为,例如制定的不当开发政策、计划、规划等,也会对环境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传统的诉讼理论导致某些侵害环境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约束,形成法制体系空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正是填补这一空洞的有效法律制度。

  一、我国法律缺乏环境公益诉讼的具体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对原告资格的认定仅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赋予单位或个人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在实体法方面,虽然我国环境法中有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则规定,但却没有形成可操作性制度。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其中的控告应包含起诉或控诉权,但却没有将此规定具体化、制度化,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受案范围、举证责任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和操作也缺乏规定。现行法律只规定公民或组织有权对其人身权、财产权直接受到损害提起诉讼,没有赋予其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污染环境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在程序法方面,《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争议,才能以原告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有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第4条规定原告起诉的前提条件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这里强调的是“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因此,当公共利益受到侵犯、但自身合法权益未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不能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侵害提起行政诉讼。

  二、我国应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资格

  由于制度的缺陷容易使侵害环境的行为不能被及时制止,而使环境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在环境公益诉讼中,侵权的受害主体和诉讼的受益主体是分散的、不确定的,必须由代表人代位行使诉权,起诉人资格不应受传统诉讼法“直接利害关系”的限制,结合我国实际,应当允许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环保社团等公益组织、公民提起诉讼。

  1.检察机关

  在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行为同样具有监督权,应该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以节约资源和防止滥用诉权。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民事主体的行为侵害国家、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应该可以向行为者提出要求予以纠正的司法建议,要求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或未按要求纠正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专业性环保组织

  专业性环保组织应该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主体。同环境污染加害人相比,公众专业知识匮乏、与之抗衡的力量微薄,不可能与加害人享有平等的地位,其环境权益保障会受到限制。专业性的环保组织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与环境污染加害人相抗衡,应赋予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3.公民和法人

  原告资格的扩张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诉讼法的发展趋势。一旦环境遭到破坏,每个公民的健康权、财产权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或威胁。诉讼主体的扩大,不仅有利于对污染者实行监督,而且有利于对一些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要建构环境公益诉讼,首先得扩大主体的适格范围,赋予一切公民、法人以环境公益诉讼权利。

  三、我国应设立具体制度保障环境公益诉讼

  1.提高管辖法院级别

  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往往与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的短期发展,对此不闻不问,甚至有时行政机关本身的行为也会导致对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这时,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遇到的困难就比较大,受诉法院也容易受到地方行政权力的压力,有可能出现以权压法的现象,不利于公共利益的保护。所以应适当提高一审法院的审级,由案件被告的上一级法院审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2.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环境损害的认定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由于原告获取信息的途径有限,且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让他们承担环境损害的举证责任极为困难,为了实现原告、被告力量的均衡,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应该仿效和借鉴国外环境公益诉讼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原告只须证明环境公共利益遭受或可能遭受侵害的事实,以及依据现有科学水平和被告掌握的技术能够防止侵害即可,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其他法律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3.改革诉讼费用

  按照国际惯例,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应该免交诉讼费用。笔者认为,当事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诉讼费用应在案件审理后缴纳。经审查属合理合法且有意义的起诉时,原告胜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败诉的,诉讼费用应如数返还原告。但若经审查属于不合理起诉的,诉讼费用可不返还原告,以防止滥诉。

  4.建立胜诉奖励机制

  由于环境侵权所特有的复杂性、潜在性和混同性,环境诉讼作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有力措施,具有极强的公益性。而这种公益性决定了必须对原有的诉讼理论和体制加以改革和突破,在诉讼制度上保障并激励公民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当起诉是合理合法且有意义时,应给予原告一定的奖励,这种奖励应从对被告的经济制裁中提取,或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奖励基金。一方面是对原告付出的弥补,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人维护社会公益。(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保定市委党校)

 

14、“旧城改造”能不能由居民自己主导?

来源: 新京报 2007-5-16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845/2007/05-16/015@022013.htm

  为什么旧城改造只能由开发商来做,为什么旧城改造就意味着大拆大建?作为旧城的居民,他们深爱着老房子,如果他们有意愿也有能力建设、呵护好自己的家园,那么能不能把旧城改造的主导权还给这些居民自己?

  东四八条胡同部分待拆迁房屋是否有保护价值,北京市东城区和市文物局各有说法。不过,不管最终结论如何,当地许多居民都不想离开自己的房子,目前已有一位居民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她表示,完全可以自己翻新自己,而且不会破坏房屋的原貌,没有必要非要把房子卖给开发商。此前一位女居民表示,“既然是文化保护区,就不能随意拆除,北京剩下的老房子不多了,只要明确说不拆,所有的住户都会把房子修得很漂亮”。

  一直以来,北京乃至全国城市的危改和旧城改造,基本都遵循“政府+开发商”的模式,但这位居民的话启示我们———为什么旧城改造只能由开发商来做,为什么旧城改造就一定要大拆大建?作为旧城的居民,他们深爱着老房子,如果他们有意愿也有能力建设、呵护好自己的家园,有信心将自己的房屋“修得很漂亮”,那么能不能把旧城改造的主导权还给这些居民自己?

  改造旧城,大片地拆毁重建,这样的模式让传统的北京日渐萎缩,让有着悠久历史的街区一个个地消失,代之以一些平庸的伪古董,给北京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和教训。

  其实在国外城市,对保存较完好,有着大量历史文化沉淀旧城区的改造,往往是精雕细凿,分散由一户户的居民来进行,很少有大规模拆建。这固然有公民私产受到严格保护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在于,在这些城市的意识里,旧城建筑负载和传承着历史文化的种种变迁,是城市的宝贵记忆,它使城市与古老文明之间有了一个绳结,让城市在飞速的现代化进程中,能保留一份安谧与深沉。

  国外的经验,应该是我国特别是北京文保区这样的旧城改造应该借鉴的。文保区是集建筑、文物、人文于一身的大型博物馆,对它的改造更新,犹如整理一个摆满瓷器的货架,显然应该小心翼翼。像东四八条这样区域,属于北京古民居建筑中的精华部分,建筑质量总体较高,其中危房只占很小一部分,它们不应该被拆除,而是应该一个一个加以修缮,拆除各类违章建筑,这些工作只要政府给予居民以规范、指导和支持,就可以完成。

  “政府+居民”的旧城改造模式若能形成,将是一场城市建设的革命。

  在“政府+开发商”的模式中,居民对于旧城区拆与不拆充满疑问,自己的房屋即使再脏乱不堪,也不愿修缮;在“政府+居民”的模式中,这种疑问也许不再存在,因为居民房屋的命运其实就掌握在自己手中。在“政府+开发商”的模式中,当地居民很难参与其中,旧城改造很容易成为“建设性破坏”;而在“政府+居民”的模式中,蕴藏在民众中的激情和活力得到了释放,旧城区得以自然生长,获得新生。在“政府+开发商”的模式中,旧城改造常常伴随冲突与对抗,付出的代价昂贵;而在“政府+居民”的模式中,合作、互信代替了对抗,政府和居民齐心合力,使得旧城区无论在经济还是文化意义上,都是城市的一笔巨大财富。

  在居民参与下的旧城改造,没有了“惊心动魄”的城市规划大手笔,以及“改天换地”式的城市形象冲击,取而代之的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城市悄悄地改变,健康地成长,一步步接近宜居、人文、和谐的目标。□韩涵(北京媒体从业者)相关报道见

 

15、清除头脑中的“污染源” 母亲河浊泪变清流

来源:工人日报2007-05-17

http://www.waterinfo.com.cn/ywkd-1/guonei/200705160017.htm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宣布,松花江全流域进入为期十年的“休养期”:“十一五”期间,凡是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批;同时,削减存量,淘汰关闭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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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四伏 毕传国作

    5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宣布:为防治松花江流域水体污染,从现在起,松花江全流域进入为期十年的“休养期”,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按照规划,通过休养生息,到2010年,要使松花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逐步恢复水环境功能。

    松花江是黑龙江最大的支流,全长1900公里,流域面积占东北三省总面积的69.32%。作为东北地区的母亲河,松花江建国以来为东北重工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如今,这条养育东北人民的母亲河终于“累”得不堪负重了。

    “疲惫”不堪的母亲河

    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的赵志老人已经在松花江边生活40多年了,退休后的近20年来,松花江更是他生活的“伴侣”,到江边遛弯成了他的日课。然而,跟老人家说起松花江,他却是一脸的愁苦和不住的叹息:“原来是多美的一条江啊!”

    老人告诉记者,年轻的时候,在松花江里游泳、钓鱼是他最大的乐趣。而现在,儿孙们已经找不到他当年的这份乐趣了。老人说:“前几年,我的小孙子在江里游泳后,身上起了一片一片红疙瘩;过去江里的各种鱼类更是多少年都不见踪影了;站在江边还经常会闻到些臭味、怪味。”

    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松花江就出现过严重的汞污染,哈尔滨区段江边的渔民还出现了汞中毒的症状———肌体无力,双手颤抖,关节弯曲,双眼向心性视野狭窄;上个世纪90年代,又发现松花江水有机污染严重,哈尔滨市等沿江居民的日常生活饮用水受到严重威胁;2005年底,吉化爆炸导致松花江流域重大污染,哈尔滨市全城停水4天,震动全国,引起国际社会关注。

    哈尔滨市一位政协委员两年前调查发现,由于松花江污染程度的加剧,松花江渔业资源受到很大破坏,鱼类品种已由早年的70多种减少到目前的30多种,并出现了数量减少、个体变小、质量下降的趋势。

    今年初有关部门对松花江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松花江干支流主要污染指标呈加重趋势,支流水质污染比2005年明显加重,在监测的14个断面中,四类以下的劣质水质占到80%,总体上为重度污染。其中,吉林的伊通河、饮马河,黑龙江的呼兰河、阿什河等支流污染尤其严重。

    望着眼前默默流过的松花江水,赵志老人悲怆地说:“一江清流变成了浊流毒水,真是作孽呀!”

  来自头脑中的“污染源”

    建国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松花江流域聚集了一大批石油化工、有机化工、食品、酿造、印染、造纸等高能耗、重污染的重工业企业,加之一些企业的低水平发展,给松花江造成严重的水污染。

    尽管松花江一次次以“极端”的方式向世人敲响环境污染的警钟,仍未有效遏制一些地方、企业只顾追求片面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错误做法。哈尔滨全城停水事件时隔一年后,有关专家组再次奔赴松花江,仍发现了不少问题,许多高耗能、高耗水和重污染企业的污染排放强度居高不下,排放量居全国七大河流之首。

    今年三四月份,国家环保总局曾联合发改委、建设部等对松花江流域的污染现状进行了明察暗访,让人吃惊的是,在所检查的110余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中,竟然有80%的企业违法超标排放。

    经有关部门调查,在整个松花江流域,向松花江支流和干流排污的企业有近万家,有超过八成的企业违法排污。调查中,有关人员在江边一家食品加工厂的排污口,随机提取了一些水样,经过检测,水样当中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的10倍。调查人员发现,沿江大量的工业和生活废水没有经过有效处理就直接进入到周边河流中。

    调查人员在中化集团齐化公司遇到这样的情形:检查人员准备提取排污口的水质水样时,却遭到公司保卫人员的百般阻挠,排除干扰提取的水样品也被保卫人员强行取走。检查人员随后进入厂区的治污车间进行察看,发现治污设施的电源连接线已经断开,治污设备的搅拌系统锈迹斑斑,电机不能启用,废水处理设施已经长时间停运。在该公司采样检测结果表明,氯碱废水PH值都是在2以下,属于强酸性废水。该公司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就这样直接排放出去了。

    调查还发现,一些地方治污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松花江流域的治污项目仅完成6%,竟有48%的项目还未开展前期工作。

    而且,近年来,松花江流域新建项目仍以重化工企业为主,一些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还有从发达地区向松花江流域转移的苗头。

    对此,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教授马放认为,我国环保科学技术的许多方面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目前对几乎所有类型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都有有效的处理办法。因为购置和运行排污设备,需要大笔资金,会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所以,一些企业由于利益驱动,不愿购置和使用排污设备,违法排污。而这时,地方政府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往往表现得左右为难,最后常常不了了之。

    所以,真正的“污染源”还在一些人的头脑中。

    让母亲河“休养生息”

    5月1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表示,加强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让松花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

    周生贤就松花江“休养生息”提出了6条刚性措施:一是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控污染排放与污染增量;二是要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三是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四是要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抓紧建设三大体系,加快重点企业的治污进程;五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六是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周生贤表示,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最关键的措施是控制新的污染。“十一五”期间,凡是向松花江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批,同时停止审批所有从松花江流域向外流域的调水工程。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水电建设项目,上收一级环境审批权。另外,在控制新增污染物的同时,削减存量,淘汰关闭污染企业也是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重要手段。

    “在松花江环境治理中,应该重点整治大型企业违法排污。”马放教授认为,一般来讲,如果松花江流域所有大型排污企业基本按照国家要求达标排放,整个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就不会像今天这样严重。

    他强调,治理过程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环境意识固然重要,但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应该主要靠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仅政府一个环保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应着重加强政府监管,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要树立环境意识,尽快改变只抓经济、不抓环保的思想。

    马放还建议,对排污企业,应该赏罚并用,可以立法奖励企业投巨资购置、使用环保设备的行为。比如某企业投资1000万元购置了一套环保设备,并发挥了作用,政府可以免该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款。“如果政府肯投入,肯舍得,真诚鼓励企业的环保行为,企业界超标排污、急功近利的风气将会为之一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认为,让松花江“休养生息”不仅仅是解决黑、臭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使水质变清的问题,而是要恢复河流的生态原貌。他指出:“恢复生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要有国家政策的支持、科学决策和技术保障到位,企业能自觉遵守法规,10年、20年后松花江治理目标定能实现。”

    令人欣喜的是,5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松花江流域2007年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决定对松花江流域严重超标的11家排污企业挂牌督办。

    全面治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让母亲河休养生息的序幕已经拉开。 (记者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