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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一日江河信息导读:

2007-03-01

三月一日江河信息导读:

 

 

环境资讯:

1、卫生部环保总局建立环境与健康协作机制

2、发改委王金祥:西部水电开发要有规划有步骤有秩序开发

3、白洋淀引黄河水缓解干淀危机 淀区已恢复生机

 

地方信息:

4、关注基层环保执法:浙江环保执法挺起“脊梁”

5、成都:任意排放污水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污染信息:

6、图:成都东风渠十余公里河道遭柴油污染

 

重大水事:

7、三峡工程加大下泄缓解长江中下游枯水

8、新华网:三峡梯级电站今年计划多发电150亿千瓦时

9、新华网:三峡船闸将于5月中旬恢复双线通行

 

人物访谈:

10、周生贤谈基层环保执法:环保部门不能"等靠要"

11、潘岳解读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影视演艺活动通知

 

环境时评:

12、影视演艺业成为环保杀手值得深思

13、人民日报时评:治污要敢于亮剑

14、地方保护是环境问题根源之一

15、环保修法既要“限权”也要“赋权” 

 

 

 

1、卫生部环保总局建立环境与健康协作机制

来源:中新网2007年03月0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429214.html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近日联合制定《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持续、健康、顺利开展。

  该《机制》提出,两部局将建立环境与健康工作组织机构,包括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主题工作组。协调机制有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联合办公室工作制度、共同协调地方工作制度。

  两部局将根据需要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工作。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因素导致的健康影响监测,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导致健康影响的环境因素监测,两部门共享监测方案和监测信息,协调开展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估和预警工作。

  双方合作开展重大环境与健康状况调查,联合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科研攻关;协作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双方建立环境与健康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定期通报和重大事件及时通报制度。一旦发生环境与健康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由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分管应急工作司局相应处室负责,双方联动,共同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改委王金祥:西部水电开发要有规划有步骤有秩序开发

来源:中新网2007年3月1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68083

中新网3月1日电 国新办1日就西部大开发面临的新形势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金祥在会上介绍称,关于西部的水电开发,我们国家定的原则是有序进行。也就是说,要按照先后轻重的次序有规划地、有步骤地、有秩序地进行开发。

王金祥指出,中国的水电开发资源70%都在西部,中国能源中的清洁能源特别是水电开发的比例目前还比较小。过去我在四川工作的时候,老百姓说,“一江春水向东流,流的都是煤和油”。就是说一方面四川缺电,但是长江水又没有得到利用。所以在三峡枢纽工程已经进行到第三期的时候又开工兴建了溪洛渡、向家坝等重大水电工程。我知道,在开发这些水电的过程中,都研究了环境保护问题、通航能力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解决移民搬迁的问题。

王金祥说,以嘉陵江为例,它的开发许多时候是航行的规划与工程一起设计、一起进行的,它建好以后,不应该不利于航运,应该是更好地利于嘉陵江上游通航里程的航运。像溪洛渡、向家坝,以及更上游的锦屏一、二级水电开发,那些地方历来就不通航,所以那些地方的航运本来就没有,而建好以后,在库区内部可以进行航运。

3、白洋淀引黄河水缓解干淀危机 淀区已恢复生机

来源:新华社2007年03月0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427397.html

  国家防总办公室28日说,为缓解白洋淀干淀危机而实施的引黄济淀应急调水目前已进入尾声,截至2月28日8时,引入白洋淀黄河水0.95亿立方米,淀区水位比补水前升高了0.88米,蓄水达到了1.21亿立方米,水域面积由约60平方公里增至123多平方公里,淀区已恢复生机。

  国家防总表示,目前淀区生态及周边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紧张得到有效缓解。预计3月5日前后,可完成向白洋淀补水1亿立方米的任务。

  “华北明珠”白洋淀是华北地区最大淡水湖泊和重要的天然湿地生态系统,在调节地区气候、保持生物多样性、为鸟类提供迁徙和栖息地、补充周边地下水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白洋淀还承担着保定、沧州两市淀区23万人生活、生产用水。1997年以来,河北省累计14次从上游水库调水补淀6.76亿立方米,其中2004年从漳河岳城水库引水济淀1.58亿立方米。

  2006年海河流域降雨较常年同期偏少24%,旱情严重,白洋淀面临干淀危机,多次为白洋淀补水的上游水库蓄水严重不足,且考虑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储备必要的水源,不能再从上游水库调水补淀。为此,国家防总、水利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紧急协调河北、山东两省紧急组织实施了引黄济淀应急调水。

在实施引黄济淀的同时,河北省还组织向沧州大浪淀和衡水湖分别补水6450万立方米和5870万立方米,合计共从黄河引水4.76亿立方米,入河北省境内3.40亿立方米。 (姚润丰、韩洁)

4、关注基层环保执法:浙江环保执法挺起“脊梁”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3月01日梁孟伟  鲍洪俊

http://env.people.com.cn/GB/5427014.html

有人常把环保执法不力简单地归咎于法律法规刚性不足。浙江省环保部门则立足于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使局面大有改观――

  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前不久编制完成的《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中,浙江这个人均生产总值接近4000美元的经济强省,以87.1分的成绩名列榜首。

  对此,浙江省环保局局长戴备军解释,浙江省用占全国1.06%的土地,承载占全国3.75%的人口,产出了占全国7.34%的GDP,而生态环境状况名列全国第一,与浙江这两年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是密不可分的。

  2005年,浙江省环境处罚案件达8178件、处罚款达1.62亿元、个案处罚额达1.98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0.3%、92.9%、75.2%;2006年又创新高,环境处罚案件达10119件、罚没款达2.85亿元、个案处罚额度达2.81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23.7%、75.9%、41.9%。“在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没有大的增加和改善的情况下,连续两年全省环保系统罚没款大幅增长,基本改变了环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戴备军说。

  反思自身执法

  环保系统一直有着“环保法律法规刚性不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更高”的说法,有人常将执法不力的情况,简单地归咎于环保法律法规刚性不足。

  针对这种现象,2004年底,浙江省环保局组织专题调研并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发现环保法律法规虽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环境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代法等现象普遍存在。环境法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执法的能力,但实际上许多地方没有有效地依法履行这些执法职能。

  戴备军认为,“环境法中单是对环境损害要赔偿这一条,如果执行起来就不得了。从目前情况看,环保执法还没有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力。要解决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当务之急不是改善外部条件,而是要解决好执法指导思想问题,解决好为谁执法的问题。”

  执法观念的转变,成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关键。在2005年的全省环境执法会议上,省环保局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从自身找原因,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当年,罚没款就比上一年翻了一番。

  与此同时,针对环保法律法规在执法刚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浙江省在制定环保地方规章上下功夫。200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可以对有关设施、物品采取暂扣或封存措施。

  剑指污染大户

  湖州市长兴县,国内新兴的蓄电池生产重镇。两年前,这里铅尘飞扬、烟气迷蒙,170多家企业每年排放16吨铅污染物。浙江省环保局将长兴列为“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三令五申:整治不好,新建项目一律不批。

  重压之下,长兴县打出治污“组合拳”。整治后,长兴铅酸蓄电池企业数量减少到50家,分布范围从13个乡镇减到8个乡镇。据检测,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含铅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比整治前分别下降了94.1%、80.5%和24%。

  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浙江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20多个厅局组成的全省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各级环保部门将执法利剑挥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大户,确定了11个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为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通过挂牌检查、限期整治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对于化工、医药、造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造纸、固废拆解等9个重点行业和710项重点工业污染项目全面开展污染整治。一批能源消耗高、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企业受到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被给予处分,甚至被依法判刑。

  考核不走过场

  目前,地方环保部门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攥在地方领导手中,一些地方领导用“挪位置”、“摘帽子”等手段,干扰环境执法。

  浙江省环保局负责人认识到,环保法律法规能否得以贯彻,环境执法力度能否加大,关键在于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因此,浙江省环保局一改过去对地方政府推荐人选只是盖章同意的做法,派出考察小组认真考察,对不适合的坚决说“不”,保证了基层环保领导班子较高的政治业务水平。

  对基层环保局“一把手”,省环保部门也严格考核,不走过场,对业绩平平者予以通报,直至建议地方政府免职。省环保部门还要求基层环保局“一把手”进行述职述廉,然后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通报所在地党委和组织部门。

  浙江省还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省环保局补助资金3750万元,为每个县(市、区)配置了环境执法车,为10个设区市各配置了1辆高科技环境应急监测车。全省共设立环保乡镇派出机构101个。

浙江环保执法,正在挺起“脊梁”。

5、成都:任意排放污水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来源:天府早报2007-3-1

http://www.h2o-china.com/news/46289.html

  今后,餐馆、洗浴中心等任意排放污水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今日起正式施行,排水用户必须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申请排水许可,经过水质检测合格后办理排水许可证。

  据了解,新办法更加明确了排水环保的要求,从细节上作了更明晰的标准细化要求。“以前也有要求办排水许可证,但由于部分人的环保意识落后,管理上的不完善,办证要求执行力度不够。以前不办证罚500元,现在不办罚3万元,处罚力度上就能看出相关部门对排水的重视程度。”据了解,成都水务局排水处在即将对没有办证的排水户进行清理,而对于新办证用户,将在办证前对排出的污水进行检测,达到标准的才能办理许可证。

  □办法解读

  《办法》规定,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图:成都东风渠十余公里河道遭柴油污染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07年03月01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3-01/042011309843s.shtml

成都东风渠十余公里河道遭柴油污染

  “太令人惊奇了,东风渠怎么变成了一条漂浮着一层柴油的‘油渠’?”前晚8时过,本报报料热线86969110陆续接到部分成都市民举报:数十公里长的东风渠成都段河面染油,场面惊人。据悉,这是东风渠建渠50年来最罕见的事件,也是一起对沿途居民和工农业用水影响较大的污染事件。

  深夜探访:东风渠突变“油道”

  前晚8时过,多名读者向本报举报:东风渠十陵段遭受了近三年较为严重的污染事件,渠水漂满了油污,污染源不详。本报记者与成都电视台记者连夜赶到东风渠十陵段污染现场,还未靠近河渠,一股类似于柴油的刺鼻气味便扑鼻而来。通过手电筒照射,发现该段渠道湍急的水面上果然漂满了油污,整个河道黑漆漆一片。

  当晚10时许,记者一行沿渠道向上游探索,进入3公里外成都理工大学附近的东风渠上游河段,发现该段河道同样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污。再上行至龙潭寺,河渠宽阔的水面依然是油腻腻的。记者实地采访发现,从龙潭寺到十陵,至少有10多公里的渠面受到油料污染。

  场面惊人:“油龙”蜿蜒向下流

  据调查,直到昨日上午,东风渠十余公里长的渠道水面上依然漂浮着少量的油迹,泛发出红绿紫等色彩交错的油光。这条“油龙”沿金牛区、成华区向龙泉驿等成都地区一路奔流不息,谁也不知道究竟污染了多长的河道。中午时分,龙潭寺一带的油渠由于受来水冲击,才渐渐消失了。

  “我在渠边居住了几十年,污染场面屡见不鲜,但如此大的污染场面我却从来没有见过!”居住在渠边的成都理工大学退休教师胡女士告诉记者,前日上午该渠道便漂起了一层淡淡的油。到了傍晚,渠道变成了“油道”,水面散发出类似柴油的刺鼻味。在夕阳的照射下整条渠道变得五颜六色,东风渠像一条向下游缓缓游去的“变色龙”。据介绍,前晚,在东风渠成华站和十陵站渠段一些水流滞缓的局部区域,浮起的油有厚厚的一层。

  柴油惹祸难道是油桶翻了?

  据有关人士介绍,“油污”事件是前天发生的,沿途政府部门当即派人在闸门处拦截了部分不断漂浮而来的油层,断定污染物是柴油。那么究竟是谁污染了这条“黄金渠道”呢?昨日,东风渠河道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油污”事件发生后,河道管理部门和金牛区环保局便迅速派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发现,油料污染源始于老成彭公路桥附近渠段,但奇怪的是周边渠道并未发现人为倾倒油料的痕迹。

  “柴油价格昂贵,故意往渠里排放不合情理!”有关调查人员称,东风渠建渠50年来,个别企业或个体户向东风渠偷排畜禽粪便、工业废料等污物倒是见过不少,可渠中浮现贵重柴油却是“闻所未闻的稀奇事”。

  通过对东风渠油量大小和流动时间的勘查,环保和渠道管理部门最终也只能作出这样的推断:估计是有一辆运油车途经老成彭公路桥(横跨东风渠)或路经附近的渠边路面时,有数量不详的装有300-500公升的油桶从运油车上抖落并滚进渠中,也就是说,此次事件至少有数百公斤柴油倒入东风渠。

  沿途居民有人捞油有人愁

  据了解,东风渠是条“黄金渠道”,流经郫县、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仁寿、简阳等县区,渠道全长54.3公里,是沿线的工业、农业生产用水和城乡人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

  沿途一些居民表示,近年来渠水水质清亮了许多,平时大家洗脸、洗脚、洗衣等都要到渠里取水,然而前天发现渠水浮上一层粘乎乎的油后,还散发出股股油味,大伙儿都没法用了。不过,居民们表示,当天的“油渠”也给少数人带来了“实惠”。“这些油都是柴油,大家赶紧捞油去!”前天傍晚,一些电动三轮车的车夫竞相到河里采油,现场较为“热闹”。个别司机受到“启发”,还采用大量稻草在渠道上阻拦油污并进行打捞。

  专家说法对河道污染较大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院高级工程师傅尧信称,柴油及汽油对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的影响比较大。尽管东风渠的水生物较少,但它是沿途工业、农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按照沿途取水居民的说法,如果柴油或汽油量比较大,从油量污染开始至污染源排放结束,这段时间流出的水不论是对于工农业还是居民生活来说都有一定的影响,应尽量避免取用渠中之水。专家表示,柴油或汽油对河道的污染人工难以治理,只能通过河水的不断稀释和油分子蒸发等“自然消化”。

7、三峡工程加大下泄缓解长江中下游枯水

来源:新华网2007年03月0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428284.html

  记者从长江水文局了解到,三峡工程连日来加大下泄流量,加上洞庭湖、鄱阳湖流域来水增加,已初步缓解去冬以来长江中下游的枯水状况。

  每年2月中旬前后,历来是长江中下游水位最低之际。长江水文局总工程师程海云教授介绍说,三峡工程自2月初加大了下泄流量,在入库流量仅3000多立方米/秒的情况下,持续保持了4000多立方米/秒的下泄流量。连日来,三峡水库累计为长江中下游补水15亿立方米。加上2月份长江中游的洞庭湖、鄱阳湖流域降雨的逐步增多,使长江中下游因枯水造成的多种不利影响提前得到缓解。

  长江水文局实测数据表明,长江上中游交界处的宜昌、中游的沙市和武汉,以及中下游交界处的大通水文站,这四大水文站的水位比年度最低水位分别高出0.2-1.6米,表明长江中下游已步出水情特枯、航运及沿江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最困难的境地。

“如果没有三峡工程,长江中下游遇到目前的特枯水情就会更严重。”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金兴平教授说,三峡工程去年蓄水至156米后,共拦蓄上游来水110亿立方米,这已成为目前枯水时节的宝贵资源,使三峡工程具备了发挥综合效益的“筹码”。(杨希伟)

8、新华网:三峡梯级电站今年计划多发电150亿千瓦时

来源:新华网2007年3月1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68064

新华网宜昌3月1日电(记者江时强)长江上游目前的春旱,不会对三峡电站、葛洲坝电站全年发电产生太大影响,这两个电站计划今年发电786亿千瓦时,约比2006年多发电150亿千瓦时。

中国三峡总公司副总经理曹广晶在正在宜昌召开的中国三峡总公司年度工会会议上作上述表示。

去年是长江自1877年有水文记录以来的最枯年份。去年长江流经三峡坝址的断面流量为2985亿立方米,远少于平常年景的平均断面流量4510亿立方米。三峡总公司优化调度,三峡、葛洲坝两座电站去年发电量仍达638亿千瓦时,超额完成年度发电任务。

曹广晶说,三峡水库去年蓄水至156米后,已经形成110亿立方米的调节库容,虽然无法准确预测来水量,但中国三峡总公司已可以凭此库容调节发电用水。今年下半年,三峡右岸电站将有3至4台70万千瓦机组投产,这也为完成今年的发电计划提供了保障。“可以说,即使比平常年份少10%至15%的来水量,三峡梯级电站也能完成年度发电计划。”

三峡总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还披露,三峡双线五级船闸将于5月中旬左右完工,在单线运行8个月后恢复双线通行。

三峡电站已投产14台70万千瓦机组,投产装机容量为980万千瓦。其下游的葛洲坝电站机组经去年扩容后,目前装机容量约280万千瓦。两座电站均布设在长江宜昌段,相距约38公里。

9、新华网:三峡船闸将于5月中旬恢复双线通行

来源:新华网2007年3月1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68074

新华网宜昌3月1日电(记者江时强)记者从中国三峡总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正在紧张施工的三峡双线五级船闸将于5月中旬左右完工,在单线运行8个月后恢复双线通行。

按照三峡工程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安排,三峡船闸从去年9月15日开始为期一年的完建施工,南线船闸先期停航,北线单线运行。今年1月20日,施工完成的南线船闸恢复通航,北线船闸随即停航投入施工中。

由于单线运行使三峡船闸通过能力下降,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决定,采取“客货分流、翻坝运输”措施,除少数经批准的长线客船外,所有客船旅客在三峡坝上水域实施翻坝运输,占船闸通过量79%的煤炭船舶被要求限量凭证通行,其他类货船依先后顺序过闸。

三峡船闸单线运行,给长江航运畅通带来了很大压力,三峡坝区船舶积压数量一度居高不下,最高曾达700艘左右。中国三峡总公司与运营单位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一起,研究和试验提高船闸运行效率的措施,采取了一闸室待闸、船闸四级运行等方式,极大地促进了船闸的高效运行。

据介绍,与完建前每天运行11.4个闸次相比,三峡船闸目前每天运行已达15.3个闸次,日均通过船舶100艘以上,日均货物通过量在10万吨以上。原来估计单线运行将下降运力60%,现在通过优化调度,船闸单线运力已达双线时的90%。

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介绍说,南线船闸完建施工比计划提前26天,北线船闸施工可确保在5月20日前完成,从现在的进展看,完工投运时间可能还会提前,这将极大地缓解长江通航的压力。

按原来计划,三峡船闸完建工期为一年。中国三峡总公司在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葛洲坝集团三峡指挥部尽量提前工期。

10、周生贤谈基层环保执法:环保部门不能"等靠要"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3月01日 记者 孙秀艳

http://env.people.com.cn/GB/5427015.html

  今年国家环保总局的一项工作重点是“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加强地方环保工作,使其能将工作重心集中到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上,这对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意义不言而喻。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是“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

  地方环保工作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等、靠、要”思想严重

  记者:目前,地方环保工作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周生贤:从去年专题调研的情况看,地方环保工作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一是机构不完善。部分地市级环保机构不健全,不少县没有独立的环保机构,有些虽有机构,但属事业性质。总体上人员编制基数小,人员素质低。

  二是工作条件差。不少基层环保部门缺乏必要的执法车辆和设备,有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连最基本的设备都没有,有的同志讲,“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最好的设备都是父母给的”。

  三是经费不落实。虽然环境保护已经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科目,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环保部门经费仍难以保障。据了解,一些县级环保部门每人每月工作经费平均不足100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后,业务经费紧张的状况更是“雪上加霜”。

  四是工作力度不够。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等、靠、要”的思想严重,等专项行动,等媒体曝光,等领导批示,等群众举报,等上级推动,对新的污染束手无策,对老的污染无可奈何;有的环保部门甚至把收排污费作为环境管理的全部内容,“以收代管”、“以罚代管”的问题突出;有的环保部门缺乏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的勇气,缺乏与有关部门协调的主动性和能力,寄希望于“天上掉馅饼”来改善工作条件;有的环保部门制度建设薄弱,缺少计划和基本的办事程序,工作随意性大。

  五是执法环境差。有的同志说,环保部门难,基层环保部门更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扰环境执法,存在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现象。

  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大基层能力建设至关重要

  记者:强化地方环保执法能力有哪些具体措施?

  周生贤:“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大基层能力建设至关重要。能力建设有一个事权划分的问题,加强地方能力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环保部门要层层推进,共同行动。

  中央财政已安排资金用于地方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能力建设,省市级环保部门也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县市两级环保部门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保障办公用房、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运行经费。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执法人员培训作为提高执法能力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记者:您曾经说过“执法是环保总局的立局之本”,但是当前的法律环境也给环境执法带来了一些困难。如何看待这些困难?

  周生贤:虽然环境法规不断完善,但我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还很不适应环保工作,我国环保法制工作仍存在四大“软肋”:一是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偏少,政策间缺乏协调;二是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偏软,可操作性不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过低,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环境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监管不力的问题还很突出;四是执法监督工作薄弱,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不健全,层级监督不完善,社会监督不落实。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认为,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强化现场的执法检查,要重点查处不执行环评、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等等。同时要提高执法质量,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记者:您如何评价浙江等地加强环保执法的措施?

  周生贤:浙江不等不靠、用足用好现有法律的做法是非常好的尝试,当然这一切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根据我国的环保法,地方政府是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各地环保部门应该理直气壮地寻求地方政府以及各界的支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而环境执法也需要各方支持。   

  环保总局

  去年受理群众投诉2000余件(链接)

  2006年,环保总局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2003件,相当于2002―2005年受理数量的总和。其中,工业企业污染投诉案件1751件;化工、冶金行业投诉量大幅上升。从污染类别看,大气污染投诉量居第一,高达1532件,几乎等于前四年的总和;水污染、噪声污染投诉也都大幅增加。

11、潘岳解读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影视演艺活动通知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7年03月0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426862.html

 加强对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环境监管 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人民网讯 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近日,记者专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问: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通知》的发布可谓恰逢其时。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发布的背景和意义?

  答:近几年,我国影视产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一些影视剧组追求大投入、大制作、大场面,不惜以过度消耗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高票房收入,选择“坐落深山人未识”的自然景区作为外景拍摄地,而且大多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历史文化保护地等,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这既有悖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也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较典型的,如电影《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大旗英雄传》剧组随意喷涂风景区内明代摩崖石刻古迹,《神雕侠侣》剧组破坏九寨沟森林公园神仙池钙化堤、珍珠滩植被等,因而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批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栖息生长着国家级保护动植物或者具有丰富的自然文化遗产,与一般自然资源相比,更具有独特性、奇缺性、脆弱性及不可再生性。影视外景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具有在短时间内对环境造成高强度影响的特点,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拍摄演出过程中人员走动、车辆运输、搭建布景、设备运作、灯光、烟火等活动,都会在短时间内对环境产生高强度的毁灭性破坏。

  《通知》的发布,就是要依法加强对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倡导新的社会文明和科学、理性的文化娱乐方式,引导影视制作和演出举办单位遵循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增强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尊重自然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问:《通知》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通知》要求,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严格限制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确需进行上述活动的,影视制作单位和演出举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文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环保、城建、文物部门的报批和验收手续。可能造成不利环境影响的,影视制作和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为准予摄制许可、备案和批准演出的依据。

  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影视制作和演出举办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和要求,拍摄和演出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搭建和设置的布景棚、营地、舞台等构筑物,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并由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问:这些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比较强,请问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这些规定,都是依照现行法规制定的。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环保总局是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条例》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第二十八条同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据此,《通知》要求,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通知》据此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此外,《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对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活动及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都有明确规定。据此,《通知》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问:《通知》制定得很好,关键在于落实。请问各级有关部门将如何确保将《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造成的环境破坏?

  答:这个《通知》,是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动联合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四部门名义联合发布的,形成了联动执法的态势,使各部门能在法律、机制、手段上形成互补的合力。

  下一步,地方各级环保、建设、文物主管部门将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全方位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监管。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进行的,要经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进行的,要经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范围内进行的,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的,要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查同意。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问:对于违法违纪的行为,《通知》规定了哪些惩处措施?

答:《通知》要求,因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造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或文物破坏的,各敏感区主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制止,并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恢复原状,对于无法恢复原状的,视破坏的程度,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如果造成严重破坏或环境污染的,除了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当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2、影视演艺业成为环保杀手值得深思

来源:浙江在线2007年03月0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427230.html

  针对近一时期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导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屡屡遭受破坏的情况,昨日,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第一财经日报》2月28日)

  影视与演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这一消息令人遗憾。影视与演艺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一个载体,也是教育人与启发人的一种文化艺术形式,作为言传身教的影视与演艺业,理当更应该知道如何保护环境和文物,如何利用人类的自然资源和我们的历史财富,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教本,达到陶冶人们情操和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目的。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影视与演艺业却变成了祸害环境、破坏文物设施的罪魁祸首。以至于为了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不受侵害,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单位专门针对影视和演艺业发出禁令,影视与演艺业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脸红。

  影响最大的当属《无极》剧组在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拍摄破坏当地自然景观的事,引起了人们对影视与演艺业破坏自然环境的关注,也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林业部、建设部等部门的高度重视,2006年5月9日,在杭州举行的“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主题报告中对存在的破坏风景区和城镇水环境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他说,电影《无极》剧组的到来使美丽的天池犹如遭遇了一场毁容之灾。针对公众对《无极》剧组破坏环境的批评,无极》制片人陈红在接受媒体采访居然时说:我们留了足够足够足够多的钱!绝对够恢复环境之用。

  陈红的幼稚无知更让人们感到气愤,环境是金钱能够买到的吗?金钱确实可以用来做很多事情,但是,金钱却不是万能的,有些东西,是金钱绝对买不到的,这点道理,陈红应该不会不知道吧?像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2004年,《神雕侠侣》剧组在九寨沟森林公园拍摄时,破坏了神仙池钙化堤、珍珠滩植被;2005年,女演员柯蓝公开批评自己主演的影片《惊情神农架》剧组,在外景地拍摄时破坏原始生态;同年,由谢霆锋主演的《情癫大圣》在神农架“用水泥浇筑成蘑菇形状,使原有地貌无法再复原”。影视与演艺界犯下的一桩桩破坏环境的罪行让人们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影视与演艺界打着文化宣传事业的旗号,却让我们的环境和文物受损,也令我们的精神事业跟着蒙羞。

现在,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这对于影视与演艺业来说,无疑被煽了一记耳光,也意味着从今以后,我们看到的影视剧中的自然背景,是人工“应景之作”,而这种弄虚作假的始作俑者,正是我们的影视与演艺业自己,这难道不是莫大的讽刺与悲哀么?

13、人民日报时评:治污要敢于亮剑

来源:人民日报2007年3月1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68070

提到亮剑,很多人会想起《亮剑》主人公李云龙:“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对于亮剑,评论家们可能有多种解读。这里不谈战事,单说环境执法中的亮剑。

既是亮剑,首先手中得有剑。环保部门手中的剑,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这把剑有没有杀伤力?事实证明,只要执法者敢于亮剑,动真格的,就能震慑违法行为,遏制环境污染。

目前的问题是,很多地方的环境执法者不敢亮剑,或者是亮剑时受到阻拦。人们普遍慨叹环境执法难,原因是在现行体制下,基层环保部门的一把手由当地政府任命,环保执法严格到位,环保局长就会挨批甚至被摘帽,环保局长平安无事,环保执法往往大打折扣,所谓“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有的基层地方环保人员执法时,开发区不敢查,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的不敢查。经过种种无形有形之盾的消解,执法哪里还有力度?湖南岳阳一家造纸厂公然撕毁环保部门的封条擅自开工生产,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亮剑与环境执法联系起来,并非提倡执法者不讲策略、不计代价的搏击。细读李云龙,我们发现他不仅面对强敌敢于亮剑,更善于研究强敌之弱点,更善于发挥自身所长,瞅准时机,果断亮剑。勇敢加上英明,成就了李云龙一次次成功的亮剑。从这个意义上讲,浙江各级环保部门能够在现行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的条件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用好用足现有法律赋予的权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与智勇双全的李云龙们异曲同工。

当年,李云龙们为正义而战,得道多助;如今,浙江环保部门之所以敢于频频亮剑,是因为全省上下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领导大力支持,各部门全力配合,群众衷心拥护,给环保执法的正义行动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不独浙江,纵观神州大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就硬的约束而言,降耗减排的责任层层分解,发展模式粗放、环境问题严重的地方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许多基层环保部门从过去“不敢高声语”变成“流水响空山”,腰杆硬了,底气足了。这种情势,正是环保部门主动出击,大有作为的好时机。

清理环境旧账,确保不欠新账,当然需要建立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需要多个握有重权的部门联合出手。但纵有千军万马排兵布阵,也少不了冲锋在前的突击队。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有国家法律作后盾,全国16万环保工作者当然要理直气壮地亮剑了。(武卫政)

14、地方保护是环境问题根源之一

来源:潇湘晨报2007年03月01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3-01/071412397779.shtml

  “中国的环境问题已不是什么‘隐约逼近的危机’,而是一个已到眼前的危机。”两年前,在财富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如是说。两年后的今天,环境危机更加迫切地凸显在我们面前。

  环境问题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在潇湘晨报联合“网易新闻”推出的2007全国两会“民意直通车”中,多数网友认为,地方保护主义、环保法律惩处力度不大、发展观扭曲是造成中国环境问题的三大根源。

  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老路

  数据显示,如果按照目前的污染水平走下去,随着15年后我们的经济总量翻两番,污染负荷还可能增加四至五倍。

  “中国的环境污染,最主要还是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观念造成的,遗留下一大堆环境问题。”一位长沙网友留言说,我们一直有一个思想上的误区,认为单纯的经济增长就等于发展,只要经济发展了,就有足够的物质手段来解决现在与未来的各种政治、社会和环境问题。然而现实是,如果政治文明不跟进、社会发展不协调,环境保护不落实,经济发展将会受到更大制约。

  “环境污染的最主要原因不是企业,而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任何一个污染源都有着利益关系。”网友们直言,目前,我国治理环境的部门很多,但是又治理不好,关键还是环境部门管理不到位,有的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面对污染行为不作为,严重影响了环保部门的公众形象。

  应建立可持续的制度框架

  中国的环境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根源是扭曲的发展观,当务之急就是建立起一整套可持续的制度框架。

  网友们建议,要建立中国特色的绿色GDP核算体系,并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的试验,考核内容包括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污染排放强度、环境质量变化和公众满意程度。

  网友们还建议,必须提供法律与政治上的保障,来支持环保领域内的公众参与,提高整个社会所有人的环保意识。本报记者储文静 实习生邓超 长沙报道

15、环保修法既要“限权”也要“赋权” 

来源:北京青年报2007-3-1

http://www.h2o-china.com/news/46308.html

  全国“两会”前夕,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近年来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呼声做出回应,认为《环境保护法》修改应当紧紧围绕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重点解决地方政府干扰环境执法问题,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创建和强化一批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据介绍,自从2004年以来,全国“两会”共接到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建议和提案35件,占环保立法建议和提案总数的近一半,多达400余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建议。经历了这几年发生的多起重大环境事故,随着相关调查、研究和讨论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存在的主要问题看得越来越清楚,对环保修法应当主要解决的问题也逐渐达成了一些共识。

  诚如潘岳所言,从震惊全国的沱江水污染事件和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到由于政府行政不作为导致的甘肃血铅超标和湖南岳阳砷超标等环境事件,几乎每一起环境违法事件,都与当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府在环保方面不作为、干预执法及决策失误是造成环境顽疾久治不愈的主要根源”。所以,修改《环境保护法》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把法律的调整对象从以往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主扩展至政府层面,进一步落实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一批旨在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管理制度,并将环保部门近年来组织实施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区划与环境功能区划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等一批实践证明卓有成效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正式确立下来,使环境法律体系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更加有力,对政府责任的认定更加明确到位。

  此外,在环境顽疾久治不愈的背后,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公民环境权利的贫困。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打造以GDP为核心的政绩工程,为追求经济发展指标而不惜杀鸡取卵、竭泽而渔,致使生态环境惨遭破坏。民众不一定是经济发展的直接受益者,但他们一定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面对这些地方官员奉行的“环保为经济让路”方针,如果民众和有关环保组织能够经由法定的渠道(比如人大机关、司法机关),通过合法而有序的政治参与,充分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应当能够对地方官员“以环境污染促经济发展”的冲动形成有力的制约。

  然而,在现有的制度格局下,许多地方的民众难以走出权利贫困的境地,人们为维护健康权、生命权而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的努力,往往会遇到巨大的困难和阻力。鉴于此,修改《环境保护法》应当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措施,强化对公民环境权利的保障,使普通老百姓敢于并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环境权利。

  要言之,修改《环境保护法》一要“限权(力)”———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的权力(落实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也意味着限制其权力),二要“赋权(利)”——切实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利,消除公民在环境顽疾之下的权利贫困。这两方面的工作都体现了宪政的基本原则。从这个意义上看,修改《环境保护法》将是对中国环保法律体系的丰富和完善,也可以为我们加强民主宪政建设、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一个有利的契机。(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