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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汇总

2006-07-03

今日江河信息导读:1、资本冲动遭遇制度冷水 环保投入缘何流失? 

                  2、环保总局与内蒙推进规划环评 潘岳提三点要求

                  3、环保总局将追究政府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

                  4、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吃不饱 设计超前是主因

                  5、兰州一家电力企业产生污染致使市民热天戴口罩

                  6、秦淮河上“垃圾巡游” 原是上游污染“惹祸”

                  7、跃进湖污染严重已失去地表水功能

                  8、污水何时不再流 江城湖泊仍在不断“受伤”

                  9、《人民日报》:甘肃大部分河流径流量减少

                  10、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严重“四大片”已治理1/3

                  11、长江葛洲坝以下禁渔期结束 船舶航行须“多一只眼”

                  12、三峡水库156米蓄水在即 

                  13、百亿改造京杭大运河

                  14、《中国普法网》:环境损害赔偿亟待专门立法

                  15、哈尔滨废品收购站扰民屡禁不止

                  16、中央农村工作组高官:1.4亩人均耕地量即将失守

                  17、青藏路边的野花请不要采 

                  18、中国环保人士关注起诉国家环保局的计划

              19、  再现自行车的辉煌

                  20、野泳者的卫生观 

                  21、野外探险与尊重生命 

 

1、资本冲动遭遇制度冷水 环保投入缘何流失? 

来源:京报网/北京商报 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6-07/03/content_4786093.htm

    “环保总局将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团结系统内外有志于环保的所有科技工作者。”这是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上周五对外透露的新消息。此番“环保联手科技”被视为我国环保产业化“换血”的大动作。因为周生贤斩钉截铁宣布此次“势如破竹的历史性转变”将对30多年来的环境法律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目前,虽然来自国内外的投资不断涌入我国环保产业,但遭遇制度缺失这盆当头冷水,造成环保与产业有名无实的联姻现状。

    ·商家例说

    “缺资金,空有环保成果有何用?”

    在中国农业大学工作了多年的王先生,多年以来一直从事农业环保研究,和同事研究出的新型循环有机饲料,近日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门的审批成为环保科技示范产品。不过,他们苦心经营多年的公司却运营越来越困难。

    “很多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们是什么类型的企业。”北京市京圃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永利告诉记者,虽然他们曾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2005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A类)”公司。但王永利常常感受不到自己是一个从事环保产业的公司。“公司并没有因为是环保企业而获得过什么优势,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难以开拓市场,空有一个环保成果又有何用?”

    该公司研制的“有机废弃物发酵菌曲”采用微生物发酵,将人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料、农作物秸秆、糖厂滤泥等废物变废为宝,成为有机肥料。但在市场销售的时候,公司只能说自己卖的是化肥,因为国家对有机肥料并没有严格定义,如果说自己是普通肥料,又无法享受化肥类产品的政策优惠。

    “谁都知道化肥是有毒害的,现在人们都喜欢吃有机、绿色食品,我们研制的产品正是‘零污染’肥料,但却要把自己打上重污染的化肥头衔才能正常流通。”王永利无奈地表示。

    这个尴尬例子并不在少数,环保产业距离真正的产业化、专业化路途尚远,很多企业不过是有名无实地顶着一个“环保”的大帽子。

    “企业不惧污染,缺乏环保理念!”

    像京圃园这样的环保企业还算是幸运的,毕竟他们还在一步步地向前发展着,但很多环保企业常常发展不了多久就消失了。加拿大留学结束回国创业的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

    2000年,这位“海归”曾意气风发地要办一家全国性的污水处理环保公司。他认为,水处理市场在城市的利用空间很大,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城市一定有市场。

    奋力拼搏了几年,如今,张先生的公司因为没有项目而名存实亡,“我的公司并没有得到我理想中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他解释说,很多地方政府领导对他的环保理念没有什么兴趣,很舍不得投资上百万、上千万建个污水处理厂,很多地方政府领导想要马上投资马上就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张先生感觉中国企业的水污染很严重,而且国家对此也很重视,于是,他转向做企业污水处理。但他又一次失败了,很多企业宁愿被罚款,也不愿建污水处理设备。“这很畸形,企业根本不担心污染,这在国外是无法理解的,归根结底,是我国的环保法制建设不健全。”张先生谈到这里显得很是痛心疾首。

    他认为,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环保市场环境,主要是人们还缺乏环保的理念,而法律也没能在环保领域树立它的权威。张先生告诉记者,过一段时间他就出国了,令他遗憾和伤感的是不能在自己的祖国发展自己的事业。

  ·政府展望

    我国将实现环保产业多元投融资 

    “十一五”期间的目标是:我国环保产业可望保持15%至17%的增长速度,2010年环保产业的年收入总值将达到8000亿至10000亿元左右。

    为推动环保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国家环保总局表示,将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环境;加大各级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完善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多元化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制定和完善扶持环境服务业发展的科技、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

    环保总局有关领导还特别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规模,环境保护投资总额约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23%,比“十五”期间提高0.1个百分点。国家将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等八大重点环境保护工程,总投资约3336亿元。

 ·专家评述

制度缺失造成环保投入流失

    中国环保资金并不少,“十一五”期间,我国污染治理投资总需求为1.3万亿元,平均每年需求2600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除了国家和企业的投入外,国外相关环保产业的资金也在不断涌入我国。而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把钱用到什么地方?怎么用?别让钱都打了水漂。

    在没有完成“十五”污染治理目标之后的5年里,1.3万亿元是否能保证“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比“十五”削减10%?我国的环境问题能否有显著的改善?一些环保专家一直对于环保投入表示十分担忧。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就对此表示了质疑。他认为,遏制环境污染,在大量资金投入之外,必须完善制度,并结合市场发展环保产业。“十五”期间我国环保投入达到8388亿元,较“九五”期间的3600亿元翻了一倍多。虽然环保投入增长了,但环保目标无法完成,污染越治越严重。

    我国如今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造成环保资金无法合理利用,相关产业难以顺利发展。毛如柏表示,只有制度的保障,包括资金投入在内的各种社会环保投入才有保障。比如,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有利于确保政府环保投入的刚性;环保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完善,能促进民间资本、非政府组织资金不断向环保领域汇集,使市场机制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才能确保环保资金用到“刀刃”上,充分发挥效益。

    环保涵盖宽泛 阻碍政策细化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统计显示,我国环保产业总体年均增长速度约达25%,已经形成门类齐全、领域广泛、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体系,成为国民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0年公布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中对环保产业的定义是:“环境保护产业是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环保机械设备制造、自然保护开发经营、环境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服务等方面。”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这个广泛的定义,环保产业几乎可以覆盖所有产业部门,只要某种产业体现了环保要求。这样大帽子扩容了环保产业的内涵,但同时也给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细化、具体产业发展的规划都造成了困扰。环保企业技术开发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备、环境服务的市场化进程缓慢……环保政策的难以细化直接导致了环保法纪执行难的问题。

“认真反思过去的教训,关键不是思路不正确,而是有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长期得不到落实。”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坦言,现实生活中,经济与环保一重一轻、一前一后的矛盾相当突出,力量对比十分悬殊。“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环保产业的指导”将成为环保总局新的工作重点。

2、环保总局与内蒙推进规划环评 潘岳提三点要求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6年07月0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72/4553258.html

  人民网北京7月3日讯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汇报会日前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和内蒙古自治区主席杨晶出席会议并讲话。双方表示,将携手合作,充分利用战略环评研究成果,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规划环评试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潘岳指出,内蒙古战略环评是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实践,是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历史性转变的生动体现,在我国环评制度发展历程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战略环评胜利完成表明内蒙古规划环评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要充分地利用战略环评的研究成果,不断推进内蒙古规划环评试点工作。一是自治区有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要充分借鉴和体现战略环评的研究成果,服从战略环评确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二是组织力量抓紧开展4大能源重化工基地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使内蒙古自治区规划环评试点工作更具有系统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三是重点行业的环境管理要坚持战略环评提出的分类指导原则,特别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类项目环评管理,务必使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在环境承载能力许可的前提之上。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对战略环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战略环评提出了很多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自治区优化资源配置、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自治区将进一步利用好战略环评的研究成果。一是在发展战略上,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快构筑北方生态屏障。通过设立无人区等强有力的手段,继续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二是在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上,按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有关基地的规划环评,落实战略环评提出的要求。三是在水资源利用上,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在主要城市和城镇都要安排建设污水处理厂,加强中水回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四是在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上,充分考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因素,适度下调煤炭产能。五是在大气环境保护上,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产业结构,坚决完成环保总局下达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任务。

汇报会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岳福洪主持。自治区郝益东副主席及有关厅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3、环保总局将追究政府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9319358064s.shtml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昨天在该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表示,该局将加大对各地打击不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一批责任人。

  周生贤说,打击不法排污保障人民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已一个多月,今年严打行动确定的三项重点都是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任务展开的。

  他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配合监察部追究一批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严肃处理一批直接责任人,以儆效尤,为地方起到示范作用。他特别强调,国家环保总局将想方设法为各级环保部门依法打击违法排污撑腰。

  据周生贤介绍,国家环保总局还对47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修订了14项规章制度,制定了2项新制度。他透露说,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加快制定《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这一规范性文件将为提高办案质量奠定基础。(郄建荣)

4、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吃不饱 设计超前是主因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73/4551713.html

■     设计日处理能力高达47万吨,实际每天仅处理15万吨

设计存在缺陷,污泥和渗滤液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

  本报北京7月2日讯 记者孙秀艳报道:今年9月,三峡水库三期蓄水,库区水污染防治设施所起的作用将非常突出。目前,三峡库区的18座污水处理厂已经先后投入运营,对于保证三峡库区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记者最近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三峡库区采访时发现,库区的污水处理厂运营面临诸多困难。

  “你们的设计处理量是多少,实际处理量是多少,每吨污水的处理成本是多少?”国务院三峡办水库司副司长周维每到一处污水处理厂,这3个问题便脱口而出。然而,每一次的答案都令人失望。

  “明镜滩污水处理厂目前日均处理污水8000吨,而设计能力却达每天3万吨。”万州区水务公司总经理、排水公司董事长彭丕声告诉记者。

  万州的沱口污水处理厂也面临同样的尴尬。虽然每天能够吃到大约1万吨的污水,但对这家一期规模达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而言,也仅是吃个“半饱”。

  “吃不饱虽然也有管网没有完全齐备的原因,但是设计能力的超前是主要原因。”万州区环保局局长龙伦成一针见血。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应该按照现在人口量,以自来水厂供水量为基数来计算,留有余地。而万州3座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却以考虑2020年万州人口总数为前提。“最早的方案还要大,是我们不断要求缩减,才到今天这个规模的。”龙伦成坦言。

  这样的超前并不只发生在万州。自2003年下半年起,三峡库区首批18座污水处理厂陆续投入试运行,这18座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总量为47万吨,而实际上,每天处理污水总量只有15万吨左右,仅占设计总规模的三成多一点。现在,即使所有的污水都被收集起来,污水处理厂也吃不饱。

  “两个污水处理厂单位成本不含折旧1.22元,含折旧4.18元。”彭丕声的数据把记者吓了一跳,按照这个数据,折旧成本居然高达80%。

  “污水量不足,折旧成本自然很高,我们算了一下,如果能够让两个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转,含折旧的成本马上降为1.54元。”彭丕声告诉记者。

  在东部发达地区,许多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只有0.5元―0.8元,以收取污水处理费来进行污水处理的市场化模式也日臻成熟。然而,在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面对高成本如何运营?“我们主要还是靠提高污水处理费逐步解决,目前,污水处理费是0.4元,即将调整为0.6元,但即使如此,运营的缺口还是很大。”彭丕声告诉记者,水务公司只好用供水补污水,每年的亏损大约有3000万元。

  此外,由于设计存在缺陷,库区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和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都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

  万州区环保局副局长熊建华告诉记者,从技术上讲,无论是污泥还是渗滤液都应该有预处理的程序,没有预处理的渗滤液直接流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必须有足够的水量稀释。“如果渗滤液占到总水量的5%左右,污水处理厂还能承受,如果超过这个量,污水处理厂就很难处理。而现在,有时渗滤液会占到10%。”

  垃圾处理场也叫苦连天,虽然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少有重金属污染,但污泥含水率过高,常常让垃圾处理场成了“沼泽地”,不仅难以处理,而且极易缩短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寿命。

正是由于这样的矛盾,垃圾场拒收污泥,污水厂拒收渗滤液,这在库区已经不是新鲜事。(见本版5月25日报道)“当初想得太简单了,把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送去垃圾处理场填埋,垃圾处理场产生的渗滤液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在看来,确实考虑不周。”重庆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表示。

5、兰州一家电力企业产生污染致使市民热天戴口罩

来源:西部商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12110312945.shtml

  灰场造“尘暴” 市民热天捂口罩

  二热电厂灰场管理部对空气造成污染,兰州市环保局表示今日检测处理

  时间:昨日

  地点:兰州市雁儿湾路28

  本报记者 孟晓龙 为您报道 近来,兰州频频出现高温天气,市民大多要开窗通风降低室温,一些老年人则喜欢在楼下阴凉处打牌乘凉。“这么热的天,吹点风应该比较凉爽,可我们这附近200多户居民宁愿忍受天热,也不愿意吹风,因为只要稍一吹风,我们这里就会刮沙尘暴,浓浓的灰尘呛得人喘不过气……”昨日,兰州市东岗雁儿湾附近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到底是什么污染了这里的空气,又为什么会出现局部沙尘暴天气?记者带着疑问展开了调查。

  记者踏访

  灰场露天作业没降尘设施

  昨日,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位于雁儿湾路28号的二热电厂灰场管理部,灰场开采的是水泥原料,刚进大门就听见机器的轰鸣声,只见通往开采处的道路被厚厚的尘土所覆盖,站在高处,可看见一辆推土机不断向传送带附近推煤粉,浓浓的灰尘使推土机若隐若现,整个灰场露天作业,没有任何降尘设施。进出灰场拉料的车辆较多,每当有车驶过时尘土飞扬,祸及周遭居民。

  风吹灰起

  市民大热天不敢开窗怕吹风

  距离灰场不远处有一个家属院,大院内坐着几位乘凉的老人。60岁的马大爷气愤地说,“这个灰场早就应该有人管管了,这么大热的天,吹点风多凉快呀,可是不到3级的风,就把我们这地方吹得昏天暗地,灰尘最严重的候时,我们只能躲在家中将门窗紧闭,还要戴上口罩或用湿毛巾捂着脸,我这么一把年纪了,真的受不了。”“就是,不要说老人,我们年轻人也受不了呀,白天去上班时根本不敢开家里的窗子,就害怕突然刮风,等下班回来家里成了‘灰洞’,我们上班累了一天,回家看到家中全是灰尘,什么心情都没有了。”刚好下班路过的张女士应声说。

  尘土飞扬

  周围单位员工被呛得难工作

  距离灰场最近的单位属东岗收费站,据这里的工作人员讲,每到灰场尘土飞扬时,他们只能关闭窗口,祈祷暂时不要过来车,可是车辆来来往往比较频繁,再说这么热的天,就靠刮风通风,可一刮风就尘土蔽日,真是让人受不了。附近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说,“灰场刮起的灰尘,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不便,有时能见度不足20米,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我们只能在户外工作,可是灰尘呛得人根本无法很好地工作。”

  灰场解释

  天气干燥灰场水位下降所致

  灰场尘土飞扬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记者就此事采访二热电厂灰场

  管理部的李主任时,李主任介绍说,灰场投入使用的时间比较长了,但灰尘飞扬的情况是近期出现的,由于天气干燥灰场水位下降,加上干地面积增加才造成尘土大。灰场中开采的是水泥原料,占地300多亩。目前灰场借了两个消防轮袋,对灰尘喷水以减少尘土飞扬,尽可能作到压尘。他也承认灰场对空气造成污染,正在积极改进,已计划改建进入灰场的道路,并且尽快建设喷水管路,每隔40米设置一个喷头用来压尘。

  兰州市环保局

  今日检测处理

就二热电厂灰场管理部出现的问题,市民已反映到兰州市环保局,环保局表示今日到现场检查,并且通过现场目测、采样、仪器对灰尘造成的污染进行检测,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6、秦淮河上“垃圾巡游” 原是上游污染“惹祸”

来源:扬子晚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7079356487s.shtml

  本报讯 近日,南京外秦淮河上因为暴雨而掀起的阵阵恶臭又一次触动了沿岸居民以及管理部门的神经。记者昨日走访了承担治理工作的相关单位以及水利专家后了解到,秦淮河夏季暴雨后出现类似的情形是上游污染惹的祸。

  据了解,目前正在整治中的外秦淮河一期工程是从武定门闸至三汊河口闸,这只是整条秦淮河上很短的一部分,武定门闸以上的秦淮河流域面积达2631平方公里,大小支流有

几十条,流域长度更是长达几百公里。由于上游的污染尚未得到治理,水面上的植物、垃圾相当普遍,有的水生植物上竟然能够站人,经过几天暴雨的冲刷,这些植物、垃圾便顺流而下进入了武定门闸,开闸泄洪后影响到了沿岸居民的生活。

水利专家表示,根治秦淮河污染的方法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实现整条流域的治污,不然上游的污染物长期影响下游水域,即使治理得再好也是徒劳,达不到长效管理的目标。此外,专家还呼吁沿岸的企业应“洁身自好”,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对排污源、排污人的处罚力度,共同维护好现有的整治成果。(马祚波)

7、跃进湖污染严重已失去地表水功能

来源:红网-湖南日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6479356826s.shtml

  本报7月2日讯(记者赵成新)6月30日,长沙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张秀影对外公布了跃进湖水质监测结果,所监测水质严重超标,不仅失去娱乐景观用水功能,而且连起码的地表水功能也丧失了。

  本报6月6日报道的《跃进湖:垃圾掩盖美丽》的报道,在长沙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要求对水质进行监测,以了解跃进湖的污染程度。此事得到了长沙市环保局的高度重

视,并安排长沙市环境监测站组织水质检测,让市民掌握污染的真实情况。6月21日,天气转晴,长沙市环境监测站3名监测人员沿湖行走,首先来到了跃进湖正东角。这里是跃进湖水质最差的地方,他们忍受刺鼻难耐的臭气,拨开满是污垢的水面,采样取水,样品有大量黑色腐烂物质。尔后,他们又来到湖的东北侧潇湘阁边,该湖面垃圾明显减少,水质稍好,监测人员也取了水样。经过上十天的培养监测,跃进湖水质监测报告正式“出炉”:跃进湖正东角水质,富营养化相当严重,其6项重要指标———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等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五类水质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倍数分别为436倍、1001倍;东北侧潇湘阁边水质仅溶解氧达到五类水质标准,其余指标也均严重超标。

张秀影告诉记者,由于湖中容纳了大量的生活污水,加上水体流动性不大,有机物污染很容易导致藻类、浮游生物大量生长,消耗了水中的大量氧,水体长时间缺氧,自然就会发黑发臭。目前的监测结果表明,跃进湖水质已失去地表水功能,而且湖水底泥污染也已十分严重,抓紧治理刻不容缓。

8、污水何时不再流 江城湖泊仍在不断“受伤”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5309356176s.shtml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孙滨)166个湖泊大部分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中心城区38个湖泊中现状水质劣4类的有35个,178公里港渠基本为劣5类的黑臭水体——近日,武汉市水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时,用“危机”这个词来描述面临的形势。

  据介绍,目前该市污水处理能力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中心城区已经运行的7座污水

处理厂处理标准偏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远城区乡镇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比较缺乏,生活污水处理率基本为零。

  报告还提到日益严重的“围湖”现象。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加上经济利益驱动,滨水区岸线侵占现象时有发生。中心城区部分湖泊被写字楼和高层住宅团团围住,大部分公共空间被占用,大大削弱了滨水区的环境价值。

  据悉,武汉正在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按照“清水入湖计划”截污工程实施方案,该市计划用2年到3年时间,对中心城区38个湖泊实施截污。今年计划开展的8个湖泊截污工程已经启动,计划完成74个排污口截污,截住入湖污水量每日8万吨以上。

9、《人民日报》:甘肃大部分河流径流量减少

来源:《人民日报》2006年7月3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52612

本报兰州7月2日电 记者曾华锋报道:甘肃省黄河流域、泾河、石羊河等大部分河流径流量近年来呈减少趋势,目前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100立方米/人,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275立方米/人的一半。

据了解,黄河流域诸水系20世纪60年代径流量最大,此后径流量一直减少。20世纪80年代平均年径流为168亿立方米,90年代仅为127亿立方米,而2002年更是达到历史最低点72亿立方米。根据卫星资料监测分析,泾河上世纪60年代年平均径流量为11.58亿立方米,90年代为5.86亿立方米。发源于祁连山东段的石羊河,近50年来年径流量呈较显著减少的趋势,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趋势更为显著。

10、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严重“四大片”已治理1/3

来源:水利部网站2006年7月3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52617

本站讯(通讯员 周长征)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三峡库区等“四大片”已经治理1/3。记者6月28日从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获悉,截至2005年底,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治”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9万平方公里,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提高了30%以上。

长期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长江上中游的山丘区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长江流域成为我国七大江河中水土流失面积和年土壤侵蚀总量最大的流域。1988年,国务院批准在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三峡库区等“四大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即“长治”工程。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介绍,流域各地坚持以大流域为依托,以县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统一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长江流域特色的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发展山区经济的成功之路。

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流域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多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9000多平方公里。其中,“长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9万平方公里,3000多条小流域通过国家验收。通过连续多年的综合治理,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四大片”治理程度超过1/3,治理区林草覆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群众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提高30%以上。

廖纯艳说,以长江源头和南水北调水源区为重点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相继启动,共完成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面积10多万平方公里;流域分两批启动的40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经过三年的实施,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为大面积推广实施奠定了基础;流域各省重点保护区的保护和治理成果的管护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据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与80年代中期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总体上减少了8%,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全流域有32个城市、53个县、274条小流域跨入全国水土保持“十、百、千”行列。

长江委副主任熊铁说,尽管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但是,目前全流域尚有50多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防治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人为水土流失还未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仍然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点,科研、规划和监测等基础工作相当薄弱,水土保持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11、长江葛洲坝以下禁渔期结束 船舶航行须“多一只眼”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6年07月03日

http://www.yc.chinanews.com.cn/2006-07-03/4/29412.html

  本网讯(韩玉洪):7月2日,湖北宜昌江面渔船争相捕鱼。按农业部规定,每年一季度长江葛洲坝以上禁渔,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禁渔。连续五年的长江春季禁渔制度,保护了长江渔业资源。

葛洲坝位于宜昌城区。7月1日“开捕”后,原坝下的近百艘渔船纷纷返回,在葛洲坝下游水域捕鱼。笔者提醒,江中渔船增加,船舶航行需多“一只眼”。

12、三峡水库156米蓄水在即 

来源:新华网 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6-07/03/content_4787399.htm 

    这是工人们正在进行三峡航标搬迁工作。不远处,一艘满载物资的货轮正在江中行驶(6月30日摄)。今年10月,三峡水库将首次实施156米蓄水。水位提升后,三峡库区按照135米到139米水位设置的航标将被淹没。根据方案,,长江航道局在6月13日开始到7月底前对库区现有的604座岸标进行拆除,除了部分岸标改浮标外,其中458座岸标将迁建到156米高程以上地方,一些坡度较陡,无林木遮挡的岸标将一次性迁移到175米高程处。另外,还将对21座航道指路牌一次性迁移到180米高程处。目前整个搬迁任务完成过半。 新华社记者 田建军 摄

 

这是工人们正在将拆除后的巫峡左岸“128号”岸标,在新址上重新竖立起来(6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田建军 摄

13、百亿改造京杭大运河

来源:扬子晚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6569356048s.shtml

  本报讯 记者日前参加省交通厅组织的“运河之旅”采访活动中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投资100亿元以上对京杭大运河江苏段进行航道改造,将其在“十一五”期间被打造成为水上高速。

  运河要成“水上高速”

  省航道局局长董文虎介绍,水运占我省货运总量的1/4,货运周转量的1/2。水运具有运量大、能耗省、运价低、占地少、污染轻等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目前,内河航运的运输成本仅为铁路的二分之一,公路的十分之一。

  京杭大运河江苏段全长683公里,是京杭运河航运价值最高的黄金水道,以长江为界分为苏北运河和苏南运河。其中苏北运河是国家北煤南运的黄金水道,苏南运河则是大宗建材、生产资料等物资的主要运输通道。作为全省干线航道网主轴的京杭大运河江苏段,将计划投资100多亿元进行建设改造,将其打造成水上高速。这条黄金水道上千吨级船舶也将畅通无阻,堵档将成为历史。

  85亿改造苏南航道

  记者的运河之旅来到常州时,见到这里的运河因经济发展需要,正在实施改线工程,投资30亿元在城外新开了一条长约26公里的新运河,这个工程将于明年建成投入使用。京杭运河常州段改线工程按三级航道标准实施,新、改建桥梁11座。采访中,记者发现改线运河上11座桥梁,如同在运河上建造了一个“现代桥梁博物馆”,而且这11座运河桥梁的主跨都在120米左右,这个跨度同时也可以满足二级航道的通航要求。对于苏南运河,江苏交通部门已经有了初步的建设规划。除了京杭运河常州段的改线工程外,整个苏南运河将实施“四改三”工程,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里程189公里,估算投资将达85亿元。

  未来可行集装箱船

  运河两淮段是运河上船舶流量最大、运输最繁忙的航段。从淮阴船闸到淮安船闸的25公里航道目前正在进行整治,记者发现,这项工程在疏浚河道的同时,还利用两岸原来生长着的大片芦苇,另外补种了7000平方米的香根草、菖蒲等水生植物,打造了一段总长14.57公里的芦苇生态护坡景观。此举不仅整治了航道,同时也为大运河的旅游开发做好了淮备。交通部门的同志透露,为了充分挖掘水运的优势,现在江苏在航道上的改造也考虑到未来可以通行集装箱船只。届时,一些现在不具备在水上运输的产品,也将可以通过集装箱便捷地从水上走。 (陈岩)

14、《中国普法网》:环境损害赔偿亟待专门立法

来源:中国普法网  2006年7月3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52624

因法律的不完善,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时长、难审理已成突出问题,环境违法行为亦难被有效遏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就此接受记者采访谈解决之道

环境损害赔偿亟待专门立法

核心观点

●单纯注重行政处罚使环境违法成本畸低,受害者亦难以得到补偿。建立赔偿机制可吸引公众参与环保

●现行有关环境损害赔偿的立法规定过于笼统简单,导致污染损害赔偿案件难以及时审理或解决

●我国现有民事立法和环境立法在对环境损害赔偿的规定上存在冲突

●环境损害赔偿法可以考虑将环境污染赔偿与生态损害赔偿结合起来

●设立公益诉讼机制来追究污染行为人的责任

法律缺陷使环境损害赔偿难以妥善及时解决

近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不顾国家法律,违规排放污水或有害气体,给周边的环境和水源造成了严重污染,也使人民群众遭受了巨大的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同时,因污染环境给他人造成损害而引发的环境污染纠纷也越来越多。

广西左江“4·10”特大水污染民事赔偿案、福建省屏南县1721位农民诉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都是通过诉讼的方法要求赔偿损失的典型案例。广西左江的养殖户们,从案发到得到赔偿,苦苦等待了近三年时间;福建屏南县的村民在通过行政途径无法解决污染受害问题的情况下,于2002年10月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污染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诉讼,直到2005年年底,村民才等到了赔偿损失和停止污染侵害的判决书。尽管我国民法通则和大量环境立法都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完善,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往往审时长、难审理或者一诉即败。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就解决环境损害赔偿难的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说,这与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过多的强调政府管理,不重视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有很大的关系。制定单独的环境损害赔偿法,建立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解决上述问题,有助于遏制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

环境损害赔偿是救济环境损害受害人的主要手段

王利明说,在我国,当发生环境污染致他人损害后,一般只注重对污染企业行政处罚,追究他们的行政责任。比如,淮河治污十年,只注重行政处罚,这种情况很难对治理环境污染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单纯注重行政处罚的机制存在很大弊端。仅对污染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难以有效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尽管行政机关对污染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的款项是国有财产,应该上交国库,遭受到环境污染的受害人并没有得到补偿。这就难以建立有效的利益机制,调动受害人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由于行政罚款的数额与违法人所获得的利益极不相称,再加上某些地方官员从追求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考虑,只要能够获得财政收入,不惜以污染为代价,即使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也仅仅是大事化小。其污染企业的罚款的数额往往很小,经常造成违法成本很低。

国外在环保方面特别强调“公共参与”。“公共参与”的一个重要机制就是强调损害赔偿。如果公众能够得到合适的赔偿,才能够鼓励受害人通过诉讼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实际上政府监管的资源是有限的,仅仅依靠政府来监管是很难担当起环境保护的重任。

亟需制定专门环境损害赔偿法

环境损害赔偿不仅体现了维护受害人的权益、维护公平与正义的需要,也是保护环境、恢复环境的需要,而且还有防止污染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对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的立法不健全,对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的程序、受案范围、证据规则,环境污染损害技术鉴定、污染损害赔偿原则及范围、赔偿数额的评估、停止污染侵害的措施都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因此,找到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的途径、方法和制度,加强和健全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的立法刻不容缓。

王利明认为,应当制定专门的环境损害赔偿法,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及其赔偿原则、方法、程序、数额等作出全面的规定,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现行有关环境损害赔偿的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与简单。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给司法部门适用法律造成很大困难。使得许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不能在法律程序上得到及时审理和解决,污染受害者的利益也不能得到切实维护,从而导致许多污染受害者长年上访。有的受害者甚至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如拉闸断电、封堵工厂和道路,有的地方甚至因污染问题导致了群体械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另一方面,我国现有民事立法和环境立法在对环境损害赔偿的规定上,存在矛盾与冲突之处。王利明举例说,民法通则规定污染者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以“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为前提,但是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的污染防治法则不强调“违法性”,只要“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就要承担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责任。这表明立法之间仍然还不协调,这也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予以解决。

当然,通过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可以考虑将环境污染赔偿与生态损害赔偿结合起来规定。王利明强调,环境污染在很多情况下不仅仅是对环境的破坏,而且也是对生态的破坏。比如对海洋、空气、河流、水源等生态污染,这些损害显然是传统的民事责任所难以解决的。制定单独的环境损害赔偿法可以将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对生态环境的恢复纳入其中。

设立公益诉讼为遏制环境污染提供保障

王利明说,环境污染本质上是一种侵权同时又是一种公害行为,它损害的往往是社会大众的利益。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公共利益。

环境污染不仅仅侵害的是私权,而且还侵害了公共利益,所以有必要考虑设立公益诉讼机制。

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污染受害人可能基于各种原因并没有主动提起诉讼,有的受害人虽然遭受了损害,但有可能与企业有利益关系不愿意进行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设立公益诉讼机制来追究污染行为人的责任。公益诉讼的提起人可以是有关环保部门、检察机关,也可以是有关环境保护组织和团体。公益诉讼的设立也将会为遏制环境污染的实现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

15、哈尔滨废品收购站扰民屡禁不止

来源;哈尔滨日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2019353643s.shtml

  去年6月1日,哈尔滨市颁布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居住区扰民经营项目整改仍不达标或不适合在居住区经营的,按规划逐步迁出;在居民楼内禁止开办产生噪声、振动的机动车修配厂、印刷厂、加工厂、饭店、歌厅、舞厅、酒吧等经营项目,已经开办的,应当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采取防治措施。市民对这个《条例》寄予厚望。然而,《条例》实施1年来,部分居民区噪声扰民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市民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据《条例》根治扰民噪声。

  废品收购站扰民屡禁不止

  据调查,市民对噪声污染投诉最为强烈的,以居民楼下餐饮、卡拉OK、钢窗铁艺加工、废品收购站最为突出。据统计,当前哈尔滨市设在居住区里的废品收购站上百家,大部分有工商许可证。其中,道里区经纬七道街13号院内废品站、道里北安街64号楼洞北安废品收购部、道里区工厂街17号废品站、动力区大庆头道街8号废品站、道外区南头道街废品站、香坊区互助街废品站等,因收购、分拣废品乱摆乱放影响居民出行,产生的噪声、污染环境让居民苦不堪言,居民多次投诉到管理部门,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记者采访了工商、环保、城管等部门,他们表示,居民区的确不适合开办废品收购站,应予以迁出。记者问为什么没有迁出,一位工商管理所所长说,辖区一些废品站是在《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颁布之前开办,工商执照没到期, 不能迁出。

  对这一说法,有关部门说,既然有了新法规出台,等于旧有法规作废了,应当执行新法。工商部门完全可以依据新法规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品站不予核发验照。

  多数扰民项目没办环保许可证

  在《条例》颁布前,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城市集中居住区建立扰民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52个易产生噪声污染的扰民项目实行环保告知承诺制度、禁办告知制度、环评告知制度,在防治监管上实行环保、公安、工商、文化、交通、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责任分工。

  其中,对在居民区开办歌舞厅、废品站、空车配货、机动车修配厂等9个经营项目,按“禁办告知制度项目”今后环保部门不再审批;对在居民区新开办餐饮、门窗铁艺加工、汽车维修等27个经营项目,按《条例》未经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验收审批手续,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道外区共受理群众投拆噪声扰民1300多件,新开办和原有的扰民经营项目有90%没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道里区环保局环境监查有6个分队,一年当中仅一个分队就查处了群众投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新办经营项目11家,全区仍有一些饭店、卡拉OK、铁艺加工、喷涂等近千家扰民经营项目没经环保审批。

  南岗区环保部门对群众举报的噪声污染到现场核查时,发现90%以上扰民企业没办环保手续,很多扰民企业用临时工商执照应对环保部门。

  噪声扰民企业难管理

  道里区窑地头道街曾有一家保温材料厂,因加工噪声严重扰民,最后经环保部门提请搬迁到郊区。这是一年当中道里区环保部门处理的唯一一起因噪声扰民搬迁的事例。

  很多开在居民区的扰民企业一旦办下许可,本应迁移的却迟迟无法进行。道里区哈药路172号附近有一家美术工作室,由于加工喷涂产生的噪声污染,群众反映强烈,道里区环保局派人现场调查发现,其工商执照也是《条例》实施后下发的,最后环保部门只能对其进行罚款,转到工商部门处理。道里区河清街60号一家酒店,也没经环保部门审批于今年1月就拿到了工商执照,其排风机噪声扰民被群众投诉后,环保部门才得知此事。事后,记者回访河清街60号这家酒店发现,尽管饭店用棉被包裹排风设施,记者仍然听到嗡嗡作响的排风声,居民说如今饭店排风机噪声依旧不小,影响居民休息。

  此外,在道外区靖宇十道街、红旗大街红旗小区等居住区附近接连开了很多歌厅,而2002年环保部门就对居民楼下开办歌厅不再审批了,属于禁办项目,但有的照样拿到了相关部门许可。

  办了环保手续仍然扰民

  据了解,道外区三棵小区有一条铁艺加工一条街,聚集着10多家铁艺加工企业;红旗大街育英小区周边一些汽车维修站、配件商店均存在严重扰民问题,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到现场检查时他们就停工了,可待检查人员前脚刚走,其后脚又继续干。同时,记者根据群众有关噪声扰民的举报前去调查发现,一些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仍存在扰民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按规定,居民区开办塑钢加工、废品站、饭店属于禁办项目,但还是有些人通过种种方法拿到了相关手续。今年5月,道里区工程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居民楼内有人新开饭店,记者到工商部门了解情况,工商部门说环保部门已经发了环保许可,我们只能发工商执照。记者采访道里区环保局,环保局解释发照的理由竟然是这个房子3年前开过饭店,我们就批了。

  采访中,许多市民反映,《条例》出台一年,噪声扰民不止的关键是一些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16、中央农村工作组高官:1.4亩人均耕地量即将失守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07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03/022310313424.shtml

  明年“人均1.4亩耕地”将失守

  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差距比显性的收入差距更大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昨日在上海表示,中国农业发展最大的挑战来源于土地和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尤其是耕地流失现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此“迫切需要推动现代农业政策”。

  陈锡文说,2003年,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43亩,2005年下降到1.4亩,明年1.4亩的人均量将失守。

  据悉,水和土地对中国都是稀缺资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5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40%。我国人均水资源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资源的27%。

  陈锡文还透露,目前,中央每年批准的各省市建筑需要占据耕地用地为400万亩,但各省市每年向中央报批的建筑用地需求实际为1200万亩。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耕地再怎么保护都将会减少。

  据了解,1996年中国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而到2005年仅拥有18.3亿亩,不到10年就减少了1.21亿亩。目前我国耕地面积超过1亿亩的省份只有六个。因此,陈锡文认为,按这种速度,中国减少一个1亿亩以上省的全部耕地面积“只需10年”。

  另外,水资源短缺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农业的发展。中国虽然拥有2070立方米的人均占有量,但地区间差异很大。华北地区的人均占有量已经大大低于这个数据。北京人均水资源在400立方米左右,天津则不到400立方米。

  陈锡文分析说,中国粮食格局已经改变,南粮北运变成了北粮南运。东北水稻急剧发展,但东北严重缺水。

  他认为,这其中同样隐藏了灌溉设施不足的问题。中国有1亿亩水资源灌溉设施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发挥作用,实际能灌溉的耕地只有7亿多亩。农田水利机制还没有形成,农田水利小型设施中央政府投入不多,地方政府又不感兴趣,因为农业投资对GDP增长贡献不大。

  他说,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农业,长则8至10年,短则3~5年,必将因为农业基础设施和资源不足发生危机。

  另外,陈锡文也认为,急需推动现代农业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扩大内需和解决城乡差距的需要。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去年的农村人口为7.45亿农民,占全国人口57%。他指出,这是按居住地统计的数据,如果按户籍统计,全国共有9.49亿农村户口,可见有约2亿农民在城市,处于社会边缘。并且,农村消费额只占全社会消费支出的32.9%,消费能力明显不足。因此,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比盖新房更为重要。

他同时提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差距比显性的收入差距更大。农村政府公共服务支出仅占全国1/4,需要彻底改变“农村学校农民办”,“农村道路农民修”,“不上学会穷,上学,立刻就会穷”的现状,加大政府公共服务的力度。

17、青藏路边的野花请不要采 

来源: 新京报2006-7-3

www.thebeijingnews.com

  这两天,全国人民都在为青藏铁路的通车欢欣鼓舞。我又想起了自己在青藏高原上遇到的两件事。

  我曾四进青藏高原,1998年我随中国第一支女子长江源科学考察队穿过无人区到了我们的母亲河长江源头所在的格拉丹冬雪山脚下的姜古迪如冰川。那次随行的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的科学家唐邦兴告诉我:冰川比他1986年去时退缩了好多好多。

  那次青藏高原之行我还采访到,多年来,在了解江源、认识江源的过程中,科学家们也办过傻事,付出过代价。为了研究江源的冻土、植被状况,一位科学家曾从山上挖了小一块草皮带回研究所进行分析。让这位科学家没有想到的是,几年后他再到那片山去的时候,原本绿绿的一座山,竟成了秃山,一点绿色也没了。挖走一块草皮能影响一座山,那位科学家和我说这些时,满脸的遗憾。

  青藏高原被称为“世界第三极”,它的神秘、它的重要、它的脆弱已经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唐教授和我们进入江源后记的一段工作日记这样写道:9月4日,大霜,结冰。沼泽大面积退化。有草甸,无水,出现碎石圈。出现冰川边缘现象。9月5日,住地后山约50m变质砂板岩破碎。坡面剥蚀强烈,基石裸露。

  那次江源行,我们的向导欧跃说,1997年冬天,长江源遭受了特大雪灾,牧民牛羊的损失很严重。到了1998年春天,又是大旱。一直到6月25日才下了第一场雨。而这推迟的季风,一来则异常凶猛。在青藏高原这是十分罕见的。那么严重的雪灾和罕见的季风与1998年夏季,长江中、下游的洪水有没有关系?唐教授说,恐怕目前还没有人能说得出来。

  “干旱河谷”是长江源区也是可可西里的一种特殊的自然景观。蒸发量大于降雨量,温度高,空气干燥只生长耐旱的灌丛和稀树灌草丛。

  可是近年来,干旱河谷的范围在不断扩大。60年前干旱植被的上限是2800米,如今已达3200米。

  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李世杰说,青藏高原很独特,高山区是冰川,盆地里有众多的湖泊沉积物,还有冻土。这三大地质载体,完整地记录着青藏高原的环境气候变化信息。他们曾在昆仑山南部、青藏高原的西北部的甜水海盆地完成了一个57米的湖泊圆形钻孔,从冰芯中得到了24万年以来的气候环境变化信息。

  青藏高原是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并且具有超前性。也就是说,在别的地方还没有变化时,那里已经有反应了,这一论证已在科学界达成共识。

  近年来,科学家在江源区对不同季节的光、水、温度进行采样分析后发现,这一地区的变化,会反射到全球的气候。源区生态环境的变化,对冰川产生了影响,冰川的变化又影响着全球的气候。青藏高原可以说是全世界地球科学领域的一个实验室,是解开地球奥秘的一把“金钥匙”。

  同时,青藏高原的生态,属于脆弱的冰冻圈结构,各个环节都是相互制约的,也都是非常敏感的。那里的生物原本就是生活在一个非常低水平的稳定状态,它不如南方的高水平的生态系统物种那么丰富。所以,长江源区这种生态系统对外界的变化特别敏感,会出现挖走一块草皮毁一座山的现象。

  在青藏高原我经历的另一件事是,2002年我在西藏那曲尼玛县采访时听说,有两位我们京城的摄影记者被当地的老百姓给捆起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2002年6月藏羚羊产完羔后,从繁殖地向尼玛的一条山沟迁徙。

  那天,当地人带着两个北京的摄影记者找藏羚羊拍。他们的车一开进那条山沟,司机、县长和两个记者都傻了。

  满沟都是藏羚羊,本已经返青的山坡,又被染成了白色,整整一条山谷都白了。当地人粗粗数后得出的结果是,不低于6万只。

  就在当地人忙着数母羚羊和小羚羊的时候,两位记者高兴得简直就疯了。一个举着“大炮筒”似的镜头,一个扛着摄像机,连追带赶地又是拍,又是照。可是带着小羚羊的羊妈妈们,经不住记者们这么追着它们的孩子拍。一时间,母羊带着小羊跑得跑,踩得踩,山谷里乱成了一团,一只只小羚羊倒在了血泊中。

  县长急了,哪有这么拍的,藏羚羊受得了吗?可拍疯了的记者,根本听不到当地人的大骂。没办法的当地人想出了招儿,拿出车上用于车陷了拉车用的钢丝绳,一边吼叫着,一边把两个拍疯了的记者捆了起来。

  青藏铁路经过的青藏高原,有着荒野上盛开的野花,也有着挖一片草皮就能秃一座山的脆弱环境;那里是藏羚羊母子们迁栖时能染白一条山沟的地方,也住着世代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民族兄弟。向往青藏高原的人们,路途中,当你们从火车上下来呼息高原的空气,欣赏昆仑山上的小草时,请千万手下留情,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当你们的镜头对准前面自由奔跑的野生动物时,请尽量减少对它们的惊扰。因为,那片神奇的土地值得我们敬畏。

  在此,笔者建议进藏的火车上,除了配备风土人情的书卖以外,也应配备有关生态、自然常识的书供游客选择。

  □汪永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18、中国环保人士关注起诉国家环保局的计划

来源:南华早报  2006-7-3

一位北京律师说,环保人士有可能取消起诉国家环保局的计划,主要是针对位于云南省有争议的怒江大坝。

陈岳琴说环保人士得到国家环保局积极回复后,他们决定与其和解。

在6月18日的一封信中,环保人士明确表示如果国家环保局到6月底还不停止怒江工程(原本包括怒江沿岸的13座大坝)的所有准备工作,他们要将其起诉到法院。

陈女士表示“我们还算满意国家环保局的答复,即承诺在生态敏感地区,不会批准违法工程,包括怒江地区(怒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地)”。

国家环保局强调它没有批准任何被提议的大坝。

国家环保局在6月23日的信中也表明,在比较了几个建议,包括完全放弃水力发电厂,它支持小规模建造四座大坝,尽管水力发电厂会对环境和当地文化,包括对邻国的环境造成损害。

陈女士说,“从我们环保者的观点来看,我们当然希望河流上一座大坝也不要建造。”但是这似乎越来越不可能,因为国家电力权威人士也一再强调发展水电以缓解急剧能源短缺的重要性。

陈女士说,“国家环保局的权利是相当有限的,它仅仅在核准大坝工程的环评报告上有发言权。它的回复也显示了其朝着透明度的努力,并且有助于澄清它在这个有争议工程上的名誉。”

 “我们也能看出,在环保人士保护怒江的活动中,国家环保局是愿意与他们合作的。”

尽管温家主宝在2004年2月下令暂缓该工程,但是,类似水文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准备工作在没有国家环保局的准许下,已经在建筑地开始了。

国家环保局副局长朱光耀说,环境影响评估仍然在进行中,并且对原有的提议还会做大范围的修改。

根据陈女士所说,作为环保人士的她和国家环保局之间的和解协议有望在本周达成。

她说,“在建怒江大坝这件事情上,我们同意共同努力来解决有关环保问题。”

她说,“期待国家环保局能明确当地政府和水电开发者的责任,发布有关的评估报告,并且支持公众参与。”

19、再现自行车的辉煌 

来源: 新京报  2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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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视野

  简单推崇汽车与摩托车类的消费时尚,既使整个社会心理形成了不适当的过度消费压力,也使城市管理与环境处在过度负荷状态。

  本月初,我准备在自己所在公司的“员工嘉年华”活动中,举办一些比赛,若干名优胜者可以期望获得一辆漂亮的自行车。中国曾是自行车王国,即使以目前水平而论,中国仍然是世界自行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曾几何时,每个人的很重要的成年符号是学会骑自行车。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拥有一辆名牌自行车是一件荣耀的事情,自行车也成为父母厚爱孩子、定情做亲、改善生活中最为珍贵的礼品。与此相应,凤凰、永久、飞鸽等自行车名牌也成为中国最有名的产品品牌与企业品牌。但这个时代似乎过去了,今天自行车不再代表什么身份或者特殊价值,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下层社会的生活符号

  昔日中国内地的自行车名牌今天已大半衰落,一些新起的名牌则大半来自境外。

  但是,我认为有必要重视自行车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为今天具备了一系列的条件,需要我们重新关注自行车及其在我们生活中的使用:其一,经济发展与生活富裕后的中国人虽对各项运动日益重视,但仍然很难做到日常化及固定化。这样,我们静坐在桌前、生产线上、汽车上的时间越来越多,而活动量越来越少,即使自己、家人、单位安排了一些活动,我们也很难使自己做到严格去按时锻炼。如果我们用自行车代步,则可以使自己拥有一项相对固定的规律运动,这使我们的健康活动有一个较大的保障;其二,在能源紧张与昂贵的今天,自行车运动本身可以为节约能源做贡献,也可以改善个人的支出结构,减少油价上升而引起的个人支出压力;其三,大量使用自行车可以减轻城市停车空间的需用压力,也可减轻城市空气污染形成的环境压力;其四,本土较具购买力的人群,对自行车购买兴趣的上升,将支持中国自行车品牌的重新崛起,从而为在这一领域的有一定历史基础的中国自行车行业的重整与复出,提供直接的本地市场支持。

  当然,今天中国自行车的辉煌再现,将既不是简单地将昔日的那套产业模式再现,也不是再要政府投资建设一些国有自行车品牌企业,而需要有一些崭新的思路来操作,这些思路举其要者如:积极进行骑用自行车的社会鼓动,在这方面既可以发动媒体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同时可以举办更多的社区级、城市级甚至跨地区的自行车车技竞赛、趣味主题活动,以引起大众的关注,尤其加强青少年在自行车文化复兴中的角色作用;政府及社会精英在率先倡导骑用自行车方面作出表率作用,鼓励机关、单位奖赠及员工福利中多考虑像自行车这样实用的功能选项;鼓励自行车产品创新,鼓励自行车新产品发明,使自行车在便携性、异型变化趣味、多功能方面有新的进步,并在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方面积极探索,应吸取用户智慧与国际自行车发展趋向,在自行车新品上有突破性进展;发展出渗透到社区的自行车连锁销售、维修、装饰网络,并为自行车的以旧换新、二手自行车交易提供支持;城市社区与单位应在建设新型的自行车存放管理机制方面,如同对汽车的停车管理一样下些工夫;政府应在自行车品牌企业的新品研发、国内外展览及自行车文化社会动员方面,提供某些相应的支持。

  尽管中国经济有快速的发展,但实际上大部分社会阶层的收入水平与购买能力,仍然十分有限,简单推崇汽车与摩托车类的消费时尚,既使整个社会心理形成了不适当的过度消费压力,也使城市管理与环境处在过度负荷状态。自行车文化的更新与振兴不是简单复旧,也非简单反对汽摩文化,而是期望形成一种更为适当的由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与公交车辆混合的代步工具结构,并在机动车辆易堵与居民步行量日少的今日都市适当突出自行车的地位,从而为人们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与城市改进管理模式提供新的帮助。

20、野泳者的卫生观 

来源: 新京报  2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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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也夫

  被动吸烟者说

  你不可能彻头彻尾地与大自然无涉。而如果你日常完全置身在人造的环境中,一旦进入大自然你会不适、生病。

  我反对玉渊潭公园禁泳的文章《要听证会,不要铁栅栏》,在6月25日的《新京报》发表后,褒贬纷至沓来。

  反对我的人的最主要观点是水脏,不适合游泳。

  无论是客观上的脏与不脏,还是主观对它的感受度和承受力,都是系列谱。我确实觉得玉渊潭的水不坏,在北京的自然水域中属上乘,我自己主观上更是可以接受。

  没有人多脏的水都愿下去游泳。昆玉河(即京密引水渠)我下不去。我年轻时常在昆玉河游泳,那时水很好。现在住在昆玉河边。尝试了几次,难以忍受。知道那水来自清洁的昆明湖,便以为是沿途排污所至。一日骑车沿河而上,一直到颐和园门外,水始终是酱油一般。这才明白,排污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上游不放水,昆玉河死水微澜,浅狭如斗毛,焉能不臭。管理者只是逢年过节放一次清水,装扮一下。

  却有人什么样的水都嫌脏。我以为这是洁癖,不是好习惯。我的一个老朋友的妻子是搞医的,严禁他和孩子去游泳池,说有人在里面小便(我相信),说没有干净的游泳池。她孩子小的时候,她要孩子垫一张卫生纸去拉灯绳。如是却并未使孩子康健。这使我想起一位学者说,有哥哥姐姐的孩子往往身体好,因为兄姊将户外玩耍沾上的泥土带回家,增加了家里的菌种,提高了弟弟的抵抗力。

  人类已经无可奈何地拘禁到人造的环境中。岂止人类,以后所有的大型野生动物的生存地统统是人造的牢笼。

  与之平衡,我们要尽力适当地融入大自然当中。你不可能彻头彻尾地与大自然无涉。而如果你日常完全置身在人造的环境中,一旦进入大自然你会不适、生病。常常到水质较好的自然水域中沐浴,是融入大自然的上佳方式。

  什么是真正的卫生是颇可推敲的。说实在的我个人清洁习惯不很好。我的一位老朋友,富有且长期生活在美国,一日来我家中,直率地劝告我应该提高家庭卫生。我接受。

  我们是铁哥们儿,我完全不是反击,不过是他的话诱发我将长期以来未得吐露的对他的某种看法合盘托出:我确实卫生欠佳,但是你比我还差;你只是清洁好,不是卫生好,你看你大腹便便、脑满肠肥,一个人怎么可以使自己变成这副模样,这是最大的不卫生,要善待自己;我的清洁差一些,但对卫生(即卫护生命)的关键处非常在意,从体能、体形上可以看出。老友是商海中单打独斗的成功者,极其自尊。当日未语,几天后发来E-mail,说深受刺激,谢我良药苦口,他决心改变生存方式。我想说的是,不要将清洁等同于卫生。卫生者,大于清洁,乃健康的生存之道。

  野泳者有自己的卫生观,也有自己的清洁观和清洁方法。玉渊潭的冬泳者不管什么季节,游泳时总是自带一桶清水,游完将身体清洗干净。我只要路过玉渊潭就会下水游泳,因此东西常常不齐备,逼迫之下,可以无设备更衣涤足,均干净利索文明。那一年在四川阆中,晚间拉上周孝正等几人,陪我到嘉陵江边,我独自在夜色中游到对岸。返回上岸后,没有拖鞋、板凳,五分钟内我不沾一点泥土整好衣履。周兄称赞麻利,我答复:熟练工嘛。在大自然中更衣沐浴过千余次的人,肯定是自然中的“适者”。惟适者可以出淤泥而不染。

21、野外探险与尊重生命 

来源: 新京报2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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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怀宏

  底线伦理

  冒险的人和行为并不一定要很多,但一个民族有一些这样的行为,可能恰恰说明这个民族有一种压抑不住的活力,有一种保留了生命原味的野性。

  随着青藏铁路的开通,7月1日,大批旅客搭乘火车,开始了前往西藏的旅程。在此之前,前往藏区的自驾车游,已经逐渐多了起来。这让我想起了野外探险与尊重生命的问题。

  生命宝贵,我们不能够轻掷而必须十分珍重。在这方面,我们有着不少教训。比如,今年五一长假期间,一支徒步穿越内蒙古库布齐沙漠的探险队遭到了意外:其中一个女孩小倩突然倒下,最后死亡。

  小倩的死教训我们:要尽量充分了解自己和队友的体能情况,也要充分了解所要探险的地域和气候特点,以制订切实可行、且留有余地的计划,并尽量精心地做好各种准备和做好救援措施的预案等。以小倩为例,她是中午发病的,次日拂晓救援驼队才赶到,而此时实已无力回天。虽然许多人尽心尽力,但整个过程还是暴露出我们个人、群体和制度的救援都还有经验和准备不足等许多问题,有的方面甚至可以用“热心但混乱”来形容。

  我们必须珍惜生命。不过,我在这里更想说的还是我们不要因噎废食。因为,尊重人的生命中的一种探索精神乃至冒险冲动也可说是“尊重生命”的应有之义。

  没有探险,就不会有新大陆的发现,就不会有许多世界纪录的打破;而即便世上再没有什么新大陆和新纪录,也还有一种生命力需要释放、有一种冒险的冲动需要满足。我们甚至也不能否认,有些人宁可过一种有可能壮年死于沟壑的冒险生活,而不愿过一种一生谨小慎微、高年老死床第的生活。他们渴望一种生命力的冲刺乃至要将其逼至极限。

  他们希望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自然风景,更希望自己的生活中有常人没有的生命风景。所以,我们不可机械地理解“尊重生命”,明白容有个人生命探险精神的一定活动空间,本身也是一种“尊重生命”。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生命宝贵,防范我们生活中的不测灾害已经够我们费劲耗力了,为什么还要主动去冒险?一个人完全可以最重视安全、过一种尽量排除危险、甚至拒斥野外经验的生活。但客观上说,如果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成员全都没有野外涉险的冲动和活力,那还是让人感到担心甚至悲哀。这样冒险的人和行为并不一定要很多,但一个民族有一些这样的行为,可能恰恰说明这个民族有一种压抑不住的活力,有一种保留了生命原味的野性。

  中国的“千年”和“百年”传统,其实在某些方面,是有些压抑这种生命的个性和野性的。我们已经因为过分循规蹈矩而变得有点文弱了。尤其城里的孩子有可能被呵护得太好了。据说有的大城市因为中小学春游出过事,结果就禁止中小学校组织集体春游(春游还不是冒险),结果孩子们到了春天就只能乖乖地呆在教室里。而过分呵护的一个结果是,我们孩子的生存本领就相对柔弱。几年前,曾有中国和日本的小学生一起组织拉练,结果我们的孩子在吃苦耐劳的能力、团队精神和组织纪律等不少方面都明显不如对方。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还有的大学因为有学生偶然在校园边出过事,就将校园里大片极具自然美的青青草木和荆棘一概刈除,这看来也是反应过度。

  而且,有些因噎废食的禁令或措施我怀疑其主要动机与其说是尊重生命,不如说更多的是出自害怕承担责任。在这里我还想说明一点我个人的看法就是:组织非成年人的可能有危险的集体活动当然要非常谨慎,但对那种成年人自发组织的、在工作时间之外的野外冒险,则应基本上视为一种个人行为。他们并无义务向你汇报他们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旅行或探险计划。而是不是恰恰在你治下的单位里,多摊着了几个比较喜欢冒险的人,你其实也无法得知。所以无论发生什么结果———荣誉还是灾难,也的确应是由他们个人来承受主要光荣或负担主要责任,而不必太与单位责任甚或社会形象挂钩。那种自发和分散的民间冒险并不是社会或单位的行为,所以,真的有事了,我以为也不必多去追究单位或社会的责任。社会或工作单位可本着一种人道主义的精神认真善后,却不必将其视作单位和社会形象的严重受损。

  其实,有一定的探险活动还能增加我们的救援经验,促进改善我们的救援体制。有一些冒险活动固然增加了危险的几率,却也对如何改善社会的救援机制提供了机会和挑战。而灾难固然可以尽力减少,却决不会绝迹。即便做最精心的准备和防范,有些灾难也还是可能发生。我们要极其慎重地计划和精心准备涉险的活动,力求“万无一失”,但还是要做好承担第一万零一次的失败准备。世界上充满了各种偶然性,我们不管如何回避灾难,灾难也还是有可能主动找上门。而有一些小难的历练或还可启示我们如何避免大难。

  在小倩的不幸事件之后,有关部门很快关闭了对库布齐沙漠自发组织的探险,我愿这只是暂时的、而非永久的关闭。我想,鼓励一定的野外冒险活动当然并不是鼓励莽撞。在做出任何冒险行动之前,我们都要设想出多种退路,准备好多种自救和互救措施。最大胆的人也应当同时是最胆小的人。我们看历史上那些成功的探险家,他们其实多做事谨慎细心,当然,他们首先也是极具冒险精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