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2
今日江河信息导读:1、水利部部长汪恕诚:转变用水观念 创新发展模式
2、限制排污新法规将为松花江免遭污染“护航”
3、黑臭污水直灌珠江上游 污水染黑7厘米河床
4、两千吨粪便污水日日不停辱珠江
5、守着两江喊“渴” 重庆污染和取水难造成缺水
6、环境与发展国际论坛将在北京举办
7、落实国务院《决定》,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环保总局发布《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8、2006年世界水日主题:水与文化
9、小汽车消费税率调整:2.0升以上排量税率成正比
10、云南省环保局长王建华到保山进行工作调研
11、世界屋脊水能丰富 "藏电外送"前景喜人
1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给流域水资源管理带来什么
13、云南水运外向型发展 "上湄河图"绘就水航新经济
1、水利部部长汪恕诚:转变用水观念 创新发展模式
——写在2006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之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6年03月22日 汪恕诚
提要
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落实到水利工作中,通过创新水利发展模式,支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切实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努力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今天是第十四届“世界水日”,也是第十九届“中国水周”第一天。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水与文化”。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水情:四大水问题咄咄逼人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水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水资源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水利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有效应对了洪涝干旱等灾害,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也为生态和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必须看到,我国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四大水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并呈现出四个明显特征:一是水资源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二是防洪能力总体提高与洪水风险不断加大并存。三是水生态和环境状况局部好转,但整体形势严峻的状况依然没有改变。全国污水排放总量仍在逐年上升。四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造成这种严峻形势,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匹配,是我国的基本水情。同时,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的人类活动,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加大了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这表明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不协调,一方面水利不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长期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也不适应水资源和水环境条件。
转变观念:发展,更要科学地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们能不能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能不能完成水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在于能否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落实到水利各项工作中去,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与治水的自身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发展,更要科学发展,要转变观念,坚持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
一是从人类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要控制洪水又要给洪水以出路,既要治理水土流失又要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既要开发利用水资源又要维护水生态平衡,既要满足当代人对水的需求又要给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二是从浪费水资源、污染环境的错误做法,转变为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路子。要从“不断地去满足需水要求”的供水管理转变为“实现全面节水,不断地提高用水效率,来达到平衡水的供需矛盾”的需水管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三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应对水旱等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性事件中,要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在水利发展中,把人民群众能够喝上安全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优先领域。
四是要树立统筹发展的理念。要统筹经济社会和水利发展,使得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相协调。要统筹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维护流域整体利益,促进流域协调发展。要统筹考虑城乡水利发展,构筑城乡协调、各具特色的水利发展体系。要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在确保生活用水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其他方面的需要,维护河流健康。
创新模式: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
“十一五”期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关键时期。要通过创新水利发展模式,支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经济社会自律式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是适应水资源承载能力,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核心是要通过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简言之就是“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基本实现全国灌溉用水总量的零增长。
二是充分考虑洪水风险,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城市及重要设施的防洪安全,使多年平均洪涝灾害损失率降低到1.0%以下的目标。一方面,要健全综合防洪体系;另一方面,要规范人类自身活动,给洪水以出路。
三是根据水环境承载力,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保护好水资源。“十一五”期间,我国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提高到60%以上,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四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切实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十一五”期间,解决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要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5亿亩,净增有效灌溉面积3000万亩;要加快发展农村水电,实施水电增收解困工程;做好水利血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地区的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农村村容村貌。
五是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维护河流健康。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努力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2、限制排污新法规将为松花江免遭污染“护航”
来源:新华网 2006年03月22日
新华网吉林频道3月22日电(记者周立权、郎秋红)一部对向松花江排污进行“强令”限制的法规正在制定之中,将为松花江免遭污染“护航”。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致松花江水污染。记者从水利部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了解到,他们正在依据我国新出台的《水法》,着手制定《松花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向松花江排污进行“强令”限制。这将彻底改变过去这部分权限不明析的历史,“多龙治水”现象将改变,这对全国治水都将起到有益的启示作用。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和规划计划司日前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松花江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报告》的审查会。7位专家对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提交的《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一致认为选取的纳污能力计算范围全面,计算成果可信,提出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合理。最终通过对《报告》的审查。这意味着松花江水污染防治有了基本依据。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依据《报告》中的基本原则,尽快制定出《松花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一旦这个规定出台,他们将对超标的排放入口,进行强制限制。而且一旦有新建项目,只要是在松花江取用水,就得经过他们审查,如果达不到排放标准,将不给予审批。(完)
3、黑臭污水直灌珠江上游 污水染黑7厘米河床
来源:《新快报》2006年03月22日
图:记者在巴江河边看到,一家印染厂的排污口正向河道里排污。新快报记者 王小明/摄
响应市长要求,新快报报记者兵分四路溯流搜查,排污黑管处处可见
今年夏天,广州市政府将组织万人渡珠江。要成功举办这个活动,珠江的水质状况是政府和市民都最为关注的。近日,张广宁市长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时明确表示,珠江截污工程展开之后,不少地方还存在偷偷排污的情况,“希望媒体予以曝光。”近日,本报记者兵分四路,以珠江广州段作为起点,分别上溯对珠江水质影响最大的北江、巴江河、东江和石井河,作了一次排污大搜查。
巴江河:印染污水染黑7厘米河床
巴江河位于花都、白云两区交界处,污染问题一直很严重。记者上周再到实地考察,发现多家印染厂直排的污水,仍沿着巴江河、白泥河下流到珠江西航道,然后进入广州市中心。
3月10日,记者来到神山镇,沿着巴江河边往北走。进入罗溪村地界,便在河边看到富××印染厂的两条排污口———两条直径20厘米的排污管平行从厂房后面引出,从堤坝路面伸出江边2米多,两种彩色的液体从管中直接喷入河里,河中白色泡沫翻涌。
记者在河滩拍照、取样,发现空气中弥漫着和染发剂十分相似的味道。印染厂附近的养鸭户胡老伯愤怒地告诉记者,自己的鸭场就在富××印染厂旁,但他从来不敢把鸭子放到河里放养,“有一次河水很清的时候,我曾经放游了一下,结果整批鸭子在四五天后纷纷死掉了!”
记者继续往上游探索,在河涌的尽头又看到两家漂染厂正在排放污水。
沿途所见可谓“一团漆黑”———泥土和水都是黑的,河道中间的礁石一块块也仿若煤球,用树枝挑挖河岸淤泥,挖了6、7厘米才能看到土黄色。就连两边岸壁的植物,除了新发的绿芽,表面也大多蒙着黑色的粘稠物。
石井河:一潭死水“跟原油似的”
白云区石井河是广州市最臭的河涌,其污染问题已不是简单的截污工程所能处理的了。一年前,市人大代表们曾对石井河的治理提出质疑:“投入9个亿,水质是否有所好转?”而到如今,在这条臭涌里,扔下去的资金已达11亿。
上周,记者来到石井河畔,看见河水又黑又稠如同墨水,黑色的泡沫不断翻起,远远就有恶臭扑鼻而来。河两岸虽建有截污工程,但依然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内。附近居民则介绍,在珠江桥一带污染比较严重。“那是些村子,排污设施混乱,人口众多,脏水直接排到河里,从小河涌流进石井河。”岸边杂货店老板说,石井河的水太脏,“皮肤碰到都会痒。”
在一个6米宽的钢闸门前,记者看到竟有8艘环卫打捞船准备出发作业。清洁员们告诉记者:“因为上游没水流入,石井河现在是一潭死水,我们天天都在不停打捞,可垃圾还是越来越多,江水还是越来越稠,跟原油似的!”而在这潭“原油”里面,鱼虾早已销声匿迹。
据了解,石井河沿岸有多条河涌汇入,包括马务涌、均和涌和新市涌等。从上世纪90年代起,石井河两岸建起很多工厂、企业,兴建了不少生活小区。目前,流域区内的自然村有14万人,新增小区约有20万人,加上外来人口,约计35万人左右。
十几年来,石井河流域内建材、化工、制鞋等中小企业污水排放量非常大。加上石井河上游径流被截,河道得不到新水的补给,严重淤积,污水停留时间过长,削弱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加上城市污水厂尚未建好,上游截污工程还未完成,所以石井河水质一直难以改善。
今年,市政府正建设最大的环滘人工湖为石井河除臭;今年年底,石井污水处理厂和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有望完工;同时广州还将通过“两涌一河”来清洁石井河水质———即在北江丰水期时,引水到石井河和石井河流域,稀释污水,将污水排出。在多项措施的联合作用下,希望石井河的严重污染能有所改善。
北江大燕河:排污管伸进河床偷排
“游北江,吃河鲜”原是清远旅游一大特色,不过,如果你见识过北江支流大燕河的河水,恐怕你就不敢再吃北江河鲜了。
记者来到北江支流大燕河时,适逢其水量增加,水位比平时高了一米多,但河水依然相当浑浊。“在平时,这水有时黑色有时黄色,这里的鱼、虾、蟹全部都死了。”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从1990年后大燕河边的陶瓷城、电镀厂、漂染厂等纷纷建起后,河里就没见过有鱼了。”
工业区就在大燕河大桥旁,桥边两岸看不到污水管,但河水中却可看到不同颜色的色带在漂流。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当地村民,有村民把记者拉到一旁悄悄说:“他们把排污管深埋在地下,污水从河床透出来。我们也都知道,建了工业区后,河水水质才明显变了。”记者随后询问了工业区内的百×染织有限公司、×盛印染有限公司等,他们表示,工业区并没有设污水处理厂,不过×盛印染的保安员却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的污水是排往下水道的,不会直接排到珠江。”
除了印染厂外,记者发现当地著名的臭水坑“鬼坑”(原来是连成片的几个鱼塘现在覆盖着黑黑的污水)以及黑臭的龙乌水口都在往大燕河灌黑水。北江位于珠江上游,其河水被污染,广州市民的用水安全同样无法保障。
东江:排污口正对水厂取水口
上周三,记者来到了西洲水厂的取水口———东江北干流的增城河段。西洲水厂是为增城、广州经济开发区以及海珠区部分地区供水的,而东江无论是水质还是颜色都较为理想。可记者发现,就在水厂取水口旁边,却分布了大大小小的油库、煤厂、硫酸厂和化工厂,甚至还看到排水口在源源不断地往东江排着废水。
更加离谱的是,就在取水口对面的一个排水口,正大量排放泥黄色的水体,空气中还可以闻到刺鼻的硫酸味。岸边的市民都表示,他们暂时还不敢游珠江。
编后记
今天是第十四届“世界水日”和第十九届“中国水周”开始的第一天。水利部部长汪恕诚昨日强调,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水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据环保部门介绍,从上游漂流下来的污染物是珠江治污重点。据了解,广州市水利局计划在夏季丰水期引入北江河水到广州河段改善水质。作为居住在珠江下游的居民,我们希望,为了万人游珠江这个梦想所进行的一切整治活动,最终会将一条干净的母亲河还给两岸人民。(张亮 任磊斌)
4、两千吨粪便污水日日不停辱珠江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2006年03月21日
无人敢取江水煮饭,泳者常与浮便“晤面”
本报讯 记者戚耀琪、通讯员梁永强报道:昨日,记者一行冒雨随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乘坐快艇,在珠江的主航道巡查了一个上午,所见大小渔船几乎都是哗啦啦的直排污水入珠江。这种情形如果拖到市民游珠江时还无人能管,将如何是好?
记者昨日在新洲渔村、莲花山渔港等地方一路沿航道巡查,只见各色船只在江上游弋或停靠。当登上一些大渔船,却发现它们卫生间都是直接通向河道。执法人员指出,如果说固体垃圾还能收集,那污水粪便的排污却是船只做得最差的一项。九成以上的大船没有污水处理装置,而小船更是连马桶都不具备。沿岸也缺乏污水收集管道和公厕,使得渔民习惯了在水上“解决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广州水域航行与停泊的未配置污水(油)处理设备的船舶至少有三万艘,按最保守的方法计算,每日足有2000吨粪便混合液体直排入本来就不干净的珠江水中,行船人无一敢取江水煮饭,泳者常与“油条”(浮便)“亲密接触”。若加上洗甲板、洗舱含油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及各类随手丢入江中的垃圾,以及漏油造成的污染,数据更是惊人。
广州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支队长邹荣亚为此提案指出:以往忽略了大小船只造成的污水污染,如珠江广州河段近期内让市民下水游泳,卫生问题堪忧。政府环保部门要改变重“陆”轻“海”的观念,必须像治理陆源污染一样花大力气治理好船舶对珠江的污染。
5、守着两江喊“渴” 重庆污染和取水难造成缺水
来源:《华西都市报》2006年03月22日
今天是第十四届“世界水日”,而3月22-28日也是第十九届“中国水周”。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
重庆两江环抱,水量充沛,却被称为“缺水”的城市。重庆为何缺水?如何解决缺水问题?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重庆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及专家。
原因:污染和取水难度大
昨日,重庆市水利局发布消息称,到2010年,主城区将出现水质性缺水及资源性缺水。有专家称,重庆水资源并不匮乏,但水资源利用对水利工程的依赖性大,属工程性缺水地区,并兼水质型缺水和资源型缺水。所谓水质性缺水,就是水污染缺水,资源性缺水就是水量不足。
主城区背靠两江,为何还会缺水?市水利局官员解释,一是水污染导致现有水源无法作为饮用水,二是从两江取水难度较大,以茶园新区为例,如果从两江取水,提水的高度达到200多米,成本相当高;沙坪坝中梁山地区一直缺水,目前的大学城应急供水也只是从多个水库联合调水才基本解决。
措施:定额供水分段计费
水利局专家称,目前,重庆许多公众与企业缺乏节水意识,加之节水设备、节水工艺落后,水资源浪费十分严重。为此,水利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在灌溉方面逐步推广滴灌、喷灌和管道灌溉等模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此外,水利部门还将通过阶梯水价等形式,促使人们养成节水的习惯。目前,重庆工业用水已采用用水定额制,共有160多个工业产品实行了定额制,超出定额部分,水价远远高出定额内的水价。水利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年4月,居民用水也将采用定额制,居民用水超出了定额,将加价收费。
治水 5年投入200亿
据重庆市水利部门介绍,5年内,该市将投资200亿元用于治水,确保市民饮水安全。这些治水工程中,包括基本建成“泽渝”一期工程、开县鲤鱼塘水库、万盛青山湖水库和两大长江提水工程。此外,还将开工建设大足玉滩、璧山三江和琼江二期提水等水源工程,新建、改造城镇自来水厂23座,新增日供水能力80万吨。满足县级城市供水需求,新建及改造300个乡镇供水工程。预计到2020年,重庆将全面告别水荒,主城居民有望喝上直饮水。
过境岁利用率低
为防止重庆遭遇类似松花江污染的事件导致供水危机,该市水利部门目前作出规划,将陆续在巴南、渝北、南岸及綦江各建一座饮用水后备仓库,确保主城在紧急情况下的供水问题。(喻奇树储晓宇)
本报讯 据重庆市水利局官员介绍,重庆过境水资源总量为3837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84立方米,这在全国来说,水资源都是相当充沛的。但重庆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只有568亿立方米,人均当地地表水资源量为1800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水平的80%,不足世界人均水平1/5。另外,重庆开发利用过境水只占过境水量的0.59%,开发利用地下水的比例也只有1.3%。
另据统计,目前该市有1341万农村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问题,10个区县级城市、464个乡镇缺水,300多个乡镇、1109处集中供水设施急需改造完善,据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有80%的乡镇供水卫生不达标。此外,按照现有水利工程供水量分析预测,到2010年,将有永川、璧山、荣昌、大足、双桥、垫江、綦江和主城区等区县市出现水质性及资源性缺水。
6、环境与发展国际论坛将在北京举办
来源:新华网 2006年03月22日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王敬中)第二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论坛将于6月在北京举行,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日报与美国知名企业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将联合举办这次会议。
今年论坛的主题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旨在探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涵和国内外实践成效,以及政府、企业与公众的责任、环境友好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等。论坛还拟对轿车柴油化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发展战略进行专题研讨。
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日报与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22日在此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三方将通力协作向公众宣传在中国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同时,还将积极宣传“绿色柴油机推广计划”,介绍先进的柴油发动机技术以及高品质柴油的优越性,以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霍尼韦尔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德威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国是霍尼韦尔公司非常重要的市场,在过去三年中,公司在中国的业务翻了一番。他希望,通过与中方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将能在技术等方面为中国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曾晓东指出,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所有政府、机构、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制订更加严格的工业能效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是保持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所在。
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席宋建和中国日报社负责人出席了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
7、落实国务院《决定》,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环保总局发布《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来源:国家环保局网站 2006-02-22
环保总局今天正式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这是中国环保领域的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更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 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中关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内容的实际行动。
潘岳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将公众参与制度化地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可以真正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环保总局曾在 2005 年举行了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听证会不仅大幅度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也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度。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决定》明确要求,"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潘岳指出,在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上级对下级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督,主要靠行政手段,而缺乏社会监督。《环评法》中虽然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原则,但范围不清晰、途径不明确、程序不具体、方式不确定,公众难以实际操作;在环评程序中,也只要求在编制环评报告书过程时收集公众意见,没有规定政府在审批决策时更多地采用听证会等方式来促进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正是由于公众参与项目决策不足,导致一些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纠纷不断,甚至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因此,出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目的就是把圆明园经验制度化,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公众参与引入环境评价工作中去。
潘岳介绍说,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有利于调动各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积极性。第一,提出了公众参与环境评价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四项原则。第二,明确了公众、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三方的权利义务,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必须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的义务。第三,明确了征求意见的范围,要求建设单位在选择征求意见的对象时,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等因素,合理选择相关个人和组织。第四,针对环评报告书过于专业等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便于公众了解信息。第五,规定了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 、听证会五种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第六,明确了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和期限,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环评文件报送审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10 日。第七,明确了信息公开三阶段的要求:在环评开始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项目名称及概要等信息;在环评进行阶段, 建设单位应当公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以及主要预防措施等内容;在环评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应当公告已受理的环评文件简要信息与审批结果。第八,为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报审的环评报告书中附上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暂行办法同时还对编制和审查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如何征求公众意见做了相应规定。
潘岳指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水平。据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日前发布的首个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显示,尽管环保在近两年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但公众环保参与的程度还很低。仅有 6.3% 的公众在最近三个月参加过环保活动;知道" 12369 "环境问题免费举报电话的不足 20 %;环境信息下情上达的不通畅竟位居公众最不满意的环境问题之首。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不是公众环境意识程度低,而是公众缺乏获得环境信息和参与环保事务的有效机制。
潘岳强调,公众参与是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是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前提。国务院《决定》指出,"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环境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制度创造条件。"因此,没有真正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就成为一句空话。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能够督促企业和地方政府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环保措施,提升其透明度和责任心,促成环境领域的良性监管。环境信息披露也将使环保工作思维从 "事后补救"向"事前警惕"转换。松花江事件充分说明,在环境安全高风险、环境事件高频发阶段,现有的环境应急处理措施已不能完全应对。只有让潜在的环境风险在事前得到充分有效的关注,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事故的发生频率。环保总局将以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为突破口,建立一套覆盖环保行政许可各领域、各层次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用更加具体的制度和更加可行的程序来保证公众对环境事务的有效参与。
潘岳说,环保总局在该办法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地方、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社会各界对此表现出极大兴趣,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作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领域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环保总局希望该办法暂行一段以后,根据方方面面的建议与批评,在实践中进一步修改完善,塑造真正的 "责任环保"与"透明环保"。
潘岳最后说,按照国务院《决定》中指出的"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精神,环保总局还将就相关法规的进一步修改与制定立即开展工作。
8、2006年世界水日主题:水与文化
来源: 新华网 2006-03-22
在世界水日来临之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3日公布《世界水资源开发报告》指出,全球用水量在20世纪增加了6倍,其增长速度是人口增速的两倍。报告指出:“我们能否满足持续增长的全球用水需求,将取决于人们对现有资源的有效管理。”报告就此提出了9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中国采取了多种措施以缓解缺水问题。近5年来,超过一半的省份实施了计划定额用水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包括黄河在内的一些大型流域对沿岸城市取水进行总量控制,多个省份开始建造更多的污水处理厂,规模宏大的南水北调工程等项目也将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应对“水荒”更需要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依靠市场机制以鼓励全民节水。
3月22日:世界水日
2006年3月22日是第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十九届“中国水周”。
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文化”
2006年我国的宣传主题为“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
“世界水日”的由来
1977年联合国召开水会议,向全世界发出严正警告:水不久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继石油危机之后的下一个危机便是水。1993年1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用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认识。
中国水周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并确定每年7月第一周为“水法宣传周”。以后结合世界水日,把每年的3月22日所在的一周,定为“中国水周”,每年有特定的宣传主题。
2006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
2、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4、节约为本,治污优先。
5、保护生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6、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
7、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8、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9、加强农村水利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0、节约用水,从我做起。
11、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水。
1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小汽车消费税率调整:2.0升以上排量税率成正比
来源:新京报 2006年03月22日
小汽车 1.0L-1.5L车税率降2%
本报讯 从4月1日起,如果你购买2.0排量以上的小汽车,将被课以最低9%(>2.0升≤2.5升),最高20%的消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
航空煤油缓征消费税
本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
在新增税目中,对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10%税率征税,对实木地板消费则课以5%的税率以实现“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此次调整方案中还增列了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润滑油等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但考虑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经国务院批准,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另外,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
促进环保引导合理消费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昨日证实,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消费税制的一次最大规模的调整。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十多年来,消费税在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正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财政部新闻办负责人表示,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方面也存在着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该人士表示,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主要遵循了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原则、优化税率结构、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和便利税收征管、兼顾财政收入的原则。这次政策调整主要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如对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及对小汽车税率进行调整。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例如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解读
1 小汽车 1.0L-1.5L车税率降2%
新汽车消费税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六档税率(详见上表)。按照这一调整,排量在1.0升以下的汽车,与调整前相比,税率基本未变;1.0至1.5升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1.5升至2.0升的,税率不变;从2.0升以上,排量越大,税率越高,最高为20%.这样就拉大了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据了解,现行消费税对小轿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3%、5%和8%的税率。而此次小汽车消费税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消费税对小汽车的分类与国家新的汽车分类标准统一起来,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同时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
财政部人士表示,混合动力汽车可以有效提高发动机工作效率,节省燃料消耗,减少尾气排放,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将混合动力等汽车新技术列为鼓励发展的汽车技术范围,现行消费税对此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需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混合动力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解读] 现行小汽车消费税的税率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要求,但是大排量车的税率偏低,尤其是对大于2.2升的小轿车和大于2.4升的越野车在税率上没有进一步划分,对真正大排量和能耗高的小轿车和越野车的生产和消费缺乏调节的力度。此外,国家也明确提出国家将引导和鼓励生产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
2 摩托车 小排量摩托车征税3%
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现行10%的税率,改为按排量划分两档税率。对排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按3%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仍维持10%税率不变。
[解读]长期以来,我国摩托车行业一直存在着散、乱、差的问题,偷漏税问题也比较严重。200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对摩托车行业进行整顿和加强税收管理,同时对摩托车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国务院要求首先对摩托车行业进行认真整顿。为此,从2002年开始,摩托车行业散乱差状况基本得到改变,竞争秩序明显好转,为合理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税率创造了条件。另外,随着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小排气量摩托车(主要是250毫升排气量以下)更多地成为城郊和农村地区农民、工人用于农业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基于这种情况,这次对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进行了调整。这样一方面体现了按排量征税的原则,另一方面也适当降低了小排量摩托车的税率,兼顾了农村地区使用者的税收负担。
3 成品油 缓征0.1元/升航空煤油税
现行消费税对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这次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解读]做出这一调整,主要是考虑石油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必需的重要战略物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石油消费量显著增加,石脑油、溶剂油等和汽油、柴油一样都属于石油制品,从有利于引导石油产品消费和节约石油资源考虑,这些产品都应统一纳入消费税调控范围。另外,上述新增的某些油品与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以直接作为汽油、柴油使用,在实际征管中,存在个别企业通过混淆产品名称等进行逃税的问题。因此,为了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4 实木产品 地板和一次性筷征税5%
实木地板是指天然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具有天然原木纹理色彩图案的地面装饰材料。此次消费税调整,将其作为一个税目,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外,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通过征收消费税限制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的呼声很高,人大、政协提案也多次提出这个问题。为了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这次将木制一次性筷子纳入了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为5%.
[解读]据统计,2004年全国实木地板产量8500万平方米左右,生产企业约有6000多家,个体生产加工者居多。征税是为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外,生产和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还给环境带来污染。据统计,我国每年一次性筷子内销约1000万箱,出口约600万箱,其中我国北方的一次性筷子产业,每年要向日本和韩国出口150亿双木筷。另据统计,我国每年仅生产一次性筷子就要消耗木材130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蓄积200万立方米。
5 奢侈品 游艇及高尔夫球课税10%
游艇包括运动型游艇、休闲型游艇和商务游艇三类。运动型游艇都为小型游艇,也称为快艇或赛艇;休闲型游艇(包括钓鱼艇)大多作为家庭度假所用,一般以30英尺到45英尺左右的游艇为主;还有一些装饰非常豪华的家庭或商务游艇,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运动、休闲和娱乐等活动,价格一般很高,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这次将游艇纳入了消费税征收范围,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次还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将高档手表纳入征收范围,按照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读]游艇是近几年我国新出现的只有少数群体消费的高档消费品,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这次将其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我国现阶段,高尔夫球仍然属于只有少部分高消费群体才能消费的活动,其使用的球及球具价格一般很高,为了体现国家对这种高消费行为的调节,这次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目前,一些手表的价格高达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有些手表使用贵金属,并镶嵌宝石、钻石,已经超越了其原有的计时功能,属于一种高档奢侈品。为了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此次将高档手表纳入征收范围。
6 白酒 白酒税率统一为20%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分别按25%和15%的税率从价计征消费税,同时再按每斤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税率调整后,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
“解读”近几年来,我国白酒的生产和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其问题主要表现在:(1)白酒生产和流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税收控管缺乏有效手段,税收流失比较严重。(2)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实行差别税率形成税收漏洞,增加了税收控管的难度。因薯类白酒税率低,为企业钻政策空子提供了条件,成为企业避税的一个渠道。解决目前白酒行业中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这次将白酒改为20%的统一税率。另外还将参考国际经验,研究白酒贴标等相关税收征管办法,健全和完善关联交易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消费税税基,堵塞漏洞。下一步还要配合其他部门健全酒类产品生产流通的法律法规,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偷逃税收等非法行为。
7 轮胎 斜交轮胎税率调至3%
根据现行规定,对汽车轮胎中的斜交轮胎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调整后,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子午线轮胎继续实行免税政策。
“解读”对子午线轮胎免税主要是因为子午线轮胎技术先进,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这几年,我国国产轮胎的子午化率不断提高,总体的子午化率已达到50%,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距离。另一方面,我国轮胎生产企业大多生产斜交轮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受国际市场橡胶价格上涨和国内汽车工业要求降价的影响,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对斜交轮胎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企业普遍发生亏损。为适当减轻斜交轮胎生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并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和财政收入等因素,对汽车轮胎税率进行调整。
8 洗护品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调整取消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税目。
“解读”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取消该税目是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
释疑
高档住房为何不征消费税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称,考虑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未将高档家具等项目纳入征税
这些年,很多人提出应当对高档家具、高档服装甚至高档住房征收消费税,还有的人提出对歌厅舞厅等高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这次扩大征税范围只涉及几类产品,为何没有包括这方面内容呢?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差距逐渐拉大,而且出现了许多新的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消费行为,社会各界提出要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节、强化税收的再分配作用的要求应当说是正确的。但是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上面提到的某些产品和行为并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列,只能通过其他税种的调节来完成。比如,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涉及营业税、契税等,对拥有的住房征税涉及房产税等。又如,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消费行为,对歌厅等娱乐场所的消费行为主要是通过对此类场所征收营业税进行调节的。
二是能否通过消费税进行调节,除了征税的必要性以外,还要考虑其可操作性。目前由于征管条件和技术上的一些原因,对有些产品很难征收消费税,主要原因是对这些产品的档次界定比较困难,征管上达不到要求。比如什么是高档家具,很难确定出一个可以操作的具体标准,按价格分档征税也有很多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
因此,对高档消费品征税,还要看是否具备征管条件。就目前征管状况而言,还不能将所有认为应当调节的高档消费品都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三是征收消费税也要考虑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这次新增的几个应税品目,就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确定的,今后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我们还将根据实际的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以利于正确引导消费和生产。
10、云南省环保局长王建华到保山进行工作调研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03-21
3月10日,省环保局局长王建华率局办公室、规财处、污控处、环科院等处室有关领导一行七人到保山调研。上午,王建华一行在市环保局长刘学严陪同下,沿怒江考察了怒江水电开发保山境内赛格电站坝址,并就电站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市、区环保局领导进行了交流。下午王局长一行到市环保局看望了全局职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局工作汇报。市环保局局长刘学严就"十五"全市环保工作基本情况作了简要回顾。"十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认真实施了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工程,稳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源在线监控,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放射源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对资源开发、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对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实施重点保护和严格控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市人口增加、经济较快增长、城市(镇)不断扩大的同时,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县以上城市和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十五"环保计划的各项任务。对2006年环保工作,刘学严谈到,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环保工作将围绕市委一届九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省环保局长会议要求,重点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认真编制完成我市"十一五"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加强水污染防治,以改善水质为目标,加强重点水域、城镇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监管;按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要求,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极推进循环经济,加强对外环境交流与合作;搞好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全社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事业的良好氛围。与会人员还就有关意见和建议向省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发言。
王局长在听完汇报后感到很满意,认为保山市各级环保部门在"十五"期间,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环保职能,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为全市"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十一五"环保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符合国务院《决定》精神。针对座谈会上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王局长表示回去后将认真梳理,改进工作,把机关作风真正转变到为基层服务上来。
在谈到今后环保工作时,王局长指出,保山在滇西旅游线占据着重要的位置,随着旅游业的逐渐升温,保山旅游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积极支持,同时也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要注意加强对诸如高黎贡山等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一旦遭到破坏,损失将难以想象。保山长期工业基础薄弱,现在全省各地都在把发展工业摆在重要位置,保山也同全省一样,正面临新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尽量促成一些有实力、重环保的大企业、大集团前来投资办厂,严格控制小公司、小企业,坚决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总量控制。同时求得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支持,否则,环保工作做不好,当然,没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很多事情也做不成。
王局长认为,保山目前发展很快,跟以前大不一样,是一个比较好的转折时期。在这种条件下,环保工作的责任更重了,压力更大了。在这个时候参加到环保工作中来,确实非常有意义。环保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仅靠环保部门不行,希望更多部门关心支持环保事业,我们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希望保山在各方面都走在全省前列。
3月11日,王局长一行视察了市环保局环保综合用房工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地及市环境监测站,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表示满意。
11、世界屋脊水能丰富 "藏电外送"前景喜人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6-3-21
西藏水能资源理论储量处于全国之冠,开发西藏水能资源,实施"藏电外送",不仅将促进西藏的发展,同时,将从解决能源可持续供应和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为全国一次能源配置作出贡献。
西藏水电具有集中开发、外送优势
记者调查发现,从能源资源方面来讲,西藏缺油少煤,以水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蕴藏量十分丰富,在西藏能源资源结构中占有绝对比重。
根据全国水能资源复查成果,西藏自治区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20136万千瓦,占全国的29%,居全国首位,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11000万千瓦,占全国的20.3%,仅次于四川省,居全国第二位。而截至目前,西藏全区全口径装机容量尚不足50万千瓦,西藏水能开发潜力巨大。
西藏水电还具有集中开发、集中外送的优势。西藏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分布在藏南和藏东,即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干流,其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占全区的80%以上,其中仅雅鲁藏布江流域干流水能理论蕴藏量就达到7911.6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达到5646.2万千瓦,可开发水电站又主要以大型为主,非常便于集中开发和集中外送。
"藏电外送"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十五"以来,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拉动下,我国的能源需求超高速增长。目前我国的煤炭消费量居世界首位,石油消费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而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石油产量不可能大幅增长,2020年预计为1.8至2.0亿吨,然后将逐渐下降。我国煤炭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探明程度很低,已探明可开采储量仅1145亿吨。我国能源需求压力日益增大。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能源消费过度依赖化石燃料,对常规能源的开发利用严重失衡,导致电力构成中火电比例过高、水电比例过低。
事实上,我国水电资源的理论蕴藏量为6.89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技术可开发量为4.93亿千瓦,经济可开发量为3.95亿千瓦,目前已开发量还不到经济可开发量的1/5。水能剩余可采量占我国能源剩余可采总储量的44.6%,仅次于煤炭。而水能是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开发水电能够有效减少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的消耗,节约宝贵的化石能源。这不仅可以扭转长期以来我国常规能源开发利用的失衡局面,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据了解,水能是我国可选择的最现实的途径,大力开发水电将是在今后一定时期内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时也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方略。
专家认为,在今后一个不算短的历史阶段内,我国以水为主的发电基地在西部,用电负荷主要在东部的格局已定。
西藏水电应及早规划,合理开发
由于西藏的水能资源在我国能源资源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而且在开发过程中还面临着前期规划、环境保护、水库淹没、移民以及技术等诸多具体问题,因此,专家呼吁西藏水电应当及早规划,合理开发。
第一、 水电工程一次性投资大,工期较长,所以我们更应该重视水电前期规划工作,优化设计,降低造价,并按照合理的前期工作程序和建设周期安排建设计划。
第二、 由于长期以来西藏水电前期规划就严重滞后,更应该重视规划,抓紧时间及早做好选点、查勘等前期规划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尽早启动"藏电外送"战略研究和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
第三、 西藏水能开发是个综合效益非常巨大的项目,也是个高风险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从战略高度认识这个问题,统一规划,宏观协调。项目实施之前要请专家做好科学、充分的前期开发论证,不能盲目。
1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给流域水资源管理带来什么
——访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局长刘振胜
来源:长江水利网. 2006-3-21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对流域水资源管理带来哪些影响?记者为此采访了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局长刘振胜。
记者:为什么取水需要许可并缴纳水资源费?
刘振胜: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我国人均占有的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
加之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与经济社会用水需求难以匹配,又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紧缺的形势。就长江流域来说,虽然整体上不存在资源性缺水,但局部地区存在严重的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还有严重的旱灾和血吸虫的威胁,流域水资源必须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协调。
取水许可是水资源管理最核心的问题,一旦用水就必须受到管束,也应该收取水资源费用。按照2002年修订的《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凡是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向国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许可和征收水资源费,是国家作为公共管理者和资源所有人,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调节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
记者:《条例》实施之前,一直沿用着《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为什么要对其进行修订?
刘振胜:《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自1993年9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取水许可,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合理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广大用水户的意识提高了,渐渐接受了水权观念,水资源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取水许可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一是中央提出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这对合理配置水资源、节约利用水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取水许可制度需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按照2002年修订的《水法》规定,对取水需要加强统一管理,并强化流域统一调度,避免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区分割与部门分割;三是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取水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增加水资源配置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四是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密切相关,由于《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没有规范水资源费问题,导致实践中出现水资源费政策不统一、征收程序不规范、使用方向不合理等问题,有必要予以适当规范。
记者:相对于《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条例》着重解决了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哪些实际问题?
刘振胜:首先,《条例》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两个水利部规章的主要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并进一步明确了水电站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而且中央电厂也必须交纳水资源费。由流域机构审批的取水许可,其水资源费的征收,要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由取水口所在地进行征收。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取水户没有办法进行处罚。因此,许多工程,特别是水电站工程,往往都已经开工建设了,还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并办理取水许可,谁都不能保证将来有充足的水资源提供给他们。现在,《条例》49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在取水许可审批依据方面,规定"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者签订的协议是确定流域与行政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依据",并对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尚未签订协议的江河、湖泊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制定作出了规定。
记者:除了对各行政区和取用水户加以约束外,《条例》对审批单位和执法监督单位提出了哪些要求?
刘振胜:《条例》规范了审批程序,增加了对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条例》第21条规定,"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申请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设项目。"以前有许多取水工程未通过取水许可批准就立项开工了,这些项目(尤其是水电站)业主认为既然可以立项,取水许可可有可无,而取水许可主管机关对此缺少必要的制约手段,因此,很难对其进行依法管理。现在,项目主管单位未见到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的取水批准文件,就不能核准立项。
《条例》对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和完善:取消了取水许可预申请;规定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申请受理,由县级受理、逐级上报,改为谁审批、谁受理,其中,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由省级提出意见并转报;取消了建设部门和地矿部门的初审规定;增加了有关公示、听证和公告的规定。
《条例》还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强化了层级监督。《条例》规定,审批机关在对取水单位和个人取水量予以限制前,应及时作出书面通知;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下级水利部门应将取水许可证发放情况定期报送上级水利部门,上级水利部门发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等问题的,应及时要求下级水利部门纠正。
记者: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
刘振胜:长江委将抓紧制定与《条例》配套实施的相关办法,调整和修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实施细则,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
同时,根据《条例》的要求,我们将及时制定流域内各省级行政区间的水量分配方案,当前首要是尽快提出各省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另外,我们将加强学习,广泛宣传,使取用水户尽快熟悉《条例》确立的各项制度。
新的《条例》得到广大群众的接受和了解还有一个过程。但我们现在有了一支过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大对没有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在建项目的执法力度,特别是水电站。在水资源费征收上,虽然征收的主体不是流域机构,但我们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如流域机构审批的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要积极发表我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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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取水将开征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实施将对农业生产用水产生哪些影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说,国务院决定对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目的在于促进灌溉方式转变、培养农民节约用水意识。
妥善处理农业生产直接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问题,关系到节约水资源和农民减负增收。考虑到农业生产取水量大(据统计,2004年全国农业生产取水3585.7亿立方米,占当年总取水量的64.6%,其中农田灌溉取水3227.1亿立方米,占农业生产取水量的90%)、用水模式粗放,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务院决定对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但对于农业生产直接取水收费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促进灌溉方式转变、培养农民节约用水意识。在作出规定时,统筹考虑了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两个因素,分不缴、免缴和低标准缴纳三种情况作了规范:
一是,明确了农民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形。《条例》规定,农民使用本集体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均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也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农民使用供水工程例如水库中的水,只需向供水工程单位缴纳水费,水资源费由供水工程单位向国家统一缴纳。
二是,规定农业生产用水在定额内免缴水资源费。《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核定农业生产用水定额,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的,只要没有超过定额,就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也就是说,对于大量的、分散的单个农业生产者而言,基本上都可以免缴水资源费。
三是,农业生产超定额取水的,虽然需要缴纳水资源费,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也比较低。《条例》规定,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促进农业节约用水需要制定。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其他行业例如工业用水、城市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粮食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经济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具体征收步骤和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实践中,农业水资源费标准也确实是比较低的,据水利部估算,全国农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综合平均水平大约为0.002元/立方米。
13、云南水运外向型发展 "上湄河图"绘就水航新经济
来源:昆明日报 2006-03-22
3月7日本报报道"四国共论澜湄商运"又有新进展,在老挝巴塞省刚结束的四国商船通航联合协调会上,中老缅泰四国政府达成共识,要在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5年的历史基础上采取多方面措施,共促澜湄经济纵深发展。云南水航经济迎来了发展新机。
澜湄浮出"清明上河图"
记者21日从云南省澜沧江海事局获悉,今年6月中方将完成《上湄公河航道航行图》的绘制工作,中老缅泰四国将使用由我方提供的统一航行图。澜湄河区域首张多国统一国际水运航行图的出世,将写下世界水航史上的重要一笔,从此澜湄河上各国商船航运将更加安全、规范、有序。
澜沧江海事局也表示,通过采用《上湄公河航道航行图》这一四国统一的新航图,将便于各国海事部门规范管理往来航运船只的水上作业,提高海事工作效益,从而更好地为澜湄河上的航运经济保驾护航。记者还获悉,2002年至2004年,中老缅泰四国专家深度合作,成功改善了上湄公河33l公里国际航道,使通航能力由原来单船100吨左右增至2005年的250到300吨,这是云南航运史上的首次突破。在前期四国合作所取得的成绩基础上,《上湄公河航道航行图》将为澜湄国家航运合作事业开辟新篇章。
如果说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勾画出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历史辉煌,那么《上湄公河航道航行图》就为云南水航经济描绘将来发展的希望。
澜湄打开成品油水路
据悉,四国还将共同制定并统一执行《上湄公河商船通航收费规则》,对上湄公河航道内3处碍航浅滩及1处急流险滩尽快开展合作整治工作,新增航行水尺确保航运安全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湄公河航道的维护与管理。在通过各方的审批程序后,在上湄公河-澜沧江确定航线上将正式开展成品油运输。
在刚结束的协调会上,澜湄河的液化石油和油品运输计划初步拟定,按计划将于2006年5月至12月进行成品油试运输,每月不超过8次,每次不超过150吨,目前暂限于运输柴油和汽油。在试运输过程中,要求制定保障安全航行和防止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相应措施。
云南水运外向型发展
在四国商船通航联合协调会上,缅甸新指定万崩为开放港口,老挝指定孟莫及班相果为开放港口,澜湄区域国家日益开放的发展格局为云南水运经济提供了全新发展机会。
据云南省交通厅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云南内河通航里程已达2764公里,其中四级航道348公里、五级航道158公里、六级航道707公里。共测设航道4417公里,占全省河流总长的31.2%。港口建设也不断突破,目前已建设了景洪港、思茅港、水富港、绥江港、昆明港、大理港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港口,还配套建设了一批中小港口和装卸点,现在共有生产性泊位117个,港口通过能力258万吨、589万人次。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云南目前已形成证照齐全的修造船厂14家。另外,还有甲级船舶设计部门1个、乙级5个、丙级3个。
"十五"云南水运货物周转量年平均增长19.6%,增幅为全省各种运输方式之首。按"十一五"云南水运事业发展的新跨越思路,到2010年,金沙江、澜沧江、右江和红河四条对外水运通道建设将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云南省水路通航总里程将达到3100公里。同时开建澜沧江橄榄坝航电枢纽,以及年货物吞吐量约200万吨的水富港和年吞吐量约100万吨的富宁港等重大航运项目工程。
记者了解到,在云南全省14000多公里的河道中,内河通航河道仅有2764公里,绝大部分都是面向面向外部的航道。在外向型经济全新发展格局下,云南水航经济具有强劲的发展空间。(记者肖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