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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九日绿家园江河信息汇总

2006-02-09

1、环保总局再掀环保风暴誓言决不虎头蛇尾

来源:南方周末2006年02月09日

资料图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解振华因松花江污染事件去职后,环保总局依然高调为政,“举一反三”,却不“明哲保身”

  环保总局屡屡发威,与其说是“提高地位”,不如说是“恢复地位”

  环保总局在挺直腰杆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地方领导干部的观念、干部政绩考核标准、

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现行的条块分割环保体制

  环保事关全民利益,最易达成社会共识与共赢,是进行民主法制试验的最佳领域

  2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打出重拳:从即日起,对9省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投资共约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0个投资共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一场“环保风暴”,又从国家环保总局刮向各地。

  此前的1月24日,上任不久的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披露,松花江污染事件后,环保总局已对全国沿江沿河化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我们要在春节后把这些企业曝光。”周生贤说。

  两周之后,受周生贤委托,副局长潘岳将查处情况向媒体公布。

  “但我必须再次声明,这不是来得快、去得快的‘风暴’,而是长期坚持不懈的执法行动。”2月7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潘岳表示。

  这位46岁的副局长,一年之前曾代表环保总局对电力行业刮起了首次“环保风暴”,叫停了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30家特大项目,一时间被人称作“潘旋风”。

  当“潘岳为官高调”的评论纷纷而至时,他叹息道,自己这样做与其说是“博得美名”,倒不如说是“不负良心”。正常的履行职责激起这么大的反响和争议,恰恰说明在此之前,“环保”在重大决策和公共视野中缺席太久。

  而此间的背景,则是新一届政府“以人为本”理念及“可持续发展观”的确立——在以前,诸如环保总局这样的“弱势部门”,潘岳这样的“个性官员”,难以出现。

  无意明哲保身,不怕树敌太多

  记者:2005年,环保总局做了很多事情,有声有色,但在松花江污染事故后,板子打到环保总局身上,解振华局长去职。有评论说环保总局应该吸取教训,做事不要过分高调。在很多人认为要明哲保身的时候,你们却又刮起环保风暴。做官为什么要如此另类?

  潘岳:松花江事件将在中国环保史上留下永远的印迹。它证明了“环境危机”不再是危言耸听的预言,也宣告了中国的发展由此进入了一个环境高风险的阶段,应对这一风险,成为执政者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松花江事件反映出环保系统在危机处理上有深刻的教训要吸取,例如信息披露制度与应急速度等。中央希望我们“举一反三”,我们正在这么做。但举一反三的结果不是“明哲保身”,而是继续改革,勇于战斗。

  现在的这次行动完全符合国务院的要求,得到了周生贤局长的大力支持,环保总局领导班子的认识也高度一致。我不觉得自己孤单,因此也不觉得自己“另类”。

  记者:你当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时,清查海外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流失大案;当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时,亲临现场收拾造假企业;当体改委副主任时,提出政改报告,呼吁宗教改革,得罪了不少持不同意见的同志。任环保总局副局长没多久,就提出绿色GDP和改变干部考核指标;刮环保风暴,更是直接得罪各种大利益集团。你不怕树敌太多?

  潘岳:我个人的言行向来一以贯之,不会因追捧而“高调”,也不会因挫折而“低调”。至于树不树敌,我想起一句老话,没有永久的敌人,只有永久的利益。这永久的利益就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记者:但很多人为你的仕途担心。你不担心吗?

  潘岳:为了国家利益,我只要有一点机会,有一点权力,就要这么干。

  记者:最近两年,公众空前关注环保问题,也空前关注环保总局,这与环保总局展现的强硬形象有关。你们的腰杆突然硬起来的原因是什么?

  潘岳: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回答,就是“时候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八九十年代是实施改革开放;未来20年将是在此基础上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年代。中央先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念,环保是推行科学发展观的前沿阵地,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佳试验场,我们甘当马前卒。

  记者:有没有这样一种原因:作为“弱势部门”,你们想提高自己部门的地位;作为个人,想获得良好的名声。用不好听的话说,就是炒作?

  潘岳:我不认为这是炒作。不管是“叫停30家”、“圆明园听证会”,还是这次的行动,我们无非是不折不扣地贯彻科学发展观,无非是真刀真枪地履行使命,无非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公开行政。

  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为什么激起这么大的反响和争议?恰恰说明,在此之前,“环保”在重大决策和公共视野中缺席太久。因此,与其说环保总局是“提高地位”,倒不如说是“恢复地位”。

  而且,这些所谓的“炒作”激起了一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大讨论,环保从此超出了专业的小圈子,真正走向了社会公众。在圆明园听证会上,发言的人有从外地赶来的70岁退休职工,也有12岁的小孩子,他们都拿着自己搜集的资料,对讨论主题发表严肃的意见。科学发展观要得到真正落实,必然要有强大的政治动力;催生强大的政治动力,就必须要凝聚强大的社会共识。从这个意义来说,此类“炒作”就是一场普及运动,一个预热过程,一个提升阶段。

  对我个人而言,坦率地说,任何一个了解中国现实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名声并不符合许多潜规则,我这样做与其说是“博得美名”,倒不如说是“不负良心”。

  记者:在挺直腰杆中,你们遇到的最大阻力是什么?

  潘岳:无非是地方领导干部的观念、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现行的条块分割环保体制。但一切阻力也是动力。

  这次行动决不会虎头蛇尾

  记者:你们究竟有多大的强制力?是不是还有一些不合理的大型规划,虽未经过环评,你们也无力干涉?

  潘岳:从当前的实际工作看,规划环评并不乐观。有的地方和部门在产业发展上仍然

我行我素,我们无法提前介入。另外,规划环评的经费、人员也是个大问题。由于这些原因,规划环评的开展还很难,确实有一些重大的发展规划没有依法进行环评,就已“审批”通过,并且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不仅是地方上有,国家部委也有。我们只能尽一切努力加强沟通和协调。

  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环保部门的话语权和强制力很有限。环保部门仅仅组织规划环评文件的审查,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结论以及审查意见并不具有强制效力,只是供规划审批部门参考。也就是说,环评是不是能发挥实际作用,完全取决于规划的审批部门。在这个事情上我们很被动,如果审批部门不采纳规划环评的意见,可能连个说明都不给我们,我们也没办法。

  记者:那你们遇到阻力怎么办?如果这次地方政府与企业不配合,过了时限依然故我,你们有什么强制性措施?

  潘岳:如果真出现了不配合的情况,我们将双管齐下,一是对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和经济处罚。同时我们还将联合监察部,依据即将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将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这次行动决不会无疾而终,虎头蛇尾。我们要对一些受到种种力量保护、“屡教不改”的污染企业,动点真格的。

  环境问题是个政治问题

  记者:近几个月来,中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你作为主管环境保护的高级官员,请告诉公众,我们生活的环境安全吗?

  潘岳:中国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环境高风险时期——污染已经不是单个企业、单个地区

的污染,而是布局性、结构性的污染。比如大量高污染高危险的建设项目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一旦发生事故,就将威胁数百万老百姓的安全。比如中西部争上能源电力重化工基地的规划,完全不顾有限的淡水资源根本无法支撑如此大规模的开发活动;比如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在进行“摊大饼”式扩张,城区空气污染日甚一日……而且,随着经济开发活动的日益扩张,环境风险将逐渐超越地区疆界,变成全民性的问题。东部、西部,城市、农村,穷人、富人,谁也无法独善其身。

  记者:为什么会产生这么严重的环境危机?

  潘岳:在观念上,有不少领导干部把单纯的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等同于财富积累,把财富积累当成整个社会的惟一追求。一切资源都以眼前的市场价格来定价,而忽略土地、水源、环境、生物多样性等稀缺资源的潜在价值。

  不正确的发展观必然带来不正常的发展结果。比如GDP主导的干部考核机制,比如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比如强大的部门和集团利益,比如环境法律数量虽多却难于执行,比如条块分割的环保体制,这些都直接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记者:应该通过哪些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潘岳:第一,用绿色GDP代替传统GDP。绿色GDP扣除了生态和环境损失,能够更全面地考量经济发展的质量,避免虚假业绩。

  第二,一定要把环保指标纳入现行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这是最立竿见影的方法。

  第三,一定要进行规划环评。这20年来,决策部门在制定开发建设规划时很少考虑环境影响,明白过来之后木已成舟。如果不从现在开始实行规划环评,我们将永远陷于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的恶性循环。

  第四,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用各种手段让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人群对受损人群进行利益补偿,让上游地区和保护地区专心致志地保护资源环境。

  第五,要全力推动公众参与。

  第六,要制定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奖励可持续发展,惩罚高耗能生产。

  记者:公众参与能起到什么作用?今后影响环境较大的重大工程中,公众如何才能参与决策?

  潘岳: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在环保等公共事务上,市场向来是失灵的,转型期的政府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这就需要依赖公众的力量。公众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人,拥有保护环境的最大动机,只要有合适的渠道,就能释放出巨大能量。

  我们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日本。日本是岛国,其人口资源环境结构比我们还要紧张,但却是世界上环保搞得最好的国家之一。上世纪中叶,日本工业化进程中经历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从1960年代起,日本公民发动了大规模的法律诉讼,媒体和民间组织也针对污染企业进行大规模斗争。1970年,反对“经济至上”的市民人数第一次以45%对33%占据社会主流,这使日本召开了首次“公害国会”,专门讨论污染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法律。10年之内,身为工业大国的日本形成了一个人口资源环境文化相互协调的循环型社会。这个例子充分说明,公众参与能够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中国公众目前的环保参与程度还很低,原因不是公众环保意识淡漠,而是缺乏参与渠道。去年环保总局对圆明园防渗事件进行了首个全程公开的听证会,就是想做一个环境决策民主化的试验。整个过程中反响之热烈和影响之深远令人深思。

  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良性的公众参与不仅能补政府力量之不足,还能大大提高公众对政府政策的认同度,更能提升国民的公共道德素质。更何况按照宪法,参与公共事务也是公民的权利。政府有义务去保障公众的这项权利。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佳体现?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最佳实践?什么是科学发展观的最真切的落实?什么是现代执政理念的最好贯彻?全看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间的良性互动。这是道之根本,也是大势所趋。

  记者:听说你们制定了一个环评领域的公众参与办法。这好像是中国第一个部委制定让公众有渠道参与决策的办法。

  潘岳:这个月我们就颁布这个公众参与办法。

  记者:你曾提到,中国的环境问题不是专业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怎么解释?

  潘岳:这个“政治”是一个“大政治”的概念。环境问题是工业社会的痼疾,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面临的共同难题。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民主主义国家,都在把“生态主义”吸纳到自己的意识形态体系中。

  比起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在理论上更具备解决环境问题的基础,因为马克思主义在强调“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强调“人的全面发展”。我们与经济至上论者不同,要求珍惜自然资源,杜绝浪费;我们与环境原教旨主义者也不同,不赞成彻底否定工业文明,而是寻求创造一种既能满足需求又能减少浪费和副作用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便是我们正在研究的意识形态体系。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里,已经充分体现了这些内涵。

  环境问题还是社会公平问题。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一个主要政治目标,环境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主要组成部分。解决了环境公平,就能够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提供经验。

  环境还是一个民主法制问题。中国政府尚未完成向现代行政体制的转型,大量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大规划、大工程、大项目在“黑箱操作”中上马,公众不知情,也没有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公共利益被一些利益集团大量侵蚀。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实行民主与法制,就要提倡公共参与,就要政务公开与阳光行政。环保领域既关系着全民利益,政治敏感性又相对小,最易达成社会共识与共赢,是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试验的最佳领域。

环境领域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能为中国的改革提供借鉴。解决了绿色制造业问题,就能同步解决核心竞争力问题;解决了环境公平问题,就能够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提供经验;建立了民主科学的环境决策机制,就能够为全面的行政体制改革提供范例;解决了环境文化问题,就能够进一步完善充满活力的可持续发展文化思想体系。只有拥有这样的视野,才能够真正理解环保对于当今中国的重要性。

2、辽宁庆阳化工污染调查 超标排污逾60载(图)

来源:新华网   2006年02月09日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日前表示,反思近期的环境事故,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对11家布设在江河岸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其中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也因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榜上有名"。

被污染的河流

  辽宁庆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过去的60多年时间里无法对生产中形成的含有大量硝基化合物的工业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到厂区一侧的太子河,不仅影响包括公司职工在内的附近居民生活质量、身体健康,甚至危及公司所在的辽宁省辽阳市城区饮用水资源,当地政府和群众对此反应强烈,要求各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彻底根除这一隐患。

  本网记者近日专程就该公司的污染以及今后如何治污问题展开了调查。

                     直击污染地

被污染的河流

  辽宁庆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化公司")是拥有精细化工、民爆器材等众多产品的化工企业。庆化公司距离其所在的辽宁省辽阳市的城区不到10公里,记者日前趋车前往实地探访污染情况。

  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位于庆化公司南侧一座小山旁的排污明渠。虽已是三九严冬,但记者沿着污水沟逆流而上时,仍然能闻到空气中有一种呛鼻子的味道。水沟里的水是黑绿色的,冒着热气,甚至让水沟两侧的荒草和杂树形成了"雾淞"。由于临近公司厂区的位置被铁丝网拦住,记者在行进了近百米后无法再向上寻找污水的最终排放口,只好沿着这条明渠原路返回。

  辽阳市太子河区东京陵乡桃花岛村位于庆化公司的西南侧,距离污水排放地最近,成为受影响最大的村落。这个2700多人的村子有三个村民组与庆化公司隔河而望,但是最近几年庆化公司排放的工业废水已经污染了附近的地下水,村边几十米宽的河流也保护不了桃花岛村的百姓,他们过去赖以为生的地下水如今有了一股怪味,无法正常饮用。

  在桃花岛村村民一组的孙贵春家里,记者看到了他们一家4口人用来外出拉水的大塑料罐。孙贵春告诉记者,前些年庆化公司为了解决村里老百姓饮水问题,主动为大伙引来了自来水,但是当时只是为部分村民家里安了自来水,像他家这样的只能到乡亲家借水。冬天的井水不像夏天时有明显的气味,所以他们全家现在将就着吃自家井水。他还告诉记者,井水虽然有味,但还是挺清亮的,所以现在他们吃井水心里也没有底,不知道水里到底有没有对人有害的东西。

被污染的河流

  村民李敏家里现在养了不到2000只蛋鸡,一家5口人及这些鸡需要的水都是从地下抽上来的井水。李敏告诉记者,她家的这批蛋鸡是去年2月份开始饲养的,但是由于去年的井水气味最严重,这批蛋鸡的成活率不高,现在仅剩下1700多只,而且它们长势也不好,按常理,应该单只重量接近5斤,但现在最重的还不到4斤,并且产蛋率也不高,蛋壳特别容易碎。

  李敏还告诉记者,自打从前年开始,她的身体毛病不断,总咳嗽、胸闷,光吃药打针就得花掉不少钱。记者还从其他村民处得知,最近几年村里的小伙子在参军体验时,经常有人被查出肝大的毛病。而庆化公司排放工业废水中含有的大量硝基化合物,一旦被人体过量吸收就会引发肝脾大的症状。

  辽宁省环保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这个省的辽阳市24眼饮用水地下水井全部分布在太子河沿岸,距离河道最近的仅150米,因庆化公司的废水排放口位于这些水源地的上游,其硝基化合物排放已达数十年之久且不易降解,大量沉积于河床,渗入地下水,辽阳市有关部门抽取的水样中不同程度地检验出硝基甲苯等污染物。

                        肇事企业直白

                     被污染的河流

为了核实桃花岛村百姓反映的地下水污染一事,记者决定直接到庆化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在公司人员的陪同下,记者深入到该公司专门负责处理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化工五厂。刚一进入废水焚烧车间,记者就闻到刺鼻的气味。日伪时期建设的厂房内矗立着几个燃烧用的大金属罐,厂房外侧的烟囱正冒着浓浓的含有大量氮氧化物的蒸气。

  在稀硫酸浓缩车间外侧,记者看到水沟里冒着热气,原来是浓缩车间排出的减压水,因为我们处于上风口,无法闻到气味,但可以看到水管里排出的水和黄色的烟雾。庆化公司陪同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含有硝基化合物的工业废水的主要来源。

  庆化公司技安环保部经理李红金对公司超标排放污水情况并不否认。他告诉记者,公司南部厂区排污口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了700万吨,其中以硝基甲苯为主的硝基化合物200多吨。而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地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规定其每年排放这一污染物的总量是不到20吨。

  李红金表示,公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水不作深层处理就直接排入厂边的太子河,这种状态持续了多年,使硝基化合物逐年富集,渗入地下,最严重时曾造成鞍钢等地水源也被污染。上个世纪70年代,公司采取焚烧法处理碱性废水,每年减少大量基化合物直接外排。近10年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累计投资近3500万元,实施污染治理项目17项。

  但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即使庆化公司近年来采取了多种环保措施减少污染,但由于企业运行时间久,生产工艺落后,甚至一些日伪时期的设备还在"超期服役",使其很难在现有基础上彻底根治污染问题。庆化公司技安环保部经理李红金表示,公司富含硝基化合物的废水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生产时产生的"碱性红水",这部分目前通过焚烧法进行处理,对外界水体污染不大;另一个是在回收、提纯废酸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废水,这是污染的主体。因为公司目前在这一环节采取的是"锅式硫酸浓缩工艺",也就是用30个单体容量约为8吨的大铸铁锅来熬废酸液,而这一工艺的落后之处在于每提纯一吨高浓度硫酸就要产生15吨左右的含有硝基化合物的废水。

  庆化公司副总工程师焦宏春透露,庆化公司职工家属6万多人生活在厂区周围,公司每年用水1000多万吨,也是采用当地的地下水资源,取水口就在距离南部厂区排污口不到2公里的位置。公司领导和职工都知道污染情况的存在,甚至也影响了自己及家人的生活。早日根除污染,是公司上下所企盼的。但公司经营效益不好,职工收入低,自身无力支付治污工程项目投入所需的巨额资金。

  原地治污还是异地搬迁?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庆化公司制定的全面治污方案包括废水、废气、废渣和烟尘等污染物的综合治理,通过源头和末端双重治理的方式分阶段地实现治污目标。该公司去年已成立"去除废水中硝基化合物试验组",目前辽宁省环保部门联合众多单位专门就此成立了课题组,整个试验已进入中试阶段。

浓烟滚滚直冲蓝天

  庆化公司还计划从德国引进一整套废酸处理技术,力争从源头治理含有硝基化合物的工业废水。公司目前已完成了《废酸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另据焦宏春透露,庆化公司的污染治理工作已被国防科工委列入其十一五规划中的首批治污项目,目前正在按部就班、抓紧实施。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居民渴望早日根治污染的情绪日益迫切,不少群众认为,庆化公司是中央企业,是国家办的,污染地方数以万计的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快70年了,如今附近群众的生活已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治污工程不能因为资金和程序的问题而迟迟不动,必须早日启动、早日完工,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生存空间。

  辽阳市太子河区东京陵乡桃花岛村党支部书记于海宏认为,国家在治理庆化公司污染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硝基化合物本身不易降解的特点,以及庆化公司过去60多年时间一直排放的实际情况,把如何治理庆化公司周边及太子河流域硝基化合物残留的问题一并加以解决。

  记者在采访还了解到目前庆化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领导对公司今后治污问题意见并不统一,要求庆化公司放弃原地治污、异地搬迁的呼声一直不断。一些干部群众认为,按照庆化公司目前的生产工艺,短期内无法真正实现工业废水的零排放。

  记者也从庆化公司有关方面得知,目前规划中的治理方案,保守的效果估计也只能是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方案包括源头和末端治理两部分,源头治理通过引进国外成型技术,操作性强,但其解决的只是缩减含有硝基化合物的废水总量,不可能大量消除其中的硝基化合物。而末端治理硝基化合物的工艺目前还不完善,国内外还没有大规模处理此类工业污染物的成熟经验,公司联合其他单位正在进行的仅是小规模的试验,彻底根治这一问题,尚需时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辽宁省及辽阳市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庆化公司污染治理工作,甚至计划对其实施停产、搬迁。记者手头的一份政府相关材料显示:"建议对其(庆化公司)实施停产治理,或者对污染较重的生产线采取搬迁、关停取缔措施,彻底解决居民地下饮用水源安全问题。"

  庆化公司副总工程师焦宏春表示,去年年末,相关领导带队组成调查组,深入到庆化公司专题调研污染治理问题。公司目前在初步制定出整体治理方案的同时,已完成了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今年计划启动建设日处理能力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同时在公司生产环节改造现有工艺流程,实现清水和污水分流,减少工业废水总量,还计划铺设管道,将目前的排污口迁移至辽阳市水源地的下游。公司考虑到当地各界对污染问题呼声迫切,希望国家早日批复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尽快开工。

  辽宁省环保局局长杜秋根表示,环保部门目前正在积极督促庆化公司启动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并已拨付专项资金予以扶持。环保部门明确要求庆化公司今年必须建设末端污水处理厂,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否则将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3、环保总局挂牌督办 丹东新巨浪造纸公司要搬迁

来源:辽沈晚报   2006年02月09日

  “我们确实对鸭绿江造成污染,现正在酝酿工厂搬迁。”昨日,丹东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凤浩对记者说。

  前日,国家环保总局对11家设在江河岸边的环境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设在鸭绿江边的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名列其中——没有污水治理设施,日排12000吨高浓度废水直入鸭绿江,目前已被要求停产整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丹东市鸭绿江边。刚下车,记者就闻到一股类似于消毒水的怪味。在几位河边散步的老人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一个排污口,这个地方空气中的怪味浓了不少。“这好像就是造纸厂的排污口。”一位曲姓老人指着哗哗流进鸭绿江的黑水对记者说:“黑乎乎的物体是水流经过时留下的沉积物,味儿就是它们散发出来的。”

  丹东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胡凤浩经理对记者直言不讳:“造纸厂确实存在污染环境的情况,那个排水口是公用的,有造纸厂的水,也有别的地方的废水。”

  “我们向市环保局提出了改善环保设施、采取污染少的新造纸工艺和厂址搬迁的三个方案,我更倾向于厂址搬迁的方案。准备往东港一个合适的地方搬,在设计和建设的同时,就按照规定的环保标准执行。”胡经理说。

  丹东市环保局的刘局长介绍:“他们搬迁的想法还是好的。目前,鸭绿江下游的水质已经是国家三类,可以灌溉养殖,却不能饮用。上游的水质是国家二级,经过处理可以饮用。但总体来看,比前些年有所好转,正向好的方向改进。”

4、曝光违规项目 追踪督办企业 株化集团污染事故隐患重重

新闻来源: 中国环境报  2006-02-09

  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清水塘地区的国家特大型企业——株洲化工集团公司,近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挂牌督办的全国11家企业名单。2月7日,记者就株化集团存在的污染事故隐患等问题,专程赴现场调查采访。

  株化集团始建于1956年,经过近50年建设已发展成为以生产和经营基本化工原料、化肥、农药及化学建材为主的中南地区最大的化工原料生产基地。公司现有盐化工、硫化工、精细化工及化学建材4条生产主线。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生产设备老化,环保欠账颇多,是湖南省内也是湘江流域的污染大户之一。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株化集团近年来虽然对环境污染进行了一些治理,但仍存在诸多污染事故隐患。在株化集团的水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分厂,9个贮存2000吨的硫酸贮罐周围未设置围堰,仅有1个90立方米的地下槽,且贮罐四周沟渠破损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液氨生产工段,6个液氨贮存罐每个相隔仅50公分,整个罐区既无倒氯罐,也无应急池,操作室离最近的液氯贮罐仅6米之遥,事故抢修分队的两间工房门窗紧闭,分厂领导打了一个电话后才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位队员开了门。试想,如果发生事故,既无设施又无抢救人员,应急何在?安全何在?在工厂的东南角,硫酸渣、钛白粉渣和电石渣等工艺废渣有数万吨之多,任意露天堆存,没有有效的处理设施,管理极不规范。一到雨天,污水横流,在管理松懈的情况下很有可能由工厂的排污沟渠流入湘江。此外,工厂内厂区管理混乱,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生产原料硫铁矿的进厂砷含量质控不严。去年底环保部门的一次监测表明,株化集团废水总排口COD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86倍,总砷浓度也有所超标。这些水全部流入了湘江。

  去年12月15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督察组到株化集团督察时就曾指出过上述事故隐患。令人遗憾的是,这些问题至今仍未引起株化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就在记者调查采访时,集团公司领导及安环部的负责人仍以国家环保总局专家不懂工艺、新标准与老标准有差别等理由为自己开脱。

  记者随后采访了湖南省及株洲市环保局的有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作为一家老企业,株化集团在环境污染的治理上是做了努力的,但污染事故隐患也是客观存在的。省、市环保部门将配合国家环保总局,督促企业尽快消除目前存在的污染隐患。

  点评:株化集团作为国家特大型企业,在环保方面给人留下的最深刻印象竟是我行我素、屡查屡犯,这绝不是认识不到位或缺乏适用治理技术等理由能解释的。究其原因,在于企业负责人不把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蔑视法律者,必将受到惩罚。对这样的企业,不曝光不足以解民怨,不督办不足以见实效,不查处不足以儆效尤。

5、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环保总局信息披露仅仅是开始

新闻来源: 《人民日报》  2006-02-09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6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并提出要建立公共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制度,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结合1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不少人都认为,环保总局的这一举措是对“预案”的一个回应,值得肯定。

  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一度制约着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在以前的突发性事件处理中,有的部门习惯于在事情处理后才发布消息,他们“好心”地认为这样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但事实上,政府的权威信息在关键时刻“缺位”,非但不能“安定人心”,反而给谣言提供市场,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在这方面我们也有过不少教训。

  在危机事件处理中,政府要做的就是尽快把事实告知公民,让人们享有知情权,齐心协力做好面对危机的准备。

  当前,我们国家已经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对一系列严重的污染事件,不少专家用了“触目惊心”、“担惊受怕”的字眼来形容,有人呼吁建立“公共水域污染防范机制”,让公众在第一时间拥有知情权。也有人认为,对于这些与民众生活攸关的环境现状,能否像空气质量指数报告一样,主动地、日常化地向公众披露,甚至成为一项强制性措施?

  国家环保总局宣布的这一信息披露制度,应该是总结众多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验教训后,迈出的可喜一步。

  但信息披露仅是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开始,而不是全部。在环保总局通过信息披露机制,第一时间将突发性事件置于公众视野之后,实际上,对政府处置事件的行政能力、相关部门的法律意识、有关官员的管理问责,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往往牵涉众多部门,有时还会涉及“条条”、“块块”的利益,而这并非环保部门所能处理。这方面也不是没有反面典型。2005年初,国家环保总局曾公布了30个违反环保规定的项目。这一度被媒体誉为“环保风暴”,但公布之初,并不是所有项目都主动“停工待查”,凸显了环保部门在执法上的弱势。再翻翻法律,最近20多年来,我们国家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有20多部,约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1/10。这么多的法律,实施却不甚理想。其原因:一是执法主体不明确;二是地方利益掣肘。

  撇开利益问题,即使单就应急处理来说,也应当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环保事件的处理,往往牵涉安全生产、水利、公安、民政、卫生、工业、交通、市政、宣传等部门,环保只能是个协同作战的部门。也正因为如此,在迈出信息公开的可贵一步之后,人们更加期待,尽快建立突发性事件发生前的长效防范机制,以及发生后的基本应急协调机制。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配套法规,明确给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方式。《规定》所称可再生能源包括: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此规定是继鼓励国内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之后,给企业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提供了指导方向和实施标准。

   四类项目可申报资金支持

   为鼓励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发展,《规定》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并需将发电规划纳入同级电力规划。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项目和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项目、5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审批。其他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等四类项目可向国家发改委申报政策和资金支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曾指出,根据《规定》,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