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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日绿家园江河信息汇总

2008-01-03

今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 丽英)

 

环境资讯:

1、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人大法律委员会:水环境保护将列入政府评

2、新华网:    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 攀枝花4家企业整改达标

3、第一财经日报:  制药业排放标准实施 企业预投数百亿环保资金

4、人民网—人民日报:  关注新凸现的环境问题

 

地方信息:

5、大众日报:  山东环保政策再出新招 节能减排“区域限批”

6、中国建设报: 西安:用“电子眼”监控重点污染源

7、河北日报:  石家庄市3项措施破解水污染难题

8、中国环境报: 哈尔滨实施34个减排工程 

9、东方早报:  江苏系列环保 新政正式实施

 

重大水事:

10、新华网:  三峡工程建设2008年全面进入收尾冲刺

 

人物专访:

11、青年周末: 柴静:绿色人物选名人是鼓励不是奖励

 

深度报道:

12、第一财经日报:  潘岳:告别环保风暴之后

13、生态旅游能拯救怒江吗?

 

环境时评:

14、中国环境报:   别让“无价”成为环境受伤的理由 

15、新京报:   蓝天达标,不能总看天脸色 

16、中国青年报:  吾爱华南虎 吾更爱真理

 

 

 

1、人大法律委员会:水环境保护将列入政府考评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2008年01月0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727917.html

  2007年8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后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自9月5日至10月10日共收到通过网络、信件提出的意见1400多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对草案作了一些重要修改,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保护水环境的责任和对污染水环境的处罚力度。

  强调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

  中共十七大以后,中国的环保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把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群众提出,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应当将保护饮用水水源作为水污染防治的优先目标。同时,除了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外,还应严格控制城镇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为此,在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条中增加了“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和严格控制“城镇生活污染”的规定。

  实行水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

  一些意见认为,修订草案总则第四条中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是不够的。还应对地方政府完成水环境保护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因而,在二次审议稿中新增了一条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建立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群众提出,为鼓励保护水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对一些为保护水环境作出贡献的位于水源上游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二次审议稿遂增加了一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区域的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严禁私设暗管和其他偷排行为

  针对一些地方和企业私设暗管或采取其他方式偷排废水、污水的的行为,一些常委委员和有的地方提出,应明确规定严格禁止这类行为。

  二次审议稿即新增了“禁止私设暗管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并增加了应负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

  超标排污最高处排污费五倍罚款

  修订草案第七十二条规定:向水体排污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期间应当限制生产、限制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关闭。不少意见提出,10万元至100万元的超标排污罚款,不能充分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也难以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超标排污行为,应按其严重程度确定罚款数额,超标排污越严重,罚款数额应越大。

  二次审议稿对此作了如下修改:一是对超标排污者,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是对限期治理期间,通过限制生产、限制排放不能消除对环境严重危害的,可责令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造成污染将承担民事赔偿

  不少意见认为,解决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不能仅靠大幅度提高罚款数额,更应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制度,让污染者对所造成的污染损害承担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可能比罚款数额还大。这样更有利于解决污染问题,也有利于切实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二次审议稿为此作了一些补充。如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水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特点,增加规定:“因水污染危害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危害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为水污染损害诉讼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察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黄抗生 鄂平玲)

2、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 攀枝花4家企业整改达标

来源:新华网 2008-1-3

http://www.cfej.net/Environmen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968

   记者昨(2)日从省环保局获悉,去年攀枝花市4家企业被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环保问题,经环保部门验收,已全部整改达标。

    去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在攀枝花发现,该市钒钛产业园区内企业四川省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五氧化二钒分厂和钛白粉分厂设置废水偷排管道,硫酸亚铁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措施;攀钢集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废渣露天堆放,被雨淋后污水直排金沙江;川投化工公司黄磷厂炉渣未采取防渗抑尘处理,露天堆放;攀枝花市鼎金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装煤、推焦等工序无废气处理设施等。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将这4家企业的环保问题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攀枝花迅速整改,给予7名相关人员免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4家企业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

    相关新闻:

  排污8年的黄磷厂不再吐黑烟

    王牌企业频繁发生污染事故,曾造成县城一夜空城,政府痛下决心———

    曾因2002年“7·2”黄磷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罪魁祸首”———川投电冶有限公司黄磷厂,于2007年底被省政府正式以“整体关闭,部分异地复建”实施关停。至此,这家位于雅砻江边、曾造成多次污染事故的黄磷厂终于不再喷吐黑烟,结束了它长达8年的排污历史。

    随着黄磷厂的关停,2007年我省重点限期治理的200家工业污染企业也在年底前全部整治完成。

  终年不灭的“天灯”熄了

    2007年12月27日,记者一行从攀枝花驱车赶往位于米易县和盐边县交界的黄磷厂。车沿着盘山公路而上,在一个山口,随行的攀枝花市环保局副局长任礎军指着远处的一栋厂房说:“那就是黄磷厂,终年不灭的‘天灯’熄了,意味着他们没有生产。”

    进入厂区,一片宁静。往日运送产品、废渣的车辆没有了,热火朝天的生产场面没有了,只有已经长满青苔的冷却池和几个正在把剩余黄磷装罐的工人。

    记者注意到,距黄磷厂生产车间不足100米,就是奔腾的雅砻江,江水碧绿清澈,江对面,有几栋吊脚小楼。当地人说,那是一家叫“月亮湾”的农家乐,在黄磷厂没建成投产前,“月亮湾”生意非常好,攀枝花市区的人常常去玩,黄磷厂投产后,“月亮湾”生意一落千丈,“闻着的全是黄磷厂的臭气,哪个还会去啊!”

    根据攀枝花市环保局对盐边县3个监测点的监测数据显示,2007年1—10月,盐边县优良空气天数不足一半,大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黄磷厂关闭后,11、12月,盐边县城的空气质量均为良。“这都是因为黄磷厂处在深山峡谷地带,所排废气顺雅砻江漂移,遇特殊气候条件时不易扩散,因此对盐边县城空气环境有较大影响。”任礎军解释说。

    对于黄磷厂关停的原因,川投化工集团副总经理王少甫表示,黄磷厂处于即将开建的桐子林水电站淹没区,必须搬迁,但他同时也承认,黄磷厂在1997年选址时存在问题,靠近雅砻江边是环境敏感区,“不是很妥当。”

  烟雾曾造成盐边一夜空城

    建成于1999年的黄磷厂,坐落在雅砻江上游的江峡中,距离盐边县城7公里。从它脚下流过的江水,与安宁河汇合之后最终注入长江。

    黄磷厂年产黄磷6万吨,是国内黄磷企业中的王牌。但就是这个王牌企业,每年会产生15600万立方米的黄磷废气和40多万吨的废渣,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造成环境污染问题。8年间,该厂曾多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002年7月2日,该厂泥磷池垮塌,几十公斤泥磷下江后自燃,形成冲天烟雾,弥漫整个雅砻江河谷和盐边县城,一直蔓延到拥有110万人口的攀枝花市区,造成盐边数百人入院治疗,数十人昏倒急救,人们争先恐后地逃走,盐边一夜空城。

    “7·2”事故过去两个多月后,该厂一转炉爆炸,炸伤3人,燃起大火;2003年7月31日,6号炉塌料,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浓烟沿江而下;2004年7月16日,因气压低,浓烟再一次笼罩县城;2007年10月4日,泥磷冷却水外泄产生自燃,虽经过紧急处理,当晚还是形成烟雾一个多小时。

    如此频繁地发生污染事故,攀枝花市环保部门上报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法要求,让该厂停产治理污染。

    根据属地原则,攀枝花市政府在2007年10月4日黄磷厂再次发生泄漏事故后,于次日凌晨对该厂下达了停产整改决定。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柳康健向记者表示,对于川投黄磷厂,“不能达标排放就必须停产,这一点市政府没有含糊。”

    监察员驻厂24小时监控

    黄磷厂关停后,攀枝花市环保局特别派出两名环境监察员驻厂,24小时全天候监控,绝不允许其私自开工生产。对于川投集团旗下在攀的另外一家川投化工黄磷厂,环保部门则加大对企业治污设施、废渣堆放场的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

    2007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督查中心对黄磷厂进行现场了解后,认为:作为省属企业,黄磷厂的管理还是正规的,经过不断整改,排污设施也基本到位,但环境风险太大,除了江河源头的水污染隐患,厂区距离人口密集的攀枝花市区仅30公里,一旦发生磷泄漏、燃烧、爆炸等环境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不堪设想的灾难性后果。

    省环保局副局长谷声文介绍说,攀枝花作为重工业城市,“十一五”减排的最大难点就在于二氧化硫的削减,黄磷厂关停后,对当地的减排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谷声文表示,攀枝花的污染治理道路还很艰难,他希望当地以关停黄磷厂为契机,落实各项治污措施,铁腕治污,确保减排目标完成。 (何涛 记者李丹)

3、制药业排放标准实施 企业预投数百亿环保资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01月0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728514.html

  于本月起开始正式实施的《制药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下称《标准》)给制药企业的环保再敲警钟,细分化的《标准》给企业污水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距离强制执行的日期还有一段时间,但不少制药企业已经开始大笔投入,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

  制药行业的环保问题一直困扰着诸多企业。此前,因为环保不达标而导致停产的事件也频频出现。

  目前制药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7%,而污水排放量却占到2%,制药行业成为国家环保规划重点治理的12个行业之一。去年3月,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6066家工业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中,医药企业占到117家,并以发酵类原料药生产企业居多。

  此次实施的《标准》将细分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混装制剂类分别订立标准。与此同时,《标准》将启用“基准排水量”的概念来确定企业排放的污水是否达标。

  《标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新建(改/扩建)制药企业或制药设备将于今年7月开始强制执行新标准,而现有企业或设备也必须于2010年7月1日起,向新建(改/扩建)标准看齐。

  《标准》的实施无疑将加大企业在环保上的投入,据化学制药行业协会预计,制药工业将为该标准投入数百亿元环保资金。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处长周凤保此前曾在公开场合透露,在今年以前,我国制药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执行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环函[2002]7号文的有关规定,而这些标准都建立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国内制药生产技术水平基础上,现有的排放标准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

  也正因如此,为了确保能《标准》强制执行后达标,诸多企业已经开始改进污水处理系统。

  “集团公司很重视这个新标准,几次下文要求我们按照新标准做环保处理。”焦作健康元(爱股,行情,资讯)总工程师乔晓光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目前,焦作健康元是国内唯一一家以酶裂解方式生产7-ACA(头孢拉定的中间体)的企业,而尽管这一工艺比传统化学法生产的污染性降低很多,但乔晓光表示健康元方面仍然投入了大笔资金用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上。

  “我们前期已经投入了7000万元,而从本月下半月起,我们还将投入2000万元左右用于该项目的改造。目前,我们污水处理的COD(化学排放量)值为200,而到今年7月1日后将降到150。”乔晓光说。

  海正药业(爱股,行情,资讯)方面则告诉记者,其已经连续3年在污水处理工程上进行了大笔投入。去年其环保运行费用超过2300万元,而环保健康安全建设(EHS)的费用已超过4500万元,今年,其EHS投入将达8600万元,环保投入6900万元(包括工项目程4600万元)。

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能力投入如此大的费用。“目前觉得很为难,因为如此大的投入对我们企业来说的确很困难,但是不处理又会被淘汰。”一位浙江制药企业的技术人员对记者说。(郭艾琳)

4、关注新凸现的环境问题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01-02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662021199265064_1.shtml

11月底,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发布《实现“十一五”环境目标政策机制研究报告》,报告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关注新凸现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汞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持久性有毒污染物(PTS)、温室气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地面臭氧等。

报告说,汞作为一种全球性污染物,是除温室气体之外另一种对全球范围产生影响的化学物质,具有跨国污染的性质。随着发达国家对这一问题的日渐重视和深入研究,中国应及时做出汞污染控制的应对措施。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持久性有毒污染物(PTS),是新型的工业污染物,一般排放量小,容易被忽视,一旦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或出现恶性病变,往往会引发灾难性后果,威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目前,工业水污染防治以常规污染物的总量控制为重点,对随工业废水一起排放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关注较少,随着中国工业的快速增长,新型工业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会越来越多。

中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而且正处于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过渡的重化工业阶段,这意味着未来几十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还将持续快速上升,在面对新的温室气体减排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国际压力下,中国应从满足国家长远发展利益和综合安全的战略角度,作好充分的知识、数据和技术储备,选择适当的可承受的减排水平和适当的承诺形式和时机。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种类繁多,分布面广,污染毒性大,它对环境、生物以及人类健康具有直接和潜在的危害。近年来,随着中国工业、农业及其他领域发展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

地面臭氧主要是地表热能和太阳光对城市中的水蒸气、氧化氮以及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物质综合作用而形成的。地面臭氧正成为城市烟雾的主要成分,其中机动车的“贡献”最大。随着机动车的增加,中国城市的地面臭氧问题今后会越来越严重。

5、山东环保政策再出新招 节能减排“区域限批”

来源:大众日报2008-01-03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policies_laws/662441199326555_1.shtml

新年伊始,山东省再出新招,严厉查处存在的各种环保问题,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山东省环保局负责同志称,“区域限批”将是今年山东省整治环境污染的杀手锏。

山东省规定,2008年1月1日后,凡不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一律通报批评,实行限批;有未批先建的园区,一律通报批评,其中未批先建项目超过3个的园区,一律实行园区限批;2007年底之前的建设项目,凡环评率低于95%、验收率低于90%的县(市、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凡2008年1月1日起仍有未批先建项目的县(市、区),一律通报批评,对环评低于98%、验收率低于95%的县(市、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因环保部门的责任影响项目验收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针对企业超标排放问题,山东省规定企业废水要严格按照相关排放标准控制,其中超过企业排放控制标准0.3倍以上的通报批评,超过0.5倍以上限产治理和实行企业限批,超过1.5倍以上的要停产整顿。其中,对省控重点企业超标排放率半年平均高于20%的市,一律实行区域限批。

山东省同时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整治力度,对因企业超标、超协议排放,致使进水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通报批评当地环保局,问题严重的实行区域限批;未经市环保局书面确认的特殊原因,非雨期进水COD低于200mg/L的,通报批评;低于100mg/L的,挂牌督办,问题严重的实行区域限批。2006年5月底前按二级排放标准设计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暂按COD100mg/L的标准控制,从2008年7月1日起,按省地方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控制,超标0.2倍以上的通报批评,超标0.3倍以上的挂牌督办,问题严重的实行区域限批。

河流断面存在问题的处理原则是:剔除上游因素水质超过上半年水质改善目标0.1倍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上半年水质改善目标0.3倍的,给予挂牌督办,问题严重的实行区域限批。南水北调和缓和流域的跨省界国家考核断面,凡累计3周(21天)不达标的,实行区域限批;全省其他省考核断面超过上半年目标累计60天以上的,对有关县(市、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

针对空气污染问题,省环保局规定,以各设区城市2010年要达到的二级以上天数为标准,凡2008年达不到目标的70%,2009年达不到目标的80%,2010年达不到目标的90%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在规划区内对有空气污染排放的项目实行限批。(李文明 屠艳苹 宋海霞

6、西安:用“电子眼”监控重点污染源

来源:中国建设报2008-01-03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market_supervisor/662481199327552_1.shtml

为有效监控西安市重点污染源的排污情况,西安市环保局日前召开安装“电子眼”工作会,决定从现在开始对国控、省控及市控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至今年5月31日将有62家排污企业实现联网。

据了解,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将在污染源现场进行安装,主要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数据的采集传输等。

西安市环保局要求6类排污单位均要安装监控设备: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有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排放污染物及大气污染的重点企业;列入国家、省和市重点水和大气污染企业名单的企业;省市环境保护有关责任书及总量控制方案中确定的需要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需要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单位;污水处理厂及燃煤电厂、自备电厂脱硫工程进出口。(冯国 任珂)

7、石家庄市3项措施破解水污染难题

来源:河北日报2008-01-03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662101199320651_1.shtml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计划通过在全市建设24座污水处理厂、改造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为排污企业设置检查井3项措施,在全市建立起污水管理网络。

石家庄拥有200多万人口,是严重缺水的北方城市。由于没有地表径流,污水难以得到稀释,再加上人口密度大,工业区和生活区集中度高,污水排放给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按照石家庄市制定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到2008年末,全市每个县级地区都将建起污水处理厂。到2010年,全市将完成24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扩建。所有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每日总污水处理量高达170万吨以上,同时还可以有20%的深度处理回用水。届时,石家庄市的两条主要河流,洨河下游每日可补充景观用水100万吨以上,滹沱河下游每日可补充景观用水30万吨左右,能有效改善城市整体水环境。

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该市提出,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做到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时设计,配套管网实行雨污分流。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污水处理厂因下雨污水量增加而加重的负担,还可以使雨水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设置检查井,杜绝企业超标排污。该市要求对现有企业排水去向进行全面清查,对排入市政府管网的,于2008年1月底前建立检查井位置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厂区外接入市政府管网处未设置检查井的,限期整改,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底,否则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不予审批该企业的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排水必须在与市政排水管线接通管的前端设置检查井,否则不予审批有关手续。

这3项措施的实施,能够解决石家庄市污水直排问题,规范城市污水排放管网和企业排放管理,彻底破解水污染难题。

8、哈尔滨实施34个减排工程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8-01-03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662451199327259_1.shtml

取缔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电镀56

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2007年哈尔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年度目标基本完成。

  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应分别削减15.1%和4%。其中,到2007年底,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完成“十一五”应削减总量的30%。经初步核算,哈尔滨市减排化学需氧量可超额完成2007年度减排任务,减排二氧化硫可完成年度任务。

据悉,为确保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哈尔滨市2007年共实施了34个重点减排工程。目前,文昌污水处理厂向太平污水处理厂调水、呼兰利民污水处理厂建设两个主要水污染物减排工程已竣工投入运行,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了42%;哈热电厂新建机组同步脱硫、中石油哈分公司硫磺回收、岁宝热电公司改用生物质燃料等18个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已完工;哈热电厂4台发电机组和双城市龙基酒业等14家企业的落后生产设备已关停或淘汰。同时,哈尔滨市还取缔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电镀等企业56家,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产品120余项。

9、江苏系列环保 新政正式实施

来源:东方早报2008-01-03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policies_laws/662601199339201_1.shtml

以太湖治理为切入点,新年伊始,江苏省一系列环保新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在去年底召开的江苏2007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长梁保华在讲话中表示,太湖应急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治理中逐步淘汰沿湖地区落后产能成为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突破口。

恶意排污最高罚100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9月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修订并一审通过,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大幅提高了对恶意排污行为的经济处罚标准———100万元。

不仅如此,条例的适用范围也得以扩大,禁止性新建项目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扩大到了江苏省太湖全流域,而苏南五市政府也全部列为与省政府签订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状的主体。

条例的另一个特点在于把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制度写入,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并赋予环保部门“直接封堵排污口”的强制执法权力。

首试排污权有偿使用

从昨天开始,“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正式在266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实施,也标志着在全国率先开展COD排污权的交易试点。

根据规定,各类排污企业购买排污权的价格,均大大超过了企业自行治理成本。但企业一旦完成,则可将“没用完的”限制额度进行出售。

最严污水排放标准

根据《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COD、氨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平均提高了28.3%、66.7%和50%,为全国最严。这一新标准涉及化工、纺织、钢铁等六大行业,据测算,全部执行到位后,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削减一半左右。

10、新华网:三峡工程建设2008年全面进入收尾冲刺

来源:新华网2008年1月2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6587

新华网宜昌1月2日电(记者江时强 李志晖)2008年三峡工程建设全面进入收尾冲刺。记者从中国三峡总公司了解到,三峡工程今年的建设计划已经确定,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也将在今年展开。

2008年,三峡工程将以地下电站浇筑、右岸机组安装、升船机续建为建设重点,确保右岸电站5台机组全部安装投产,全面启动实施三峡枢纽管理区总体规划项目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项目。枢纽运行管理将紧密围绕今年汛后水库抬高水位至172米或175米目标,充分发挥枢纽工程的航运、发电、防洪、旅游、生态调度等综合效益。

据介绍,2008年三峡工程施工量为:土石方开挖10.09万立方米,混凝土浇筑16.57万立方米,金结机电埋件及安装3600吨,机组埋件1400吨,机组安装20990吨,固结灌浆32000米。

截至2007年底,除升船机、右岸电站5台机组、地下电站6台机组尚未建成投产外,三峡工程其它项目已全部建成,土建项目也已基本完工。2007年,三峡工程发电616亿千瓦时,货物通过量达6000万吨,两项指标均比2006年有较大增长,工程开始发挥防汛和生态调度功能。

11、柴静:绿色人物选名人是鼓励不是奖励

来源:青年周末2008-01-03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662591199339127_1.shtml

-张艺谋得奖后不敢再折小树枝

-山西女童没见过星星让人震颤

-告诉山西村民空气中充满致癌物

“我不是报道环保最多的记者,没想到会得奖。”

“名人入选,是鼓励而不是奖励。”

“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12月14日揭晓,张艺谋、霍岱珊等9人获奖。央视记者柴静也凭借《山西:断臂治污》的报道榜上有名。

一则报道就能和常年致力于环保的人士媲美?柴静获奖是实至名归,还是名人效应?

张艺谋说,得奖后不敢再折小树枝

“真相追问者”柴静、“绿色奥运”张艺谋、“绿色导演”冯小宁,2007年度绿色人物因为有了三位文化名人的入选而受注目与争议。由政府发起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2005年开始启动。发布“中国水污染地图”的马军、发起“绿色生活运动”的廖晓义等都曾榜上有名。

青年周末:大家很难把柴静、张艺谋、冯小宁几个名字和环保挂钩。和马军等环保人士相比,你们三人的入选更是一种名人效应?

柴静:我不会回避知名度。关键拿它来做什么。知名度也是社会责任感,知名度也是一种提醒:你必须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那天我们领奖的时候,张艺谋说,现在我连小树枝都不敢折了。以前拍戏的时候,如果有树枝妨碍了拍摄,他就会直接说,把它折了。现在遇到这种情况,他说就是想办法自己调整位置,不再去破坏花花草草。

把奖给导演群体,评委会有一段话非常重要:不是在奖励他们,而是在鼓励他们。如果鼓励,能让以他们为代表的一些人经历观念的改变,从漠视到重视,从重视到放在科学位置上,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把奖给张艺谋、冯小宁是对的。奖给我这样一个记者,我觉得不仅仅是在奖励我的某一期节目,也是在鼓励媒体,鼓励央视这样的主流媒体肩负起更多的责任。

青年周末:听到自己得奖什么感受?

柴静:挺意外的,我没想到会得这个奖,我不是在传媒领域中环境报道做的最多的人。

我也在想,为什么会得这个奖?可能就是山西的污染,包括整个中国水污染的状况,已经在这两年成为非常尖锐的社会问题。它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污染事故。做山西污染实际上是在做区域污染的概念。根据2005年公布的数据,山西的11个重点城市没有一个达到空气质量的标准,90%以上的水体受到污染,只有近六成的地下水达标。以前我们可能会把这类节目做成一个癌症村,或者淮河流域某些区域的污染。可是你看,这是整个省份,整个污染带的构成。

为采访曾猛追山西省长200

“一个没有见过星星的女孩,一群想摆脱焦油气味的村民,一个陷入污染深渊的省份。新闻调查记者两度走进山西,关注山西的污染之痛与治污之策。”这是2007年9月央视《新闻调查》的《山西:断臂治污》的一个片断。凭借它,柴静入选年度绿色人物。

高中时,临沂就难见流水了

青年周末:怎么想到做这个报道的?听说你就是山西人?

柴静:我在山西长大,直到读大学才离开。我承受了一个失去的过程。我家在临汾,小时候我也见过蓝天白云、繁星密布,河流里有水草,有鱼有蝌蚪。到了高中时代,这些都慢慢失去了,那时就已经很难见到流动的水了。我的亲戚要么在矿难中死了,要么就是得了什么怪病。

2000年,我一到临汾车站,就不断咳嗽。大街上人们都带着白口罩,鼻孔的位置两个黑点。当时是清晨7点多,坐在出租车上,能见度不到5米,我还以为有雾。司机说:嗨,一直这样。我妹妹在临汾,说曾三天污染严重到交通没办法进行。

但那时候只是模糊的污染概念,不知道山西的污染在全国、在全世界处于什么样的程度。真正到我下决心要去做山西污染,是在2005年。那时国际媒体已经开始关注,临汾被评为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一,跟前苏联核电站泄漏的城市放在一起。很触目惊心。紧接着在我博客里有一个留言:柴静姐姐,我知道你是临汾人。我想问你,为什么别人说,如果你想惩罚一个人,就把他送到临汾去。——我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青年周末:2005年你决心做这个选题,可2007年9月我们才看到。时隔两年。遇到了什么难题?

柴静:我们一直在寻找一个契机。做山西污染去了两次。2006年的后半年,正好是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风暴”第一次实行区域限批,限批了四个地区,山西吕梁是一个。去了一个星期,回来暂时没有播,。第二次去是时任山西省长的于幼军提出了山西“断臂治污”的概念。我们想知道他该怎么做,就再去了山西。

青年周末:拿下山西省长于幼军难吗?之前他没有就环保问题接受过电视媒体专访。

柴静:我和于幼军有一段渊源。山西采访是我和他的第二次见面,他对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在人代会上追了我200米。2006年我报道两会。当时政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节能减排20%的指标。我等在人民大会堂门口,我就要问问于幼军,怎么完成这个指标。看到他出来我立刻迎上去,结果他不理我。他走的真快,你想他每天锻炼走五公里,脚力有多强。我拿着话筒和摄像机跟着他一路小跑。一直到他上了人大代表的车,我也跟着坐上去,他无路可逃了。当时他就说了一句:我们有能力、有措施完成它。

小女孩从没看过星星让我震撼

青年周末:有关环境污染的报道很多,山西污染的报道动人之处在哪里?

柴静:你可以看到我开头采访的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我们报道了很多污染导致的死亡和肢体残缺,但成年人怎么说也没有孩子简简单单几句话让人震撼。

在山西孝义的田家沟村,我跟编导说,我一定要找一个孩子。我想知道小孩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我们去了这个村子里唯一一所小学的学前班,最小的小孩最率真。特别巧,老师正在教六七个小孩唱歌,“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其中一个小女孩胖乎乎的,唱的最好。我看见他们教室里贴着星星贴纸,我问她:见过星星吗?她说没有。离教室不到50米处,有两个化工厂,她根本不知道那些巨大的烟囱是干吗的。我问她空气什么味,她说臭味;味道哪里来的?她往化工厂的方向一指;是什么味道?不知道!有人跟你说吗?没有!小女孩有个更小的弟弟,刚出生,经常咳嗽。她妈妈非常恐惧,可是除了关窗没有其他办法。污染不仅仅是剥夺人的健康,也在剥夺我们的生存方式。

从山西采访回来第二天,我就去了巴厘岛。我在阿勇河漂流,山涧全部是远古原始森林的面貌,深绿浅绿,榕树枝条垂到水面,猴子在面包树间跳来跳去,人们站在阿勇河里掬起水喝。我想,你们以为我们没有过这样的山西吗?你们以为山西从远古以来就充满了煤尘、烟灰和焦土吗?

学日本拒买有环保污点企业的产品

《岩松看日本》里,日本人的环保意识让人印象深刻。柴静和白岩松聊起环保话题,发现日本的环保,除了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外,公民的参与至关重要。企业不敢造成污染,否则很快就会有公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出来抗议,通过媒体呼吁,最要命的是,他们会呼吁所有的人不购买环保有污点企业的产品。

村民不知道空气中充斥致癌物

青年周末:绿色人物评选标准里有一条“在促进环保理念的传播方面有显著成就”。你的报道传播了什么样的环保理念?

柴静:以前媒体做污染节目,基本局限在披露和批判。这次我们想,如何建设性地解决这些问题?非常重要的一步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尤其是对于决策的参与权。我采访山西省省长于幼军时曾问他:“你呼吁公民举报污染,为什么不能在污染发生前,就让公民参与进来去决定自己的生存环境?”他说,你提了一个很对的问题,一定要有一个公民运动,让公民知道自己有哪些宪法权利,如何去捍卫自己的生活。

我在山西碰到村子里两派人发生争议。其中一派是在工厂工作,他说一个月拿1000元钱,愿意忍受这个气味。表面看上去是利益之争,往深了看,其实不是。我问他,这个气味你可以忍受是吧?他说是。我又问,你知道这个气味包含什么吗?他不知道。我说更危险的其实是你闻不到的。这个空气中无色无味的东西叫苯丙芘,强致癌物。孝义的空气超标9倍,水体里的超标200倍。没有人拿着空气检测的样本告诉他们,你现在呼吸的是这个。企业主告诉他们,空气中只是有点二氧化硫的味儿,呛一点忍一忍没关系。

四年前的节目,四年后收到感谢

青年周末:报道再好,要很多人关注才能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入选年度绿色人物才更有说服力。但这期节目的收视率并不是太高?

柴静:这期节目在政府层面的反响还是很强的。我觉得收视率和影响力不是一个概念。环境问题还处在正在觉醒的阶段,不可能要求全民都关注。很多人都很麻木:你说了有什么用?但媒体的责任是这样,你要口干舌燥、声嘶力竭地说下去,才能形成一个浪潮。现在你得到的声音可能不算多,但这个声音对将来很重要。

四年前我做的一期节目里用过这样一组镜头:一个小女孩带我去他们家地里,因为没有水灌溉,已经成了盐碱地。为了环境,小女孩种红柳。一个树坑里一杯水,水只有那么多。我们坐在土坎上,我说,其实这个挺徒劳的。她回答:没办法,我只能拚命活下去。

这期节目的收视率也不高。我听到很多人说,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等到北京也这样的时候,才跟你有关系?四年后,我的博客里收到一个女孩的信,她告诉我当年看那期节目的情形:那儿很多人没有电视,有个卖彩电的老板把他最大的彩电搬到街上,一百多个人一起看,边看边流眼泪,有乞丐,也有普通人。她说,谢谢你没有忘记我们。

在家喝热水前五分钟才开饮水机

在柴静家里,电热水器要洗澡才会打开,即使平时要洗碗很不方便;饮水机关着,喝热水前才打开,因为“五分钟就可以加热”……

柴静自己也不知道这些习惯怎么养成的,她总结自己经历了一个“自我觉醒的过程”。她去过民勤,在那里的招待所,水跟金子一样珍贵;村子里的水井几百米都打不着水。在那里她没水洗头,梳头发的时候,录音师说跟梳钢丝似的,这让她懂得了心疼。

青年周末:按照年度绿色人物的标准,应该“长期从事环保活动”。你什么时候开始报道环保的?

柴静:我实际上是代表《新闻调查》去领的奖。《新闻调查》的11年里,将近三分之一的节目都有关环保。我们有专门关注环保领域的记者,比如胡劲草。

2003年我去甘肃民勤调查沙尘暴,是开始环保报道的第一步。在这之前,并没有太强的环境意识。我有个同事拍沙尘暴拍了好多年,他建议我做这个选题。他给我看了张照片:在民勤,一个春耕的农民在沙尘里闭着眼睛开拖拉机。这照片打动了我,我说,我去。

去的那个村庄几乎被黄沙掩埋,人们全部迁徙走了。我站在最后一个离去的人的家门口,听村里的干部说,那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他的孩子先走了,他在那里扛着,后来沙子到了墙根,不走不行了。他临走在门上贴了一幅对联,横幅是:春回大地。

青年周末:从那时到现在,还做了哪些有关环保的节目?

柴静:后来又做了浙江海正药业的污染,当时海正两名工人连续死亡,被怀疑跟环境污染有关。去了以后我跟同事都愣住了,沿海全部是排放没达标的化工企业,整个近海地带被污染成红色,就跟电影《第五元素》里一样。毫无生命气息。录音师说,我看到了地球灭亡以后的样子。

海正药业老总的办公室里,也弥漫着污染带来的难闻味道。他说保证企业没有违规造成污染。我问他,那咱们闻到的刺鼻气味是什么?他说,有吗?我的嗅觉可能没有你灵敏。——我们的片子以这个场景结束。

那时对于环保报道,我还停留在一种无奈的状态,只能揭示。可是到了2006年做山西污染时,我的观念完全不同了,我看到了另一条道路:马军、廖晓义等等发起环保运动,公民的力量崛起如此之快。圆明园听证会,也是因为媒体发现和公众呼吁,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次启动了听证会的模式。山西污染节目中,我还没有足够地表现这一点,但是以后会做更多的这类节目。

12、潘岳:告别环保风暴之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8-01-02  章轲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662001199258867_1.shtml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显得有些低调。

而在2005年和2006年的几次“环保风暴”中,处在风口浪尖和舆论焦点的他很是惹眼。

2007年初,媒体期待着环保总局的又一场“环保风暴”,但此时的潘岳却在考虑:到了告别“风暴”的时候了,应该为中国的环保寻找新的出路。而这一出路,就是在“生态文明”目标之下,建立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

环保阻力来自利益冲突

“媒体把环保总局的执法行动称作‘风暴’。这个名字很浪漫。但现实却是一场没有丝毫浪漫色彩的、漫长而艰辛的拉锯战。”潘岳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每一次,“风暴”其实都是跟在突发事件和被动形势后面的“亡羊补牢”;每一次,“风暴”都未能如愿变成常规性制度固定下来。

尽管每一次“环保风暴”人们都寄予了很多的期待,但潘岳发现,造成中国严重环境问题的原因更多、更深。

“如一切以单纯GDP增长为标准的不正确发展观,如没有一套环境责任追究与考核评价的制度,如条块分割不统一的环境监管体制,如没有一套实现环境经济双赢的政策体系等等。”潘岳说。

“阻力主要来自于利益冲突。”潘岳以战略环评为例,战略环评所注重的长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与重审批轻规划的部门利益和短平快出业绩的地方利益相冲突,致使很多地区和部门对这项工作不支持,并以种种理由逃避开展规划环评的责任。

“不正确的发展观”则是最直接的原因。

改革开放29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经济增长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5.5%,却消耗了世界54%的水泥、30%的钢铁、15%的能源。水污染、空气污染、酸雨等环境污染现象严重,一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辐射、电子垃圾等新的环境问题也在不断增多。

2006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一,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全国七大水系监测断面中62%受到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段90%受到污染。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近30年里集中遇到了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种种环境问题。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太湖蓝藻事件。2007年5月,处在富甲之地的太湖出现大范围蓝藻。太湖流域是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GDP占全国的12%,在江苏省及全国发展大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苏南大规模发展化工业和轻工业,环境问题愈来愈突出,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增加,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排放,使80%的内河水质恶化,号称“鱼米之乡”的苏南成为江苏省典型的水质型缺水地区。

“腰包鼓了,楼房新了,但水黑了,病多了,心里害怕了。”无锡市一位市民说。

潘岳说,我国目前环境经济手段很少,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政策体系。原因之一是没算好两笔账。一笔是照目前高能耗、高污染的模式发展下去,也就是不实行环境经济新政策,我国重化工业的发展空间还有多大?还将付出多少环境资源代价?第二笔是实行了环境经济新政策后,我国的GDP增长速度要下降多少?政策实施和增长模式转型成本到底有多大?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否承受得起?算不清这两笔账,决策起来就少了些科学依据。

生态文明才是绿色文明

“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早在2006年7月,潘岳就亲自撰写了《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一文。

一年多后,“生态文明”被正式写入十七大报告,国家决定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中华文明是工业文明的迟到者,绝不能再成为生态文明的迟到者。”潘岳认为,300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使征服自然的文化达到极致。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说明地球再没能力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这就是生态文明。

潘岳这样解释他所理解的“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在潘岳看来,要达到生态文明的目标,首先需要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潘岳将其称为“新环境经济政策”。

“这一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潘岳说。

2007年,环保总局力推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建立一套完备而有效的环境政策体系,这将成为影响2008年乃至今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性措施。

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手,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联合商务部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制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出口行为。

11月,单位GDP能耗考核、统计、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的出台,表明考核一级政府的“指挥棒”的方向和内容开始发生明显变化。

“中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使我们比发达国家更迫切需要出台环境经济政策。况且,发达国家现有的环境经济政策的成功经验已摆在那里。”潘岳称,形势不允许我们在“万事俱备”下再去实施那些理想的环境经济政策,只能边算账、边研究、边试点、边总结,联合各方力量,全面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不环保绝对不经济

潘岳曾经自称不是一个天生的环保主义者。“2001年,我还在一次论坛上非常起劲地论述‘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工厂’。”潘岳说,但到了2003年,正值非典之际,他被调到了国家环保总局。

“去了之后的第一件事是翻阅内部资料。翻阅完这些触目惊心的环境现状报告,我非常难受。”潘岳说,他开始认真思考单纯的GDP增长与国家综合发展的区别。“如果更多的官员看到这些材料也会重新思考。可惜他们大多似我当初一样,忙于政治经济大事,而少有时间关注环保。”

“从国家根本利益来看,环保与经济并非对立,不环保绝对不经济。”潘岳说。

多年来,身为部级干部的潘岳给记者的印象始终充满着“血性”。他说:“中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要改变现状,就得建立新制度;要建立新制度,总得有人出来探探路。我觉得,我们这一代人,肩负着一种使命,肩负着一个重建中华生态文明的使命,肩负着重建中华生态文化和可持续发展文化的使命。”

潘岳告诉记者,他有时也会感到疲惫不堪。“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增加了三成,中央领导对环境问题的批示比上一年增加了52%。”潘岳称,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对建设“和谐社会”构成了严重挑战,环境问题早已超越了专业层次,成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大问题。

潘岳确信,如果更多的官员有他这样的机会,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的发展,必会意识到,中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结构不可能支撑中国像西方那样“先污染后治理”;中国不可能像西方那样向国外转移生态成本;中国可能要在人均3000美元时就不得不提前花巨大成本解决环境问题。

13、生态旅游能拯救怒江吗?

来源:中外对话 2007年12月31日潘若思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1587

中国西南部一些地区正在期待着旅游业的成功能够保护其独一无二的生物财富,潘若思写到。但是在这些地区被开发之前,这真的能实现吗?"迄今为止,负责引进游客的官员最不可能清晰地了解当地环境,而那些最了解环境的人最不可能知道如何为了游客的利益而转化他们的知识。"

在中国的很多地区,发展生态旅游业都只是许多策略中的一个,但是在云南省的怒江河谷,这是一场与时间的竞赛。

这个地区的自然美景享誉天下,但是如果基于美景的旅游业不能快速发展壮大,自然美景就会被开发利用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是否沿怒江修建13座水库大坝的决策在关键时刻暂停,一些当地居民说,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将支持自然资源保护论者一方。

等待入侵

杨非(音译)就是这样一个当地居民,他是丙中洛唯一一个标准旅馆的经理——丙中洛镇位于河谷最危险的地点,但是这尚未得到证明。玉东(音译)旅馆于2004年建成,用于接待中西方游客。

在同一年,镇子南边修建了一个巨大精美的山门,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入口处——为了欢迎游客,也为了收取50元的门票费(大概7美元)。丙中洛的“国家公园中心”,一个免费提供该地区信息的办公室,刚刚完工,用一块块拼接而成,带有一种刻意追求的乡村风格,效仿自省内最成功的游客中心,如丽江和中甸。

但是这家旅馆和“国家公园中心”几乎总是空的。杨非摇了摇头说,几周中有一个游客停留一天,他就很幸运了。那些来客惊叹于当地的美景,但是发现让他们自己去探险则太具挑战性了。

丙中洛与拉萨(西藏自治区首府)之间还有最后70公里路面尚未完工,杨非对此表示谨慎的乐观。他希望那些蜂拥而至看藏民、参观喇嘛庙、拍摄雪山的游客能明白,这些丙中洛都有。“这里的人也忘记了他们是藏族人,”镇里的一个藏族店主说,而这个镇子里的人大多数是藏族和怒族。

“东方大峡谷”

最著名、最令丙中洛自豪的是怒江峡谷,它长达320公里,常常被称作“东方大峡谷”。另外,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一个主要中心,据当地政府讲,这里拥有超过6000种植物和中国25%的动物物种。该保护区北起怒江,西至独龙江,并包括两江之间人迹罕至的山脉。

该自然保护区建立于1983年,但是直到1998年伐木业才因全省范围内的禁令而真正终止。最近这里才试图引进一个自然保护区的常见要素:标牌、雇员、以及对当地人口进行教育。尽管如此,怒江上游生态系统的优美和完整仍非同凡响——这主要是该地区偏远和不发达的结果。

对促进生态旅游的新尝试来说,最至关重要的是,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三江并流区”指定为世界遗产,包括怒江和东部的两个河谷。三条江中的每一条都对其下游人口极其重要,它们的下游是萨尔温江(是更广为人知的怒江的下游)、东南亚的湄公河以及中国南部的长江。如果水库计划继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能会撤销这里的“世界遗产”称号。

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旅游业?

中国现在所谓的生态旅游,其中的很多东西都是不被西方人所承认的,或至少是外行的。例如,非常注重奇特的自然形态,比如像其它东西(通常是动物)的岩石或树木,或对它们进行神话加工。

沿着怒江,一些流行的吸引人的东西包括“石月亮”、“毗河飞石”和“江中松树”。例如,石月亮是在一个山峰上有一个略像月亮形状的洞,通常在路旁的某个特定位置可以看到,附近聚集着一些兜售小饰品的商贩。

中国旅游业的繁荣已经给自然保护区带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但是像怒江峡谷这样更遥远、更险峻的地方并没有赶上潮流。桂林的喀斯特地貌、卧龙自然保护区的大熊猫栖息地、甚至武陵源国家公园的砂岩塔都在努力应对游客潮。

这些主流目的地,包括云南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相对容易到达,旅行团可以直达,参观效率高。但是,在怒江峡谷加入一个团队游也许是唯一的选择,因为事实上当地没有专为游客设计和维护的路线;而且对水上航游来说,怒江的水流又太快,充满了未知数。

目前,怒江峡谷旅游注意两手抓;观光旅游与少数民族旅游的费用保持平衡。旅游不组织穿越树林,或提供了解当地兰花和蝴蝶的机会,这与其他生态旅游区不一样,比如哥斯达黎加。你更可能看到的是来自傈僳族歌舞团的舞蹈表演,或者有组织地参观一个傈僳族家庭。

要做的工作

中国科学院(CAS)已经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称作“世界生物多样性宝藏之一”。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已经与中国政府合作,实施了云南省大河保护项目,致力于把生态旅游业当作保护和开发这个地区的一个手段。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科院、大自然保护协会和中国政府的参与,为什么迄今为止的努力停滞了呢?

据一个在新国家公园中心工作的年轻人说,由于当地居民已经学会了迎合少数民族旅游,最终他们也将学会迎合生态旅游。然而,支持不在怒江筑坝的事情也许不会马上发生。

迄今为止,负责引进游客的官员最不可能清晰地了解当地环境,而那些最了解环境的人最不可能知道如何为了游客的利益而转化他们的知识。

一条通往西藏的公路、一个关于水库的决策、一大批喜欢冒险的中国背包族——杨非正在等待所有这些,就像等待旅馆宾客一样,日复一日地坐在玉东旅馆的台阶上。

 “你喜欢这里吗?”我问国家公园中心的人;我想要知道,他是否是那种狂热的自然主义者,像我经常遇到的在美英国家公园工作的那些人一样。

“这是工作,”他面无表情地说。

(潘若思获得英国伦敦亚非学院濒临灭绝语言研究专业的硕士学位。)

14、别让“无价”成为环境受伤的理由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8-01-02 黄冀军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policies_laws/662081199266188_1.shtm

据媒体报道,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日前批复了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以水污染物排污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实行初始有偿分配,将“逐步实现排污权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使用”。换言之,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将不再是“免费的午餐”,生态环境将可以量化,使用者需要付费来购买。

  从“清风明月价几何”,到如今的“不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生态环境的“无价”伴随我们走过了几千年。而生态环境的公用属性让不少人一直将“无价”误读为“无偿”。当我们习惯了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用货币在购买住宅的同时获得这一小片土地的使用权时;当我们惊诧于一座座城市一时之间冒出的诸多“天价地”时,生态环境这种重要的资源却依然蒙着“无价”的盖头听凭人们“无偿”蹂躏。

  正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无偿使用,使得许多排污单位在无偿获取排污指标后,以缴纳低廉的排污费和低于治理成本的超标排污费替代了自身的治污责任,肆意地超量占用原本属于全社会享有的环境容量。

  也正是由于生态环境的公用性,当区域环境容量超过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时,却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浩大的生态环境治理当中去,用巨大的社会财富来为成千上万个排污者的违法排污埋单。

  正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无价”,在一场场污染事故之后,缺乏对事故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的评估与量化,使得一个个肇事者逃脱了原来应该承担的生态环境赔偿责任。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愈演愈烈,逼缓了我们继续向前发展的脚步,侵蚀了我们健康发展的肌体,也逼得我们去重新思考生态环境的属性、公用属性与“无偿”之间的区别、“无偿”与“无价”之间的悖论。

  从“无偿”到“有偿”,一字之差,我们却辛苦地走了几十年,生态环境也付出了青山绿水遍体鳞伤的代价。

  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进行有偿分配,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分配主体,即由谁来分配排污指标。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这个主体理所当然是拥有生态环境所有权的所有者或其授权的代表。

  那么,生态环境的所有者究竟是谁呢?在我国诸多环境法律、法规中,却鲜有条文涉及到这一点。我国环境基本法——《环境保护法》第二条仅给“环境”下了一个法律上的定义,即“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根据这个定义,我们不难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中找到问题的答案。《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由此可见,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外,生态环境作为一种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作为所有权人,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务院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生态环境的所有权。对生态环境的这一所有权属性加以进一步明确,无疑是作为规定环境保护基本问题的环境基本法当仁不让的责任。

  明确生态环境的所有权属性,绝非仅仅是为了明确排污权的有偿分配主体,更是为了明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主体。基于生态环境具有公用属性,生态环境的所有权人及其代表有义务保障生态环境得到合理利用,保障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首先,生态环境的所有权人及其代表有义务根据环境承载力确定全国或区域的环境容量、将区域内的排污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中,并根据环境容量来确定不同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并以市场的方式将排污权有偿转让给排污单位使用,并以此获得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部分专项资金。在排污权交易过程中,作为所有权人及其代表也应履行监督义务。

  其次,当生态环境受到不法侵害时,国家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权和有义务对不法侵害者进行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生态环境的所有权人及其代表还可以民事主体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不法侵害者停止侵害,并追偿生态环境遭受的损失以及修复生态环境所需的费用。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2002年12月,天津市海洋局在国内首次代表国家提出海洋生态环境索赔,将油轮碰撞造成海洋生态污染的“塔斯曼海”号油轮所属的英费尼特航运公司与伦敦汽船东互保协会告上法庭。

  尽管生态索赔的概念在1999年12月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就有规定,而在此后七八年间的环境法律制定和修订中,生态索赔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得到推广和借鉴,与此相对应的却是,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资金的缺乏也一直是困扰不少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难题。

  在环境基本法中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的所有权人及代表,也就明确了生态索赔权的行使主体,将生态索赔的作为与否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有利于生态索赔法律制度的有效推广和实施。

  由生态环境的所有权人及其代表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追究肇事者的生态赔偿民事责任,使其真正承担原来应该承担的全部环境责任,既是加大其环境违法成本的重要一环,也是完善环境责任体系的必要举措。

太湖流域实行排污指标有偿获得和交易,使环境成为一种价值可以量化的资源,是环境保护领域前行的重要里程碑。通过环境基本法的修订,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生态环境的所有权属性,将环境作为一种有价资源的概念以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使生态环境真正回归其资源的本色。

15、蓝天达标,不能总看天脸色 

来源: 新京报 2008-1-2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01-02/014@075127.htm

  蓝天目标的责任部门主要是环保局,但对于大气质量的保障而言,却不仅仅是环境保护部门一家能够完成的,这与宏观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密切相关。

  12月30日的大风给北京吹来了去年第245个好天,这意味着市政府提出的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7%”的目标完成。此次完成蓝天目标虽然较晚,但已属难能可贵。2007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比2002年增加42天,大气环境质量自1999年以来连续9年得到改善。(据《新京报》报道)

  前些年空气质量的达标任务天数每年增加5%左右,最近两年每年增长一两个百分点,2008年还要增长3%。在政府明确的目标指引下,北京的空气质量在不断好转。不过,对于去年12月30日这个姗姗来迟的好天,市环保局副局长也坦言:“今年在最后两天才完成了好天任务,确实有些戏剧性。”

  从这种戏剧性的结果中,我们也应当思考其背后一些问题。首先,工作目标制定要更加科学合理。近年来有关部门从多方面努力采取措施,在目标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蓝天目标。但是,在过去几年中,也确实出现了一些年份,到了年底才戏剧性达标的情况。这一方面说明平时的工作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标定位过高,导致平时难以实现。因此,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应当更加科学合理,要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其次,应当考虑工作目标与责任部门的相关性。政府的工作目标一般都有责任部门,蓝天目标的责任部门主要是环保局。但是,对于大气质量的保障而言,却不仅仅是环境保护部门一家能够完成的,这与宏观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如果不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那么北京实现蓝天目标将非常困难。此外,如果相关法规对于企业和机动车的排放标准没有严格限制,那么蓝天目标的实现也缺乏保障。

  因此,工作目标的考核应当既要考虑到相关部门的工作力度,也应当考虑到宏观环境的影响。如果2007年的蓝天目标没有实现,不能简单地认为环保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好。同样,由于2007年的最后两天出现大风,戏剧性地实现了蓝天目标,也不能因此简单认为环保工作就十分完美。

  最后,应当细化工作目标,避免偶然因素的影响。蓝天目标可以作为一个宏观的努力目标,但是不宜作为某个工作部门的业绩考核指标,因为这样的指标会受到许多偶然因素的影响。例如气象变化,降雨增多或者大风天气等等都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此外,政策也会对结果产生影响,例如今年的机动车单双日限行措施。因此,对于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应当进行细化,使得其工作目标能够和工作力度直接挂钩,避免偶然因素的影响,才能使得老百姓和上级部门更加清晰地判断有关部门的工作业绩。从蓝天指标上看,对于环保部门的考核应当结合当年的气象条件,例如大风天气、降雨天气的天数等进行考核,这样才能避免环保部门实现目标需要靠天吃饭的状况,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总之,只有将工作目标细化,把有关部门从靠天吃饭转向靠能力吃饭,才能考核有关部门的真实工作业绩,促进相关部门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效。□周城雄(北京 学者)

16、吾爱华南虎 吾更爱真理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8年01月0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729258.html

  “二次鉴定”已历时数日,但相关部门至今未公布鉴定单位及鉴定结果,陕西省林业厅一位高级官员昨日介绍:虎照鉴定其实根本不需要数周时间,两三天甚至一个下午便可解决,但至今为何没有结果?很简单,鉴定单位缘于社会公众的压力。(1月1日《南京晨报》)

  原来,众人翘首以盼的“虎照二次鉴定”结果千呼万唤不出来,是缘于这种原因。鉴定机构只需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独立操作,小心求证,谨慎研究,客观分析,最终得出科学结论就行了,而用不着屈从于“社会公众的压力”,否则,那样的结果,“社会公众”倒有理由再次质疑了。

  按照陕西省林业厅高级官员的逻辑来推理,如果二次鉴定结果为“假”,则鉴定机构“顺从了民意”,大家“皆大欢喜”;而鉴定结果为“真”,则鉴定机构无疑把自己置身于民意的火海,必将烤得体无完肤。他们这样“无可奈何”表述自己的心情:“现在舆论‘一边倒’认定周正龙造假,即使公安部或国务院相关部门来鉴定虎照,也须考虑民众声音。假如现在报告二次鉴定结果为真实的,周正龙并未造假,那么舆论肯定会质疑鉴定机构的公证性和客观性。”其实,陕西省林业厅给公众也给自己设置了一个虚假的前提,那就是公众无法接受二次鉴定为“真”的结果。这也太小看了公众的智商、理性和素养了,他们之所以死死咬住虎照的真伪不放,不是在做一场无聊的智力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发现了虎照疑窦丛生、破绽百出;如果来自更权威并赋有公信力的机构得出虎照为“真”的结论,只要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相信他们也会“从善如流”。

  只是,鉴定机构在“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方面不能够存在任何瑕疵,哪怕是细节方面的疏忽和大意。不能迁就“社会公众的压力”,也不能屈服于长官意志、政府机构、利益链条的胁迫,更不能为了某种“需要”,甘愿把自己当做“替罪羊”,而曲意逢迎、指鹿为马、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科学家的良知、操守、气节以及追求真理的勇气,比什么都重要。“吾爱华南虎,吾更爱真理”,不应该只是普通网友的心声,更应该是包括鉴定机构所有人员在内的芸芸众生的共同道德标杆。

  当然,在运用科学手段得出虎照为“真”的结论之后,鉴定机构肯定会遭遇“网络风暴”,民众会掀起排山倒海的质疑之声。但只要无愧于科学,无愧于真理,无愧于真相,就可以心地坦然,心安理得。期待二次鉴定结果科学严谨、公正客观、滴水不漏、还原真相,只要做到这一点,足矣。鉴定机构完全用不着背负“社会公众压力”,也用不着看有关方面脸色行事,正确地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可以了。(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