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7
九月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黄河十年行2011连续报道:
1、绿家园志愿者:黄河十年行2011之十八——黄河母亲对大地最后的眷恋(汪永晨 周晨)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dysj/view/96342.html
专题报道:
2、21世纪经济报道:律师贾方义:康菲事故涉及三宗刑事罪 (胡雅君)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7/1MMDY5XzM2MzE1MQ.html
3、燕赵都市报: 河北乐亭养殖户补充证据将再次起诉康菲公司(苑雅婧、王天译)
http://epaper.yzdsb.com.cn/201109/07/113590.html
4、21世纪经济报道:渤海漏油100天 康菲石油撒九次谎言(艾一峰)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7/yNMDcyXzM2MzEyNg.html
5、经济观察报: 海洋局腹背受敌(种昂)
http://www.eeo.com.cn/2011/0907/210690.shtml
6、中国经济新闻网:康菲败诉几无疑赔偿多少仍有悬念
http://www.cet.com.cn/nypd/yw/318184.shtml
特别关注:
7、新华网: 苹果在华供应商涉嫌污染环境 工人称经常流鼻血
http://finance.qq.com/a/20110907/001294.htm
特别策划:
8、搜狐网: 康菲的“傲慢”:老实的外企到了中国就变样?
http://news.sohu.com/s2011/dianji-748/
环境资讯:
9、新京报: 环保部拟修改空气检测标准 有望在年底出台(金煜)
http://news.bjnews.com.cn/2011/0907/130544.shtml
10、财新网: 中国编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王小聪)
http://business.caing.com/2011-09-07/100300306.html
环保观点:
11、中国环境报: 垃圾分类不只是举手之劳(金海燕)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9/t20110906_705874.html
深度报道:
12、中国青年报: 全国有多少土地被“高尔夫化”
http://www.cs.com.cn/xwzx/16/201109/t20110907_3047646_1.html
13、半月谈网: 铬渣之害何时消
http://today.banyuetan.org/jrt/110906/52661.shtml
环境评论:
14、财新《新世纪》:以法律保护海洋(张进)
http://magazine.caing.com/2011-09-03/100298017.html
15、红网: 环保局长“一言不发”的“难言之隐”(高福生)
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09/06/8956163_0.shtml
16、新华每日电讯:防跨区“排毒”,需要无缝追踪 (尹于世)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1-09/07/c_131106771.htm
17、南方都市报: 广州“绿肺”遭遇没心没肺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7/000845.htm
18、广州日报: 我们只想解渴,不要带毒的营养(椿桦)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5609941.html
一言堂:
19、中国能源报: 水坝与水污染没有必然关系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9/07/c_121994720.htm
20、中外对话: “无规则互动”的大连PX事件(唐昊)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511-Public-storm-in-D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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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十年行2011之十八——黄河母亲对大地最后的眷恋
来源:绿家园志愿者 2011-09-07 汪永晨 周晨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dysj/view/96342.html
2011年8月29日,黄河十年行2011从黄河源头约古宗列盆地开始,历经十八天一路走来,将走向黄河告别对大地最后的眷恋——湿地,走向大海的地方。
黄河从这里开始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唐代诗人李白生动地诠释了黄河的来去。此刻,在完成1万多公里的穿越之后,黄河十年行2011亲眼见证了黄河从涓涓溪流汇成泱泱大河,再融入大海的全过程,每一位同行者心里都有太多太多的感触。
扎陵湖
源头的常住居民
鄂陵湖
我们从约古宗列曲脚下涓涓细流的黄河源头一路走来,站在东营黄河入海的河口,望着满目黄色的海洋,最大的感受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可以说清楚,也许需要回去沉淀并一生回味。
黄河在若尔盖湿地
藏族孩子的祈祷
黄河在曲麻莱县的高原草甸中积累能量,从涓涓细流汇成的小水洼开始万里的行程。青海境内的黄河是普通的,没有滚滚的气势也没有标志性的黄色,以至于大家经常被伴随一路的小河流所迷惑和兴奋。黄河在高原的枝枝杈杈中汇集着力量,也哺育着两岸牧民们赖以为生的牛羊。对于他们,这就是黄河对他们全部的意义。而对于黄河,在大气候变化环境下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则成为自己保住源头生命力的关键。
黄河所经之地的农田
古黄河的雕塑
进入甘肃,黄河的力量渐强,颜色渐深,影响渐大。这里的黄河已经初成大河的模样,甚至将兰州城横劈开来,造就了中山桥的辉煌也成就了羊皮筏子的历史地位。当这条宽阔的大河将一个人声鼎沸的中心城市一分两半,也就宣布了自己影响力的诞生,这是黄河第一次离人们的生活这么近。
黄河在兰州
黄河水也浇灌着这样的绿化
化工污水倒进了黄河边的沙漠(区家麟摄)
宁夏和内蒙的黄河,似乎是在哼着歌儿在流淌。“黄河百害,为富一套”。蒸发三千、降水三百的现实,使得黄河第一有了母亲河的概念。银川水城的胜景,名目繁多的引黄干渠名称,在半干旱地区实现的农业奇迹,多的看不完的黄河选题,滚滚黄河水在这里是生活的主题全部。
宁夏的黄河湿地
黄河边沙漠里吃葡萄
黄河冲出河套,就完全进入了黄土高原的怀抱。晋陕峡谷的两侧,山西和陕西这两个炎黄文明最为代表的地区共享着黄河母亲的乳汁。黄河在这里获得了近半的泥沙,变成了一条全球含沙量无与伦比的黄色巨龙。在像巨剑一样斩开黄土高原,在狭高的晋陕峡谷里黄河散发着自己的力量,并在壶口瀑布进行着尽情地发泄。除了给旅游者带来视觉的冲击,那种力量的震撼,也给每一位到达现场的观众,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
半日花,鄂尔多斯特有种与发展同在
黄河边的挖
壶口瀑布
瀑布旁的挖沙
渭河与黄河的交汇
冲出晋陕峡谷的黄河,进入到最具话题的华北平原。曾几何时,黄河从黄土高原运输的沙土堆积出了这片富庶的冲积平原。时过境迁,黄河还在默默地为下游搬运着泥沙,不断抬高着身边的土地。而对习惯了安居乐业的百姓则是现实的麻烦,相互妥协的结果,就是地上悬河的诞生,豆腐腰名词的出现。在这里,高高在上的母亲河已经与周围的生活越行越远,以至于两岸的河流都脱离了她的水系,而改投遥远的淮河。黄河在东营结束了5400多公里的行程,一边默默地以每天一个足球场的面积继续冲积造地。
不排沙时的三门峡大坝前
排沙时的三门峡大坝前
黄河十年行2011在郑州花园口前拍黄河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黄河十年行2011见证了一条大河百折不挠的精神。
“万里长河,百纳归海。” 饱经沧桑的母亲河,它坚忍不拔、永往直前,一如中华民族的顽强性格,黄河十年行的每一位同行者都对此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2011年8月29日早上5点拿着相机的我们要去拍拍母亲河对大地最后的眷恋——湿地。首先看到是这样的海水养殖。
养殖与化工厂同在
等待
养殖的虾
有人问:以后还敢吃养殖的海鲜吗?没有人回答。
今天黄河入海口的湿地,有的被圈为自然保护区,有的却没有。母亲河最后的眷恋重要与否要依我们人类确定吗?2001年我们绿家园曾到这里观鸟。那次铺天盖地的鸟让我们大呼小叫。可是今天的这里,我们拍到了这样的牌子,更拍到了这样的企业。
黄河十年行2010年在这里的记录
大门上写的是:给后代留下一片蓝天碧水
湿地中的化工企业
人划定的自然
成为山东蓝色经济园区的这里,鸟虽然不多了,可是大牌子上的身份却在不断地增加着。只是这个自然保护区的大门口,去年还是远远地看到有工厂。2011年化工厂就建在门口了。
寻找食物
若大的滩涂只有它俩
三大重要之地于一身
高等级公路一级一级地建起且十分繁忙
在这片黄河湿地旁,黄河十年行要用十年跟踪的人家男主人叫范建玉。是黄河十年行2010在东营仙河镇街上拦住的一位正在骑自行车的老人。从他家里装修上感到这是一个小康之家。老两口儿加上两个儿子、两个儿媳、两个孙子,家里共8口人。儿子们都自己过。老人告诉我们他退役后被分配到胜利油田运输大队来到孤岛。他对那时的描述是:当时这里一片荒芜,到处都是芦苇荡,鸟儿比现在多多了,鱼虾河蟹更不用说。那时的人们住的是苇子盖起的草房,种的是水稻。
去年我们得知,范建玉退休后每月可以拿到3000余元的退休金。可他的老伴儿韩玉已因为当年是随他来的家属,年轻时在油田还能找到打扫卫生这样的工作。上了岁数以后,就找不到这样的工作了。每个月只有200元的生活费,由油田发给。老人说,油田像她这样的家属,还有不少。她非常希望我们能替他反映反映。
这次我们来,老伴去买菜了。范大爷说,老伴的问题解决了,现在油田每月给了退休金,涨了好几百,现在家里没有愁事了。去年大儿子买了车,今年小儿子也买上了。老人现在每天就长在门球场。用他的话说,锻炼了身体,也和老伙伴们聊聊天下大事。
老人带我们去门球场时,那里没有人。我们问,没人时你自己玩吗?老人笑着说:自己也能玩。
瞧我们这一家子
一天也离不开的门球场
我们问老人,孩子们都孝顺吧,老人笑了笑。可又来了这么一句,孙子学习一般,看他努力不努力了。不过,老人说这时,我们中有人发现,在他们家的走廊里,孙子得的各种奖状贴满了一墙。老人对后代的期望有多高,在这个家庭里看来还真也是个事。
孙子一墙的奖状
找冰箱里的虾
我们又问,你们吃这里养殖的虾吗?老人说:吃。带着我们去看他家的冰柜。里面的东西太多了,以至于没有找到。
我们问老人:现在这里的的海水和湿地和以前一样吗?
老人的脸第一次沉了下来:就是污染,现在走在路上都能闻到气味了。以后会成什么样就不知道了。
黄河十年行还有八年,我们会和老人一起经历黄河在入海口的变化。
走向黄河入海口
走向黄河入海口
走向黄河入海口
黄河入海口的风景区,红、蓝、白、绿,多种色彩交织在一起,五彩斑斓。红的是碱蓬草,当地人叫它红地毯;蓝的是蓝天和蓝天辉映下的水面;白的是白鹭、苍鹭以及各种水鸟;绿的是各种的芦苇。
走向黄河入海口
照片上的黄河入海口
照片上的黄河入海口
走近黄河入海口,眼前的黄河,是那样的安祥。平缓的河水,分散成了扇子的形状,像静态一般。真难以想象,从中、上游携带而来的大量泥沙,再也无法依赖落差形成的冲击力,只好慢着性子趟在河床上,每年大约把16亿吨的泥沙,淤积在入海口。这样日积月累,形成了2到3万亩的土地,相当于每天增加一个足球场。“沧海桑田”在这里得到了最真实的写照。
远眺黄河入海口
入海口两岸是水泥砌成的消波堤,随即被入海口的波涛声所冲淡。
此刻,每位同行者的心里都五味杂陈,百感交集。恰巧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打来电话,连线黄河十年行2011,向我询问旅途中的见闻和在母亲河入海口的感受。
黄河十年行2011记录如下:
地质学家在黄河入海口
杨勇(地质学家):站在黄河的入海口,想到黄河从雪山和冰川走来,从涓涓细流到波澜壮阔。但是,我还想到,就是离此不远的海域,是康菲石油泄露的地方。在今天的黄河三角洲,石油化工产业群已颇具规模,这些企业会不会影响黄河入海口,需要我们大家的关注。
年轻的记者
严友良(时代周报记者):站在黄河入河口,看着脚下浑黄的河水,再极目远望大海,水天一色。明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很兴奋我在三十岁之前的最后一天走完了黄河。黄河之水天上来,可我们对天上来的母亲河太不眷顾了。
生态学家
赵连石(生态学家):黄河孕育了华夏文明,承载着华夏文明,这是一条文化流淌的河流,但同时这也是一条工业的河流、农耕的河流、游牧的河流。我们走到黄河入海口的湿地,看到化工厂林立,把一个碳汇区变成了碳失区,这是数倍的经济效益都不能弥补的损失。
环保媒体人在黄河源区
孙钰(环境保护杂志社首席记者):穿越全程,我见证了母亲河让腾格里沙漠低头,把黄土高原劈成两半,冲出峡谷后又孕育了黄淮海平原。一路上,花儿声声,信天游相伴,马蹄鞑鞑,腰鼓助威。此时河海交融,华夏文明也从这里融入世界。
丹麦社会学家
米晓琳(丹麦社会学家):我们从源头走来,源头非常漂亮,非常的干净,入海的地方也非常漂亮。但是,中间的一段很脏,很多工厂、很多污染,在批评污染的同时,我想我们也要多考虑自己的消费,自己的发展。
纪录片制作人
区家麟(香港纪录片导演):这次走黄河,最大的感受就是惊讶。在上游的时候,很多的野生动物,景色的美、草原的绿,让我惊讶;中游,沙漠的生态、湿地景观大道、空空的鄂尔多斯,让我惊讶;下游的时候,入海口的化工厂、漂亮的海河交汇,依然让我惊讶。
中医师
许冬华(中医师):一路上,我看到太多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黄河里。江河是人类的母亲,希望大家好好保护江河。
黄河十年行电视总制作人
李路(中央电视台记者):历时十八天,从源头开始,一路盼望着走到入海口,到了入海口,什么也不敢想,只是呆呆的看着天、地、人合一。
青年导演
乔乔(青年导演):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可我们却是她的不肖子孙。“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饮水思源,每一个黄河儿女都该行动起来,保护母亲河,关爱母亲河
偶尔也举起相机
王乔(摄影助理):一路走来,发现不管是生活污水,还是工业废水,都在往母亲河里排。我是郑州人,住在黄河下游,我想说,母亲河在痛哭。
家在黄河入海口
任增颖(环保人士):同饮黄河人,关注渤海湾。黄河三角洲湿地之前是山东人的后花园,现在却是化工厂林立,潜在危险很大。希望更多的人关注黄三角湿地,关注入海口的生态环境。
黄河的记录者
周晨(文史作者):在黄河源头,云很低,天和地没有界限,感觉确是黄河从天上流出。今天走到入海口,水天一色,感受黄河之水要流到天上去。大自然真是一个复杂而精巧的系统,黄河之水天上来,黄河之水天上去。
我们的司机
李坤 (司机):黄河在入海的地方真美。要是我们一路走的黄河都还是这样的美该有多好呀!明年还会来。
18天,对现代人来说,是一个不短的历程;高海拔,与城市生活的不同,对有些人来说也有是巨大的挑战。黄河十年行2011一些同行者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最终走到入海口,在他们临别时,也对黄河十年行2011做了自己的解读:
向记者们讲解高原的生态
蓝永超(中科院寒旱所研究员):我研究黄河三十年,把毕生心血放在了黄河,我高兴于她水量的增加,也担心气候变化的影响,黄河的一点点变化都牵动着我。
父女在黄河源
徐家良(上海交通大学政治学教授):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历来给人的影响是这个母亲凶巴巴的,但走进黄河源头,黄河源的蓝天和白云,会让你感到母亲的温柔和慈爱,十分高兴人生能有此行。
徐子沫(徐家良之女,高中学生):走进黄河源头的藏民人家,我感到很愧疚。我们给他们带去了现代的东西,却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要什么?我们扰乱了他们。感谢这次旅行,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还有另一种人,另一个世界。
生态学家在大巴课堂上
王海滨(生物多样性专家):最大的感受就是藏区的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在现代文明的强势环绕下,希望给藏民们一个选择的机会,去选择哪一些文化传统需要保留?
大学老师
董文琪(中南大学教师):在黄河源藏区生活了几天,享受了美丽的风景,也感受到了藏民同胞的艰苦。我一直在想,如果有更好的生活方式来,他们为什么要坚持古老传统下艰苦的生活?他们也是现代社会的一员,应当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
博士
覃哲(广西大学讲师):无论是住在黄河头,还是黄河尾,都是现代社会的一份子,藏民和我们是同胞,无论为他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尊重他们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
摄影人
周一渤(摄影家):看着黄河源的碧水蓝天,想着藏区的历史未来。文明是可以融合的,两种文明之间都有自己的选择,都有社会结构性的内核,不可能一种文明完全被另一种文明所取代。
特邀
梁琦(特约摄影记者):沿黄河走过藏区,喝了奶茶,吃了糌粑。深感文化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传承和保护,都应得到尊重和理解。
石念军(齐鲁晚报记者):黄河是博大的,任何一点都足以让我停留,让我关注,让我敬佩。
关爱江河在源头
汪永晨(黄河十年行发起人):黄河十年行2010年时,对未来十年的记录我还在问自己,有意义吗?两年走下来,每天写走在黄河的纪事,让很多朋友感慨是在和我一起走黄河。无论是喜悦,是忧伤,能有人和你一起分享,一起喜,一起忧,真好。
也有人问,那么多问题你们管得了吗?在我看来,管不管得了,要先知道,一个人知道了,又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让有权的人知道了,就有了无限的可能。十年的信息,十年的纪事之后,再看是不是能管得了,或许比现在会有更多的可能。
黄河十年行2011远眺黄河入海口
黄河十年行2011在黄河入海口
黄河十年行2011从黄河源头走到黄河入海口,拜访了母亲河超乎人们想象的小的发源地,见识了三江源地区果洛草原对黄河的涵养,见证了母亲河的由窄变宽、由清变黄,也领略了母亲河鬼斧神工的穿山越岭和地上悬河的巨大力量,看着这条被我们崇拜和称作母亲河的大河安静地融入一望无边的海洋,心中思绪悠悠。明年我们还会走你,黄河。
2、律师贾方义:康菲事故涉及三宗刑事罪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1-09-07胡雅君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7/1MMDY5XzM2MzE1MQ.html
核心提示:贾方义指康菲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破坏性采矿罪三项刑事罪名。
9月6日下午,北京华城律所律师贾方义在北京以个人身份召开“康菲漏油事故刑事责任”新闻发布会。
此前他曾向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海洋局分别递交公开信,要求国家海洋局向刑事司法机关对康菲公司提出控告,启动刑事司法调查程序,让刑事司法机关介入该起事故调查。
在“康菲漏油事故刑事责任”新闻发布会上,贾方义指出,康菲公司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破坏性采矿罪三项刑事罪名。
律师认为康菲石油触犯刑法三罪名
“美国墨西哥湾事件发生之后,美国追究刑事犯罪的检察官第一时间就介入调查,而BP在4天之内就公布了各方面的数据及其情况,很快拿出200亿美金作为环境赔偿基金,为什么我国的渤海湾漏油,在事故发生两三个月之后,至今没有启动刑事调查程序呢?”贾方义对此提出强烈的质疑。
他指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康菲公司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破坏性采矿罪三项刑事罪名。
我国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导致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就属于重大损失。而渤海漏油事件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30万元,显然满足“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条件。
而泄露的石油属于有害物质,进入海洋会引起海洋生物大量死亡,也会因为生物链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巨大损害,按照此条规定,法定最高刑可判七年,并处罚金。
此外,他认为康菲公司还触犯了刑法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中对此罪的规定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贾方义介绍说,康菲公司存在违章作业行为,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后,不积极采取措施,导致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并且隐瞒事实,符合此罪构成要件。
贾方义认为,康菲公司还涉嫌破坏性采矿罪。
在国家海洋局公布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中指出:造成此次溢油的原因从油田地质方面来说,由于作业者回注增压作业不正确,注采比失调,破坏了地层和断层的稳定性,形成窜流通道,因此发生海底溢油。
其中油田的B平台没有执行总体开发方案规定的分层注水开发要求,B23井长期笼统注水。此外,B23井注水出现异常,理应立即停注排查,却没有果断停注,造成溢油量增加。
而C平台则没有进行安全性论证,擅自将注入层上提至接近油层底部,造成C20井钻井过程中接近该层位时遇到高压发生井涌。还违反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C20井表层套管过浅,发生井涌时表层套管下部地层承压过高,造成原油及钻井泥浆混合物侧漏到海底泥砂层,导致C平台附近海底溢油。
“报告中的这些都可以说明,康菲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贾方义说,如果此罪认定成立,最高刑为五年。
贾方义介绍说,此三罪中任何一罪如果成立,都可以对康菲中国处以罚金。而罚金的数额没有上限,是以客观上剥夺其再犯能力为标准的。“这意味着,如果康菲石油需要50亿资金才能进行海洋石油开采,就可以对其处以50亿的罚金。”
新型案件 起诉搁浅
在新闻发布会上,贾方义介绍说,他所提起的渤海漏油环境公益诉讼在三家法院“都没有立案”。
此前在8月7日,他以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两家作为被告,向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这三家法院分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向公众道歉并立即成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
“一般环境诉讼案件在法院是一般怠慢,这个案子法院是特别怠慢。”贾方义指出,山东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在其提交诉状时,曾问他是否需要补充其他证据,在得到贾否定回答之后,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曾说,“那我就交给被告答辩了”。
“既然可以交给被告答辩,这就意味立案是没有问题的。”但贾方义之后被山东青岛法院告知,此案属于新型案件,该院领导要对是否立案进行商量。
商量的结果是,青岛海事法院告诉贾方义,“此案要逐级上报”。
随后,天津海事法院也以相似的不立案理由:“新型案件,领导还在讨论中”,告知贾方义。
而收到贾方义诉状的海南省高院则是直接电话告知此案不予立案,因为“不在我们管辖范围”。
3、河北乐亭养殖户补充证据将再次起诉康菲公司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1-0-07
http://epaper.yzdsb.com.cn/201109/07/113590.html
本报讯(记者苑雅婧、王天译)继8月31日,乐亭养殖户代表向康菲石油公司提出索赔3.3亿元的起诉,被天津海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被立案后,养殖户代表仍坚持以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乐亭县扇贝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昨日向记者表示,他们准备按照法院的要求,补充证据并再次起诉,“我们计划本周四确定律师人选,本周五进京取证。”
■养殖户索赔未被立案
据乐亭县扇贝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介绍,目前乐亭的水产养殖损失大概在70%左右,根据三年平均的销售价格,现在的损失大概3.3亿元。但是到10月底收获季节,剩下的如果长不到商品规格,或者无法通过检验,损失会更大。目前,乐亭县水产局对扇贝养殖损失情况已逐级汇报。
据杨基珍介绍,如果没有污染事件的发生,再过20多天,乐亭县的700万笼扇贝将相继上市,“往年都是在10月初出笼,可是今年不行了,即便尚存活的扇贝,其规格相比往年也差了3厘米,很难卖上价钱。为了尽量挽回损失,我们决定将扇贝的出笼日期向后延期20天,等到10月底的时候再出笼。”杨基珍说,乐亭县的扇贝主要销往韩国、日本和美国等地,出口量占销售总量的95%以上,“如果今年因为海水污染,扇贝被检测出含有有害物质而无法销售的话,这对我们这些养殖户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到时损失将超过6亿元。”“不仅如此,直到目前,我们都无法得知污染以后乐亭附近养殖海域海水水质情况的具体数据。如果未来两三年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附近海水水质都无法达到养殖标准的话,那对我们这些养殖户的长久影响更是不言而喻。”杨基珍无奈地说。
杨基珍表示,8月31日,他和其他几名养殖户代表,前往天津海事法院,去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索赔3.3亿元。“我们准备了两份材料,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一个是新华社关于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油污颗粒,证实为蓬莱19-3油田事故漏油的报道;另一个是乐亭县126户养殖户初步损失情况的统计表,表上按有这126户养殖户的手印。”“然而法院认为,新闻报道不足以证明康菲公司与我们存在损害和被损害的关系,而损失统计表是我们养殖户自己计算的,同样没有证明力。天津海事法院工作人员说我们的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杨基珍表示,按照法院的说法,如果要立案,需要鉴定报告,还要有国家海洋局出具的带有公章的证明等。
■补充证据后将再次起诉
杨基珍对记者说,受损养殖户们准备按照法院的要求,补充证据并再次起诉。另外,刘凤林作为受损养殖户的诉讼代理人,也在寻找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收集证据,继续起诉康菲。上个月,在乐亭县水产局的引荐下,受损养殖户与乐亭县水产局员工刘凤林签订了代理协议。“我们计划本周四确定律师人选,本周五进京取证。”杨基珍透露,“我们初步计划向国家海洋局申请报道中提到的这些油污颗粒的油指纹检测报告,同时向农业部申请指派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水产养殖户损失做评估。”此外,7月17日,在乐亭县水产养殖地的三个河口,当地养殖户让相关公证部门对扇贝笼取样。相关部门已经把死亡的扇贝保存起来,等待权威部门检验。
4、渤海漏油100天 康菲石油撒九次谎言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1-09-07艾一峰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7/yNMDcyXzM2MzEyNg.html
核心提示:发生事故至今,渤海漏油已过去约100天,康菲石油最初封锁消息,近期撒谎成性。
从6月4日发生事故至今,渤海漏油已过去将近100天,从最初的封锁消息,到近期撒谎成性,“我们就是骗你的,骗你的”这句话已贴上了康菲石油的标签。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这100天里,康菲石油至少撒了9次谎(详见图表)。
9月5日,康菲石油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9月4日晚8点,在安全及时、并保护油田的可采能力的方式下,康菲中国已完成停止蓬莱19-3油田的钻井、注水及生产作业的程序,并对共计231口井包括180口生产井及51口注水井停止了作业。
同时,在油污清理工作上,康菲表示,B平台未发现任何渗油或油膜,C平台发现零星油膜并已立即清理。而对于C平台发现的零星油膜,康菲解释“在海底清理残留油污过程中仍会偶尔产生油花”。
针对康菲石油的解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姜在兴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理论上分析,康菲石油将新发现的油膜归结于“残留油污”的说法很难成立。
“康菲清理海底矿物油油基泥浆在技术层面是不成问题的,何况油井已经全面停产,发现新油膜很可能还是溢油点没堵住。”姜在兴说。
除此以外,康菲石油最新发布的公告中对B平台的堵漏情况也没有做出详细说明,但一名接近七部委联合调查组的业内钻井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截至目前,康菲石油对B平台的堵漏措施依旧是采取集油罩回收的方式,这也意味着“被暂时控制的”B平台仍然存在新的溢油风险。
“使用集油罩只能在表面回收油气混合物,由于康菲此前超压注水,油藏的地质结构已经断层,要彻底堵漏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泄压方案,否则就相当于埋了个定时炸弹。”上述专家说。
大限之“谎”
从发生事故至今,围绕漏油事件的争议与博弈一直在康菲石油的谎言中愈演愈烈。
8月31日,在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石油完成“两个彻底”的大限之日,康菲石油于当日下午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多达6箱的综合报告,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内容相近的公告。康菲石油方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遵照国家海洋局的指示,彻底完成了“各项要求”,但两天过后,康菲的谎言再次被事实拆穿。
就在康菲石油书面回复央视记者采访并坚称“已经彻底封堵渤海溢油源,已经排查干净所有溢油风险点”十余个小时后,9月2日,蓬莱19-3海域再次冒出黑色油花,并形成油膜带。随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第一时间通知康菲石油,督促其立即清理,由此,康菲石油此前关于已经完成“两个彻底”的说法也不攻自破。
9月3日,由七大部委联合成立的调查组在对康菲石油提交的总结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后表示,康菲公司在落实“两个彻底”方面初期进度缓慢,海床残留油污未彻底清理,附近仍有油花持续溢出,并有油带存在,对溢油源的彻底封堵没有完成。
与此同时,央视记者在油井现场连线康菲石油员工进行采访时,针对其此前已完成“两个彻底”的表态,对方更是坦承“我们就是骗你的”。在这一言论掀起舆论大潮后,康菲石油随后又在其官网发表声明,表示央视报道与事实不符,接受采访的员工没有发表该言论,并要求央视更正错误报道。
康菲石油解释称,在附近海域的各种船只上的上千人中的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使用这个海上公共船用无线对讲频道发表言论或打断各种对话。
本报记者致电康菲石油相关负责人,对方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北海分局海监大队在海域监测过程中也会通过无线对讲频道与附近海域的船只进行沟通,虽然该对讲频道允许多方通话,但针对康菲石油声称的“通话被打断”的说法则不做置评。
记者注意到,在“撒谎”言论成为舆论焦点后,康菲石油在官方发布的澄清声明也被悄然删除,同时,于8月31日发布的完成国家海洋局要求的公告也被删除。
“如果不是在9月3日又发现新的油污,康菲的谎言还会一直蒙蔽下去。”上述钻井专家说。
康菲“罗生门”
先否认,再承认,本报记者对康菲石油应对漏油事故的回应态度进行了对比,发现近两个月康菲石油一直在监管部门及媒体舆论之间上演着罗生门。
7月1日,在漏油事故被隐瞒近一个月后,康菲石油对外界表示,已经启动应急程序,渗漏点早已得到有效控制,油膜回收工作也基本完成。随后,合作方中海油也同时宣称,蓬莱19—3油田泄漏的原有范围比较小,只涉及200平米左右。
针对康菲石油和中海油的这一结论,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溢油污染达840平方公里。
而随着事态影响的逐渐放大,沿岸多个地点发现油污时,一直坚称漏油事故尚在可控范围之内的康菲石油首度承认B、C两个钻井平台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大约为1500—2000桶之间。这一信息也在其官网进行了发布,而在发布之前,康菲曾一度将溢油总量的上限定为2500桶。
直到8月12日,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检查组对油田现场进行督察时发现新溢油点时,康菲石油才承认,溢油总量达到了3217桶,远远超过了最初估计的1500桶。
在封堵溢油点方面,康菲石油在国家海洋局的督促下屡次否认存在新溢油点的情况下,8月20日,康菲石油向当局承认,在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又发现8处海底油污渗漏点。
可仅仅一天过后,康菲石油又再次对此进行了否定,认为该渗漏点渗出的油滴来自6月17日溢油后的残留物。一个星期过后,经国家海洋局调查,新溢油点的数量再次刷新,共发现16处。
5、海洋局腹背受敌
来源:经济观察报2011-09-07 种昂
http://www.eeo.com.cn/2011/0907/210690.shtml
8月31日,在彻底排查、封堵溢油点期限的最后一天,康菲中国公司终于递交了工作报告,暂时避过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如果康菲中国公司的报告得到海洋局的确认,这一天对于整个蓬莱19-3漏油事件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节点——是渤海漏油事故的终点,也是索赔大战的起点。
如果说漏油的主要责任方是康菲与中海油的话,接下来这场环保索赔诉讼的主体则是代表国家进行索赔的海洋局。尴尬的是,正当国家海洋局招兵买马、跃跃欲试之际,来自民间的律师团队却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眼下,代表国家进行索赔的海洋局要打的并不是一场单纯的追责诉讼。其中纠结了各方利益:肇事方——中海油、康菲;追责方——国家海洋局、各地渔民以及多家NGO组织、律师团体;对这一公共事件关注的众多媒体、亿万中国公众,乃至中、美等多国政府。
即将拉开大幕的这场环保大战,将是海洋局与多重利益主体博弈的漫长过程。
孤军作战 腹背受敌
“8月31日,海洋局已经收到了肇事方康菲中国公司的报告。由于报告多达上千页,目前海洋局正在进行现场核查和专家评估审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一位管理人士如是说,一旦确认康菲公司完成了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后,对于生态环境损害的索赔即将开始。
从6月4日蓬莱19-3油田漏油以来,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这场万众瞩目的环保大战终于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始终在对事故处理进行实时的监控,就是为了起诉在调查取证。因为只有彻底封堵了溢油点,污染完全停止,才能对整个事故的污染范围、程度进行评估,进而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索赔金额。
8月31日,是海洋局要求康菲彻底排查、封堵溢油点期限的最后期限,也被认为是整个事件的关键节点。在此之前,漏油点尚未封堵,海洋局一直处于被动的角色。由于缺少海底作业的人才、技术和资金,海洋局对于康菲可打的牌不多,所能做的只有勒令其停产和不停的催促。“在这场事故中,国家海洋局感觉到的是孤军作战和巨大的压力。”北海分局的一位官员坦言,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一出,所有难题都向海洋局涌来。一方面,海洋局要恪尽职守——钻井平台上的督察人员24小时值守,后勤行政人员天天加班统计数据;另一方面,海洋局还要协调对外的各种关系——不断催促康菲排查原因,协调各政府相关部门,向媒体、公众反复做出解释。稍有差池立刻就会招致一片质疑。
上述官员说,这期间,海洋局甚至要承载大量原本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按照中国海洋管理范围划分,海洋局负责海水生态环境污染,渔船、渔业污染归属农业部,商船、港口水域由海事部门负责,岸边水域由环保部管理,近岸地区则应由地方政府出面。可蓬莱19-3一漏油,渤海所有的污染受害者纷纷前来送检样品,请求协助索赔。
更尴尬的是,在这场环保大战尚未打响之际,国家海洋局并非仅有正面战场上的康菲、中海油这两个对手,海洋局身后的NGO以及国内律师团体随时可能使其腹背受敌。
事故公布之初、海洋局尚未明确追责之时,国内数十家NGO组织热情高涨、纷纷表示要打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尽管目前在贵州、云南等地有过个别先例,但在国家层面的公益诉讼既无先例,更无法律依据。
而当国家海洋局公开表示,“正在调查取证,为索赔作准备时”,被挡在诉讼大门之外的NGO组织暂时放弃了公益诉讼的想法,但却表示,将转而监督国家海洋局诉讼要求是否合适。显然,来自民间的力量并不完全信任代表官方的国家海洋局。
尽管国家海洋局在处理事故中自我感觉良好,局长刘赐贵声称,这次事故的处理“反应快速”、“目标明确”、“组织得当”,但却遭到了来自民间势力的否认。2011年8月9日,北京华城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就以行政不作为将国家海洋局告上法庭。
虽然这些起诉尚未立案,但贾方义告诉记者,有人前来当说客,劝其推迟起诉,并非让其撤诉,这更加说明起诉国家海洋局的理由与事实得到了认可。近期他还要前去沿海搜集证据,为即将开始的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做准备。
在这起渤海漏油事故中,原本官方与民间的矛头都应指向肇事方,可随着国家海洋局沦为被告,两条阵线搅和在一起,开始出现混战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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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康菲败诉几无疑赔偿多少仍有悬念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2011-09-07
http://www.cet.com.cn/nypd/yw/318184.shtml
9月7日,距离康菲公司渤海湾溢油事故爆发已逾三个月。一方面,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开宣布,将代表国家向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另一方面,康菲公司至今在生态损失程度、应诉律师选定等细节上三缄其口。
截至8月底,国家海洋局已完成生态损害评估的前期调查工作,中方律师团已签署委托协议并进入诉讼准备阶段。
《经济参考报》独家获悉,中方律师团队的成员均为拥有10年以上海商海事诉讼经验的律所合伙人或主任律师。其中,有的律师代理过中国第一起由政府出面、运用本土法律成功进行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塔斯曼海轮漏油事件”民事诉讼,有的参与过《海商法》、《航运法》等法律起草,有的担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为深入分析索赔诉讼焦点及双方攻守策略,《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海洋法方面的权威人士。他们有的是中方律师团选聘工作的专家组组长,有的是涉外溢油事故的公益诉讼中胜诉的海商法律师,有的曾主持首个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国家级课题。
焦点一:怎样的证据能获法庭采信
中国海洋大学一位海洋法专家向《经济参考报》表示,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该教授主持了中方律师团选聘工作。
首先是合法性。
“国家海洋局的立案和调查取证工作属于行政主体行为,在合法性上不成问题。”但不排除康菲公司也寻求国家海洋局认可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油污检测。
该教授谈到9年前的天津塔斯曼海轮撞击漏油事故诉讼。彼时,天津市海洋局和外籍船东都指定中国海洋大学某第三方机构进行油指纹鉴定,鉴定结果却出自该机构的不同研究团队。“一定要避免出现‘鉴定结果打架’的情况。”
塔斯曼海轮事故诉讼是中国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第一案。2002年“塔斯曼”海轮与中国籍船舶相撞,随后该轮所泄漏的原油形成大约2 .5海里的溢油漂流带。原告天津市海洋局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索赔9500万元。2004年,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赔偿损失约1000万元。被告向天津高院提出上诉。
其次是客观性。
该教授透露:“在塔斯曼海轮事故中,海监部门有的证据是在事后才补充取证的,最终在诉讼中法院不予采信。有了这个教训,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北海监测中心在康菲溢油事故中已及时介入。”
一位要求匿名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人士承认,天津市有关部门耗时7年,花费了600多万元的调查、监测和评估费用,80多万元的诉讼费用,最终仅在庭外的调解协议中,获赔数百万元的调查费用。“不要说生态修复,连天津市花的钱都收不回来。”该人士指出,其中一大原因,就在于证据效力不足。
国家海洋局下属研究机构的一位法律专家对此表示担忧,上述鉴定方既是独立法人,同时也是国家海洋局的下属机构,康菲公司也许会对此抗辩,原告和鉴定方的利益相关性会影响司法公正。该人士建议,国家海洋局的调查取证也需要获得独立第三方的支持。
此外,在关联性上。
就是要证明生态损害确系康菲公司造成。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此前表示,截至目前,辽宁绥中东戴河,河北京唐港浅水湾岸滩、秦皇岛昌黎黄金海岸浴场岸滩采集的油污颗粒全部或部分来自蓬莱19-3油田。但康菲中国公布的经第三方实验室鉴定的检测结果显示,上述辽宁、河北浴场的油样与蓬莱19-3油田油品不相近。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国庆对此表示:“同一个油井,三天以上、不同溢油点漏油的油指纹都有误差,而国内油指纹鉴定受技术因素局限,误差较国外更大。当然,油指纹图形‘近似’就八九不离十,具有足够的证据效力了。”
焦点二:行业规范能否成评估依据
国内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已明确,康菲公司应为海洋生态损害行为承担赔偿义务。《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指出:“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
但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孙佑海向《经济参考报》表示,海上钻井平台溢油事故的赔偿标准的确定,目前在国内缺乏明晰的法律条款。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光玉曾向本报指出,在法律法规缺失时,国家海洋局颁布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就对确定索赔额度至关重要。
但方国庆指出:“《技术导则》基本上是根据塔斯曼海轮事故诉讼的经验和教训编订,然后再加以提炼、简化的。《技术导则》只是国家海洋局颁布的行业规范。我担心康菲公司在抗辩中会质疑其法律效力。”方国庆曾参与《技术导则》编制时的专家评审工作。
对此,上述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提出了一个解决思路:根据中国民商法领域不成文的约定,在法律法规的盲区,行业标准可以作为判决依据。该教授称,“由于行业性组织尚未发育成熟的特殊国情,国家海洋局代为颁布行业规范可以理解。”
行业标准作为判决依据在民商法领域已有先例。《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指出:“有关合同关于质量要求的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该教授同时称:“当然,这需要中方律师团对法理精神具备很高的解读能力。同时,受理此案的海事法院不要太保守。”
一位要求匿名的权威人士指出,塔斯曼海轮事故诉讼之所以索赔额度有限,就跟天津海事法院的主审法官过于依赖法条有关。当时,《技术导则》尚未制定,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仅涉及船舶漏油事故。
焦点三:索赔范围如何依法确定
《技术导则》指出,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应该包括海洋生态直接损失(包括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溢油造成的海洋环境容量损失)、生境修复费计算(包括清污费、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计算、调查评估费等4个方面。许光玉向《经济参考报》指出,国家关于生态损失程度的证据走到哪,索赔额度就相应走到哪。
但方国庆称:“根据我国民事法律中的‘实际损失原则’,对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这类通过计算而产生的索赔范围,法院完全可以予以驳回。”
一位资深海商法律师则以东芝笔记本诉讼案为例,称美国民事法律比中国更进一步,支持对“可能发生的损失额”进行赔偿。1999年春天,两名美国东芝笔记本电脑用户向美国地区法院提出集体诉讼,认为东芝公司因行事不当,可能导致数据遗失或损坏。根据美国的司法判例,只要东芝笔记本存在极小的数据丢失的可能,哪怕实际损失尚未发生,消费者也可以获得赔偿。最终,50万美国东芝用户获得10 .5亿美元的赔偿。
此外,方国庆在研究美国、欧盟等国的索赔实例后表示,生态损害索赔范围主要限定在已经实际采取或者将要采取的合理恢复措施所产生的费用,但要界定这些措施的边界非常困难。“国家海洋局宣称,溢油平台周围的劣四类海域已经达到大约870平方公里,但我们无法将海水运到岸上进行处理后再放回海中。”方国庆说道。
但 上 述 海 洋 法 教 授 对 此 表 示 乐观:“为维持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每年渔业部门都会组织增殖放流工作,通俗地讲,就是政府和市民认购鱼苗‘放生’到海里。如果能够证明渤海湾 溢 油 事 故 造 成 增 殖 放 流 的 鱼 苗 死亡,就能在海洋环境容量损失方面进行索赔。”
“按照目前的社会舆论压力和原告取证进度,康菲公司在生态索赔诉讼中败诉几无悬念。但他们肯定会千方百计地在主体资格上、程序公正上大做文章。”上述国家海洋局下属研究机构的法律专家最后总结道,“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是所有污染案件中最困难的、最复杂的,也是耗时最长的。”
7、苹果在华供应商涉嫌污染环境 工人称经常流鼻血
来源:新华网2011年09月07日
http://finance.qq.com/a/20110907/001294.htm
你是“果粉”吗?如果是,那一定要注意,无论是手中的Ipad,或者Iphone4,在光鲜靓丽的品牌背后,隐藏的可能是血汗工厂。
现在,苹果“涉毒”事件有了新的证据链。继年初多家环保组织批评苹果公司供应商污染问题后,8月31日,5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苹果的另一面2:污染在黑幕下蔓延》的调查报告,再次集体指责“毒苹果”现象。
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南京绿石和环友科技五家环保组织报告指出,苹果在华的生产线供应商多家涉嫌污染环境、侵害员工身体权益等问题,证据确凿。
流鼻血
在凯达电子
已司空见惯
在环保组织的调查报告首页,巨大的黑色苹果冲击着人的视觉神经。
“如果你知道在苹果品牌光鲜靓丽的背后,隐藏的是一批批在华血汗工厂,严重危害公众健康,‘黑苹果’就不奇怪了。”邵文杰说。
邵文杰,达尔问环保组织的一名23岁的调研员,曾与本报记者一同前往渤海溢油现场调查。在收集涉嫌“毒苹果”供应商证据链的7个月时间里,他先后赴太原、上海、镇江等工厂实地调研。
如何确认是苹果产品的供应商?“很简单,问公司的员工,他们会告诉你到底有没有苹果的配件。”邵文杰说。
“招工的时候,7成的人来看了厂子的环境就走了,只有3成左右的人会留下来,忍受工厂里那种难闻的气味。”邵文杰说,受影响的不仅是工厂周边的居民,更多的证据来自工厂的工人。在他所调查的太原富士康,工人一般都是来自四川和河南这样的劳动力大省,“都是刚步入社会,很年轻的”。
太原富士康的工人这样向邵文杰形容:“怪味闻了4个月,每次闻到都想吐。”对此,环保部门的官方说法是:怪味系由富士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涂装车间和切削油车间所排放出来的。
资料显示,“疑似”苹果供应商的太原富士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原市小店区,主要从事手机、笔记本电脑零部件的生产加工。生产项目包括镁铝合金表面处理项目、2400万套手机零组件工程项目和配套散热器系列产品。
与富士康类似,在供应商江苏昆山凯达电子的调查视频中,出现这样一组镜头:居民们陈述称企业排放废气有时令他们不敢打开窗户,半夜会被呛醒,小区幼儿园与凯达电子之间只隔着一道墙。
“有些时候我回来写字的时候都会心很痛,你(妈妈)来接我的时候我头也很晕,有时候上学感觉到很怪怪的味道。”一个名叫彤彤的男孩在调查人员的镜头前边说边流鼻血。
“因为长期受污染,工人流鼻血的情况也经常出现。”邵文杰说,视频中的小孩子流鼻血的镜头“很常见,并不奇怪”。
“牛奶河”
名幸电子排污
最终流入长江
马军,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在调查苹果的供应商武汉名幸电子污染情况时,差点掉到了“牛奶河”里。
所谓“牛奶河”,是武汉名幸电子的一条排污沟。含有重金属的液体顺着水渠流入武汉当地的南太子湖,导致湖水也呈现灰白色,白色的泡沫伴着一团团黑色的漂浮物缓缓涌动。而南太子湖直接与长江相连,污水也随之流入长江。
“我们俯瞰那条排污渠,当时船工把他的船从那边划过来,我一方面觉得梦幻般感觉乳白色的河,其实也挺好看,但是又让你觉得很可怕。”马军说,他从船上跨到岸上的时候,反作用力一下就把船推走了,要不是被人猛推了一把,相机和人就全掉到河里去了。
马军等人对渠水体取样送武汉市一个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结果表明,水体中含有重金属铜和镍。
2009年,名幸电子被当地列入“违法企业整治重点”的7家企业之一,遭限期治理;它的姊妹工厂,广州名幸,在2010年名列广东省20家挂牌督办企业名单第一家;2010年6月,广州市环保局负责人曾说:“名幸电子,一年半时间我们去检查了29次,15次都超标排放。”
2011年6月3日,自然之友武汉小组和谱尼公司对通往南太子湖的渠水再次采样检测,COD浓度为192 mg/L,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水(40 mg/L)4.8倍。而南太子湖底泥中铜的含量竟高达4270毫克/公斤。
让马军始终难忘的是,在浆声浊波之中,渔民万正友感慨:“我们这一代人喝的是污水,下一代就只有喝毒水了。”
“毒苹果”
22家供应商的蛛丝马迹
在记者面前,列着一长串22家“涉毒”的苹果中国供应商目录。不过,为保护自己,马军等人特意加了“疑似“两字。
为何说是“疑似”?环保组织的解释是,因为苹果公司始终不肯公布其供应商名单。此前,环保组织多次致信询问苹果公司关于工人中毒工厂是否是其供应商,但对方的回答是“不能确认”,并表示NGO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是其供应商。
“我确实拿不到苹果公司与之签订的供货合同,所以把他们都标注为疑似,但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证据。”马军说,但调查人员发现的线索有如证据“拼图”。
“凯达电子在美国,苹果把它的一个采购经理告上了法庭,说这个采购经理从供应商那儿收受了100美元的贿赂。我们看到这个消息以后再看哪几家供应商给了他贿赂,最后发现了凯达电子。而且这家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站出来声称那不叫贿赂。”
发现了第一条线索,环保组织的调查人员于是再回过头调出凯达电子在环境数据库里的污染记录,发现它果然上榜,随后又从网上再查,也发现有很多当地公众的投诉。
对之前提到的武汉名幸电子,也遵循了这样的取证线路。
“我们之前看到名幸电子是台湾媒体在报道中提及了这家企业,称其在苹果ipad2扩展的时候生意特别好。但是武汉的这家企业到底是不是它的供应商,我们一直拿不准。”但马军发现,在日本发生了地震海啸之后,武汉媒体报道,地震把名幸在日本的工厂震坏了,很多订单转至武汉名幸电子。这样,就确认了名幸的苹果供应商身份。
“总之,我们就是通过各种蛛丝马迹来对照,虽然苹果对供应商管理高度保密,要拿到名单比其他企业难度大得多,但我们还是可以通过一连串的证据链把苹果和中国的血汗工厂对接起来。”马军说,22家企业几乎都是这样发现的。
不过,接下来的情况仍然不容乐观。
马军说,他们向“涉毒“供应商都发了信,“但每次说到环境污染问题,有一封信要送达管理人员,电话就会转到前台,而前台一听到是环境问题就直接掐掉电话。再后来,看到是环保组织的电话号码都直接掐掉。
“癌症村”
村民不再搭理
环保组织人员
十三位村民齐刷刷跪了下来,马军也跪了下去这是在江苏昆山发生的一幕。
马军说,这次环保组织一共对22家苹果公司的“疑似”供应商进行“取样”,其中最让人震惊的,是一座癌症村。
江苏昆山同心社区娄下村,毗邻苹果的“疑似”供应商凯达电子和鼎鑫电子。居民提供了当地癌症患病统计表。自两家企业入驻之后,2007年以来仅同心村8组患癌症或因癌症死亡的人数达9人,而该组的总人口不过50余人。
今年4月,在马军等人第一次调查时,罹患胃癌、胃已经切除的朱桂芬手持装满污水的饮料瓶,带着十几位中老年村民来到调查人员的面前。面对马军的摄像机,十三位妇女突然齐刷刷跪下:“求求你们,帮帮我们,帮帮我们老百姓!”看到这里,马军也不禁“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第二次,因村民提供了一份癌症患者的名单,调查人员必须一家一家访问到,以确认名单的真实性。当时村民们刚刚为一个患癌症去世的村民举办葬礼。葬礼完了之后,村民在一起吃饭,但却不再搭理前来调研的环保组织者。
“看上去他们心情很不好,几乎都不理我们,而且已经不太相信我们了。因为之前他们太相信我们了,所以才跪在我们面前了。”
“后来村民们问‘为什么中央电视台还没有来?马军说,这个问题问得他一头雾水。“原来他们认为凡是拍摄的,就是央视,肯定就会播出了。村民们一直在看电视,一个一个看过去,都没有,没有反映他们的问题,所以他们非常失望。”
为核对癌症村村民的名单,马军形容自己是“看着一张一张的冷脸”做完笔录。
“很不容易。但是真正不容易的是他们,他们对我们袒露了他们所遭到的伤害,而在某种程度上,这份责任一瞬间就落在我们肩头了,不公布出来,我们就无法面对他们。”马军说。
“公布了这份报告,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解脱。”说完,他长出了一口气。
部分企业并非供应商
苹果回应
部分企业并非供应商
8月31日上午,苹果公司给环保组织发邮件称,苹果对于任何问题都严肃对待,并提出愿和环保组织进行私下电话会议。
苹果同时在邮件中说,已评估了所有环保组织提交的供应商名单,称有好几家企业并不在苹果供应商名单中。
对此,马军的看法是:“无论是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还是供应商的供应商,或者是合作企业,都是苹果供应链条的一部分。”
在对媒体的最新回复中,苹果公司称“Apple承诺致力于通过我们的供应链管理推动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我们要求供应商在制造Apple产品的时候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尊重和关注他们的员工,并采用环保的制造流程。”
据苹果最新提供的《苹果公司2011年供应商责任报告》显示,过去3年,苹果共审计288个供应商,去年审计了127个供应商。自2008年起,苹果已对30万名工人进行了培训。
苹果在报告中称,苹果要求供应商采用对环境没有破坏性的金属原料,企业家庭式经营的矿山、冶炼厂等都不符合苹果要求,但由于供应链冗长,制作工艺复杂,苹果很难彻底追踪这些材料,“下一步我们将审计这些矿石冶炼厂是否对环境有破坏。”
不过,苹果公司至今仍然没有公布其供应商的目录,对环保组织所调查的污染证据链也避而不谈。(北京晚报)
8、康菲的“傲慢”:老实的外企到了中国就变样?
来源:搜狐网 2011-09-07
http://news.sohu.com/s2011/dianji-748/
除公众着急,相关各方似乎没着急的;中国何成跨国企业“为所欲为”的天堂…
康菲,一个称得上“带头大哥”的跨国企业,为何在溢油事故的处置和披露上缺乏最基本的常识、信心满满地信口胡言而笃定谎言不会被戳穿?如果说康菲基因里原本就沉淀着非法逐利的基因,又是什么激活了这一阴暗面?到底什么让康菲敢于违背对法律和市场惩罚最起码的敬畏,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欺骗监管、欺骗公众?或许精明的康菲根据各种因素的研判,说谎的收益将大于谎言被戳穿的风险。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news.sohu.com/s2011/dianji-748/
9、环保部拟修改空气检测标准 有望在年底出台
来源:新京报2011-09-07金煜
http://news.bjnews.com.cn/2011/0907/130544.shtml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修订,拟增臭氧8小时监测值;可吸入颗粒物不强制实施更严标准
本报讯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 焦点
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
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
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
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
“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
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78%,一级天数仅为14.5%。
■ 争议
“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
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这挺令人失望的。”
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
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
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
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10、中国编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财新网2011年09月07日
http://business.caing.com/2011-09-07/100300306.html
交通运输部官员建议海上石油项目环评审批终审权交环保部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针对海上溢油事故,我国“预防、处置、赔偿”重大海上溢油事故的体系正在完善,国家层面的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乔冰博士,9月6日在“石油天然气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国际大会”上表示,由交通运输部和环保部牵头编制的《中国海上溢油应急计划》、国家海洋局编制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各省市政府的《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各直属海事局的《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都是我国已有的针对海上溢油的应急预案,但我国亟待建立针对所有污染源的国家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已存在的各级应急预案,并要完善溢油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据乔冰透露,目前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由交通运输部牵头,编制工作已启动,但各方还在讨论什么样的溢油事故属于“重大”溢油事故。
在溢油污染生态损害赔偿方面,我国国家层面的海洋污染赔偿标准仍然缺乏,仅以行业标准形式存在(国家海洋局行政处罚最高额仅为20万元)。2010年6月,山东省出台《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对海洋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损害评估标准,最高索赔额可达2亿元人民币。乔冰说,地方政府应该向山东省学习,“起码看住了自己家门口这一块”。
乔冰还向财新记者表示,她认为遇到重大项目,譬如国际合作的海上石油项目的环评审批,需要国家环保部介入,终审权应该收归环保部。而现行制度是由海洋局批准油气企业海上钻井平台的环评报告。
乔冰并告诉财新记者,中国水上溢油事故有三大来源:海上钻井平台溢油事故、船舶溢油事故以及陆源工业污染事故。据官方统计,1973年至2007年,中国沿海共发生大小船舶溢油事故2742起,平均每4.5天发生一起,船舶溢油总量近4万吨。但乔冰说,从日常的溢油污染源头来说,陆源污染是最大的一块,海上船舶溢油事故只占总污染量的10%左右。据乔冰透露,中石油大连“7·16”输油管爆炸事故迄今为中国溢油量最大的事故,这就属于陆源污染。■
11、垃圾分类不只是举手之劳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9-07 金海燕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9/t20110906_705874.html
垃圾分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很多城市已经在试行,但真正成功的却极少,因此很多市民经常提出“分类垃圾箱是不是在作秀”的疑问。垃圾分类何以成功者少而流于形式者多?以笔者之见,要使垃圾分类成功实现,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垃圾分类需要有一定的标准,不可朝令夕改,更不可随心所欲。以合肥的情况为例,据报道,在合肥市的马路上,有按照“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分类的“双桶垃圾箱”,说明有关部门是要求市民按照垃圾的可否回收作为标准进行分类;但有不少地方摆放的却是“三桶垃圾箱”,要求市民按照瓶罐、纸类和其他垃圾作为标准进行分类;最近,还将开展干湿垃圾分类试点,要求市民按照垃圾的干湿进行分类。经常变化的分类标准,往往会让市民无从适所。
其次,垃圾分类的执行需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对市民来说,所谓不半途而废就是不能做做停停,而是要当桩大事来做,一以贯之。有关部门则应不断宣传、不断督促、不断指导。更重要的是“垃圾分类要一分到底”。如今不少地方的垃圾分类只是要求市民执行,但在垃圾处理时,环卫工人仍将几类垃圾桶里的垃圾倒入一辆垃圾车。市民目睹此景,自然会产生所谓垃圾分类,只是在逗咱们百姓玩的想法,如此一来,市民岂能对垃圾再进行认真分类?
第三,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环保举措。要求市民垃圾分类,是要全体市民放弃旧生活习惯,养成新生活习惯,这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只是在街头摆上几个分类垃圾箱,或在小区里发几份宣传材料就认为万事大吉,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可取的。其实,要真正实现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需要从立法立规到宣传教育、从物质和精神准备到分类垃圾的出路安排,经历长期艰苦的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总之,实行垃圾分类绝不是小事一桩,对广大市民和各级领导来说,更不只是举手之劳。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认真规划、认真实施,垃圾分类才可能真正在城市立根,成为市民自觉遵守的一项良好新习惯。
12、全国有多少土地被“高尔夫化”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09-07
http://www.cs.com.cn/xwzx/16/201109/t20110907_3047646_1.html
部委公开查处违法球场,为何仍有“漏网之鱼”
此次十一部委整治的对象包括:《通知》印发前(即2004年以前——记者注)未按规定履行立项、规划、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审批手续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通知》印发后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所有球场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地,占用耕地、林地的必须全部退出,尽快进行复耕和恢复森林植被。”如果有球场在此次彻查中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一律予以取缔”。
那么此前国土资源部公布查处的违法高尔夫球场,现在都已经恢复耕地、林地了吗?中国青年报记者逐一核实了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每季度处理案件公报,发现仍有“漏网之鱼”。
在《2010年第四季度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中,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了“湖南省郴州小埠古村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
《处理情况》中介绍,2010年3月,郴州小埠古村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建设小埠生态园为名,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在国土部门要求整改后拒不停工,“北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未及时有效制止、查处,8月建成9洞高尔夫球场,9月扩建成18洞高尔夫球场并开始试营业。实际占地1631.77亩,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但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致电湖南省郴州小埠古村生态园,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球场仍在。
记者问:“我和朋友想去打球,请问你们有高尔夫球场吗?”工作人员说:“我们这边还没有开业,现在还没定时间。您是怎么知道我们这个球场的?”此后工作人员又再三表示:“还没开业,开业再通知你,行么?”“你们那边有球场吧?”记者再次确认。工作人员肯定地说:“有。”
据《处理情况》介绍:“郴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已责令小埠古村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拆除违法占用1631.77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530万元。目前,高尔夫球场的球道、果岭、发球台、沙坑已消除,球洞已填平。”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后致电分管郴州市国土局北湖分局,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你应该去问北湖分局执法队。”记者拨通了执法队电话,一位中年男子接了电话。但当记者说明情况后,此人就说:“队长出去了,副队长和队员都不在。我不是国土局工作人员,是别的单位来这里办事的。”
国土资源部公布,仅2011年上半年,部委12336违法举报中心接到涉及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的违法违规线索34个,比去年同期上升31%。2011年7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上半年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8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公布5起挂牌督办案件。在这13起违规案件中,有3起涉及高尔夫球场。
“从项目建设情况看,去年同期多举报已建成项目,今年上半年的举报线索多涉及在建项目或虽未建成,但以高尔夫球场进行宣传的项目。从地域分布看,去年同期的举报线索多集中在沿海地区,今年上半年则涉及东、中、西部17个省(市),范围明显扩大。”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下一步,将严肃查处违法批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对新建的高尔夫球场“新建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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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铬渣之害何时消
来源:半月谈网2011-9-6
http://today.banyuetan.org/jrt/110906/52661.shtml
最近,云南查处一起非法倾倒铬渣事件:6月份,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5000余吨剧毒铬渣被两名承运人非法倾倒在云南曲靖市麒麟区农村,造成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农田遭污染状况还需进一步评估。事件调查中,记者却发现陆良化工公司有超过14万吨的铬渣在珠江正源的南盘江边长期堆放。
铬渣富含对人体危害极大的化学物质六价铬,毒性超强,且水溶性好,一旦受雨水冲刷,极易严重污染水体。在我国,含铬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作为一种危险废物,国家对铬渣的堆放、挖掘、运输和贮存等都有严格规定,包括铬渣堆放场所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运输时应包装好,应避开居民聚居点、水源保护区,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等。
然而,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在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中,铬渣运输、贮存监管缺失,更没有“转移联单”一说,即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更令人吃惊的是,除了上述事件违法倾倒的铬渣,陆良化工公司竟还有超过14万吨的铬渣堆放在珠江正源的南盘江边。公司总经理汤再杨辩称,这庞大的铬渣堆在2003年公司由国有向民营改制时已达28.84万吨,是历史遗留的“祸根”。他说,当时堆放选址在南盘江边时,大家对铬渣的危害了解不深,就当成一般的工业废料堆放了。改制后,企业多次进行转移处理,但仍有一半左右存量。
在与陆良化工公司厂区相邻的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兴隆村委会,曾担任过村支部书记的村民常小乔告诉半月谈记者,村里的牲畜不敢放到江边,很多村民莫名得病,有的甚至患上癌症。只要是喝了江水的牛羊,要么生病、要么死亡。2008年,村委会3000余亩水田受严重污染,根茎腐烂、秧苗发黄直至死亡,经过交涉,化工厂赔付了一部分,但数额很少。
村民周晓肆家的水田紧挨着从南盘江提水上来灌溉的水渠,田边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水的颜色发黑。他说,今年铬渣堆受雨水冲刷,江水受到严重污染,田里的水稻注定会绝收。47岁的兴隆村二组村民王楼先的父亲患有肺癌。他说,现在我们要买矿泉水喝,但煮饭仍只能用井水。
近年来,媒体已多次报道了南盘江水质被污染的事件,其中较为严重的是2009年10月,南盘江弥勒县段雷打滩水库突然变黑,569吨鱼死亡,12家养殖户损失惨重。
陆良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李明富告诉记者,南盘江的环境保护难度很大,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重污染企业还有不少,因为资金和生产周期的关系,又不能一下子清除掉。
据了解,陆良县目前有29家重化工企业,靠近南盘江的西桥工业园区就有15家重化工企业。在南盘江边,半月谈记者发现有许多管径粗大的排水管,江边的造纸厂、氮肥厂、磷肥厂、水泥厂、钛锌厂和铬盐化工厂等企业,成为污染的重中之重。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公布调查结果,认定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是一起影响人畜饮水安全的严重事件,并在铬渣堆场范围内的南盘江检出六价铬超标。云南曲靖市政府随后提出,将对现存的14.8万吨铬渣迅速进行搬迁和无害化处理。
尽快处理铬渣,保护当地生态和人畜饮水安全,既是“硬道理”,更是“硬任务”。然而,综观近年来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绝大部分可找到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外部监管不到位以及信息披露不及时等“综合征”,往往步入“污染→事发→瞒报→曝光→追查→不了了之”的老路子。
要杜绝铬污染事件,必须根治地方产业结构不合理和经济发展模式扭曲的顽疾。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折射出当地依靠资源消耗快速实现经济效益的粗放式发展思维依旧根深蒂固。
近日,曲靖市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事件的后续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危险物资、危险资源的分布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清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司法机关对有关工作提前介入;卫生部门对铬渣非法倾倒地和铬渣堆放地周围的环境进行长期监测。
专家呼吁,在调整落后产业的过程中,要警惕将落后产业简单迁移,将污染的包袱甩给欠发达地区,导致重复破坏和二次污染,尤其要注意保护水源地和农林地区。针对此次珠江水源地发生的污染事件,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建议,尽快建立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依法制定流域内环境保护规划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上下游地区责任、权利、义务,规范各类开发、保护行为。(《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9期/记者 李怀岩 黄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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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以法律保护海洋
来源:财新《新世纪》2011年09月05日 张进
http://magazine.caing.com/2011-09-03/100298017.html
陆源污染和海上污染夹击,渤海五分之一以上海水已被污染。持续了近三个月的渤海溢油事件,让本已脆弱的渤海生态雪上加霜。
更刺激公众的是康菲公司的态度。有记者问,康菲能否学习BP(英国石油公司)设立赔偿基金?康菲答:“康菲不能和BP做对比。”
也许康菲在国外会选择文明守法,为何到了中国就变成不讲道理的无赖?企业道德良心缺失无疑是内因,但最终的结果则是中国的大环境使然。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后,美国当局及司法系统立刻全面介入,成立总统委员会进行调查,墨西哥湾沿岸各州政府也出面索赔。所依据的法律,有《清洁水法》《石油污染法》《濒危物种法》等。法律面前,BP只有认罚。
在中国,对海上漏油事故的责任界定和处罚标准,只有一部《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对海上石油勘探开发造成污染的罚款上限是20万元人民币。有媒体报道称,国家海洋局“可立即对康菲中国施以最高20万元的行政处罚”——可是,石油巨头康菲公司会在乎这区区20万元吗?至于发起生态索赔公益诉讼,则可能遥遥无期。
康菲有恃无恐,皆是“入乡随俗”。此前中国海洋溢油污染有过多少次?谁受过罚?一年前大连石油污染事故,责任方中石油能够从容撇清责任,熟谙中国政策、法规乃至潜规则的康菲公司岂能不学样?
渤海溢油事件凸显中国海洋保护的法制漏洞。拯救渤海,拯救中国的海洋,只能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做起。时不我待。
15、环保局长“一言不发”的“难言之隐”
来源:红网2011年09月06日高福生
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09/06/8956163_0.shtml
日前,不断有群众反映地处河南舞阳县吴城镇的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列污染问题。可是当记者好不容易找到舞阳县环保局局长张俊明,希望他能就群众反映的“金大地”污染问题谈谈看法时,出人意料的是,这位舞阳县环保局的一把手面对记者的提问,双唇紧闭,一言不发。(9月5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人心和新闻监督的不断加强,许多领导干部患上了“采访恐惧症”。一旦突发事件或热点事件发生,最常见的就是以“无可奉告”婉拒,或以“需经上级批准”进行搪塞,拟或是恼羞成怒,百般阻挠、出口成骂。不过。像舞阳县环保局局长这样对辖内企业的污染问题保持一种置身事外的缄默之态,却还是头一回听说。
原以为“双唇紧闭”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自己应负的环保监管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也不会像铁道部原新闻发言人王勇平那样“祸从口出”、“引火烧身”,招来网民的口诛笔伐。哪知“一言不发”照样“名扬天下”,被网友讽为“死猪不怕开水烫”,戴上了“不作为”、保护伞”等帽子。透过网友围观的表象,稍加分析一下,其时其地,“一言不发”的环保局长自有许多“难言之隐”——
一是“不能说”。“金大地”的污染问题在当地由来已久,民怨沸腾。为什么不能说呢,其根源在于当地官员把招商引资和GDP看得比环保重,对“金大地”实行特别保护,以致“针插不进、水泼不进”。舞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吴国语一语道破了“天机”:没有环境监察大队赵队长的带领,想进“金大地”的门都难。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环保局长既不想把责任往自己头上揽,又不想泄露天机,把“潜规则”捅破,将政府领导推上风尖浪口,只好“三缄其口”,当缩头乌龟。
二是“不好说”。“金大地”环境违法行为之所以气焰嚣张,很大程度上与地方保护主义有关,更与当地环保部门失职、渎职,权力与利益合谋有关。不单单是舞阳县,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环保监管变成了收费罚款,可以讨价还价、随行就市,也可以放水养鱼、各得其所。更有甚者,一些官员利用当地的特殊保护政策,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大搞权力自肥。如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屁股不干不净,心虚气喘,担心言多必失,“双唇紧闭”便成为无奈之选。
透过环保局长“一言不发”的“难言之隐”,我们看到,遏制环保污染,减少环保腐败,治本之策是是扭转地方政府的“片追”政绩观和招商引资观,通过制度体系“强化政府执行力”,把环保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地方官员对污染企业青睐有加,视作“财神”,受当地政府领导的环保局又怎能理直气壮地去对污染企业说“不”,小小的环保局长又岂能承担全部的责任之重,实事求是、理直气壮地接受记者的采访,把真相和内幕呈现给围观的民众?
16、防跨区“排毒”,需要无缝追踪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2011年09月07日尹于世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1-09/07/c_131106771.htm
只有不断强化与完善环境保护的天罗地网,才能防止污染、破坏环境的不法之徒找到侥幸逃脱制裁的漏洞与缝隙
随着我国光伏产业的迅猛发展,多晶硅作为太阳能电池的主流材料,其生产规模一度呈井喷式增长。但每生产1个单位的多晶硅产品就会产生10多个单位的强腐蚀性有毒有害的副产品——四氯化硅废液。这一废液本该由生产企业专门处理。然而,一些生产和运输企业为赚取不法利润,跨地区运输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四氯化硅废液,给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9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把利益留给自己,将剧毒物质排到外地,这种无异于“向别人的饭碗投毒”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如果不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后果将十分严重。
将强腐蚀性的废液跨区域偷偷排放,在一些非法企业、不法分子看来是一桩不错的买卖:不仅可以节省依法处置的成本,赚取高额利润,而且偷排放到外地,可以减少被查处的机率,还不会“祸害”到自己身边的环境。正因为如此,今年以来,我国类似污染事件呈多发趋势。再举已露出“水面”的两例,3月12日,3名男子从江苏盐城阜宁县一化工厂将25吨四氯化硅运至山东聊城莘县,排入河中;5月10日前后,来自江苏徐州某硅材料公司约2000吨四氯化硅被偷倒进菏泽单县农村的水塘、灌溉沟渠。这种恶劣的环境违法行径如果持续蔓延,就会使大家陷入“你污染我,我污染你”的恶性循环之中,不仅让被污染的地区付出高昂的治理成本,更会让大家面临无法独善其身的环境污染威胁。
类似行为的频繁发生,证明存在着监管的盲点与漏洞。随着环境约束机制的强化,一些企业和个人千方百计寻找转移治污、排污成本的缝隙与漏洞。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本位思想严重,只满足于本辖区不出事,放松甚至忽视对类似转移排放有毒废弃物行为的监控与监管,从源头上失去了对有毒物质排放的控制。于是,一些企业未经严格审查“有意无意地”将有毒的废弃物交给无资质企业和个人处理,以降低成本;一些运输公司以外地处理企业名义,与生产企业签订业务合同,而在运输途中将有毒的废弃物交给个人违法排放,以此牟取暴利。而这些行为在为不法之徒赢得暴利的同时,给环境带来了难以平复的损害,对当地的群众生命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要防止类似的现象发生,必须完善环境保护的跨区域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环境执法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有毒废弃物的处置去向。同时,及时查处、打击跨区域排污行为,尤其是要追根溯源查处那些造成跨区域环境事故的相关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追究他们玩忽职守、放任自流导致跨区域“排毒”的责任。还应当鼓励受污染的群众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排污者索赔,震慑排污企业。
与此同时,我们更要广泛宣传,提升公民环境保护的整体意识,要让大家认识到,生态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一个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整体。环境保护,地无分南北,只要破坏、污染了一处环境,都是对大家的共同威胁;环境违法,事不论大小,只要一起环境违法没有被查处,就可能引发更多的类似行为,就会造成更大的环境破坏,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强化与完善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与公众监督的天罗地网,才能防止污染、破坏环境的不法之徒找到侥幸逃脱制裁的漏洞与缝隙。
17、南方都市报:广州“绿肺”遭遇没心没肺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1年09月07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7/000845.htm
热爱广州正在成为一项颇具挑战性的事业。看官依照昨天《新快报》的揭批,广州城南江北沿线的万亩果园正在被吞噬,号称“城市绿肺”的它们正在丧失自然功能。“绿肺”不惧电闪雷劈般的敌人,却不幸遇上海珠湖这个人造伴侣。难免又是一阵感慨,世道如此,风光不再。爱广州,大不易啊。
要说这海珠湖,上马时被吹得天花乱坠,调解旱涝、改善水质、重整水系云云,可现实证明都是谎言,它对万亩果园的效果全部反着来。为保持这方湖水清澈,万亩果园里摆设了众多水闸,其调度唯海珠湖是从,不顾果树的生长需要。河涌与珠江潮汐的气息被隔断了,“绿肺”饱受污水浸淹之苦。
真的不要再狡辩了,这个海珠湖就是个景观湖,笔者住在番禺,每日经过新光快速,是眼看着推土机推倒果林兴建的。它的横空出世意味着万亩果园的衰败,因为它侵占了“绿肺”的中心地带,很像是一个秘而不宣的高尔夫球场。当记者追问这些问题,空余无辜湖水,某些负责人作尿遁状。
广州“绿肺”的名头很动听,可从海珠湖对生态的破坏看,废掉这个“肺”也很轻巧。本来果农就没什么收益,守着祖上的荔枝和龙眼园挨日月。果农不可能富贵,却在清贫的坚守中为广州留下“氧气仓库”,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善举。作为广州人,理应对果园和果农心存感恩,而不是荼毒其营生。
这些年,万亩果园无可奈何花落去,作孽的不只是海珠湖一项。番禺大桥东西侧的厂房越建越多,就像好多个蛀虫在绿叶上啃出块状荒芜,展示着丑陋的冲击力。靠果园谋生很辛苦,集体用地改作厂房来钱要快,我们理解此种为生计所做的牺牲,可从政府层面推动这种山河改造,实在不可理喻。
在果树中辟出海珠湖,没心没肺地在“绿肺”中制造水系梗阻,这个决策不是村集体就能决定的。尽管记者的调查很巧妙,请动精通环境修造的人士和代表委员,主管海珠湖的方面仍然免开金口,用沉默的方式否认问题。可等到万亩果园都被毒水弄没了,你守着那点海珠湖能当纯净水喝咩?
海珠湖开挖时也是轰轰烈烈,等到出现不可挽回的病患,就该反思一下决策机制。像拿全体广州人的“绿肺”开玩笑的事多了去,有拆掉老房子的,有占着广场好几年的,难道不该忏悔一下吗?在身体上动个小手术都得前后思量,这样直接在市民利益上动土,为啥就见不到一点严肃呢?
“绿肺”被污染这回事,到了现在这步田地,没人负责最叫人抓狂。现在不是撂挑子的时候,果园再这样耗下去,保准就会没命了。海珠湖究竟要怎么调节闸门,要怎么和村里协调潮汐涨落的排水,都该有弥补的必要。蒙着脸装作不知情,或者厚着脸硬是不承认,绝不是好的态度,都属于耍流氓。
广州很牛,但也经不起太多折腾。绿肺遭罪了,人定胜天就是个笑话,无知加狂妄。如今报应来了,还是老老实实回到正常状态,为了给万亩果园留下延续的希望,为广州人攒点好东西,某些人急需要用幡然醒悟的姿态证明人品。也就是说,救救“绿肺”前,有关人等还是先吃点药吧。
18、广州日报:我们只想解渴,不要带毒的营养
来源:《广州日报》2011年09月07日椿桦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5609941.html
三聚氰胺、塑化剂们搞事的那些日子,人们对水寄予了厚望。无法想象,水居然也令人心碎。据新华社9月6日电,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公布了对瓶(桶)装饮用水质量抽查结果,其中6种饮用水被检出高浓度致癌物“溴酸盐”,哈药六厂等知名企业产的“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内蒙古“景友”沙漠水均榜上有名。记者调查“景友”沙漠水生产企业,所见所闻令人忧虑,譬如,新国标难管致癌物、饮水安全人命关天,行业准入门槛却非常之低。
说起来也挺吊诡的,从前的人们饮用河水、溪水、井水、自来水,基本上啥事也没有,但自从这水被企业作为商品进行加工后,就不那么安全了——不是菌落超标,就是大肠菌群超标。现在又弄出“溴酸盐”这种致癌物质,而且致癌物还是高浓度的,这难免让人觉得,企业成了最大的污染源。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事?所谓监管不到位只能算是表面因素,以我所见,饮用水在生产加工环节增加了太多程序,是“感染”有害物质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增加加工程序,则是企业玩概念所致。稍加留意你就会发现,这些年来,各种概念水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譬如弱碱水、沙漠水、富氧水、冰川水、细胞营养水、海洋深层水……
这些概念水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个共同点,就是渲染营养价值。弱碱水宣称,除了可以调节人体酸碱度,还富含硼、锌、硒等离子矿物和微量元素。沙漠水则宣称其水源无污染,营养丰富、口味独特。事实上这些水的水源地的确很天然,但被某些企业加工后,就不天然了。譬如沙漠水,生产流程是:从200米井下抽水送入原水罐;再通过石英砂、活性炭将原水中的杂质滤掉;过滤后经过臭氧灭菌进入储水罐;最后进行灌装。不难想象,每个生产环节都存在“感染”的风险。
企业费这么大劲儿,就是为了让他们的水有特别的“营养”,以便与其他水区别开来,从而增强概念水的竞争力。当然,不少消费者也很买账。但是我想说,水的主要功能是用来解渴的,它不是保健品。我不否认天然水源富含营养,但这些营养你可以通过水果及其他各种食物获取。上海市营养学会理事长郭俊生曾指出,不少瓶装水的功能描述都只是噱头;而复旦大学公共卫生专家宋伟民则表示,人体内必需的微量元素主要来自食物。也就是说,我们都承认水的重要性,但重要的只是水而已,并不是所谓的“营养水”,决不能错误地将几块钱一支的概念水理解为珍贵无比的营养保健品。
必须承认,商家的概念水利用了广大消费者对科学认知的不足。当然,还得承认,饮用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天然矿泉水确实比饮用啥成分都没有的纯净水要好。但是,在商人道德血液欠缺、行业监督乏力的背景下,对于喝水,我们只想解渴,不想被有毒的所谓营养所害。
19、水坝与水污染没有必然关系
来源: 中国能源报2011年09月0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9/07/c_121994720.htm
在江河上建坝影响了水的流动,有人认为将会加剧江河的水污染。其理由是,水的流动可以增加水的自净能力。不错,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个成语叫做“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客观的分析也能理解,由于水的流动加速了水体与外界空气的交换机会,水中的含氧量可以提高,水体中的温度变化以及运动、蒸发速度都要加快。这些条件对于水中某些有机微生物的繁衍是不利的,可以抑制水中某些微生物的生长,对有机微生物类造成的水污染有一定的净化作用。这是多年以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都能观察到的一种现象。现代社会导致的水体富营养化,也经常使静止的水体产生更严重的水华现象。
但是对于现代社会产生的大量化学污染物,河水的流速几乎是没有作用的。很多情况下人们都会感觉到,快速流动的河水比静止的水能吸收更多的污染物,似乎有更强的净化能力。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觉,快速流动的水只不过是迅速补充了大量的清洁水源,主要是稀释了污染的浓度而并不是净化了水体。非常凑巧的是河流的上游一般都是高山峡谷、水流湍急,同时由于上游河水接受的污染源很少,水体对污染物的稀释能力较强,所以表现出极强的吸污能力。到了河流的下游,往往是河流变宽,流速减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感觉到流速慢使得河水的吸污能力下降。实际上,这一方面是因为流速低,单位时间内补充的新鲜水体较少,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河流在上游已经吸收了一定的污染物,河水稀释污染物的能力已经大大降低。所以,不管河流的流速情况如何变化,你几乎可以无一例外的看到所有的河流都是下游的污染程度比上游严重。这就是说如果用污水去稀释污染物,流速再快也不会产生所谓的“自净”能力。
据对某水电站的观测资料反映,水库蓄水后确实有些水生藻类的数量大幅增加,但是也有一些品种的藻类相应减少,其变化的规律主要取决于不同藻类的厌氧或耐氧程度[1]。由于水的污染源是多种多样的,特别是近代以来水污染的主要成分已经从腐败的有机微生物转向了化学残留污染物为主,不同的污染源对流速、温度、含氧量的反映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有些水体污染物确实会被水的快速流动所抑制(例如,流动的水体不容易产生水华现象),然而,相对另外某些污染源而言,降低水的流速也同样会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最明显、最直观的理由例如;污水处理过程中都有一道程序叫“沉淀”,那就是要靠降低流速来达到清除悬浮杂质,净化水体的目的。所以,水的流速对不同种类污染体的净化作用是不同的。不能由此就笼统的说,水的流速一定会增加或者降低水体的自净能力。
流水不腐是相对的
流动的水不一定就会增加水的自净力,这种推论非常容易说明。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去验证。随便找两个桶,装上同样的污水,如果你在其中的一个桶里面不断地用棍子去搅动污水,是不是一定就能得出被搅动的桶里面的污水,就一定要比没有搅动的桶里的污水要干净的结论呢?如果你试验过,你就会发现,当然不是。对某一些成分的污水也许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但是肯定有很多的情况,会因为你的搅动,使污水变得更加污浊,因为,被搅动的污水无法在桶中沉淀。所以,结论是非常明确的,快速流动并不一定会净化水体,反之,在很多情况下降低流速,到可以起到沉淀和净化水体的作用。
根据水污染的有关理论分析资料介绍。水污染主要分为:死亡有机质污染:有机和无机化学药品污染:磷污染:石油化工洗涤剂污染:重金属污染(汞,铅, 镉, 镍, 硒, 砷, 铬, 铊, 铋, 钒, 金, 铂, 银等):酸类污染 (比如, 硫酸)悬浮物污染和油类物质污染八类。其各种污染物来源和危害见(表1-1)。这些污染种类中,除了第一种死亡有机质污染和第三种磷污染会由于河水的流速减慢后,含氧量下降、温度上升,影响微生物分解速度,能够造成污染加剧以外,其他六种污染源均不会因为流速的减慢而加剧污染。相反,有些(比如;贵金属和悬浮物污染)还会要随着流速的降低,产生沉淀而减少水污染的程度。所以,理论上分析也可以看出,水的流动速度减慢,并不一定就会加剧水污染。
死亡有机质
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 造纸污水, 农业污水, 都市垃圾
消耗水中溶解的氧气, 危及鱼类的生存; 导致水中缺氧, 致使需要氧气的微生物死亡。而正是这些需氧微生物因能够分解有机质, 维持着河流, 小溪的自我净化能力。它们死亡的后果是: 河流和溪流发黑, 变臭, 毒素积累, 伤害人畜。
有机和无机化学药品
化工, 药厂排放, 造纸、制革废水, 建筑装修, 干洗行业, 化学洗剂, 农用杀虫剂, 除草剂
绝大部分有机化学药品有毒性, 它们进入江河湖泊会毒害或毒死水中生物, 引起生态破坏; 一些有机化学药品会积累在水生生物体内, 致使人食用后中毒; 被有机化学药品污染的水难以得到净化, 人类的饮水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
磷
含磷洗衣粉, 磷氮化肥的大量施用
引起水中藻类疯长。因为磷是所有的生物生长所需的重要元素。自然界中, 磷元素很少。人类排放的含磷污水进入湖泊之后, 会使湖中的藻类获得丰富的营养而急剧增长(称为水体富营养化); 导致湖中细菌大量繁殖。疯长的藻类在水面越长越厚, 终于有一部分被压在了水面之下, 因难见阳光而死亡。湖底的细菌以死亡藻类作为营养, 迅速增殖; 致使鱼类死亡, 湖泊死亡。大量增殖的细菌消耗了水中的氧气, 使湖水变得缺氧, 依赖氧气生存的鱼类死亡, 随后细菌也会因缺氧而死亡, 最终是湖泊老化、死亡; 可对热带地区的海滨水域造成与上速情况相似的水体富营养化的威胁。
石油化工洗涤剂
家庭和餐馆大量使用的餐具洗涤灵
大多数洗涤灵都是石油化工的产品, 难以降解, 排入河中不仅会严重污染水体,而且会积累在水产物中, 人吃后会出现中毒现象。
重金属
汞 铅, 镉, 镍, 硒, 砷, 铬, 等
采矿和冶炼过程, 工业废弃物, 制革废水, 纺织厂废水, 生活垃圾(如电池, 化状品)
对人、畜有直接的生理毒性; 用含有重金属的水来灌溉庄稼, 可使作物受到重金属污染, 致使农产品有毒性; 沉积在河底, 海湾, 通过水生植物进入食物链, 经鱼类等水产品进入人体。
酸类
(比如, 硫酸)
煤矿, 其它金属(铜, 铅, 锌等)矿山废弃物, 向河流中排放酸的工厂。
毒害水中植物; 引起鱼类和其它水中生物死亡; 严重破坏溪流, 池塘和湖泊的生态系统。
悬浮物
土壤流失,向河流倾倒垃圾
降低水质, 增加净化水的难度和成本; 现代生活垃圾有许多难以降解的成分, 如塑料类包装材料。它们进入河流之后, 不仅对水中生物十分有害(误食后致死), 而且会阻塞河道。
油类物质
水上机动交通运输工具,油船泄漏
破坏水生生物的生态环境,使渔业减产; 污染水产食品, 危及人的健康; 海洋上油船的泄漏会造成大批海洋动物(从鱼虾, 海鸟至海豹, 海狮等)死亡。
报告负责人:张博庭 贾金生
报告研究单位: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中国大坝协会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无规则互动”的大连PX事件
来源:中外对话 2011年9月6日 唐昊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511-Public-storm-in-Dalian
公众在为大连化工项目的停产而欢呼之时,却忽略了一个灾难性的事实:从官员到抗议者,所有人都忽视了游戏的规则。唐昊撰文。
8月上旬,因台风“梅花”冲毁海岸防波堤所曝露出来的大连福佳大化PX项目,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为反对PX项目的建设,上万大连市民聚集在市政府门前抗议,要求“PX滚出大连”,“要求真相”。在公众对PX项目安全性提出质疑后,大连市委市政府宣布福佳大化PX项目立即停产并搬迁。这次环境问题所引发的公民运动虽然以政府尊重民意搬迁项目而结束,但整个事件却也凸显了在法治缺失的背景下,中国的环境治理逐渐走上了“无规则互动”的道路,这使得中国环境治理面临着新的问题。
环境事件中的“无规则互动”(interaction without rules)一般由三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地方利益集团和地方政府以违反现有环保法律规定的方式推进污染项目;第二阶段,当地民众自发组织群体性活动对污染项目表示抗议,而这种活动并未得到政策法律的支持;第三阶段,为应对群体性事件所造成的社会稳定危机,地方政府再次以违反现有法律政策的方式宣布停止污染项目。我们注意到,在每一阶段,社会的既有规则都被互动的各方轻易抛弃。
以大连PX事件为例,目前揭示出来的资料显示,福佳大化PX项目上马本身就是违规建设的产物。作为严重污染项目,它离市区的距离只有20公里,并不符合相关标准;在环保部门准许其试生产之前,项目事实上已经投产。这些程序上的严重违规本应受到惩罚,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支持,该项目还是在公众的视线之外悄然上马了。而在民众抗议的阶段,对于PX危害的夸大和相关谣言充斥一时,显示了很多不理性的成分,很多地方受到误导。在网上视频中,可以看出此次抗议活动与前年广州番禺居民集会抗议垃圾焚烧厂相比还是有些混乱。在互动的第三阶段,大连市因公众大规模抗议而宣布对项目立即搬迁,同样缺乏必要的法定程序和责任认定,而由搬迁所带来的天文数字的损失最终又要由纳税人买单。和当初批准建设项目一样,在决定搬迁项目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法律和行政程序,并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和监督。
最近几年来,类似的“无规则互动”案例在中国多有发生。如三峡水库的巴斯夫MDI项目,四川彭州的石化项目,厦门的PX项目等诸多存在污染风险的重化工项目,都曾在缺乏公众参与和环保监督的情况下上马并引发公众抗议。而在地方政府采取非常规的方式进行污染项目的建设时,民众也不得不通过非常规的方式进行反击,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此种社会互动背景下,所谓环境问题的治理更为困难:
首先,地方利益集团对既有规则的无视同时挑战了法治权威、中央政策权威和环保部门权威。上述环境事件几乎都是由地方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利益集团在地方政府的默许下违规建设污染项目而引发的。对于现有的环境法律和环保部门的权威是一种严重的侵蚀。同时这些侵权行为往往和腐败联系在一起,导致很多地方基层政府和民众之间互信的缺失,引发社会不满和治理危机。对既有环保规则的无视在使环境问题复杂化的同时,更从外部冲击了政权的合法性和社会稳定。
其次,“无规则互动”的情况下,地方利益集团更加肆无忌惮地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必然会引发更多的环境问题。目前,由于地方利益集团与地方政府的结合,很多地方形成了以地方当局为核心的地方性“增长机器”。这些利益集团片面强调自己的发展计划和集团利益,并掌握了地方经济权力,经常有冲动突破国家法律政策的限制,至于牺牲普通市民的环境权益更是不在话下。大连PX项目是躲开了公众监督而悄悄启动的,这种偷偷摸摸的项目足以说明,这是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在明知项目会危害市民健康的情况下故意所为。
第三,对民众一方来说,由于环境治理秩序本身已经在污染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遭到破坏,很多人被迫采取常规政治表达之外的方式来维护利益。大连PX事件中的市民聚集行为可视为一种“集体行为”,即在某种特殊场合下,缺乏组织的一群人受到某一因素的刺激或影响而形成的众多人的共同行为。对于并不熟悉以集体行动规则的中国民众和政府来说,群体性事件的增多暗示着社会失序程度的增加和社会治理成本的增加。更坏的可能是:地方利益集团、地方政府和民众之间“无规则互动” 会导致社会随机行为大大增加,环境治理在这种情况下也无法正常进行。
不过,话说回来,事情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如果在“无规则互动”的过程中,地方利益集团、地方政府、公民运动三方在博弈的过程中能够达成改良社会制度的共识,则会因此而建立起环境治理的全面制度基础,形成政府、利益集团和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这反倒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治理问题。在过去几十年里,台湾环境保护运动的历史演变就提供了这方面成功的经验。在60年代的台湾高屏溪水域,由于连年干旱和水质盐化导致工业发展水资源不足。地方政府着手长期开发水资源、建造水库的计划却导致高雄地区大规模的美浓反水库运动,一度导致政府和民众之间关系紧张。但在保护高屏溪绿色联盟成立后,开始有组织地向高雄地方政府建言河川整治、生态复育,替代单纯的水库建设,并被政府采纳。从1961年到2004年,运动经历了议题形成、冲突对抗、沟通对话、参与合作、典范转移五个阶段,最后建立了地方治理水资源的长效机制。现在高屏溪运动成为政府与民众共同治理地方环境的典范。
而在中国的环境公民运动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类似的积极因素:尽管在“无规则互动”中,市民和政府之间有互不理解甚至不满,但相比之下,大连民众的抗议活动却是尽量依据法律规定而进行的,并遵循了非暴力、和平诉求的规则。在活动过程中不断有人自发维持秩序并提醒在场民众不要有过激言行,保证了互动能够进行。类似情景也出现在厦门PX事件、广州垃圾焚烧厂事件中。而厦门、大连等地方政府对民意的重视也在其后的处理方式中有所体现.总体上说,在大多数公众环境运动中,民众在守法和依法行事方面的表现要优于地方政府。
公民运动是中产阶级进行社会改革诉求的方式之一。在台湾,许多公民运动议题几乎是同时出现的:80年代就出现了扫黑运动、扫黄运动、反核能运动、生态运动、消费者运动等等,这些运动旨在改革社会的某一部分而非推翻现有体制。而在中国大陆,因为经济教育发展、公民意识觉醒、政府宽容、新社会行动网络出现、行动组织者的出现等因素,包括环境运动在内的公民运动也在兴起。可以想见,中国公民运动随着中产阶级的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趋势。当然,在台湾等地的环保运动经验中,推动环保议题的主动一方在民众手中,但最终的良性互动和制度改善则要由政府方面开启。
唐昊,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富布莱特学者,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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