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0
八月十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专题报道:
1、第一财经日报: 渤海油劫(王羚)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1000272.html
2、第一财经日报: 脆弱渤海湾:重工业扎堆布局超过环境承载力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10/125322967519.shtml
3、财经国家周刊: 海洋治污体系瘫痪 渤海或成下一个死海(张瑞丹)
http://www.ennweekly.com/2011/0808/3316.html
4、法治周末: 渤海漏油事故公益诉讼遭遇取证难题(高原)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8-10/021922963506.shtml
5、中国财经报: 溢油事故再击海洋生态补偿软肋 专家建议进行生态保险(李忠峰)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epc/201108/63411.html
聚集水流困局连续报道:
7、CCTV《消费主张》:聚焦水流困局:城市水管为何如此脆弱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10809/204510288298.shtml
特别策划:
8、腾讯绿色: 今日话题:欢迎洋人来华狩猎野生动物
http://view.news.qq.com/zt2011/hunting/index.htm
环境资讯:
10、第一财经日报:“十二五”节能减排政策再细化(许可新)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1000263.html
人与自然:
11、新闻晨报: 猎杀虽合法,但需考虑公众情感(郁文艳 金玉蓉)
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1-08/10/content_632064.htm
12、人民网: 外国人来华狩猎评审通过 专家认为或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李彤)
http://env.people.com.cn/GB/15382588.html
污染信息:
13、大江网: 江西瑞昌110人疑因自来水“含毒”入院
http://env.people.com.cn/GB/15385460.html
环境曝光:
14、大江网: 江西宜春一河受污染 无牌企业污水直排是元凶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10/3248613.shtml
公众参与:
15、中国环境报: 公民的环保力量究竟有多大?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8/t20110809_705026.html
食品安全:
16、广州日报: 媒体曝“化学酱油”可能致癌 与酿造酱油无法区分(刘俊、何颖思)
http://huanbao.gongyi.ifeng.com/detail_2011_08/10/8295746_0.shtml
垃圾处理:
17、百科知识: 垃圾处理艰难,海洋垃圾该又何去何从?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810/000822.htm
生态保护:
18、经济参考报: 渤海湾掀开发热潮 近海环境容量告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8/10/c_121838662.htm
地球故事:
19、中外对话: “无处可逃”( 约翰 • 维达)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54--Nowhere-and-no-one-has-escaped-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20、南方周末: 大连px项目:危险已解除?(上官兰雪)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065
21、南方周末: 河北乐亭渔业遭油污 农业部估损失逾亿元(王茜)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054
深度报道:
22、每日经济新闻:大连防波堤溃坝:出事项目和防波堤均涉"未批先建"
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108/10/t20110810_16616599.shtml
23、人民日报: 近年数起海上溢油污染事件渔民遭遇索赔困局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10/101122966808.shtml
24、经济观察网: 生态保证金遭挪用 山西资源整合后遗症(温淑萍)
http://www.eeo.com.cn/2011/0810/208434.shtml
环境评论:
25、瞭望: 高尔夫球场滥建噩梦不能再延续(彭真怀)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8/09/c_121835608.htm
26、光明网: 谁来为高尔夫的“繁荣”埋单?(蒋志平)
http://opinion.hexun.com/2011-08-10/132305775.html
27、长江日报: 充分估量日常生活中的环境风险(肖擎)
http://news.sina.com.cn/pl/2011-08-10/080422965995.shtml
28、广州日报: 水危机引发抢水潮?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8/1141312936654_1.shtml
一言堂:
29、经济参考报: 莫让蓝色经济沦为灰色经济(吕福明)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8/10/c_121838670.htm
特别关注:
想要看更多的环境信息,请点击下面网址:
绿家园记者沙龙网:http://www.greensos.cn/ljy/html/gyljyzyz/ljyzyzzy01.html
绿家园记者沙龙英文网:http://eng.greensos.cn
绿家园新地址:东城区炮局胡同二条 21号
绿家园电话: 010-84039930
欢迎大家关注绿家园江河信息博客和微博:
http://blog.sina.com.cn/chinagreennews
http://t.sina.com.cn/chinagreennews
1、渤海油劫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1-08-10王羚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1000272.html
“你看,簇新簇新的,还没有下过水,今年是用不上了。”8月4日,乐亭县杨坨子村养殖户栾国平捧着一堆扇贝笼,难过地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自6月底到8月初,栾国平的1.2万笼扇贝几乎死亡殆尽,这使他成为乐亭此次油污事件中扇贝死亡率最高的养殖户。
就在同一天,距离栾国平所在海域毗邻的蓬莱海域,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检查组正对康菲公司管理的“蓬莱19-3”油田进现场检查。自从该油田在6月发生溢油事故以来,至今已整两个月的时间。
截至8月5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网站上公布,受溢油污染的海水面积约9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蓬莱19-3”油田C平台溢油事故海底油污清理过程中水体石油类浓度高于清污前浓度。
而北海分局组织检查组对“蓬莱19-3”油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后认为,康菲公司在开展溢油应急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执行了B、C平台停产作业的要求,但在执行国家海洋局提出的“两个彻底”方面工作进展缓慢。到目前为止采取的只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在完成国家海洋局提出的“确保海上溢油不登陆、确保不影响环境敏感区”上没有兑现承诺,在清除海面溢油和海底油基泥浆工作上没有达到要求。
扇贝死亡之谜
6月20日前后,河北省乐亭县境内沿海一线老米沟、滦河口多家养殖户陆续发现扇贝出现异常死亡现象。
在滦河口附近,本报记者看到,多家沿海农户的院子里高高地堆积着扇贝浮球和扇贝笼,如果在正常年景,这些养殖用具应该都在海里。但此时就在海边的路上,四轮农用车正拉着满车的扇贝笼驶过。栾国平告诉本报记者,这是养殖户在把派不上用场的扇贝笼和浮球拉回家。
有12年海产养殖经验的养殖户张玉田说,按照往年的长势,每年6月中旬扇贝要进小眼板,8月初就基本已经完成装笼了。但今年6月中旬发现扇贝苗生长缓慢,然后就开始大量死亡,死亡率一般在60%左右。
据乐亭县扇贝养殖协会统计,乐亭扇贝养殖总面积为35万亩,164家养殖户,共计700万笼扇贝,2010年养殖纯利润达3.4亿元。而据会长杨基珍介绍,仅死去的扇贝,直接经济损失在1.4亿至1.7亿元人民币。如果考虑到后期市场销售的影响,估计要达到3亿元。
据本报记者了解,受到市场行情较好的鼓励,今年乐亭县许多老养殖户扩大了规模,也有部分新养殖户加入。
今年初,栾国平怀着赌一把的心态把自己多年的积蓄和从亲朋处借来的共计45万元投下,成为乐亭养殖户中的新手。
“当时想着日本核辐射肯定会影响它的海产品销售,咱们可能市场更好。狠狠心,就下海了。”栾国平说。
栾国平聘请了四个人帮忙,一个船长,年薪4万元,三个普工,年薪都是3.5万元。从1月份开始,栾国平一家与工人们已经忙碌了大半年。扇贝死亡后,栾国平无奈将工人们遣散,尚存活的200多笼扇贝交给朋友代养。
“现在干别的也来不及了,也没有本钱了,我琢磨着好好侍弄侍弄那几亩地,一家老小还是要吃饭啊。”栾国平叹息道。
张玉田感慨,每年10月份扇贝长成成品贝的时候,心情最为舒畅。不过今年的心情就大不相同了。
“好多家庭妇女心疼得呜呜哭,个别经济条件差点的,损失重的,上吊的心都有了。”张玉田告诉本报记者。
取证困局未变
扇贝死亡后,养殖户们很快就想到了索赔。要索赔,首先就要确定扇贝苗死亡原因。养殖户们一致认为,乐亭遭受的污染,和此前“蓬莱19-3”油田的原油泄漏脱不了干系。
据专家介绍,对油品的鉴定并不复杂。因为不同条件或环境下产出的油品具有明显不同的化学特征,其光谱、色谱图不同,像人类指纹一样具有唯一性,因此,很容易鉴定出污染乐亭的油品到底是否出自康菲公司。
但官方的鉴定结果让养殖户们大出意外。
7月20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其官网上发布消息称,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和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的油污颗粒均来自蓬莱19-3油田。
8月3日,北海分局再次公布,经过对7月27日、28日在乐亭附近发现油样进行油指纹鉴定分析,结果均为燃料油。
燃料油与原油完全是两回事,原油经过加工才能成为燃料油,而“蓬莱19-3”泄漏的正是原油。
也就是说,官方否认了乐亭油污与“蓬莱19-3”有关。
8月4日,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张玉田从电话里知道了这个结果,这令他大为气愤。
“怎么可能是燃料油呢?我们当时渔网上沾的都是黑色的原油啊。”张玉田说。
更多的质疑则集中在,如果此次鉴定不符合事实,说明国家海洋局有意为肇事方开脱;而如果鉴定符合事实,则可能另有一个被隐瞒的污染事故。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咨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认为,就乐亭事件来看,不能依赖海洋部门、环保部门、海事部门的机构去采样、化验,而是应该寻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
但是这一切真正做起来都并不容易。就如此前数次漏油污染之后一样,利益直接受损的养殖户们所面临的索赔之路极为坎坷。
多次参与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案件的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戴仁辉就分析,此次污染涉及160多家养殖户,他们可以联名提起集体诉讼。但目前还存在取证难、立案难、责任主体认定难等多个问题。
比如说,污染发生后,部分养殖户以及乐亭县水产局都在现场取了油样。但律师分析,养殖户作为利益相关人,其取证必须有公证处公证才可能被认定。而且这些证据还要能够直接证明油是从某个平台泄漏而来,并非是路过的运油船泄漏。
即使是像此次“蓬莱19-3”事故这样已经“冤有头、债有主”的索赔,渔民的具体损失数额以及该损失与油污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确凿证据,并由专业机构来鉴定。但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要确证油污对损失数额的直接因果关系也是难上加难。
仅最开始举证步骤的复杂性,就已经足以让许多养殖户望而却步。实际上,早在2006年,乐亭县的渔民已经经历过一起油污污染造成贝类大量死亡的事件。2005年下半年的海底盗油事件,造成原油外泄污染乐亭海面。乐亭几位渔民直至起诉,手中也未能握有实质性的证据。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乐亭养殖户的维权行动还没有实质性进展。一位养殖户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很矛盾。一方面希望律师和媒体介入,能帮助他们索赔。另一方面,政府的压力又让他们有所顾忌。“只能等等看。”
公益诉讼的新样本?
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监测,“蓬莱19-3”油田受溢油污染的海水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约6.9平方公里。
据《中国海洋报》报道,康菲中国在处理溢油时,每天有20多艘船喷洒消油剂,这些消油剂将对渤海海域生态系统产生二次污染,并且在较长时期内难以消除。
污染发生后,一批关心环境公益的环保组织第一时间站了出来。7月4日,就在受害养殖户还没有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时,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等11家环保组织向漏油事故方发出公开信,要求尽快公布事故详情以及油污清理情况,并就环境污染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向公众道歉。
此后,环保组织又提出,将有可能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起诉事故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表示,漏油事件对渤海生态影响巨大,若能把此案操作为一个公益诉讼的样本,对于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两者,都大有益处。
今年两会期间,刘红宇曾提议,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将其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范畴。
目前,公益诉讼在中国面临诸如立法不完善、司法不支持、诉讼对象过于强大(多为大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困境。具体到此次渤海漏油事件,要提起公益诉讼,第一个障碍就是——谁来做原告?
徐昕介绍,现在公益诉讼提起,百分之八九十是败诉,八成以上的原因正是原告没有主体资格。《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是,要由直接利害关系者提起诉讼。而在许多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中,往往很难找到具体的受害人。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受损后可由海洋局代表国家进行诉讼。徐昕认为具体到此次渤海污染事件,国家海洋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原告起诉,另外公益团体也可以提起诉讼。
但据自然之友工作人员常成介绍,他们曾就渤海污染事件与国家海洋局接触。对方表示环保组织不能够、也没有资格提出诉讼。
司法高等研究所公益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以国家名义寻求对生态利益损害的赔偿在中国还没有先例。此次渤海漏油事件完全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来寻求赔偿。
“我希望看到国家海洋局站出来,当然提起公益诉讼也可以,或者像墨西哥湾石油泄漏那样,通过谈判设立补偿基金也可以。”李刚说。
至于由环保组织来提起公益诉讼,李刚认为目前还不现实。一方面,法律没有规定它们的诉权,另一方面法院一定会拒绝立案,连材料都不会接。尽管如此,李刚仍然希望,如果国家海洋局不愿起诉,环保组织能够勇敢站出来。
“即使失败了,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尤其是对于未来法律修改有推动作用。”李刚表示。
据了解,目前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将有可能增加关于公益诉讼制度的内容。但多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公益诉讼立法表达了谨慎悲观的态度。
刘红宇介绍,修改后的法律可能将公益诉讼的主体确定为检察机关和部分行政机关,真正有热情维护公益的非政府组织可能无法获得诉权。
据康菲公司最新的表态,“蓬莱19-3”油田由地层压力导致的海底渗油仍在持续,渤海还处在油污的伤害之中。没有人或机构能确定有无可能通过公益诉讼为屡受戕害的渤海讨一个公道。而伴随着渤海经济圈以及石油运载量的进一步攀升,事故性溢油的风险仍在逐渐加大。
国家海洋局的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渤海海域发生溢油事故16起,占同期全国海域溢油事故的近一半;而进入“十一五”,海洋溢油事故的风险“不降反升”。“蓬莱19-3”泄油事件远非首次,更难说将是最后一次。事故之后的索赔机制也亟待走出困局。
迷茫之中,并非全无希望。7月2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布,检察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从事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法人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民等六大主体都可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前路多艰。而此次的渤海漏油事件,或有望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一个新的样本。
2、脆弱渤海湾:重工业扎堆布局超过环境承载力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08月10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10/125322967519.shtml
脆弱渤海湾
编者按:
回溯渤海生态所临困境,几乎与环渤海经济圈的崛起与油气建设同步。
中国内地海洋油气开发力量正主要集中在渤海地区。而“十一五”期间,渤海沿岸三省一市也全部将石油化工产业作为生产力布局重点。资源禀赋的特殊性,导致环渤海经济圈大油田、大钢铁、大化工扎堆的布局延续至今,并逐渐超出周边地区的环境承载力。
因此,渤海湾每况愈下的生态环境并非毫无来由,其背后既有地方政府的GDP竞逐,有企业“效率第一”的建设效率,也有环保法律缺乏与时俱进的脱节。
油气开发之重,化工布局之困,以及事后的公益诉讼缺位之痛,使渤海这一中国唯一内海,十几年来面临之危险正与日攀升。
而“蓬莱-19”油田漏油事件,既不是毫无预警的第一次,相信也不会是平抚一切的最后一次。
油气开发之重
王羚
“我总觉得不对劲,这水肯定有问题,不然不可能没鱼呀!”家住乐亭县城的张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感慨。
张卫爱好钓鱼。每年他有一个固定行程,约三五好友,花2000元钱租条船,开到深海里去钓鱼。有时能钓到五十斤,有时能钓到六十斤,张卫和朋友常常带着“鱼满舱”的快乐感觉返程。
今年却不同。几个人忙活半天,硬是一条鱼都没有钓到。大家觉得不可思议。
返程的时候,张卫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海一定是出了大毛病了。”
病海沉疴
实际上,溢油事故对于渤海湾来说真不算新鲜。一些人回忆起环保专家曾经痛心疾首的话,“再不治理,渤海将成为下一个死海”。
“说渤海要成为死海这样的话,早在十年前就有了,但是现在渤海污染恶化的势头并没有减小,反而还在增加。”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
作为一个三面环陆、近封闭的内海,渤海贡献了长长的海岸线,但自身也存在着水体交换缓慢、自净能力差的弱点。再加上海上溢油、陆上排污等多种原因,曾经蔚蓝的渤海已经成为一个奄奄一息的“病海”,比如近岸海域污染严重、范围持续扩大;赤潮灾害频发;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海洋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生物种类明显减少等。
鉴于此,2001年国务院批复通过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制订了近、中、远三期目标,以减轻渤海的污染程度。但据环保专家介绍,这个行动计划虽然方向和措施齐全,但是由于在具体实施中力度不足,并没有有效遏制渤海水质恶化的速度。
长期关注渤海污染的马军介绍,目前渤海的污染依然是以陆源污染为主,包括被污染的各大河流水系的流入、沿海企业的直接排污等。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海上溢油污染这几年呈高发的态势。这次康菲蓬莱油田漏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事实上,无论从《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还是国家海洋局制定的《渤海综合整治规划》中,都可以看出,渤海漏油现象远比人们所知道的要严重得多。
根据《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据不完全统计,辽宁、河北、山东三省,仅1991年至1998年,就发生船舶、海洋石油平台、海上输油管道等溢油污染事故71起。而据《渤海综合整治规划》,1979年仅胜利油田排入渤海的原油就达45708吨。污染状况之惨烈令人触目惊心。
据马军介绍,海上溢油事故涉嫌严重的瞒报现象。此次中海油与康菲公司合作开采的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6月初就已发生,但肇事方一直没有上报。直到有微博透露了漏油事件并且在媒体报道之后,肇事方才承认发生漏油。
油气崛起之困
7月25日,蓬莱19-3油田漏油仍在持续中。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以及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政府共同召开的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针对渤海污染治理,提出新的目标。
环保专家担忧,如果这些新的目标没有严格的监督和落实,很可能跟《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一样,只停留在纸面上,而渤海的污染,仍然处在加剧的态势中。
从沿海各地政府的发展冲动来看,渤海污染加剧已经是必然的。“十一五”期间,渤海沿岸三省一市全部将石油化工产业作为生产力布局重点。而近几年的石油码头建设热潮也令原本脆弱的渤海生态雪上加霜。
GDP竞逐中,渤海成了最后的埋单者。据统计,2000年,仅占中国管辖海区面积2.6%的渤海,每年排入污水却占全国直接排海污水总量的四成左右,其中工业废水占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
“现在治理渤海,缺的不是技术,也不是资金,缺的就是动力,而这背后是以GDP为最终目标的发展模式。”马军评价说。
实际上,渤海湾多年的病海沉疴,正有其一定的地理和时代因素。
我国石油开发经历了三次战略转移,第一次是从西北转向东部,开发出大庆油田实现石油自给,继而开发出胜利油田、华北油田等;第二次是从东部转向西部,开发出塔里木油田等;第三次是从陆地到海洋,并实施海陆并重的发展战略。
目前,中国内地海洋油气开发力量正是主要集中在北部的渤海地区,占中国领海面积3/4的广阔南海地区,也是海洋油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油气开发却几近空白,不多的几口油气井还都在离陆地和海南岛不远的海域。
作为油气资源相当丰富的沉积盆地,渤海地区的海上油气田与沿岸的胜利、大港和辽河三大油田构成了中国第二大产油区,全国50%以上的海洋油气工业贡献出自该地区。而渤海湾的油气开采还在进入新一轮的增长期。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渤海已建成海上油气田20个,钻井平台165个。
《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显示,随着环渤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港口建设的加快,船舶流量将进一步加大,同时伴随石油运量迅猛增加,船舶发生事故性溢油的风险进一步加大。2012年各港口油类吞吐量预计从2005年的0.275亿吨增加达到1.6亿吨,2020年各港口油类吞吐量将达到2.1亿吨。
随着渤海湾经济圈和油气建设的崛起,超出周边环境承载力而出现的隐患也在持续攀升,最终通过种种事故获得佐证。仅2008年,渤海海域便发生12起小型油污染事故,发生频率高于南海、东海等海域。
而除了在近海开发石油的环境隐患之外,一些专家认为过度开发渤海资源从能源战略上说也有待商榷。因为渤海是中国的内海,而且平均深度只有15米左右,开发难度不大,也没有任何海权争议,更应该作为后备资源。
化工布局之忧
刘彦昆
台风“梅花”降临大连,触痛人们的不是暴风骤雨,却是PX项目涉险。8月8日,大连金州新区福佳大化PX芳烃项目防洪堤坝在8级大风和高达20多米的海浪袭击下,不堪一击,600万人陷于剧毒化工原料外泄的恐慌之中。
城市火药桶
公开资料显示,大连福佳大化PX项目年产值约260亿元,可纳税20亿元左右。这家企业曾创下多个“国内之最”:“创民营芳烃石化建设先河”、“第一家获得银团联合贷款的民营芳烃项目”、“70万吨/年产量创国内芳烃项目规模之最”……同时也是“项目的审批速度创国内石化行业之最”。
大连福佳大化PX项目,2004年12月1日立项,同月便得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2005年12月23日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的核准,并于2007年10月8日召开装置区开工会开工建设,2009年6月即正式投产运营,“芳烃项目建设速度创国内之最”,建设效率无人能及。
然而直到运营投产,人们才关注起这个项目可能对城市和人群带来的灾难。
2010年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距离爆炸着火点只有200米距离的PX项目就曾涉险。这次事故还暴露了一个更为严重的情况:石油化工罐体布局太密,着火后消防车甚至无法畅通进入。
在PX项目和“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所属的大孤山化工区,距离大连市区只有21公里,距离小孤山居住区更只有7.5公里,但却是大连市布局化工企业最为密集的区域。与PX项目毗邻的还有年产30万吨甲醇项目,西太平洋石化、齐化化工、亚太沥青、凯金化工栗田工业化学、天源基化学等一批PTA、PX、甲醇、化学石油添加剂等项目。在这个5.84平方公里区域里,规模以上石油化工企业达38家。
大连人形容,这里就像是未引爆的城市“火药桶”。
化工项目监管漏洞
实际上,距离城市住宅区过近的化工布局,并非仅大连一个城市。去年一起南京化工厂爆炸,其背景正是由于城市与人口的扩张,将因为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化工企业和周边居民区之间的距离变得只有一线之差,被称为“家门口的定时炸弹”。
早在2003年下半年,中国东部沿海城市掀起了一股兴建石油码头的热潮,大连、天津等沿岸城市,纷纷将建设大型油品泊位作为其城市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
“产业布局同构化的出现,基本还是由当地的资源禀赋决定,大钢铁、大石化企业扎堆出现并非没有缘由。”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征学就向媒体表示。
这意味着潜在的威胁隐患在大大增加,渤海沿岸的生态压力不小,急需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容量和承载力做出客观评估。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着像大连这样化工区布局过密的情况。地方政府拿到发改委的建设批复,就像得到了“尚方宝剑”,但是发改委、规划部门考量的主要是经济效益方面的指标,环保部门“插不上话”或者“不作为”,这使得很多项目从立项开始就有环境安全隐患。
即便如此,化工项目需要依法通过环评才能开工建设。
“建设一个化工区需要有规划环评,即对区域内的环境容量进行评估,布局的企业数量和规模不能超过上限。针对每个具体的项目需要有环评报告,这个报告里需要讲清楚与邻近企业的关系、化工设施间距和防护措施等内容。”赵章元向本报记者表示。
在赵章元看来,如果在环评的环节严格把关,仍能有效防范风险。然而现实情况却时常不规范,使环评走了过场。
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化工项目的批建方和日后的监管方往往不是同一个部门,常出现漏洞”。
在大连大孤山工业区,就发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大孤山半岛区域规划环评提到,“只要是化工企业,每一个项目都做过专题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价”,大连市环保局也出面说明PX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大连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政策。企业和相关部门完全按照合法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但另一方面,这里却是原国家环保总局列为“重点关照”的高风险事故区,大孤山半岛环境风险问题也是大连市政府监管的重点。这样“高危”的化工区为什么却在立项审批以及环评阶段都畅通无阻呢?
赵章元还提示,大连所在的环渤海经济带都存在石油化工企业布局过密的问题,他说:“环渤海地区生态非常脆弱,污染情况已经越过警戒线,整个渤海地区都陷入危险之中。(实习记者张昭对本文亦有贡献)制图/张逸俊
公益诉讼缺位之痛
田享华 曹齐
对于渤海湾漏油事故而言,虽然现在事故的原因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但是事故的相关责任方所面临的三大法律责任也正在成为法律界人士争议的热点话题。这三大责任就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而最为关键的是,环境立法还需与时俱进。
期待更严处罚
在三大责任中,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都是涉及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动行使职权。其中,关于行政责任已经开始追责,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初步调查结果,油田周边海域有840平方公里海水水质由一类变为劣四类。同时表示,漏油事故应该由作业者康菲中国承担所有责任,最高可对其罚款20万元。
这一表态并不令人满意,但也确实是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违法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最多可处二十万元的罚款。但是,根据该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因违法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可处最高不得超过三十万元的罚款。
为此,多名法律界人士都认为,此次渤海湾漏油事件(至少从目前报道的内容来看),应属于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因此,从现行法的角度,对相关违法单位最多可处30万元的罚款。“即使是处以30万的罚款,相对于违法单位的收益来说,数额确实非常低,也难以达到处罚的目的。”
上海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冬则告诉记者,像这么严重的污染事件,海洋主管部门应该吊销相关公司的开采、生产许可证,这才是责任与过错对等的处罚。
除了行政责任,还有人建议追究康菲中国和中海油的刑事责任。上海维度律所刘培灼律师就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种建议是可行的,因为这在我国《刑法》当中有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海洋环境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如要求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尤其是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这一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做了修改,删除了原先条文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说法,而是以“严重污染环境”作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刘培灼认为这降低了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这对从事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来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积极意义。从这个角度而言,追究刑责并不是不可能。
公益索赔在探索
对于民事责任,河北乐亭、昌黎等地扇贝大量死亡,当地渔民怀疑和蓬莱19-3油田原油泄漏有关,但由于没有有力的鉴定结果,渔民一直苦于无法向事故方讨个说法。
虽然国家海洋局认为,康菲公司被认定为责任者,而中海油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签订的合同来界定。但是上海大邦律所胡玮律师则认为,对于事故责任,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因为发生事故的蓬莱油田是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合作开发的项目,他们共同拥有项目股份,对外共同承担责任。“如果他们之间有协议,开发的时候有分工,那也只解决他们之间的责任分配,没有对外效力,不影响污染受害者对他们两家共同的索赔。”
但是具体如何进行索赔之诉,刘培灼建议养殖户进行下列工作:一是搜集能够确定损失金额的各项证据,必要时,可联合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检测,保管好证据原件;二是与其他受损失的养殖户联系,共同推举代表与相关部门协商、谈判。某种意义上说,在普通渔民、养殖户的维权能力相对有限之时,具有专业技能的公益、环保组织的介入就成为一种趋势。
8月1日,多家环保组织再次发出公开信,呼吁国家海洋局主动并及时公开渤海溢油事故已查明的事实、调查进展,并尽快明确相关赔付方案,环保组织“不排除在近期率先提起公益诉讼”。目前,已经有中华环保联合会、达尔问自然求知社以及自然之友等多家环保组织明确授权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代理此案,目前起诉书已经准备妥当,但是起诉日期还在商榷之中。
王海军告诉本报记者,诉讼请求主要是生态恢复和损害赔偿两大内容,前者涉及油污的处理,要求恢复海洋生态的原状;后者涉及对环境损害的认定和赔偿,但是没有具体数额。“我们希望能够成立一个基金会,并且确认一些赔付的标准。”除了赔偿数额无法确定之外,现在具体起诉的法院也还没有确定,因为渤海湾污染的海域波及了山东、河北甚至天津等地,理论上这些地方的海事法院都可以受理案件。
王海军认为,但是被告肯定是中海油和康菲中国,他们得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法院不一定受理。”对于案件的前景,王海军并不太乐观,他和一些环保组织是很期望由国家海洋局出面索赔,如果国家机构知道可以索赔而又没有索赔,他们才会真正采取行动。
胡玮则提醒说,即便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来对污染者索赔,那主要是针对生态的损害,是为国家利益的索赔,也不影响私人权益受到污染影响的私人的索赔权,互不干扰。
借机推动环境立法
对于公益诉讼,能源经济学者、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本报记者:“政府应该允许这样的诉讼,但可能不会很有效。因为海洋污染法律法规不健全,诉讼会很困难。”
刘培灼认为,一个城市的生态建设离不开这个城市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共同努力。政府的监管、行业的自律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都是非常必要的。当然,更离不开立法上的支持,这既包括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包括本地行政法规及政策的配套。环境事故的增多,其原因包括相关责任单位的过失,也包括相关立法的缺失。
因此,他建议说:“第一,完善立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第二,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相关责任人;第三,可考虑在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内部建立环境审判庭,专门处理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类案件,以此培养专业领域的人才,同时促进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刘培灼认为造成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在相关立法上的滞后,此次漏油事件可以看成是推动相关立法变革的力量。所以,应在立法上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上限,或按其收益的一定比例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以罚促改的作用,否则,将无法遏制类似事件的重演。山东省去年出台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
林伯强也直言,环保法规应有的东西都应该有,没有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而在法制已经健全后,则重点在于执法,尤其是“对于海洋污染的监管和处罚,需要更新,和更加严格”。
3、海洋治污体系瘫痪 渤海或成下一个死海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1年08月08日张瑞丹
http://www.ennweekly.com/2011/0808/3316.html
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管排污的不管治理、管治理的管不了排污,是渤海沉疴的根源
2011 年7月,河北省乐亭县扇贝养殖区域的扇贝苗开始大量死亡,原因至今扑朔迷离。
同时,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导致的溢油现象仍未停止;由于缺乏油指纹分析结果,无法确定扇贝的大批死亡是否与蓬莱溢油事故有关。
作为三面环陆、近封闭的内海,渤海以水体交换缓慢、自净能力差著称。今天的渤海,呈现出近岸海域整体“亚健康”状态。有迹象显示,渤海近岸污染与生态破坏,已成为摆在政府案头的最现实挑战之一。
7月10日,国家海洋局在天津紧急召开“国家海洋局渤海海洋环境专题会议”,要求全面对所有油气勘探开发作业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并密切关注浒苔、赤潮等自然灾害的动向。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以及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政府共同召开的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针对渤海污染治理,又提出新的目标。
溢油阴影
对渤海沿岸渔民而言,溢油事故并不新鲜。
自上世纪70年代起,由海上船舶碰撞、事故泄漏、石油平台违章排污、井喷等造成的海洋突发性溢油事故,在渤海海域几乎年年发生。
国家海洋局一份从未对外公布的《渤海综合整治规划》中,记录了这样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1979年胜利油田排入渤海的原油达45708吨;1987年秦皇岛港输油站溢出原油1470吨;1986年渤海2#平台井喷,泄漏大量原油;1990年巴拿马籍货轮与利比亚货轮在老铁山水道碰撞,造成溢油面积达120平方公里,并于四天后诱发面积达1000平方公里的赤潮;1998年底,胜利油田发生油井架倒塌,持续溢油近6个月……”
即便是进入本世纪,溢油事故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但溢油事故的发生频率并未因此降低。
“我们对这种污染实在太熟悉了。”河北乐亭的扇贝养殖户崔波(化名)在电话中叹息,“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事而已。”
作为油气资源相当丰富的沉积盆地,渤海地区的海上油气田与沿岸的胜利、大港和辽河三大油田构成了中国第二大产油区,全国50%以上的海洋油气工业贡献出自该地区。
2003年下半年,中国东部沿海城市掀起了一股兴建石油码头的热潮,渤海湾也不例外;大连、天津等沿岸城市,纷纷将建设大型油品泊位作为其城市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十一五”期间,渤海沿岸三省一市全部将石油化工产业作为生产力布局重点。
油气开采也正进入新一轮增长期。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渤海已建成海上油气田20个,钻井平台165个。
“产业布局同构化的出现,基本还是由当地的资源禀赋决定,大钢铁、大石化企业扎堆出现并非没有缘由,”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征学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这意味着潜在的威胁隐患在大大增加,渤海沿岸的生态压力不小,急需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容量和承载力做出客观评估。
这种危险隐患,最终通过种种事故获得佐证。国家海洋局的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渤海海域发生溢油事故16起,占同期全国海域溢油事故的近一半;而进入“十一五”,海洋溢油事故的风险“不降反升”。仅2008年,渤海海域便发生12起小型油污染事故,发生频率高于南海、东海等海域。
最严重的两起事故,莫过于2006年发生的由渤海油轮事故叠加海上油田盗油的渤海特大溢油事故,以及去年7月发生的大连新港重大溢油事故。
前者造成胜利油田原油泄漏持续三个多月,河北、山东两省三地部分养殖户的养殖海产品遭受“灭顶之灾”,损失超过7亿元;而后者溢油量超万吨,创下中国海上溢油事故之最。
下一个死海?
多年前,曾有学者发出“再不治理,渤海恐将成为下一个死海”的警示。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邹景忠,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在上世纪70年代就参与渤海污染调查的学者之一。他对渤海生态遭到破坏最直接的回忆,是海洋生物数量和物种的剧减。
历史上,渤海湾的水生生物约有150多种,有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多达70种。“上个世纪70年代,渤海还可以捕捞到两指多长的野生对虾,当时是渤海的支柱产品,出口创汇换回了很多物资。而现在,早已不见踪影,”邹景忠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这意味着,渤海的海洋生态系统正逐渐退化。”
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所长俞志明介绍,目前渤海的部分海域已经出现了海洋生物“荒漠化”的现象和趋势。
水母数量的暴增,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俞志明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单一物种的大量出现,意味着海洋生态问题的恶化。
过去的十年间,水母爆发已成为渤海沿岸海域突出的生态问题之一。其分布范围之广、数量之大、时间之长,均属历史罕见。
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渤海海域的锦州湾和渤海湾的海洋生态监控区,在2009年的健康状况已得到“不健康”的评价,主要体现海洋生境丧失和生物多样性低。
根据历史数据,这种现象从2004年持续到2009年,并未得到太多改变。其中的锦州湾为中国污染严重的海域之一,生态系统多年处于不健康状态,监控区内未监测到鱼卵仔鱼样品,浮游动物密度和底栖生物栖息密度偏低。历史上以“天然鱼仓”著称的渤海,海洋鱼类物种的数量也在急剧下降。《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国家海洋局未曾公开的数据显示,1982年至1993年的十数年间,渤海湾和辽东湾的主要经济鱼类群落,已从85种下降至74种;而到了2004年,群落数量又下降至30种。
今年7月13日,天津市渤海水产研究所发布的《渤海湾渔业资源与环境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项目报告显示,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从过去的70种减少到目前的10种左右。带鱼、鳓鱼、真鲷、野生牙鲆、野生河豚等鱼类几乎绝迹。
“(渤)海湾作为渔场的功能已基本丧失。”国家海洋局在其数据后如此评价。
海纳百污造成渤海生态系统恶化的,不仅是石油。俞志明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陆源污染才是渤海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
这其中,不仅包括常规污染物氨氮、总磷、COD、石油类,也包括汞、镉、铅等重金属。
甚至有学者认为,用“海纳百川,川川皆污”来形容渤海近岸海域的污染状况并不为过。
注入渤海的污水不仅来自沿岸而建的城市,也不乏来自黄河、小清河、海河等污染深重的河流污水。
渤海水质近年来持续恶化:2006年~2010年,第四类水质海域面积由1750平方公里一跃至5100平方公里,劣于第四类水质的海域面积由2770平方公里扩大至3220平方公里。
环渤海经济带的飞速发展,加重了这一趋势。黄征学表示,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首钢搬迁等都为重工业产业提供了发展契机,而企业的临海建设与工业布局,却一如既往未将海洋的环境容量考虑进去。
国家海洋局和环保部每年都要对入海排污口附近海域水质进行监测。2010年,海洋局的数据显示,100个入海排污口中,86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88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
2009年的数据显示,渤海沿岸三省一市(辽冀鲁津)所监测的排污口,超标排污口所占比例分别为58.6%、65.5%、78.6%和78.7%。
换言之,渤海沿岸城市超过一半以上的排污口,正在源源不断向海洋注入各类生活、工业和农业污水。
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此前为农业部渔业局环保处官员,多次参与海洋污染案件的鉴定和调查。在他看来,渤海近岸海域已经出现了内陆湖泊河流常见的富营养化趋势。
“大量氮、磷物质入海,使海水呈现较强的富营养化状态,导致赤潮频发。可以说,近九成的污染源来自肆意的陆地排污。”王亚民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渤海沿岸几乎每个城市都存在超标排污现象,既包括直排,也有经河流入海。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海洋水量大,排污没什么大不了,污染物冲进去,被水一稀释,就什么都没有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一次超标排污,对渔民来说可能就是一场灾难。”王亚民说。
2000年,仅占中国管辖海区面积2.6%的渤海,每年通过各类排污口直接排入的污水,占全国直接排海污水总量的37%~41%,其中排入渤海的工业废水占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当时官方认为渤海近四成的面积已受污染。
十年之后,环保部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指出,“渤海近岸海域水质差,为中度污染”。一方面,较为清洁的一、二类海水面积持续下降,较2009年下降16.3%;另一方面,四类和劣四类海水面积却在继续扩大,上升了4.1%。
曲折治理路
作为参与者,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邹景忠见证了渤海治污的整段历史。在其看来,几乎所有关于渤海的庞大治理计划,最终都惨淡收场。
最先对渤海污染状况有所警觉的是卫生部。上世纪70年代初,受日本水俣病影响,卫生部开始了针对渤海、黄海海域重金属污染的调查,结果发现“渤海全海区均检出了石油,海水中汞、砷、镉、铬等有害物质的污染,在局部海区也逐渐扩展和加重”。
随后,中科院海洋所联合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天津市等地相关机构组成渤海污染调查协作组,在1972年开展了渤海及黄海北部沿岸海域污染调查,并形成了一份秘密报告。
1982年6月,《渤海、黄海近海水污染状况和趋势》完成,迄今渤海所遭遇的污染问题在当时已全部提及,并做出详细论证分析。
这几份相当具有前瞻性的报告,最终被烙上“秘密”标记,以内部报告的形式被束之高阁。国家海洋局在2000年8月制定的《渤海综合整治规划(2001~2015)》也立项失败,无人问津。
2001年10月,前国家环保总局一份计划投资555亿元、为期15年(2001~015)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下称《碧海计划》)出台,并很快获得国务院批准。
“这是一份非常细致、全面、详细的规划,几乎所有人都充满期待。”曾经参与计划制定的邹景忠与王亚民均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做出相同表述。按照《碧海计划》设想,经过一系列治理措施,2010年渤海的环境质量与生态系统将得到初步改善;2015年环境质量将明显好转,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国务院在《关于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批复》中指出,“渤海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投资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给予适当支持。”
2004年6月,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承认,《碧海计划》资金渠道不畅,导致计划项目进展缓慢。此时,距离《碧海计划》第一阶段结束还有不到半年时间,但仍有近六成计划投资未落实完成,三分之一的项目未能动工。
邹景忠认为,国家财政不出钱,地方政府筹不到钱,是《碧海计划》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参与该计划的专家介绍,缺钱固然是一个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涉海部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矛盾无法解决。“十三太保,五龙闹海”,便是当时赋予五个涉海部门和沿岸三省一市共13个城市的一个比喻。
“归根结底,还是体制不顺、配合不当的结果。”王亚民做出如此评价。
邹景忠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解释说,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管排污的不管治理、管治理管不了排污的部门割据现象,以及地方政府的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是渤海污染无法得到根治最为关键的因素。
“落实难度相当大,部门之间协调不好,许多沿岸城市的地方政府更是拿着建污水处理厂的钱,直接搞经济建设去了。”王亚民说。
2009年1月,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年)》获批。规划中确定了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保护与防治,建立渤海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系统;面源点源治防联动,建立陆域污染源控制和综合治理系统等五大重点任务。
但王亚民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今天渤海近岸海域的污染治理,依然面临中国环境治理领域的始终存在的一个矛盾:“污染的是海洋,需要治理的环节却在陆地上。部门之间打架且不谈,治理的难点就在于地方要发展,而环保部门的权力却不足以大于地方发展经济的冲动。”
4、渤海漏油事故公益诉讼遭遇取证难题
来源:法治周末2011年08月10日 高原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8-10/021922963506.shtml
十一家民间组织将代表公众,向康菲公司提起公益诉讼。目前,提起诉讼的最大难点在于证据不足。是通过诉讼的途径,从海洋局调取到证据?还是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以此认定造成污染的原因及程度?民间组织的取证之路十分艰辛。
杨基珍手上拿着一沓名单,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河北省乐亭县受灾渔民的损失:赵林发家养扇贝2500亩,共5万笼,损失70%;羊坨子村渔民蓝国平养扇贝600亩、12000笼,受灾98%;江各庄镇孙陈庄村张玉田养扇贝10万笼,受灾60%……
作为河北省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的会长,杨基珍最近一个多月“非常忙”,自从6月下旬发现养殖的扇贝陆续死亡后,他和渔民们就开始为扇贝的死因“讨说法”。
7月初,渤海湾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渗漏。几乎同时,该油田以西数十海里的乐亭扇贝出现大面积死亡。“我们养了十几年扇贝,第一次遭受这么大的损失,除了漏油我们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的理由。”杨基珍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经过层层上报,渔民们等待着海洋局的调查结果。
然而8月3日,国家海洋局公布,河北唐山丰南近岸油污和乐亭老米沟河口东侧沙滩油颗粒样品的油指纹鉴定结果均为燃料油。
这也就是说,乐亭渔业的受灾和蓬莱油田所泄漏的原油没有关系。
对于这个结果,渔民们并不认可。
“原油和燃料油有本质的区别,而且过了这么久才检测,怎么能证明当时污染的不是原油,就算是燃料油,对扇贝生长也有影响,燃料油是哪儿来的,这个责任由谁来负。”采访中,杨基珍有一连串的问题。
“我们会在近期对康菲公司提起诉讼。”杨基珍说。
与此同时,包括自然之友,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等在内的11家公益组织也将对康菲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油污导致减产
从乐亭县城到扇贝养殖区的路坑坑洼洼,当地养殖户李树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大伙本想等今年10月份扇贝丰收后把这条路修好,往外运扇贝也方便,这次污染造成的损失太大了,大家恐怕还要欠债,别提拿钱修路了。”
1968年生人的李树强没有多少文化,但紧靠海边的他和当地很多村民一样,靠海吃海,从2000年开始着手扇贝养殖,到现在已经11个年头。“扇贝不是娇贵的东西,还是比较好养的,收益也不错,2009年我的收入就有五六十万元,去年有七八十万元。”李树强说。
看到势头大好,李树强今年决定将生产规模扩大一倍,“和亲戚朋友借了100多万元,再把以前赚的钱都投了进去,没想到今年赔的血本无归。”采访中,李树强连连叹气。
李树强介绍,养了十几年扇贝,并不是每年都风平浪静,“2003年海上刮大风,把我的扇贝笼吹走了一半,那年也没赚多少钱,但那是天灾,我们没办法,但这次扇贝的死亡显然不是天灾。”
6月中旬,有养殖户发现视力所及的整个海岸沙滩上突然出现了大片大片的黑色油污,赶紧打电话告诉了乐亭县渔业协会会长杨基珍。
“乐亭沿海从未见过这么多油污。”杨基珍凭直觉,当场收集了两满罐口瓶的原油样品。随后,乐亭海岸仍不断有黑色油污漂来。“6月中下旬到6月底,乐亭海边到处都可以见到黑色块状油污,直到7月底,乐亭浅水湾浴场一带游泳的人还明显可以看到油花。”
随后,乐亭县扇贝养殖户发现普遍生长缓慢,并且出现大量死亡。
养殖户向记者介绍,按照往年情况,扇贝现在应该有三四厘米大了,而现在只有一个指甲盖大小,8月初应该已经分完4次苗,但今年绝大部分养殖户只分了第2次苗。
8月3日,国家农业部相关人员来到河北乐亭沿海,实地调查当地渔业损失。
据初步估算,截至7月底,唐山市乐亭县170多户渔业养殖户受灾,受灾养殖面积35万亩,现实渔业损失1.5亿元至1.7亿元。
《法治周末》记者在当地采访中了解到,7月4日,在发现养殖扇贝普遍不长或死亡的情况后,杨基珍和其他渔民带着在养殖区收集的最初两罐口瓶原油样品,向县水产局、海洋局和环保局反映海水受污染情况。
7月5日,乐亭县相关部门联合来到海岸取样调查,看到海水中确实浮有块状油污,而周边县域也有类似情况。
7月11日,乐亭县水产中心依据勘测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正式汇报。县里除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以及配合各上级部门海岸取样外,要求全县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海岸污染。
7月22日,乐亭海岸的海水浮油样本被送往唐山市环境检测站进行初次检测。
8月初,乐亭县委外宣部门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经上级海洋、环保部门初步鉴定,我县发现的原油块状悬浮物为蓬莱19-3油田泄漏的原油。扇贝滞长和死亡原因是否由石油污染造成尚未作出结论,还需作进一步检测化验。
这期间,乐亭县农牧渔业局水产中心副主任齐玉祥怀疑,扇贝死亡和赤潮有关。李树强说,就算是赤潮,国家海洋局也应该有所预报,至少会有所记录,但《法治周末》记者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网站上并没有看到该养殖海域有赤潮的相关记录。
渔民宋文彬向记者介绍,乐亭扇贝70%出口到韩国、日本、美国,30%卖到广东、台湾、香港。而就在事故发生后,有经销商打电话来,对幸存扇贝的质量有很大的质疑。
他说:“10月份扇贝就该出笼了,按目前情况来说,剩下的扇贝就算捞出来也没人敢要了。”一想到这些后续的损失宋文彬就更加不安。
“往年养殖户投入1元钱,可以挣2至3元钱。现在离扇贝出笼还有2个月的时间,出笼后,扇贝如果检测出有污染不能出口,养殖户的损失就更大了,明年也不会再有人养殖了。”杨基珍说,目前秦皇岛海域也发现了扇贝大量死亡的现象,希望政府部门尽快查明油污来源,给养殖户一个说法。
杨基珍表示,目前协会已经采集了30箱扇贝及在海上收集的油污块留作诉讼证据。如果最后的鉴定结果得不到养殖户的认同,将采取自愿诉讼的方式,靠法律维权。
检测结果难以服人
层层上报受灾情况后,养殖户们一直等待着海洋局的检测结果。
7月20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其官网上发布消息称,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和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的油污颗粒均来自蓬莱19—3油田。
然而十几天后,情况逆转。
8月2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又发布消息称,河北唐山丰南近岸油污和乐亭老米沟河口东侧沙滩油颗粒样品的油指纹鉴定结果均为燃料油。
而乐亭老米沟河口距离京唐港浅水湾浴场不足5海里。
对于这个结果,渔民们并不认可。“夏季渤海湾洋流通常先到乐亭,一周后才到秦皇岛、辽宁绥中,现在秦皇岛、辽宁的油还是泄漏原油,乐亭怎反倒成了船舶燃油呢?后者的油是怎么过去的呢,难道是水倒流?何况船舶燃油不可能是块状凝结物。”杨基珍说。
辽宁绥中、秦皇岛等地现在都不存在渔业,即使整个渤海湾周边,乐亭是最早进行渔业养殖的地方,目前最大规模的渔业养殖也集中在乐亭一带。
更让他纳闷的是,根据北海分局的公告,河北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选取4个站位抽取水样得出乐亭老米沟沙滩油颗粒样品为燃料油的结论,而究竟是选了哪4个站位,养殖户不知道,县里海洋局、水产局、环保局也不知道。
“老米沟一共只有3家养殖户,而97%的养殖户集中在浪窝口,为什么没有在浪窝口进行检测?”杨基珍很疑惑。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上燃料油可能是船舶在海上经过时留下的,也有可能是其他途径,但这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
有舆论认为,这似乎是海洋局用检验报告的方式给肇事方开脱责任。
《法治周末》记者在乐亭县浪窝口养殖区采访时发现,海滩绵延着黑色的油污痕迹,在沙滩上用力跺脚,就会有零星油花泛出。当地渔民告诉记者,因为距离漏油开始过了一个多月,加上海水的冲刷等作用,早前所见到的原油粒已经不容易发现了。
乐亭水产养殖协会表示,乐亭海产品大面积死亡,是发生在6月20日左右,而海洋局给出的鉴定结果却是出自7月27日和28日的油污样品,难以佐证一个多月前的污染事件。
“先前在海滩上发现的油粒像沥青一样,摸上去比沥青软,这是典型的原油粒,燃料油不可能形成固体。”当地渔民告诉记者。
“我们在乐亭老米沟河口现场发现了大量油污,但是海洋局却说有0.5厘米的油颗粒。”达尔问自然求知社成员邵文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在发生漏油事故之始,邵文杰就到山东长岛、河北乐亭进行调查。他认为,海洋局的调查结果帮中海油把责任推卸了,但是又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
康菲公司并未第一时间处理漏油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要求,康菲公司于8月7日前完成仍有油花持续溢出的C平台的油基泥浆的回收处理,在8月10日前提交清理回收效果的评估报告,并在8月31日前彻底排查并切断溢油源。
然而,作业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没能按期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
康菲石油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总监薛东明8月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康菲公司已经清理油基泥浆约230立方。然而,康菲公司最近发现超出预计的油基泥浆数量,使得清理难度大幅增加。
康菲公司称:“由于剩余油基泥浆总量还无法估计,加上受台风‘梅花’影响,油污清理工作已经延误。公司此前预估称漏油事故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约1500桶,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
这被视为康菲中国在事故后首次对溢油结果进行悲观估计。
8月8日,媒体称国家海洋局“罕见高调”对康菲公司提出批评:“目前为止,康菲采取的仍只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海洋局还要求康菲要在8月31号前彻底排查并切断溢油源,消除再次发生溢油的风险。
据媒体报道,自6月18日(即蓬莱19-3油田C平台溢油事故发生次日)起连续数日,中海油发给康菲中国的《溢油应急策略》中,均已明确建议康菲“针对溢油形势,通报地方受影响的渔业、养殖、旅游相关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培训安全技能和财务帮助”。
然而,康菲公司并没有及时公布漏油事故,而是在有网友披露后,随之国内媒体追踪采访,康菲中国与中海油才首次回应渤海漏油事件,此时距渤海发生漏油已时隔半月。
“要给可能的受害者规避的机会,而不是等着损害发生。”一位中海油人士表示。7月29日,中海油邀请10位媒体高层人士赴京,座谈渤海溢油信息披露得失。不少与会者认为,6月17日C平台溢油发生,随后的几天是披露佳期,而康菲公司并没有向外公布溢油事件。
提起诉讼最大难度证据不足
据悉,达尔问求知社、自然之友等11家民间环保组织正准备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提起一场主张生态赔偿的公益诉讼。
在漏油事故爆发的第一时间,11家民间环保组织在媒体上发表《就渤海湾漏油事故致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的公开信》,分别发给了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美国总部。
公开信要求,中海油应尽快说明此次事故详情,并就污染环境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向公众道歉。4天之后,国家海洋局给出的回复是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漏油事故发生两个多月,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并未向公众发布任何关于污染治理的消息,污染面积却在逐步扩大,已经从中海油最初声称的“只有200平方公里”,蔓延到“4000多平方公里”。
据某公益组织向介绍,漏油事故已经对海洋生态环境、渔业发展造成巨大破坏,且这种破坏还会持续多年,但目前除了20万元的罚款,涉污企业的损害赔偿依然毫无进展。
自然之友等公益机构表示,20万元的罚款额微不足道。840平方公里的海域污染已是十分严重的漏油事故,与20万元罚款对比,违法成本和违法后果显得无足轻重。
面对20万元罚款过低的质疑,国家海洋局表示:“打算对康菲中国提起索赔。不过,由于技术局限性等相关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具体是否执行及如何运作还要依后续情况而定。”
达尔问求知社、自然之友等11家民间环保组织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漏油事故赔偿的不应当只是眼前的直接损失,还要包括生态平衡的恢复等。
“有的影响甚至在几年后才可以看出,20万元显然过低。”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工作人员邵文杰说。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专门性海洋生态赔偿规范还没有出台,公益组织希望国家海洋局出面解决问题。
“我们更希望国家海洋局能代表公众向中海油和康菲中国提出生态索赔,毕竟国家海洋局在法律上作为诉讼主体更符合规定,也更有能力作为原告。但在我们看来,国家海洋局不作为。所以只能由我们联合一些环保组织直接委托律师提起公益诉讼。”自然之友的负责人杨洋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据她介绍,目前提起诉讼最大的难度在于证据不足。
“要搜集海上溢油的证据,需要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目前以我们的能力很难搜集到这样的证据。”杨洋说。
她表示:“海洋局的调查结果就是证据,但目前我们很难向海洋局拿到证据,只有法院立案后,法院可以向海洋局取证。”
而《法治周末》记者拨通海洋局北海分局电话,询问调查是否有新进展时,工作人员称事故正在调查中不便对外透露。
“目前来看,不能依赖海洋部门、环保部门包括海事部门的机构去采样。”中资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表示,可以找社会检测机构,甚至是民营检测机构,CMA通过审计计量质检部门颁发的质量认证的能够做海水检测化验的单位,全面的公正的采样,起码得几十个样本。
他认为,环保部门海洋环境部门对于污染事件,通常是害怕和掩盖。所以在采样调查的过程中,最好找社会独立的,民营的机构,有资质的进行采样。
近日,这11家民间环保组织已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达成初步意向,准备适时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
5、溢油事故再击海洋生态补偿软肋 专家建议进行生态保险
来源:中国财经报2011-8-9 李忠峰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epc/201108/63411.html
损害范围难以确定,行政处罚标准落后,生态补偿体系不健全
直到目前,已持续两月之久的康菲中国溢油事件还未划上句号。
6月4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康菲中国)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发现油膜;无独有偶,6月17日,其C平台也发生井涌事故。截至8月3日,估计原油及油基泥浆总溢出量超出早先预计的1500桶。这是继去年大连输油管爆炸一年后又一起严重的海上溢油事故。
一再发生的海上溢油事故让海洋环境面临着空前考验,同时也凸显出目前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方面的软肋。
生态灾难频发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7月31日的通报显示,蓬莱19-3油田B、C平台附近均发现油带;检测结果表明,蓬莱19-3油田受溢油污染的海水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约6.9平方公里。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海洋生态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导朱明远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溢油事件首先是对水质产生影响,且影响的绝不仅仅是1200平方公里的海域。
中国社科院中国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渤海湾近几年的水质本来就不好,这次事故发生后,在风力、潮汐作用下,溢油带来的海水污染面积扩散也随即而至,受污染面积可能还将进一步扩大。“蓬莱19-3油田位于渤海中部,渤海又是一个半封闭内海,水交换能力差,一旦发生污染,结果比开阔海域更加严重。”
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统计,2009年,渤海一共发生4起油污染事故,其中两起为原油,两起为燃料油。2008年,渤海共发现12起小型油污染事件,事故发生次数较2007年有所上升。
而根据国家海洋局此前的统计,渤海现有输油管道溢油概率约为每年0.1次;渤海石油平台由于火灾及井喷所引起的溢油事故概率约为每年0.2次。这还不包括每天频繁穿梭于渤海湾的船舶所排放的油污量。
如何确定损害范围
7月5日,国家海洋局表示,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将对康菲中国开出不高于20万元的罚单,还将“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20万元罚款,依据的是《海洋环境保护法》“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面对20万元罚款过低的质疑,国家海洋局表示,打算对康菲中国提起索赔,不过,由于技术局限性等相关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具体是否执行及如何运作还要依后续情况而定”。
“在我国,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也是污染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师范大学国际法副教授李毅告诉记者,“对于类似的海洋漏油事故往往是一次性的行政罚款,罚完了事。而在国外,直到完全消除污染的影响,企业一直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以去年发生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为例,责任方英国石油公司(BP)在各方压力下表示要拿出200亿美元建立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件的赔偿基金。该项基金已于去年8月启动开始支付索赔,截至今年5月底已支付了近60亿美元的赔偿金。“我们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震慑不足,只有走法定程序的公益诉讼提起生态索赔才能真正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我国目前还没有生态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一旦污染发生,很难评估具体的赔偿金额,长期为环境污染买单的,还是政府和当地居民。”一位曾参与起草《生态补偿条例》的专家告诉记者。
2010年,山东曾出台《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其中规定,凡违规建设项目用海所造成的海洋生态破坏为损害赔偿,凡合法建设项目用海所造成的海洋生态破坏为损失补偿。
该评估方法规定,造成50公顷用海生态损失,应当缴纳1000万元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造成1000公顷用海生态损失,应当缴纳两亿元损失补偿费。但该规定只适用于山东省管辖的海域范围内,而发生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所在海域已归国家海洋局主管,他们对具体赔偿金额并不清楚。
刘强告诉记者,在国外,生态损害由环保部门进行测算,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造成的直接损失、恢复到现状的费用、现在看不到的生态影响等。“在美国,除了行政罚款比较高,政府还保持永远追溯的权利。”
据他介绍,1989年,埃克森石油公司的油船在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海湾发生了溢油事故。美国针对这一事件的环境影响监测,一直持续到现在。
走出索赔困局
“海上石油钻探,有如此巨大的出油量,渤海溢油事故不会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这个事故怎么处理?绝对是以后同类事件的一个范本。”业内人士提醒。
在过去的10年间,中国石油大约53%的增产均源自海洋。2010年度,中国海上在生产的油气平台达到195个。而国家海洋局《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海上油气开发强度持续加大,海上油气平台数量增长近1倍。
事实上,渤海海域受到原油泄漏污染已经多年,近年来频发的溢油、漏油事故,也曾让当地海洋生态遭受重创。河北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日前对媒体透露,这次事故预计使乐亭县160多户渔民的经济损失超过3亿元。
尽管海洋污染问题非常严重,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海洋生态补偿体系。
李毅告诉记者,对海洋生态的补偿应由事故引发单位承担,“这次渤海溢油引起的生态灾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但是怎样去认定事故的责任主体,怎样去评估污染带来的影响,操作起来很有难度,如果诉讼的话,关键是证据。”
在他看来,康菲作为一家外资公司,有中外法律环境两个选择,在中国海洋相关法律不那么健全的情况下,它们可以遵循国际海洋方面的法案为此次事故担责,这在国外已有先例。
刘强告诉记者,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索赔首先要评估生态损害。在2007年,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根据该技术导则的规定,对海洋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海洋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利益,对肇事者提出赔偿要求。
根据该技术导则,海洋溢油的损害对象大致分为六类,即海水质量、海洋沉积物环境、潮滩环境、海洋生物、典型生态系与海洋生态系统。溢油海洋生态总损失费用为海洋生态直接损失、生境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和调查评估费四个部分的总和。由此确定最终索赔额度。
按照以往的管理模式,在我国,海洋部门负责浮游生物、水质之类的监测,而农业部渔业局负责渔业、水上生物的监测。这就是说,海洋渔业的损害赔偿,也一般是由农业部渔业局这个渔业的主管部门来负责。
“国际上只有对包括水生动植物在内的渔业损失价值的评估,在国际判例中,也只支持这一块。因为它们有经济价值,容易计算,而对被污染的海水、景观,你怎么去评估损害?”
这就表明,除了渔业损失价值较为容易评估之外,其余部分尚无统一标准,对那些部分损失的评估,就显得更为艰难。
刘强表示,国家应该加快立法,比如可以借鉴地方立法的经验,借鉴国外的同类事故处理办法。另外,行政处罚的力度要加大,“罚款20万元是1983年的标准,在当时是很高的数额了,现在该修改了。”
中国社科院环境所研究员刘治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将海洋生态的补偿真正落实下去,还要对这种突发性的生态灾难建立预警机制,同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进行生态保险,对污染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要加大媒体的舆论监督等。
7、聚焦水流困局:城市水管为何如此脆弱
来源:CCTV《消费主张》 2011年08月09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10809/204510288298.shtml
《消费主张》:聚焦水流困局—脆弱的水管
聚焦水流困局:城市水管为何如此脆弱
说到水滴石穿,我们都知道这说的是水的力量,而水流成河呢,说的当然是水的数量——一条平展的马路,眨眼间就能变成河道,而天上并没有下雨,这河的源头在地下,这河道里流的是经过清洁的自来水——近年来,在城市里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水流成河的景象,越来越多地听到这样一个词——自来水管爆裂。
五天两爆 有多少水管在爆裂
你知道吗?每年中国城市供水漏损水量高达60亿立方米,60亿立方米的水量可以把北京市区变成一个深达4米的游泳池,60亿立方米的水量可以使严重缺水的甘肃全省地表积水1.3厘米……
2011年7月18日,河南郑州三全路附近的供水管道发生暗漏,记者在现场看到,路面已经挖出一个近两米深的大坑,坑的底部一根直径400毫米的管道破损了一个小口,从破损的地方不断向外流着水。
据介绍,损失的水和管线长度有关系,这条管道从停水到全部排空 需要一公里的管线,根据估算,此番漏水量达到了150立方米,够10个三口之家使用一个月。
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10年到今年6月25日,他们发现、抢修供水管道暗漏高达2300多次,平均每天4次。供水管道暗漏不仅白白流失了大量的自来水,而且如果不进行及时抢修,更容易发生爆管。
2010年11月22日,郑州文化路科技市场附近的自来水管道爆裂,这次爆管让文化路一带“水漫金山”,因为水流太大,严重影响了交通,马路上机动车排起了长龙,行车像行船一样,而附近的居民出行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水管中流出的自来水甚至涌进了附近电子大厦的地下仓库,1000多台笔记本遭殃……
这次爆管直接导致郑州1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居民没水可用。《河南日报》称此次爆管是“2010年,改变郑州的8个时刻”之一。而就在5天前,郑州柿园水厂供水主干管发生爆裂,使城市西区至少80万人饮水受到影响。
五天两爆,在人们的印象里,郑州的自来水管道似乎分外脆弱。有媒体统计,在最近8年时间里,郑州市已经发生了12次自来水爆管事件,因为自来水管经常出现爆裂,河南郑州得了一个“管脆脆”的说法,市民调侃称,郑州郑州天天挖沟,一天不挖不是郑州。
在一份自来水公司的资料上记者看到,从2007年到2011年5月,郑州自来水管直径在300毫米以上会造成路面损毁的爆管就有七十次。
据统计,全国每天有上百例爆管,自来水管爆裂并不是郑州独有。在互联网上搜索自来水爆管,可以搜索到数万条相关的新闻。仅仅在今年六、七月份能够查到的爆管就多达10多起——7月21日,杭州900毫米水管爆裂,小区被淹;7月11日,上海水管爆裂水流进地铁站,现场出现积水;7月9日,武汉一供水管道爆裂,商铺被淹;7月9日,保定市地表水厂北侧乐凯南大街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导致严重跑水……
自来水水管爆裂浪费的不是普通的水,而是经过清洁、杀菌的自来水。在水资源非常缺乏的今天,一次一次的爆管造成了巨大的浪费。而每一次爆管后自来水公司给出的原因几乎惊人的一致:管网老化,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为什么“年轻”的水管比“年老”的水管更容易爆
郑州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53年,城市供水管道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铺设,记者在他们的管网查询系统中输入1953年到1959年。经过电脑统计,郑州市有60多公里50年以上的供水管道仍在使用。而在另一份爆管统计数字中,记者惊奇的看到,从2007年到2011年5月,这些管龄在50年以上的供水管道仅仅发生了5次爆管。而发生爆管频率最高的却集中在使用了10到20年的供水管道上,4年多时间爆管48次,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可欣告诉我们,从管材上来看,71.43%的爆管都是灰口铸铁管。
记者了解到,灰口铸铁管大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铺设的,也正是爆管频率最高、使用了10到20年的供水管道。那么,这种管材为什么会如此频繁的爆管呢?
在三全路附近的供水管道暗漏的抢修现场,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用新型的球磨铸铁管更换原有的灰口铸铁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灰口铸铁管的抗压性是零,非常脆。在城市快速发展中,随着道路拓宽,原有的自来水管道处在了道路中间,碾压程度增加,直接导致脆弱的管道发生频繁爆裂。
根据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统计,从1999年开始使用新型的球磨铸铁管,这种管材,只发生了2次爆管,而且还是由于施工损坏。据统计,全国管径在75厘米以上的,使用年限在45年以上的,大约占7.8%,属于设计规范中应该老化改造的,也就是说有90%的管道,不应该由于老化而爆管,在目前如此频繁发生的爆管当中,管材质量,施工质量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住建部的数据表明,69.8%的城市自来水管道是用了较差的管材,这些管材中有的使用寿命甚至不超过5年,把这样的管材埋在地下后果可想而知,如果施工质量再不达标那就更是雪上加霜。
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发文要求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漏失率;2006年,住房建设部等三部委又要求全面推动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而与此同时,爆管的现象不断出现,甚至愈演愈烈。在几次大的爆管事件后,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成立了“管网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供水管网进行仔细排查、更换,不过,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五楼以上住户必备盛水大桶
从去年年底郑州接连发生两次大爆管之后,家住郑州市南大街某小区七楼的冯女士就一直为水苦恼着——因为“流水如同流油”。 记者在冯女士家看到,由于水流偏小,家中只要是能装水的器具都存满了水,冯女士说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家做过饭了,用水成了“奢侈”的事儿。
同样住在七楼的牛先生家也面临着水压低的尴尬,家里七八口人, 天天晚上洗澡都排队,有时候排到半夜都洗不成澡。
记者走访了几个小区后发现,很多五楼以上的住户几乎每家必备一个盛水的大桶,而很多家庭为了洗澡在家里都安装了加压泵。
一些居民认为,自来水公司为了防止爆管有意降低了供水压力,导致高层住户用水困难,居民们将矛头直指自来水公司。
管网老旧 老城区住户用水难
为了弄清楚自来水公司是否是为了防止爆管,有意降低供水压力,导致高层住户用水困难。记者来到了郑州自来水公司总调度室,在这里可以实施监测城市中每个供水点的实时水压,工作人员调出了冯女士所在南大街区域的水压,水压显示正常,南大街区域的水压可以满足七楼的用水,但是冯女士家的用水确实困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张军峰表示,从管网测压点上控制,水是可以到七楼的,但是由于支管网比较老,可能堵塞比较严重,水可能就上不到七楼,这种情况一般建议二次供水。
记者调查发现,南大街属于郑州的老城区,管网比较老旧,而用水困难的居民一般都住在六、七楼,而且整楼没有二次供水加压设备,因此导致用水困难。
在为南大街供水的柿园自来水厂,记者得知,去年爆管后,柿园水厂出厂干管由原来的灰口铸铁管更换成新型的球磨铸铁管,自来水的出厂压力也相应提高。
不过,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张春兵表示,这两年,水厂一直在超负荷运转,城市规模大了,但水厂规模没有增加,只能超负荷来满足用水。
管网改造 钱从哪里来
一方面是管网老旧,影响居民用水,一方面水厂又超负荷运转,自来水公司为什么不彻底更换供水管线,扩建水厂呢?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可欣告诉我们,“现在整个管道总长度2400公里,还有464公里的管道需要改造,这个改造需要17个亿的投资,作为供水企业,一年的水费收入基本上是在3.6到3.7亿之间。”
水务专家金永祥表示,大部分自来水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依靠自己去筹集资金建设管网,的确有困难。
据粗略估算全国管网改造每年需要60个亿,除了中央财政补贴之外,百分之九十都要靠地方筹集,现实中这笔要埋在地下的钱,筹集的难度不小。
金永祥表示:“自来水公司的老总也抱怨,说建广场、建展览馆,用处也不是很大,建成了放在那儿,还有运营成本,为什么不拿一点钱来建管网呢?”
爆管带来的“好处”
在郑州市自来水公司,记者见到了这样一组数据,2010年郑州供水管网各种形式的跑冒滴漏损失的水量高达3200万吨,价值6000多万,郑州每天的最高供水量是80万吨,这些损失的水量可以供所有郑州人生活40天。
金永祥总结说:“政府和企业关系现在不是很顺,实在不行了,政府就拿一点钱把问题解决一下,每一次都是这样。爆管带来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我们现在很多问题不是靠制度来解决,而是靠把问题放大、放大,放大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解决了。”
我们得知,两次爆管之后,郑州市政府计划投资17个亿,更换老久供水管网。
有人说,天天在家里注重节水,淘米的水用来洗碗筷,洗手的水用来冲马桶,不单单是为了省水费,只因为我们的水资源太宝贵!可是,当我们的公共设施出了问题,这笔损失又该算在谁的头上呢?
看的见的爆裂,看不见的渗漏,今天频繁发生的水管爆裂事件就是为我们长期以来,急功近利、忽略地下管线建设付出的代价。郑州市打算投入巨额资金,更换管网,是不得已的选择。
郑州的经历也在提醒更多的城市,珍视水资源,不仅需要技术上的支持,更需要体制上的保障,痛定思痛,我们希望,有关水管爆裂的新闻少一些,再少一些。
8、今日话题:欢迎洋人来华狩猎野生动物
来源:腾讯绿色 2011-08-10
http://view.news.qq.com/zt2011/hunting/index.htm
近日,有7名外国人申请来华狩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在经过评审后,已经同意这些外国猎手的申请。这一结果虽不具有行政效力,却对最终下发行政许可有着重要的影响。…[详细]
显而易见,这条新闻的跟贴中充斥着中国网民的愤怒和不解——“外国人可以杀保护动物,这是什么事?是不是外国人比中国人高一等?”、“野生动物应该被保护,怎么花点钱就可以打它们?”……
实际上,经过审批的洋人来华狩猎行为,不仅行为正当,我们还应当欢迎。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view.news.qq.com/zt2011/hunting/index.htm
10、“十二五”节能减排政策再细化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08-10许可新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1000263.html
今后5年,中国通过淘汰落后与资源税改革长短结合等多种方式,以帮助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节 能减排政策正在加码和细化。
今后5年,中国将对节能减排官员问责、实施多项节能减碳重点工程、通过淘汰落后与资源税改革长短结合等多种方式,以帮助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8月9日在一个影像展开幕式做出上述表示。
在7月19日举行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被审议并原则同意,并明确了今后5年节能减排的六项重要工作。昨日,解振华则对会议提出的诸多措施给予更加细致的分解和阐释。
解振华说,中国将确定各地区“十二五”的能耗和碳强度下降的目标,对于地方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的结果向社会公告,并实行问责制。
他透露,上述目标现在已经全部分配至全国各省、区、市,接下来还将继续落实到各个行业。
如果说淘汰落后产能是短期在节能减排上可以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举措,那么深入推进资源税改革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则意在解决中国推动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
解振华说,中国将完善相关的经济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深化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支持的激励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推动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并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资源税改革目前仅在新疆试点,尚未推广到全国。而与之相关的资源能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从解振华讲话判断,或许有望在“十二五”期间有所突破。
不仅在资源税改革领域,在低碳省、区、城市发展方面,也有望继续扩大范围。
中国在去年8月启动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成为首批低碳省、市试点地区。
还有数项试点工作也有望在“十二五”期间推进,解振华说,未来5年,中国在健全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此外,中国还将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的特许经营,加快节能环保标准的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的标准制度,促进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快速提升,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制度。
而为了在“十二五”期间切实实现节能减排,中国政府还制定了一揽子雄心勃勃的“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
解振华说,目前已经确定在“十二五”期间推行的各项“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包括:节能改造工程、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管理能够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工程、火电脱硫脱销工程。
11、猎杀虽合法,但需考虑公众情感
来源:新闻晨报2011年8月10日郁文艳 金玉蓉
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1-08/10/content_632064.htm
■7名老外今秋或来华猎杀16只珍稀野生动物
■申请已获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同意
7名外国人将在今年秋天前往青海一处狩猎场猎捕16只珍稀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岩羊9只,藏原羚7只,它们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申请已获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同意。消息一出,引来潮水般质疑:野生动物需要保护,国家有关部门竟然同意打猎?捕猎珍稀野生动物还会有合法一说?
受委托代理其中4名外国人跨国狩猎的正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国际狩猎经纪人王巍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说,这几名外国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限额狩猎。
青海都兰狩猎场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在一定限额内的狩猎不仅不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反而可能平衡野生动物资源。同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并未对狩猎说“不”。
然而,无论是国际惯例还是国内法律法规都未能“浇灭”网友的质疑声。
7老外申请来华猎捕二级保护动物
近期,正安国际旅行社收到美国4名狩猎爱好者的狩猎代理委托,希望在今年秋天来中国的狩猎场猎捕岩羊6只,藏原羚4只。中国妇女旅行社也收到3名外国人的申请,希望猎捕岩羊3只,藏原羚3只。随后,两家旅行社联系了青海都兰国际狩猎场,并向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提出了狩猎申请。
正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国际狩猎经纪人王巍向晨报记者介绍说,他们接待的4名美国人都是狩猎爱好者,年龄在50岁-70岁,具有丰富的狩猎经验。按照计划,他们将在9月-11月来中国打猎。
接到申请后,国家林业局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会上,青海都兰国际狩猎场代表说,导猎员会在现场监视狩猎者,会在确认猎物之后再开枪。此外,这些狩猎者会与旅行社签署合同,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和行政许可,并自愿在触犯法律后接受中国法律制裁。青海省林业厅则介绍了该省野生动物猎捕及管理工作方案。
经过讨论,专家组同意了这些外国人的狩猎申请,这将成为国家林业局是否下发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网友质疑:为何一边保护一边猎捕?
外国人来华狩猎获同意的消息传出后,引来网友潮水般的质疑,绝大部分人反对狩猎,反对猎杀野生动物,尤其是如此珍稀的野生动物。
部分网友不解,有关部门一方面在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另一方面却在批准猎杀野生动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这几名外国人来华狩猎需缴纳不小一笔费用,且一部分会用于保护野生动物,有人质疑,究竟这些钱最后会如何分配?有多少会真正用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而针对某些野生动物太多反而影响到其他植物、动物生存,还波及人类正常活动的说法,也有人指出,人为射杀是保护,不如让自然界的生物链来解决,自然界会有办法让物种达到平衡。
北大教授:狩猎虽合法但不支持
外国人来华狩猎获同意的事情引起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的注意。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之一、北大教授吕植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发表了观点:从理性上看,这件事情的确合法,但从个人感情上,她不支持狩猎。
吕植认为,中国的野生动植物遭受到严峻威胁,通过狩猎调剂野生动物的做法,国际上确实有惯例,但调节动物过量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要通过狩猎的方式。
吕植还指出,推出一个做法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收益,也要考虑公众的情感。社会文化因素也必须考虑,比如很多藏区的百姓不杀生,反感猎杀。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另一位成员耿栋表示,狩猎获得的经济利益究竟有多少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这笔账目应该公开、透明。
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学会(WCS)中国项目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外有通过运动狩猎管理来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的成功案例,“但良好规范的管理是关键。”这位人士指出,在中国,合法狩猎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照审批的数量等要求进行狩猎?当地百姓是否从中受益?所获的利润是否用于当地野生动物和栖息地的保护至关重要。
合理狩猎可平衡野生动物资源
青海都兰狩猎场一位罗姓负责人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狩猎其实很正常,只要它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是合法的。在此次专家评审会上,该狩猎场负责人提出,狩猎不会对动物资源造成重大影响。根据1996年调查数据显示,都兰国际狩猎场可供国际狩猎的食草性哺乳野生动物蕴藏量为12.75万只,2006年以前开展狩猎活动时,年狩猎限额一直控制在资源量的0.33%以下。其次,狩猎可缓解野生动物与牲畜间的争食矛盾。再次,狩猎可为当地创收。青海省在1995年到2005年的10年间开展国际狩猎,每年猎杀数量在100只内,年创收163.2万元,其中15%-35%用于牧民草场补偿和地方管理部门开展资源保护。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总工程师严旬表示,目前恢复外国人来华狩猎的工作刚开始,所以一事一议,对每次狩猎的数量及影响都会要求狩猎场提交评估报告。
狩猎爱好者将捐献珍贵动物标本
作为一名资深狩猎经纪人,王巍曾为许多国外狩猎爱好者来华狩猎牵线搭桥。
据悉,外国人来华狩猎通常通过代理机构办手续,在获得我国政府部门批文后,被带进指定的狩猎场,根据获得的配额进行狩猎。如果发现狩猎者打了规定允许之外的动物,就要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王巍介绍,此次将来华的一名狩猎爱好者为70岁左右的美国商人,他已与北京自然博物馆签订协议,把50多年来在世界各地狩猎的400多件动物标本捐赠给北京自然博物馆,包括犀牛、大象等,总价值达2000多万美元。
记者查询网络发现,国内有多家国际狩猎代理旅行社,澳源旅行社是其中的一家。
负责都兰狩猎项目的李经理介绍,在来华狩猎前20天须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传真给旅行社,表明想狩猎的动物品种、数量,然后每人交6000元押金,其它事项由旅行社办理。
据悉,外国人猎杀岩羊、藏原羚等动物,主要是采集标本,希望收藏动物头上巨大的角,其大小是狩猎爱好者比拼“成绩”的重要标准。在猎杀到这些动物后,狩猎场工作人员会把角锯下来交给狩猎者。
[新闻背景]
狩猎野生动物5年前曾引起广泛质疑
相关部门曾在2006年准备举行 “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公告一经刊出,便在公众和媒体间引起广泛质疑,此后外国人来华狩猎活动暂停。
然而,外国人来华狩猎中断5年后有望在今年重启。
8月5日,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委托“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评审两起外国人申请来华狩猎的申请,评审获得通过。这是2006年我国暂停外国人来华狩猎后首次启动相关评审。
[追问]
狩猎一头藏原羚要多少钱?
那么,经过批准的合法狩猎需要多少钱?记者在澳源旅行社的网站上看到,每种动物都有明码报价,狩猎一头野牦牛的总费用是12.1万元,包括牦牛本身价格7万元,资源补偿费4200元,交通食宿枪支3.07万元,以及利润、税收、乡村牧户补偿费1.61万元。狩猎一头岩羊的总费用是48980元,一头藏原羚的费用为35800元。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报价对国内的狩猎爱好者和国外狩猎爱好者一样。
青海都兰狩猎场的报价有所不同。一头野牦牛国内报价为11万元,国际价格为32万元;藏原羚国内价格为3万多元,国际价格近4万元。
狩猎费用如何处理?
外国人来华狩猎保护动物,在缴纳的费用中,除狩猎场自留一部分外,剩下的费用中40%归省里,4%归州里,56%归县里。如果外国人猎杀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需要缴纳一笔资源管理费,这笔钱会全部进入国库。
狩猎只针对外国人?
国人也可以在国内狩猎,应该说国人狩猎比外国人来华狩猎手续简单,费用比外国人便宜。对于非保护动物,比如野猪,只需向县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对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向省级林业部门申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需经国家林业局批准。
狩猎保护动物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行政许可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珍稀野生动物的狩猎属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如何保证不误杀动物?
有操守的国际猎人一般非常负责,绝不轻易开枪。对他们来说,开枪或不开枪并不重要,关键是最后获得的猎物必须足够棒。比如国际狩猎界一般以角的大小来判断一头鹿的好坏,猎取的鹿角越大,就越成功。所以猎人一般都非常谨慎,只有当他有把握看到的角足够大时才会开枪。
国际猎人打猎时也都有当地导猎员陪同,指导他们不误打猎物。此外,当地林业、公安、野生动物等管理部门也会监督。
12、外国人来华狩猎评审通过 专家认为或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来源:人民网2011年08月10日 李彤
http://env.people.com.cn/GB/15382588.html
人民网北京8月9日电 (记者 李彤) 近日,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委托“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对两起外国人申请来华狩猎的评审获得通过。权衡猎捕正、反两方面影响,评审认为方案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并兼顾各方利益。但狩猎活动有无法律支持,是否会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和此类“特需狩猎”活动是否可控等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有专家指出,猎捕或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日前,7名美国人分别通过国内的正安国际旅行社、中国妇女旅行社两家代理机构,提出赴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采集我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岩羊和藏原羚。
在我国因研究、驯养、展览等用途特许猎捕是被允许的。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正安国际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这既不违反国内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在2006年以前国际狩猎活动中,狩猎一只岩羊的价格是7900美元,一只藏原羚的价格是1500美元。
据《新京报》报道,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严旬表示,国人也可以在国内狩猎,手续比外国人来华狩猎简单,而且费用更便宜。对于二级保护动物,要向省级林业部门申请,一级保护动物需要国家林业局批准。
就狩猎是否会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青海省动管局副局长蔡平对人民网记者指出,狩猎将遵循“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的原则,尽量猎取病弱的动物,保证动物种群的优良。
在《青海都兰国际狩猎场可猎捕动物资源报告》中记者注意到,猎场往年年狩猎限额控制在资源量的0.33%以下。报告认为,狩猎不会对动物资源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缓解野生动物与牲畜间争食矛盾,并且创收利于牧民草场补偿和地方管理部门开展资源保护。
严旬介绍说,外国人来华狩猎保护动物,交纳的费用中,除了狩猎场自留的一部分外,剩下的费用中,有40%归省里,4%归州里,56%归县里。大部分归县里安排,也是体现了补贴基层的意思。
“青海岩羊、藏原羚的数量还很少,远未达到非洲大陆斑马几十万计的数量水平,猎杀或许会对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学院薛达元教授表示,与政府保护野生动物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相比,狩猎获取的利润很小。
他强调,环评通过后,在狩猎过程中还要进行评估,尤其是人为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对于本地居民更要进行说服教育,防止民间偷猎的行为。对于超出范围狩猎的行为要明确责任,以盘羊为例种群恢复还是很艰难的。
而对于用狩猎保护生态环境的说法,署名“巅峰斗士”的网友表示了忧虑。我国自古就是一个狩猎大国,开枪下套施毒放电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对于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意愿却鲜有表现。从目前流程来看,开启国家级保护动物狩猎权可能性十有八九。当“宣传保护野生动物”遭遇“国际猎人”,之后的监管是个问题。
针对类似疑问,狩猎场方面介绍,导猎员会在现场监视狩猎者,并且配备了单筒、双筒望远镜,导猎员和狩猎都经验丰富,会在确认之后再打。这些狩猎者都会与旅行社签署合同,书面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和行政许可,并自愿在触犯法律后接受中国法律制裁。
值得关注的是,五年前曾一度准备举行“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但公众和媒体对此广泛质疑,此后外国人来华狩猎活动暂停。而此次通过的评审结果并不具有行政效力,不能作为狩猎依据,但是评审结果将成为国家林业局是否下发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
13、江西瑞昌110人疑因自来水“含毒”入院
来源:大江网2011年08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385460.html
8月9日,因饮用受污染的自来水,江西瑞昌裕丰村、庆丰村村民及工业园区西区一工地110人中毒,其中,地处附近的市气象局工作人员几乎“全军覆没”。这些中毒人员普遍出现了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不少人员目前精神仍然很萎靡。
吃完稀饭夫妻俩入院
9日中午,记者来到瑞昌市人民医院。医院一楼过道、病房都有中毒居民在此接受治疗。
据患者吴女士介绍,当天早晨,她像往常一样在家熬了绿豆稀饭,并和丈夫都吃了。大约20多分钟后,丈夫给她打电话,说感觉身体不舒服,开不了车。吴女士赶紧让朋友把丈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但没过多长时间吴女士自己也开始出现呕吐、腹泻的现象,随后到医院同丈夫一起就医。
记者了解到,瑞昌市气象局除一人未吃中饭外,全局工作人员几乎全部住进了医院。周瑞告诉记者:“单位食堂用了受污染的水做饭,我们全局的人都倒下了。”
共110人因“中毒”就诊
记者昨日晚上10点左右在市人民医院了解到,在这里留院观察的中毒患者达48人,分散在急诊科、儿科、内科等科室。在急诊科记者看到,因人员太多,不少患者躺在走廊上的病床上。在瑞昌市中医院,目前就诊的中毒患者达62人。
据两家医院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患者经过救治后目前生命体征普遍正常,少数肝肾功能出现异常。
初步断定系铜、氯超标
瑞昌市委宣传部介绍,该市已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并已组织环保、卫生、城建、安监、食品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查找原因,初步断定饮用水铜、氯超标,超标原因可能是自来水供应管网末端两个接点受到污染。目前当地已切断两个接点处的自来水源,并组织人员向该工地及周边住户运送安全饮用水,保障用水需求。
污染源自附近一企业
据了解,自来水受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一家铜冶炼企业内的自来水管网受到厂里原料、污水等腐蚀后,在夜晚水压低时被渗透污染。 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
14、江西宜春一河受污染 无牌企业污水直排是元凶
来源:大江网2011年08月10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10/3248613.shtml
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有个彬霞村,该村的四个村小组分布在清萍公路旁的源水河沿岸。近日,这里的村民纷纷向本报记者反映一件令他们十分揪心的事,河的沿岸有个无名化工企业,源源不断地排出有毒污水,严重危及一千余人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9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反映:下河洗了一次脚就奇痒无比
9日上午,记者来到属于彬霞村范围的丁田自然村,据了解,这个自然村共4个组,共计1000人。据该村多名村民反映,这条河是从彬江镇经南源村直下的一条河,流经近十个村,同时也流经他们的丁田自然村。第二组的村民钟某告诉记者,他们世世代代靠这条河抚育,农田和菜地等都是靠这条河浇灌。自从三年前,在河岸的清萍公路旁建了一个厂后,河里的水就变得浑浊不堪,鸭子不敢下水,牛不去河里喝水,就连用河水浇灌的菜,挑到彬江集镇上也没人买,都怕菜会有毒。
记者在河边发现,无论是河床上还是河岸,都堆积着白得耀眼的沙子。一村民指着河里的白水告诉记者,以前村里的小孩和男人都会到河里洗澡,现在谁也不敢去了,连衣服都不敢洗了。70岁的龙老太太称,她有天早上下河洗了一下脚,顿时双脚就奇痒无比,随后,就起了不少红痘痘。
探因:无牌企业污水直排是元凶
原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母亲河,为何会造成如此大的污染呢?一名知情村民带记者来到与河紧邻的清萍公路。站在公路旁,就可看到在源水河东侧边上的一家工厂,源水河穿过公路向北流。来到桥下,记者看见该厂流出的污水通过一根黄色塑料管直接排到河中。由此,在河中形成两股流水,一股是污水未流经的水流清澈见底,另一股却混浊呈黄白色,并夹着细细的白沙。此时,记者看到厂里的一名工人正在用水管冲洗沙子,流出的灰黑色浊水径直向外排出。
来到该厂大门前,记者发现这是一个没有厂牌的企业,走进厂内,满眼尽是雪白的细石、细沙,在烈日下特别刺眼,仿佛进入雪地。由此,带路的知情村民告诉记者,这个企业就是造成河水污染的元凶。
厂方:“办企业不可能没一点污染”
进入厂内,记者现场采访了该厂的法人代表肖某。他告诉记者,该企业专门生产锂长石粉、锂云母。为了减少污染,前不久,厂里进了一套30多万元的设备,建了5个沉淀池,分级沉淀,沉淀后水反复使用,最后水排到河里。“这样一来只是对污水的沉淀,并没有使污水得到彻底处理,有毒的水怎能直接排到河里?”记者问,肖某则称:“办企业不可能没有一点污染,何况也只是极少量的。以后还是会改进,建立污水处理池”。
记者随后在生产现场看到,地上堆着很多蓝、黑色的塑料桶,有的上面写着“氢氟酸”,有的写着:“磷化液”,有的写着“960酸锌软柔剂”。据了解,磷化液和960酸锌软柔剂没有毒,但氢氟酸是有毒化学品。对此,肖某又解释说,所用的氢氟酸很少,排到河里稀释后就更少了。
镇政府:一定会责成企业进行整改
一个如此污染严重的企业,为何能够在彬江镇这样一个袁州区的大镇站住脚?据记者了解,该企业原名为宜春市锂岭玻陶原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袁州博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9月,宜春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环境工程评估。
记者从该局对废水防治的意见书上看到:选矿废水排放量约17.85万吨/年,其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6000毫克/立方米,拟在现有沉淀池处理的基础上增加“石灰中和+絮凝沉淀法”处理设施。经处理后75%的选矿废水循环利用,其余废水约4.59万吨/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且外排。但是,该企业真正排放的废水与环保部门要求并不一样。也就是说,该企业是环保不符合标准的非法排污企业。
对此,该镇政府分管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镇政府决不允许企业生产污染河流,污染农民生产和生活,一定会责成企业整改。
环保局:可能是一家偷排企业,将调查处理
9日,记者联系了袁州区环保局,该局汤远平副局长对此表示,这个事区环保局确实还不知道,这可能是一家偷排企业,一定会去调查处理。
小知识:化学用品氢氟酸
氢氟酸,无色透明发烟液体,为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呈弱酸性,有刺激性气味。能与水和乙醇混溶,有腐蚀性,能强烈地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如吸入蒸气或接触皮肤能形成较难愈合的溃疡。信息日报记者陈国菊 文/图
15、公民的环保力量究竟有多大?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8-10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8/t20110809_705026.html
“NGO观察”聚焦公民行动·下篇 从呼吁到反馈,再到共谋解决之道,公众与政府积极互动
近年来,公民个人在参与环保的过程中形成的力量及产生的影响,让政府和全社会为之一振。本期NGO观察邀请环保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结合自身实践,畅谈对公众参与的认识,探讨公民个人在环境保护中所能扮演角色和所能发挥的作用,希望能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评价公民的环保力量。
三言二拍
全民环保时代,你能做些什么?
陈媛媛
在中国,公众建言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正在成为潮流,并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
在事关民生的环保领域,近年来,涌现出一批具有“公共责任”的公民,他们的环境维权,不再以解决区域环境问题为首要目标,而是更关注社会公益、自然公益,试图通过自己的探索实践,与政府一起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办法。
在这个崇尚自我和即时通讯的时代,公众表达自我的愿望十分强烈,面对热点和焦点问题,总会有公众站出来进行民间表达。当各种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矛盾双方则会处于对峙状态,任何一个外来因素,都可能导致形势急转直下,出现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所幸的是,政府、社会和公众都意识到事态无序发展、公民无序表达的后果,并积极转向理性化、有序化和负责任的表达。政府利用权威的资源发布信息,积极做出反馈,而公众则通过互联网这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上行使表达权,不断提出问题。
在此过程中,政府学会了用倾听方式与公众交流,如实回答关键问题,而不是搁置问题或者转移问题;公众则学会了换位思考,站在全局角度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
在北京和广州两地居民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过程中,在政府、社会和公众等各方努力下,公众和政府由对抗到对话、从博弈到协商,一直到后来的充分合作,成为政府和公众良性互动的经典范例。驴屎蛋儿、巴索风云也成为代表公众参与的新一代公民。
在为这些变化欢欣雀跃之后,提高政府与公众交流的质量是下一步共同面对的问题。比如,政府官员应该思考如何从这些事件中倾听公众的声音:公众为什么这样质疑,公众表达了什么观点,用了哪些事实等。这种学习包括倾听,包括对公众的理解,包括对他们负责任的回应。这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社管理体制机制很重要的方面。
对公众而言,这些活跃的公民行动虽然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很好的个案,但是公众建议的质量,以及用何种方式参与和表达,仍需要不断摸索和总结。
在日新月异、充满变革的时代,公民个人的力量究竟有多大?目前还无法让人观其全貌,这种力量是大是小,取决于每一个人的个人感受,取决于每一个人的行知,更取决于对事件的实质性推动作用。但不可否认,只要行动起来,你也会展示你的力量。
思索
公众参与将成为社会常态
“新的公民行动不再像以往以争论‘谁对谁错’为目标和内容,而是有着自己比较明确的目标诉求,在此过程中,无论面对的是媒体、政府,还是企业,无论面对的是持何种观点的人,都是可以沟通、辩论、合作、妥协的。”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郭霞
与以往我们听说过的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们对某个环境问题表达抗议和不满的故事不同,更与单纯、抽象的环境宣传不同,当时间进入到2007年之后,我们看到了更多全新的公民参与推动环境议题的案例。
与以往我们听说过的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们对某个环境问题表达抗议和不满的故事不同,更与单纯、抽象的环境宣传不同,当时间进入到2007年之后,我们看到了更多全新的公民参与推动环境议题的案例。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居民从上街反对垃圾焚烧到自己动手搞社区垃圾分类;南京市民从抗议破坏梧桐树到参与政府“绿评”;北京市民从抱怨空气浑浊到用镜头记录下“蓝天日记”,“驴屎蛋儿”从反对垃圾焚烧到自费建立“绿房子”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这些行动各具特色,而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不再是“迫不得已”和单纯的“我反对”,他们有诉求、有对话、有尝试、有乐趣,也有妥协。
我们可以看到,公民的环保自发行动主体正在从一部分社会弱势群体,扩大到更具公共话语权和影响力的市民和社会阶层中。这种壮大,不仅是环保队伍的壮大,背后更是中国公民的日益成熟,人们不再只因为个体利益受损到无法承受的程度才去求助和反对,也不是嘴巴说说那些与己无关的话题,而基于公共利益去行动和实践。
这些新的公民行动不再像以往以争论“谁对谁错”为目标和内容,而是有着自己比较明确的目标诉求,在此过程中,无论面对的是媒体、政府,还是企业,无论面对的是持何种观点的人,都是可以沟通、辩论、合作、妥协的。
这样的公民环保行动,反而能够照顾到各方的利益和诉求,更容易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背后体现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我忠于我的立场,同时我也理解和尊重别人的立场,我的目的不是证明我是对的、你是错的,而是与你一起寻找我们都能接受的方法。
这种公民自发的环保行动少了一份沉重和急躁,多了一份源自生活的智慧和淡定。
南京市民为梧桐树系上绿丝带,北京市民拍摄蓝天下的普通人,这些行动没有不满情绪,它们在人性深处与每个人产生共鸣,愉悦易行的行动方式让更多普通人可以加入进来。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表达和沟通方式,更加容易被政府、企业等环境管理实施者接受,让问题在社会层面有被讨论的机会,让公共利益能够在一个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里得到实现。
同时,我们也观察到,以上提到的这些公民环保行动都有着从反对到建设的发展路径。面对矛盾和难题,总需要有一方先迈出一步,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在广州和北京的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厂的行动中,在与管理部门就垃圾分类达成共识后,居民们发挥各自的创意,自发行动起来尝试新的方法,并且还能站在宏观层面考虑问题,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接纳。
在环保这样的公共议题上,有时候,我们不能计较谁比谁付出得更多,因为这些问题是公众、企业、政府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民参与推动环境保护,必将从现在的偶然行动成为社会常态。
如何促使这些公民行动常态化、事业化地做下去,可以考虑将其转化为相对稳定的志愿者团体,甚至是专业化的环保NGO。因为,有了这些环保NGO积极、稳定、长期的推动,将更加深入地协助政府解决更多的环境问题。
人人环保大时代
“它使环保不再停留在单一的政府行为或专业民间组织行为上,而是开创了一个双向沟通、声势强大的人人环保时代。”
南京梧桐风波最早发帖人之一 周娴
江苏南京地铁3号线的大树移植,引出了一个中国城市市政的新名词:“绿化评价”,俗称“绿评”。
原有的工程环境评价——俗称“环评”,由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执行,针对大型工程对于空气、土壤、水源等环境因素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审核,不通过则工程不允许上马——其中并不包括针对工程涉及的树木移植的评估。
但是,这一次为了南京梧桐树的命运,在以民间声音为主的多方关注后,一个有南京特色的“绿评”制度出现了。激发、推动并最终促成这一国内环保新创举的,正是公民的力量。
2011年3月初,在新浪微博上最早由网友曝光的大行宫地铁工地大树砍头照,成为了这场护绿运动的起源。一石激起千层浪,基于南京人、南京城与梧桐树之间融合了历史、人文、绿化、气候、城市风格、个体记忆等多种因素的深厚感情,霎时间,在网络上掀起民间舆论巨浪,席卷全城。网络上的抗议迅速由普通ID延伸到诸多名人ID,以及媒体官方ID,成立了若干以商议如何保树为主题的讨论群、讨论组,并很快成为以报纸为主的一些传统主流媒体的报道热点。
市民自发给主干道沿途的梧桐树系上绿丝带;有人自费印刷了保护梧桐的车贴向社会各界赠发;老师带着小学生一起为树作画、拍照;电台DJ在一些个人风格明显的节目里表达对梧桐树的感情;而更多媒体人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竭尽一切可能去争取对民间声音的报道,并且引用专家的权威论证为据。
但从发起、响应,到参与者相约坚决表达的同时,遵守法制秩序、文明合法地发声,这一系列举措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民对自己权益的正确认知:并不是只有官方发出的声音才是声音,也不是无理无序的乱声才有作用。
与以往的类似活动不同的是,这一场“护绿运动”可以说完全发起自民间,壮大自民间,通过引起官方重视,再由官方将部分话语权释放给民间,推动了事件向良性方向发展。
借助了网络的力量,这种推动不再依赖于旧有的由上及下,而是实现了由下推动上,再由上落实到下的改变。归根到底,这是一次公民力量的尝试。
公民力量在环保事业上的迸发,主要源于3点:一是环境恶化的趋势、残酷的现实逼近,使得每一个身处地球的人都无法逃遁,必须面对,面对之后必然要行动。二是公民素质的提高和环保知识的普及。三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当人们不再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又有了切实的需求,民智开,大势趋,水到渠成。
在此次“绿评”中,仓促的代表选取过程、不甚透明的执行制度、施工方与“绿评”代表的严重信息不对、不够客观有力的第三方评审以及先行预设底线的做法,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评”的实际应用意义。
即便这样,这种现象仍呈现一个可喜的走势。它使得环保不再停留在单一的政府行为或专业民间组织行为上,而是开创了一个双向沟通、声势强大的人人环保时代。
感悟
有参与才会有改变
“公众参与工作仍然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只有这些合法渠道进一步完善,高涨的公众参与热情才能得到合理的引导,公众的诉求才能得以解决。”
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璇芷
近几年,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随之而来的是公民环境意识的觉醒,涌现了一批积极参与环境问题解决的公民。他们积极介入各种环境事件中,希望以公众之力推动环境问题解决。
在这些环境事件中,一些环保民间组织介入其中,积极引导公众采用理性协商的形式,公众也逐步意识到理性参与的重要性。
2008年,福州市900多家企业均搬迁至闽江周边的工业园区,其中,市重点推进的15家重污染企业主要集中于市郊外城乡接合部。福建省区域性环保民间组织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偷排的废水、超标的废气影响着当地的环境和村民的生活,由于环境污染问题激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在少数。
由此,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发起“绿乡村计划”,项目覆盖3个镇、5个村,引导村民合理应对环境污染问题,主动积极地配合地方政府,监督当地企业的环境表现。
180名村民主动加入“绿乡村计划”成为环保志愿者。他们每日轮流值班记录企业环境行为表现,发现企业违规排污行为3起;揭露3处企业环评与实际情况存在严重差异的违法现象,要求补充环评1处;致使1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的上市公司企业停产整改;两家企业被迫搬迁……
“绿乡村计划”得到马尾区政府、环保局的高度重视与全力配合,通过各方的积极运作,合理化解了村民与企业的环境矛盾。
面对公众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的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拓展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
但是,公众参与工作刚刚起步,仍然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如听证会制度的完善、信息公开的积极推进等,只有这些合法渠道进一步完善,高涨的公众参与热情才能得到合理的引导,公众的诉求才能得以解决,这也有利于解决当下社会发展的问题。
个人行动离不开社会支持
“能够真正显示出公民个人力量的环保行动绝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智慧地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积极力量。”
自然之友毛达
在我国,环境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正催生着许多的公民个人环保行动,这些公民的个人行动有利地推动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公民个人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北京市民黄小山(网名“驴屎蛋儿”),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探索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垃圾管理方案。近期,他的“绿房子”垃圾分类工程,不仅吸引众多媒体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就连北京市政府的相关部门都表示要全力配合和支持。
在我国当前环境保护的大环境中,公民通过个人行动给社会带来一些改变的机会无处不在。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被破坏的现象频发,有时公民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只需通过细心观察,即可发现其中端倪;环境破坏者肆意嚣张,有时公民只要鼓足勇气,即可以揭露它们的劣迹;一些地方政府惰怠、敷衍地履行其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职责,甚至还存在着帮助污染企业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现象,有时公民只需通过一定的学习和行动,就可以指出它们的疏失和错误之处。
但是,从实际效果看,目前,公民个人环保行动的效果还十分有限。且不论现实中存在着许多因方法不当或遭遇压制力而走进“死胡同”的个人行动,即使是目前较为成功的案例也离不开外部力量的影响。
“驴屎蛋儿”在其环保行动中,十分注意争取各方的资源和支持。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能够真正显示出公民个人力量的环保行动绝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智慧地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积极力量。
不论成效如何,公民个人的环保行动反映出中国当下环境现实和社会矛盾,所以仍旧是环保运动中最为根本的力量源泉之一。
对于拥有着稳定人员和行动资源的环保民间组织来说,积极回应公民个人行动的诉求,不躲避、不回避,这是和思考愿景、制定路线、设计项目、倡导公众等“常规任务”同样重要的事情。环保民间组织只有通过关心、参与和支持这些行动,才能寻找到组织最有活力的行动方向,才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并赢得社会公信力。
要积极不要发泄
“我们尝试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尝试用新鲜好玩的方式吸引公众的眼球,引起公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
拜客广州陈嘉俊
拜客广州,一个由一群热心公益、关心社会的年轻人发起,关注广州自行车出行环境,旨在推动绿色出行,倡导有利自行车出行政策的环保民间组织。
拜客广州曾经在2009年策划了一个网上投票活动——“我要送一辆自行车给市长,请你支持我”。这一活动旨在引起公众对广州自行车出行困境的关注,号召政府支持绿色出行。呼吁得到了广大网友的支持,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点击和投票量就突破了4万。
2010年1月12日,拜客广州小组把一辆自行车赠送给了时任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并与市长畅谈了广州自行车出行现状,讨论了如何促进绿色交通的发展。受此激励,拜客广州又做了绿道建设情况调研,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建议书。
目前,拜客广州已与广州市多个行政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一些政府部门决策或者工作会主动邀请拜客广州参与讨论。
拜客广州作为一个年轻环保民间组织,离不开政府和公众支持。如果我们的行动和倡议没有公众支持,行动就会变得乏力;如果没有与政府的沟通,我们可能会失去前进的动力。正是民意表达自由,政府思想开放,才为年轻人提供了更多实现梦想的机会。
我们发现,保护环境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参与——政府、市场、公众。
我们希望引导公众用积极正面的态度去关心社会,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而不是为了发泄而抱怨。
于是,我们尝试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尝试用新鲜好玩的方式吸引公众的眼球,引起公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从而促进他们开始第一步的环保行动。
我想,公民的积极行动需要好好呵护,我们需要成为理性和积极的公民;
我想,公民的力量在影响政府的态度,而政府的态度也在影响公民的参与意愿;
我想,公民的行动需要有新意和创新。
而这些想法,需要像我们一样的环保民间组织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以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
16、媒体曝“化学酱油”可能致癌 与酿造酱油无法区分
来源:广州日报2011年08月10日刘俊、何颖思
http://huanbao.gongyi.ifeng.com/detail_2011_08/10/8295746_0.shtml
业内称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无法区分
不少商家为争市场伪称酱油纯“酿造”
记者走访未发现酱油贴“配制”标签
昨日有香港媒体报道指发现有售用化学物配置的“化学酱油”,并指出这种“化学酱油”中含有的水解植物蛋白质若用盐酸分解,可能会释放致癌物质。
记者采访发现,和醋一样,国标也将酱油分成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两种,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不得少于50%,意即不含任何酿造酱油、只用化学物配制的“化学酱油”是违规的。
业内专家指出,如果工艺控制过关,配制酱油不会产生致癌物质。但标准虽规定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含量不得少于50%,但并没有方法去区分配制酱油和酿造酱油。不法商贩因此浑水摸鱼,不管酱油是配制还是酿造,全都标称是“酿造酱油”。
近日,山西陈醋被爆多为勾兑醋,昨日又有港媒称发现市面有售致癌“化学酱油”。记者了解得知,配制陈醋和配制酱油国家都有含量标准限定,但是,如何检测,本身却没有规范。致使不法商贩浑水摸鱼,出售不合格产品。
爆料
七种调味料及化合物制成“化学酱油”
昨日港媒报道称,发现有不法商贩研发了一种“化学酱油”出售,只要将砂糖、精盐、味精、酵母抽取物、水解植物蛋白质、肌苷酸及鸟苷酸这七种调味料及化合物混一起,就可制作出“化学豉油”,不仅味道吸引,更有真豉油的“黏口”感觉,只是凑近闻略有刺鼻气味。
记者巡城:几乎所有产品均自称“酿造酱油”
报道指,配方中的水解植物蛋白质有可能释放致癌物。过去曾有发现若以盐酸制造水解过程,会释出致癌物,包括三氯丙二醇(3-MCPD)及1,3二氯丙醇(1,3-DCP)。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列出1,3二氯丙醇的建议摄取量,因该物质对人有害,不可被人类摄取;而三氯丙二醇是另一种具争议性的物质,可令男士患上睾丸癌。
广州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走访几家超市,发现几乎所有酱油产品都写着“酿造酱油”的字眼,竟无一家产品标称是“配制酱油”。
在一瓶规格410毫升的“X天鲜味生抽”包装上,记者看到,食品添加剂中注明有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苯甲酸钠、三氯蔗糖等。其中,肌苷酸、鸟苷酸一般要和味精(谷氨酸钠)一起使用提鲜。
1 2
17、垃圾处理艰难,海洋垃圾该又何去何从?
来源:百科知识2011年08月10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810/000822.htm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级大地震并引发强烈海啸。此后,大量的房屋、汽车和各种残骸卷入太平洋,形成了一个长约111千米的“垃圾岛”。研究人员估计,这个漂浮在海上的“垃圾岛”两年内会漂至夏威夷,三年后漂到美国西岸。
其实,在日本地震和海啸导致大量垃圾卷入海洋之前,人们生活的这个星球中的海洋上就已经漂浮着大量的海上垃圾。
海上垃圾与公地悲剧
2007年,美国科学家发现,太平洋上漂浮着一个巨大的“太平洋垃圾岛”,其面积有两个美国得克萨斯州(该州面积约69万平方千米)那么大。这座漂浮在海面上的巨大垃圾岛飘荡在旧金山和夏威夷之间的广阔水域,主要由生活垃圾构成,其中80%以上都是废弃的塑料制品,重约1亿吨。
2008年的海洋垃圾监测统计结果表明,人类海岸活动和娱乐活动,航运、捕鱼等海上活动是海滩垃圾的主要来源,分别占57%和31%。进入海洋的垃圾通过不断运动的洋流将它们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海洋上庞大的垃圾岛。大西洋、印度洋等海洋也有相似的巨大的海上垃圾岛。
海上垃圾由人类各种物品构成,凡是陆地上人类使用、食用和消费的各种东西,都可能最终流入海洋成为海洋垃圾的组成部分。例如,重金属汞、镉、铜、铅等,各种农药、石油及石油制品等。组成海洋垃圾的物品主要有:
日用品和医疗用品,包括商业和工业磁性片材、注射器、包扎带和手术手套、食品容器、笔、梳子、鞋、玩具、渔网、蚊帐、钓鱼线、绳子、捆扎带、荧光棒、安全帽、炸药筒、钻孔插头、雷管、浮标等;
橡胶类,如手套、气球、雨靴、避孕套和轮胎等;
木制品类,如建筑木材、养殖笼、集装箱、木塞、刷子、家具和整幢房子等;
金属类,如铝制或锡制饮料罐、自行车、剃须刀、罐头、针、刀、家电、汽车零部件、枪支和弹药等;
纸制品类,如箱包、香烟盒、烟头、纸盒、纸杯、纸板箱和纸板件、报纸杂志和纸巾等;
纺织品和皮革类,如服装、手套、鞋子、布料、棉绳、装饰用织物、卫生巾、卫生棉、尿布等;
玻璃和陶瓷类,如碎玻璃、食品和饮料瓶罐、药瓶、灯泡、灯管、花盆、花瓶等。
海上垃圾的最大去处就是在海上漫无目的地漂游,形成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公地悲剧,因为尽管这是所有人的责任,但不会追究到具体的个人、国家的头上,因而谁也不会为其负责。但是,海洋上漂流的垃圾可以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其一,可以阻碍海上交通线,损坏船只;其二,对海洋生物造成伤害,例如,“绿色和平”发现至少267种海洋生物因误食海洋垃圾或者被海洋垃圾缠住而备受折磨,并导致死亡;其三,通过生物链危害人类,如重金属和有毒化学物质可通过鱼类的食入而在体内富集,人吃了这些鱼类会受到伤害。
焚烧发电是首选
然而,听任海洋垃圾自生自灭既破坏环境,又给人类带来灾难,所以需要处理海洋垃圾。当这些海洋垃圾危及到一个国家时,就会逼迫相关国家采取措施。例如,日本地震的海上垃圾漂流到美国西岸近海时,美国必然要想办法来处理这些垃圾。而且,当一些商业机构和环保组织真正意识到垃圾是错放到海洋上的无主的财富之时,也会想方设法来处理这些垃圾,以获得良好的声誉和巨大的经济效益。
处理海洋垃圾既与陆地上垃圾处理模式有联系,同时也有自己独特的方式。陆地上处理垃圾的模式有三种,一是卫生填埋,二是焚烧发电,三是综合处理(堆肥)。海洋垃圾的处理也至少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焚烧发电,二是资源转换,三是建造人工岛屿。但是,无论哪一种,成本都会比陆地上的垃圾处理更高,因为需要加上打捞、运输、晾晒垃圾等的成本。
由于海上垃圾大部分是塑料,所以首选的办法应当是打捞后焚烧发电,其灰烬则可以用以填海造地或建造岛屿。研究人员早就计算过塑料焚烧的能量利用。几乎所有塑料都由不可再生石油制成,主要成分是碳氢化合物,可以燃烧。如聚苯乙烯燃烧热量比燃料油还高,是热值很高的大分子材料。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规定,当垃圾低位发热量为3350~7100千焦耳/千克时,适合焚烧处理。而塑料垃圾的热值最大,全由废塑料构成的垃圾低位发热量可达32527千焦耳/千克,高位发热量为32570千焦耳/千克,全由废木料构成的垃圾低位发热量可达18610千焦耳/千克,由碎玻璃构成的垃圾低位发热量只有140千焦耳/千克。因此,塑料垃圾是最适合于焚烧发电的资源。而塑料占80%以上的海上垃圾更是比陆地上的垃圾占有优势,因为陆地垃圾中塑料只占整个垃圾含量的15%左右,其热值也只占整个垃圾热值40%左右。所以,如果不利用海上垃圾来发电,实在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不过,海洋垃圾的焚烧也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除了打捞和运输外,还需要经短时间搁置脱水。此外,由于塑料焚烧可产生大量的二恶英,会危及环境和生态,需要有特别能控制二恶英排放的高级焚化炉。但是,现在这种焚化炉已研制成功,而且投产使用,因此控制焚烧时的二恶英已经问题不大。此外,焚烧海洋垃圾也与陆地垃圾的处理一样,需要对垃圾分类,首先要分拣到位才能焚烧,而这也并非难题。
海上垃圾焚烧的最大益处是供电,同时经营者可能获得巨大利润。例如,中国广东的李坑焚烧发电一厂于2009年2月正式运行,每吨垃圾平均发电360度,最多可达400多度,年上网电价达到5000多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再加上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已经开始赢利。所以,如果有资金、技术和人员,投资海上垃圾焚烧既是环保和公益,也可获得利润,更是一种利用科技手段把放错了地方的垃圾转化为财富的有效方式。
资源转换和建造岛屿
由于海洋垃圾80%以上是塑料,这也形成了处理海洋垃圾的另外一些做法,例如,把塑料这种资源转化为另外的资源。现有的研究表明,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手段把塑料转化为人类可利用和消费的多种资源。例如,可以用废塑料制造燃油、生产防水抗冻胶、制取芳香族化合物和制备多功能树脂胶等。
现在,用废塑料制造燃油在一些国家已经获得突破,例如中国和泰国。2003年,中国成都的一项技术——废旧塑料回收燃油技术及工艺设备获得四川省环保局和有关专家的鉴定。应用该技术回收塑料,不但能生产纯度高达90至93号的汽油,而且还能生产柴油。由于生产成本低,其售价比市面上同类产品每吨便宜300元左右。任何塑料废品,如编织袋、塑料袋、矿泉水瓶、发泡餐盒等,不需任何分类和清洗处理,经过化学裂解,都可使它们变成油质气体,再经冷却分馏后,使其还原为液态混合油。当然,这一技术是否能投产,还需要许多条件,如资金、土地、人员,以及该项技术的实用和推广等。
2010年,泰国宣布,泰国乃至东南亚地区首个废塑料再生产燃油项目在泰国华欣市启动,每天可消耗6吨废塑料,生产出4500升燃油,每年产量为135万升。如果这一技术和生产方式能得到推广,就不愁海洋垃圾找不到地方消化。
另一方面,制取芳香族化合物的研究也正在日本等国家进行。把聚乙烯、聚丙烯等废塑料加热到300℃,使之分解为碳水化合物,然后加入催化剂,即可合成苯、甲苯和二甲苯等芳香族化合物。在525℃的温度下反应时,废旧塑料的70%能够转换为有用的芳香族物质,它们可做化工品和医药品的原料及燃料改进剂等,其余成分可以转换为氢和丙烷。
因此,如果这些技术成熟和投产,将可以大量消化海洋垃圾,而且可能会让一些国家争抢这些海上无主的垃圾资源。
另一方面,一些研究人员也提出了海洋垃圾的另一个去处,即利用海洋垃圾建造人工岛屿。提出这个设想的是荷兰科学家,其基础也是因为海洋垃圾大部分是塑料。他们的设想是,在收集4.4万吨塑料垃圾后,对这些塑料废品进行无毒无害处理,制成一个个中空的“浮动平台”。把这些平台连接起来可形成小岛的“地基”,在上面铺设泥土和砂石,然后建设道路、农田、沙滩和房屋。
然而,与焚烧和资源转化相比,荷兰科学家建造海上人工岛屿的设想现在只能说是一种理想,而且,与新加坡和日本利用垃圾建造人工岛屿相比,荷兰科学家的设想还只是蓝图。以新加坡建立的实马高岛为例,新加坡是先将垃圾焚烧,然后再把垃圾焚烧后的灰烬密封填入海中。而且,早在1998年,新加坡政府在两个离岸的小岛——实马高和西康之间建造了1千米长的岩石长堤,并分出了11个相互连接的海湾单元,将单元里的海水抽干,然后并排放置一层厚厚的塑料膜,垃圾灰烬就倾倒在这些单元里进行密封,防止泄漏。
此外,掩埋的垃圾中也包括那些不能燃烧和回收的材料,比如石棉。这些垃圾被塑料密封并掩埋在泥土中,每个月都要从单元周围的海水取样检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单元有泄漏和污染海水的情况。每当一个单元的垃圾填到二三米高时,就会铺沙种草,然后再继续埋置垃圾。垃圾最高可埋置到30米,之后就在上面栽种植物,不再堆垃圾了。
因此,新加坡的实马高岛是有现实的基础。而荷兰科学家的设想是把塑料无害化处理后制成一个个中空的“浮动平台”并连接起来,再在上面铺设泥土和砂石。这样的岛屿实际上是漂浮在海面上的,能否成功,需要试验,但毕竟提供了一个消除海洋垃圾的思路。
18、渤海湾掀开发热潮 近海环境容量告急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1年08月1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8/10/c_121838662.htm
渤海漏油事件未了之际,《经济参考报》记者沿渤海的山东、天津、河北等地千里踏访,切身感受环渤海前所未有的海洋经济开发热潮。
无论是在山东的青岛、烟台、日照、潍坊,还是天津的滨海新区、河北的曹妃甸,记者所到之处,随处可见宏伟的规划蓝图与红火的建设场面。
围海造陆、滩涂改造,千里岸线变成红火工地。在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建设工地上,人们陶醉在各种工程机械繁忙的轰鸣声中;在曹妃甸广袤的土地上,一眼望不到头的人工造陆奇迹令人惊叹……
向海洋要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成为环渤海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攻略。
目前,天津港所有的码头用地,都是一寸寸通过填海取得。现在,天津港陆域面积达107平方公里,而建港之初只有0.18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天津港还将启动第二人工岛的填海造陆计划。在河北曹妃甸工业区,造陆工程和土地整理大规模展开,已形成陆域面积180平方公里,首钢京唐钢铁厂一期千万吨精品钢工程建成投产。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认为,本世纪以来,环渤海经济圈发展明显在加快,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建设使天津的发展格局有了明显变化,山东、辽宁、河北等沿海省份发展都很快,这使得这个区域经济总量增长加快,在全国的地位有所提升。尤其是“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的“百字方针”,使我国海洋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在环渤海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天津滨海新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海洋经济区域布局初步形成,海洋开发热潮涌动。
但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教授刘洪滨认为:“这轮向海洋发展的热潮堪称空前。我个人感觉沿海各地迈的步子有些大,每个区对海岸的空间要求都很大,我担心围填海势头过大。”
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持续升温,沿海省份对海洋资源存在过度索取的倾向,近海海域资源保护工作形势日趋严峻。
刘洪滨认为,由于沿海滩涂没有纳入18亿亩土地保护红线当中,加上围填海造陆成本非常低,致使地方政府、企业投资开发的热情高涨。据了解,每亩人造土地成本只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而其出让价格至少升值十倍到一百倍。
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近年来在不断加大。
来自环境保护部的声音说,目前我国陆源排海物问题相当突出,近岸海域水体富氧化严重,海上溢油事故时有发生,近海生态系统受损严重。由于部分沿海化工园区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些地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个别地区围填海速度过快,海岸湿地面积逐渐减少,海洋生物繁育生长的重要场所不断遭到破坏。
公开数据显示,仅1996年至2007年,渤海填海造地面积就达551平方公里,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减少了718平方公里。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年均减少1%以上,相当于整个渤海沿海地区减少2%至10%的污染消减能力。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山东最东端的成山头看到,近岸局部地区海水变得十分浑浊,而在曹妃甸部分海岸也可看到不少水母遗尸浅滩……
另据中国近海海洋监测公报,2009年,全国一二类海水比例为72.9%,三类海水占6%,四类海水占21.1%。
环境保护部近期开展的包括环渤海海西地区等五大区在内的环评也表明,重化工工业规模迅速扩张,布局分散无序,沿海全线扩散的局面即将形成,与近海海域环保的矛盾日益突出。渤海湾、辽东湾等近海领域的环境容量已十分有限。
19、“无处可逃”
来源:中外对话 2011年8月9日约翰 • 维达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54--Nowhere-and-no-one-has-escaped-
就在壳牌公司承认对2008年尼日尔三角洲的两起漏油事故负有责任的前夕,约翰·维达剖析了其对奥戈尼地区6.9万居民的社会和环境影响。
“这里有近80%的人都是渔民或者靠水生活,如今他们完全没有了活路。成百上千的人离开家园去寻找更干净的牧场。我们曾经过着无限美好的生活……现在却毫无希望。”
(2011年8月3日,英荷皇家壳牌集团及其尼日利亚分公司承认对尼日尔三角洲奥戈尼地区的环境和民众生计造成严重破坏的漏油事故负有全责。这是各大石油公司首次由于在尼日利亚的运作在英国遭到起诉,这也为一系列类似的案件开辟了在英国法庭上的判例。赔偿工作将在今年晚些时候进行。)
空气散发着恶臭,水也臭气熏天,甚至连伯多地区的小溪里捕到鱼虾都带着一股原油的“香甜味儿”。石油已经深深渗透到村庄的水井里,海岸滩涂上糊着厚厚的一层,尼日尔三角洲伯多地区的全部溪流、沼泽、红树林和江河里到处漂着褐色、黄色的浮油。
尼日利亚第一次出口的石油就是在离伯多只有八公里的地方发现的,当时是1958年。但是伯多采矿工会的主席特拉·詹姆斯酋长说,自从2008年8月之后,当地6.9万人的生活发生了悲剧性的巨变,当时人们第一次在远离人烟几公里外的伯多沼泽深处发现了渗漏的石油。
壳牌公司对此表示了异议,声称输油管的一个焊点的确在2008年发生了开裂,这条横贯尼日尔地区的管线已经使用了五十年,每天都有12万桶原油通过它高速穿越尼日尔三角洲。但壳牌公司表示这次开裂发生在9月份,因此居民所说的8月份就发现漏油的情况是不可能的。但开裂究竟发生在何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漏油直到2008年11月7日才停止。在这漫长的几个月里,每天都有多达2000桶的原油直接漏进当地水系。
仅仅1个月之后,2008年12月,同一条管线再次在沼泽发生破裂。这次壳牌公司干脆不闻不问,直到第二年2月19日才派人到现场察看。对两次漏油事故的证据进行实地和影像研究的评估专家们说,泄漏的原油总量超过28万桶。
伯多是好几条管线的交汇点,来自整个奥戈尼地区近100口油井的原油都汇聚在这里,因此过去几十年里小的泄漏事故已经不计其数了。但位于哈科特港的环境、人权与发展中心(CEHRD)的主任讷尼巴利尼·扎比说,这次泄漏的后果要严重得多。
“这里的生态系统格外敏感,”扎比说,“原油泄漏持续了很长时间,并且通过潮汐四处蔓延。人们的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壳牌公司必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同时还必须恢复环境。”
詹姆斯酋长同时也是伯多酋长与长老会议的助理秘书长,他说,该地区每个家庭都受到了漏油事故的严重影响。
“我们每个人都无处可逃,”他说,“这些事故让每个人都陷入了严重的贫困。这里有近80%的人都是渔民或者靠水生活,如今他们完全没有了活路。成百上千的人离开家园去寻找更干净的牧场。我们曾经过着无限美好的生活,大家在河里能捕到很多鱼,再拿到城里去卖,现在却毫无希望了。”
一位伯多妇女说环境灾难之后接踵而至的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人们忍饥挨饿,偷窃的情况越来越多。”
据当地社区领袖说,该地区的年轻人只是在两次漏油事故发生后才开始偷油并在非法作坊里炼油的。“是壳牌公司的过失逼迫人们去偷窃的,”伯多市青年联合会主席格鲁巴蒂·佩塔说,“我们的活路被毁掉了,年轻人只能去‘采油’(这通常是偷油的委婉说法),他们陷入了绝望,于是就学着其他人去偷,这完全是为了生存。”
酋长会议法律顾问西尔维斯特·威克皮律师说,壳牌公司没有对事故作出富有人情味儿的反应。“他们并不知道这次灾难又多么严重,世界上最富有的公司竟然如此对待我们。我们多次试图与他们对话,质问他们计划如何进行善后工作。但他们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尼日尔三角洲已经成了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地方之一,每年每年这里泄漏的石油比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中的还要多。据尼日利亚政府的统计数字,从1970年到2000年的三十年中,发生了超过7000起漏油事故,经过官方确定的漏油地点超过2000处,许多都是几十年前就发生的,另外还有数千次更小的漏油尚未清理。
1000起以上的泄漏都是壳牌公司单独造成的,但是尽管该公司因为污染被尼日利亚法院罚款过无数次,每次诉讼都要花上好几年时间,当地社区也抱怨说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应有的清理工作和赔偿款。
“几十年里,所有关于漏油的诉讼只是在尼日利亚法庭里面原地打转,”英国Leigh Day法律事务所的律师马丁·戴伊说,“如果按照恰当的方式将诉讼地点换个地方,将让过程发生质的变化,从而保障那些受到众多漏油事故侵害的尼日利亚人的怨气和诉求得到一个更好的宣泄途径。”
壳牌公司一直在与尼日利亚政府合作在三角洲地区进行石油开发,承认2009年漏油1.4万吨,但同时声称98%的漏油事故都是由武装组织或当地居民的毁坏、偷油或者蓄意破坏造成的,只有极少部分是出于基础设施恶化的原因。
至截稿时,壳牌在尼日利亚的石油开发公司的所有人都对伯多的泄漏事故三缄其口,伦敦英荷壳牌集团的一位发言人表示在案件审理期间公司对此无可奉告。
“如果现在壳牌承认对伯多的严重漏油事故负责可能会令人吃惊,因为一个这样规模的污染者竟然会向事实低头。”“地球之友”拉各斯分会的主席尼莫·巴塞说,“我们只是希望他们现在能够清醒过来,对尼日尔三角洲其他地方的泄漏负起责任。”
漏油、罚款与维权小史
尼日利亚发现石油是在1956年,当时它还是英国的保护国,然后由英荷皇家壳牌集团和英国石油公司(BP)进行了联合开发,并于1958年正式产油。上世纪60年代该国独立后,很快其他的外国石油公司也加入了开发,但不久后尼日利亚就陷入了内战。
迅速发展的石油工业从一开始就被无边的麻烦所缠绕,人们批评其巨额收入都流往国外,或者用于贿赂,而不是用来帮助尼日尔三角洲成百上千万每天生活费还不到1美元的贫困人民,也没有用来减少对当地环境的破坏。
1970年,尼日利亚东南部的奥戈尼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泄漏事故 ,大量石油漏进农田和河流,直到30年后,尼日利亚法院才为此判决壳牌公司支付40亿奈拉的罚款(按照2000年的汇率,相当于2600万英镑或4400万美元)。根据尼日利亚政府的数据,从1970年到2000年,共发生了超过7000起漏油事故。
1990年,尼日利亚政府宣布进行新一轮的油田许可证颁发,这是上世纪60年代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90年代初,奥戈尼人由于自己土地遭受的污染和石油收入的不公平分配,对各大石油公司展开了非暴力抵制运动,吸引了全世界的注意。1995年,尼日利亚军政府以煽动谋杀的罪名逮捕并杀害了运动领袖之一的奥戈尼剧作家兼活动家肯·萨罗维瓦。2009年,在美国进行了一场法律诉讼中,壳牌公司被指控在萨罗维瓦和其他八位部落领袖被判死刑的事件中与军政府进行了勾结,壳牌公司同意在庭外支付1550万美元的赔偿。
随着对环境破坏和发展阻碍的反对活动的升级,从2006年起,武装团体开始破坏石油管道、绑架石油公司职员的行动。2009年,其中一个武装团体——尼日尔三角洲解放运动组织(MEND)呼吁停火。但一年之后,由于尼日利亚政府军的镇压,该组织宣布发起“全面石油战争”。
每年尼日利亚法院都要进行数百起由石油泄漏和污染引发的小型诉讼。去年,壳牌公司承认在2009年造成了1.4万吨原油的泄漏,是2008年的2倍,2007年的4倍。
20、大连px项目:危险已解除?
来源:南方周末 2011-08-09上官兰雪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065
8月8日,强热带风暴“梅花”侵袭大连。大连福佳大化(PX项目)沿海在建防波堤坝两段被海浪冲毁,海水倒灌,化工储罐受到威胁。而这次溃堤风险并不是px项目面临的第一次威胁。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输油管线发生爆炸时,它曾幸运地与死神擦身而过;同年的10月24日,同一出事地点的第二次爆炸,它再次侥幸“逃脱”了。然而,px项目却始终是悬在大连660多万居民头上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谁也不知道它何时、以何种方式落下......
PX是英文p-xylene的简写,中文名是1,4-二甲苯,别名对二甲苯。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是一种危险化学品,有毒。PX(对二甲苯)主要用于生产塑料、聚酯纤维和薄膜等。据《京华时报》8月9日报道,受“梅花”影响,大连地区海岸风力高达8级,岸边海浪高达20米。8月8日10时30分,巨浪冲垮大连金州开发区大孤山福佳化工有限公司在建的防波堤坝,海水倒灌进厂区。倒灌的海水连续冲刷化工罐下的路基,一旦路基垮塌,将造成罐体倾斜,罐内的化工原料极有可能外泄。
不过目前,溃堤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尚未发现有毒气体泄漏。
大连福佳大化位于大连市开发区大孤山新港石化产业园区,运营着号称目前国内单系列规模最大的70万吨PX芳烃项目。据称此项目年产值约260亿元,可纳税20亿元左右。2005年12月,该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并被列为“大连市政府六大重点工程”之一。2010年7月16日新港中石油一条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储量为10万立方米的103油罐爆裂起火,而爆炸地点距离px项目基地仅有几公里。《新民周刊》调查数据显示,在发生爆炸的中石油保税区油库东侧为总储量132.45万立方米的大连港罐区,有12个10万立方米原油罐,同时还有51个储存着甲苯、二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化工原料的储罐。
2010年10月24日(7·16事故后的第100天),同样是103油罐引发了第二次爆炸。根据公开的报道,中石油工人在拆卸103号储油罐时,作业中的火星引爆了罐内残油,爆炸再度造成大连市民的恐慌。人们担忧的不仅仅是原油泄漏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那70万吨的“终极绝杀”,一旦引爆,后果将是如何?
事实上,大连不仅仅是享誉世界的旅游城市,也是重化工基地,它是我国重要的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和商业储库。其地表、地下的输油管道密集,上百家石化工厂布局在库区附近。新港码头则是原油、成品油储罐、危险化学品等一大罐区储存基地。
据《南方周末》早前报道,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称,国际上也存在石油化工企业集中布局的做法,但太过集中,会存在环境容量问题。大连周边集中布局的化工企业对大连的城市安全肯定有威胁,但事故概率有多大呢?“坐飞机也有危险,但不能因有危险就不坐飞机了。我们要用工程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政府信息要公开。”
2010年12月15日晚6点,大连新港鑫湾宾馆失火,3人遇难,这家宾馆距离中石油储油罐区约30米。2011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厂区发生火灾。这样的事故频率是否正常?660多万大连市民就像睡在火山口上,永远不知道下一次爆发在何时......
21、河北乐亭渔业遭油污 农业部估损失逾亿元
来源:南方周末 2011-08-08王茜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054
农业部:河北乐亭沿海渔业损失逾亿元
8月初,一连三天,国家农业部相关人员来到河北乐亭沿海,实地调查当地渔业损失。《南方都市报》8月8日报道称,据初步估算,截至7月底,唐山市乐亭县170多户渔业养殖户受灾,受灾养殖面积35万亩,封养扇贝笼700万笼,现实渔业损失1.5亿元-1.7亿元。
“由于现在统计的是渔民现实受灾情况,比如有的家庭60%受灾,有的是50%受灾,每个家庭受灾比例不一样,要等到11月份才能知道具体受灾情况”,乐亭渔业协会会长杨基珍解释,此前他估计乐亭渔业受灾3.5亿元的说法,是匡算了全年损失在内。
早前,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杨基珍曾表示,在最近一个多月的时间中,乐亭县160多家养殖户的扇贝苗死亡率高达50%~70%,而正常死亡率只有2%~5%。该县共养殖了1.7亿元的扇贝苗,每只扇贝苗的成本在一元钱左右,成熟期的扇贝售价为3元/只,因此养殖户的损失将超过3亿元。
据悉,大约6月中旬,乐亭县渔民就发现乐亭海岸出现油污。7月,乐亭县相关部门到海岸取样调查监测,并向上级部门汇报。8月初,乐亭县委外宣部门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经上级海洋、环保部门初步鉴定,我县发现的原油块状悬浮物为蓬莱19-3油田泄漏的原油。扇贝滞长和死亡原因是否由石油污染造成尚未作出结论,还需作进一步检测化验。”
国家海洋局:河北乐亭油污与渤海溢油无关
但是,8月3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布,河北唐山丰南近岸油污和乐亭老米沟河口东侧沙滩油颗粒样品的油指纹鉴定结果均为燃料油。
第一类海水水质才适用于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人类的安全利用,包括盐场、食品加工、海水淡化、渔业和海水养殖等用水,以及海上自然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及风景游览区。 (来源:国家海洋局)据《京华时报》8月4日报道,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料油与原油完全是两回事。蓬莱19-3泄漏的为原油,而原油经过加工才能成为燃料油。这意味着乐亭渔业受灾将与蓬莱19-3漏油没有关系。
河北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同时报告,7月28日在唐山乐亭老米沟渔码头附近浪窝口近岸养殖区附近海域布设4个监测站点,其中3个站点海水水质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一个站点海水水质略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养殖户对鉴定不认可 坚持索赔
尽管海洋局已公布鉴定结果,但当地渔民仍然怀疑是海水受到了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的污染。
对于上述结果,乐亭渔业协会会长杨基珍反问,夏季渤海湾洋流通常先到乐亭,一周后才到秦皇岛、辽宁绥中,现在秦皇岛、辽宁的油还是泄漏原油,乐亭怎反倒成了船舶燃油呢?后者的油是怎么过去的呢,难道是水倒流?何况船舶燃油不可能是块状凝结物。他表示不会放弃对中石油和康菲的索赔。
上述《京华时报》报道称,唐山市水产局和乐亭水产养殖协会也提出,希望海洋局能及时公布油污的来源、油量等具体情况,因为养殖户的损失已经是一个事实,总会有源头。
22、大连防波堤溃坝:出事项目和防波堤均涉"未批先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08月10日
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108/10/t20110810_16616599.shtml
8月8日,国内最大对二甲苯(PX)项目——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佳大化)70万吨芳烃项目遇到台风“梅花”冲毁防波堤坝的险情,垮塌防波堤坝共有两段,每段至少二三十米。昨日(8月9日)大连市相关部门表示,8日发生防波堤垮塌状况的大连福佳大化没有发生有毒气体泄漏问题,新华社记者9日在现场周边也未发现有泄漏迹象。
台风过境,福佳大化PX项目有惊无险,但公司却因阻拦记者正常采访而引发了更多关注。对于媒体的公开报道,福佳大化为何如此紧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PX项目资料以及环保、港口与口岸相关部门的文件发现,这个项目生产运营以及防波堤坝的建设,都可能存在有关部门验收、设计方案未下达就已开始实施的情况。
项目环保验收在投产后?
公开资料显示,福佳大化70万吨芳烃项目2005年12月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2007年10月项目开始土建施工,2008年11月18日顺利完成装置建设,2009年5月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达80公顷,含流动资金共投资95亿元,成为目前中国单系列规模最大的芳烃项目。
2009年6月21日,该项目正式投产运营。根据福佳大化所属福佳集团官网所述,上述项目从2007年10月6日土建施工起,历时22个月,顺利“生产出合格产品”。
然而,该项目的环保验收却在投产之后。去年11月,国家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2010年11月份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公示的通告》,公示了对29个竣工项目的环保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早已正式投产的福佳大化项目位列其中;在工程建设情况一栏赫然写着,2010年4月 “经辽宁省环保厅核准进行试生产”。这是否意味着,早在获批试生产前近10个月、国家公示环保验收结果前近17个月,福佳大化就已正式投产?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夏青表示,这中间有很复杂的情况,对于一些建后再批的项目,有的是开了审核会没有下批文、有的是部门间有想法互相沟通,不只是环保部门一家负责,但是这么大的项目是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不过,福佳大化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不了解情况”,无法回应此事。
防波堤坝也是先建后批?
在大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的环评公示中有一份发布于今年2月18日的《大连福佳大化防波堤兼码头工程环评报告情况》,其中介绍防波堤兼码头工程为福佳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大型芳烃项目(PX)自备码头工程中1万吨级泊位的续建工程,目的是防浪掩护。
在项目性质描述中,该防波堤为扩建,该工程建设规模为314.42米长,在防波堤北侧建设3000吨级与5000吨级泊位各一个兼顾建设一座1万吨级泊位及与之对应的配套工程及辅助工程等。
为何是防波堤兼码头工程,而不是单独的防波堤工程建设呢?环评报告称,福佳大化项目原有配套的8万吨级泊位和1万吨级泊位各一个,但一方面1万吨级码头的风浪大,另一方面,从销售意向中得知,买主的购货量小,未来到港的船多是5000吨以下船型,新建防波堤、内侧兼做码头的设计由此诞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网站发现,该局于去年11月22日批复了福佳大化防波堤兼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和方案,同年12月20日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通过审批。然而,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去年1月在网站宣布,由三项目部施工的福佳大化防波堤兼5000吨码头工程沉箱安装全部完成。
另外,防波堤兼码头工程也似乎较少考虑海水入侵后的危险。《大连福佳大化防波堤兼码头工程环评报告情况》称,该项目最主要的环境风险类型包括陆域管道泄漏和海上溢油事故,进而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并进行了陆域和海域等风险评估,其中共考虑了三种海域风险:码头装卸作业时由于输油臂故障导致化学品泄漏、进港船舶在航道处与来往船只发生碰撞导致燃料油泄漏、进出港船舶在锚地发生碰撞导致化学品泄漏的情景。
上述文件称,对该项目周边企业环评中的风险影响范围进行了资料收集,结论表明:项目周边各码头、储罐区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不会对本项目码头造成破坏等严重损害或连锁事故。但事故发生时各类油品、危险化学品的泄漏会对周边作业人员造成短时间中毒等影响,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报告认为该项目的风险度可以接受。其中未提及溃坝。
2009年7月24日,大连市环保局公开表示,福佳大化PX项目采用DCS系统集中控制,对装置生产过程实施集中检测、显示、连锁、控制和报警。又称,福佳大化PX项目储罐区严格按照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厂区排水系统设置了三级防控体系,可确保各类物料不排入环境,同样未提及溃坝隐患。
背景资料
福佳大化及其芳烃项目
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福佳集团和大化集团合资建设,是全国首家民营企业控股的联合芳烃石化项目。
福佳集团是大连市政府重点扶持的股份制企业,是大连市十大著名民营企业之一,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义政也曾是2010年度辽宁十大经济人物,产业涉及石化、地产、商业、物业、酒店、贸易、金融投资。
2010年福佳集团年产值高达238亿元,成为大连市“十一五”期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领军企业。
而大化集团则是中国最大、最早的基本化工原料、化学肥料生产基地,是中国石油化工企业100强之一,由大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
福佳大化芳烃项目在当地经济中的重要意义不可言喻。
该项目是在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背景下,作为辽宁省“五点一线”对外开放新格局中的重大项目,该项目的兴建,延伸了大连石化产业从炼油到PX,到PTA,再到聚酯切片的石化“黄金产业链”,填补了大连石化只有“油头”没有“化尾”的空白。
据介绍,到2010年国内生产PX能力近690万吨/年,基本可以满足下游PTA的生产需要,但与当量需求相比,仍有190万吨的缺口。预计到2015年PX生产能力将达到943万吨/年,当量消费1190万吨,缺口为250万吨。石脑油价格高位运行时为9400元/吨,PX为12500元/吨,可见其利润空间仍然相当大。
而福佳集团除PX项目外,已选址大连长兴岛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福佳石化新材料基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逾800亿元的年产值,同时可带动下游产业的上千亿元投资。
◎福佳大化70万吨芳烃工程项目
环保部:2010年4月经辽宁省环保厅核准进行试生产;2010年11月下旬环保部公示环保验收结果
福佳集团:从土建施工 (2007年10月)到顺利生产出合格产品,总计历时约22个月
◎福佳大化防波堤兼码头工程
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2010年12月20日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通过审批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1月在网站宣布,由三项目部施工的福佳大化防波堤兼5000吨码头工程沉箱安装全部完成
注:上述信息来自相关部门和公司官网 (责任编辑:关婧)
相关链接:
大连PX项目搬迁提上议程
来源: 新华网2011年08月1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1-08/10/c_121837851.htm
新华网大连8月10日电(记者傅兴宇)大连市政府9日连夜召开专门会议,将发生溃坝事件的大连福佳大化PX项目搬迁问题,正式摆到政府工作议程上来。
大连市市长李万才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福佳大化防波堤坍塌事件及其后续处理工作。目前,溃坝决口全面封堵完毕,化工储罐没有发生泄漏,工厂处于安全状态。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由权威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要彻底查清溃坝原因,明确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与此同时,会议特别把福佳大化PX项目搬迁问题,提到解决大连环境风险的重要议程上来。会议提出,要对福佳大化PX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给予科学和负责任的解释,对PX项目搬迁问题进行论证,尽快提出方案。
记者了解到,大连福佳大化PX项目发生溃坝事件后,大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这家工厂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考察,并充分听取和注意由此引发的民情民意。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大连市委、市政府将PX项目搬迁论证问题公之于众。
1 2 3 下一页
23、近年数起海上溢油污染事件渔民遭遇索赔困局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1年08月10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10/101122966808.shtml
伴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海上石油开采活动日益频繁,2010年中国海上在生产的油气平台达到195个,海洋溢油事故风险升高;石油海运进口量日益增加,船舶溢油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布满石油的沙滩与礁石、在黑色原油中挣扎的海鸟、因缺氧而死亡的贝类、在海边赤手收集油污的渔民……昔日盛产丰美鱼类贝类的蓝色大海,正面临着石油污染的黑色威胁。如何完善海上溢油污染民事索赔法律制度,为污染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赔偿,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值得关注。
油污频现近海 渔民生产堪忧
“我早就不养鱼了。自2000年以来,沿海环境一天比一天糟,海产品常常不明不白死掉,一个养殖户哪里赔得起?”鲁月波无奈地说。原本在河北乐亭经营渔场的鲁月波,在经历了胜利油田溢油事故、“大庆91”号油轮溢油事故后,已于去年初结束了海产品养殖生涯。如今,他选择住在县城,远离大海。
国家海洋局《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0年度,中国海上在生产的油气平台达195个。海洋溢油事故风险升高,相继发生了山东长岛及大连新港重大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损害。
与此同时,持续增加的石油进口量,也不断加重着近海石油污染风险。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民庭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目前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耗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50%,90%以上的进口石油运输通过海运方式完成。仅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我国沿海发生船舶溢油事故718起,溢油总量达11749吨。
渤海湾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溢油污染尤为严重。渤海是我国唯一半封闭型的内海,为辽宁、河北、山东和天津三省一市所环绕,海水交换能力差,海洋生态系统脆弱。2009年,渤海一共发生4起油污染事故,其中2起为原油,2起为燃料油;2008年,渤海共发生12起小型油污染事件。这些污染对渤海湾造成的不良影响,与其他海域相比,持续时间将更为漫长。
河北黄骅海事局工作人员王正贺表示,目前,其辖区内移动式平台施工作业频繁,2008年以来施工高峰期达十几座平台,油类及其相关作业活动船舶也大量增加,而作业范围大部分在近岸海域的渔业养殖区或渔业传统捕鱼区,因此,防治海洋溢油污染的任务很重。
山东长岛县与河北乐亭县更是深受油污之害。2005年6月至12月间,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海底输油管道遭盗油团伙打孔盗油,造成原油外泄;当年12月,在附近海域,中海油下属的“大庆91号”油轮在运载途中发生舱裂,原油大量泄漏。这两股油污波及长岛县与乐亭县的渔场,造成海产品大量死亡,两地渔民分别向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11月,青岛海事法院驳回长岛县渔民的诉求。经过5年等待,乐亭县六家渔民于2010年11月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作为乐亭县渔民代表,鲁月波全程参与了那次索赔。“听说乐亭县渔场最近又有油块了,这才干净了多久,渔民处境难啊!”他慨叹道。
今年6月,中海油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周边3400平方公里海域由第一类水质下降为第三、四类水质。在此期间,长岛县与乐亭县均出现海产品死亡现象。近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布,两地所出现的油污均非来自蓬莱19—3油田。
门槛高且花费大 渔民举证困难多
“要索赔,最要紧的是收集证据。没有证据,索赔就难了。”鲁月波在总结索赔经验时,把收集证据放在了第一条。
2005年3月底,乐亭近海出现大量油块,油块持续漂浮在海面上长达数月之久。5月份开始,鲁月波的渔场海产品开始死亡,进入6月,海产品大面积死亡。
鲁月波等受油污损害的6家渔民,先是向地方政府反映情况,但地方政府并未及时采取措施。“天气慢慢变冷,海洋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真是慌了神,特别担心拿不到证据。”带着这种担忧,鲁月波给农业部写信,请求农业部进行事故调查。农业部回复,需要等待国家海洋局的事故报告,才能进一步调查。焦急的鲁月波再次致信农业部,终于引起重视,农业部派出工作组,会同当地渔政部门到乐亭县调查,并委托专业机构做出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
鲁月波的代理律师夏军说:“由于海洋局的事故调查报告并未明确提及受影响的具体范围,导致索赔变得异常艰难。最后虽然有了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但是,由于未能有力证明渔业经济损失与胜利油田溢油以及大庆91号油轮溢油存在关联度,在诉讼过程中难免遭到被诉方质疑。最后,我们也只能接受调解,但是调解补偿额仅为当初索赔额的40%。”
办理过多起溢油索赔案件的彭先伟律师指出,为证明损失,受损渔民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公报、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报告、专业机构所作的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等多项材料。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如果当地渔业部门、环保部门不能迅速介入调查,渔民将失去强有力的证据。
至于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夏军律师认为,其收费太高,对渔民来说负担很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单红军亦持此观点,他说:“损失评估的费用是按照评估报告所认定的损失额的比例进行收费的。比如,评估出来的损失额是100万的话,按照1%收取,就是1万;损失额1000万的话,就得10万,这对渔民来说是笔大花费。”
不管地方政府还是渔民,均已逐渐意识到掌握证据的重要性。疑受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的乐亭县,在6月下旬就有渔民发现水质变差,约50%的扇贝死亡,渔民迅速将情况上报。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公布后,该县环保局、海洋局、水产中心于7月4日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赶赴现场予以调查,并抽取部分死亡的扇贝苗予以封存。
在乐亭县农牧渔业水产局水产中心工作了25年的刘凤林说,“面对此次污染造成的损失,渔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显著提高。现在已经封存了不少样本,还请公证处进行公证,渔民倾注了很多心血。”对此,相关法律人士则表示了担心,渔民再出钱出力也未必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因为如果相关部门及时评估缺席,只靠渔民个人搜集证据,索赔之路势必非常艰难。
钻井平台溢油 索赔遇制度缺失
“即使证据齐备,海上溢油污染索赔还可能面临因配套制度缺失而难以索赔的问题,这集中体现在钻井平台溢油事故中。”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灿表示。
针对不同的海上溢油污染事故,我国目前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船舶溢油污染,我国加入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并出台相关法规与司法解释,指导船舶溢油污染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船舶油污的各项损害赔偿项目、责任限制以及船舶油污基金均进行了详尽规定,制度相当完善。“但是,对于钻井平台、油罐油管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溢油事故,我国尚缺乏具体的制度安排,索赔有一定难度。”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法官强调。
彭先伟认为,对于钻井平台溢油事故,受害渔民可以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起诉索赔,渔业经济损失则可以依照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但是,由于缺乏像船舶溢油赔偿机制那样较为完备的制度,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很难处理。”
作为世界石油业的新生事物,钻井平台缺乏上述全方位的保障制度。大规模的钻井平台石油开采始于20世纪60年代,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77年组织专家研究钻井平台溢油问题,但是该项工作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已于2004年暂停。
“现在,国际上对钻井平台的性质和法律适用还没个定论,也就没有责任限制、互保协会和油污基金。各相关利益方尚未寻找到可接受的方案和平衡点。”彭先伟说。
刘法官坦言,由于存在上述制度的缺失,钻井平台的油污受害者更倾向于与企业协商和解。而长年在海事案件第一线工作的大连海事法院法官关正义则说:“在大连,我尚未见过因钻井平台溢油而引起的民事索赔案件。”
专家呼吁修法 解决渔民追偿难
针对海上溢油法律制度的缺失,单红军认为可以参考借鉴美国1990年油污法。1989年,埃克森石油公司的瓦尔迪兹号油船在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海湾搁浅后发生溢油事故,排放了3.8万吨原油,数千公里海岸线布满了石油,污染惨状触目惊心。美国大受震动,旋即于1990年通过了油污法,明确了在海洋、河流、陆地等不同地方发生石油污染的处理规程以及赔偿办法等。“正是在这一部法律中,钻井平台被视为船舶。在2010年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部法律发挥了很大作用。”
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司玉琢教授指出,伴随海洋石油开发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有必要慎重考虑钻井平台相关法律制度问题。“无论国内国外,对于钻井平台等溢油事故的处理,都缺乏比较成熟的做法。但是,这不能成为企业污染而不负责任的理由,责任不能回避。”
现在各级政府日趋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日前,环保部接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委托,着手起草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初稿。该修正案初稿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列入“按日计罚”概念,即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不过,这实际上仅是行政处罚,尚难以解决民事赔偿问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魏汝久说。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参与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的论证会。他认为,严格的环境立法是必要的,而且也是社会发展趋势。“除了环境保护法中提到的行政处罚,最高人民法院现在也正在起草关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前我国环境损害索赔面临三个难题:起诉难、证据收集难、执行难。立法必须针对这三个难题,减少法律漏洞,使环境索赔程序公开公正。当然,立法之后,更重要的,是切实认真地执行。”
24、生态保证金遭挪用 山西资源整合后遗症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1-08-10 温淑萍
http://www.eeo.com.cn/2011/0810/208434.shtml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本是用于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恢复治理的一项由企业上缴的资金。但它的用途在山西长治市正在走向另一种“改革”。
本报获悉,长治市5月20日印发了一份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的“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下称保证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该通知称,将会对保证金的使用进行改革试点,并将吨煤的提取额度由10元提高为20元,资金用途列为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接替产业发展和解决因采煤引发的社会问题。
“这与国务院原本出台的保证金使用范围是背道而驰的。”山西环保部门人士担忧,山西本来是保证金的试点城市,这一改革万一被其他城市效仿,那中国煤源重镇的的生态问题,“将会变成一个严重的大问题。”
而事实上,这一现象背后隐现的是,随着煤炭资源改革的快速推进,地方财政收入剧减情况下的一种慌乱和穷则思变,是资源整合的一种后遗症。
试点与改革
山西,几乎是中国最早进入煤炭开采时代的城市,时间为上世纪80年代。
随着煤炭产业的发展,小煤窑在山西泛滥成灾,而滥采滥挖注定周边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为恢复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周边人员的居住,2006年之前,包括国土资源部、环保部门等人士多次圆桌,商定了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诞生。
据环保部门人士透露,当时的想法是,煤炭企业破坏了环境,那就由煤炭企业出钱,按吨煤10元缴纳到当地财政,政府监督,用作治理恢复周边的环境。
2006年,国务院发文同意将山西作为试点,规范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次年,山西制定《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明确,保证金的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10元,按月提取。缴存方式则分为两种模式,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经省财政部门同意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设帐户储存,政府监管。其余的煤炭企业,上交属地的财政部门专户。
该项资金的用途被列为,矿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源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采矿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及受灾村庄搬迁;矿区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的恢复,包括国土整治、土地复垦和矿山绿化;与矿区生态保护、治理和恢复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这些资金的使用方式为,资金归企业所有,财政只是作为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监督和代为管理。每年企业编制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经环保部门批复完毕,就可以根据这个实施方案,到当地财政去申领缴存的资金,财政部门按照工程进度返还缴存资金。
当治理结束后,环保部门组织验收,看是否达到环境要求,花了多少钱,差额补齐,最后形成验收报告。
而山西长治市出台的改革文件,将这一提取标准和用途几乎颠覆。
“为加快我市煤炭产业转型,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接替产业发展不足及相关社会问题,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市政府决定对保证金筹集使用办法进行改革试点。”据文件规定,保证金由之前的10元,提高为20元。资金用途为,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接替产业发展和解决因采煤引发的社会问题。
1 2 3 下一页
25、高尔夫球场滥建噩梦不能再延续
来源: 瞭望2011年08月09日彭真怀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8/09/c_121835608.htm
高尔夫运动从1984年进入广东中山,至今已有27个年头。这个起源于苏格兰牧羊人的竞技游戏,一进入中国似乎就姓“高”。比如:高耗地、高耗水、高投入、高税收、高消费和高回报等。其中最让人痛心的高耗地和高耗水。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有600多个已建高尔夫球场。按一个18洞球场正常占地1200亩计算,共占用土地28万亩。而问题不止于此,很多高尔夫球场实际占地都在3000亩以上,个别球场甚至高达上万亩。有一种说法是高尔夫球场占地已经达到200万亩。
最严重的是对水资源令人震惊的消耗。通常标准,一个占地1200亩的18洞高尔夫球场,主要由树林、草坪、湖泊、河流和沙坑组成,其中80%(960亩)以上是草坪。草坪每天需要维护。在降雨充足地区每天需要灌溉水1200吨,在缺水干旱地区每天需要灌溉水4000吨。
按照两者之间平均值每天2600吨计算,这600个高尔夫球场每天耗水156万吨,每年耗水大约在5.6亿吨。即使扣除北方冬季因素,每年耗水量也不会低于4亿吨。
以严重缺水的京津冀地区为例,拥有近100个高尔夫球场,每天耗水量大约为40万吨。一年下来,耗水量在1亿~1.4亿吨之间,相当于南水北调中线调京总量的1/10。而且,有的高尔夫球场为了奢华和档次,全部采用进口草坪,耗水更大;有的高尔夫球场建在饮用水水源地;有的球场占用的河道威胁到防洪安全。
高尔夫球场草坪的养护,要使用化肥农药。这些化肥农药从球场渗透到地下,可能污染地下水,造成球场周边土壤板结和环境危害。
据笔者了解,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不回避高尔夫球场与用水、土壤和环境的关系。上世纪70年代,美国加州大旱,高尔夫球场就因用水过多遭到指责,后来又因球场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导致鸟类和鱼类中毒而受到抨击。
有人称,中国高尔夫运动正在大众化。但中国高尔夫球场的消费常识是,打一场高尔夫球通常花费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美国只需要5~8美元,也即32元~52元人民币)。
现在,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不少地方会如此乱建高尔夫球场?按规定,1000亩以上用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出面澄清,从未接到过任何高尔夫球场的用地申报材料。那么,这些土地从何而来?
有人极端地指出,几乎所有的高尔夫球场都没有经过审批。在笔者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不经过某种名义的审批,占用大量土地甚至包括耕地、林地的高尔夫球场何至于酿成今日滥建之势?
这些年,笔者在各地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越权审批,把建高尔夫球场作为投资环境的名片,有的用1000多亩地建所谓球场自用高档别墅,以此拉动高档商品房价格;个别部门甚至公然违反禁令,以乡村体育公园、小球训练(运动)中心等名义大建高尔夫球场。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普遍存在未报即占、先租后占和边报边占的情形。
正因为如此,2004年初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2006年底,高尔夫球场被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国土资发(2006)296号)。今年6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1部委再次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1]741号)。这份标明“特急”的文件要求,各地必须在6月底前把所有球场名单及违规球场清理整治情况上报国家发改委。
有必要严肃思考的是,在2004年国务院禁令下发时,全国有高尔夫球场170个。但到今年5月份,这一数字增加到600多个。这意味着,至少有430个球场是国务院禁令下发后所建。这个过程表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基本无视国务院禁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当然,高尔夫球已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这一点是要正视的。相信参与高尔夫球运动的人会不断增加,问题是高尔夫球场不能滥建、不能失控。
现在,令人担心的是,这次声势浩大的整治同时提出,“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完全纠正、整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的高尔夫球场”,可由参与整治的某些部委“重新办理合法手续”。因此不敢确定,11个部委联合整治会有多大效果,会不会还像过去的各类整治一样,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会不会无果而终,只是重新来一次审批权力分配?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能用实际行动给出满意的答案。(彭真怀)
26、谁来为高尔夫的“繁荣”埋单?
来源:光明网2011-08-10 蒋志平
http://opinion.hexun.com/2011-08-10/132305775.html
近日,央视记者走访了北京地区将近十家球场,无一例外使用的全都是地下水。记者从内部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2010年,北京高尔夫球场总的耗水将近4000万立方米。专家表示,以北京来说,高尔夫球场使用的,绝大多数都是地下水。这意味着,作为世界上千万人口城市中水资源最短缺的城市,北京将近60家高尔夫球场一年消耗4000万吨地下水,相当于100万人的一年生活用水。(8月9日《新京报》)
60家高尔夫球场,高尔夫不可谓不繁荣;一年消耗4000万吨地下水,相当于100万人的一年生活用水,不可谓不惊人。可谁又该为高尔夫的“繁荣”埋单?
前天,大连的一处高尔夫球场与当地老百姓抢水喝的报道让人惊诧不已。谁能想到,一个高尔夫球场竟然可以让一方百姓无水做饭,可他就是发生了。高尔夫球场占地过大,侵吞农田,瓜分公共绿地,耗大量极大大,极易改变区域内的生态水文状况,甚至可能带来生态污染,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也许北京的地面沉降只是在为高尔夫“繁荣”埋单的一个开始。
据报道,从2004年开始,国家陆续下达了近10个针对高尔夫球场建设的禁令。然而7年过去,各地仍建设了400多家球场,正规审批通过的却是寥寥无几。违规球场大多是打着体育公园、生态园、休闲园等绿化项目旗号建设。禁令变成了“鸡毛”,球场变成了别墅,禁而不止的高尔夫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并在人们的眼皮底下招摇过市,谁说不是在昭示法之脆弱,秩序之硬伤?
再来看看高尔夫的疯狂成长背后,监管人员无法进场的尴尬,“你凭什么采访我”的蛮横,李代桃僵的项目大干快上,等等,让人唏嘘不已。一方面,违规成本太低,即使事后有监管、有处罚,也足可用收益对冲,财大气粗的球场主也不会舍不得这点钱;另一方面,抬高土地价格、吸引外来投资、提升品位形象、繁荣地方经济等诸多益处容易让一些官员头脑发热,以目前的利益牺牲长远的利益,以局部的利益牺牲公众的利益。再看看那些在高尔夫球场挥杆的“贵族人群”,当中也不乏公务员的身影,怎么能不让老百姓胡思乱想,不骂爹骂娘。
需要看到的是,老百姓已经“不明不白”地开始为高尔夫的“繁荣”埋单,然而让人更为忧心的是,令不行禁不止的高尔夫球场建设的方兴未艾,还在蝼蚁一般消解着政府的公信。(蒋志平)
27、充分估量日常生活中的环境风险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2011年08月10日 □ 肖擎
http://news.sina.com.cn/pl/2011-08-10/080422965995.shtml
台风“梅花”冲垮辽宁大连金州开发区一家化工企业在建的防潮堤坝,厂区内大量剧毒化工产品有随海水泄漏的危险。经当地救援,溃堤缺口得到修补。
不过,该防波堤被指豆腐渣工程,有媒体记者前往工厂采访被工人殴打,随同前往的大连市多个部门负责人也未能幸免。防波堤是不是豆腐渣工程,以及记者采访被打一事,需要进行严肃调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大连化工区溃坝事件,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其潜在的污染风险已经曝露,让人联想到近期的一系列污染事件,比如渤海蓬莱油田溢油事故,涪江污染导致四川绵阳出现饮水危机,江苏响水化工企业发生爆炸等等。
环境污染不是哪一个地方的“特产”。近几年,厦门PX事件、广东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陕西凤翔和湖南武冈血铅超标事件、福建上杭紫金矿业污水泄漏污染事件等,有的通过事件被曝出,有的则是长久累积,一天天养大,都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大连溃坝事件,绝不只是溃坝使得有毒物质有泄漏的可能,人们才产生了担忧,事实上,这个项目的选址、化工设施与城市生活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先前已经凸显出来。按照国际原则,这样的化工项目应设于距城市100公里以外的地方,而福佳大化项目距大连市区仅20公里,当初此一项目立项和运行就引起了巨大争议,甚至还有很多民众根本就不知情。作为一起事件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处理,作为生存现实、生活背景的环境污染又该如何对待?
以前,一个工厂发生问题,除非是自然灾害引起,多被认为出了生产事故,不慎施工、操作失误,这是工厂视角,工厂与环境、工厂与所在地居民的关系,除经济影响之外的社会影响,这样的视角是缺失的。现在环境问题已是全球问题,很多事故被称为“环保事故”、“公共事件”,相当于还原了存在巨大安全风险的事物在社会中的位置。
重化工业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的产业选择,还有其他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部署在城市。没有问题时,相安无事,出了问题,代价沉重。人类创造各种规范制度来控制各种风险,但很多时候又因为能力有限而有心无力,不只是化工项目的选址、生产,诸多人类事务无不如此。
重化工业暂时不太可能从产业目录中去掉,但站在城市公共安全、生活安全的角度,有重大污染的企业应当要受到严格规范。这不是要禁止它们发展,而是必须充分估量其潜在的风险,防止选址、布局和规划出现意外,从而给民众和环境乃至子孙后代带来巨大伤害。
有一点需特别指出,与国际上一些产能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移一样,在中国,有一些产能从沿海地区转向不发达地区,一个地区内部,有的产能也从城市中心地区向边缘地区转移。我们认为,那些承接了有环境风险的产业的地方,问题将慢慢出现。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城市、农村,绝不只是转出地与接受地的关系,人地生存、发展、权利是共性问题。
环境污染已经通过各种方式摆在人类面前,不论是自然因素引起还是人为因素引起,必须正视环境污染成为生存现实,成为难以摆脱的生活背景带来的重大问题,并在根本上求解答案。
28、水危机引发抢水潮?
来源:广州日报2011-08-10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8/1141312936654_1.shtml
央视近期聚焦水流困局,农村水利荒废,江河水电围堵,城市逢雨成灾,高尔夫、洗车等行业的用水黑洞,采煤洗煤产业的水源污染……央视的聚焦仍未结束,也很难说一个新闻专题能够揭示中国水资源困境的全部含义。
不是资源型缺水,就是水质型缺水,水荒已经悬在很多城市头上。无分城乡、不断出现的严重洪涝,与无分南北、不断出现的大面积干旱,交相肆虐。水灾祸的经常化,与水污染的生活化,一起为“发展”作出注脚。
水危机的原因,当然是水治理的危机。资源占有率不是根本问题,毕竟像以色列那样的国家,水资源可谓高度匮乏,人口密度也绝不谓小,但仍然可以充满生机。
水治理的危机,体现治理的一般状况。小水电对河流生命的围堵和劫持、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水,为何不能停止呢?这跟猪肉中不能清除瘦肉精、奶粉里不能清除三聚氰胺、官员中不能遏止贪腐一样,方方面面都在漏水,治理的一般状况就是这样。洗煤厂可以不环评,官府还会为之打马虎眼;就算环评了,照样直排污水,坏起事来跟无监管一样。
水治理的危机,又有水治理领域的特殊问题。发展中国家,水治理的技术能力与经济能力,也是发展中的。但在中国,水治理的问题更与发展选择直接相关。洗煤固然费水,但没有煤行不行?如果原煤价格太低,你又怎样说服产煤地方只卖原煤,而不进行煤加工?如果一个地方失去了共享发展成果的希望,你又怎么禁得住它杀死河流而大上水电,通过卖电来增加财富?
前不久,中科院公布了“GDP质量排序”,位列第一的竟是北京。北京是一座严重缺水的城市,不仅挤占周边省份水资源,而且正要由“南水北调”来缓解危机,这里仍在大量集聚人口、集聚产业。这难道不是“逆天而行”?
水抢夺的苗头正在出现。这是水匮乏、水污染、水浪费之外的新忧虑。江西即将上马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鄱阳湖与长江的联系将随地方需要而定。陕西即将上马有史以来最大的水利工程,将汉水从上游调入关中,而汉江中游又将从丹江口调水往华北,汉江的生机将如何?或许有一日,抢水的规模将不再是一乡一县的水平。
中国的水危机,可能成为发展道路的危机、生存环境的危机,人们对此不无警觉。中国的水危机,还可能成为城乡关系的危机、地区关系的危机,对此,人们多少欠缺认识。
水的死亡在加速,水危机的深重超出想象,而治理的前景,客观而言尚称茫然。
29、莫让蓝色经济沦为灰色经济
来源: 经济参考报2011年08月10日吕福明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8/10/c_121838670.htm
地球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家园,对自然资源过分的索取,往往会得不偿失。
大量历史教训表明,无节制地围海造陆会带来生态恶果。如,荷兰在经历一段时期的向海要地后,开始打开堤坝让海水进来;日本在工业化起步阶段也曾大规模围海造地,但带来赤潮、青潮威胁,最终要投入很大资金进行治理……
人定胜天的时代结束了,围海造陆是需要节制的。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原则上支持各地在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适度利用海岸线的前提下,进行围填海造地,以拓展发展空间,同时也要对围填海造地规模与速度进行控制,对围填海形成的土地要进行统一规划集约利用。
但现实很残酷。一位多次参与规划项目评审的资深专家说,如今很多项目都是先上后评。一些热衷于铺摊子的地方政府领导,如果有专家在评审中坚决反对,他们干脆换一个专家。还有一些自然保护区,原来规划保护区时希望越大越好,这样国家财政补偿大一些。现在想用地时后悔了,就找理由修改调整功能区。原来的旅游区,要建工业区。专家对此感到非常无奈,希望政府不要再单纯考核地方G D P了。
显然,全国海洋岸线、滩涂不能在几年内全部规划用完,要给后人留下足够的开发空间。现在,一些沿海城市已基本没有自然岸线。我们看好蓝色战略,但也担心蓝色经济建不好,最后成为灰色经济。现在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中,目光远大,只争朝夕,恨不得三五年大变样,这种苗头值得警惕。
环渤海地区,是我国越来越重要的北方经济重心。这一地区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必须改革唯G DP是瞻的考核方式,打破“诸侯经济”,合理布局港口资源。而现在都是“诸侯经济”,每个地方首长都在为当地经济谋划,都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这种体制不改变,就没有办法改变乱开发的现状。更高层政府应协调区域发展,避免同质竞争。尤其是在工业园区布局上,上级政府部门要有所作为,尽可能地避免同质化竞争。
对于沿海重化工产业布局与产业雷同现象,国家应引起足够重视。重化工业、危险产业要远离人口密集区,要相对集中到一个地方,从全国布局上要很好进行规划设计。
我们是否需要建那么多钢铁厂和炼油厂,还有那么多的港口?现在,威海、滨州、东营等地都在建港口,渤海湾港口建设有点乱。国家对港口布局要从严。一些地方官员说,我们深刻理解有港的幸福,没港的疼苦。可想过没有,上那么多港口能做什么,货源哪里来,维护费用多高。
而且,未来港口发展面临最大制约因素是港口岸线资源严重匮乏。港口发展建设应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以提高港口岸线、港口集输运通道所占用土地和航道所占用水域的使用效率,节约港口岸线土地和海洋等资源。应大力发展公用码头,创造普遍公平竞争和普遍提供公共港口服务的新局面,防止利用港口资源形成垄断或热炒港口岸线资源的局面出现。
我们的政府部门正在努力改变一些发展乱象。近期,环境保护部正以近海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抓好近海海域防治污染“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开展海洋保护环境执法检查。特别是重点沿海工业园区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
而从各级地方政府的发展意识里,更要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我们不能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而要走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之路。在沿海开发热潮中,我们不能再借发展海洋经济之名,行竭泽而渔之举,把大自然宝贵的岸线资源开发殆尽了,总要给我们的子孙留下片原生态的海滩和芦苇荡,别让后人在道义上责怪我们。(吕福明)
特别关注:
想要看更多的环境信息,请点击下面网址:
绿家园记者沙龙网:http://www.greensos.cn/ljy/html/gyljyzyz/ljyzyzzy01.html
绿家园记者沙龙英文网:http://eng.greensos.cn
绿家园新地址:东城区炮局胡同二条 21号
绿家园电话: 010-84039930
欢迎大家关注绿家园江河信息博客和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