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1
七月二十一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专题报道:
1、《青年参考》: 中美都漏油 后果很不同(陆马)
http://qnck.cyol.com/html/2011-07/20/nw.D110000qnck_20110720_1-06.htm
2、每日经济新闻: 康菲清理溢油不力 油污扩至环渤海沿岸(喻春来)
http://mnc.people.com.cn/GB/15207055.html
3、新民周刊: 渤海湾油污现场直击之一:海滩上的臭油(贺莉丹)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shtml
4、新民周刊: 渤海湾油污现场直击之二:不准和陌生人说话(王若翰)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2.shtml
5、新民周刊: 隐瞒是最大的“漏油” (王若翰)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3.shtml
6、新民周刊: 渤海溢油事故追问(贺莉丹)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4.shtml
7、新民周刊: 溢油事故的索赔困局(贺莉丹)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5.shtml
8、中外对话: 渤海湾漏油考验环境信息公开(马军)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18-Transparency-test-in-the-Bohai-Sea
9、新京报: 渤海漏油罚款20万被指“挠痒痒”
http://news.bjnews.com.cn/2011/0721/125283.shtml
10、观点中国: 没人会原谅“漏油者”对责任的轻佻(周明华)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19_20219.html
环境资讯:
11、证券时报: 两部门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7/21/c_121699115.htm
地方信息:
12、京华时报: 北京:官方首次表态支持“绿房子”(文静)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7/21/content_682165.htm
13、广州日报: 广东塘厦镇回应血铅数据质疑:检测有误差正常(汪万里 海国)
http://env.people.com.cn/GB/15207942.html
污染信息:
14、云南网: 云南大理一化工厂气体泄漏 周边生态环境受损
http://www.ditan360.com/News/Info-89103.html
15、千龙网: 福建泉州北渠饮水源锰超标 原水最高超标14倍
http://env.people.com.cn/GB/15215447.html
人与自然:
16、中国低碳网: 成龙支持牛仔竞技遭质疑 网友称“大哥,莫伤我心!”(章轲)
http://www.ditan360.com/ShengHuo/Info-89081.html
食品安全:
17、中国经济网: 卫生部:零度可乐添加剂合法(李雨思)
http://discover.news.163.com/11/0721/00/79EQ5ITI000125LI.html
气候变化:
18、中国经济网: 2011南非德班气候大会:拯救人类的最后机会(秦鹏)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721/000861.htm
公众参与:
19、中外对话: 环境公众参与的困境(2)(张兢兢)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15-The-plight-of-the-public-2-
深度报道:
20、第一财经日报: 中冶集团高尔夫球场疑云
http://biz.cb.com.cn/12716612/20110721/245139.html
21、第一财经日报: 21亿美元加拿大油砂交易 考验中海油环保责任(徐沛宇)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7/950128.html
环境评论:
22、千龙网: “看海”合着是“防涝标准”规定的?(吴江)
http://review.qianlong.com/20060/2011/07/21/2540@7185518.htm
特别关注:
想要看更多的环境信息,请点击下面网址:
绿家园记者沙龙网:http://www.greensos.cn/ljy/html/gyljyzyz/ljyzyzzy01.html
绿家园记者沙龙英文网:http://eng.greensos.cn
绿家园新地址:东城区炮局胡同二条 21号
绿家园电话: 010-84039930
欢迎大家关注绿家园江河信息博客和微博:
http://blog.sina.com.cn/chinagreennews
http://t.sina.com.cn/chinagreennews
1、中美都漏油 后果很不同
来源:《 青年参考 》2011年07月20日 陆马
http://qnck.cyol.com/html/2011-07/20/nw.D110000qnck_20110720_1-06.htm
8天后才到事故现场?美国民众觉得奥巴马太迟钝
汪永晨感叹,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通过新闻传播后,极大地震惊了美国人,客观上推动了事件的处理;而反观渤海湾漏油,几天来,她发现,虽然在媒体上零星出现,但并未在国内引起重视。
相隔15个月,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和中国渤海湾漏油事件,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应对速度。
一种速度是这样的:渤海湾于6月中上旬发生漏油事件后近一个月,7月5日,中国国家海洋局对外正式通报了这一消息。此前,大多数人只能通过新浪微博上流传的小道消息,以及记者们从内部人士口中掏出的隐晦信息,获悉这一事件的情况。猜测了许久的人们第一次获得权威消息:840平方公里水域受污染。
另一种速度则是这样的:事件发生第二天,即使是远在中国的读者,也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看到许多令人震惊的照片。政府、媒体、环保组织,几乎都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每一次污染扩展,都会被立即播报。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5天后,美国相关官员赶到墨西哥湾;发生8天后,美国总统奥巴马乘专机赶往事故现场。但奥巴马和他的官员遭到了民间的激烈批评,在美国民众看来,这个反应速度实在太慢了。
奥巴马有理由为此感到担心,事实上,随着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扩大,媒体纷纷分析称,这样的反应速度极有可能威胁到民主党在即将进行的美国中期选举中的得票率。
中国国家海洋局的官员无需有此担心。面对近一个月后才披露事实的质疑,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出面解释称,这是因为,发生溢油的原因很复杂,监测数据的采集、污染面积的判断、事故原因的分析等,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出准确的结论,需要一定的时间。
当然,他没有解释披露漏油事件为什么需要首先对原因进行分析。
而美国政府在漏油事件发生后,则很快设立了官方网站,先向公众说明政府采取的措施、提供各类数据、公布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
漏油事故发生后不久,奥巴马便向造成漏油事故的英国石油公司(BP)施加压力,要求其在法律诉讼程序开始前,先提供巨额基金,来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者。
而造成此次渤海湾漏油事件的美国康菲公司将受到何种惩罚,目前尚不明确。媒体报道称,按照目前政策,行政处罚的上限应为20万元人民币,至于其他后续损失的索赔,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士称,需要研究后才能确定。但该人士承认,“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索赔额度”。
环保学者汪永晨不久前刚从发生漏油事故的墨西哥湾回到北京。比较两次事件发生后中美媒体的反应,她感叹,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通过新闻传播后,极大地震惊了美国人,客观上推动了事件的处理。而反观渤海湾漏油,几天来,她发现,虽然在媒体上零星出现,但并未在国内引起重视。
她认为,这当然部分是因为两场事故的严重程度不一样。此外,“也许中国有太多事情需要报道”,分散了媒体注意力。她也猜测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原因之一也许是国家海洋局及当事公司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的沉默态度。在事件发生后的近一个月时间里,这些机构始终保持沉默,拒绝证实相关信息。
美国媒体对造成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BP公司穷追猛打,令汪永晨记忆深刻。密集的报道过后,这一事件并未随着时间逐渐过去而被媒体遗忘。汪永晨发现,在事件发生8个月后,美国媒体又进行了一次密集报道,集中于赔偿进度、环境后续影响等。事件发生一年后,媒体再一次对类似的话题进行集中追踪和调查。
汪永晨相信,这向全世界坦诚地公布了漏油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与此不同的是,在渤海湾漏油事件的消息私下传开后,韩国《朝鲜日报》曾以发表社论的严肃方式,希望中国政府及早公开事件的具体情况。
2、康菲清理溢油不力 油污扩至环渤海沿岸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07月21日喻春来
http://mnc.people.com.cn/GB/15207055.html
蓬莱19-3油田溢出的油污已漂至海岸,污染问题再次升级。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7月19日对外通报最新监测信息称,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和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少量油污颗粒,经鉴定均来自蓬莱19-3油田。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昨日(7月20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这证明渤海溢油污染进一步扩大,反驳了之前康菲石油 “没有油膜漂抵海岸”的表态,也说明其清理溢油工作不力。
而与此同时,据《经济参考报》转述外电报道,对于康菲石油近期决定将炼油、销售部门剥离,成立独立的公开上市公司,专家担心在此后的污染赔偿上,康菲石油会借此“金蝉脱壳”。
油污颗粒已漂到海岸
13日,康菲石油在通报蓬莱19-3油田B平台和C平台溢油清理时曾强调,“在这两次事件中,没有油膜漂抵海岸”。
但是,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近日巡视环渤海陆岸时,在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长约4公里岸段发现少量零星油污颗粒,直径1厘米至3厘米,呈不均匀带状分布;在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西侧长约300米岸段发现零星、已风化油污颗粒,直径1厘米至4厘米。经中国海监北海区检验鉴定中心分析鉴定,这两处油污均来自蓬莱19-3油田。
马军对此表示,“这第一次说明了油污已漂到海岸,而康菲石油一直说没有影响海岸线。现在看来,事实与康菲石油的表述并不一致。”
昨日,记者就此希望采访康菲石油,但该公司媒体和安全健康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均未接听记者的电话。
“两浴场与溢油事发现场距离这么远,油污能漂过来,反映了油污面积之大,污染范围在进一步扩大。而在扩散的过程中,带来的损害也很大。”马军分析称。
康菲石油曾透露,渤海漏油事件的漏油量可能达到1500桶(240立方米)。依据国际上通行的2008版的《公益安全事故报告指南》标准,海上泄漏7桶(1吨)以上的原油就称为严重污染事故,康菲石油此次泄漏1500桶原油事故应属最严重级别。
7月17日晚10时许,中国海监第三支队接到中国海监锦州市支队的报告,在锦州笔架山附近海域发现油污带。不过,7月20日,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对锦州近岸海域油污的鉴定结果表明,油污均为燃料油,排除了与渤海溢油有关。
康菲欲剥离炼油、销售部门
对于最新出现的情况,马军认为,这意味着康菲石油在事故处理上不得力,没有尽全力清理油污。
目前,蓬莱19-3油田B、C平台连续多日仍有油花冒出,附近海域仍有漂浮油带,海底探测还发现B平台附近海域仍有可能发生溢油的迹象。
对于辽宁、河北浴场出现的油污,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称,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进行清理工作。当前,北海分局安排监测人员加强对芷锚湾、京唐港浅水湾附近海域及岸滩监测,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要求北海区三省一市海洋厅(局)加强陆岸与近岸海域巡视,密切关注各类油污污染海岸,发现海上漂油(或疑似漂油)及岸边油污,立即采集油样检验鉴定并及时通报。
相关环保公益组织曾在17日抵达19-3油田工区了解情况。据当日现场公益人士介绍,发现沾满油污的渔民捕鱼用的漂子,当地渔民说这些油污是在6月25日台风之后收扇贝的时候发现的。
马军说,相关公益组织正等待海洋局的事故评估结果出炉,从而决定后续的公益诉讼和生态赔偿,但当地渔民受到损害索要赔偿的难度很大,也很不容易。
据悉,康菲石油已经在近期决定将炼油、销售部门剥离,成立独立的公开上市公司,负责勘探和开采石油的康菲石油为另一个公司,该工作预计在2012年完成。
对此,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在未剥离的情况下,一旦发生海上漏油事故,包括勘探与开采、炼油与销售在内的所有部门将会受到拖累。剥离后,炼油与销售部门将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自负盈亏,对原油勘探和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
马军表示,此前BP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显现出巨大的风险,一些石油企业只有另做考虑。商业考虑本无可厚非,只是希望相关企业能确保发生漏油事故后,能够承担起赔偿义务,而不是来个金蝉脱壳。
3、渤海湾油污现场直击之一:海滩上的臭油
来源:新民周刊2011年07月20日贺莉丹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shtml
渤海湾油污现场直击:传长岛县政府禁止谈论漏油
还我渤海!
去年,我们曾笑嘻嘻地看着墨西哥湾,看着墨西哥湾的海水慢慢变成“油水”。
“活该啊美国!”我们想。看赔得你倾家荡产。
2010年6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白宫宣布,事故责任公司创建一笔200亿美元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者。
但不过是一转身,“油水”就冲到了我们窗前,出门无所见,唯见“油”滔天——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新港油罐区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6万吨原油流入附近海域,受污染海域430平方公里……
事后的责任认定中,中石油只是被定性为“监管不力”。赔钱了吗?“监管不力”等于“管教不严”罢了,赔什么?从重庆开县大井喷、吉林化工爆炸、抚顺石化爆炸到大连油罐大爆炸,中石油哪次赔了钱?!
像是梦遗大赛:大哥扬长而去,小弟紧蹑随后——海水又成了油水:这次还是渤海,还是“誓把渤海变油海”,只不过“中海油”更ED,在足足隐瞒了一个月后,才期期艾艾地承认,“漏了”,那腔调像是一个资深ED者学着男科医生的从容,说,不过是“侧漏”罢了,海绵体静脉侧漏……
于是,何不把丧事当喜事办?何不把坏事变为好事?何不把污染当作央企的一次特权显摆?国家海洋局对“康菲”的罚判居然只有20万元!这样的罚款,连笔者也视若一针皮下注射。
渤海。油海。在你的油花里又一个央企含着微笑,对利益永无止境的索求,对苦主哭诉的无动于衷,对生态恶化的置若罔闻,对社会愤怒的视而不见。
围观中,渤海慢慢地死去……
(主笔 胡展奋)
7月13日,《新民周刊》记者相继走访了长岛县月牙湾、九丈崖、望夫礁三个景区,细心者不难发现,靠近海域的礁石上至今可见斑驳的“黑油”,沾在手上,极为黏稠,难以清理干净。
渤海湾,矗立着中国目前最大的海上油井。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无疑让常年被油污阴影笼罩的渤海湾,再添一道伤口。
如果说,看得见的海洋污染并不是最可怕的,那么,看不见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将怎么评估?被油污污染的渤海湾,将需要多少年才能恢复?
“看都看不到边的‘黑油’”
7月5日凌晨5点,67岁的长岛县大黑山岛乡北庄村渔民陶乃弟就出门了,按照往常的习惯,5点半左右,他就驾船到了大黑山岛西侧海域钓鱼。
但是,他发现,这一天的大海,看上去有些异样,“大黑山岛西南角的整片海面都浮着一层黑油,由烟蒂大小的一个一个的油圈组成,油圈和油圈之间在水面分开,但整个油圈的面积很大,当时看都看不到边”。
鱼儿开始吃钩了,陶乃弟拉着鱼竿往上拽,他记得很清楚的是,钓上来的两条黑鱼,都沾上了油污,于是他不得不将鱼儿放回了海里,“鱼儿经过了水面,沾上黑油了,不能吃了。”这位19岁就开始打鱼的渔民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也是 67岁的陶乃弟第一次在自己生活多年的岛屿海域附近看到面积如此广阔的“黑油”,联想到自己的儿子在养海参,他很担心油污影响海参生长,于是火速通知儿子,儿子马上将情况反映给了乡政府,乡政府又相继通知了长岛县环保局和该县海洋与渔业管理局。
陶乃弟父子告诉记者,上述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反应迅速,当天下午就开船赶到了出现大片浮油的大黑山岛海域,取走了水样,进行检测。
7月6日,“黑油”依然漂浮在大黑山西侧那片海域,但是较之前一天,面积有所缩减,“没有头一天那么多了,变成了一块一块的黑油。”陶乃弟心里惴惴难安,那天他陪同了山东一家媒体的记者,雇了船前往事发海域察看,察看了上述海面的油污状况。
这种情形持续了两天,等到7月7日,“黑油基本上看不见了”,陶乃弟说。
凑巧的是,也就是在这一天,北庄村村民黄万年跑运输的时候经过大黑山岛西侧的海域,看到了有清污船当时在拖曳围油栏清理海面油污。这是一种海洋清理油污的常见方法,即用类似于拖网捕鱼的方式,将海面油污收集处理。黄万年于是也将这个信息转告给了同村的陶乃弟。
大黑山岛海域附近这片油污的来源是怎样的?国家海洋部门其后澄清说,大黑山岛附近出现的油污与蓬莱19-3油田溢油无关。
但对这个结论,陶乃弟至今不得而知。
7月14日,这位肤色黝黑、身材消瘦的老渔民告诉《新民周刊》记者,事发以来,也未有相关部门告诉过他们当天水样检测的结果,“反正,这片‘黑油’也不是无缘无故来的。”
也就是在陶乃弟发现大片“黑油”的前后几天,同属于长岛县的砣矶岛、大钦岛等地,均有人报告发现油污情况。
与此同时,在距离长岛县约40海里(约合72公里)的渤海海域,数艘清污船,忙于穿梭,尾部拖曳着幅度为数百平方米的围油栏,收集海面油污。围油栏内水域,零星油膜漂浮,油膜四周海水呈暗黑色。这项清污工作在渤海海域延续到了7月9日,依然未能结束。
清污船不远处,就是发生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作业平台。7月9日下午,这个由8根钢架支撑、耸立于渤海海面的黄色平台,仍在运转,平台上机器轰鸣,作业工人人头涌动,平台西侧一根几十厘米直径的排气管,不断朝天喷出火舌。
6月4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中国)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发现油膜;6月17日,无独有偶,其C平台也发生井涌事故。
鉴于时间上惊人的契合,人们不得不将长岛县诸岛发生的油污关联到此番渤海溢油事故上。但国家海洋局的一份鉴定结果,否定了这个关联。
国家海洋局出具的鉴定结果十分关键。该鉴定结果称,今年7月初,山东长岛附近发现疑似油膜和溢油,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采集了6个溢油样本分别送至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和山东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进行鉴定。
“采集自大黑山岛的油洋不是油污,成分不明;采集自砣叽岛的油洋为燃料油,初步判定与蓬莱19-3油田溢油无关。” 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的两份油洋鉴定结果显示。
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对4份油样进行了油指纹鉴定,结果也全部否认了上述关联,“7月7日采集自大钦岛西海岸的油样为燃料油;7月6日采集自九丈崖的油洋为燃料油;7月7日采集自北长岛半月湾的两个油洋油指纹鉴定结果一致,与蓬莱19-3油田溢油无关,与渤海原油油指纹不一致,这两个样品均不是来自渤海。”
在长岛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石其鹏看来,国家海洋局的鉴定是可信的。他告诉本刊记者,作为交通要塞,每天有300多艘大型国际商船经过长岛,过往船舶有燃料油漏油事故难以避免,上述长岛附近海域出现的海面油污并不能说明就是蓬莱19-3平台溢油造成的。
不过,有一些疑惑依然是存在的:溢油事故事发后,海洋部门一共采集了多少个溢油样本?为何7月9日海洋部门在大钦岛西海岸、九丈崖、大黑山岛等地只分别采集了一个溢油样品?为何会选择这些地点作为样本检测点?
国家海洋局至今并未公布具体的溢油样品监测信息。
海产品的离奇死亡
长岛县,这个海岛县城是距离蓬莱19-3油田最近的一片岛屿,连日来,这个渤海溢油事故风暴中心,显得格外平静。
当然不少长岛居民觉得,溢油事故发生在40海里之外的油田,“还远得很呢!”但是,这并不包括当地忧心忡忡的养殖户与渔民。
长岛县从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栉孔扇贝养殖面积迅速扩大,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栉孔扇贝养殖基地,栉孔扇贝产量和出口量曾占全国的70%以上,畅销80多个城市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
每年5-6月间,正逢当地养殖户收获扇贝的季节。而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在6月初,被广泛知晓已经一个月以后,不少当地养殖户担心渤海溢油事故影响扇贝收成。
7月15日,长岛县北长山乡北城村村民张运平和妻子在家门口修补扇贝笼,再过十几天左右,他们就要对扇贝苗进行分笼,放到近海养殖了。
谈起今年栉孔扇贝的收成,这位从1984年就开始养殖扇贝的汉子连连摇头。
今年6月20日,张运平和妻子开始收扇贝,却发现他家养的3000笼扇贝损失惨重,“往年一笼扇贝可以收30多斤,今年只能出十几斤,死了一半。”他投入的十多万元本钱也血本无归。这些满带海腥气的扇贝,维系着张家一家四口的口粮与吃穿用度等所有开支,还包括念五年级和高中的两个儿子的学杂费用。
张运平和妻子清楚地记得,他们是去年8月20日开着养殖船将扇贝笼分船送到竹山岛附近的深海海域中的,这个活儿前后干了18天,“那会儿扇贝长得还行,一直到今年过完年以后,长得都行。”此后的平均每个月,张运平都要开着他的养殖船去察看一趟扇贝长势,行船约半小时。
往常在“五一”以后就可以收扇贝,而今年天暖时节来临较迟,许多长岛当地的养殖户将扇贝收获季节推迟至6月初。但即便在收获季节来临前的5月20日,张运平依然开着他的船去看了他养的扇贝,发现扇贝长势不错的他,当天放心归家。
他以为今年能有去年那样的好收成,“去年最差的一笼也收有20斤。”
但吊诡的是,一个月之后,他却遭受了此番重创。
各方关注下,7月6日,康菲中国与中海油在北京连开两场新闻发布会,两家公司分别向公众表达迟到的歉意。
也是大约从那时开始,张运平才从电视新闻上陆续获知了“渤海湾漏油了”的新闻,而此前那段时间,他正忙于检视和收获今年的扇贝。这个新闻也像长了翅膀一样在全村蔓延开来,油污会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水产品?讨论来讨论去,最终无解。
坏消息接二连三地传来,让这位45岁的中年人更为沮丧的是,就在此前两天,去察看养在近海的3000笼扇贝苗的时候,他却发现指甲大小的扇贝苗“也死了一半”。
张运平的遭遇并非个案,北城村扇贝养殖户老王也遭遇了情节差不多的滑铁卢。
老王养的6000笼扇贝,“今年6月初开始收扇贝,发现死了一半多,平均收成一笼15斤都不到。”这位1996年就开始养扇贝的汉子,收了一个月的扇贝,打开扇贝养殖笼,发现从黑乎乎的海泥中捞出了一堆空壳,贝肉沉入泥中,弥漫着一股股腐烂的恶臭味,他难过得嘴角燎起了一个红泡。老王投入的20多万元成本,也打了水漂。
而在去年,老王家的扇贝收成相当好,他当时养的8000多笼扇贝,“一笼可以收30多斤,成活率有90%”,总收入达到40多万元,盈利有20多万元。再推至前年,老王家的扇贝,“也长得很好”。
北城村位于北长山岛南部东端的渔村,约有440多户,1100余人,因为临近黄海、渤海交汇处,北城村的经济结构以近海捕捞、海珍品养殖、海珍品育保苗、旅游业等为主要产业,当地村民以扇贝、海参养殖为主业的,大有人在。
北城村大约有100多户养殖栉孔扇贝的养殖户,遭遇跟张运平和老王大都差不多。“养得越多,损失越惨重。”张运平总结。“特别是那些养1万笼的大户,损失更大。”老王补充。
“每年确实都会有扇贝和扇贝苗死亡的情况,但今年死亡得格外严重,而且扇贝苗一般都会冬天死亡率比较高,因为冬天天气冷,往年这个时候不太可能出现死亡的情况。” 张运平认为,“这肯定跟污染有关,因为扇贝对水质很敏感。”
从5月20日到6月20日,渤海湾茫茫海域间,水波一如既往的碧绿无垠,但水面之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污染源又在哪里?
在差不多的时间内,长岛北部最大的生态渔业养殖岛大钦岛也发现鱼死率猛增。“今年的死亡率达到了往年的10倍。”大钦岛的一位渔民说。
而7月9日,国家海洋局称,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鉴定表明,“长岛附近海域的死鱼和水样中石油烃含量均不超标。目前,鱼类死亡原因不明。”
最新公布的情况是,受农业部渔业局的指派,农业部黄渤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组介入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对渔业的影响调查,专家组初步分析大钦岛网箱养殖鱼类死亡的疑似病因“系细菌感染所致”,“确切病因还需深入的病原学和组织病理学等综合分析”。
但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告诉《新民周刊》记者,所谓细菌感染与环境污染,二者并不矛盾,这些海洋生态链之间,都是相互关联而非孤立的,“也可能是由于水质或者其他环境因素恶化而导致细菌之类的增加,环境恶化了,细菌肯定多。就跟人一样,环境恶化了,人肯定容易生病”。
尽管相关部门对鱼类扇贝类的死亡原因尚在调查中,但北城村的扇贝养殖户或多或少都在猜测,扇贝的大面积死亡是否跟这次的渤海溢油事故相关?
猜测的一个重要凭证是,漏油和扇贝死亡的时间是如此接近。“如果真的是渤海湾原油渗漏,污染肯定特别厉害,那扇贝、海参……什么都得完。”老王说。
而在长岛县大黑山岛乡南庄村,43岁的养殖户张万革的感觉是,今年的扇贝死亡出现在6月中旬收第二拨即小扇贝之际。
从今年6月中旬至7月初,张万革开始收他家的300笼小扇贝,他发现了扇贝死亡惨重的情况,“一笼只能收到四五斤左右”。跟往年的规律相比,今年多少显得有些反常,“而往年这个时候,小扇贝的成活率都很高,而且以前每年都是小扇贝的收成比大扇贝好”。
张万革对比了他从5月中旬至6月初开始收的一批大扇贝,那时候,“平均一笼能收到十二三斤左右,跟去年平均一笼收的十三四斤相比,只少了一点点。”
今年这种蹊跷的情况,在南庄村大约30户扇贝养殖户中,较为普遍。
这位从1997年就开始养扇贝的养殖户表情纳闷,他并不清楚这些小扇贝的死亡原因,只能归结于“今年渤海水质不好”。
《新民周刊》记者采访多位长岛当地扇贝养殖户得知,此前当地扇贝的大面积死亡情况追溯至1997年、1998年。时至今日,许多当地养殖户依然对那两次扇贝几近绝收情形记忆犹新,他们将那两次扇贝的死亡原因归结于“厄尔尼诺现象”或“赤潮暴发”。
事后来自长岛县的一个数据是,从1997年开始,长岛县主导产业栉孔扇贝养殖连续多年大面积死亡,众多养殖户绝产绝收,全县每年至少直接损失7亿元以上;1998年栉孔扇贝死亡率在山东省部分海区达到80%以上,损失20亿元。
而今年8月至10月间,北城村的扇贝养殖户们要陆续将扇贝苗送到大小竹山岛、猴矶岛、高山岛、车由岛附近的海域进行深海养殖,那段时间,也是通常扇贝成长的关键时期,张运平认为,“到那个时候再看看情况怎样。如果到那个时候扇贝还出现大面积死亡的情况,那就肯定是渤海湾漏油的问题了,因为影响水质了”。
“渤海溢油事故对于当地海洋生态和渔业的影响,不会这么快就显现出来,也许要到了今年年底或者明年,这次事故的影响才能看得更清楚。”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的一位官员亦如此表示。
“元凶”油污
大约在20年前,陶乃弟驾着他那艘20马力的渔船,往大黑山岛西面行船5个半小时,才能够看见不远处矗立的一个油井的大铁架子。而现在,只要在海雾不那么严重的夜晚登顶大黑山岛,就能看见前方的渤海海域中林立的油井放射的氤氲一片的作业灯灯光。
“渤海湾上这么大的一个个铁架子,不可能一点油都不漏。”当地“靠海吃海”的渔民的忧虑,随着油田的增多,与日俱增。
在过去的10年间,中国石油大约53%的增产,均源自海洋。截至2009年底,20个海上油气田、165个钻井平台,在渤海安营扎寨。到了2010年度,中国海上在生产的油气平台达到了195个。而国家海洋局《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海上油气开发强度持续加大,海上油气平台数量增长近1倍。
长岛县,位于胶辽半岛之间,黄渤海交汇处,由32个岛屿和8700平方公里海域组成,有“渤海咽喉”之称。但是,这个山东省乃至环渤海地区唯一的海岛县,近年来却常为油污所困。
“长岛海域不只发生过一起油污染事故,以前就发生过很多起船舶漏油的情况,这次渤海原油泄漏事故的发生,等于是雪上加霜。”学者王亚民说。
烟台海洋与渔业局环保科的数据显示,当地这种溢油事故,从2006年至今,每年有2次到3次;以今年为例,算上蓬莱19-3平台这次,截至目前,就已经发生过3次溢油事故了。“多数是船舶的燃料油泄漏,而这次漏的是原油,比较少见。” 烟台海洋与渔业局环保科科长孙召波表示。
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直观感受是,自2006年开始,长岛周边海域年年都有溢油事故发生。他们也不得不否认,近年来,不断增多的航道以及采油平台对长岛的生态环境,“确实造成了一定影响。”
随着海洋开采一路高歌猛进,高污染也随即而至。放眼渤海海域,油污染事故也并不陌生。
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统计,2009年,渤海一共发生4起油污染事故,其中2起为原油,2起为燃料油。2008年,渤海共发现12起小型油污染事件,事故发生次数较2007年有所上升。
而根据国家海洋局此前的统计,渤海现有输油管道溢油概率约为每年0.1次;渤海石油平台由于火灾及井喷所引起的溢油事故概率约为每年0.2次。这还不包括每天频繁穿梭于渤海湾的船舶所排放的油污量。
2010年12月31日,中海油实现了年产量5178万吨,仅渤海湾就贡献了3000多万吨。而随着中国在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的大步流星,溢油事件的暴发可能逐渐升级。
事实上,渤海海域受到原油泄漏污染已经多年,近年来频发的溢油、漏油事故,也曾让当地海洋生态遭受重创。
与此同时,打渔近50载的陶乃弟也亲身感受到了当地海洋渔业资源的逐渐枯竭的局面,这表现在,首先是一些鱼种的濒危,“以前野生的黄花鱼、快鱼很多,在2001年、2002年以后,基本上就很少有了。”其次是,鱼儿数量的减少,“在十年前,下十吊网,就能捕到一船鱼;现在,就是下四十吊网,连半船鱼都捕不到。”
除了过度捕捞之外,在他看来,一个最重要的元凶就是,“跟石油污染得厉害有很大关系”。
而长岛县北长山乡北城村养殖户老汪的母亲怀念的是上世纪80年代,“那个时候,小鱼小虾我们都是不吃的,直接拿去给土地沤肥去了。”
2010年,针对蓬莱19-3油田对于长岛的影响,长岛县海洋与渔业部门曾经专门做过的一份报告也认同了来自普通渔民的观感。该报告表明,蓬莱19-3油田通过油田原油泄漏、附近轮船拖带等途径对长岛渔业造成了影响。
该报告也提及,“2002年,鲅鱼产量平均在8000吨以上,而2009年产量锐减86%。”其间也提及到除对鲅鱼产量有影响之外,附近海域的黄花鱼、对虾,甚至出现了绝产现象。
在这种形势下,拥有500多人口的长岛县大黑山乡北庄村村民也试图“转型”,《新民周刊》记者了解到,这仅为数个渤海周围海域渔村“转型”之缩影。
陶乃弟就记得,前几年,长岛县在黑山岛办了一个渔民培训班,他也参加了,该培训班主要是向当地渔民灌输一些转型到养殖海参、扇贝的理念,“现在,我们全村也只剩下一条渔船了。渔业资源没有那么多了,早晚得走到这条路上去。”
陶乃弟的儿子也刚刚从经营一家海产品加工厂转型到养海参上,这个对于新事业兴致高昂的43岁男子,还带着记者到一个黑棚子里看了他养殖的海参,在人工抽取的海水中,墨黑的海参缓慢地蠕动着。
可以肯定的是,如若没有此次蓬莱19-3油田的“瞒报风波”,也许此次原油泄漏也会蜕变成船过水无痕,不会被推至舆论关注的风暴眼。
看得见的污染与看不见的威胁
跟渔民一样,长岛县也完全是“靠海吃海”,渔业、养殖业、旅游、风电为其主要产业。
颇为曲折的是长岛县政府部门的心态。当地一位熟悉此事的官员称,此番蓬莱19-3油田对当地的影响就像“双刃剑”,在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最开始被外界知晓的时候,当地政府也希望媒体介入,因为在以往过程繁琐的海洋污染索赔过程中,媒体所留存的照片、资料,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保存证据”;但随着关于渤海溢油事故越来越多与长岛的关联,当地旅游资源、水产品养殖产业都很可能遭遇重创,而这对于没有主导工业的长岛县来说,就是好比给一个人断了走路的“两条腿”。
所以,不乏当地人士告诉记者,渤海溢油对于长岛,“没有影响,这里海面没有油”。7月14日午间,《新民周刊》记者乘坐快艇从长岛出发,前往大黑山岛,一路上乳白色的海雾氤氲,海水碧波万顷。开快艇的胡师傅颇为自豪地介绍:“看,海水多干净!这哪里有油污?!”
也有一些当地政府部门或渔民对媒体关注此次事故多有微词,他们认为,这种密集的关注,对于长岛县的海产养殖与旅游业会带来致命打击。
虽然当地官方目前还无法出具数据显示此番渤海溢油事故对于旅游业的影响,但《新民周刊》记者看到,在大黑山岛上的数家渔家乐,门可罗雀,老板们神情落寞,无所事事。而在往年的7-8月间,这里正是游人如织的黄金季节,前来赶海、观光的游客众多,一铺难求。
但无论是渔民张万革、陶乃弟,抑或在渤海周围海域生活多年的其他当地人士,对于渤海周围频繁出现的沾染“黑油”并不陌生。这些在当地也被称为“臭油”的家伙粘在海滩的球石或礁石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或多或少地出现。
即使在现在,张万革去大黑山岛周围的海滩上去捡喂养海参的海菜,依然看得见球石上斑斑点点的“臭油”。而陶乃弟的感觉是,这些分布在海滩石头上的“黑油”,在秋冬季节出现得极为频繁,“到了冬天,就跟沥青一样厚”。
25岁的北长山乡封前村村民林少壮也有这个清晰的记忆,他小时候去海边玩,常被家长告诫,不要踩到带“黑油”的石头,如果倒霉踩到了,那么,肯定会被父母说的,“因为这家伙沾在衣服上,洗都洗不掉”。
7月13日,《新民周刊》记者相继走访了长岛县月牙湾、九丈崖、望夫礁三个景区,细心者不难发现,靠近海域的球石或礁石上至今可见斑驳的“黑油”,沾在手上,极为粘稠,难以清理干净。
长岛县望夫礁景区的工作人员梁科亮与武太寿对“黑油”也印象深刻。在往年,每逢“五一”或“十一”长假来临之前,景区都要组织人员捡“黑油”,由于“黑油”沾染在石头上,所以景区工作人员往往都将沾染油污的石头扔进麻袋里,统一处理,否则有碍观瞻。
在今年6月至7月初,月牙湾景区的海滩上亦出现了沾满“黑油”的石块。多位景区工作人员与租用海滩项目的老板都证实,捡“黑油”的情况同样在7月初出现,“用树枝、戴手套捡‘黑油’,统一装到麻袋里,集中处理。”一位景区内经营海上游玩项目的老板的裤子上至今还沾满了斑驳的“黑油”油渍。
这也成为当地景区共同的烦恼,因为不断有游客向景区投诉衣物上沾染了难看的“黑油”。“最开始捡‘黑油’的时候,我们还拍拍照,留个证据,后来连照片也懒得拍了。”梁科亮说。
《新民周刊》记者在当地问询多名景区工作人员的说法,都与当地渔民不谋而合,即“黑油”往往是出现在秋冬季节或开春季节,根据风向、洋流的不同而数量变化。
渔民的渔网上、当地养殖户的笼子上,稍微留意,近年也均可寻觅到油污踪迹。
陶乃弟曾经驾船跑遍了整个渤海湾,从北面的营口一直转到西面的秦皇岛。对于海洋油污,他感到,情况变得越来越严峻,“大概是从这两年开始,我们打鱼的渔网上沾的都是一块块的黑油,后来没管它了,基本上是任凭海水冲刷”。
“长岛附近海域中出现的像沥青一样的固体油,就是原油的一部分,而非来自燃料油。而原油中的某些成分,可以存在多年,而且难以降解。”王亚民解释。
“谁叫渤海是个大油矿呢?!”当地不少渔民感叹。
而据中海油掌握的情况,截至2010年底,渤海海域累计发现原油地质储量45亿方。中海油副总工程师张凤久曾对媒体透露,根据目前判断,渤海的石油资源量为76.7亿吨,天然气1万亿立方,即目前的探明储量不过估计总量的一半。
石其鹏也将这些林立的油田归结于是对于海洋环境的“威胁”。
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当地忧情弥漫。“这片海好比我们的口粮地,要是海被油污染了,我们就什么都没有了。”长岛县北长山乡北城村养殖户老汪的母亲说。
而据农业部的伏季休渔的有关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海域每年都有一段时间的海洋伏季休渔期,而长岛正好位于北纬38度线上。今年渤海海域的休渔期是自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这一时段,正是母鱼产卵和幼鱼、幼虾成长的关键时间,当地所有渔船都将实行靠岸封闭管理,长岛当地渔民也无人出海捕鱼,只能在海港间修补渔船、渔网,所以溢油事故对于当地依靠打鱼为生的渔民的影响,尚未有明显表征,但也不乏当地渔民对本刊记者表达担忧之意。
在对于看得见的海洋油污染与看不见的油污染威胁之间走平衡木,亦为考验当地政府智慧的试金石。
王亚民甚至认为,距离溢油油田平台距离仅40海里的长岛县可以邀请独立的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做有关海洋生态方面的调查并公布调查情况,“这也是一个澄清”。
而在充满咸腥气息的长山列岛,养殖户们正忙着修补堆成小山状的扇贝笼、给海参换新鲜的海水等活儿。对于像张运平和老王这样起早摸黑忙碌的扇贝养殖户来说,“今年死了这么多扇贝,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了。”他们依然继续他们的海产养殖生涯,并祈祷故乡茫茫的渤海能带给他们来年一个丰收年。
潮起潮落,海面如常。扇贝壳在这个小渔村的海港处堆积,一地灰暗。
4、渤海湾油污现场直击之二:不准和陌生人说话
来源:新民周刊2011年07月20日王若翰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2.shtml
在看似明朗化的消息发布背后,其实所有的问题都还是未知。也许,只有从海洋女神高深莫测的微笑里,从海边渔民祭拜妈祖娘娘那无助的眼神里,才能找到些许线索……
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巨大生态灾难不可低估。
从国家海洋局传出的消息,引起了人们对这次溢油事件更大的担忧。
前日,国家海洋局公布,根据7月10日卫星遥感资讯,在渤海蓬莱19-3油田B、C平台附近再次出现油带,且经进一步海底探测发现,B平台附近海域仍有发生溢油的迹象,C平台仍有少量油花溢出,这意味着渤海湾溢油事件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长岛,黄渤海交界处的一串海上珍珠,由于地处要冲且邻近溢油区域,公众的视线最近便频频投射此处,消息来源指出,受油污最甚的为长岛县的砣矶岛和大、小钦岛,7月14日,记者乘船到达了风大雾浓的砣矶岛。
沉默中的海岛
7月14日,记者乘船来到了长岛,作为距离溢油区域最近的海岛群,在我们的预想中,“溢油”应该已经成为这里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但出乎意料的是,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多数岛民表示对此事并不了解,这使调查变得十分困难。
后来,从当地一位青年嘴里,记者听到了这样的一条消息:“县政府前几天刚下了口头通知,长岛县的所有人,不得讨论漏油的事情,更不准对任何陌生人提这件事。”
由于是“口头通知”,因此,对于此消息是否属实,我们很难考证。但外界媒体对此事的报道早已铺天盖地,而作为“当事人”的长岛本地居民却多数对此事表示不知,这多少有些让人不解。
“漏油之后,海货死了不少,养殖户的损失挺大的,但上面不让说,后来又说海货死了跟漏油没关系。有些养殖户气不过,在长岛论坛上发帖子,可是上午发的帖,下午上去一看就已经被删了。”青年无可奈何地说。“现在长岛论坛上,都试图把这次事故大事化小,向网友灌输的观点都是:这次溢油根本没什么大事,都是媒体夸大其词、造谣生事。真正养殖户们的损失请况,网站上是不会说明的。我听说岛上有养殖户要写联名信,向国务院反映!”
如果关于“封口令“的说法属实,那么,县政府下达“封口令”的原因又是什么?当地有人猜测,或许是出于维护当地旅游业考虑,也或许是担心溢油事件会对当地海产品销量产生不利影响。但不管出于何种考虑,采取这种“封口令”的做法,还是让人觉得有些欠妥。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先后拨打了长岛县环保局、长岛县政府、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海洋厅的电话,但均未有结果,以上部门的对外宣传处电话出奇一致地无人接听……
砣矶岛海参“睡睡死”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近期公布了一项监测结果:截至7月11日,蓬莱19-3油田溢油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海域和西北部海域,这一污染范围外缘线东距长岛38公里,西距京唐港61公里。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研究员崔文林表示,这一污染范围外缘线距离山东、河北、天津等地管辖的12海里近岸海域均有一定的距离。
与此同时,受农业部渔业局的指派,农业部黄渤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组对这一区域水样和鱼类样品的检测结果表明,长岛县大钦岛深水网箱养殖区和砣矶岛近岸水体中石油含量符合GB3097-1989《渔业水质标准》中石油类限量的要求,专家组初步分析,大钦岛网箱养殖鱼类发生死亡的疑似病因系细菌感染所致,确切病因还需深入的病原学和组织病理学等综合分析。
虽然经国家海洋局证实,长岛县海产品出现的大量死亡现象与此次漏油事故并无直接关系。但由于某些政府部门几年来长期的信任危机,对于此说法,依然有人持怀疑态度。
隶属于长岛县管辖的砣矶岛,是距离此次溢油海域较近的岛屿之一。在那位青年的引领下,我们找到了砣矶岛上的一位海参养殖户,用她自己的话说:“要是跟漏油没关系,这海参怎么能睡着觉就死了?”
在从冰箱里拿出的死海参样本上,我们看到,原本黑色的海参上面遍布着一个个白点。该养殖户解释:这是海参死后发生氧化的缘故,像很多动物有冬眠的习性一样,海参在夏季要“夏眠”,俗语称“入蛰”。在漏油事件发生后,有一段时间,养殖区域的海面上,到处可见一片片漂浮的原油,漆黑的颜色像沥青一样,用手戳上去,还很黏稠。几乎就是在那同时,她开始发现自己养殖的海参开始大量死亡,身上出现白点。
“别的养殖户也遇到了这种情况,虽然养的海货品种不一样,有养黑鱼的、养扇贝的等等,但都是成批的死,死的数量差不多是往年的十倍,这肯定不正常。我们向上面反映过,上面说让我们把这些死了的海货保存起来,等检测部门来了化验一下,看到底是怎么死的。后来检测部门来人了,看过之后说跟漏油没关系,可是具体怎么死的他们也说不清楚。我也想拿着海参到更高层的检测部门去化验,但是海参和别的海物不一样,死了不用冰箱冻起来,很快就会化成一团黏糊糊的胶。再说,现在养殖场每天死那么多海参,家里的冰箱根本放不下,大部分也都无法保存。到时候就是真的找人索赔,拿什么证明损失的数量?”在与她交谈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她的丈夫因为发愁此事,急火攻心已经一病不起,现正在烟台某医院住院治疗,家里只剩下她和孩子。
“经这么一折腾,没死的海货也不好卖了。自从知道漏油之后,我们这里海产品的销量明显下降了很多。现在,我们都是降价赔本销售,但行情依旧不好。”养殖户痛心地告诉记者。
在此次石油泄漏事故中,到底有多少原油进入了渤海湾海域,目前仍没有一个确切可信的数据。但在砣矶岛上,我们却从一位老渔民嘴里听到了这样的直观叙述:“之前刚开始漏油时,上面没公布消息。我有一次去海上钓鱼,在长岛和砣矶岛之间的海面上,就看见一片片黑乎乎的像沥青一样的东西,当时还以为是谁的‘挂机’(当地对装了马达的木船的俗称)漏油了,后来发现不对呀,整个海上一片连一片看不到头,‘挂机’哪能装那么多油?当时很纳闷,后来又过了几天,新闻公布了,才知道是海里的石油漏出来了!”
据了解,在此次漏油问题上,长岛县政府前后所表现出的态度变化,绝对可以用180度大转弯来形容。当地渔民告诉我们,在刚开始得知漏油时,岛上就陆续地来了一些记者。那时县政府很配合记者的采访,还曾主动找来一些养殖户,让他们向记者反映损失情况。可后来不知为什么,县里的态度忽然就变了,不让他们接受记者采访,也不准跟任何人提漏油的事情,后面再来的记者都在县政府那里碰了软钉子。
“康菲公司”的“危机公关”?
7月6日,“康菲”在北京召开发布会。会上,“康菲”与中海油一同就此次漏油事故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此次溢油事件中,曾经成为众矢之的的中海油,目前并未被国家海洋局追究责任。对此,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对于石油生产作业、包括溢油风险的承担责任,是由作业者来承担。康菲公司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实体,就是发生此次溢油事故的油田作业者,承担油田独立生产运营的责任。根据相关法规,由作业者承担在作业期间发生溢油事故的法律责任。”
至于中海油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他表示,要根据其与康菲公司签订的石油合同确定。“康菲公司是造成此次溢油事故的责任者,海洋部门在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问题上,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刚刚得知此消息时,部分公众甚至在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虽然对作为事件主角之一的中海油,竟能这般逃过一劫感到惊讶,但转念一想,如果事故责任方不涉及中海油这位“政企一体”的“国之长子”,或许在处罚和索赔方面,会更加公正透明一些。
带着这样的观点,反观长岛县政府的封口令等一系列做法,不仅更加让人疑惑。在这样的情况下,县政府究竟在袒护谁?
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无从知晓。在暗访过程中,记者曾在一位烟台市某管理部门的领导口中,听到这样一条未经最后证实的消息:溢油事故发生后,“康菲公司”通过某种私人的方式,对长岛县的县长、县委书记以及蓬莱市的一、二把手分别进行了“安抚”。使他们同意在对渔民的赔偿问题上向“康菲”施以援手。
关于此说法的真伪,我们无从考证。但有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康菲”在溢油事件上的瞒报,曾有记者直接质问:“如果在美国,你们是否也这么长时间不向公众发布消息?”
面对这样的提问,“康菲”发言人司徒瑞回答的第一句话是:“这个事件发生在中国……”
结合司徒瑞的回答,我们不妨联想,如果有关“康菲”向长岛、蓬莱两地领导,以私人方式求助的消息属实,那么,毫无疑问,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打上“中国”的标签之后,无疑很快地学会了中国式的“危机公关”模式。公众在愤慨的同时,是否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康菲”这种“危机公关”的做法是蒙何人指点,何人言传身教?
7月14日,是“康菲”道歉后的第8天,作为肇事者的美国康菲公司突然宣布准备将康菲公司一分为二。康菲在当天的声明中称,预计在2012年上半年康菲公司将拆分成两个独立公司,分别负责上游油气开采生产和下游炼油销售。在中国渤海漏油事件不断升级之时,“康菲”此举动令人质疑。业内人士表示,康菲显然认为20万人民币赔偿就可了结渤海漏油事故,而此时提出“分家”计划,表明康菲对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并不在意。
据了解,在当天康菲举行的电话会议中没有提及中国渤海漏油一事,亦没有提示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潜在风险。
目前舆论亦担心,如果在中国漏油事故中越陷越深,康菲是否会剥离康菲中国公司,使其单独于康菲的主营业务。不过分析人士则认为,康菲并不可能剥离中国业务。在康菲制定的2011-2015年新增产量预告中,亚太地区油气产量远超其他地区产量。厦门大学能源专家林伯强认为,此次漏油事故中,无论什么操作手法,康菲肯定难逃其咎。他认为,目前来看,显然康菲并没有重视渤海漏油造成的危害,仅仅以为根据中国法律赔偿20万了事。
中国海洋局有关人士表示,20万元仅仅是行政处罚,并不代表康菲不对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他表示,此前天津海洋局曾经对一艘名为塔斯曼海的油轮进行过泄油生态赔偿,当时天津海洋局提出数亿人民币的索赔要求。2002年11月23日,满载原油的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轮与中国大连“顺凯一号”轮在天津大沽锚地东部海域23海里处发生碰撞并导致原油泄漏。
他认为,此次渤海漏油事故无论从污染范围,还是持续时间上,都远超过油船漏油,索赔金额将会远超塔斯曼海撞船事件。
行文至此,忽然想起了刚到蓬莱时的一幕:在驶往蓬莱港的出租车上,记者同司机谈及溢油之事,说到索赔问题时,那位开车的北方汉子露出一丝狡黠神色,对我们嘿嘿一笑说道:“你们做记者的就应该造大声势,让那美国公司多赔点儿……”
此情此境,结合“康菲”传说中的“危机公关”场面,是人们的联想太多,还是“康菲”的动作太多,人们且拭目以待。
5、隐瞒是最大的“漏油”
来源:新民周刊2011年07月20日王若翰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3.shtml
“对于此次溢油事件的很多细节,新闻媒体说不清楚,实质上,一些业务主管部门也同样说不清楚,这充分暴露了我国灾难响应机制的不健全。”
自渤海湾首次出现溢油情况至今,时间已过去近一个半月。这期间,迫于国家海洋局、各地媒体以及来自一些民间环保组织等多方面的压力,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终于采取了看似积极的应对措施,并在其后对外声称溢油现象已被有效控制。尽管在这之后,仍有船只在其海上作业平台附近发现漂浮的油带,但此时,公众则已开始将更多的关注投射到严重的污染后果,及“康菲”赔付的力度。
千夫所指之下,中海油和“康菲”的迟报理由是否合理?此次事件造成的后果是否会成为渤海湾的长久之痛?事故发生后,长岛县水产养殖户遭遇的水产品大量死亡,又是否与此次漏油有所关?《新民周刊》的记者日前远赴烟台,对我国著名海洋学家、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副厅长、巡视员王诗成先生进行了专访。
此次漏油,并非空前
新民周刊:我们事先做了您的功课,知道您的老家就在长岛县的砣矶岛上,也是这次比较靠近漏游区域的地方,那里现在还能看见漂浮的油带吗?
王诗成:现在海上具体是什么情况很难说,我这段时间也没有回去。但我其实在这次事故之前,在“康菲”的油井作业平台附近,就看到过漂浮的块状原油。这样的情况冬天会看得比较明显,因为冬天原油容易在水上形成结块,夏天会很快溶解在水里,不容易发现,但如果用脚浅浅地踩一下水面,抬起脚还是会看到鞋上有星星点点的油花。
新民周刊:也就是说,您当时已经意识到是海上油井漏油了?
王诗成:因为以前这种情况很少,也没有引起重视。再者漂浮在水上的原油块也不是很多,不像这次大面积的泄漏,所以,也没有想到会是海上油田开采的问题。
新民周刊:那会不会是附近航船泄漏的燃料油呢?
王诗成:这两者从密度、颜色等许多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内行是不会混淆的。而且从中海油在此次漏油之初的瞒报行为来看,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按照它的社会公德水准,之前若有小范围漏油,它也一定不会告知公众。
生态影响,或成渤海湾的长痛
新民周刊:最近砣矶岛和大小钦岛,出现了大规模死鱼的现象,但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调查结果却称,死鱼现象与此次原油泄漏无关,但同时也没给出鱼类死亡的具体原因。对此您怎么看?
王诗成:对于这个死鱼的现象,确实不能笼统地讲是什么原因。水质、环境的变化,都会对海洋生物产生影响。说漏油是死鱼的唯一原因,当然不妥;但说“毫无关系”,是不是结论也太早了?!
新民周刊:那么除漏油之外,又主要有哪些原因会导致水质变化呢?
王诗成:从水质受到污染的角度来说,渤海湾附近的水质现在应该排除陆源污染的影响。所谓“陆源”污染就是随着河流从大陆上流到海里的污染源,这类污染主要表现在河口地区。而长岛县,尤其是砣矶岛,已经基本处于黄渤海的交界处,所以受陆源污染的因素很小。再者,渤海湾由于地理问题(由莱州湾、辽东湾、渤海湾三湾交界构成),水体本身自净能力很差,湾中水质要三十几年才能整个完成一次大循环。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再有陆源污染影响它,那渤海湾中就几乎应该没有什么生物了。
新民周刊:如此说来,排除掉陆源污染的影响,还有什么因素可能影响到渤海湾的水质,导致海洋生物大量死亡呢?
王诗成:我认为渤海湾受到的污染应该主要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像此次漏油事件这种较大的灾害,这种石油污染会使海里的水质发生变化,海洋生物对这种变化非常敏感。尤其是一些要靠过滤海水中的微生物生存的贝类,当海水中含油量增多,它们将会受到很大伤害。第二种是燃料油带来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海上航船发生碰撞、沉船等,造成汽油或柴油的泄漏。如果说这次石油污染是意外,那么这种来自燃料油的污染,则是一个更长期、持续的过程,对局部海域环境影响很大。但话说回来,燃料油造成的污染,毕竟是不能和泄漏的原油相比的,原油浓度较燃料油要大得多,去年美国墨西哥湾漏油,被称作“生态9·11”,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可想而知。
新民周刊:依您看,这次漏油事件是否会对渤海湾水质造成长期的影响?
王诗成:这是关注热点,但实质上,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中海油和“康菲”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数据,告诉公众到底漏了多少油。一万吨、一千吨、五百吨,倒在海里的污染程度肯定是不一样的。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这些泄漏出去的原油,有多少已经被回收,多少已经融入进了海水。因此,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也只能笼统地说,只要一发生这种海底溢油事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肯定是非常大的,局部海域受污染的持续时间是非常长的。至于具体会持续多长时间,一年、两年还是五年?这个没有具体数据,是无法估算的。
海上作业,难保万全
新民周刊:去年美国墨西哥湾发生的漏油事件,就后果来看似乎更加严重。当时事故平台是属于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租赁方又是英国石油公司。这几个国家的石油开采技术,应该说都是世界领先的,出了这样的问题,是不是说明海上开采石油的做法,本身就带有一定的风险性?或者说这种偶然的漏油事故,其实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带有一定的必然?
王诗成:在海上开采石油,如果说要求百分之百不漏油是不可能的,即使像美国、英国这么先进的技术,也不可能做到绝对没有漏油可能。因此,要求作业方一滴油都不漏是有些苛求的。但一个国家,如果要在海上开采石油,一旦出现溢油情况,就必须要有应急响应,而且要第一时间,对公众说清楚。
新民周刊:但在这次渤海溢油事件中,中海油和“康菲”不但在事故发生之初采取了瞒报的做法,而且后来在它们告知外界溢油现象被有效控制的时候,很多船只依然在它们的作业平台附近看到油带,对此您怎么看?
王诗成:关于溢油现象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这个问题,在刚刚得知此消息的时候,我就在“微博”上评论称“真假难辨”。为什么这么说?中海油和“康菲”说它们的溢油源已经查清,已经控制住了,这是它们的说法。而现在国家海洋局就此事件又有一个说法,就是你刚才提到的,作业区仍有船只发现油带。也就是说,事情本来原因并没有被完全找到。可能大的漏油点找到了,也堵住了,但一些小的漏油点可能还尚未被发现,还有原油继续泄漏到海里,对环境造成影响。
中海油也好,“康菲”也好,作为一个企业,一旦出现这种漏油的意外情况,是必须要有应急措施的,保证尽快在第一时间控制住漏油点,积极查清漏油原因。原油泄漏到海面上,面积是很大的,浓度也很高。同时,因为它轻于水,就形成了厚厚的油膜,浮在水面上。如果发现得早,尽快用围栏把它围起来,防止扩散,实施回收,这样就可以降低对海洋的污染程度。但如果这些补救行动没有及时实施,油膜在海水中被逐渐溶解了,污染面积就越来越大了。之前提到过,原油一旦溶入海水中,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且无法人为清理。
数据背后,疑问重重
新民周刊:迄今为止,我们拿到的最新数据是,受影响水质已达到了4240平方公里,这个面积相当于我国最大湖泊青海湖的整个面积。但是中海油最开始承认溢油事故时,声称溢油面积只有200平方米,果真如此,为什么现在受影响区域会如此之大?
王诗成:溢油200平方米的概念简直就是在骗三岁的小孩!既然是溢油,就不可能只有200平方米。我们试想一下,就算是一个水管在马路上爆了,还得掘地三尺,找到这根水管,再把它控制住,这期间要漏出多少水?何况,油井和输油管道到底是在海底?压力之大是自来水管能比的吗?美国方面6月14日检测到的渤海溢油面积就已达到了313平方公里,造成劣四类水质840平方公里。这可以说是相关责任方抢救不及时造成的。
新民周刊:但目前,就国内的新闻媒体而言,对此事件后果的报道也是众说纷纭。让人很难客观了解事件后果的全貌,这是为什么呢?
王诗成:对于这个事件的很多细节,新闻媒体说不清楚,很正常,因为信息源不正常;事实上,一些业务主管部门也同样说不清楚,或者不想说清楚……这充分暴露了我国灾难响应机制的不健全。按道理,漏油区域达到200平方公里,这就是一个重大事故了!(杭州西湖的总面积为6.33平方公里——笔者)但现在,就连政府也对此事说法不一,那么普通民众包括媒体怎么可能弄清楚呢。
中国的事,最怕不了了之。拿大连来说,去年中石油储油罐大爆炸那事儿,漏进大海的油,至今怎么了?海洋生态如何?也没有个跟进的交代;现如今渤海的中海油又有事了,以后也断不了事……
问题的根子是:你出了事别尽“捂”啊“哄”的,一拖一两个月,这才是公众最恨的。
6、渤海溢油事故追问
来源:新民周刊2011年07月20日 贺莉丹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4.shtml
时至今日,康菲中国都没有真正向公众说明,而它的每一步面对公众都是迫不得已的,基本上算是一种危机公关行为,而不是用一种诚恳的态度去认识这个问题,这也说明了,它们的环境责任感和对公众负责的意识,都是很薄弱的。
众目睽睽下,7月13日,在渤海湾首次溢油事件发生39天之后,国家海洋局对溢油事故的作业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中国)终于作出了第二次处理,责令康菲中国立即停止蓬莱19-3油田B、C平台的油气生产作业活动。国家海洋局也已要求所有在渤海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的公司进行排查、自查。
在此之前,国家海洋局对于康菲中国的处理,仅为下达其停止蓬莱19-3油田回注作业的通知,这被认为是过于轻描淡写。
为何瞒报?
跟郭美美事件差不多,也是因为一条微博,潘多拉的魔盒由此打开。
“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6月21日,这则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但随即被删除。该条微博被认为是疑似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内部人士所发。
这个信息引发了公众关注与媒体的持续追问。6月30日,《南方周末》最先证实了这起溢油事故,该报道称,6月22日,有关部门在蓬莱19-3油田北部偏东方向发现一条长3公里、宽20米-30米的溢油带;6月23日,经吸油等多种措施处理,已无明显溢油。
迟一个月才被披露的渤海漏油事故,让该事件由此晋升为一场公共事件。
7月5日,在国家海洋局主持的通报会上,公众获知了更多的真相。这也是在渤海溢油事故发生之后,海洋溢油监管部门首次对外做出的信息披露。
在此前的一个月间,无论是采油作业方的康菲中国、合作方中海油,抑或负责溢油监管职责的国家海洋局,均保持一致的缄默。
更令公众不满的是,渤海溢油事故,其实早在6月4日便已发生。当日,康菲中国便向国家海洋局作了报告。
后来披露的信息大概为,6月4日,国家海洋局接到康菲中国的报告,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6月17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监22号船,在执行渤海例行巡查时,又意外发现蓬莱19-3油田五座钻井平台中的C平台附近出现漂油,遂通知康菲公司。
其中,蓬莱19-3油田C平台在作业中发生的井涌事故,在平台西北方向形成了长约13公里,最宽达500米的油带,溢油覆盖面积138平方公里。
在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立即组成调查组,赴蓬莱、长岛海域进行巡视、调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洋环保处副处长崔洪国称,从海岸线向海12海里才属山东当地管辖的海域。
而此次的调查结果表明,蓬莱、长岛海域尚未发现溢油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漏油事故暴发之初,同样对情况一无所知的包括其水产品养殖海域距离事发地最近的烟台市长岛县。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养殖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最早听说渤海溢油事故,已推迟到了6月13日的晚间。
因为据渤海海域的管理权限,12海里以内的海域由地方管辖,12海里以外的海域则由国家海洋局管辖。所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只能负责12海里以内海域的监测,而事故发生的蓬莱19-3油田距山东龙口市约48海里、蓬莱市约43海里、长岛县近40海里,不在其辖区内。
而在长岛县,《新民周刊》记者多方走访获知,当地的渔民与养殖户获知渤海漏油事故,基本上是到了7月初,大众媒介广为介入之后了,因而人心惴惴。
不少网友将此事故对比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当时的美国政府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了漏油事件,并公布了污染情况。
尽管中海油和康菲中国都对外宣称,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它们“第一时间”按照相关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了此事。但在这个过程中,被忽视的知情权与公众利益,并不在所谓的“第一时间“的通报对象中——而这正是公众的愤怒所在。
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蒋有智此前也解释,出于“尊重作业方”的考虑,中海油不宜自行披露信息,“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有依据”。
尽管如此,7月19日上午,蒋有智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起渤海溢油事故,已经算是一个很严重的瞒报事故了,而这样的溢油事故恰恰能够体现出一家企业的道德感,“企业生产就为造福人民,如果你这家企业没有能力处理原油污染事故,也应该尽早向外界公布”。
更大的不信任,还在后头。
7月4日,11家环保组织致信康菲中国,“向康菲公司表示抗议,要求康菲公司尽快说明此次事故详情,并就污染环境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向公众道歉”。
7月6日,康菲中国召开媒体见面会。康菲中国总裁司徒瑞(Georg Storaker)说,蓬莱19-3油田目前没有任何溢油情况,清洁工作已近尾声。
“从6月4日油田出现溢油事故到7月6日康菲中国才站出来说明,涉嫌向公众瞒报一个月之久,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令人震惊的,作为一家国际知名石油企业,康菲中国的行为,令公众难以接受和理解。”近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3天之后的7月9日下午,出现了一个拐点,几家媒体的记者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域亲眼所见,清污船依然在工作。
这也表明,对该海域的溢油清理工作一直并未结束。
次日,国家海洋局海洋环保司、中国海监总队和北海分局有关监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个结果。联合检查组再次对渤海两个溢油平台的检查发现,蓬莱19-3油田C平台仍有少量油花溢出。而卫星遥感信息显示,次日该油田B平台、C平台附近再次出现油带,而且经过海底探测发现,B平台附近海域仍有溢油迹象。
在蒋有智看来,作为一家石油企业,理应有一套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这次事故说明了它们在管理上的纰漏,首先是漏油量没有控制,而且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得到控制”。
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表示,康菲中国迄今没有对他们发往康菲美国总部的公开信做出任何回应,“它们连说声‘收到了’,都没有。而更实质的问题是,康菲中国从7月6日所做的陈述,后来都被证明是它们试图淡化溢油事故污染的影响,直到7月13日国家海洋局出面表态让其停止作业,这也证明,它们对油田的控油处理是缓慢的。”
在马军看来,一个疑问在于,康菲中国在发生溢油事故之后直至7月13日之前,不是全力解决问题,还是继续作业,那么,它们的这种作业是否牵扯了它们的精力,而让其无法全力对油田进行故障排查?并且,这种作业是否会导致溢油局面将更加无法得到控制?
“这些都是一些疑问点。时至今日,康菲中国都没有真正向公众说明,而它的每一步面对公众都是迫不得已的,基本上算是一种危机公关行为,而不是用一种诚恳的态度去认识这个问题,这也说明了,它们的环境责任感和对公众负责的意识,都是很薄弱的。”马军表示。
谁来埋单?
作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海上油田,蓬莱19-3油田是由中海油与康菲中国共同开发的。这个位于渤海南部海域的油田,实际作业方为康菲中国,这家美国能源巨头美国康菲石油的全资子公司,拥有该油田49%的股份;而中海油拥有其余51%的股份。
该油田1999年由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发现,它也是继陆上大庆油田之后,中国发现的第二大整装油田,油田已探明地质储量10亿吨,可采储量高达约6亿吨。
作为油田的作业者,康菲中国也负责其日常作业管理。在渤海海域,康菲中国拥有ABCDEFM共7个生产平台,还有1个浮式储油船。
据中海油在港交所披露的信息,蓬莱19-3二期工程C平台2007年11月投产,B平台2008年9月“成功提前投产”。康菲中国的官网显示,蓬莱19-3建成之后产量不断攀升,2010年日均原油净产量为5.6万桶,预计在2011年达到产量高峰,日产原油预计达6万桶。
实际的石油产量高于这个预估值。《中国日报》今年5月间曾援引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Georg Storaker的话报道称,今年年内位于中国渤海湾的蓬莱19-3油田的石油产量可能达到峰值,日产原油逾15万桶;如果谨慎管理,该项目的峰值产量局面可持续逾30年。
此次渤海漏油事故的关键指标“漏油量”终于在事发50天后被公布。7月14日,康菲中国对外发布新闻稿称,渤海漏油事件的漏油量可能达到1500桶(240立方米)。
康菲中国在新闻稿中也表示,康菲中国正在与独立的第三方专家一起核实溢油总量。
但是,公众关心的一些疑问涵盖:康菲中国对于渤海漏油事故究竟是如何定级的?是否遵行了这家公司在全球的标准?康菲方面近日所称的将与独立第三方开展核实溢油总量的工作,目前进展如何?跟之前公布的漏油量1500桶有出入吗?国家海洋局方面称的只追责康菲中国,这家公司是如何解读的?
上述问题,本刊记者均发给了康菲中国。但截至截稿前,未有相关回复。
而最受关注的是:此次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谁来埋单?
“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作业者承担所有责任。”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表示,此次康菲中国被认定为责任者,因此海洋部门只追究该公司的责任,“中海油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签订的合同来界定。而至于中海油的责任,则要看该公司与康菲中国的合同约定。”
外界很难获知这些合同约定。因为无论是中海油,抑或康菲中国,均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没有向外界透露其合同中关于责任认定的详细规定。
7月19日,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蒋有智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康菲中国上述公布的渤海漏油事件可能达到1500桶的漏油量,“这应该算是一起非常严重的漏油事故了”,“这样的漏油事故对于海洋生态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比如,漏油事故对长岛以及周边海域的影响将会持续两三年,而这种影响,在未来两三年,我们将会看得更加清楚。”
他也认为,据此一定要追究作业方与合作方的相关法律责任,“这次溢油事故中,两家企业都要重罚,重罚应该是合作方与作业方‘三七开’:由作业方康菲中国承担主要责任,处罚上承担七成;而合作方中海油也应该担责,承担三成——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行业标准。”
而更重要的是,当下对发生渤海事故的油田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是怎样的?外界并不知晓。
“康菲中国对事故油田采取的控制措施必须对公众公开,这种公开是不容置疑的,以往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肇事者英国石油公司(BP)也是这么公开它们的控制方案的,而我们到现在,这种交流和获知信息的渠道还是单向的,有很多猜想空间。”蒋有智表示。
在他看来,康菲作为一家外资公司,有中外法律环境两个选择,在中国海洋相关法律不那么健全的情况下,它们可以不完全执行中国法律,也可以遵循国际海洋方面的法案,来为此次事故担责。
中海油曾经在2011年初雄心勃勃地宣布,2010年中国海洋油气产量为5180万吨,等于建成了一个“海上大庆油田”,至2020年,中海油将再建成一个“海上大庆油田”。
“海上石油钻探,有如此巨大的出油量,渤海溢油事故不会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这个事故将怎么处理?绝对是以后同类事件的一个范本。”蒋有智提醒。
而且,有关溢油事故的核心信息,至今未被披露:“海上大庆”最终究竟泄漏了多少原油?溢油事故的真正起因是什么?最开始的一个月,溢油事故的严重危害程度是否被低估?中海油与康菲中国目前对溢油事故采取的措施进行到了哪一步?是否能治本?有没有排查出其他安全隐患?溢油对于海洋生态方面造成了多深的影响?
污染“840平方公里”,意味着什么?
蓬莱19-3油田的两次溢油事故对于这块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田周边海域造成的污染,事实证明,其形势没有最初康菲中国与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说得那么轻描淡写。
7月5日,中国国家海洋局的通报称,6月13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一度达158平方公里,840平方公里海水在短时间内由一级水质降为劣四类水质。
在此前两天的7月3日,中海油内部人士宣称,该事故仅污染了200平方米左右的海域。
这也说明,蓬莱19-3溢油事故的严重程度,超出了康菲中国与中海油在事故暴发之始的聊聊数语。
溢油危害众多,首先表现在对于海洋水质的影响上。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对蓬莱19-3油田溢油造成的海洋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截至7月11日,蓬莱19-3溢油事故除造成840平方公里的劣四类严重污染海水面积外,还导致了周边约3400平方公里海域由第一类水质下降为第三、四类水质,“受影响的主要为蓬莱19-3油田周边海域和西北部海域,污染范围外缘线东距长岛38公里,西距京唐港61公里。”
而按照中国的《海水水质标准》,一类水质为最优,四类为最差。而在长岛当地,不少渔民与养殖户,早已对劣四类海水面积达“840平方公里”这个数字耳熟能详了。
“所谓劣四类水质就是指四类或者低于四类的水质,而四类海水就基本上属于排污口的水质了。”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提醒,上述840平方公里的被污染的海水面积水质是直接由原来一类水质下降为劣四类水质的,其污染之迅猛,可见端倪,“比如说,海参对于水质就很敏感,它一般需要一类水质;而扇贝如果要比较好的生存,则需要二类和二类以上的水质。”
王亚民此前曾在农业部渔业局环保处工作过多年,参与过多次海洋石油开发环境影响的评估工作,并曾起草与参与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制订工作。
部分知名海洋专家向记者表示,在二类和低于二类水的水质之下,不适合海洋生物的生存,也会使其生长受到影响。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研究员崔文林近日称,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该中心已经组织了四个航次的生态损害评估监测,监测面积从第一次的油田周边1700平方公里到第二次的4600平方公里,正在进行中的第四次已经增加至6200平方公里,监测站点也已从第一次的22个增加到40个以上;加上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订购的卫星监测,以及组织的中国海监一、二、三支队,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四个中心站进行的陆岸巡视工作,尚未发现油污漂至沿岸省市近岸海域。
但一些海洋专家甚为担忧的是,在风力、潮汐作用下,溢油带来的海水污染面积扩散也随即而至,受污染面积可能还将进一步扩大。
这与崔文林的观点不谋而合。崔也指出,溢油影响范围绝不止于已公布的840平方公里。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就介绍,蓬莱19-3油田位于渤海中部,渤海又是一个半封闭内海,水交换能力差,一旦发生污染,结果比开阔海域更加严重。崔文林亦表示,溢油的可见影响现在比较小,至于长期影响很复杂。
在渤海溢油事故被外界获知后,官方与康菲中国也多次表示,“油污已经清理干净”。
一个疑问是:即便是海面被清理干净了,油污的影响就不存在了么?
“海面上油污已经清理干净了,并不表示油污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就不存在了。”近日,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最担心的是,这种原油泄漏事故对于天然的渔业资源和水产养殖的影响,除了油膜覆盖会直接对海洋浮游生物造成损害之外,原油中还会释放有害化学物质,“原油泄漏事故对于一些大鱼的影响可能小一点,但是对鱼卵、幼鱼幼虾的影响就比较大,因为它们对油污等环境灾害的抵抗能力比较弱,而它们对于未来的渔业资源都是起很重要作用的。这个影响今年可能看不出来,但明年很有可能出现渔业产量下降的情况。”
“原油泄漏和赤潮有必然的联系,原油是导致赤潮暴发的很重要的诱因。”王亚民说。赤潮的暴发,这对于原本就富营养化严重的渤海而言,是祸不单行。
在王亚民看来,本次溢油影响的海域,有很大的可能是辐射到渤海的生态敏感区。这里是渤海水团和黄海水团的交汇处,长岛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庙岛群岛海豹省级自然保护区均位于此地,溢油对于海豹和海鸟都有很大影响,“原油会破坏钻到水里吃鱼的海鸟羽毛上的防水层,那样海鸟入水后就无法飞起来了,这也会导致它的死亡。墨西哥湾的漏油就是如此,导致许多海鸟的死亡。”此外,就是对渔民养殖的海参、扇贝之类的水产品,而这种影响,也尚需时日观察。
此外,据了解,1989年,埃克森石油公司的油船在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海湾发生了溢油事故,3.8万吨原油倾泻入海。美国针对此事件的环境影响监测,一直持续到现在。
对于海洋这个复杂的生态系统而言,原油泄漏事故对于海洋生物链带来的种种危害,都是息息相关的。这需要做长期的海洋生态监测,而长期的生态监测需要高额经费打底。
王亚民表示,仅仅船舶的使用费用就非常高昂,一艘科研调查船出海一天,光用船的费用一般至少就要十几到二十万元,此类监测如果想要持续下去,这些费用,又将由谁来支付?
7、溢油事故的索赔困局
来源:新民周刊2011年07月20日 贺莉丹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20/120222846113_5.shtml
可以预期的是,如未来,由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向渤海溢油侵权方提起生态损海赔偿,在诉讼上将困难重重。
7月5日,面对数十家媒体,国家海洋局的官员终于以罕见的强硬态度表示,未来将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中国)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并表示,这类生态损害赔偿数额视实际情形可以很高,理论上“不封顶”。
但回顾有关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漫漫道路,其中曲折不断。此次渤海溢油事故的前景,未必如其所言的乐观。
纠结的第一次海洋生态索赔
按照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当国家海洋局宣布可能起诉康菲中国之际,不少人都联想到发生于9年之前的“塔斯曼海”号案。其中的价值,今天看来,更为清晰。
2002年渤海湾发生的“塔斯曼海轮溢油案”,是首例由我国海洋主管部门依法代表国家向破坏海洋生态的责任人提出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要求的案件,亦为迄今国内就油污事故给海洋生态造成损失做出的首次判决。
2002年11月23日,马耳他籍“塔斯曼海”轮与大连旅顺顺达船务公司所属的“顺凯1号”货轮,在渤海湾的曹妃甸海域发生碰撞,导致“塔斯曼海”轮所载的205.924吨文莱轻质原油入海。在风、流等气象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溢油扩散面积从18平方公里至205平方公里波动变化。
中方索赔金额最终确定为 1.7亿元。经国家海洋局授权,天津市海洋局向天津海事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塔斯曼海”轮船主英费尼特航运公司和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因溢油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进行赔偿。
2004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塔斯曼海“轮船东及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连带赔偿原告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生态损失共计千万余元,其中海洋环境容量损失750.58万元,调查、监测、评估费及生物修复研究经费245.23万元,共计995.81万元;赔偿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业资源损失 1500余万元;赔偿遭受损失的 1490名渔民及养殖户1700余万元,此次索赔案的最终赔偿金额确定为 4209万余元。
天津海事法院的观点是,渤海是半封闭的内海,海水交换持续时间长,自净能力较弱,此次溢油事故海域为中国必须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海域,205.924吨轻质原油入海,客观上造成了渤海湾的环境容量损失;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天然渔业资源损失,这种损害不仅会导致当时的渔业资源突然下降,而且污染物对以后的渔业资源的损害也是不可逆转的,其后果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几年后渔业资源量的补充和物种的恢复。
但被告其后上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该案从一审到二审终审,前后时间跨度为近7年,直至2009年该案才做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1513.42万元人民币。
由于该案包含10个案件,其中由天津海洋局最终就海洋生态损害获赔的金额,并未为外界所知。
7月18日,曾参与“塔斯曼海轮溢油案”海洋生态评估工作的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郎印海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通过司法实践确定了对于海洋生态评估的不同划分标准,“对于油污染事故的海洋生态评估,以往不同部门有不同的划分标准。而从这个案子开始,我们等于是给油污染事故设立了一个准绳,就是说要按照这个准绳去给海洋生态损害取证,法院才会采信。”
2003年,受油污染所困扰的当地政府委托郎印海介入该项评估工作,而当时已经是该案发生约一年以后了,“我们得到的经验是,对于油污染事故,介入越早越好,那样就能保存更多的证据和‘第一现场’”。
他们的科研船在油污染发生的周围几百公里渤海海域,对被油污污染的水体、生物都进行了取样分析,在郎印海看来,“采样就是一个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过程”,当时他感到困难的还包括这些采样标准及如何跟国际接轨等等诸多问题,因“塔斯曼海”轮船主为外资方。而他所参加的那些评估项目的费用,由当地政府负责承担。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索赔首先要评估生态损害。在2007年,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根据该技术导则的规定,对海洋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海洋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利益,对肇事者提出赔偿要求。
该技术导则也规定了海洋溢油对海洋生态损害的评估程序、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要求。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是,海洋遭遇溢油污染之后,怎样评估其生态损害?
根据该技术导则,海洋溢油的损害对象大致分为六类,即海水质量、海洋沉积物环境、潮滩环境、海洋生物、典型生态系与海洋生态系统。溢油海洋生态总损失费用为海洋生态直接损失、生境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和调查评估费四个部分的总和。由此确定最终索赔额度。
在郎印海的印象中,上述技术导则,是一个“海洋部门的行业标准”。
有“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第一案”进行得如此纠结的前车之鉴,可以预期的是,如未来,由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向渤海溢油侵权方提起生态损海赔偿,在诉讼上将困难重重。
2亿元赔偿费?一种设想而已
康菲中国是否会因溢油污染被提起巨额索赔,关键在于国家海洋局对此次溢油的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对于具体污染情况,国家海洋局措辞谨慎,称本次溢油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损害。
在上述“塔斯曼海轮溢油案”中,中方最初的索赔金额与最终判决的索赔金额相比,只落实了一小部分。郎印海解释,两相比较,其实该案只落实了“海洋生态”损失这一项,其他方面海水质量、潮滩环境等则无法落实,后者表现为一种理想主义模式。
这与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的看法不谋而合。王亚民解释,上述分类中涉及的海洋生态评估即对渔业资源的评估,只是海洋局与渔业局对同一个事物表述方法的不同而已,而实际上能落实的也只有渔业资源这一块的索赔。
按照以往的管理模式,在我国,海洋部门负责浮游生物、水质之类的监测,而农业部渔业局是负责渔业、水上生物的监测。这就是说,海洋渔业的损害赔偿,也一般是由农业部渔业局这个渔业的主管部门来负责。
不仅如此,王亚民也表示,鉴于漏油事故对渔业资源的影响在取证和调查的具体操作层面是极为困难的,其间需要评估历年来渔业产量下降的程度和鱼类种群组成等方面,而对海洋生态损害的评估中,“国际上只有对包括水生动植物在内的渔业损失价值的评估,在国际判例中,也只支持这一块。因为它们有经济价值,容易计算,而对被污染的海水、景观,你怎么去评估损害?”
一个通俗的说法是,被污染的海水,将获赔多少钱一吨?
这就表明,除了渔业损失价值较为容易评估之外,其余部分尚无统一标准,对那些部分损失的评估,就显得更为艰难。
7月5日,国家海洋局也表示,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将对康菲中国开出不高于20万元的罚单,还将“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介绍,中国海监执法部门已对康菲中国此次溢油事件立案调查。
按照中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而据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国家海洋局的官员的说法,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不承担漏油责任。板子打在了负责作业的康菲中国身上。而溢油油田周围的地方政府也在审慎评估此事故的进展。
“海洋生态评估工作的确是需要一段时间。按照目前的关注形势,海洋局肯定会告诉公众一个结果。”郎印海对此颇有信心。
“我国目前还没有生态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一旦污染发生,很难评估具体的赔偿金额,最后往往是一次性罚款,为长期环境污染买单的,还是政府和当地居民。”曾参与起草全国性《生态补偿条例》的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常纪文并不乐观。
2010年,山东方面曾出台《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其中规定,凡违规建设项目用海所造成的海洋生态破坏为损害赔偿,凡合法建设项目用海所造成的海洋生态破坏为损失补偿。
该评估方法规定,造成50公顷用海生态损失,应当缴纳1000万元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造成1000公顷用海生态损失,应当缴纳2亿元损失补偿费。
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方面称,该规定只适用于山东省管辖的海域范围内,而发生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所在海域已归国家海洋局主管范围,他们对具体赔偿金额并不清楚。
一个对比是,去年英国石油公司(BP)在墨西哥湾发生的原油泄漏事故,该公司最高将面临210亿美元的罚款,而200亿美元就相当于BP的年均盈利金额。
“公了的”与“私了的”
即便索赔进入诉讼阶段,维权路上也是障碍重重。
2007年初,马来西亚籍“山姆”轮在烟台崆峒岛海域搁浅,船底被礁石划破,造成漏油事故。油污一直从芝罘区蔓延至牟平区沿海一带。
直到2年后,41家养殖户、单位和政府部门才拿到总计5483万元的赔偿。
山东青岛齐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牛红岩代理了烟台牟平区沿海这5户当事人,其中包括两家大型海产品养殖企业、两个村委会、一个自然人,养殖品种为围塘养殖海参及扇贝苗、海参苗等,仅这5名当事人起诉主张损失金额高达6000万元。
在该索赔案中,截至2007年10月,烟台海事法庭共受理了41个当事人前来索赔,诉讼请求总金额达5亿元人民币;后经司法鉴定,其实际损失总金额约2亿元人民币。但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公约的规定:损失人实际得到的赔偿总额以基金和利息为限,最终赔偿折合人民币为上述5483万元。
至此,这些受油污染所波及的当事人为之奔波两年的损失赔偿,终于画下句点。
但一些海洋环保专家告诉本刊记者,在以往的油污染事故发生时,鉴于诉讼的高成本与费时度,溢油责任主体与当地政府“私了”的情况,并不鲜见。
在2010年 “7·16”大连原油爆炸泄漏事故的后续处理,最终出现了“以投资抵赔偿”的结局,即由事故责任方中石化在大连长兴岛启动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作为对事故发生地的某种利益“补偿”,而事故对海洋生态和周围渔民造成的损害赔偿,迄今遥遥无期。
回归此次溢油事故。通常而言,原油刚泄漏时,会慢慢飘散开来,有的成分会挥发,有的成分会沉没海底。尤其是此次蓬莱19-3油田B平台表现为海底溢油,王亚民指出,这种对海洋的“立体式的污染”,危害更大,“也很难取证”。
“未来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法律不支持诉讼,第二种是海洋局打着渔业资源的旗号,先拿走原本划归农业部渔业局有关渔业资源的索赔,而海洋局与渔业局之间还将需要进行一些协调工作。”
即便如果按照第二种设想,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能够操作下去,那么,溢油油田周围海域的渔民可以获得什么?这笔索赔款项,将如何监督?那将又是一个重要议题。
在这种操作模式之下,渔民的位置又在哪里?
“国际上有渔业权,一直有各种说法和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发达国家不支持,发展中国家支持。而由于中国目前对渔业权一直就没有明确,在《物权法》中也没有体现,所以这一块并没有法律皈依。”王亚民倾向于,渔民是弱者,他们对于海洋这种自然资源有一种天然的权利,值得保护,“这就跟人权一样”,“但是现在很多部门就把渔民的渔业权给剥夺掉了。当然,法律上没有规定说哪个海域归渔民所有,渔民的权利也就没有人管,比如说,渔民一直在这个海域打鱼,然后这个海域突然就被用来作为油田开采了,就出现渔民与原油开发公司矛盾不断的情况。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最终受到侵害的就是渔民的权益,而渔民却往往是缺席的。”
8、渤海湾漏油考验环境信息公开
来源:中外对话2011年7月20日 马军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18-Transparency-test-in-the-Bohai-Sea
企业与政客们试图瞒报、掩盖事件的真相,然而他们的企图却被公众和记者们揭穿。中国民众已越来越积极地呼吁信息披露的公开性。马军撰文。
“在一个信息时代,企业和政客们都低估了公众探究真相的意愿和能力。”
近期康菲石油-中海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迄今为止,漏油污染的水域已经超过新加坡国土面积的6倍之大,并且引起了当地渔业和旅游业的恐慌。分析这一事件由瞒报到被披露的过程,可以看到在公众环境意识觉醒的情况下,企业乃至主管部门,依然在以旧有的模式思考和应对。而跨国公司入乡随俗的表现,更提示中国必须完善环境管理机制。
漏油事故6月初即发生,6月21日通过微博举报进入环保人士和媒体的视野,《南方周末》经多方求证于6月30日发出第一篇报道,中海油于7月1日承认发生过事故,国家海洋局在7月5日召开发布会说明情况,这个事件终于成为了标题新闻。
发生事故的蓬莱19-3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合作开发。中海油拥有油田51%的权益,康菲石油担任作业者,拥有其余49%的权益。漏油因企业操作导致,企业自然掌握着事故和应急措施的第一手信息;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企业却成为最迟作出披露的一方。
综合多方资料,早在2011年6月4日,蓬莱19-3油田B平台开始少量溢油 ;6月17日,该油田C平台又发生小型井底事故。担任作业者的康菲石油,一手造成了此次漏油污染,却一直对社会隐瞒污染事故。直到海洋环境主管部门于7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调查结果,认定康菲石油承担主要责任,该公司才于次日召开媒体见面会,承认发生污染事故。
两家责任方企业的信息披露不但严重滞后,涉嫌隐瞒,而且在信息披露的质量上也存在重大缺陷,造成对公众和投资者的误导。根据媒体报道,中海油内部人士7月3日曾透露,这次海上漏油事件中原油渗漏点已得到有效控制,油膜回收工作基本完成,原油泄漏的范围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
而根据国家海洋局7月5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事故油田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就达158平方公里,截至7月11日,致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下降到劣4类,还导致了其周边约3400平方公里海域由第一类水质下降为第三、四类水质。
而作为作业方的康菲公司,在7月6日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一味试图淡化污染严重程度,声称海底渗漏点已被全部堵住。但根据国家海洋局7月13日的通报,该油田溢油事态并未得到完全控制,康菲公司的溢油源排查和封堵工作进展缓慢。根据监视监测证实,“蓬莱19-3油田B、C平台连续多日有油花冒出,附近海域仍有漂浮油带,海底探测还发现B平台附近海域仍有可能发生溢油的迹象。”
国家海洋局指出:“种种事实表明,康菲公司到目前为止采取的溢油处置措施大多是临时性的、补救性的,并不能彻底有效的消除溢油风险,再次发生溢油的可能随时存在,已经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
两家当事企业对社会隐瞒污染事故的行为固然令人震惊,海洋环境主管部门的信息披露也同样是差强人意。根据康菲公司7月13日所发的新闻稿,在6月4日和17日两起事故发生后,该公司都迅即向监管部门作出报告。但国家海洋局迟至2011年7月5日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此次污染事故的调查情况。此时距离第一起事故的发生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对此国家海洋局解释说,发生漏油事故以后,该局就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将监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的通报“,其中包括多个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海洋局同时强调监测、分析、评估需要时间,期间还受到恶劣海况的影响,同时这次事故复杂,为中国首次遇到等等。
但详加思考,这些迟报的理由并不成立。事故发生是客观事实,将对公众产生潜在影响,按照国际惯例,海洋局完全可以第一时间通报,同时提示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确认,并保证在确认后及时跟进披露。
显然,出现污染事故后,企业认为即使通知政府主管部门就行了,而政府主管部门认为及时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就行了。对公众披露没有列入日程。这样的做法其实也算是“中规中矩”,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到紫金矿业泄漏事件,当事企业每每希望能通过瞒报、迟报,来逃避承担责任,而地方政府对信息披露也并不积极。在人烟稠密的陆地尚且如此,如今事故发生在渺无人烟的茫茫大海上,迟报、瞒报的冲动更是自不待言。
但他们都低估了公众在信息时代探究真相的意愿和能力。
在企业与政府不约而同地保持沉默的时候,公众和媒体通过积极地行动,最终使这起污染事故浮出水面。先是2011年6月21日出现微博举报,“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这条并不起眼的信息,没有逃过环保人士和媒体的眼睛,成为新闻媒体进一步调研的线索。
看到这条消息,多家媒体试图联系中海油集团公司未果。而《南方周末》锲而不舍, 经多方求证,终于在6月30日发出报道。虽然并非深度报道,但仍然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担忧渤海污染,同时也为肇事企业的隐瞒而惊讶。
7月4日,自然之友、达尔问、绿色汉江等中国11家环保组织,致信康菲和中海油,对其涉嫌瞒报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做法表示遗憾和震惊,要求两家企业尽快向公众公布事故详情以及油污清理情况,并就环境污染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向公众道歉。
之后的两周里,大众媒体不断地揭露出当事企业和主管部门在事故信息披露方面的缺陷,同时刊载了许多评论,抨击的焦点就集中在瞒报问题上。同时,互联网上的大量网友留言,都对企业和主管部门的瞒报行为表示不解和反对。
当事企业和政府部门都感受到公众压力。中海油高管在接受采访时曾提到:“公众对信息披露有很多质疑。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在事件的处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顾此失彼,把主要精力都用于协助康菲处理事故上了,没有及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和检讨的。” 而国家海洋局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充分理解公众对溢油事件的关注,并承诺将后续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之后发生的情况似乎让人们看到了改进的希望。7月12日凌晨中海油在渤海湾的另一处油田发生事故,造成少量原油落海。国家海洋局在12小时内就对公众公布了这一消息,而中海油亦在24小时内披露了事故情况。7月13日,国家海洋局因康菲公司排查和封堵工作进展缓慢,责令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作业活动,同时要求康菲公司“将有关溢油事故信息及时向国家海洋局报告,向社会公布”。
这一“向社会公布”的要求开创了政府部门督促污染企业开展事故信息披露的先例。它体现出环境信息公开终于从公众的呼声、媒体的呼吁,转化为政府的要求。它标志着环境信息公开这个新的理念业已在中国社会形成相当程度的共识。
虽然如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环境信息公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作为美国第三大石油公司的康菲石油在被媒体追问在美国是否也会瞒报漏油一个月的时候,声言“这个事件发生在中国”,暴露出我们信息公开的基础还依然是薄弱的,许多机制还不健全。要想让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成为常态,必须尽快完善强制披露的法规要求,同时打开环境诉讼等维权渠道,促使企业认识到,信息披露是其减小自身索赔风险不可或缺的一环,进而迈向更加主动的信息披露。马军,北京环境公众研究中心主任
9、渤海漏油罚款20万被指“挠痒痒”
来源:新京报2011-07-21
http://news.bjnews.com.cn/2011/0721/125283.shtml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被指滞后;网友质疑“苍蝇拍”式处罚标准是纵容违法者
据新华社电 漏油污染海洋最高仅罚20万元。不久前渤海湾漏油事件涉及的“挠痒痒”处罚标准引发了网友强烈质疑。不少网民由此还在网络上曝光了其他一些“挠痒痒”的处罚法条,质疑一些“苍蝇拍”式处罚标准等于事实上纵容违法者。
近期发生的渤海漏油污染事故,造成周边若干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之间由一类水变成了劣四类水,按法律最高仅被处罚20万元,而不久前美国对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施行的是百亿美元的苛刻惩罚。
网民“小菁”说,虽说海洋部门可就渤海漏油提出生态索赔,但当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至今,国家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而肇事方企业仅向环保部门缴纳100万元罚款及向当地政府“捐助”500万元,以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5年多来,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向肇事企业进行生态索赔。一次又一次的重大污染事件,依然没有法律完善的跟进,企业的污染成本实在太低,最终还得社会买单。
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说,此次事件再次暴露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滞后,凸显出企业利益和责任严重不匹配的现实,这助长了企业片面追求利润而忽视环保的行为,如很多油企、矿企、药企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向江河湖海“直排”不过被罚几十万元而已,怎会花几千万元用于环保?我国环保法律对私益环境损害的赔偿远不能足额到位,对公益环境损害的赔偿更是很少涉及。
■ 相关条文
卖问题食品赔“十倍价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食品安全法
在历年来我国处理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只有三鹿集团因三聚氰胺事件破产。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赔偿和惩罚力度可用“倾家荡产”来形容。网民“曦氲”说,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引入惩罚性赔偿是一大进步,但“十倍价款赔偿”法条对不法商人、侵权企业而言只是“苍蝇拍”,毫无威慑力。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说,国外经验表明,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光靠行政监管“一条腿”走路不行,还需要靠法治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违法的目的在于获利,法律处罚标准低导致违法成本过低,造成屡禁不止,甚至边罚边犯。面对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事件和一些肇事者“不怕轻刑、不怕轻罚、不用赔”的嚣张气焰,我国应在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步子上迈得更大一点。
10、没人会原谅“漏油者”对责任的轻佻
来源:观点中国 2011-07-21 周明华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19_20219.html
摘 要:在漏油事件上,我们可以宽容相关企业专业知识的自满自负、处理经验的匮乏不足,我们甚至能够理解后知后觉、处罚不力的监管制度,但没有人能够原谅漏油者对无数生命的漠然、对万千公众的傲慢、对满腹私利的狂热、对自身责任的轻佻。
事件背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近日表示,与其合作的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报告显示,由该公司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于6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这是事故发生近半月后,中海油首次正式回应海上原油渗漏事件。
记者7月19日晚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了解到,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和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少量油污颗粒,经鉴定均来自蓬莱19-3油田。(7月20日《新华网》)
让我们跳出溢油监管的是是非非,看看这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吧:蓬莱19-3油田漏油发生的时间是6月4日;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确认漏油,且称“事故已基本处置完毕”的时间是7月3日;事情闹得沸反盈天,康菲公司与中海油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道歉,并称“渗漏点已堵住”,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情的时间是7月6日。就在公众将目光投向“生态赔偿”等后续事宜时,漏油已然悠闲自得地漂泊13天后,到达了遥远的辽宁、河北浴场。
时间就是一把刀子,捅破了所有隐情与问题的窗户纸,一个半月的时间,漏油者招数已然用尽,漠视责任之旅顺利完成——从网上中海油油井渗漏的微博和转帖一概被人为删除,到漏油具体数据与事故原因的“你猜你猜你猜猜猜”,再到溢油波及范围、对海洋生态影响的讳莫如深,直到“事故不算严重,溢油已基本清理干净”的谎言成空。除了“捂功”了得,就是对责任的轻佻。
这一幕似曾相识,去年7月16日大连市大连新港附近输油管道发生爆炸,数万吨原油泄漏造成周边数百平方公里海域被污染。作为发生爆炸事故企业的主管——中石油,几乎“失声”所有的公开场合。当地政府在事故发声仅10天后,就宣布海上污油得到基本控制,但实际上,根据媒体5个月后的调查,大连金石滩的渔村仍能看见油珠子随着海浪翻滚。
这种有意瞒报、封锁消息的恶劣程度,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卑劣做法,比之漏油事故本身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为严重的是,关于漏油事件造成的水产品污染程度、对周边群众人身健康的损害程度、对沿岸万千渔民兄弟的生活影响程度,我们很难从漏油者那里得到真实答案。比如,大连漏油事件后当地声称“水产品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但实际上,由于污染,渔民基本无业可做,海产品基本无人问津。正因如此,康菲公司与中海油虽然言之凿凿“事故不算严重”,但污染外缘线已然到达辽宁、河北浴场的铿锵事实,再次印证了这是个“真实的谎言”。
但显然,相关企业扯谎不脸红,不是坐拥垄断优势、该反哺于民的企业应有的作为;在媒体的万般追问之下,才挤牙膏似的挤出一点或多或少的真话,也不是尽享资源性便利、该谋福于民的企业应有的姿态。既然事故已然发生,那就甭再藏着掖着,而应该认真对待,最起码的,也要以科学的态度明明白白地告诉众人漏油是否会对渤海湾水质造成长期的影响,坦坦诚诚地告知沿岸百姓如何不被伤害。事关企业的人品问题,一点都马虎不得。
可以说,在漏油事件上,我们可以宽容相关企业专业知识的自满自负、处理经验的匮乏不足,我们甚至能够理解后知后觉、处罚不力的监管制度,但没有人能够原谅漏油者对无数生命的漠然、对万千公众的傲慢、对满腹私利的狂热、对自身责任的轻佻。
11、两部门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
来源: 证券时报2011年07月2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7/21/c_121699115.htm
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改善湖泊水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建立优质生态湖泊保护机制。
为确保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两部门制定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予以支持,鼓励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明确,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范围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确定。纳入试点范围的湖泊,应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湖泊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有饮用水水源地功能或重要生态功能;二是湖泊现状总体水质或试点目标水质好于三类(含三类),流域土壤或沉积物天然背景值较低;三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有系统、科学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前期工作基础扎实,落实地方资金积极性较高;四是试点绩效目标合理,可量化、可考核。
《办法》规定,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财政按照适当比例予以补助,具体根据试点工作进度、年度绩效目标等分年安排;试点期限为3~5年,试点期满或试点绩效目标完成后,根据试点工作总体绩效评价情况奖优罚劣。
中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试点实施方案中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征地拆迁、公务车辆购置、办公用房购建等支出。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中央资金安排挂钩,以确保责任协议确定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绩效目标和措施有效落实。
12、北京:官方首次表态支持“绿房子”
来源:京华时报2011-07-21 文静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7/21/content_682165.htm
称将在设备等方面提供帮助政府专家将全程参与数据分析
本报讯(记者文静)著名民间环保人士黄小山(网名驴屎蛋儿)筹建的“绿房子”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绿房子”是否能获得政府认可一直没有定论。昨天,市容委固废处官员及多名环卫专家参观绿房子,并明确表态将全程参与绿房子的数据研究和分析,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全面配合支持绿房子。
昨天,市容委固废处负责人带领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的多名专家共同来到小汤山纳帕溪谷的绿房子实地参观。市容委固废处官员明确表态,将为“绿房子”提供分类垃圾桶、电瓶车等实际需要的设备。此外,还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全面配合支持绿房子。“如果有其他方面的需求也可提出来,政府帮助解决”。市容委高级工程师、著名垃圾问题专家王维平表示,“绿房子”这个事情肯定要支持,因为是好事,一个普通居民能够做起来,政府当然会全力支持。
北京市环卫研究所高工关文敏表示,“驴屎蛋儿的绿房子将来积累的数据,我们很感兴趣。他本人也希望我们给提建议,到时候我们肯定要帮助他分析,同时,这个数据对北京市其他在做垃圾分类的小区肯定会有参考和帮助。”
听到市容委官员和专家的表态,驴屎蛋儿说,有了政府的支持,他现在信心更足,更有动力了。
据悉,下月1日起,志愿者将和驴屎蛋儿一起为周边居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数据分析。
■链接·“绿房子”
“绿房子”是由驴屎蛋儿筹钱建设的一个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将在小汤山的300幢别墅、600个回迁户和一个中型农贸市场内进行试点。由驴屎蛋儿自己设计建造,面积20平米左右。
13、广东塘厦镇回应血铅数据质疑:检测有误差正常
来源:《广州日报》2011年07月21日汪万里 海国
http://env.people.com.cn/GB/15207942.html
电源厂为邻十人血铅超标追踪报道
本报关于塘厦镇政府组织检测和住户自行检测的血铅结果“掐架”的报道引关注 塘厦镇政府组织相关专家释疑:“检测有误差是正常的”
昨天,本报关于塘厦镇政府组织检测和住户自行检测的血铅结果“掐架”报道,引起塘厦镇政府高度重视。
昨天下午,塘厦镇组织东莞市疾控中心、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市环保局、镇环保分局的专家坐下来,向本报记者解释。“两个检测结果有误差是正常的,这是吃两碗饭和吃一碗饭的区别”。
记者从疾控专家处了解到,多名住户血铅含量超过100微克/升;欧雷玛的工人血铅含量大多在300微克/升左右;其中两名工人超过450微克/升。
相关部门:误差在正常范围内
昨天下午,塘厦镇政府908会议室内,党委委员卢海祥面前,来自东莞市疾控中心、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东莞市环保局、塘厦镇环保局的专家已经就座。儿科医生、塘厦镇维稳办负责人也赶来参加会议。
卢海祥表示,昨天广州日报的报道出街之后,塘厦镇委书记管敏政非常重视,因此召集专家开这个会,专门向本报通报一下欧雷玛厂区内住户反映的两个血铅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原因。
东莞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检测科科长熊俊告诉记者,欧雷玛76人的血铅都是在东莞市疾控中心检测的,“我理解他们(住户)对两个结果不一致,认为我们造假的怀疑态度”。
熊俊说,“我不能指责其他机构,不能说‘不是我们测低了,或许是他们测高了’。其实,两个检测的误差,都是在正常的范围内,是吃两碗饭和吃一碗饭的区别”。
他分析,抽样时的条件、运输的条件、检测人员不一致等等,都有可能造成结果出现误差,是自然的误差。不过,对于“正常的误差”到底是多大的范围,他没有说。
多名住户血铅超标
直到会议结束,76人的血铅检测结果,记者也没有拿到。不过,会议结束后,记者在熊俊的座位前看到了这份76人的血铅检测结果汇总表。
在这份表格中记者看到,多名住户的血铅检测结果超过了100微克/升。43岁的陈孟初,在疾控中心的检测中,血铅含量接近216微克/升。一名幼儿的血铅含量也超过了100微克/升。
76人中50多人是欧雷玛的工人。记者看到,这些工人的血铅含量大多接近300微克/升,其中两人的血铅含量超过了450微克/升。
熊俊在会上说,在欧雷玛电源有限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厂的环境、设置都算是比较好的,“这回50多个工人检测血铅,只有2人异常(指超过450微克/ 升),这很难得,这也证明欧雷玛的铅污染并没有那么大”。熊俊还透露,东莞另一家外资电池厂,“工人血铅异常的比欧雷玛多得多”。(文/记者汪万里图/记者海国)
14、云南大理一化工厂气体泄漏 周边生态环境受损
来源:云南网2011-7-21
http://www.ditan360.com/News/Info-89103.html
昨日,大理市太邑乡党委、政府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了中川公司化学物泄漏事件的相关情况。截至昨日,该化工厂周边生态环境受损范围、受损程度、补偿标准尚未确定。
直击
云南松成片发红枯死
本报记者接到大理市太邑乡者么村村民的反映:“我们是大理市太邑乡者么村村民,者么山山脚的大理市中川化工厂二氧化硫气体泄漏,我们这里出现了大片彩色云南松,核桃青果也大面积变黑掉落了。”
6月25日一早,记者驱车前往太邑乡者么村。大理市中川化工厂位于太邑乡乡政府所在地附近、者么箐箐底部。途经中川化工厂时,发现工厂已经停产,但仍能闻到一小股淡淡的硫酸味。在离该厂较近的者么山山脚,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3棵已经“病”得不轻的核桃树,其中两棵核桃树下有大量的核桃病果,核桃叶严重灼伤,另一棵核桃树的叶子已全部掉落,树上核桃果寥寥无几,且几乎都是黑色的病果。
车再往山上行驶,在距离者么村七公里左右的山路两边的山坡上,沿路都是成片的整株发红的云南松,大有“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感觉。在本该植物苍翠的夏天,呈现出一种壮烈的凄美。者么箐箐底,就连生命力十分旺盛的兰桉、紫茎泽兰也大片大片地干枯死亡了。
确认
化工厂承认曾发生尾气泄漏
大理市中川化工厂生产部陈部长接受采访时介绍:“6月14日,传输工厂片区用电的变压器被雷电击坏了,导致工厂突然断电26个小时。之后,风机不能正常工作。这个过程中,含有二氧化硫的尾气通过排气口排了出去。”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大理市中川化工厂。该厂生产部陈部长说,事故发生后,乡政府已组织了专家来调查。等调查有了结果,公司该整改的整改,该给村民补偿的公司也会去做。
“我们厂主要通过燃烧硫铁矿,回收三氧化二硫,生产硫酸。尾气中所含的微量二氧化硫,对植物未必会有影响。但如果含量高了,就会对植物造成影响。”该公司办公室刘主任坦言。
6月27日上午,在太邑乡乡政府大院里,聚集了几十个村民,带来了自己地里掉落的、已发黑了的核桃果。他们大多数是距中川化工厂5公里左右的上先生邑自然村的人,经济支柱以核桃为主。村民茶春文告诉记者,他家有400多棵核桃树,核桃青果现已掉落一半多,还挂在树上的也都长了黑斑,看来也是保不住的。
调查
农作物受灾与气体泄漏有关
大理市农业局调查组成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资料——《中川化工气体泄漏对农作物影响的踏查情况》。该《情况》说:6月14日,中川化工因停电引发气体泄漏,对附近的山林和农作物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调查组成员之一的大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吴愉平向记者介绍:这次事故是因雷击引起的,属不可抗拒外力所致,不是企业主观恶意造成,构不上公共性污染事故。
记者问及村民普遍关心的酸雨问题,吴愉平说:“二氧化硫是形成酸雨的其中一个因素,但需要长期、持续、大量的排放,小范围排放未必会形成酸雨。”
调查组成员之一的大理市林业局经济果木站站长赵金说,这次气体泄漏对中川化工厂附近的核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是肯定的,其损失也是明显的。目前的补救措施是喷洒能增加核桃树抵抗力的农药,同时在核桃周围施肥。至于这次气体泄漏事故对核桃幼苗是否会造成损害,还有待观察。
进展
目前补偿标准尚未确定
据了解,目前大理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在昨日的新闻通报会上,太邑乡党委书记王庚明说:“专家组正在对农作物和树木受损情况与化学物泄漏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科学鉴定,事件的处理正在协商当中。目前周边环境受损范围、农作物受损程度、补偿标准尚未确定。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把处理结果向媒体通报。”
15、福建泉州北渠饮水源锰超标 原水最高超标14倍
来源:千龙网2011年07月2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215447.html
连日强降雨让北渠变成了“黄河”
流进市民家中的自来水,看似很白,其实泛黄
连日来接连降雨之后,泉州市区部分居民家里的自来水变得浑浊有怪味。泉州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水司)称,这是由于饮水源——北渠因降雨变得浑浊造成的。经检测,水源锰的含量最高超标14倍左右,水质偏弱酸,不过经过处理,北区水厂的“出厂水达标”。
据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士介绍,国内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锰含量不得超过0.1mg/L,微量锰对人体有益,但如果长期摄入过量的锰,对心血管、神经、生殖系统和肝脏、骨骼都有一定的危害。
多个小区自来水浑浊还有怪味
拧开水龙头一看,流出来的水像酱油水,家住泉州市区阳光巴黎的张先生叹息说:“自来水又出问题了!”
常常关注媒体报道的他,第一反应是,是不是近期刺桐路修路,管网出了问题。然而,酱油水并非只是这个片区的问题。
家住市区刺桐新村的陈先生也说,最近一周时间,每天早上刷牙,拧开水龙头,就发现水的颜色有点不对劲,有时黄黄的,有时又是褐色的,还有一股说不清的味道。开着水龙头,放掉一些水后,水的颜色还是没多大变化。现在自来水只用来洗衣服冲厕所,做饭泡茶另买矿泉水。
关于自来水浑浊的问题,本报仅昨天一天就接到十几条热线反映。
北渠变“黄河”导致自来水变黄
自来水究竟怎么了?泉州水司称,该公司客服热线已接到很多市民来电反映,原因是由于北渠原水最近浑黄,水厂取水受到很大影响。
北渠管理处连主任也证实,连日来泉州各县(市、区)雨量较大,尤其是安溪、永春、德化和南安,暴雨产生的洪水,携带大量泥土流入溪流,并最终汇入晋江,导致南、北渠的水质均出现浑黄。连主任称,这样的现象,每年降水量较大时都会出现,北渠又是敞开式的,没有办法做到截流或关闸等。
昨日下午,记者驱车走访北渠。在南、北渠的源头南安丰州旧金鸡拦河闸一带,所见之处都是浑黄的水,水面上零零星星地漂着垃圾和浮莲。
“这没什么奇怪的。”附近居民黄先生说,每次下大雨,这一带都会这样,只要上游不再来黄水,过几天就会恢复原样。这些泥浆水,都是上游山区洪水冲刷下来的。
随后,记者来到市区北区水厂和泉南水厂取水口附近,水面浑黄得看不到底,而且水位都比往常有所抬升。两水厂也都处于正常生产运行中。
北渠原水锰含量最高超标14倍
据了解,北区水厂日产5万吨,泉南水厂日产20万吨,这两大水厂,供水范围为泉州中心市区近100万人口。
泉州水司相关负责人称,大概在本周一,公司对原水和出厂水进行检测,发现原水锰含量最高超标14倍左右,出厂水锰含量也超标。
原水锰超标一事,市民不知情,为何泉州水司未对外通报?
泉州水司黄副总回应说,是否对外通报不是自来水公司说了算,水质问题涉及负责原水调查的环保部门和负责水质检测的泉州市疾控中心,如果要通报,应该由政府统一对外公布。
黄副总介绍,水质出现问题,跟原水、供水管网等都有一定的关系,此前政府相关会议确定,他们将利用2年的时间进行供水管网改造。
泉南水厂半月内将增设锰去除工艺
黄副总介绍,前天,泉州水司启动应急预案,并从厦门紧急采购二氧化氯,投加到净化流程中,以去除原水中的超量锰。
北区水厂去年就引进二氧化氯发生器,来专门对付原水超标的锰。昨天早上,检测结果显示“出厂水达标”。他还说,如果仅是单纯的原水浑浊,含少量泥沙,水厂完全有能力净化达标,如果内含有机物和重金属等,要彻底去除就很难。
不过,据泉南供水有限公司生产经理黄先生介绍,泉南水厂16年前投产,当时工艺设计中并没有考虑到对锰的去除,此前也没有出现过该情况。此前市政府也多次开专题会,要求水厂采取应急措施。水厂决定用高锰酸钾来氧化锰,目前,正在询价中,力争半个月内将该净化工艺增设到位。
对于泉州水司负责人称“出厂水达标”的说法,不少接受采访的居民提出质疑:如果水质合格,为何还有怪味和颜色差异?
巧合的是,昨日,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对丰泽区6个二次供水单位水质情况进行抽查,初步检测4份二次供水单位取样水质发现,这4份水质都不同程度出现了浑浊度超标的情况。
不少居民还对泉州水司未及时发布水质情况表示无法理解。此前,泉州市政府网站和泉州水司网站上,每天都公布每日水质检测报告,但昨天记者登录这两个网站,都没找到每日水质检测报告,泉州市自来水公司网站上水质检测报告停留在7月份,并无具体时间。
对此,该公司杜总经理解释,网站目前正在改版中,因此未将检测报告上传至网站。
长期摄入过量锰对人体有伤害
如果饮用水中的锰超标,会对人体产生什么样的伤害?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士介绍,锰是地壳中分布最广的元素之一,也是人体及动植物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微量锰能加速细胞内脂肪氧化,有效改善动脉粥样硬化患者的脂质代谢,并能减少肝脏内脂肪堆积,有利于保护心、脑血管。
不过,国内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锰含量不得超过0.1mg/L,机体长期摄入过量的锰对心血管、神经、生殖系统和肝脏、骨骼都有一定的危害。
锰超标源头 直指安溪西溪
地质、环境专家分析,北渠锰超标近年频繁与上游铁锰矿等有关
北渠入水口金鸡拦河闸处,水也很黄
北渠水源为何锰超标?记者调查发现,这一问题已存在多年,尤其是近两年来变得频繁。地质、环境专家分析,泉州地质锰含量略高,北渠水源的问题可能源自安溪西溪,加上最近连日暴雨冲刷,原有赋存于泥沙中的锰也进入水体。
泉州市环保局正密切关注造成北渠锰超标的原因,并委托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开展调研课题。
饮水问题也一直是泉州主官关注的一大热点。在此前,泉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会议上,泉州市委书记徐钢强调,相关部门一定要妥善解决自来水水质差等热点问题。时任市长的李建国还到北渠视察,要求保证自来水水源的安全。
两原因造成北渠本次锰超标
针对泉州北渠锰超标问题,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副总工程师、泉州市地质学会秘书长王仕彬介绍说,本次出现水中锰含量偏高原因有两个。
首先是地质锰含量略高。泉州境内广泛分布酸性的花岗岩类侵入岩、凝灰岩类火山岩,这两类岩石裂隙面充填有铁锰物质,锰含量相对略高。泉州境内未发现单一锰矿,但安溪、永春、德化发现有铁锰矿。岩石裂隙面充填的铁锰物质,以及局部富集的矿化,会通过自然的风化作用,进入到水系。
其次是近期强烈降水,山洪暴发,使原本在土壤中的锰加速进入到水体,同时淤积在河道底部的泥沙遭受到洪水冲刷,将原有赋存于泥沙中的锰也冲进水体。
【1】 【2】
16、成龙支持牛仔竞技遭质疑 网友称“大哥,莫伤我心!”
来源:中国低碳网 2011-07-21 章轲
http://www.ditan360.com/ShengHuo/Info-89081.html
成龙与理查德·塔克和牛仔迈特·史欧扎瓦的合影
中国低碳网专稿 20日,我国影视功夫巨星成龙与美国西部牛仔竞技首席执行官理查德·塔克和牛仔迈特·史欧扎瓦的一张合影公布在网上,随即引来众多网友的转发和质疑。
画面上,成龙手持牛仔帽站在理查德·塔克和迈特·史欧扎瓦的中间,面带笑容。据称,这张照片拍摄于今年4月下旬的北京。
今年4月25日,“RodeoChina美国西部牛仔竞技展演”在北京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发布的新闻稿中也有这么一段:
“作为RodeoChina活动的关注者之一,我国影视功夫巨星成龙也在新闻发布会上通过提前制作的视频向与会者表达了对RodeoChina活动的强列支持。成龙表示,这次活动对促进美国西部文化和中美两国人民友谊增进,将会起到非常好的作用。此前,成龙已经在下榻的饭店同理查德·塔克先生和牛仔迈特·史欧扎瓦进行了交流互动。”
但成龙的表现让网民们感到失望。在看到网上公布的照片后,网民“提问时间”质问道:“成龙大哥是要得罪中国人民,还是美国吃牛仔竞技饭的那伙伪君子?”网民温流问道:“大哥,你被忽悠了有木有?”网民夏雪的早晨甚至指出:“你还保护黑熊呢,那个MTV拍得多正义,现在又跑去与虐牛的牛仔为伍,这么自相矛盾的。成龙大哥,莫伤我心!”
连日来,“RodeoChina美国牛仔竞技展演”计划10月登陆鸟巢及其充满大量谎言的解释被媒体曝光。
中国动物保护组织接连发布的《牛仔竞技:一项苟延残喘的“体育项目”》、《2006年盖洛普民调揭穿牛仔竞技秀组织者的谎言》、《为什么不存在“人道的牛仔竞技”?》等调查文章显示,由于其残酷性和对待动物的残暴,已经被美国的社会所抛弃,并且被认为比职业摔跤运动更不具合法性。牛仔竞技正在逐渐没落。
68家中国动保组织“反对牛仔竞技秀进入中国”小组20日公布的针对2011年中美文化交流项目组委会《“美国西部牛仔竞技展演”动物保护立场情况调查报告》的评估报告也称,美国职业牛仔协会(PRCA)的60条动物福利规定,有超过1/3的条款与如何对待动物无关。其余的条款中,大量存在漏洞、重复内容。更严重的是,大量事实证明,这部法规从未得到有效执行,非但如此,对被曝光的施暴牛仔,从未有公开的惩罚。
20日,中国动保组织还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牛仔竞技中偷偷使用电击的大量视频。视频显示,美国职业牛仔协会(PRCA)董事局副主席CharlesSoileau在2007年拉斯维加斯举办的全美牛仔竞技总决赛中,暗中对参加骑马比赛的动物大量使用电击,他藏在手中被调查者的摄像机拍摄下来,尺寸不过打火机,可以轻易藏在手掌中,却能够制造5000伏的电压。2010年的彭德尔顿牛仔竞技秀上,动保组织的人同样拍摄下了这样的视频。
17、卫生部:零度可乐添加剂合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2011-07-21李雨思
http://discover.news.163.com/11/0721/00/79EQ5ITI000125LI.html
核心提示:近日,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检出防腐剂超标。此前有媒体称,卫生部介入调查。19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否认相关说法,称“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大陆是合法使用的添加剂,没有调查的必要,并且产品生产也不归卫生部管辖。可口可乐中国区相关负责人也同时否认遭卫生部调查。
一批被送错的原液让可口可乐站在了风尖浪口,也让民众再次认识了一种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这种防腐剂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而在台湾则被禁止添加入汽水。可口可乐是否采取双重标准?应该怎么去看待?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事发:含防腐剂的原液是送错的
台湾媒体近日报道,台湾“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在一批零度可口可乐原液主剂配料中,检验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防腐剂,每公斤含2.062克。这批原液来自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按照台湾规定,此防腐剂不得添加在碳酸饮料内。此外,卫生署还发现原液中还有两项防腐剂“苯甲酸”、“己二烯酸”也超标。
不过,可口可乐公司台湾分公司的解释是“配料送错了”,是不小心误送到台湾,强调台湾所有可口可乐旗下的商品,包括碳酸饮料、果汁和茶饮料等,全都未添加该防腐剂。各地市场对配料都有各自的法规,而送错的配料在大陆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
可口可乐辩解:还没有稀释不超标
报道中所称之"原液",即用于餐饮场所之"现调机"内的原浆,比如麦当劳公司,在其快餐连锁店大批应用这种机器,可口可乐原浆经过在现调机内的稀释,成为终端杯装可口可乐碳酸饮料,最后对外销售。
可口可乐公司大中华区公共事务及传讯部总监翟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在台被检出的对羟基苯甲酸甲酯还未被稀释,在零度可乐最终现调产品中的含量仅为0.015毫克/公斤,而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碳酸饮料中允许的最大使用量为0.2克/公斤,显然检测结果并未超过国家标准。
并且还强调,市场上所销售的采用预包装方式的易拉罐和塑瓶零度可乐并不含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麦当劳:不打算更换或暂停销售
涉事的原液主要用于麦当劳等快餐店杯装饮料。7月18日,麦当劳方面首度回应称,麦当劳所有食品原料,均来自符合国家以及麦当劳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供应商,并对选用食品原料进行适时监控及验证,以确保进入餐厅销售的产品符合安全标准。麦当劳餐厅现调机销售的杯装零度可乐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标准。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麦当劳销售的所有可乐饮料原料,由可口可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可口可乐是麦当劳长期的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目前没有计划采取更换或暂停销售举措。但其并未明确指出所用原料是否来自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
卫生部:合法添加剂无调查必要
在台属于非法的“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内地会否因此事遭遇调查?昨日《法制晚报》报道称,中国卫生部已介入调查此事。但据网易财经19日报道,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否认这一报道,可口可乐中国区相关负责人也同时否认遭卫生部调查。
该公司中国区公共事务及传讯副总监赵彦红表示,"没有此事,你可以向中国卫生部核实。"可口可乐公司大中华区公共事务及传讯部总监翟嵋也向网易财经确认,"我们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据《南方都市报》7月19日引述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的话称,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我国大陆确为合法的食品添加剂"除了台湾,在大陆、香港和美国都是合法的"。
邓海华同时表示,卫生部介入"中国台湾查出含有违禁防腐剂可口可乐原液"调查,"是记者的误解,'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大陆是合法使用的添加剂,没有调查的必要,并且产品生产也不归卫生部管辖。"
专家说法:害处不大会、增加肝脏负担
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副院长徐斐教授表示,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我国属于可以添加在碳酸饮料中的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碳酸饮料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克/千克。台湾检测的样本是未稀释的浓缩原液,但市民喝的是稀释后产品。徐斐认为,食品中只是微量添加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不会造成危害。
此外,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范志红也表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内地属于可以添加在碳酸饮料中的防腐剂。而这种防腐剂的特点是安全性较高,致死量为每公斤4克,即一名体重50公斤的人每天摄入200克才会达到致死量。但是她强调,尽管害处不大,这种防腐剂还是会增加人体肝脏系统的负担,建议人们不要过多的食用可乐等食品。
质疑:可口可乐是否采取双重标准?
同种食品在我国内地检测合格,而在其他国家地区检测不合格的事件并非只此一例,这也常是我国产品遭遇贸易壁垒的原因之一,背后显示的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安全标准的差异,而在经过奶业标准“内外有别“之后,消费者对于双重标准的不满正在累积,食品国家标准的升级显得尤为更为紧迫。但在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消费者也需更为理性客观。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陈君石日前就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曾表示,在国际贸易中,常出现一国通过提高标准以限制他国对其出口食品的事例,这是以提高标准来设置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能得出标准内外有别的结论。
他认为只要是按照我国的标准生产的食品本身就都是安全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生产过程中未能按照标准执行,甚至进行了非法添加,导致安全隐患。瘦肉精、染色馒头都是这样。当然,随着产业基础的不断提高,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食品安全标准必定会随之提高,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另外我国食品标准也确实存在乱象,例如一直以来我国存在着两套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一套是食品卫生标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是卫生部行政执法的依据;另一套是食品质量标准,是按照产品质量法制定的,是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的依据。两套标准长期并行,且互不沟通。在实际执行中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按照一套标准监督检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就有可能不合格。
再加上我国还有一部分食品的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执行的,就更增加了标准乱象。为此,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执行后,明确要清理整合现有标准,执行一套国家强制标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认识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在事件中出现的这种防腐剂究竟是什么?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又叫尼泊金甲酯,白色结晶粉末或无色结晶,易溶于醇,醚和丙酮,极微溶于水,沸点270-280℃。主要用作有机合成、食品、化妆品、医药的杀菌防腐剂,也用作于饲料防腐剂。由于它具有酚羟基结构,所以抗细菌性能比苯甲酸、山梨酸都强。其作用机制是:破坏微生物的细胞膜,使细胞内的蛋白质变性,并可抑制微生物细胞的呼吸酶系与电子传递酶系的活性。
对羟基苯甲酸酯是国际上公认的广谱性高效食品防腐剂,美国、欧洲、日本、加拿大、韩国、俄罗斯等国都允许在食品中应用。被广泛应用于酱油、醋等调味品、腌制品、烘焙食品、酱制品、饮料、黄酒以及果蔬保鲜等领域。
目前国际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每日摄取允许量,为每人每公斤体重10毫克。以体重60公斤者为例,一天至少吃600毫克并长期食用,才可能危害健康。有资料显示,如果长期大量食用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可能会造成肠胃不适,皮肤、黏膜发炎和产生女性荷尔蒙。这种防腐剂大多添加在食品中,化妆品也会用。
18、2011南非德班气候大会:拯救人类的最后机会
来源:中国经济网2011年07月21日秦鹏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721/000861.htm
[导读]从哥本哈根到坎昆,应对气候变化,践行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焦点和世界各国共识。
2011年上半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舞台上,中国代表们往来繁忙。
新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短短三个月内,密集地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欧盟、英国、联合国等气候变化负责人会见、会谈。与此同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苏伟也匆忙地穿梭于各种气候变化国际会议,与不同国家代表协调立场。
这一切,皆因2011年底南非德班气候变化大会迫在眉睫,从哥本哈根到坎昆,应对气候变化,践行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焦点和世界各国共识。然而,发达国家的责任缺失、迟疑消极,南北阵营的意见不一,使得哥本哈根黯然落幕,坎昆再次陷入迷局猜想。
在《京都议定书》即将到期的时候,德班成为了“拯救人类的最后机会”。
悲观的“德班”?
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如何迅速形成一份规范第二承诺期的国际法律协议,以续签《京都议定书》,确保实现“本世纪末将气温升高控制在2℃”的全球目标成为当务之急。
作为在此之前的最后一次气候谈判峰会,南非德班气候变化大会承载着这一历史重任。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表示:“《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底结束。为落实《坎昆协议》关于确保《京都议定书》第一、第二承诺期不出现空档的要求,应尽快谈判确定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这是德班会议最为紧迫的任务。”
坎昆气候大会期间,环保组织举行了多场抗议活动
德班的意义不仅关系到全球气候变暖是否陷入失序困境,而且深远地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但是,目前对于其前景的预测,普遍以担忧和怀疑为主。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秘书长、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表示:“目前各国对减排目标难以达成共识,各方都采取了减排承诺的低预期。”
长期以来,发达国家提出的2020年中期减排目标与发展中国家普遍要求的减排40%的目标相距甚远。同时,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承诺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也缺乏保障机制,难以落实。这些都为南非德班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气候变化与能源高级顾问杨富强看来,按照目前的发展态势,发达国家很难承诺较高的减排目标。“万一《京都议定书》被抛弃,将会有两个负面影响:一是很难要求发达国家带头承诺较高的减排目标,再形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很困难。”
甚至有学家提出3种德班气候变化大会失败后的备选方案,以挽救可能出现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失控局面,在疑惧中寻找希望。
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提出:“第一个可能性是按照原来的谈判宗旨,《京都议定书》继续存在并发挥实质性的作用;第二个可能性是气候谈判的双规并为单轨,将所有排放大国囊括进来;第三个可能性是保留形式上的《京都议定书》,但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提出的强制减排目标被后者各自提出的减排目标所替代。”
面对最后的机会,任何人都不可能轻易放弃。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的怀疑和担忧从侧面再次强调了问题的严重性,而要真正消除这些负面情绪,只能从源头上寻找答案。
政治共识为先
要达成一份全新国际法律协议,就必须统一世界各国的政治意识,而这绝非易事。交织在谈判过程中的不同政治诉求和现实利益博弈成为阻扰达成一份全新国际法律协议的关键因素。
显然,气候变化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环境问题的范畴,正在被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科学问题与政治话题被混淆与纠缠。欧盟、美国、“伞形集团”、“基础四国”、“七十七国集团”、小海岛国家以及最贫穷国家从不同的立场为控制全球气候变暖博弈不止。
南非德班气候变化大会是形成针对第二承诺期的国际法律协议的最后一次机会。想要尽快统一各国政治共识,各国领导人必须从大局出发,拿出政治决断,照顾彼此关切。
温家宝总理曾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明确表示:“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积极努力,加强合作。必须保持成果的一致性、坚持规则的公平性、注重目标的合理性、确保机制的有效性。”
为此,在南非德班会议召开前夕,中国正在以自己的力量推进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世界舞台上,中国一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然而,低碳发展,不应只是口号,低碳生活,也不能只是倡导呼吁。如何建立财税制度,完善法律法规?怎样创新低碳技术,加强科技支撑?如何建立新能源产业推进低碳布局?怎样践行低碳行动,实现低碳生活?
从意识到行动的转变成为中国“十二五”低碳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未来低碳方向的重要关注点。“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低碳,不仅是拯救人类的最后机会,更是中国迈入生态文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百姓享受绿色生活的最佳机会。今天,低碳的选择将决定我们的未来。
19、环境公众参与的困境(2)
来源:中外对话 2011年7月19日张兢兢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15-The-plight-of-the-public-2-
在张兢兢文章的第二部分,她认为目前的公众参与事件多为事后被动参与,程序性规定不科学,无法让公众充分表达意见,缺乏法律救济,因而面临重重困境。
“如果公民或环保团体申请参与环境政策的决策却被政府部门拒绝,现行的法律里没有给他们以诉权到法院提起诉讼。”
公众参与的困境
上述四个公众参与的事件,其中三个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公众希望的目标:可能污染环境的工程,或缓建、或被责令补办环评手续并整改、或迁址。但是,更多公众要求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而不能如愿,比如2008年中石化在四川省彭州市的乙烯项目,众多成都公民参与其环评过程的愿望被无情地拒绝;即便是获得了一定成效的公众参与事件,也反映了这种参与式民主形式在中国环境事务中的困难:
第一,都是事后的参与。公众无从了解项目审批和建设的完整真实信息,基本是偶然发现项目“不合法”或“不合理”,而此时的项目,要么未作环评却已违法开工,要么环境影响评价已在公众参与不充分的情形下结束。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公民基本无从了解,更别说参与了。
第二,被动的参与。这四个公众参与事件,是在公众“上街散步”、媒体网络广为曝光之后,政府环境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才不得已组织听证会。在环评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环节,政府并没有主动邀请公众参与。
第三,公众参与的程序性规定不科学,无法让公众充分表达意见。比如百旺居民对高压线项目和六里屯居民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评报告提出质疑,一个原因就是认为环评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人数过少、选取的公众代表不具代表性。2006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对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些程序性规定,但在实践中适用效果并不好。特别是作为公众参与前提和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2008年之前法律并没有规定,2008年之后有了法律依据,但法律执行的效果实在令人难以恭维。公众往往无从获得真实而全面的信息,而没有这样的信息,公众无法有准备地、理性地参与政府的行政决策。
让我们看到一些改进的是,环保部已经着手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并于2011年1月向公众征集意见。这个技术导则对公众的定义、公众参与所必须的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方式、论证会、听证会召开的条件等公众参与的程序做了规定。希望这个标准能形成有利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规则。
第四是这种参与是缺乏法律救济的参与。法律谚语说:“无救济无权利。”公众参与环评是《行政许可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在权利被侵害后,如果公民不能通过司法途径保护其权利,权利就仅仅停留在书面上。《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于公众参与,仅有一条抽象而简单的规定,即“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并未规定环评单位未征集公众意见而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也是众多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编制环节并无公众参与、或公众参与的程度无法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如果公民或环保团体申请参与环境政策的决策却被政府部门拒绝,现行的法律里没有给他们以诉权到法院提起诉讼。现行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有与被诉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才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比如,如果圆明园铺膜事件的第一发现人张正春或环保团体“自然之友”对国家环保总局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满,他们都会因为和圆明园铺膜工程环评报告的审批行为没有利害关系而没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欠缺诉权的保障,也是公民或环保组织参与政府环境决策的重大障碍。
2008年5月1日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生效,原本给了环保团体和公众以巨大的希望,以为环境领域的参与式民主进程迎来了春天。但是,三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状况差强人意。作为公众参与前提条件的环境信息公开的状况都如此,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状况就可想而知了。类似于圆明园这样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众参与事件,再未出现。
因为遭遇上述的障碍,中国公众参与政府环境决策的动力似乎在减弱。但是,现代社会的特点决定了政府需要公众参与来保证公共决策的正确。科技的发展使现代社会越来越成为充满不确定因素的风险社会,政府公共决策的目标应当是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管理风险。公众参与也是避免因政府决策失误导致社会冲突的有效方法,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希望看到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些有利于公众参与的法规不再挂有“暂行”“试行”的字样,希望政府掌握的环境信息能真正和公众共享、希望法院的大门为环保团体和公众而打开,这样,环境问题给社会带来的风险才可能降至最低。张兢兢,公益法研究所中国项目副主任。
20、中冶集团高尔夫球场疑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07-21
http://biz.cb.com.cn/12716612/20110721/245139.html
高尔夫球场“禁而不止”,央企巨头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也陷入了“高球门”。
多部委数次发文,高尔夫球场依然“禁而不止”。在这样的质疑声中,央企巨头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冶集团”)也陷入了“高球门”。
中冶集团投资兴建的海西国际城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其中包括的高尔夫球场至今仍未停建。
海西国际城是福建省对接央企的重点项目,该高尔夫球场作为重要配套项目。
该球场是否占用部分耕地?是否通过正常途径获得了相关部委的审批?这是隐藏在绿草背后的种种疑团。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福建置业总经理史华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该项目是国家体育总局高尔夫球训练基地,今年年底将建成。
他说,项目已上报至国家发改委,正在走手续。
而福建省发改委方面相关人士则表示,该项目是违规项目,“挂羊头卖狗肉,狸猫换太子。”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时强调,要抓紧清理整改高尔夫球场,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战战兢兢”
海西国际城坐落在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中心区域十里村,拟建成集运动、休闲、度假、旅游、商业、居住为一体的生态新城。
本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该项目总投资50亿元,占地超过3000亩。
具体的数据有待权威证实,不过2008年年底,长泰县委办透露的信息则显示,中冶集团决定在该县开发建设海西国际城项目。
当时的官方数据是,规划用地3200亩,计划总投资25亿元。
耐人寻味的是,2010年年底,长泰县政府办公开发布的规划占地已经“升值”到7500亩。
项目的选址恰好位于闽南“黄金三角”中心的结合带,距漳州、厦门和泉州三市分别为19公里、39公里和130公里。
从长泰县城东行7公里,即来到十里村。在距离十里村村部办公楼约300米处的角泰路边,是五星级酒店连氏大酒店,连氏大酒店斜对面的山坡上,即为正在建设中的海西国际城。
7月18日下午,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一座面积近千平方米的人工水池上方的坡地上,分布着数十栋两三层的别墅,近百名工人正在建筑工地上忙碌。此时,别墅多已封顶,但尚未进行外装修。
在别墅群背后百米外的山坡下,一座绿色球场展现在本报记者面前。
当时草场上有4名工人。一部女工驾驶的割草机逡巡忙碌,另一部车则不停地喷洒农药。
一名负责清理现场废草的工人告诉本报记者,这里正在建设高尔夫球场,已建设两年多,不知何时全部建成。他来此工作的一个多月间,草场都在建设之中。
事实上,在2010年年底福建省相关部门公布的旅游项目进展情况中,也明确提到,海西国际城开始铺设高尔夫球场草皮。
时下,这座高尔夫球场正在成为一个有关方面挠头的问题。
18日17时许,第一次接到本报记者电话时,史华表示,该项目迄今已投资逾10亿元人民币,其中的高尔夫球场,“是国家体育总局的训练基地,年底能建成,国家有给牌照。”
另一位知情人士也对本报记者表示,高尔夫球场是国家体育总局的训练基地,有中国高尔夫协会的文件为证。
但他同时表示,手续不完整,没有经过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关审批程序。
同时,他还担心,项目中的别墅是独栋别墅,这也与2004年以来的有关用地规定相悖。
“这个球场,说实在的,我们在搞也是战战兢兢。”上述人士说,近期各部委让各地申报高尔夫球场清理名单,该球场已上报至福建省有关部门,“我们有监管责任。”
性质疑点
上述长泰县政府办公开信息显示,海西国际城项目由中冶集团下属的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投资开发建设,建设年限6年,规划建设五星级酒店、体育运动公园、休闲养生、康体医疗和商业配套为一体的生态新城。
1 2 3 >>
21、21亿美元加拿大油砂交易 考验中海油环保责任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07月21日 徐沛宇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7/950128.html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昨日宣布,将通过旗下全资附属公司收购在多伦多交易所上市的加拿大油砂开发商OPTI Canada Inc(下称“OPTI”),该交易总价约21亿美元。
中海油首席财务官钟华在昨天下午的电话会议上表示,OPTI公司拥有十分难得的资源,交易“具有十分诱人的价值”。但收购消息公布后,中海油(00883.HK)在香港市场股价却一路下滑,跌幅最高达到3.8%,为4月12日以来最大跌幅。
OPTI负债超18亿美元
OPTI的主要资产包括位于加拿大阿尔伯塔省东北部阿萨巴斯卡地区的Long Lake及其他三个油砂项目(Kinosis、Leismer和Cottonwood)中35%的权益。其中,Long Lake项目包括蒸汽辅助重力泄油(Steam Assisted Gravity Drainage,简称“SAGD”)项目及一个重油改质厂,加拿大能源公司Nexen持有Long Lake项目余下65%的权益,并担任作业方。
钟华在电话会议上表示,OPTI资产估值较低,收购该公司将为中海油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而且还可以向新的合作伙伴Nexen学习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
但从OPTI的财务状况看,它并不是一笔良好的资产,该公司近日已在加拿大申请了破产保护。
据钟华估计,OPTI目前账上约有不到3亿美元的现金,但其负债有18亿~19亿美元。而且,OPTI目前的主要项目Long Lake的产量不足设计产能的一半,要实现盈利必须提高产能,而这需要中海油和Nexen再次投资6亿~7.7亿美元,其中由中海油负担的金额为2亿~2.7亿美元。
收购资金加上后期投入总共近24亿美元,这对中海油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钟华说,虽然OPTI目前经营状况不佳,但从长期看,OPTI拥有的资源具有上升潜力;而且中海油目前现金充足,将继续在全球寻找合适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的收购项目。
中海油对OPTI的收购预计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完成。钟华表示,收购完成后,有望给中海油带来1.95亿桶探明储量,使中海油的探明储量增加5.3%、产量增加1%。但收购OPTI不会对中海油今年的盈利有任何贡献。
金鹏期货石化分析师韩雪分析表示,中海油收购OPTI的经济回收期可能会持续多年,但除了上市公司看重的经济效益,作为国有能源企业的中海油收购海外油砂项目,还有其战略意义,此次收购符合中海油的整体海外战略。
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中海油昨日的公告称,收购OPTI在成交之前还需取得中国和加拿大政府、监管机构及加拿大法院的批准,并且满足其他先决条件。此次交易是中海油2005年以1.2亿美元收购加拿大MEG油砂公司16.69%股权之后的又一笔油砂资源收购交易。
油砂属于非传统石油资源,外观似黑色糖蜜,因为开采和提炼过程中污染很大,又被称作“脏油”,全球绝大部分油砂资源都集中在加拿大。
钟华援引加拿大官方的统计数据称,加拿大目前可进行商业开采的油砂储量约相当于1750亿桶石油,仅次于沙特阿拉伯的石油储量,这表明OPTI拥有的油砂项目具有极大的提高产能的潜力。
业内人士指出,中海油此次收购除财务风险外,还面临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开采油砂需要露天挖掘,开采出的油砂运到加工厂进行分离,极易产生尾矿坑,且分离油砂还需要大量燃料。有环保人士表示,开采油砂会毒死鱼类、破坏景观、杀死野生动物、污染空气。上个月,大批环保活动分子在法国巴黎将油涂在加拿大国旗上,抗议加拿大开发油砂。
此外,中海油拥有51%权益的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污染目前也尚未清理完毕,这使得公众对中海油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诚意质疑不断。
“如果中海油把处理国内环保问题的方式带到国外去,将面临比国内大得多的风险。”国内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企业污染环境在加拿大等国面临的赔偿,远远超过中国,而企业瞒报事故的后果也更加严重。
但中海油方面认为,此次收购OPTI可以规避相关风险。中海油投资关系部总经理蒋永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收购OPTI后,中海油只是油砂项目的非作业方,而且只是小股东,具体的生产经营都是由作业方直接负责的。
22、“看海”合着是“防涝标准”规定的?
来源:千龙网2011-07-21吴江
http://review.qianlong.com/20060/2011/07/21/2540@7185518.htm
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19日公开回应暴雨淹城质疑,他表示,正在进行的雨污分流工程是环保工程,对于防汛作用有限。同时表示排涝防汛设施不能以极端天气的表现来检验,而是要通过科学的标准、办法来检验,南京的排水管道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扬子晚报》7月20日)
既然在南京之前,太多的城市都已经在这个夏天看过了海,对于老天爷此番在南京制造的“海景”盛况,自然也就见惯不怪。事实上,尽管城市“海景”严重堵塞了交通,涌入了市民的住宅,甚至“海水”退潮后,路上还留下了不少走失的鞋,但一些乐观的市民还是不忘苦中作乐,在如河的主干道上,不乏拍照留影甚至嬉水者。
的确,有道是法不责众,既然其他城市的排水防汛能力不过尔尔,当然不能只对南京高标准,严要求,而南京官方对于暴雨淹城的回应,无论是“南京的排水管道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还是“排涝防汛设施不能以极端天气的表现来检验”,言语之间不仅毫无愧意,甚至还相当理直气壮。
诚然,非要让城市设施在极端天气下依然表现良好,的确有些强人所难,既然这年头“人定胜天”早已不再流行,而更多讲究要敬畏自然,人建的设施经受不住老天爷的检验,自然也就不必因此而羞愧难当,脸红耳热。更何况,既然排水管道的设计有国家规范,只要人家的设计本身是符合规范的,当然不能因为规范对极端天气的不设防,便怪人家的设计有缺陷。相信,其他“看海”城市的排涝防汛设施也是符合规范和过关的,此番南京该看海时就看海,还真是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南京的排涝防汛设施与兄弟城市遵循的的确是一个规范,实现的也是同样的水准。
然而,按照官方的言下之意,暴雨淹城其实不能怪排涝防汛设施不给力,而只能怪老天爷“太极端”,只不过,当所谓的极端天气居然可以每年都遇到,甚至一年之内遇上好几次,这样的天气究竟算不算极端,实在是需要打上个问号。事实上,类似的暴雨淹城,在南京并非百年一遇,而几乎是年年都能遇上,只不过是淹的程度有轻有重罢了,动辄以“极端天气”作为回应,骨子里透露的仍然是黑锅让老天爷来背的意识。不过,令人不解的是,“排涝防汛设施”不能用“极端天气”检验,难道用“艳阳天”来检验不成?
不仅如此,近年来南京的雨污分流工程,不可谓不大张旗鼓,很长时间内,南京的各大主次干道几乎被悉数开挖,给市民公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本以为付出了这些代价之后,能够让南京城走出雨必涝的窘境,不成想,偌大的工程完工之后,却依然经不起一场“极端”天气的检验。雨污分流只管环保不管防汛,与其说是术业有分攻,毋宁说是缺乏统筹规划的常识,明明一次挖路就应该也完全能够做到的事情,却非要留有余地,更是再次暴露出市政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儿戏化与随意性。
基于上述试点,当暴雨淹城,城市的管理者可以毫无愧意,不被问责,甚至还能理直气壮。对于市民来说,还真是只能把符合规范的“看海”当福利笑纳了。
特别关注:
想要看更多的环境信息,请点击下面网址:
绿家园记者沙龙网:http://www.greensos.cn/ljy/html/gyljyzyz/ljyzyzzy01.html
绿家园记者沙龙英文网:http://eng.greensos.cn
绿家园新地址:东城区炮局胡同二条 21号
绿家园电话: 010-84039930
欢迎大家关注绿家园江河信息博客和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