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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1-05-18

 

五月十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水电开发:

1、中国经济时报:  水电开发要协调发展

http://www.cet.com.cn/20110518/f2.htm

2、中国经济时报: “靠天吃饭”:湖南水电成最不可靠能源?

http://www.cet.com.cn/20110518/f3.htm

3、人民网:       谁在给水电开发抹黑?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5-18/3049152.shtml

 

系列报道:

4、中国环境报:    环境信息公开三周年系列报道:企业信息面纱为何难揭开?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5/t20110517_702418.html

 

环境资讯:

5、财新网:       环保部叫停两个高铁项目

http://policy.caing.com/2011-05-18/100260379.html

6、网易探索:     中国近海重污染海域较上年增加超过六成

http://discover.news.163.com/11/0518/10/74B36OB1000125LI.html

 

地方信息:

7、第一财经日报:  湖北50年一遇大旱恐推高全国CPI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5/798405.html

8、千龙网:        北京市建立饮用水监测网络 监测点设到居民家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5/1141305681588_1.shtml

 

生态保护:

9、腾讯绿色频道:  “天保工程”再出发:下一个十年挑战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518/001098.htm#p=2

 

垃圾处理:

1021世纪网:     “垃圾围城”艰难求解 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待提升

http://ditan360.com/News/Info-84879.html

 

环保法规:

11、中国投资:      “十二五”环境税试点有望启动

http://roll.sohu.com/20110517/n307760720.shtml

 

深度报道:

12、人民网:         广东紫金县血铅超标事件已有70人出现血铅超标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2/14664569.html

13、中国青年报:     部分地方绿化考核绝对化 生态工程变政绩工程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518/000709.htm

14、经济参考报:     无人岛开发海洋经济新增长点 生态保护存隐患

http://env.people.com.cn/GB/14668253.html

15、人民网:         北京缺水已破国际警戒线的1/10 形势异常严峻

http://env.people.com.cn/GB/14671856.html

 

环境评论:

16、中国环境报:     领导默许重污染企业缘何存在?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5/t20110517_702433.html

17、中国环境报:     非得曝光才治污?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5/t20110517_702434.html

18、中国经济网:     盗挖银杏,“大树进城”惹的祸

http://news.cntv.cn/20110516/102430.shtml

19、大众日报:       黄栀梓:标本兼治遏制大树古树进城

http://opinion.news.cntv.cn/20110516/106221.shtml

20、南方都市报:     马红漫:垃圾分类是一件细致活

http://gcontent.oeeee.com/a/19/a19acd7d2689207f/Blog/0b2/7552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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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开发要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05-18 ■刘慧

http://www.cet.com.cn/20110518/f2.htm

按照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水电新开工规模应达到1亿千瓦以上。

全国出现大范围电荒,除却能源结构调整不力、煤电价格机制不顺等原因外,凸显出我们探索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不足。据统计,1—3月全国累计水电发电量11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9%,高出火电增速22.3个百分点。

5月13日,湖南立夏后出现大范围降雨,但五强溪、柘溪等9座大型水库降水量较少,小水电装机容量才200多万千瓦,相对于2911.98万千瓦的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小水电站满发也难起到作用。未来一周,湖南无大范围降雨,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或将加剧。

江浙皖等地电力供应尤其紧张。截至5月10日,福建累计向华东电网输送电量23.45亿千瓦时,超过去年输送总量的一半。湖北有全世界最大的水电站三峡大坝,年发电量约千亿度,10倍于大亚湾核电,约占全国年发电总量的3%、水力发电的20%,但湖北仍然缺电,三峡的电大多被输往华东和华南地区。

去年,我国核准四川雅砻江官地、大岗山、长河坝等大型水电站,要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水电装机容量应达到3.5亿千瓦,去年底才刚过2亿千瓦。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水电新开工规模应达到1亿千瓦以上,水电发展任重而道远。

水能开发有潜力

 “中国水电从困难起步发展到当前装机容量世界第一,用了百年时间,但从开发度、人均库容、人均水电装机等方面看,与发达国家有很大距离,仍是发展中的大国。”国际大坝委员会主席、中国水科院副院长贾金生说。

最新发布的《水电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水电是我国仅次于煤炭的第二大常规性能源,也是目前可再生和非化石能源中资源明确、技术成熟的清洁能源。中国水电蕴藏量近7亿千瓦,居世界第一,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是5.42亿千瓦。资料显示,与发达国家水能资源60%—70%的开发利用水平相比,我国的水能开发利用率只占技术可开发量的35%左右,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全世界都非常重视水电的发展,包括美国、巴西等国。在所有能源获得途径中,水电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技术成熟度也高。” 联合国小水电中心副主任、河海大学教授刘德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西南水能资源富集

西南地区是我国水能资源富集地区,可开发水能资源占全国的67%以上。中国第一座水电站——石龙坝水电站1912年建在云南省。云南水电资源分布集中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大流域,可开发水电站装机容量9795万千瓦。到去年底,云南省发电装机达到3600万千瓦。

四川拥有全国第二大水能资源,2010年底装机3100万千瓦左右,约占全国的15%;预计到2020年,全省常规水电装机总量将达到9000万千瓦,达到全国常规水电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一,将建成重要的水电基地。

未来十年,我国水电装机将主要集中于四川、云南、贵州,后续规划包括西藏。目前,总装机240万千瓦的金沙江金安桥水电站、西藏藏木水电站等多个大型水电项目相继获批。

此外,中国小水电资源丰富,可开发资源为7000万千瓦。

大水电和小水电协调开发

在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新形势下,国际社会强调水电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更重视和支持在发展中国家开发水电。中央也提出: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从四川、湖北和福建发展水电的实践看,我们对水电的性质、作用,全社会还没有达成完全共识,而且建大型水电站面临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特别是水库移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较大。

贾金生对此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推进大水电和小水电的协调开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由于生态和移民投入增多,我国水电上网电价将呈现持续走高的趋势。

据了解,中央为解决农村和农业问题出台的水利建设政策,激发了新一轮水电建设高潮。陕西省政府出台的《小水电开发利用规划》指出:未来10年将建设405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72.63万千瓦,年发电量64.58亿千瓦时。目前已建成水电站585座,容量为92.56万千瓦。据媒体报道,福建省第二大河流九龙江流域被切割成数百个不连续的、非自然的河段,遍布整个流域超过1000座水电站,河流生态已完全改变。

 “我们要注重在发展水电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刘德有认为,中小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小水电发展应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加强热厂管理,并考虑环境因素,包括生态、水生植物生长、污水排放等。

业内人士也提醒:开发小水电需要考虑环境承载力。西部地区水电往往对环境有破坏性作用,如何平衡开放与保护的关系需要更高超的技巧。

2、“靠天吃饭”:湖南水电成最不可靠能源?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05-18 ■张旌

http://www.cet.com.cn/20110518/f3.htm

水电发电量占全年发电量三成多,水库来水是否丰裕对湖南省的电力供应影响极大。

5月10日起,一场大范围强降雨悄然降临湖南全省,不仅使自今年以来湖南部分地区发生的旱情得到缓解,同时也让长期处于低水位运转的水电站获得大量的地表径流补充,给湖南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带来一丝喘息的机会。

不过,记者从湖南省电力公司了解到,此轮降雨过后,作为湖南省水力发电主力军的大型水库水位并未出现较大变化。由于降雨偏少,目前湖南省水电发电较去年同期偏少四成多。如果后期来水不大,水库蓄水得不到有效补充,湖南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可能进一步加剧。

湖南今年水电发电量偏少四成

今年以来,湖南省降雨持续异常偏少。据统计,今年以来至5月9日8时,湖南累计平均降雨较多年同期偏少53%,其中湘水流域偏少44%,资、沅、澧水流域和洞庭湖区均偏少60%以上,湘江、洞庭湖9日还分别创下历史同期最低水位。

 “湖南煤电运行一直比较困难,始终存在‘水电靠天吃饭、火电找米下锅’的状况。由于今年降水偏少,一定程度上造成今年还未到用电高峰,电力缺口大的局面。”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黄学工说。

按惯例,夏天才是湖南每年的用电高峰,4、5月份是能源需求的淡季,但是,今年进入4月以来,湖南用电日益紧张,电力缺口近三成。据分析,湖南近期电力供应紧张主要是受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火电缺煤、水电来水不足等影响。

截止到5月上旬末,湖南省五强溪、柘溪等9座主要大型水库总蓄水量92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偏少23%。目前,全省水电发电大约每天4300多万千瓦时(度),较去年同期7600多万千瓦时偏少43.4%。

5月10日至13日湖南出现一轮大范围降水,省内100个乡镇降水超过100毫米,沅江干流的洪江水电站还开闸泄洪。但是,此轮降水并未对缓解湖南的“电荒”带来很大利好消息。据国家电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水电部副主任曹希尧介绍,降水过后,这一区域的水电站大多能保持满发状态,对全省水电出力略有增加。但是,这些水电站基本都是小水电,装机容量总共才200多万千瓦,相对于2911.98万千瓦的湖南省发电装机总容量,这些水电站满发也难以起到很大作用。

据了解,湖南省大型水库库区并没有出现丰沛降水,至5月16日8时,柘溪水库水位达155.28米,较前两天涨了7米,但东江、凤滩、五强溪、三板溪等省内其他大型水库水位均没有大的变化。

曹希尧表示,这些大型水库是湖南水力发电的主力军,如果后期来水不大,水库蓄水得不到有效补充,不仅无法发电,甚至灌溉用水、生态补水都将受到极大影响。

同时,记者从湖南省气象局了解到,从16日开始,湖南省降雨暂告结束,未来一周省内以晴热少雨天气为主,这使水电“不给力”的局面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观。而随着气温逐步升高,居民生活用电量将增加,湖南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可能进一步加剧。

 “靠天吃饭”,水电或成最不可靠能源

湖南少煤无油,但省内山多、水多、水利资源丰富。湖南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为平原,中部为丘陵、盆地相间,形成了河流的天然落差。省内河网纵横,几乎全为洞庭湖水系,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5341条,其中以湘江、资江、沅水和澧水四条河流最大。由于受季风环流影响,雨量较为充沛,全省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1700毫米之间,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630亿立方米,居全国第6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全国平均值的1.4倍。

 “目前湖南水资源已开发了90%左右,已没有什么开发潜力了。”湖南电力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

据《湖南省2010年度电力监管报告》分析,截至2010年底,湖南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为2911.98万千瓦,其中水电1299.36万千瓦,占44.6%,火电1592.96万千瓦,占54.7%,新能源及其他发电机组19.66万千瓦,占0.7%。从全年发电量来看,2010年湖南发电量1099.9亿千瓦时,其中水电374.63亿千瓦时,占34.1%, 火电718.96亿千瓦时,占65.3%,新能源及其他形式电量6.31亿千瓦时,占0.6%。水电发电量占全年发电量三成多,可以说,水库来水是否丰裕对湖南省的电力供应影响极大。

由于少煤,去年湖南省主要水库实现“零”弃水,年末水电多储能近30亿千瓦时,相当于多存煤150万吨。今年一季度,在水库来水偏少、水头偏低的情况下,各水电企业实现水电发电量5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9%,对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湖南水资源虽然丰富,但却存在时空严重分布不均的情况,每年汛期的降雨量就占掉了全年降雨量的75%。

大唐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罗日平在《湖南火电解困的对策思考》一文中指出,“(湖南)水电的季节性特征非常突出,每年4月至7月的径流量达到年径流量的50%至70%,而其他8个月份则属枯水季节,水电出力严重受限。”

他认为,由于受来水情况的严重制约,水电变成了最不可靠的能源:一旦来水,水电就得优先上网,火电被迫减负荷甚至停运;一旦缺水,火电又得快速地顶负荷运行。频繁地停、开机和长峰长谷却使火电要支出超额的开停机成本,而发电负荷又受制于电网中的水电状况,严重影响了火电企业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3、谁在给水电开发抹黑?

来源:人民网2011年05月18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5-18/3049152.shtml

   5月11日晚《焦点访谈》节目《停不下来的违法水利工程》,曝光了两个与水电站建设相关的要害部门:环保局和水利局。

  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华中地区的物种基因库。而天德公司的平洞河水电站竟能堂而皇之在这里开工,而且从发现它违法开始直到2010年12月停下来,前后持续三年的时间为何屡禁不止?

  这一切不禁让人“佩服”这家公司的牛气冲天。原来,石门县环保局副局长蔡辉就是这家水电站的股东,被查出的另一位公职人员还有常德市水利局质监站站长王伟靖。

  一下子豁然开朗。正如节目中石门县副县长李绍南说的那样:“要抓发展,要抓项目,而且要为项目一路开绿灯,这是最基本的。”

  看看这个绿灯背后牺牲的是什么:570亩林木被毁,几十万株树木倒下,一座山被逢中劈开,另一座山被穿肠而过。

  这已经不再是一句以权谋私就可以盖棺定论的了,环保局和水利局作为小水电站建设和监管的重要部门,如此利欲熏心、监守自盗、贼喊捉贼,既伤害了遵纪守法的水电开发企业,践踏了法律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是为整个水电开发行业抹了黑。

  如今,掌握更多社会资源的地方官员们,为一己之私钻政策空子,胆大妄为已经渗透到水电开发工作的方方面面。云南省地方小水电中,也不乏官员投资参股,利用手中掌握的社会资源和人脉关系,为其裙带们大开方便之门,往往这些人的电站都能顺利并网、发出的电量以高价卖给当地有钱人和别墅区。而一些不掌握资源的私人投资者则只能望水兴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电窝在山沟沟里。

  金沙江移民安置过程中,不乏一些官员在下达封库令之前,通过关系拿到审批手续,到库区的农村大量购买土地,以获得高额补偿。前不久爆发的绥江移民事件,绥江县移民干部本身就是移民,因此也有部分移民干部为一己之私煽动移民闹事的可能性。

  接受采访时,面对强势的中央媒体,石门县副县长李绍南、环保局副局长蔡辉说话时的语气神态都显得很弱势。尽管如此,平洞河水电站在接到国家环保部下发督办问题的函之后仍然没有停,这可不是一般的强势。

  又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强势?恐怕是如今官本位的体制和缺乏约束和监督机制的社会怪现状在水电领域的反应而已。

  但是如果我们纵容这种现象继续,那无异于透支这个社会的信用成本,水电开发想要提速会面临来自民意的阻力,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职能部门自己扇了自己的耳光、搬起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  《中国能源报》胡学萃

4、环境信息公开三周年系列报道:企业信息面纱为何难揭开?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5-18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5/t20110517_702418.html

     须政府完善相关政策,社会公众监督执行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施行的3年间,学者、公民和环保民间组织对环境信息公开进行了系统调查和深入研究,并开展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实践。

  在这些申请实践中,凡是涉及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大多都被以“涉及商业秘密”、“不便提供”、“不易公开,容易引起媒体炒作”等理由拒绝。

  促使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动力在哪里?环保民间组织申请信息公开面临哪些困境?政府应该如何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民间组织申请企业信息公开困难重重,法律法规缺乏硬性规定

你拿什么让我公开信息?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媛媛

  公众参与对推动信息公开具有重要意义,没有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则缺乏持续推进的动力。环保民间组织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中可以扮演什么角色?又将起到哪些作用?在近日自然之友召开的环境信息公开3周年研讨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环保民间组织可以通过一些积极行动有效地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谁能申请公开?

  有无利害关系是拦路虎

  市民扬子向北京市环保局申请公开医疗垃圾焚烧厂的污染排放检测数据,被告之没有申请权限。

  陈丽雯是环保民间组织——北京达尔问求知社的工作人员,她曾向江苏海安县环保局申请当地一家垃圾焚烧厂的相关信息,得到的答复是,“你一个北京的组织,申请我们江苏的信息干什么?”

  扬子、陈丽雯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很多部门都以申请者是非利益相关人为由拒绝一些公众和民间组织信息公开的申请。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与申请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可以不予提供,还明确了“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近年来,公民申请信息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带来巨大压力,出于对信息公开可行性的考虑,国家对申请公开信息做了一些限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从法律的角度做出了解释。“但是《意见》没有规定什么是无关的,这给了一些政府部门拒绝公民和民间组织的借口,很大程度地限制了公民申请权利。”

  ■企业信息为什么不公开?

  缺乏硬性规定,法律界定模糊

  依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应该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按照以上两条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事实上并非如此。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通过连续两年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调查发现,在政府公开的环境信息中,最薄弱的是污染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处罚信息以及环保部门日常监测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公布的2010年环境信息公开测试报告也同样显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有明显进步。但对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顾虑较多,往往选择不公开或公开不完整、不及时。大多数企业都没有通过网站或其他途径为公众提供企业活动生产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

  企业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反差?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静认为,主要原因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缺乏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此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也成为一个口袋政策,相关政府人员拿它作挡箭牌,“不便提供”、“不易公开,容易引起媒体炒作”等都成为拒绝的理由。

  我国的法律对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界定比较笼统,对商业秘密基本上都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定,因此,很多企业将治理污染物的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视为商业秘密。

  2010年,某环保组织曾就《办法》中双超(污染排放超标或者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企业要在30天之内公布其信息的规定,向湖南省株洲市环保局申请双超企业株洲冶炼厂和另一家企业污染信息公开,几经周折联系后,最终得到答复是“属于商业秘密,应该向企业申请”。

  这家组织还向企业申请信息公开,其中不乏国际大企业,包括中石油、雀巢、摩托罗拉、LG,令人遗憾的是,他们中没有一家企业在30天之内主动公布了自己污染信息,少数企业在事后提供了一些信息,也是非常不完整的信息。

  在王灿发看来,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到位,该公开的都没有公开,原因之一就是立法不成熟。“环境信息公开要制定综合性的高位阶立法,对‘三安全、一稳定’进行严格界定,对应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给予严厉处罚,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环境信息公开。”

  ■怎样推进企业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应成为动力

  企业排污信息对公众来说很重要的,一方面与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当地居民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有利于居民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

  “企业不愿意充分公开环境信息,与社会公众缺乏环境意识,尤其是缺乏通过消费行为表达对企业环境行为的好恶有关。在我国,公众还没有形成这样一种意识,企业可以通过保护环境或者是宣传保护环境做得好的信息,吸引消费者来购买他的产品和服务,这是激励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好办法。”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静认为。

  一直致力于推动绿色供应链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也秉持同样态度,“污染的问题迟迟得不到根本解决,不完全是一个技术和资金的问题,由于我国的司法系统还不能有效介入管理环节,这使得企业欠缺公开环境信息的动力,需要广泛发动公众参与弥补这一不足。”

  如何运用信息公开促进环境保护?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近年来代理了多起环境诉讼案件。在他看来,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必须依托环保民间组织,通过环保民间组织的一些重大行动有效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目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正努力通过建立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和空气质量信息公开评价报告,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的状况;绿色流域坚持每两年对中资上市银行进行环境记录,对银行业公开环境信息行为进行评定;自然之友则通过对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的环保核查向环保部门致意见函……

  一些民间组织或个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依然十分困难,遭遇各种各样的托辞和阻扰。有的机构说,“我是想给你回复,但我没有打印机,如果要买打印机,还得走政府采购程序,一时半会儿买不回来。”还有的理由是,目前还没有相关岗位的编制,所以没有专人对公众申请的信息进行回复。

  不过,王灿发认为,环保民间组织不应受悲观思想影响,他用上海市民许太生的案例鼓励申请者发扬“坚忍不拔的精神”:许太生申请公开宝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历时3年,收到13份决定书和裁定书,经历了申请、复议、起诉、上诉、申诉、信访、再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过程,最终得到了所申请的信息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环保民间组织应当充分利用《办法》的规定,积极主动地申请环境信息公开,这样才不至于让国家立法意图落空。

NGO行动

民间组织收集政府公开数据 迫使企业履行环境责任

公开之矛能否攻破污染之盾?

  7年前,没有多少人能意识到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开展“绿色供应链”项目会产生让污染企业望而生畏的巨大能量。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产生巨大能量的动力来自公众参与。

  近年来,政府管理信息公开为推动公众深度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可能性。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收集整理散落在各级环保部门网站和媒体上的企业超标违规信息,并建立了企业超标信息数据库。经过近7年的收集整理,企业超标违规的记录从最初2500条增加至7.9万条,这一数据库成为一个供应链管理的重要工具。

  因为它的存在,在中国不使用污染企业作为供应链不再是大型跨国企业一句口头空洞的承诺。他们只需在数据库搜索引擎里面输入一个关键字,就可以查询到在过去7年时间里面,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对其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过排污超标违规行为的处罚。这使那些被调查的企业感受到压力,为了不失去订单,他们纷纷与NGO进行了沟通,对超标违规记录进行说明,但要清除这些违规记录,这些企业必须接受在NGO监督下的第三方审核。

  截至目前,已有390家在污染信息名单上的企业向NGO做出了解释和说明,说明他们采取了哪些整改行动;有65家企业通过了第三方审核,从名单中除名。多家大型企业成为这一数据库的使用者,香港的益达公司定期核查,不让污染企业加入其供应链,耐克、沃尔玛、GE、联合利华和可口可乐也定期进行检索,推动了一批供应链企业整改。

  仅是有环境信息是不够的,还需要激发公众参与。2007年3月22日,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牵头的21家环保组织发布了《绿色选择倡议》,倡议消费者利用购买权利影响企业的环保表现,先后有37家环保NGO加入了绿色选择联盟。2010年,环保民间组织列出了29家IT品牌企业的产品名单,提示消费者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存在各种环境违规记录,呼吁消费者“留意这些品牌,在生产企业公开证明已经整改之前,谨慎选择其产品。”

  此外,自然之友、绿驼铃、华南自然会、绿色龙江、重庆市志愿者联合会、绿色浙江纷纷运用这一数据库中的政府公开数据,提示当地环保部门,一些上市公司核查存在一些不实的问题。这些问题多数得到了环保部门的回应,也安排了相应的会议包括和企业之间的直接沟通。

  马军认为,环保民间组织应该成为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力量,“球也踢到我们这边了,已经有很多信息存在了,我们如何去使用,如何推动这些信息得到更好的使用,这是我们下一步必须研讨的重点议题。”

地方实践

环保网事咋面对?

诸暨公开信息让环保部门不再跟着网络舆情跑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兆木 通讯员 寿可宁 周兴

  当今互联网发展日益迅速,也越来越多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如何加强网络的管理和引导,发挥网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浙江省诸暨市结合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全市环保工作实际,去年以来,积极探索应对复杂网络舆论的方式方法,把握主动,推动网络媒体的环境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正视意见不回避

  建立民意收集制

  诸暨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网络上涉及环保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努力在第一时间里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妥善处置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为了正确对待公众对环保的意见和建议,诸暨市环保局十分重视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根据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切实把网络民意处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初,诸暨市环保局专门落实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了局机关、局属单位两级网络民意收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也建立了相应组织,安排人员收集网络上涉及本单位的一些意见、建议等,形成了系统上下共同关注网络媒体的良好氛围。

  网络民意收集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了系统各单位的作用,每个单位都落实了1~2名专人负责收集民意,确保了诸暨网、诸暨E网等市内主要网络媒体网站中有关环保的社情民意第一时间受关注和重视,从而掌握了及时处理网上舆情的主动权。

  2010年4月,有一位网民在诸暨网上发了一则消息,称诸暨市一家餐饮企业由于油烟净化装置老化不及时维修,造成油烟废气排放不达标。诸暨市环保局监督管理部门看到网上挂出的这一信息,立即派人去现场调查,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在网上做了回应,使网民深受感动。

  合理引导不激化

  恰如其分作解释

  针对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问题真假难辨等特点,诸暨市环保局切实加强网上民情舆论引导,着力建立健全合理引导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不出网、矛盾不激化,引导网络媒体为弘扬生态文明、保护环境、批评不道德的环境行为服务。

  为推进引导机制科学运行,诸暨市环保局先后从组织和个人两个层面入手,建立了网络评论员队伍,精心挑选了5位懂得业务知识、熟悉电脑操作和有一定网络基础的人担任网评员,建立了网络评论员队伍,分别在诸暨网陶朱论坛、诸暨在线百姓论坛等注册相应的用户名,重点对网络论坛上发表涉及环保的一些不明真相及有负面影响的评论、意见等帖子进行及时、正确的跟帖引导。截至目前,共对20余个涉及环保的帖子进行了网上引导,防止舆情乱传、滥传等问题发生。

  在正确引导跟帖的基础上,诸暨市环保局还抓住网络这一宣传阵地,及时在网络上宣传一些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网民更多地了解环保知识。

  有一次,几位网民对环境噪声管理问题觉得不清楚,环保局的网评员及时按照环境法规规定解释了交通噪声、建筑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的管理部门和职责,使网民了解了噪声管理的知识,减少了公众因噪声问题对环保部门的投诉,也提高了网民发帖质量。

  处理问题不拖延

  信息公开紧跟上

  诸暨市环保局在处理网络信息工作中坚持“份内事尽责,份外事尽心”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处理,认真及时搞好相关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做到处理问题不拖延。对反映属实的问题,一般在1个工作日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相关网络或网友(除特殊复杂问题外),并将处理经过和结果详细记录归档。同时,把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与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联系起来。

  去年6月,市内某重点工程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在诸暨网陶朱论坛上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网友强烈谴责环保部门对此类噪声污染信访调处不到位。其中一位网友对这一事件持续关注并发了多篇帖子,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诸暨市环保局针对网友的指责,在回复过程中,充分尊重事实,首先明确这一工地确实存在违法现象,将对这一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同时阐明由于建筑施工特殊工艺的需要,存在连续施工作业与公民环境权益的矛盾,针对某些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艺,施工方必须依法通过环保局审批,同时公告告知周边居民,征得居民的谅解。对网友提出的问题,环保局表示将在最快时间内解决。坦诚与网友进行交流、沟通,让这一事件得到圆满解决,环保部门也在网民中赢得了较好的口碑。

  在加强与网民沟通交流的基础上,诸暨市环保局还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将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服务项目全部进入电子监察平台,项目环保审批结果全部在电子监察平台和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接受市民监督。

  诸暨市环保局将全市146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污染物排放去向、废水类型和废水排放量在当地媒体上进行公告;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做出环保承诺;行政处罚和环境信访调处结果全部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每月在当地媒体上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等,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环保工作运行的情况和信息,使环保工作自觉处于公众监督之中,同时也使网民了解环保信息,提高了民众对环保建议意见的质量,形成为改善环境质量共同努力的共识。

民间调查

银行变绿 效果如何?

调查显示各中资上市银行信息披露未出现明显提升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媛媛

  由绿色流域等国内9家环保民间组织撰写的《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0)》调研报告近日对外公布,这一报告对14家中资上市银行2009年~2010年执行环境政策的现状进行了记录。

  银行信息公开稍有改善

  报告显示,2009年~2010年,各上市银行环境信息披露稍有改善,但披露内容非常有限。与2008年相比,中国工商银行对“两高”贷款情况和环保贷款数据以及能耗数据均有更详细的披露;招商银行在之前的基础上,披露了更多“两高”贷款情况和环保贷款数据;兴业银行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他们专门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发布了《赤道原则年度执行报告》,披露部分项目案例,虽然内容比较有限,但这在赤道银行中并不多见。

  此外,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也有进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依据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编写,增加对利益相关方的关注,环境信息披露也有所增加。

  但是,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未见改善。

  “从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上看,仍然是各银行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报,并且披露内容和详细程度不一。大部分银行热衷于披露节能环保贷款、内部节能环保、社会捐助等情况,但对一些经济效益高、环境和社会风险大的项目贷款情况,往往披露有限或者保持缄默。”绿色流域主任于晓刚说。

  公众质询投石无声

  为了弥补信息的不完整性,环保NGO借助“绿色银行创新奖”评选的平台,向参加评选的银行发放了调查问卷,以期获得更完整的数据。

  回应公众需求是银行接受公众监督、体现其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有助于增加其透明度。令人遗憾的是,除5家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对问卷进行了反馈或提供部分资料外,其余9家银行均没有回应。

  近年来,在“走出去”战略指引下,一些国内银行加快了对海外投资服务的步伐,其中有一些贷款项目存在环境争议。由于普遍缺乏与当地公民、社会组织、媒体进行有效沟通以及建立良好合作伙伴机制的经验,当国际公民社会就广受关注的争议项目向有关参与投融资的银行进行询问或呼吁时,中资银行往往不做反馈,这使得一些中资银行无法在当地赢得好名声。

  为了促进绿色金融发展,2009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新的政策法规和指导意见。由于缺少统一模板和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环境政策以及采取相关措施各不相同。这使得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守绿色信贷的程度以及执行情况难以量化评估。

  环保NGO参与绿色信贷倡导活动,无涉自身利益,不仅能更客观公正地展现中国银行业在绿色信贷方面的努力和进步,更能借助公众监督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

正是出于这一考虑,绿色流域联合国内9家环保民间组织从2008年起对中资上市银行执行环境政策现状进行了记录。环保NGO比较两次报告结果发现,各家中资上市银行环境信息披露仍未出现明显提升,没能有效促进中资上市银行的环境信息披露。但于晓刚表示,他们仍将继续记录银行环境信息公开的情况,希望通过多年的记录展示出银行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变化轨迹。

5、环保部叫停两个高铁项目

来源:财新网2011年05月18日

http://policy.caing.com/2011-05-18/100260379.html

天津至秦皇岛线路被要求停止建设,青岛至济南线路被要求停止营运,两项目均被认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财新网】(记者 李虎军)连日来,环保部针对中国高速铁路建设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先后叫停了胶济客运专线和津秦客运专线。

  5月18日,环保部网站披露,该部于六天前向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对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停止建设。

  4月25日,环保部还向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该公司于5月31日前停止使用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即胶济铁路客运专线。

  环保部称,经该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现场调查发现,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建设地点部分发生改变,但没有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的规定。

  根据该条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保部要求,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并在6月15日之前向环保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此外,根据环保部2010年11月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即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

  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于2007年年初正式开工,2008年12月21日全线贯通。据《大众日报》报道,该工程全长362.5公里,包括新建客运线180.5双线公里,也包括已有的电气化运营线182双线公里,其目标时速为200至250公里,济南至青岛的旅行时间也因此由4小时缩短至两个半小时。

  津秦铁路客运专线于2008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工期4年,全长261公里,设计行车时速最高达350公里。

  按照国际铁路联盟的定义,新建时速250公里及以上、既有线改造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即为高速铁路。■

6、中国近海重污染海域较上年增加超过六成

来源: 网易探索2011-05-18

http://discover.news.163.com/11/0518/10/74B36OB1000125LI.html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2010年,我国管辖海域有4.8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即严重污染海域),较上一年增加了1.83万平方公里,增加了62%。

记者近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2010年,我国管辖海域有4.8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即严重污染海域),较上一年增加了1.83万平方公里,增加了62%。近岸局部海域富营养化、海洋环境灾害频发和海岸带生态环境破坏是影响我国海洋环境状况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2010年,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在4.8万平方公里严重污染的近岸海域中,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的面积分别较上一年增加了490、4380、10760、2680平方公里,主要污染区域分布在黄海北部近岸、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海域。主要超标物质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此外,国家海洋局2010年还对18个海洋生态监控区的河口、海湾、滩涂湿地、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生态系统开展监控发现,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的海洋生态监控区达14个占86%,处于健康的仅有3个占14%。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较大,生态服务功能受损。

我国入海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海量比上年下降25%,主要污染物如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等要素达标率均有所提高,总体排污状况有所改善;但入海排污口的达标排放次数比率仅为46%,受长期排污影响,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较上年未见明显改善,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仍较差。(来源:法制日报)

7、湖北50年一遇大旱恐推高全国CPI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05-18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5/798405.html

水利大省湖北遭遇50年一遇的大旱,部分地区水源接近干涸,全省有48万人饮水困难。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湖北省水利厅获悉,去年11月以来,湖北降雨量异常偏少,北部和南部雨量分别在100毫米、200毫米以下,与历史同期相比,少一半以上,特别是鄂西北、鄂东北累计雨量只有20毫米,同比少八成,旱情尤为严重。应对旱情,目前湖北省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抗旱三级应急响应。

专家称,这可能推高全国CPI。

 “从去年10月至今,有效降雨不超过80毫米。部分地方人畜饮水困难,塘堰干涸。竹溪河水库作为县城的供水水源地,目前水位已在死水位以下,不得不靠抽水来维持县城及近郊居民用水,且要限定供水时间。”湖北竹溪县水利局相关人士告诉本报。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监测表明,5月16日该水库水位134.7米,低于死水位4.3米,入库流量仅为313立方米/秒、出库流量566立方米/秒,低于保生态所需的800立方米/秒的流量。

 “今年以来下雨实在太少了,因为缺水严重,本来四月份就应该插秧的农田到现在还干放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的农户老秦告诉记者。

湖北防汛抗旱办截至16日的统计数据显示,除神农架林区外,其他16个市州、83个县市区均有旱情,受旱农田面积1610万亩,其中在田作物受旱803万亩(重旱105.3万亩)、水田缺水720万亩;有48万人、1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进入4月以后,湖北按照常规应该逐步进入多雨期,但持续少雨,呈现了50年一遇的极值性的大旱。”

近7万多口小库、塘堰干涸,不少山沟河溪断流,湖北全省有效蓄水只有100亿立方米左右,比历史同期少四成以上。洪湖、斧头湖、长湖等主要湖泊水体面积比历史同期少四成左右。

目前,50年一遇的大旱仍无减缓迹象,未来旱情甚至可能进一步加剧。根据气象预报,近期内该省没有明显降雨过程,湖北大旱仍将持续。

 “湖北干旱已经7个多月了,夏粮减产已经是肯定的了。秋粮方面,很多地方没有水插秧,前段时间大家寄予厚望的暴雨没有下下来。”湖北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邹进泰研究员告诉本报,预计今年湖北的粮食会出现较大减产。

不光是粮食,其他的农副产品以及水产,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湖北是全国第一的淡水产品大省,鱼苗、小龙虾影响严重,一些淡水鱼的繁育也受到影响。邹进泰指出,粮食减产将可能对CPI造成较大的影响。“由于粮食减产,饲料价格大幅上涨。粮食价格与生猪价格有一定的比价关系,粮食上涨了,生猪价格肯定上涨。”此外,很多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价格会相应上涨。

8、北京市建立饮用水监测网络 监测点设到居民家

来源:千龙网2011-05-18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5/1141305681588_1.shtml

   北京市卫生局将逐步完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把饮用水监测点设在用户家中。北京市16区县不仅城市市政供水都将设立末梢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监测点,而且农村集中式供水厂也要设置末梢水监测点。

     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将在7月启用。北京市已制定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将把16区县全部纳入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自建设施供水水质监测。

北京市城市市政供水全部纳入监测网络后,每个市政水厂都要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各区县均要设置不少于10个末梢水监测点。有农村地区的区县至少要将10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纳入监测网络,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均要设置至少2个末梢水监测点。

9、“天保工程”再出发:下一个十年挑战

来源:腾讯绿色频道2011年05月18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518/001098.htm#p=2

站在大兴安岭林区约30米高的塔台上,举目远望,千峰叠翠,浓郁欲滴。此时正是5月,满山遍野的杜鹃花开得正艳,花繁叶茂,绮丽多姿。

顺着杜鹃花的枝头向上看去,高大的樟子松、落叶松、白桦生长茂密,几声鸟叫和鹿鸣不时划破山林的静谧。这里保存着我国最后一片寒温带明亮针叶原始林景观,也有着“北国红豆(越桔,又叫兴安红豆)也相思”的感人传说。

不过,在十几年前,这样的景象却不多见。

 “经过几十年的砍伐,许多山上的树木都砍光了。有的只剩下山脊上的几棵树,就像电影《鸡毛信》里的‘消息树’一样。”5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莫尔道嘎林业局局长廉俊东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到天保一期工程实施前,整个林区已经基本上没有成熟的树木可采了。”廉俊东告诉记者,“天保一期减产是对的,否则林区的发展就不可持续。”

这项耗资1186亿元的巨大工程被官方称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下称“天保工程”),在基层、在林业职工的口中,她被亲切地称作“救林工程”、“救命工程”。

天保一期工程实施后,莫尔道嘎林业局首先将集中连片的原始林保护起来,先后建立了樟子松、落叶松原始林保护区,面积达1927公顷。1998年,莫尔道嘎林业局在额尔古纳河南岸建立了额尔古纳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24527公顷。2002年该自然保护区被批准为区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但随着工程实施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工程投资标准明显偏低、国有林区职工收入过低、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等问题。去年12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天保二期工程(2011~2020年),总投入资金(2440.2亿元)也比一期增加了一倍。

“天保”显现多重效应

1998年10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天然林采伐,大力实施营造林工程,依法开展森林植被保护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管理。

当年,国务院决定在12个省(区、市)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2000年,天保工程在17个省(区、市)国有林区全面启动。

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天保办)主任孙国吉介绍,天保一期工程建设中央实际投入总计1118.73亿元。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13个省(区、市)已在2000年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1854万立方米按计划调减到2003年的1094.1万立方米以下,木材产量按计划调减到位。

四川省在1998年就启动了天保工程试点。陕西省天保中心主任陈辉告诉记者,到2010年底,四川省森林面积由工程实施之初的1.76亿亩上升到2010年的2.50亿亩,活立木总蓄积量由13.86亿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6.5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4.23%提高到34.82%。实施天保工程保住了长江上游这片极其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和生物基因库。

10年天保工程期间,陕西省森林面积新增3247万亩。“在陕西省的卫星地图上可以看到,绿色区域整整向北推进了400公里。”陈辉说,通过10年的林业生态工程实施,陕西省生态状况已经由“总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全省活立木总蓄积年均净增544万立方米,年均吸收二氧化碳增加约995.52万吨,增加固碳268.79万吨,增加释放氧气736.68万吨。

陕西省历史上就是中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据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宜川水文监测站观测,天保工程实施以来,陕西年向黄河输入的泥沙量由1999年的530多万吨,降低到2007年的507万吨,减少了23万吨;土壤侵蚀模数由1998年的1800吨/平方公里,下降到2007年的1726吨/平方公里。

 “天保工程最初的想法是减少森林资源消耗,防止水土流失。但后来发现,不仅这两个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其他相应的效应也显现出来了。”国家林业局天保办信息处处长刘永红对《第一财经日报》说,一方面是森林生态功能得到加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是动植物生境得到改善,生物物种丰富度不断提高。

改变“独木支撑”格局

伴随着天保工程的推进,在林区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是产业结构的大调整。昔日的“砍树人”变成了“看树人”,“独木支撑”的产业结构开始向旅游、园林绿化等多元化方面发展。

国家林业局的调研显示,天保工程实施以后,林区经济呈现出“V”形的发展态势。对35个重点国有森工企业监测结果表明,由于对林区实行禁采或限采,森工企业收入在工程初期锐减。样本企业总产值从1997年到2000年处入下滑状态,2000年探底以后出现持续增长,企业负债下降了63.4%。

去年1至10月份,大兴安岭林区接待各类旅游者181.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63%和88.1%;2009年,吉林松江河林业局的木材销售收入只占全局生产总值的20%,职工年均工资超过3万元,完全摆脱了对木材经济的依赖。

陕西省宁东林业局局长方有为告诉记者,天保工程实施后,林业职工们凭借园林绿化的技术在外面承揽绿化工程。几年来,共承揽到城区绿化、井场道路和园林绿化等90余处,工程总造价7000多万元,实现创收1800多万元。

5月上旬,记者在陕西省延安市劳山林场采访时发现,林场繁育种苗上市销售的做法还吸引了不少当地农民参与。52岁的劳山村村民郝延忠雇了十几名村民培育种苗。她告诉记者,种苗已经卖到陕西、山西、甘肃和内蒙古等地,一棵种苗可赚6角至7角钱,最多时可赚1元,雇工每人每天的收入也有200多元。

国家林业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依托天保工程建设,国有林区各项改革事业稳步推进。吉林森工集团实现全面改制重组;内蒙古森工集团森工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部剥离移交给政府,社会保险实现全员覆盖。

2010年,甘肃省全面完成省属森工企业、市属直辖的林业局、总场以及所辖林场的事业单位改革,68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公益性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改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林业局和阿尔泰山林业局、青海省玛可河林业局、甘肃省白龙江林管局等,都已由森工企业转为事业单位。

天保工程实施10年来,国家还启动实施了林业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国有林区规划改造61.67万户,新建住宅3083.66万平方米。截至2009年底,棚户区改造已经竣工540万平方米,10.8万户。

记者了解到,天保工程实施10年来,生态意识深入人心。方有为告诉记者:“过去职工进山看到大树,常常说这棵树能出多少料,值多少钱。而现在则说这棵树是什么树种和保护级别。”

工程一期仍有一定问题

不过,记者在陕西、内蒙古等地林区采访时发现,10年天保工程所取得的成就,与林业工人们长期微薄的收入、清贫的生活和常人难以忍耐的工作压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2009年,国家林业局一份内部资料《关于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有关政策的意见》透露:“随着工程实施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天保工程与集体林改政策不协调,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公益林得不到补偿,国有职工管护集体林,林农得不到管护费补助。二是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木材定产水平仍然过高,个别地方还存在超量采伐现象。三是工程投资标准长均不变,明显偏低,国有林区职工收入低下,林区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四是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严重影响工程任务完成和政策的落实。五是森工企业改革滞后,企业体制机制问题仍未理顺,后续产业发展缓慢。六是缺乏森林经营措施,森林质量不高。”

四川省川南林业局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1998年至2008年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应到位25119万元(其中:中央19281万元,地方5838万元),实际到位21624万元(其中:中央19281万元,地方2355万元),地方资金未到位3483万元。

地方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在各大林区相当普遍。此外,职工收入长期严重偏低的现象也让记者感到吃惊。川南林业局的统计显示,2004年至2007年该局职工年均工资不足8000元,分别为四川省城镇职工同期人均收入的53%、46%、37.6%、38.4%,2008年该局年均职工工资达到9036元,仅为2008年度四川省城镇职工年人均工资25038元的36.1%,与社会城镇职工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陕西省宁东林业局在打给该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的一份报告中也反映,截至2010年12月,全局职工月平均标准工资仅1232元,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养老保险、失业金等均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

 “有些职工的工资每月仅900余元。”方有为说,林区职工的基本生活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记者了解到,林区一线职工年龄老化现象十分普遍。劳山林业局职工平均年龄43岁,且多为一线管护人员,有的人连拿着风力灭火机上山灭火都吃力。该局182名管护人员平均每人管护13736亩林地,远远超出天保工程核定的人均5700亩的管护面积。

川南林业局反映,自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林业企业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从事商品经济的企业,目前从事的应是以公益事业为主的经营活动。国家应对以天然林保护为主的林业企业进行正确定位,明确企业性质。

二期政策设计实现突破

去年10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第138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2011~2020年)。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天保工程二期将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从一期定产的1094.1万立方米,分三年调减到402.5万立方米;管护森林面积17.32亿亩;建设公益林1.16亿亩;国有中幼林抚育2.63亿亩,培育后备资源4890万亩;继续对国有职工社会保险、政社性支出给予补助。

二期实施范围在原有一期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丹江口库区的11个县(区、市),其中湖北7个、河南4个。这11个县,既是国家生态重点保护区域,也是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建设区,还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发源地。

工程二期总投入2440.2亿元,其中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保二期工程中央投入933.6亿元,地方投入245亿元(主要是集体所属的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二期中央投入1261.6亿元。工程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有关补助标准。

 “天保工程二期政策设计实现了重大突破。”国家林业局天保办副处长刘跃辉介绍,工程二期更加关注西部经济发展。与全国相比,西部省(区、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提供配套资金能力较差,为此,工程二期取消了地方配套资金。

工程二期方案大幅度提高了森林管护标准。在人工造林项目中。工程一期单位投入标准,长江上游地区为200元/亩(中央预算内160元/亩),黄河上中游地区为300元/亩(中央预算内240元/亩)。工程二期将上述两个地区人工造林中央预算内单位投资标准统一提高到300元/亩。

在国有林补助标准方面,工程一期,森林管护补助标准为1.75元/亩年(中央财政1.4元/亩年),工程二期,中央财政按照5元/亩年的标准安排补助费,与国有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一致。

记者还了解到,天保工程二期期间,中央将投入巨资改善天保工程区民生,主要用于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工程区职工住房建设和扩大就业。

根据《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中幼龄林抚育和政策性社会性岗位等,不仅为国有职工提供20.53万个就业岗位,还可为社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

《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也预测,天保工程二期,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将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经测算,工程项目建设和相关政策措施可安置44.32万人,其他人员可通过木材生产和林副产品开发得到妥善安置,可基本解决职工转岗就业问题。届时,林业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也将接近或达到社会平均水平。

目前,中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了78.11亿吨,固碳释氧等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达10.01万亿元。据国家林业局测算,工程二期将增加森林碳汇4.16亿吨。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将有利于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赢得更多的话语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10、“垃圾围城”艰难求解 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待提升

来源:21世纪网2011-5-17

http://ditan360.com/News/Info-84879.html

  中国低碳网讯 5月12日,北京市西南首座专门处理生活垃圾的燕山生活垃圾处理厂基础设施完工,按照计划,这座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投资8000多万元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将在2015年正式投入使用。

  燕山垃圾处理厂定位生活垃圾处理厂,北京市还打算将其建为循环经济和环保教育的基地。

  而其背后是北京垃圾围城已日益严峻。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住建部等16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位接近住建部环境卫生技术研究中心的专家对记者表示,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早在5年前就有行业专家呼吁,有关部委也启动了相应的研究,当时应该是出台这类文件的最好机会,现在已经是到了“垃圾围城”非常严重的时刻,仅靠《意见》来实现解决“垃圾围城”问题还不够,还需要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细则。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等部门正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十二五”规划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管办法等文件,地方关于落实《意见》的规划也要在8月份上报国务院。

  无害化欠缺标准

  燕山生活垃圾处理厂远离城市,如果将北京西南地区的垃圾收集,运输到这里,仅运费每吨就要80元,再加上处理费和前期基础设施投资费用,这座垃圾处理厂如何运作?

  中国环境学会固体废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聂永丰介绍说,前不久北京西部地区论证了一处焚烧技术的垃圾处理厂,结果算下来每吨垃圾处理费要480元,而北京发改委目前给在运行的垃圾处理厂核定的处理费每吨才100元。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表示,垃圾焚烧厂受开发商、地方政府和居民反对,必须建到很远的郊区,这种远距离运输又产生了较高的垃圾处理成本,于是很多区县压根不进行这样的处理,大多数选择就地填埋。

  记者统计发现,截至2009年底,全国654座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57亿吨,有各类生活垃圾场567座,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场447座,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厂16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93座,其他一些为综合处理厂。

  到了2010年底,这一数字虽然规模上有了增长,但焚烧垃圾场的比例依然比较低。

  在聂永丰看来,正是由于收费体制没有理顺,导致了北京市区县政府多数选择临时性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由此造成了“垃圾围城”的局面,而随着城市规模扩大,这些垃圾填埋场很快又被城市发展所吞没,由此后续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成了难题。

  《意见》的出台,能否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在很多看好此政策的券商投资分析报告中,都提到了《意见》中要求,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要实现无害化处理率80%,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做到100%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做到所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无害化处理”甚至都没有一个清楚的定义和标准。

  徐海云表示,原来垃圾无害化处理是卫生部门的一个概念,后来变成了环保部门都在采用的一个概念,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没有具体的标准去衡量。

  上述接近住建部环境卫生技术中心的专家表示,垃圾无害化处理目前在考核当中,主要是看高危险和有害垃圾物体是否进行了专业方式处理,例如医疗垃圾是否做到分类、焚烧等。其次是生活垃圾在进行填埋、焚烧的时候,进行了无害化的处理措施。

  例如,垃圾在填埋的时候,必须做到铺设防渗膜,撒足够的石灰等消毒物体,而在焚烧的时候,需要保证足够的高温,有防范二噁英等有害气体飘散的设施。

  但是,上述一系列要求,其实均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和项目环评的时候,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查,而项目后期运行是否按照规范来做,却鲜有部门前来监管。

  除此以外,很多政府部门喜欢将垃圾处理标准定得很高,但是后期又不对垃圾处理厂进行监管,由此造成了标准成了摆设,垃圾无害化处理更是难以进行量化考核。

  收费死棋

  桑德环境董事长文一波此前向记者表示,日本一吨垃圾处理需要4800元,而中国在北京也只有100元/吨,处理费太低,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一个障碍。

  “例如,焚烧炉温度得达到一定温度才能有效降低二噁英散发,但是这就需要添加煤,运营费太低,处理厂都不肯添加煤,”聂永丰举例说。

  垃圾处理收费问题,被看做《意见》中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最有效的工具。

  《意见》第19条中就提出,健全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也就是说,“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意见》把具体收费标准制定权交给了地方政府。显然,《意见》给各地政府开征垃圾处理费提供了依据,然而,就在《意见》出台后不久,广东省住建厅5月11日就在网上公布了调整垃圾处理收费的征求意见稿,未及半日,该意见稿就被撤下。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该方案并不成熟,另外就是当前物价形势比较严峻,垃圾处理收费涉及面广,需要另择时机出台。

  事实上,2002年广东省就颁布了《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开征垃圾处理费。

  目前,广东省地级市以上城区都开征垃圾处理费,23个县级市城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16个,开征率为69%,44个县的县城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9个,平均开征率为21%。

  广东省住建厅巡视员刘锦红曾表示,广东省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偏低,居民每户每月平均为6.43元,最低每户每月平均仅1元。2009年,广东省已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县、镇应收15.9亿元,实收13.1亿元,收缴率为82%。平均征收标准为73.89元/吨,据测算,生活垃圾处理平均成本为118元/吨。

  与广东省相似,北京市也在日前出台了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办法,但是仅仅是通过政策,并没有具体提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也没有具体的开征日期。而上海则在同一时期表示,暂时不考虑开征垃圾处理费。

  聂永丰表示,垃圾处理收费难问题,始终是制约垃圾处理问题的难题。虽然《意见》中提出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但是垃圾计量、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透明等很多方面都存在问题。

  以北京为例,其准备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且按照产生垃圾的量实行梯级收费标准,产生越多,收费越高。但是这个政策对于餐饮服务业等可能有效果,而对于普通居民家庭来说,如何进行计量是一个问题。

  除了物价形势和计量问题以外,公众缺乏对环保事业的参与,也是垃圾处理费征收难的原因。

  由于垃圾处理场运行信息不透明,很多居民担心收费以后,垃圾处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或者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技术上不去,不能解决垃圾围城等问题。

  此外,大多数城市家庭都已经缴纳了垃圾清运费和卫生费,以及物业费等涉及垃圾处理的费用,如果再增加垃圾处理费,在收费上需要给出充分理由。

  文一波表示,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办法比较好。中央财政可以支持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支付一些城市垃圾处理费,而东部城市财政完全可以自己支付垃圾处理费。

  以北京为例,每年300万吨的垃圾,按照100元/吨计算,每年不过3亿元的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厂可以通过BOT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运营费用就以垃圾处理费的形式由财政支付。北京2010年财政收入超过2300亿元,仅补贴公交每年开支就在100亿元以上。对于解决城市病的大问题,垃圾处理问题,每年3亿元,对政府财政不构成压力。

  而要解开这个棋局,聂永丰认为,建立居民和政府、垃圾处理厂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机制,比建立收费制度更重要。

  聂永丰表示,住建部等部门正在酝酿出台垃圾处理场的监管运行办法。

  《意见》中也提出,建立评价制度。加强对全国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邻避抗争

  住建部从2010年5月份开始,就组织了全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调研,准备出台垃圾处理的“十二五”规划,在此时期内,大规模建设垃圾处理厂仍然是解决城市垃圾围城的主要措施。然而,现实问题却是,很多城市已经面临无处可建垃圾处理厂。

  并且,因为垃圾处理厂建设而产生“邻避抗争”的问题越来越多。例如,2009年北京昌平区阿苏卫垃圾处理厂建设时,就遭到了居民大规模反对,最后不得不组织反对者前去日本参观当地垃圾处理模式。

  “邻避抗争”指当垃圾焚烧厂远离自己居住区域时,它会被看作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而当这个设施落户居民周边地区时,它就会被看作是个毒气工厂,而遭到居民激烈反对。

  实际上,如果要做到2015年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全国新建垃圾处理厂的需求规模依然很大。

  上海济邦咨询公司副总经理曹健飞表示,上述国务院《意见》当中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快存量垃圾治理。

  垃圾围城艰难求解

  垃圾焚烧发电本是一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近两年,北京、广州、深圳和南京等地规划中的多个垃圾焚烧项目因“邻避抗争”被迫放弃或拖延,这种状况在全国已成了普遍现象,造成了国家大量的资金和资源的严重浪费。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使得前期项目技术设备选择不符合当地垃圾的实际情况,建设运营处理不达标。现有很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技术和设备选型时未充分考查论证,引入了一些不适合中国垃圾特性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和设备,造成了投资浪费以及处理成本高、经济效益差、排放不达标的状况,使项目周边的民众深受其害,抱怨政府。“即使具备了相关技术和设备,投资人在项目夺标后,为了获得盈利,又采用劣质的焚烧设备以降低投资,有的甚至不进行除臭、尾气处理、渗滤液处理等辅助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曹健飞称。

  上述问题使得原本可以避免产生的二噁英等有害气体排放入空气当中,造成二次污染,从而导致人们视垃圾焚烧项目为“灾难”。

聂永丰表示,垃圾处理虽然面临很多困境,但是最根本的还是城市垃圾管理的水平。《意见》中也提出鼓励北京等城市先行先试,摸索城市垃圾收集和管理的经验。

11、“十二五”环境税试点有望启动

来源:中国投资 2011年05月17日

http://roll.sohu.com/20110517/n307760720.shtml

  环境税先由试点省区自行确定方案,试点地方自主设计开征环境税所涉各项内容, 目前,已有一些省份向财政部上报了开征环境税的试点方案,甘肃、湖南等地有望率先试点

  10月10日,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十二五”时期的中国财税改革》研究报告中将环境税纳入“十二五”时期中国财税改革蓝图,表示“十二五”期间将设立环境税和资源税。其中,独立环境税方案应包括一般环境税、直接污染税和污染产品税。

  尽管环境税在中国出台并全面实施尚无明确时间表,但随着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环境税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出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对《中国投资》表示。

  费改税势在必行

  2010年7月12日,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有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引发福建汀江流域污染,鱼类大面积死亡和水质污染。尽管事后环保部门对紫金矿业开出了956万元的罚单,但按其公报的2009年利润总额50.19亿元计算,这一罚款仅占0.2%。

  对紫金矿业的处罚,遵照的是2003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照这一条例,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污染物种类数最多不超过3项。即便是“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也仅按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

  “这一标准已经过时”,业内专家表示,由于收费标准长期没有调整,目前收费已大大低于污染治理的成本和污染造成的损失费用。一方面,现行征收的排污费及超标罚款对企业影响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政府面临庞大的环境治理资金不足的压力。

  以工业废水为例,中国的三江、三河、三湖是遭受污染最为重要的领域。在松花江,2005年吉化公司污染尚未完全淡出视线,今年7月28日,吉林省永吉县化工厂的1000多桶化工原料又因洪水而被冲入江中。松花江几乎成了这片土地上最容易受到伤害的河流之一。

  为了治理污染,国家批复并推进实施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自2006年起,总投资约134亿元,安排治污项目222个,其中绝大部分由政府出资建设。环保部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已完成投资112.3亿元,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已完成195个。

  归根结底,环境问题是经济外部性的表现,污染环境的是企业,治理买单的却是政府,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污染治理成本并没有纳入其生产成本。尽管收费和征税都可以将外部成本内部化,但“采用排污费的方式,对于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并无较大刺激,甚至有一些企业认为,交了排污费,就可以明目张胆地排放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王浩说。

  我国的污染排放收费已经覆盖废水、废气、废物、噪声和放射物5大领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排污费的规定是一种违章超标罚款制度”,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金南认为,“费”的约束力较弱,征税方式则比“费”更具有强制性。

  从效率上看,征税可以克服收费的随意性、拖欠和拒缴的现象,还可以解决各地征收标准不一的问题,减少机构重叠以及部门和地方利益干扰,节约征收成本。

  围绕环境治理,目前国内已陆续推出绿色信贷、绿色环保、绿色证券等一系列经济政策。而环境税如能顺利开征,则可成为调控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又一重要政策工具。

  实际上,通过环境税收调节产业结构以改善环境,已在多个方面有所体现。如企业购进的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允许一次性摊销;企业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开发费用允许据实列支;对有偿转让环保科研成果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而取得的收入,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

  所谓环境税,是国家为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而凭借其权力对一切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类税系。

  “环境税并非单指一个税种,而是包括碳税、二氧化硫税、氮化物税等在内的一系列税种”,苏明介绍说,在发达国家,已就上述领域进行相关税种的征收。

  采用税收方式,除了可以对生产环节加大环境监管外,其引导消费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如发达国家征收的杀虫税,就是针对居民所使用的杀虫剂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消费环节即进行征收。

  增加治理投入经费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发达国家已经实施的碳税、能源税、硫税、氮税等环境税,不仅对企业和个人污染排放起到了明显的约束作用,而且成为政府环保资金的重要来源。

  目前,国内政府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有4大筹资方式。一是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收缴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税费,二是通过垃圾费和水费等征集的污染治理经费,三是多边金融机构和发达国家政府贷款等外资以及地方政府债券。除此以外,政府搭建的融资平台还可以通过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渠道进行融资。

  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49%,至“十一五”末期,环保投入预计将达到13750亿元,其占GDP的比重将达到1.6%。

  然而,在经济较发达的上海,尽管2008年全市环保投入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3.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倍多,但由于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一些大项目的上马,仍使黄浦江、苏州河、长江口部分断面的水质未有明显改善。

  国内外研究显示,环保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0%-1.5%,可以控制住大部分污染,从而使环境状况保持在一个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上;若比例达到2%以上,则可以阻止环境恶化的过程,并使之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基本保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社会事业部主任胡元明告诉记者:“环保投资不足和资金效率低下是世界各国曾经或正在遇到的普遍问题,但在我国现阶段显得尤其突出。”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投入快速增长,占GDP比重已升至1.5%,但同国外经验数据比较,我国环保投资占同期GDP的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尽快弥补。

  由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求增大,现有的投资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

  环境税如能顺利开征,无疑为捉襟见肘的政府增加财税收入,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进而为政府加大环保投入开辟了新的资金渠道。新机制还将敦促企业自觉减少环境污染,加大环保技术改造投入,减轻政府污染治理负担。

  开征环境税尚存在诸多障碍

  然而,受多种因素制约,环境税在中国开征还有待时日。苏明表示,税种设置以及实际操作都较难。一方面,国内的税收体制本身就面临多项改革及政策调整,特别是一些涉及各方利益的税种,涉及利益群体包括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

  对于环境税来说,会影响一些地方支柱产业的发展,影响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还会对微观群体造成较大影响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下降,员工收入减少。因此,政策调整面临较大难度。

  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告诉记者,环境税的设计关键在于税率和税基,其开征应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

  王金南则建议,可以借鉴德国的做法,将目前的排污部分收费逐渐过渡为完全征税。

  记者了解到,环境税先由试点省区自行确定方案,试点地方自主设计开征环境税所涉各项内容。已有一些省份向财政部上报了开征环境税的试点方案,甘肃、湖南等地有望率先试点。目前,财政部正就试点方案进行评估,具体实施时间尚未明确。而率先建设“两型”社会的湖北省,从2008年起就已经将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改为税务部门征收。

  加之若开征环境税将纳入地方税收范围,可以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改善财政状况,显而易见,地方政府对于开征环境税并不会产生多大阻力。

  “增加财政收入只是一方面作用”,苏明强调,开征环境税,首要目的应是对环境生态的改善与节能减排,这是国家考虑设立环境税的基本初衷或者最主要的目的。

12、广东紫金县血铅超标事件已有70人出现血铅超标

来源:人民网2011年05月18日 邓 圩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2/14664569.html

  核心提示

  17日,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导致广东河源紫金县村民血铅超标事件的三威电池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停产。环保部门要求,只要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企业就不能开工。

  目前,紫金县已对三威电池公司立案调查,企业法人已被刑拘,企业财产也被控制。

  “肇事”企业已停产,血铅超标居民全部免费治疗

  17日,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三威电池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停产。环保部门要求,只要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企业就不能开工。

  据悉,环保部官员和广东省环保厅专家17日一早已赶赴紫金调查。

  17日晚,紫金县新闻办公室通报,紫金县已对三威电池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企业法人已被刑拘,企业财产也被控制。相关责任领导的调查处理正在进行中。

  河源市卫生防疫部门正在抓紧检测剩余血样,截至17日20时05分,累计已检测470份,其中70份超标(69人为未成年人)。该县表示,17日新检测出的25名超标者将被第一时间送往市医疗机构治疗。

  目前,该县已将此前检测为血铅超标的45人全部送往河源市人民医院,其中35人办理了入院手续接受免费治疗,其余10人按照家属意愿将于18日上午住院接受治疗。

  紫金县正进一步扩大周边群众检测范围,17日增加采血样135份,同时加大对周边群众饮用水检测范围,确保生活用水安全。

  据了解,河源市相关医院均已成立治疗小组,严格按照省权威专家组的治疗方案,对血铅超标者进行有针对性地彻底治疗。该县也专门安排人员到相关医院协助开展治疗工作,确保血铅超标者得到及时治疗,患者和家属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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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分地方绿化考核绝对化 生态工程变政绩工程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1年05月18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518/000709.htm

几乎面对每位到访者,于长青都不忘从电脑中调出两组图片。

第一张图片是根据我国森林覆盖率状况绘成的图表,一条呈30度倾斜向上的直线清晰地显示出我国连年递增的森林覆盖率状况——截至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调查(2004~2008年),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已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上升到了20.36%。

另一张图片里则是两排枯死的树苗,没有一片绿叶,整个画面满是土黄色——这是中西部某个国家重点公益林的画面。

 “为什么森林覆盖率增加了,一些地方的生态环境依然恶化?”这位清华大学生态保护研究中心前任主任,用手指头使劲敲着桌子。

从1997年担任世界自然基金会项目顾问开始,于长青就开始关注与植树造林相关的话题。不久前,他撰写了一份题为《反思植树造林》的研究报告,表示应该在遵循科学规律的前提下,进行植树造林。

森林在哪儿呢?我怎么一棵树都没看见呢?

我国植树造林的开端可以追溯到1955年——在那一年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我看特别是北方的荒山应当绿化,也完全可以绿化。北方的同志有这个勇气没有?南方的许多地方还要绿化。”

1981年,我国将3月12日定为植树节。3年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提出了“力争把全国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百分之十二提高到百分之二十”的奋斗目标。

30年来,“植树”早已成为一项全民参与的公益活动。根据2009年的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截至2009年底,累计有121.1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63.3亿株。

从1978年至今,我国启动了包括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多个“林业重大工程”,共计投入达5000亿~6000亿元人民币。

中国植树造林取得的成就,可谓有目共睹。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全世界森林正以每年5万平方英里的速度被砍伐,而中国的植树造林工作逐渐减慢了地球森林面积日益缩小的速度。在世界森林资源持续减少的情况下,中国正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国家。

 “其实重视绿化本来是件大好事,但有些人却把生态工程变成了政绩工程。”于长青指出。

他发现了一组自相矛盾的数字:根据1987年出版的《中国林业年鉴》,全国宜于乔木林生长而又可用于发展林业的面积为253万平方公里;而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截至2009年,我国累计造林面积已达268万平方公里,远超过253万平方公里的“所有可能形成森林的面积”。

于长青表示,这一差别很可能是出在森林覆盖率的计算标准上。部分地方为了追求政绩,把“大量的草原划成了森林”。一位业内人士也曾经透露说,“告诉你个好消息,我们把灌木都划为森林,所以森林面积一下子增加了很多。”

 “这代表着什么?”于长青指着一张在阿拉善右旗拍摄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图片问中国青年报记者。

图片中的围栏里,是一株株不到20厘米的植物。于长青告诉记者,这是一种叫红砂的木质化半灌木,却成了“森林覆盖率”的证明。

有趣的是,一些牧民在同一块土地上往往既有草原证,又有林地证。曾经有一个哈萨克族的牧民指着被圈起来的“重点公益林”问于长青,“森林在哪儿呢?我怎么一棵树都没看见呢?”

 “这些森林是人造的,不是植树造的。”于长青这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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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无人岛开发海洋经济新增长点 生态保护存隐患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1年05月1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668253.html

  根据国家海洋局近日公布的中国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沿海8省共计176个“无人岛”面向包括外资企业和人士在内的单位、个人公开招租。相关专家认为,开放“无人岛”投资将加速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步伐。但要将海岛经济开发利用好,还需要投资者、相关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共同发力。

  176座海岛公开招租

  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申请审批的试行办法出台表明,无居民海岛开发正式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国家海洋局近日公布了中国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176个无居民海岛涉及浙江、广东、辽宁等8个省区,海岛开发的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随后,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从审批权限、申请审批程序、审批内容等方面对海岛开发作了具体规定。

  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一些沿海省市还将进一步出台细则,但申请审批的试行办法出台表明,无居民海岛开发正式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国家海洋局印发的试行办法,如果“无人岛”开发项目涉及填海连岛、探矿采石,或是涉及国家领海基点等等,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其他用途的无居民海岛使用则需要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海岛开发项目含有建筑工程,最高使用期限为50年,其他类型用岛的最高使用期限为30年。

  至于“无人岛”的租用使用金,除了根据海岛周边经济环境、离岸远近等因素设定出让最低价,还包括根据开发类别对环境影响大小所支付的“生态补偿费”。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利用规划处处长顾子江告诉记者,林业种植对海岛生态环境破坏性小,部分海岛每公顷每年只需要缴纳14元使用金,而如果在资源较好的海岛进行填海连岛建设,使用金最高能达到每公顷每年24万元。

  海洋经济新增长点

  “密集出台的发展规划显示出,海洋经济在未来一段时期将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

  国家海洋局在此前召开的海岛名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将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和开发经验,比如马尔代夫开发海岛旅游业就是较成功的先例。

  这被认为是中国近年来将经济发展触角伸向海洋的又一举措。“密集出台的发展规划显示出,海洋经济在未来一段时期将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说。

  近年来,中国迈向“蓝色经济”的步伐日趋加快,东部沿海的海洋经济链条正在逐步形成。2009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会议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转向海洋寻求突破。2010年,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转身向海”的步伐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持续前行。2011年初,《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拥有漫长海岸线、全球吞吐量第一大港的浙江省,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也在今年两会前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持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4月初,温家宝在北京听取《浙江沿海及海岛综合开发战略研究综合报告》的汇报时指出,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和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应当看到,发展海洋经济不仅仅关乎沿海区域发展,更体现出中国正在通过开放型的经济形态积极融入世界。”王小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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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北京缺水已破国际警戒线的1/10 形势异常严峻

来源:人民网2011年05月18日贾玥

http://env.people.com.cn/GB/14671856.html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贾玥) 北京市水务局日前透露,北京市人均水资源量已降至100立方米,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等于已破国际警戒线的1/10,北京缺水形势异常严峻。

  “造成北京严重缺水的原因很多,除了一些客观因素,节水意识不足是其中之一,水资源使用方式和用水配比还存在一些问题。”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目前水价尚未完全体现水资源稀缺性,未来水价应有合理设置,让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水价不理顺,节水难以真正到位”。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缺水

  首都北京一直处于水资源短缺状态。12年来,北京遭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持续时间最长、旱情最严重的干旱期,平均降雨量比多年平均减少120毫米。据《2009北京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全市地表水资源量为6.7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减少62%;地下水资源量为15.0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34亿立方米。

  “连续干旱和南水北调推迟进京使北京水资源风险加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呈现刚性增长,这也致使北京水源安全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在今年3月第十九届“世界水日”相关活动中,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程静作上述表示。

  据傅涛分析,造成北京严重缺水的原因很多,全社会节水意识不足是其一,水资源使用方式和用水配比还存在一些问题。节水工作虽然陆续在展开,但实际效果与以色列、新加坡等节水地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节水更多的是停留在宣传口号上,还未真正渗入市民日常行为中。

  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南水北调及应急用水是北京市的五大水源。北京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戴育华介绍,近年来,北京主要以超采地下水和动用水库库存及从周边地区调水来满足用水需求。

  北京超采地下水所带来的隐患不可小觑。傅涛指出,深层地下水是不可再生的水资源,。近些年北京地下水位下降迅速,形成漏斗,再加上修地铁时为了赶工期和节约成本,采取了破坏性的施工方式,进一步加剧了地下水位的下降趋势,“过度开采地下水将导致生态退化,不容忽视”。

  奢侈性水消费加剧北京水资源危机

  在今年4月《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1)》发布会上,环保人士胡勘平指出,2010年北京奢侈性水消费高潮再起,众多人工造雪游乐项目异常火爆,造成巨大的水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加剧了北京水资源危机。

  胡勘平表示,北京市每年人工造雪的用水量至少100万吨,相当于北京市8300个家庭一年的用水量总和,“人工造雪后,绝大多数会通过空气蒸发或渗透地下,这部分水无法回收再利用,造成浪费”。

  一些评论建议,北京应该严禁开办高档洗浴业及滑雪场、高尔夫球场等高用水企业,限制落后、耗水量高、用水效率低下的产业项目,放弃不符合北京市产业规划的项目和企业,从而大大将少水资源的需求与消耗。

  傅涛认为,产生上述问题与水价倒挂有一定关系,目前水价尚未完全体现水资源稀缺性,主要体现出工程成本。未来水价应有合理设置,让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水价不理顺,节水难以真正到位”。

  “如果水价过低,实际上是补贴了大用水户。”傅涛预计,与其他资源性价格面临上扬相一致的是,未来北京市的水价将会进一步提高。

  人口膨胀与资源短缺的矛盾

  当前,北京城市规模扩容、人口膨胀与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中国人民大学资源环境经济学教授侯东民曾提出,“对人口迅速增长导致的严重水危机必须高度关注,人口控制势在必行。”

  据侯东民分析,北京多年平均水资源量37亿立方米,按照目前接近2000万人口计算,即便加上未来南水北调长期稳定供水1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也不到250立方米。人口过快增长使北京人口环境关系高度脆弱化,降低人口增速已是北京“十二五”头等重要发展任务。

  同时有学者认为,上述观点低估了技术、制度创新和管理手段进步对城市人口容纳力、国家人口承载力的动态影响,更忽视了市场机制本身对人口流动、人口增长的重大调节作用,并以以色列和美国拉斯维加斯为例来说明,资源匮乏并非阻挡公民到发达城市寻梦的借口。

  傅涛认为,通过户籍制度等行政手段来控制北京人口规模很难奏效,人口膨胀是一种必然,标榜“高福利、低价格”必然会产生不公平,既得利益者已享受到这一待遇,还没有享受的人群又会蜂拥而至。“未来北京应该更多地发挥市场手段,而非一味依靠行政手段干涉城市发展。”

  “公共服务价格低会进一步加剧"大城市病",人群向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聚集,反过来加剧水资源、交通压力,形成恶性循环。”在傅涛看来,在北京生活理应支付更高的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成本,合理的价格体系就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

  2011年,依据年初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北京市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合理调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逐步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是通过经济手段促进节水的有效手段,对控制用水量会产生一定作用,”傅涛说,“国际上也有很多案例可以证明,实行阶梯水价之后,人均用水量会适度减少。”

  未来开源节流还有什么办法

  在增加水源方面,再生水的利用潜力依然巨大。北京市水务局透露,今年年内将出台再生水使用鼓励办法,对用再生水替代自来水的单位进行奖励,包括政府补贴、用水指标提高等,再生水在居民家庭中的使用也将推广。对此,傅涛指出,再生水、海水淡化和雨水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可以直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北京,再生水的利用有望成为“第二水源”。

  目前北京的用水总量已从上世纪90年代的40亿立方米以上减少至35亿立方米左右,其中农业用水量降幅最为显著。但学者指出,北京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产业转型、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来继续缩小对水资源的需求和消耗的潜力依然非常巨大。

16、领导默许重污染企业缘何存在?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5-18  钱夙伟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5/t20110517_702433.html

   有消息称,在河南省平顶山舞钢市铁山乡韩庄村,当地村民发现,当地一家两年前就被关停的重污染企业,不知为何又开始进行生产。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当地相关部门的答复却是:死而复生的那家重污染企业,是在“一些领导的默许下才重新开工的”。之所以会得到领导默许,原因可能是“怕企业取缔后影响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

  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据了解,这家企业附近的5个村庄数千名村民每天都被这些烟尘折腾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当地群众岂会在乎这样的就业机会?即使就业的当地群众并非这5个村庄的人,但连在附近居住身体健康都会受到威胁,工作人员在厂里上班身体状况岂能受得了?

  实际上,一些地区的污染企业总是关停不了,大都是以就业之类为幌子。当地领导官员真正关心的并不是群众的身体健康,而是自己的政绩,而且,千方百计保护重污染企业这一行为本身,很可能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失职,甚至存在某种难以言说的利害纠葛。舞钢市这家重污染企业当年是谁拍板上马的,又是如何通过环评的?无疑,“领导默许”的背后大有玄机。

  据了解,当地环保局对重污染企业死而复生很无奈,“实际上,对企业的关闭和取缔都需要政府来下文并组织实施”。这其实暴露出一些地区处于人治大于法治的尴尬现状。当地环保部门虽然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并且取缔重污染企业也是有法可依的,但是由于现行的体制束缚,如果没有当地政府领导发话,环保部门只能是无奈地看着重污染企业死而复生。

  在一些地方,环境污染之所以愈演愈烈,主要原因就是诸如“领导默许”之类的地方“土政策”经常凌驾于环境保护法之上。环保部门虽然有环境保护法这一尚方宝剑,但执行起来根本不敌“领导默许”之类的“土政策”。

  因此,笔者以为,只有让环境保护法真正“硬”起来,才不会有“领导默许”存在的空间,而且,“领导默许”本身要受到严厉追究。法律应当明确,如果一地发生污染事件,地方领导官员应当负主要责任。只有让治污不力乃至放任污染发生的官员真正付出代价,权力对于环境法律才会有一种敬畏感,地方领导官员才会自觉地去追求可持续发展。

17、非得曝光才治污?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5-18  贺震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5/t20110517_702434.html

   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和《新闻30分》不久前接连报道了秦淮纸业私设暗管违法排污,造成秦淮河上游柘塘新河严重污染的事件。随后,许多媒体、网络跟进报道,一时形成了环境舆论热点。

  新闻播出后,企业所在地的县环保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封堵排污暗管;对秦淮纸业和宝兴羽绒厂两家违法排污企业下达责令停产的法律文书,当日下午又对两家企业实施了断水、断电和查封生产车间等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县环保局对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县长对事件处置进行了认真部署,县委书记对事件处理提出了8条要求。县政府启动了柘塘新河河道环境整治。随后,召开经济开发区和全县7镇分管领导会议,紧急部署对全县工业企业、三产排污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求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彻底查清环境污染隐患,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进行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这一系列动作都是在媒体曝光之后短短几个小时内完成的,动作不可谓不快,效率不可谓不高。应该说,当地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对媒体的监督态度是积极的,行动是迅速的。这让人喜忧参半,又喜又忧:当地党委、政府闻风而动,把舆论监督作为惩治违法排污企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推动力,该喜。然而,转念一想,当地为什么不早做工作解决问题?为什么非要等到媒体曝光了才采取整治措施?

  要说当地党委、政府不知道情况似乎说不通。企业违法排污,河道被污染,县、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整天在“一亩三分地”上转悠,岂能发现不了?更何况,当地群众曾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多个政府部门投诉、举报环境污染事实。但是,当地党委、政府为什么不认真调查,动真格整治环境污染?令人匪夷所思。

  时下,在许多地方都存在一个怪现象:一些地方政府对群众三番五次举报、反映的问题,经常无动于衷。有的虽然派人去查了,但并没有下真功夫,只是象征性地走一走,看一看,做做样子,情况没有查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就导致一些群众对地方政府不信任,转而寻求媒体的关注与支持。

  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曝光;不怕信访举报,就怕媒体报道,这在一些地区几乎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几乎各地都是“高度重视”的。有的地方专门出台了类似媒体曝光反馈督察机制工作方案的文件,对被曝光问题查处进行专门规范。其实,如此重视媒体曝光问题处理的背后,往往并不是真心实意、主动地查处与解决问题,而是为了保全面子、挽回影响,是迫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危机公关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转移舆论视线,迅速从媒体关注的聚光灯下解脱出来。当然,不管地方领导心里是咋想的,一经媒体曝光,问题能得到迅速解决,自然是好事情,总比“死猪不怕开水烫”,“任你曝光批评,我自岿然不动”要好得多。

补牢何待亡羊时?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只要胸怀对民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群众信访投诉认真对待,对举报的违法排污企业绝不轻易放过,把环境问题解决在平时,让媒体无光可曝,这样既能搞好民生的里子,又能成全领导的面子,岂不是更好?

18、盗挖银杏,“大树进城”惹的祸

来源:中国经济网2011年05月16日

http://news.cntv.cn/20110516/102430.shtml

  银杏是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拥有百年以上银杏古树1.7万株,被誉为“中国银杏之乡”。近年来,桂林市灵川县、兴安县等地的银杏大树、古树遭到疯狂乱采滥挖。林业部门调查发现,能够花几万元买一棵树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政府机关。特别是一些省市提出“大种树、种大树”的口号,更是让“大树进城”推波助澜,致使银杏大树古树被热炒。

  大树名木是历史变迁的证明,是活的文物。全国绿化委、国家林业局2009年下文“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但时下,在很多大城市里,除了街道、公园等园林绿化带外,在高档小区、宾馆饭店、会所酒吧等场所,也都能看到“老树秃桩”的身影。市面上能卖高价的大树基本都被疯狂的盗挖,很多树都已经被连根拔起了。应该说,这与林业局和绿化委疏于管理不可分,但大树进城“供不应求”市场的形成,最直接的原因出在政府自身。从偏远地区移植一棵树龄为20 年以上的树木,树木在长途运输过程中要不停地护理,“吊水”、“打针”、补充营养,成本加运费少则近万元,多则几万十几万,名贵树种价格更高,树木移植后两三年内常处于假活状态,需要加强养护,一棵大树每年花掉“保姆费”数万元。“能够花几万元买一棵树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政府机关”恰好佐证了是“速成绿化城市”把“高价买绿”推到了极致的推论。

  研究发现,从农村移植到城市的大树成活率不到 50%,有些树种死亡率高达 70%以上,即使存活也不如原生状态下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换句话说,建设“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型城市”也好,打造“广场工程”、“绿化工程”也罢,“大树进城”说到底都是在“饮鸩止渴”。城市里绿了,农村却荒了,郁郁葱葱的山林变成荒山秃岭,原生态遭到破坏,甚至造成一些物种的灭绝。这是否是一种虚假的“绿色政绩观”呢?

疯狂乱采滥挖银杏树只是开始,挖完了银杏树是否就该对其他的大树古树动手了呢?所以,保护银杏既要打击盗挖行为,各级政府也该认真反思,从根本上止住银杏大树古树被采挖的疯狂。

19、黄栀梓:标本兼治遏制大树古树进城

来源:大众日报2011年05月16日

http://opinion.news.cntv.cn/20110516/106221.shtml

  银杏是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拥有百年以上银杏古树1.7万株,被誉为“中国银杏之乡”。近年来,桂林市灵川县、兴安县等地的银杏大树、古树遭到疯狂乱采滥挖。林业部门调查发现,能够花几万元买一棵树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政府机关。(5月15日《京华时报》)

  时下不惜花高价购买大树古树进城在很多城市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就连笔者所居住的小城最近也遍布了老树秃桩,然而本地持续的旱情正使其成活堪忧。尽管从理想效果来看,大树古树进城能使城市“速绿”,但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据有关专家长期跟踪调研表明,大树古树“农转非”后在城里因“水土不服”,死亡率高达50%—70%。更为严重的是,“农转非”式大树古树进城,违背了树木生长的自然规律、改变了树木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利于树木生长,严重破坏了原有生态。即使大树在城里移植成活,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不仅不能增加森林碳汇,而且还破坏了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不利于巩固多年来的林业建设成果,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2009年5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就向各地发出了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但近些年来,大树古树进城热却难以降温。长期关注大树古树进城问题的中科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蒋高明指出:“在大树进城热潮的背后,隐藏着一条利益链条,即从乡下农民到大树贩子,接着到园林施工负责人,再到园林设计者,最后到主管领导。”而“禁令”虽有但却缺乏相应的追责问责和严厉的处罚机制,其遵从度和执行力也就有失刚性。因此,当前必须从城市需求的源头斩断大树古树进城背后隐藏的利益链,尤其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擦除其利益链条上被腐败锈蚀的痕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问责、处罚机制,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但上述措施还只是一种“治标”之策,与此同时,还有望商家在适应市场需求上转变思维,不要再寻思着通过乱采滥挖来抢抓大树古树进城的商机,而是从积极发展本地育苗基地出发把握好商机,定向培育适合城市绿化的乡土珍贵优质苗木,为城市增绿提供充足的苗木资源。尤其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引导苗木基地做好生产规划,调整不合理的苗木生产结构,努力培育珍贵树种和速生苗木,以大苗栽植替代大树古树移植,使农村苗木生产与城市绿化形成有机的衔接,这才是遏制大树古树“农转非”式进城的治本之策。

20、马红漫:垃圾分类是一件细致活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1-05-18

http://gcontent.oeeee.com/a/19/a19acd7d2689207f/Blog/0b2/75522d.html

    5月15日“国际家庭日”的到来,再次推动了垃圾分类活动。据悉,作为今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该市“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活动当天在杨浦区新江湾城启动。而在此前,北京与杭州等城市的垃圾试点行动也曾陆续开展。

    其实,垃圾是一种“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能将其分类投放,可以极大地提高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但应当看到的是,垃圾管理并非狭隘的垃圾处理,而是涉及法律、产业政策、生产与消费者责任等的系统工程。虽然垃圾分类是公认的大势所趋,但真正在我国落实,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随着我国城市的扩容,居民每日产生的垃圾量也在惊人地增长。据报道,上海市每3天生活垃圾可填满一座足球场,每16天的垃圾产量可以堆出一座金茂大厦。而在北京,若将每天所需的垃圾运输车头尾相连,则能够绕三环一周。在国际上,通常把2/3的资金用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等管理环节,只有1/3的资金用于垃圾处理上;而我国目前却有90%以上的资金都用在收运和处理垃圾上。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容、居住区的延伸,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地点选择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不分类的垃圾又影响了对其循环利用。一个典型的案例是,虽然我国已经掌握了较为先进的废弃塑料回收处理技术,然而由于环卫部门分拣不彻底、居民垃圾混合投放等原因,再生处理企业所能得到的原料因杂质太多而无法利用。因此,有些再生资源处理企业不得不从国外进口已经分类和清洁的原料,也就产生了“洋垃圾”进口的怪现象。

    恰因此,各大型城市期待通过试点活动的提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正所谓万事开头难,虽然公众对于“谁污染、谁付费”的垃圾分类理念颇为赞同,但真正能得以实践者寥寥。这不仅是因为百姓生活习惯的改变并非易事,而且垃圾分类的实施环境也不容乐观。许多人在投掷垃圾时或许都有一个共同的困惑,每天面对笼统写着“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字样的垃圾桶往往会无所适从,不知道那些菜渣烂叶到底该算到哪一类。在许多城市街头,垃圾箱都美观地配有一个高耸的盖子,这却增加了路人对垃圾的投放难度。而一些国家的路边垃圾箱不但容量大,而且多是无盖镂空的,适合匆匆路过之人随手投递,且具备了渗水功能。

    可见,垃圾投放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政策推进需要从细微处着手。从外部经验看,日本对垃圾分类的执行堪为典例,而台湾地区近年来“垃圾不落地”改革也颇具成效。总结而言,政策执行细致入微、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环保利益人人共享等是有效推行垃圾分类的必然之举。

    日本的垃圾分类工作堪为细致入微,连一个矿泉水瓶都分为瓶盖、瓶身和瓶身上的塑料贴纸三部分分别投放。日本各个地方政府都对垃圾做了细化分类,最大分类有可燃物、不可燃物、资源类、粗大垃圾,在日本横滨市,垃圾类别由原来的五类更细分为十类,并给每个市民发了长达27页的手册,其条款有518项之多。而在台北市,甚至将食物残余垃圾也分为“养猪厨余”和“堆肥厨余”两类。可见,政府部门事无巨细的指导可以大大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让“零垃圾”目标的实现成为了可能。

当然,让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非一日之功。新政执行的初期,奖惩分明十分重要。台北市规定,如果不使用专用垃圾袋,清洁队可以拒收,偷扔垃圾者将面临重罚,而举报者则可以得到重奖。为了在坊间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一些行政官员每天在收垃圾时都拿着分类好的垃圾从自家公寓跑到回收点,和普通民众一起“扔垃圾”,这甚至成了台北市的一道风景。而在日本,儿童从小就从家长和学校那里受到正确处理垃圾的教育。如果不按规定扔垃圾,就可能受到政府人员的说服和周围舆论的压力。此外,日本对生产厂商也提出了“延伸责任”,例如要求商品一出厂就要在包装盒上注明其属于哪类垃圾,牛奶盒上甚至还有这样的提示:要洗净、拆开、晾干、折叠以后再扔。

垃圾分类的执行,让日本与台湾地区民众共同得享优质环境的福利。诸如,台北市为回馈市民对环保所做的贡献,在原来的垃圾掩埋场位置兴建起温泉游泳池,并以沼气发电提供民众使用,让民众切实感受到了垃圾变废为宝的收益。

    反观中国大陆,城市垃圾处理量即将饱和的现状呼唤垃圾分类尽早得到普及。其间每位公民、每家厂商,乃至政府部门都有义务贡献出自己的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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