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7
五月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水电开发:
1、中国西藏新闻网:"三江"流域初步规划开发25个梯级电站
http://www.tibet3.com/news/content/2011-01/18/content_439558.htm
搜狐绿色专题:
2、搜狐绿色: 第25期:中国海洋环境压力日益增大
http://green.sohu.com/20110517/n307649501.shtml
3、搜狐绿色: 第26期:中国亟待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http://green.sohu.com/20110517/n307650311.shtml
4、搜狐绿色: 第28期:中国海上漏油污染事故处理机制
http://green.sohu.com/20110517/n307651609.shtml
特别策划:
5、网易发现者: 大都市时代:中国的城市病
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megacities/
环境资讯:
6、中国低碳网: 环保部:将收严火电厂排放限值
http://www.ditan360.com/News/Info-84845.html
7、中国广播网: 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恶化 江豚数量急剧减少
http://news.sohu.com/20110517/n307664786.shtml
地方信息:
8、广州日报: 广东紫金违规排污事件已检测出45人血铅超标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5/17/content_1354480.htm
9、京华时报: 北京大工村垃圾焚烧厂再次向公众征集意见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5-17/094922478641.shtml
10、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5/1141305592802_1.shtml
重大水事:
11、解放网: 三峡水库下游三省旱情严重 千余水库跌至“死水位”
http://news.sina.com.cn/c/2011-05-17/090122478390.shtml
人物访谈:
12、东方法眼: 田成有:环境保护要变“单打独斗”为“握指成拳”
http://www.dffy.com/fazhixinwen/sifa/201105/23004.html
13、新浪房产: 环保诗人仕宏:在诗歌中思考地球的未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1-05-16/161422473715.shtml
14、中外对话: 李波:发展核能——公众参与与科学决策的博弈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294-Nuclear-notes-from-Germany
地球故事:
15、中国社会科学报:尼日尔河三角洲遭疯狂石油开采生态恶化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5-16/132322472824.shtml
深度报道:
16、中国经济导报: 墨西哥湾石油泄露再引环保热议
http://www.ceh.com.cn/ceh/ztbd/jnjp/79317.shtml
17、光明日报: 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调查:公众为何谈铅色变?
http://www.chinanews.com/jk/2011/05-17/3045023.shtml
18、人民网: 铅酸蓄电池行业新规将出 90%企业面临洗牌
http://env.people.com.cn/GB/14658835.html
环境评论:
19、东方网: “职工没洗澡”比超标排放更可怕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30_16130.html
20、华西都市报: 血铅超标让“环保标兵”来了一次裸奔
http://pinglun.youth.cn/mtgz/201105/t20110516_1585192.htm
21、大河网: “血铅超标”事件在揭谁的伤疤?
http://views.ce.cn/view/economy/201105/16/t20110516_22421645.shtml
22、光明网: 比血铅超标更可怕的是推卸责任
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05/16/6415681_0.shtml
23、南方都市报: 马长军:“大树进城”破坏生态环境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516/001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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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江"流域初步规划开发25个梯级电站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2011年01月18日
http://www.tibet3.com/news/content/2011-01/18/content_439558.htm
中国藏族网通讯 昌都地区水资源和矿产资源极为丰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建设藏东能源接续基地和有色金属基地的目标。昌都地区水力资源蕴藏量达到4046万千瓦。截至“十一五”末,已开发近28万千瓦。
自治区人大代表,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吾金平措表示,根据“三江”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初步规划开发25个梯级电站。目前,7个梯级电站初堪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叶巴滩、拉哇、苏哇龙三个梯级电站预可研工作全面开展。“十三五”末,将基本建成国家“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和藏东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水资源开发
7个梯级电站初堪已完成
昌都地区水力资源蕴藏量达到4046万千瓦。截至“十一五”末,已开发近28万千瓦。“果多水电站是国务院批准的西藏‘十一五’重点项目,是澜沧江上游扎曲河段的第二个梯级电站,装机容量16.5万千瓦,静态总投资在26亿元,是目前昌都地区在建的最大水电站。”吾金平措说,根据三江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初步规划开发25个梯级电站,这其中有许多电站的计划投资和装机规模都超过了果多水电站。
目前,三江流域水电开发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金沙江上游藏川段规划、环评工作已基本结束,7个梯级电站初堪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叶巴滩、拉哇、苏哇龙三个梯级电站预可研工作全面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水电开发流域规划工作已具备审查条件,古水、如美、侧格三个梯级电站预可研工作已经开始。怒江水电开发西藏段流域规划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年内完成,俄米、怒江桥等梯级工程预可研工作已经展开。
吾金平措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建设藏东能源接续基地和有色金属基地的目标,将金沙江叶巴滩、拉哇、苏哇龙电站,澜沧江如美、古水电站以及扎曲河果多电站纳入了国家“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为加快三江水资源开发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昌都地区计划在“十二五”时期力争开工建设金沙江、澜沧江、怒江若干个骨干电源点,“十二五”末力争在建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到“十三五”末,投入运营500万千瓦以上,在建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基本建成国家“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力争到2020年,藏电外送能力达到2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达到500-1000万千瓦,至2030年达到180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昌都境内主干输电网和藏电外送通道的建设,继续改造和建设城乡电网,使水电真正成为昌都地区强大的支柱产业。
矿产资源开发
建成藏东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昌都地区矿产资源种类繁多,主要有金银铜铁等矿种近百个。已经探明的主要矿种有6大类52种,各类矿点714处。其中已查明铜金属资源储量1034万吨,铅锌矿资源储量400万吨。
吾金平措说,正在开发的玉龙铜矿已探明金属储量达到650万吨以上,远景预测数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是我国储量最大、亚洲第二大的特大型单体铜矿。玉龙铜矿的开发,可以缓解我国金属铜的供需矛盾,促进昌都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五’时期,昌都地区将整合资源、整体规划、整装开发,重点做好玉龙铜矿、卡玛多菱镁矿和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形成年生产金属铜10万吨以上,氧化镁10万吨以上,煤10万吨以上,销售铁矿石100万吨的能力,初步建成藏东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建成藏东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吾金平措说,同时,昌都将做好外部配套条件特别是较快交通和能源技术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
2、第25期:中国海洋环境压力日益增大
来源:搜狐绿色 2011年05月17日
http://green.sohu.com/20110517/n307649501.shtml
【搜狐绿色消息】中国目前对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依赖正程度日益加深,随着陆上石油开采的耗竭,各大石油公司、各个国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海洋。然而原油泄漏被称为海洋环境的超级杀手。据统计,每年通过各种途径泄入于海洋的石油和石油产品约占世界石油总产量的0.5%。受四大因素的影响,中国海洋环境面临的压力还将长期存在。
压力之一:能源结构
中国现在一年消耗的石油超过4亿吨,在能源构成中长期占据20%的份额,而且消耗的石油总量正在逐年急剧上升。这一现象的与我国的目前能源需求结构有关,在新公布的十二五规划中,汽车、石化等对石油需求量极大的产业并没有发展放缓的迹象。目前中国石油进口的比重已经占到了53%,美国进口63%。一年消耗9亿多吨。据预测到2020年我们的石油进口量会占到整个石油总消费量的65%到70%,估计会超过美国,因为中国的石油资源比美国要差一些。
压力之二:海上钻井
大量的海上石油开采,不停地在制造“最大的生态灾难”。2010年发生的BP漏油事故经历五个月之后,油井才彻底被关闭,它后续的污染物的处理、分散剂带来的二次污染的问题都远远没有结束。而中国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中海油也正面临“生产设施严重老化、应急救援能力和极端气象条件下工作能力薄弱”等问题。中国首批海上油气井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已工作20多年。中海油表示正在升级上海在建的一处3000米深海钻井的防喷装置,升级后能在发生事故情况下实现自动关闭。该公司还在升级深潜设备,使工人能在2000米的深水工作,而目前设备只能在800米水下工作。
压力之三:原油运输
随着海上石油开采活动日益频繁,海上石油运输也日趋活跃,世界上曾多次发生石油泄漏污染海洋的事件,对地区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国是当今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大石油进口国,进口石油的90%通过海上船舶运输完成,防止船舶溢油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任务非常艰巨。2009年,我国进口石油达2亿吨左右。强大的运输压力,对海洋污染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迄今为止,我国从未发生过万吨以上的特大船舶溢油事故,但特大溢油事故险情不断,几千吨的溢油事件发生概率越来越高。
压力之四:(沿海)陆上油管
2010年7月16日,辽宁省大连市新港的沿海输油管线发生了爆炸事故,至少上万吨原油泄漏到大海中。尽管爆炸泄漏事故发生10天后就得到控制,前期清污工作也宣布告一段落,但这一事故造成的影响远未结束,从应对原油泄漏到评估生态环境影响直到生态恢复,仍有诸多难题待解。受损失渔民如何得到合理赔偿,海洋生态影响评估和恢复等,也是疑问重重,有专家甚至称三年内谨慎食用渤海水产。从漏油事件的应对到环境评估中体现出的能力不足,折射出中国科研单位之间的隔阂和体制的缺陷。
在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故发生一周年的时间点,我们应有几点反思:我们是否应该不顾一切的追求高新技术和更高的石油产能,去做许多过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是否应该过度依赖石油资源,是否无论它在哪里,都要千方百计要将其开发出来,供人类使用?我们是不是该更加考虑生态的重要性,而不是仅仅考虑人类自身的需求?
3、第26期:中国亟待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来源:搜狐绿色 2011年05月17日
http://green.sohu.com/20110517/n307650311.shtml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理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赔偿制度。《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和欧美不同,中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分散于《民法通则》、环境基本法与单行法之中。另外民事诉讼法也有一些和环境污染赔偿制度相关的一些具体规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基本纳入各相关法律中,初步形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体系。民事基本法、环境基本法、环境单行法等有关法律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作了不同层次的规定,可以说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依据已经比较严密了,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仍需要完善。
目前我国大多数环境纠纷都是通过行政调解处理解决,但行政调解欠缺具体化的操作规程。对诸如调解机构的组成、办案程序、执法权限、资金处理期限等都缺乏规范,很不完善。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知情权和请求鉴定权尚属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去年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此类污染事件一再发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像美国对待BP公司一样,追究它的责任。政府有责任推动这一赔偿制度。
王灿发表示,现在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有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应当排除损害,消除污染,赔偿损失。而且还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国家海洋局来代表政府对污染破坏者进行索赔。但还缺少对损害标准的认定。“国家海洋局正在制定这方面的评估标准和办法,如果能够出台,就可以为这种海洋污染的索赔提供根据。”王灿发说。
在5月11日举行的“警示与思考——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周年祭讨论会”上,前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坤民说道: 目前环保部(前环保局)履行的是督促治理整改的权力,而没有其他部位监督生产、勒令停工的权力。大家对于环保部门的愿望是好的,但是我们没有办法落实。
张坤民曾经到日本爆发水俣病的地方考察过,也得到了一个启发,对污染的企业要建立赔偿制度。引起水疫病那个企业最后赔得倾家荡产,地方政府帮他发债券,维持生产还要赔,只有赔了以后才能别的企业不敢再污染。我们现在有些企业排污收费罚款都是几十万或者几万就完善了。他的损失可不是这一点。所以无所畏惧,还别说个别还有后台。这是我们国家环境搞不好的原因。所以我一再跟一些法律专家提,我们需要建立中国的赔偿法、环境污染赔偿,就是要赔到他倾家荡产。
在BP漏油事故一周年的时间点上,希望国家能够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让企业为紫金矿业污染、大连漏油这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付出代价。
4、第28期:中国海上漏油污染事故处理机制
来源:搜狐绿色 2011年05月17日
http://green.sohu.com/20110517/n307651609.shtml
【搜狐绿色消息】在5月11日举行的“警示与思考——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周年祭讨论会”上,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专家董艳女士接受了搜狐绿色采访。以大连漏油事故应急处理为例,简要介绍了中国海上漏油污染事故处理机制。
目前中国在烟台和秦皇岛已经建立了两个溢油应急中心,在大连建立了一个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在溢油应急中心有一个设备库会储存相应的溢油应急设施。我们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已着手在大连、秦皇岛、青岛等沿海和长江干线船舶溢油高风险水域建设二十多个溢油应急设备库。根据当地的风险,需要什么样的应急设备等做了不同的规划。
一旦船舶发生溢油事故以后,污染清除的首要责任人就是船舶或其所有人。当溢油规模超过船舶清污能力的时候,政府有权力实施干预措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在1983年版基础上新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是其配套规章,其中规定了船舶在决定要终止清污行动之前要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止。作业结束后提交一份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概况、清污行动、应急设备、专业人员、污染损害等等。之后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会对清除作业效果和污染损害情况进行评估。
海上的溢油事故应急技术分为三块:第一,监视。第二,监测。第三,清污。监视主要有卫星、航空、船舶监视。卫星监视受到卫星过境的时间和限制,它的成本还是比较低,但是受到这些限制,所以有时候我们不可能做到全天候的监视。一旦发生事故,这三种方式可能要结合使用。
监测包括生态环境的监测,溢油源鉴定等。海上清污主要包括溢油的围控、回收和清除。对漏出来的油首先要进行围控,溢油在海上会迅速扩散和漂移,防止上岸,然后进行回收,并不改变油的形态,比如用收油机。海面燃烧和分散剂都是清除技术,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初期使用了水下消油技术,这也是首次应用,属于实验性的开展。但是它初期是取得了一个比较好的效果。
使用分散剂会引起二次污染,这是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但是在考虑使用哪种技术方式的时候一般专家会权衡,因为溢油上岸后会更难清除,岸上如果有湿地资源,有动植物,会不会产生更严重的损害。因为分散剂的作用原理并不是说真正的消除溢油。分散剂只是改变了油水分界面的表面张力,使油形成更小的油滴,并没有消除溢油。变成小油滴之后加速生物讲解。
如果是大量漏油的话,中国采用的新围控技术是通过收油机回收。美国的事情比较特殊,是在水下5000米左右。因为他是井喷状的,到了海面上围油栏、收油机作用都不是很大了。必须要从底下。很容易扩散到岸上,岸上有湿地,湿地的污染是非常非常严重的,很难清除。所以考虑到这些方面,当时专家就做了这个决定。开始在事故初期的时候,效果还是不错的。因为公众现在的环保意识很强,他关系到切身的健康和食品安全。所以他对于分散剂的二次污染相当严重。我们国家对于分散剂的使用也有相关规定,使用前要向有关海事主管机关提交申请,需要提交消油剂的产品认可,使用中也有规定,水深二十米以上等等,都是有很多规定的。这一次权衡之后还是可以使用的。
中国现在船舶溢油应急预案方面是自上而下形成了国家级、省市地方政府、港口码头和船舶预案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中国海事局是在2000年制订了《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但是这个计划覆盖范围小,强制实施的力度不大,所以在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所以下一步需要建立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预案。从国际层面上讲,我们也开展过国际合作。在墨西哥湾事故中,我国向美国提供了援助。之前,在07年韩国“河北精神”溢油事故,中国向韩国提供了援助,那是我们国家首次对外提供的一次在油污应急领域类的国际合作。所以我们国家应急机制相对是比较完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5、大都市时代:中国的城市病
来源:网易发现者 2011-05-17
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megacities/
在未来的二十年里,世界城市将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和规模发生扩张。这一系列的城市化将主要发生在崛起中的亚洲地区以及该地区人口最多的两个国家:中国和印度。日前,《外交政策》杂志对这两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进行了一番对比。从规模、效率以及投入上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更胜一筹。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住房紧张、健康危害、安全弱化等等等问题,也在阻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光鲜之下,城市化的过程也造就了多种多样的城市病,大都市时代离中国尚有不短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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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保部:将收严火电厂排放限值
来源:中国低碳网 2011-5-16 章轲
http://www.ditan360.com/News/Info-84845.html
中国低碳网专稿 来自国家环境保护部今天(16日)的消息称,将加大对火电大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的控制力度,收严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增设汞及其化合物控制指标。
据悉,日前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污染物排放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和供应持续增长。截至2010年底,火电发电量约占全部发电量的80%以上,我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仍将不断增长。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趋明显。
2003年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对控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推动电力行业的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全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0%,一批现有火电厂结合技术改造安装了低氮燃烧器,各种可应用于火电机组的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高效除尘器相继涌现,为提高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提供了技术支撑。
环保部表示,为更好适应“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
据记者了解,新标准重点加大了对火电大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的控制力度,收严了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增设了汞及其化合物控制指标。新标准实施后,火电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可实现较大幅度削减,对推动我国“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标准进一步修改后,环保部将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7、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恶化 江豚数量急剧减少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5月17日
http://news.sohu.com/20110517/n307664786.shtml
中广网南昌5月17日消息(记者蔡福津)近年来由于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长江江豚数量每年以6.4%的速度减少。
1991年,有关专家对长江江豚进行调查,认为长江江豚在2500头左右。2006年,专家对长江江豚再次进行调查,认为长江江豚在1200头左右,15年大约减少了1300头。专家认为,食物减少,加上船舶航行、挖砂等因素,导致江豚数量减少。
8、广东紫金违规排污事件已检测出45人血铅超标
来源: 广州日报2011-05-17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5/17/content_1354480.htm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河伟)昨晚,紫金县新闻办公室通报,河源市卫生疾控部门对紫金违规企业附近村民血样已经全部采集完毕,共1433份。截至16日晚9时30分,已经检测295份,其中45份超标。由三威电池有限公司违规排放造成环境铅污染引起的血铅超标事件的45名超标者中,1名是成年人,44名是未成年人。
紫金县新闻办公室介绍,河源市委、市政府和紫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受市委书记陈建华的委托,代市长彭建文昨日下午到紫金县现场办公,督促指导紫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稳妥处理临江血铅超标事件。市委、市政府昨晚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血铅超标事件的进一步工作措施,再次强调紫金县委、县政府要将救治血铅异常群众放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加快工作力度和进度,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度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紫金县委、县政府明确表示,把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凡是检测超标者,紫金县政府将一律送到市医疗机构免费治疗,并已邀请省6位权威专家到紫金指导治疗事宜,目前,6位权威专家已经会同市人民医院专家研究出了一套针对超标者的治疗方案,部分超标者已经送往医院治疗。
环保部赴紫金调查血铅
在河源市委、市政府的协调下,紫金县已请求省及周边市的卫生疾控部门紧急支持,用最短时间检查出剩余血样的结果,向社会第一时间公布。紫金县已经派出多个工作组,对三威电池有限公司周边的329户村民分片包户,宣传有关血铅超标的健康知识,以达到更好的检测和治疗效果。
据悉,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专家今日凌晨已经抵达河源,今日将赶赴违规排放企业现场,深入调查。紫金县委、县政府表示,将向社会、媒体主动公布相关信息,请全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彻底整治这一问题。
9、北京大工村垃圾焚烧厂再次向公众征集意见
来源:京华时报2011年05月17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5-17/094922478641.shtml
本报讯 (记者 易靖)昨天,海淀区大工村垃圾焚烧厂项目公布二次环评意见书。意见书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自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确定被弃后,大工村垃圾焚烧厂成为替代其解决海淀区垃圾问题的重点。
昨天,海淀区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环评信息公告》。根据公告显示,新建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选址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大工村地区,东距六环路约500米,西部是山区,总占地面积为24.97公顷,总投资约为16.7亿元。
据悉,新建再生能源发电厂正在筹备建设前的工作。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日处理生活垃圾2500吨。除厂区生产生活自用电外,每年将向华北电网输送电能约2.2亿度;同时还可以根据当地需求,向周边居民和单位供热。
针对社会关注的污染物排放问题,公告显示,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烟气排放指标将达到并部分严于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标准要求,且各项指标将在厂区门口的LED大屏幕上进行显示,市民还可以通过在海淀区环保局网站上查询以随时进行监督。此外,项目厂界外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并通过拆迁予以落实。
本月27日前,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发表有关该项目的意见。据悉,2015年前全市将加快5座再生能源发电厂的建设,并在东西南北预留用地。
海淀区委书记赵凤桐表示,为建设大工村垃圾焚烧厂,周边包括大工村在内的4个自然村将整体搬迁,有望今年启动,区政府将就近为他们建设安置房。据悉,安置房会建在苏家坨镇。2006年,海淀曾传出要在六里屯建设垃圾焚烧厂。此后,周边居民反对声浪迭起,该项目迟迟没有动静。赵凤桐明确表示,正在进行环评的大工村垃圾焚烧厂将取代六里屯垃圾焚烧厂,承担海淀区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工作。
10、河北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2011-05-17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5/1141305592802_1.shtml
水资源严重短缺日益成为河北发展的心腹大患。16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今后10年,河北省将加大对于水利的公共财政投入,目前,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编制完成,五年总投资规模1070亿元,平均每年200多亿元。
河北省水利厅披露,在河北省水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水资源严重短缺。全省可利用水资源近17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307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近些年来,全省用水总量在200亿立方米,年均超采地下水40亿立方米。
防洪保安体系比较薄弱。全省有500多座小型病险水库,260余条河道堤防、13处大型蓄滞洪区以及海堤防普遍存在年久失修的问题。
农田水利建设严重滞后。全省有2000多万亩耕地没有灌溉设施,近3000万亩没有节水工程;140多处大中型灌区防渗率只有18%,田间配套率不足20%。
水生态环境脆弱。全省部分地区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地下水超采造成20个地下水漏斗区,面积近4万平方公里;全省有水土流失面积6万平方公里。
河北省水利厅有关人士表示,以上四方面问题,实际上是水利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表现。目前,国家水利部已经明确,河北省作为七个先行先试省份之一,将率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探索经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指标体系,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建立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对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和重要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规模以上非农取水户、省际行政区边界河流控制断面、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市级和县级城区及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的实时在线监控,为严格水资源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11、三峡水库下游三省旱情严重 千余水库跌至“死水位”
来源:解放网2011年05月17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1-05-17/090122478390.shtml
记者16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4月份以来,黄淮大部降雨偏少2至5成,江淮和长江中下游大部偏少5成以上,江南大部和华南、西南大部偏少2至5成,河湖水位持续偏低,水利工程蓄水不断减少,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旱情。针对当前旱情,国家防总、水利部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保春播和保人畜饮水工作。
鄂千余水库跌至“死水位”
记者从湖北省水利厅了解到,由于持续干旱,全省已有千余座水库水位跌至“死水位”以下,水库有效蓄水基本用完。
据了解,去年11月份以来湖北省降雨异常偏少,旱情严重。截至5月15日,全省有1392座水库低于“死水位”运行,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1388座。
湖北省水利厅水库处负责人介绍,“死水位”指水库正常运行情况下的最低水位,只有在此水位之上,水库才能正常放水灌溉。跌至“死水位”以下,意味着这些水库无法正常运行。
洞庭湖区望天喊“渴”
今年以来,湖南北部降雨、来水偏少,蓄水不足,出现了严重的旱情。记者从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位于洞庭湖区腹地的华容县、南县和君山区等地,5月本来应该是禾苗葱郁、塘库满蓄的季节,目前却只能望天喊“渴”,遭受半个多世纪以来罕见的冬春夏连旱,群众饮水和农业生产正面临严峻的考验。
5月7日以来,湖南发生较大范围降水过程,湘南、湘西南局部出现大到暴雨。但这一轮降水并不均匀,湘北、湘中地区降雨不足10毫米,旱情维持,尤其是洞庭湖区和湘西北山区无有效降雨,部分城镇、山区群众饮水困难,农田受旱十分严重。
鄱阳湖水位持续严重偏低
尽管长江三峡水库加大对下游的放水量,江西境内也出现较强降水,但我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的水位仍严重偏低,比历年同期均值低4米多。
江西省水文部门统计,最近一段时期,鄱阳湖星子站水位一直在9米左右徘徊。 4月初,三峡水库加大放水后,星子站出现了水位上涨,但水位仍未超过10米。 5月15日8时,星子站水位为9.19米,远远低于历年同期均值14米以上的水平。
江西省渔政部门分析说,持续的低水位对鄱阳湖鱼类繁殖产卵也产生了明显影响。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鄱阳湖进入春季禁渔期,利于鱼类繁殖产卵。但目前鄱阳湖持续的低水位导致鱼类缺乏足够的产卵场所。
12、田成有:环境保护要变“单打独斗”为“握指成拳”
来源:东方法眼2011年05月14日 唐时华
http://www.dffy.com/fazhixinwen/sifa/201105/23004.html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博士访谈
事件回顾: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恶化和严峻形势,特别是2008年10月,震惊全国的“阳宗海坤污染事件”,催生了云南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由公安设立专门的“环保警察”,检察院设立“环保检查处”,法院设立“环保审判庭”,一系列举措相继出台,云南在司法实践中迈出了探索性的步伐。
2011年5月14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水污染司法和行政执法研讨会”昆明召开。来自全国水域污染治理的专家、学者、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等48个单位的70多名代表将进行为期两天的研讨。此次研讨会,主要围绕水域污染的行政和司法地域管辖,水域污染司法和行政执法联动,水域污染治理基金(资金)的来源、运用及意义,水域污染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诉讼鉴定四个主题展开。
作为敢于在西南边疆环境司法保护中“吃螃蟹”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近两年来环保法庭以及配套的保护举措的运行过程中,效果如何,难在何处,环境保护的司法介入今后将有何高招?为此,记者采访了当天在研讨会上刚作完专题发言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田成有博士。
记者:田副院长您好,云南作为将司法手段纳入环境保护的一个法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实践,比如成立了专门的环保法庭等措施。设立环保审判法庭,专门审理有关环保案件,既可以为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提速,又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突破地方保护主义迷局,彰显了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值得称道。作为云南高院分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请您介绍一下,这些举措现在的运行情况如何?
田成有:在这些方面,我们云南法院已经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云南在环境审判庭设置规模和公益诉讼规定的制定上,大有后来居上的势头。比如,我们成立的环保法庭数量目前已经有八个,除此之外,我们还是全国第一个在市级、省级两级法院出台环境公益诉讼规范性文件的省份。比如,2008年昆明市的法、检、公三家和及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昆明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2009年5月,云南高院组织讨论通过了《全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建设及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成为云南省审理环境保护案件,包括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指南”。我认为,这些举措,充分运用行政权和司法权“双轨制”运行来保护环境,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良好衔接和配合,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操作程序,值得肯定。
可以这样说,这个新机制的建立,从过去的“单打独斗”转变为行政管理与司法深度介入的双重治理,意味着解决云南水污染的困局有了开创性的探索与突破。
记者:设立专门的环保法庭及出台配套机制,一方面地方政府不再替污染者买单,另一方面有了专门的环保法庭,污染者头上等于是悬了一把利剑,值得肯定。那么,我们在运行过程中,除了成功经验的总结,有没有遇到其他的困难?
田成有:当然有。到今年4月为止,云南省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一共提起两件,其中,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起诉并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与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案,是我省环境保护审判庭受理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值得肯定。
但是,我们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仅受理了两件,环境公益诉讼推进缓慢,等米下锅,无案可办,环境案件少已经影响了司法对环境保护作用的发挥,现状可谓不容乐观。
此外还有一点,在我们目前法律滞后和存在缺陷的情形下,诉讼主体的不明确,诉讼成本的考量以及举证难、鉴定难的现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挑战,如何突破现行的法律规定,是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我们的法院如何在一个被动的局面下,积极探索一条可持续的环境保护司法之路,最大程度地发挥司法对环保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努力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联动、互动,在行政与司法的衔接上找到出路。
记者:司法实践中的环保案件少,不正好是环境污染少、环境侵权少的一个良好的表现吗?
田成有:不对,我们不能这样简单的理解。环保案件少并不等于环境污染少、环境侵权少。从法院的角度讲,案件少的主要原因是由司法的特性决定的。大家都知道,司法是被动的和消极的,是一种“事后判断权”,所以我们法院不能主动启动司法程序,实践中的情况往往是: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程序的启动,是要受当事人起诉与否的限制的,同样,刑事案件要受公安机关侦破、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制约。从这个层面上讲,法院无论多么“能动”,都无法决定案件的多少,云南法院成立环保法庭,是积极、主动利用司法为环境保护大局服务的重要步伐。今后,环保法庭能否走好,能否壮大,“有米下锅”。除了完善立法外,更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联动,增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寻找共识,在机制上有创新,在联动上有进展。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司法与行政联动?长期以来,大家熟知的环境保护都是行政执法的工作领域?
田成有:司法与行政联动的现实前提在于,在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暴露出了行政执法手段不足、力度不够、监督落实不力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司法的介入进行联动。其实,这样现象的出现,我觉得是存在这样几个主要原因:
首先还是我国法律法规软,行政处罚额度低、抓手少。在实践中,一些环境执法呈现出“两高一低”的不合理趋势,就是环保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仅靠单纯的处罚远不足以威慑违法者,环保执法已经陷入“排污――查处――罚款――继续排污――继续查处――继续罚款――再继续排污”的轮回之中。
第二个是环保体制存在弊端,行政执法力度减弱。按照我国环保系统的体系,上下级之间只是一种工作上的指导关系,环保部门直接受地方政府领导。环保执法很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掣肘,更为要紧的困难还在于,环境行政执法的经费不足,装备落后,自动化环境监控能力差,环境执法科技含量低,这在一定程度也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果。
最后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执法形式单一,缺乏必要的强制执行力。我们注意到,实践中的尴尬在于,对于执法过程中必须采取的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查封拆毁设备等相应措施,往往又不在环保部门的职权范围之内,仅靠环保一家之力难以做到,效果可想而知。
记者:是的。我们在实践中看到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不顺,配合不力。由于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性质不同,互不隶属,往往形成司法与行政各行其是,导致对有的环境案件在查处时互相推诿,或者以罚代刑等情况出现。那么,昆明出台这个“意见”和行政管理和司法介入的机制构建之后,起到的实际效果如何?
田成有:两年来,我们通过联动执法机制的有效运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比如,昆明市公检法三机关办理了一批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昆明中院成功审理了我省首例污染地下水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安宁市法院环保审判庭审理了我省首例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破坏水环境的刑事案件。昆明中院还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颁布了多个意见。2009年,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对联动执法机制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扩大了联动机制的主体,丰富了联动机制的内容,由四家联动扩大到了十九家联动,由水环境保护扩大到了包括所有自然资源、生活、生态环境领域,形成了从小环保到大环保的蜕变。其中,昆明市政府于2010年10月25日公布了《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尚属首创;昆明市环保局挂牌成立环境损害鉴定机构也走在全国前列。
记者:从您的介绍中,这些工作的完成,并非举法院一家或者司法机关之力就能完成,而是包含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甚至全社会之力?那么,您认为在这个联动机制中,要如何联动才能更有成效?
田成有:我认为联动机制要发挥好作用,建议继续从这样几个方面入手:
一个是要转变观念,大家形成共识。我们各级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要有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简单的靠“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完全依靠法律同样也不能完全解决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各级地方政府转变观念,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治理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成本观、环境大局观、绿色政绩观,必须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的思路。假如如果没有这种思想,行政罚款再高,司法惩罚再多大的,都仅仅是事后的。
从第二个方面来讲,我们要优化资源,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合力。在这个方面,比如可以考虑在联动机制建设方面,应当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保护脱节。同时,还要重点关注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权力交叉地带,形成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避免相互推诿。另外,关注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权力边界地带,形成必要的相互监督,避免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的情况。 这些问题,大有文章可作。
最后我谈谈借鉴的问题。国外环境执法有很多的先进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借鉴。我举一个例子,比如私人污染防治协议,这个协议通俗来讲,就是环境执法部门与排污方签订污染防治协议,规定较严格的环境标准,它既可以是一种君子协议,也可看成是法院执行的民事合同,这种协议配合的公众压力,能对阻止工厂排污能发挥令人信服的作用。另外,我们还要转变执法模式,实现从被动执法向主动出击,从偏重于污染产生后的末端控制向生产工艺的全过程控制的转变。
总之,环境保护的联动机制要真正奏效,必须要行政与司法的“握指成拳”,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一点至关重要!(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
13、环保诗人仕宏:在诗歌中思考地球的未来
来源:新浪房产2011年05月16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1-05-16/161422473715.shtml
编者按: 面对地球环境的日益严峻, 地球、家园,45亿年历史的地球,我们感叹于她同样是个有着有限生命的星球,恐龙统治了地球一亿五千万年,而灵长类(人类与猴类的简单说法)在地球上生活不过20万年。地球作为人类共同的家园——我们人类正以伟大的、空前的、惊人的、惊神的速度在改造与破坏着地球环境。针对当下环保问题的现状,我们采访了环保诗模作者、环保诗人艺术家仕宏先生。
记者:你好仕宏,很高兴能接受我的采访。
仕宏:你好孛林,欢迎你来宋庄做客,令寒舍蓬荜生辉。也很荣幸接受你的采访。
记者:那好,我们就直接开题吧。
去年,第六届跨界中国宋庄国际艺术节你的环保诗模系列图片作品问鼎首届宋庄诗歌节,我们陆续在新浪网、爱卓卓网、新华社CNC中文台看到你与作品的相关报道。我当时就被你这种环保与艺术创新的理念所吸引,请问你是怎样想到要做这个作品的呢?
仕宏:媒体的朋友很捧场也很给力,再次表示感谢。至于说为什么要做这个作品,其实很简单,因为我是水瓶座,热爱环保。
记者:哈哈,是吗还有这说法。水瓶座热爱环保。创作的动机就这么简单啊?
仕宏:当然不止这些,想法是我的或者说创意是我的,还得益于摄影师于捷的配合和实现。才有环保诗模系列图片作品第一组5张,金、木、水、火、土的问世。
记者:金木水火土,这不是周易的五行吗!
仕宏:是的,我用他们正好应对了当下中国五个行业:金:金融业、木:建材业、水:走私(水货)业、火:能源(煤炭)业、土:房地产业;按艺术概念做五个分类:环保、诗歌、模特(时尚)、美术、摄影;由挪威著名画家蒙克的代表作《呐喊》及系列作品的阅读联想,结合严力《还给我》、芒克《阳光中的向日葵》、张枣《镜中》、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仕宏《小城之春》等诗歌意境,以名画、环保、模特、时尚、摄影等相结合的元素创作的摄影作品 “环保诗模”公益系列;第一组金、木、水、火、土5张,如此诞生。
记者:等等,怎么听起来有点绕的感觉?
仕宏:是吗。乍一听有点绕,其实有趣很好玩。
记者:听说著名诗人、艺术家严力先生还为环保诗模做了序并到现场为你们捧场。
仕宏:是的,特别感谢严力,感谢老师的鼎力支持。顺便说一下我和于捷都是严力的学生,以师兄弟相称。之所以有这样的合作得益于老师的桥梁作用。
记者:我想作为诗人艺术家,诗歌+环保+模特以及借用美术和摄影的表现形式=环保诗模的诞生,这与你以诗人的身份思考地球家园的环保是分不开的。面对中国的环保现状,你是怎样的一个思考,或者说通过环保诗模的作品你有什么话说?
仕宏:首先我想说的是作为一个诗人谁也无法理解他内心深处的孤独与对文化和社会现状的思考碰撞与颤栗。中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转型期,30年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举世震惊,由此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大的惊人,那么,金木水火土所代表的五个行业所做的贡献世人皆知,可由于高速的发展带来的每个行业的环保现状却令人忧思。由此,我作为诗人艺术家的身份提出了我的思考和表达。古人都有为子孙后代留下点什么的传统美德,而作为当代这些优秀的企业家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的同时,各自对行业的环保要有积极的有效的措施。别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来我们现在的环保不作为擦屁股或者说付出代价。
记者:是哦,如此说来环保确实是个沉重的课题。那么环保诗模作品关注什么呢?
仕宏:环保诗模作品关注日益严重的垃圾围城之趋势的社会化问题,特别是新农村村镇垃圾如何处理;以中国传统文化周易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的古老的环保理念,注意,五行相生相克和古老的环保理念。应对当下五个行业代表中国经济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后而带来的社会环保现状的思考(同时也隐喻当代艺术的文化思考)与为构建和谐社会: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记者;听你说了这么多,我忽然想到我们美丽的北京。环保工作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强烈支持你,为构建和谐社会: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仕宏:是啊,环保意识或者说环保精神应该是公民的素质教育的一个部分。热爱地球热爱我们共同的家园。
记者:现在全球都在提倡环保珍爱地球,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比我们做的要好。你怎么看?
仕宏:09年我随中国诗歌代表团参加匈牙利29届世界诗人大会,期间代表团出访了八个国家,我总结一个体验,中国人的环保意识强,比如在城市卫生方面,我们规划整理的很到位,但保洁意识差,我想说明的是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是每个老百姓的环保素质。
记者:那么对地球环境的日益严峻和互联网时代环保的思考你的观点是什么?
仕宏:阿阿,这个问题就大了。扯远点,地球、家园,45亿年历史的地球,我感叹于她同样是个有着有限生命的星球,恐龙统治了地球一亿五千万年,而灵长类(人类与猴类的简单说法)在地球上生活不过20万年。地球作为人类共同的家园,我们以伟大的空前的惊人的惊神的速度在改造与破坏着地球环境。
我们闹黄金、我们闹石油!人类正打着文明和科技的口号疯狂的掠夺,当互联网的出现,网络针对传统的道德、价值观念的挑战、颠覆,我觉得是对人性与文明的极限挑战,中国素有耍猴的民间传统,我们今天媒体称之为娱乐。文化的娱乐化,丧失的不仅是道德与价值的底线,一夜成名或利益驱使,我们还有神马不能干?
由此,有时夜深人静时我会遐想,如果丧失了文明,人类还称之为人类吗?而眼观当下我们地球人所表现出的贪婪掠夺以及自我毁灭,正应了中国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于是我又浮云的联想,既然地球有着如此可爱的人类生命,或许宇宙间就该存在其他星球生命,就是在人类,传说中的外星人。
由此推论外星人存在的话,我想在此大声疾呼:亲爱的地球人同胞们,人类有福了!
我们如此不珍爱自己生活的地球家园,假如我们人类不警醒不自救而是期待外星人的救赎。那么由此我推论:人类将成为外星生命的宠物!
排名顺序第一的是美国人,理由是维持高消费,排名第二是日本人,理由是人家美国都这样了,排名第三是中国人,理由是渴望经济全球化。
我想,假如人类面临那么一天,做外星人的宠物将是一个局部异化的过程,它符合人性里所有的贪婪与劣性的驱使。
记者:哈哈,你乐死我,由环保的问题引发了你这么多的雷人的观点,这里面不乏你对互联网时代人性表现出的种种失望与悲观,但无疑给了我们警示的思考。我想,这就是你作为诗人艺术家带给我们智慧的思考和分享作为地球生命的人类、人类文明传承的先知——诗人,所从事的诗歌艺术创作的意义。向仕宏致敬,向诗人致敬!
14、李波:发展核能——公众参与与科学决策的博弈
来源:中外对话 2011年5月16日孟斯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294-Nuclear-notes-from-Germany
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在德国参观了一座废弃的核废料库。在接受“中外对话”的采访中,他告诉了孟斯关于发展核能的决策中,风险,科技和公众参与对其发挥的作用。
“公众的担心和恐惧常常源于无知。人们了解的信息越多,终会变得更理性。”
日本核事故发生后,中国环境NGO开始关注核电。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在德国参观了一座废弃的核废料库。在接受“中外对话”的采访中,他认为科学并非万能,而公众参与能让人们了解,选择背后的代价是什么。
中外对话:你认为日本核事故对中国的启示是什么?
李波:中国对日本海啸和核电站危机的新闻关注随时间推移,似有萎缩趋势,这很危险。无论是受害地区还是日本全国,正悄然发生着一场深刻的对能源生产,能源决策,能源安全,甚至对发展模式的反思。中国应近距离观察分析,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事实胜于雄辩。作为一个社会政治组织、民众的公民素质非常严谨的国家,日本的反思,特别是后续行动,胜于任何空洞的说教。
日本核事故后,中国政府很快在3月16日颁布“国四条”。在德国我听到很多国家代表赞扬中国迅速高调采取了这种谨慎措施。
我4月参观了德国ASSE核废料库。由于最初选址失误,以及早期管理机构缺乏公众监督时出现管理问题,现在成了一个充满危险、耗资高昂的烂摊子。这种失误能出现在一个科学和政治博弈的空间相对更大的国家,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我们能比他们做得更好?我们不会选错?
中外对话:介绍一下你参观的这座核废料库。
李波:ASSE核废料库从柏林往西3个小时车程,建于六十年代西德时期,原是盐矿。据估计,这里储存有五千多桶核废料。
库的地下空间有近800米深,相当于两栋地下高楼。核废料储藏在底层距地面约750米处。我们看到两栋大楼中间起支撑作用的柱子因不堪重力已严重开裂,库内也已出现渗水。
中外对话: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李波:现在为应对渗水问题,工作人员每天不停向外抽水。这些水经过特殊处理方法,去除放射性威胁。还要不断向里运送含盐的矿物质,填充大量空置的矿洞,直到填满,以减轻地下高楼内不堪重负的压力,延缓和防止开裂和倒坍的时间。
这个过程中每一件事都极复杂。如地下作业的重型机械要先拆解成小块,再通过深井运到400米深处拼装。
同时还要为核废料重选临时地上处置地点(多数核料桶的包装壳已出现严重破损的情况),和永久性存放地。
相关负责人乐观估计,至少需8年才能把这些核废料全运出。这个工程从70年代一直依靠政府每年几十亿欧元投入,像个无底洞。
中外对话:为何选择这样的地方做核废料库?
李波:因为核废料的辐射有可能随水挥发出来,所以通常在干燥环境中存放。而且含盐的地质条件,一旦出现渗水,地质条件开始恶化,不利于储存。
起初专家认为这里很干燥,不会渗水,而且盐矿的环境对核辐射物质有阻碍作用,因此建议在此处处置核废料。现在认为当时专家没有全面科学核查和论证,犯了一个专家不该犯的低级错误。
中外对话:你怎么看“科学决策”的风险?
李波:科学是一种认知方法,在不断上升。现在认识的顶点会被将来更高的顶点取代。比如四环素被发现会使牙齿变黄、DDT造成前所未料的生态问题。核能的发明也不希望造成灾难。采用某种科学技术时,我们需要有充分的防范意识,规避技术的双刃剑负面影响,充分辩驳论证,否则可能出现认知上始料未及的问题。
另外,即使是科学论证,也无法避免一种风险,即人的风险。不管人的思维和科学技术多强大,都无法完全避免出错。ASSE的例子中,核废料库选址就是一个错误。
中外对话:这个核废料库怎么组织公众参与?你怎么看核能利用与公众参与?
李波:德国有研究发现在核废料设施周边5公里内,儿童出生后幼年时期患白血病发生率远高于参照地区。尽管现在医学还不能解释其因果关系,但事实不可否认。因此周边居民对核设施非常反感。为了平息和周边社区的冲突和不信任,让居民了解,核废料设施管理部门愿意改善,这个核废料库在德国环境和核能部的直接干预下改变了管理机构和方法,在2000年左右开始对公众开放,一周4-5次,一次10人,任何人都可以参观。此外,在核废料库附近,有德国环境部下派的人员,向公众演示核废料管理过程。
一个国家的能源生产是否需要有核能,也应有一定的公众博弈。通过博弈可以让人们看到选择的代价是什么,这个代价不是专家单独承担,而是全社会承担。公众教育做得好,可以让人们更理解政府的选择,心平气和的为计划买单。计划出现问题时,接受问题,共同为问题的解决买单。公众的担心和恐惧常常源于无知。人们了解的信息越多,终会变得更理性。
中外对话:在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减排压力下,核能是否会成为必然选择?
李波:不能用能源需求的危机来绑架我们充分、公开、透明和科学博弈能源决策的过程。节能减排和能源供应有压力,我们应该有回应压力的有效行动。但压力不是草率和快速上马能源建设项目的理由。我们必须考察能源生产的真实成本和风险,包括核能。
最近德国关停了7座核电站,占核电生产的34%,全国电力总量的9%。公众被告知,关停后部分地区可能被轮流停电。但据德国绿党、世界自然基金会德国同事和参会的德国公众说,关停后并未出现明显的供电紧张,德国开始从内部挖掘潜力,并降低电力出口,加大进口。
我想,究竟一个国家该生产多少电,其中能源集团的利益对决策和分析过程会产生什么影响,从德国的例子看,这里面极可能有水分。
中外对话:很多专家认为可再生能源各有弊端,在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很难撼动传统能源。
李波:很多人强调可再生能源有弊端。我们似乎没有耐心经营一个更安全的、更可持续的、社会代价更低的能源结构和能源政策,只要快速短时奏效。安全的代价留给后人解决。
一种清洁能源,刚开始有入网、价格、技术等问题。我们总说它是”替代”能源,不是主流。我读中学时,老师说未来我们可以在网上购物,那时也是非主流,但现在已非常普遍。
可见,并非替代永远是替代,永远不能成主流。现在如何看待替代能源,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对未来趋势的预测和信心。
中外对话:自然之友对中国发展核能是什么态度?
李波:核能对中国普通百姓来说是非常陌生的领域,这方面的信息要么太技术化,无法为公众知晓,要么尚无使公众知晓的通畅渠道。自然之友也有这个困难。
但通过了解日本、德国和切尔诺贝利核电灾难,我们意识到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在核能领域意义重大。我们对核能安全、核的真实成本和核废料处理的社会和环境成本,表示担忧。希望政府在这些方面做更多研究和尝试。也希望通过公众教育让公众了解目前的核电站经营和成本收益等情况。孟斯,中外对话北京办公室副主编。
15、尼日尔河三角洲遭疯狂石油开采生态恶化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05月16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5-16/132322472824.shtml
尼日尔河三角洲的石油对整个国家的贡献可谓居功至伟,从法律和道义上来说,当地人民理应获得相当的回报。但事与愿违,石油不仅没有给尼日尔河三角洲带来福音,却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噩梦。
在尼日尔河三角洲奥洛伊比(Oloibiri)村一个废弃的油井旁立着块锈迹斑斑的牌子,上面写着:“Oloibiri well No.1, drilled June 1956, 12,008 feet”(一号井,1956年钻探,深度1.2万英尺)。这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石油工业遗迹在尼日利亚石油史上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正是这里攫取的第一桶原油开启了该国石油商业化的进程。石油开采之前,奥洛伊比不足500人,而在鼎盛时期(1960年代),这里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人口最多时达1万人,昭示着石油时代一夕“繁荣”的神话。但石油榨干后,它迅速被无情地抛弃,归于沉寂。
如今这里的居民不足1000人,住在最简陋的贫民窟中惨淡度日,没有干净的饮用水、没有电、没有道路,更别说学校、医院等设施了;而且周遭的环境因为石油开采而面目全非,传统的生活方式也被彻底地割裂,前途渺茫,后无退路。奥洛伊比是尼日尔河三角洲的一个符号和缩影:人们坐在巨额石油财富上绝望、哀叹、愤怒!
“液体黄金”储量世界第九
从资源上来说,尼日尔河三角洲确实是自然的瑰宝、大地的宠儿。作为世界第三大湿地,也被誉为最富饶的湿地,三角洲的生物物种极为多样,是大量水产物种和陆栖动植物的天堂。非洲最大的红树林生长在三角洲数千平方公里广阔的沼泽地上,其经济价值毋庸置疑。该地区盛产棕榈油、橡胶和可可等经济作物,大米、木薯和薯蓣等粮食作物,以及菠萝、橘子、葡萄、酸橙和香蕉等热带水果。沿海地区出产的海产品占据国内大部分市场。
然而,这些东西与蕴藏在地下的石油比起来就不值一提了。据现有资料显示,尼日利亚探明的石油储量为358亿桶,列世界第九位、非洲第二位。相信随着石油资源开发的深入,尤其是对深海油田勘探的不断推进,储量行情还将会继续看涨。尼日利亚的石油几乎全部埋藏在尼日尔河三角洲的地底和海洋深处,总储量占全国95%以上。更重要的是,这里的石油属于“轻甜”(light, sweet)石油,流动性强且含硫量低,能够轻易地炼制出汽油和柴油,深受世界各地主顾的青睐,成为人人渴求的“液体黄金”。
1970年代,尼日利亚政府成立了管理全国石油资源的石油资源局、国家石油公司,与跨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主要是采取合资经营形式,由国家石油公司控股,外国公司作业,共同攫取尼日尔河三角洲的石油财富。石油开采的速度日新月异,1990年代早期,尼日尔河三角洲已有349个油井、22个集油站、1个中转油库;1990年代中期,油井数量增加到1500个,中转油库3个,铺设有大约1万公里的管线;到了2007年的时候,油井数量已达5428个,集油站为275个,并建成了10个出口油库、4个炼油厂。目前,尼日利亚日产原油约230万—250万桶,在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员国中排名第五,居非洲首位。
石油反成尼日尔河三角洲噩梦
自1956年从奥洛伊比喷涌出第一桶石油后,尼日尔河三角洲在国家中的经济地位与日俱增,国民经济比重从1959年的0.1%飙升到1967年的87%,目前仍占据着40%的国民生产总值以及95%的外贸收入。石油产品给尼日利亚带来了巨额财富,1958—2007年间,通过原油给国家换回4500亿美元的收入。
由是观之,尼日尔河三角洲的石油对整个国家的贡献可谓居功至伟,从法律和道义上来说,当地人民理应获得相当的回报。但事与愿违,石油不仅没有给尼日尔河三角洲带来福音,却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噩梦。
经济学上,对于那些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不自由、不发展,资源丰裕与经济增长和政治发展出现负相关关系,甚至由资源引发冲突和战争的现象通常用“资源诅咒”理论来解释。在尼日尔河三角洲,该理论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水深火热 民生凋敝
尼日尔河三角洲是尼日利亚最不发达的地区,毫不夸张地说,这里的3100多万百姓,大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的社会经济状况极度糟糕,73%的人缺少安全的饮用水,70%的家庭电力不足,大多数社区教育设施奇缺,小学的入学率低于40%。由于贫困,在一些地方最基本的医疗机构仅能覆盖2%的人口;整个地区人口的预期寿命只有46.8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高达20%,为世界最高的地区之一;儿童营养不良率在58%—75%之间,其中严重营养不良的占10%—12%,中度营养不良的占18%—23%,轻度营养不良的占30%—40%。令人费解的是,这里尽管蕴藏着丰富的原油,但汽油价格却是全国最高的。这些情况显示,尼日尔河三角洲产出了大量的石油财富,却丝毫没有提高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准。
竭泽而渔 环境污染
石油开采着眼于短期效益,无视生态影响,往往对环境造成无法挽回的破坏。石油管道破裂导致原油泄漏的事件数千起,数百万桶原油流入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污染了当地的土壤、河流和近海,周围的居民甚至连日常生活必需的干净水都无法喝上;而且这些泄漏的石油经常会自燃起火,将大片农作物和森林化为灰烬,对空气、土壤、河流造成污染;开采原油过程而伴生的天然气空放燃烧,也严重污染了当地空气。在石油开采之前,人们依附于上天赐给的自然生态,过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大部分百姓是农民、渔民和猎人。但如今,他们的小溪、湖泊、土地、庄稼被毁于一旦,无法从事传统的农业、渔业和狩猎活动,生计难以维持。
社会动荡 暴力猖獗
社会不平等和生态灾难,激发了严重的动荡和暴力活动。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调查,仅在巴耶尔萨、三角洲与河流三州(产油的核心地带),至今已爆发过至少120—150次极度危险的冲突。长期的冲突导致该地区产生了血腥的暴力文化,暴力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心怀不满的年轻人拉帮结派,破坏石油设施,绑架、杀害外国石油工人,甚至故意破坏输油管道,以为只要石油流进小溪,村子就能获得大笔赔偿。特别是2006年以来,三角洲的武装分子开始频繁绑架外国石油公司的石油工人和技术专家,以索要赎金,使该地区的动荡局势进一步加剧。一系列的暴力活动,也严重干扰了石油开采工作,据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统计,1998—2003年间,每年有400起针对石油设施的破坏活动;1999年至2005年,国家因各种冲突而导致的石油收入损失总量达68亿美元。
纵观尼日尔河三角洲,因为石油的存在而形成一种“定式”:石油开采—环境恶化—人民贫困—暴力反抗—悲剧上演。深受其害的奥戈尼人在痛斥石油公司的吟唱诗中写道:“壳牌公司的焰火乃是地狱之火,火光照人,而我们却一无所得,徒为受诅咒的壳牌操劳!”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蒋俊 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
16、墨西哥湾石油泄露再引环保热议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2011-5-14吴 松
http://www.ceh.com.cn/ceh/ztbd/jnjp/79317.shtml
在墨西哥湾BP石油泄露发生一周年之际,国内也掀起了一起关于能源开采及利用安全的大讨论。BP在此次石油泄露事故中有哪些直接酿成惨剧的不当行为,对于我们有哪些警示意义,国内石油安全应急机制又状况如何?请看――
“墨西哥湾石油泄露事件对我们是一个警醒。石油污染往往会波及到较大的范围,产生较为持久甚至难以挽回的生态破坏,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一点,并且在实际的原油开采、使用过程中做好充足的准备。”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张坤民教授的讲话引人深思。
墨西哥湾石油泄露事件已经过去整整一年,然而这一事件带来的生态破坏再评估争议以及围绕石油开采及利用环保安全的讨论却一直没有消散。5月11日下午,在能源生产安全论坛暨《深海危机》新书发布会上,多位专家参与的环保论坛在回顾分析BP污染事件的基础上,围绕国内石油能源生产及利用的安全问题展开了讨论。
新书发布凸显警示意义 在本次论坛上首次发布的《深海危机》一书,用详实的数据、图片等元素再现了一年前引起全世界广泛关注的BP石油泄露事件。
《深海危机》该书作者PoterLehner先生是环境立法的积极倡导者,他在通过走访调查获得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在事件发生的5个月之后便迅速地出版了该书。在BP石油污染事件过去一周年之后,这本书首度在中国发布,凸显了石油污染事件当前对中国的警示意义。
回顾整个污染事件,BP公司的不当行为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据描述,为了省钱而在建设中偷工减料,理论上应该放21个扶正器,可是BP公司高层为了节省开支,只使用6个。回头看来,单独的某一个过失都不可能导致这一场灾难的发生,可是这里省一点,那里省一点,累计起来就酿成了大祸。
BP石油泄露事件造成了无法预估的生态破坏,除了它直接造成了对这片地区的野生动植物的危害,远有更多生态损害至今无法评估。而在事故后的紧急应对处理过程中,燃烧法对当地的空气也造成了极大的污染,致使漂浮在海面的漏油会逐渐地悬浮在海中,形成巨大的烟雾状、絮状的烟雾。
这次发生漏油事故的海域,五年前就遭受了卡特里拉飓风的重创。去年是当地经济刚刚从阴影中走出之时,第二次遭受重创后,经济恢复异常艰难。据描述,与当地2009年相关情况相比,当地旅游业、酒店业收入下降了一半左右。而更直接受到影响的捕鱼业损失更不用说。根据估计,受此次漏油事故影响造成的损失是几十亿到上百亿美元不等。
国内石油利用情况成探讨主题 石油、天然气等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能源种类。在石油被广泛应用、且各国对其依赖程度日渐提高的情况下,因石油造成的污染也在不断增加。
此次论坛上,国内能源的开采、利用情况也成为与会嘉宾关注的焦点。
我国对石油的依赖程度仍在不断增强。NRDC(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能源高级顾问杨富强博士提到:“中国现在一年消耗的石油近4亿多吨。在整个能源消费构成中大约是占20%左右。因为这几年我们消耗的煤炭比较多,所以石油占的比例稍微下降了一两个百分点。但是他的总量每年都在急剧上升,这跟我们国家的需求有很大的关系。而且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并没有看到交通领域石油用量,尤其是燃油小汽车的发展有放缓的迹象,而且很多地方现在都已开始大搞。”
在对石油的依赖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如何保证石油的开采及利用的安全就成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张坤民教授讲到:“美国是轮子上的国家,我在美国考察了几次,感觉到美国现在根本离不开轮子,而轮子是离不开石油的。现在我们正在探索电动车或者可再生能源,可能离开石油,但是这还将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应该深刻反思石油开采及利用的安全性。”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在世界范围内并非顺风顺水。前段时间日本福岛核电站因地震引起的核泄漏造成的生态破坏至今仍无法评估。“我们原来提倡要大力、超常规的发展核电,看样子对这种提法我们目前应该小心点。在缺电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有一些电力公司或者是利益相关者会对国家施加压力,要求尽快结束对核电的安全审查。我认为核电的安全审查应该是对立、严格、一条一条来进行的,不能受任何人的干扰,安全性是很重要的”。杨富强博士在论坛上提到。
而在回答记者关于紫金矿业相关污染事件的处罚力度的提问时,张坤民说:“紫金矿业的账现在还留着呢,现在最要紧的是加快制定赔偿法。不管国家多重视环保,领导人怎么讲,或者环保局怎么去努力工作,这项工作只有通过法律落实才能做好。国际NGO组织对中国也有建议,对环境要在制度上落实,不落实不行,赔偿制度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我等待着这一点,因为它太重要了。”
对于怎样有效预防及应对企业的环保危机,杨富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认为风险比较大的能源开采企业,尤其是海上的天然气开采,要首先缴纳一定的风险基金,这个风险基金要交到政府手里面。政府可以利用这一部分基金来做一些事情。比如说到了多少年,基本上油井开采得比较稳定了,再返还一部分。如果有紧急污染事件出现,政府可以马上动用这部分基金来应对这个变化。”
污染应急预案受关注
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发生了石油管道爆炸事故。这一事故就发生在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之后的不到3个月时间之内。而就是从那时起,原油污染应急预案体系也更加受到公众的关注。
大连新港石油管道爆炸事故造成了渤海大面积污染教训仍在。论坛上有专家说:“整个深海油气开采本来就像一个大实验,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而随着当前我们中国石油开采步伐的加快,我们的应急准备工作又做的如何呢?此次论坛与会的多位专家围绕此话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在大连事故中我们也看到了这样一些问题的存在,目前国家的溢油应急预案方面是自上而下相对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这包括国家级的预案、海区级、省市政府级、船舶和港口都有一套自己的应急预案。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体系就已经足够完整。”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董艳讲到。
“协调机制是目前我们的事故应急系统中的薄弱一环。中国海事局在2000年制订了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但是这个计划强制实施的力度不大,所以在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下一步就需要国务院统一指挥海上油污应急行动的部门,有能力代表国务院进行统一协调指挥。”董艳如是说。
董艳还对海上油污处理技术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她着重提到了分散剂在处理海上石油污染中的作用,并指出国家应将其作为一种紧急物资进行储备。“在调用上也不仅仅局限在中国,中国的紧急仓库可以用海运、空运的方式加强与东南亚等多国的技术合作。”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烟台和秦皇岛已经建立了两个溢油应急中心,在大连有一个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在溢油应急中心有一个设备库会储存相应的溢油应急设施。我们国家已经在“十一五”期间着手在大连、秦皇岛、青岛等多个地方重点水域着手建设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
“设备库的建设也应该有个系统的规划。根据当地水域污染风险,不可能说所有的设备库都一个模式,这样是不合理的。它肯定是根据当地的风险,需要什么样的应急设备,需要什么样的专业船、收油机,做不同的规划。”董艳讲到。
在2010年4月20日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发生以后,美国总统奥巴马亲自组建了一个由7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来做调查报告。但据了解,该调查报告出来以后,多个地方的污染物存留说法却并未取得公众认同,美国公众对其清污的后评估机制认可度并不高。
而对于国内的污染事故的后评估,杨富强讲到:“现在环保局有关环评好像已经销声匿迹了,也没有原来力度那么大了。所以环保部还应该把这个事认真地抓起来。”
另外,对于应急事件处理的透明度,与会的多位代表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来对比一下墨西哥湾石油泄漏和我们的渤海湾管道爆炸应急处理过程时就会发现,我们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透明度还是不高,很显然,这一现状的改变还将需要一个过程。”
17、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调查:公众为何谈铅色变?
来源:光明日报2011年05月17日
http://www.chinanews.com/jk/2011/05-17/3045023.shtml
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省德清县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是当地部分居民血铅超标(即体内血液中铅含量超过血液含铅正常值)的祸端。5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德清县新闻办获悉,德清集体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该县共有2152人接受体检,共检测出血铅超标332人。目前海久电池公司法人代表已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出现的“血铅污染事件”,不断刺痛着社会的神经。一组组令人痛心甚至愤怒的数字,都与那些地方周边的铅酸电池生产企业或者铅冶炼企业有关。
今年4月,环保部、工信部等九部委联合开展的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正式“亮剑”,全面彻查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成为此次行动的首要任务。
铅酸电池行业为何如此“红火”?在铅酸电池生产加工、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中,到底哪个“节点”在惹祸?铅酸污染问题如何解决?“一刀切”能否奏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铅酸蓄电池行业为何如此“红火”?
记者了解到,我国10年前铅酸电池行业产值仅在百亿元左右,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2010年,铅酸电池的产量已经达到1.4亿千伏安时,产值跃升至千亿元左右。
“铅酸蓄电池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告诉记者,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产业也得到了快速提升,已从当初的汽车启动电池、火车用电池等,发展到了如今的通讯、风能、电力、电动助力车、新能源汽车、医疗卫生和军事、国防以及UPS不间断电源等新产品、新领域。
“很多人认为,铅酸电池代表着落后的技术,应用前景不广,其实,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陈体衔介绍,目前铅酸电池作为一项非常成熟的技术,占所有蓄电池市场份额的70%。如果离开铅酸蓄电池,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想象。
陈体衔形象地说,没有铅酸蓄电池,中国2亿辆机动车将瘫痪在马路上,因为所有的汽车都是铅酸蓄电池帮助启动;没有铅酸蓄电池,中国的大多数工厂将停工,因为铅酸蓄电池在工厂里无处不在……随着世界能源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铅酸蓄电池的应用领域仍在不断地扩展,市场需求量也大幅度地增长。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说:“如果没有了铅酸蓄电池行业,那么与蓄电池有关的所有行业、产业都将面临瘫痪。”
公众为何“谈铅色变”?
然而,如此悠久和极富前景的铅酸蓄电池行业,为何在公众的眼中俨然成了“黑色行业”,让人“谈铅色变”?
“目前污染严重的主要是一些资质不够的中小企业。”王敬忠指出,由于铅酸蓄电池前景看好,且生产工艺简单成熟、进入门槛较低,近年来引得一批没有实力资质的小企业纷纷上马,铅酸蓄电池行业散、乱、差现象严重。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铅酸蓄电池制造厂家约2000家,但产值在500万元以上规模的企业仅200家左右,其余的1800家中小企业,有的根本没有生产许可证,有的有许可证也很难达到清洁生产的标准。鱼龙混杂,给整个铅酸电池行业“抹上了黑色”。
铅酸电池行业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经过持续的改进,铅酸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已不产生铅污染,问题主要出在生产与回收环节。”杨裕生院士表示。
王敬忠进行的一次调研中,一家作坊式工厂的工作环境让他震惊。“一座江浙普通的多层居民房,上面住人下面开厂。铅尘、铅烟飘飞,包括工厂主在内的工人甚至连一般防护都不做。人们对环境污染、对自身健康的影响都不了解,哪还谈得上污染治理设备的投入?花一二十万元就能建个工厂,这样的企业在许多地方遍地开花也就不足为怪了。”
位于江苏盱眙县的江苏瑞翔电源有限公司是一家由温州几个股东共同投资兴建的小极板生产企业。记者在生产车间看到,酸雾刺鼻,地面脏乱,工人劳动环境极差。当问到“企业是否实行清洁生产”时?公司一位主要负责人似乎没听说过;当问到当地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时,一位工作人员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王敬忠说,在铅酸电池的生产过程中,涂板工序以及电池清洗工序会产生含铅的重金属废水,在板栅铸造、合金配制、铅零件及铅粉制造等工序,不可避免地产生多种含铅烟尘。
“铅酸电池的下游产业是再生铅产业,这个产业目前污染相当严重。”环保部重金属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张嘉陵介绍,废旧铅酸电池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熔炼加工过程中排放的铅蒸气、铅尘、废水以及冶炼废渣。由于历史原因,铅酸电池行业仍以大量的中小企业为主体,使得传统的小反射炉、冲天炉等工艺大有市场,甚至原始的土炉土罐熔炼法仍在应用。大部分企业没有采取烟尘处理,熔炼过程中排放的铅蒸气、铅尘等超过国家标准几倍甚至几十倍。
“铅酸电池生产、回收的小作坊可称为环境天敌,而正是这些污染严重的小作坊,成了多起血铅事件的元凶。”王敬忠说。
乱象用重典 标准应科学
2011年4月由环保部、工信部等九部委联合开展的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正式实施,其中首要任务就是全面彻查铅蓄电池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
,坚决做到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等“六个一律”。同时提出,在2011年7月30日前,各省区市要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在采访中,记者不时听到这样一句话——“环保是命,环保不搞好,命就没有了!”事实上,行业内众多守法经营、舍得在环保上投资的正规企业,无不期待有关部门的这次“重拳出击”。“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早就希望用重典治乱象了。”作为环保部授予的“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江苏双登集团总裁、全国劳动模范杨善基这样说。
铅酸污染问题能否从根本上杜绝呢?杨裕生院士认为,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治污技术已经可以使电池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经过持续的改进,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工艺已今非昔比,目前,我国已有成熟的废旧电池再生新技术,这种新技术应该加速产业化推广。美国铅酸蓄电池的用铅量占全国用铅总量的95%以上,但其造成的铅排放仅占其总排放量的1.5%。2008年,美国政府已将铅酸蓄电池生产从主要铅污染源中排除。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只要认真负起责任,有效管理,就一定能做好。”
采访中,很多业内人士也提醒,“治铅污”同样不能搞一刀切。江苏姜堰市环保局副局长窦华泰对记者说,应该理性地看待一些标准的制定,比如,铅酸蓄电池企业与周边居住区的防护距离要求不应搞一刀切,要看企业实施环保措施后的结果而定,排放废气符合大气标准就没必要定500米;防护距离越短排放的标准应该越高;对老厂现有防护距离与新建厂防护距离要求,应区别对待。
不仅如此,杨裕生院士还表达了另外一种担心:“防护距离不仅不能一刀切,而且,还应该警惕一些新的苗头,比如,目前出现了有的企业搬迁工厂而不治理污染的做法,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制止这种行为。” (本报记者 胡其峰)
18、铅酸蓄电池行业新规将出 90%企业面临洗牌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5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658835.html
伴随着蓄电池产业发展,相关回收业也展现出利润前景。然而,行业和相关政策准备还未到位。
“全国尚无一家企业建立了全国性回收网络。也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区域性回收网络。”2011年3月,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押金制度的建议》中称。
该报告显示,目前从事废旧电池回收的主要是以各地的个体户为主,占总回收数量的80%以上。而且上述回收体系内大部分废旧电池都由个体户交到了无资质,环保不达标的小冶炼厂。
据了解,目前工信部正着手建立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准入制度。目前2000-3000家冶炼(废旧电池回收后处理)企业,有可能因门槛限制被精简至200-300家,缩水幅度达到90%。
350亿利润空间:80%流向“小作坊”
根据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09年可回收的铅酸蓄电池达187万吨,其中产业利润空间达到350多亿。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长韩作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仅目前我国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2010年达到1.4亿万量,且保持每年3000万量的速度在增长。而一般的电动自行车电池,需要每1-1.5年更换一次。
同时,铅酸蓄电池的使用不仅是电动自行车,还包括大部分汽车。“以北京市为例,目前汽车保有量在五百万左右,每年几乎都有二百万辆左右的汽车需要更换电池。”韩作樑对本报记者“铅蓄电池中95%的材料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
但目前,80%的回收份额被非正规小企业占领。
更让人担心的是,非法小企业处理这些铅酸蓄电池的方法。首先,铅酸蓄电池中大约20%-40%是酸液,如果没有适当的防护措施,运输大量酸液极其危险。同时,为了减轻重量降低运费,大多数小作坊主会选择在运输前倒酸。而如此的处理方法,很容易让大量酸液进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中,形成污染。
“这个过程几乎无法控制,监管成本政府也承受不了。”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刘家新表示,后期的处理处于无监管状态。过程中有可能造成的铅粉、铅尘以及酸污染。
更让他担心的是,这样的小作坊已然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他们回收以后,再加工,然后继续卖给一些不需要票据的小电池生产商。这样形成了一个高污染的地下产业链。”
回收断链:正规企业“无米下炊”
非法回收的盛行主要是由于成本差空当过大。
“目前的小商贩的回收价格是每吨电池9000元。而企业要带票交易,成本高出至少500元。”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毛经理告诉记者,正规企业要按危险废物的处理和运输标准来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在300公里内,每吨的运输成本比非法运输要高出200元左右。此外,回收贮存场所也成本高昂。
如在北京建回收贮存场所,除去土地成本,建设专业贮存场地需200万-500万,在保定需50万-100万。而小商贩可能租几万元的地方就可以进行回收了。因为,他们不需要对铅尘、酸液等危险物品做处理。
如此算来,目前,正规企业和非法回收企业之间每吨电池的回收成本差距达到了接近800元。
事实上,2008年至2010年之间,国家曾经对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企业有过增值税退税政策,分别是2009年退70%,2010年退50%。2011年,此优惠政策宣告结束,目前并没有后续政策。这也意味着,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需要缴纳全部17%的增值税。
“风帆的电池中80%的材料可以回收再利用。正常情况下,回收处理每吨废旧电池的利润应该在300-500元。”毛称。
“税收加上运输成本每吨比小商贩高出800元的成本。所以收购价也就相对较高,这样使得正规厂商面对小商贩根本没有竞争力。”毛经理说。
风帆现在铅酸蓄电池年产量达1000多万只,但回收的量非常少。“目前已经做了将近4年的回收。因为回收量过少,并没有自己建立冶炼企业,而是指定厂商处理。但就这样,指定厂商也有50%的产能处于空置状态。”毛经理对记者表示。
韩作樑也对记者表示:“很多大企业都建了回收处理系统,但是缺乏回收渠道,同时也苦于没有回收价格。”
毛经理认为,目前企业最需要的是政府建立正规的回收体系,而回收体系最好的还是依托蓄电池企业本身的销售体系。同时,国家应给予正规回收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正规回收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建立规范运行回收体系。
行业规范即出:90%企业面临洗牌
事实上,对该领域的宏观约束已通过相关政策展现出来。
2011年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其中设定的目标为:到2015年,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
而目前工信部也在着手建立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的行业准入制度。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低于50W千伏安时的企业将不允许再立项,低于20万千伏安时企业不在允许继续生产。
为何一定是洗牌这种淘汰方式?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刘家新告诉记者,这个行业不适宜将小企业简单兼并重组。原因包括:分散设厂管理松散,同时环保设备投资较高,企业分散则导致成本过高。
“美国只有13家再生铅企业,中国再大,两三百家就足够了。”刘家新称。
除了依靠再生铅行业的提高准入门槛,集中处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铅酸蓄电池企业处理回收电池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自己建立回收企业,二是指定处理企业。目前很多企业看到了行业前景,也进口先进设备投产,但是从建成之初就面临“无米之炊”的问题。
业内人士透露,有可能效仿德国模式,由政府建立公共回收体系。然后指定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理。
如在德国,只要销售铅蓄电池的企业就必须在政府登记,然后政府交由公共回收平台,对其销售的每个电池进行录入备案,到报废期系统会检查,企业是否有将应该报废的电池回收。
但韩作樑认为,目前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将回收体系和消费体系对接,同时实行押金制度。
“电池生产厂家是B2B的企业,和消费者没有直接关系,要直接建立回收体系比较困难。”韩表示:“最容易接触到废旧电池的其实是销售商和修车厂。”所以,他认为,未来应尽快将回收体系和销售体系接洽。同时为了保障电池通过正规体系回收,可建立押金制度,如在销售电池时收取一定押金,电池报废退回时再将这部分押金返还。
事实上,企业的清洁生产是缓解铅蓄电池污染的重要部分。据悉,5月18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将联合行业内11家企业在北京成立“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铅蓄电池清洁生产、行业自律联盟”。向全国铅蓄电池工业企业发出了清洁生产倡议,并发布“清洁生产行业自律条约”。
19、“职工没洗澡”比超标排放更可怕
来源:东方网 2011-05-16李地耕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30_16130.html
摘 要:企业被发现超标排放,本应依法受到政府的严格处罚,政府本应立即监督企业进行整改。以“职工没洗澡”来搪塞和敷衍媒体和公众质疑,实际上是在放纵违法排放的继续实施,其结果要比超标排放更可怕。对此,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所有的污染企业,一定要重拳突击。只有这样,才能上对得起祖先,下对得起子孙。
浙江德清海久电池公司被曝向村庄排放污水致数十名村民血铅超标,公司的解释是因为“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是偶发性事件。该企业一年前还通过了上市环保审查,而当地环评部门和政府对其环境影响问题早已知情。(5月15日《北京晨报》)
据悉,这家企业年产值4亿多元,是当地举足轻重的龙头企业,2010年6月开始申请上市,目前已完成上市的前期工作。这曾经的“辉煌”,正是地方政府庇护它的缘由。在企业上市和老百姓健康之间,到底应该首选什么?其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这里,政府为了企业能够顺利上市,而选择了庇护企业,才致使水渠散发着臭味,表面飘满了绿色的青苔,河道变成了黑色……
排放污水,村民血铅超标,责任在企业,但根源却是在政府。政府对严重污染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或者只是轻描淡写地应付一下,其实这比排放的污水更可怕。正如村民所说:“难道在政府眼里,为了上市就可以牺牲老百姓的健康?”这个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公司说污染是因为“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是偶发性事件。这一解释更显得荒诞无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没有该企业职工的家庭成员中出现血铅超标的现实又该如何解释?那么污染源又是怎么进入了河道……人们还不禁要问:既然企业承认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可以造成环境污染,那么又是谁不让职工下班前洗澡换衣服呢?在企业的规章制度里,有没有职工下班前必须洗澡换衣服的条文?企业为职工创造和提供洗澡的条件了吗?企业严格执行这项条文了吗?
由此看来,无论是企业的解释也好,或者是当地政府的作为和态度也好,都经不起最简单、最基本常识的推敲和质问。正是他们的“密切合作”,才造就了这一严重的污染事件。这不仅丧失了道德和公理的最低底线,而且也涉嫌违法违规行事。
企业被发现超标排放,本应依法受到政府的严格处罚,政府本应立即监督企业进行整改。以“职工没洗澡”来搪塞和敷衍媒体和公众质疑,实际上是在放纵违法排放的继续实施,其结果要比超标排放更可怕。对此,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所有的污染企业,一定要重拳突击。只有这样,才能上对得起祖先,下对得起子孙。
20、血铅超标让“环保标兵”来了一次裸奔
来源:华西都市报2011-05-16
http://pinglun.youth.cn/mtgz/201105/t20110516_1585192.htm
核心提示:可“血铅超标”事件的爆发,终于还是撕下了它的伪装,让这个“环保标兵”在股市大门外来了一次“裸奔”。真的假不了,假的更真不了,“李鬼”冒充“李逵”在江湖上飘,早晚是要挨上那一刀。而那一刻,也宣告一出黑色幽默剧上演。
建厂以来从未有过环保违规记录,又通过极为严格的ISO14000环保认证,一年前还通过上市前的环保核查。然而就是这个堪称“环保标兵”的浙江德清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却被曝出是当地居民“血铅超标”事件的“祸端”。截至5月11日,300个送检样本中,就有31个超标,其中11个是孩子,还有1000多个血液样本正在检测,血铅中毒人数还可能增加。目前海久电池已被勒令停产整顿。(5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在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的当下,德清这家蓄电池企业也披上了“环保标兵”的伪装,却最终暴露于一场大规模的“血铅超标”事件。在我看来,“环保标兵”闯祸,实在是一出黑色幽默。
其实,这家企业打造出“环保标兵”的伪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说,“从未有过环保违规记录”就不简单,需要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否则,随便给你挑一个小错罚点儿款,不就要被记录在案了吗?“通过ISO14000环保认证”也不容易,软硬件设施都要跟上,真金白银自然花了不少。至于“通过上市前的环保核查”,闯过一个极易遭“卡”的敏感关口,就更需要各级环保部门“照顾”,岂是一个容易完成的任务?
然而,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重重,这家蓄电池企业,依然凭借自身“努力”通过了各种考验,把自己打扮成“环保标兵”,就像丑女终于整容成大美女。假如不是一场意外引发“血铅超标”事件,这家企业或许很快就要去股市上狂捞一笔了。可“血铅超标”事件的爆发,终于还是撕下了它的伪装,让这个“环保标兵”在股市大门外来了一次“裸奔”。真的假不了,假的更真不了,“李鬼”冒充“李逵”在江湖上飘,早晚是要挨上那一刀。而那一刻,也宣告一出黑色幽默剧上演。
设想一下,这家企业的老板,此时该是怎样的沮丧?他会不会懊恼于,眼睁睁就要到口的“上市肥肉”,转眼将成泡影?当地环保部门人士,尤其是一路上“关照”过这家企业的官员,此时又该是怎样的惶恐不安?因而,对于各色可疑的“环保标兵”,以及类似的“××模范”们,所有人都该多个心眼。否则,总有一天,有些人要受伤,有些人要后悔,有些人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宣华华)
21、“血铅超标”事件在揭谁的伤疤?
来源:大河网2011年05月16日 李浩
http://views.ce.cn/view/economy/201105/16/t20110516_22421645.shtml
日前,浙江德清海久电池公司被曝向村庄排放污水致数十名村民血铅超标,公司的解释是因为“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负责人称是偶发性事件。另调查发现该企业一年前还通过了上市环保审查,而当地环评部门和政府对其的环境影响问题早已知情。(北京晨报 5月15日)
30户的居民中有19户的孩子出现血铅超标情况,300个送检样本中,就有31个超标,其中11个是孩子,还有1000多个血液样本正在检测,血铅中毒人数还可能增加。公司的解释却是“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引起的。此种理由也能作为对污染的责任回避,不可谓不滑稽。诚然,这是造成居民血铅超标的一个原因,那么没在这家公司上班的人也出现血铅超标、没工作的孩子也出现血铅超标又作何解释呢?
“血铅超标”事件发生的原因大家有目共睹,无疑是这家电池公司污染造成的。但令人不解的是该公司存在环境影响问题,环评部门和当地政府早已知情。但是最终还是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对人民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我们在叹息的同时不得不发出疑问:“血铅超标”事件是在揭谁的伤疤?
在如今地方部门一切以GDP为奋斗目标的情况下,拆迁GDP、血色GDP等等却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们的生存,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的“畸形”快速增长,不惜以污染环境为代价,采取“鼠目寸光”式的发展战略。对于重污染的企业政府开展“承诺”支票,环评就通过了,就拿到了经营通行证。最终对附近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对居民的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使得绿色GDP成为带血的GDP。
有人对此质疑:企业和百姓谁更重要?这种问责式的质疑反映了深受企业污染之害的人们的心声,更像是对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一种讽刺。在经济发展与百姓健康之间,政府应该选择什么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现实中政府却一味的庇护企业的污染,对其大开绿色通道。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面对“血铅超标”事件,地方的相关管理部门责无旁贷,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的发展而引发的污染事件已不在少数,这次严重的污染事件无疑是再次揭了地方政府的“伤疤”。怎么治愈相信他们会比民众更加清楚。
22、比血铅超标更可怕的是推卸责任
来源:光明网2011年05月16日
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05/16/6415681_0.shtml
【核心观点】实际上的污染,不会因为检测报告上编造的数据而消失;老百姓的健康,却会因为监管部门的失语而受到实实在在的威胁。追根溯源,导致这么多孩子遭受“血铅”之灾的,不是污染企业,而是监督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监管“不作为”,对与污染企业息息相关的“环保认证”、检测“乱作为”。
建厂以来从未有过环保违规记录,又通过了极为严格的ISO14000环保认证,一年前还通过了上市前的环保核查……然而,就是这家堪称“环保标兵”的浙江德清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却被爆出是当地居民“血铅超标”事件的“祸端”。一些该公司职工的孩子也成为受害者,对此,该公司认为是由“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引起的,并强调这是“偶发性事件”。(5月15日《北京晨报》)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几十个孩子被检出血铅超标,正在检测中的1000份血液样本中,是否还会检出更多血铅超标的孩子,尚不得而知。如果说血铅超标是“偶发性事件”,难道这么多孩子都是“偶发”?
把“血铅超标”的原因归结为“职工下班离厂没有洗澡换衣服”,不得不让人佩服该公司负责人推卸责任的“创意”。客观地讲,这样的理由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毕竟,如果职工身上或衣服上携带有污染物,与其近距离接触的孩子自然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些污染物足以导致孩子们中毒如此之深吗?或者说,这是造成孩子们血铅超标的根本原因吗?——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一说法成立,如果职工身上和衣服上沾的铅竟然足以导致自己的孩子“血铅超标”,难道这还不能说明这家公司污染严重,至少是防护措施不足吗?
事故发生之后,当事者给出的理由有多“雷人”,问题就有多严重。无论这个理由是否成立,这家电池都逃脱不掉自己作为污染源头的责任。污染企业把儿童“血铅超标”的原因推到职工身上的企图,虽然没有推卸掉自己的责任,但却推掉了自己的责任心。
是谁给了污染企业信口雌黄的勇气呢?毫无疑问,正是那些以自己的公信力作担保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这些群众安全的守护者,在利益面前,纷纷缴械投降,转向了污染企业一边。
可惜的是,实际上的污染,不会因为检测报告上编造的数据而消失;老百姓的健康,却会因为监管部门的失语而受到实实在在的威胁。追根溯源,导致这么多孩子遭受“血铅”之灾的,不是污染企业,而是监督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监管“不作为”,对与污染企业息息相关的监督、检测“乱作为”。
有了这样的“环保标兵”,这样的“偶发性事件”就会不断地“偶发”;有了这样的监管者,老百姓的健康就永远得不到保障。所以,污染企业应该被关停,一些官员的乌纱帽更应该被撸掉。
23、马长军:“大树进城”破坏生态环境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1年05月16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516/001383.htm
在读到《南方都市报》5月15日“社论”《城市决策当从“木棉之死”中汲取教训》之前,我这个还从未到过广州的中原人,在几千里之外已经得知广州市有那么多的木棉树进城而死,心里很有些感伤。为什么非要花大价钱冒险移植大树?在城市栽些小树,成活率相对也高得多,等它们慢慢长大,不好吗?
我了解到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曾经发布过《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但是,我感到郁闷,好像那“通知”作用不怎么明显啊!如果这个“通知”是制止“大树进城”的惟一依据,那么,要是一个地方非要大树进城,谁又奈何?这“通知”跟一个建议也没多大区别,基本就是打个招呼而已,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本就制止不了“大树进城”。除此之外,难道没有什么法规可以有效制止“大树进城”?
非也,那些从山上或者乡村挖到城市的大树本来应该还有一个《森林法》来保护的。《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森林法》第39条规定:“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下子从山上连根拔起数百棵木棉树,还不算是严重违法行为吗?类似这种到处挖古树挖大树的行为,严格说来,恐怕都有违法甚至犯罪的嫌疑。可是,“大树进城”好像没有被视做破坏森林植被行为,显然也没有被列入滥伐乱采林木范围。大概“大树进城”没有直接把树砍死,目的又是绿化城市,拆东墙补西墙,就成了“好事”吧。但是,“大树进城”首先是对树木原生地的生态造成了破坏,已经涉嫌违法,甚至已经可能构成犯罪行为了,之所以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加上“利益”作祟,导致有关职能部门无视相关法规。允许“大树进城”实际上在对森林植被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也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随着城市化以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近些年我国各地都在大张旗鼓地搞“大树进城”,但结果也是众所周知,死掉的大树相当多。留意相关新闻的话,会让人感到很痛心,一边是大把大把地花钱搞“大树进城”,一边却是进城的大树一棵又一棵一片又一片地死去。我经常带孩子在小县城公园里玩,每每看到那些被移栽来的大树,我都有点担心。以往很多进城的大树都水土不服而不幸死掉了,园林部门又不及时清理,死树甚至一两年都一直矗在那里,叫人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大把的钱白花了,大树也被糟蹋了,那边植被毁了,这边绿化的效果也没达到,明明很不划算的事偏偏就有人干,还不是因为不仅不花操办者自己的钱,还可能让操办者借机捞一把。没有监督更没有追责,“大树进城”风就仍然会狂刮下去。
当政者总是如此急功近利地要“绿化”“美化”城市,结果却一再害死大树而大煞风景,为什么不能在公园里栽小树,让人们看着小树一天天成长呢?欣赏着小树一枝一叶地萌发,享受着小树慢慢成长为大树的快乐,该是多么幸福的体验啊!
有句俗话早就在警告人们:“人挪活,树挪死。”请不要再逼着山上的大树进城,让人们看着心痛了!请祭出森林法,坚决不允许再挪死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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