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9
四月十九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特别推荐:
1、搜狐绿色: 2011中国环境绿皮书发布:环境挑战不断加剧
http://green.sohu.com/20110419/n306061197.shtml
环境资讯:
2、人民日报海外版:水利部:中国面临四大水问题
http://env.people.com.cn/GB/14420712.html
3、中国新闻网: 中外专家:长江水环境存隐忧
http://news.sohu.com/20110419/n306019389.shtml
4、财新网: 中国主要江河径流量呈减少趋势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4/1141303173733_1.shtml
5、中外对话: 环境危机催生优秀环境报道:2010最佳环境报道奖揭晓
http://www.chinadialogue.net/weblogs/4/weblog_posts/296
地方信息:
6、新华网: 北京城六区将建成无燃煤区 高污染企业禁入市区
http://news.163.com/11/0419/15/720VC19E00014JB5.html
7、云南网: 云南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今日二审
http://society.yunnan.cn/html/2011-04/19/content_1575087.htm
环境曝光:
8、中国新闻网: 河南汝州:多家企业患上“排污病”久治不愈(图)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19/000695.htm
9、千龙区域: 河北隆尧:造纸厂排污 环保部门遮丑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19/000719.htm
10、四川日报: 南京秦淮河上万条死鱼初步认定为生活污水所致
http://env.people.com.cn/GB/14421032.html
11、大河报: 130个排污口向郑州生态水系吐“黑水”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19/000825.htm
食品安全:
12、新京报: 食品安全事件频出 监管部门被指“养鱼执法”
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eixinwen/201104/t20110419_6303934.htm
13、齐鲁晚报: 食品安全究责亟待“刑上大夫”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19/2981581.shtml
14、光明网: 食品监管不能总滞后于媒体曝光
http://www.jkb.com.cn/document.jsp?docid=206602&cat=0I
环保法规:
15、每日经济新闻: 《环境保护法》修订 将首度引入“按日处罚”
http://stock.sohu.com/20110419/n280324950.shtml
环保观点:
16、中国水网: 傅涛:《环境保护法》应该重点谈责任归属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4/1141303172823_1.shtml
地球故事:
17、中外对话: 中外湄公河将何去何从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239-Mekong-at-the-crossroads
18、新京报: 墨西哥湾漏油一年后 他们还好吗(2)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1-04/17/content_221614.htm?div=-1
环境评论:
19、科技日报: 日核事故阴霾难散 谁来敲响生态环境警钟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4-19/2982187.shtml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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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中国环境绿皮书发布:环境挑战不断加剧
来源:搜狐绿色 2011年04月19日
http://green.sohu.com/20110419/n306061197.shtml
【搜狐绿色4月19日消息】今天,著名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发布了年度环境绿皮书《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1)》(以下简称《报告》),这是自然之友主持编撰的第6本中国环境绿皮书。《报告》指出:我们所面临的环境挑战正在不断加剧。各种类型的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频发;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也日益凸显;环境保护的政策与治理虽有改进,但进展缓慢。
《报告》指出,2010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全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干旱、洪涝、泥石流等各种灾害频繁发生,也引发了对救灾备灾、城乡规划、生态保护、政策法规等诸多层面的反思。
《报告》对2010年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了梳理,包括紫金矿业污水泄露导致福建汀江流域大面积污染、中石油大连泄露造成海域污染等。《报告》分析认为,中国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意识和行为均存在很大的问题。中国的环境、环境法治和环境正义,在企业污染面前,正接受着严峻的考验。
《报告》指出,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规划和运营中的种种环境问题暴露无疑,对公众过度消费的误导,各种大型开发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对生态的破坏及对动植物物种生存空间的挤压,进一步加剧了我们今日面临的环境挑战。
《报告》分析认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任必然要落在城市身上。城市是资源消耗的主力军、低碳经济的桥头堡,环境决策中公平正义议题的主战场,宜居城市应该成为重要的评价和检验工具。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绿皮书总报告撰写人李楯教授指出,面对严重的环境和社会问题,我们必须尽快行动起来,突破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全面改革,改变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引导国民改变消费模式,治理污染,减少碳排放,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修复生态,走出困局。
中国环境绿皮书是由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编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环境年度报告,由自然之友理事长、著名学者杨东平任主编,一批优秀的学者、NGO骨干和媒体记者等通力协作而成。环境绿皮书重视用民间的视角纪录、审视和思考中国环境状况,主要以数据和事实说话,强调实证性、真实性,从而建立权威性。环境绿皮书在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长期支持下已连续出版六年。
2、水利部:中国面临四大水问题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1年04月19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420712.html
据新华社南京4月18日电 (记者陈刚)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18日在此间举办的“第四届长江论坛”上表示,中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正面临水多、水少、水脏、水浑四大问题。
胡四一表示,四大问题具体指水灾害加剧、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和水生态失衡。
针对上述四大水问题,胡四一提出了对应的四个核心要点。
3、中外专家:长江水环境存隐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19日
http://news.sohu.com/20110419/n306019389.shtml
中新社南京4月18日电 (记者 唐娟 朱晓颖)“长江论坛”18日在南京召开,数百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参会。这已是中外专家第四年相聚一堂“话说长江”,长江流域水环境的现状令专家隐忧。
世界自然基金会淡水保护部主任李利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江全流域年废污水的排放量超过300亿吨,城市下游累计600公里的近岸污染带,大量支流水质呈四类五类。同时,全流域已建水库4.6万座,总库容蓄水量达2500亿立方米,为长江总径流量的四分之一。每年秋季来临,上游水库蓄水,中下游地区水位持续偏低,水环境质量面临很大威胁。时下的长江已是"亚健康"状态。”
长江是中国的第一大河流,涉及中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流域4亿多人口,是中国优势产业的集聚区。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表示,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利用率只有18%,与国际40%的水资源利用率标准仍有差距。因此,未来中国将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大对长江流域环境保护与利用的投入。
蔡其华称:“2030年,是中国对长江水资源利用的高峰,在此之前长江水资源利用率将控制在25%。通过未来10年的治理,在使长江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为后人呈现一条健康的长江。”
4、中国主要江河径流量呈减少趋势
来源:财新网2011-04-19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4/1141303173733_1.shtml
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建云表示,中国主要江河年径流量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情况。
张建云18日在南京“长江论坛”发言时表示,目前中国部分流域和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已达到或超过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据他的研究数据,与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实测径流相比,黄河流域、海河流域、珠江及闽江流域各控制站,径流量均出现减少趋势,其中海河流域减少最为明显。对比中国1956年至1979年、1980年至2009年两次水资源评价成果可发现,海河天然径流下降了47%。
各江河不同阶段实测径流减少幅度的差异也较大。例如,黄河流域上游乃亥站的距平百分率仅为-3.2%,而中下游花园口站和利津站距平百分率均在-30%以上。张建云说,这说明黄河上游径流变化较小,而中下游由于受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径流减少很明显。“相比而言,珠江及闽江各站的实测径流量减幅不是很大。”
他认为,主要江河径流减少有内部因素,加之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外部环境的变化,未来中国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直接威胁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环境危机催生优秀环境报道:2010最佳环境报道奖揭晓
来源:中外对话 2011-04-14孟斯
http://www.chinadialogue.net/weblogs/4/weblog_posts/296
4月13日,第二届最佳环境报道评选结果在北京揭晓,共14个作品获奖,远超去年数量,反映出2010年中国经历了环境灾害频发的一年。
评委之一、中外对话中国首席代表刘鉴强说:“环境记者取得很大成绩时,说明环境正在恶化。”
2010年中国环境灾难频发,紫金矿业污染、大连石油爆炸、舟曲泥石流、玉树地震,这些事件得到了众多媒体密切关注,产生出一批具有深度和锐度的优秀报道,促进公众更深入了解和参与环境议题。
最佳环境报道评选由中外对话和《卫报》共同主办、新浪环保作为独家媒体支持,中国科学技术馆数字科技馆作为战略合作方。这个评选是为了奖励中国优秀环境记者,推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本届评委由中外对话副总编刘鉴强、新浪网副总编兼新闻中心总监周晓鹏和英国卫报驻亚洲资深环境记者华衷(Jonathan Watts)组成。
这次共评出最佳调查报道奖一名、最佳影响力奖一名、最佳深度报道奖两名、最佳人物报道奖一名,和9名优秀作品,获奖作品共14个,相比去年9个获奖作品,增长明显。
南方都市报记者杨传敏以《紫金梦魇》一文再度获得“最佳深度报道”奖,该文探访了2010年震惊国内的福建省上杭县紫金矿业铜离子泄露事故背后,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更持久的威胁和破坏。评委在颁奖词中写道:这篇报道最可贵之处,在于热新闻事件过去一月之后,它已变冷,记者此时回到火山区,挖开冷却凝固的岩浆,寻找深埋的真相。
耿栋发表于《中国国家地理》的《年保玉则的观鸟喇嘛》获得“最佳人物报道”奖。这个故事活灵活现写出了一个青海喇嘛,他喜欢鸟,画鸟,保护鸟。他在藏区观察过的393种鸟,全部画过4次。评委会认为:“这篇稿子让我们看到了传统文化和民间保护的巨大力量。”
中外对话总编伊莎贝尔•希尔顿在发给现场的致辞中说:“为了实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上百万人的努力,这些人来自各行各业,但无疑中国环境记者是引领者。”
本次获奖作品将在中外对话网站上以中英文双语发表,并在英国《卫报》上以英文登载。
获奖作品名单
最佳调查报道:
吕宗恕 《石头造纸,喧嚣的环保神话?》 (《南方周末》)
最佳深度报道:
杨传敏 《紫金梦魇》 (《南方都市报》)
宫靖、王和岩、张瑞丹 《舟曲警报》 (《新世纪》周刊)
最佳人物报道:
耿栋 《年保玉则的观鸟喇嘛》 (《中国国家地理》)
最佳影响力:
袁瑛 《扭曲的“金太阳”工程:史上最强光伏产业扶持政策遭遇质疑》 (《南方周末》)
优秀报道奖:
杨大正 《正在消失的海岛:世上再无罗斗沙》 (《南方日报》)
张超 《“锰都”危局》 (《财经国家周刊》)
李廷祯 《福建“煤帮”密码》 (《财经国家周刊》)
邓丽 《大孤山之患:大连油管爆炸》 (《21世纪经济报道》)
徐超、张艳玲 《玉树建筑抗震答卷》 (《新世纪》周刊)
王妍 《核电复兴》 (《中国新闻周刊》英文版)
章轲 《国际狩猎者的枪声在中国再次响起》 (《第一财经日报》)
杨晓红 《<狼图腾>故园殇》 (《南方都市报》)
《看历史》编辑部 《“失乐园”:中国虎的最后100年》 (《看历史》杂志)
孟斯,中外对话北京办公室副主编。
6、北京城六区将建成无燃煤区 高污染企业禁入市区
来源: 新华网2011-04-19
http://news.163.com/11/0419/15/720VC19E00014JB5.html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 平房胡同的炉火、小区小院的燃煤锅炉将在今后5年彻底消失在北京城六区之内。根据北京市环保局19日发布的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至2015年),今后5年,北京市将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将城六区建成无燃煤区。
据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庄志东介绍,具体工程包括建设四大燃气热电中心,替代国华、京能石景山、大唐高井燃煤机组;实施城六区20吨以上及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完成城市核心区剩余平房、简易楼采暖清洁能源改造;着力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
“行动计划”提出,今后5年是北京市构建绿色能源体系的关键时段,北京市将进一步减少煤炭消费量,计划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下,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20%;不再新扩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的项目。
此外,按照“行动计划”,污染大户也将逐渐退出京城。2012年底前,关停全市建筑渣土烧结砖生产企业;2015年前,调整搬迁东方石化公司东方化工厂、北新建材股份公司等企业。同时,北京将发布高污染行业调整退出目录,高污染企业和项目将不能再进入北京市区。
据悉,今后,北京市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将进入相应类别的工业开发区。除大兴安定化工基地和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外,其他区域不再新建化工、石化类项目。
7、云南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今日二审
来源:云南网2011-04-19
http://society.yunnan.cn/html/2011-04/19/content_1575087.htm
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将于今日在省高院进行二审。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由昆明市环保局状告两个养猪场污染龙潭水源,索赔430余万元。被告一审败诉后不服,上诉至省高院。
去年12月,该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1月26日一审宣判:污染环境的两家企业被判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并向“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支付为治理污染产生的费用417.21万元,支付因此次诉讼产生的环境污染评估费13.252万元。
法院驳回昆明市环保局要求被告赔偿因该事故产生的环境监测费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云南省高院。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该案将于今日在省高院进行二审。被告三农公司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昆明)律师李安告诉记者,两份完全相反的水质报告,一审判决只认可环保局的水质报告,环保局的损失认定方式也不科学。二审中他们将申请法庭重新进行水质鉴定。
被告两公司认为,现在大龙潭的水质有了根本性的恢复。他们早在两年前就停止了养猪。但是目前218户养殖户还在养猪近3万头,他们没法控制。由于政府“一湖两江”全面禁养,规模化养殖拆迁补偿与扶持资金,没有按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让这么多养殖户一下子都停止养猪是不可能的。
案件回放
自2009年9月开始,被告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在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陆续允许养殖户进入养殖小区养猪,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导致距养殖小区不足1公里的嵩明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七里湾大龙潭变坏,2009年11月初开始出现发黑发臭现象,人畜无法继续饮用。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以公益诉讼人身份状告两家养猪企业污染环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同时赔偿为治理水污染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暂计417.21万元,为处理水污染事故所产生的专项应急环境监测费和污染治理成本评估费用15.5万余元。
8、河南汝州:多家企业患上“排污病”久治不愈(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1年04月19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19/000695.htm
中新网平顶山4月18日电 (记者 杨大勇)粉尘飞扬、烟尘四散、怪味刺鼻……河南汝州市一些企业污染给当地群众生活带来危害,当地政府虽曾下文督促治理整顿,但并没太大的改观。接到群众的反映后,记者赶赴汝州市进行了采访。
15日上午,记者来到汝州市汝南工业园区,虽然天气晴朗,可汝州市汝南工业园区的上空却是灰蒙蒙的一片,整个园区笼罩在烟尘中,能见度较低。
在该园区天瑞集团汝州水泥公司院内,一大堆粉煤灰露天堆放,只要有风,灰尘就随风而起,从此经过的人不得不掩鼻屏住呼吸。上午8时许,一台机器正在粉煤灰堆上作业,灰尘随着机器的推动,滚滚烟尘腾空而起,随即四散开来,处在下风口的地方也随即淹没在灰尘中。正在打扫街道的一位环卫工人说,灰尘污染太大了,尤其是在刮大风时,半个园区很难看清物体,不但园区里的人受影响,周围的群众也深受其害。
该园区天瑞集团铸造公司,也是当地一家知名企业。在该公司生产区上空,不时冒出滚滚棕红色的烟雾,这种烟雾每间隔一段时间排放一次。该厂附近的村民说,这种烟雾经常排放,听说有毒,对人体有害,有关部门也查过,可没能制止住。
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记者驱车来到汝丰焦化厂,在距该厂约1共公里处,记者就能闻到刺鼻气味,远远望去,这家焦化厂正大肆向外排放着泛黄的烟。在该厂附近,记者停车观察,刺鼻的黄烟、黑烟不断从该厂排出,从下风口经过的人都能闻到浓烈的刺鼻气味。据该厂约1公里朱岭村的村民说,一到天黑,这家焦化厂排放的烟更多、更加熏人,厂北边的那条路简直无法通行。
汝州市企业排污不仅仅限于汝南工业园区,在汝州市西约1公里处,有一家大型淀粉生产企业,每天都排放出一种怪味,这种怪味笼罩在汝州市半个城区。15日凌晨2时许,记者被浓烈的刺鼻怪味熏醒,再也无法入睡,这种怪味一直持续到凌晨5时才渐渐减弱。记者所住的宾馆服务员说,宾馆距淀粉厂约2公里,几乎天天都能闻到淀粉厂排放的气味,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气味,是不是对人体有害,他们表示不清楚。
记者试图对企业进行采访,可是这些企业大门紧闭,门卫总是以领导不在予以推诿。
对这些污染企业,当地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据了解,平顶山市政府曾于今年2月19日对汝州市汝南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做了专门要求:对工业园区内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核查,确定整治项目、整治措施、完成时间,制定整治方案并报平顶山市政府备案。
然而,虽然通知已经下发近两个月了,可记者采访时发现,汝州市政府对汝州市汝南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并不理想。当地群众说,汝州市企业污染一直是汝州市环保的诟病,总是在治理和污染中徘徊,群众多次反映,却一直得不到解决。为此,记者把汝州市企业污染情况向平定市环保局做了反馈。
汝州市环保局办公室的吴主任表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会在15日给记者回复,可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杳无音信。
9、河北隆尧:造纸厂排污 环保部门遮丑
来源:千龙区域2011年04月19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19/000719.htm
不久前,河北省隆尧县隆尧镇显化寺村群众向本网举报称:“你们快来我们这里看看吧,我们村西北有家造纸厂,他们每天生产出大量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到纸厂前面的土坑里边,把我们这里的地下水都污染了。生产中产生的大量浓烟,随风刮到显化寺村、杨河村以及中心学校,呛得学生都没法上课。这个纸厂给我们的健康带来重大威胁!”
本网接报后,即派记者深入实地进行了采访调查。
触目惊心环境污染之势正酣
3月26日上午,记者抵达了隆尧县隆尧镇显化寺村。经举报人指引,记者向村东的污染企业走去,依照“滚滚”浓烟的指引,记者很容易地找到了这家造纸厂。在厂区外边有一个污水坑,像个鱼塘一样,足有二三亩地那么大,里边的污水呈黑褐色,有浓重刺鼻的气味,难闻的气味熏得人想吐,而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走近看,水面上浮着一层黄绿色的悬浮物,远看去,如同墨汁一样。
顺着污水方向逆行而上,就到了造纸厂正门:“隆尧县第二造纸厂”。知情人透露,这家造纸厂始建于1995年,主营业务造纸,资产总计1800万元,是目前隆尧县仅存的一家有“手续”的造纸企业。
在造纸厂墙根下,记者发现了排污水口,黑色的污水从出水口涌了出来,汇聚一起,向坑内流去。
正当记者拍摄现场污烟、污水排放情况时,一群人将记者围住,其中一名领头人模样的男子在询问记者身份后,责令记者采访车辆后退,并威胁记者马上离开现场,同时嚣张的说道:“我们这里是否污染,碍不着你们的事,你们说了也不算,环保局的说了才算,你们去环保局吧,我们环保局里‘有人’ !”
记者从大门外向里探视了,见场内没有污水处理池,生产的废水就这么直接排到了外边的坑里。
采访受阻,记者被迫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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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南京秦淮河上万条死鱼初步认定为生活污水所致
来源:《四川日报》2011年04月19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421032.html
最近两天,家住南京集庆门大桥附近的市民发现,外秦淮河集庆门大桥段的水面上漂起不少死鱼,至少有数万条,这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昨天又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外秦淮河沿线发现死鱼,尤其是集庆门、水西门、汉中门大桥下附近较为严重。
记者立即向环保部门反映,昨天下午南京环保局立刻派出监测人员,取样分析,初步认定,这些死鱼是由于生活污水乱排放引起的。
现场
环卫船捞出10大桶死鱼
在外秦淮河集庆门大桥段,记者看到水面上漂着零星的死鱼,鱼儿翻着肚子漂在水面上。而站在河边,立刻就有一股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
“现在河里的死鱼算少的了,这两天几艘环卫船来捞过了,当时死鱼才多呢,有人看到船上装了10大桶死鱼,至少有数万条!”在西祠论坛上,网友“鱼鳞闪亮”说道。记者在现场看到,死鱼的河段范围北起水西门大桥,南至凤台桥,全长约两公里。从现场来看,漂白死鱼主要是七八厘米长的苍条鱼,经过昨天环卫部门和沿线市民一天的捡捞,已经少了不少。剩下的死鱼大量搁浅在河边浅滩上,由于天气炎热,已经开始发臭。
在集庆门河堤上、桥上更是壮观的捞鱼、钓鱼大军,很多人都拿着头上绑着抓鱼网兜的长竹竿,去河里捞鱼,正在水面上咂嘴的鱼顿时就进了网。附近一居民称,早晨他路过集庆门时,发现水下有很多鱼浮出头,很多住在附近的打工者就都跑过来捞鱼。居民说,这些人有的就直接把这些鱼拿到市场上出售或自己吃。市民刘先生指着水面上一摊摊白沫表示,“别看鱼长得那么大,都是受污染的,不能吃!”他猜测,鱼儿之所以都浮出水面是因为受到污染。
原因
初步认定与上游生活污水直排有关
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昨天下午南京环保局、建邺区环保局立刻派出监测人员,兵分两路对秦淮河进行了水质取样分析。结果显示:与其说鱼是被“热”死的,不如说是被毒死的毒水的源泉就是生活污水。“我们从水西门开始,沿着集庆门、赛虹桥溯流而上,兵分两路对外秦淮河进行了水质取样分析。在排查中,并未发现周围有违法排污企业。”
一路上,监测人员沿着外秦淮河的东分支,即中华门外的长干桥、武定门节制闸到运粮河、最终到达城东污水处理厂;另一路监测人员则沿着外秦淮河的南分支,即从赛虹桥开始排查南河。据南京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透露,从现场看,死鱼的范围除了本报举报的河段外,还包括外秦淮河的中华门段以及南河上游,据目测这些漂浮的死鱼已经开始腐烂,应该在2天前就已经死亡。目前,可能造成外秦淮河死鱼的污染段均已采样完毕,具体的数据正在化验分析中,报告要等到19日才能拿到。
执法人员初步分析,由于城东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故障维修而停运,导致原本要进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西善桥片区、小行片区以及马群片区的生活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管网,而是直接排入外秦淮河,有可能造成外秦淮河的水质变差,但这是否成为导致鱼类死亡的直接原因,尚有待专家根据数据加以判断。
此外,记者获悉,在集庆门沿线有不少泵站,为了防止内涝,下雨天这些泵站会把污水往河里抽,污染就会加剧。并且,伴随着河西越来越多的市民入住,污染将变得愈发严重,不少排污口直接将生活污水排放到河道里。
环保工作人员表示,外秦淮河目前采用的都是雨污合流式截流制,能保证“旱天污水不下河”;但在雨天,污水还是要下河的,这也是秦淮河雨后水体不容乐观的主因,也是集庆门段经常出现死鱼的原因所在。随着雨污分流的逐渐完成,这种死鱼的现象可能会有好转了。
追问
编者翻阅了2005年以来媒体的报道,发现外秦淮河死鱼现象几乎年年发生,而且发生死鱼的地点就集中在集庆门附近。
如果进行归类,可以发现死鱼现象不少发生在阴雨天,有业内人士称因为阴雨天气压低,水里的含氧量变少,造成鱼儿死亡。
但问题的关键是,也有些年份死鱼现象像今年一样发生在大晴天。比如去年,天气晴朗的5月份集庆门段还是出现了死鱼现象。这样一来,气压低造成鱼儿死亡的理由就站不住脚了。
今年的死鱼现象,环保部门已经给出了初步的结论和上游生活污水直排有关,这也印证了不少市民的说法。去年5月份发生死鱼现象后,就有市民称,外秦淮河水质较差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南河排污。
找到问题的源头,事情就好办多了,切断流向秦淮河的污水是当务之急。希望经过有关部门对症下药,明年不会再在秦淮河里看到这么多的死鱼。 综合
11、130个排污口向郑州生态水系吐“黑水”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2011年04月19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19/000825.htm
[导读]河南郑州生态水系面临三大问题困扰: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生态水系工程未建成,污水管网跟不上城建步伐。
昨日上午,郑州市水务局、环保局在郑州市第三十次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上,分别汇报了城区生态水系治理进展情况和城区水环境管理情况。十七里河、十八里河、七里河、熊儿河、东风渠等水质得到初步改善,基本实现了“水通、水清”的目标。但是索须河、魏河截污工程还没有完成,水质较差,贾鲁河、潮河等还没有实施截污工程,水质可想而知。贾鲁河的水质更是从一季度以来没有一天达标。
【现状】130个排污口在排污
据介绍,郑州市水务局对生态水系已治理河道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所有排污口都进行了GPS定位,发现部分河道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源为:河道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便倾倒,部分小作坊、小加工厂及工厂企业污水排放。
截至4月17日,生态水系已治理的河道上共查明排污口252个,已经截污或不排污的122个,正在排污的130个。其中贾鲁河上最多,有38个,十八里河有27个,索须河、潮河各有16个,魏河15个,十七里河10个,七里河8个。
【问题】三大问题困扰生态水系
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据市环保局介绍,目前未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接排入贾鲁河的污水有20万吨至25万吨。主要包括:王新庄、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溢流直排的污水,每天有数万吨;市区东南区域的管城、新郑、经开区的污水经七里河、潮河排入贾鲁河,其他还有索须河、魏河等污水均为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排。这直接导致郑州入开封的贾鲁河省控断面超标严重。一季度水质没有一天是达标的。
郑州市个别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开始出现不足。例如二七区马寨镇每天约两万吨工业和生活污水经地下管网流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但该厂处理能力已经饱和,处理不及的污水在中原路泵站溢流进西流湖,致使一食品加工项目因水环境问题无法落地。
生态水系工程远未建成
目前,除“两河一渠”、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市区段外,列入生态水系建设规划的索须河(尤其是位于中原区和高新区的须河)、魏河、贾鲁河中州大道以西上游段、位于管城区的站马屯明沟、位于荥阳的索河以及十七里河、十八里河新郑段等,均未按照规划目标实施建设。
主要问题是没有清水引入,索须河、魏河接纳的全是生活和工业污水。站马屯明沟已经成为污水沟和垃圾场。西流湖除周边近6万居民的生活污水因没地下管网无法截污外,连接尖岗水库和西流湖的贾鲁河二七段也没有治理,致使尖岗水库的清水无法引入西流湖,使西流湖成为无源之湖。
污水管网跟不上城建步伐
据水务、环保等部门确认,四环以内生态水系周边的污水口尚有40多处,这些污水口因管网问题无法封堵。地处高新区的贾鲁河部分河段周边因管网不通,致使已经截污的周边村庄的污水出现原地冒出的情况。魏河金水区段有14个污水口,封堵后,污水也因管网问题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后经雨水排口重新排入魏河。因管网问题,已经建成的日处理能力十万吨的陈三桥污水处理厂,每天收水仅有1.5万吨;新郑龙湖污水处理厂,收水能力也仅有75%。这说明郑州市的地下管网建设已经跟不上城市建设的速度,进而影响到了生态水系的建设。
【措施】加快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
环保部门建议,加快已列入规划的南三环、二七区马寨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尚未列入规划的双桥、马头岗二期、经开区九龙污水处理厂加快审批和建设。同时,对四环路以内建成区,要做到管网基本到位,改善市区污水收集能力,对四环以外的工业企业,严格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
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指出:要创新模式,探索污水处理的新路径,对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建设生态湿地的办法,对污水无法收集的地点,可以先修建污水收集池,定期用汽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他还要求,要尽快研究出台有偿排放污水的政策,从严从重处罚违法排污,污水设施不运行等行为。
相/关/链/接
2011年将实施的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1.东风渠上游治理工程(龙湖项目引水工程),工程范围从花园口泵站到东风渠入魏河口,预计4月底开工建设。
2.潮河拦蓄水建筑物工程,在潮河已治理段(曹古寺水库—京珠高速路之间)建设4座橡胶坝和1座拦水堰,对上游回水区河道边坡进行局部生态防护。
3.潮河上游治理工程(生态水系输水口门—曹古寺水库),主要治理潮河上游河道2.66公里。目前市发改委正在审批。
4.贾鲁河生态水系治理工程(包括市区段、中牟段),该项目已纳入国家淮河流域重要支流治理规划,等待国家批复后实施。
5.生态水系调度运行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即将报市发改委审批。
12、食品安全事件频出 监管部门被指“养鱼执法”
来源:新京报2011-04-19
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eixinwen/201104/t20110419_6303934.htm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 现象
监管介入总在媒体曝光之后
记者梳理发现,从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在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而“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采访中,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 调查
部分监管人员“每天就想着如何创收”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记者在“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中国质量热讯”网上看到,有些帖子说“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企业的违法所得”,“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
■ 观点
“监管部门失职不能免责”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13、齐鲁晚报:食品安全究责亟待“刑上大夫”
来源:齐鲁晚报2011年04月19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19/2981581.shtml
只有向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施加更大的压力,并通过他们将这种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才能从源头和过程上保证食品的安全生产和规范流通,为食品安全构筑坚实有力的法律屏障。
一场由“染色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刮向全国,除事发地上海外,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也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人民日报》昨天发表文章指出,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远未到位。文章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中职务犯罪的查处,对有关监管者、执法者予以司法问责。
回顾近年来各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从苏丹红调料、有毒大米、劣质奶粉到三聚氰胺、植物奶油、树胶冒充蜂胶,不法奸商在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弄虚作假、掺杂使坏,给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堪称典型的谋财害命,有关人员自当被追究刑责,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一些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尽管涉嫌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却几乎未见被追究刑责。《人民日报》的文章由此担心,这次对“染色馒头”事件的司法问责,仍然很可能只针对制售“染色馒头”的问题企业,而不触及事件背后失职、渎职的监管者、执法者。这种担心是不无道理的。
食品安全究责的这种“刑不上大夫”缺陷,在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在去年7月以来全国查处的40起非法使用2008年问题奶粉生产、销售原料乳粉制品案件中,都表现得十分明显。直到上个月河南查处“瘦肉精猪肉”案件,情况才开始出现实质性的变化。有关部门对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同时监察部门对5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已移送司法机关12人。如果不出意外,这12名公职人员将被提起刑事指控,为自己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承担刑事责任,从而结束食品安全究责“刑不上大夫”的尴尬局面。
“瘦肉精猪肉”事件如此,“染色馒头”事件又当如何?据报道,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室人员承认,他们有一套应对检查的办法,“一个月抽查一次,他们来检查,我们就把东西(馒头)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在监管人员这一边,其实他们对“染色馒头”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对超市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给生产商、过期食品被企业重新作为原料再加工的“潜规则”了如指掌,但他们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所谓监管、执法只是走走过场。不能不说,监管人员有意无意的失职、渎职,是导致“染色馒头”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理当像“瘦肉精猪肉”事件中的一些监管人员那样,为自己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承担刑责。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这条规定,对近年来一些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公职人员,完全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他们得以逃脱刑事追究,既有司法惩处力度不够的普遍性原因,有时也有受到某些“特殊干扰”的具体原因。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食品安全渎职罪”,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明文载于刑法的罪名,在《刑法》已有规定的基础上,为食品安全究责“刑上大夫”提供了更明确、更严整的法律依据。
相信“瘦肉精猪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的最终处理,能够真正迈出食品安全究责“刑上大夫”的步伐。只有通过“刑上大夫”的法律预期,向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施加更大的压力,并通过他们将这种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才能从源头和过程上保证食品的安全生产和规范流通,为食品安全构筑坚实有力的法律屏障。(特约评论员 潘洪其)
14、食品监管不能总滞后于媒体曝光
来源:光明网2011-04-19
http://www.jkb.com.cn/document.jsp?docid=206602&cat=0I
先用无根剂和亮白速长防腐剂泡,再用84消毒液冲洗,最后再漂白……这样,豆芽就“美容”成功了,“化学豆芽”就可以端上餐桌了。据查,沈阳市场上1/3左右的豆芽为“毒豆芽”。(《辽沈晚报》 4月19日)
现在连豆芽也出来给老百姓的餐桌添乱了,让我们情何以堪?无论是毒奶粉、瘦肉精,还是染色馒头、牛肉膏,加上现在这个毒豆芽,都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媒体曝光后造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才会引起重视,相关监管部门才会迅速出击彻查。
首先,我们的感谢媒体,感谢他们让我们看清楚,干净的餐桌下面食品是多么的混乱。感谢他们让我们及时的停止食用那些夹杂在食品中的“毒素”。这似乎让我们看到,维护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都在媒体身上,但这是误解。媒体更多的承担这份职责,必然是因为维护食品安全的主要部门轻视了这份责任。
正是食品监管部门总是滞后于媒体的曝光,让我们形成了承担监管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转移。在被媒体曝光之前,问题食品不能被彻查,更深层的问题是,现行的体制下,一些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他们多是依靠更多的罚款来保证有更多的工资、经费,而没有把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一棒子打死”。
其实,监管部门的罚款,不法商家会转嫁到老百姓头上,罚款越多,违法就越多,这就是食品安全乱象丛生的原因。食品监管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没有把控住食品的安全入口和树立起坚固的监管屏障,才易产生了失职、渎职行为。看来,深查食品市场上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部门牟利等行为很有必要。
15、《环境保护法》修订 将首度引入“按日处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年04月19日李泽民
http://stock.sohu.com/20110419/n280324950.shtml
实施了22年之久的《环境保护法》,将迎来一次“修订”。
4月17日,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法立法调研组在武汉大学举行座谈,就《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征求专家意见。《每日经济新闻》独家获悉,此次修订将首度引入“按日处罚”制度,对于行政处罚后的企业,如逾期仍不予改正,将按日处罚,但具体处罚额度仍在讨论中。
“母法”需要与时俱进
此前,由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带队的调研组赶赴湖北、湖南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认为,此次《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据悉,调研组在湖南、湖北调研了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协调、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等情况,并实地考察了两省部分地区的农村环保工作。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的修订法,当时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其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国又制定了近30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行法及相关法,诸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介绍,1992年提出了可持续发展,2003年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制度在不断创新,因此作为环保 “母法”的《环境保护法》,也亟待修订。
随着经济发展和环保领域新问题的不断涌现,“环保领域内的单行法基本上被修订了一遍,有的已经修订了两遍,但《环境保护法》一直未动。”王树义说。
“按日处罚”首被引入
事实上,自2002年以来,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修订 《环境保护法》的呼声。王树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这些年已有超过2000位代表和委员呼吁修订此法,但至今尚未进入实操层面。
吁求之声源于我国近些年来不断发生的环境违法事件。根据专题调研组的意见,此次修订将加大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首度引入“按日处罚”制度。
王树义说,如果企业违法行为经过处理后仍不改正,将进行“按日处罚”,直到消除违法行为为止并改正,“这项制度是学界很长时间的研究成果。”
环资委在湖南调研时,湖南省环保厅厅长蒋益民称,“对于超标排污、偷排污染物、故意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等,实行按日处以罚款,而且累犯加重处罚。”倘若按照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罚力度,企业所获利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致使违法企业有恃无恐。
资料显示,已有地方政府试水“按日处罚”制度,2007年重庆市就曾出台规定,引入“按日计罚”、“加倍处罚”和处罚企业负责人等新措施。当时重庆某家钢企因违反政策,被处以10万元罚款,其后,这家企业拒不改正,于是处罚被“按日累加”,最终领到了一张240万元的高额罚单。
而 《环境保护法》“按日处罚”制度形成之后的具体处罚额度,目前还没有形成定论,根据王树义的介绍,相关的量化以及“怎么罚”尚在讨论。
环境公益诉讼有望破冰?
王树义介绍,保护环境去“告官”,往往占情理却不占法理,这种尴尬亟待化解,《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要支持“多管闲事”。他说,环境违法造成国家公共资源遭到损害时,仅靠赔偿等经济手段是难以遏制的,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告”,这就是所谓的环境公益诉讼。
王树义指出,这样的出发点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维护公共利益,但法院往往不受理,因为现行法律对原告资格的认定仅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早在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指出,要“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可是,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问题上,立法一直处在空白状态,谁有起诉资格,法院对主体资格如何审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美国等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侵害行为和自己有关系,就可以诉讼。事实上,《环境保护法》第六条就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因此,王灿发认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推动无需过多修订,只需由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条规定进行司法解释,承认“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起诉权即可。
资料链接
《环保法》部分条文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16、傅涛:《环境保护法》应该重点谈责任归属
来源:中国水网2011-04-19全新丽 孙宁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4/1141303172823_1.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修订实施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全社会要求改善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和破坏的速度,环境保护面临巨大的压力,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需要,环境保护法的改变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在环境监管的法律实践中,主要依赖于诸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的单行法。《环境保护法》,在20多年后的今天已处于被“束之高阁”的尴尬状态。《环境保护法》是废除还是再修订后升格,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日前,中国水网采访了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顾问总编傅涛博士,他表达了对于《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看法。
傅涛博士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中指出,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我国《环境保护法》总体上未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子,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实行依法治国,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新的环境保护理念的今天,其主要内容已经不能反映时代的要求,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责任不明、办法太少、手段单一、权力太弱,无法保证执法力度和有效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这部法律确实亟待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此次修订若能进一步提升环保法地位,使其成为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则可以使之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地位相匹配。同时,修订应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傅涛博士说,此次修订应当在提升环保法地位、明确责任划分、改变标准体系方面做大的改动,体现环保力度。
提升环境保护法的地位
当前的时代背景是,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综合性的需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行政体制都要与之相适应,均需要做调整,需要一个“大法”来做决定。目前,从法律层面上讲,《水污染防治法》,《大气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和《环境保护法》是一个层次的,但是从本质上讲,《环境保护法》是环保的根本法则,为其他各单行法提供了基本框架,是基本法。
傅涛博士表示,《环境保护法》此次修订,需要大的改动,确定环保工作的综合性地位,以确定环保部门的综合性地位(类似于发改委在经济领域的综合性地位)。希望环保部在未来10年内会成为一个综合性的部门,同发改委互相制约,互相协调。他说,目前,环保部已“四级跳”由内设局跃升为“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仍不是综合性部门,不能与未来发展相适应。未来,应该确定环保部成为综合性部门的方向与地位,此次环保法的修订,应当成为环保部实现综合性地位的一个契机。
傅涛博士认为,环保规划应该提升地位,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行,环境保护法应该协调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矛盾。相应地,环境保护法需要理清五个关系:中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排污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治污企业与政府关系、公众与政府关系。
首先,环境保护是综合性的,要明确中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环保部实现了从内设局、环保局、环保总局、环保部四级的升级工作;由于环保部的迅速增长,和中央各个部门职能产生了交叉,职能界定不清严重影响了环境保护的发展;因此要理清部门之间的关系,环保是综合的事情,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要明确各个部门在环保中责任和权力的关系。
其次,要明确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我们有五级政府,中央、省、市、县、镇,这五级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如何划分、界定?这在《环境保护法》中非常模糊。基本现状是中央的省只讲管理权力,忽略责任,而基层政府强调责任,这是一种责权不对等。
第三,界定排污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就是污染造成者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之前的“谁污染谁治理”是比较笼统的,而且能以实施,应该被“谁污染谁负责”所代替。
第四,界定治污企业与环境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前我国没有专营治污的企业,都是污染企业自己治理或者政府治理。现在则出现了治污主体,节能环保产业也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治污企业成为国家的一支重要的力量。需要界定治污企业与环境责任主体之间的服务关系
第五,在环保领域,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存在很多问题。制度的缺失,导致公众对政府环境责任承担能力的质疑,从而,公众对于环保相关的费用支出非常抵触,同时,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的不良影响。
明确划分环境保护的责任
“环保责任划分即谁对环境质量负责,这是关键。”傅涛博士对中国水网记者说,如何划分企业、公众、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间的责任关系,如何解决跨流域、跨区域的环境保护责任,这些在法律层面上都缺乏明确的认识,应该重点修订。
环境责任是属地责任,事权层层下放,财权则是层层上移,地方的财权很少,因此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情况在环境领域尤为突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应重点解决责任划分。傅涛博士认为一味向县人民政府分解环境责任的做法是不合适的,要真正的区分环境责任。
“在环境保护法法中要把地方责任分开描述。之前只谈到排污企业是责任主体,没有把政府、环保部、国务院作为责任主体,而事实上应该是国务院对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负责,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中没有提及。”傅涛博士强调,高层政府谈得更多的是权力,而到下层,到企业与县级政府则谈的更多的是责任。以前是把环保责任层层往下推,而上层只是处于“管”的层面,傅涛博士认为,各个层面都是责任主体,环境法应该界定清楚责任关系。
财权、税权的对等需要通过环境税来调节,环境税是什么、怎么来征收、如何使用(环境的服务采购)、如何导入社会力量?这些需要在环境保护法中体现,即用环境税的合理征收来分配不同层级政府的责任关系。傅涛博士认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应当把责任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进行分割;同时,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来承担责任,环境保护法应该重点谈责任归属,而不是权力归属。
调整环境保护的标准体系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则可概括为“五类三级”,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五类,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
傅涛博士指出,目前的环境保护法只包括了环境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两者的制定和发布主体也应当完善。
首先是环境质量标准,源于公权力,是国家环境管理的核心内容,它体现国家意愿,与国家经济发展同等重要。它现在法律地位太低,环保部制定很难约束责任主体,应由国务院或者人大制定。
其次是污染物排放标准。此类标准归谁管有争论,是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委员会管还是环保部管?笔者认为排放标准不是技术标准,它是一种行政性法规的附件或附属,谁发布行政规章,谁就发布排放标准,需要用法律来明确其发布主体。
第三,环境技术规范应当适用标准化法。
“市场体制下,标准不再仅是政府进行行业指导的约束性指标,不再仅是要求企业参照执行的具体生产要求。”傅涛博士坦言,标准体系的基本特性应进行根本性的分离:一部分转为政府进行市场监管和行政管理的工具,带有强制性,即“技术法规”;一部分成为企业自律、规范竞争的“标准”,标准不具备强制力。这种转变必然改变原有环境标准体系的结构、制定、实施和发布形式。
傅涛博士为中国水网记者解释,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区别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属性不同。标准直接定义为自愿性文件,对技术法规则定义为强制性文件,这是两者的本质差别。第二,制定目的不同。标准是“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制定技术法规主要是为了“国家安全,保护人身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等正当目标的实现。第三,制定者不同。标准的制定者一般是行业组织和企业,批准的公认机构是国家认可的标准化管理机构。技术法规的制定者是政府或政府委托的职能机构。第四,制定批准程序不同。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最后投票表决通过,通过以后仍然可以不执行。技术法规的制定必须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成为广义的法律文件强制执行。第五,侧重点不同。技术法规是行政行为的辅助,而标准是组织生产的基本依据。
傅涛博士说:“明确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区别,改革和整顿现有的标准体系,对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监管体制十分必要和迫切。这一点需要在环境保护法中体现”。
综上,对于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本身,对于环保部跃升成为综合性部门,环境保护法都是一次难得的契机,立法者应当有长远目光,修订、颁布一部面向未来10年的环境保护法,确保环境保护的政策子弹有力、够用。
17、湄公河将何去何从
来源:中外对话 2011年4月18日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239-Mekong-at-the-crossroads
湄公河下游第一座拟建大坝项目使当地人们愈加不安。随着对该项目作出批复的日期日益临近,埃德•格拉宾和许建初敦促各国政府冻结该项目的实施。
“由于湄公河是世界上渔业产量最为丰富的内陆水域,210多万人的生计将遭受直接或间接损失。”
编者按:一项事关东南亚湄公河命运的重大决策将于本周敲定。4月22日,老挝、泰国、柬埔寨、以及越南等国政府将就是否在湄公河主流下游河段修建第一座大坝,即沙耶武里水坝的事宜作出决定。对此持批评观点的人认为,这座大坝将会破坏鱼类的洄游,造成下游的耕地营养缺乏。同时,由于水流速度减慢,还会导致盐水渗入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反对者还认为,该项目将首开大坝修建的先河,为湄公河下游十余座大坝的修建提供了通行证。
各地公众均强烈反对大坝的修建。上个月,来自51个国家的263个非政府组织致函老挝及泰国政府,呼吁停止该项目。湄公河委员会(MRC)于2010年10月发表的一份战略环境评估报告中建议,关于这些大坝的决策应推后10年。然而,尽管报告做出了如此明确的建议,决策程序依然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步入21世纪的湄公河依然是世界上最后的几条大河之一。其干流上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座大坝。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中国在湄公河上游一连串修建了八座大型水坝。尽管没有一座大坝建在流经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国的湄公河下游流域(LMB)的干流上,但是,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有所改变。
2010年9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请求湄公河委员会(MRC)正式启动沙耶武里水坝的审批程序。该项目是湄公河下游河道上计划兴建的11座大坝中的第一座。虽然此类梯级水电站将会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但是,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会对湄公河下游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如此,大坝还将大大影响该地区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及粮食安全问题。
1995年就已经获得通过的区域性决策程序在此之前从未使用过。而如今,MRC国家(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将在四月下旬(本周)借助这一程序对老挝的提议进行评估,并就项目的实施与否作出决定。然而,即便MRC国家否决了该项目,老挝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也可能会选择继续修建大坝。不论这几个国家作何决定都将对水利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要么会推动其发展,要么会推迟其发展,直到能够拿出更加有利于全面跨境流域管理的研究成果为止。
老挝的请求对于湄公河的未来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该地区的流域规划从未将生态系统和人民生计目前所面临的脆弱局面与 该地区自然资源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多年来,MRC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对环境和社会进行评估。但是,由于数据收集工作以及政府透明度的缺失,导致难以获得有关湄公河下游流域自然资源的可靠数据。再加上气候变化的潜在影响,更使其难上加难。MRC也只是在2008年下旬聘请了一位气候变化专员。
尽管对湄公河进行整体规划并非易事,但是,人们对于湄公河的情况已经了解甚多。这条河流所流经的地区是亚洲的高贫困低发展地区。四个LMB国家中,五分之一人口的日薪还不到1.25美元,21%左右的居民喝不到清洁的饮用水,超过30%的人口没有封闭的卫生系统。到2050年,气候变化造成的预期影响程度将由低度(如,水资源供应)到中度(如,气温升高)再到潜在的高度影响(如,湄公河流域粮食产量减少,海平面上升等)。对LMB地区而言,有两点必须明确加以考虑,那就是穷人的需求,以及未来巨大的环境风险。
老挝提出的申请中所体现的第二点就是,流域规划的质量正在提高。就在老挝提出申请后不久,MRC首次发布战略环境评估报告(SEA),就所有拟建干流水坝对环境及社会所带来的累积影响进行了分析。这份报告对湄公河下游流域的水利发展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如果兴建水坝的话,到2025年,这11座大坝所生产的电力足以占到地区性预期需求的8%。而水力发电的年收益总额将达37亿美元(242亿元)。然而,在大坝投入生产的前25年,水坝的大部分收益将进入运营方及投资方的腰包。但是,不论如何,老挝和柬埔寨获得的年收益分别相当于各自2009年GDP的18% 和4%。
然而,环境成本将会非常高昂。据SEA预计,这几座大坝将造成渔业产量下降、沿岸耕地及苗圃被淹、以及洪泛区土壤养分损失等后果,每年所产生的直接成本相当于5亿美元(33亿元)。此外,还会造成严重的生态影响。 湄公河在雨季时都会经历洪水的季节性“波动”。就鱼类物种的多样性而言,其丰富程度在世界上位居第二。然而,大坝将使干流一半以上的河段成为水库,使水流速度减缓,成为憩流。虽然湄公河中的许多鱼类品种都具有洄游的特点,然而,11座拟建大坝中仅有3座设计了鱼道。即便如此,这些设计中没有一个能够满足当地鱼类种群的迁徙需要。 此外,还有50%到75%的河流沉积物被挡在大坝内,无法流入下游,影响了下游河段的初级生产力以及冲积平原的农业。
由于湄公河是世界上渔业产量最为丰富的内陆水域,因此这些生态影响都直接影响到流域人民的生计。由于鱼类在柬埔寨和老挝人民的饮食结构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大坝还将使他们每年的蛋白质摄入量减少30%左右。SEA预计将有210多万人的生计遭受直接或间接损失。同时还发现,就“LMB地区以及当地各国政府目前的应对能力而言”, 这些风险波及的范围之广是其“无法承受的”。SEA团队建议将所有干流大坝的建设推迟至少10年。
这份报告对目前政府管理湄公河的能力所作出的审慎评估更加凸显了驱使老挝申请修建首座干流大坝背后的第三个因素。尽管其它一些报告对于政府能力低下的问题与SEA持有相同的观点,而所谓的国际河流,就其字面意思而言,意味着需要各国展开有效的跨境合作。过去很多大坝的建设规划(及融资)都由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亚洲发展银行等多边机构牵头。这些机构都会遵循承诺,起码会就环境影响及社会影响进行一些最低限度的评估。 但是如今,这些机构被一些私人资本以及国有银行所替代。这些新的参与者所关注的就是利润。他们不会自发地遵守世界大坝委员会的建议或其它一些企业社会责任准则。以老挝的沙耶武里水坝为例,兴建这座大坝所使用的资金就来自泰国银行,因此,有90%的电力将被输往泰国。
如今,人们正努力在湄公河流域落实SEA的这些建议。然而,暂缓大坝的修建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的话,所有这些努力都会化为泡影。如果要放缓水力发展的步伐,就需要通过四步走的战略来为湄公河下游地区的规划奠定基础,而这对其它亚洲流域的发展同样具有借鉴作用。第一步就是要认识到这一问题的政治敏感性,要从主权国家本位发展观转变为跨境发展观。强化MRC的作用以增进区域对话,从而有助于建立相互间的信任。而面对一个资源日益稀缺、前景愈加不明朗、自愈能力不断下降的国际环境,就资源的使用进行协商时,相互间的信任才是最最重要的。
下一步就是着重于两个领域的制度建设:建立一个跨境知识网络以及一个平行的政府间跨境合作网络。这两者都是通过水资源及电力的均衡供给、区域贸易、以及生活保障和粮食安全等渠道来强调利益的共享。这种网络架构由湄公河水资源、环境与协调项目(M-POWER)最先提出。而在湄公河的问题上则缺失了最关键的一环,那就是对水利能源替代能源缺少中立的评估。或许,兴建水坝并非是解决湄公河流域问题的最好的办法。但是,对未来能源需求进行地区性评估就要对一系列大坝之外的替代方式进行考量。而这项工作却从未进行过。当然,这类评估离不开湄公河长期治理跨境政府合作网络的建立。而中国和缅甸没有加入MRC更是一大憾事。
第三个关键步骤就是鼓励当地群众的积极参与并让他们享受到经济收益。然而,由于政府仍然采取一种高高在上的管理作风,而那些受大坝影响最大的群众依然游离于决策程序之外,这都使该工作在湄公河地区面临着重重困难。但是,诸如国际自然对话保护联合会这样的水资源规划框架组织在规划的初期就会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同样的方法也可以在湄公河流域进行推广。
最后一步就是,在湄公河地区建立新的知识及政府间合作网络应该得到多方的支持。这一点依然十分重要。即便是该地区最富裕的国家(泰国、越南、中国)在应对目前出现的环境危险以及未来的风险时都会力不从心。而湄公河地区也从未完成对这些成本进行的全面经济核算。而这样一份报告对于多边融资机构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可以据此追逐更高的投资回报。而私人投资者如果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们所面临的长期环境风险及社会风险的话,同样能够获益匪浅。而这就需要将大坝的政府审批流程与一套标准规划模式联系起来,比如说新出台的《水电可持续性评价规范》。
湄公河的流域管理目前正处于十字路口。建立一个可以在亚洲推广使用的具有创新性的管理模式如今已经万事俱备。毕竟,恒河-雅鲁藏布江-梅格纳河流域以及印度河流域在跨境环境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方面具有广泛的相似性。
然而,湄公河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这不仅仅是因为老挝的大坝建设提案。中国在湄公河上游修建的大坝仅完成了一部分,但是将会对旱季流量、沉积量、以及河流的整体管理造成日益严重的影响。政治环境也日趋复杂。即便是MRC成员否决了项目,老挝依然坚持兴建沙耶武里水坝的话怎么办?2009年,美国国务院宣布,将为湄公河下游行动计划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帮助环境、教育、健康等一系列项目在能力方面的建设,并切同时重新树立其在该地区的政治形象。
然而,正如奔流向前的历史长河一样,往日的政治关系不一定会成为未来湄公河环境问题决策的最有用的借鉴。在一个资源需求不断上升、环境自愈能力不断下降、气候变化影响日益显现的时代,在整个流域地区展开国际合作对每个国家而言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埃德·格拉宾博士,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聘期两年。目前在中国云南昆明植物研究所生物多样性及生物地理学重点实验室从事环保和环境安全问题的研究。
许建初博士是昆明植物研究所世界农林研究中心中国及东亚项目组主任。他的研究方向是流域生物多样性及当地农林及群众生计问题。
18、墨西哥湾漏油一年后 他们还好吗(2)
来源:新京报 2011-04-17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1-04/17/content_221614.htm?div=-1
油污入侵大海 海豚暴尸海滩
亲历者:动植物
住地:墨西哥湾海域
遭遇:海水被污染,大量动物丧生,深海珊瑚礁濒危。
漏油发生一周年,留给墨西哥湾的除了艰难生存的渔业和旅游业,还有遭遇不幸的海洋生物以及它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一个名为“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的机构发布报告称,漏油事件发生三个月内,超过7000只鸟、海龟、海豚和鲸鱼被发现死亡。
最近几个星期中,从佛罗里达州到路易斯安那州的狭长海滩,超过150只太平洋瓶鼻海豚尸体被冲到沙滩上,其中一半都是新生的小海豚。在密西西比、阿拉巴马和路易斯安那州的海滩上,人们共发现超过180只海龟的尸体,大部分是濒危的墨西哥湾麟龟。
科学家认为,每50只死亡的海豚中,只有一只会被冲到沙滩上,更多的动物可能沉入海底。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预测,长期处在石油环境中的动物更可能出现遗传性损害,如肝脏问题、癌症、生殖免疫系统问题等,这将影响到整个水生动物族群。在墨西哥湾,有21种受保护的海洋生物。
更让科学家们忧心的是,在墨西哥湾1500米下的深海冷水区,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发现至少40处大型珊瑚礁群落濒危,或已经死亡。这是海洋生态学家第一次获得的有力证据,证明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件对深海生态也有致命威胁。
这些珊瑚礁群落被称为“珊瑚墓地”。
“BP告诉我们这些海产品是健康的,他们自己为什么不吃?如果他们想吃,我愿意带着一锅,免费去现场煮给他们吃。”渔民达拉·卢克斯说。
更多的伤害可能需要数年慢慢呈现。科学家表示,未来,各种鱼类的数量可能会大量减少。而曾经让墨西哥湾引以为傲的湿地生态环境也正在被油污渗透侵蚀。美国野生生物基金会一名海洋学者莫拉·伍德忧心忡忡地表示:“渗入湿地的油污随着潮汐流动,并黏附在植物茎上,这会让植物死亡。”
赔偿虽有 伤痛难平
亲历者:渔民卢克斯夫妇
住地:路易斯安那州渔船上
遭遇:不敢带孙子出海,担心有毒,发现清洁过的海水变了味。
更深的伤痕留在人们心里。
达拉·卢克斯以打鱼为生,过去的一年,她曾一度崩溃,想要自杀,但后来她改变了主意,因为有人告诉她,“你自杀正是BP想看到的。因为,死人不会说话,不会投诉,也不会索赔。”
现在,她和丈夫迪克·卢克斯住在他们的捕虾船里,因为他们已经支付不起房租了,但他们仍坚守在墨西哥湾地区。“我们生是渔民,死也是渔民。即便死于穷困,我们也是渔民。”
“住在大城市的人不能理解这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这种方式如此美妙,你与海洋和自然相伴,”达拉·卢克斯舍不得离开墨西哥湾,但他们却不得不面临灾难带来的生活方式的颠覆。“我不能再带着我的孙子出海,因为我担心打捞上来的东西里可能含有致癌物;我也不敢再吃海鲜,因为我知道海底有多少死鱼虾。”
为了家人的健康,她让孩子带着孙子离开了比勒斯,搬到邻近的镇去———这也是他们许多邻居和朋友的选择。“等到这里重新变得安全、美好的时候,我会让他们回来。”
达拉承认得到了BP的赔偿,但她不认为这张支票能取代他们被夺走的一切。“现在的海滩和海水,它们看起来很干净,但它们的味道是不一样的。以前的海水里有鱼虾、螃蟹、牡蛎的味道,有咸味,可是现在的海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就像矿泉水。闻不到海风带来的咸腥味,你听不到鱼虾在海里扑腾的声音。”
迪克·卢克斯担忧的是他们的船。“我们有一艘捕虾船,这是我们最开始的骄傲,这艘船在卡特里娜和古斯塔夫飓风中保存下来,但它这次还会有这么幸运吗?”这艘船价值6.5万美元,也许有一天,当困厄、疾病袭来的时候,这笔钱会是他们的希望。
“我不知道从现在起,五年?十年?还是更长的时间,我能重新吃牡蛎、鱼虾、螃蟹……”迪克叹息着。
“我们就像被这个世界遗忘的人,但我们只想要回我们的生活,”达拉说。
■ 赔偿与恢复
BP 清油措施表里不一?
4月14日,英国伦敦一处会议中心,英国石油公司在此召开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以来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这注定是一场不能顺利举行的大会。
民众嫌赔偿太少
上午,由墨西哥湾渔民、环保人士和艺术家组成的抗议者群体也在会议中心楼下聚集起来。其中最为醒目的是一名红衣妇女,她脸部和手上涂抹象征原油的深棕色巧克力糖浆。
她是来自美国得克萨斯州的黛安娜·威尔逊。她现年62岁,家中4代捕鱼为生。“我来这里是要表达数以千计墨西哥湾沿岸居民的愤怒,”她说,“他们的生活被毁,BP董事会却安然无恙。”
为出席这次股东大会,威尔逊和其他来自墨西哥湾的人都购买了英国石油公司的股票。“我的社区已经消失,他们却不让我进去。”
与威尔逊同时被赶出会场的还有其他四名来自墨西哥湾的渔民,他们进入会场,试图表达赔偿诉求却遭到拒绝。来自巴拉塔尼亚湾的塔西·科恩表示,“我们走了这么远的路,只是想来告诉他们,墨西哥湾的恢复工作做得不够好,但他们却把我们当成罪犯一样。”
科恩和她丈夫经营一条捕虾船,去年,他们向英国石油公司提出了1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最后得到6000美元赔偿,这令他们非常恼火。“我们想问问,你们把钱给谁了?我们没拿到。”
BP在漏油发生后的表态,却和抗议者所说的情况不同。
英国石油公司(BP)前任首席执行官托尼·海沃德去年7月承诺,该公司将负责清除漏油造成的污染,使墨西哥湾恢复到漏油前的状态。
漏油事件几周后,为了处理受害者赔偿、环境治理等问题,BP设立了名为“海湾理赔机构”的赔偿基金,总规模达到200亿美元。
截至2月底,海湾赔偿机构主管费恩伯格介绍说,目前为止该机构已经总共收到约50万份赔付申请,约有一半被认为不够资格获得赔付;已对17万个人或私人公司的申请做出了赔付,金额约为35亿美元。
截至今年3月,公司CEO称,已经拿出将近410亿美元用于可能赔偿,向个人、企业和政府支付了50多亿美元赔偿。
清洁剂起了反作用
除了经济赔偿,BP还采取措施对海洋污染进行治理,还为墨西哥湾生态环境学术研究提供了5亿美元专项资金,以帮助当地恢复因漏油事故而受损的渔业和旅游业。
BP派出了大量油污清理人员,采用了降解、人工回收等方式清理海洋表面浮油,令墨西哥湾外观很快得到恢复,但BP的油污清理工作被指“表里不一”。
佐治亚大学海洋学院萨曼莎·朱叶教授在美国科学促进会2011年年会上的报告指出,虽然海平面上的漏油能够清除,但是大量原油逐渐沉积到海底,在墨西哥湾造成了一大片海洋生物无法生存的不毛之地,要想恢复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为了清除油污,BP还在墨西哥湾倾倒了大约300万公升清洁剂。科学家们发现,这些清洁剂在清除油污上其实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反而是促进海下油污带形成的一个原因。
另据报道,BP打算2011年7月重启墨西哥湾深水钻井业务,这一消息令BP的好评率再度下跌。
美国:议会决定有违民意?
一场危机让BP在美国声名狼藉,2010年底被评为美国人最厌恶的企业,
但与此同时,美国国会和奥巴马政府的应对不力也遭到美国民众诟病。美国媒体批评政府在漏油事件的初期错误判断形势,互相推诿,短期内面对漏油无计可施。
今年1月,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调查委员会发布最终报告,但报告中把责任归咎于石油钻探行业“系统性”失败和政府安全生产政策缺陷。这一论断招致行业代表和政治人物不满,指责委员会“不负责任”。
此外,美国众议院自然资源委员会近日通过了三项法案,要求政府加速批准在墨西哥湾开采石油,并向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公司开放更多海域。此外,最近两党达成的新财年预算中,也大幅削减了对清洁能源开发的投入。这些举措,被《纽约时报》称为“对民众遭遇视而不见,和民意背道而驰。”
19、日核事故阴霾难散 谁来敲响生态环境警钟
来源:科技日报2011年04月19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4-19/2982187.shtml
日本核事故中东电应对决策引争议
日本核事故一直是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据日本共同社报道,福岛第一核电站4月4日至10日向海洋排放了共计10393吨的低放射性污水,约有1500亿贝克勒尔的放射性物质。4月16日,福岛第一核电站附近海水中的碘-131含量超过正常标准6500倍。
尽管专家们表示,在大海的稀释下,这些排放到太平洋中的废水不会对人体健康或海洋生物造成“直接威胁”。但是公众却对此感到担忧甚至恐惧,海产品的销售也因此大幅锐减。
在这次事故中,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被广泛批评为应对迟缓。有专家表示,福岛核电站所采取的海水冷却燃料棒措施虽属无奈,但最终导致了大量带放射性物质的冷却水排入海洋,“具有大范围健康和环境影响”,这也是福岛核事故升级为7级,为最高级别的原因之一。
———— 引发问题 ————
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否科学预警
生态环境由水、土、大气、植物、动物等多重因素组成并彼此影响。包括核事故在内的环境事故一旦发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极其复杂、难以预料,也可能会超出目前人类科学发展所能应对的极限,成为不可逆转的灾难。在生态灾难面前,人类能否及早发现问题,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减少乃至避免如福岛核事故所导致环境问题一直是科学家研究的焦点。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何建邦教授表示,通过建立生态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一个地方砍伐多少棵树会导致多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对当地的水源、气候会有怎样的不良影响?生态破坏到什么程度,对当地的珍稀植物和动物将造成毁灭性的灾难等问题都能得到科学的答案。比如福岛核事故对我国生态系统影响方面,只要输入有关数据、建立相关模型,生态系统功能监测与预警应用系统也能对之监测与预警发挥作用。
———— 典型应用 ————
监测管理滇金丝猴保护区生态信息
何建邦教授提到的生态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已在我国生态保护中发挥作用了。世界级珍稀灵长类动物——滇金丝猴保护区的最核心部分,是保护滇金丝猴所生存的高山森林,目前,在云南老君山地区的森林破坏对滇金丝猴生存已造成了一定影响,其种群数量减少;由于栖息地的破碎化彼此被人为隔绝,种群间的沟通被阻断。
但是不良影响究竟有多大,该如何弥补?如何平衡滇金丝猴保护和当地老百姓的经济利益?通过生态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可对老君山地区野生滇金丝猴日常活动的监测信息管理,对滇金丝猴的栖息范围、活动规律等进行统计,将人类活动对滇金丝猴的生境影响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等,为当地政府决策和决策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 记者体验 ————
14个分类选项使生态情况一目了然
生态系统功能监测与预警应用系统听起来比较玄妙,但使用起来却很方便。记者打开该系统的演示版: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14个分类选项十分明了。
点开“水源涵养”选项,画面上出现了一名调查员驾驶汽车来到云南五龙乡的森林中,他打开文件,查看了这片森林的历史资料,比如经纬度、地形位置、原来树木生长情况。然后在现场测量了树干直径、查看土壤情况……并把资料输入电脑,然后根据相应的模型进行计算,得出了水土流失、水源涵养具体结果……
———— 专家观点 ————
为决策者提供总结性的科学数据和结论
何建邦告诉记者,这套建立在地理信息系统(GIS)基础上的生态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分析功能,能根据数据、遥感图片做二维、三维统计分析,最后获得科学的结果。
对政策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来说,科研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调研所获得的大量数据和图片,显得零碎、不系统并错综复杂,难以帮助他们做出科学而准确的决定。而通过生态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输入的是调查数据,输出的是总结性的数据、地图和各种分析、评价,并制定检索目录,还能用航测方法来检查分析获得的各种结论。何建邦表示,模型系统构建是监测与预警系统模型能否应用的关键。他说,在日本核事故对我国生态的影响方面,如果建立了核素水扩散模型,再输入海浪、风向、距离等数据,就可以得到日本核事故对我国生态环境影响的结果了。
———— 延伸阅读 ————
完成了两个示范区关键生态系统的实地监测
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项目四处副处长于之的告诉记者,这套生态系统功能监测与预警应用系统是在长江流域自然保护与洪水控制项目指导下首次在我国建立。
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提供资料显示,长江项目集合了中国科学院地理所、中科院植物所、中国环境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技术权威机构,共同创建了生态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其中,中国环科院设计出水源涵养监测与预警模型和碳存贮/吸收监测与预警模型;中科院植物设计出生物多样性保育监测与预警模型;中国人民大学设计出生态系统功能经济社会影响监测与预警模型;中科院地理所设计出土壤保持监测与预警模型以及各专题模型的系统研发。
于之的告诉记者,中国环科院不但根据长江项目创建的生态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还成立了长江上游生态系统功能监测与预警中心,并在基础数据上完成了对四川宝兴和云南老君山两个示范区关键生态系统功能的实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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