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
四月一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水电开发:
1、四川日报: “十二五”核准的首个水电开发项目黄金坪水电站通过国家核准
http://sichuan.scol.com.cn/dwzw/content/2011-03/30/content_2118923.htm?node=968
2、搜狐证券: 水电、风电谁将填补核电空白
http://stock.sohu.com/20110328/n280024427.shtml
特别策划:
3、网易发现者: 中国特色的“短命建筑”
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chinesearchitecture/
环境资讯:
4、中国环境报: 全国首家环境公益律所成立
http://www.cenews.com.cn/xwzx/fz/qt/201103/t20110331_700876.html
5、中国新闻网: 温家宝:解决水资源问题要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01/2947376.shtml
地方信息:
6、京华时报: 北京环保局称奥运后空气质量未降 美方数据失实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4/01/content_646097.htm
7、南方日报: 广州今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不分类者将受处罚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4/01/content_6944653.htm
8、中国环境报: 厦门警告四家环评单位:环评报告存在严重缺失
http://www.cenews.com.cn/xwzx/fz/qt/201103/t20110331_700878.html
人与自然:
9、东方早报: 上海野生鸟类生存现状调查:城市扩张危及鸟类生存环境
http://www.dfdaily.com/html/150/2011/4/1/587540.shtml
10、广州日报: 千里珠江今起禁渔两月 鲥鱼中华鲟等已难觅踪迹
http://env.people.com.cn/GB/14292464.html
环境曝光:
11、经济参考报: 云南养猪企业污染被起诉 输掉官司继续排污
http://news.sohu.com/20110401/n280085068.shtml
环保观点:
12、中国新闻网: 环保部部长:离开环保谈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01/2945775.shtml
环保法规:
13、经济参考报: 环境公益诉讼面临困境 专家建议实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http://insurance.hexun.com/2011-04-01/128413830.html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14、南方周末: 黄海之滨:旧疾未愈,新伤又来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62
15、南方周末: 万里海疆,难有“静土”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67
深度报道:
16、南方日报: 1200万吨!重金属年污染粮食可养活珠三角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4/01/content_6944731.htm
17、科技日报: 海洋重金属污染严重 拿什么来拯救?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01/000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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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二五”核准的首个水电开发项目黄金坪水电站通过国家核准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1-03-30
http://sichuan.scol.com.cn/dwzw/content/2011-03/30/content_2118923.htm?node=968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获悉,近日,我省大渡河黄金坪水电站项目通过国家核准,这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家核准的第一个水电开发项目。
黄金坪水电站位于甘孜州康定县境内、大渡河上游,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三库22级”的第11级电站。电站动态投资约120亿元,总装机容量85万千瓦,与上游双江口、长河坝水电站联合运行,设计年发电量38亿千瓦时。项目由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
2、水电、风电谁将填补核电空白
来源:搜狐证券 2011年03月28日
http://stock.sohu.com/20110328/n280024427.shtml
在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引起全球核恐慌背景下,中国政府已迅速决定暂停对所有新建核电站的审批,并对已建核电站进行安全大检查。这无疑等于对近年来国内热火朝天的核电建设泼了一盆冷水。根据“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电力发展思路,将优先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大力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
而现在,受日本核电事故影响,至少近段时间内,我国核电的发展速度将会被拖缓。与此同时,“十二五”规划已经提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的目标。
目前,核电项目的审批暂停,那么必须寻找其他清洁能源,而水电是目前技术最成熟、最具市场竞争力且可以大规模开发的可再生能源。实际上在2008年前,水电开发有一段较长的黄金期。但在随后两年,由于环保及移民等争议很大,水电开发基本陷入停滞状态。”国内一家大型水电公司人士对记者说,“‘十一五’期间,全国水电开工量只有2000多万千瓦,这远远低于原定的7000万千瓦的开工量规划。”
而从去年中到现在,发改委已陆续批复十几个大型水电项目。显然,在“十一五”水电开发停滞之后,“十二五”水电大开发格局已露端倪。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不久前称,“十二五”期间,中国将重点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黄河上游、怒江等流域的水电基地建设,早日建成向家坝、溪洛渡等大型水电站。
而电力“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组组长、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则指出,到2015年,全国水电装机将达2.84亿千瓦左右,2020年预计达3.3亿千瓦左右。除此之外,西藏水电开发也进入快车道。今年1月,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李文汉对外称,为了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工程,西藏将在“十二五”期间建成藏木、老虎嘴、果多、多布四座水电站。而青海省则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羊曲、玛尔挡等黄河上游大中型水电站,并推进通天河、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的勘探和开发。
而面对水电发展新的机遇,国内几大电力集团也都纷纷启动了新的水电投资发展战略。
作为国内最大的水电开发公司,三峡集团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朱光明对记者表示,国家已授权三峡集团滚动开发金沙江资源,目前三峡正在组织建设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四个巨型电站。这四大电站规划装机容量4300万千瓦,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到2020年完工后,年发电量可达1753亿千瓦时。
国电集团已经确定了未来10年水电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以大渡河流域开发为重点,从一条流域为主向全国大小流域辐射,坚持大中小并举,实现2020年装机3000万千瓦的目标”。该集团目前的水电装机主要分布在四川和新疆,其中四川大渡河电站装机容量已经有近400万千瓦,还有近2000万千瓦的开发权,新疆在运水电装机87万千瓦,控制的水电资源有近700万千瓦。
而华能集团则规划,在清洁能源发展中,将继续加大水电项目开发力度,到2020年力争将水电装机比重提升到20%。
就风电来看,虽然中国已于去年成为全球最大风力发电市场,但“并网难”的情形改观不大。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底时全国仍有逾三成已吊装完毕的风电机组未能实现并网发电运营。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施鹏飞在北京一论坛上援引的行业数据显示,去年底时中国已累计吊装风电机组44.73千兆瓦(GW),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风电市场,但真正并网发电运营的装机容量只有31.07GW。
近几年投资量大,风电装机容量增长很快,但电网没有跟上。由于大部分位于“三北”(西北、华北、东北)的风电场远离东南部重点用电地区,且电网因建设周期较长滞后于风电场建设,造成大批风电难以并网,成为发展风电的一大瓶颈。施鹏飞提供的数据并显示,2010年当年共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8.93GW,其中13.99GW实现并网运营,比例为73.9%,情形稍有改观。
由于中国承诺到2020年时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要达到15%,风电发电量要达到3,000亿千瓦时,这就要求风电装机要达到150-200GW。按此计算未来十年每年平均新增装机15GW较为合适。中国在2003-2009年的六年间,除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以外,每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的增幅都在100%以上,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10%。
3、中国特色的“短命建筑”
来源:网易发现者 2011-04-01
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chinesearchitecture/
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国,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建筑平均寿命仅25-30年。许多建筑并非因质量问题而拆除,在商业利益和GDP崇拜的背后,反映出中国城市缺乏成熟谨慎的城建规划和保护意识。
在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垃圾就会产生500吨至600吨;而每万平方米拆除的旧建筑,将产生7000至12000吨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至40%,每年产生新建筑垃圾4亿吨。这些垃圾的运输、处理和存放,都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chinesearchitecture/
4、全国首家环境公益律所成立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4-01
http://www.cenews.com.cn/xwzx/fz/qt/201103/t20110331_700876.html
提供法律援助 提起公益诉讼
中国环境报记者 张俊 北京报道 “要在环境法律援助这条路上有所作为,如果没有公益律师来办理环境案件实在太难了。”在近日举行的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成立仪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王灿发如是说。
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环助所”)是我国首家以提供环境法律援助为主要任务的公益性律师事务所。环助所将提供环境法律援助、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展以环境案例为基础的环境法研究和环境法治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环境律师。
环助所律师团队由专职公益律师和兼职志愿律师共同组成,目前有专职律师9名、兼职律师6名。此外,环助所还拥有一支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9名环境资源法教授、副教授组成的顾问团队,由中国政法大学数十名环境资源法研究生和博士生组成的志愿者群体。专家掌舵、学者指导、律师办案、志愿者后援,是环助所最鲜明的团队特色。
既然是一所公益性的律师事务所,他们的办案经费如何筹集呢?环助所主任张兢兢介绍说,办案经费将主要通过接受基金会、公益组织、热心环境法律援助的单位和个人、获得赔偿的受害者资助,以及通过向非援助对象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方式来筹集。此外,律师事务所的收入除了支付必要的律师事务所运营费用外,将全部用于环境法律援助事业。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夙理表示,中国环境问题比较严重,公众需要通过诉讼和维权来保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要想环境维权获得成功,很需要职业律师的参与。成立公益律师事务所不仅对中国的环境维权非常有意义,同时也将成为律师参与环境管理的重要形式。
5、温家宝:解决水资源问题要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1年04月01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01/2947376.shtml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上午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浙江沿海及海岛综合开发战略研究综合报告》的汇报。这个报告是近十年来工程院组织院士、专家进行系列专题研究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温家宝对院士、专家们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开展战略性研究,付出辛勤努力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浙江沿海及海岛综合开发战略研究》由钱正英院士任组长、徐匡迪院士等任顾问,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完成。报告系统分析了浙江沿海及海岛的基本情况,提出了综合开发的战略思路、发展目标和一系列政策建议。
温家宝指出,中国既是一个陆地大国,也是一个海洋大国。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和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洋事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我们要坚持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的方针,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和沿海地区综合开发迈上一个新台阶。温家宝对中国工程院的研究报告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这个报告基础研究扎实,战略目标清晰,发展重点明确,政策建议具体可行,对于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近10多年来,钱正英同志组织带领一大批院士、专家,围绕全国和区域性水资源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咨询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第一项是1999年至2001年完成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提出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总体战略和8个方面的重要政策建议。第二项是2001年至2003年完成的《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了西北地区生态建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10项对策。第三项是2004年至2006年开展的《东北地区有关水土资源配置、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战略问题研究》。这项研究抓住东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这一主题,从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与荒漠化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7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及对策。第四项是2006年至2008年开展的《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战略研究》,提出了这一地区的综合开发总体思路,并从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第五项是2007年至2009年开展的《新疆可持续发展中有关水资源的战略研究》。研究报告围绕新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景和问题,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结论,提出了10项重要建议。第六项就是这次开展的《浙江沿海及海岛综合开发战略研究》。
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院士、专家们从民族生存发展和综合国力竞争的战略高度审视中国的水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体现了忧国忧民的高度责任感和振兴中华的强烈愿望。参加研究的科学家们不顾年高,不辞劳苦,深入厂矿企业、田间地头、草原戈壁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重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体现了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治学精神。每个研究课题都周密组织,分工合作,广泛利用各方面力量,开展跨地区、跨院所、跨学科研究,体现了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温家宝强调,水资源不足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水利建设滞后是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薄弱环节。解决水资源问题、加强水利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定要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尊重专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温家宝希望各位院士、专家保重身体,继续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继续关心水利建设。
6、北京环保局称奥运后空气质量未降 美方数据失实
来源:京华时报2011-04-01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4/01/content_646097.htm
原题:美方指北京2008年后空气质量剧降市环保局据理批驳 奥运后空气质量未降
本报讯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少中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不存在“改善成果大幅消失”的情况。
美方数据被指失实
美国《华尔街日报》3月30日援引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中国政府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成功地将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提高了30%,但在奥运会结束后一年,约60%的改善成果消失了。
杜少中援引北京市环保局的监测数据表示,奥运会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污染物消减50%以上,“我不知道美方报告中‘30%’的数据评价是怎么得出的”。
他更指出,至于“奥运会结束后一年,约60%的改善成果消失了”的评估,更是有违事实。
奥运后“蓝天”增多
北京市环保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奥运会结束后的2009年是北京自1999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成绩”最为优秀的一年,全年实现285个空气质量达标天,比“奥运年”多出11天。
2010年,北京市几乎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蓝天”目标;2011年1月份北京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这是自1998年以来的首次。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认为,奥运会后,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作为长期措施保留下来外,部分临时措施都已解除,促成北京奥运会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根本原因是北京已经坚持了10余年的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以及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美检测方法太苛刻
《华尔街日报》还提及,美驻华大使馆每小时公布一次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良好”的时候并不多。
对此,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朱彤做出了解释:美国驻华大使馆主要监测PM2.5(直径小于2.5微米的悬浮粒子),北京环保部门主要监测PM10,这首先是不同的观测对象,甚至构成成分也不同。
朱彤说,北京环保部门的数据是综合全市27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数据24小时的平均值,如果拿来和美国使馆一个监测点位的小时最高值比较是不科学的。
据了解,目前,除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通行对PM10进行监测。 (新华)
7、广州今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不分类者将受处罚
来源:南方日报 2011-04-01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4/01/content_6944653.htm
国内首部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今起实施,这标志着广州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广州市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16条街道、6个社区和部分生活小区,以及市、区、街党政机关,城区约1500所中小学校、733个农贸市场等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虽然《规定》中有“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个人将受到处罚”的规定,但目前将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图为昨日越秀区东山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三出四进”生态循环体验日活动,让参加体验团的市民全面深入了解生活垃圾处理的全过程。
8、厦门警告四家环评单位:环评报告存在严重缺失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4-01
http://www.cenews.com.cn/xwzx/fz/qt/201103/t20110331_700878.html
中国环境报记者 叶文建 厦门报道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近日就2010年环评质量考核情况发出通报,4家单位因为对环境现状调查不深入、遗漏重大环境污染源和重要的环境目标等问题被警告。
2010年以来,厦门市共有获取环评资质的22家环评机构,共编制了1073本环评报告书(表),大部分环评报告书(表)质量基本合格,但也有一定数量的环评报告书(表)在编制中存在严重“缺失”问题。
这些“缺失”集中表现在:对环境现状调查不深入,遗漏重大环境污染源和重要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评价等级错误,存在重大漏项,导致编制内容无法支撑报告结论;报告书工程分析不清晰、不全面,有的缺少对无组织排放污染源的分析计算,或环评计算或引用的污染物源强数据不正确,水平衡和物料平衡计算错误,总量核算错误;有的对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的相容性论证不足,无法支撑环评结论。在污染防治措施方面,部分环评报告未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等。
在近日举行的厦门市环评工作会议上,北京中安质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受到警告处分。
其中,被警告处分的北京中安质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从今年4月~6月,将暂停对其提交的环评报告进行审批。厦门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对1年内出现两次以上环评报告质量不合格的环评单位,厦门市将责令其半年内不得承接厦门市项目环评业务,如出现3次,这家机构则将被暂停工作1年。
据了解,在日前公布的2010年厦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质量日常考核情况明细表中,“公众参与程度”已经被列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厦门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在厦门市建设项目规划、落地前,都应该利用多种方式让市民知道、了解项目情况,让群众提出意见,提决策单位参考。
9、上海野生鸟类生存现状调查:城市扩张危及鸟类生存环境
来源:东方早报 2011-04-01
http://www.dfdaily.com/html/150/2011/4/1/587540.shtml
城市与鸟
早报记者 俞立严
实习生 蔡晨 刘歆宇
鸟语花香,春暖花开。
今天是爱鸟日,在过去一年里,早报记者跟随爱鸟环保志愿者、鸟类摄影师、鸟类专家深入保护区、绿地、公园、花鸟市场,调查上海野生鸟类生存现状。
记者还专门去了崇明东滩鸟类保护区、三甲港海滨以及南汇东滩禁猎区三块鸟类栖息地,亲见偷猎、围垦、垃圾侵袭,生态环境所受威胁不容乐观。
上海拥有野生鸟类约400种,城市公园绿地以留鸟为主,而水鸟主要集中在各大栖息地及保护区。“候鸟迁徙中转站”的地理优势,与近几年政府和民众的环保努力,使没有大山大林的上海却有着极丰富的鸟类资源。但部分鸟种数量呈下降趋势,其中城市扩张与鸟类生存的矛盾成为讨论焦点。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上海野鸟会会长唐思贤在接受早报采访时表示,“就上海本地鸟类而言,近年来生存状况在逐渐好转,但城市的发展必然会对鸟类造成影响。城市扩张直接导致鸟类生存空间被侵占,如果不对鸟类多加保护,鸟类生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威胁。”
鸟类生境的破坏很大程度直接来自于城市扩张对原有自然生态的改变。上海野鸟会成员姚力在闵行郊区的鸟调中发现,农舍只剩残垣断壁,无数家燕飞过却无处停留,因为巢已埋在瓦砾堆中。
“外环内的上海城区中小区绿化、城中心绿化面积和种类都有增加,鸟类的数量和种类都有增加。”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王天厚说。但爱鸟人士却发现在城市重塑绿化的过程中,一些地区大量种植香樟树,因为香樟防虫、美观,既可达到绿化效果,又降低了防治病虫害成本,然而随之出现两大问题:大面积种植导致植被单一、不利于生物多样性发展;没有虫,鸟类没有食物,生物链被截断,大量鸟类无法生存于这样的“绿色沙漠”。
除了城市扩张,唐思贤指出,城市的城市化建设也给鸟类生存带来很大压力,工业化带来了污染、噪音等各种不利于鸟类生存的问题。
“没有环境,谈何生存。”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科学研究所副教授马志军强调,“对水鸟的保护主要在于对栖息地的保护。上海水鸟栖息地主要在崇明东滩、九段沙湿地、南汇东滩,需要我们重点关注。”而保护水鸟的另一大困难是,抓鸟偷猎现象依然存在。
10、千里珠江今起禁渔两月 鲥鱼中华鲟等已难觅踪迹
来源:《广州日报》2011年04月0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292464.html
本报讯 (记者刘幸 通讯员 杨少松)千里珠江,首次禁渔,今日正式开始实施,为期两个月。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告诉本报,4月1日起至6月1日的珠江流域禁渔期间,在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六省(区) 44万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据介绍,六省(区)12万渔民将可以得到短暂性的休业。不过,禁渔沿线的地方政府表示,已经做好准备,给渔民发放临时最低生活补贴,以安稳度过禁渔期。而市民也不用为菜篮子担心,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表示,珠江流域广东段江河野生鱼类占市场总供应量不到10%,因此对市场水产品的价格影响不会很大。
鲥鱼、中华鲟等难觅踪迹
珠江流域历来是我国传统的鱼米之乡。但近年来珠江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鱼类品种越来越少,珠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李新辉向本报表示,如今珠江下游的三角洲河网以及上游的南北盘江皆受到污染,导致当地渔业资源严重萎缩,加上西江上大坝林立,让珠江原本的主人青、草、鲢、鳙四大家鱼没有足够的空间洄游,面临集体“失踪”的境遇。而像鲥鱼、中华鲟等品种更是多年无捕捞记录。
南海区渔政局副局长刘添荣表示,目前影响流域生态安全的原因主要是水体的污染;二是捕捞强度过大。
广州淡水鱼悄悄涨价
昨日,记者走访黄沙水产市场发现,禁渔未开始,价格已经悄悄上涨了。如竹节虾180.00元/公斤、河虾80.00元/公斤、明虾60.00元/公斤、罗氏虾76.00元/公斤、原条草鱼14.50元/公斤,均比3月1日的价格上涨了不少。
“一些捕捞的水产品确实是涨价了。”黄沙水产交易市场场长陈智勇向本报表示,上个月日本发生了特大地震,虽然黄沙水产市场中并没有日本的水产品,但是由于天气偏冷,加上喜庆节日多,靠捕捞才能获得的水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不过市民不用担心,捕捞的水产品占总量的比例有限,仅仅为8%。禁渔之后,不会影响市民菜篮子的供应。南海区渔政局负责人也表示,禁渔对水产品价格的影响不会很明显,广东养殖淡水鱼的市场供应量占市场总供给量的6成,而珠江流域广东段江河野生鱼类占市场总供应量不到10%。
11、云南养猪企业污染被起诉 输掉官司继续排污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1年04月01日
http://news.sohu.com/20110401/n280085068.shtml
今年1月26日,昆明市中院对云南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作出宣判:涉案的两污染企业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赔偿治污费用等400余万元。从2009年底行政机关给予两企业行政处罚、2010年8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到今年1月宣判,这场官司历时两年多,而污染企业侵害环境的行为仍未得到制止。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经实地查看后发现,污染行为仍在继续。而企业对此连连喊冤,目前已提起上诉。
罚了养猪企业污染环境
大树营村委会西冲河小组76岁的老人蓝桂青告诉记者,现在大家连洗衣服的水都没有,就更别提喝的水了:“自家挖了个小井也不行,只有去附近买水喝。”新农村村民小组的沈文启则说:“我们村有600多人,吃水全都受到了影响。”
在昆明市官渡区与嵩明县的交界处,一条路况不太好的公路旁,可以看见不远处的山上有一排排白色的房子。这里,就是官渡区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小哨生态畜牧小区项目所在地。
小区的占地非常大———这1000亩集体土地,是2007年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的方式,从官渡区小哨村委会获得的,专门用于建设畜牧小区项目。2008年5月,经官渡区环保局批复,同意羊甫公司申报的畜牧小区项目环评,并对羊甫公司拟建畜牧小区的给排水、污水处理、养殖畜禽粪处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个月后,羊甫公司的股东注册成立了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并将畜牧小区的建设、招商和经营事项交由三农公司实施。2008年6月,公司开始陆续将承包的养殖用地分割转包给相关生猪养殖户。
2009年9月,两家公司在未按昆明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即陆续允许养殖户进入畜牧小区养猪,所产生的养殖废水任其随意排放,或利用养殖小区内自然形成的土坑,或采取开挖若干收集池的方式临时收集存储。由于被告未对收集池作任何防渗工程处理,养殖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导致距畜牧小区直线距离不足1公里的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主要饮用水源———大龙潭水质于2009年11月初开始出现发黑发臭现象,人畜无法继续饮用,使长期以来依赖该龙潭水生活、生产的大树营村委会相关村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经卫生防疫和环境监测部门多次抽样检测,证实该龙潭水氨氮指标和菌落总数及大肠杆菌等指标严重超标。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再次来到被污染的水源地大龙潭。大龙潭位于一个农家乐“庄跷故城”里,用石栏杆保护着。负责值班的朱家祥说,现在的水看起来已经好多了,第一次污染发生的时候,水闻起来散发着恶臭:“我们本来还养了很多鱼供游客钓,结果那次全死光了。”他说,以前这里生意很好,主要就是因为水质好、鱼鲜美,“自从被污染,就没有人来玩了。现在基本关门了。”
大树营村委会西冲河小组76岁的老人蓝桂青告诉记者,现在大家连洗衣服的水都没有,就更别提喝的水了:“自家挖了个小井也不行,只有去附近买水喝。”新农村村民小组的沈文启则说:“我们村有600多人,吃水全都受到了影响。”
事实上,污染事故发生后官渡区环保局曾对三农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生猪养殖,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然而,小区在自行对原收集池采取了临时防渗措施、缴纳了罚款后仍继续养殖。2010年2月27日至3月3日,畜牧小区再次发生养殖废液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事故,经检测七里湾大龙潭水氨氮指标于3月5日达到峰值。至2010年6月初,七里湾大龙潭水质相关指标仍严重超标。
看到行政处罚并不能制止企业的污染行为。无奈之下,昆明市环保局想到了环境公益诉讼这一“利器”。
输了污染企业觉得“有点冤”
三农公司董事长袁战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初建盖养殖小区是因为政府两度招商:“我是湖南人,不熟悉当地情况。建盖小区的地点是政府指定的,我要知道这里是喀斯特地貌,根本不会投资这个项目。”
2010年8月12日,昆明市中院的法官、昆明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三农公司时,负责接待的副总经理杨智十分热情。得知法官的主要来意是送达起诉书时,杨智显得有些意外,心情也低落了下来。当《经济参考报》记者问起他的感受,他说:“我觉得有点冤。”
三农公司董事长袁战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初建盖养殖小区是因为政府两度招商:“我是湖南人,不熟悉当地情况。建盖小区的地点是政府指定的,我要知道这里是喀斯特地貌,根本不会投资这个项目。”
在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中,三农公司与羊甫公司一同列为被告,昆明市环保局的诉讼请求是:二被告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赔偿为治理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大龙潭水污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暂计人民币417.21万元;赔偿为处理水污染事故所产生的专项应急环境监测费和污染治理成本评估费用计人民币155293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0年12月13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辩称,三农公司实施小哨生态畜牧小区项目是依法取得,有相关审批手续;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不具备水质检测的资质条件,是公益诉讼人的下属单位,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对其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予认可;环保治污设施未通过竣工验收就接纳养殖户从事生猪养殖,事出有因既有项目立项选址、环评及设计等方面的原因,也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补助资金不到位,环保治污设施未能近期完成竣工验收相关联;企业污染后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畜饮水,并于2010年10月底出售了本公司养殖的全部生猪和种猪;企业因该污染事件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请法院审理时给予重视。
昆明市环保局则提交了2010年12月10日拍摄的照片,证明两家企业至今未完成环评验收,养殖户仍然在违法从事生猪养殖,继续排放污水。企业则认为,200余户养殖户养殖生猪、排放污水与三农公司无关,公益诉讼人应当起诉养殖户。
昆明中院则认为,畜牧小区的项目主体是三农公司,小区与养殖户签订了合同,约定环保设施由企业统一建设,因此二被告对养殖户的污染行为应当承担责任;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嵩明县环境监测站是法定监测部门,其检测报告等应予认可;公益诉讼人提交昆明环科院的《评估报告》是对七里湾大龙潭水污后治理投资评估,属于末端治理方案,在被告没有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法院予以采信。
没钱被告方已提起上诉
袁战稳表示,按照昆明市的相关文件,企业和养殖户可以得到1亿多元的补贴:“这些钱一直没发放。资金不到位,我们和养殖户都没办法。”他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拿不出这400多万元的赔偿款。”
在法院作出判决两天后,《经济参考报》记者来到小哨畜牧小区。在现场记者看到,从不同方向的白色猪舍中排出的污水仍然顺着山坡往下流,涉及的范围比较大。下方是三个大的收集池,有的水流到了收集池中,有的则任意流到了杂草丛中。走近后,一股难闻的恶臭几乎让人窒息。昆明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指着收集池说:“这里是喀斯特地貌,也就是说,排多少漏多少!”
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则告诉记者,即便是这三个大的收集池,有的仅仅作了简单的防渗处理,有的连简单防渗处理都没做过。“从池边的水位线就能看出,水已经渗下去了不少。”张永军介绍说,污染物主要是猪粪便和冲洗猪舍后流出的水。“要命的是周围2公里范围内就有三个水库,有的是饮用水,有的是备用水源,有的是农灌水,一旦污染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就算农灌水也有最基本的指标,更别提饮用水了。”
水库暂未受到影响,但周围上千户村民却实实在在地没了水喝。西冲河村民小组65岁的田中保老人说,自从猪厂污染了龙潭水,大家就没水喝了,后来不知是企业还是政府架设了管道,家里还交了100多元钱,但管道根本没水。他说:“以前村里有大井,猪厂污染后也脏了,连洗衣服都不行,只有自己去水库抬水吃。”记者扭开了老人家中接着塑料管道的水龙头,果然放不出一滴水。
一边是法律的威压,一边是村民的抱怨,企业为何仍然排污?三农公司董事长袁战稳承认,企业的治污设备不完善,对造成的污染确实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对污水横流的现状,他认为,目前污水是流在自己的园区里,没有排到园区外,不应当算作排污,只能算收集。“我们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全部建成了。”
三农公司副总杨智说,小区环保治污设施没有竣工验收就接纳养殖户事出有因。项目原本2010年下半年才建成投产,但根据昆明市政府要求,“一湖两江”流域规模化养殖户的禁养拆迁工作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拆迁,部分养殖户于是在2009年9月前后搬入小区。由于搬迁速度过快,短期内生猪存栏量激增至约3 .5万头,导致部分污水未能得到有效收集,污水收集池来不及作防渗处理,造成了污水通过土层产生渗漏。
袁战稳则表示,按照昆明市政府关于一湖两江流域治理的相关文件,企业和养殖户总共可以得到1亿多元的补贴:“这些钱一直没发放。按合同我们负责建园区的收集管网等,养殖户负责建猪舍内的防污和雨污分流设施。资金不到位,我们和养殖户都没办法。”他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拿不出这400多万元的赔偿款。”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被告方目前已经提起上诉。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告诉记者,他说,虽然企业表示400多万元的赔偿有困难,但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法律程序走完后就会清晰:“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采取扣押财产、冻结账户等强制执行措施。”他表示,企业必须为污染付出代价,如果赔偿不了,则强制执行措施也足以令企业关闭。
张永军表示,环境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就是加大企业的污染成本,让他们不再敢轻易排污,“今后对污染企业来说,只有两条路:要么关闭,要么建设治污设施直至合格!”
12、环保部部长:离开环保谈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1年04月01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01/2945775.shtml
中新网4月1日电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撰文指出,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应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破解经济增长中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文章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当前中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人口继续增加,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成为中国在新的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
近年来,中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文章指出,目前,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仍然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持续增加,水土流失加重,天然森林减少,草原退化,生态系统更加脆弱。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加,能源利用效率不高。
文章称,发达国家200多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现阶段集中凸显。只有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才能有效破解经济增长中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文章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些地方就环保论环保,就污染谈污染,甚至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付出过大的环境代价。
在这种情况下,应立足基本国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是形势使然、出路所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文章称,发展与环境密不可分,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问题,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环境承载力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的主要制约因素,环境保护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保障、促进和优化作用。
同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民生活质量,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必须秉持环保为民的理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此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文章指出,绿色发展、循环经济日益成为世界发展的重要趋势。只有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抢占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才能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文章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3、环境公益诉讼面临困境 专家建议实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1年04月01日
http://insurance.hexun.com/2011-04-01/128413830.html
近几年,我国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频率和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令人担忧,环境公益诉讼在全国各地均有尝试,然而,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环境公益诉讼“雷声大,雨点小”,却并未取得快速进展,很多地方至今没有审理过一起此类案件。业内人士认为,现行机制下没有环境公共利益赔偿的相应诉讼模式,相关法律尚不完善。
企业往往宁愿选择罚款
目前对于污染环境行为大多采用行政手段处理,但因效果不佳,使许多人将目光投向了环境公益诉讼。
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告诉记者,环保部门执法手段单一,有比较大的局限性。比如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数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但行政罚款却往往只有几十万元或一百万元,对企业来说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此外,环保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差。“昆明现在污染源就有约4万个,我们的环保执法监督局才几十号人,根本管不过来。”而且,环保部门的执法程序是调查处罚不履行处罚再申请法院执行。但走司法程序往往时间较长,期间企业仍继续污染,发现涉嫌犯罪虽然也可以移送司法机关,但机制运行不顺畅。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热衷于追逐G D P增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先污染后治理”、“先发展再保护”的情况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大理洱海边破坏景观的别墅群就是明证。在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下,环境污染的普通受害者根本没有能力为自己抗争、提起诉讼,法院也容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最后,导致了“企业污染、居民受害、政府负责、国家买单”的恶性循环。
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袁学红说,目前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多使用行政手段或刑事手段。行政手段包括停止生产、罚款、关停并转、吊销执照等,但这并不能解决污染事件给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也没有权力让污染者赔偿给国家。“刑事责任也一样,污染环境者可以被没收财产甚至坐牢,但同样没有解决公共利益的赔偿问题。”袁学红说,这种模式下,有的企业被罚款10多次也就罚了几十万或上百万元,跟投入资金治理环境相比,企业往往宁愿选择罚款。
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袁学红认为,环境公益诉讼在此方面确实能发挥重大作用,因其对侵权人形成了极大的震慑:一旦污染环境,既要让你承担行政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在法院判决为污染环境付出高额治理费用后,企业违法成本成几十倍甚至数百倍的增加,企业就会考虑主动地购买设备、治理污染。
现行机制下没有相应诉讼模式
袁学红同时分析,一个侵权人损害环境后,给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失,从民法理论上来讲应该赔偿。但由于财产的主体实际上是国家,因此利益应视为公共利益。对公共利益如何赔偿?在现行机制下没有相应诉讼模式。《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从全国情况来看,环境公益诉讼普遍面临以下难题
法律缺乏环境公益诉讼的具体规定,现行法律对原告资格的认定仅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这限制了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社会团体不能对公益环境利益提起诉讼,因为其原告资格不符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一要件。
诉讼费原本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了公众利益和长远利益,牵涉面广,专业技术性强,即便败诉,由原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会打击人们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但免收诉讼费又容易造成滥诉。
诉讼期限问题。诉讼都有期限,但损害环境的行为发生后,环境被实际污染、损害这一后果体现出来,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有时候可能已经错过了诉讼时效。而且,就公益诉讼本身而言,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实不应当诉讼时效的限制。但这种实际需要与法律规定是存在矛盾的。
环境案件比较复杂。对环境违法案件非常专业,取证和举证艰难,且有关环境证据鉴定成本非常高。在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方面,污染损失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数额的依据也不确定。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开始试点
目前,随着全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不断推进,企业也需要引起足够重视。云南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中的被告三农公司为自己的污染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该公司董事长袁战稳说,企业现在陷入了两难:服判继续经营,拿不出400多万元的赔偿款;关闭,200多个养殖户将无依无靠。而更为严重的是,在这起诉讼案中,企业的形象也一落千丈。村民的连连抱怨、环保部门的污染定性、法院的判决,都决定了企业即便度过难关,今后也很难挽回自己的形象。
目前,全国环保形势在不断变化,今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将对企业产生更为重大的影响。昆明中院研究室主任郁云说,我国2007年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已有专家建议应当由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在一些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如化工、电力、石油、造纸、采矿等实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设立企业、项目设计、企业年检时进行监管,没有购买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不得设立企业,没有购买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没有购买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不得年检。对于其它行业则实行自愿投保。在武汉、江苏等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开始试点,从今后的大趋势来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必将在全国推广。
专业人士认为,目前环境公益诉讼多出现在水污染方面,但今后可能逐渐向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延展。此外,如果企业排放有害物质,可能只是追究民事责任,但如果排放的是有毒物质,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4、黄海之滨:旧疾未愈,新伤又来
来源:南方周末2011-03-31孟登科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62
化工区集聚了,风车架起了,滩涂围垦了,港口动工了……
“大海死了”,渔民上岸了,虎头鲸消失了,丹顶鹤不回来了……
国家战略下的黄海海岸线正经历着从未有的巨变,巨变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
文中所涉黄海沿海化工园区分布图 (肖遥/制图)
52岁的水产商人王永贵已经上岸5年了,院墙外就是曾经远近闻名的燕尾港海洲湾渔场。转行是没办法的事。昔日的国家二级渔港,当年盛产的梭子蟹、海洋对虾如今已基本绝迹。渔民们想要有所斩获,必须将船开到七八个小时外的深海,而在2003年,捕捞范围还只限于一小时船程。
取代渔港繁荣的是2005年底开始兴建的连云港市燕尾港临港开发区,“化工”成了这里的新名片。
“大海彻底死了”,王永贵说。2005年,他的说法还有所保留,只是“大海死了”。“偶尔能听到零星的海鸟叫和马达声,绝大多数时间里渔港死一般寂静。”
和渔民一起抛弃燕尾港的还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头鲸。燕尾港处于灌河和黄海的交界口,每年的五六月份,成群结队的虎头鲸从这里逆流而上,由黄海进入灌河,再洄游至洪泽湖,沿途交配产子。然而化工园区建成后,虎头鲸再也没有出现过。
此刻,沿着灌河和黄海海岸线,方圆数十公里内,化工园区成了新主人,除了燕尾港,还有堆沟港、陈家港、头罾等有着合法身份的化工园区,彼此相距均一二十公里,分属于江苏的盐城和连云港两市。
它们都有着令人迷幻的名字,比如绿色、环保、生态等名头;它们都规模宏伟,且雄心勃勃,燕尾港园区规划规模三万亩,而滨海头罾化工园区更是大手笔,单“沿海化工”一家企业就占地1000亩,黄海的纯净,却再难寻回了。
江苏省连云港市燕尾港镇的一条排污口通往当地最大的河流——灌河的入海口。 (卢广/图)
沉重的化工,暗藏的玄机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权威报告显示,2010年,在近海监控点“灌云化工园区排污口”(连云港)和“王港排污口”(盐城)的水质状况都为劣四类,黄海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等级竟为“极差”。
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结局。在堆沟港镇,政府的招商词描绘其为化工产业的理想之地,一度最大的卖点便是“环境容量大”,在当地一位官员看来,“这是此地无银的广告词,其实质就是暗示纳污能力大。”
2008年8月,堆沟化工园区高调宣称建成了污染物控制中心,通过数字化远程视频平台,全天候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但现实却大相径庭。2月27日,南方周末记者在该园区轻易就发现靠近河沟的两家企业,有着自己的直排管道,隐藏在枯黄的草丛里,黄色的污水经过一个闸口排入灌河,最终进入黄海。
化工园环保分局就设在园区一角的管委会里,从2005年开始,这里的工作人员每月都多了650元的污染补助。
2009年底,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率队的国家海洋环境联合执法组,在堆沟化工园区检查时,一些偷排废水的企业被“逮了个正着”。张力军不得不向江苏省政府交底:这些化工园区存在着巨大的污染风险和近岸海域环境隐患。
副部长揭示的其实是一个当地早就公开的秘密。盐城和连云港两市的化工园区长期共排一河污水,共污一片近海,灌河两岸的官员彼此心照不宣,盐城市环保局的一位官员说了大实话:“大家都有份,很难追究具体责任。”
而所谓的污水处理厂,本是化工园区最后的屏障。按规定,化工厂首先要对工业废水进行预处理,才可送进污水处理厂,然而“很多工厂的废水都没有预处理环节,使得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成分复杂难以严格处理,原本的集中治污最后却成了集中排污”。上述官员无奈地解释道。
如果说对污水的处理还有污水处理厂做做摆设,那废气的排放就更加明目张胆,当地人所共知的是,夜里十点到凌晨两点是化工园区的集中排气时段,“满大街刺鼻的臭气”。
如果说污水处理厂形同摆设尚属无奈,那么园区内所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则是主动暗藏玄机。2010年,滨海沿海工业园职业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试运行,一位工作人员道出了其中的奥妙:每隔几个月,中心会对化工园区工人进行体检,主要是三方面:呼吸系统如肺部是否有阴影、血液里是否苯超标、肝脏功能是否出现异常。而一旦发现问题,中心会将体检报告交给企业,企业就会用一个合适的借口或理由辞退工人,但工人却仍旧蒙在鼓里。
艰难的规范,失意的算盘
这并不是地方官们设想的最坏的结果。
盐城市发改委主任郭玉生甚至不无感激, 正是2009年6月获批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拯救了陷于化工园区围剿危险中的苏北。
2000年以后,有江苏发展洼地之称的苏北,成为承接苏南和浙江化工企业产业转移的新基地,一时间各县市化工园区遍地开花,截至2007年,盐城市各类化工企业一度多达730家。
然而分散的化工园区伴生的随处爆发的污染风险,亦屡屡让主政者左右为难。2009年盐城就发生了震惊全国的“2·20特大水污染事件”,当地的明星企业标新化工厂是致使二十万人一时无水可吃的始作俑者,随后,围绕该市水源地周边而建的三十多家化工企业被或关闭,或转移至其他县区。
可以接受的逻辑是,既然化工行业无法割舍,与其四面开花,风险四伏,不如集中发展,集中规范,这也契合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初衷,盐城市境内的所有化工厂都将逐步集中于滨海头罾和响水陈家港两处沿海之地,这也是最具合法地位的两大化工园区。
然而近似舍卒保车的算盘,仍难如人意。如今,数轮整顿后,盐城下辖的两市五县两区,除了两区真正实现了无化区外,其余县市都还顽强保留着部分化工园区。它们中的大多数,藏身于从名字看与化工毫无关联的工业园区内。阜宁县城西郊,二十多家化工厂盘踞在一个名叫“澳洋工业园”的园区内,而大丰市黄海边的辉丰农药等几十家化工厂则集中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内,冠以海洋生物产业的名头。记者发现这两处园区污水依然直接或间接地排向毗邻的黄海。
转身并不轻松,通向黄海的排污风险口,依旧零星四伏。“需要时间慢慢消化掉那些化工企业。”盐城市发改委一官员仍坚定相信,只要再过五年,小的化工园区就都没有了,化工企业都将集中于响水、滨海两地,采用国际通行的集聚式发展、治理模式。
可是,即便是规划中被重点发展的两个化工产业集聚区滨海和响水,安全记录同样不令人放心:2007年11月,联化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2010年11月,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导致三十多人中毒;最新的新闻则是万人逃亡,一则陈家港化工园区发生爆炸的传言,竟致使灌河两岸数万人雪夜大逃亡,逃亡中发生翻车事故致使四人身亡。
最后的滩涂,弥留的丹顶鹤
化工污染岂是黄海海岸令人揪心的全部?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江苏海岸线最长、滩涂面积最大的盐城,自称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这或许才是一次真正转身的机遇,盐城希望借此成为“国家千万级风电场和风电设备制造基地”,风电产业显然是一个较化工而更为清洁的绿色产业。
但国家风能协会的相关人员却提醒道,包括滩涂风电在内的海上风电并不是国家风电产业的重点,更多是实验性的。
一位参与了江苏滩涂开发研究项目的国家发改委研究人员,也不无谨慎,因为风电产业有排他性,对生态、鸟类迁徙都会带来影响,他建议先适当做一部分看看。
但地方推进的引擎已经启动,2015年江苏要实现的1000万千瓦的风电产业中,超过60%都将扎根于盐城滩涂,当地的口号是“全国风电看江苏,江苏风电看盐城”。
作为沿海产业开发的必备基础,港口建设也正在黄海沿线如火如荼,盐城沿海五个县市中的四个(滨海、射阳、响水、大丰)都将建设港口,但事实上,除了大丰港有条件发展十万吨的深水港口外,其它港区即便建成,最多也只能是辅助性的。
另外,为了腾挪更多的土地空间承接所谓的"国家战略",江苏另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是在未来十年内围垦造地270万亩,新围填的土地将按照6:2:2的比例分配,即60%用于农业、20%用于生态、20%用于建设。
据参与江苏滩涂围垦规划的专家看来,所谓的滩涂开发打的更多是占补平衡的算盘,“苏北滩涂围垦造地后有了所谓的新耕地,这样省内的占补平衡就为苏南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用地指标。”而盐城则可以从所谓的“合作共建园区”中分享利益。
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刘容子看来,如果按照“不超过自然淤积速度”实施围垦,十年内不可能完成这么大的量。而更令人担忧的是“首先启动并最可能实现的或许就只有那20%的建设用地了。”
所有人都有意或无意忽视的是,这大张旗鼓开发的黄海之侧,还躺着共和国的第一个珍禽自然保护区,“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这里生活着包括丹顶鹤在内的12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67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保护区全境跨越的海岸线长582公里,而这一海岸带恰恰是盐城沿海开发的主战场。
2007年,保护区的面积已经调整过一次,从原有的680万亩缩减为420万亩,减少的这260万亩土地,被所在的各个县市或建成港口,或成了临港工业储备用地。
前来越冬的丹顶鹤数量正在逐年减少:2007年654只,2008年601只,2009年502只,2010年仅有477只。环保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2009年4月就曾向江苏省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反馈:珍禽栖息地毁坏严重,丹顶鹤生境岌岌可危。
然而,最新的消息说,为了给围垦造地让路,丹顶鹤的故乡还将再次调整。
15、万里海疆,难有“静土”
来源:南方周末2011-03-31孟登科 实习生 张晴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67
各省的沿海规划将在没有国家海洋总体空间规划的背景下至少推进五年。专家们担心,五年后的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功能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把现实中不合理的合法化。
黄海的海水被排放物染黑,海滩上温度很高。 (卢广/图)
“国家战略”遍沿海
仅2009年国家就一口气批复了5个,沿海将再无宁静之地。
才三年,国家已经相继给9个省份披上了沿海开发的“国字号”战袍,最新的战袍则给了浙江省,201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得到国务院的正式批复。
至此,自2008年1月,国务院通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开始,中国1.8万公里海岸线上的11个省份中的9个已先后获批沿海开发“国家战略”,仅2009年国家就一口气批复了5个。
尚未正式上榜的只有广东、河北两省了,但也只是时间问题。去年8月,广东省编制完成的规划初稿已报送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也已明确将其作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之一。而不甘人后的河北,无论是在环渤海经济圈,还是京津冀经济区,都已经占有一席之地,地方政府甚至从新出炉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发现了自己的名字,提前宣告加冕成功。
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部分专家看来,在经历了改革开放第一轮以制造业为核心产业的沿海开发后,沿海诸省再次挑起国家发展战略的重任,是为“沿海二次开发”。
冲锋的号角已经响起,11个沿海省份在绵延万里的海岸线上的巷战已经猎猎风响。
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看来,这一个个“国家战略”已经将之前的一个个经济圈连接成片了,“珠三角和长三角之间的是福建海西和浙江,而长三角和环渤海之间的是江苏和山东。”沿海将再无方寸宁静之地。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韩立民教授的研究表明:海岸带既不同于陆地,又不同于海洋,最大特点就是生态环境相当脆弱。
沿海如此众多的国家手笔,会造就一个怎样的近海环境?
重蹈“偏污型”旧路?
中国最后一片洁海,入海排污口超标率竟高达96%。
得益于各省竞逐“国家战略”的冲动,不少行业也已悄然完成了沿海地区的跑马圈地。
以钢铁为例,“新首钢”屹立在渤海曹妃甸,而鞍钢则在辽宁营口兴建大型基地,宝钢投资于广东的湛江港,武钢则最终落户广西防城港的企沙半岛,至此,中国钢铁行业的四大巨头已迅速完成了占据海港的战略部署。而石化、风电等行业亦如出一辙,“按照国家能源局主导编制的江苏和浙江沿海风电规划,所有的江苏海岸都变成风电场,而所有的浙江海域也都是风电场。”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刘容子感慨。
在他看来,这一轮的沿海发展规划是条块同时进行的,“地方政府和重点行业共同完成了对海岸线的割据。”英国《金融时报》则提醒说,这一割据,可能重复走上“偏重型”、“偏地型”、“偏污型”的发展老路。
一切并非杞人忧天,国家海洋局历年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2005年至今,连年有超过80%的抽检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近80%近海海域的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
广西北部湾海域,曾被誉为是中国最后一片洁海,然而,广西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2008年,广西监测的26条入海排污口中,有25条超标排放,超标率高达96%。
而在2009年,由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带队的九部门海洋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组走访了沿海开发前沿的四省区,检查结论令人扼腕:沿海快速开发带来了巨大的污染风险和近岸海域环境隐患。
在江苏,沿海分布的二十多个化工园区,部分企业偷排废水甚至被检查组抓了现行,而部分围填海项目“未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严重违规。
什么也阻挡不了
“以前争保护区的,现在都变成历史的罪人了。”
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翻看各省的沿海开发规划,围海造地是共同的主题。在刘容子看来,沿海地区经过第一轮的大开发以后,土地红利已消耗殆尽,尤其是18亿亩耕地红线划定后,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唯一办法就是填海造地,这也是各省频频将发展规划上报国家批复的重要动力。
曹妃甸的围海造地规模被称为世界最大,到2020年,将靠围海吹填成方圆310平方公里的陆域。而不少专家担心,渤海湾潮流动力将因之不断减弱,将会对天津港、黄骅港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
福建的围海造地运动一度教训惨重,60%的厦门西海域被填,使得这个号称“不冻不淤”的天然良港遭受严重破坏。
为了给围海造地让路,沿海地区的一些自然保护区不得不面临缩水的命运,即便顶着“国家级”的保护伞。
浙江的沿海发展规划获批后,刘容子忍不住担心浙江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命运。1990年,这个列岛经过了一代人的努力才申报成功为我国唯一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贝藻类)。现在国家级保护区的帽子却成了沿海开发的绊脚石,“以前争保护区的,现在都变成历史的罪人了。”他说。
专家们的意见往往被弃置脑后,在一次讨论江苏滩涂开发规划的场合,中国林业大学的教授就提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许可尚未拿到,滩涂围垦规划绝对不能做的意见,这令组织评审的咨询公司领导大为恼火,“我找你干嘛来了”。
2003年,国家海洋局的一位专家拿着曹妃甸的工程可行性报告,实地考察连接曹妃甸和陆地的公路的施工情况,按照科研报告,这条连接路将留下几个涵洞,以给海流预留生态通道,就像青藏铁路为藏羚羊预留生态通道一样,而当时,究竟是留四个还是六个涵洞是报告里争论的焦点。然而,这位专家发现,最终施工的结果是一个涵洞都没保留。
刘容子难免忧心忡忡,“包括围海造地、港口建设在内的密集开发,使得我们没有缓冲的时间来进行综合的评估,等将来发现不合理了,海岸线也恢复不了了。”
难补的缺位
“我们对海岸带知之甚少,很多基础性的工作都没有做。”
开发披上了国家战袍,而保护的力量却从未脱离体制掣肘。
环保部不下海,海洋局不上岸,而海岸带恰恰就处于陆海交界。“条”有管理海洋的国家部门“五龙闹海”,“块”则有沿海省份的“十一太保”,使得海洋环境治理处境尴尬。
2001年,渤海湾启动碧海蓝天治污计划,但五年后,555亿元的巨额投资被证明打了水漂,渤海的水质非无好转,却趋恶化。而之所以失败,公认的原因就是治理队伍的错综复杂:除当时的环保总局和国家海洋局外,还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等在内的十三个省部级单位。这样的前车之鉴,谁能保证不再上演?
更致命的是,“我们对海岸带知之甚少,很多基础性的工作都没有做。”刘容子说。
在各省竞相上报沿海发展规划的同时,因为“我国还没有一个全国海洋整体的空间规划,所以很难对地方的沿海规划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厦门大学张珞平教授最近正忙于国家海洋局交代的海洋主体功能区试点工作,全国陆地的主体功能区划在2005年已率先启动,而海洋的直到2009年才开始做前期研究。这个课题将第一次试图回答“每块沿海区域的主体功能区怎么划分、究竟该怎么发展、应该采用怎样的开发强度”等一系列关键问题。
张珞平乐观估计,课题的试点工作会在2012年年底完成,如果顺利,十二五末期将进行全国推广。
这意味着,各省的沿海规划还将在没有国家海洋总体空间规划的背景下推进五年。专家们担心的是,五年后的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功能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把现实中不合理的合法化。
16、1200万吨!重金属年污染粮食可养活珠三角
来源:南方日报 2011-04-01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4/01/content_6944731.htm
生活在垃圾场的儿童把废旧电池当玩具。 CFP供图
3月24日,浙江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厂房外边堆满了废旧垃圾。近日,台州路
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139名村民出现由蓄电池污染引起的血铅含量超标。CFP供图
志愿者在社区回收废旧电池。 新华社发
●重金属渗入土壤后可残留数十年
●电池行业成为污染“高危病原”
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元凶是建在村里的一家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蓄电池企业。
重金属污染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本月28日,国家环保部等9部委联合召开2011年全国环保转型行动会议,将今年专项行动重点“剑指”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成为今年我国环保行动的首要任务。
环保专家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估算,全国每年因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相当于广东一年的粮食总产量,可以养活常住珠三角的4000万人口。
重金属至少污染中国10%耕地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透露,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并要求各地要全面启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持久战和攻坚战。
重金属污染为何成为“十二五”期间环保治理的头等大事?
国土资源部对此曾毫不讳言,全国每年仅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
专家经过对比发现,1200万吨粮食几乎相当于广东省一年的粮食总产量,4000多万人也相当于整个珠三角的常住人口。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研究员表示,中国的重金属污染在北方只是零星分布,而在南方则比较密集。他根据调查估算,重金属污染中国耕地10%左右的可能性较大。其中,受镉污染和砷污染的比例最大,约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40%左右。
珠三角40%农用地重金属超标
国家环保部门组织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调查显示,珠三角部分城市有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严重超标。
珠三角调查区域中重金属超标元素主要为:镉、汞、砷、铜、镍。其中,土壤中汞含量明显增高,增加幅度多在70%—150%。调查中约有50%调查区土壤中铅含量水平明显增高,增高幅度大多在30%左右。
2008年发布的《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珠江、深圳河等河流携带入海的重金属和类金属砷超过1.2万吨。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李志安教授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近年他参与的珠三角污染土壤修复工作,都是灌溉水被周边企业排放影响,导致重金属污染农田为主。“目前的重金属土壤修复技术还很不成熟,最快也要两三年才能修复到可耕种水平,而且修复并不等于把重金属完全消除,只是把它浓度降低。如果不修复,重金属一般可以残留几十年,例如铅可以在农田上残留100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杨文婕研究员指出,类似土壤重金属污染这样的环境污染,影响对象广泛,影响区域广,危害人口多。她举例说,重金属镉中毒可在20—30年后表现出来,有机氯农药虽然已经禁用多年,但目前在一些胎儿、婴幼儿体内还可查出。
电池行业成重金属污染祸首
重金属污染,使得电池行业成为众矢之的。据工信部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显示,电池行业重金属耗用量大,生产、回收、再生等环节重金属污染风险高。含汞扣式电池、含汞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废弃后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
电池专家、教育部华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善介绍,目前,在人们接触到的电池中,含有有害重金属的主要是汽车用的铅蓄电池和家庭摄像机等数码产品使用的镉镍电池,均已列入危险废物控制名录。“但前者还没有替代品,国内产能仍然很大,后者有锂离子电池可以替代,但因为成本等原因,镉镍电池仍有市场需求。”
随着国内汽车市场出现“井喷式”增长,车用电池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计,我国电池产量占世界一半以上,去年铅酸蓄电池累计完成产量14416.60万千伏安时,同比增长17.3%。镉镍电池约4亿只。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蓄电池行业市场研究分析认为,铅酸蓄电池属于高污染产品,其制粉和加酸两个生产环节对周边环境污染较大,严重时会引起铅中毒或易导致酸雨的形成。
李伟善表示,除了做好废弃物处理外,也要从源头上倡导清洁生产和减少污染排放“广东是电池生产大省,尤其需要注意,像最近浙江台州和2009年清远的血铅事件,就是教训。”
铅蓄电池回收率不足30%
电池行业污染大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回收率不高。
据工信部测算,2009年电池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总量1200多万吨,其中铅蓄电池企业排放废水1000多万吨;产生含重金属固废22余万吨,其中含铅固体废物21余万吨,含镉固体废物约4000吨;废旧铅蓄电池有组织回收率不足30%。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指出,现在铅酸电池再生环节常用干法再生技术,其缺点是铅的回收率不高,能耗却不低,应该升级换代。此外,应该坚决取缔手工式的铅酸电池再生“作坊”。
除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外,市民常用的干电池同样面临回收难题。据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平均每人一年用掉11节干电池,而目前90%的市民对废旧电池的处理是随意乱丢。对此,李伟善教授表示忧虑,干电池经过整治后,已经基本淘汰有毒的含汞电池,但其余重金属仍然存在,部分还不易降解。如果随意丢弃,在局部累积的量太多,也会造成生物生长紊乱,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国外有一种较为成熟的做法,是通过放置在便利店的回收箱回收废弃电池,市民就像喝完玻璃瓶装汽水交还瓶子一样,每隔一段时间,生产商或者供货商主动去取回处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建议参考这样的做法,从而避免像国内一些设施回收了大量废弃电池,却没有回收企业或者处理厂商连接,结果回收点成了污染点。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各方回应
垃圾分类企业:
无力回收废旧电池
废旧电池回收难道真的无路可走?垃圾分类回收的企业是否能有所作为?南方日报记者探访广州为数不多的垃圾分类企业,听到的是一片无奈之声。
杨静山在广州五羊新城经营着一家垃圾回收企业,主要是做垃圾分类然后变成再生资源。
杨静山透露,目前公司收集了大量的有毒有害垃圾,只能堆放在公司仓库里,无处处理,其中就包括大量的废旧电池。想交给固废中心去处理,但还得交钱。一套垃圾处理设备,要一万余元,家庭普及的可能性较低。杨静山表示,如果要推广,一个社区的设备初步估算至少要25万元,这笔钱不能光靠企业负担。
杨静山向记者坦承,目前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政策问题。
似乎,在垃圾分类回收这个环节中,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但政府又参与了利益分配。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参与到了游戏中,是否有违经济原则呢?“政府有垃圾分类的想法,喊这个口号,但其实政府没有特意给我们做政策引导,也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让企业可以有路可走,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引导并没有到位。”
对于垃圾分类回收企业面临的问题,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低碳城市项目经理潘涛认为,在垃圾分类回收上,政府应该引导而不是主导,要靠市场化来推动,政府应该配置的是市场化的要素。
南方日报记者 黄倩蔚 实习生 肖矅
省环保厅:
彻底排查铅蓄电池企业
省环保厅近日表示,将把针对铅蓄电池重点企业的整治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一要务,对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并在7月30日前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情况。
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根据《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拟定的目标,到2015年,广东省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实现零增长,重点防控区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陈杰俊
17、海洋重金属污染严重 拿什么来拯救?
来源:科技日报2011年04月01日 王海燕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01/000558.htm
新闻缘起
3月18日,由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烟台大学、鲁东大学三方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烟台海岸带所环境化学实验室秦伟研究员主持的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海水重金属污染物的现场快速检测传感器技术研究”课题进行了验收。
“海水重金属污染物的现场快速检测传感器技术研究”是烟台海岸带所首个独立承担的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课题。该课题组成员在秦伟研究员的带领下,经过三年的刻苦攻关,研制出了对重金属离子具有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响应的聚合物膜离子选择性电极,同时研发出了集样品预处理和检测功能于一体的重金属检测系统样机,实现了对海水中重金属污染物的现场快速检测。
数字
宁波市近七成海域遭受严重污染
日前,《2010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2010年象山港海洋环境公报》和《2010年宁波市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宁波市近七成海域遭受严重污染,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杭州湾南岸、甬江口、北仑—大榭岛、象山港、三门湾等海域。其中,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显示,2010年,宁波市所辖近岸海域受长江、钱塘江、甬江等入海河流的影响,营养盐污染状况严重,其中,严重污染海域面积6625.76平方公里,占67.90%;中度污染海域面积1790.24平方公里,占18.35%;轻度污染海域面积861.06平方公里,占8.82%;较清洁海域面积480.94平方公里,占4.93%。与2009年相比,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有所增加,轻度污染海域面积和较清洁海域面积减少。全市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较2009年呈增加趋势,监测的陆源入海排污口的废水超标排放现象普遍存在,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差,海洋垃圾污染较2009年有所增加。
事件
多瑙河被污染2000年1月30日,罗马尼亚境内一处金矿污水沉淀池,因积水暴涨发生温漫坝,10多万升含有大量氰化物、铜和铅等重金属的污水冲泄到多瑙河支流蒂萨河,并顺流南下,迅速汇入多瑙河向下游扩散,造成河鱼大量死亡,河水不能饮用。匈牙利、南斯拉夫等国深受其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都遭受一定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多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并引发了国际诉讼。
淮河遭遇水污染1994年7月,淮河上游的河南境内突降暴雨,颍上水库水位急骤上涨超过防洪警戒线,因此开闸泄洪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了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生。下游一些地方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厂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不少地方花高价远途取水饮用,有些地方出现居民抢购矿泉水的场面,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淮河水污染事件”。
莱茵河“死亡”20年1986年11月1日,瑞士巴塞尔市桑多兹化工厂仓库失火,近30吨剧毒的硫化物、磷化物与含有水银的化工产品随灭火剂和水流入莱茵河。顺流而下150公里内,60多万条鱼被毒死,500公里以内河岸两侧的井水不能饮用,靠近河边的自来水厂关闭,啤酒厂停产。有毒物沉积在河底,使莱茵河因此而“死亡”20年。
疑问
哪些重金属是海洋杀手?
海洋专家介绍,重金属是一种很危险的污染物,到目前也没有完整统一的定义,常指比重大于4.5g/cm3的金属。污染海洋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有汞、镉、铅、锌、铬、铜等,其人为来源主要是工业污水、矿山废水的排放及重金属农药的流失,煤和石油在燃烧中释放出的重金属经大气的搬运而进入海洋。它们在水体中不能被降解,到处扩散,达到一定标准后造成海水污染。还有一些重金属可在微生物作用下发生各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和富集,形成毒性更强的金属化合物,如汞的甲基化形成甲基汞,导致水俣病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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