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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1-03-08

 

三月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水电开发:

1、人民网科技频道:  水电导致怒江灾害?地质专家回应三大质疑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4085492.html

 

两会专题:

2、搜狐绿色:       搜狐绿色两会提案精选:慎建小南海水电站

http://green.sohu.com/20110308/n279710729.shtml

3、21世纪网:       “十二五”规划确定节能环保指标体系

http://www.21cbh.com/HTML/2011-3-8/3OMDAwMDIyNDg3OQ.html?source=hp&position=focus

4、第一财经日报:    工商联建议设立城镇环保运营专项基金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3/1011299550845_1.shtml

5、新华网:           刘红宇委员: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http://news.sohu.com/20110308/n279712361.shtml

6、中国经济网:       人大代表杜国玲:建议制定国家湖泊生态安全法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3/57267.html

7、中国环境报:       全国人大代表敬一丹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3/57272.html

 

特别策划:

8、搜狐绿色:        知底有声:大旱暴体制性缺水 征集节水金点子

http://green.sohu.com/s2011/china-drought/

9、网易探索:        丽江大火启示录

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wildfire/

 

地方信息:

10、中国广播网:     山西地下水位止降回升 今后将更严格地下水管理

http://env.people.com.cn/GB/14084802.html

11、宁波日报:       海洋环境公报显示:宁波市近七成海域遭受严重污染

http://nb.people.com.cn/GB/200892/14086996.html

12、南方日报:       广州垃圾分类 违规罚款不变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3/08/content_6934299.htm

 

环境曝光:

13、财讯网:         通用汽车因污染环境 被罚款约5,100万美元

http://news.qq.com/a/20110308/001293.htm

 

环保小常识:

14、南方都市报:     一粒电池,可污染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03/08/content_20902809.htm

 

深度报道:

15、中国经济周刊:    “苹果”有毒 “中国代工厂”之忧

http://www.ceweekly.cn/html/Article/20110307363461974.html

16、瞭望东方周刊:    超级牧场存隐忧:对环境负面影响日趋严重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3-07/101822066861.shtml

 

环境评论:

17、科技日报:         环保局长之痛:闯不过去的“两重门”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3-08/2890955.shtml

18、大江网:           保证食品安全需警钟常鸣

http://jxcomment.jxnews.com.cn/system/2011/03/08/011603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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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导致怒江灾害?地质专家回应三大质疑

来源:人民网-科技频道2011年03月08日 赵竹青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4085492.html

  两位已退休10多年的老科学家,近日提出“担心怒江水电大规模开发引发地质灾难”,再次引发“反坝派”和“主坝派”的论战。怒江水电开发项目自2003年国家发改委开始论证,至2004年因环保争议搁置至今。而怒江去年八九月份发生的泥石流灾害,则成为此次“反坝派”的新论据。

  “主坝派”也迅速作出回应。3月6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和中国大坝委员会邀请多位地震及水电专家,回答“社会各界所关心”的怒江建水坝的地质、地震安全性问题。

  质疑一:“剪刀口上建大坝”

  回应:大坝不允许建在活动断层上

  对于退休地质专家的怒江水电开发是在“剪刀口上建大坝”的质疑,中国工程院院士、水库地震专家陈厚群解释说:“大坝可以抗震,但是抗断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的大坝一般是不允许建立在活动断层上面的。也就是说大坝可以抗震,但是一般我们不考虑抗断,对于断层,我们采取的是尽量避让。”

  “主坝派”认为,不管是怒江还是在其他地方,我国所规划的水电坝址都不可能有活动断层通过。国际大坝委员会主席、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副院长贾金生强调,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他曾经带领多位国际上最著名的水库地震专家对震区内的很多水坝进行了现场考察。正是因为所有的水坝没有一个跨越活动断层,所以,经历这么大的地震居然都没出现一座垮坝现象。我国水坝建设的科学性和抗震水平,已经得到了国际同行的一致认可。

  质疑二:近百年来西南地震增强 怒江可能大断裂 地震风险程度全球最高

  回应:“怒江断裂带”其实断断续续 大坝可避开断层

  对于怒江深大断裂,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所长徐锡为提出,所谓的怒江断裂带,确实是一条长期活动的古老的活动带。但它不像昆仑断裂带的整体贯通的断裂带,而是断断续续在旁边发育的断裂带。“如果通过地震安评,通过活动带的填图,把这些断层的位置确定出来,不让我们的水坝座落在断层上,我想我们的水坝没问题。”

  多年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地震专家虢顺民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否定了“怒江水坝的地震风险程度全球最高”的说法。他认为,滇西处于三江地区,“这三条江我也都工作过。我感觉这三条江里风险性更高的是金沙江。但是现在金沙江也在开发,也在建水坝,应该说我们解决了它的危险性的基础以后,水坝它可以照建不误。”

  长期从事工程地震安全研究的老地震专家蒋溥补充:“怒江它不是一个大的边块,不是块体之间的一级界限,充其量也就是二级到三级。从历史的经验来看,主要的地震还是在七级以下的中强地震。”。

  质疑三:水库高坝蓄水会引起滑坡和堰塞湖

  回应:水电工程不足以引发灾害 只会使隐性地质灾害提前释放

  “主坝派”认为,一般情况下,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几乎都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原因在于山高水急的河水蕴藏着极大的能量,长期冲击河谷,造成河床不断下切,使得周围的岸坡需要不断地坍塌变形。因为,他们提出,只有把水能资源利用起来发电,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产生的成因,从而减少地质灾害。这个观点是在2008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出现“怒江水电利弊”的考题后“主坝派”极力坚持主张的。

  对此,“反坝派”中的退休地质专家孙文鹏认为,水库高坝蓄水后,会引起库区岸坡不稳定,可能导致大面积滑坡。滑坡又可能造成很高的库区涌浪,对大坝构成威胁,或形成堰塞体,对水利工程和沿江下游形成威胁。

  水电专家张博庭在会上提出相反看法,他认为,如果水库的新岸坡不具备产生滑坡的潜在的地质条件,水库水位变化也不可能造成滑坡;反之如果边坡本身具备水库水位变化造成的滑坡的地质条件,说明边坡本身就具备了滑坡(或者说是潜在的滑坡)的地质地貌条件。他说,水库蓄水的初期,是一个水库新库岸的不稳定期和再造期,是隐性的地质灾害的集中释放期,出现地质灾害反倒有所的增加的现象,也是非常正常的。

“主坝派”和“反坝派”的论战年复一年,似乎并无停止的迹象。一边坚持水电开发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风险可控;一方从环保及近年频发的地质灾害事件,提出怒江从生态角度不宜水电开发。而这场2011年初关于怒江水电开发的科学家面向媒体和公众的争论,是否会影响怒江的水电开发,也尚且不得而知。事态如何发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2、搜狐绿色两会提案精选:慎建小南海水电站

来源:搜狐绿色2011年03月08日彭晓明

http://green.sohu.com/20110308/n279710729.shtml

  【搜狐绿色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中国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民众争取利益的最高民主政治舞台。搜狐绿色收集并选登了部分有代表性的提案议案,以及部分来自环境组织和个人的“民间建言”。这些提案议案和建言涉及气候、环境、低碳经济、动物保护等方面。我们衷心希望有价值和前瞻性的提案议案能够成为政策的风向标,也希望来自广大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建言能够进入决策者的视野。

  [最新收录]关于切实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阿拉善SEE协会会员万捷: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是社会共识,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为此做出了重要的努力,但时至今日,垃圾问题的根本解决尚未见到明显成效。

  建议由住建部、环保部、发改委联合出台管理规定和相应鼓励政策,首先在北京、深圳、杭州、广州等条件成熟的城市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大中型城市,完成以社区为单位的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用社区“预处理”减少垃圾含水量,实现更为精细的分类回收,提高后续处理中的资源回收率,降低运输和末端处置成本,五年内达到城市生活垃圾不低于30%的减量率。[详细]

  民进中央提案: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民进中央提案建议,借鉴国际上空气质量监测评价的一些通行做法,对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API指数)体系进行修改完善。

  提案建议,尽快制定包含细粒子的空气质量标准体系,开展细粒子常规监测;将细粒子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以便更好地向公众反映我国当前的空气质量和灰霾天气;将地面臭氧纳入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在控制煤烟型污染的同时加强机动车尾气管理,适时调整提高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限值。[详细]

  提案:吁开展细颗粒物(PM2.5)大气污染监测发布

  来自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近年来,中国许多城市灰霾天气增加,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而灰霾天气的最主要成因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即PM2.5)。然而,现在中国城市对这一污染物指标的监测普遍不足,发布完全是空白。这一状况不利于公众健康的保护,亟待改变。

  中国作为全球遭受细颗粒物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应尽快开展该指标的监测和发布,同时建立细颗粒物污染的健康预警机制,以便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最大程度地减少细颗粒物污染对公众健康的损害。[详细]

  政协委员建言城市科学规划 忧暴雨威胁城市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高建民痛心于去年洪涝灾害对我国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他表示,城市规划要有百年打算,如果城市在建设初期不顺应天时、地利、自然环境的要求,自然灾害带给我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高建民也十分推崇城市将排水、给水、信息等统一考虑的“共同沟通”理念。他认为,洪灾造成的内涝损失已成为很多大城市面临的经常性问题,其实,多灾未必多难,科学的城市规划可以减轻危害。[详细]

  两会代表姚玉舟:淘汰落后产能“淘”出绿色GDP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带来了“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姚玉舟说:“淘汰落后产能"淘出"了冶金、电力、有色金属冶炼等产业绿色转型的新空间。随之而来,一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环境危害低的新项目"上马",产业规模和档次不断提升,工业竞争力大幅提高。”

  姚玉舟说,今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再次表明了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心。铜陵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加快污染存量“清仓”步伐,把淘汰落后产能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为铜陵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淘”出更大的空间。[详细]

  关于建立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PRTR)的提案

  来源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 :

  在高速工业化过程中,我国的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其中每年排放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不但对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健康构成威胁,而且污染了有限的淡水、土地、海洋等资源。

  为推动企业主动减排,同时也为了让民众更好地识别和规避环境风险,我们建议在我国尽快建立“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详细]

  绿色和平:“十二五规划”急需真正绿色转型

  给两会建言成了民间组织最近的活动热点。3月3日,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京呼吁:中国需要加强并提高在“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的能源、环境税、工业与农业污染控制等环境相关的措辞和数据,表现出“绿色转型”的坚毅决心。

  绿色和平称,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抓住未来五年的契机,保证进一步发展的同时,迅速扭转环境破坏和退化的趋势,最终带领中国真正走上“绿色发展”的道路,实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并对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详细]

  盛连喜: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保护区调整请慎重

  全国政协委员盛连喜:

  1.慎重对待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调整。

  2.充分重视公众意见,采用听证会这种最能够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问题的形式来进行公众参与。

  3.充分采取措施,保持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和生态功能。[详细]

  张抗抗:关于慎建小南海水电站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强烈呼吁决策机构慎重对待“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范围的调整,避免小南海水坝一旦修建,将对长江上游鱼类产生无法挽回的损害。

  她建议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范围调整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之后再行决策,以免酿成难以挽回的生态后果。

  同时全面评估长江上游干支流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坚决遏制过度开发,确保中国最重要水源地的生态安全。[详细]

  民间呼吁:铁道部和公路部门取缔无证运猫车

  经过深入调查,偷猫、运猫、屠猫、贩猫、吃猫的各个环节,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如皋、武汉、广州、河北等地,这支组织严密、运作流畅的虐猫、杀猫产业链,从来源,运输,销售,屠宰,均没有或者伪造检疫证明。而根据国家规定,跨县境运输的动物,必须经过正式检疫。

  恳请铁道部对广东地区严重的违法贩猫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公告全国,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对铁道部检疫部门的检疫人员进行守法教育,决不让猫贩钻法律空子胡作非为,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详细]

3、“十二五”规划确定节能环保指标体系

来源:21世纪网1-03-08

http://www.21cbh.com/HTML/2011-3-8/3OMDAwMDIyNDg3OQ.html?source=hp&position=focus

核心提示:“就节能减碳目标而言,就像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出台的那么多的配套政策,这在人类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国家的节能环保目标已经基本确定。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十二五”期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至10%,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

其中,非化石能源比例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森林蓄积量,是第一次写入国家五年规划,也是人们关注和热议的重点。

 “就节能减碳目标而言,重要的不在高低,而在于我们确定目标之后会有一系列的大规模的节能减碳政策。”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室主任姜克隽对本报评论,“就像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出台的那么多的配套政策,这在人类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就实现16%和17%节能减碳目标的路径而言,根据清华大学的研究,结构节能贡献率的提高会成为“十二五”节能减碳的最大亮点。

新增三项主要节能环保指标

“和以往相比,这次草案提出的节能环保目标体系,在节能目标的基础上,多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森林蓄积量这三个指标,表明我们正在形成一个将气候变化包含在内的节能环保体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林伯强对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这三个目标的提出,都与2009年我国在气候谈判中对国际社会做出的承诺有关。该承诺包括,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碳强度相比2005年下降40-45%,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

草案新增的这三个目标,正是上述目标在“十二五”的具体分解。

 “现在非化石能源的比重是8%,后面10年的任务是再增长7个百分点,差不多要翻番。那么,我想2015年应该达到11.4%,留给后五年3.6%,这样比较均衡。如果前面完成得少,后面显然就难完成。”全国政协常委、国家能源局前局长张国宝公开表示。

另一新增目标为碳强度,这一目标与节能目标紧密相连,通常被称为节能减碳指标。“研究发现,假如节能目标定为16%的话,其对应的减碳效果可以达到18%,但规划将减碳目标定在17%,是为了预防出现某些不利于减碳的因素。”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柴麒敏对本报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就《草案》的16%和17%的节能减碳目标,有两种观点针锋相对,官方的政策学者认为这一目标已经很高,而不少学者和民间机构则认为这一目标过于保守。

 “无论认为目前的节能减碳目标,是保守还是激进,都应该在说理的基础上展开辩驳,目前的问题就在于说理不够。”林伯强指出,“希望国家在最后敲定这一目标之后,给予比较充分的理由。”

在节能减碳目标之外,污染物排放的指标也是人们关注的重点。据知情人士透露,《草案》中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至10%,具体内容应为,“十一五”规划中原有的污染物指标SO2和COD各为8%,而“十二五”规划中新增的污染物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各为10%。

此外,“森林蓄积量”是在“十一五”规划纲要约束性指标“森林覆盖率”的基础上,新设的指标。有专家指出,这一指标既是为了兑现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家承诺,也是为了保障木材供应安全。

根据业内人士测算,实现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需在“十二五”期间,全国每年至少需要完成中幼龄林抚育8100万亩、低效林改造2500万亩。

节能指标分解到地区、行业和企业

上述可再生能源比例和节能减碳目标确定之后,那么到底该如何实现?

就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这一指标而言,根据1月15日召开的全国能源会议透露,实现这一指标一半以上需要水电来完成,另一半主要依靠风能和太阳能行业。

就节能减碳目标而言,这一目标的实现最为艰难。“在‘十一五’期间的8个约束性指标中,其中最难完成的就是节能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前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对本报记者表示。

李毅中指出,“尽管我们用了很多办法,在‘十一五’期间节能完成了19.01%,基本实现了20%的节能目标。但我们的基础比较薄弱,比如能源消耗在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分布,在生产流通中一个工序的分布等诸多问题,都不清楚。在做好这些基础工作的同时,我们要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地区、行业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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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商联建议设立城镇环保运营专项基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1-03-08章轲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3/1011299550845_1.shtml

   全国工商联7日下午透露,已经向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团体提案。《第一财经日报》在第一时间获得了该提案的全文。

  这份提案题为《关于设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专项基金的建议》,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负责起草。

  该提案称,近年来,随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程的不断加速,我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短缺问题也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环境设施效益的发挥和减排效果的显现。

  运营资金短缺严重制约着环境基础设施的治污效果,提案列举了四大问题:

  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缺口较大。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993座,总处理能力已超过1.06亿吨/日;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39座,总处理能力37.9万吨/日。据此测算,全国每年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需求达到430亿元左右。但由于污水、垃圾收费机制不健全、征缴率低,致使大量环境基础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在建的环境基础设施运营资金问题将更加突出。据住建部数据,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949座,总设计能力约5500万立方米/日。这批污水处理项目大多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县城以下的中小城镇,这些地区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收费机制尚未建立,设施建成后,“建得起、养不起”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足难以满足运营需求。2008年我国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427座,处理能力961万立方米/日。而全年所有县城的处理费收入仅为12.5亿元,平均每吨0.36元,离0.8元/吨的收费标准相距甚远。垃圾处理收费情况更不容乐观,2008年我国建成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509座,处理能力达31.5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1亿吨。而同年城市垃圾处理收费仅为23亿元,平均每吨仅为23元左右。

  日益严格的环境排放标准和要求将提升运营成本。以污水处理为例,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规定污水处理厂排放必须达到一级A或一级B标准,据测算,每吨污水处理成本将由目前的0.8元提升至1.2元。

  该提案认为,为弥补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足,提高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带动和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设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专项基金,对设施进行“末端补贴”,以保证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据测算,新标准下的污水处理成本在1.2元/吨以上。而目前,达到此收费标准的城市仅有无锡(1.3元/吨)、苏州(1.33元/吨)和南京(1.3元/吨)。提案认为,在此情况下,设立运营专项基金进行“末端补贴”可以补充运营经费不足,提高运行效率,扭转环境基础设施“建而不运、运而不稳”的现状。

  提案认为,“末端补贴”可避免政府投资产生的“挤出效应”。近几年,政府直接投资导致的“挤出效应”已对市场产生不良影响。实际上,通过多年市场化探索,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筹资、建设。政府投资用于配套设施建设和设立运营专项基金进行“末端补贴”,既可避免产生“挤出效应”,又可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提案称,“末端补贴”还将拉动社会资金投入产生“杠杆效应”。据估算,政府资金用于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经费补贴所带来的“杠杆效应”,将拉动社会资金3-4倍的投入。目前,我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存在较大缺口,政府设立运营专项基金进行“末端补贴”,可拉动大量社会资金进入以弥补投资缺口,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提案认为,“末端补贴”的政府投资模式可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政府将投资重点用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收运系统配套以及运营费用补贴,设施通过市场机制筹资进行建设,可有效避免盲目建设的发生,同时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在具体建议中,该提案提出,可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营专项基金”,借鉴美国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的设立办法,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设立,中央财政从国债资金或以奖代补基金中拿出一定份额,省、市两级财政从污水垃圾处理费收入中拿出一定份额。基金设立后由省级建设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在基金补贴对象上,提案建议,基金补贴对象为中西部地区及收费不到位地区的已建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补贴前提一是当地需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健全污水垃圾收费机制,二是设施运行负荷率和环境绩效需达到相关要求。

而对于不在基金补贴范围内,同时市场化发育较好的环保项目,提案建议,如收费标准不足以维持其运营,基金还可以为其作为低息或无息贷款。

5、刘红宇委员: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3月08日

http://news.sohu.com/20110308/n279712361.shtml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程义峰)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知名律师刘红宇说,随着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要,相应的法律却存在明显缺陷,应该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将其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范畴。

  刘红宇委员介绍说,近年来,我国经济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0年,我国更是成功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与此同时,我国的自然环境也在不断承受着GDP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压力,环境污染事故频发。

  刘红宇委员认为,片面强调GDP指标和经济增长速度,却忽视了环境和资源的同步发展和平衡,导致我国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不仅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也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因素。

  “当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在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律框架内,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直接利害关系原则"的规定,只有自身权利受到威胁或不法侵害的人才有资格提起诉讼。”刘红宇委员说,“如果受害人无力提起诉讼,或者无具体的受害人,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加害人就很有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刘红宇委员认为,前述法律缺陷直接导致当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导致每个公民的健康权、财产权和享受优良环境的权利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侵害或威胁。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将其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范畴,赋予特定国家机关、公益类社会组织相应诉权,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从根源上避免我国的环境公益遭受进一步的侵害。

  刘红宇委员建议,一方面在立法上夯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根基,改变当前于法无据的局面;另一方面也要从立法上对诉讼主体、诉讼类型作出严格限定,避免出现诉权被滥用的情形。

  此外,刘红宇委员建议国家应当加大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点培育,采取多种措施促使其稳定、高效成长,提高公益类社会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业务能力。

6、人大代表杜国玲:建议制定国家湖泊生态安全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1-3-8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3/57267.html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李佳霖)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是一位一直关注太湖生态保护与治理的代表,去年两会记者报道了她“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太湖保护法》,切实加大太湖保护力度的议案”,她呼吁“立法保护太湖刻不容缓!”受到各界的关注。今年她又带来了“关于尽快制定国家湖泊生态安全法,切实加大沿湖泊周边地区山林和湿地生态保护力度的议案”,可见,她的生态保护的理念,已从太湖延伸到了太湖周边的山林和湿地。

  “湖泊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内容。如太湖,流域面积达36900平方公里,涉及江、浙、皖、沪三省一市,30个县(市),既具有水利、灌溉、渔业、航运和旅游等多重功能,更是沿湖5000多万人口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母亲湖”。沿湖泊周边地区的山林、湿地与湖泊水体唇齿相依,是改善调节流域环境、净化湖泊水质的“绿肺”和“绿肾”,承担着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特殊功能,对于保障湖泊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杜国玲代表说。

  “而当前,沿湖泊周边各地普遍存在着搞建设、上项目的“冲动”,以旅游、文化、宗教等各种名义大搞开发,无序侵占湖岸山林、湿地,使湖泊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有些地区规划建设湖滨新城,大肆圈占湖边湿地;有些地方未经规划擅自开山筑路,在湖边山体上修建永久性建筑,开发规模巨大的旅游项目;有些地区借修建森林防火通道,擅自提高建路标准,加宽道路,形成商业通道;有些地方则直接借助防火通道到山上大兴土木。许多以生态修复为名的建设项目,实际上是变相的房地产或商业餐饮开发项目。这些以文化、宗教、旅游等名义开发的项目,有的甚至位于湖泊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占用大量的山体和林地,使湖边山林、湿地的原生态植被和生物种群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山体水土流失,而且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修复。如滇池,因城市化建设的扩张,整个湖岸线全部硬化,就使湖泊基本丧失了自净能力。”杜国玲忧心忡忡地分析着。

  杜国玲代表呼吁,“但有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应尽快制定国家湖泊生态安全法,确立湖泊水体和湖岸周边山林、湿地一体化保护的理念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沿湖泊周边地区山林和湿地生态保护力度!

  她建议道;“至少应加强对湖泊流域的规划控制;对保护和修复湖泊流域自然地貌提出明确要求;强化湖泊保护法制权威;强化法律监督;明确流域内生态补偿政策;确立将环境代价、资源成本计入发展成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强化流域内山林、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7、全国人大代表敬一丹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3-8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3/57272.html

  全国人大代表敬一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议案。议案中指出,目前,中国没有一部完整的旨在“尊重动物生命、保护动物不受虐待”的法律,如《反虐待动物法案》(或《动物保护法》)。

  她认为,目前,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存在大量空白,动物保护缺乏法律支撑。由于没有相关立法,中国社会已出现严重虐待动物问题。这些恶劣行为不仅伤害动物,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损害中国的国家形象。

  敬一丹指出,我国亟待一部动物保护立法,因此提请全国人大把《反虐待动物法案》的制定纳入“十二五”法律制定规划,尽快组成由法律专家、伦理学者、动物保护团体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的《反虐待动物法案》起草委员会。

  敬一丹在议案中指出,系统的法律调整规范的缺失是造成肆意残害动物的一个重要原因。虐杀、伤害动物等恶性事件涉及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各个种类,贯穿在繁殖、销售、饲养、屠宰等各个环节。动物保护的严峻形势不但危害动物,也直接使人类面临生态系统破坏、养殖污染、疫病流行等问题。此外,有关虐待动物的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目前我国动物保护相关法律零散,立法理念和技术落后,防范措施少,惩罚力度不够。

  这份议案指出,目前中国法学界对于动物保护法的研究无论是从主体理论、动物福利等抽象理论层面,还是从规范技术等方面,皆有相当的研究积累。2010年,法律学者就《动物保护法》所提出的专家建议稿,也是一种学术研究积累,可以为制定正式的《动物保护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据2010年部分网站的民意投票显示,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75%的网民赞成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份议案认为,由此可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或《动物保护法》)的民意基础也已具备。

8、知底有声:大旱暴体制性缺水 征集节水金点子

来源:搜狐绿色 2011-03-08

http://green.sohu.com/s2011/china-drought/

旱灾反思,不应止于水命题

  今年的“一号文件”聚焦水利改革发展,这是新世纪以来的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共中央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决定。

自去年10月以来,中国北方多省份遭遇干旱,这次罕见的大旱也为冬麦粮食产量带来隐忧。干旱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水命题,它牵动着整个三农问题的脆弱神经。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green.sohu.com/s2011/china-drought/

9、丽江大火启示录

来源:网易探索  2011-03-07

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wildfire/

此次丽江大火的着火林区多为次生林。次生林是原始森林经过多次不合理采伐和严重破坏以后自然形成的森林。在云南低海拔地区,一般是热带雨林,森林湿度相对比较高,其凋落物也比较容易分解,留在林子里的可燃物并不多,但随着原始森林被砍伐,自然生长的次生林基本上破坏了原来的森林环境。低湿度、耐旱的树种取代了原有的原始森林,这类树种的树叶很容易积累成可燃物,留下更多火灾隐患。随着西南地区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原始森林资源被砍伐,取而代之的“次生林”正在成为新的火灾隐患。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discover.news.163.com/special/wildfire/

10、山西地下水位止降回升 今后将更严格地下水管理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1年03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084802.html

  山西省水利部门日前表示,全省大部分地区地下水位实现止降回升,2010年较2005年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56米。

  由于用水结构不合理、采煤破坏等原因,山西大同、忻定、太原、临汾、运城五大盆地地下水均严重超采,浅层地下水已基本疏干,深层地下水水位每年下降2至30米不等。在一些地区,水井越打越深,部分深度已超过1000米,农业生产和人畜饮水均受到威胁。

  对此,近年来山西在全省开展大规模的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使地表水供水能力显著增长,以减少地下水抽取量。同时全面推广节水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成了全省地下水监测网络。

山西省水利厅负责人介绍,今年要对全省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复核划定,完成59个县500眼井的地下水位监测任务。同时规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地下水超采区打井,凡日取水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井片,要报省政府批准;1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井片及单井,要经省水利厅审批。(记者徐江帆)

11、海洋环境公报显示:宁波市近七成海域遭受严重污染

来源:《宁波日报》2011年03月08日

http://nb.people.com.cn/GB/200892/14086996.html

  昨天(3月7日),《2010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2010年象山港海洋环境公报》和《2010年宁波市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宁波市近七成海域遭受严重污染,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杭州湾南岸、甬江口、北仑-大榭岛、象山港、三门湾等海域。

  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显示,2010年,宁波市所辖近岸海域受长江、钱塘江、甬江等入海河流的影响,营养盐污染状况严重,其中,严重污染海域面积6625.76平方公里,占67.90%;中度污染海域面积1790.24平方公里,占18.35%;轻度污染海域面积861.06平方公里,占8.82%;较清洁海域面积480.94平方公里,占4.93%。与2009年相比,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有所增加,轻度污染海域面积和较清洁海域面积减少。全市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较2009年呈增加趋势,监测的陆源入海排污口的废水超标排放现象普遍存在,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差,海洋垃圾污染较2009年有所增加。

  较清洁海域主要分布在宁波市领海基线附近海域。水体中重金属、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等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处于清洁或较清洁水平。其中,象山松兰山和皇城沙滩海水浴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适宜游泳;韭山列岛省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主要保护对象保护成效明显。

  象山港海洋环境公报显示,2010年象山港海域水质与2009年相比呈下降态势,海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总体上呈现由港口部向港顶部明显加重趋势。象山港全海域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况,其中大米草入侵明显,涉海工程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潜在威胁和压力逐渐加剧。

渔业环境公报显示,主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2010年全年共发生较大渔业污染事故20起,污染总面积为821.2公顷,渔业损失数量为75970.3公斤,总共经济损失约180万元,污染事件次数和经济损失与2009年基本接近。(王量迪、涂金珠)

12、广州垃圾分类 违规罚款不变

来源:南方日报  2011-03-08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3/08/content_6934299.htm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可英通讯员/市城管委)广州今年将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已在全市划出16个街道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实施区域,全市城区肉菜(农贸)市场为先行推广实施区域。

    从化增城6小区也先行

    广州每天进行填埋和焚烧的生活垃圾近14000吨。为应对“垃圾围城”危机,上月17日,广州市政府对外公布,《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

    今年广州决定在全市划出16个街道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实施区域:越秀区东山街、广卫街,海珠区沙园街、南华西街,荔湾区沙面街、东漖街,天河区林和街、猎德街,白云区黄石街、景泰街,黄埔区文冲街、黄埔街,花都区新华街,番禺区桥南街,萝岗区夏岗街,南沙区龙穴街(筹备)。同时,从化市的时代明苑小区、美景家园小区、岭南首府小区,增城市的中坚豪庭小区、叠翠华庭小区、怡康花园小区民也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实施区域。

    市、区、街党政机关,全市城区中小学校,保利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生活小区,以及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宾馆、酒店则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行推广实施机团单位。

    罚款条款不会删除

    近日,因《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中的“罚款”条款遭到公众反对,当地相关部门决定删除该条款。广州市城管委书记、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李廷贵昨日表示,《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是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其中的罚款条款不会被删除。

    将推行垃圾阶梯收费

    今年,广州将改进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提高收费率。推进环卫作业车辆GPS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定期对垃圾压缩站除臭降噪,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为确保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目标顺利实现,广州今年将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工作及阶梯式终端计量收费及奖励办法,提升垃圾处理营运和监管水平。

13、通用汽车因污染环境 被罚款约5,100万美元

来源:财讯网2011年03月08日

http://news.qq.com/a/20110308/001293.htm

[世华财讯]通用汽车与美国政府达成一项和解协议,认罚约5,100万美元以解决公司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迄今为止,通用汽车公司已经为环境污染问题支付了超过8亿美元罚款。

据中新社3月8日报道,美国通用汽车公司7日与美国政府达成一项和解协议,认罚约5100万美元以解决公司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迄今为止,通用汽车公司已经为环境污染问题支付了超过8亿美元罚款。负责此事的美国联邦检察官皮尔特·巴哈拉拉7日在纽约表示,这笔巨额罚款的对象是俗称为“老通用”的通用清算公司,这一公司专门处理重组前通用汽车的特定遗留资产,但罚款将由重组后的新通用汽车公司以股票和权证的方式支付。这已是老通用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付出的第八笔罚款。

最新的这笔5100万美元罚款,新通用公司将向美国环境保护署支付约3600万美元,另外约1500万美元将用于美国11个州、34个场所的环境污染清理费用。

检察官巴哈拉拉表示,对通用汽车的罚款依据充足,是根据美国的清洁空气法案、赔偿和责任法、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以及综合环境反应等做出的决定。

美国对环境保护有各项严格规定,可以通过行政、民事、刑事等各种手段对违规者采取行动,被惩罚的对象小到个人,大到通用汽车这样的企业,乃至一整个城市。就连曾经主办过奥运会的美国著名“花园城市”亚特兰大,也曾因为居民生活废水排放系统设置不当,使得整座城市被美国环保部门处以数百万美元的高额罚款。

14、一粒电池,可污染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1-03-08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03/08/content_20902809.htm

  很多人都听过这句话:“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很多人还记得国家曾大力倡导,要把废旧电池放进专门的回收箱。那时在便利店、小区和学校等地都设立了专门的电池回收箱。遗憾的是,这些专门的电池回收箱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多年都没有人负责收集和专门处理。再后来这些电池回收箱渐渐地就在广州街头消失了。现在的情况是,民众普遍有电池要单独收集专门处理的意识和习惯,但并没有规范电池回收的渠道。到底普通电池是不是有害,是否需要专门回收呢?

  垃圾处理专家聂永丰教授曾提出普通电池混入生活垃圾无害论,他指出,现在市面上销售的电池的汞含量极低,由于电池有金属外壳的保护,并且占生活垃圾的比例非常之低,所以普通电池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污染危害可以忽略不计。聂教授这个科研成果影响深远,2003年国家环保部将普通电池从危废名录中剔除。

  常识告诉我们,普通干电池汞的含量虽然降低了,但还含有铅和酸碱等有害物质,对环境也会造成污染。我们都见过废旧电池金属外壳腐烂造成漏液,混入潮湿的生活垃圾更会加速电池的腐烂,这样的混和垃圾去填埋必然会污染填埋场附近的土地。我国全年电池的消耗量有70亿-80亿颗,即使普通电池含汞量低,在生活垃圾中的密度低,考虑到电池消耗量绝对值大,并且会在环境中常年积聚,所以我们不能不认真对待废旧普通电池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将普通电池归入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投放和回收处理,绝不能随便丢弃在自然界中。在欧盟,废旧电池可以送到每个卖电池的商店,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即将于4月1日执行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中,废旧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都被列为有害垃圾,须由具有相应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市民投放此类垃圾也要交给专门的有害垃圾回收点或专门的收集容器。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将能最低限度降低它们的污染危害,避免有害物质在自然界中渗出后,污染土地和水流,最终进入人体。我们长期对它是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而它们就长期在环境中积累积聚,成为我们环境的潜在危害。这或许是频仍出现的环境污染的一个原因。

15、“苹果”有毒 “中国代工厂”之忧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2011年03月07日 李妍

http://www.ceweekly.cn/html/Article/20110307363461974.html

  苹果公司又一次备受瞩目。不过这一次不是因为新产品,而是因为毒害、侵犯和责任。

  2008年开始,苹果在中国的代工企业因为使用毒性化学药品“正己烷”清洗苹果LOGO而导致作业员工中毒。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反复发病的潜在风险,代工企业和中毒员工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拉锯战”,苹果公司却一直保持沉默。

  苹果能否置身事外?在代工企业遍地开花的中国,谁来控制供应链风险?

  苹果的沉默,引来的是公众更高分贝的声讨和日益增多的焦虑。

  “我们能相信他们吗?”

  2月26日下午,“苹果有毒”事件的当事公司——苹果在华供应商苏州 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联建”)负责人首次与中毒员工座谈。商谈内容包括中毒员工身体复查、病情长期治疗等。

  中毒员工贾景川 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次来之不易的会谈并不能让自己满意。

  2009年7月,苏州联建陆续发现137名疑似中毒的作业工人,这些人员被分别安排在苏州第五人民医院和苏州附二院治疗,并在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职业病诊断和工伤鉴定。后认定正已烷中毒共101人,其中91人完成了工伤等级认定。完成认定的员工中,有58人认同鉴定结果并在离职后获得了7万~14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金,56人继续留在苏州联建工作。

  贾景川说,很多人并非乐意留在公司,只是不想拿一次性补助去赌自己的未来,“万一病情复发怎么办?”中毒员工希望,苹果能和代工企业一起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和后续责任,因为大家都是月收入不足3000元的农民工,而且大多处于青壮年,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中毒事件”发生后,相关员工的医疗费用一直由苏州联建承担,直至2010年初,苏州联建以“全部康复”为由停止支付所有医疗费用。但是,中毒员工称,他们并未完全康复,仍有明显的中毒症状。至此,索赔进入了拉锯战。

  据贾景川介绍,春节前夕,部分中毒员工在上海、南京等地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了身体复查,并拿到了证明身体出现问题的检查结果。而苏州第五人民医院职业病科主任医师刘杰认为:“正己烷导致的中毒是可逆的,脱离原来的环境后,症状只会减轻,不会加重。”

  可贾景川认为,事情没这么简单。“出院至今,我还经常手脚出汗、麻木,晚上腿痛、抽筋,我还特别怕冷,特意买了羽绒裤。这是老年人才穿的,我现在就靠它保暖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后遗症。”

  但对于中毒员工自查的结果,刘杰表示,只有苏州附二院做的检查结果才是比较权威的,五院收治病人只认可附二院的检查报告。

  2月21日起,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内的九龙医院开始接受苏州联建37名至今尚未离职中毒员工的复查,复查结果将会影响到后期的治疗方案和赔偿数额。但中毒员工们表示,希望找第三方医院做复查,“例如北京、上海等地的正规医院”。

  “我们能相信他们吗?我们治疗在苏州、检查在苏州,说我们康复了的也是苏州的医院开的报告。我们不敢相信他们。”中毒员工贾景川、胡志勇 等认为,“指定的医院不可信”。

  这次座谈,中毒员工们提出了三个备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 朝阳医院,苏州联建表示,可以请这三家医院的医生到苏州为员工复查。

  更让中毒员工忐忑不安的是,2月19日,留在苏州联建的37名中毒员工发现,他们的公积金卡中突然多出了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钱,“这钱到底是什么意思?”

  贾景川说,之前很多中毒员工都向公司提出过索赔,但是都遭遇了“霸王条款”。“公司说要先签离职协议,才给赔偿金。我们就不敢签,因为签了,公司就不管我们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还是有不少中毒员工急于治病,个人又付不起医疗费,所以只好先签了。”

  对此,苏州联建副总经理张立昇解释说,“公司从未发生过因索赔而被离职的事件”,此前有员工在离职后才拿到钱,是因为这些员工的委托律师在没有和员工协商的前提下,就自作主张和企业签订了协议,要求离职后一次性支付所有赔偿金。而这一次,是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官方协助下,这37名员工拿到一笔早就该拿到的补偿金。

  这一说法得到了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江的证实:“从监管角度来看,还没有被迫离职的情况出现。中毒员工要拿到工伤补助金确实需要终止劳动合同,个别员工既想拿到补助金,又不终止劳动关系,显然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韩江介绍说,因工致残的员工可以拿到三部分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社保基金来支付的,在评定了伤残等级 之后的第二个月就可以发放,而后两项补助金是由企业来支付的,要在签署了离职协议后才可以领取。因此之前打入的这笔1万~3万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这37名员工早该拿到的,而后两种补助金,要在签署离职协议后,根据复查情况和后续治疗确定数额。

  然而,这笔赔偿金并没有让贾景川等感受到安慰,因为与现在每月高达2.5万元的医疗费相比,这笔赔偿金仅是杯水车薪。现在,中毒员工们最担心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不拽紧了这家公司,没有了医疗保障,以后该怎么办?”

  2月26日的座谈会上,苏州联建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后,一旦病情复发,公司将会负责。”中毒员工对此表态很是不满:“一旦总公司(台湾胜华科技)撤资,苏州联建将不复存在,今后发生的治疗费用又怎能保障?”

  据了解,在苏州联建附近,曾经发生过同类中毒事件的“小作坊”,老板畏罪潜逃后,中毒员工一直处于索赔无门的状态。在贾景川等人看来,自己不幸中的万幸是,苏州联建是国际大公司苹果的代工企业,“我们是幸运的,大公司跑不掉。”

  苹果是无辜的吗?

  苏州联建是一家主要生产新型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零组件、五金配件等产品的公司,它还有另一个身份——苹果在华供应商,俗称“苹果代工厂”。

  苏州联建员工中毒事件发生后,许多人将质疑的目光聚焦在了苹果身上。但对这一事件,苹果一直保持沉默。

  今年1月,中毒员工贾景川、胡志勇、郭瑞强、桑小龙和崔广双联名给苹果公司CEO乔布斯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们痛斥苹果代工厂对其健康造成的伤害,希望苹果严格监管代工厂,为中毒工人争取应有的赔偿。贾景川说,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2月15日,苹果公司发布了《2011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度承认其在华供应商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

  国内民间环保组织——公众环境 研究中心主任马军 表示,苹果对在华供应商的生产和管理上都有严格的控制,出了事却把责任全推给供应商,有逃避责任之嫌,苹果应该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对此事负责。

  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中明确承诺,“确保供应链有安全的工作条件,确保工人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同时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负责”。马军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在“安全生产”、“环境责任”、“工人尊严”三个方面,中国的苹果供应商均有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例如:供应商违规操作导致工人中毒、污染排放损害环境和社区、漠视供应商、侵犯劳工权益与尊严等。

  马军曾去过“中毒现场”。在狭小的操作间内,苹果公司要求用塑料膜包裹整个房间,使操作间处于一个全封闭的“塑料袋”中。“因为这样可以无尘,只有苹果一家公司有这种要求。”而且,在生产过程中,苹果公司的驻派代表会全程监督和检查,以保证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苏州联建用正己烷擦拭苹果LOGO已经有较长时间。“一个经常检查代工厂,并提出全封闭要求的公司可能不知情吗?苹果装无辜是行不通的。”马军说,“众所周知,苹果是没有生产环节的,按此逻辑推导,苹果可以享受销售环节的所有利润成果,却永远都不必为生产环节负责,这是说不通的。”

  但对于此类问题,炜恒律师事务所 的张树礼 律师表示很无奈。“中毒员工和苹果公司之间是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的,因此,从法律维权的角度上来说,苹果公司不必为中毒事件负责,这就使苏州联建成为了唯一的承担者,这对于中毒员工来说是明显不利的。”

  其实,有问题的不只是苹果。

  2010年4月,国内民间环保组织就联合发布了第一期《IT品牌供应链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包括苹果公司在内的29家IT品牌的供应链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现象。随后,参与此次调研的36家NGO向这29家IT企业发出了信件并开始了长达9个月的沟通和对话。

  “一些公司对其供应链条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表现漠然。”马军介绍说,此前苹果一直以拒绝透露供应链信息为由回避,或表示不能确定出现中毒事件的苏州联建是其供应商,要求环保组织提供证据,证明苏州联建与苹果公司的供货关系。

  “他们惯用的答复是:我们一贯的原则是不公开,不披露。”马军无奈地说,“这一句话,把所有沟通的可能都拒之门外了。”相比之下,其他IT企业都曾做过多次沟通,通报检查结果和处理方式,探讨环境保护办法和公众监督方式等。

  “现行IT产品的全球生产和采购对环境和社区带来了严重危害,中国大量出口廉价的IT产品,但污泥浊水被扔在了中国的土地上,这样一种全球生产和采购的模式是不可持续的。”马军说,“一些国际知名IT企业,把利润丰富的前端设计和后端营销环节放在国外,而把利润微薄但污染严重的环节留给了中国。如果我们不努力,不改变,中国很可能就会成为牺牲品,垃圾场。”

  近些年,“中国代工厂”的大量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职工权益问题,但是,对于产业链的上端——“国际品牌”来说,除了遭受道德谴责,并没有任何法律风险。“这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缺失,当然,‘中国代工厂’的出现是近些年的事,我国的立法还没有跟上。”张树礼律师说,“这就需要媒体关注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动和促使‘国际品牌’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催化相关法律的诞生。”

16、超级牧场存隐忧:对环境负面影响日趋严重

来源: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2011年03月07日刘武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3-07/101822066861.shtml

  超级牧场超级隐忧

  与其说是牧业,不如说是工业---

  奶牛的后现代生活

  在这些超级牧场,即使在春天,也不可能有广告里那让消费者神往的场面:闲适的奶牛在生态草原悠然吃草

  一个东面靠山的八字形山谷,南面、北面村庄散落着几百户农家,西面豁口5公里外是安徽马鞍山市当涂县丹阳镇镇中心。

  山谷里就是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现代牧业)马鞍山牧场,也是该公司总部所在地。

  这个“超级牧场”号称拥有万头奶牛,是蒙牛乳业(马鞍山)公司奶产品重要的奶源供应地,但这里并没有草,周围是围墙,以及中国南方典型的村庄,从《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现场所见情况来看,这里显然不具备几千头奶牛悠闲放牧的条件。

  这才是我国大多数奶牛养殖场的真实场景,与乳品企业广告中“绿油油的草地,奶牛悠闲地甩着尾巴”的可人场景大相径庭。

  即便是在春天里,也不可能有广告里那让消费者神往的场面。

  真实的奶牛牧场、养殖小区里,“牛均”所能活动的面积也仅仅几个平米。奶牛最放松最悠闲的时候,是走在牛舍和挤奶厅两点一线的那段路上。

  现代牧业的招股章程显示,截至2010年6月30日,现代牧业在全国有11个“超级牧场”,对蒙牛集团的销售分别约占其2008财年、2009财年及2010财年原料奶总销售额的98.9%、99.6%及97.6%。尽管目前现代牧业为蒙牛提供的原料奶低于蒙牛每年原料奶需求的5%,但是“基于我们与蒙牛的策略关系,我们有巨大空间与蒙牛进一步拓展业务”。

  工业自动化养殖

  整个牧场占地900余亩,主要由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饲草区、粪污处理区4个功能区组成。生活区建有几栋宿舍和办公楼,余下土地上建有16个牛舍,十余个青贮窖,3个沼气罐⋯⋯

  “现代牧业”采取的是圈养方式。

  16个蓝顶的牛舍里圈养着7900余头奶牛。多数牛舍的规格为长约150米,宽约30米,里面养着几百头奶牛。平均属于每头牛的领地不到10平米,一块用于吃饲料,一块用于卧槽。

  在那些牛比较多的牛舍里,每头牛除了吃饲料,多半时候睡在垫料上,没有空间走动。只有那些比较空的牛舍里,偶尔可以看见几头牛在里面稍微走动走动。

  牛舍顶端安装的一排排大风扇一动不动。牧场场长常茂介绍说,这些风扇是为了夏天给牛舍降温装配的,夏天牛舍的温度最高也可能达到38摄氏度左右。

  可以想见,空气也不会有多么清新。

  牧场里一定时间会有撒饲料的车来回填充饲料,6台吸粪车则不停地来回在牛舍里清粪。

  常茂介绍说,牧场实现了全自动喂养、全自动清粪、全自动挤奶及全自动粪污处理。

  每到挤奶时间,奶牛成群地慢慢走向挤奶厅,顺着区隔好的通道自动上架,在工作人员少量的工作下,自动完成挤奶,从另一端的通道出来,返回牛舍。所有原奶经由管道直接输送至中央奶库,再经由管道从中央奶库输送至运奶车,运送至约50公里之外的蒙牛乳业马鞍山生产线。

  每头泌乳牛一般每天挤三次奶。除了挤奶时奶牛需从牛舍走到挤奶厅之外,其他时间它们都只能待在牛舍里排泄、休息,当然还有吃饲料。

  “我们7900多头奶牛,就相当于7900多条生产线。况且我们每条生产线都是活体,哪个行业能比。”常茂对本刊记者表示,“没有进入这个行业的人不知道这个行业的辛苦。”

  饲料基本靠叫外卖

  “这些奶牛每天所消耗的饲料大约在200吨,一年下来要吃掉5万吨饲料。”常茂介绍说,“要是6万吨也能吃掉。”

  现代牧业副总经理张海鹰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一些青贮、牧草是从东北等地外调进来,也有一些是从国外进口。此外,在马鞍山市内和博望镇等地农户签署有协议。”

  青贮是在储藏窖中埋藏已经几月之久的,连叶子带玉米棒的整根玉米秆。牧草一般是被压缩成四方块儿状,干枯的牧草也能依稀看到些绿色。这些饲料都要经过搅碎,混合之后来喂奶牛---这些奶牛每天虽然吃草,但未必认识自然状态下的草。

  饲料成本占畜牧场经营开支的很大部分,据现代牧业招股章程上的信息显示,奶牛的饲料成本分别占公司2008财年、2009财年、2010财年的畜牧场经营开支的89.0%,93.1%,90.5%。

  常茂介绍说,在总成本中饲料成本占60%左右,水、电、人力成本相对较小。

  安徽地方媒体曾报道说,在牧场周边村庄建设有1.2万亩的“丹阳蒙牛牧草生产基地”,基地跨越丹东村、山河村,以种植黑麦草、青贮玉米、甜高粱为主。2007年6月更有报道显示,牧场建成之后“已带动周边600多农户近2万亩的牧草种植,帮助农户每亩增加400元收入,安排了300多人就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各方面信息揭示,这类报道有不实之处。

  民间环保组织“北京绿十字”生态文化传播中心主任孙君于2007年2月10日~3月3日对马鞍山牧场做过实地调查,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当时核心用地2000亩只签了300多亩。”

  据本刊记者2011年1月份在牧场周边的丹东村、山河村所见,当地并无种植过牧草的迹象,多半是一些秋收之后还未翻垦的水稻田。

  就此,现代牧业副总经理张海鹰告诉《瞭东方周刊》,目前牧场的牧草和饲料主要从外省调运,部分牧草也由美国进口。“这里的农民对种草相对了解不多,还是以种水稻为主。即使有种植牧草,分布也较为分散。”

  山河村村委会主任舒怀平在电话中告诉本刊记者,目前只有少数农户在种植牧草,或者做着牧草的贩运生意。

  “周边村庄的村民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比较僵,种植牧草的积极性不高。”孙君说。

  为什么这样一个投资巨大的超级牧场,却与当地农民闹僵?当地政府官员对此三缄其口。

  治污迫在眉睫

  超大规模也带来不利的一面---污染。

  马鞍山市环保局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专项执法检查通报表明,马鞍山市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工作十分薄弱,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现代牧业有限公司由于粪污产生量大,在无需肥田期间仍有粪污(沼液)外泄,对环境造成污染。

  这一问题早在2006年、2007年就有过曝光。当时,现代牧业将牛粪倾倒到毗邻的南京市江宁区横溪镇的一些村庄,“苍蝇满村飞,池塘水发臭,西瓜没人要。”南京市江宁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曾对倾倒牛粪的货车司机处以罚款,并为此派人到现代牧业交涉。

  在马鞍山当地,现代牧业也曾多次导致污染事故。

  2006年对现代牧业来说,或许也是一件多喜多悲,或者让人啼笑皆非的年份:该项目2006年2月23日获得环评审批,并于3月初基本建成并开始投产。2006年7月1日,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污染水源事件---“蒙牛现代牧业污染丹阳新河事件”。12月,经中国奶协认证中心认证,现代牧业马鞍山牧场通过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据《马鞍山年鉴》信息显示,2006年7月1日夜天降暴雨,现代牧业粪尿暴池,造成邻近乡镇2个自来水厂因水源污染停止供水,被污染当日取水口的水质为劣五类。现代牧业公开道歉,并赔偿受污染影响正常用水的村民34.77万元。

  据安徽省地方媒体的报道,暴雨导致牧场10吨牛粪流入每天为1万多人口供水近千吨的丹阳新河,当地政府花费5天时间新铺设3公里供水管道。在当地政府出面协商的情况下,现代牧业对该河流域的两家养殖户共计赔偿约66万元,另外支付铺设供水管道的32万元费用。

  如所述赔偿属实,不计现代牧业自身损失,此次污染事件的成本约133万元。

  经此突如其来的教训之后,牧场对牛粪堆积场地进行了封闭改造,同时投资约3400万元建设“大型沼气能源环境工程”项目,力图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循环利用,最终达到零排放。

  今年1月份,本刊记者在实地调查时遇到大约七八辆装牛粪、污水的货车,往返于牧场和农田之间。其中一些货车将牛粪、污水倾倒在牧场西北方向一条河流附近的农田区里,污水横流。

  为何时至今日,牧场排污对环境造成污染仍未解决?该牧场场长常茂告诉本刊,“新建的2个储粪池即将投入使用,应可缓解排污困境。”同时,他也分析了当年的污染丹阳新河事件,“那年污染事件由几年不遇的大暴雨导致的,当时项目正处于投产初期,各项建设还不完善。”

  本刊记者走在丹东村、山河村的乡村公路上,空气中依然弥漫着牛排泄物的臭气。据丹东村、山河村的一些村民说,由于冬天气温低,臭气相对较小些,一到夏天臭气更加严重,还会有很多苍蝇。然而,丹东村2009年仍然成为“安徽省卫生村”。

  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畜禽养殖的规模不断扩大,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也日趋严重。

  排放量大、治污水平低、监管薄弱,畜禽养殖业已位居全国重点污染排放领域之首。据《中国环境报》2011年2月28日报道,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国畜禽养殖污染严重,迫切需要严加控制。”据保守估算,每年至少有1/3以上的畜禽养殖粪污直接进入环境,造成广泛的面源污染。而相关调查显示,目前,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约是农村生活污染排放总量的1.5倍。

  2010年5月初,由马鞍山市相关机构发布的《马鞍山市畜禽养殖业污染调查与对策研究》表明,虽然相对于马鞍山市工业污水排放量,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量较小,但由于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质浓度较高,处理程度较低,污染物排放量较高,“我市畜禽养殖业产值远远小于工业产值,但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却占到工业的39%。”

  在调查基准年2007年,全市奶牛养殖单位共4家,总存栏数为8159头,其中现代牧场的奶牛存栏量达7903头。

  根据粪便产污系数计算出马鞍山市畜禽养殖业一年粪便产生量为17.01万吨,马鞍山现代牧业7940头奶牛年粪便产生量为11.43万吨。

  马鞍山现代牧业项目所在的水系为姑溪河水系,该水系也是马鞍山市接纳畜禽养殖污水及污染物最多的水系,约占马鞍山市全境7条主要水系纳污量的66%。

  按照上述《调查》提供的相关比例、粪便产污系数可计算得出:姑溪河水系年接纳污水量16.31万吨,然而仅现代牧业项目年污水产生量就达12.86万吨。

  蒙牛不再“吃不饱”

  本刊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现代牧业马鞍山牧场2005年9月底开始建设,2006年上半年建设完成。由于牧场建设之初就与蒙牛或其子公司有较为复杂的关联关系,因此直到如今当地村民很少说“现代牧场”,基本都称之为“蒙牛牧场”。

  该牧场总投资2.5亿元,其中现代牧场直接投资4000万元,马鞍山市农发行贷款1.5亿元,马鞍山市财政配套补贴和项目资金6000万元。

  马鞍山市支持蒙牛建设现代牧场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土地优惠、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场内基础设施补贴、购牛补贴、担保贷款、项目资金扶持。

  比如,政府投资600多万元为牧场租赁土地904亩,租期20年;投资约600万元进行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牧场基础设施补贴2600万元;给予购牛补贴1545.8万元,购买一头国内奶牛补贴1000元,进口一头奶牛补贴2000元;牧场在农发行贷款1.5亿,其中4100万元由马鞍山市政府担保;政府先后从新农村建设试点、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争取扶持资金1200多万元。

  当初,马鞍山市政府曾召开5次协调会,解决牧场建设和修路搬迁等各种问题,确保了万头奶牛场如期建成和运行。但是村民对牧场项目却不配合。

  “政府在招商引资之初缺少与当地村民的沟通,而牧场方面由于大项目有政府撑腰的思维作怪,导致和村民的沟通也不充分。”孙君告诉本刊记者,“一度矛盾激化得很严重,村民闹得很凶,围攻企业、挖路、上访都曾出现过。”

  这的确是个大项目。据资料显示,在现代牧业落地之前,马鞍山全市范围内奶牛不足500头,原奶供应不足,蒙牛乳业在马鞍山的乳品生产线面临“吃不饱”的困境。

  因此,马鞍山现代牧场起初被认为是一个“一石多鸟”的招商项目。

  它不仅“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3亿元,利税约0.4个亿”,还有效解决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蒙牛乳业马鞍山公司的奶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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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环保局长之痛:闯不过去的“两重门”

来源:科技日报2011年03月08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3-08/2890955.shtml

  环保局长是否有作为,很大程度上在于如何处理环保与GDP发展的关系。正是这种决定,生成“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怪现状,请看——

  重金属污染,化学污染,水体污染……环境问题成了经济高速发展中中国的心病。

  两会之前,环保部长周生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慨叹环保工作生涯“如履薄冰”。

  在“约束性指标‘没降反升’”的追问中,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如松代表没有过多指责,只是说了一件事:环保局长闯不过“两重门”。

  站得住的顶不住:环保局成了招商局

  环保局常常有头无脑,这是王如松内心的感受。

  他讲了一个故事:某市委领导,被上级批评经济发展太慢,就带着干部到长三角、珠三角考察。回来之后,就大谈发展经济。于是,在全市指标控达基础上,每个楼盘不再考虑绿地规划。而后,该市大规模发展工业。

  “谁讲保护区,谁讲绿化,他就跟谁急。”王如松说,“环保局长想说话却不敢说。没办法,这就是官场,都要服从长官意志。”

  这正触及了相关的政府管理体制之弊——由于地方环保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环保局长的“乌纱帽”,被紧紧攥在了地方决策者手中。

  自然而然,王如松想到了怀宁“血铅事件”。

  新年伊始,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新山社区部分儿童,被安徽省立儿童医院检测出血铅超标,其中24名儿童住院治疗。怀宁县委县政府随后通报,初步判断事件系由新山社区附近的博瑞电源有限公司“超时违规试生产”造成。认定了污染源,当问责才是。然而,顺藤摸瓜,人们发现:这家公司,竟由当地环保局招商引资而来。

  本应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的环保局,居然干起了招商引资的活儿;环保局招商引资也罢,引进来的项目,居然是未通过环保验收的“带病”企业。

  “很多事情,不是环保局一家的问题。很多时候,我们的政府官员,今天决定了上项目,明天就要求做,连环境评估的机会都没有。我听过很多环保局长诉苦,‘市长对我说,不引进企业,怎么搞发展?’”王如松称。

  顶得住的站不住:环保局长提升难

  “全国环保部门,一把手提升的不多。”王如松分析,“多是GDP惹得祸。”

  时至今日,不少地方政府仍有“宁可呛死,不能饿死”的口号,甚至一谈起环保,只要“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发生矛盾,则多将后者弃之一边。

  王如松认为,在此背景下,环保局长有所作为,就意味着与地方政府的GDP增长要求相悖。

  “有环保局长告诉我,市长指着他说,‘你不同意,不好意思,立马换掉’。”王如松认为,能够顶得住的环保局长,自然而然成了畸形政绩观的“眼中钉”。

  早有媒体报道:某市,一位负责干部管理的领导,从外地引进一个建设项目,并且自行给这个项目选定建设地址。当地环保部门经过评估,认为此项目应另外选址。当环保局长向引进此项目的领导提出重新选址建议时,该领导极为不悦,“你还想不想干了”。最终,这位被授予全省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的环保局长,被调出了环保局。

  “生态环境是更大的GDP,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事到临头,有多少决策者会冷静去想?”在王如松看来,“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一直以来是环保局长闯不过去的“两重门”。

“环保局长有作为,搞得好,就可能妨碍地方经济发展,主管领导不高兴;环保局长没作为,搞不好,老百姓不高兴。他横竖难以提升。”王如松认为,“政府管理体制不改革,问题不仅关乎环保局长的升迁,整个环境污染问题,恐怕短时期内也难以解决。” 记者 韩义雷

18、保证食品安全需警钟常鸣

来源:大江网2011-03-08

http://jxcomment.jxnews.com.cn/system/2011/03/08/011603861.shtml

  “政府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无疑给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再次注入强心剂。”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临武县武源乡龙家村党支部副书记胡建文说,“这给亿万农民带来发展的信心。”胡建文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是最朴素的真理,要把加大力度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继续积极推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让人民能放心吃饭,放心吃菜,放心喝水!”(据3月8日《人民日报》)

  “加大力度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让人民能放心吃饭,放心吃菜,放心喝水……”全国人大代表胡建文这样的建议,无疑真真切切地代表了广大民众的心声。按理说,民众这样的要求,本该是大家应当享受的正常生活。然而,这些年来,尽管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地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可是,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对公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伤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临武县武源乡龙家村党支部副书记胡建文代表亿万民众在“两会”上发出这样的声音,这也再次敲响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我们深知,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容不得丝毫的麻痹大意。然而,让人感到痛心的是,一些商家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可谓是不择手段。

  近年为,不仅曝出了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案件,而且,“地沟油”、“毒筷子”、“化学火锅”等食品安全事件更是屡见不鲜。在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不仅暴露出相关商家诚信缺失,甚或说是良心缺失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事实上,正是由于一些监管部门缺乏主动而为的意识,不能及时加强市场的监管,或者说,他们甚至可能会与一些问题商家串通一气,赚取不义之财,才使得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

此外,近年来,各地不同会出现一些过期食品从城市流向农村、流向偏远地区的问题,对此,不得不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警惕!如今,面对全国“两会”代表的建议,希望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到警钟常鸣,不仅要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强监管,而且应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始终如一地严格执法,从而真正让人民能放心吃饭,放心吃菜,放心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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