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4
2011年1月4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编辑:丽英)
特别关注:
1、扬州晚报: 水电污染比火电严重?
http://news.163.com/11/0104/15/6PII283P00014AED.html
民间环保:
2、法制日报: 重庆绿联就紫金矿业污染问题复议被环保部驳回
http://env.people.com.cn/GB/13649418.html
环境资讯:
3、中国新闻网: 2010年全球大规模自然灾害造成约29万人死亡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1-04/131321756394.shtml
4、新华网: 中国累计投资25亿元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
http://www.xzwater.gov.cn/content.asp?NewsId=10917
地方信息:
5、石家庄日报: 河北石家庄将执行更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1/671294106430_1.shtml
6、新华网: 福建近岸海域环保将实现“海陆联动”
http://www.eedu.org.cn/news/region/huadong/fj/201101/55772.html
信息公开:
7、新浪环保: 全国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公布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1-04/141621756589.shtml
环保人物:
8、新浪环保: 农民环保者章志标:农村更易遭受环境灾难之苦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1-04/141021756568.shtml
人物访谈:
9、广州日报: 世界气象组织专家卡西姆阿斯拉尔:极端天气可能在全球泛滥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104/001128.htm
环保观点:
10、中国广播网: 毛显强:水电对环境影响还需进一步考察
http://news.sohu.com/20110103/n278647450.shtml
节能减排:
11、财经国家周刊: 减排降耗指标将定 地方游说“十二五”环境指标
http://green.sohu.com/20110104/n278662783.shtml
深度报道:
12、中国环境报: 谁能为公共利益代言?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1/55802.html
13、中国新闻网: 媒体称中石油用投资充抵赔偿了结大连漏油事件
http://env.people.com.cn/GB/13649284.html
环境评论:
14、广州日报: “水电污染论”并不荒唐
http://news.163.com/11/0104/03/6PHAPJFB00014AED.html
15、东方早报: 愿官员的水电污染激辩能交锋到底
http://www.dfdaily.com/html/63/2011/1/4/554529.shtml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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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污染比火电严重?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 2011-01-04
http://news.163.com/11/0104/15/6PII283P00014AED.html
能源网官员予以反驳 “水火之争”由来已久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0年年末,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凌江表态指出,“水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一时间引起各方关注。各方声音中有赞成、有质疑,更有反对。
环保官员直接质疑水电会造成比火电还严重的污染,这在过去相当罕见。
这种看法很快就遭到了水利专家的“质疑”。中国能源网首席执行官韩小平介绍,对于水电建设是否破坏环境的争论已经延续多年,但是水电比火电环保是肯定的。
发 难
环保人士质疑“水电环保论”
“水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2010年12月22日,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凌江在“中国水污染控制战略与政策创新研讨会”上作出这样的表态。环保官员直接质疑水电大坝,这在过去相当罕见。
凌江在当天的会上透露,环保部近期在处理一个水域因水电开发而造成的水污染问题,结果发现,由于水流减缓和富营养化,该水域“水白菜疯长,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他还进一步阐述认为,水电开发还带来了移民后移,地质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其损失都十分巨大。
而中国水利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则认为:“水库水质降低,绝不是水库本身污染了水体,而是水库对水体的要求高于河流。”张博庭认为,既然污染来自于岸上的排污,就不应当简单地认为是水电建设造成了河流污染,反而更能借此形成“倒逼”机制,严控流域中的排污现象,改善水质,“因为,凡是建设了水库的地方,都不再容许有人想把河流当作下水道使用,任意排放污水。”
但这样的理由未被环保人士所信服。
“所谓的倒逼机制,有时是很可笑的。比如说长江三峡淤积了大量小砾石,靠水库排沙系统是冲不掉的,会逐步堆积在水库里,为了保持库容,减少淤积,解决办法就只能是在上游再建一个水坝,最后一级一级地往上建,直到所有的河流都隔断,全部修建水库,这种下游倒逼上游建水库的机制,最后也无法解决问题。”著名环保人士、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主任于晓刚表示,尽管水电界宣称中国水电技术非常成熟,但泥沙淤积问题是水电无法解决的重大难题之一。
回 应
能源局反驳“水电污染论”
不过,对于环保人士的质疑,国家能源网首席执行官韩小平对此进行了反驳。
“过去有一些极端的环保主义者一直在反对建设水电大坝。他们认为水电造成了很多的环境负面效应。事实上也是,任何能源,无论是新能源、清洁能源都有负面效应。比如发展风电会出现打死飞鸟的情况、搞太阳能会有多晶硅的废弃物的污染。任何事物都要进行相对的比较。”韩小平表示。
韩小平指出,美国的水电开发率在60%-70%。欧洲在70%以上。发展水电最好的是挪威,超过90%。如果说水电会造成更多的污染,那么这些国家的环境应该比我们更差。事实上这些发达国家环境比中国更好。目前,中国水能资源的开发比重还不到30%,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水电比例远高于中国。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也表示,不认同环保部官员的说法。
“过去也有人说过排放的甲烷比什么还要大,我也想不通,我总觉得有点危言耸听,我反正不大想得通。”张国宝认为,对于中国来说现在火电的比例太高了,火电造成的污染不仅仅是温室气体,还有大量的氮氧化物、粉尘,特别是一些重金属、汞这样的污染更加危害人们的健康。所以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现在(火电)比例太高了,应该更多地发展我们的清洁能源。
背 景
“水火之争”由来已久
事实上,对于水电建设是否破坏环境的争论已经延续多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世界水电大坝建设就开始趋缓,到了1998年,世界水坝委员会经过两年集中调查之后发表了《水坝与发展》报告,提出水坝对于环境的破坏令人难以接受的结论。这份报告后来也成为许多环保人士的共识。
“水质污染不仅仅来源于水体自净能力的降低,水库本身因生物腐烂也产生沼气污染,在某些热带国家,类似的水电污染排放并不亚于火电站。”于晓刚还进一步补充道,大坝对环境破坏的污染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库区水质,水电对库区的生物多样性、下游的湿地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而且由于库区居民被后移安置,不得不上山毁林开垦新田,更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
张博庭也承认,目前水电开发成本中移民安置资金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几乎占总投入的一半。但是,据于晓刚了解,如此巨大的安置费用仅能解决房屋、田地都在库区内的居民的移民问题,而房屋在库区外的居民,则只能“后靠”安置,因生存而破坏环境的行为不可避免。
水质污染、沼气排放、生态多样性危机、湿地消失、泥沙淤积、地震威胁等接踵而至的环保问题似乎已经足够将水电挤出清洁能源的行列。 本报综合
2、重庆绿联就紫金矿业污染问题复议被环保部驳回
来源:《法制日报》2011年01月04日 郄建荣
http://env.people.com.cn/GB/13649418.html
“不出所料,环保部今天以重庆绿联与处罚决定无利害关系,将复议申请打了回来。”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重庆绿联)的代理人夏军律师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就紫金矿业污染问题,他们向环保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
他表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他们将申请国务院法制办责成环保部收回成命,受理本案并依法裁决。
公益组织提起复议申请
2010年10月29日,重庆绿联向环保部发出行政复议申请书和建议书。在申请书中,重庆绿联向环保部提出了3项行政复议请求,其中包括,撤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9月26日作出的《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福建省环境保护厅重新调查取证,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标准为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
在建议书中,重庆绿联建议环保部起诉紫金矿业。
据夏军介绍,2010年12月29日,环保部法规司复议处有关负责人与其通话,询问对紫金矿业复议案的处理要求。“我当时的回答是,希望环保部依法办事。无论最终什么结果,都希望环保部出具法律文书。”
2010年12月31日,重庆绿联收到环保部的回复文件,环保部表示:“福建省环保厅对紫金矿业紫金山金铜矿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庆绿联的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实际影响,重庆绿联与该处罚没有利害关系,故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被驳回后提出质疑
“环保部处理此案,在程序上存在不妥。”夏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不妥之处在于,环保部不应该采用告知书的形式结案。
夏军认为,按照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超过5日不回复,即视为受理复议申请;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规定,如果环保部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夏军说,他们收到环保部的告知书是在他们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的两个多月,显然超过了这一规定的期限。
夏军说,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第6项规定,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者确认的,行政复议中止。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环保部应当暂时中止复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对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解释。
部分建议被环保部采纳
福建省环保厅12月27日,就紫金矿业污染一事再次开出罚单,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景河、常务副总裁兼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分别处以人民币705997元、449768元的罚款。
据夏军透露,福建省环保厅的这一处罚决定就是采纳他们的复议申请中的部分建议。夏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重庆绿联也注意到了环保部对他们提出的复议申请所给予的重视。
将与环保部进一步沟通
重庆绿联的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并没有让夏军感到意外,他说,被驳回是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根据行政复议法他们计划申请国务院法制办责成环保部收回驳回文件,受理本案并依法裁决。
就记者提出的是否考虑起诉环保部,夏军说,他们暂不打算起诉环保部,“在重庆绿联申请复议后,毕竟得到了环保部的重视,部分建议被采纳,比如,紫金矿业主要负责人为此遭受罚款。”夏军说,从法律上讲,环保部最终未受理该案,与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不明确,有很大关系。
夏军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规定,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传统民事权利之外的合法权利及合法利益。那么依法成立的环保组织开展环境监督的权益,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法所称的‘合法权益’?能不能申请公益行政复议?这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做出具体解释。”另外,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8条第2项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条件之一,是“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里指的是直接利害关系还是间接利害关系?重庆绿联是否有权对紫金矿业所受行政处罚申请复议,要求重新依法加重处罚?这也需要通过对行政法规的解释加以明确。
夏军表示,虽然复议请求未得到支持,但是,不会影响他们将继续行使法律赋予的程序权利,他说,重庆绿联将会把公益法律行动进行下去。
3、2010年全球大规模自然灾害造成约29万人死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04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1-04/131321756394.shtml
中新网1月4日电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德国保险业巨头“慕尼黑再保险″3日公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全球大规模自然灾害共造成约29.5万人死亡。这是自1980年该公司开始全球灾害调查以来,继埃塞俄比亚粮食饥荒等造成约30万人死亡的1983年来的历史第二高。
报告称,2010年海地、智利和中国相继发生大地震,巴基斯坦遭受严重的洪灾,俄罗斯则受到了引发森林火灾的记录性酷暑袭击。其中,单海地大地震就造成超过22万人的死亡。
过去一年的自然灾害共造成经济损失约1300亿美元,较09年的约500亿美元呈大幅上升。慕尼黑再保险指出,“损失为1980年以来的第5或第6高”,其中智利8级大地震带来的经济冲击尤为明显。
4、中国累计投资25亿元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新华网 2011-1-4
http://www.xzwater.gov.cn/content.asp?NewsId=10917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西藏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十大工程目前已累计到位国家投资25亿元,西藏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金世洵介绍说,目前天然草原保护、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沙治沙等工程进展顺利,“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72万亩。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众多河流的发源地,生态系统独特多样,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中央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2009年初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计划投资155亿元,实施3大类10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
据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介绍,这10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包括:天然草地保护、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重要湿地保护、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防护林体系建设、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安全屏障监测。
至2030年,国家将通过保护与建设藏北高原和藏西山地以草甸、草原和荒漠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屏障区,藏南和喜马拉雅中段以灌丛、草原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屏障区,藏东南和藏东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屏障区等三个生态安全屏障区,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完)
5、河北石家庄将执行更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来源:石家庄日报2011-01-04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1/671294106430_1.shtml
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一大亮点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规定,有八个行业将实行差别水价政策。
据悉,《办法》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我省实际的“亮点条款”,如保障饮水安全、突出农业节水、加大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加强对洗浴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管理、规范城镇景观用水、提倡利用再生水和非常规水资源、水资源使用权实行有偿转让等等。
今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还将建立全省用水效率和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为实现引江、引黄等调入水和本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利、物价、财政等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落实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省水利厅还将与省物价局配合,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
省发改委称,今后在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和审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等工作中,将严格依法办事。省环保厅表示,将切实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排污总量控制、入河排污口设置、水的节约使用、地下水保护等制度和规定,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
市政府有关人士说,为保证《办法》实施的效果,今年我市将强化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河道采砂和入河排污管理,解决水效率、效益低下等问题;将完善节水奖励激励机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了创新农业节水机制,我市还将不断推广“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分水到户、节奖超罚”的节水模式。
6、福建近岸海域环保将实现“海陆联动”
来源:新华网 2011-1-3
http://www.eedu.org.cn/news/region/huadong/fj/201101/55772.html
新华网福州1月3日电(记者 涂洪长)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环境保护厅近日签署《关于建立完善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协议》,就维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加强海洋环保的“海陆联动”。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9个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包括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方面的协调;共同开展主要海湾污染的控制工作;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与评价交流;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数据与技术共享机制;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合作;共同建立海洋与渔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共同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合作;建立两部门协调小组、日常联系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
据了解,近期福建省海洋与环保部门将陆续开展联合行动,如共同开展罗源湾、泉州湾入海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的调查登记和监控;督促沿海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和海洋部门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
近年来,随着福建省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陆源污染物排海,使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主要表现为海域环境总体污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局部区域生态系统遭到严重损害,防治海洋污染应急能力薄弱,海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同时,海陆共同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尚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7、全国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公布
来源:新浪环保2011年01月04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1-04/141621756589.shtml
环境信息公开:进退之间
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暨2009-2010年度113个城市评价结果
近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发布了最新的“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报告(报告全文:点击下载)。评价结果显示,2009-2010年度,中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总体上继续扩大,部分城市有明显提升,但环境信息公开的进展还不均衡,部分城市低位徘徊,少数城市不进反退。
两家机构的研究表明:多数城市在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布方面依然虚弱;企业级排放数据的公开依然明显缺失;同时,中国在环境信息公开方式上,又出现了不少创新举措,形成了更多良好案例;一些城市开始就环境管理与NGO展开互动。这些都为环境信息公开的推进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8年5月1日《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IPE与NRDC两家机构共同开发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并以此对该法规在2008年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确认环境信息公开已经艰难破冰,但尚处于初级水平,仅有4个城市达到了及格线。
两家机构对113个城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状况进行的最新评价显示, 113个城市的平均分达到了36分,比2008年度提高了5分。而60分以上的城市增加到11个,其中冠军城市宁波率先攀上了80分档位,紧随其后的是深圳、上海、台州等城市。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马军表示:“此次评价报告着重通过纵向对比,明确哪些城市在环境信息公开上取得进展,哪些城市出现停滞甚至退步。同时,通过在省内各城市之间、省会城市之间、直辖市之间进行的横向对比分析,识别各个对照组中的领先城市和薄弱环节,促进城市间更好地相互借鉴。”
通过对两年评价结果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嘉兴、佛山、中山等城市信息公开程度有较大提升,而太原、杭州、赤峰等城市的得分则明显下滑。而横向对比分析则显示,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贵阳、珠海等城市在相应的对照组中表现不佳,有必要借鉴良好实践加以改进。
应邀参加PITI评价结果发布的部分城市分享了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经验和体会。重庆市环保局陈盛樑主任说:“既然国家有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地方就必须执行。作为重庆市环保部门,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也尽可能协调相关部门把环境信息公之于众。”
宁波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谢晓程主任表示:“宁波市环保局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创新环境信息公开方式,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环保部门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主任唐元鹏谈到:“今年五月,我们有幸参加了在山东文登举办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研讨会’,听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好经验,很受启发。特别是会议提出的环境信息公开是增强公众知情权,能有效调解公众与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等观点,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于是我们回去就对原有的环保网站进行了改版,极大地增强了其信息公开功能和用户友好性。从我们内心上讲,很希望通过信息公开,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改善政府形象。”
NRDC(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王立德律师,对2009-2010年中国环境信息公开的里程碑事件进行了回顾与分析。他谈到:“下一步重点应是加强企业一级的污染信息公开。目前法规只要求少数列入黑名单的公司公布污染信息,实际上即便这样也很少真正公布。而国际常规做法是建立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PRTR),让各公司有动力竞相提高环境绩效,加强公众监督,增强政府执法能力,共同保护环境、降低污染。鉴于中国近年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所取得的重要进展,创建中国的PRTR 将是水到渠成的下一步措施。”
与会的专家学者也从专业的角度作出了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博士表示:“PITI评估结果,尤其是‘全明星阵容’,再次给予我们信心,使我们坚信在我国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执法是现实可行的,关键在于我们需要改变对环境信息公开执法工作的认识,改变理念。此外,我们还应清楚地认识到,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应“孤立无援”,应与信息公开后的相应环境行政管理执法工作、环境法律责任追究工作等紧密配合,以最终实现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的目标。”
2009-2010年度评价报告的主要发现如下:
环境信息公开水平总体上继续提升
根据评价,113个城市的平均分达到了36分,比2008年度提高了5分。其中82个城市的得分有所上升,占评价城市总数的73%。60分(及格线)以上的城市从2008年度的4个,提高到2009-2010年度的11个,其中2008年度的冠军城市宁波率先攀上了80分档位,其余10个城市分别是深圳、佛山、上海、台州、中山、常州、泉州、福州、南通、苏州。
环境信息公开的进展并不均衡,呈现出分化趋势
纵向对比,65个城市得分与2008年度比较有较为明显的上升,但同时有15个城市得分下降幅度较大。报告确认了进步最快的10个城市和退步最大的10个城市。
横向比较,东南沿海地区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广东评价城市的平均分均名列前茅;而中西部一些地区不进反退,吉林、江西、内蒙、贵州、甘肃得分垫底。
通过将同省区内城市的得分进行对照分析,发现多数省区内的城市差距较大,其中有9个省区的第一名比最后一名的得分差超过100%。其中省内城市得分差距最大的是广东省,其分差达55.7分。
企业级排放数据的公开依然明显缺失
在本年度中,大量超标违规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没有按照法规要求向社会公布其排放数据,而当地环保部门没有依照法规要求对其中任何一家进行罚款,并代为公布。
在企业级排放数据公开方面,常州、天津泰达、徐州铜山等形成了一些难得的良好案例。值得一提的是,自2010年10月起,环境保护部将较为详细的企业上市再融资环境审核报告通过其网站进行公布,其中包含企业3年来排放数据,这一良好举措值得借鉴。
一些地区的进展未能常态化
2008年北京奥运之前,北京以及山西、河北等周边地区加大了环境集中整治力度,分别公布了一批污染企业,但随着奥运结束,这些好的做法未能延续,造成周边多个城市得分下降。2009年济南全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与广州亚运会,都使得当地及周边一些地区的环境信息公开程度提高。但因大型活动而扩大的信息公开如何能够常态化,成为一个难题。
一些地区开始就环境信息公开与NGO展开互动
在PITI评价过程中,一批城市就环境信息公开与NGO进行了直接沟通,其中嘉兴、北京、中山、烟台、保定、银川较为积极;2010年5月,环境信息公开研讨会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与会的环保局官员与NGO和媒体共同探讨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的工作;2010年11月,公众参与论坛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环保局官员与NGO、媒体、社区代表就环境信息公开进行了深入交流;2010年来,重庆市、天津泰达开发区等都主动和NGO进行沟通,探讨中都包括环境信息公开议题。这些沟通促进了一些地区信息公开的扩展。
“全明星”得分的提升印证信息公开的现实可行性
与2008年度评价相同,我们将2009年度PITI评价的8个细项冠军的得分组合在一起,再次推出年度“全明星”阵容。2009-2010年度“全明星”阵容的总分高达95.3分,比2008年的89.5分高出了5.8分。2009-2010年度PITI“全明星”阵容的突出表现,再次凸显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污染源监管信息的公开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做到较高的水平亦是现实可行的。
8、农民环保者章志标:农村更易遭受环境灾难之苦
来源:新浪环保2011年01月04日 冯永锋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1-04/141021756568.shtml
章志标:农民是更坚定的环保者
生活在土地上的人更容易感知环境的重要,也更容易体会环境遭受灾难之苦楚,因此,直接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往往是更坚定的环保人士。章志标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
2002年,章志标在村里担任村主任,因为他带头反抗村边的化工厂,一度被以“扰乱社会治安”而被抓了起来,关了38天。反对还是起到了效果,村里化工厂慢慢地都关闭了,但他的环保道路,并没有因为这一次自益维权的顺利而萎缩,相反,2002年之后,他参与环境保护的机会似乎更多了。因为,他不仅仅要关心本村的“风水”,他还要关注长沙县、长沙市,甚至湖南省的生态环境;他不仅仅要保护环境,他还在探讨一条既保护环境又获取可观收益的道路;他不仅仅要探索村庄的经济发展之路,他还想要探讨“人心和谐”,让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不至于那么紧张,那么缺乏互信。
“我就是一个爱多管闲事的人,也许每个都该除了管自己的事,也还得管一管闲事”
2010年12月的一天,我去湖南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村采访章志标。黄兴镇之所以叫黄兴镇,是因为它是当年中华民国开国元勋、一度与孙中山以“孙黄”并称的著名人物黄兴的故乡。
在章志标的“紫薇山庄”,浅浅地坐了一下,章志标突然提起说,黄兴镇政府边上,有个工厂一直在排放烟气,烟气散落在镇政府的食堂,导致镇政府的人,都无法在里面吃饭了,有时候要招待客人,也只能选外面的地方。
章志标现在是县里的环保名人,他经常会到镇政府去议事,因此他说的故事,应当很可信。
何不去看看?什么样的工厂能让镇政府的人惶惶不安,以至于废弃自家的饭堂?于是我们坐上他的车,往镇政府赶去。
中午时分,并不宽广的水泥路上车来车往,甚是热闹。走了不上几分钟,突然遇上了堵车。所有被停下来的车都在大呼小叫,喇叭在鸣笛,司机在怒吼,大家都觉得别人应当给自己让路,往南的车要向北的车靠后,卡车要小轿车让开。这是一个不知退让的社会,这是一个宁愿搅在一起谁也拎不清也不愿意退让几步以让大家清爽快乐的社会。
章志标也有些焦躁,他打开车门,下车,徒步往前探个究竟。
他去了许久,整个路口像是被即将到来的冷空气冻僵了,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坐在里面的人,简直没法相信这样的交通纠结还有开解的可能。没有警察来指挥,没有志愿者来引导,没有冷静下来的司机坐在一起商量,每个人都在等待别人的松动,而让自己前行;每个人一看到空隙都急不可耐地往前钻,以担心看不到前程。
于是我们又下车去寻他。发现他正站在路口的中间,徒劳地费着口舌,希望纠缠在一起的车辆们,能够稍许冷静,能够相信退让是前进的最佳路径,能够让能走的先走,需要退的先退。几乎没有人听到他的话,即使前面的人觉得可行,后面的人也仍旧一脚油门把刚刚打开的缺口堵死。
许久之后章志标回来了,他叹了口气,说,我们改条路吧,耗不起。今天要不是去看镇政府旁边的那家工厂,我可能就在这里当起了志愿交警了。
他顺口又说起了现在农村堵车的问题,现在农村有车的人多了,而道路多半狭窄,遇上那些交通要道,再加上赶集、过节之类的盛况,经常就会出现堵车。而农村多半没有交警,大家也都以不守交规为荣,有时候一堵就是大半天,时间就在互相耽误中,慢慢地消耗了。
镇政府边果然有家工厂,其实不是个工厂,而是个小型的工业园区。最靠近的两根“烟囱”,高而圆的铁管子一直在排气,细细一看,其实一直排的是水蒸汽,矮而方的砖烟囱,如果不细看,都看不出有烟气冒出。但恰恰是这根烟囱,排放的气体有可能对人体有害。
烟囱所属的工厂是家“再生纸厂”,从市场上收来的废纸,放到水池里清洗之后,就可重新打成纸浆。为清洗回收来的那些纸,需要大量的水,而洗后的脏水,经过一个水池简单的沉淀,就排放到了工厂围墙外的小河里。河道的里与村里的其他生活污水、厕所污水集结在一起,浩浩荡荡地汇往更大的河流,把污染送向别处。
回收来的纸,身上多半沾染着一些塑料,因为人们在包装物品时,总喜欢把塑料和纸混用。这些塑料随纸板在水池里漂洗时,会被工人们收集下来,湿漉漉地堆在一起,运到锅炉前。工人拿起铲子,把它和煤混在一起,送进炉膛中。工人说,这可是好东西啊,塑料原本来自于石油,烧起来火非常旺。当然也不能纯用这些塑料,得掺点煤,这样才可能更耐烧。
镇政府食堂里飘落的烟尘,主要就是各种纸板上褪下的塑料混合煤块燃烧,而生成的污染物。这污染物对人体有多大伤害,没有人了解;这污染物是不是应当进行拦截和消纳,也没有人提出要求。
“我被抓起来,是因为我当时是村主任;我可能是中国少数的“亏损自己”的村主任”
去采访章标标之前,听到过一个传说:
有一个人到章志标的紫薇山庄玩,看到房子修建得如此气派和高档,前面有湖,后面有小山,院子里停着“宝马”,就问,他为什么这么有钱啊。有人回答说,因为他是村主任啊。问的人马上理解了,说,怪不得。章志标听了这个对话之后,一怒之下,把村主任的职位给辞了,专心做起了苗木生意和农家乐生意。
然而章志标的经历似乎不像传说的那么富有戏剧性,又比传说的更富有戏剧性。
章志标1962年出生,高中毕业之后,回到了家乡,当时正逢改革开放,他颇具勇气地承包了供销社会的个门市部,开起了小商店。整天在长沙与商店之间进货与售货,钱挣得颇为顺利,
1993年,村里以10000元的总价钱,把章志标所在的生产队里的一片“荒地”,长期转租给了一个化工厂,生产硫酸锰;它的旁边,陆续又建起了十多家生产各类化工产品的化工厂。
村里开始没法住了,水没法喝了,空气没法呼吸了,住的苗木卖不出去,一些村民刚刚美好的房子,也废弃不住,搬到了其他地方。
2002年,章志标当上村委会主任后,他给自己下的任务,是一定要把这些化工厂赶走。
除了与化工厂的污染相对抗,他其实还在做更多的事,比如替不少贫困村民交提留款,比如替村民交电费;出去替村里办事,他花的都是自家的钱。中国绝大部分村主任都可能是贪污犯,即使不是,也极少有拿自家的钱替“公家”办事的村主任。
村主任干一届是三年,三年之内,他这样“亏损”了至少几十万元。“后来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我当时是专心地当村主任,没有时间去给家里挣钱。不给家里挣钱也就算了,还把自家的钱往公家的深渊里垫,家里人当然不干了,我自己也觉得不妥。于是,我只干了一届,就不再干下去了。虽然每次开选民大会,我的得票数都很高。有时候其他几个候选人的票数加在一起,还不如我。但我铁了心,不再‘从政’了。我当时替村里争取到了省级小康村的试点,上面各级政府拨发下来的试点经费,就有上千万元之多。有了这个基础,我们村的发展,就容易些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浏阳河沿岸一哄而起的小造纸厂、小化工厂,破坏着浏阳河流域的生态环境。2002年初,长沙县环保局出具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上说,黄兴镇的13家硫酸锰生产企业均分布在浏阳河边,其中有5家是依浏阳河而建。13家企业在2001年产生工业废气6640万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2155吨,烟尘3545吨,工业粉尘680吨,固体废渣28000吨,所有排放污染物基本无序直接排放。
黄兴镇老百姓的亲身感受是喝的井水有怪味,煮不了饭,泡不了茶。住在浏阳河边,自己家里又打有水井,却要跑到离化工厂好几里地的地方挑水喝。
那时,有人相信“小化工”带动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每年向镇里交了上千万的财政税收不说,而且还提高了本地区农民的就业。用当地一位有影响人士的话来说:“光农民进厂工作的就有一千多人啊,对农民增收可谓是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好效益!”
多年以后,章志标这样回忆说:
短短几年,蔚蓝的天空不见了鸟儿,化工厂周围树木枯死,稻谷上都是黑压压的不明颗粒,甚至有的蔬菜还不能种植了。由于化工厂所有的污染物基本上都是直接排放,很多村民的房屋里外都是黑灰沉沉,下雨天经常看到各种颜色的酸雨,离化工厂近点的老人每次见到我都流泪哭诉:受不了化工厂的毒气,呼吸非常困难。有些老人因此卧病在床。我看在眼里,痛在心头,暗下决心,为了老人和孩子能安定地生活,一定要保护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一定要促成关注这些‘毒工厂’。
2002年初,章志标高票当选蓝田村村主任,在此之前,他被乡亲们选为长沙县的人大代表。此时,章志标觉得应该为乡亲们做点什么了。几乎是在章志标当选村主任的同时,他的邻居黄立由于不堪忍受污染含泪搬离了蓝田村。
黄立的房子就在蓝天化工厂的旁边,是1991年花了4万多元辛辛苦苦盖起来的。但是,自从与化工厂相邻,没几年的时间,黄家的二层水泥楼房已是一片破败。房子的瓦、墙都被硫酸腐蚀得一塌糊涂,只需用手轻轻一捏,就可将墙上的水泥弄下一大块并捏成粉尘。
黄立搬家深深地刺痛了章志标。他开始不断地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反映蓝田乃至整个黄兴镇被污染的情况。有了领头人,村民们也似乎不怕事了,纷纷地站在了章志标的背后,用前所未有的团结和行动支持章志标。
2002年春节过后,随着抗争的升级,章志标们遇到的阻力也越来越大。有人公开指责章志标是“刁民”、“疯子”、“神经病”。章志标写好遗书,他想到死,想到了死后的安排。
事情的转机终于来了。2002年5月20日,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湘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到黄兴镇进行采访。记者们到达时,早已聚集在一起的当地村民举着各式标语牌,喊着口号,拦住记者的车队,自发组织起来的队伍足足排了百米远,他们手中高举的黄纸黑字的标语牌就像一张张状纸,状告“小化工”对他们家园的破坏……5月23日,带领记者们采访的领导在电视上公开表态:责令长沙市蓝天化工厂在5月30日前必须关闭进行治理,其余化工厂在11月30日前未治理达标也要全部关停。
6月4日,蓝天化工厂不顾禁令,在停了几天生产后强行开工。愤怒的村民们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拉下了该厂的电闸。章志标担心事态进一步扩大,到现场做了一些协调、劝解。然而,当日20时许,他却接到镇里某人的电话,要他和村支书一道到镇里协商事情。章志标如约去了镇政府。没有想到的是翌日凌晨3时,章志标被拘留带走了。被拘留的理由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7月12日,他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了出来。回到村上时,两千多名乡亲夹道鼓掌相迎,掌声足足鼓了近十分钟……当人们把他高高举起时,他流泪了。
在章志标被关进看守所的第16天,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一行,受当时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的委托,风尘仆仆地来到了黄兴镇。此前,温家宝在获悉了黄兴镇“小化工”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后亲笔批示给国家环保总局和湖南省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尽快调查处理。
汪纪戎在实地查看了几家“小化工”后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在2000年底以前实现达标排放,不能达标者坚决关停并转。黄兴镇的化工企业污染这么严重,国务院领导对此极为关注,必须无条件立即关闭这些污染企业。2002年11月30日,黄兴镇13家“小化工”企业被全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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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世界气象组织专家卡西姆阿斯拉尔:极端天气可能在全球泛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2011年01月04日 文/记者叶卡斯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104/001128.htm
去年全球大旱极寒史上罕见
世界气象组织全球天气研究计划负责人指出,以往100年将才出现一次的热浪,将可能变为20年出现一次的程度。等到了这个世纪的尾声,在2003年欧洲夏天遭遇的那种极端炎热可能不再显得很特别。
尽管国家气候中心首席专家任福民指出,目前的大气环流形势与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大气环流形势有很大不同,但人们对雨雪冰冻灾害是否再现仍心存忧虑。更让人感到混乱的是:不是都说暖冬了吗?怎么冬天还这么冷?在经历了去年年初和年末两次让人印象深刻的寒潮之后,世界气象组织全球天气研究计划负责人卡西姆阿斯拉尔博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10年很可能成为历史上最热的一年。百年一遇的灾害将可能变为“二十年一遇”。到本世纪末,一些现在看来少有的极端天气事件将不再显得很特别。
全球严寒、洪灾、高温轮番上演,去年中国遭遇最具破坏性泥石流
本报记者:您曾讲过,“20年来我们从未见过极端天气事件如此频繁、集中地发生。”那么2010年让您印象最为深刻的极端天气事件有哪些?
卡西姆阿斯拉尔:2010年有很多的极端气象事件,这里列举当中的主要部分:在2009~2010年间的冬季,包括欧洲、亚洲和北美洲在内的北半球被极端寒冷大范围笼罩着。在美国,数以百计的日最低温度被刷新。在欧洲,暴雪中断了空中和陆路交通。相反,在北极和加拿大情况却减缓了很多。
2010年夏季,巴基斯坦遭受了历史上最糟糕的洪灾,2000多万人受灾。2010年6月,是莫斯科有现代气象记录以来最炎热的月份。气温超出长期录得的平均值多达7.8℃。从7月开始一直到8月中旬的高温导致俄罗斯欧洲国土部分爆发大规模的山林大火,有害气体影响了数以千万计的人。
不管是俄罗斯热浪还是巴基斯坦洪灾,都和发生在北半球大气流的“阻塞事件”有关,它让天气模式保持静态,令热量和湿气都不能散开。
在中国许多地方,高温打破了历史极端记录,因此中国有了史上最热的夏季。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也对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8月,位于中国西北甘肃的舟曲遭遇了中国有记录以来最具破坏性的泥石流。
冷冬、干旱、炎热都与大气层“阻塞”有关,2010年或为史上最热一年
本报记者:造成这些天气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卡西姆阿斯拉尔:北半球冬季的极端气象(欧美和亚洲的严寒)和北极的变暖都与大范围的大气干扰有关,这又与北冰洋、北大西洋涛动,以及北半球大气流的“阻塞事件”让天气在部分国家保持模式静态有关。
欧洲和欧亚地区在这个夏季的极端炎热和干旱、巴基斯坦在季风季节遭遇强降雨,也和大气层的“阻塞”有关系。它有效地阻隔了俄罗斯的热力散发,也阻挡了巴基斯坦的湿气挥发,将它们“锁”在特定的区域,让这些热和湿气变得更加强烈。
至于其他的极端气象发生原因就比较复杂。很难将一个单一的极端气象事件归结于气候变化。但是要指出的是,气候科学家们确实预测极端气象事件会增加,尤其是极端炎热事件,这是因为气候变化的原因。2010年有望进入史上最热年份的前三甲,并且可能成为最热的那一年。
单一寒潮难归因于气候变化,预计高温更频密、寒冷频率会降低
本报记者:像最近欧洲出现的大范围寒潮天气,是否说明全球变暖的趋势正在变缓?
卡西姆阿斯拉尔:难把一个单一的极端事件归因于气候变化。目前欧洲正在重复着和前一年冬季差不多的气候条件,上面已经说到过。它是复杂的大气现象的结果,也是与北冰洋和极地地区变暖的因素配合在一起而产生的。WCRP(全球天气研究计划)研究每一个事件,希望弄明白发生的原因以便我们能造出一个计算机模型,让未来的预测更加精确。
本报记者:您提到WCRP利用电脑模型研究预测今后50年至100年大气变化以及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形式等,那么目前电脑模拟出来的场景会有多恶劣?
卡西姆阿斯拉尔:早在1990年,气候模型已经预测到在一个变暖的地球上将会出现更强和更频繁的极端气象事件。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首份评估报告称,高温事件的出现频率在未来将更频密。寒冷事件在当时预计出现频率会降低。空气流动的不断变化和它覆盖范围的改变所带来的影响也有所涉及,但是报告认为难以预测。
今年极端气候事件尚难预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减少极端天气
本报记者:您能告诉我们2011年会不会发生和2010年同样或者更严重的极端天气事件吗?
卡西姆阿斯拉尔:在这个阶段,还不可能预测2011年将发生什么极端气候事件。不过,关于气候变化的政府间座谈会议已经预计气候变化肯定会让极端事件的发生数量增加,特别是热浪和干旱。例如,以往100年将才出现一次的热浪,将可能变为20年出现一次的程度。等到了这个世纪的尾声,在2003年欧洲夏天遭遇的那种极端炎热可能不再显得很特别。
本报记者:您曾提到,WCRP的另一项任务是“指导人们防范极端天气”,您能告诉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去防范这样的极端天气吗?
卡西姆阿斯拉尔:由于在我们大气中温室气体的聚集,地球将继续变暖,因此可能导致在未来出现气象极端事件的增加。即使现在“关掉”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阀门,我们也不能在全局上叫停变暖的趋势,但是我们最起码可以减慢变暖的步伐和由此导致的极端气候事件的增加。世界气象组织正在搭建一个针对气候服务的国际框架,以便提供适应气候变化的有关信息和服务。WCRP和其兄弟研究项目共同领导下的气候研究,目前正在草拟评估和预测未来极端气候事件风险的量化评估方法。此外,各国需要加强研究,加强观察和监测能力,以便提供预计和减少有关系统的脆弱性。
近期极端天气
新年伊始,大范围的低温雨雪让湖南、贵州、广西等地陷入到一场人们似曾相识的交通拥堵中。
在此之前,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中东部和我国南方出现了今冬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广东遭遇了35年来历史同期的最低气温。
英国、德国、丹麦、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遭遇了强降雪,美国中北部也遭遇暴风雪袭击。
在近日揭晓的由中国气象局主办的“2010年国内外十大天气气候事件”评选中,大旱、强降雨、泥石流、沙尘暴占据了榜单的显眼位置,其中,位居国内十大天气气候事件前三甲的分别是“西南地区特大干旱刷新气象记录”、“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新疆出现近60年来最严重雪灾”。
排在2010年国外十大天气气候事件前三位的分别是“印度遭严重高温干旱,最高近50℃”、“罕见寒流暴雪冻结‘北半球’”、“严重高温干旱引发俄森林大火”。
10、毛显强:水电对环境影响还需进一步考察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1月03日
http://news.sohu.com/20110103/n278647450.shtml
中广网北京1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水电、火电到底谁对环境更有危害?在我们一般的印象当中,水电一直被认为是无污染的清洁能源,但是最近国家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凌江却表示,水电并非是清洁能源,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
凌江说,最近他看到,有的水电开发造成水流减缓和富营养化,引起水域“水白菜疯涨,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并且,“水电开发还带来了地质破坏造成水土流失,这些损失都是十分巨大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凌江副司长的观点首先遭到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的反对,他认为一些水电开发项目的环境很好:
张国宝:千岛湖,现在不挺好吗?成了旅游景点。二滩原来争论很厉害,我连续去过好几次,现在二滩山清水秀,而且周围的山头都变绿了,过去还不那么绿,为什么?小气候,湖面上蒸发雨量降,气温也均衡了,夏天比以前降两度,冬天比以前高两度。因为有水温调节,这个地方也成了旅游圣地,挺好,我看到的水电站搞得好的山清水秀多得是。
对于火电,大家都承认确实存在比较大的污染,但是水电没有黑烟,是不是就没有污染?事实上,关于水电对环境的影响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对怒江流域水电开发的争议。
从2003年开始一直到现在,当地官员和大型电力企业都赞成建设怒江水电项目,认为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一些专家和环保人士却认为水电项目将永久毁掉一些不可替代的资源,比如生物多样性、自然、人文景观等。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毛显强现在还记得那场争议:
毛显强:主要还是认为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比较大,而且很多专家也认为,在那一带地区他们觉得原始的生态系统以及原始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应该得到保留,作为一种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应该得到一定的保存,他们认为那方面的价值是比较大的,所以当时的反对声比较强。
怒江的水电项目目前已经暂时停工,但是水电对环境影响的争论却没有停止。我们注意到,环保部官员凌江在发表这样一个观点的同时,也介绍了国家“十二五”水污染防治的思路。他透露,国家将采取措施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从单纯的污染控制向生态健康的方向转变。
一些专家表示,生态作为大的环境概念,不仅仅是对黑烟、水环境和固体废物的治理,更是在总体上把握和维护生态的和谐与平衡。
目前我国煤炭消费占整个能源消费的70%,而一些发达国家这个比例只有30%。对蓝天的呼唤,对节能减排的追求,让发展水电的呼声很高。但是,是否没有黑烟就不是污染?对自然的改变是否也要纳入环境评价?这些都是需要探讨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毛显强表示,水电对环境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考察:
毛显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应该说水电总体上讲还是一种比较清洁的能源,排放的污染物比较少,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比较清洁的。
但是从生态影响上讲,它可能有它自己的一些问题,它把水流截断了,改变了河流自然的状态,截断了原本的湖的路径对生态性能构成了一定的影响,土地淹没造成了土地类型的变化,像植被覆盖,还可能会有一些次生地质灾害的产生,它的这种生态的影响也还是有一定影响存在的。
11、减排降耗指标将定 地方游说“十二五”环境指标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1-01-04
http://green.sohu.com/20110104/n278662783.shtml
“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指标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5年累计下降幅度都很可能定在16%。如何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市区?地方与中央博弈由此展开。
丁超很着急
作为来自东部地区某省发改委的负责人,在刚召开不久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丁超第一次看到了白色封皮,杂志大小和厚度,但“份量”很重的“十二五”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他知道,距离中央“十二五”规划最终定稿已经时日无多,为了从中给自己的省挣到更多的利益,他仍在最后一搏。
在全国两会前2个多月的时间里,都是“十二五”规划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地方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自己的意见,为各省谋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节能环保指标,便是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环。
指标将定
丁超最近一直驻守在北京,并和省里始终保持热线联系。
2011年1月中旬左右,该省和各地市的人代会就要召开,由于国家的“十二五”规划草案还在征求意见阶段,相关指标还没有完全确定更无法分解到地方,因此,要上人代会通过的地方“十二五”规划的相关指标也就不能确定。
“时间很紧了,我们的地方"十二五"规划要和中央的约束性指标相衔接,十二月底和一月上旬是确定指标的最后时限,必须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丁超对本刊记者说。
据消息人士透露,酝酿中的“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有关资源环境的指标多为约束性指标,将包括单位GDP能耗降低、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耕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等多项内容。
根据规划草案,初步计划将“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指标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5年累计下降幅度都定在16%,分解到2011年是3.5%。
另外,“十二五”规划还初步拟定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项指标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氮氧化物累计同比下降10%。其中氨氮、氮氧化物是新增的内容。
然而,这样的指标一旦确定,如何分解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省市区?地方与中央的博弈由此展开。
东部的烦恼
“国家"十二五"的节能减排大目标已明确,要想变也很难,我们的压力很大。”丁超向记者诉苦,“像我们这样省份,单位GDP能耗只有零点几吨标准煤,下降的空间很小,因为越接近极限再下降会越困难。”
根据公布的数据,北京、浙江、广东等省市的单位GDP能耗较低,都在一吨以内,而全国有17个省份在2吨标准煤以上,有的甚至高达3、4吨。
“再紧也要降下去。只有这样才能倒逼出一些空间,我只是担心GDP因此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就业。”丁超同时表示:“考核办法应该更加合理,除了约束机制,也应该设立一些激励机制,让约束和激励结合起来。”
烦恼的不只是丁超。山东省一位发改委系统官员就指出,“对于节能减排的指标,要考虑历史形成的产业布局因素。”
他分析说,山东省的化肥产业产量占到全国的20%至25%左右,这都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一布局造成的,因为山东是农业大省,需要化肥,再加上山东有煤炭,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就把化肥产业建在了山东。
目前,山东省一年生产1400万吨化肥,自给用不到600万吨,一半销售给全国各地。但是,山东省每年给化肥厂的电费补贴就要40亿元,节能减排的指标也要山东来承担。“这合理吗?”
他建议,应从机制上来考虑,历史原因形成的,国家应在设备工艺改造上给予政策支持,可以设立一个设备工艺改造基金,来弥补企业技改的资金不足。
中西部:“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
东部有东部的烦恼,中西部同样有自己的苦衷。
“东西部发展不是在一个水平线上,东部是靠西部低价的能源和劳动力发展起来的,现在到了东部支援西部的阶段了。”西部某省一位地方政府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该官员指出,在总量和结构上,东西部也要区别对待,否则东西部的发展速度定一样高,那么西部永远也赶不上东部发达地区,而且差距会越拉越大。“比如能不能让东部GDP增速7.5%,中部GDP增速9.5%,我们西部为11.5%?并按照这个总量来安排投资、能源消耗、环境容量、资源配置等。”
“对于西部地区应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特别是节能减排,应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样,实行"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这位官员说。
作为西部,目前还没有到加快服务业发展比重提高到那种程度的阶段,他们甚至不承认自己属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而认为还是初期阶段。“为了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央希望让我们跨越式发展,如果不再跨越,问题会越来越多,所以应该实行差别化政策。”
由于历史和资源方面的原因,中西部一些欠发达省份已形成以煤炭、电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化工、水泥建材等工业为主体的重型化产业结构,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和消费水平高。 尤其是2010年以来,随着经济回升向好进程的加快,工业生产恢复性增长强劲,能源消耗快速反弹,出现了增幅扩大、总量攀升的局面,成为节能减排重要预警区。
贵州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贵州省部分地区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难度较大。由于今年1~7月该省部分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欠账较多,启动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措施后,仍然难以完成全年能耗下降5.27%的目标。而在“十二五”,照此目标,仍然任重道远。
新机制
丁超和他的同事向国家发改委打报告建言,国家在分解落实约束性指标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各地节能减排基数和下降潜力,来制定行业节能减排标准,实行区域、行业差别化的分解和考核。
国家发改委已经在考虑指标分解的科学性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曾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将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技术上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十二五”能源强度指标。
根据《“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全国大半省份降幅指标均为20%,有所不同的包括吉林(30%),山西、内蒙古(25%),山东(22%),云南、青海(17%),广东、福建(16%),广西(15%),海南和西藏(12%)。
“目标分解的原则要体现责任、能力和潜力,体现分配的公平和科学。”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执行主任张希良教授说。
张希良分析指出,全国各省情况不一样,经济状况、投资水平、技术能力以及技术减排和结构减排的潜力都差别很大,分解的目标必须体现这种差异,理想的状况是每个省的指标应该都不一样,要避免一刀切的做法。
中国政府已经提出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自主减排目标,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行动规划。“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应加快形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说。
在刘世锦看来,建立这样的机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由政府设定相关规则,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减排资源的分配,其关键是要建立起一个包括排放权交易、联合履约、清洁发展机制、碳税、技术标准和管制在内的多元化减排体系。
他建议,可考虑在各省之间按人均历史累积的原则分配碳排放权,建立起省级排放账户,并以此账户为基础建立起一个多元化的、灵活的减排实现体系。
在统一的账户体系内,各省可灵活选择减排方法,比如,既可以通过征收碳税促进真实减排,也可以通过购买排放权平衡本省的账户。不同方法在各省同时存在,相互补充和竞争,以促进节能减排资源最有效率地配置。 (文中丁超为化名) 特约记者 苏畅
12、谁能为公共利益代言?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1-1-4 蒋朝晖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1/55802.html
养殖场违法排污,村庄饮用水源被污染
在污染事故频发的当下,环境公益诉讼注定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当污染企业、环保部门、检察院、环保NGO等诸多力量围绕环境公益诉讼角力的时候,谁来当原告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的一些探索中,检察机关、环保NGO轮番上台,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却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原告身份受到各种质疑。
昆明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却有了很大改变,环保部门站到了原告的位置上,开始了真刀真枪的磨练。
当过去的质疑声退去,其他问题却潮涌上来:环保部门如何扮演好自己角色、尽好自己的职责?环保部门当原告,如何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进行更深的思考和探索。
昆明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一审开庭
环保局当原告 索赔432万
2010年12月13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云南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开庭审理。昆明市环保局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出庭,请求判令严重污染村庄饮用水水源的养殖企业停止侵害、赔偿治理污染所需432万余元,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
持续一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辩论十分激烈,公益诉讼人的“专家证人”和两被告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甫公司”)、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农公司”)的“专家辅助人”也直接交锋。鉴于此案的复杂性,法院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放
养殖企业违法排污酿恶果
昆明市环保局缘何把羊甫公司和三农公司直接推上被告席?记者从其递交给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环境公益民事起诉状》里找到了答案。
这份起诉状称,羊甫公司和三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为袁战稳一人。2007年1月23日,羊甫公司从官渡区小哨村委会获得了1000亩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官渡区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小哨生态畜牧小区(以下简称“生猪养殖小区”)项目建设。2008年5月15日,官渡区环保局批复羊甫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008年7月23日,羊甫公司的主要股东又注册设立了三农公司,并将生猪养殖小区的建设、招商和经营事项交由三农公司实施,但未向原行政审批部门申报变更项目建设主体。自2008年6月开始,羊甫公司和三农公司陆续将承包的养殖用地分割转包给相关生猪养殖户,并与生猪养殖户签订合同,由公司负责统一管理。
自2009年9月开始,三农公司在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陆续允许养殖户进入生猪养殖小区养猪。由于养殖废水随意排放,或临时收集存贮,导致距生猪养殖小区直线距离不足1000米的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七里湾大龙潭水质于2009年11月初开始出现发黑发臭现象,人畜饮水发生困难。经多次抽样检测,多项指标严重超标。
污染事故发生后,官渡区环保局责令三农公司停止生猪养殖、罚款50万元,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三农公司在自行对原收集池采取了临时防渗措施后仍继续养殖。
2010年2月27日~3月3日,生猪养殖小区再次发生养殖废液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事故,导致七里湾大龙潭水质相关指标严重超标。
自污染事故发生以来,被告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致使邻近生猪养殖小区的官渡区花庄水库和嵩明县的西冲河水库、八家村水库受污染的风险始终不能消除。
责任认定
昆明市环保局索赔432万元
据了解,嵩明县水务局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七里湾大龙潭日平均出水量为1735立方米。三农公司的违法排污行为导致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新农村、小堡子、西冲河共460户1549人、牲畜1260头(只)的饮用水受到污染。
昆明市环保局认为,三农公司未获环保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擅自实施生猪养殖小区项目建设,且在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未建成投入使用前就允许养殖户进入生猪养殖小区养猪,随意向周边环境排放养殖污水。并且污染事故发生以来,被告对被污染的七里湾大龙潭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其行为已损害了环境公共利益。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赔偿全部治理费用。羊甫公司应当对本次水污染事故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0年6月21日,昆明市环保局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由两被告赔偿为治理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七里湾大龙潭水污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暂计417.21万元,以及专项应急环境监测费和污染治理成本评估费用计人民币约15.53万元,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支持起诉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供新证据
2010年1月15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环保局发出《民事督促起诉决定书》,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昆明市环保局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010年8月23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决定支持市环保局提起诉讼的意见书。这次庭审中,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出庭支持起诉,并当庭出示了养殖场仍在污染环境的最新照片证据。
检察院两名支持起诉人认为,检查机关支持起诉不只是进行道义上的支持,而是运用检察权进行调查取证以及提供法律帮助,参与整个诉讼过程,加强公益诉讼人的诉讼能力。
支持起诉人说,经多次水质检测,严重时各项饮用水水源水质指标均严重超标,其中氨氮超标28.49倍,粪大肠菌群超标8000倍,大龙潭水质恶变为劣Ⅴ类,不能作为饮用水水源。至今,这一水源的各项水质指标仍然超标。这起水污染事件属于典型的环境公益侵权行为,昆明市环保局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支持起诉人指出,自2009年11月污染事件发生到现在1年多的时间里,被告的环保设施依然没有完全建成。目前,企业仅仅对污水收集池采取简易防渗漏措施,这不足以防止进一步大量的污水渗透。至今,实施污染的企业仍然在进行生猪养殖,环境污染危险不能消除。同时,两被告对被污染的七里湾大龙潭水质未采取任何的水质恢复治理防范措施,任由污染延续。
支持起诉人认为,两被告应立即停止水环境危害行为,并共同承担恢复治理费用和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被告反驳
对环保部门所提证据不予认可
整个庭审中,公益诉讼人指控的两份核心证据是: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做出的“大龙潭水采样监测报告”和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做出的“大龙潭饮用水水源治理成本评估报告”。第一份报告(2009年底出具)证实了大龙潭水质被污染后为劣Ⅴ类水质,第二份报告对污染损失、环境恢复方案、费用等进行了评估。
被告方也向法庭出具了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被告申请鉴定做出的两份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大龙潭的水质优于周边未受污染水源的水质。
因被污染的七里湾大龙潭水源的水质是公益诉讼人提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成本和污染治理成本评估费用的关键依据,控辩双方在质疑对方检测资质的同时,极力证明己方的水质检测报告真实性。
庭审中,参与大龙潭水采样监测的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和参与大龙潭饮用水源治理成本评估的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两名工作人员相继出庭作证。但被告代理人拒不认可其做出的水质检测报告和水源治理成本评估报告,被告的“专家辅助人”还就水源治理成本评估报告向公益诉讼人的“专家证人”提出质疑,并展开了交锋。
被告代理人认为,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都不具备法定认证资格,并且都是昆明市环保局下属单位,相互均有明显的利害关系。因此,对两个单位所做出的水质检测报告和水源治理成本评估报告均不予认可。
三农公司的代理人还提出,根据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后评估报告”的结论,通过采取积极的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场的污染问题是可防、可控和可以治理的。己方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证实,现在大龙潭的水质有了根本性的恢复,其水质优于周边水源水质。污染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采取发补贴费用、开辟新水源、改造供水管等措施保障人畜饮水,现只有218户养殖户还在养,并已接受50万元处罚且采取措施推进小区项目治污设施建设。在此情况下,公益诉讼人的治污方案既没有可行性,也没有必要性,索赔没有依据。因此,三农公司恳请法院采纳其答辩意见,保障其合法利益。
被告羊甫公司认为,三农公司已经获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从事养殖小区的建设、招商和经营等事项,羊甫公司已按照规定办理了养殖小区建设主体变更手续,昆明市环保局所诉的污染事件与羊甫公司无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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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媒体称中石油用投资充抵赔偿了结大连漏油事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04日 张超
http://env.people.com.cn/GB/13649284.html
原题:大连,火灾后的盛筵
“716”大连爆炸事故的善后和追责行将落幕。
根据中石油与大连市政府达成的意见,后续的赔偿工作将由大连市政府承担;中石油正式启动位于长兴岛的两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项目。有迹象表明,两家承包商可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这场事故的善后,按照“现实的逻辑”在推展。
追责不是目的,而是亡羊补牢。5个月内,大连罐区连续三次失火,意味着不全面重建重化工行业的防范机制,安全隐患就不太可能彻底有效地清除。
从全国的角度看,“716”火灾的背后,是多年来重化工项目中存在的盲目布点与无序“城市化”现象交织之下骤增的工业风险。
面对渐现的“石化围城、遍地开花”态势,中国石化产业布局需要站在更高战略角度,对全国区域做出更加科学的规划。
区分并确定重点发展地区与严格保护禁止发展地区,俨然已成为事关整个石化产业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
博弈“716”善后
在与大连市政府达成“投资抵赔偿”的默契后,中石油基本从“716”爆炸事故中抽身
岁末年终,新港油罐区2010年以来的第三场火灾,让大连再度惊出冷汗。
2010年12月15日晚6点,中石油大连新港储油灌区(下称新港油罐区)附近区域失火,3人在火灾中遇难。
火灾就发生在油罐区一路之隔的鑫湾宾馆。这里距最近的油罐约30米,离发生“716”和“10.24”火灾的103号油罐约80米。“一旦引燃油罐,悲剧可能重现”,有目击者回忆说。
与前两次火灾被媒体广泛关注不同,“12.15”火灾未公开见诸报端,平静得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之前的7月16日,新港油罐区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10月24日,中石油辽河油田的工作人员在拆除“716”火灾中的103号罐时,再次引发火灾。
“现在是紧要关头,不论是中石油,还是大连市政府,都不愿意再生枝节。”一位参与调查的专家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国务院调查组对前两次火灾的调查已接近尾声。
国家安监总局的内部人士则透露,目前,参与调查的部委已将“716”事故的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对事故的处理即将最终落定。
接近“716”事故调查的专家透露,受到最大惩罚的将是两家承包商——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津辉盛达)和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下称上海祥诚)。中石油和大连市分担次要责任。(详见辅文:《追责“承包商”》)
中石油和大连市政府对火灾的善后达成一致意见: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由大连市政府负责,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上述炼油项目上马后,中石油在大连市的炼油能力将达5050万吨/年,其产值预计将占到大连市GDP的1/3。
擦肩而过的大灾
“大连能(在‘716’火灾中)幸存,属于各种利好堆积在一起的侥幸。”大连市政府的一位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大连方面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发生爆炸的103号罐位于新港油罐区下辖的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的罐区,该罐区共有20个储油罐,库存能力185万立方米。
在该罐区周边,还有其它单位的大量原油罐区、成品油罐区和液体化工产品罐区:北侧是国储油罐区,罐区内有30个10万立方米的储油罐;东侧是总储量132万立方米的大连港南海罐区,罐区内有12个10万立方米的储油罐;4公里外,则是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70万吨/年的PX芳烃项目。
沿大连港一路向北至金石滩,大化集团、中石油大连石化、中石油西太平洋石化等大大小小上百家石化工厂分布于近百公里的海岸线上,数百个巨大的储油罐连绵不绝。
国务院调查组事后详细调取的资料显示,沿海各个原油罐区实际储存的油品总计700多万吨。
“按照(李万才)市长的说法,如果火势蔓延,整个大连将在火灾里燃烧5年。”前述大连市政府人士说。
危及大连的不仅是原油油罐。紧邻大连港南海罐区的是液体码头罐区,该罐区建有51座散化工品储罐,储罐内储存着包括二甲苯、甲苯等强腐蚀剧毒易爆的化工原料。
按照前述政府人士的说法,一旦液体码头失火,仅剧毒就有可能导致上百万人死于非命,大连及其周边的渤海湾区域将遭遇巨大灾难。
一位参与救火的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7月16日22时左右,大连港南海罐区一储油罐在高温烘烤下爆裂走火,所幸罐里没有太多原油。事后的照片显示,南海罐区至少有5个油罐的表面有燃烧的痕迹,直至17日上午10点,南海罐区的大火被基本扑灭。
惊险的是,在南海罐区和液体码头罐区启动固定灭火设施实施喷淋降温后,两个罐区的供水同时告急,最终是出动船只从海上接力供水。
“大连得感谢消防战士,是消防官兵救了这座城市。”前述政府官员说。
中石油“失声”
“716”爆炸发生后,大连市政府连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安抚民心、解释质疑。作为发生爆炸事故企业的主管——中石油,缺席新闻发布会,也几乎“失声”所有的公开场合。
“中石油着火,地方政府倒成了唯一的主角。”2010年12月19日,大连市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鉴于很多问题政府方面并不掌握,大连政府方面曾多次要求与中石油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
在其中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后,《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询问中石油为何缺席时,大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卫的回答是:“这个问题你不该问我,应该去问中石油。”
2010年7月26日,《大连日报》报道,经过5天的奋战,“大连海上清污取得决定性胜利”。报道赞扬了“大连市各级党政机关、各区市县、乡镇、街道、企业均积极行动起来所创造的清污奇迹和城市精神”。文章未提及中石油。
中石油大连石化内部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中石油在内部协调会上将“716”事故后的清油等应急工作,全权交给中石油大连石化处理,资金由集团总部拨款后,再由大连石化转交大连市政府。
上述人士表示,中石油虽然至今未公开表达赔偿,但是在清污工作中“还是表现积极”:发生爆炸事故后第二天,中石油总经理蒋洁敏就公开表示,“调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和力量,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用最快的速度完成海上清污工作。”
7月19日,蒋洁敏亲自赶到大连。在大连港董事长邢良忠的陪同下,乘船绕大连新港一圈察看,此时的大连沿海已形成数十公里的原油污染带。
当日晚,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与蒋洁敏一行会谈。蒋洁敏在会谈中多次对大连方面表态,“人、财、物,中石油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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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水电污染论”并不荒唐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2011-01-04 一吟
http://news.163.com/11/0104/03/6PHAPJFB00014AED.html
新年伊始,环保部与国家能源局围绕水电污染问题打起了“口水仗”,引起各方关注。乍一听,环保官员关于“水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的观点似乎有点荒唐(中广网1月2日)。
我国煤电的平均单位煤释是355克/千瓦小时,一度水电大约可以替代497克原煤。连美国、西欧等国家都在极力推广水电,且美国水电开发率在60%~70%,日本开发率在70%,挪威则超过90%。为何中国只开发不到30%的水电就遭到环保官员的质疑了呢?是环保官员在说瞎话吗?非也!
环保官员认为,水电开发造成水流减缓和富营养化,引起水域“小白菜”疯涨,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并称“水电开发还带来地质破坏水土流失”等。笔者既非环保专家也非水利专家,对于水利给环境造成的污染难以作出具体科学评判,不过,大量上马水电会改变当地生态却是不争的事实。既然有可能改变生态,那么就有可能引发环境污染。
认识“水电也会污染”的道理,决不是仅仅与火力发电相比,而是与水电自身的行业相比。而今,一些地方在清洁能源的旗号下,拼命发展水电。在十二五规划建设中,根据水利部上报的规划,常规水电开工目标已由6300万千瓦上调到8300万千瓦,而直到2010年底,中国水电装机容量仅能达到2.07亿千瓦的水平。如果上述目标最终获得认可,中国的水电将在西南地区密集开工。可以预见,水电将会成为地方发展经济的一个重点行业,也会像高速公路一样“大干快上”。一旦把关不严,水电将会泛滥成灾,也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其实,任何能源包括新能源、清洁能源都有负面效应。比如,过多发展风电会出现打死鸟影响树木生长的情况,发展太阳能也会带来多晶硅废弃物的污染等。笔者认为,环保官员指出“水电污染”其实是在重申一个科学道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事物一旦过了头,好事也会变成坏事。作为清洁能源的水电,一旦开发无序,也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按时下某些地方基层官员的心态,考虑事情只看重一方面因素,以为清洁能源就是一切都好,而不知道处理不慎规划不周也会变成污染之源。知道这个道理就需要明确不管上什么项目,都需要科学论证,都需要通盘规划,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一窝蜂地“大干快上”。
从这个角度而言,环保官员“水电污染”论不失为一个忠告,是在努力避免无序开发水电,不宜将其斥为荒唐。
15、愿官员的水电污染激辩能交锋到底
来源:东方早报 2011-01-04张海英
http://www.dfdaily.com/html/63/2011/1/4/554529.shtml
2010年年末,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凌江指出:“水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对此,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专访时表示,他不认同环保部官员的说法。
这样的争论无疑对公共利益而言是有益的,所谓“理越辩越明”,就是要充分、深入地争论,才能让公众清楚究竟是水电污染严重还是火电污染严重,两者污染的根源在什么地方。
不过,这样的观点交锋最终能否还原污染真相,现在还不好定论。在我看来,大概有四个因素会影响真相还原:
首先,能否交锋到底还是个未知数。众所周知,无论是部委之间还是部委官员之间,公开的意见交锋很少见,很多时候都是一团和气。早些时候,就新能源产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科技部曾公开反驳工信部、发改委。但这场观点交锋很快就没有下文,不了了之。
其次,是真理之争、理性之辩,还是偏见之争,值得关注。我注意到,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发表了一篇题为《环保官员应该懂得科学常识和起码的逻辑》的文章,认为“这位环保官员没有任何新意,而不过是重复一些伪环保污蔑水电的谎言”。我以为,环保部官员污蔑水电之说值得商榷。
观点PK,完全可以摆事实、讲道理,怎能以“污蔑”、“说谎”之类的词来打击对方呢?这似乎不像是真理之争,倒像是偏见之争,有攻击之嫌。但愿攻击之词不要再出现在后续的观点交锋中。
再者,为公共利益而争,还是为部门“私益”而争,需要观察。张博庭称:“各部门在水电项目上力争更大的话语权的行为可以理解,作为一个水电专家,我是希望水电能够更好地被合理利用,而不是被妖魔化。”显然,公众要追问,争取话语权是为公益还是为“私益”?究竟是谁为公益谁为“私益”?
事实上,许多重大问题上的争论表面上看是为公益,实际上是为“私益”,即为了部门利益,在某些方面捍卫自己的权力或为自己争取权力。据说,医改、房改等改革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部门利益从中作梗。但愿此次关于水电的观点之争多些为公益,少些为“私益”。
另外,就水电建设是否破坏环境,争论已延续多年,据说是世界性争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这场观点交锋的结论。不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交锋双方有充分的论据,公众还是能当好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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