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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11-09

 

十一月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秋天在瑞士系列报道:

1、秋天在瑞士之四――社区文化在瑞士

 

聚焦渭河系列报道:

2、甘肃经济日报:   聚焦渭河之四――泾河的呼唤

http://www.gsjb.com/Get/ly/20101103070603.htm

 

民间环保在行动:

3、法治日报:     多家环保组织建议追查中石化下属企业环境违规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1-04/072921411618.shtml

 

关注中石化融资:

4、第一财经日报:   中石化回应环评上书 再融资问题不大

http://green.news.qq.com/a/20101104/000474.htm

 

环境资讯:

5、人民网环保频道:  环保部:机动车尾气是大中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来源

http://env.people.com.cn/GB/13132935.html

6、新浪财经:     中国首个绿色发展指标发布 中部绿色发展水平偏低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1104/10298898914.shtml

7、新华网:      调查称华北平原仅24%地下水可直接喝 污染加重

http://env.people.com.cn/GB/13124430.html

8、中国环境报:    “十一五”环保节能投入达1.6万亿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11/671288835449_1.shtml

 

地方信息:

9、中国化工报:    江西探索建立鄱阳湖环保法庭

http://www.ccin.com.cn/ccin/news/2010/11/04/150157.shtml

 

人与自然:

10、人民网:      吉林延吉首次发现野生东北虎踪迹(组图)

http://news.sina.com.cn/c/p/2010-11-04/080921411842.shtml

 

信息公开:

11、法制网:      重金属企业污染信息公开势在必行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0-11/04/content_2339315.htm?node=5955

 

关注气候变化:

12、腾讯绿色:     香港2010气候变化国际会议(2010年11月3日-6日)

http://news.qq.com/zt2010/climatehk/index.htm

 

深度报道:

13、时代周报:    “官告企”:紫金矿业被推上浪尖

http://green.sohu.com/20101104/n277146697.shtml

14、中国经济时报:   不整改?撤订单! ——沃尔玛供应链绿化记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1,20101104103211272.html

 

环境时评:

15、法制日报:     环境法学家:期待环保部进行环境诉讼第一案

http://green.sina.com.cn/2010-11-04/080521411837.shtml

16、中国青年报:    600万吨致癌物铬渣该谁来管

http://news.163.com/10/1104/03/6KK8VJ0300014AED.html

17、人民日报:     “垃圾危机”是面镜子

http://env.people.com.cn/GB/13126329.html

18、新京报:      水泥企业叫嚣"国土厅不批也要建"胆气从何而来

http://env.people.com.cn/GB/13127588.html

19、科学时报:     面对水危机,科技界如何作为?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3128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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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天在瑞士之四――社区文化在瑞士

文图汪永晨

 

2010年10月23日,我和马恩离开农民汉斯家赶到马恩住的社区。马恩说,前一阵因为维修,社区的聚会好久没举办了。那里可是一处有着几百年历史的老房子。

我们先是走进了一所教堂,参加社区聚会,每人要花15欧元买门票。这样的做法主办方就省得到处筹钱了。而15元,谁都花得起。买了门票后,会拿到一张节目单。上面用各种颜色标明,打有什么颜色灯的房子在演什么节目。

蓝色的屋子里演的是摇滚

粉色屋子里演的是古老与传统的音乐

绿色屋里是绘画与艺术展

拿到节目单后,马恩很快就在节目单上发现有她认识的一位朋友要演唱。她告诉我她不知道这位朋友会唱歌,只知道她做了很多慈善的事,帮助了很多有各种问题的人。因为各自都在忙着自己的事,马恩好久没见这位朋友了,所以很是期待能听老朋友一展歌喉。

我们在等着教堂里的爵士乐开始时,马恩又看到一位朋友,她们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显然这样的社区聚会,是一次老朋友见面的好机会。

我们要走的并不都是直的

这是社区聚会艺术展里的作品。社区里的人在这里的展示,并不一定要达到多高的艺术水准,但是由于明显带有个性,而且很多又是朋友们来看,所以其吸引力一点不比大艺术家们的展览逊色。

整个晚上的演出,我和马恩最喜欢的可能要算是两姐妹演奏的瑞士古风琴与大提琴和大贝司的重演。两姐妹轮流弹着,拉着。那古老的乐器演奏出的旋律,飘荡在古老的建筑里。节奏时而急促,时而舒缓,加上两个姑娘的淡定、典雅的台风,在场的每一个人可以说是都常常陶醉在那美伦美奂的音乐中。她们也不失时机在演奏间隙向听众介绍着她们用演奏的1000多年前这种乐器。这样的传统音乐的普及,我们就是在这样一种优雅的演出中接受了。换句话说,这样的音乐教育谁能回绝呢。

姐妹的演奏

边演奏边介绍古老的乐器

两姐妹演奏完了,我很想买盘她们演奏的磁带,可是问过后说是没有录过。这两姐妹是学校教音乐的教师。走出那间古老的建筑时我想,在音乐样式越来越丰富的今天,姑娘们演奏的这种传统的乐器与乐曲,还有着这么大的艺术感染力,这不能不归功于传统艺术的魅力。

日内瓦的老屋

日内瓦湖边的老树

老图书馆

老教堂

说到古老,瑞士也值得说一说的是日内瓦。

早在公元前的一至二万年——冰河时期稍后,已有人类聚居于流入现今日内瓦湖的隆河(Rhone)河口两岸。而日内瓦的名字来源于公元前凯尔特人在此建造的古城。日内瓦第一次在拉丁语中出现是在凯撒的著作,在《高卢战记》中他对高卢战争的看法。这个名字最初有可能与位于利古里亚地区的Genua (现热那亚)城相同,意思是“膝盖”,也就是指日内瓦的特殊地理位置在一个角落里;然而日内瓦这个名字的由来更有可能建立在gen-“诞生”这个字根上(Genawa位于河流的源头日内瓦湖上;也许日内瓦的意思便是“水的诞生”)。

由于加尔文等人带领的宗教改革,日内瓦常被喻为“新教的罗马”。16世纪日内瓦是加尔文新教派的中心;老城区的日内瓦圣彼得大教堂便是加尔文自己的教堂。  

对于日内瓦的人民来说,登城事件是他们独立的象征。它标志着几位沙维斯公爵企图吞并日内瓦,以作为他们阿尔卑斯山以北的首府的欲望彻底破灭。登城事件便是他们跨世纪一系列的进攻的句号。这最后一次进攻发生于1602年12月11至12日,传说中市民猛烈抵抗,甚至将煲、壶等厨具作为武器猛掷侵略者,结果公爵未能得逞,因此这个日子被定为登城节。每年在日内瓦老成区都会举行马队,大炮和穿着当时服装的士兵的游行仪式以作庆祝。

从19世纪后期开始,到瑞士旅行成为了英国贵族们追求的时尚。他们带着随从和财富,首先来到日内瓦,由此成就了瑞士成为一个旅游国家。这些使得当时在欧洲已经很有名的经营钟表的商店和经营珠宝、贵金属的商人激增,从而也建立了日内瓦作为商业城市的地位。

古城里的雕塑

老城橱窗里的老表

老城的水

老旅馆

山丘上的老城区古朴典雅的建筑群与新城区现代化的楼房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清晰地反映出这个中世纪古老的小城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国际都市的辉煌历程。老城区内石子铺成的街道,窄窄弯弯地向前沿伸着。有人形容仿佛是一只默默伸出的手臂,要把你带向上一个世纪的童话中。绿树掩映中,忽隐忽现的欧式建筑古朴凝重。街道两边挂着黄绿相间的圆形标牌的是古玩商店。

日内瓦湖中的喷泉

湖边的天鹅

湖边的它们

走到哪儿都能看见喷泉

拥抱

湖边的雕塑

从日内瓦的莱芒湖畔远望,可以看见环抱这座城市的阿尔卑斯山和汝拉山脉白雪皑皑的群峰——勃朗峰的雪顶,烟波浩淼的莱芒湖,终年蓄满了高山雪水,清澈如镜。可惜我在日内瓦湖边时,是阴天。但湖中那喷出145米高的银色水柱,还是那么神气地表现着自己的骄傲,这便是特具代表性的具有百年历史的日内瓦人工喷泉。莱芒湖的人工美与自然美相映生辉,无以伦比。穿过汝拉山曲折的小路,便到了山顶。

和两位来自非洲的“和平妇女”聊天

日内瓦联合国大楼外

甘地

“红十字”总部

在网上查寻日内瓦,你还会看到这样的介绍:日内瓦是一个国际性城市,有人戏称“日内瓦不属于瑞士”。主要原因是这里集中了像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机构;这里是世界各国游客云集的地方;为了弥补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这里有许多地中海各国过来工作的人。另一个原因是从历史上看,自从加尔文宗教改革以来,日内瓦成了反对旧体制的人士避难的场所。在对革新思想非常宽容的日内瓦人中间产生了卢梭,而伏尔泰、拜伦,还有列宁等人,为了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也曾来到日内瓦。可以说,这个国际城市是在500多年的孕育中产生的。

我在日内瓦时还见了两个非洲朋友,她们是“和平妇女”,如今她们都是在日内瓦筹资,帮助自己国家。这种工作让她们为自己国家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联合国会场

联合国艺术廊里的中国

从日内瓦联合国往外看

联合国内这样的小会议室是向游人开放的

这把椅子就是日内瓦联合国办公室大楼外面

日内瓦是许多国际组织的所在地,包括联合国欧洲总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电讯联盟、世界气象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诸国会议同盟。日内瓦还有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教会协会、互联网虚拟图书馆、世界经济论坛、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和国际爱滋病协会。

日内瓦是国际联盟的所在地(1920年——1946年解散),最初在Wilson宫,然后搬进其后一直作为联合国所在地的万国宫。许多的跨国公司,例如宝洁公司、雪兰诺、Firmenich以及Givaudan都将欧洲总部设在日内瓦。

像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一样,日内瓦的联合国办公室大楼也是花7欧元就可进去参观的。那天给我们做导游的一位德国老太太,她带着我们一个会议室一个会议室的走,并向我们介绍着什么重大协议是在哪个会议厅里定下来了。参加的人也可坐在一些开放的会议厅里拍张照,就像你也在这里参与了重大的国际决策似的。

各种国际组织的旗帜在日内瓦到处可见

日内瓦的傍晚

日内瓦湖边

2010年10月24日,我离开瑞士的最后一天的早上如约再次到了汉斯家。在西方有一个喜好,就是周末好朋友间会有一个比较大的早餐聚会。这种早餐的食物比一股的早餐丰盛,不过还都是早餐吃的面包奶酪之类。今天汉斯夫妇家朋友聚会的早餐早就定了,不过为了让我感受一下他们家的早餐,今天一大早蓓丽娜还是为我们烤了面包,煎了土豆。这些都是她认为:谁做的都没有我做的好吃的。

而汉斯在我们还没坐下来吃之前,把我拉到了他家的地窖。原来,他是要让我看看他家做了已经有一年半的一块大奶酪。真大!他们准备放到两年后再吃,说是味道会更后。原来奶酪也像酒似的,越陈越好吃。

早上去汉斯家的路上

家门口的汉斯

汉斯一定要拉着我拍张照

今天马恩的女儿和我们一起在汉斯家吃早餐。我和汉斯一家人说话都要通过马恩和她的女儿翻译,所以我们说得不多。可是我却能感受到这一家人的热情和马恩与这家人的情感。在汉斯家,我真羡慕马恩有这样一家农民朋友,并把这里称为是自己的根。

马恩告诉我,她和汉斯一家认识是18年前,她决定让女儿出生在这雪山脚下的小村庄,他们在那里买了一栋小房子,马恩女儿克拉拉在那里度过了她人生的最初四年。这位年轻人比一般的年轻人更多地懂得农村和农民的生活。在马恩看来,这很重要。

我们吃早餐的这间小屋我昨天说了,是给过路的人歇歇脚而准备的。这里有热咖啡,饮料也有啤酒。有面包也有点心和果酱。没有标出价钱这些食物与饮料,谁享用了就看着给。身上没带钱也没关系。觉得舒服多给点也行,少了也没关系。虽然我感受到了这里的境界,还是问马恩,没有人把这个小猫头鹰箱里的钱全拿走过吗,马恩说;从没有过。

蓓丽娜在小木屋里为我们忙乎着

为过路歇脚准备的食物有吃的有喝的,钱就随你放在“小猫头鹰”里

录汉斯小女儿的表演

今天在汉斯家吃早饭的时候,现在一个养老院工作的汉斯20岁的小女儿。告诉我,为了给老人们带去快乐,她自学了瑞士传统的手风琴。她和克拉拉说因为刚学不久,除了在老人院,她从来没有给别人拉过。但今天她想为我拉一曲。

我们语言不通,但我和这家的友谊,已经在各自的心里。来自乡村的古老乐曲在这小屋里回旋时。我就想,我要把这种感觉写出来与朋友们分享,让朋友们也能通过想象感受这间小木屋里的一切。

离开汉斯的家,我也就要离开瑞士了,一周的时间不长,一周的时间也不短。从雪山、绿地与河水;从马恩与汉斯一家身上我了解着瑞士的自然,瑞士的人、瑞士农民的生活。时间限制当然很不全面,但这样又使得我在这些了解后,通过自己的“咀嚼”、“反刍”,把这些感受写出来与朋友们一起分享,一起思考。看看这些做法与经验,包括他们的情感,能不能也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全文完)

我和马恩与汉斯夫妇

克拉拉和出生只有两天的小牛

2、聚焦渭河之四:泾河的呼唤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2010-11-3  曹志政 

http://www.gsjb.com/Get/ly/20101103070603.htm

  泾河发源于宁夏六盘山区老龙潭,是渭河的最大支流,流经宁夏、甘肃和陕西三省区,全长455.1公里,流域面积4.54万平方公里,经陕西高陵县注入渭河。

  和众多河流一样,近年来,泾河流域生态危机凸显,植被破坏、水体污染、径流干涸等问题,让泾河苦不堪言。

水危机日益凸显

  9月中旬,陇原环保世纪行“聚焦渭河”记者采访团从平凉出发逆泾河而上,沿着六盘山崎岖的盘山公路,来到了宁夏泾源县河源镇白吉村。

  站在白吉村的山坡上往下看,一潭绿水倒影翠山,显得格外漂亮——这就是老龙潭。

  老龙潭因魏征梦斩泾河龙王和柳毅传书而知名,也是泾河最终极的发源地。它位于深山峡谷中,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便筑起了堤坝拦水,又通过沟渠将水引开,建了几座小型水电站。2009年,为保水质,水电站全被关停。

  泾河在泾源县东峡乡流入甘肃,泾河的水量尤其是泾河甘肃段的水量正在逐年减少。据统计,泾河甘肃段近10年来流量减少了60%。    

  2007年,甘肃出现60年不遇的罕见旱灾,泾河甘肃平凉泾川县境内段断流70多天,断流河段长达70公里。

  汭河、黑河、达溪河、水洛河等河流是泾河的支流,随着气候的变化和局部生态的恶化,一条条支流水危机日益凸显。站在庄浪县二郎山山坡俯瞰水洛河,几十米的河道内仅有几米宽的河水,大片河床裸露,乱石与杂草丛生。

  “流经华亭县的南汭河是华亭的主要河流,由于气候环境、煤矿排污、河床地质构造等原因,逐渐变得羸弱苍白、越流越小,河水一度黑暗浑浊、杂草丛生、垃圾遍地。这几年通过治理,水质有所好转,但水量再也无法达到十年前的水平了。”一位多年关注环保的当地记者说。

  平凉市副市长曹复兴介绍:“由于降水量分布不均,泾河、葫芦河已成为季节性河流,枯水期地表水也干涸了。”

泾河盼得清水来

  “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水可养鱼。”一进平凉市污水处理厂,解说人员就这样自豪地告诉记者。

  生活污水是泾河流域的主要污染源之一。9月14日下午,记者团来到平凉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处理过的污水用一条水管连到了金属器皿做的鱼缸状盛水池里,几十条色彩各异的金鱼自由自在地在里面游荡。

  厂长杨文平告诉记者,平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5万吨,其中3万吨进行三级深度处理后用于平凉电厂冷却水,2万吨用于农业灌溉或排入泾河中。

  可养鱼的“污水”,给泾河清水常流带来了希望。

  平凉市环保局局长陈爱民告诉记者,污水处理厂投用以前,所有生活污水都是直排泾河的,现在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源头上杜绝了对地下水和泾河下游的污染。

  虽然市区污水处理后可养鱼,但平凉市辖6县1区,至今还有不少县因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缺乏投资来源和投资主体等因素难以启动。

  经过治理,曾经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平凉宝马纸业公司,今天已完全换了一副面貌。

  进入干净的厂区,让人感觉似乎不是在造纸企业。陈爱民说,宝马近几年的整治是有效的,现在新的环保项目正在建设,建成后宝马纸业日处理造纸黑液将达到1400吨,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一家家企业正在发生悄然变化,从平凉到庆阳要路过长庆桥,长庆桥架于泾河之上,俯瞰泾河流经之处一目了然。

  陈爱民说,按照国家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目前,泾河沿岸的15家重点企业、12家国控重点企业全都实现了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对部分重点企业污染处理进行在线监测,部分企业进行定时检查,截至2009年底,全市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12万吨,比2006年下降了13.9%,有效地减轻了泾河流域地表水的污染负荷。

治理任重而道远

  由于地质原因,平凉境内水土流失非常严重,流失面积达9859.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8.5%,多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指单位面积土壤及土壤母质在单位时间内侵蚀量的大小,是表征土壤侵蚀强度的指标,用以反映某区域单位时间内侵蚀强度的大小)6707.8吨/平方公里,年均土壤侵蚀量7464.3万吨。

  曹复兴说,平凉市目前仍有3198.87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治理水土流失的淤地坝建设中央投资偏少,节水型社会建设滞后,宣传、管理、技术、投入机制不够健全。受生活污水、部分工业、农副产品生产废水影响,污染负荷超过环境容量。泾河平凉段水质为V类,严重制约了流域工农业持续发展。 

  在刚刚结束的第四届渭河论坛上,陕西省水利建设管理局局长雷春荣说,泾河是渭河最大支流,是渭河洪水和泥沙的主要来源,历史上渭河4次大洪水中三次以泾河来水为主,解决、控制好泾河来水来沙问题,对渭河防洪减淤至关重要。

  多年来对泾河水环境颇有研究的陈爱民指出,治理泾河首先要加大循环利用,缺水就要使有限的水资源再利用;同时,还要提倡清洁生产,通过新工艺、新技术降低污水的排放。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洪泽表示,今年在宁夏召开的黄河流域9省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各省区表示要齐心协力地保护黄河发源地的水源,而泾河作为渭河的最大支流,其生态环境安全关乎母亲河黄河的生态安全,我们要永远将她保护下去,决不止步。

3、多家环保组织建议追查中石化下属企业环境违规

来源:法治日报2010年11月04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1-04/072921411618.shtml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郄建荣 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志愿者等民间环保组织今日联合致信国家环保部认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有26家下属企业存在排污超标等环境违规行为,建议环保部对中石化多家下属企业的环境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向社会公布,在确认问题得到解决之前暂缓批准中石化的再融资申请。

  据自然之友有关项目负责人介绍,此次致信环保部,是回应其于10月18日公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份报告内容翔实,长达300余页,对中石化以往违规问题披露较为详细。尤其突出的是,《报告》公布了中石化下属各企业三年的排放数据。

  这位负责人称,民间环保组织十分赞赏环保部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积极努力,此次关于中石化再融资环保核查的信息公示有助于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表现的公众监督。

  《报告》公示后,自然之友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环保组织十分关注此事,对《报告》内容进行了仔细的研读,并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企业监管记录数据库中进行了比照查询,发现了27条与《报告》略有出入的记录以及17条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中石化下属企业的违规记录。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塔河分公司、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上海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以及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的石化总厂和孤东采油厂等15家在此次核查范围内的企业,存在排污超标、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环境违规行为。尤其是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更是被广东省环保厅列在亚运会限停产的15家企业之内。

  而这15家企业的违规信息有一部分已经在《报告》中被提及,但是没有被准确地表述,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其环境违规情况是否已经整改好。如果有一些违规情况已经整改好,也希望环保部能将整改的材料进行公示。

自然之友表示,除了上述15家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企业外,还有11家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中石化集团下属企业也存在诸多环境违规记录,如中石化集团南京化工厂、中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石化集团湖北化肥厂、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中石化集团杭州炼油厂、中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发电厂和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4、中石化回应环评上书 再融资问题不大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0年11月04日

http://green.news.qq.com/a/20101104/000474.htm

  三家民间环保组织(下称“NGO”)近日上书环保部,要求其慎重考虑中国石化(600028.SH,下亦称“中石化”)的再融资案。昨晚,中石化集团回应称,NGO提出的违规问题与事实有出入。

  据一位消息人士透露,中国石化已就此与环保部有过沟通并作了解释,再融资被搁浅的可能性不大。

  中国石化此次可转换债券项目再融资的规模为230亿元,正是事前的环保核查公示引发了此番风波。

  NGO:披露不实

  10月18日,环保部就中石化开展再融资的环保核查情况进行了公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中石化集团了解到,此次属于核查范围的有109家子公司。

  在这份中石化提交的长达300多页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总报告》(下称《报告》)中,中石化对以往违规问题作了详细披露。

  但正是这份报告,引来三家NGO——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志愿者的质疑。

  10月27日,三个组织联名致信国家环保部,称中国石化有26家下属企业存在排污超标等环境违规行为,建议环保部对中石化多家下属企业的环境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向社会公布,在确认问题得到解决之前暂缓批准中石化的再融资申请。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报告》写得比较细致,甚至披露了近3年来中石化的污染排放数据,比有些电力企业的报告更加详尽,这体现了一种进步。“不过,在对比了相关数据库后发现,有44条记录与《报告》中的所列内容略有出入。”马军表示。

  这44条记录所涉企业包括两部分:一是属于环保核查范围内的中石化13家子企业,另有不属于此次环保核查的中石化11家子企业也涉嫌违规。

  NGO列举,在对广东省环保厅的污染源企业信用评价情况查询后,中石化广州分公司2006年至2008年均为“红牌”企业,2009年为“黄牌”企业。

  而《报告》则写明,“截至报告完成时,已经摘牌”。NGO认为上述“摘牌”的表述不够准确。而且,2010年,该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广东省环保厅验收,也被处罚。

  另一家中石化拳头企业之一——茂名分公司也被NGO发现,2009年仍属于“黄牌”企业且未作整改。“该企业如今的表现,并没有在环保部公示的那份报告中提及。”自然之友调研部主管张伯驹对记者说道。

  张伯驹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10月末,他们已将意见书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的形式发给了环保部,并与对方做了沟通,环保部当时回复说已收到了材料,但后续会采取什么行动,他们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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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保部:机动车尾气是大中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来源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10年11月0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3132935.html

  人民网北京11月4日专电 (记者扎西 蒋琪)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0年度)》(以下简称“年报”),首次公布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结果显示,2009年我国首次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据《年报》统计,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2009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379.1万辆和1364.5万辆,同比增长48.3%和46.2%,机动车保有量接近1.7亿辆,同比增长9.3%,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25倍。其中,汽车6209.4万辆,摩托车9453.1万辆。按汽车排放控制水平分类,达到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5.4%,国II汽车占31.8%,国I汽车占25.7%,其余17.1%的汽车还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给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2009年环境监测显示,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三分之一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很多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空气污染已经呈现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加剧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同时,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频繁发生,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每年200多天的灰霾天气,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细颗粒物等污染物直接相关。2009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5143.3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4018.8万吨,碳氢化合物(HC)482.2万吨,氮氧化物(NOx)583.3万吨,颗粒物(PM)59.0万吨。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和HC超过70%,NOx和PM超过90%。按车型分类,全国载客汽车CO和HC排放量明显高于载货汽车,其中轻型载客汽车贡献率最大;载货汽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载客汽车,其中重型载货汽车是主要贡献者。按燃料分类,全国汽油汽车CO和HC排放量明显高于柴油汽车,超过排放总量的七成以上;柴油汽车排放的NOx接近总量的六成,PM超过九成以上。

  这位负责人说,实施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减排效果显著,1980-2009年,全国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上升趋势,1980-2000年期间污染物排放量与汽车保有量呈线性关系增长,2000年后,污染物排放量增速有所减缓,这与不断实施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有关。2009年,占汽车保有量17.1%的国I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占保有量25.4%的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排放量不足总排放量的5%。

  这位负责人指出,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一是机动车环保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30间先后颁布了90多项机动车环保标准,7年内实现了机动车国I标准到国III标准的升级,缩小了与发达国家排放控制水平的差距,2009年,新生产轻型汽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下降了90%以上。二是机动车环保监管制度已基本建立。各级环保部门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机动车黄色和绿色环保标志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率;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老旧机动车淘汰补贴经济政策,颁布对大排量乘用车提高消费税税率、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定补贴等政策,全面加快了“黄标车”淘汰进程。三是车用油品环保管理和油气污染治理不断强化。京津冀三省市先后完成了1976座加油站、48座储油库和1265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珠三角、长三角和全国设区城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陆续启动。

  这位负责人表示,鉴于目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环境保护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新生产机动车、在用机动车环境监管,全力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助,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6、中国首个绿色发展指标发布 中部绿色发展水平偏低

来源:新浪财经2010年11月04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1104/10298898914.shtml

  新浪财经讯 11月4日上午消息,《2010中国绿色发展指数年度报告》发布,北京、青海、浙江位列绿色发展前三甲,山西、河南等中部地区省市绿色发展水平偏低。环保部副部长潘岳称此为国内第一套绿色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和指数测算体系。

  东部面临较大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据《2010中国绿色发展指数年度报告》公布的反映各地绿色发展水平的测算结果,我国在绿色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性。在参与测算的30个省(区、市)中(除西藏外),12个省份绿色发展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显示,绿色发展指数排在前十位的省份是:北京、青海、浙江、上海、海南、天津、福建、江苏、广东、山东。从地理位置上看,除青海位于西部以外,其余均处于东部地区。

  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财力较强,也较早低遭遇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产业结构升级相对较快,第三产比重相对较高,更加重视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机构,加大环境和生态保护力度,提升了经济增长的绿色程度。

  但经过30年的粗放式增长,经济快速增长以及人口聚集大致东部沿海各省市的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空气、水污染严重,经济持续增长遭遇环境和资源的瓶颈。除海南因地理环境优势,“资源环境潜力度”保持第四以外,其余均排名靠后十名,东部地区面临较大的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中部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相对偏低

  位于第11-20 名的10个地区在区位上也相对集中,基本属于自然资源相对丰富而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的广大西部地区和北部边境地区。包括:内蒙古、云南、黑龙江、新疆、陕西、贵州、四川、安徽、甘肃、江西。

  西部地区由于相对富余的资源环境承载空间,以及在资源环境保护方面所接受的相对较多的转移支付,在绿色发展镇南关具有天然优势,加之经济相对欠发达,客观上尚未造成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明显破坏。“资源环境潜力度” 指数的前十位中有七个是西部地区

  而吉林、湖北、辽宁、广西、重庆、河北、湖南、宁夏、河南、山西为绿色发展水平一般地区,排名21-30位,主要处于中间内陆地区。

  作为夹心层,目前中部内陆地区在绿色发展方面面临的压力最大。一方面要大量承接东部的制造业转移,资源环境承载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另一方面,经济实力远没有东部雄厚,对资源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有限。

  绿色发展指数的区域分布特征明显,各地区在三个分指数上的排序不尽相同。总体而言,东部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中部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相对偏低,六省绿色发展指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因资源优势而提升了其绿色发展综合水平,“资源环境潜力度” 指数的前十位中有七个是西部地区。

  中国产生首个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由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晓西和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负责研究的绿色发展指数包括三大类一级指标,即经济增长绿化度、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和政府政策支持度,下面又分9个二级指标和50多个三级指标,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评估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称此为国内第一套绿色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和指数测算体系。

  专家学者普遍认为,首个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定量评估的重要参考指标,将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助于从单纯追求GDP的观念向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转变。

  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中国绿色发展指数’指标体系,不但能够帮助政府改进对各级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提高全民的绿色发展自觉。”(华艳 发自北京)

7、调查称华北平原仅24%地下水可直接喝 污染加重

来源:新华网2010年11月0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3124430.html

  调查显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状况日趋加重

  新华网福州11月3日电(记者沈汝发 吴晶晶)记者从此间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上获悉,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进行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显示,华北平原有50.71%的地下水资源不能直接利用(Ⅴ类水)和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

  据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专家张兆吉和费宇红介绍,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省、山东省的黄河以北平原,是中国政治、经济中心和主要粮食生产基地。近年来,石油类污染,城市垃圾和生产生活污水的不合理处置以及农业生产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地下水污染状况日趋加重,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并直接威胁人体健康。

  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9个单位的地下水污染领域技术人员启动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经过4年多的调查,评价结果显示,不用任何处理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资源(Ⅰ~Ⅲ类水)只占24.24%,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地下水资源(Ⅳ类水)占25.05%。

调查表明,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深层地下水总体较好;地下水“三氮”污染普遍,呈面状污染特征;(类)重金属呈点污染特征,砷、铬污染较严重;有毒有害有机污染呈点状分布,呈复合污染特征;地表水体污染严重,直接威胁地下水质量;生活垃圾场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严重的点状污染;污水灌溉,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极大的影响。

8、“十一五”环保节能投入达1.6万亿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11-04 刘晓星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11/671288835449_1.shtml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在第五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上介绍说,“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多项环境指标大幅改善。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央政府的投入达2000多亿元,全国节能环保投入约1.6万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了70%。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6亿吨标准煤。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节能1.5亿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7000多万千瓦,淘汰炼铁产能超过1亿吨、水泥产能超过2.6亿吨。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源治理也取得明显进展。预计到2010年末,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可达到75%,比2005年提高23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国多项环境指标大幅改善。“十一五”前4年,我国“十一五”规划安排的2714个重点流域和区域治污项目中,已完成1762个;156个水质监测考核断面中,125个断面水质达标,占80.1%。与“十五”末相比,2009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分别增长12%和10%,沙化土地面积也开始缩减。

“十一五”前4年,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8%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4%的增长,单位GDP能耗下降15.6%,节能4.9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1.3亿吨;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3.14%。

9、江西探索建立鄱阳湖环保法庭

来源:中国化工报  2010-11-04

http://www.ccin.com.cn/ccin/news/2010/11/04/150157.shtml

  中化新网讯  11月2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了更好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该省正探索建立鄱阳湖环保法庭,将涉及鄱阳湖环保的案件进行集中处理。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涉及38个县(市、区),不同行政区域在水资源管理上各自为政,生态环境保护所涉部门众多,权责不明,削弱了环境行政执法力度。为此,江西省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环境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地区的基层法院,探索设立环保法庭。环保法庭将以水体流域管辖为原则,以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为基础,实行环保案件专属管辖。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发生的涉及环保的刑事案件,涉及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以及涉及水土、山林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而产生的行政案件,除重大环境案件交由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管辖外,均由基层法院的环保法庭进行处理。环保法庭将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做到快审快执快结。

  只要涉及鄱阳湖环境保护的案件,检察机关、环保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普通社会民众,都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向环保法庭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10、吉林延吉首次发现野生东北虎踪迹(组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1月04日

http://news.sina.com.cn/c/p/2010-11-04/080921411842.shtml

老虎足迹

牛的残骸

  ■记者 周和 /报道 村民供图

  本报延边讯 延吉周边也出现野生东北虎了!10月27日,延吉市三道湾镇村民家中两头黄牛被不名猛兽在山中捕食,只剩下骸骨。近日,林业部门经过对现场动物遗留的毛发进行DNA鉴定确认,这竟是一只3岁的成年东北虎所为。据了解,这是近10年来延吉区域首次出现野生东北虎踪迹。

  俩牛失踪上山找寻

  “自打发现有老虎后,我们村儿养牛的谁也不敢再到那个山沟去放牛了!”昨日,延吉市三道湾镇南张芝村村民姜喜堂家人这样对记者说。

  今年59岁的姜喜堂是南张芝村的老户,家中饲养了50多头牛。多年来,每逢秋收之后,他都将牛赶到位于村东北侧的一个水草丰盈的山沟里放牛。这个小山沟靠近延吉市依兰镇辖区和延吉与汪清县交界处,距南张芝村步行约3小时。

  老姜平时将牛群赶到这个山沟里后,将头牛的脚绊住,这样,整个牛群就不会乱走,即使不用人看着,两三天下来,牛也不会走失。于是老姜每隔两三天才去山沟里查看一下。10月24日,老姜再次进山看牛时,发现牛群里少了一头1岁半的公牛和一头两岁的母牛。两头牛共价值上万元,老姜这下着急了,在山上找到天黑也没有找到牛的踪迹。“难道是被人偷了?”“要偷也不能偷小牛,得偷大牛啊!”

  “不会是被老虎吃了吧?我前几天在山上看到有一个大爪印,像是老虎的!”一个村民说。老姜一听可能有老虎,马上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决定第二天带人上山再找找。

  10月27日凌晨3点,老姜召集了女婿和五六个壮汉带着食物和家伙一起上山寻牛。

  惊现猛兽足印和毛发

  为防止上山真的遇到猛兽,老姜一行人还买了二踢脚和几挂鞭炮。由于前几天刚下过雪,山路上有2厘米厚积雪,一行人深入山沟后很快发现沿途的路上有很多碗口大小的爪子印。大家有的认为是老虎的,有的认为是狗熊的。

  大家小心翼翼地沿着这些爪印往前寻找。当走到一个山坡上时,老姜的女婿朱金强在一处草丛中发现了密集的爪印,在一个长约2米、宽约1米的空地上非但没有积雪,反而有很多树叶和枯草,像是不明动物睡过的窝。他们走近一看,附近地面还有很多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长约4厘米。

  “肯定是老虎在这儿趴过,熊瞎子的毛没有这么多颜色!”大家一下子害怕起来,担心老虎可能就在附近。为了壮胆,赶紧拿出随身携带的鞭炮燃放。

  13时30分,大家继续寻找,翻过一座山头,来到了延吉市依兰镇的管辖区域内。终于在距离之前发现动物毛发地方的200米处的树丛中,发现了黄牛的残骸:有两只牛蹄子,一个牛胃,还有一些碎骨、碎肉和内脏等。虽然无法辨认这些残骸是否就是自家牛的,但老姜肯定他的两头牛已经找不回来了。看到这样的场面,一行人再也不敢往前寻找了,赶紧按原路下山,并再次报警说明山中发现的情况。

  为成年野生东北虎

  10月28日,延吉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接到相关通报后来到事发地查看了现场,并取走现场动物毛发作为样本,派专人带样本赴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做DNA鉴定。11月2日,消息传来,经专家初步判断,林业部门在现场提取的毛发确定是野生东北虎的毛,这只东北虎年龄在3岁左右,属于成年虎。目前专家正在进一步鉴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据村民们说,他们以前只听说过珲春经常有东北虎下山吃牛的事,没成想这事发生在他们村儿了。他们村儿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过东北虎的踪迹。对于这只老虎的出现,他们认为这只老虎可能是从珲春那边过来的。昨日,仍有村民反映,他们在山上砍柴时也看到过类似老虎的爪印,因此判断这只老虎可能还在南张芝村一带活动。

  另据老姜家人讲,他们目前已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了野生动物损害赔偿。

  可能有条“生态廊道”

  对于前些年一直活跃在珲春边境地区的野生东北虎首次出现在延吉区域,记者咨询了吉林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教中心主任郎建民。

  郎主任说,他看过了延吉市三道湾镇南张芝村现场拍摄的动物爪印照片,可以确定就是野生东北虎的。

  近年来,在延边地区活跃的野生东北虎不仅在珲春,在敦化黄泥河林区、汪清地区均有虎踪出现,而这些出现虎踪的地点均处于吉黑两省交界点。据此业内人士认为,在敦化和汪清出现的老虎不可能离珲春地区的野生东北虎种群太远,地处吉林省与黑龙江省交界处,可能存在一条野生东北虎的“生态廊道”,东北虎等野生动物在这条“廊道”上扩散活动,延吉市三道湾镇的南张芝村就在这条“廊道”范围内。目前这一结论还需进一步野外调查核实。(来源:城市晚报)

11、重金属企业污染信息公开势在必行

来源:法制网2010年11月04日 记者杜晓 实习生郑小琼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0-11/04/content_2339315.htm?node=5955

  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环保、水利、海洋、国土部门的监测仪器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相关企业应该推动其供应商信息公开,以便将污染排放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紫金矿业污染事故尚未平息,另一家有色金属类上市公司也陷入了“环保门”。

  国内第三大锌生产商的中金岭南近日在没有任何公告预告的情况下突然停牌,正当市场众说纷纭之时,一则来自当地媒体的报道表明,中金岭南的“麻烦”来自于曾在2005年镉排放超标的韶关冶炼厂。事隔5年,韶关冶炼厂的排污又致使北江中上游河段出现铊超标情况。

  不久,中金岭南发布公告,印证了停牌缘于排放污染事件,并称环保部门已责令韶关冶炼厂于21日实施全面停产。

  在中金岭南“事发”之后,北京多家环保机构发出了联名公开信,一家环保组织的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铊对哺乳动物的毒性高于铅、汞等金属元素,与砷相当。铊中毒会产生强烈的神经毒物,对肝、肾有损害作用,可导致急、慢性中毒。

  随着近年来所发生的一系列热门新闻事件,重金属污染问题逐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尚琪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指由有汞、铊、镉、铅及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对环境的污染。

  不少环保人士纷纷表示,重金属污染,“越来越成为一种严重的事实”。

  重金属污染四处“开花”

  就在中金岭南“出事”之前,一场关于国产香烟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的纷争刚刚落下帷幕。

  在第九届亚太烟草和健康大会上,一项名为《中国销售的香烟:设计、烟度排放与重金属》的研究报告在中国引发了强烈反响。研究报告称:13个中国品牌国产香烟中铅、砷、镉等重金属成分含量严重超标,其含量与加拿大产香烟相比,最高超过3倍以上。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国际、国内没有规定香烟中重金属的限定标准,但这是烟草管理方面的漏洞,并不能说明这项研究的研究人员作出的研究报告就缺乏客观性和科学依据。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也发出通报称,对本市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发现部分商品没有环保标志,有的产品零部件的铅、镉、六价铬以及多溴联苯醚含量超出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其中5种电子电器产品被清退出北京市场。

  而在2009年,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计,发生了12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共导致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当年,全国发生32起由重金属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一位环保组织发起人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发生了几起较为严重的重金属污染事件:

  湖南省嘉禾县200多名儿童出现血铅超标,引发中毒事件的是家炼铅企业;

  陕西省凤翔县马道口村和孙家南头村,数百名婴幼儿及儿童绝大多数被检测出体内铅超标,其中部分超标严重,已达到中毒标准,被疑与一家年产铅锌20万吨的冶炼企业有关系;

  2009年,山东省南涑河出现突发性砷化物超标现象。早在去年年初,临沂亿鑫化工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及办理工商、环保等手续,私自上马阿散酸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将大量含砷有毒废水排放到南涑河中,致使整个河流域及下游的江苏邳州水体砷超标;

  今年4月,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渔箭镇等地受铅污染村民经血液化验,发现血铅含量异常49人,其中儿童47人,成人2人。

  此外,据这位负责人透露,另一家环保组织对南方某电子废弃物拆解工厂所在地周围的165名1岁至6岁儿童的血铅水平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儿童血铅负荷高,其中135名儿童铅中毒,中度铅中毒者达到24.4%,明显高于没有遭到电子废物污染的邻镇儿童。

  “长此以往,这些中毒的儿童可能会患贫血等疾病,他们的智能和行为发育也可能受到影响。”这位环保组织负责人说。

  对于重金属污染的后果,尚琪略带沉重地说道:“很多重金属中毒者去了医院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就被告知已经治好,但其实不是那样的。重金属元素的半衰期通常高达数十年,对于重金属元素所引起的中毒预防是第一位,也是惟一的。” 

  环保组织呼吁信息公开

  在中金岭南事件被披露之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等20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合致信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要求其对韶关市北江中上游河段发现铊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治污行动,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治污进展。

  “铊为强烈的神经毒物,对肝、肾有损害作用,可导致急、慢性中毒。”一家环保组织负责人说。

  据了解,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通过企业污染数据库检索发现,中金岭南公司2004年以来存在多条环境违规记录,其中包括有毒重金属镉的超标。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与企业没有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借此推卸社会责任有很大关系。

  事实上,我国已对有关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化作出了明确规定。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20条规定,凡被列入该办法第11条第1款第(13)项名单的企业,即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包括“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在内的信息;第21条规定“依照本办法第20条规定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30日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其环境信息,并将向社会公开的环境信息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正因为如此,在中金岭南事件后,诸多环保组织在联名公开信中要求中金岭南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在2010年11月21日前,向社会公开贵公司的排放数据,包括贵公司排放中涉及的镉、铊、铅等有毒有害重金属的排放量,以及超标、超总量情况”。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污染企业和当地部门习惯隐瞒甚至做假,而并非公开。

  据了解,在2007年至此次铊超标事件被曝光前,韶关冶炼厂一度头顶“绿色”光环——2007年6月,韶关市环保局授予该企业“环保明星企业”称号;2007年年底,又被广东省环保局评为最高环保诚信单位。据当地媒体10月20日报道,韶关冶炼厂经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安监局、韶关市安监局等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审核组审核,达到国家《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事实上,在震惊世人的紫金矿业事件发生前,已经有种种征兆,村民发现,“河里的鱼都死光了”,但当地有关部门取了水样之后,并未公布化验结果,也未说明污染源来自哪里。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记者表示,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环保、水利、海洋、国土部门的监测仪器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相关企业应该推动其供应商信息公开,以便将污染排放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另据了解,迫于重金属污染的严峻形势,国家环保部已于去年会同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开始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根据环境保护部目前透露的消息称,此规划基本完成,正报国务院批准。而这将是中国官方第一份完整的“重金属污染”调查报告。

  疾控专家认为应理性对待

  对于当前频发的重金属污染,尚琪认为,公众应该客观对待,不用盲目恐慌。

  “以中毒来说,专业文献中对中毒的定义有两个基本要素:接触(暴露)有毒物和疾病状态。所谓的疾病状态就必须有机体组织、器官的病理性改变和可观察到的临床症状与体征。而在目前各种环境镉污染突发事件过程中,均没有在人群中观察到与所吸收毒物所致的疾病表现,因此,今后在处理环境镉污染突发事件时,专业人员应慎用‘中毒’来表述调查结果,媒体在报道时也要注意防止错用‘中毒’的概念。”尚琪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副所长白雪涛研究员长期关注铊污染状况,他告诉记者:“70年代的时候,我曾经在南方某地发现了一些铊污染患者,一直长期观测,但至今未发现有何异常。重金属污染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学界也在研究,而且我们生存环境随时存在被污染的危险,因此需要科学客观地看待。”

  尚琪进一步指出,健康危害判定标准与诊断标准的具体应用也是值得探讨的。

  “以镉污染为例,判定标准是从环境医学观点判定环境镉污染是否已构成当地定居人群某种健康危害的准则。诊断标准是依据个体的疾病表现,结合暴露史、临床症状、体征和健康评价指标检测结果,对就诊个体做出是否存在镉中毒的判定,以指导临床治疗的标准。”尚琪说,“在日常生活中,人体对镉的暴露呈多源性,即使在非环境镉污染区也可以检测出较高的机体镉负荷,如何确定人体的环境污染性镉暴露正是判定标准所要解决的问题。在环境镉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时,最关键的问题是确定人群的不良健康反应与环境镉污染的联系。” 

  尚琪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几乎每年都有发生,应对环境水污染事件将是环境管理部门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标准,以便于更好地应急处理重金属污染事件。

“从一些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过程来看,在决策应急方案时缺少人群健康危险度评价环节是一大教训。”尚琪说,人群健康危险度评价要依据科学数据来分析问题,其要素是量化各种环境危险因素和健康危害。而我国目前在环境与健康领域科研的重心仍集中在定性研究方面,即回答某环境因素对人群健康是否产生了危害,“这种科研的模式与政府的环境管理需求严重脱节,很难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所需要的科学信息,从而也使环境与健康的研究陷人难以持续发展的境地。因此,我国今后环境与健康的研究不应再是回答‘有’和‘无’或‘是’与‘否’的判定,而是要定量(分级)地说明环境对健康的影响程度。开展环境对人群健康影响危险度评价研究,积累基础性人群健康评价数据,已是当前最为迫切的需求。”

12、香港2010气候变化国际会议(2010年11月3日-6日)

来源:腾讯绿色 2010-11-03

http://news.qq.com/zt2010/climatehk/index.htm

香港特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在开幕礼致辞时表示,气候变化对于决策者的挑战,除了需要制订平衡各方利益、可以实现的目标政策外,更重要的是需要科学家把政策和科学上的难以理解的概念,变成大众可以听懂的语言…[详细]

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news.qq.com/zt2010/climatehk/index.htm

13、“官告企”:紫金矿业被推上浪尖

来源:时代周报 2010年11月04日 王楠杰 实习生 雷佩雯

http://green.sohu.com/20101104/n277146697.shtml

  10月9日,广东省信宜市政府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950万元。

  这也是自今年9月30日被行政罚款956.313万元以来,紫金矿业收到的又一份巨额罚单。

  耐人寻味的是,原本作为信宜市“十大工业建设项目”和“八大特色龙头企业”之一的紫金矿业,与原本大力引进自己的政府方却分别成了原被告。这起被称为索赔金额最大的“官告企”案件,消息甫一公布,便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溃坝根源

  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招商引资栏目里可以看到,信宜的资源优势是“物产资源丰富、人杰地灵”,矿产主要有玉石、花岗岩、滑石、金、银、铜、铁、锡等30多种,目前已开采的有20多种,其中银岩锡矿是全国第三大锡矿。

  银岩锡矿是原广东省地质矿产局704地质大队在上世纪80年代探明的一个以锡为主的低品位多金属斑岩型锡矿床,经广东省地质矿产局审查批准的储量为锡金属量103203.21吨、钨金属量2056.58吨、钼金属量1382.70吨,是广东省最大的锡矿山。

  2005年1月,紫金矿业全资收购信宜宝源,于数百米山腰上建起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该矿2009年顺利试产,2010年前五个月实现工业产值3000多万元,日处理量2000吨左右。对于地处粤西山区的县级市信宜来说,这是当地求之不得的招商引资大手笔。

  而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直至溃坝事故发生时为止,该矿依然处于试产阶段,其“税收贡献还没有体现”。

  “凡亚比”台风带来的暴雨成为了这起灾难的导火索,据媒体报道,9月21日凌晨的时候,第一道坝已被冲垮,把排洪洞给堵死了。水排不出就往外溢,大坝的底部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大水就这样把第二道坝给冲垮了。大坝被冲垮后,堤坝本身的巨石也顺水而下,成为冲倒房屋的重要“帮凶”。

  但有当地村民认为,溃坝的根源是紫金矿业两个子公司在上游建设的银岩锡矿尾矿库。

  根据紫金矿业公告显示,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初期母坝为透水堆石坝,处于初期运行阶段。国家安监总局2009年5月下发的一份文件显示,钱排镇银岩锡矿山尾矿库在2008年曾经因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国家安监总局核查处理。根据核查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向广东省政府印发了隐患整改指令,要求广东省立即责令该尾矿库停止运行,并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该尾矿库下游居民绝对安全。经协调小组多次跟踪督导,该隐患于2008年底前整改到位。

  广东省调查组也初步认定两家公司对尾矿库溃坝事件负有责任,但各方具体责任仍需等待最终调查报告的认定。国家安监总局前述文件中提到的隐患是否与此次溃坝事故的发生有关,目前还没有结论。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安监局给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溃坝事故后,10月9日,该许可证被依法注销。

  溃坝事件之后约两周,广东省纪委对媒体通报,信宜市安监局局长庄达耀、国土局局长温平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信宜市纪委立案调查。但关于两人因何被调查,外界尚不清楚。媒体报道,信宜市安监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安监局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生产不假,但出事的尾矿库由广东省安监局直接验收,省里不定期来考察过几次,信宜市安监局根本就没有资格。

  讽刺的是,如今仍挂在信宜市政府网站上的一份文件里,仍写着信宜紫金矿业的宗旨是坚持以“矿业立企、报国惠民”。

  低调行事

  尽管写下诉状的是信宜市政府,但先公布这个消息的反而是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由于两被告拥有经营权的信宜市钱排镇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给信宜市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信宜市政府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损失1950万元,超出该金额的损失待全部核定后另行增加诉讼请求。

  有信宜市政府内部官员表示,政府方面本来不想公开消息,但紫金矿业率先发布公告让信宜市政府措手不及,连信宜市代市长黄玉华都觉得“这个消息来得很突然”,以至于政府不得不连夜起草通稿应对。

  信宜市政府法制局局长陈海清负责这起案件的具体事务操作,看起来简单的起诉状,经过了反复斟酌与修改,最终的稿子经过了五轮以上的修改。

  10月18日22时,信宜市政府就起诉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索赔1950万元的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范剑波主持。

  在该发布会上,政府发言人表示,基于要核定全部损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较长时间,同时考虑到为及时有效封存被告资产,以免出现资产被转移的情况,信宜市政府根据本级法院受案权限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规定,初步提出1950万元的诉讼请求,待统计核定后,超出部分再另行提出诉讼请求,“切实维护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

  “大家把政府想得太复杂了,很多媒体说我们这是司法上的突破,但其实我们当初真的是很单纯的想法。一方面是为了事情好解决,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全企业的财产。”有信宜市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态。

  社会对此案的关注度出乎了信宜市政府的预料,信宜市法制局一位官员透露,20日,信宜市政府成立了一个由市法制局和司法局组成的工作小组来专门负责此案件。

  此外,信宜市政府还强调,1950万元只是初步索赔金额,接下来信宜市还要继续统计财产损失数额;而初步统计出的财产损失,“远不止这个数目”。

  “关键在于这个索赔数额到底是信宜市政府针对自身损失提出的还是代表了所有的受灾民众。”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英杰向记者指出,对于赔偿数额,一旦确定企业承担责任,应当由具有公信力的调查组或统计部门进行核实确定。“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受灾民众还可以以自身名义向企业提出索赔,但是如果是后者的话,是不是就相当于剥夺了受灾民众单独提出诉求的权利?这一点,地方政府没有说清楚。”

  信宜市法制局一位官员对媒体表示,若最终索赔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该案则需移交信宜市法院的上级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并且,民事诉讼不是惟一途径,等广东省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出来,若认定责任方为被告两家公司,信宜市政府还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但政府方面并不想太“高调行事”,陈海清表示:“这个案件比较复杂,并不一定会开庭。如果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可以解决更好,希望大家共同协商解决,庭外和解达成赔偿意见,不希望搞得太僵。”

  紫金之惑

  对信宜市政府的起诉,紫金矿业董事会秘书郑于强表示,这一事故是由强降雨这一“不可抗力”造成的,并非尾矿库设计和工程质量问题。如果公司有责任,也仅承担无过错责任,紫金矿业目前已经聘请律师准备应诉。

  郑于强透露,在收到法院通知之前,紫金矿业与信宜市政府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进行过协商,信宜市政府也未提出过具体赔偿数据。他认为,在没有得到广东省调查组的数据和公司统计的数据前,1950万元的索赔金额“很离奇”。

  对于紫金矿业来说,今年不是一个好年头。

  5月份,紫金矿业在国家环保部公布的《通报批评公司及其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环保问题》中成为11家被通报的上市公司之一,且旗下多达7家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环保问题。

  7月3日下午,紫金矿业旗下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外渗,约9100立方米含铜酸性污水进入汀江;7月16日晚,紫金山铜矿再次发生渗漏,应急中转池中约500立方米污水再度流入汀江。

  在上杭县政府公布的数字中,紫金矿业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这主要是针对村民养殖业损失计算得来。10月8日,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被行政罚款956.313万元,福建省环保厅还责令企业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这是自《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改后,中国开出的首张额度超百万元的污染罚单。

  此外,这次污水泄漏事件的各项评估和整改治理的后续进展,迄今亦未有最终结果。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红云告诉记者,在环境执法方面,中国违法责任规定得不够合理,因此存在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尽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我国法律对污染者的罚款规定仍然太低”。

  令人颇为意外的是,自从污水泄漏事件之后,紫金矿业的股价一再创下新高,截至11月2日,短短的4个月内涨幅逾5成。

  尽管先后领到两笔巨额罚单,但有观点认为,对比同样惹下污染乱子的BP(英国石油公司),紫金矿业所遭遇的那点压力和损失,简直不值一提。今年4月20日发生漏油事件之后,除了需支付112亿美元的清理油污费用外,BP随即与美国建立了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为了筹钱,甚至不惜“断腕”出售旗下公司。而紫金矿业2009年净利润达到35.4亿元,其所收到的罚单几乎“不值一提”。

  “在国外尤其是美国或发达的欧洲国家,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则需要面临巨额惩罚性赔偿诉讼,并不能直接得出中国赔偿标准就一定低于国外的结论。但是关键问题在于就赔偿数额确定的程序以及方法上,国外可能比中国更为科学,也更有公信力。”蔡英杰说。

  中山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挚萍教授则向记者指出,BP漏油事件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不能简单相比,但总的来说,中国现在的赔偿标准是比国外的低。

  “中国环境损害标准不一,如果是财产的损害,比如农田、房屋等有一套认定标准,但对人身损害的标准比较模糊。而对于环境生态、生态功能、生态价值等目前而言几乎没有标准。”

  推动法治?

  而对于原本出发点“很单纯”的信宜市政府来说,本想低调行事的他们却因为媒体的曝光而不得不走上台面。在众人眼里,他们赫然成为“官告企”的先行者,敢于得罪纳税大户,替民做原告。

  有当地官员不止一次提到,因为事件还在调查中,他们必须保持低调,否则怕省工作组怪罪下来就不好办了。

  村民对诉讼进展的关切,更让政府必须“步步谨慎”。“既然都告了,村民会问,为什么还不开庭呢?我也想去听一下,最好当庭说说我家有多惨。”市政府一位官员坦率地说。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公益律师常铮告诉记者,如果是政府起诉的话,一般都是国家公诉,如果是民事诉讼,那就跟企业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这体现了政府对环境治理很重视,对事故责任追究比较严格,它不仅从刑事责任上追究,包括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还从民事责任,从国家政府去代表民众的利益,是为民服务。”

  耐人寻味的是,信宜市政府此次的举动与此前有着巨大反差。据当地村民反映,当初建坝时村民们的反对并未获地方政府支持。

  “信宜市政府的这起案件,已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既已提起诉讼,该案件接下来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解决。”张红云分析,“本案有可能庭外和解,信宜市政府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让受害者得到补偿,紫金矿业如希望还能作为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面貌出现,也应积极解决此事,给受害者合理补偿。”

  今年6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在引进大企业时,地方政府官员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更多更快地招到商。至于招商引资对当地环境、对当地综合效益的积极影响,是他们非常容易或者愿意忽视的。”蔡英杰向记者分析,“当亲手引来的大企业出现问题时,地方政府通常做法有两种,一种是采取积极措施对企业进行处罚用以撇清和企业的关系,减轻自身工作失误的压力;另外一种就是想尽办法保护企业,力图在自己的能力和权限范围内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蔡英杰认为,从信宜市政府的做法来看,未必是第二种做法。而从法律上,地方政府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依据并不十分充分。

  而同样有观点提出疑问,政府的损失就是国家财产的损失,诉由也许是“侵犯财产权纠纷”。那么这将是一起政府与私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如果政府是代表所有受灾群众起诉,则是一起集团诉讼案件。如果打赢了,这钱应该怎么分?

  张红云告诉记者,如果该案政府是代表所有受灾群众起诉,损失是按照灾民个人损失计算后叠加,最后又能完全赔偿的话,那么灾民们应获得自己损失的补偿。如果不是如此,则受灾群众的损失应根据损失大小,按比例分配。

  不管结果如何,这起“官告企”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法治化解决环境污染事件提供了一条路径。

“这个诉讼从环境损失这块来看是有进步意义的,积极的一方面是代表公共利益。”李挚萍提醒记者,进步意义不包括政府代表私人民众来追讨私人损失,“政府现在这样做,好像是用公权力,用它的意志代表群众的意志,对公民的利益是考虑不周的。而且无论程序是否完备,如果案件都朝这个方面发展,会导致公民社会维权能力、自己主张越来越弱。”

14、不整改?撤订单! ——沃尔玛供应链绿化记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11月04日 杜悦英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1,20101104103211272.html

订单的压力

  “你愿意失去沃尔玛的订单吗?”

  对坐落在福建莆田的涵江大福鞋业和莆田涵江鞋业两家公司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资料显示,这两家公司拥有员工超过3000名,生产皮鞋、人革鞋、休闲鞋、马靴等产品,供给沃尔玛等知名零售商销售。

  两家企业因为不想失去订单,所以选择了接受客户企业的考验:从2008年起,沃尔玛开始使用污染地图数据库进行供货商环境行为检索。这是一个由独立第三方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开发的数据库,其数据来源是中国各级官方环保部门和权威媒体披露的环境污染信息。

  此前,沃尔玛已经明确,他们不选择有环境违规记录且不整改的企业作为其供货商。“2008年的时候,沃尔玛已经开始要求不但要与供应商签好劳动关系的合同,而且供应商必须承诺在环境方面也要做好。”沃尔玛道德采购部区域经理吴海琳日前对记者表示。

  2007年3月,莆田市环保局公布《2006年环境监测超标企业名单》,其中提到,上述两家莆田的鞋业公司“废水废气超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据此将两家企业录入污染企业数据库“黑名单”。

  这条信息被沃尔玛检索到之后,沃尔玛要求这两家企业采取整改措施,并对公众作出公开说明。

  两家企业向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提供了说明材料,表示已经依据有关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和水污染超标排污费,但这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治本的治理

  在沃尔玛的订单压力下,两家企业开始寻找治本之策。他们调查发现,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是有效解决办法。然而,当地市政污水管道的缺失成为实施这一方案的最大障碍。

  为了彻底解决环境违规问题,两家企业开始与政府沟通。2009年5月,他们向当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内容是,在其所在的地区铺设市政管道,因为原有的、离两家企业最近的污水管接口尚有600米—700米。两家企业在申请中着重说明:随着国际客户对供应商提出遵守环境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地方政府有责任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

  在收到企业提出的要求后,当地政府最终决定着手完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资80万元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福鞋业和涵江鞋业提交的资料显示,其生活废水已于2009年12月接入市政管网,企业降低了成本。

  2009年12月监测报告显示,两家企业的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同时,后续监测显示其废气排放亦达标。在确信两家企业的污染问题已经解决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将它们的名字从“黑名单”中抹掉,两家企业得以继续做沃尔玛的供货商。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认为,尽管法律明确规定当地政府有责任修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但是地方政府却没有修建的动力。因此,供应商通常面临两难境地:要么巨额投资修建独立处理设施;要么面对来自客户企业的不合规风险。大福和涵江鞋业的经验表明:如果供应商可以把投资环境基础设施与当地经济竞争力和就业机会联系起来,就可能推动当地政府完善必要的环境基础设施。这不但有助于提升企业环境表现,还将推动整个地区环境质量的改善。

  未解决的问题

  然而,沃尔玛的“绿化”表现并非人人叫好。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曾多次质疑沃尔玛违反中国食品及食品销售相关法规。

  从供应商的角度说,参差不齐的企业硬件设施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会使得客户企业的要求并非全部都能执行到位,任何一家客户企业,都会面临供应商的类似问题。

  有些工厂同时为几个不同品牌的供应商,一家客户企业推动他们做环境整改,如果其他的客户企业没有对企业提出这种要求,那么企业做这些事情的动力也将非常微弱。

作为研究者,世界资源研究所顾问张智康深感,在跨国公司供应链管理的压力下,中国供应商也面临很多挑战:一是绿色投资回报周期长,回报率却不一定明显。二是供应商如何改善生产线,也要面对压力。三是国内供应商不仅要面对国内的竞争对手,还要面对越南等竞争对手。

15、环境法学家:期待环保部进行环境诉讼第一案

来源:法制日报2010年11月04日郄建荣

http://green.sina.com.cn/2010-11-04/080521411837.shtml

  法院把皮球踢给了环保部门,应对不好,环保部门会很尴尬

  需要首起判例当靶子,期待第一案的带动效应

  专家希望环保部做第一个吃螃蟹者

  起诉紫金矿业须解决三个法律问题

  11月2日,民间环保组织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福建省环保厅行政处罚紫金矿业一事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申请复议的同时,建议环境保护部起诉紫金矿业。事实上,1个月前,北京的环境法学家也曾呼吁环境保护部起诉紫金矿业。令人遗憾的是,环境保护部没有接招。

  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今年6月出台的《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著名环境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汪劲认为,从司法层面上讲,环保部门代表国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司法障碍已经不存在。

  “无论是紫金矿业的污染问题,还是大连油污问题,环保部门以及海洋部门都可以提起诉讼。起不起诉就看他们的了。”11月3日,汪劲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部门应尝试提起一个诉讼,同时他建议,环境保护部应以此为契机,尽快制定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如何代表国家提起赔偿诉讼的指导性规则。

  环保部门怎么应对成焦点

  今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莫过于作出了“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规定。汪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实际上从司法层面上解决了环保部门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以前,环保部门总是推说,因为他们起诉的主体资格缺乏法律规定,因此,环保部门无法理直气壮地代表国家起诉污染行为并索赔。因此,环保部门不断地呼吁,希望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相关诉讼法律或者由司法部门出台司法解释,赋予其代表国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力。

  “这就好比踢皮球,以前是环保部门总说他们想起诉,但法院不会受理。而现在法院可以说,我已经告诉环保部门可以受理你的起诉了,如果你不来那就是你的事情了。法院现在又把皮球踢给了环保部门。”汪劲认为,眼下,环保部门敢不敢真的起诉成了问题的关键。

  汪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意见》出台后,环保部门应对不好会很尴尬。“《意见》出台前,环保部门可以把不起诉的理由推给法院,公众也都把矛头指向法院,现在法院受理了,矛头开始指向了环保部门。”汪劲说。

  起诉可能面临压力是客观现实

  “环保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障碍已经解除,对于老百姓和环保部门来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汪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但是,环保部门面临的压力也是客观存在的。

  汪劲认为,压力可能会主要来源于各级党政机关。他说,压力不仅环保部门要面对,而且司法部门也需要面对。“尽管《意见》已经发布,但是,法院最终会不会受理起诉可能也要过有关党政机关这一关。”汪劲这样认为。

  “事实上,如果真要起诉的话,法院和环保部门都存在着要向党政领导汇报的问题。”汪劲说:“中国的法治有一个基本的组织原则,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以及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所以重大事项是由党委决定的。按照这一原则,环保部门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必须要向有关同级党政领导汇报;而法院受不受理也同样需要向党政领导汇报。”汪劲说:“如果党政领导研究同意自然好办;如果不同意,这个诉讼就会泡汤。”

  汪劲认为:“福建省环保部门绝对没有这个胆量起诉,它就是想起诉也得请示地方党政领导。而党政领导可能会说环保部都没有动静,你们急什么。”显然汪劲对环保部门起诉紫金矿业并不持乐观态度。

  他担心,环保部门“考虑到这些因素就可能不敢行使这一诉权。即使环保部门想起诉,但党政机关不同意的话,环保部门不仅起诉不了,而且主管领导可能还会面临政治上的困境。”汪劲吁吁,在对待环保部门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的问题上,各级党政机关应该多从法律后果上考虑问题,只要法律上允许的,就应该支持环保部门的诉讼。“这一点,广东信宜市有关党政领导支持信宜市政府起诉紫金矿业案的做法,就非常值得借鉴和推广。”汪劲这样认为。

  提起诉讼至少要解决三个问题

  事实上,汪劲是最早呼吁环保部起诉紫金矿业的专家。但至今环保部一直不敢接招,对个中原因,汪劲也进行了分析。就环保部门如何应对《意见》,汪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至少要解决三个问题。

  虽然《意见》给了环保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力,但是,具体由哪一级的环保部门来提起诉讼?对此,汪劲的看法是,对于起诉主体,仍然需要环保部门内部进一步明确。

  “就一个污染问题,环保部可以委托其下属的6个督察中心以环保部的名义起诉。但除了部一级以外,省市区县都有环保部门,那么,这些环保部门是不是都可以提起诉讼?”汪劲说,针对一个污染事件,“部里起诉,省里起诉,市县都起诉的话,到底法院受理谁的起诉?”他说,环保部门应当从管辖范围上对不同级别环保部门起诉的权力做一个划分,比如跨流域、跨省污染的以及重大污染事件由环保部来起诉,省内的就由省环保厅来起诉等。

  就谁来提起诉讼,汪劲的建议是,环保部应制定规则,以防止环保部门之间出现混乱。

  环保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赔偿范围以及损失如何计算。汪劲建议,对于损失的范围以及赔偿范围,环保部门应该找专家、学者,包括官员一起研究,来确定哪些属于直接损失,哪些是间接损失。

  对于如何计算国家损失,汪劲认为,也存在难点,“比如生态损失就难以计算,目前差别很多,同样一个损失可能鉴定下来是10个亿,也可能是一个亿、两个亿。”怎样取舍,汪劲说,也需要环保部尽快研究,拿出一个相应规则出来。

  第三个需要解决的是证据问题。在国家诉讼赔偿中,汪劲以他曾参与处理过海洋污染损害问题为例说,通常情况下,企业会质疑监管部门的证据,“一个大的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政府方面肯定会动用公权力命令国家各有关部门监测机构去取证,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机关拿出的证据,无论是公信力,还是采信力都比一般证据高。”汪劲说,在他看来,环保部门要起诉,证据方面不是大问题。“而且,依照侵权责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加害人若要质疑环保部门提出的证据,就应当提出确凿的相反证据。”

  此外,他建议,环保部应建立自己的环境律师库。把好的律师、有经验的律师名录赶快拿到手,未来一但诉讼的话,好有充分的准备。“我国的律师并不强大,公职律师并不多,而所有的企业都有法律顾问或律师,在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后,企业肯定会花大钱请名律师。”汪劲说,环保部门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除了要面对自企业方强烈的辩驳外,还需要有自己的出色律师来代理诉讼。

  需要有一个司法判例做靶子

  环保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能会遇到地方党委的过问,可能会遇到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等问题,汪劲认为,眼下最重要的是,环保部门应该尽快起诉一个案件,“司法要做一个案件出来,哪怕是应该赔偿一个亿的,最后法院认定赔偿一千万也可以。”汪劲认为,第一个判例出来会带来一系列的效应,只要有了第一案,才可能有第二案、第三案。

  汪劲说,只有做起来了,污染损害的赔偿数额才有可能渐趋合理,“不能指望第一个判例就做得非常的科学合理。”汪劲说。“无论是环保部门还是法院,应该有拿出第一判例做靶子的勇气,不怕被批评。”

  “总比以前没有好吧?”他说,问题的关键不是赔偿数额,而是判决出来后,可以供人们来研究,人们可以从经济、技术和法律等各个角度去考量,“这样才会知道这个赔偿数额是高了还是低了。”汪劲说:“合理不合理是相对的,但起不起诉,污染企业赔不赔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那怕再少,最后引起争议再大,都要做起来。”汪劲说,这也是目前我国所面临的严峻环境形势所逼迫的。

汪劲说,他希望,环保部是第一个吃螃蟹的部门。

16、600万吨致癌物铬渣该谁来管

来源: 中国青年报2010-11-04

http://news.163.com/10/1104/03/6KK8VJ0300014AED.html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一批高污染化工企业的关闭,高达600多万吨的废料铬渣便成堆存放在全国20多个城市的周边。铬渣中含有致癌物铬酸钙和剧毒物六价铬。这些铬渣堆大多没有防雨、防渗措施,经过多年的雨水冲淋、渗透,正一天天地成为持久损害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扩散源。(《中国青年报》11月3日)

看了这则报道,不禁想起改编自真实事件的美国著名环保主题电影《永不妥协》。美国加州P.G.E电力公司曾使用六价铬作为防锈剂,并将含有六价铬的污水排入池塘长达14年之久。最后,634人将电力公司告上法庭,并获得了3.33亿美元的赔偿金,P.G.E案由此成为史上美国直接诉讼赔偿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生活在中国20多个城市周边铬渣堆附近的百姓,如今想通过法律诉讼这个渠道是行不通了,因为当年制造铬渣的那些化工厂早已关门了。而且,600多万吨铬渣分布在20多个城市周边多年,却并不被公众所知晓。可见,公众的知情权又一次被忽视了。

对于重金属污染,中央政府一向是高度重视的。2005年,国务院曾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历史堆存铬渣要在“十一五”末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也就是说,今年年底就是处置时限。但事实是,只有部分铬渣堆设有防渗漏设施,其余多是简单堆放。600多万吨铬渣今年年底要实现无害化处置,恐怕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这些铬渣堆犹如一枚枚“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带来恶性环境事件,危害公众健康。600多万吨铬渣该归谁来管?各地政府自然责无旁贷。距离“十一五”收官之日不远了,修修补补显然无济于事。希望各地政府能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对铬渣堆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消除恶性环境事件的隐患。

此外,各级环保部门应该努力提高执行力,敢抓敢管,充分发挥“环境看家狗”的职责。同时,作为环保的最高统筹部门,环保部在面对地方政府以GDP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尚难彻底改变的情况下,应该充分履行监督检查之责,并为各地环保部门撑腰鼓劲,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铬渣问题,为子孙后代造福。

17、“垃圾危机”是面镜子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0年11月04日 武卫政

http://env.people.com.cn/GB/13126329.html

  如果不能尽快跳出把垃圾一埋了之、一烧了之的思路,不重视垃圾的全程减量,“垃圾危机”很有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

  垃圾不收拾,影响有多大?不久前,意大利第三大城市那不勒斯爆发“垃圾危机”,堆在街头的2400吨垃圾发出恶臭。事件的起因,不是环卫工人拒绝清理垃圾,而是当地居民抗议政府修建垃圾处理场,“故意”不让清理垃圾,并且大规模游行示威,环境问题引发了社会问题。

  这件事似乎与我们没有多大关系。但如果认真想一想中国城乡越来越严重的垃圾状况,那不勒斯的“垃圾危机”应该成为一面让我们明得失的镜子。

  据报道,那不勒斯目前处理垃圾的办法,是在火山山体中挖个大坑,然后把垃圾填进去。随着城市垃圾日益增多,政府想在国家公园内建设第四个垃圾场,结果招致居民的强烈抗议——“我们不想让后代生活在垃圾场内”。

  据分析,造成当地“垃圾危机”的原因很复杂。但是,在局外人看来,“垃圾危机”突出地反映了垃圾与居民争地、环境污染与保护家园的矛盾,这一点恐怕谁也否认不了。

  垃圾填埋场与周边居民的矛盾,加上同类性质的垃圾焚烧厂与周边居民的矛盾,近些年在国内也屡有发生。因为填埋和焚烧,是现阶段国内处理终端垃圾的主要方式,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终端垃圾的总量不断增长,填埋、焚烧的压力越来越大。原有的场地和设施满足不了需要,只能建新的。新的填埋场、焚烧厂,即使技术上更先进,环保性能更好,也难免要占用土地,也难以打消人们对于填埋可能产生渗滤液和臭味、焚烧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顾虑。

  难道只能靠不断地修建填埋场、焚烧厂,来处理越来越多的垃圾?

  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反思人类大量制造垃圾的生活方式是否可持续,其次在于全社会要从生产、消费、废弃的全过程来考虑垃圾的减量。“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要把垃圾放对地方,首先要正确地分类,然后回收、再利用。这样的减量,不仅可以变废为宝,弥补原生资源的不足,给人们带来新的收益,而且大大减轻填埋、焚烧带来的各种压力。

  一些企业已经注意到工业废气、废渣、废水以及烟尘的利用价值,懂得从废弃物中淘金。湖南省长沙县的许多农民也注意到60%的生活垃圾可以用来沤肥,30%可以送到废品公司作资源化处理,最后只需填埋10%。在城市中,许多拾荒者瞄着社区和街道上的垃圾箱,早早就把能回收的东西挑走了。这些图景,正是垃圾减量由末端向前端延伸的生动例证。

  问题在于,许多人还没把垃圾的全过程减量当回事。比如说城乡居民每天产生的垃圾中还有许多东西能够回收、再利用,可人们总是把所有垃圾塞到塑料袋里一扔了事。之所以不把它当回事,是因为许多人包括决策者、管理者在内,还是想着垃圾桶里的东西就应该送到填埋场、焚烧厂。

  如果不能尽快跳出把垃圾一埋了之、一烧了之的思路,不重视垃圾的全程减量,“垃圾危机”很有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

18、水泥企业叫嚣"国土厅不批也要建"胆气从何而来

来源:《新京报》2010年11月0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3127588.html

  水泥业作为高能耗、高污染且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近几年一直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而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采访时发现,一个按国家规定不得开工建设的水泥项目,在自治区国土厅明确表示不予审批项目用地的情况下,企业竟称“国土厅不批也要建”,强行顶风上马,使得宏观调控政令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11月3日《经济参考报》)

  禁令声声,法规俱在,瀛海水泥却“霸王硬上弓”,并且还叫嚣“不批也要建”,其胆气从何而来?

  一方面,是因为类似不批先建、最终“闯关”成功的违建事件非常多,既然人家这条路能“走”得通,我为什么不行?“榜样”的力量无穷,有人胆大包天,铤而走险,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滞后跟进甚至“执法疲软”,给违规者释放出了错误信号,使他们认为只要态度再硬一点,动作再快一点,后台再大一点,就能“挺”过去。试想,如果被称为“霸王西征”的瀛海水泥叫板禁令之始,执法者就迅速出手,该推平的推平,该处罚的处罚,如此违法“霸王”还能“西征”成功吗?

  更为主要的是地方权力的暗中支持,才使违规者牛气冲天。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在许多违规上马的企业背后,都有权力撑腰,这起“霸王西征”也不例外。调查显示,2010年9月7日,阿拉善盟主要负责人深入瀛海公司调研,详细了解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成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企业搞好服务。

  你看,不仅瀛海公司对项目上马心切,地方政府同样心急如焚呀。如果没有利益瓜葛,政绩诱惑,地方领导会如此关心违规企业吗?

  因此,面对违规者“不批也要建”的叫嚣,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只要是违规上马的项目,就在第一时间查处,一律推倒,毫不留情。其次,查处不能点到为止,而要深挖,揪出违规现象背后的权力魅影,让涉事官员吃不了兜着走。果真如此的话,还有项目敢违规上马吗?

19、面对水危机,科技界如何作为?

来源:《科学时报》2010年11月04日 王卉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3128647.html

  水问题研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突发洪水、持续干旱、水污染事件,水多了、水少了、水脏了。面对日益严峻的水危机问题,科技界、科学界应该怎么办?我们认为国际水组织之间需要就此加强相互合作。而且站在全球的角度,需要与全球水系统、其他大的计划相结合。”

  日前,在京举行的第二届国际科学院理事会(IAC)水计划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科学院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主任、国际水资源协会(IWRA)主席、IAC水计划中国合作主席夏军研究员,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IAC理事会成员由多个国际知名的科学院组成。IAC的宗旨是通过各国科学院的密切合作,解决全球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如能源与全球气候变化、全球水问题、消除贫困、科技能力建设、食品安全以及传染病的控制等,从而为联合国(UN)、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科学咨询。

  本届IAC理事会主席由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和荷兰皇家科学院院长Robbert H.Dijkgraaf共同担任。

  中国科学院为IAC的创始成员国科学院。在过去几年里,中国科学院重视参与IAC开展的科技能力建设、可持续能源发展、妇女与科学、人力资源培训等国际合作项目。中国科学家为IAC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在IAC理事会中日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国际科技社会的高度赞赏。水资源问题在2008年被IAC理事会确定为未来全球和区域最重要的热点研究问题。

  中国科学院继2009年11月举行首届IAC水计划研讨会后,针对IAC水计划,再次在北京举办以“气候变化和社会发展下水资源脆弱性及适应性管控”为主题的区域研讨会。研讨会除了由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科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和中科院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联合组织,也邀请了国际科学院理事会水计划(IAC-WP)、国际科学院组织水计划(IAP-WP)、国际水资源协会(IWRA)及全球水系统计划亚洲区域办公室(GWSP-ANSO)联合承办。

  联合国全球水资源评估计划(WWAP)显示:世界1/3人口生活在缺水地区,约14亿人缺少安全的用水,30亿人缺乏卫生设施。这对人类造成了极大伤害:每年大约有33亿例水引发的疾病发生并且导致了530万人死亡。根据预测,到2025年2/3的人类将面临清洁淡水的短缺。如果水资源危机得不到有效解决,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恶化将威胁人类生存。

  夏军表示,IAC水问题研究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两方面: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其中人类活动包括:农业和城市发展、水利工程、河流系统的过度开发、水资源的过度利用等,尤其是水资源矛盾冲突较大地区的地下水过度开采。

  中国的水问题在全球具有典型和代表性。

  比如,矛盾最突出的是北方的海河、黄河、淮河、辽河和西北诸河,总用水量已大大超过了流域的可利用水资源量,生产生活用水挤占生态需水,超采地下水,导致了严重的生态与环境问题。

  夏军认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是中国科学院以牵头单位的身份尽快组织和启动IAC水计划,发挥IAC在解决国际和区域重大水问题的战略咨询和影响作用。

  中国科学院院士刘昌明对《科学时报》记者表示,水是永恒话题,是未来战略问题。水相关的理论问题、重大科学问题需要中国科学院来探讨,需要加强研究,需要进行长期科研攻关。

  注重发挥科技作用总结研究正反案例

  夏军任中国合作主席的IAC水计划,由中国科学院去年建议,今年由IAC决定实施。同时作为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夏军表示,IAC水计划的目的是对解决水问题提供科学的理解、认识和支撑,同时用科学和技术的新的发展寻求解决未来面临的水危机的方法。

  “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在解决水问题上,很多方面都可以发挥作用。”夏军表示。

  比如,由于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与高新技术的产出,现在还是有一些低价、高效的污水处理方法。

  来自密西西比国际水务有限公司、亚马逊水务有限公司的布鲁斯所做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印证这一点。布鲁斯介绍的生化处理技术,对中国四五类水质的污水的处理,每吨水处理成本可以控制在不到1元钱,造价低,处理污水的效益高。“在中国什么样的污水都有,污水处理压力大。中国有条件出技术,也必须在中国出技术。”布鲁斯对《科学时报》记者表示。布鲁斯设想的未来目标,是通过科技发展让污水处理的成本低于新买水的成本。

  夏军表示,类似高新技术可以推广,以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产生的一些累积污染量进行处理,另外也要控制污染源,不产生或少产生新的污染,对已污染的河流要进行综合治理。

  现在有很多农业节水的高新技术,有很多优良品种——耗水量少、产量高,这也是通过技术的改进,提高节水高产的效益。

  海水淡化一直是沿海地区解决水短缺问题比较好的途径之一,长期以来主要问题是造价高,每吨水需要10元以上,现在已经降到七八元,比南水北调的水还便宜,南水北调成本是每吨水10元。海水淡化,其中一种技术是利用反渗透膜技术,这就是要利用高新技术的发展,夏军认为,还可以在成本上进一步降低价格。

  另外,夏军认为,在中国,比如三峡、南水北调等大的水利工程上,大型存储调度技术也可以发挥一定作用。包括三峡大坝的建设,本身就需要很多高新技术、工程技术。

  除了高新技术、新的科学发明创造之外,夏军强调,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在水的管理方面,亟待发挥更好的作用。

  比如,在水的管理上,要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而非“九龙治水”,应有综合的管理体制,包括流域的协调。

  夏军认为水价要提上去,要有经济杠杆,对浪费水的行为要进行重罚,“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这方面要有行政手段。这也非常重要”。

  另外,在水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方面,夏军主张要进一步健全,包括注重对跨境河流、国际河流问题的处理上要有一个公平性。

  夏军表示,好的水资源管理,需要政府和社会来合作和组织,要更为可持续地利用水资源,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在能力上又是合理的,不能是泛用的,同时,在生态上又是可持续的,有个完整的水的管理体系,同时这个管理体系又符合当地区域水的变化情况。

  就像一个国家政府,分级从地方区域到中央政府,水资源管理也是这样,要在水与生态、水与社会、水与经济、水与农业、水与城市等方面,有一个好的科学管理的机制,对不符合机制的行为要有非常好的调控功能。夏军表示,IAC水计划强调“Water Governance”,这不是一般意义的水管理(water management),而是强调政府与社会的作用,要有非常强的调控功能,与常规的委托水利部等进行调度不一样,是更高层次的要求。

  夏军表示,从过去到现在,在水的利用方面,全球都有非常好的科技支撑、管理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失败的例子,IAC水计划也包括要总结这些好的案例和失败的教训。

  比如新加坡国土面积很小,人口密度很高,水资源极度短缺,国内水资源只能满足其50%的用水需求。新加坡在水的管理,以及高新技术的应用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在海水淡化、大尺度雨洪利用以及以非常低的造价进行污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等方面,都做了非常好的工作。

此外,新加坡在水资源需求管理方面做得非常好,对都市水的综合利用,在行政管理上避免了多龙治水,“新加坡每方水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包括生态境保护的价值——需水管理效益相当之高。”夏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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