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9
十月十九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中国化工报: 我国两项污染物年排放量世界第一
http://www.ccin.com.cn/ccin/news/2010/10/19/147663.shtml
2、人民日报: 中央安排134亿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http://env.people.com.cn/GB/12988064.html
地方信息:
3、法制日报: 云南环保法庭成立近两年仅受理一起环保公益案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0-19/094921305231.shtml
4、羊城晚报: 广州将全面试点垃圾分类收集
http://news.sina.com.cn/c/2010-10-19/140521306830.shtml
环境曝光:
5、千龙网: 天津王稳庄镇污水横流 工业污染触目惊心(组图)
http://env.people.com.cn/GB/12988691.html
6、中国经济周刊: 大庆“黑”塑料袋生产调查:医疗垃圾成主要原料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10/19/c_12676092.htm
地球故事之垃圾处理:
7、郑州晚报: 英国家庭垃圾分类繁琐 一家有10个垃圾箱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0-19/092621305060.shtml
节能减排:
8、每日经济新闻: 温州限电后遗症:成本增加、工人减收及污染
http://green.sohu.com/20101019/n275970075.shtml
9、中国经济周刊: 节能大限将至多数省份未完成 专家担心数据造假
http://business.sohu.com/20101019/n275954964.shtml
深度报道:
10、中国化工报: 排入江山的有毒物质知多少?
http://info.chem.hc360.com/2010/10/191112183381.shtml
11、工人日报: 环保局长功德碑留名 “慈善捐助”被指存利益交换
http://www.chinanews.com.cn/sh/2010/10-17/2592121.shtml
环境时评:
12、千龙网: 如何破解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尴尬
http://cj.qianlong.com/46184/2010/10/19/5264@6207492.htm
13、南方都市报: 法律当为环保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松绑
http://gcontent.oeeee.com/0/64/064128ef59aebb59/Blog/8dd/d25289.html
14、法制日报: 政府诉紫金矿业:依法“维稳”是正途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10/19/c_12674135.htm
15、湘江评论: 涂俊明:期待“绿植效应”能够普遍蔓延
http://xjpl.changsha.cn/80/201010/t20101012_11732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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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两项污染物年排放量世界第一
来源:中国化工报 2010-10-19
http://www.ccin.com.cn/ccin/news/2010/10/19/147663.shtml
中化新网讯 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处长燕娥10月15日告诉记者,我国水质考核指标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的排放虽然从2005年起逐年下降,2009年这两项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依然高居世界第一。
燕娥表示,我国环境形势严峻可从以下四方面反映出来:
一是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达到18.4%,近五分之一的地表水丧失了任何使用功能;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79.6%,超五分之一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二是我国目前潜在的环境问题非常严重,常规污染物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也在日益凸显。同时大家也深切地感受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灰霾天气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大气的能见度在降低。三是突发环境事件处于高发期。污染事件频率非常高,去年我国发生10多起重金属污染事件,今年污染事件也是接连发生。四是污染减排压力有增无减。一方面,钢铁、水泥等一些传统的产业产能严重过剩但仍在重复建设;另一方面,一些新兴产业如风电和多晶硅领域也出现产能过剩。“环保部今年制定的污染减排目标是二氧化硫比2009年削减40万吨,化学需氧量削减20万吨以上,现在看来难度很大。”燕娥说。
十省正在试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针对记者提出的如何有效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的问题,燕娥向记者介绍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污染事故中,受害者常常得不到及时赔偿,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我国从2007年开始试点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为了应对这个难题。”燕娥说,国家鼓励环境风险比较高的企业投保,一旦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样既可及时化解企业的风险,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复产。更重要的是受害者的利益能得到及时的补偿。同时还可通过这个机制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目前10个省在试行这项制度。有些地方已经有一些经验,将投保企业的排污费作为保费,鼓励企业进行投保。”燕娥说。
2、中央安排134亿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0年10月19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2988064.html
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牧区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国务院日前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央财政每年为此安排资金134亿元。近日,财政部和中央农办、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草原退化严重,牧民增收乏力
目前,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问题面临严峻形势。一是草原退化严重,可利用面积减少,生态功能弱化。目前,全国约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退化,中度和重度退化面积达23亿亩,产草量比20世纪80年代平均下降30%—50%,部分草场完全丧失生产能力。二是牧民就业渠道窄,生产生活成本高,收入积累缓慢。调查显示,2008年全国264个牧业和半农半牧业县,牧民人均纯收入3714元,不到同期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80%。29%的牧业县和33%的半农半牧业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是草原保护投入不足,生产扶持力度弱,牧区发展可持续性不强。
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在牧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方面投入较多,但对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生产的投入力度不足,惠牧的生产性补贴政策明显少于惠农的政策。
畜产品供应不受影响
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基本思路是,在全国主要牧区可利用天然草场范围内,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本达到草畜平衡,促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逐步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持续增收的双赢目标。
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4亿元,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施禁牧补助。二是实施草畜平衡奖励。三是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四是安排奖励资金。
有关负责人认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根本目的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牧民增收,不会对畜产品供应产生影响。因为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不是简单减少牲畜饲养量,而是要大力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和划区轮牧,提高牧区畜牧业生产水平,使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肉大国,人均肉类占有量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综合生产能力较强。从长远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后,草场生产力将不断提高,草原草场承载能力将日益增强,有利于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
地方要建立草畜平衡核查机制
为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到实处,把这一惠及广大牧民的大事办好,财政部、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工作。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要突出和发挥牧民主体作用。要衔接好现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将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政策并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同时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责任追究;地方政府要将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纳入政府和村组年度考核范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禁牧管护机制: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草原监理和管护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省(区)、地市、旗县、乡镇和村上下联动的管护网络;将监理管护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草畜平衡核查机制: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草原载畜量标准和草畜平衡核定办法,加强对草畜平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要建立草畜平衡核查机制,采取草畜平衡公示、牧民自行申报、旗县政府抽查和社会监督举报等多种措施。
3、云南环保法庭成立近两年仅受理一起环保公益案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19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0-19/094921305231.shtml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2008年12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然而,成立已近两年,云南环保法庭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尴尬:成立近两年竟然只受理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甚至因为“无案可审”而不得已变身,改审刑事案件。
2008年年底,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发生后,昆明中院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成为全国第四个环保法庭。据了解,该庭成立至今,共受理涉及环境保护案件20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均为林业或土地资源类案件),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3件。
继昆明中院成立环保法庭之后7天,云南玉溪中院也成立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审判庭”。随后,玉溪市澄江县、通海县法院相继成立了同样的机构,澄江 县环保庭有3人,通海县法院环保庭有两人。玉溪红塔区、江川、华宁3县法院环保庭的机构编制已经批准,因人员编制实际落实困难等问题,尚在筹备过程中。玉 溪市两级法院去年共审理涉及环保的刑事案件38件、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1件、非诉行政案件52件。
然而,云南省高院调研时发现,截至今年4月,云南全省共有环保审判法庭7个,都没有审理过一件环保公益诉讼案。一些基层法院环境审判庭全年居然 无一案可办。直至今年6月,昆明中院、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环保局等诸多部门经过半年时间酝酿,终于由市环保局提起云南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状告辖区内两 养猪场污染地下水源,致使附近1000多名村民出现饮用水危机。8月12日,环保法庭向两养猪企业正式送达了起诉状。
有评论称,云南“公益诉讼第一案”竟然是起诉两个养猪场,有点儿像“高射炮打蚊子”,有关部门可能还是更重视这一案件的象征意义,同时,也希望借此摆脱云南环保法庭马上成立两周年依然无公益诉讼案件的尴尬。但即便如此,该案的开庭时间还是没有确定。
主体资格制约环境公益诉讼
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困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表示,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是主要原因。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原告资格的认定仅限于“与案 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有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这与公益诉讼的制度设定是矛盾的。
有法官表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诉权、诉讼模式、诉讼费用等均无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理论上的探讨相对比较成 熟,社会舆论普遍认同,但法律上还存在一定障碍,在法院和检察院之间还没有形成共识。由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理论上普遍认同,但法律依据不足。由个人提 起公益诉讼,理论上认同,但是实践中还存在巨大障碍。
而且,公民精神的缺失,部门之间的协调不顺畅,环保法官专业知识的欠缺,人员不足都成为公益诉讼案件的障碍。环保案件的诉讼成本,也是制约环保 公益诉讼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环保案件涉及到的费用普遍比较高,诉讼之后能不能收回成本,能不能达到原定目的,这都成为起诉者不能不关心的事情。
对于这一点,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向昆明市政府提出建立《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资金管理办法》的建议,并得到市政府的肯定和采纳。根据办法规 定,由市政府建立专项资金,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实施救济,今后在对涉嫌侵害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时,诉讼者每案最高可获20万元的专项救济。不过,该项 救济资金的救济对象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单位、环保组织以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环境侵权案件受害人3类,并不包括提起公益诉讼的公民个人。
4、广州将全面试点垃圾分类收集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2010年10月19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10-19/140521306830.shtml
羊城晚报讯 记者田恩祥、实习生资勇庭报道:“广东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至少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两会”期间的提案作出回复后,省人大代表陈亚汗表示。今年“省两会”期间陈亚汗等提交了《关于落实相关规划,建立科学、环保、安全的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议》。
广东无害化处理率不及平均水平
回复称,2009年底,我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9座,其中,无害化填埋场22座,垃圾焚烧厂17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3.7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7%。据介绍,11座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处理总量为2.4万吨/日,占全省无害化处理量的65%。全省17座垃圾焚烧厂都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7个珠三角城市,总处理量为1.3万吨/日,占全省无害化处理量的35%。
就在9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71.3%。“广东应该继续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至少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陈亚汗认为,对余下的33%也应该有一个计划。
据回复,目前,全省已有15个地级以上市编制了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5个市编制了市域范围的垃圾处理专项规划。中山市统筹规划整个行政区域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中部、北部和南部三大垃圾处理基地。
另外,我省粤东、粤西、粤北的市、县、镇垃圾收运中转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城区垃圾基本上能做到日产日清,但市域、县域内城镇、乡村还没有形成垃圾收运系统,镇、村垃圾没能及时清扫回收。
广州成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城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称,该厅将在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及其配套文件的编制工作,大力推进我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同时,该厅将要求各市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地点公布于众,要求房地产开放商向购房者提供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或拟建规划,确保购房者有足够的知情权。
目前,该厅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农业部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下一步,将以广州市为我省垃圾分类回收的试点市,指导广州市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厨余垃圾处理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全省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另外,今年,该厅还将编制完成两本专业技术指导文件: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引》和《广东省城镇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标准图集》。
5、天津王稳庄镇污水横流 工业污染触目惊心(组图)
来源:千龙网2010年10月19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2988691.html
独流减河王稳庄段堤北侧的巨大黄色污水河
王稳庄镇区域农田里污水河四通八达
唐津高速下西兰坨村农田边上的污水沟
王稳庄村里上百亩污水塘,蓄满强酸性黑色污水
早在2005年,天津市就被评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而西青区王稳庄镇是天津市远近闻名的鱼米之乡,过去因盛产小站稻而驰名,还是天津市最大的鱼、肉、蛋无公害生产基地,但这里的河流基本上都因为众多小五金厂严重的污染变成了黄色或者黑色。 (记者 徐海峰)
【1】 【2】
6、大庆“黑”塑料袋生产调查:医疗垃圾成主要原料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2010年10月19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10/19/c_12676092.htm
在路边的大排挡或小餐馆里,用塑料袋套着碗、盘就餐,或者用塑料袋装食品,早已司空见惯。有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卫生”的表现。
事实或许并非如此。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黑龙江大庆市调查发现,该市一些塑料袋加工点大量回收、使用化工桶、农药桶、医疗废物等作为原料,经过简单的加工后,大部分被制作成了各种规格的塑料袋流向了市场。其中就包括主要用于装盛食品的超薄塑料袋。
便宜——塑料袋生产的最高准则
9月9日,记者来到大庆油田南八联合站附近采油区内的一个小屯子。据知情人介绍,该处有各种塑料制品加工点10余家,是大庆地下塑料袋生产的主要集聚地;生产的塑料袋主要供给大庆周边县市和绥化等地,偶尔也会有齐齐哈尔的客户前来提货。
尚未走近屯子,远远地就闻到一股刺鼻的塑料制品味道,随之而来的是机器的轰鸣声。公路边,一条混浊的污水渠正在排水,污水里漂浮着许多塑料颗粒。
记者以购货为名走进其中一家塑料袋加工点,院子里堆满了各种装满塑料颗粒的编织袋。约40平方米的加工车间里,密集摆放着数条生产线。机器在轰鸣声中不停转动,塑料颗粒被融压成一定规格的塑料膜,经过挤压、切割工序,最后加工为塑料袋,源源不断地走下生产线。
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孟令辉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食品级的PET(常用的塑料原料)容器必须用全新原料制作,首先是因为无法确保PET材料的瓶子进入市场后,没有受到污染。第二,PET废料二次融化甚至多次融化后,会产生一些有毒物质,有可能会致癌。此外,经过多次回收的PET材料性能降低,黏合、抗折能力都会下降。为提高其稳定性,有些加工厂会添加工业盐,从而导致容器会携带一定的重金属。在国外,有些回收料是可以用在食品级的容器内的,但是在注塑过程中,将回收料夹入全新料中间,瓶体的内壁和外壁都是全新料,回收料不会和食品相接触。
但在记者暗访的这一地下塑料加工地,几乎所有的加工厂都在使用回收料。据多家加工点的老板介绍,由于竞争激烈,为降低成本,大家都不会购买全新的塑料颗粒(1万多元/吨),而使用由回收料制成的塑料颗粒(6000元~8000元/吨),例如饮料瓶、洗涤剂瓶、机油桶、化工桶、农药瓶等。其中,饮料瓶、医疗垃圾等主要用来生产塑料袋,机油桶、化工桶等则用来生产硬塑料制品,比如塑料板凳、塑料筐等。
“很多加工点不管什么用途的回收料都当作原料,虽然大家也知道其中的危害,但现在大家是看钱不看货,便宜是最高准则。”这家加工点的老板说。
在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塑料颗粒加工点,近百平米的加工车间内,堆着几十袋装满塑料颗粒的编织袋。厂房的一个角落里,工人正用铁锨不停地将地上的塑料碎片放进机器中,经过加热融化、挤压成条,入水冷却后,进入颗粒机中切割成塑料颗粒。
记者假装向该加工点“订货”:“你们的价格高了点,可以再便宜点吗?”“便宜的料我们也能做,用药瓶子作的颗粒,你能用吗?”该老板反问道。
位于大庆让胡路区四新富强村附近的另一家塑料颗粒加工点内,百余平米的院子里堆满了各种机油桶、化工桶和大量的医药瓶等废旧塑料品。据老板透露,这些废品原料大多是从附近的废品回收站收来的。对于记者提出的每月至少30吨塑料颗粒的需求量,老板表示“完全能供应上”。据记者了解,由于在加工过程中不存在损耗,30吨塑料颗粒可制作成30吨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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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英国家庭垃圾分类繁琐 一家有10个垃圾箱
来源:郑州晚报 2010年10月19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0-19/092621305060.shtml
执行严不符合规定处理垃圾警察可开罚单 垃圾回收方案问题重重需要改进
“我赞同垃圾分类回收,全力支持地方议会为回收尽可能多的生活垃圾做出的努力。我只是希望议会能够只分发给每户一个垃圾桶,用于回收大部分干垃圾。”——博尔德夫人
近日,对英国妇女韦罗妮卡·博尔德来说,幸亏她家后花园面积足够大,否则她就不得不考虑如何安放政府分发给她家的一系列垃圾桶。
程序繁 一家竟然有10个不同大小的垃圾箱
博尔德现年63岁,与67岁的丈夫住在英国什罗普郡。她家有10个不同大小的垃圾箱、垃圾盒和垃圾袋,用于分类回收包括茶包和灯泡在内的各种垃圾。
灰色滚轮垃圾箱用来存放生活垃圾,绿色垃圾箱用于安置花园垃圾,黑色垃圾盒放置废玻璃、罐头盒、喷雾罐和保鲜纸,蓝色垃圾袋用于回收硬纸板,蓝色垃圾盒存放废纸和废报刊。
此外,塑料瓶必须放进一个橙色收口垃圾袋,废旧电池和节能灯泡分别放进一模一样的小透明塑料袋。
“我赞同垃圾分类回收,全力支持地方议会为回收尽可能多生活垃圾做出的努力。”博尔德夫人说,“我只是希望议会能够只分发给每户一个垃圾桶,用于回收大部分干垃圾。”
执行严 不符合规定处理垃圾警察可开罚单
博尔德一家所在的地方议会在辖区内选择5500户家庭,开展为期6个月的垃圾回收试点,博尔德一家便是其中之一。
英国地方议会需要为交付垃圾填埋场的垃圾缴税,眼下每吨垃圾缴纳税费48英镑(约合76.5美元)。根据欧盟制定的目标,从2013年起,每过3年,每吨垃圾税费将在原有基础上上涨8英镑(12.8美元)。
面对日益上涨的垃圾税费,地方政府在各自辖区内强制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回收方案。
若存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例如垃圾箱过满、有剩余垃圾或在错误时间将垃圾桶拿出,专门负责监督垃圾回收方案执行的警察可以当场开出100英镑(159.4美元)罚单。
垃圾回收方案问题重重需要改进
垃圾回收方案规定,负责回收的部门每星期回收一次食品垃圾,每两星期回收一次其他垃圾。这意味着垃圾将在垃圾箱内存放13天,可能招来苍蝇、蛆虫和老鼠。
英国《每日邮报》曾呼吁恢复垃圾每星期回收方案并停止分发滚轮垃圾桶。该报去年还发起一个名为“不要在我们前院”活动,反映出民众对垃圾桶破坏街道美观的不满。
英国政府今年7月宣布,将利用3个月时间修订垃圾回收方案,有望废止每两星期回收一次垃圾的方案。英国环境大臣卡罗琳·斯佩尔曼敦促各地方议会提升垃圾回收的“频率和质量”。
什么是垃圾分类?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您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然后再送去填埋。
垃圾填埋的费用是高昂的。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产生着废弃物。 难道我们对待垃圾就束手无策了吗?其实,办法是有的,这就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从国内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如德国,一般分为纸、玻璃、金属、塑料等;澳大利亚,一般分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本,一般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等等。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
链接:国外垃圾分类做法借鉴
从源头上分类投放垃圾,从而最大限度地变废为宝和回收再利用,是解决垃圾“围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出路。全世界有不少国家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瑞典:垃圾分类日常习惯
家家户户都在厨房的水池下或抽屉中放置不同的垃圾收纳容器,分别收集玻璃瓶、金属、纸张、塑料和厨房垃圾等;每条街边都设有不同分类的大垃圾 桶,每家每户附近都有一个垃圾回收中心,专门收集分类后的垃圾。更为先进的是,有些居民的厨房水槽里还装有食物垃圾粉碎机,垃圾可被搅碎后直接冲到地下水 桶,再由垃圾运输车直接送往沼气场,连收拾都省了。
日本:垃圾分类细致入微
在日本,居民需要在垃圾清运当天早晨8点前,把垃圾堆放到指定地,不能错过时间,否则就要等下周。
扔桌子、衣柜等大件垃圾是需要花钱的,居民要到便利店、超市等处购买一种处理券,把券贴到大件垃圾上,然后在指定日期搬运到指定地点。在公园、 高速公路休息站等公共场所,则通常会设置一大排垃圾桶,分别收集生鲜垃圾、瓶子和罐头、塑料饮料瓶、报纸、不可燃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等。
许多地方的政府网站都会介绍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甚至会附一份详尽的分类列表,把居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几乎所有物品的分属都列得明明白白。
德国:垃圾分类从小培养
通常情况下,德国每栋住宅楼都有3至4个垃圾桶,分别存放各种包装物、不可回收垃圾、纸制品以及玻璃瓶。垃圾公司根据住宅楼的住户密度,决定垃圾桶的大小,确定住户需要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用。家电、电池、家具等垃圾则采取定点收集处理。
各地投放玻璃的垃圾桶会被漆成白色、绿色和棕色,分别用于投放透明、绿色和棕色的玻璃瓶。不可回收垃圾桶上都有橙色标志;投放包装物的垃圾桶则为黄色。为将这套复杂的分类系统传给下一代,德国学校的老师和父母们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垃圾分类意识。
韩国:周末不能扔垃圾
在韩国,记者对韩国人处理垃圾的方式感到非常有意思,不仅倒垃圾得看日子,有的地方甚至还被要求在垃圾袋上写上姓名。
首尔市政府除了在公共场所设立分类垃圾桶,每个社区的垃圾回收是定点定时的。原则上,周末和平日里白天不允许扔垃圾,因为收一般垃圾和食物垃圾的车是每周一到周五凌晨来收走。如果是周末,就得把垃圾存到周日晚上,否则垃圾车走了再扔就会影响环境。
本报综合报道
亲身体验 在美国倒垃圾也是一种学问
生活垃圾放错了地方,结果收到信函警告
最近,我和老伴从杭州去美国探望女儿。初来乍到,女儿就告诫我们:“在美国倒垃圾也是一门学问,不能像国内那样随随便便。”起初我不以为然:垃圾谁不会倒,只要把它扔垃圾箱里不就行了吗?小住了一些日子后,我才发现,在美国倒垃圾还真不容易。
在女儿所住的公寓楼附近的空地上,摆放着绿色和黄色两只垃圾箱。绿色垃圾箱是用来装可再生利用垃圾的,如酒瓶、饮料瓶、易拉罐等;黄色垃圾箱是 用来装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如剩菜剩饭、菜根果皮等生活垃圾。这些生活垃圾必须先用塑料袋装好,并扎紧袋口,不允许有残渣和水汁漏出。
垃圾分类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环卫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5美元至500美元的罚款。有一次,我一时疏忽把一些剩菜与废纸放在一起丢到了 垃圾箱里。环卫部门根据废纸中的有关线索,很容易就找到了垃圾的来源。第二天,女儿就接到了环保部门的信函,信中很客气地提醒我们:“你们家生活垃圾放错 了地方,如果下次再违规,我们会进行罚款处理。”吓得我以后倒垃圾,总要先认真地检查一番。
尽管我小心翼翼,可是还是收到了一张罚单。那天正好是美国的劳工节。按照惯例,所有的环卫工人在这一天会放假,市民不得将垃圾倒出来。由于我不 了解情况,还是像往常一样出门倒了垃圾。邻居看到后,一个电话就把我给“举报”了。这件事让我深深感到,美国民众对垃圾处理是十分认真的,他们觉悟都很 高,不光是“自扫门前雪”,也管“他人瓦上霜”,一旦发现违反垃圾处理规定的,就会积极“举报”。
自己把垃圾送过来,收费还这么贵?
到了规定的回收日,我们把垃圾送到垃圾场。在垃圾场入口处,我们先报上了住址、姓名和垃圾种类,话音刚落,旁边的机器上就吐出来一张小纸条,上面还特别注明了收费单价为每吨40美元。我不禁咋舌,自己把垃圾送来了,收费还这么贵?
女儿告诉我说,在美国搬家是按重量计费的,例如从女儿所在的威斯康星州大学搬到加州,每磅要0.5至0.7美元的运费,有些物品运过去不如到那 边买新的划算。房客在退租前必须把房间打扫干净,一件东西都不能留,否则两三百美元的押金就拿不回来了,所以带不走的东西只有送垃圾场了。女儿还说,到美 国留学的学生,如果家里不是很有钱,几乎用不着花什么钱买家具,很多东西都可以捡得到。
8、温州限电后遗症:成本增加、工人减收及污染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10月19日
http://green.sohu.com/20101019/n275970075.shtml
大雨里,两位年轻人坐在奥康大门对街的简易招聘桌后,脚边是一地的瓜子壳。他俩是浙江哲伦服装的工作人员。“我们厂子有1300来员工,现在也被限电,每月实际用电要24~25万度,镇里则只给了8万度的配额,剩下的全靠柴油发电。”负责招聘的年轻人说,“上周,我们厂里刚一次性买了25吨柴油,买多点能便宜些。”
正是这种突然而至的巨大需求,令永嘉县附近的柴油贩卖价格一路飙升,上周刚由5.9元/升涨至6.3元/升。
温州市委研究室研究员、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指出,在本已不佳的中小企业生存状态下,“限电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持续下去,温州会有30%的中小企业被迫停工、半停工。”
柴油发电推升的成本
浙江休闲阳光鞋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管理负责人邓学平给记者算了一笔成本增加账:阳光鞋业一共有4层楼,正常用电的话,1天的电费一共也就1000元左右。限电后,1、2、4楼用网电,耗电比较大的3楼车间则用柴油发电,“每天一共就用7小时,从上午8~11点,再就是下午1~4点,这么就得用1桶半柴油,每桶柴油不到500斤,要价1300元,也就是说,光3楼一层楼每天的成本就增加2000元左右。”
邓学平坦承,柴油发电的成本增加比例并没有大到令企业不堪重负,“但生产成本肯定是增加了,幸好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受损不大,还有点利润空间。”
一个在瓯海区务工十余年的农民工则讲述了工人遭受的限电影响。
“初听到停10供5的消息,真的很震惊。”她说,“沿海务工环境并不那么好了,大部分工人都是计件。按照瓯海区停10供5的限电做法,相当于工人每月只工作10天,如果1个月只给他10天活干,按以前1800元/月来计算,那么限电后的工资可能就只有600元/月。而且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工人在没有班上的时候花钱是最厉害的,这600元哪够花20天的?”
这位工人还表示,她所在的厂里上月还刚推掉一个10万美元的新订单。“这么下去,外来务工的只能提前回家。”她说。
前述浙江哲伦服装的招聘负责人也同样提到了工人减收的问题,“本来温州就已陷入长期缺工的状态,像我们这么坐一天,招到四五个人就很不错了。限电后,大部分工人的加班收入肯定会受到影响,一般的1个月少上300~400元,多的会少800元。”
“在外贸并未完全恢复的时候,再碰上加薪潮和汇率变化,这时候的限电给企业增加的压力随时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周德文指出,“那时候,大量务工人员的就业和外流又将成为问题”。
更严重的污染
普遍的柴油发电污染则直接与节能减排的初衷相背离。即使限电,企业也无法停止生产,不为工人,也得为了经营的延续和订单的履约,柴油发电成为不得已的自救办法。温州市节能减排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温州市发改委环境资源处处长葛雷在10月14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对企业这种无奈也表示出理解。
邓学平提到柴油发电造成的污染时觉得想不通,“都在发电,这么大烟囱,冒出那么黑的烟雾,这哪是节能减排?完全就是在污染空气。”
“节能减排我们都想提倡,不造成浪费,造成污染的不做。但现在柴油发电污染反而多了,用电不紧张的时候这么限电,实际上造成反面效果。”邓表示。
葛雷指出,实际上,柴油销售的数据也会计入温州的节能减排的考量,“石化企业也不能卖多了柴油”。但据本报记者了解,流入温州的柴油多半走的是未经监管的渠道。“那样的话,我们是监控不到的。”葛雷承认。
“这些增加的成本、工人的减收和加重的污染,最后就为了一个节能减排的达标数据。”接受采访时,温州当地的商人、学者和官员对此表达着无奈。
9、节能大限将至多数省份未完成 专家担心数据造假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0年10月19日
http://business.sohu.com/20101019/n275954964.shtml
第1页:达标困难引发数字造假?
第2页:节能诡态:淘汰目标早已消失
节能大限逼近,30省区市压力大排名
北京节能目标完成最好,新疆、青海完成压力最大,大部分省份未完成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郭芳I北京报道
距“十一五”规划收官之日只余两月。
一切都在倒计时,节能减排的大考也不例外。相比之下,减排的形势更为乐观,全国减排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对本刊表示:“中国的‘十一五’减排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而节能目标能否准时完成,依然存有悬念。在这场与时间赛跑的竞争中,各个省区市能否完成自己的任务,关系到整个中国的节能承诺能否实现。兹事体大,“铁腕节能”已成为举国共识,谁的达标压力最大?
《中国经济周刊》深入调查多省节能工作现状,并结合各方的数据信息,排出了30省区市的节能压力排行榜。
10月9日,历时6天的“2010年联合国第四次气候变化谈判”在天津落下帷幕。这是今年年底墨西哥坎昆会议之前最后一次国际谈判。
在这场谈判中,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中国有信心在今年底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
这个目标倘若被实现,相当于过去5年间,全国节约了6亿吨标准煤,减排15亿吨二氧化碳——这是一组足以表现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诚意、决心和努力的数据。
四年之前,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中国向世界承诺,2010年末要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这个目标被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形式层层分解到各省、区、市、县及中央大企业。
但前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只降低了15.61%,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不降反升0.09%。这意味着,要实现目标,下半年必须完成降耗4.48%的目标。
任务相当艰巨。
解振华曾公开表示,今年年底如果不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就会失信于国际社会,给坎昆会议谈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按照联合国能源署的数据,2009年中国能源总消耗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当然,这一数据不太可信。但根据国家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09年,中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4倍,日本的6倍。
压力不言而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第四届夏季达沃斯年会时表示,将不惜以降低GDP增速为代价来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中央决策层的表态足见中央践行承诺的态度已是相当坚决。见诸于行动的结果是:中国节能力度之大世界罕见。
最严格的问责令
对于那些远在基层的官员而言,国际社会政经博弈或是国际气候谈判仍显遥远。但在2010年的最后一个季度,他们已经明显地感受到了自上而下的压力。
5月5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各个省的省长及大央企的一把手被要求必须出席,国务院的主要领导都出席了这个会议——足见国务院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和抓这项工作的力度。
正是在这个会议上,温家宝的强硬表态让与会者印象深刻:“现在距‘十一五’末只有8个月时间,已经没有回旋余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不能退缩?能不能降低目标?在这里我要向大家大喊一声:不——行!”
按照中央规定,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真正令地方官员紧张起来的正是这一问责制。
“十一五”国家节能目标确定之后,被分解到各个省份的同时也分解到了各大央企,根据目标分解的情况,每年对省级政府进行节能目标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实行奖惩问责制。
问责令由中央一层层往下传达,各省务必把用电量的增长控制在承诺的范围之内。
指标是经过地方政府承诺,经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商的结果。“中间有一个调整的过程。从下至上,再从上至下,几个回合,国家会考虑全国不同地区情况,有的省承诺20%,有的省承诺30%等等。各省的承诺必须要有根据,承诺得太高中央也不一定会同意,因为万一你落空,全国就可能会落空。”一位主管节能环保的副省级高官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
但这不排除一些省份对自己的评估并不准确。
“目标分解中,一些地方一开始是习惯性地多承诺,回去执行后发现有难度,于是省长主动找发改委调整。”上述官员表示。
承诺和责任层层连锁:省承诺中央,市承诺省,县再承诺市;中央问责省长,省长问责市长,市长问责县长。
到了县一级,问责令被简化成:停电或撤职。
那些尚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方官员心急如焚,简单甚至粗暴的强制性限电措施呈急速蔓延之势。
最极端的案例是:河北省安平县实施的无差别限电,不仅居民家停电停水,医院和红绿灯也遭停电。
“虽然中央一直在强调(节能达标),但我们也以为可能只是说说而已的——你知道的。没有想到这么坚决。”9月底,苏南地区的一位官员对《中国经济周刊》坦言,他们以前的重视很不够,“既然到了这个程度,中央要动真格了,那么就只能硬着头皮一定要这么干了。”他所主政的地区从9月开始也对企业进行了强制性的拉闸限电。
地方政府实现节能目标的方式为何如此急迫和极端?源于前四年各地推进的力度未如理想。
2006年,作为“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并没有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年度目标,“十一五”的初期,节能率远低于计划的4.3%年均水平,这让中央政府政策出台力度大大加强。
2007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这个具有标志性的指导性文件里,明确了国务院的各个部门,各个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工作当中的职责任务以及要采取的一些政策和措施。
同年6月,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亲任小组组长——这个机构的成立足见国务院抓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心和力度。还是在这一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个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中央复次重申,将把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排在第一位,各省目标完成情况将接受评价和考核。被突出强调的严格的考核体系,让地方官员不得不严阵以待。
在一个公开的场合,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谢极曾这样解释对目标考核体系的强调:这是中国政府体制的特点,很多任务,只要纳入到政府的考核目标体系,这项工作在地方推行起来就有力度。
每个省的领导都不希望自己的考核结果落在后边或者被考核没有完成等级。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政策的制定者认为这是非常有效的办法。
“毫无疑问,节能将与各级地方官员的乌纱帽进行‘硬挂钩’,是用省级官员的‘乌纱帽’来堵住节能的口子!”曾有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如是分析。
节能“拉锯战”
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节能减排被描述为“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要之路”。在中央的思路中,节能减排作为调整和优化结构的主要措施之一,背后是对整个经济发展的路线调整。
近年来,中央政策几经调整之后,长期停留于口号的经济结构调整已经被推到日程上来。
但很多时候,中央的要求与地方的需求不尽一致,甚至地方的需求与中央的要求相背离。这使中国的节能之路仍然充满曲折。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要依赖高耗能高污染支柱产业拉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是中央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制约。
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博弈与较量。
最明显的是,中央节能目标分解之后,很少有地方政府设定出一个长期的全局性的节能规划,而是长期地陷于拉动增长与节能减排的拉锯战中。
在金融危机以前,中央曾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业)行业的发展。因此采取的出口政策是:调整产品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等。
2008年末的金融危机促使出口政策松动:提高出口退税的行业中,虽大多行业符合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之要求,却不乏化工和有色金属行业。与此同时,政府取消了部分钢材出口关税以及钢材出口实行的许可证管理。
加之,“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以及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让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再次迎来春天。
“金融危机期间,出口受挫,很多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但没有料想到经济这么快好转,一些能量消耗大户像钢铁、电解铝、水泥等,今年都在满负荷生产,用电量因此大幅增长。”那位副省级高官坦言,危机期间“保增长”的各项措施,肯定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需要时间去消化。
“当然,作为主管节能环保的省级部门,我们的审批要求几乎没有松动。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批。但下面的地方政府有没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肯定有。地方领导人知道不知道?肯定是知道的。他们知道环保部门不会过关,所以干脆就不往上报,非法生产的情况比较普遍。”
“保增长”的压力之下,在地方,节能减排已然让位于拉动增长。
达标困难引发数字造假?
时间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各级政府正在作出最后的努力。
从目前的情形看,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的官产学各方代表对完成指标仍表乐观。
“不用担心,大多数省份都能完成,全国总体上预计也可以完成。”来自地方发改委的一名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了这样一种可能,“20%是个相对数,指的是万元GDP能耗降20%,从这个意义上讲,GDP越多,能耗下降压力相对就少,例如GDP上涨15%,能耗可能上升10%,但实际相对数还是节能了5%。所以,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有些地方会把GDP做得很高,这样,任务就可以完成了。”
这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的担心——他认为,分指标去干这个事情,费力不讨好,结果很可能会弄出一些假指标来。
中科院数量经济所一位专家也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前三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加快,与经济普查后拉高GDP数字有关,有点数字游戏的感觉。”
在第二次经济普查之后,2006年—2008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分别修订为2.74%、5.04%、5.20%。以2006年为例,单位GDP能耗从初次公布下降1.33%修正为下降1.79%,二次修正为下降2.74%。
有人提出,在这个阶段,严格约束20%的指标是否科学?以这样一种方式完成20%目标是否有意义?
“20%的目标当然是有意义的,虽然我们压力很大,但我们一直在强调节能降耗,20%经过努力是可以完成的,而且少了也就意义不大了。”上述副省级官员说。
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卢锋认为,“指标是一定要有的,可是怎么处理指标的弹性问题和有效性问题,都值得进一步进行研究。可能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根本不用费力,就达到了。”
“中国正面临着一个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能源需求刚性增长是一个客观规律。欧美日的第三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占很大比例,与他们不同,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仍然是制造业占大比例,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能轻易减下来吗?”刘福垣认为,与其花那么大力气在制造业设备改造上,不如将制造业高度集中之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的产值增大了,结构调整了,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自然就下去了。
“这有一个前提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然而,现有的分配体制、税制和行政体制下,谁要先走这一步(调结构),谁就吃亏。因此,最根本的仍然是要解决体制的问题。”刘福垣说。
眼下“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在制定中。官方释放出来的信息是:节能减排仍然放在重要位置,并将继续作为量化的约束性指标,有些措施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国家发改委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中心徐华清主任在此次的天津谈判会议上透露,“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指标可能会达到18%,但完成“十二五”目标的空间在减小,难度将增大。
目标最后究竟会定在多少,各方仍在艰难博弈中。“阻力非常大,但可以确定的是节能这个大趋势不会改变,也不能改变。”一位官方智囊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
转换成解振华在天津谈判会议上的表述是:不论国际谈判的结果如何,中国的决心已定,都将走低碳发展之路。
而可以预见的是,“十二五”期间,结构调整如果没有大的突破,未来的节能减排将会越来越难。
哪些省份节能压力大?
北京节能目标完成最好,新疆、青海完成压力最大
目前的形势颇有点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这份全国节能预警形势图(见“全国节能预警形势图”),1-8月份,共13个省份被列为一级或二级节能预警地区,其中,江苏、河南、广西8省区被列为一级预警,意为节能形势十分严峻;上海、海南、贵州等5省市被亮黄灯,为二级预警,意为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等17个地区为三级预警。
在此之前,《中国经济周刊》研究部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综合各省区市“十一五”规划制定的节能指标、各省区市“十一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率以及2010年上半年各省区市能耗下降率,计算出了“各省区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压力排名表”,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数值越小压力越大(截至2010年6月底,见“各省区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压力排名表”),按照由大到小的压力顺序依次为:新疆、青海、宁夏、广西、贵州、辽宁、陕西、海南、江苏、上海、河南、山东、江西、浙江、甘肃、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南、黑龙江、安徽、福建、云南、广东、四川、湖北、重庆、吉林、天津、北京 。
其中, 超额完成节能目标进度的省份有:北京、天津、吉林,北京成最快完成节能指标的省份;完成节能目标进度未过半的省份有:新疆、青海,新疆为最后一名;大部分省份仍在未完成中。
这个排名与全国节能预警形势图所反映的情况大体一致。
显然,上半年的能耗降低率对各省下半年的节能形势影响重大。各省每月的能耗降低率也直接影响着其在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全国节能预警形势图中的排序。至8月,贵州由一级预警转为二级预警,河北、浙江、江西、湖南由二级预警转为了三级预警。
“从目前的情形看,据我所知,有一个省铁定完不成任务。其他省区,咬咬牙应该都能完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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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排入江山的有毒物质知多少?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0/10/19/ 台桂花 文雯
http://info.chem.hc360.com/2010/10/191112183381.shtml
慧聪化工网 就在人们还在为漂浮在美国墨西哥湾海面上的石油而焦头烂额的时候,欧洲的多瑙河流域又爆出了工业有毒废水泄漏的消息。10月4日,匈牙利铝生产销售公司有毒废水池决堤,大量有毒废水流入欧洲第二大河——多瑙河。据了解,泄漏的有毒废水数量几乎与不久前美国墨西哥湾泄漏原油的数量相当。整个欧盟国家人人自危。
其实这样恐怖的事情几乎天天在世界各地上演。中国也不能幸免。国庆节前夕,广东信宜市紫金矿业银岩锡矿尾矿库发生溃坝,废水流入黄华河,导致该河下游流域死鱼10多万千克。
有毒水质一旦流入江河,其危害可以瞬间扩散,而且殆害无穷。但人们本已脆弱的神经还要经受更大的恐惧:排入环境中的有毒化学物质究竟有多少,这个问题居然没有人说得清!
有毒物质的种类说不清
“每年排入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其具体数字,真的说不清楚。”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秦伯强无奈地表示,目前我国的数据还只是一些常规监测数据,例如水质常规监测还只限于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重金属、常见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但是排入水中的物质太多了,没有将它们作为常规监测指标,所以不能获得准确的数字。
“现在世界上已知的化学物质有700万种之多,而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已达10万种。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原因,人们挑选那些危害程度较大和出现频率较高的有毒污染物进行监测和实行控制,也就是所谓的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秦伯强说,美国是最早给出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的国家,我国也已经公布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包括14种化学类别共68种有毒化学物质,其中有机物占58种。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都是明确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也是比较常见的环境污染物,还有许多不常见的,或者是目前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的尚不清楚的物质。而我国总体上,无论是监测还是控制,都不如发达国家严格,“相信情况并不乐观,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种污染物,数量多少,以及重污染区有哪些。”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子健与秦伯强持类似看法。他指出,世界上进入环境中被应用的10万种化学物质中,人类能够接触到的化学品在3万~8万种,其中工业用化学品在2万~7万种。但因为没有一套严格的登记系统,每年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其具体数字很难说清楚。理论上说,只要用了某种化学物质,那么环境中就会存在这种化学物质,除非人们不去用。
而对于应用后排入环境的数量,王子健表示更说不清。“如果用量越大,那么相应地排入环境的数量也就越多。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数字,也很难统计出来。”但他同时指出,化学品的危害跟它的使用量没有关系,有些化学物质虽然使用的量大,但是不会形成多大环境问题,相反有的化学物质使用量小却能导致重大环境问题。
至于由化学物质使用会导致哪些重污染流域,王子健表示,重污染区域的问题与我国产业结构的特点是相关的。不同的流域其产业结构不同,其污染物特征必然不同,例如辽河流域以冶金化工为主,松花江流域是以石油化工为主,黄河上游则是主打煤化工产业。
10月4日,匈牙利铝生产销售公司位于维斯普雷姆州奥伊考的有毒废水池决堤,大量有毒废水流入附近的7个村镇,许多房屋被淹,农田被毁,附近一些小河流的生物几乎全灭绝。此次毒水泄漏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7人失踪、120人受伤。在肆虐附近的村镇后,有毒废水目前已流入多瑙河,造成欧洲地区人人自危。图为遭受有毒废水泄漏的村庄。
有毒物质危害程度说不清
这些排入水中的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类会带来哪些危害?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表示,我国已生产和上市销售的现有化学物质大约有4.5万种,其中约有3700种属于危险化学品,有300多种属于剧毒化学品。目前,我国受到监测的化学物质大约有100种。这些化学品在推动社会进步、提高生产力、消灭病虫害、减少疾病、方便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生产、运输、使用、废弃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进入环境造成污染。
他说,人们最为关注的是对生物有急慢性毒性、易挥发、在环境中难降解、高残留、通过食物链危害身体健康的化学品,它们对动物和人体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这些危害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荷尔蒙类损害。近年国际上研究筛出大约有70种这类化学品(如二噁英等)。日本、美国等20个国家的调查表明,近50年男子的精子数量减少50%,活力下降,就是由于这些有害化学品进入人体干扰了雄性激素的分泌,导致雄性退化。
二是致癌、致畸、致突变化学品类损害。研究表明,约有140种化学品对动物有致癌作用,确认对人的致癌物和可疑致癌物有40多种。人类患肿瘤病例的80%~85%与化学致癌物污染有关。致畸、致突变化学品污染物就更多了。
三是有毒化学品突发污染类损害。在我国,突发性污染事件可是屡见不鲜,而且许多环境突发事件,都涉及石油和化工企业,如今年7月中旬,大连石油泄漏造成附近海域大面积污染;7月末,吉林市1000多只化工厂有机硅原料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造成污染等。“据环保部门在全国进行的拉网式排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拥有规模以上的化工企业大约有2.1万家,其中在长江、黄河沿岸分布的就占了50%以上。这些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都是灾难性的。”魏复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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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环保局长功德碑留名 “慈善捐助”被指存利益交换
来源: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7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sh/2010/10-17/2592121.shtml
村里修路,水泥竟系两家污染企业所捐;企业捐助,功德碑上写的却是环保局长的名字……
是“慈善捐助”还是利益交换?
为造福桑梓,帮助家乡修路捐款捐物本是善事,但在重庆市合川区草街镇百岁村,近日却因该区环保局长黄昌洪是否利用手中权力,让其管辖的污染企业捐赠100吨水泥修路而引发争议。
功德碑上局长名字不翼而飞
“这段路以前好烂!雨天几乎无法行走,全村老少上万人出不了门,多亏黄局长这样的好心人,才改成水泥路面,真是当大官不忘家乡啊!”10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重庆市合川区草街镇百岁村,年逾六旬的村民梁长益这样对记者说。但令老梁不解的是,最近,居然有人将功德碑上黄局长的名字抹掉了。
村民口中的黄局长,是现任合川区环保局局长黄昌洪。所谓功德碑是指立在路边的一块石碑。这块题为“草街镇百岁村观百路修建功德铭”的碑上,记者看到:“捐赠人:黄昌洪,捐水泥100吨”。而今,“黄昌洪”字样已被铲掉,至于什么原因,村民表示“不知道”。
“可能是他派人铲的吧!”路经此处一“摩的”司机说。“他为什么要铲掉?”“水泥又不是他私人捐的,还不是企业帮他出的钱!那企业是污染企业,早该关闭了,怕环保局查处,有意和局长拉关系。水泥厂长期污染下去,受害的最终还是老百姓!”“摩的”司机显得有些愤愤然。
一位自称熟悉内情村民表示,这100吨水泥来自合川区金铂水泥公司,是家污染企业。他称自己参与了卸水泥,水泥是金铂水泥公司直接运来的,当时送来的人说是黄昌洪局长让拉来的。
局长称名字上功德碑很冤枉
百岁村村支书蔡维告诉记者,这条乡村公路全长2.3公里,2008年6月8日开工,当年9月10日竣工。修路是为了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村委会当时希望村民共同出资修建,遭到部分村民反对。草街镇和百岁村最后决定,由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出资,至于资金缺口部分,他们希望当地有钱人能奉献爱心。在大家倡导联络下,合川区金铂水泥公司免费提供了100吨水泥。
“我只知是黄局长联系的这家水泥厂。”蔡维说,“之前和黄局长并不熟,他是我们村出的大官。听到给家乡修路,黄局长很积极,就联系了金铂水泥公司。”
随后,记者赶到合川区盐井镇金铂水泥公司所在地了解情况。当地群众提到这家公司无不愤然。有村民表示,近十年来,他们一直饱受漫天水泥尘埃污染,苦不堪言。附近学校、居民向该区政府及环保局反映过多次,却没效果。
一位自称了解内情人士说,黄局长与金铂水泥公司赵总交情颇深。
当事人黄昌洪局长则称“十分冤枉”。他说,2008年时,草街镇政府决定修百岁村道路,联系到他希望能帮着联系一家水泥厂,捐点水泥修路。
“我以前是草街镇书记,现在镇领导找到我,不好拒绝,但也不便主动联系水泥厂。”黄说,毕竟他是主管水泥厂的部门领导,于是只将熟悉的水泥厂告诉他们,让他们自己联系。之后他再没管这事。没有想到村里后来立了个功德碑,他位列其中。
提到金铂水泥公司污染问题,黄表示一直在查处。2009年,合川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一起督促金铂水泥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建立一套污染处理设备,要求他们24小时开起设备,达标排放。
捐赠企业否认环保不达标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金铂水泥公司董事长赵光军,提出就“捐助100吨水泥之事”当面采访。赵表示现在很忙,马上要出差,只能电话聊。
对于功德碑上“黄昌洪捐助100吨水泥”的事情,赵光军称,“这事不知道,无法回答。”但承认捐给百岁村50吨水泥。
记者问:“附近群众投诉企业还是老的立窑,存在违规排放,怎么解释?”
赵光军称,企业确实是立窑生产工艺,但2008年企业投入资金已进行改造,现已完全达标。记者请他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放达标材料,赵光军说:“我们现在依然从事生产活动就表明了一切。”
据悉,立窑工艺能耗高,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是现阶段国家淘汰对象。记者从合川区环保局也证实,金铂水泥公司水泥生产工艺是立窑。
对于群众投诉金铂公司长期违规排污问题,合川区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李旭说,他们接到过投诉,具体查处是环保局执法大队的事,是否现场查获违规排放,不太清楚。
李旭表示,由于环保部门目前没有24小时监测金铂公司排污情况,以后将加大监测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突击检查,发现违规排放,一定严肃处理。
关键看有没有利益交换
尽管当事双方均否认是因环保局长身份才捐赠水泥说法,但村民在功德碑上为局长留名不假,却没有水泥公司大名。
此间法律人士认为,表面看,污染企业捐的水泥直接给了百岁村,并未进入局长私人腰包。而如果环保局长家乡不在百岁村,污染企业能否赠送百岁村50吨或100吨水泥呢? 目前来看,黄昌洪本人有无利用职务之便,相关细节并不清楚,但至少利用了他个人影响力。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郝川分析,污染企业受环保局长影响赠送水泥不言而喻。但局长是否承诺或已为企业谋取利益不得而知。希望有关机关调查,让事实“水落石出”。郝川表示,按刑法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构成受贿。
重庆佳程律师事务所李建律师称,一般意义捐赠行为,尤其是捐赠给公益事业,值得提倡肯定。但政府官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机关所规制单位提出捐赠要求,并换取不正当利益,与国家提出的依法行政精神是相冲突的。
李律师表示,目前,类似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为了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可向公民、企业、全社会提出捐赠号召。但不能与被规制企业存在利益交换,否则必然会对正当行政行为造成干扰。(李国 肖阳)
12、如何破解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尴尬
来源:千龙网 2010-10-19
http://cj.qianlong.com/46184/2010/10/19/5264@6207492.htm
十年前,引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被称为中国环境保护“最后的希望”;而大约在两年前,从云南省多家法院挂牌成立环保法庭之时起,媒体和公众就对“走在全国前列”的云南环境公益诉讼寄予了巨大的期待。两年后的现实是:无米下锅。我省大多数环保法庭都在审理非环保的案子,共7个环保法庭,至今都没有审理过公益诉讼案件。(《云南信息报》10月18日)
云南法院的环保法庭无案可审,并不是因为染污破坏环境的行为少了,而是因为对染污破坏环境的行为,根本就没有人去提起诉讼。面对环保法庭“无米下锅”的尴尬,我们如之奈何?
我们知道,环境不法行为往往侵害或危及到的是社会的公共权益,一般并不直接损害私人的利益。比如,向天空大量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它损害的是整个人类生存的环境,却并没有针对具体的人和事。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才能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这就在法律上给公民提起环境诉讼带来了重重困难。一些公民出于保护环境的公益目的,对影响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但多以败诉告终。面对环保法庭“无米下锅”的局面,法律必须首先做出变革,建立一个系统而完整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同时赋予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
其次,必须大力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借助民间环保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力量,来打击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国外环境治理中的一个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国外一些大的环保案例中,我们几乎都能看到民间环保组织的身影。他们或支持公民与环境违法行为做斗争,或对政府不利环境治理的行为提出抗议,或直接以原告的身份提高环境诉讼。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少得可怜。这一方面与我国民众公益诉讼法律意识不强有关,另一方面与我国环保公益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力量弱有关。因此,破解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尴尬,政府还要下大力气培育、支持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
最后,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据悉,打一个环保公益官司,费用动辄数十上百万元,要让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组织,来承担这笔庞大的费用,显然是不可能的。庞大的诉讼成本问题,正成为环保公益官司面临的最大难题。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一方面是有利于减轻公益诉讼的成本,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加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提高和调动他们参与环保公益诉讼的积极性,推动我国环保公益诉讼的发展,形成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孙瑞灼)
13、法律当为环保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松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9 耿海军
http://gcontent.oeeee.com/0/64/064128ef59aebb59/Blog/8dd/d25289.html
十年前,引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被称为中国环境保护“最后的希望”;而大约在两年前,随着环保法庭在云南出现,媒体和公众就对“走在全国前列”的云南环境公益诉讼寄予了巨大的期待。但现实是,云南的7个环保法庭,至今都没有审理过公益诉讼案件。(10月18日《云南信息报》)
导致环保法庭陷入无米下锅的困境,除了公益律师队伍缺乏,诉讼费用高昂,一般的公益团体无力承担等原因外,最主要在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原告资格的认定仅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有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被完全排除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人之外。
立法如此谨慎的潜在原因在于,制度的设计者担忧若开放公益诉讼的提起权,很可能导致诉权的被滥用,从而造成司法的不堪重负。但在环境领域,如此后果是,因政府部门的集体失语,常常无人有资格反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民众只能眼看着环境损害发生,却无能为力。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痛心地指出,“中国环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公众参与的民主法制机制不足是重要原因,而好的政治理念必须依靠公众来响应,必须依靠公众参与来落实,必须依靠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来贯彻。”这番讲话击中了当前的制度软肋———公众既无法在发展之初,以公民意志来选择环保之路,也同样无法在污染危害发生后,让消极怠慢、不负责任的官员让出权位,让昧着良心、肆意排污的企业倾家荡产。
其实,环境公益不过是个人环境利益的综合体,虽然公民个人开启环境公益的大门不可毫无限制,但也不能完全堵死。笔者认为,较为理想的方法,是将公民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预备役”,即在检察院等公立机构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由公民个人或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
试想今后在中国,若企业违法排污,公权部门却不闻不问,任何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就能形成一种最有效的高压态势—————环保部门失职,有检察院盯着;检察院失职,有老百姓盯着,企业还敢那么肆无忌惮的排污吗? □耿海军(环保工程师)
14、政府诉紫金矿业:依法“维稳”是正途
来源: 法制日报2010年10月19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10/19/c_12674135.htm
紫金矿业10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起诉紫金矿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和宝源矿业财产一案已被法院受理,信宜政府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950万元(10月18日《经济参考报》)。
在环境污染事件中,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也有政府部门支持受环境污染损害的单位与个人起诉的案件,但以一级政府名义起诉污染企业的案件,可谓是绝无仅有,因此,信宜市政府此举,开了先河,让人充满惊喜。
以往一旦出了环境污染事故,政府首先想到的就是“维稳”,就是帮助污染企业息事宁人,甚至千方百计地压制当地的民众提起诉讼。事实上,许多民众即便是争取到诉讼的权利,但由于面对着庞大的企业,人单力薄,无力承担昂贵的诉讼费用,也无心在漫长的诉讼中消耗时间与精力,往往私下和解了或者放弃诉讼。政府如果出面帮助民众来打官司,意义就非同凡响,政府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人员和经济作支撑来与企业打一场官司,非常有利于争取民众的权益。
不仅于此,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也在向世人展示了政府对于污染的态度,那就是作为政府绝不姑息污染企业,绝对不坐视污染造成的损害不管。这将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今后要谨慎从事。
当然,这一诉讼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将环境污染事件从政治手段转向法治手段来解决,为法治化解决污染事件提供了一条路径。以往一些重大的污染事件,无论是四川省的沱江污染案,还是松花江污染案,通常采用的是行政和政治手段而非法治手段。按照环境法专家汪劲的说法“不外乎这么几步,开始都是企业隐瞒或者默契地与地方政府部门一同向上隐瞒;而后是想办法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第三步是政府部门启动调查,最后再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结案。”对于赔偿问题,则是“要求当事人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即使当事人提起诉讼,地方法院也不予以受理。最后就是找出几个责任人,或通过行政处分、或通过刑事制裁解决了事。如果被害人不依不饶继续提出诉求的话,就通过政治方式予以解决”。而这一次,政府却是通过提起诉讼的手段,主动拿起了法律武器,利用法治的手段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怎么不让人感到振奋与欣喜呢?
不过,在这个振奋与欣喜中,也有让人担忧的地方。从紫金矿业对信宜市造成的污染损害来看,有对公民和单位造成的损害,也有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对于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由政府自己代表起诉当然无可厚非,但对公民和单位造成的损害,由政府起诉应当得到公民和单位的授权。那么,信宜市政府有无得到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的授权呢?如果他们不同意市政府提起的数额,政府会不会压制他们再行起诉呢?这一点还需要明确。
15、涂俊明:期待“绿植效应”能够普遍蔓延
来源:湘江评论 2010-10-12
http://xjpl.changsha.cn/80/201010/t20101012_1173258.htm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读到新华社10月6日这样一则新闻通稿,令人鼓舞!新闻说的是江苏常州大学教授设计推出农村污水处理新良方:水上养绿植。作为国家最高权威的新闻媒体就此信息通电全国,快速出现在国内外各种传播媒体上,这是对于水上实行绿植方法,达到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做法的肯定与推广。
何谓绿植?绿植,绿色观赏观叶植物的简称。这些植物大多产生热带雨林及亚热带地区,一般为荫生植物。因其耐阴性能强,可作为室内观赏植物在室内种植养护。而江苏常州实施的水面绿植则是在水面建设“生态绿岛”,达到植物根系及其表面生物膜对污水中污染物较好的降解效果。早在前年,江苏溧阳市就在埭头镇境内赵村河域采用植物浮岛整治水污染,获得了理想的成效。
绿水,原来可以这样“植”得,如此绿植,实际就是乡村水域治污的一个有效路劲!由此,绿水可“植”话治污,这是对城乡水环境治污的一大“妙招”!
随着各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紧随而来的不少污染问题接踵而至。那些原本水清清、鱼跃跃的乡村水世界,被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改变了颜色,污染了水质,水污染业已成为一大公害。而在太湖流域经济发达,沿岸农村居住点多,生活污水排放量大,水体污染严重。如何有效降低农村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减轻河流的负担,俨然成了当务之急,时不我待!
人们既然破坏污染了水环境,就得将污染破坏的状态整治改造过来,还我们生存、生活的一个洁净环境。农村水环境污染整治是项面广量大的复杂过程,光有决心与口号,仅有规划与设想,还只能是“纸上谈兵”,远远不够。迫切需要类似绿植改造水环境这样行之有效的科学措施,就得期待相关研究职能机构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在减排整顿的同时,就得在生态发展上动脑筋,下猛药。以生态治污,以生态复绿,以生态发展。诸如引导社会成员加入到“生态养殖、生态种植、生态生活”中去,那么我们就会营造出真正的“山水城市、生态城市、绿色城市”。而不仅仅是靠突击组织环境治理,依赖限电拉闸来“完成”自欺欺人的“低碳指标”,籍以祈求“低碳”环境!假如我们在更多的需要治污河段水面种植女贞、红冬青和蕙兰等植物,形成“生态绿岛”,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能使水体透明度大幅度提高,对藻类有很好的抑制效果,让低碳轻轻松松走进水晶宫,既净化空气,又营造美丽的水面景观。
就在读罢新华社这则新闻之时,我们在江苏溧阳市上黄镇区的长荡湖湿地公园,亲眼目睹了湿地草滩湖面的鹭鸟群、喜鹊帮、野鸭族追逐嬉戏,悠然逍遥,自由自在。头顶时不时地飞过数以万计的黄雀,成群结队地发出“呼呼、忽忽”的亮翅声。这里近3000亩的湿地公园经过绿植播种,营造绿岛环境,如今犹如镇区的“活力之肺”,全天候地吮吸转换着生态气息,令此地水世界成为一方真正的清水绿洲。
绿水可“植”话治污。清水遭污,绿水可“植”。我们期待这样的绿植效应能够普遍蔓延,广泛舒展开来,服务于广大城乡生活生产污水整治,奉献于营造我们美丽的快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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