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7
九月二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绿色环绕的东欧系列报道:
1、绿色环绕的东欧之五――奥地利萨尔斯堡的乡下与小镇
环境资讯:
2、新世纪周刊: 中国首次承办气候变化谈判会议
http://news.sina.com.cn/green/news/roll/2010-09-27/162421180530.shtml
3、新华网: 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92.79亿元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09/27/c_12611008.htm
地方信息:
4、新华网: 广西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数据将10天一公布
http://news.sina.com.cn/c/2010-09-27/060021176639.shtml
5、中国新闻网: 昆明投50亿建雨污分流管网 加快实现滇池流域截污
http://www.chinanews.com.cn/df/2010/09-27/2557966.shtml
环境曝光:
6、维权网: 恒邦化工陷“污染门”:违规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村民遭殃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9/1071285568703_1.shtml
气候变化:
7、长江商报: 环境变化致长江中下游15年升温1.2度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09-27/094021178212.shtml
环保法规:
8、中国环境报: 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严重污染环境罪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9/671285549523_1.shtml
节能减排:
9、中国青年报: 温州减排顶风上演断电风暴 开工1天停电4天
http://green.sina.com.cn/2010-09-27/084721177839.shtml
深度报道:
10、中国环境报: 排入环境的化学物质 贻害江山知多少?
http://green.sohu.com/20100927/n275290173.shtml
11、财新网: 北京永定河治理造价高 人造河无助改变断流污染现实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9/671285548345_1.shtml
12、新京报: 内蒙古乌达煤火50年未灭调查:环境债谁埋单
http://finance.qq.com/a/20100927/000693.htm
环境时评:
13、光明网: 要重打在环境信息公布上玩猫腻
http://views.ce.cn/view/gov/201009/27/t20100927_21852185.shtml
14、资源网: 环境责任强制保险是发展趋势
http://www.lrn.cn/zjtg/societyDiscussion/201009/t20100927_772534.htm
15、法制日报: “携官帽令减排”并非低碳正途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9/27/c_12609427.htm
16、人民日报: 节能减排不能靠拉闸限电 绿色发展不是停止发展
http://env.people.com.cn/GB/12829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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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环绕的东欧之五――奥地利萨尔斯堡的乡下与小镇
文图 汪永晨
萨尔斯堡是奥地利共和国萨尔斯堡州的首府,不是东欧。但这次绿家园生态文化生态游也去了。而且,走向那里的乡间小路和路旁的风情,会让我们永远记住,就在这里也写写吧。
走向萨尔斯堡的乡间小路
围绕着村庄的河叫萨尔斯河
村庄和农田都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
萨尔斯堡人口约15万(2007年),是继维也纳、格拉茨和林茨之后的奥地利第四大城市。萨尔斯堡位于奥地利的西部,是阿尔卑斯山脉的门庭,城市的建筑风格以巴洛克为主,据史料记载,萨尔斯堡是现今奥地利管辖地域内历史最悠久的城市。萨尔斯堡是音乐天才莫扎特的出生地,莫扎特不到36年的短暂生命中超过一半的岁月是在萨尔斯堡度过的。萨尔斯堡也是指挥家赫伯特•冯•卡拉扬的故乡,电影《音乐之声》的拍摄地。萨尔斯堡老城在1996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
(网上下载)
绿家园东欧生态文化游在东欧体味着那里的乡村小镇时,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那里人与自然的和谐,萨尔斯堡的美,恰恰也就美在了那里的天人合一。家在这样的环境中,会是什么心情呢?同行的人在我们的大巴课堂上感慨着。
萨尔斯堡农家
家住青山绿水旁
萨尔斯堡的山间农家
萨尔斯堡(Salzburg)位于奥地利中部的萨尔斯堡州和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交界处。地处阿尔卑斯山北麓,南面是高山连绵,北面却是一马平川,最近的高峰是翁特峰(Untersberg),海拔1973米,距离市中心仅5千米。萨尔斯堡是一座山城,市内有多座原始的山丘,包括要塞山(Festungsberg,542米)、蒙西斯山(Mönchsberg,540米)、莱恩山(Rainberg,511米)和卡布金纳山(Kapuzinerberg,640米),是欧洲绿化覆盖率最高的中心城区。萨尔斯堡要塞坐落在要塞山上,是萨尔斯堡城市的标志,要塞长250米,最宽处150米,是中欧现存最大的一座要塞。总长225千米的萨尔斯河流经萨尔斯堡,它是地跨奥地利和德国的因河的最长和水量最大的一条支流。
萨尔斯堡的山与水
山水间的小房子住的是人家
据记载,萨尔斯堡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居住。在去萨尔斯堡的路上,我们知道,“萨尔斯堡”德语:Salzburg,意思是“盐堡”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是在755年,因附近的盐矿和城堡而得名,萨尔斯堡主教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垄断盐的销售。
我们这次没有时间去盐矿,但是那个于1719年开放的Christina隧道,还是很让我们好奇。听说,要想看到它,和我们在波兰看到的盐矿有哪些相似,也要下到地下深处,因为它在地下350米。终年常温是8摄氏度。
隧道的高度随着深度的加深,也变得越来越矮。隧道铺设的材料也随时间的变化从混凝土,钢筋到木质。去过的人形容,进去后,如同进入了时间隧道,.一下子回到了上个世纪。真正到达盐矿所在地,成千上万吨的海盐就在这里被发现, 25亿年前的Hallstatt,当雨水沉降与地面土壤中的矿物制和盐体随水流注入大海。当海水漫过高山,注入到Hallstatt后,随着太阳的暴晒,水分的蒸发,盐体同石膏、粘土、石灰石等物质混合在一起。100万年前,盐以矿石的形式在这里被发现,如今这里开采的原盐成分在20%到70%,最高纯度可以达到98%。
同样是开过矿的地方,今天,却依然那么美丽,这是我在这儿最想说的话。
今天的萨尔斯堡
萨尔斯堡开过矿的地方
萨尔斯堡的农家
萨尔斯堡水边
1772年至1803年大主教Hieronymus von Colloredo执政时期,萨尔斯堡成为启蒙运动的中心,教育体系以奥地利作为模板进行了改革,萨尔斯堡吸引了不计其数的学者和艺术家。
作曲家莫扎特1756年出生在萨尔斯堡,这是我们中国喜欢音乐的人差不多都知道的。其实,出生在萨尔斯堡的著名人物还有很多,这样一个小地方,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名人,是不是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我们在那里时,在感觉大自然的风光,感受着那里的文化,特别是一些街边小景,都那么让人流连忘返。
小镇进口的建筑
萨尔斯堡的小镇生活
小镇的建筑
街边小景
克里斯琴•多普勒,奥地利数学家和物理学家,多普勒效应的发现者。
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奥地利古典音乐作曲家,“音乐天才”。
汉斯•马卡特,奥地利著名画家,城中心的马卡特广场以他的名字命名。
约瑟夫•摩尔,他是附近城镇奥本多夫的牧师,与弗兰茨•格鲁伯共同创作了歌曲《平安夜》,他于1818年首次演奏了这首歌曲。
奥托一世,希腊国王,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一世的儿子。
罗兰德•拉特针博格(Roland Ratzenberger,1960年7月4日—1994年4月30日),奥地利一级方程式赛车车手。
格奥尔格•特拉克尔(Georg Trakl,1887年2月3日—1914年11月3日),奥地利抒情诗人,德语区重要的印象主义和表现主义诗人。
希尔伯特•翁•卡拉扬(Herbert von Karajan,1908年4月5日—1989年7月16日),二十世纪世界级指挥大师,柏林爱乐乐团终身首席指挥。
莫扎特生于萨尔斯堡,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如今他出生与生活的居所已成为萨尔斯堡的吸引游客的主要资本。莫扎特家族的墓地在旧城区的小教堂中,莫扎特本人的雕像在城市中到处可见。
莫扎特母亲出生的家
莫扎特母亲出生地的镇政府前
街上莫扎特的塑像
而我更喜欢莫扎特母亲出生的那个小镇-圣吉尔根(St.Gilgen)。这座小镇位于沃尔夫冈湖(Wolfgangsee)畔,与圣•沃尔夫冈隔岸相望。我们离开小镇,向萨尔斯堡城里驶去时,路边的乡村气息,让我们车上的人一个个忍不住地一个劲地隔着窗户按动着相机的快门,要留下那自然,那原野,那一幢幢农民家的小楼。
小镇边的水
小镇边的山与农舍
小镇边的路
小镇边的田
小镇边的家
小镇边的村庄
小镇边的山地间
这些照片都是在行进中的车上拍下来的。也许照片的质量不够好,但对于记忆,对于思索,对于和朋友分享与评价萨尔斯堡的农村,或许会有意义,所以我拍下了它们。
我们很熟悉的影片《音乐之声》是在萨尔斯堡拍的。我在网上看到有这样的描述,觉得颇有同感,抄录在这里吧:镜头动感,俯视航拍,我们踉随电影画面俯瞰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脉,飘摇横移的镜头掠过深髓峡谷,渡过荒脊山峰,渐渐由寒转暖,从雾化晴。然后是奥地利袖珍古城萨尔斯堡的绿色原野,感受到了春的气息。同时远远眺见女主人公玛丽娅缓缓入镜。她面对旷原放歌,这是影片《音乐之声》的主题曲:群山因为音乐充满生气,唱了千年的歌。我的心中充满了音乐,要唱出每支歌。我的心震荡,就像鸟儿翅膀由湖边飞上树杉。我的心叹息你钟声飘扬。微笑像小溪流过。夜晚歌唱像云雀祈祷,当我奔向山间心情悲伤。我听到昔日歌声,我的心就会唱歌。
《音乐之声》的拍摄地
《音乐之声》的拍摄地
萨尔斯堡的城堡
1965年,《音乐之声》获得了同年10项奥斯卡提名,最后获得包括奥斯卡最佳影片奖和奥斯卡最佳导演奖在内的5项,成为全世界最成功的影片之一。
一部电影是否能获奖,和选取什么拍摄场地或许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间接的呢?拍摄地的生态状况,文化背景,一定会有选它的原由。萨尔斯堡为什么会被选中,仅从《音乐之声》带给我们的艺术享受能长久地留在人们的心中,那份美感,那份绿色,就是原由。就是我写这篇文章想和大家一起关注的所在。乡村之美,是绿家园此次东欧,包括奥地利萨尔斯堡生态文化游最大的感慨。这种感慨希望在未来,也能影响到我们自己的家乡。希望寄托在看到这些美的人们的思考和行动。
明天,我要讲的是多瑙河在布达佩斯。
2、中国首次承办气候变化谈判会议
来源:新世纪周刊 2010年09月27日
http://news.sina.com.cn/green/news/roll/2010-09-27/162421180530.shtml
《新世纪》周刊 记者 张瑞丹 实习记者 刘虹桥
10月4日至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议将于天津举行。这是今年12月墨西哥坎昆气候变化大会之前,气候变化谈判接力的最后一站。届时,将有来自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多名气候谈判代表出席。
这也是中国首次作为东道国承办国际气候谈判会议。在中国代表团成员、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司国际政策和谈判处处长李高看来,这显示了中国对推动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的重视,希望谈判沿着正确轨道继续往前走。
天津谈判会议的准确说法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称《议定书》)工作组谈判会议。李高在为财新-《中国改革》撰写的文章中说,天津谈判会议是由缔约方决定的《公约》《议定书》谈判进程下的一次正常的谈判会议。李高表示,哥本哈根会议以后,发达国家散布一种论调,说多边磋商进展太慢,没有效率,要搞小范围讨论。但如果按这种思路推动谈判,没有体现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可能会给整个谈判带来更多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积极推动联合国主渠道谈判的原因,天津会议则是对这个主张很好的贯彻。
《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联合国系统多边谈判很重要的基本原则是全体性和透明性,这两个基本原则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显然并未很好地执行。“所以,我们对这两个原则有一个全新的承诺,将确保这两个原则在天津、坎昆,以及以后的会议上得到实际贯彻。”
菲格雷斯女士还将中国政府主动承办这次会议,解读为中国对推动谈判进程的承诺,以及中国为获得一个有成果的坎昆会议而贡献一己之力。
在天津,各国代表将磋商具体的谈判案文,但究竟能够取得何种进展还很难预料。
与去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和今年的坎昆气候变化大会等一年一度的《公约》及《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不同,天津会议是工作组的谈判会议,没有一定要取得某种成果的压力。这里所说的工作组,是指《公约》之下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AWG-LCA),以及《议定书》下不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继续减排特设工作组(AWG-KP)。去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曾被国际社会寄予厚望,但最终未能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
实际上,2007年12月巴厘岛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后的近三年时间,各方谈判一直处于“争吵”状态,在资金、技术转让、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等一些可立即执行的关键问题上未见到令人满意的进展。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关于2012年之前向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的承诺,至今未能落实。
现在距离《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仅有两年时间。各国即使在明年的南非气候变化大会上最终达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到协议真正开始执行也还需要一段时间。
菲格雷斯女士说,各成员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达成协议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而目前就谈出一个试图包含一切、解决所有问题的庞大协议并不现实,必须以一种谨慎并渐行的方式前进。
3、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92.79亿元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9月2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09/27/c_12611008.htm
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27日电(记者关俏俏)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水利援疆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新疆南部的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92.79亿元,占总投资的87%。
今年,塔里木河流域全面实施了源流耗用水量和进入干流水量双指标控制,新设立了40个水量测验断面,对超计划用水行为采取关闸闭口、压闸减水等措施,加强水量调度和控制。同时还开展非汛期应急调水工作,并在5月22日首次实现了非汛期干流水量到达塔里木河干流下游恰拉断面。
经过多年治理,塔里木河干流整治工程、博斯腾湖东泵站、下坂地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已相继建成。同时完成了11次向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的应急输水任务,塔里木河下游300多公里河道两岸的植被恢复了生机,初步扭转了生态恶化的趋势,流域内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初步实现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新疆将抓紧落实和完成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剩余的19.1亿元工程建设任务,加快骨干工程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并尽快开展近期综合治理效果的总体评估,编制塔里木河流域综合规划,为启动塔里木河流域治理二期创造条件。
塔里木河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是塔里木盆地的主要灌溉水源。由于多年来无序开荒和无节制用水,塔里木河干流水量日趋减少,下游河道断流320公里。为挽救塔里木河流域生态,我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工程。
4、广西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数据将10天一公布
来源:新华网2010年09月27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9-27/060021176639.shtml
新华网广西频道9月27日电(记者程群)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部门获悉,为了确保广西“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广西将严控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对燃煤电厂已建脱硫设施的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提高脱硫设施运行效率。
今年以来,由于干旱等诸多因素影响,广西节能降耗形势严峻,反弹明显:上半年广西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上升13.68%,是全国增幅最高的省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3.57%,是全国七个上升的地区之一;广西完成COD排放总量是全国减排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的五个省份之一。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广西对所有燃煤电厂已建脱硫设施的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根据要求,燃煤电厂所在地环保部门负责领取铅封工具,指定专人管理并做好使用记录;负责对辖区内燃煤电厂旁路挡板铅封情况的监督管理、现场检查、核查及铅封开启后的重新加封等工作。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燃煤电厂的日常监管、现场铅封和启封管理工作。
同时,广西将对火电企业实行每10天核算一次二氧化硫排放量并予以公布;每月10日、20日、30日根据火电企业允许的剩余二氧化硫排放量,对各火电企业进行电力生产调度。
5、昆明投50亿建雨污分流管网 加快实现滇池流域截污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09月27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df/2010/09-27/2557966.shtml
中新网昆明9月27日电 (胡远航)记者27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为实现滇池流域全面截污,昆明市即日起在主城市政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预计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管网建设1290公里,投资估算约50亿。
据昆明市副市长王道兴介绍,此次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要在昆明主城建成范围内建成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体系,确保污水收集率达95%以上,并构建合理的再生水管网系统。根据初步估算,在建和即将开工并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的管网总长度为1290公里,投资估算约50亿。
目前,昆明市已启动了二环路市政管网雨污分流建设工程、主城西片区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并继续推进北岸水环境治理项目管网建设工程及主城雨污分流支次干管配套建设工程。预计年底前完成二环路内1868家单位(小区)庭院雨污分流,完成主城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单位(小区)庭院雨污分流查缺补漏的清查及方案编制工作。
确保在2011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主城雨污分流主干管建设及次支干管铺设工作;完成二环路内及主城西片区雨污分流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同步完成主城内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单位(小区)庭院雨污分流工作,实现主城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
王道兴表示,“控源截污是治理滇池最直接、最根本的手段,昆明市主城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构建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体系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滇池流域的全面截污。此次的任务十分艰巨,仅二环路以内就涉及道路开挖290条,对主城交通组织,百姓的生活及出行都将带来影响,政府部门会合理规划,确保工程进展和百姓生活两不误。”(完)
6、恒邦化工陷“污染门”:违规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村民遭殃
来源:维权网2010-09-27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9/1071285568703_1.shtml
村庄附近的河流被污染
据当地村民介绍,山东威海恒邦化工拥有多个分支厂,包括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恒邦冶炼厂、恒邦化工厂、及恒邦化工助剂厂。村民反映,这些工厂都不同程度的排放出污染物,影响到他们的健康与生活。
山东威海市乳山下初镇史家村村民反映,恒邦集团肆意排放污染物而导致他们的生活环境受到污染,并称,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严重威胁着烟台市牟平区和威海的乳山市两个地区,严重影响到了土地与水的质量、并对他们的健康造成威胁。
有毒有害污染物不经处理肆虐排放
据村民介绍,山东威海恒邦化工拥有多个分支厂,包括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恒邦冶炼厂、恒邦化工厂、及恒邦化工助剂厂。村民反映,这些工厂都不同程度的排放出污染物,影响到他们的健康与生活。
据介绍,山东恒邦冶炼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驻地,主要生产黄金和硫酸。村民反映,厂区周边一年四季粉尘飞扬,气味刺鼻,寸草不生,污水横流,雨季时,含有氰化物及硫酸等有毒有害成分的污水便会流入黄磊河。据介绍,黄磊河贯穿烟台市牟平区和乳山市两个区域,全长一百多公里,黄磊河污染非常严重,河内鱼虾被毒死,牲畜喝后也被毒死。
恒邦化工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被的渤海湾边,主要生产氯气、盐酸、火碱及双氧水等化学物品。村民反映称,该厂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备,其生产加工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渤海湾,造成大面积海域严重受污,使海滩变质,原本白色的贝类因污染变成黑色无法食用。
恒邦化工助剂厂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武宁镇,该镇有学校,人口居住稠密,该厂周围村庄常年气味刺鼻难闻,厂区周围沟河因被严重污染,河内无一鱼虾,农民种植的粮食与蔬菜也同样受到严重污染,导致农民无法正常生活和生存。村民称,此厂主要生产含有剧毒的黄药,像这样的化工厂在全国也不超过三、五家。
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乳山下初镇,该厂主要提炼黄金,生产硫酸等有毒的化学成分。附近的百姓反映称常年觉得压气、胸闷。
庄稼因污染减产、绝产
村民反映称,由于附近的河流都是村民用来饮用和灌溉的,而遭受污染后,因污染造成的庄稼大量减产与绝产,并多达千亩以上。
7、环境变化致长江中下游15年升温1.2度
来源:长江商报2010年09月27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09-27/094021178212.shtml
现在网消息 昨日,第四届长江湿地网络年会在武汉召开,有关专家介绍,近60年来,中国40%的湿地已经消失。环境变化直接导致长江中下游气候转暖,上世纪90年代,长江中下游温度上升了0.4度,而本世纪前5年长江中下游气温上升0.8度。
据介绍,到2050年,如果延续目前人类活动的高排放情景,长江流域很多地区将不会拥有现在的气候环境,暴雨、强风、酷热、干旱、雪灾等极端气候事件将变得更加频繁,将对本已脆弱的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系统产生叠加影响。
昨日,覆盖整个长江流域的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在会上正式成立,网络从最初的长江中下游5省1市,覆盖到流域的12省市,网络成员也由22个发展到近100个。
在未来的5-10年内,100多个网络成员将共同推动长江流域2万平方公里湿地的有效保护,从而为应对气候变化、物种保护等方面做出更多贡献。
大会还发表了《共建湿地网络,保护生命之河》的“武汉宣言”。
湖北省林业局局长王海涛介绍,截至2009年底,我省近三分之一的自然湿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其中,我省龙感湖自然保护区于2009年晋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有东湖、大九湖、谷城双江、荆门漳河、赤壁陆水湖等6处湿地晋升为国际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坚决反对在湿地开发房地产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对出席年会的国家湿地管理中心主任马光仁进行了采访。
长江商报:很多房地产商以湿地景色为噱头,在湿地附近开发房地产,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马广仁: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坚决反对在湿地范围内及其附近开发房地产!国家林业局及其他湿地保护部门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从法律上限制这类行为。
长江商报:中央财政从今年开始下拨专项的湿地保护基金,但是公众很担心这个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您能解释一下吗?
马广仁:我们国家实行“谁下拨,谁监管”的资金审查制度,所以主要的监管方式财政部,同时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长江商报:国家林业局等政府部门能否为知识界、企业、NGO以及民间环保人士搭建一个合作、交流的平台?
马广仁:我一直认为保护湿地作为重大的社会议题,绝不是光靠政府就能完成的,需要学者、企业、NGO等各种社会力量的合作。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一批这样的合作平台,比如湖北省湿地保护基金会等,但是数量太少,无法形成联动。国家湿地管理中心正在牵头筹备中国湿地保护协会,这个协会成立后环保团体及个人都可以加入。
武科大绿联社队员手绘的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绿色向导图” 受到世界自然基金会邀请将亮相世博园。 (长江商报 张学荣 汪志)
8、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严重污染环境罪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09-27 孙佑海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9/671285549523_1.shtml
本次修改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变更为严重污染环境罪,调整了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了入罪门槛,增强了刑罚适用的可操作性,为打击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提供了有力武器。
一、草案对现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做了哪些修改?
现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比现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可以看到草案的修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删去了“向土地、水体、大气”的规定,扩大了受保护的环境要素的范围,使得本条调整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污染土地、水体和大气3种环境要素,给其他环境要素造成污染的,也可以构成本罪。
(2)将“排放、倾倒……或者其他危险废物”,修改为“排放、倾倒……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有害物质”的范围,要广于“危险废物”的范围,这是降低本罪入罪门槛的一个表现。
(3)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改为“严重污染环境的”,这是降低本罪入罪门槛的另一个表现。
(4)删去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规定。这意味着,行为人只要造成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无论是否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以及程度如何,均不影响定罪。显然,这是降低本罪入罪门槛的又一个表现。
二、如何理解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
严重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严重污染环境罪的构成条件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环境的管理秩序。行为人因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物质”,侵犯了国家保护环境的管理秩序。
“有害物质”的范围比较宽,既包括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也包括其他“有害物质”。这里所指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以及其他“有害物质”,都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专门规定加以规范,以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管理秩序。目前,我国关于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现在迫切需要对“有害物质”制定明确的管理规范。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构成本罪,首先,必须有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如违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必须实施了向环境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
第三,上述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草案将现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改为“严重污染环境的”,这是我国《刑法》的进步,也是本次《刑法》修改的一个亮点。
长期以来,我国采用传统的人本主义的法益观。此观点认为,《刑法》只对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或威胁的人类生命健康及财产给予保护。换言之,只有当人类生命和健康及财产的法益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或威胁时,才可以考虑以刑法处罚。
也就是说,《刑法》对环境的保护,目的仅仅在于保护人本身的利益,如果环境污染没有直接损害或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以及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无论其对环境造成多么严重的损害或威胁,都不可以根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本主义的法益观没有充分反映环境的独立价值,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也不利于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草案规定,将环境法益作为独立保护的客体,顺应了时代和人民的要求,对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业,必将发挥积极作用并产生深远影响。
(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对于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向环境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是明知的,但对于由此造成的污染后果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有时也存在间接故意的情形,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但却仍然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三、违反本条应当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关于违反本条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犯严重污染环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照现行《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四、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代表如何看待草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指出,草案对严重污染环境罪的处罚仍然偏轻,建议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此类犯罪的处罚力度。
列席会议的某全国人大代表认为,降低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对于在环境污染非常严重的今天十分必要。这位代表还指出,应当增加重大污染故意犯罪的规定。她指出,此次修改没有解决司法实践中故意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现在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过失犯罪,但实践中经常有故意排放有害物质的行为,法律上存在漏洞会放纵环境污染犯罪,也达不到防范环境污染发生的目的。为此,这位代表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条内容:故意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还有的委员建议进一步提高法定最高刑期,指出,“草案的上述规定太轻了,不痛不痒,起不到作用。”他指出,现在我国的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非常严重,老百姓反映非常强烈。一个工厂乱排污水污染了农田、水源地,使一个村子的村民都得了怪病,最后就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怎么可以?把土地污染后,不是三年两年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土质永久都无法改变。对于这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害大多数人生命安全的犯罪,严重的应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这样才能对社会上这类排污企业和单位起到震慑作用。
有的委员建议,将上述规定的法定最高刑由“七年”改为“十年”,加大刑罚力度。这位委员指出:“现在一定要用刑罚这个手段来保护环境,因为用行政和民事手段不足以限制恶意排污、危害环境的行为。”
还有的委员指出,现在环境污染案件大幅度上升,特别是在农村,有些案件影响很大、很严重,这样的情况仅判几年刑,显然不够,应该提高法定刑。特别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要从严从重处罚。
五、还有哪些须完善之处?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委员、代表和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把草案修改得更加完善。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及早动手,认真准备《刑法修正案(八)》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例如,由于草案删去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的规定,随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入罪和加重处罚的标准便不再适用。而构成本罪以严重污染环境为重要条件,那么何为“严重污染环境”?何为“后果特别严重”?这些亟待明确。
再如,由于草案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因而再将其称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将不合时宜,需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修改原司法解释,决定修改后的本罪罪名。
9、温州减排顶风上演断电风暴 开工1天停电4天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0年09月27日 庄庆鸿 实习生 李运猛
http://green.sina.com.cn/2010-09-27/084721177839.shtml
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邻近岁末,为了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全国多处陆续上演政府强行拉闸断电以求节能的闹剧。最新的演出在浙江省温州市,全国私营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从8月中旬开始,温州地区的很多企业无奈地进入一种奇怪的生产节奏:每开1天工,就必须停电两天至4天不等。
“‘停10开5’!也就是说,一个月只供10天电,这叫我们怎么活?”温州市瓯海区的小企业主吴灵(化名)有点绝望,“平时不作为,临时抱佛脚,真可恨。”
“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负”
“为完成节能目标,个别地区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对生产企业轮流停电,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7日下发通知,指出这种做法违背了节能减排的初衷,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更是明确要求各地纠正短期断电行为。通知要求各地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靠工作和机制,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不能简单拉闸限电。
但是,“断电风暴”仍在继续。
“根据瓯海区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工矿企业实施有序用电的通告》规定,你单位必须参加有序用电。否则,后果自负。”
在离温州市区较近的瓯海区,9月中旬,众多中小企业主都接到了这样一纸通知。根据通知,红线被画在了年产值500万元。该区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矿企业,从2010年9月16日起,实施“停电10天开工5天”,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自备柴油发电。
“9月21日早上接到电业局电话,警告我再用电,就给我拉闸了,郁闷。”小企业主吴灵说。
“至少给我们个缓冲期吧,单子已经接啦,不能按时完成就是失信,政府不是一直在强调‘诚信’吗?现在又是谁逼着我们不诚信啊?”
但吴灵很快发现,比起邻近永嘉县的小企业主,自己甚至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永嘉县的《2010第二期节能降耗有序用电方案》开篇就明确写道:“2010年分配我县全社会用电量限额185389万千瓦时,我县9月~12月每月平均用电量只有1.36亿千瓦时左右,用电控制任务非常艰巨。”
该方案中详细将企业分成了9类,除了无证违规企业,最重的是“对第一期节能降耗未执行企业连续停止供电至9月30日”,最轻的是“1月~8月份重点用能单位的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率在15%以下的规上企业(即规模以上企业——编者注),停电3天供电1天”。
方案还详细设定了处罚条款:首次违反,延长停电5天;再次不整改则延长停电10天,停电时间9月不能执行完毕的顺延到下月,“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负”。
这份9月15日至9月30日的短期强行措施,已使得众多“停4用1”的企业主在网上呼救:“永嘉企业已经到了水深火热的地步!”
谁最受伤
根据温州市统计局2009年的数据,2009年,温州市个体工业户实际总产值1157.61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1.5%。
此次断电将对今年温州市这部分的工业产值造成重大影响。
温州市现有26544家私营企业、2961家股份合作制企业、207家股份有限公司,而个体工业户高达114163家。它们基本分布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等行业。
“在温州,现在的生产链最底部的工厂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年产值低于500万元的。断电通知一下来,这些处于生产链底层的工厂企业大量停工、延期甚至关闭,一直到生产链的顶端,全部要受到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个体户说。
温州市所属瑞安市一家企业的总经办工作人员陈力(化名),上个月给所有的客户紧急送出了一封信,来解释他们为什么必须突然要涨价20%,否则只能“不接活了”:“根据《瑞安市节能降耗有序用电执行通知书》,从2010年8月23日起至12月31日24时止,对我公司进行停30天供10天或停15天供5天的方式,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经我公司向工业区管委会要求,先暂时许可自行发电生产,因此增加了20%发电成本。”
“太突然了,订单都完不成!”陈力疲惫地抓着头发说,“我们一直在拼命给客户解释,但他们都说不可理解,不能想象怎么会有这样的停电方式……”
比企业经营者还要着急上火的是工人。
在温州某网络论坛上,一个农民工的帖子引人注目。
“政府出台新的工作表,限我们停10天做5天。希望政府关注我们民工的生存问题!我们每月起早贪黑,忙碌工作,挣来的钱付了房租、付了基本生活费,已经所剩无几,只能不停工作才能维持生计。现在新的工作表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一个月休息20天,工作10天,我们是民工,如果这样安排,我们没法过最基本的生活。我们只想用自己的汗水养活自己。现在汗水都无处可流,怎么办?怎么办?”
陈力也认为,受到影响最大的不是企业,是工人。
“作为企业主,最多关门大吉,参加‘炒房团’好了。但是作为工人,损失却很大,温州绝大部分工厂实行的都是计件工资,即使没有关闭企业,但是因为电被掐掉了2/3的时间,工人最多只能拿到平常1/3的工资。你说这还让人活吗?”
为何总爱“临时抱佛脚”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小企业主都纷纷表示,即使实行所谓的“有序用电”,搞“一刀切”,为什么不在早几个月前,哪怕早一个月,先发个通知提醒警告呢?
“这样就有充分时间去安排或准备,逐渐减单减产裁人,如果在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的,再采取强制措施,也是有理可依。怎么能今天送来了通知,明天就得立刻停掉?真的是紧急到容不得一点商量的余地吗?冒险开工,怕被断电罚款,小企业当场就得死;若不开工,按期交不了货,小企业等着折磨致死。”
这些怨言,政府并不是不知道。
“现在时间不多了,要是早点开始,现在也不用这么辛苦了。要是一周停两天,大家就都好接受一些了。”温州市瓯海区某街道负责节电减排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坦率地说。
一项为期5年的节能减排工作,为什么好像到了最后几个月才被想起来似的?政府此前都做了些什么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到,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在2008年5月发布了《温州市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制定了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76吨标准煤下降到0.61吨标准煤,降低20%。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减排政策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这份实施方案与可以查阅到的全国其他省市的方案大同小异。方案提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强相关技术开发应用,建立和完善统计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完善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税收政策,鼓励相关金融服务,健全价格杠杆,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等具体举措。
中国青年报记者数了数,这些具体举措足足有数十条之多。
政府出台了很多节能减排的措施,为什么到现在还需要采用这样突然断电的办法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数日来一直在联系瓯海区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但未果。记者致电温州市经贸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吴健玲处长,但其始终未接受记者采访。
上有禁令,下有怨言,中间又制定了细致的节能减排方案,那么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还在“临时抱佛脚”呢?
据记者了解,在十一五节能减排体系中,各级政府被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温州和全国大部分省市一样,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和每一个重点单位,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近日据媒体报道,浙江省某市一位主管节能减排的官员说,他已被预警过了——市长告诉他,“如果我被摘帽子,下去之前一定会先把你给免了。”
专家建议加强过程考核
“‘强制断电’肯定是违背节能减排的初衷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迎说,“这种行政干预只是一种短时的应急,它不是一种能够实现低碳经济的措施。”
陈迎分析认为,政府的处境首先缘自最初目标设定时并不十分科学,其次,对目标的分解也有问题。
“此外,中间发生了很多难以预料的特殊情况,比如金融危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汶川地震后恢复重建对水泥等高耗能产业的大量需求等,使得各地减排的潜力、难度都发生了变化。然而,我国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分解后,在实施过程中没有调整机制,缺乏灵活性。”他特别提到,“现在又以问责制和考核的形式要求各地方必须完成指标。所以就出现了‘临时抱佛脚’的现象。”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段茂盛则认为,不能简单归咎于指标定得过高。“因为指标都是经过地方政府同意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商的结果。”
他分析地方政府不得已采取拉闸限电这样的下下策,是因为地方政府完成指标有困难。而造成地方政府完成指标有困难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政府对自己的现实情况评估的不是很准确;第二,目标设定了以后,地方政府更要有一个长期的全局的规划,不能指望着最后一两年突击来完成。如果将五年目标在时间上分解,这样就不用靠最后的非常规手段来突击了。”
段茂盛认为应加强整个过程中的考核。“只确立一个五年的目标,容易导致政策前松后紧,可以定二或三年的指标,根据每年不同的情况相应作出调整。”
他还提出,应充分利用经济激励手段促进节能减排:“一方面,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技术,政府给予补贴;另一方面,节能减排本身就能给企业带来收益。”
“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肯定是要继续推进,而且是更有难度的。一些政策设计上的问题应该吸取教训,比如邀请企业和地方政府参与到决策过程中,这样才能真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陈迎说。
10、排入环境的化学物质 贻害江山知多少?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9月27日
http://green.sohu.com/20100927/n275290173.shtml
关注环境风险特别报道
■我国总体上,无论是监测还是控制都不如发达国家严格,加之缺乏系统的调查,每年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以及由化学品污染形成的重污染区域很难说得清。
■要说清楚排入环境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影响有多大,危害有多重非常困难。这需要经过大量的研究,多个部门配合协作,开展大量工作。
■我国亟须构建一套完整的监测监管体系。在这一大框架下,由国家出资支持,将支撑化学品管理的科学体系逐渐建立起来并不断完善,以降低环境风险。
全氟辛烷磺酸(PFOS)、壬基酚(NP)和辛基酚(OP)……如果不是前不久发生的所谓“长江毒鱼事件”,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70岁的李老太太或许到老都不会接触到这些晦涩的词汇。
近期,长江野生鱼被检出含有环境激素的报道引起人们广泛关注,起因缘于一家国际环保组织发布调查报告称,长江流域两种常见食用鱼体中含有环境激素可致性早熟。针对这一报告,有关研究机构纷纷做出回应:部分野生鱼确实存在激素情况,但激素含量很少,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让李老太太深感晦涩的壬基酚(NP)和辛基酚,是洗涤剂、纺织产品和皮革涂饰剂中极为常见的化学原料,属于环境激素,即可以干扰内分泌并影响性发育水平的内分泌干扰素。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化学物质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像李老太太一样,人们在深感其晦涩难懂的同时,更担心由其带来的环境与健康风险。
这些化学物质如何进入环境?我国每年有多少化学物质被排放到环境中?这些化学物质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哪些潜在的危害和影响?如何规范管理这些化学物质以降低环境风险?近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每年排入环境的化学物质谁能说得清?
每年排入环境的化学物质有多少种?多少量?由此形成的重污染区域又有多少?
“每年排入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其具体数字,这真的说不清楚。”在采访中,一些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数据还只是一些常规监测数据,例如水质常规监测还只限于COD、氨氮、重金属、常见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但是排入水中的物质太多了,没有将其作为常规监测指标,就不能获得准确的数字。这个问题也就无法准确地说清楚。
这些暂时不能解答的疑问,是我国化学物质污染环境现实状况的真实反映。而一系列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更是让我国化学物质污染环境问题凸显。目前,我国的化学品环境问题已日趋严重,全社会正面临着化学品污染环境和危害健康的风险。
“现在世界上已知的化学品有700万种之多,而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已达10万种。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原因,人们挑选那些危害程度较大和出现频率较高的有毒污染物进行监测和实行控制,也就是所谓的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秦伯强告诉记者。
秦伯强指出,美国是最早给出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的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就在《清洁水法》中明确规定了129种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它一方面要求排放优先控制污染物的工厂采用最佳可利用技术,控制点源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对各水域实施优先监测。其后又提出了43种空气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
据他介绍,我国也已经公布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包括14种化学类别共68种有毒化学物质,其中有机物占58种。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都是明确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也是比较常见的环境污染物,还有许多不常见的,或者是目前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的尚不清楚的物质。而我国总体上,无论是监测还是控制,都不如发达国家严格,相信情况并不乐观,而且也缺乏系统的调查。所以,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种污染物,数量多少,以及重污染区有哪些。
与秦伯强持类似看法的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子健,更详细地向记者介绍了目前全球化学品登记的情况。他说,在全球化学品登记网站(CAS)上记录的化学品已经高达4000多万种。这一数据每秒都在更新,因为世界上的很多化学家在不断地合成化学品,只要有新的化学品合成,都可以在CAS上登记,所以CAS网站每天增加的数值在几千种。但不是所有合成出来的化学品都能进入应用,有相当一部分还未出实验室就被放弃了。
现在,世界上能够进入环境中被应用的、在千克级以上的化学物质大约在10万种以下。人类能够接触到的化学品在3万~8万种,其中工业和在用化学品大约在2万~7万种。王子健说,因为没有一套严格的登记系统,每年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其具体数字很难说清楚。理论上说,只要用了某种化学物质,那么环境中就会存在这种化学物质,除非人们不去用。
而对于应用后排入环境的数量,则更无法说清。如果用量越大,那么相应地排入环境的数量也就越多。但是我国在这个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数字,也很难统计出来。因为即使我们有再严格的规定,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执行。
对于由化学物质使用导致的重污染区域问题,王子健告诉记者,这是存在的,因为化学品的使用在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比如有机类农药,从使用总量来讲目前最多的是美国,第二是欧洲国家,第三是中国,第四则是印度。又如阻燃剂虽然用得很广泛,但在我国生产的地方却是集聚在东南沿海地区。重污染区域的问题与我国产业结构的特点是相关的,不同的流域其产业结构不同,其污染物特征必然不同。例如辽河流域以冶金化工为主,松花江流域是以石油化工为主,黄河上游则是主打煤化工产业。
他同时指出,化学品的问题比较复杂。很大程度上,化学品的危害跟它的使用量没有关系,有些化学物质虽然使用的量大,但是不会形成多大环境问题,相反有的化学物质使用量小却能导致重大环境问题。
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几何?
进入环境的有害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或潜在危险。
研究表明,无论是北极熊还是南非草原上的大羚羊,无论是深海鲸还是高空飞翔的苍鹰,无不正在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其中,野生动物受污染物影响的程度尤其严重,生活在受污染的水中,它们不仅进食污染物,还通过腮和皮肤吸入污染物,因此也是最早被发现性别变异现象的物种。
科学家们发现,造成雌雄混淆恶果的正是人们经常接触到的大多没有可靠安全信息的化学品。这些有害的化学物质藏匿在食品包装、化妆品、儿童爽身粉、家具、电子产品中,成为干扰荷尔蒙的隐形杀手。
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生产和上市销售的现有化学物质大约有4.5万种,其中约有3700种属于危险化学品,有300多种属于剧毒化学品。目前,我国受到监测的化学物质大约有100多种。这些化学品在推动社会进步、提高生产力、消灭病虫害、减少疾病、方便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生产、运输、使用、废弃过程中难免进入环境而造成污染。
他说,人们最为关注的是那些对生物有急慢性毒性、易挥发、在环境中难降解、高残留、通过食物链危害身体健康的化学品,它们对动物和人体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这些危害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荷尔蒙类损害。近年国际上对环境荷尔蒙研究很活跃。研究筛出大约有70种这类化学品(如二恶英等)。日本、美国等20个国家的调查表明,近50年男子的精子数量减少50%,活力下降,就是由于这些有害化学品进入人体干扰了雄性激素的分泌,导致雄性退化。
二是致癌、致畸、致突变化学品类损害。研究表明,约有140多种化学品对动物有致癌作用,确认对人的致癌物和可疑致癌物有40多种。人类患肿瘤病例的80%~85%与化学致癌物污染有关。致畸、致突变化学品污染物就更多了。
三是有毒化学品突发污染类损害。有毒有害化学品突发污染事故发生频繁,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的则造成严重生态灾难。
至今,人们对于世界上发生的一些环境灾难事件依旧记忆犹新。例如,发生在1986年的莱茵河污染事件,由于瑞士巴塞尔附近的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救火时喷出的水柱将20吨含有剧毒的农药冲进莱茵河,导致数百公里河段遭剧毒污染,鱼和其他生物全部死亡。
在我国,类似的突发性事件也并不少见,而且许多环境突发事件,都涉及化工企业,其对环境的破坏以及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令人更忧心的是,环保部门2006年在全国进行的拉网式排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拥有规模以上的化工企业大约有2.1万多家,其中在长江、黄河沿岸分布的就占了50%以上,这些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另一方面,排入环境中的化学物质给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和潜在危险。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这些危害和危险在现实环境中到底有多大?这在目前却同样是暂时无法说清,亟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污染与健康室主任张金良研究员告诉记者,排入环境中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是肯定存在的,但是影响有多大,危害有多重目前很难说清楚。因为要回答此问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健康损害是明确的,而且能定量表述;二是能估计人群接触或者说暴露这些物质的情况,包括接触的剂量、时间和进入人体的途径等。目前对于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可以获得其健康损害的信息,但是大部分物质尚不能得到;最重要的是由于我国目前进入到水体的化学物质十分复杂,到底有多少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不清楚,排放地点、排放量、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进入人体的途径都不清楚,所以估计人体的暴露量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上述原因,要回答排入环境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影响有多大、危害有多重很困难,必须要经过大量的研究,做相当多的工作,而且也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协作。
目前,很多人非常关心癌症与污染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淮河流域所谓的癌症高发村受到关注。据魏复盛介绍,引发癌症的因素比较复杂,既有遗传方面的因素,也有环境污染的因素,还与个人的生活习惯相关。
他说,环境污染或者说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假的,尚不能说明白。虽然有些化学物质的毒性目前已经很明确,但是它在环境中的浓度和危害程度尚不清楚。其中,暴露量是个关键因素,暴露浓度越高,暴露量越大、时间越长、毒性效应越强,可能对身体危害越大。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立项,准备开展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调查。
“我觉得,中国的环境保护发展到现阶段,应该强调保护人的健康,保护生态的健康。应该将其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出来加以解决。过去我们把很多精力放在如何控制COD、氨氮污染等方面,现在看来继续控制是对的,但在控制技术上已经相对成熟,现在要做的只是如何把成本降下来,那么科学家们就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如何保护人的健康和生态健康上去。”王子健表示,目前,欧美国家已经非常强调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的保护,提出建设无毒社会,我们也不能落后。
据记者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健康工作,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就成立了专门的健康处。目前,环境保护部还正在着手扩大环境监测指标工作,拟将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一些指标纳入常规监测范围。
如何规范管理有害化学物质降低环境风险?
环境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由于上下游之间、企业之间、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因信息不全和沟通不畅等原因,使原本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更是雪上加霜,环境风险进一步加大。秦伯强分析认为,信息不畅主要表现在污染单位不会主动公布污染物名称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管理部门在不了解污染物特性的情况下,常常会忽略对那些微量的有毒有害物的监控。而在环境中日积月累的有毒有害物质,逐步通过食物链的富集,最后进入人体内部,对人体健康带来影响。
他说,造成这样的原因是信息不公开,民众对环境污染的信息获知的渠道很少,监督就有困难。而长期以来,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处罚力度偏轻,也加大了我们的环境风险。今后有关部门应增加环境信息的透明度,让大众能够参与环境污染的监督;其次,加大环境污染违法的处罚力度,使得绝大部分企业和个人不敢违法经营。
同时,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亟须引起重视。王子健认为,目前在食品和药品管理方面都有相应的法规,但是在化学品管理上,只有一个登记管理办法,尚没有一个法规对化学品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导致化学品污染事件发生后,很多部门无法根据相应法规进行管理而感到束手无策。欧洲已经于2006年开始实施化学品管理的法规,美国现在正在推动化学品的立法,2010年参议院提出了“安全化学品法”。
他说:“过去我们强调污染,一般指的是降低氨氮、二氧化硫等的排放,现在我们谈到环境问题,人们更多想到的是化学品污染与健康问题。这跟欧美国家的发展趋势是一样的,但是化学品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管到什么程度合适,是否应该禁止使用,我们基本没有成熟的评价体系,也没有很好的管理体系,缺乏支持管理的基础数据,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
欧洲在这个方面就做得比较好。目前,欧洲采用一套分类和标签的做法,即给任何一种化学品都打上一个标签,标明其特性是属于易燃还是易爆品,是否是致癌、致畸,且具有神经毒性、生殖毒性等等。有的标签打出来就是一个简单的字母加几个数字,说明毒性和毒性的特点。一旦出现环境突发事故,将这些标签调出,就可以知道会出现什么问题,导致什么后果等等。
如何科学管理化学物质降低环境风险?王子健认为,欧美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一是美国于1976年颁布实施的有毒物质管理法(PSCA),二是欧盟2006年颁布实施的化学品的登记评估准入法则(REACH)。
据王子健介绍,未来在如何规范管理化学品方面,REACH法则将备受世界推崇,2010年美国的“安全化学品法”也类似REACH,中国也应该积极参与到REACH体系的建设中。
欧盟在实施REACH之前,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对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健康和环境危害的评估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管理系统。其中有两点最值得称道:一是由生产厂商负责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对新生产的,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说明对人和环境是安全的不能使用;对已经生产的,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对人和环境是有害、不安全的,就应该禁止使用或被替代。第一点类似于“我国的谁污染谁治理”的理念,即谁将化学品投放进入市场,谁就应该对其健康和环境安全性负责。
王子健表示,这两个基本原则将有利于欧盟将来管理化学品。今后如果发生了事故,就可以追源;如果登记了就很好找到,如果找不到,就是非法产品。当然,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欧盟为此还设立了时间进度表,其目标是最终构建无毒社会。
我国未来在化学品管理方面走什么道路目前虽然还不能确定,但是大的方向基本是欧美路线。对此,王子健认为,从我国药品和食品的管理经验来看,我国还是要先走法律程序,即首先制定一个有毒化学品控制法,然后再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欧美现在都建有自己的评估系统,我国现在面临的问题一是直接拿来使用,还是发展一套自己的评估系统。我国首先考虑的应是保护自己的生态系统,欧美的评估系统保护的肯定不是中国的生态系统,现在没有证据表明采用能够保护了欧美的生态系统的评价系统,就可以保护了我国的生态系统。因此建设与发达国家接轨、又具有我国特色的评估体系还是必要的。
二是化学品的准入制度肯定是一种贸易壁垒和门槛。因此化学品管理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一个经济政治问题。
王子健认为,目前在化学品管理方面,我国有一些管理办法,也有一个数据库,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未来如何管理化学品,亟须构建一套完整的思路。在这个大框架下,由国家出资支持,将支撑化学品管理的科学体系逐渐建立起来,并不断完善,以降低环境风险。
魏复盛也表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虽然我国在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上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尤其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现在,我国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也正在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努力。
[马上就评] 加强监管方可减少环境风险
目前已为人所知的化学品已达700多万种,全世界年产量已超过4亿吨,其中不乏一些剧毒化学品。这些化学品一旦管理不善,发生泄漏、溢漏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身伤害,而且会给社会和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由化学品泄漏等问题引起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等。环境突发性污染事件仍处高发阶段,其中很大一部分污染源来自于化学品污染。加强化学品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要加强化学品监管,首先要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加强化学品基础研究。关于化学品在现实环境中对人体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的研究是加强化学品监管、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的基础和保证。
目前,我国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化学品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状况底数不清,监督管理仍处于事后被动处置阶段。我国已生产和上市销售的现有4.5万种化学物质中,只有100多种受到监测,而危险化学品约有3700种、剧毒化学品有300多种。面对如此庞大的化学品种类,官方掌握的数据无异于“杯水车薪”,对这些化学品的基础研究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只有摸清化学品“特性”,“对症下药”,才能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其次,要在充分了解化学品“特性”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化学品追踪和管理体系。化学品问题复杂,尤其是剧毒有害化学品,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管措施,从生产、销售到销毁全程监测追踪。
比利时的“毒鸡”事件,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1999年,比利时发生肉鸡异常生长现象,在专门为制造动物饲料的有关厂家提供原料的比利时福格拉公司送检的废油样中发现超量二恶英。此次二恶英污染波及全比利时1400多家养鸡场,随后又扩大到猪肉、牛肉和奶制品。德国、法国、荷兰也受到牵连。此后,欧盟各国加强了相关化学品的管理和监控。2003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化学品登记、评估和批准法案建议书(REACH)》,建立了严格的化学品追踪、监测体系,确保化学品安全,减少环境风险。
此外,还要强化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化学品管理制度顺利执行,建立健全化学品污染事件处理系统,一旦出现问题,马上寻根溯源,启动应急机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化学品污染问题一旦发生,其危害往往十分严重,且解决起来旷日持久。面对当前我国在化学品物质污染问题上存在的种类多少说不清、危害多大说不清、如何监管说不清等问题,各级有关部门必须充分重视,尽快摸清家底,说清底数,加强监管,为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11、北京永定河治理造价高 人造河无助改变断流污染现实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2010-09-27 宫靖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9/671285548345_1.shtml
9月22日,中秋节,因“卢沟晓月”盛景而闻名中外的北京晓月湖的南侧,一个设计蓄水量为该湖两倍的人工湖已完成蓄水。这个名叫宛平湖的湖面,在历史上从未存在过。
事实上,10月底之前,将至少有三个大型人工湖在永定河北京段上开始蓄水。按照北京市的计划,在2014年即南水北调工程12亿立方米汉江之水进京的同时,整治后的永定河将正式面世。
永定河源于山西宁武县桑乾河,流经山西、河北两省和北京、天津两市,自河北境内官厅附近始名永定河。该河全长650余公里,流域面积在5万平方公里以上。
一年前,北京市政府决心整治已断流30年的城市母亲河——永定河,其目标是使这条因人类过度使用而断流的河流重新有水,并在170公里北京段恢复流水,尤其是在37公里城市段形成六大湖面和十大公园,再辅以河道内外园林生态绿化,使河流重新成为景观。
这项堪称奢侈的全人工河流计划,将耗费170亿元巨资。每年河流所需1.3亿立方米水量也全部靠“人造”。
如此巨资投入,其实是一场与洪水的赌局——建于河道内的景观如遇三年一遇以上级别洪水,将毁于一旦。而且,多位专家指出,这个人造景观也无助于改变上游缺水、下游断流和水质污染的现实。
有环保人士感叹,人造河段的落成,在一定程度上或可视为真正永定河的豪华葬礼。
昂贵人工河
170公里河段,170亿元投资,1公里1亿元。
北京市治理永定河的愿望一直存在,但由于无法解决水源一直搁置。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七次全会上,北京终于将永定河整治提上议事日程。
永定河治理计划甫一面世,就有人质疑此项工程的昂贵。
本刊记者采访得知,此次永定河治理分为三段,即三家店拦河闸以上的官厅山峡段,三家店至南六环路的平原城市段,以及南六环至梁各庄的平原郊野段。三段分别长92公里、37公里、41公里。170亿治理资金中,三分之二以上资金将投向37公里的平原城市段。也就是说,平原城市段每公里投资将达到两三亿元。这样的造价,直逼城市轻轨和地铁。
业内人士称,这些造价仅是工程造价本身,尚不包括为其供水而增设的污水处理厂投入,更不包括每年1.3亿立方米用水本身的代价。
这项计划最被质疑的地方,其实并不在于造价昂贵本身,而在于如此代价治理过后的永定河,也不过是一条纯人工河流,甚至谈不上是一条河流,仅是用细小溪流连接的六个大型人工湖。
一位接近北京水务部门的水利专家对本刊记者说,由于缺水,永定河不再可能恢复成数十年前水量充沛的自然河流,未来近40公里长的永定河城市段,将像一个水流组成的“糖葫芦”。六大湖泊相当于六个巨型“山楂”,仅数米宽的溪流则相当于串起“山楂”的棍子。棍子上下两端延伸,分别就是永定河山峡段和郊野段。在大部分不能见水的河道其他区域,将绿化为园林式景观。
这项名为《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综合规划》的规划,全文至今未向公众公布,但已于今年2月28日正式实施。当日,石景山区莲石湖和丰台区宛平湖开建。
来自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规划委的资料证实,今年将首期投资13.9亿元,主要建设“四湖一线”,即门城湖、莲石湖、晓月湖和宛平湖,一线即一条循环工程管线。接下来。另外两个湖即大宁湖和稻田湖也将建设。
本刊记者采访多位国内知名水利专家确认,北京市的永定河治理工程只涉及北京段170公里,不会影响上游山西、河北缺水和污染之困局,也不会改变下游断流之现实。该工程水源并非来自永定河天然水,而是北京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中水;这些水也并不会补充下游水源,而是在出境之前用管道抽回,循环使用。
在北京,永定河并非第一条人造河流。在这座极度缺水的超大城市,多数河流已断流。
近年来,北京市水利部门已对五环以内多条河流实施不同程度的人造计划。
而永定河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该河是中国迄今最大、最长和总造价最高的人造河流。
洪水面前的易碎品
一位知悉永定河规划出台过程的资深水利专家认为,争论永定河造价昂贵并非问题关键,目前方案存在另一重的奢侈——如此代价建成的人工河流景观,稍遇洪水,就将毁于一旦。
这位专家说,永定河治理思路是政府高层确定的,水利工程师接下任务,在“无米之炊”即永定河已经断流的前提下,能设计出目前这样的方案,已属不易。“仅从水利工程师角度看,现有方案不仅合格,甚至美仑美奂。”
事实上,主持此次规划设计的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邓卓智,并非泛泛之辈。20多年来,被媒体誉为“城市河道整容师”的邓卓智主持设计过水利、建筑、景观、环境项目百余项,其中包括北京奥运水系。
今年7月24日,邓卓智在其个人博客中透露,永定河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及滩地服务设施的防洪设计标准为三年一遇洪水”“减渗工程的设计标准为十年一遇洪水”。
上述资深水利专家表示,这就像一个易碎品,河道里的人工湖和绿化方案无论怎么设计,抗洪标准都不可能更高。北京地区55年未发生大洪水,这就是上述易碎方案能上马的根本原因。
在中国的所有江河中,永定河的防洪地位极高,为全国四大重点防洪江河之一。据水文资料,1918年以来,永定河出现过10次每秒1000立方米以上流量的洪水。
1956年8月3日,永定河北京段上游的官厅山峡区突降暴雨,整个山峡区总降水量达到4.16亿立方米。次日,每秒高达2500余立方米流量的洪峰过境北京三家店、卢沟桥。8月7日,西麻各庄大堤决口,致洪水淹没大兴、廊坊、武清等处共908平方公里。
但1956年大洪水之后,华北出现反常的长期干旱。多位水利专家表示,55年未发生洪水,代表着未来数年间出现洪水的概率增大。
“这等于是场赌局,如果未来10年、20年不发洪水,北京市政府就赌赢了,这个工程也就值了。”前述资深水利专家说,“如果很快发洪水,那就赌输了,就会有严重的浪费。”
1.3亿立方米水何来
事实上,在造价高和洪水之患以外,人造永定河还存在第三重的奢侈。人造永定河每年需要的1.3亿立方米水量,相当于北京市年用水量的二十六分之一。用如此巨量的稀缺之水打造一条人工景观河是否值得?
今年6月下旬,《潇湘晨报》在其关于永定河人造河流计划的报道中,曾对水量问题提出质疑。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程静随后通过《北京青年报》表示,永定河治理工程所需水量主要来自再生水和部分雨水,即使不利用,再生水也会白白放掉。
曾有多家北京本地媒体报道称,北京市水务部门计划将首钢搬迁后每年节约的3000万立方米水用于永定河景观,并且计划从永定河上游的河北官厅水库内首期引水3000万立方米。上述说法最终未被证实。
接近北京水务局的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未来永定河景观用水主要来自再生水这个方针已经确定。2009年北京确立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战略,计划将全部污水厂改造为中水厂,这也是永定河治理规划出台的一个大背景。
这位知情人士称,近年来再生水在北京也呈现被用水单位争抢之势。而再生水也很值钱,成本约为自来水的三分之一。
永定河治理工程2014年建成使用,正好是南水北调工程汉江水进京的时间。有环保人士称,南水北调首期工程在北京地区的调蓄水库位于房山区永定河右岸的大宁水库,永定河治理工程会不会使用汉江流域挤出来的、调水成本已在每吨10元以上的南水北调水?
上述知情人士认为,是否使用南水北调水,并非北京水务局可以决定,目前来看不大可能。但前述环保人士仍未消除疑虑。
邓卓智在个人博客中提供了一种可供参考的解释,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永定河作为北京市地表水源之一的功能将被取代,这为永定河水资源重新配置提供了条件。
多位人士表示,无论如何,永定河景观用水所需的每年1.3亿立方米不是一个小数字,其每一部分到底来自何处,政府应该公示,百姓有权知情。
死亡河流样本
8月中旬,正是北方河流的传统汛期。但本刊记者驻足永定河三家店水闸,却看到水闸之上的河道内,仅有千米之长的水面,像是一个大型池塘。上世纪数十年间,官厅水库下泄之水正是通过该水闸拦挡,进入永定河引水渠,再进入北京寻常百姓家的自来水龙头。而如今的永定河引水渠,水仅可勉强覆盖渠底,几乎处于静止不动状态。
水闸下游的永定河河道,则是滴水未见的干涸河道。大小砂卵石铺满河道,枯黄的野草只有寸许之高。数十米外,施工人员正在河道底部进行永定河景观防渗工程的施工。按照规划,这里是门城湖的起点,该湖约有数百米宽、3公里以上的长度。
作为北京的母亲河,以及海河最大支流的永定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依然有20余亿立方米之丰富水量。1951年,中国在永定河北京段上游河北怀来开建解放后第一座水库官厅水库,设计总库容为41.6亿立方米,并于三年后完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该水库从未蓄满过。
1997年,由于水质污染,官厅水库被迫退出北京饮用水源序列。
即便不是污染问题,永定河也无法继续成为北京水源地。本刊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09年连续四年,官厅水库入库水量均在1亿立方米以下,分别为0.96亿、0.67亿、0.80亿和0.22亿立方米。“这意味着,这些水流出水库,还流不出北京境内,就全渗到地下了,就是断流。”接近北京水务局的知情人士说。
北京段以上的永定河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曾多次徒步永定河源头及上游的环保人士王建告诉本刊记者,山西境内桑乾河上水坝林立,但多数水坝呈池塘状,沿河水量并不丰沛,其他河段的样貌则只是被严重污染的溪流状。许多较小支流,因干涸而被当地填埋。
几十年间,永定河20余亿水量为何就没有了?河北省水利厅资深专家魏智敏分析,一是上游山西省近几十年人口增加4倍至5倍,经济总量增加上百倍,远远超过永定河上游桑乾河的承载能力,近年河北境内也只能收到永定河约不到3亿立方米的水量。二是随着植被变差和连续干旱,永定河流域年降水量一直呈递减态势。以河北为例,50年前年降雨量为600毫米以上,现在已不到500毫米。三是地下水超采,渗漏加剧。1963年河北省特大洪水时,有50%的降雨转变成地表径流,到1996年河北大水时,只有24%能转变为地表径流。
“国际水利学界的一个共识是,人类使用一条河流水量的20%,对河流自然生态破坏不会太大;30%就达到警戒线,会对生态有严重影响。而我们对永定河水量的使用,达到了90%,这无异于喝干榨尽,河流必然毁灭。”魏智敏痛心地说。
政府的永定河算盘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王浩认为,北京市在永定河中下游,处境比较尴尬。“无法改变上游过分用水的现实,却要承受断流之痛。”
自30年前永定河三家店以下断流后,数十公里长数百米宽的河道河床裸露,已成不法人员偷采砂石之所,河道内到处是大砂坑。沿岸居民向河道倾倒垃圾,小区和工厂则排入污水。每到春秋之际,大风鼓动河床风沙,漫天黄黄袭卷市民。
接近北京水务局的专家说,北京市政府在近30年间一直在寻求解决方案。
2005年之前,北京市的思路主要是请求中央一级来协调上游各省节约用水,以使永定河重新有水。中央不遗余力进行协调,并投入数百亿元资金到永定河上游,支持当地节水和治污工程,以及转变经济结构。北京市也为此支援了上游不下10亿元的资金。
这位专家说,山西、河北的节水和治污不可谓不努力,但那么多人口要喝水吃饭,经济也必须发展,所以节约下来的水很快被新的需求吞噬。最终,上游用水不仅不能减少,还不断增加,越治越没水。
眼看2008年奥运临近,北京市政府提出永定河河道“无水变绿”计划。水务部门开始在河道内种草。但河道长年缺水土壤较少,成活率并不理想,河道乱象始终无法改变。部分区实在无奈,曾引进高尔夫运营商在河道内建起数座球场,但由于球场草皮需大量抽取地下水,屡屡被媒体曝光。
奥运之后的2009年,北京市酝酿让永定河河道内“有水”。北京市水务部门奉命拿出方案,任务最终落到水利工程师头上,拿出了目前的方案。一个让永定河“起死回生”的人造河流方案就这样产生了。
“外界除了骂这个方案,也应想想,如果你是北京市长,你是一个水利工程师,在这样的条件下,你能怎么做?”前述专家说。
无论如何,现有的人造永定河方案,得到了北京沿河各区政府和沿河居民的热捧,甚至有不少人翘首以待。随之而来的,一个新的城市扩张计划将实施,一场新的造城运动将上演。
在永定河数十公里河道两岸,北京市规划了首钢南滨水地区、丰台科技园西区、长阳半岛、大兴滨水绿廊等十多个沿河经济发展区。
此外,永定河流域将加强土地储备,上述十多个沿河区域内,未来总用地面积将达5650公顷,建筑规模将达2000多万平方米。
这意味着,北京城区将向永定河流域扩张。北京市规划委主任黄艳对媒体表示,未来中心城将有多条公路、铁路和轨道交通通向永定河流域,北京长安街和一号地铁也在酝酿西延至永定河流域。
今年3月12日下午,门头沟、丰台、房山、石景山、大兴等北京永定河流域五区区长的手叠在一起,他们共同出席了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五区”联席会。
有资料显示,各区均因此调整了地区规划和经济规划。
本刊记者了解到,永定河工程虽然尚处于实施初期,沿河两岸土地价格已出现飙升迹象,房价亦水涨船高。
有地产专家认为,永定河治理工程尽管投入极大,但从带动整个西南五区经济角度来看,北京市政府并不赔本,仅地产升值一项,北京各级政府就将大赚。
四年之后,北京市人造永定河景观将粉墨登场。但愿,人们在为这条美丽人造河流发出赞叹的同时,还能记得它曾经自然、汹涌,而如今已经死亡。
12、内蒙古乌达煤火50年未灭调查:环境债谁埋单
来源:新京报2010年09月27日
http://finance.qq.com/a/20100927/000693.htm
作为中国最大的煤田火区之一,内蒙古乌达煤田火区世界闻名。它已自燃了50年之久。
9月初,一则“乌达煤田火灾近期将被彻底扑灭”的消息,让乌达煤田成为关注焦点。
事实上,两年前乌海市就曾宣布乌达煤田“浅部火区基本熄灭”。而记者9月5日看到,煤田依旧烟尘滚滚。调查发现,2006年至2008年进行的“灭火工程”,非但未能灭火反而加重了火灾治理难度,并酿成了巨大环境和生态灾难。
8月底,正式灭火工程开始。而环境和生态灾难的善后责任,目前尚无人承担。
9月8日,乌海市苏海图矿山区,一片破败的民居内,村民老金缩在屋子里,忧愁地看着窗外100多米远的地方。
从那里往山里延伸,一望无际的,都是被挖得支离破碎的地皮。
风起,漫天灰尘卷来,夹杂着刺鼻的二氧化硫味道。
老金在这里住了10多年了。四五年前,家门口的山上还到处覆盖着青草。现在,只有黑色的煤矸石和被翻出的红褐色过火石(煤田内部被煤火烧过的石头),形成连绵不断的渣堆。
“那时候整天炮声不断,我们家的玻璃被震得哗哗往下掉。2年过去,整个山皮都被剥了一遍。”老金说。
老金记得“灭火工程”是4年前开始的,到2008年6月戛然而止。一直到前几天才重新开工。不再剥山皮了,改为打钻井。
老金不明白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还将陪伴这片被剥掉皮肤的荒山生活下去。
“正式灭火”刚上马
真正按发改委批准规划开展的灭火工作,8月26日刚开始,而之前当地几次宣布基本灭火
老金所处的苏海图矿山区,是乌达煤田的构成之一。乌达煤田与卓子山煤田,是乌海两大煤田。
面积35平方公里的乌达煤田,主要由五虎山、苏海图和黄白茨三座大型煤矿组成。
乌达煤田是我国最大的煤田火区。据神华乌海能源公司灭火工程处长贾跃荣介绍,乌达煤田火灾已燃烧50多年,现已查明的火区有16个。因火区历史长,地下火势比较复杂,燃烧点多、过火面积大,给底下大矿的生产带来很大隐患。
9月5日,记者在五虎山煤矿一个火区看到,30多名工人正在进行灭火施工:将黄土过筛后倒入搅拌池,搅拌机将其搅拌成稀泥后泵入一排排钢管内。
这条火区下面是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五虎山煤矿的一条生产大巷,目前头顶燃烧的煤层威胁到了地下煤井的生产安全。所以,灭火工程率先在这里开工。
来自陕西天地地质公司的技术员付强介绍,他们先沿火区带每隔20多米打进一个钻孔,目前已打了1500米长,每个钻孔深度约30米,然后插入碗口粗的钢管,向里面注入稀泥浆,对深处着火煤层降温。降温到一定程度,将注入特制固化泡沫材料,这种材料混合后,可以封堵煤层,隔绝氧气,达到灭火效果。
贾跃荣介绍,这是严格按照发改委批准的规划,采取的钻井注浆的灭火方法。这样的正式灭火工程,今年8月26日开始实施。
而记者查询发现,从2003年以来,宣布乌达煤田火区即将被彻底扑灭的报道,有五六篇之多。
“熄灭”的煤田仍冒浓烟
如果当初基本熄灭了,现在还有那么多冒烟的火点,怎么解释?一名灭火工程处人士说
两年前,2008年8月29日,乌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布“乌达煤田浅部灭火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煤田浅部火区已基本熄灭。”
这条新闻成为乌达区2008年10大新闻之一,并被评价“煤田灭火工程,为乌达区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而事实上,这片被称为带来巨大效益的土地,已成为乌达区的环境灾难。
9月5日,记者进入乌达煤田,到处冒着浓烟,空气中充斥着浓烈的二氧化硫味道。
在煤田内五虎山矿区一座山顶,放眼望去,红褐色的过火山石和黑色的煤矸石混杂而成的土堆,一座连着一座,在烟雾中若隐若现。土堆和土堆之间,是深浅不一的采坑,一些采坑底部裸露的煤层已自燃。源源不断释放着二氧化硫。
记者获取的一份2002年的录像资料显示,当时乌达煤田着火面积307.6万平方米,约占整个煤田8.8%。这些火点之外的绝大部分煤田地表,是原始的完整地貌,绿草覆盖,蜥蜴四处爬行觅食。
而9月5日记者贯穿整个煤田,几乎看不到一块像样的植被。
“乌达煤田地表85%以上的原始地貌都被彻底破坏了。”9月6日,神华(北京)遥感勘察公司一名技术人员说。这家公司承担了乌达煤田灭火工程的勘察任务。
“如果说当初都基本熄灭了,现在还有那么多冒烟的火点,怎么解释?”神华乌海能源公司灭火工程处相关人士说。
对于被破坏的地表,乌海市煤炭局副局长吕智山深感痛惜。他总结原因,“当初匆匆忙忙上马,又匆匆忙忙停止。许多善后工作没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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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要重打在环境信息公布上玩猫腻
来源:光明网 2010年09月27日 钱桂林
http://views.ce.cn/view/gov/201009/27/t20100927_21852185.shtml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日前强调,加大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已经刻不容缓。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公布环境信息不能避重就轻,不能只报喜不报忧。潘岳指出,近期发生的几起突发环境事件,再一次凸显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环保部门应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力求环境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完整。与此同时,新闻媒体也要全方位、深入客观地关注环境信息,发挥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
前不久发生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再一次戳痛了环境信息公布的神经。紫金矿业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渗漏引发汀江污染案,事发9天后才正式对外公布相关信息。且不论紫金矿业和所在地上杭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得当,仅就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来看,确实十分不妥。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自2008年起就正式实施,为何企业一直漠视不作为?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接受采访时称:围墙内的事情,企业自己负责。之外的事情,政府负责。这或许是中国频发重大环境事件的最佳注脚——拒绝信息透明和公众监督的企业必然是污染蔓延的天然温床。
环境保护是重要的民生问题,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通过环境信息公开,才能更为有效地确保环境保护“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顺畅有效地运行;才能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明确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厘清各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的地位,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公众对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的社会角色和职责分工有正确而深刻的认识。
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在对待企业破坏环境问题上,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冷静与袒护,公布信息时常会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这说明地方政府被经济发展的指标压迫得丧失了最起码的尊严和道德,丧失了作为政府的最基本立场,丧失了公众信任政府的最普通法理。其结果,就是地方政府成了企业的政府而非人民的政府。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指出,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运行、更广泛地参与政府管理、更直接地监督政府行为。环境信息不及时公开甚至于报喜不报忧,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既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也妨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对这样的政府就是要打板子,而且要重重地打!
14、环境责任强制保险是发展趋势
来源: 资源网2010-09-27刘英团
http://www.lrn.cn/zjtg/societyDiscussion/201009/t20100927_772534.htm
作为新环境经济政策,到现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经推了近3年,有关加强立法的呼声一直未断。“目前,立法已经取得了一些新进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近日透露,有关环境责任保险立法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都在积极往前推。但是,他也坦陈,对于是否采取强制保险的形式,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争论。(9月21日《法制日报》)
数据显示,2010年1~7月,环境保护部受理的突发环境事件达119起,涉及化学品污染的环境事件83起,占70%;《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透露,环保部共接报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71起,比上年增加了26.7%。有环保专家指出,在全国7555个被调查的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就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6%~9%。近期,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新闻很多。6月3日,重庆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试点企业正式签约投保;6月4日,广东省环保厅正式提出,将在珠三角城市圈先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6月5日,江苏苏州66家高危企业集体投保了总保额达1.32亿元的保险合同,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从这个层面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越来越被认可和接受。但总体而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仍与频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不相适应,仍徘徊在起步阶段。
环境责任保险为我国环境侵权领域提供了一种比传统侵权责任模式更为有效的行为规则和解决机制。一个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完善生态和环境保护机制,更有利于减轻政府的环保负担,避免“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的现象。但在实践中,我国政府依然担当着最后责任人的角色,政府用纳税人的税金为企业污染负责。显然,引入环境责任保险,是改变“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最有效的捷径。
7月3日,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内酸性含铜污水进入汀江,导致大量鱼类死亡;7月16日晚,利比亚籍30万吨原油船“宇宙宝石”在大连新港中石油原油储备库卸油时发生火灾,部分原油泄漏入海,造成大片海域污染。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已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毫无疑问,紫金矿业、大连漏油等污染事件的损害赔偿问题,成了一道严峻考题,如何妥善解决污染善后赔偿正在考验政府的执政和执法智慧。《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从该条规定来看,环境事故中的受害人一般只能由加害人(污染单位)负责赔偿。但因环境污染过程的复杂化、缓慢化、累积化、主体多元化和后果严重化导致污染赔偿出现诸多困惑。恰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汪劲教授所言,“如果这些污染事件处理结果不妥的话,那我可以说《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是全盘失败的。《水污染防治法》全盘失败我们能说国家环保法治是成功的的吗?”笔者认为,强制责任保险要求特定人必须投保, 完全可以避免污染者不予投保或者保险公司拒绝受理, 以保障受害人能够有效获得赔偿。而且,根据强制责任的法学理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还赋予受害第三者直接请求权,受害人可以在法定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使受害人得以迅速获得理赔。这一点在“交强险”中已颇得民心。而且,还有保险专家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引入,将逐步改变过去那种"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的现象,随着环保责任险的推广,保险基金可能为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埋单"。目前,这类保险在欧美发达国家甚至印度等亚洲国家都得到了广泛应用。从这个层面看,立法明确环境责任强制保险既能保证被保险人不至于因赔偿而陷入经济困境或者破产,更能转变政府职能,符合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
毫无疑问,潘岳副部长“之所以要力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它与我国目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事故高发不无关系。运用市场手段,比如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来加强环境污染的风险防范和事故处置,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的表态,清晰的描绘了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路线图和决心。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也在政协会议上建议,参照国际通行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确立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设方向。笔者认为,每出台一项新政策,并不意味着就会一帆风顺,反而可能遭遇更多的困难。但现实不容许我们等到问题解决后再开始行动,而是必须在行动中解决问题。从这个层面而言,纵然环境污染责任险前行的路上有千难万险,我们也应只争朝夕。
15、“携官帽令减排”并非低碳正途
来源: 法制日报2010年09月2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9/27/c_12609427.htm
近日,浙江省为了在最后一个季度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市长给县长写信,表示如果完不成任务,等待他们的是考核时的“一票否决”,政府一把手“摘帽子”。浙江某市一位主管节能减排的官员说,他已被预警过了——市长告诉他,“如果我被摘帽子,下去前一定会先把你给免了”(9月26日《华西都市报》)。
不可否认,在节能减排意识尚未深入人心、低碳观念尚未形成之时,只有以高压、惩戒为剑,方能保证减排工作不走偏。可是,这种“携官帽以令减排”的高压态势,到底能否摆脱“跑步式”、“运动式”的窠臼,是值得人们认真关注的。
首先,如此“携官帽以令减排”的做法,确实动了真格,各级一把手势必会为之不遗余力。然而,从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实施来看,基层工作人员亦是为之受到了威胁、恐吓的“待遇”。换句话说,一些单位其实并没把节能减排当回事,现在冷不丁遭遇如此限制,难免不会创新出许多应景的对策来。其次,如此“携官帽以令减排”的做法,俨然不能长久,或许还在大家原本低碳意识尚缺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令低碳之路成为一种负累。因为,就当下而言,我们在诸如治理环境污染等最起码的低碳问题上,都还处于“思”与“行”的矛盾纠结中。一些地方屡屡发生的偏袒污染企业丑闻从侧面说明,低碳观念现如今顶多也就停留在概念的层面上,试图一步到位地取得跳跃式的成绩,充其量也就是秋风扫落叶式的观赏效果。待到明年,树还是那些树,该落叶时还得落叶。由此来看,“携官帽以令减排”并非低碳正途,或许只是一厢情愿的急功近利之举。(杨海东)
16、节能减排不能靠拉闸限电 绿色发展不是停止发展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0年09月27日 高云才
http://env.people.com.cn/GB/12829226.html
◆绿色发展不是停止发展,而是要科学发展,立足国情发展
今年还剩下最后3个多月的时间,某些地方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开始对企业限电拉闸。
南方一家刚刚上市的机械制造企业老总最近来京,一见面,忿忿然说起地方限电拉闸,等于在企业脖子上架一把钢刀。他们据理力争:上市公司要生产,要解决就业,出口订单要履约……没有电,一切都白搭。考虑到上市公司停产,有损地方形象,当地就对上市公司网开一面,继续保持电力供应。这家上市公司的生产自是无虞,但这位老总还是心忧:上市公司毕竟是少数,大量非上市企业才是地方经济的基石,把这个基石搬走了,地方的发展从何谈起?
地方政府也有苦衷。节能减排,那是硬指标。若是完不成,政绩考核要大打折扣。不得已,才限电拉闸。
企业和地方各执一词,看似都有道理。但细分析起来,是非还是十分清楚的。限电拉闸,直接后果是影响了企业生产,间接后果是影响民生。眼下正是金九银十,限了电,拉了闸,企业一年最好的收获时期就要错过。企业是什么?是工业化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是工人就业的保障。拉闸限电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在削弱企业生命力的同时,还降低了工人的劳动收入,不利于工人就业的稳定。
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地方所剩时间无几,焦急心情可以理解,但限电拉闸并非良策。首先,限电拉闸是限制发展,同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限电拉闸,粗暴决策,同建设服务型政府背道而驰。限电拉闸,是以不发展代替发展,以不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同当前调结构、促发展的政策方向格格不入。
动不动就限电拉闸,暴露出一些地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计划,实现起来需要5年时间,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前4年半的时间不在节能减排上下功夫,见真章,只剩半年了,急眼了,就开始限电拉闸,这种工作方法本身就要好好反省。
事实上,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各地都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从2006年到2009年,我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38%,就是最有力的佐证。限电拉闸,这种运动式的管理方式,不是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节能减排要科学合理,逐步推进。要靠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来节能减排。
绿色发展不是停止发展,而是要科学发展,立足国情发展。我国政府已经对国际社会做出庄严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2005年降低40%—45%。如果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花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上,而不是运动式的限电拉闸上,节能减排的战略目标就有望更好地、更快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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