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众参与 江河信息 八月二十五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八月二十五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08-25

 

 

八月二十五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黄河十年行”生态考察专题报道:

1、黄河十年行之九――黄河边村庄的命运

2、黄河新闻网:     专家:草原新兴城市发展需尊重草原生态

http://green.sina.com.cn/2010-08-24/174920965978.shtml

 

环境资讯:

3、中国新闻社:     中国查出地质灾害隐患24万处 仍可能高发频发

http://env.people.com.cn/GB/12537723.html

4、中国证券报: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入罪门槛降低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8/671282708342_1.shtml

 

环境曝光:

5、中国经济时报:    长江泄洪道建高尔夫球场:长江委称难以叫停

http://env.people.com.cn/GB/12537116.html

6、钱江晚报:      浙江余姚多地无证垃圾场污染海水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08-25/104220971878.shtml

 

气候变化:

7、第一财经日报:    专家称极端天气范围频率强度均呈攀升态势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08-25/092120971265.shtml

8、腾讯绿色:      气候谈判家觉醒 坎昆博弈是否要放弃美国

http://news.qq.com/a/20100825/000798.htm

 

公众参与:

9、中国环境报:     关于信息公开的讨论――真相如何置于阳光下?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008/t20100824_662881.html

 

环保观点:

10、中国环境报:     莫让泄洪成泄污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008/t20100824_662886.html

11、新华网:       专家认为:应针对不同地质环境进行城市开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08/24/c_12480177.htm

 

环保法规:

12、经济导报:      环境税露出冰山一角

http://news.163.com/10/0825/02/6ETA542N00014AED.html

 

地球故事:

13、世界新闻报:     台湾最长河流因人为拦截面临断流(图)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08-25/094720971490.shtml

 

深度报道:

14、中国经济时报:    北京湿地堪忧 亟待拯救

http://www.cet.com.cn/20100825/f3.htm

15、中国经济时报:    北京永定河修复生态恢复还是生态再造?

http://www.cet.com.cn/20100825/f2.htm

16、中国环境报:     矿山生态恢复还在“打补丁” 

http://www.cenews.com.cn/xwzx/st/qt/201008/t20100824_662861.html

 

环境时评:

17、千龙网:       推动环保问题解决离不开舆论监督

http://cj.qianlong.com/46184/2010/08/25/5264@6030620.htm

18、羊城晚报:      垃圾分类 广州该向台北学什么?

http://www.chinanews.com.cn/ny/2010/08-25/24903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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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十年行之九――黄河边村庄的命运

王丽娜 汪永晨 文图

 

2010年8月19日,“黄河十年行”一行的专家、志愿者、记者30几个人从乌拉特前旗出发,在乌梁素海稍作停留后,到污染重地乌海做了采访和调查,晚上11点到达银川。

 

 

乌梁素海,位于内蒙古西部的乌拉特前旗境内,南望黄河,北朝阴山,总面积293平方公里。它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是地球同纬度荒漠区最大的湿地型湖泊、我国第八大淡水湖、内蒙古第二大淡水湖,已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很多来自北极圈的鸟类迁徙的中转站。湖中饵料充足,鱼类资源丰富,除盛产鲤鱼外,还有鲫、草、鲢等20多个鱼种。芦苇、蒲草资源亦很丰富。

 

开阔的水面,芦苇荡不规则地分布其中,伴着蒙蒙细雨,各种知名不知名的水鸟在湖面上游泳或者在空中飞过,在场的人无不为这个画面陶醉。但是不远处,正在兴建的大楼,成了这幅画的一大败笔。科学家探险协会的赵连石告诉我们,他得到一个消息,说是要在保护区投资4亿做一个项目,但具体要做什么,现在还不清楚。通过正在建的大楼和施工车辆,我们猜想,这里很可能在加大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自然保护区设立以前,这里面临过度捕捞的威胁,从北极圈来此繁育的鸟类逐渐减少。保护区设立以后,渔民被禁止在此捕鱼,只有在保护区内工作的人才可以,鸟类才又多起来。与旅游景区相比,保护区内旅游设施很少,只有一两家餐厅。不过在码头停泊的几十艘汽艇还是让我们为鸟类的生活担忧。

 

因为鸟类容易被惊吓,在鸟类自然保护区内发展旅游是很受争议的。如果能够采取限制客流量,限制时段,限制开发建设的措施发展旅游,为人类了解鸟类提供平台,也未尝不可。现在有个说法,叫做“协议保护”,即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把保护区或保护区的一部分承包给企业。但企业必须承诺,任何的开发活动都必须以保护自然资源为前提。不知这样的方法在乌海能否奏效。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描绘那里鸟的文字,我们或许去的季节不对没有看到。但还是想把这一景致抄录在这里。因为乌梁素海这样的大自然,在内蒙古现在真的中太难看到了:远看湖面,黑压压的一片,像是塘上残留的荷蒂。走近了才看清,原来都是鸟儿。黑色的是野鸭,白色的是白鹤,杂色的竟是鸳鸯。其实种类还多着呢,连当地人也说多得叫不出名字来。鸟儿看见人走近了,前面的就往后边飞去,如是一拨又一拨地飞飞停停,像跟你开着一个永远的玩笑,也跟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时你会认同书上所说的:这是在全球荒漠和半荒漠地区中,为数不多的鸟类迁徙地和繁殖地。

上午10点,我们离开乌梁素海开往污染重地乌海。沿途景观从农田过渡到沙地,过了黄河大桥,水资源专家王建指着远处黄河右岸的沙漠说,黄河把沙漠控制住了。进入乌海,公路边到处都是工厂,所有的房子都是灰溜溜的色调。王建说,这里的矿产开发比鄂尔多斯还要早,主要产业有焦油、煤炭、化工,都是重污染型产业。

 

 

 

 

我们把车停在公路边,经过一片玉米地步行至黄河边。在黄河边的沙地上,零零落落长着一些看起来略有些营养不良的旱生植物。不懂植物的人,不会在意它们。而赵连石和王建却兴奋地像遇到老熟人一样,蹲下来与它们“交流”。赵连石告诉大家,我们现在站的地方是西鄂尔多斯,属于冈瓦那古陆。亿万年来,地球曾出现过几次比较大的环境变迁,大批古生物相继灭绝,成为了地球的过客,而西鄂尔多斯却是地球上罕有的古生物的避难所,在区区几千平方公里这样相对狭小的区域内,聚集了世界上稀有及特有植物72种。

 

 

赵连石说,这些植物的价值,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以前没有人知道,后来有少数聪明人,依靠贩卖这些植物发了大财。

为保护这些珍稀植物,国家在此设立了自然保护区,但现在这些植物的生存环境正遭受着矿产业发展的威胁。矿产开采和厂房建设把自然保护区分裂成一个又一个碎片,而这种破碎化的环境不利于植物的繁殖。

 

除了破坏生态环境,矿产业和化工产业发展的另一重大威胁是环境污染。为了持续跟踪这里的变化,我们要在这里选一户定点跟踪的人家。在黄河边,我们看见一个放羊的小伙子。与他简单聊了几句以后,把他的家庭锁定为黄河十年行的第四户定点跟踪人家.

 

到了小伙子的家,我们发现,他家的房子是附近唯一的砖瓦房,房子的装修也很现代化,其他人家都是土房。小伙子的父亲叫康银堂,52岁,母亲高二连,50岁。康银堂告诉我们,这个村子是乌海市千里山镇巴音村。现在这个房子里住着三户。他自己家四口人一户,他的母亲独自一户,他的兄弟家四口人一户。他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已经嫁人,儿子在包头上大学。

我们问他,为什么这里只有你家是砖瓦房?他说,80年代到90年代他在乌海海南打工,工资1200块,在当时那算是高薪了。攒了一些钱之后,1994年回到巴音村花6万块盖了新房。其他人家的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只有老人,所以房子也没有修。

我们问康银堂现在的收入情况,他说,现在在一个铁厂工作,工资1600块,与十几年以前的1200块相比,现在的工资不是很让他满意。他的妻子也在工厂打工,一个月能挣1500块。这是这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此外,他们还有十几亩地和二十几只羊,这部分收入够一家子的最基本花销。他还给儿子在蒙西分期付款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后来我们问他的儿子,儿子说他并不是很高兴父亲在蒙西给他买了房子,因为他想自己在外面打拼。

不过,当我们问他,你上完了学后还会回到这里吗?他说,现在村里的年轻人全都出去了,没有年轻人还在村里种地。我们问,那当你们的父母老了种不动地了,家里的地怎么办?他似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还是做了这样的回答:那就不种了呗。

康银堂70多岁的母亲,为了接受我们的采访,专门进屋换了一身衣服。说起自己的生活,她一直说现在国家的政策好了,每年可以领到900块养老金。

接下来我们切入最关键的问题。我们问,这些化工厂有污染吗?刚开始,康银堂有些犹豫,说这个现在不好多说,因为如果厂子倒闭了,他们就没有工作了。不过后来他还是忍不住说了。

前几年,村子里有很多人得了癌症,很多人家的锅漏了,水不好喝,庄稼收成也不好,今年尤其严重。走在大街上,衣服一会儿工夫就成黑的了。现在,每到晚上七八点钟以后,就能闻到十分刺鼻的气味。总之,这些年很多东西起了变化。可是,没有上过几年学的康银堂,没法准确告诉我们哪些现象与环境污染有必然联系,更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采访结束后,康银堂带我们去了他的玉米地。拽出几棵玉米给我们看,我们发现玉米花絮部分的叶子都是黑的,玉米粒也很少。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干旱,还是和从去年到现在,包头又有一些工厂搬到了这里有关,康银堂说他们也不知道。他的脸上满是焦急.

 

乌海工矿企业污染从90年代开始持续到现在。那时乌海发现了煤矿,南方很多老板到这里投资开小矿,把这个黄河边种地牧羊为主的小村庄污染得不成样子。2008年奥运之前,国家对污染企业进行关停整改,很多小矿小厂撤离,取而代之的是规模更大的厂。

在村里,另外一个村民告诉我们,这里有4个100万吨的焦化厂,1个日产5000吨的水泥厂,还有几个日产400立方米的炼铁厂。现在,工业园区所在的地方,以前都可以放牧。

环保主义常常被指责说,农民应该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你们主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所以在就要结束采访时,我们问了康银堂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生活在一个工厂多,就业机会多,污染严重的地方,还是生活在一个空气清新,水源干净但只能种地为生的地方?他的回答是,我选择空气清新,水源干净,可以种地的地方。如果农田收成好,牛羊长得好,收入也不比在工厂里打工少很多。

 

农业是国家生存之本,土地是农民生存之本。破坏式的开发,也许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回报。可是当这些人老了,干不动活了,他们就会失去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当他们再想种地放羊维持生计的时候,发现土地没了,草没了。

回到大巴上,我们往银川前进。天色已暗,我们看到公路边有连绵的山。可是赵连石告诉我们,那不是山,那是烧煤剩下的煤渣堆成的渣子山。他还说,如果继续往里面走,可以看到煤矿自燃的火焰。对于一个关注西鄂尔多斯多年的人来说,面对此种开发,赵连石愤愤地说:人类的欲望之火却远远超过自燃的火焰。

1991年,我曾受当时的东胜,现在的鄂尔多斯人民广播电台之邀帮助他们做一个广播节目到过这里。那次采访之后,我也是从鄂尔多斯当时的首府东胜,开车去银川,和今天走的是同一条路。二十年前我至今记得是,我们一路的找路走,常常是要自己在草地中开辟出路来走。那次,天黑了以后开车,能听到狼的叫声。随便走进一户人家,就会得到热情的款待。可是这次,这两天走的路成了这样。

 

将要离开这户跟踪记录的人家时,他家的女娃正放羊归来,一头羊不肯进圈,要她拉着才走。二十年前的生活,当然不能拿出来说今天的事。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只是看到眼前的发展,我觉得这里农民的生活状态有点像那头被拉着走的羊?我们有十年的时间来印证我们今天的担忧,我们也有十年的时间舆论监督,公众参与,产生影响。

明日,我们将考察银川的灌溉网,看看靠黄河水灌溉出来的塞上江南,那些水利系统相当于我们人类的毛细血管今天还在工作吗?

2、专家:草原新兴城市发展需尊重草原生态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0年08月24日

http://green.sina.com.cn/2010-08-24/174920965978.shtml

  “看!左面就是成吉思汗陵!”公路远处绿草如茵,一片草原特有景色,远处屹立着一片蒙古建筑,中间是一顶金色大帐,这就是成吉思汗的衣冠冢,距离鄂尔多斯东胜区70公里。

  成吉思汗不会想到,今天的内蒙草原已经深深烙上了农耕文明的痕迹,水草丰沛的内蒙草原上已屹立起一座座巨大的城市,脆弱的草原生态正在遭受无情地破坏。

  气派的草原新城

  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城,从建设到现在只有5年历史。对于一个只有5年历史的新区,眼前的一切都太“豪华”了:柏油马路宽阔而整齐,城市中心广场上竖立着巨大的雕像,街道上有草坪、鲜花和喷泉。以广场为中心,四周围绕着博物馆、图书馆等气派豪华的现代建筑物。而远处是一片一片正在建设中的楼盘。

  但是人们是否会记起这里的年降水量350毫米,蒸发量3000毫米。人们是否知道几年前这里是内蒙古水草丰沛的草原。人们可否知道这里正在过度开采地下水来满足城市景观。

  著名环保人士汪永晨告诉考察团,鄂尔多斯要把这里打造成一个生态城市,现在用于维持城市运转的全部是地下水,并且鄂尔多斯市正在向中央申请引入黄河水。“我们是否需要在水资源如此匮乏的地方新建一座城市?是否需要用浪费大量水资源为代价来打造一座所谓的‘生态城市’?”汪永晨提出了她的担忧。

  过度开垦加剧草场退化

  草原上有这样的说法:一年开草场、二年打点粮、三年五年变沙梁。汪永晨说:“作为以农耕文化为背景的汉人在很早之前就进入了内蒙草原,以汉人的文化传统和生产方式对游牧地区进行开垦。”

  汉人自以为自己的文化比游牧民族先进,不理解草原生态系统,将水草丰沛的草场逐步开垦为农田,并教导游牧民族对牛羊进行圈养,而由于圈养引起的超载放牧进一步加剧了草场的退化。

  “发财菜”吃出了内蒙草原的荒漠

  “发菜”又称地毛,主要生长在戈壁地区。大约10年前,200万左右人次的非法挖发菜者涌入内蒙古草原挖掘发菜,涉及的草场面积约为2.2亿多亩,遍布内蒙古中西部的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阿拉善盟等12个地方。

  发菜挖掘致使0.6亿亩草原遭到完全破坏,成为荒漠化地带;其余1亿多亩草原在遭到严重破坏后,正处于沙化过程中。草原总面积的急剧减少加重了超载放牧的趋势,进一步加剧了整个大草原的破坏。内蒙古每年为此损失近30亿元,发菜挖掘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3、中国查出地质灾害隐患24万处 仍可能高发频发

来源:中国新闻社2010年08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2537723.html

  中新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阮煜琳)今年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8月份,甘肃舟曲,四川汶川、绵竹、都江堰和云南贡山县又先后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已成为除地震外造成人员伤亡最大的自然灾害。国土资源部官员24日表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中国地质灾害高发频发的状况可能继续存在。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说,一是从自然条件看,中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山地丘陵分布广泛,地质不稳定区域大。特大地震发生频率高,汶川和玉树特大地震造成山体松动、岩体破碎,加剧了地质不稳定性。受地理条件限制,不少地方特别是西部地区部分群众居住在深山峡谷中,受到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加上近年来中国极端气候异常,干旱、暴雨时有发生,极易诱发雨洪地质灾害。

  二是当前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匮乏,对地质灾害的辨识能力和避让意识很薄弱。地质灾害防治还没有完全成为各项规划和建设的前置条件,工程往往选址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库蓄水等工程施工还诱发了大量滑坡等地质灾害。一些山区的县城、乡镇和村庄由于地理条件和历史因素所致,本身就建在了滑坡体或者泥石流冲洪积扇上,暂时又难以搬迁,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极易造成重大损失。

  三是在地质灾害易发的1640个丘陵山区县部署完成的地质灾害调查,查出了24万处隐患点,但这仅仅是初步的摸底调查,还很不全面,精度也不高。

  今年1至7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6万起,其中滑坡1.9万起、崩塌4756起、泥石流911起、其他地质灾害1241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248起,843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33.44亿元人民币。

关凤峻表示,当前,我们仍然处于主汛期,全国部分地区还处在新一轮降雨过程中,雨情、水情异常复杂。8至9月份仍是主汛期,而且汛期还可能延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完)

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入罪门槛降低

来源:中国证券报2010-08-25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8/671282708342_1.shtml

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还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进一步维护经济秩序。

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环境污染罪相关条款中,草案修改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草案删去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条件,规定只要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完善了对强迫交易罪的规定,加大了打击力度。草案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进入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领域的。与现行刑法相比,草案增列了上述(三)、(四)、(五)项为犯罪,将法定最高刑由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七年有期徒刑。

草案拟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

5、长江泄洪道建高尔夫球场:长江委称难以叫停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08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2537116.html

  2010年8月9日,本报《扬州:长江泄洪道内新建两个高尔夫球场》发表后,引起了多方关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在第一时间向江苏省水利部门了解了报道中涉及的两个高尔夫球场报批、建设等情况。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于8月7日赶赴长江委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为了解长江河道内的高尔夫球场报批和监管情况,采访该委河湖处王灿处长。

  “报上来的方案中,没有高尔夫球场项目”

  江苏方面提交给长江委的《扬州东高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湿地生态旅游和体育休闲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显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湿地生态旅游和体育运动球场,主要包括主入口门区、核心景观区、生态湿地区、水上运动区和原有林地五个部分,主要分布有水上乐园、水上高尔夫练习场、水禽饲养中心、草地训练场、草地露营区、儿童乐园、静湖闲钓区、花卉区、休闲养吧、歇息区,及竹筏游乐区、水上快艇、冲浪池、游泳池、江鸟观赏区、生态湿地观赏区等;另建有入场广场、生态停车场、临时接待和维护中心等配套设施。

  本报调查,扬州东高公司开发的全部项目占地达3450亩,为长江河道范围内的滩地。王灿介绍,对江滩的使用最关键是看有没有对江滩的高度进行改变;同时在河道内建设项目有三条不能触碰的红线:不能填、不能围垦、不能建永久性建筑。

  “看到东高公司的项目工程规划时,我们看到其中很多项目不是填土,相反,有些项目还是向下挖,比如水上高尔夫、游艇、划船,这些项目都是向下挖的,挖是不影响行洪的。”

  “地方政府以市民休闲和娱乐项目报上来的,如果不是一个公益性的事业,我们也不会让弄。没想到,它建成了一个富人的项目。”王灿气愤地说。

  “东方高尔夫球场系违建,必须整改”

  王处长说:“这几年长江河道湖泊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一年比一年完善,过去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现在越来越规范了。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两个,一是未批先建;二是未按报批的方案建,未按报批方案建设的问题比较严重,工程建设方打‘擦边球’,报上来的项目说得天花乱坠。”

  “媒体关注后,长江委也立即着手做了调查了解。”王灿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可以肯定,东高(公司)搞的那个高尔夫球场是一个违规建在长江河道里的项目,必须整改。”

  对于扬州东高公司建设项目存在哪些具体违规之处,王灿告诉中国经济时报:“一是修建高尔夫堆高了滩地,它是违背了长江江滩地形不变原则;二是建高尔夫球场会所,违背了《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内建设了永久性建筑;三是东高公司打着建设公益性的湿地生态和休闲体育项目的幌子,骗取了长江委的批复。东高公司建高尔夫球场,完全是违规的。”

  对于该违规项目的处理,王灿表示,“东高公司必须要纠正,一是高尔夫会所等永久性建筑必须拆除;二是建设高尔夫球场有问题,必须纠正。需按照报批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长江河道监管存在体制问题,地方政府是最大的阻碍”

  王灿介绍,今年2月,长江委到现场去检查过一次,当时就看得不对头,立马跟扬州市政府一个副市长进行了交涉。

  “我们提出了两个整改意见,一是无条件地把高尔夫会所拆除,因为河道内不能出现永久性建筑;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河道内不能填土堆高地形,只能做适当的平整。”王灿说。

  至于提出整改意见之后的落实情况,王灿表示没有收到东高公司和地方水利部门的整改报告。

  “长江委每年要批很多的项目,而河湖处的编制是五个人,现在还缺编一个人。我们无法针对每个批复过的项目进行直接监管,所以长江委一般授权给地方水利部门,对长江委批复的项目进行直接现场监管。”

  “但是,这种监管为什么很难到位,主要还是一个体制问题。长江委把各个地段河道里监管授权给地方水利部门,但它们是地方政府一个职能部门,对于政府主要领导招商引资过来的项目,地方政府是需要尽快见到税收、政绩的,会催促投资方加紧项目施工建设;而且地方水利部门管事的领导也都有地方党委政府任命,即使水利部门明知项目方建设中存在违规,也不敢管,所以很难直接监管到位。”

“地方政府是长江委及水利部门监管长江河道内违规项目最大的阻碍。”王灿对中国经济时报说。

6、浙江余姚多地无证垃圾场污染海水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0年08月25日 龚振岳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08-25/104220971878.shtml

  海边垃圾场 一堆二十年

  余姚多地无证垃圾场污染海水,当地政府称是无奈之举

  余姚垃圾填埋场年底投入运营,届时海边垃圾场将被填埋当作土地使用

  这是一条海塘,北面是杭州湾,海水和海塘中间,堆满垃圾,面积有大半个足球场大小。垃圾场边上,沿路边分立着两块牌子,上书:“严禁乱倒垃圾,违者重罚。”

  这里位于余姚市临山镇临浦村北面的六洞闸不远处,在六洞闸旁边就有一个简易的海鱼交易码头。

  卖鱼卖了20多年的张师傅告诉记者,这些垃圾跟海水一接触,污水随海水流出去,鱼都不能吃了。

  记者看到,这个垃圾场东边有一处已经覆盖上泥土和碎石,和路面齐平;西边的一处垃圾漂浮在海水上,海水已经变黑,泛出阵阵混合着榨菜水气味的恶臭;再西边,是几处已经晒干的垃圾。

  垃圾废水污染海水,大片鱼都死了

  “这个垃圾场已经有20多年了!没人管。”在六洞闸边上的海鱼批发交易点,章师傅一边给刚贩来的鱼加冰块一边和记者说话。

  “一天到晚,都会有车子来这里倒垃圾。有电动三轮车、拖拉机,也有大大小小的货车。”章师傅说,

  “榨菜水也很多的,臭得要死!”

  章师傅说,这些垃圾飘在海水上,加上附近化工厂的排污口,严重时,海鱼都死光了。

  另一位张师傅告诉记者:“垃圾水毒死了鱼,鱼死了之后,腐烂又污染了海水,恶性循环下来,贩鱼的生意是怎么也做不下去了。

  “拿过来的鱼,闻起来除了腥味,还有一股恶臭!”

  海边垃圾场没有审批,一堆就是20

  临山镇政府有关人员说,镇里十个行政村的垃圾,都由镇里的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放到六洞闸垃圾填埋场。

  “这个垃圾场虽然得到过市里的认可,却没有审批过。”

  “虽然余姚也有垃圾处理场,但是离我们这里有些远,考虑到运输成本,和20多年来的习惯,加上目前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现在只能由临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这里,进行垃圾消毒除虫,然后再用泥土碎石进行覆盖。”

  海塘管理处:树牌子是无奈之举

  那么“严禁乱倒垃圾,违者重罚”的牌子是谁所立?

  余姚市海塘管理养护处徐处长告诉记者,两块牌子是由海塘管理养护处所立。

  “这个垃圾场没有经过审批,但是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这个垃圾场就一直在用。”徐处长说:“当时每个镇所涉及的海塘都由镇政府进行管理,2004年之后才由海塘管理处统一进行管理。”

  徐处长表示,之所以立这两个牌子,也是一个无奈之举。“不是说不能倒,而是希望别乱倒,垃圾能够集中倒在一个地方,这样对环境的影响能稍小一点。”

  新垃圾填埋场年底运营

  采访中,临山和小曹娥两地的政府工作人员均表示:在余姚市的黄家埠、泗门等地,都有类似的垃圾场存在。

  临山镇政府一位沈姓工作人员说,计划今年10月份,余姚垃圾填埋场将投入使用,届时垃圾都集中到那儿处理。这个海边垃圾场就会被填平,当做土地使用。

  余姚市环保局一位陈姓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个说法,余姚市垃圾填埋场也就是规划中正在建设的余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最迟年底就能投入使用。

7、专家称极端天气范围频率强度均呈攀升态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0-08-25 宋冰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08-25/092120971265.shtml

当巴基斯坦遭遇百年不遇的洪灾时,几千公里外的俄罗斯正在熊熊燃烧。联合国机构世界气象组织(WMO)专家称,俄罗斯的热浪和林火与巴基斯坦的世纪洪灾间存在着必然的关联。

该组织提出的一份报告中也提到了中国舟曲的泥石流灾难和全球其他诸多地区的异常天气,如南撒哈拉的严重干旱以及格陵兰岛彼德曼冰川出现大面积崩塌等气候事件。世界气象组织称这一系列极端天气现象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波及面积”超过历史上最严重的极端气候事件,同时警告未来会出现更多极端气候事件。

虽然这些热浪、洪灾、泥石流和冰川坍塌看上去都天各一方,遥遥相隔,但很多科学家都坚信,在今年这个多灾多难的夏天,这些极端气候现象之间并非毫不相干,也许一切都不是纯属巧合。

大气环流异常是罪魁祸首

世界气象组织世界气候研究计划(WCRP)负责人阿斯拉尔(Ghassem Asrar)肯定地说,至少巴基斯坦大水和俄罗斯大火之间存在关联。

阿斯拉尔援引世界气象组织通过研究得出的结论说,这种关联主要是全球大气变率发生改变。简单地说,就是大气层的气流发生了变化,受到“封锁”和转移,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大量降水和异常高温。

科学家的进一步研究发现,这种气候异常的可能性原因,是一股罕见的喷射气流和一种被称为Rossby波的强对流气旋的相遇。在俄罗斯和巴基斯坦地区的上空,Rossby波强对流气旋将喷射气流截住,使本来应该朝东前进的喷射气流被迫停了下来,随后在俄罗斯上空形成了持续高气压。

雷丁大学的气候专家布瑞恩·霍金斯(Brian Hoskins)分析说,正是俄罗斯上空持续的高压封闭了气压的流通,让云难以形成,导致无云天气下的土地表面升温并且水分蒸发。在雨量难以增加的时候,一切都变得越来越干燥,方便了大火的蔓延。而当被截气流带来的非洲热流在莫斯科上空肆虐时,在巴基斯坦,被截气流又与夏季季风联手导致洪水滔天。

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的国家气候数据中心负责气候监测的主管德克·阿尔恩特(Deke Arndt)则认为,这些极端天气之所以持续如此长时间,是因为受到了大气“阻塞”的影响,这一现象在以往夏季是常见的,但是今年却一反常态地顽固和持久。

德克称:“这类天气不仅强劲而且持久。它一边日复一日地给印度和巴基斯坦带来暴雨,而在另一边又为俄罗斯西部带来干旱和高温。”

 “我们还在研究,但感觉其中存在着关联是完全合理的,”大气研究国家中心的首席分析师凯文(Kevin Trenberth)这样说,“原因很简单,雨季季风是和一个更大的循环密切相关的。气流在哪儿往上跑,在某个别的地方就得往下。”

越来越危险的世界

不管同时发生在俄罗斯和亚洲国家的这两件事之间是否存在着某个气象学上的明确因果关系,但有一点是得到科学家公认的,即这种极端天气现象发生的范围、频率、强度都有攀升态势。

Weather Underground 的气象学家杰夫·马斯特(Jeff Masters)就称这次俄罗斯高温天气“是他有生以来最重要的天气事件”。而俄罗斯的气象学家则会更直接地称之为“千禧年里最极端的热浪”。

而荷兰皇家气象研究所的基尔特·简·凡·奥德博朗最近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今年夏天与过去60年相比显示,俄罗斯大部分地区在经历着400年一遇的气温。有些地方甚至是千年难遇的高温。而巴基斯坦此次洪涝灾害也突破了80年来最严重的纪录。

除了俄罗斯和巴基斯坦的水深火热之外,今年夏季多灾多难的国家和地区还有芬兰出现罕见高温,科威特也被热浪席卷,南撒哈拉非洲地区严重干旱,波兰和德国东部发生洪水,中国甘肃、四川和云南均出现泥石流和山体滑坡。

正如科学家们担忧的,这个令人忧伤的夏天最重要的启示是,随着全球变暖趋势继续,未来重复出现这种情况的次数将会越来越频繁,世界上的各种大雨大雪等极端天气都在比过去50年更常见。世界看上去正在变得越来越危险。

气候变暖是根源?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曾表示,“最近发生的这些气象灾害之间是否存在共性,每一次极端气象灾害是否都可以归咎到全球气候变暖,目前尚不能下结论。”

但矫梅燕也强调,虽然造成这些灾害最直接的原因还是大气环流的异常,但也不能忽视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因为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大气中能量分布也发生了变化,海洋和大气循环、大气中温度场分布出现了紊乱,使得气候变化规律被打乱,极端天气变得越来越频繁。

世界气象组织在8月18日也就全球诸多地区出现的极端天气状况发表声明指出,这些事件与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报告的推测吻合,是由全球变暖所致。根据IPCC在2007年报告中的文献综述,极端天气现象在这个越来越热的世界里已经很常见。

哥伦比亚大学拉蒙特地球观测中心教授罗赞迪阿里戈(Rosanne D'Arrigo)在一封邮件中称,一些科学家认为热浪、干旱和携带暴雨的季风都是全球气候变暖的结果,俄罗斯和巴基斯坦就是直接证据。

英国气象局气候监测中心主任彼得·斯托特(Peter Stott)上周发文也表示,已有“确凿证据”显示,极端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的确与气候变化有关。他说,暴发极端气象灾害的周期已大大缩短,到本世纪中叶极端气象灾害甚至有可能会常态化。

百年不遇的高温或洪涝,到底是极端气候个案,还是世界变得越来越暖的大趋势下自然发出的预警?科学家暂时还没有定论。但此类事件发生概率的上升,正在证明此前科学家所作出的“事情正在变得越来越坏”的预测。

8、气候谈判家觉醒 坎昆博弈是否要放弃美国

来源:腾讯绿色2010年08月25日 冯迪凡  

http://news.qq.com/a/20100825/000798.htm

是不是该放弃美国了?

  从欧洲到非洲,各国首席气候谈判家之间开始出现一种“觉醒”的潜流。从今年基础四国的南非会议开始,到最近一次波恩会议上的美国故伎重演,抛出更详细“三可”核查(MRV)内容,导致了各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弹,将长期合作(LCA)主席文本又恢复成一本烂账后,这种潜流变得越发强烈了。

  美国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角色,已经让众多谈判代表心生疑惑。“为什么在过去的20年中,美国就不能自己通过一个气候变化法案呢?这让人真是很难以理解、接受。”法国气候变化最高谈判代表布里克·拉隆德(Lalonde)表示。

  “对于我们大部分人而言,我们没必要再等美国。我们需要继续,这就像在日本京都时一样,我们必须前进。” 拉隆德认为。

  作为谈判策略的一部分,波恩会议的场上时间多半被浪费了:2010年上半年的务实努力,在波恩会议中退回到一年前,“受挫”是不少刚刚从波恩会议归来的谈判人士和在场非政府组织代表成员的第一感受。会议结束后,于八月中旬出炉的LCA谈判文本本身,也过多汇集了各方诉求,显得缺乏实际考量。

  然而,气候谈判的场下时间内,作为主办国的墨西哥团队还在进行最后的努力,希望为他们所设想的一套三份新协定做最后努力。

  不破不立

  美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办公室的门前,真应该竖上一块“不破不立”的牌子。

  谈到美国的谈判思路,摩立特集团全球首席执行官傅忠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没有“核查”就一切免谈,这就是上次哥本哈根气候谈判中体现出的谈判思路。

  傅忠一语命中的恰恰是美国的谈判技巧,虽然目前困于国内立法,美国团队没有可以维持的国际承诺,却不妨碍美国在谈判中使用先发制人式的战术,而采取的烟幕弹,且招致发展中国家集体反弹的,就是“三可”核查。

  在国际环保组织的气候与能源主任李雁看来,波恩会议一周,是非常挫败的一周,心态又出现了倒退。在2010年上半年各国曾一度寻找共识,现在则又回到防御,这很有可能是拖延时间的技巧。

  “最主要争端是“三可”核查,也就是由于美国在会议上抛出的《国家协商与分析》(ICA),在MRV方面作了非常详细的阐述,美国在这个时间点猛烈地去推如此敏感的议题,以及讨论对发展中国家约束力如此强的规则,这不是建设性的办法,是注定要激起反弹。”李雁表示。

  “这是一个烟幕弹,是一个施压的点,更偏向谈判技术,而非谈判产出。”李雁认为,要看到中美在MRV上并非不可以达成一致的,如果能达成也可能对中国有好处,但是美方的这种过度关注,很多时候都是烟幕弹。

  实际上,美国在谈判中先发制人式的战术拖延,开始起到适得其反的结果。

  西非国家冈比亚首席谈判代表扎竹(Jarju)表达了他的心情:“我们不能靠着美国,因为美国都要依赖于其国内政策,如此一来,我们从美方得不到什么确凿的承诺。”

  扎竹甚至认为,国际社会目前已经对于美国,这个历史上最大的排放国还能通过一个减排法案“不抱希望”了,因此,全球有两个选择:“要么世界上剩下的地区继续做自己正在做的事情,要么这个多边系统就要崩溃”。

  在哥本哈根,美国总统奥巴马亲自作出美国将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17%的承诺。然而这份承诺并未被遵守,美国国内立法在2010年无望通过气候变化法案,这对于联合国框架下的谈判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新上任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执行秘书菲格雷斯不得不反复强调,一个美国法案并没那么重要。

  “无论美国是否通过立法程序来实现其在《哥本哈根协议》中的承诺,还是通过规章制度来实现,这都是美国内政,而且是他们需要解决的内政,” 菲格雷斯表示,“而目前清楚的是,在国际层面上,美国需要以有意义的形式来参与,同时要与其责任相当。”

美国国会因党派之见或而冥顽不灵,但奥巴马并非完全无牌可打。

  “从一方面看,美国一直引领气候变化研究,一方面又无法在气候变化方面达成有两党共识的协议,这可能是一些存在于美国深层次中的问题,” 拉隆德表示,“这是非常非常特殊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美国是建立在廉价能源上的。”

  目前,美国政府正在对二氧化碳减排方式进行分类,并认为在美国环保总署(EPA)的规章制度之下,这是可以实现的;不过对于其他西方国家而言,仅仅采用规章制度而非立法的形式来实现长期减排目标的这种方式,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既然在联邦层面不能出成果,李雁表示,美国国内的一些组织还是在努力探求其他的工具。

  世界资源研究所在其报告《美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利用现有的联邦行政权力和州行动》中分析了现有的州和地区性减排计划,以及联邦机构在9个行业的排放限制法规,并认为,美国现有的监管工具能够有效减排,若有 “强有力”的努力,美国可以在2016年就实现17%的减排目标。

  墨西哥的努力

  在目前一片低迷的预期之中,墨西哥的谈判却始终相信他们可以在11月底举行的坎昆会议上取得“巨大的突破”。目前的问题在于,如何定义“突破”二字。

  尽管不如上一届丹麦政府高调,然而寄托于坎昆会议可以重振墨西哥国家形象,墨西哥主办方也在场上和场下时间中四处奔走。

  记者从相关谈判人士处得到了墨西哥在场下曾为坎昆会议的法律成果制定了不同方式的消息。

  李雁则表示,波恩谈判期间,在正式谈判和主席案文之外,下面确实有墨西哥的一个非正式协商,不知道是否形成关于法律成果的非正式文件,但是墨西哥的确在场下同单独的集团在协商。

  墨西哥气候变化特别代表阿尔巴(Luis Alfonso de Alba)则认为,坎昆会议上可以形成三个新的协定:“这意味着不是形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工具,而是一套工具。”

  “第一个可以覆盖附件一中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第二个则是覆盖发展中国家。”阿尔巴表示,第三个则是基于在《哥本哈根协议》中的内容,试图将美国同世界上其他排放大国的减排承诺汇集在这个协议中。

  不过在波恩会议后,墨西哥团队也认识到,“我们的机会之窗正在逐渐关上”。墨西哥波恩谈判总领队图拉表示:“我们现在想做的,就是挽救谈判。”

  墨西哥外交官开始了拯救谈判的环球之旅:上周,阿尔巴去了瑞典,并宣布将更重视发展中国家的意见,表示“他们的意见在哥本哈根会议中的确没有被足够地重视”。

  墨西哥外长埃斯皮诺萨则在本周出访印度,在新德里,她在同印度首相辛格以及印度环境部长拉梅什的会见中表示,“在坎昆的一个雄心勃勃的结果,有赖于印度持续的政治引导和支持”。

  李雁表示,目前普遍认为坎昆无论如何达不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然而一些重要行动性因素,构成一个坎昆时间表,订出南非的最后协议,还是比较现实的。

9、关于信息公开的讨论――真相如何置于阳光下?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08-25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008/t20100824_662881.html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颁布实施。

  两年来,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环境信息也不再是不可窥视的秘密。

  然而,获知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信息并不容易。虽然政府部门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但相当一部分缺乏实质性内容;而企业在缺乏强制力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作为。

  环境信息不公开的原因何在?置真相于阳光下的动力又何在?哪些才是公众真正需要的信息?为了让环境信息公开尽快从纸面走向现实,本期特别推出NGO观察专版,邀请多次尝试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的环保NGO和“环境信息公开维权第一人”的严义明,以紫金矿业涉嫌故意延迟污染事件信息披露为由头,探讨如何推进信息公开。

隐瞒绝非个案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王晶晶

  目前,依法公布环境排污数据的企业数量凤毛麟角。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大陆共有超过750条的环境违规记录,而这些上市公司的年报和官方网站对这些问题几乎没有任何说明。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的紫金山铜矿大量污水渗漏,导致汀江污染。对如此严重的污染事件,紫金矿业先是拖延9天后才予以公布,而且在最初公布时还将污染事件的原因推给自然灾害。

  紫金矿业并非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污染问题。自2005年起,这家企业分别在河北、新疆和贵州等地出现不同的环境违规情况,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看不到紫金矿业做出足够的信息披露。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5月14日因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环境问题而通报批评紫金矿业多家下属公司,而其中就包括此番出现问题的紫金山铜矿。而针对环境保护部的通报批评,紫金矿业仅仅做出简单回应。

  紫金矿业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并非个别现象。在2010年3月的一份调研报告中,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思汇政策研究所就发现175家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大陆共有超过750条的环境违规记录,而这些上市公司的年报和官方网站对这些问题几乎没有任何说明。

  上述问题再一次提示,《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污染企业的强制性信息公开几乎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中国水污染数据库和中国空气污染数据库收入的2008年5月1日后公布的3.5万多条不达标企业记录中,依法公布环境排污数据的企业数量凤毛麟角。

  紫金矿业等企业之所以置法规要求于不顾,不履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一方面是自身法律意识薄弱,没有企业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没有依法对“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进行“罚款,并代为公布”,也是紫金矿业以及其他许多严重违规企业敢于一再违规,拖延披露,甚至拒不披露的重要原因。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可以帮助公众识别和规避身边的环境风险,还可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激励各个利益相关方共同来监督企业的环境表现,促使其削减污染。各个利益相关方应从紫金矿业的“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总结经验教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共同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重要但并不是灵丹妙药

绿驼铃 赵中

  如何让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污染的真实信息,除了政府更严厉的政策和监管,除了环保NGO继续不遗余力的推动外,更重要的是公众普遍环境意识的提升和对公共事件的积极主动参与。

  我曾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颁布执行之前,就当地的一起突发性环境公共危机向涉及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希望获得事故发生后黄河水质监测数据等资料。但很遗憾,最终被企业拒之门外,被相关政府部门间“踢”来“踢”去。

  环保民间组织(以下简称环保NGO)希望代表公众进行社会监督,实现公众的知情权,但企业和一些政府部门却认为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施行后,许多环保人士和环保NGO为之欢呼雀跃,认为这是中国环境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我遂就当地一项公共交通政策的环境影响整理了信息公开申请信和近6万字的调研报告,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以期推动政策的公众参与和公众知情权的实现,但在一些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我们还没准备好”。

  环保NGO积极准备,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开展信息公开研讨,摸索和尝试着申请企业和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

  两年过去了,环境信息公开并没有像公众所预期的那样,真正实现了公开。

  我认为,环境信息公开并不是避免环境污染唯一的“灵丹妙药”。此次紫金矿业污染仅仅是为数众多的环境隐患之一,相比于中国辽阔的土地,环保NGO的数量远远不足。如何避免紫金矿业污染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何让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污染的真实信息,除了政府更严厉的政策和监管,除了环保NGO继续不遗余力的推动外,更重要的是公众普遍环境意识的提升和对公共事件的积极主动参与。

  这让我想起了15年前的“打假英雄”王海。现如今王海似的打假已经不多见了,“王海”这个名字也逐渐被公众淡忘,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12315”已经深入人心。

  而当环保志愿者和环保NGO都能偃旗息鼓,马放南山,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人们的习惯,环境意识也已深入人心的那一天,才是中国环境问题真正彻底解决的一天。

奖惩分明是破解之道

绿色汉江运建立

  从紫金矿业的这次污染事件中不难看出,我们有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但当地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选择了隐瞒不报,其中的原因需要仔细探究。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两个年头过去了,多个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予以约束,这其中也包括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但全国各地在推行信息公开方面可说是举步维艰,企业信息公开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很多企业对环境违法记录采取不报或瞒报的态度,让有关人士一提起来就摇头。

  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不是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而是一系列人为错误所导致。故意拖延披露矿业废水泄漏的信息,不仅没有能够消除公众恐慌,反而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损害,给下游民众的健康造成了威胁。

  事件是突发的,但问题却是根深蒂固、盘根错节的,这为全社会都敲了一个警钟,令人深思、深醒。

  从紫金矿业的这次污染事件中不难看出,相关制度就像纸糊的,一戳就破。我们有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但当地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选择了隐瞒不报,其中的原因需要仔细探究。

  推行环境信息公开,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参与和监督,只有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众才能了解真实情况,才能更好地参与和监督。我们希望信息公开能由环保部门和企业按规定常年及时、准确地自觉执行。

  对于环境保护部来说,我认为,应该对环境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企业进行大力表彰,奖惩分明,这样才能促使环境信息公开真正得到履行。

公开方式公众要看得懂

公众代表 严义明

  环境信息公开并不仅仅是公布一些数据和公众不甚了解的符号。更重要的是,环保部门与相关卫生等部门应相互配合,评估环境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环境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环境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有利于公众在知情权的基础上更好地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只有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其中涉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情况属于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的义务。对于环保部门的信息公开义务是强制性的,在其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都是应当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不公开,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就是行政不作为,就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但实际上,环境信息公开还远远没有做到位。近期频发的环保事故,凸显了环境信息公开的不足。对于涉嫌故意延迟污染事件信息披露的紫金矿业,周围的居民却不甚了解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是什么,也不知道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会对人体产生怎样的危害,只能根据传闻或猜测采取拒绝饮用自来水等方法,以避免健康受到损害。这就是环境信息公开的工作没有跟上。这些信息涉及到公众的切身利益,是应当及时并且准确公开的。

  相关环境信息不仅要公开,还要以公众看得懂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并不仅仅是公布一些数据和公众不甚了解的符号。更重要的是,环保部门与相关卫生等部门应相互配合,评估环境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企业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有哪些?以什么方式排放?在什么情况下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不良影响?影响的范围有多大?产生影响的后果怎样?

  如果环境信息公开到这种程度,一方面可以有效监督企业和政府的行为,另一方面,当公众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也可以有效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在环境污染侵权事件中,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存在、污染事实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从信息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无疑是公众证明污染事实存在的有力证据,同时也会促进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并将最终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进步。

信息通道要畅通

昆明环保科普协会 梅念蜀

  虽然《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有明确规定,但是就是有人故意“读不懂”法律,有意大量删减如环境质量状况、污染企业名单、环境行政处罚等这样应该公开的信息。

  紫金矿业造成汀江重大污染之后,11家国内环保NGO联名向上海和香港两家证券交易所,就“紫金矿业涉嫌故意延迟污染事件信息披露”提交公开信。此举让公众了解到,证劵交易所有披露信息并负责监督的义务。

  那么,同样负有环境信息公开职责的环保部门情况又如何呢?为此,本人近日登录紫金矿业所在省环保厅网站,搜索关于紫金矿业的消息。在2010年7月3日污染事件发生后共有9条信息:环保厅监测结果、处理意见、情况通报各1条,媒体报道和答记者问4条,全省汲取紫金矿业“7·3”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教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一条;而从2003年至污染事件发生之前近7年时间里有关这家企业的公开信息仅12条,且多数是这家企业或下属子企业上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单位的名单,唯一一次对这家企业污染情况的披露是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对其进行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公示。

  再看网站整个信息公开栏目,除环境质量板块有几篇全省环境质量公报外,环境执法、应急管理、污染控制、专项工作、生态保护等重要板块里全部清一色的“××通知”,几乎都是只见通知不见结果。难道公众需要的环境信息仅仅是一个个美好的计划、通知,而不是真实的核查及整治结果吗?

  环评审批板块更是奇怪!网站上,一本环评报告书或简本都没有,有的只是拟批准的一系列项目和企业名单以及一些只有红头标题而没有具体文字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函。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紫金矿业也先后8次在这些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单位的名单里。

  一个省级环保厅网站尚且如此,那么,市级环保局信息公开又做得如何?点开网站,细看你会发现:不少内容为空,还有不少信息发布时间为2009年甚至更早。我们重点关注的信息公开栏目下均没有链接,人们能看到的只是一个个让人欢欣鼓舞的醒目的标题:环境行政执法情况、违法排污企业信息、污染事故及违规企业名单、环保专项行动……

  虽然《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有明确规定,但是就是有人故意“读不懂”法律,有意大量删减如环境质量状况、污染企业名单、环境行政处罚等这样应该公开的信息。

  如果环保部门都没有真正担负起对污染企业监督、管理的信息公开等职责,又如何能让企业履行法规中所要求的信息公开呢?

公开不应做减法

重庆青年环保协会 向春

  公众或环保NGO到相关部门去申请环境信息公开,一般会等很长时间,或者极可能得到这些信息不予公开的答复。所以,这就迫使一些环保NGO采用高声调的质问或加连珠炮般的追问向行政部门或企业对提出公开的要求。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拿来干什么的?主要是用来调整公众、企业、政府在环境知情权方面的关系。为什么需要调整关系?这是基于三方的信息不均衡,而这些信息又都关系到三方的切身利益。

  而现实是,企业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为自己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做“减法”,以免除或减少公开环境信息的责任;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以影响招商引资,缺乏信息公开的技术、人才、财税保障等为由,为自己的责任做“减法”,不主动公布环境信息,或者是不强求企业公开环境信息;而一些公众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要求环境信息公开的权利,除了一些“捣蛋”的环保民间组织(以下简称环保NGO),老是想去尝试,去碰壁。

  先从《办法》本身来说,这一法规有意去调整政府、企业、公众之间关于环境知情权的关系,但仅从文本来看,《办法》没有具体的罚则,也就缺少相应的强制力。

  当然,对于环保NGO来说,《办法》的出台是个非常利好的事情,但也像手电筒向夜空中射出的一道光,有方向,尽管路上还有坎坷几重。

  申请环境信息公开,重庆青年环保协会曾经在2008年5月1日前后都分别针对环境信息公开提起过行政诉讼,法院都不予立案;到相关部门去申请环境信息公开,一般会等很长时间,或者极可能得到这些信息不予公开的答复。所以,这就迫使一些环保NGO采用高声调的质问或加连珠炮般的追问向地方政府或企业对提出公开的要求。

掩盖事实不能“挽救”企业

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 林英

  产生大量环境灾害的根源是由于环境保护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可操作性规定,导致公众获取信息存在障碍,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近年来,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有相当一批环境污染事件都来自于对当地政府财政收入有着举足轻重作用的重点企业。

  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政府想要提高GDP,靠农业、林业税收极其有限,工业产能落后,地方财政只有靠能源、矿产等高额税费来支撑,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对这一类企业实施地方保护政策。

  紫金矿业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力,实行政府、企业混合的管理模式,给相关部门执法造成很多束缚,当地政府“埋单”了正常的行政监督与执法部门所施与的压力。

  在这顶“保护伞”下,紫金矿业在被环境保护部数次的通报后仍我行我素,且没有任何治理措施,最后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在环境信息公开环节上,紫金矿业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封锁污染事件的信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仅公开部分问题较轻的信息,同时还在极力掩盖绝大部分的事实真相,其对事后的厂区污染泄漏也只是采取一些简单的防漏措施。

  在地方环保局的官方网站上,对于紫金矿业污染物检测的信息较为简单,且未公开具体的检测数据。在善后措施中,也只字未提及被污染的汀江将如何治理,以及具体治理措施。

  企业延迟污染事件信息披露问题,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把可持续发展抛之脑后,屡屡出现环境灾害。

  产生大量环境灾害的根源是由于环境保护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可操作性规定,导致公众获取信息存在障碍,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因此,环保部门要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强制性要求其公开污染信息,方便公众进行监督。

10、莫让泄洪成泄污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08-25  史春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008/t20100824_662886.html

   目前时值汛期,我国多个省市地区连降暴雨,许多地方形成洪涝灾害。历史上因为汛期泄洪而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屡见不鲜,有的还给当地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和生态损失。当前,我们正处在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绝不能让环境污染降低了发展的质量。因此,我们必须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未雨绸缪,做好防污、控污的提前准备。

  在进行防灾、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密切注意,不能让上游地区泄洪的同时伴随泄污,酿成环境污染事故。因此,笔者建议:

  一、加强汛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协作机制。汛期流域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处置和控制涉及多个部门,预防、处置和控制泄洪产生的水污染危害,需要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要形成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多部门协调应急机制,制订多部门联动、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综合控制预案。

  一旦不慎发生污染事件,上游地区应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将污染事件的有关情况向流域和下游行政辖区通报,形成流域上下游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控制污染对下游区域的影响。环保和水利等。

  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分别对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污染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污染物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二、加强流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尽快建立完善的应急监测体系。近年来,流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致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因此,要加强财政经费投入,尽快提高流域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提高技术水平、配套相应的交通工具、测试仪器、通讯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切实解决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与实际需求差距大、基础薄弱和应急监测体系、预警通报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三、加强流域污染动态监测工作。上游泄洪时,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水情、水质的变化情况,发布水质预警、预报,并通知下游,以便使下游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减轻水污染危害。动态监测是污染联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染水体向下游泄流期间,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水文、水质变化情况,为水闸采取减污调度措施、实施水质水量统一调度提供决策依据。

四、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作用。近年来,一些流域建设了大量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汛期要充分发挥这些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作用,加强汛期人员值班,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连续、准确、快速监测水质的优势,为管理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11、专家认为:应针对不同地质环境进行城市开发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8月2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08/24/c_12480177.htm

  新华网上海8月24日电(记者 罗争光、赵小娜)以舟曲泥石流为代表的极端自然灾害和城市灾害防护备受关注。24日在同济大学举行的“2010城市地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上,来自地质与环境领域的院士、专家纷纷提出自然灾害防护与预警的建议,为城市极端灾害防治献策。

  论坛发起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耀如表示,目前地球运动处于地质灾害活跃期,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中国西部地区极端灾害频发,更加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此次论坛正是要针对自然的演化规律,寻求不同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与发展的途径,使城市能针对不同的地质环境而更合理地开发,从而有效地防治和减轻灾害。”

  专家介绍,中国的城市地质工作开展已有一定的历史。中国工程勘察大师、原国务院参事王秉忱教授介绍说,多年来,地质专家通过大规模基础地质调查、以城市为中心的水工环综合调查、重大地质灾害整治与西北地下水计划等一系列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地质背景资料,也为城市防灾减灾和生态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研究基础。

  然而,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极端灾害防护工作面临更多挑战。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城镇化水平已提高到46%,预期到2030年可能达到65%。人口高度聚集的城镇对自然灾害的敏感性及风险性陡然剧增,城镇的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护要求亟待增强。

  中国工程院院士、地质与岩石力学专家王思敬指出,引发极端自然灾害的动力主要包括断层活动和地震等地球内动力、风暴和洪灾等大气水文动力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尤其是人类工程活动,例如修建水渠、道路,建设供排水系统,开发地下水和采矿等,更值得关注。”

  王思敬认为不仅要根据城镇灾害环境类型及分区做好致灾危害性评估,而且要做好灾害威胁范围的研判、做好成灾危害性评估。

  他表示:“一方面,要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灾害的预案,尤其是要针对危害最严重部位制定针对性治理策略;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要形成灾害意识和防灾救灾共识、增强政策对策制定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做好防灾减灾的总体规划。”

  “我们必须增强极端灾害的风险意识,进行有计划的分地区立项研究,并制订必要的减灾对策,保障长久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安全。”王思敬说。

12、环境税露出冰山一角

来源: 经济导报2010-08-25 韩祖亦

http://news.163.com/10/0825/02/6ETA542N00014AED.html

日前,有媒体报道,我国环境税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即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2013年可能将适时推出。

最近,紫金矿业污染、南京市区化学管道爆炸、大连石油管道泄漏……这些环境事件屡见报端,不断刺激着民众的神经。“环境税的开征已经十分必要、非常迫切了,可以说是刻不容缓。”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导报特约评论员李齐云21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渐行渐近

据李齐云介绍,环境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过去也有相关税种,比如治理污染的污染税、污染费,还有保护资源的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作为一个税系,其出台将会对已有税种进行整合。”

 “如今征收环境税的大环境已经具备。”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导报特约评论员潘明星认为,国家已把节能减排、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针上升到国策的高度,“环境税的征收是最重要最有力的手段之一。”

 “但是,设置一个税种说来容易做来难。”潘明星认为,各方面利益的调整是导致环境税讨论十数载却迟迟未开征的主要原因,“政府、企业、消费者、个人,方方面面的利益都需要调整,这是最难的事。比如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将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迁到远郊或乡镇地区,而这些企业大多成为所在地区的经济支柱。一旦环境税开始征收,将影响这些地区的经济增长,从而形成来自有关方面的阻力。”

 “另外,环境税还涉及到一些行业的发展,甚至涉及到经济增长水平与就业,所以环境税的开征必须慎之又慎。”李齐云认为,环境税的开征主要存在两方面难度,“一是会不会出现重复征收的情况,比如说开征环境税后还要不要征碳税,这个问题是被业界广泛讨论的。二是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一些小企业可能承受不了会倒闭,这部分经济损失应该如何弥补。”

针对重复征收的问题,李齐云认为这就给税种设置提出了要求,“税与税之间应该是相互协调的关系,只要税种设置得好,就不会出现重复征收的问题。”可预见的阵痛

 “环境税开征之后,肯定会在一段时期内影响地方收入。并且,如果一些小企业支撑不住倒闭,就业问题就可能会激化。”李齐云认为,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会首当其冲,“比如石化、钢铁、水泥等行业会受到较大影响。说到影响的大小,核心问题是税率怎么设置。税率高与低,对于行业的影响大小,是不一样的。”

 “但是,征收环境税是企业升级换代的经济动力,环境税征收制度只要设计得当,就能成为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利契机,并有效制约企业对石化能源的消耗,千方百计地节能减排,开发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工艺和技术,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潘明星表示。

 “短期来看,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试点地区经济发展,但国家一定会有所调节与补偿,影响不会很大。并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试点地区既能享受生态环境改善的益处,又能增加税收,改善财政状况,或许能成为地方政府新的财源。从地方政府角度来讲,地方政府对于开征环境税或者碳税不会有什么阻力。”潘明星说。

13、台湾最长河流因人为拦截面临断流(图)

来源:世界新闻报 2010年08月25日 韩朵朵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08-25/094720971490.shtml

浊水溪的枯竭使溪上桥墩“长高”不少。

  说起浊水溪,岛内无人不知,因为它除了是台湾最长的河流,还被视为岛内蓝绿政治地盘的分割线。比如2008 年马英九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就被称为“跨过了浊水溪”。但如今,这条在台湾奔流了上千年的溪水,却因人为拦截而面临断流的危机。

  溪水干涸飞沙漫天

  “小时候的浊水溪,流水滔滔,极为汹涌壮观,同学的妈妈还因为在溪中捞鱼不小心被水冲走。”浊水溪畔长大的台湾媒体人谢金河,对于儿时浊水溪壮阔的景象仍记忆犹新,但如今眼前已是黄沙一片。186公里长的浊水溪,冲积出台湾面积最大的平原———嘉南平原,孕育出粒大如豆、晶莹饱满、富含矿物质的浊水米,养活了这座海岛上的无数代子孙。但如今这条河流的中下游却随处可见干涸、裸露的河床。

  站在浊水溪下游处的西螺大桥上,黑色的溪水已失去往昔的气势。到了每年10 月至翌年 3月的枯水期。在强劲的东北季风影响下,漫天的沙尘遮天闭日,行人根本无法睁开眼睛。溪两岸的居民自嘲是“吃饭配沙”、“眼睛会吐沙”。云林县仑背乡乡长李永茂则形容:“就算门关起来,飞沙还是跑进来。”

  由于溪水干涸,溪中游附近的农田里,放眼望去,几乎每一亩田里都有一口抽水井。地下水层由于缺乏表面溪水的补充,水位一路往下剧降。云林县西螺镇的农民余坤城无奈地说:“以前找地下水,只要用一般马达,挖10米就已足够;但是现在必须用沉水马达,井的深度要打到四五十米。”由于井越打越深,导致地下水超限使用,进而造成地层下陷、海水入侵地下水层,导致土壤盐化等问题。这些环境问题环环相扣,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后果不堪设想。

  人为截水造成祸害

  为何流淌了千年的浊水溪,如今却失去了生命呢?据台湾《今周刊》披露,浊水溪上游的集集拦河堰是罪魁祸首。这个人为的建筑曾被岛内视为“人定胜天”的里程碑,共耗资238 亿元新台币、耗时10 年,2001 年底正式运转,发挥整体拦水功能。

  集集拦河堰的负责人介绍说,十多年前,为了供应台塑集团六轻工厂的工业用水,台“中水局”规划了这个拦河堰。拦河堰拦下的水经过初步净化后,开始分流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与民生用水。根据集集拦河堰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这里所拦下来的水量,平均每天为1356.2万吨,其中工业用水每天需消耗掉约35万吨溪水。集集拦河堰自运转以来,浊水溪94%的水被抽走输往别处,留给浊水溪的是不到总水量6%的尾水。由此可见,让浊水溪欲哭无泪的原因在于———人为劫水。

尽管如此,集集拦河堰仍在日复一日运作着。浊水溪两岸的乡间小路上,漫天扬尘中巨大的采砂车呼啸而过,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总干事廖冠贸不满地说: “最高纪录,一秒钟就有一台采砂车。”

14、北京湿地堪忧 亟待拯救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08-25 童彤

http://www.cet.com.cn/20100825/f3.htm

“城市快速发展、水资源过度利用、湿地迅速消失、生态系统非常脆弱。”这些正成为北京湿地现状的真实写照。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人员于近日对北京24块湿地进行了全面调查,对7个重要湿地的植物多样性和植被类型进行了分析,首次划分出北京湿地优先保护级别,为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做出规划。

五大问题威胁北京湿地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教授雷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其参与此次北京湿地调查对北京湿地现状、面临威胁以及采取怎样措施进行保护等问题做出了解读。

 “北京市湿地面积约5.14万公顷,类型比较单一,人工湿地所占比例更大,主要为库塘湿地,天然湿地包括河流和一些大水库周边滩涂形成的次生湿地。”雷霆认为,当前威胁北京湿地的问题可以划分为水资源缺乏和人为干扰两大类。

北京湿地具有很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但目前已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专家认为,北京湿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

其一,水资源缺乏。北京是个极度缺水的城市,水资源过度利用和干旱成为威胁湿地的主要因素。湿地缺水会导致生态系统退化,旱生和中生植物在湿地植被中的比重增加,最终造成湿地消失。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城近郊10处湿地不同程度缺少,占调查总数的41.67%,其中潮白河、清水河、汉石桥湿地、拒马河等湿地水资源缺乏较为严重。

其二,水体污染。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农田面源污染、游客丢弃物等,污染物含量超过湿地自净能力,是造成北京湿地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调查区域中6处湿地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占总数的25%。其中北沙河、北运河、温榆河、凉水河4处湿地水体污染较为严重,湿地生物难以生存。

其三,资源过度利用。北京湿地普遍存在水资源过度利用的问题,部分湿地已经因缺水而产生退化现象

其四,旅游开放强度过大,超过湿地承载力,对湿地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调查区域有14处湿地进行了旅游开放,占总数的58.33%,其中金海湖、拒马河、龙庆峡水库、野鸭湖、玉渡山水库开放强度较大,对湿地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其五,占用湿地。北京湿地周边是人类集中居住的区域,农田、建筑、水利设施、公路等对湿地植物及其环境破坏较为严重。调查区域内66.67%的湿地周边有农田分布,其中金牛湖、拒马河、清水河、汤河等湿地周边农田面积较大,白河堡水库、凉水河等湿地沿岸被水利设施占据或使用混凝土进行加固,对湿地生物赖以生存的水陆交界区域造成较大破坏。

城市湿地保护应尽早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城市生态健康与环境安全研究中心城市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组研究员俞慎对本报记者说,城市湿地所体现出的功能主要包括湿地景观和湿地本身的生态功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湿地建设进行相关的经济开发。

针对湿地保护措施,雷霆认为:首先,可以通过水资源调配和中水利用维持湿地的生态需水,同时要减少向湿地的直接污染排放,通过在湿地周边实施退耕还湿工程、建设防护带等手段降低农田的面源污染,这样可以缓解由于可利用水资源缺乏导致的湿地退化;另一方面,珍稀濒危湿地动植物、典型湿地生态系统的分布区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或湿地公园,加强对偷猎、滥捕、采挖砂石、无序建坝等活动的管理力度,降低人为活动对湿地的干扰。

 “目前北京市政府对湿地保护非常重视,实施了多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同时正在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公园建设规划。”雷霆说,总之,北京湿地现状为我们提出了警示,即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湿地保护。

对于湿地的保护时机是否会因为降雨期而有所不同,雷霆指出,今年北京市降雨量尚可,但只有河流和库塘湿地水源的上游有充足的降水,湿地的水位才会有明显上升,目前湿地水资源缺乏的现状并没有显著改善。

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农业水资源利用研究室副主任逢焕成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湿地保护,任何实际介入都可以,没有必要考虑降水的多寡。

 “湿地的生态效益巨大,需要在思想上做足长期投入和坚持的准备。”逢焕成强调,增加城市湿地可以降低城市的生态风险,促进城市自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15、北京永定河修复生态恢复还是生态再造?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08-25  李海楠

http://www.cet.com.cn/20100825/f2.htm

近日,北京启动了一个建设永定河绿色生态走廊计划,试图让断流30余年的母亲河——永定河全线恢复水域生态,整个工程预计总投资170亿元。

根据《永定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规划》,将从宛平湖到三家店建设一条20公里长的循环管线,将流下去的水再调上来循环注入干涸的河道,让永定河恢复原有的波澜壮阔,而河床主要铺设防渗膜、引入再生水。

巨额投资换取生态值得吗?能否达到生态修复的预期目标?

专家表示担心

曾亲自对永定河干流、支流进行徒步考察,并依据自身研究经验对永定河绿色生态走廊工程提出多项质疑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朱建国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永定河修复,不是生态恢复,而是生态再造。

 “恢复生态是不可能的了。”朱建国直言,在河道铺上隔水的塑膜,只能是改造和重新塑造一个地表水和地下水隔绝的生态系统。

对于隔水塑膜,朱建国表示担心,塑膜可以维持多少年,多少年以后会老化,塑膜老化以后,将来是不是还得翻开地面重新铺?

 “以前永定河河道曾经裸铺过类似的隔水塑膜,但是已经全部破坏了,最关键的是这样的做法涉嫌改变永定河地下水水文动力特征,人为隔绝了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交互。”朱建国说,通过这样的手段能否根本解决永定河缺水问题,不得而知。

此前,铺设防渗膜曾引起一些环保人士的质疑。近日,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程静曾对媒体透露,防渗膜将会由减渗膜取代。据介绍,减渗膜具有一定的透水性,能够一定程度保持地下水渗透。

朱建国认为,绿色生态走廊工程的真实目的在于水岸经济、打造水岸景观,但是客观上会对北京的生态环境起到改善作用,较之生态走廊,永定河流域山区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则更加让人担心。

河道修复被质疑

此次绿色生态走廊工程建设同时还针对干流河道的生态修复实施了相关工程,加之此前针对山区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在内,永定河的河道修复在永定河流域生态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永定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采用了铺膜、筑坝、绿化等措施,以实现河道阻渗、蓄水、恢复植被的治理目标。对此,朱建国首先提出了以下质疑:将已干涸但自然生态状态良好的河道进行人为改造,其生态效果是否就一定优于原来河道的生态效果?全河道治理中都采用铺塑料阻渗膜方式进行防渗处理,其做法是否符合河流湿地土壤水动力学基本原理?如此长河道上多级修建拦水坝,其结果是否会因上下游水流阻断,而最终导致建成无生命流动的“死水”?沿河道大量栽种园林植被,其人工园林化效果是否符合真正科学意义的河道“生态修复”所应得的效果?

 “以上措施都是建立在永定河没有水的前提下,如果将来遇到集中强降雨或者进入丰水期,这么多的拦水坝会对永定河的防洪泄洪带来巨大威胁。”朱建国强调,有些地方的干流水道已经被堵住,这已经对河流的泄洪功能带来了严重破坏。

永定河的水从哪儿来

根据规划测算,永定河需要1.3亿立方米再生水和部分雨水。

其中对于大量的景观用水问题,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程静对记者表示,永定河建设可大致分为三段,山峡段、城市段和城市郊野段,今年重点治理的是城市段。

 “城市段会充分利用再生水,否则再生水也会白白放掉。一方面是为了城市美观,另一方面再生水在循环过程中也会净化水质。”程静说,天然水主要用于生态状况良好的上游山峡段,城市段以再生水为主,到了下游的城市郊野段(南六环以外)有水则清,无水则绿化。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马克明对本报记者表示,湿地保护最大的问题就是水,但是北京现在面临的现状是:水源少、人口多。

马克明认为,在保证工业、生活、城市、农业等用水后,北京市现在想要找到大量的水用以恢复永定河的水域生态难度很大。

 “再生水的利用是一个方向,工业和生活用水排出后通过污水处理,进行中水回用是有着很大利用前景的。”马克明介绍,湿地本身有着净化功能,再生水处理到一定等级回灌进河道里,会大大改善河流和湿地本身。

马克明直言,采取此种做法的最大问题是,污水处理成本巨大,依据再生水等级,成本也会有所变化。

 “必须保证一定地表水的等级限制,否则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马克明强调,今后应杜绝污水对河流的污染。

规划显示,永定河生态走廊工程到2014年完成,届时1.3亿立方米再生水及雨水将注入永定河,河道内水质可达到三到四类标准。

对此,朱建国补充说,水的问题不仅是永定河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中最大的制约,也是困扰北京市湿地保护的最大难题。

 “无论采取怎样的措施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困难都是巨大的。”朱建国说。

16、矿山生态恢复还在“打补丁”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08-25  刘晓星 

http://www.cenews.com.cn/xwzx/st/qt/201008/t20100824_662861.html

   核心阅读

  长期以来,由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立法缺乏、监管手段乏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不足等问题,使我国矿山开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

  专家指出,我国的大型矿山生态恢复困难重重,小型矿山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现象普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薄弱,局部地区出现失控,因此,我国的矿山生态恢复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去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36.1亿元,地方财政投入23.3亿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

  到目前为止,全国30多个省份已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在生产和新建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起到了有效的督促作用,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明显提高。但是,矿山生态恢复和环境污染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明显提高

  河北省唐山市作为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矿产资源的开采虽然支撑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面临着生态环境脆弱的严峻挑战。

  目前唐山市矿区面积近1500平方公里,形成采煤沉降区及波及区280平方公里,其中采煤塌陷区75平方公里。铁矿及金矿开采造成的踩空区及波及区100多平方公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是唐山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唐山市累计投入资金15.2亿元,治理面积达到91.7平方公里,扭转了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观。

  不同类型的老矿业基地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是国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亮点之一。据了解,近年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已安排6亿多元资金,选择不同类型的老矿业基地,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示范工程。

  数据显示,2001年~2008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50亿元,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418个,用于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项目涉及31个省(区、市)的能源、金属和非金属各类矿山,其中投入煤炭矿山最多。到目前为止,全国30个省份已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在生产和新建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起到了有效的督促作用,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明显提高。

  矿山生态环境形势严峻,监管情况整体恶化

  虽然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明显提高,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立法缺乏、监管手段乏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不足等问题,使我国矿山开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

  在采访中,业内人士如此概括:“大型矿山生态恢复困难重重,小型矿山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现象普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薄弱,局部地区出现失控。”

  据了解,目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地方政府不重视矿山生态保护,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在政府的宏观决策中,重资源开发,轻生态保护,重项目审批,轻环境监管,对环境管理、环保执法行政干预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企业为追求高利润至今还采用已经淘汰的落后技术和工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企业管理混乱。很多矿山企业根本不知道要履行环保手续,要进行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

  二是矿山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到位。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到环保、国土、安全监察、水利、林业等部门,大部分地区没有形成统一监管体系,没有真正落实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的责任,使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在很多地方出现“真空”。

  三是矿山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治理资金严重缺乏。由于历史原因,不少矿山未预留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地方政府也未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职责,造成许多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存在无人“买单”现象。云南、陕西、吉林、辽宁等地区普遍存在历史“欠账”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矿山监管情况是:局部有好转,但整体仍在恶化。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我国因采矿活动造成采空塌陷、地下水疏干、地质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已严重危害矿区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国113108座矿山中,采空区面积约为134.9万公顷,占矿区面积的26%;采矿活动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面积238.3万公顷,占矿区面积的47%;采矿引发的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累计1236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3亿元,人员伤亡约4250人,面临的地质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相关专家分析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来自3方面。其一,长期以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缺乏专门的立法,只是散见于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之中,缺乏独立、统一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其加以规范。分散的规定导致实践中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无法可依。

  其二,矿业开发普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责任制度和专门的立法规范,矿业权人只重视开采资源,普遍缺乏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意识;矿产资源开发的设计方案中也没有把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作为重要内容;管理机关也没有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作为对矿业权人的重要要求,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压力很大。

  其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不足。目前企业基本没有专门用于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资金,开采矿产资源产生的环境成本也未列入企业生产成本,导致矿山地质环境被破坏后,企业没有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规定》施行,有望减少矿山地质环境破坏

  为了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国土资源部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责、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概括为26个字,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具体来说,做好预防,其主要手段就是编制规划。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并据此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协调。

为推动矿业权人增强保护地质环境的意识,《规定》明确要求,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发生矿区范围、矿种或者开采方式变更的,采矿权人须按照变更后标准缴存治理恢复保证金。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并在矿山关闭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采矿权发生转让的,该义务同时转让。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后,对具有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矿业遗址,国家鼓励开发为矿山公园。探矿权人在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结束后未申请采矿权,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恢复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专家表示,责、权、利更加明确和统一,更加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17、推动环保问题解决离不开舆论监督

来源:千龙网 2010-08-25

http://cj.qianlong.com/46184/2010/08/25/5264@6030620.htm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环境质量正在逐步改善。但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支持,离不开企业的加大投入和强化管理,更离不开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各地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努力,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恶性环境事件仍时有发生,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预期目标尚未实现,有些地方甚至存在着环境恶化的现象。

  几年来,各地政府、企业通过开展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加强对环保监督,促进了环保建设,其中,新闻舆论监督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报道,流经安徽省泗县大庄镇的民利河被污染后,两岸村民深受其害,村民多次反映也未得到根治。后来经过媒体报道并配发短评后,引起了泗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责成县环保局和大庄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可见,社会舆论对环保事业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笔者认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尤其是舆论的支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使之得到及时揭露和批评、无所遁形,及时得到查处,有效监督和制约忽视环境、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将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毋庸置疑,我们的环境保护如今已不再是技术、资金、运作是否到位的问题,而是制度能否变革的问题,是观念能否完全转变的问题。对于政府来说,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在环境污染方面的信息披露。同时,借助媒体的宣传和监督,让社会公众了解污染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并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样,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才能不断深入推进。 (顾锦龙)

18、垃圾分类 广州该向台北学什么?

来源:羊城晚报2010年08月25日 牛日成

http://www.chinanews.com.cn/ny/2010/08-25/2490364.shtml

  广州市长万庆良23日在城管会议上提出,广州垃圾分类可以学台北。他说前不久到台北考察,发现台北街头没有垃圾桶,从小学生开始教育“垃圾不落地”,家家户户的垃圾分类都要在垃圾车前接受检查,经过垃圾分类,不可回收的垃圾已经非常少,垃圾做到了零掩埋,街道非常整洁,像水冲洗过一样。(8月24日《羊城晚报》)

  此言非虚。作为上海世博会城市最佳实践区展示案例之一,台北从1996年实施“垃圾不落地”到2000年推行“垃圾零掩埋”,其一是制定法规,坚持强制垃圾分类,违规会被罚款。其二,运用经济杠杆促使垃圾减量,市民弃置垃圾越少,缴纳垃圾费越少。其三,实现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焚烧完的灰烬和底渣都通过水洗除去重金属后用作铺路的基材。显然,台北“三招”无非是抓住源头分类的牛鼻子,加之实现终端回收利用,没什么特别秘密。相比较,广州始于1998年的垃圾分类探索,只不过比台北晚两年而已。但十多年过去了,一切都仍“原地踏步”,街头巷尾的分类垃圾桶独具象征意义。

  广州垃圾分类到底应该向台北学什么?依笔者拙见,制定法规这一招不需要学,因为我们不缺行家里手,炮制条律易如反掌,要学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学第二招,则需要做细致的工作,不仅要有大量的人力投入,还要政府有舍得少收垃圾费、多公共支出的胸怀。这方面必然有相当的难度,因为我们的政府部门都习惯于“笼统收费”,家家户户“一碗水端平”,简单省事,懒于个体量化管理,唯恐增加工作量和难度。学台北,城市管理理念不根本改变,就没得讲。

  再说学习“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这一招,其难度也可想而知。面对“垃圾围城”的困局,番禺首个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运行仅一月左右就无奈关停,足见广州垃圾分类处理举步维艰。毫无疑问,分类可以实现垃圾减少排放,但找不到垃圾回收利用和科学处理的最后出口,一切将成为空谈。

台北的成功,证明垃圾分类处理并非不解之题。目前,广州正在推行的“广卫模式”、“东湖模式”、“萝岗模式”,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局限于小范围,且仅限于分类收集的环节上。要学台北最终实现“垃圾零落地”,法规政策、管理理念、经济投入、市民素质、终端处理,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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