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众参与 江河信息 六月二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六月二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06-24

六月二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地方信息:

1、潇湘晨报:    北京超采地下水致大面积沉降 河北输"血"保京津

http://env.people.com.cn/GB/11956226.html

2、春城晚报:    云南住户告环保局乱发排污证

http://green.sohu.com/20100624/n273037946.shtml

 

低碳减排小妙招:

3、低碳减排小妙招之居家篇――如何煮食物节能

 

环境曝光:

4、南方农村报:    广东湛江知名海鸟岛疑因盗沙面积缩小近半(图)

http://news.sina.com.cn/c/p/2010-06-24/020220533855.shtml

5、中华工商时报:   两份贵州环评报告结果迥异 市民戏称"被环保"

http://env.people.com.cn/GB/11961855.html

 

环保观点:

6、新民周刊:     “推土机”造就不了好城市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09/162620444074.shtml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7、南方周末:     环境信息公开咋这么难 29份信息公开申请表的遭遇

http://www.infzm.com/content/46698

8、南方周末:     废止环保法,正当其时?

http://www.infzm.com/content/46685

 

深度报道:

9、中国环境报:     垃圾分类进展缓慢 专家认为政府部门主导不够

http://env.people.com.cn/GB/11961868.html

10、中国经济时报:   面对污染质疑 IT“大牌”回应迥异

http://www.cet.com.cn/20100624/j2.htm

11、科技日报:     如何保证上市公司兑现环保承诺

http://www.stdaily.com/kjrb/content/2010-06/22/content_200039.htm

12、中国经济时报:   碳信息披露:中国企业准备好了吗

http://www.cet.com.cn/20100624/j1.htm

13、第一财经日报:   重塑城市的良心:暴雨拷问城市排水系统

http://www.yicai.com/news/2010/06/365585.html

 

环境时评:

14、人民网环保频道:  环保部门该如何向公众征求意见?

http://env.peoplecom.cn/GB/11959581.html

15、中国青年报:    以垃圾良治重建被污染的信任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6/23/content_3292952.htm

 

一封建议书:

16、勤俭是咱们的传家宝——关于解决城市建设节约资源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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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超采地下水致大面积沉降 河北输"血"保京津

来源:《潇湘晨报》2010年06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956226.html

  进入6月,北京颐和园团城湖敞开肚皮,在预计半年的时间内,它将“吞”下来自河北黄壁庄、岗南、王快三座水库的2亿立方米的应急供水。

  来自数百公里外的调水,将经过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石家庄至北京)应急供水工程总干渠。这也是自2008年建成以来,中线京石段第二次向北京供水。

  经历从1999到2009年连续11年的干旱,对水资源极度紧缺的北京来说,每一次调水都显得意义非凡。特别是在2009年南水北调工程宣布延迟5年通水之后,北京缺水的局面将比往年更加严峻。

  如何维持这座超级大都市的日常运作,确保每个人拧开水龙头就有哗哗流水,北京想尽了一切办法。

  水,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珍贵。

  河北输“血”

  崔文平现在经常怀念小时候在滹沱河里游泳的日子。而现在,宽阔的河床一堆一堆的砂石耸立,还有杨树、车辙和干黄的芦苇。爬满河床的裂纹提醒这里长年缺水的残酷现实。

  上游两公里,是黄壁庄水库大坝。自1958年建成水库以后,滹沱河被改变了,河道里没有水,生态迅速恶化。即便是站在水库大坝之上,风吹来,人迅速被沙尘裹挟。

  大坝将滹沱河拦腰截断。位于太行山脉东麓、距石家庄30公里的黄壁庄水库,连同其上游28公里的岗南水库,合称岗黄水库,控制着下游2.3万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每年春耕,它都要拉闸放水,担负石津灌区数百万亩农田的灌溉重任。

  在黄壁庄水库边缘,立着一块牌子,提醒这里现在成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一切破坏水源洁净的行为都被禁止。这是河北省会石家庄唯一的地表水源地。

  下游的村民都知道,水库现在不能轻易拉闸放水,因为它是石家庄数百万市民的生命水,另外,300公里以外的北京还需要它来救急。

  5月25日上午9时,黄壁庄水库闸门徐徐提起,清澈的水流奔向京石应急供水工程总干渠,10天左右,就可以到达北京市民喝水、用水的“大本营”——北京颐和园团城湖。

  这是京石工程自2008年建成之后,第二次大规模输水,预计到11月,将有2亿立方米的水以每秒8-20立方米的流量,从河北的黄壁庄、岗南、王快三座水库输出。

  早在2008年3月,为保障北京奥运供水,中央就批复河北省通过岗南、黄壁庄、王快、西大洋四座水库向北京市应急供水3亿立方米。

  事实上,从2008年9月18日至2009年7月25日,历时310天,河北四座水库共向北京供水4.35亿立方米,北京收水3.3亿立方米,超额完成调水任务。这是南水北调京石段工程第一次发挥作用。

  异地调水,是北京水资源匮乏的严峻现实所迫,而对于河北而言,是同样饱含痛苦地纠结。同处华北与海河流域,京、津、冀具有相似的水命运,三省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到300立方米,最近10年,河北省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93立方米。而根据国际标准,人均小于1000立方米属严重缺水,小于500立方米属极度缺水。

  河北水利专家魏智敏向记者介绍,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河北不但在防洪上要先保京、津两地,在供水上也要先保京、津,“河北始终是老三,必要时宁可牺牲自己”。

  魏说,北京的密云水库和官厅水库原来是河北、北京合修的,两个水库有河北9亿立方米水指标,到1981年北京水不够用了,9亿指标河北全部奉献。近年,河北水救急北京,但反过来,每年要花数千万从山东位山闸买黄河水来补充河北用水缺口,“今年,河北预计要拿6000万元去买黄河水”。

【1】       【2】

2、云南住户告环保局乱发排污证

来源:春城晚报 2010年06月24日

http://green.sohu.com/20100624/n273037946.shtml

 昨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住户张女士状告官渡区环保局给郑记风味餐厅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证”)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撤销发给郑记风味餐厅的排污证。

  原告诉称

  油烟味麻辣味太难闻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官渡区和平村新建住宅小区,在该小区底层1~8号为郑记风味餐厅,主要经营泡菜和煳辣鱼火锅,火锅店楼上住着12户人。张女士家住在火锅店的二楼,她儿子吴先生说,每天刺鼻的油烟味和麻辣味飘满了整栋楼,这种味道要从中午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多,太难闻了,家中门窗都不敢开。

  住户称:去年9月,官渡区环保局违反了昆明市“46号令”,不顾昆明市政府作出的“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新建餐饮业”之规定,在未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情况下,突击为郑记风味餐厅核发了排污证。

  对此,官渡区环保局回复称,郑记风味餐厅已由环评单位做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官渡区环保局原则上同意了环评报告后才对此做出了批复。张女士等住户认为环保局的批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遂将官渡区环保局和第三人郑记风味餐厅告到官渡法院,要求撤销发给郑记风味餐厅的排污证。

  昨日开庭审理时,原告代理人说,郑记风味餐厅核准成立的时间为2004年10月27日,使用面积为243平方米,去年7月份经过查询其工商登记档案材料,发现当时并没有环保审批材料。

  被告答辩

  没有突击办排污证

  被告代理人答辩称:郑记风味餐厅原为郑记小吃店,于2002年11月8日取得相关手续,并于2003年10月16日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于2004年10月27日更名为郑记风味餐厅。去年8月19日,官渡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经实地调查核实,认为该餐厅属于规定中的现有餐饮业,不属于“46号令”中所规定的新建餐饮业,所以环保局在征求太和街道办事处和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后,按照相关规定才给该餐厅完善了环保手续,并不存在违法情况。被告为郑记风味餐厅完善环保手续是合法有效的,并不存在为其突击办排污证的情况。

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3、低碳减排小妙招之居家篇――如何煮食物节能

 

选自央视新闻20分,漫画作者:王山甲

煮鸡蛋省火法:

煮鸡蛋时,要用密封性好的锅,水刚好淹过鸡蛋就可以。水滚开后1分钟关火,再等上几分钟,鸡蛋就被焐熟了。这样,不管用燃气还是用电,都能省不少呢!

煮面条省火法:

当锅底有小汽泡往上冒时就可以下面条,不要等到水滚开后再下。搅几下盖锅煮熟,适量加点冷水,再盖锅煮到滚开就可以。这样不但省火,煮出的面条也比较柔软。

巧炖银耳汤:

头天就把洗好的银耳放到装开水的瓶中泡上,注意水要多漫过来一些。第二天把泡好的银耳倒入锅中,用大火烧开,然后改用小火焖20分钟就可以了,这样可以节省80%的能源。

4、广东湛江知名海鸟岛疑因盗沙面积缩小近半(图)

来源:南方农村报2010年06月24日

http://news.sina.com.cn/c/p/2010-06-24/020220533855.shtml

被海水冲得七零八落的防潮堤

湛江徐闻县三石村门口的猖狂采沙,挖土机等装备齐全。

湛江徐闻县三石村附近海滩的采沙船

盗沙致海岛加速沉没,原本在岛中央的灯塔被大海逼近

  南方农村报6月24日报道:每次出海,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前山镇老渔民梁妃三的船总会从罗斗沙岛擦身而过。然而每次经过,他的心里总会有莫名的紧张。眼看海岛面积一天天缩小,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这个熟悉的海岛不久将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届时自己的家园也有可能被海水吞没。

  位于南海中的罗斗沙岛为徐闻县东南沿海乡镇撑起了一扇天然屏障,附近村民靠它抵挡台风、海浪和潮水的侵袭,得以安居乐业。

  然而,担当“守护神”的海岛近年来却不断“瘦身”。短短十几年时间里,罗斗沙岛面积几乎缩小一半,正在加速消失。

  而这一切,均缘于非法沙船的疯狂盗采。

  沙退海进

  岛上灯塔岌岌可危

  灯塔是罗斗沙岛的标识——徐闻县官方网站如此描述。

  3月22日,南方农村报记者乘渔船从徐闻县前山镇三石村前往罗斗沙岛。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船程,远远可见一座呈火箭状的灯塔耸立在海上,此时已依稀可见罗斗沙岛的轮廓。

  修建于1990年代末的灯塔约有20层楼高,是琼州海峡的重要助航标志。它像个卫士一样守护着渔民和村庄。多年来,渔民已经习惯看着它出海,往来的船只靠着闪烁灯光的指引躲过大大小小的浅水湾。

  开船送记者上岛的师傅熟练地避开灯塔,直到远离灯塔差不多一公里处才敢泊船靠岸,他再三提醒记者要离灯塔远点,“随时有可能倒塌,最好不要靠近。”

  登上罗斗沙岛,记者才发现,本应深埋在沙面之下的灯塔底基已经外露,裸露部分足有两个成人身高。不仅如此,底座上还有多条裂缝,最严重的地方有巴掌大小。

  为了警示上岛游客,广东海事局湛江航标处在塔身贴有告示:“本塔由于海水冲刷,基础受到破坏,有倒塌危险,请勿靠近”。灯塔的四周,本有一堵防止游人靠近的围墙,但如今只剩下远离海岸线的一段残垣断壁,其余三面则已经被海水冲毁。船工师傅称,本来灯塔在岛屿中部,但现在海水已经一步步向其逼近。

  在今年的湛江“两会“上,徐闻县政协委员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指出,海洋与渔业部门测量的最新数据表明,目前罗斗沙岛的面积减少了1000多亩。过去海岛高于海平面约1米多,现在的高度已经不过0.5米。

  正因为如此,这个矗立于罗斗沙岛的灯塔已变得岌岌可危。

  广东海事局湛江航标处李光生曾公开发表论文探讨罗斗沙岛灯塔倒塌后的替代方案,论文中透露,罗斗沙岛灯塔现在已放弃加固维护,近段时间倒塌是必然的,必须尽快选址,而且不能在原址重建,否则难以避免灯塔再次倒塌的危险。

  被海水威胁的不仅仅是灯塔,罗斗沙岛用以防风固沙的防护林也未能幸免。

  海岛上随处可见被海水冲得横七竖八的木麻黄树。曾经成片的木麻黄树,只剩下少量孤寂地守望着茫茫大海。

  据前山镇三石村村长梁丰乐透露,“以前岛上种的麻黄树曾多达五六百亩,成为防护林防风固沙,现在剩下不到十亩。”因为植被稀少,罗斗沙岛大部分地方形同沙地。

  “现在,罗斗沙岛已经很难看到鸟了。”村民告诉记者。而在几年前,罗斗沙岛还一度被当地渔民誉为“鸟的天堂”,白鹭、海鸥在这里栖息、繁殖。出海的渔民在岛上歇脚时可以掏到一大堆鸟蛋带回家。

  船工师傅指着不断涨上来的海水,担心地说,“不出两三年,世上将无罗斗沙。”

  暴利驱动

  30艘沙船围剿罗岛

  谈起罗斗沙岛的下沉,接受南方农村记者采访的数十位渔民皆把矛头指向了疯狂的盗沙活动。据其不完全统计,在天气允许出海的情况下,每天约有30多艘采沙船在岛上和海岛周围疯狂抽沙。采沙船载重量最大1500立方,最小的每次也可运300立方。

  3月24日下午,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前山镇三石村附近的海滩。两艘采沙船就在一公里远的海域伸出管道肆无忌惮地抽沙,岸上则有卡车和铲车负责卸运。

  在海滩修理船只的渔民告诉记者,根据潮水规律,采沙船一般是在夜里11时左右出海,次日中午回岸边卸沙。而近期天气不好,采沙船很多天都没出海了,所以才敢白天在岸边采沙。

  三石村知情渔民称,罗斗沙岛附近的海沙是全徐闻质量最好的,偷采海沙现象已经持续约数十年。采沙船起先是在罗斗沙岛上直接偷采,直到岛上无沙可采后,才开始“转战”周边海域。

  而随着沙石价格的逐渐升高,采沙船载重量由最初的两三百吨到发展成现在的上千吨。一条条采沙船如同巨型怪兽,吞噬着罗斗沙岛。

  “海底经过抽沙后,形成许多大大小小的凹坑。”三石村村长梁丰乐解释,伴随着海潮涨落,岛上的沙便被逐渐带下海里填补大坑,导致海岛逐渐面积逐渐变小。

  在徐闻一处码头,远远就可望见约10米高的沙堆。数十条采沙船拥挤在这里,装载海沙的泥头车在沙场穿梭,将沙子运往建筑工地。沙场老板告诉记者,这是徐闻最大的海沙交易场所。海沙的价格视质量而定:质量好的每立方55元,稍差一点的每立方大概40元。

  一位徐闻本地的游姓老板透露,他有一艘载沙量700立方的采沙船,主要在海沙质量最好的罗斗沙岛附近海域采沙。在徐闻本地,共有15艘采沙船在此作业,每艘船载沙量从300立方到1500立方不等,没有一个是有采沙证的。不仅如此,也有外地老板购买采沙船来徐闻“淘金”。

  天气好的时候,采沙船每月可出海20趟。一艘载沙量700立方的采沙船,除去油费和人工,每出海一趟至少可以净赚1万。

  游老板的采沙船载沙量之前仅300立方,随着采沙船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去年,游老板咬了咬牙,终于花了上百万元“鸟枪换炮”,买了一艘700立方的采沙船。引来其他船主纷纷效仿,通过提高载沙量来获取更大的利润回报。

  随着采沙船越来越多,刚入行的船老板为了拼抢市场,不得不依靠降价来争取销量,海沙价格一度低至每立方20元。后来,徐闻的本地采沙船老板甚至成立“价格联盟”操控海沙市场价格,规定各家不准低价倾销,以获取更大利润。

  而对于偷采海沙者来说,投资回报之“快”也颇为惊人。仅仅一年,游老板就已经收回了这条新采沙船的百万元成本。

  “罗斗沙是快‘抽’没了。”游老板坦言他们并不想在自家门口采沙。前几年,他们最远还去到徐闻对面的海南白沙门附近海域采沙,但是海南整治非法采沙非常严厉,不仅扣船还要抓人。出于安全考虑,他们才开始把目标瞄准了罗斗沙岛。

  游老板甚至想修一个码头,因为采沙船太多,原来泊岸的码头已经无法容纳。

  “罗斗沙离岸边最近,反正也没有人住。”在游老板看来,海里的沙是采不完抽不尽的,罗斗沙没了,还有“南方险滩”,还有下一个海岛。“反正我们是胡来的,管不了这么多。”

  日进万元

  镇府收费放行盗沙

  近两年来,邻近罗斗沙岛的沿岸村民多次去徐闻、湛江等地集体反映罗斗沙岛遭盗采的问题,但都收效甚微。

  前山镇下园村一次曾组织村民包围了在罗斗沙岛周边海域盗采的一艘沙船,并把船拖回了村里。但是,让村民失望的是,前来执法的部门了解情况后,草草罚款就将采沙船放走。

  在罗斗沙岛偷采海沙数十年的游老板表示,自己并不害怕当地镇政府,因为镇政府无权没收采沙船。不仅如此,他透露,前山镇政府对采沙船还要收取“管理费”,“大半夜派人过来收钱,每艘采沙船都要收费,大船贵、小船便宜,载沙量700立方的采沙船一般收700元。”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只要天气允许采沙船出海作业,前山镇政府每天可以坐收1万多元的采沙船只“管理费”,一年大约可以进账400万元。

  2009年下半年,前山镇委书记黄新民在接受湛江本地媒体采访时曾承认,镇政府派人向非法采砂船收取“管理费”已近两年,所收费用都入镇财政账户。3月24日,记者致电黄新民,其以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

  徐闻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表示,乡镇一级政府对盗采行为无权执法,“反正管不住,正好收点钱用来解决乡镇财政困难。”

  采沙船缴纳了“管理费”后,变得更加有恃无恐。盗采者游老板表示,“我们虽然不合法,但是政府收‘管理费’也不合法,我们怕谁呢?”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长陈舜认为,罗斗沙岛周边采沙船无证开采、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是涉及的监管部门太多,相互“打架”,最后谁都管不了。“船只非法营运归交通局管,海岛归海洋与渔业局管。但现在采沙船大多在海岛附近偷采,并不属于海洋与渔业部门的管辖范围。”

  “徐闻建筑业的沙基本是在罗斗沙岛采的,如果杜绝采沙,可能就要不知去哪里采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三面环海的徐闻,修路、建房大多使用海沙,不仅方便,而且价格也仅为河沙一半。前几年,徐闻也曾对采沙船进行过严厉打击,但矛盾也随之而来,建筑用沙从每方4、50元迅速飙升到120元,以致拖慢了城镇建设进度。

  “既要保护罗斗沙岛,也要引导有序开采海沙,限量发证。”徐闻县政协副主席黄宪表示,随着徐闻城镇化速度进一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房产建设的用沙需求大增。因此,禁采海沙不能搞“一刀切”,因为整个徐闻目前没有一个正规沙场。

  黄宪还透露,徐闻县对罗斗沙岛的开发也曾做过规划,一家民营公司曾有意投资开发海岛的旅游资源,但是由于疯狂采沙,罗斗沙岛的面积越来越小,投资方最终甩手走人。

  为救海岛,沙还大海

  罗斗沙岛屏障消失使周边村庄陷于险境,村民集资修堤自保

  盗采者日进斗金,距离罗斗沙岛最近的沿岸村民却叫苦连天。

  徐闻前山镇下园村和三石村的村民一度把罗斗沙岛视为他们的“圣地”。当地传说称,他们的祖先刚刚来到岸边定居时,第一个黑夜过去后,仙境般的罗斗沙岛最先呈现在他们面前。祖先们嘱咐后人,一定要保护好罗斗沙岛,否则将会大祸临头。

  多年来,罗斗沙岛如同村民的“守护神”。而随着罗斗沙岛的面积逐渐减少,岛上的防护林慢慢消失,海岛“天然屏障”功能几乎尽失,先辈们的预言正在变为现实。

  每一次台风来袭,都让海岸沿线的村民心怀惊恐。回想起2009年8月的那场台风,三石村村民至今仍有些后怕。当时,巨大的海浪呼啸着直冲进村庄,整个村子遭受灭顶之灾——房屋浸没在汪洋之中,台风把渔船全部掀翻。“我们被吓怕了,只要有台风,大家都往高处跑。”村民们说。

  “几年前,这里的海滩还有100多米,现在不到50米。”三石村村长梁丰乐指着日益逼近的大海,痛心疾首。

  缺少了罗斗沙岛的庇护,村民们只有想尽一切办法来防范汹涌扑来的海水。尽管耕地已颇为紧张,但三石村还是把邻海的耕地全部用来种植防护林。

  除了种树,村长梁丰乐带着村干部到处“化缘”,向政府要钱,向外出乡贤要钱,发动村民捐钱。最终,用成功募集到的50多万资金,三石村沿着海岸线修筑了130米的防潮堤。

  这道防潮堤仍然无法防御大风大浪。村长梁丰乐无奈地表示,自己目前想不到比修堤更好的办法。据了解,修筑防潮堤每公里约需花费250万元,而三石村海岸线太长,因此只能慢慢来。

  今年,三石村准备再修筑200米,大概需要100万元。村长梁丰乐坦言已经“山穷水尽”,但是还是要到处联系募集资金。“再不搞,整个村子都没了。”

  相比之下,在三石村比邻的西港村,其自救方法更为独特。

  从去年11月开始,西港村在海岸边安置了两台24小时工作的柴油机,每天从村里其它地方向海滩抽沙,以抬高海滩,抵御台风和海潮。西港村书记李福赤说:“每天两三千元柴油钱都是村民凑的。”

  一方面偷采者把海沙抽走牟利,另一方面村里却要自掏腰包花大价钱把脚下的沙子填回海里——李福赤对此非常无奈。

  但是,西港村只有出此对策,才能保住全村人赖以为生的虾场。西港村近800人,80%靠养虾为生。村里共有虾塘四五百口,每口价值几十万元,一次海水冲击就要损失成百上千万。去年8月的台风中,西港村2000多亩虾场蒙受损失。村民陈名旺看到自己的虾场被冲垮,想挖土保住虾场,结果被海水卷走,幸好村民及时相救,才保住一命。

  据西港村村长陈名区透露,西港村和三石村的村民还曾多次自发组织起来,深夜开渔船前往罗斗沙岛驱赶采沙船。但是,采沙船比渔船大得多,而且人多势众,反过来恐吓村民。“后来,大家也不敢去了。”

  二十年,粤三百海岛沉海底

  专家:海岛不应为GDP增长“献身”

  正在消失的罗斗沙岛再次敲响了海岛保护的警钟。

  “生态将遭到严重破坏!”广东海洋大学副校长、广东省海洋经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朱坚真教授近期对罗斗沙岛进行调研后表示,“如果海岛消失了,岛上的生物链就会被破坏!”

  让朱坚真更为担心的是,对于附近村庄来说,罗斗沙岛是一道天然屏障,每当台风来临,可以挡住巨大风浪。“如果罗斗沙岛沉没了,附近的村庄就会有被淹没的危险。”

  朱坚真还表示,罗斗沙岛盗采海沙问题的实质是部分人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而当地政府收取“管理费”的作为方式,可看作是对偷沙行为的“默认”。“不能这样做,归根结底还是老百姓遭殃!”

  广东省海岸带、海岛综合调查项目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珠江口海域已逐渐限制开采海沙,目前我省的海沙开采已转移到沙岛比较集中的粤西地区。

  罗斗沙岛只是我国海岛消失严峻现状的冰山一角。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与1990年代相比,全省海岛数量已由1431个已经减少为1100多个。

  海岛消失已经成为我国沿海各省不容忽视的问题:辽宁海岛消失48个,减少数量占原海岛总数的18%;河北海岛消失60个,减少46%;福建海岛消失83个,减少6%;海南海岛消失了51个,减少22%。不仅如此,部分领海基点海岛也因侵蚀等原因面临沉没的危险。

  “罗斗沙岛海沙盗采问题暴露了广东海岛保护的缺陷。”朱坚真介绍,目前广东海岸线保护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沿海海域污染比较严重;二是存在盲目填海的现象,一些地方只求GDP增长,而没有经过科学认证。“通过掠夺式资源开发以增加地方收入的同时,海岛本身的重要性似乎被遗忘殆尽。”

  (编者注:罗斗沙,状似罗斗, 形如金簪,又似海马,徐闻当地人又称之为新沙岛,位于徐闻县城东部约50公里的海面上,距大陆最近的前山镇山海渔村有9. 4公里。

  相传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岛东部千米处有一沙岛,因地壳变化下沉在海水底下,或说西移至此。最初隐没在海水底下,只有退潮才露出长长的沙洲。后来由于潮汐作用,沙洲愈露愈高,形成一个海岛,称新沙岛,又以状似罗斗,俗称为罗斗沙。

罗斗沙(新沙岛)是湛江地区最著名的海鸟岛,海鸟的乐园,一年四季都有海鸟栖息繁衍。尤其是每年五、六月份,海鸟云集于岛上产蛋,一个个沙窝里的鸟蛋,颜色各异,大小不一,十分可爱。)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李秀林 杨大正)

5、两份贵州环评报告结果迥异 市民戏称"被环保"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10年06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961855.html

  观察人士认为,如何让老百姓更加透彻地了解身边环境的真实现状,而不是被数字弄得云里雾里,让不同版本的环评报告视角距离变得越来越小,调查结果越来越贴近公众的真实感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仅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更需要实事求是的胆实。

  “这就是我们身边的河流吗!清水河变成了红水河、黑水河!”6月5日,饮水思源——2010年贵阳水环境调查市民行动图片展揭幕,观众被图中所展现的污染状况震撼了。

  就在当天,《2009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字里行间坚持了一贯的谨慎和平稳。公报称,一年来,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区域环境和功能区噪声污染控制取得一定成效,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等等。

  “98条河流中有5条基本失去河流生命,成为企业和城镇的排污沟,13条河流不达标。河流污染的总体态势不容乐观。”相较而言,贵阳市两湖一库环保基金会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两个民间环保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水环境市民调查行动组,在经过3个多月对境内长江、珠江两大水系进行大规模调查形成的《贵阳市水环境调查报告》,似乎更贴近人们的感受。  一个是民间草根组织的调查报告,一个是政府权威部门报告,两个环评报告所呈现的视角距离,让身处其中的公众有些无所适从,有市民甚至戏称:“我们是被环保了吗?”

  被污染的河流

  从3月22日开始,由志愿者组成的98支调查分队开始对贵阳98条河流的周边生态环境、污染源情况等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并在各河流设立的检测断面采集水样送交检测。在对82个取水点进行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18项指标进行检测后,有13个取水点水质不达标,意味着有13条河流污染程度已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在对490个沿河村镇调查发现,90%以上的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直排附近河流,生活垃圾沿河随处倾倒。调查行动负责人黄成德分析,贵阳市是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大部分河流都修建了不同类别的水坝,自然净化能力减弱,农业面污染已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人畜饮水安全。

  2000年,贵阳市启动了规模宏大的南明河三年变清工程,承诺三年内使这条市民母亲河水变清、岸变绿、景变美。综合整治工程总计47个项目,总投资30.82亿元。

  而时至今日,南明河常常会出现一夜“变色”的情形。仅今年3月和4月,当地媒体就分别以《一段南明河变成“黑龙江”》《南明河污水“瀑布”直排河》为题予以报道。

  而在资深环保人士黄成德看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关键是污染源头没治理好,除了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染,农村生活污染愈发突出。据黄成德分析,贵阳市尚未建设村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基本直排附近河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重缺乏,沿河两岸村寨居民环保意识淡薄,养成往河道里倾倒垃圾的习惯;绝大部分乡镇一级政府和村委会无法及时清运垃圾,大量垃圾倾倒在河道里或就近露天堆放;由于垃圾填埋场数量严重不足,每日产生的数千吨垃圾无法得到有效及时处理。

  城市离“宁静”有多远

  在广州铁路公安部门工作的杨先生日前携家人到贵阳探亲旅游,下榻于中心城区一家星级酒店。阔别贵阳多年的杨先生却因彻夜不停的汽车喇叭声夜夜失眠了。他有些纳闷:这个定位为天蓝、水清、地绿、宁静的休闲旅游城市怎么会这般吵闹呢?

  而曾在市中心区办公,因不堪噪声污染选择搬离的王先生,最近为能找到一处安静的办公环境而犯难。他告诉记者,在贵阳,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不管是穿行于市内大街小巷,亦或是身处家中,总有喇叭声或其它高分贝的噪声相伴左右,即便是每年高考日专门下发了“禁噪令”,“宁静”似乎仍很遥远。

  来自贵阳市一位政协委员的提案对市内噪声污染现象有详尽的描述。他在提案中写到,“贵阳的司机,是特别地喜欢按喇叭的。车堵了,他要叫;走得慢了,他要叫;道路畅通,车行如飞,他也要叫;甚至,上了人行道,他也会理直气壮地叫,而且喇叭一叫起来往往是气冲牛斗、怒不可遏、长鸣不断。”

  这位委员在提案中指出,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这种严重超标的汽车噪音,将有碍贵阳旅游城市建设进程。政府一定要重视这项民生工程。

  直面治污症结

  黄成德告诉记者,他们对贵阳市重要水源凯伦河调查时发现,5家煤矿长期向凯伦河排放煤矿废水,不仅造成沿河两岸近千亩良田无法灌溉,还直接影响数十万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凯伦河由清水河变成“小黄河”已经十几年,沿岸农民对政府治理能力已失去信心。

  让黄成德感到尴尬的是,若要查找水资源利用、保护的数据,需找4个行政部门,得到的数据却相互矛盾。而在对城市用水需求和节约用水调查时,发现竟然有两家“市节水办公室”同时存在,所提供的两组不同数据让人大伤脑筋。居然没有哪个部门知道河流的“家底”。“水资源分割管理体制下的"多龙治水"最终造成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部门与部门之间形成相互制约,最终让那些污染者钻了空子。”黄说。

  观察人士认为,如何让老百姓更加透彻地了解身边环境的真实现状,而不是被数字弄得云里雾里,让不同版本的环评报告视角距离变得越来越小,调查结果越来越贴近公众的真实感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仅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更需要实事求是的胆实。

6、“推土机”造就不了好城市

来源:新民周刊 2010年06月09日 丁学良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09/162620444074.shtml

  现在中国餐馆很有趣,过几个月就把门口的迎宾小姐换一批,然后把里面的酒水换一批,菜和厨师换一批……最后,举国上下,地不分东西南北,也不管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其中所谓的高档餐馆,卖的东西差不多。生猛海鲜、鱼翅燕窝,总之现在环保主义者觉得不应该吃什么,他们就卖什么。

  可我喜欢的台北不是这样。在台北的大街背后,藏着许多家庭小餐馆,菜做得有特色,价钱合理。几个朋友出去,我们总带上自己最爱喝的酒,一家家吃过去。到了一家就问,“老板,你这家店哪样菜好吃啊?”他就会告诉你,“我们家做得最好的就是这两样,你们试一试,”很亲切。你吃了之后觉得真好,价钱也不是很贵。然后出门走了几分钟,又到下一家。如此三家吃过了,到第四家去吃它的甜点,第五家喝咖啡。非常舒服,很有乐趣,你可以跟老板聊聊天,谈谈这个特色菜的来由。

  在华人社会,我最喜欢的城市是台北,就是因为它使你感到方便、温馨、多样化,价格合理。在大陆吃饭,除非你用公款,不然请人吃饭是一个很大的压力。因为你不知道会发生多少稀奇古怪的事,总让人觉得不舒服。台北的饮食不仅仅是一种味觉上的快乐,也能体现人与人的关系,传达一种社会的风尚。一个美好的城市理应这样。

  台北刚刚超过400万人口,我不希望它再扩张了。从我的生活经验出发,一个城市不能太大。城市一大,规划和管理都有问题,就很难美好起来。公司太大了管理不好,政府太大了,就很难约束和制衡。城市太大,就会带来一大堆问题,比如说交通拥堵、热岛效应,人口密度太高,容易造成犯罪率高;公共的服务设施,无论是物质方面还是文化艺术,也很难被人们很方便地享受到。

  巴黎并不是今天规划出来的,它没有像北京那样摊得很大——它当然可以摊下去,因为想来这里的人很多,但它没有。巴黎有那么多著名的博物馆和纪念性建筑,却始终保持一个适度的规模,保证一个身体健康的中年人通过步行和骑自行车,能够大致兜一圈下来。这符合美好城市的一个指标:可及性好,容易接触,方便。

  方便是很重要的,对富豪和高官来讲,哪儿都方便。但要让城市中的大多数居民感到方便,就要有便利的交通设施,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的布局要好。犯罪率不能高,要让人们有安全感。

  好的城市应该是跟大自然很亲近的地方,在泰国的清迈,你稍微走几步,到处都是绿树,到处都是小河,到处都是花园。饮食和生活都很健康。

  大街小巷要有些具特色的东西,比如日本京都,比如中国的澳门。喜欢中国的历史和建筑的人到了京都,会找到唐代长安城的感觉。而澳门保留了非常古老的有特色的小街道,反映了东西文化的交融。作为亚洲第一个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国家,日本没有把京都拆了,这跟中国的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没有哪个中国城市能像京都那样,保留那么多在亚洲乃至世界建筑史上的文化遗产。中国的城市几近千城一面,都是用推土机搞出来的。推土机推出来的城市,就像开刀开出来的美女,看起来还ok,但是这张脸没有神韵。

  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一定是最宽容的城市。有宽容的氛围,形形色色的人都能跑到这儿来,愿意在这里待,创造性的活动就能够生根发展。单调的城市是可怕的,以前的上海就是这样,是一个非常枯燥乏味的地方。因为没有人口流动,记得当年上海外面的人进不来,甚至徐汇区的人瞧不起闵行的人。这把上海变得非常单调,语言越来越贫乏。上海曾是世界上最富有创造力的城市之一,怎么会一度落到这个地步?就是因为缺少宽容。一个户口制度把它定死了,人变得狭隘排外,眼界狭窄,小市民化。没有新的信息,也没有新的生活方式互相刺激和互相丰富。打破这种死板狭隘的城市文化,是最近30年来中国最大的进步之一。

当然,进步不是没有代价的。中国虽然取得了很多的进步,但是在这个进步中间付出的最巨大的代价,在我看来,是把中国原来一些非常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特色的城市毁掉了。推土机式的城市发展,是中国过去30年来最基本的一种格局。推土机粗暴地一发动,一片一片的小街道、小巷子没有了,再搞出来的东西,一定是一模一样。这是我最痛心的事情。毁掉了再恢复也是造假。现在中国城市都是这个水平,这个格局:人工乳房,人造美女。这背后当然是官本位作用的结果。“推土机”造就了一批千篇一律的城市,没有历史,没有特色,也不能给人们美的熏陶,最终会扼杀我们的创造力。(作者为香港科技大学教授)▲

7、环境信息公开咋这么难 29份信息公开申请表的遭遇

来源:南方周末 2010-06-23袁端端 南方周末报记者 徐楠 发自广州

http://www.infzm.com/content/46698

29个被申请环保信息公开的城市中,12个积极回应,3个明确拒绝回复,1个提出无理要求,另外的13个则始终保持沉默

2010年5月20日,南方周末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向内地所有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的环保局发出公开2010年以来该局行政辖区内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及处罚事由的申请。

当天,除拉萨和海口两地因缺乏基础信息未能发送外,剩余29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南方周末办公室的传真机向各地发出,但接下来等待这一张张申请表的却是一路波折。

这是什么东西?

申请发出后,记者进行了电话确认,各地环保局的态度迥异,很多环保局工作人员甚至直接反应“这是什么东西?”(各地对南方周末的申请的第一反应见表一)

按照上述两法规定,各部门接到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截止到2010年6月23日,29份申请中,南方周末接收到南京、合肥、天津、北京、昆明、贵阳、西宁、上海、郑州、福州、重庆、银川、杭州、太原、南宁、武汉16个城市的回应,但回应内容颇有不同。

其中,南京、合肥两市回复了诉求内容,并打来电话确认。南京市环保局在接到申请四天后,第一个发回传真告知该市在2010年1月—5月期间,有15家企业因不同原因受到了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在其《2010年行政处罚清单》上列出了行政处罚相对人和处罚事由;合肥市于6月1日发回传真告知该市前五个月间有9家企业受到环保局行政处罚,并详细列出了处罚相对人、案由、立案时间和处罚内容以及决定下达时间。郑州市环保局表示接受公开申请,但要求申请者另外填写一份表格,目前正在新一轮的申请进程中。

而北京、昆明、福州、上海、银川五地均以电话告知此类信息均已在网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公开,后经记者上网查阅发现确已公开。6月18日,记者再次向未作回应的17个城市和地区发出申请,重庆、南宁、太原、武汉加入回应之列。武汉市环保局在截稿前最后一刻回复公开两例处罚信息。

与上述城市的或积极或消极回应不同,贵阳、天津、西宁三地明确拒绝了申请(拒绝理由见表二),杭州市环保局则要求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机构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提供,但南方周末并非法人机构,所以申请中断。

其余的13个城市在经过南方周末记者的两轮申请之后,仍保持沉默。

理由很牵强

针对各地内容迥异的反应和回复,南方周末特地邀请了两位致力于研究信息公开和环境法立法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杨素娟做出点评。

在竺效看来,“你们申请的内容本来就属于应依据职责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的范围。”他进一步解释说,根据上述两法的规定,环保部门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杨素娟教授也认为,“他们(环保部门)应该承担主动公开的义务,而不需要你们专门提出申请。”她认为,尽管对于如何公开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有地方试图以经济不发达、基础设施不完备而拒绝公开是非常可笑的,“信息公开可以有多种方式,(环保)局门口有一个公告栏也能公开啊。”(针对三个拒绝公开的城市和杭州的专家点评见表二)

多年来,各种NGO一直是促进和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力量。2009年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研究数据显示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仅仅是艰难起步,而且各地差别巨大。

“必须有越来越多的实例让大家看到,用先进地区带动落后地区,才能慢慢变好。”胡元琼强调,她是NRDC驻北京的中国环境法项目律师,“消除顾虑,就必须要用实际的案例来证明。”

在她看来,各省市并不积极的反应是一种普遍现象,这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必然,她的研究表明,一些中小城市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得甚至比发达大城市更好。

胡元琼提醒,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各地信息公开的尺度,新疆、西藏等地由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有的地区连网站都没有,但通过其他的方式,如报纸、电视、公告栏等方式公开一样属于信息公开。“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与不做。”

表一 态度千奇百怪

表二 理由五花八门

竺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素娟:中国政法大 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

表三 29个城市对南方周末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应态度 统计

“绿行者”行动统筹/徐楠  李伯根/图

真正的压力来自地方

事实上,环保部门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行军。环保部门是在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第一个执行的部委,并详细出台了相关细则,走在了全国各大部委的前列,既便如此,细则距离真正的信息公开尚有较大距离。“大家关注得不够,重视不够,也没有意识。”杨素娟说。“试行办法”的不完善也是问题之一。胡元琼说,由于“试行办法”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一些基层环保局在面对收到的部分申请,不知道该如何归类,无法准确回复。

在胡元琼看来,信息公开难以实现的真正压力不仅仅源于环保部门自身,还来自地方。她解释说,地方环保局不归环保部管,而是归属各地方人民政府,由于各地招商引资和自身形象以及政治等因素,地方政府会在公开负面信息例如排污受罚企业上对环保局施压。

尽管不公开法律规定的信息,是属于没有履行“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义务,但“谁会那么较真呢?”胡元琼说,“靠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难了,如果一个人非得较真,他得先提出申请,环保局不回应或者没有回复所需信息,可以再进行复议,如果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再起诉,但有多少人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呢?”

8、废止环保法,正当其时?

来源:南方周末2010-06-23

http://www.infzm.com/content/46685

作者: 口述:汪劲(北京大学环境法学教授) 采访整理:南方周末记者 吕宗恕

各有关部门认识到通过法律固化行政权力及其利益的重要性,“跑马圈地”制定各类单行法,致使本应作为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被架空、被搁置

日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汪劲“痛心疾首”,直呼现在正是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之时,他曾多次参与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亲眼见证了诞生三十余年的环保法日益被架空、被搁置的尴尬历程。

他所谓的废止,实是呼唤彻底修订,使其升格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环境类基本法。

很多人不知道,1979年颁布实施的环保法(试行)在我国当时条件下是很超前的。1978年更是领先许多国家实现“环保入宪”。同年,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点名提到要尽快制定环境保护法等法律。

但当时许多人大委员和政府官员认为我国经济还没有起步,更没有存量,颁布环保法为时尚早,讨论过程中反对意见很多。有鉴于此,人大常委会在1979年9月以“原则通过”和“试行”的形式通过我国首部环保法。这在当时国家法制建设刚刚起步、法律总量不过10部的背景下特别令人瞩目。所谓“原则通过”和“试行”的寓意,是指环保法有必要制定但其内容还需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按照立法意图,环保法是国家环保的基本法,目的在于把国家环保基本方针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未来还要制定更为具体的大气、水和自然保护等法律。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进行宪政体制改革和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国家组织人马修改环保法,却让各有关部门认识到通过法律固化行政权力及其利益的重要性。由于此间立法机关的弱势,使得国家立法也由行政强势主导,导致环保法的修改伴随相关部门间的权力争斗。

尽管环保部门伴随政府机构改革在不断升格,但2008年以前,环保部门与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相比依然“个矮一头”。于是各部门围绕单行环境与资源立法展开“跑马圈地”运动:环保部门“主攻”污染防治单行立法的完善;相关部门则在海洋、水、森林、土地、草原等其他方面做文章,并“抢先”在环保法修改前获得通过。而由环保部门主导的环保法修改工作则因各部门的意见分歧而孤立无援。虽然1989年底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修改后的环保法,但其内容已经全面退缩到污染防治法律领域,成为一部彻头彻尾的污染防治基本法。

这样,与快速增长的环境与资源单行立法相比,环保法作为基本法的指导意义越发变小且内容变空。充满污染防治意味的1989年环保法也完全被架空。

据我个人统计,从1979年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近30部环境、资源、能源、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方面的单行法律。它们的内容几乎完全替代了1989年环保法。更要命的是,环保法还与后来修改制定的单行法不乏冲突。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被架空的环保法业已成为新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实施的绊脚石!

从1993年人大成立环资委至今,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有关修改环保法的动议不绝于耳,但是,从八届直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将近20年的时间,修法提议从未正式开展。

我曾多次公开提出环保法的两个去向:一是废止,因为现状上它已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但这是不情愿的主张;二是升格,由全国人大以基本法的形式予以通过,内容上对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原则和基本制度作出规定,同时规定政府而非主管部门对环境负责的责任形式。但这样的建议一直未被采纳。

我的主张至今不变,与其令环保法被架空、被搁置,还不如忍痛让其新生。

当然,我主张的作为国家基本法的环保法,至少应当满足如下要件:第一,由人大环资委主持修改并由全国人大通过,在法的适用上协调单行法与国家其他法律的关系;第二,确立国家环境政策目标,宣示国家协调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基本理念;第三,强化各级政府在环境与资源保护上的义务和责任;第四,确立环境预防和公众参与原则以及受益者负担费用原则。

所以,这部新环保法的条款可以不多,哪怕十条、二十条都行。

9、垃圾分类进展缓慢 专家认为政府部门主导不够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6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961868.html

  不久前,广州市志愿者给当地城管委送去了一只挂钟,寓意“时光流逝,垃圾分类不能再拖。”某种程度上,人们送去的是一种期待,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步伐。事实上,从2000年起,北京、广州等8个城市就开始试点垃圾分类推广工作,但10年已过,垃圾分类成效甚微,绝大部分试点的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分类工作有名无实。

  难道垃圾处置工作真的很难突破吗?但是,偏居一隅的广西横县却提供了成功的垃圾分类样本,那么,其他城市垃圾分类进展缓慢到底是公众不配合占的比例大,还是政府有关部门消极应对该承担的责任多?作为公共事务,政府毫无疑问对垃圾分类工作起主导作用,但是,这个主导作用发挥得如何?政府有关部门好好地履行责任了吗?本报为此做详细阐述。

  垃圾难分类责 真在公众?

  导读:

  最近,某市城管委负责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垃圾分类推广工作最大的瓶颈是“很多人并不能像自己说的那样去执行。”曾经有一项民间调查显示,90%的公众支持垃圾分类,但也有90%的人不会分类或者懒得分类。

  这种说法由来已久。但“分类意识差”、“不会分类”以及“懒得分类”等是否完全是公众责任?

  是公众意识差 还是推动力度弱?

  为了提高公众分类意识,日本进行了10年的全民教育,年年讲,月月讲,还通过学校环境教育,这才有今天的局面。一个社区新入住的居民,一般在第一天就会收到有关垃圾分类的说明和扔垃圾时间表,上面还有中、日、韩、英四种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

  而我国的相关宣传工作是否到位?从全国范围来说,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力度有多大?即便是从2000年开始实行分类试点的8个城市,相关宣传与培训工作也仅仅限于这些试点城市中的部分试点区域,而相关调查显示,这些试点小区或单位的宣传效果也只是浮于表面,且断断续续。学校环境教育,至今仍是初级阶段。

  广西横县并未列入2000年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如今却成了垃圾分类“样板”(见本报6月16日3版)。横县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对当地居民进行分批培训。培训工作开展后的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居民同意自行分类后再处理垃圾,参与率达到98%,支持率达到87%”。

  是百姓不会分 还是宣传不到位?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中对“可回收物”的定义是“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渠道,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生活垃圾”。

  这个定义是概念性的,而居民需要知道具体废弃物品名称与规格,才能真正把“可回收物”分出来。

  相对而言,日本的垃圾分类标准严格而细致,包括资源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危险垃圾、塑料垃圾、金属垃圾和粗大垃圾等。和日本类似,瑞典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也很完善。日常餐桌垃圾包括食品包装,塑料和纸包装的可以回收,有血有油的包装大都直接扔到垃圾袋里,用于焚烧。信封不能归入纸类回收,因为有胶水,必须放在可燃类别里。

  垃圾分类工作和具体的工程不一样,需要政府持续长期的投入。专家认为,分类投入首在宣传、教育,甚至设立相应考试,而国际上分类做得比较好的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甚至将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考试与交通考试相提并论。

  北京市某区城管部门官员表示,如果将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加大到与此前“计划生育”的宣传水平,居民怎会对此一知半解?

  是居民懒得分 还是有关部门该做的没做好?

  今年4月23日,广州番禹垃圾分类志愿者巴索和“樱桃白”把自行收集的家庭有害垃圾拖到广州市城管委,然而半个月之后,这些垃圾仍在原地。城管委对此答复:已经发函给环保局,但尚未接到回函。这些有害垃圾是“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回收后”的产物,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问题是,对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出来的有害垃圾,广州市显然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不单单是有害垃圾。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近10年来,居民分类后又混装混运混合处理的问题始终未解,相应的末端处置体系仍未能匹配分类处理需要。居民响应政府号召进行了分类,又眼睁睁看着分类好的垃圾被混合到一起,那么分类意义何在?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是响亮的宣传标语,然而各地政府是否能“从我做起”?

  “如果你让我做垃圾分类,那么政府必须先把我屋后那些陈年的垃圾处理掉,如果你连这些都无法处理,我凭什么相信你能做好垃圾分类?”这是横县最初推广分类工作时,西街和马鞍街的居民向政府提出的要求。当地环卫站马上不声不响地把陈年垃圾清理了。政府能先作为才能取信于民,后期分类工作自然得到居民支持。

  “居民做好了他们该做的,政府也应该做好自己该做的”。这是横县政府成功推行垃圾分类重要基础。

  相关政策:标准不清,机制不灵

  导读:

  自去年开始,社会上反焚烧浪潮兴起,而垃圾源头分类被反焚烧者看作是源头减量和提高焚烧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的垃圾分类工作,北京、广州等试点将近10年的分类工作事实上已被无声宣判失败。

  那么,新一轮分类工作目的是什么?目标是什么?是为了平息公众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抵制,还是为了寻找解决垃圾问题的办法?主管部门一贯坚持垃圾处理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垃圾分类是重要前提,并提倡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但是,我们的政策存在模糊甚至矛盾的地方,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有害垃圾不分类,如何实现无害化?

  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理是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内容。无论从环境安全角度还是从资源回收(包括可回收物再利用和餐厨/厨余垃圾再利用)角度,其危害十分明显;如果从操作上考虑,分类应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家庭有害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产生量也较低,建立单独收集体系相对简单易行,也可作为其他分类收集体系的间接实验。

  然而什么是家庭有害垃圾?

  广东番禺“绿色家庭”的成员们编写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指南》中列出的有害垃圾类别里,有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药品、化妆品、杀虫剂、油漆等图例,并注明要“单独收集特别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但是这并非官方规定。记者查阅了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制定并于2003年10月9日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指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此外,环境保护部和发改委在2008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六条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此文件同时规定,这些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按照上述规定,广州市志愿者将自行收集的有害垃圾可以不进行单独收集,但如果单独收集了,就应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那么居民到底应该怎么做?

  关于家庭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不但广州,全国都没有做好准备。国家层面上,相关部门对家庭有害垃圾尚未有明确目录。对此,专家建议,家庭有害垃圾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让居民免费投放。为提高收集率,需要建立持续的宣传教育体系,甚至需要建立类似押金制度,提高居民单独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积极性。而这些,需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等各部委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并推动实施。

  源头减量机制不灵,两个名词难管事

  源头减量亦即避免垃圾产生,是垃圾管理工作的第一优先级。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来说,推行净菜进城和减少包装物无疑是最有效的途径。

  关于净菜进城,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28日颁布;1992年8月1日实施),原建设部在《关于开展净菜进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通告》(建城[1994]119号)中提出“力争到199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基本实现净菜进城,到2000年,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基本实现净菜进城,到2010年全部实现净菜进城”的目标。将近20年过去了,目标并未实现。有观点认为,净菜进城推广难与我国困难时期形成的节俭习惯和传统观念有关,但“三纲五常”的传统观念尚且能破,“买菜”的习惯就能成为净菜进城这一进步观念的绊脚石?

  实际上,净菜进城推广进程应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与传统习惯关系不大。另外,工作是否细化、相关法律和标准是否完善是净菜进城推进成功与否的关键。首先,此项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商业、农业部门具体推广落实,但直到今天,关于“净菜”的卫生指标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其次,至今尚未建成完善的物流管理、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补贴机制,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而言,并非每个阶层都能消费得起高价的净菜;再次,对于“毛菜”,至今也未有限制进城的相关规定。

  而包装物减量则进展更慢。如果将减少包装物作为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应该由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推动;如果将其作为节约资源、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应该由国家发改委或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协调管理;同时,应该制定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一方面约束、限制产品包装材料和比重,一方面建立包装物回收的物流体系以及生产者责任制度,减轻包装物造成的垃圾处理负担。而我国关于包装物减量政策的制定缘起于限制月饼盒的豪华包装,《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及相关要求的制定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这两项源头减量举措要想真正取得进展,相关部委必须制定更细化的政策,研究出更完善的工作机制。

  回收要看值不值,借鉴探索新模式

  仍以上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中对“可回收物”的定义为例,有专家认为,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来看,这个定义无可厚非,而我国目前的废物回收更多地体现为经济活动,是否可回收完全根据废旧物资市场需要而定。面对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这类回收体系是脆弱的。随着社会发展水平提高,有些废弃物的回收就不再有利润或利润很低,对于部分“可回收物”,回收者就不会回收,消费者也不会收集。例如现在的塑料袋、牙膏皮、织物和玻璃等废品。

  对此,有关部门能否借鉴德国经验,即向包装产品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用这笔费用促进包装类垃圾的回收利用?据介绍,德国在1991年正式实施包装条例法规。包装条例规定:贸易及工业界对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承担义务。同时,这一条例也为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了委托第三者帮助履行这一义务的可能性。这一条例的实施一方面促进了包装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减量化,同时也为城市垃圾处理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德国双轨制系统股份公司(Duales System)应运而生。双轨制系统按照包装条例的规定,负责在用户附近建立回收系统,回收包装垃圾,并由此使销售者和生产企业从他们各自应履行的义务中摆脱出来。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类似体系。

  另外,巴西模式也可做参照。面对城市生活垃圾,巴西政府积极作为但并不采取强制手段,而是积极发挥政府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的能力,利用政府资源(用地等政策优惠),鼓励无业人员成立合作社,因地制宜,综合解决城市包装废弃物管理问题和城市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我国也有大量的拾荒人员,能否建立类似机制?

  地方政府:“老大”为何不重视?

  导读:

  某业内人士曾开玩笑说,如果不是为了“创模”、“创卫”,或者是由于垃圾污染环境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地方上一般不会给垃圾投钱。——因为不能挣钱。

  从经济角度考虑,只投入、不产出或投入多、见效慢是垃圾管理工作的特点;从环境角度考虑,垃圾污染隐患虽然大,但显现速度慢,分类工作做了固然好,不做也无伤大雅。因为“垃圾”的这些特点,各地方的“老大”一直并未将其当作什么大事,也正因为如此,垃圾分类试点虽然屡屡有“典型”和“模范”,却难以全面开花。

  垃圾分类不能作秀

  北京市今年计划在600个居住小区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和处理。

  而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和2007年编写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显示,1996年,北京市率先在西城区大乘巷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成为全国第一个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2002年12月,北京市265个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108个小区、大厦实现厨余垃圾的就地处理;2003年11月,北京市有280个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实行垃圾分类收集;2005年,全市共有406个小区、社会单位实行垃圾分类。

  这些典型的数字能说明什么问题?

  2007年,某调查小组所作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现状调查报告》与政府公布的情况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对一定数量的高、中、低三个档次的小区所作的调查显示,其中一些推广示范性小区“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面都是徒有其表,只有象征性质的分类垃圾桶,而根本没有真正做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北京市某区负责垃圾分类的官员认为,垃圾分类工作应该作为一项长期国策而不是短期政策。各地方往往急于建功而树立“数字化典型”,动辄数百个试点,但试点之后呢?以北京市为例,今年定了600个试点小区,但北京市有数千个小区,还有开放式的住宅区比如平房区、各类胡同区,这些区域如何分类?这位官员表示,典型试点即便成功,并不能代表此项工作的进展。

  关于垃圾分类推进模式,湖北省武汉市某科研院专家在武汉进行过“大分类”的实验,他认为,垃圾有家庭产生源头和社会产生源头两部分组成,这二者产生量大致相当,“大分类”就是通过产生源头进行分类,商业区、办公楼、餐饮单位等,产生的垃圾组分相对比较单一,如果再混合到生活垃圾中,就变复杂了。他在武汉的实验较为成功,“很容易分。比如纸张,如果将写字楼中的纸张分出来,品质就相对高。”而这种分类模式的成本显然比“试点小区”要低,而且见效更快。

  垃圾分类不是作秀,必须求实际,达实效。

  “九龙治废”还是管不好

  部分地方的“老大”已经开始意识到垃圾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并下决心要“抓”。但从何抓起呢?

  2000年全国有8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其中主导部门是原建设部;制定政策的是国家发改委;具体管理资源回收产业链的是商务部;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归环境部门监管。划分到具体地区,一般来说,垃圾分类相关事务归城管部门管,有害垃圾归环保部门管,可回收物归商务部门管,过期药品属于药监局管,而小区物业一般由地方建设、房管部门管。此外,相关垃圾中转站或区域垃圾楼的规划由地方规划部门管;土地审批由地方土地部门管;分类相关配套资金由地方财政部门管;资金审批归地方发改委管……

  以某市某区具体垃圾分类工作为例,区城管部门负责与各小区物业协调推进工作,但并不是所有的小区物业都积极主动地配合。物业属于建委和房管部门管理,市政市容委对物业没有约束力,垃圾分类又不属于物业日常工作内容,因此,市政市容委没有法律依据强制其执行。

  而小区分拣出来的可回收物,由商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回收公司上门回收,这些回收公司收什么、不收什么、按什么价格收购,完全由回收公司说了算,由此造成与小区物业之间的矛盾,而负责协调的区城管部门,由于对回收公司没有约束力,效果也甚是有限。

  关于分类后的其他垃圾,区城管部门按照市政管委要求由专业运输单位单独运输到转运站或终端处理场,根据收费标准,运送到转运站比运送到终端的收费要高将近1倍,但是,生活垃圾运往哪,区里说了不算,由市里指定的专业运输单位负责。

  此外,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由相应主管部门指定第三方评估单位进行有偿评估,而对于餐厨垃圾处理这样相对专业的项目来说,这些单位往往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评估速度可想而知。这样一个流程走下来,产生各种费用不算,“一年时间过去了”。

  九龙治废,为垃圾分类工作编织了一个看似严密的网络,但是,各个“有关部门”的工作区间环环相扣却形成了便于推诿责任的弹性空间,“老大”能否击破?与此同时,各衔接点却又无法避免真空地带,“老大”又能否弥补其缺漏?这才是垃圾分类成功与否的节点。

  投入要稳定——别缺钱也别烧钱

  从上文可以看出,围绕垃圾,凡是能够产生利益的环节,都有“相关部门”牢牢把握;需要花钱的项目,却往往要多个部门层层把关。“老大”能否在各个利益部门之间找到平衡点,比如将房产项目的少部分资金调拨到垃圾分类项目?比如将规划用地优先保障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比如将垃圾分类工作的权责重新明晰?

  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是要花钱的,地方“老大”不能任由各政府部门从垃圾中榨钱,而不花钱。横县的居民从对分类是一无所知到现在“想不分类都难”,这期间,政府用了20万元做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发动了70%的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这个县城2009年财政总收入才突破7亿元,却为垃圾倾力投入273万元。

  相对于去年财政收入仅7亿元的横县,其他垃圾分类试点应该富裕得多。某试点城市的某个区,去年财政收入接近165亿元,是横县的23倍多;同时,这个区在垃圾分类方面“几年来累计安排资金”1300余万元,仅是横县的5倍。这也就无怪乎横县成为样本,而某区却只能重新开始“试点”。

同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大部分地方不愿给垃圾分类投入,也有些城市却投入得“过了火”。某市市政市容委对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定了极为详细的实施方案,甚至对于免费发放的垃圾袋和垃圾桶的制作要求都做了细化规定,但这些垃圾袋和垃圾桶的标准和规格都远远超过了普通家庭日常使用水平,以至于某些试点家庭不舍得用来装垃圾。对于这些,某区负责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表示,标准有些过高,成本加大,同时市级部门给各区的补贴并不足以负担此项费用。

10、面对污染质疑 IT“大牌”回应迥异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06-24 杜悦英

http://www.cet.com.cn/20100624/j2.htm

打破沉默

在保持了50天的沉默后,国际IT巨头IBM和佳能首度开腔回应34家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对他们的污染质疑。

6月9日,IBM通过其公关公司奥美向34家环境NGO发来声明称:“IBM公司对于《IT产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的内容非常重视,并针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同时否认环保组织发给该公司的提示信中提及的两个发生超标违规排放行为的工厂为其供应商。

6月12日,IBM公司直接致信环境NGO,称IBM对供应链污染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并且一直以正面的态度积极调查核实,愿意与环保组织建立直接沟通渠道。

无独有偶,6月11日,佳能株式会社致信34家环境NGO说,环保组织发给该公司的提示信中提及的4家公司,不属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级供应商,而是其一级供应商的交易对象。佳能的信件同时称,他们首次获悉这些污染事实,已经要求相关公司对环境表现进行改善。

截至记者发稿,29个知名IT品牌中,尚未就环保质疑与NGO展开直接沟通的有苹果、飞利浦、爱立信、沃达丰、LG和比亚迪6个品牌。

回应迥异

 “有的企业已经在积极调查供应商的环境记录,有的则拒不回应”, 《IT产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的核心撰写人、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马军将29个品牌对环保质疑的回应分为深度回应、有限回应、初级回应、非实质回应和拒绝回应5类。

他对本报记者说,深度回应企业均对环保组织提示给他们的超标违规排放企业名单进行了检索,如三星、惠普和松下,并向NGO提交了核查结果,并表示愿意考虑利用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监管记录加强对本品牌供应链的环境管理。

有限回应企业则对NGO提示给他们的超标违规企业名单进行了检索,如三洋、海尔、联想、TCL、英特尔、日立等均向NGO提交了核查结果,并对NGO要求其加强供应链环境管理的建议表示理解。

初级回应企业,如索尼、阿尔卡特-朗讯、思科、精工爱普生、诺基亚、英国电信,仅限于对 NGO提示给他们的超标违规排放企业名单做初步检索,而不愿正面回应如何系统解决该品牌供应链存在的环境问题。

新加坡电信、摩托罗拉、富士康则表示收到了NGO的信件,称会去了解,但截至记者发稿,环保组织仍未收到任何后续实质回应。

马军评价,现有的IT品牌回应“取得了一定进展”。事实上,越来越多的IT品牌开始对NGO要求其加强供应链环境管理的提议作出回应,其中部分企业作出了相当积极的回应,少数领先企业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另一部分企业的回应还只局限在对NGO提出的案例进行调查确认,虽然通过沟通了解了NGO提出IT产业重金属问题的背景,但对完善自身供应链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有一批企业的回应消极,有些明显是希望尽快撇清关系,更不愿回应如何系统解决IT产业供应链存在的重金属排放和其它环境问题;一些企业曾表示会去跟进,但截至目前仍无任何举措,对要求其加强供应链环境管理的提示敷衍应付。

供应商套上“紧箍咒”

 “我们认为贵公司针对环保组织提出的疑问开展较为深入的调查,是值得肯定的积极行动。我们期待贵公司着力完善管理体系,推动庞大供应链条加强污染控制。”在每一封提示信里,环保组织都如此阐述他们的愿望。

 “我们比较重视来自这些NGO的声音”,在采访中,曾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在接到NGO的提示信后,他们特意详细了解了这些环保组织的背景与诉求,发现“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有一家曾在公司官网宣称自己为某知名品牌供货商的企业在被环保组织点名后,满腹委屈地找到IPE,称他们得到客户通知,要他们从网站客户栏中删除自己的名字。

还有一家在2008年度被当地环保局评为“黄色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但超过即总量控制指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记者注)、2009年度因采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受到当地环保局处罚的苏州电子企业,环保组织通过公开渠道获知其为三洋的供货商并发信提示三洋监管其环境表现,这家企业以三洋供应商的身份前来与环保组织沟通,提供了最新的整改数据和说明材料。但不久之后,这家企业又应三星的要求再次与环保组织取得联系,并提供了更加详尽的环境整改说明材料。而这之前,并无环保组织可公开查阅到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同时为三星的供应商。

 “这说明一些大的IT品牌确实开始筛查供应商的环境表现”,马军说,企业展开自我筛查十分必要,因为毕竟只有企业自己才真正清楚谁是自己的供应商。同时,发现供应商环境问题后“弃用”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关键在于真正推动排放违规超标问题的解决。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负责人赫晓霞透露,34家环保组织对知名IT品牌后续的回应和环境表现将予以持续关注,7、8月间,根据企业最新回应情况,还会有相应的报告披露。他们还打算,在8月份左右举办一次讨论会,请关涉的IT企业来参加,畅谈自身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作为。

消费者是终极推动力

6月份以来,以大学生为主的200余位消费者先后向苹果、IBM、佳能、LG 等品牌致信表达自己对于这些品牌供应链环境问题的关注,其中发给IBM的信件超过50封,而发给佳能的信件超过了60封。

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消费者的声音是促使这些知名品牌给予回应的重要原因之一,消费者既是环境问题的受害者也是环境问题的制造者,他们对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权利将越来越成为各类生产行为的重要利益方。国外的经验表明,消费者运动有利于推动企业改善其社会和环境行为,为社会提供安全、健康和绿色的产品和服务。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的今天,有环境意保护意识的中国消费者已经有了表达诉求的条件和土壤。

11、如何保证上市公司兑现环保承诺

来源: 科技日报2010年06月22日 李禾

http://www.stdaily.com/kjrb/content/2010-06/22/content_200039.htm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企业任由环保承诺成为一纸空文?今后如何保证上市企业兑现当初的环保承诺呢?

  6月21日,距离11家上市企业的环保整改期限还有4天。紫金矿业集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新疆天业股份等11家上市公司完全无视上市前的环保承诺,不仅背离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除了这11家企业以外,在环保部的网站上,另有23家公司被点名:没有切实履行通过上市环保核查时的承诺,有相当一部分环保问题未如期完成整改,有些公司在通过核查后又出现了新的环保问题。据公布的名单,中石油、宝钢、神华、青岛啤酒等大企业赫然在列。这些企业的环保整改大限是7月30日。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企业任由环保承诺成为一纸空文?今后如何保证上市企业兑现当初的环保承诺呢?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 违法原因 ———

  企业环保守法意识淡漠

  上述被点名的34家上市公司,大多处于电力、化工、钢铁、水泥、金属冶炼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这些在环保上似乎“先天不足”的企业,为何违反自己的环保承诺?

  环保部的“通报”就严厉地指出,这些公司环保守法意识淡漠,存在应付心态和侥幸心理,导致其所做的环保整改承诺成一纸空文。这些公司不仅背离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

  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

  地方保护主义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常轶智说,上市公司一般为当地的“经济大户”,地方政府出于财税、就业等考虑,容易对企业环保问题的监管不到位,使这些企业对环保问题存应付心态和侥幸心理,不履行环保整改承诺;此外,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评价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各级政府对企业评价仅以经济目标为评价标准,某种程度上放纵了企业漠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上市公司高层的话也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说:“实际上很多环保问题只对未上市公司有影响,已经上市的公司则无所谓,顶多发公告而已。”

  违法成本低

  “企业治污成本和环境违法所受处罚仍然不成比例。”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举例说,一企业两年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当地环保部门唯一的监管就是每年罚两次款,一次5000元人民币,而建一个污水处理厂的成本是390万元,足够企业罚390年。

  ——— 企业声音 ———

  各上市企业反应不一

  对于环保部的公开通报,各上市企业反应不一。

  新疆天业公司主营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其刊发公告称,环保部通报所指“长期拖欠排污费,截至检查时累计拖欠排污费达1.35亿元”等情况均不存在。排污费系环保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出现偏差,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危险固体废物收取排污费,当地环保部门已于2009年底进行了更正;超标排污是由于一起检查时发生的泄露事故造成,事故很快得到控制;“废弃物处理不规范”,于去年年底完成危废库的全封闭处理,并设专人看管和管理制度……

  西部矿业发通告表示:被环保部点名的锌业分公司6万吨/年电解锌及11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09年12月通过青海省环保厅的环保专项验收;唐湖电力分公司欠缴的排污费已于2009年12月缴清;锌业分公司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冶炼车间、硫酸车间产生的废水汇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总排口镉已实现了达标排放;目前危险废物专用渣场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百河铝业公司大修渣临时贮存场地正在进行规范整治……

  针对环保问题多次被曝光的晨鸣纸业,在本次检查中也受到了环保部的“重点关注”。 晨鸣纸业通告表示,“制浆生产线至检查时仍未履行环评及验收手续”的海拉尔晨鸣分别占晨鸣纸业2009年度产能、产量、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0.9%、1%、0.9%和0.036%,对晨鸣纸业的生产经营和效益影响较小。被“通报”的是原海拉尔造纸厂投资建设的制浆生产线,企业将组织对该生产线补办履行环评和验收手续。

  ——— 专家观点 ———

  加大执法力度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多次场合中都表示,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在环保部的通知里,也要求企业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自查问题,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及时将环保整改情况报送环保部和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环保部还要求各相关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未完成承诺环保整改任务的公司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并于2010年6月25日上报相关情况。

  对宝钢等23家公司,环保部要求他们对照问题逐一分析未完成整改原因;尚未着手整改的,要立即拿出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期限并组织实施;正在整改过程中的,要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在7月30日前,公司应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

  环保部还在“通知”里表示,对整改仍无进展的公司,环保部将视具体情况约谈公司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

  环境信息公开 监督企业严格守法

  除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外,从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后,环境信息公开对企业造成了巨大环保压力。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韩敏在 “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研讨会”上就表示,信息公开包括政府和企业公开两大类。她认为,信息公开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是公众获得一些知情权重要的途径和方式,是促进政府、企业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监督企业严格守法。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的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王立德说,环境信息公开是世界各国各地区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信息公开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事实也证明信息披露能够显著降低污染,同时能减轻监管部门的执法负担。

  “大部分企业不太愿意上污染者的黑名单。公众有环境信息后,就了解到环境风险,通过这些信息就可以跟政府、企业、媒体联系,采取方式减轻污染等。”王立德说。

  作为《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教授汪劲告诉记者,目前,申请公开的信息被保密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工作人员拿捏不住,导致了应该公开的信息被保密,比较常见的就是拖延、找借口,如果你表明了你的身份他可能会找借口,甚至会不给你,还有所谓的影响政治稳定,保护商业秘密。”

  “目前我国企业本身也很少公布污染排放数据,甚至不公开。”汪劲说。

  强化第三方审核

  对环保部的通告,各上“榜”企业各有各的说法,谁对谁错?马军说, 引入第三方机构的环保组织进行监督,会增强审核的公信力。

  马军说,我国通过信息公开,开始促进企业的节能减排,当公众可获取环保系统发布的环境信息后,一些企业感受到来自公众社会的压力,有相当一部分接受了第三方现场审核,给我国环境带来了一些影响。

  ——— 延伸阅读 ———

  “环保罚单”70用经济手段制裁河流污染

  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尖锐矛盾,中国环保部门开始尝试用经济手段制裁河流污染。地处黄河中上游的西安市政府收到了一张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开出的40万元“环保罚单”,原因是向流经区域内的黄河一级支流渭河超标排放污染物。同时收到罚单的还有宝鸡、咸阳等市政府。

  总计70万元的“罚单”是陕西省环保部门首次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向地方政府“开刀”。对排污企业收取环境补偿金是通行的环保监管手段,可将大额处罚金直接下达一级政府,甚至对经济发展“排头兵”的省会城市也“不留情面”,如此力度在中国屈指可数。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说,陕西省环保厅向地方政府开出的“环保罚单”,不仅把地方政府真正推向节能减排社会监督的“聚光灯”下,更让一些因为追求GDP头脑发热的地方领导干部变得清醒起来,用环保“杠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 新闻回放

  11家上市公司环保承诺成空文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对2007—2008年通过环保部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后督查,发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上市公司因有严重环保问题尚未按期整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这11家公司主要环保问题包括:未依法执行环评审批或“三同时”验收制度、未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能按期完成总量减排配套工程项目、未依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物超标排放、拖欠巨额排污费、环保设施不完善或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没有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

12、碳信息披露:中国企业准备好了吗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06-24  杜悦英

http://www.cet.com.cn/20100624/j1.htm

说出碳信息

气候变化及相关的法规给企业带来了怎样的风险与机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是如何核算的?排放强度是多少?企业的能源和燃料需求及成本是怎样的?企业是否参与了排放方面的市场交易?  

眼下,中国100家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都已经收到了一份围绕上述问题展开的详细问卷,他们需要在6月底之前作出决定,对该问卷是否给出回应,给出怎样的回应。

中国企业并非特例。从2000年起,FTSE500公司每年都会收到这样一份问卷,这份问卷来自于一家名为碳信息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cet,简称CDP)的机构,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CDP每年都会出版一份全球报告,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作出评估。

CDP的权威性则来自于,它是一家全球独立运行的第三方机构,目前已有来自世界各国的530多家机构投资者成为CDP的联署支持单位,而这些机构掌控的总资产超过了64万亿美元,CDP代表了投资者这一利益方对企业碳相关信息披露的关切。

同时,CDP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拥有世界最大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除了问卷设计这一方法学意义上的创新,CDP在鼓励企业积极披露气候变化相关信息的同时,更帮助企业对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测量和管理,最终目的在于促使企业实现节能减排。

披露碳相关信息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CDP全球运营总监Sue Howells在6月22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CDP第一年开展这项工作时,FTSE500公司中,给予问卷回复的比例大概有47%,而在2009年进行的最新一次评估中,FTSE500公司中的470多家给予了回应。

CDP问询企业的范围在逐年扩大,现在,CDP每年在全球范围内发出碳信息披露请求的目标企业已经超过6000家,企业分布既包括欧美地区,也有中国、巴西、印度、南非等国家。

中国表现

 “我们最为关注的是GDP排名前20位的国家和温室气体排放前20位的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越来越关注中国”,Sue Howells表示。

2008年,CDP正式进驻中国。CDP在中国的执行机构商道纵横咨询公司向国内市值最大的100家上市公司发出了CDP问卷,最终有5家公司填写了问卷,20家公司提供了部分相关信息,17家公司拒绝参与,58家公司没有作出回应。

2009年,填写问卷的上市公司增加到11家,提供部分相关信息的公司增加到18家,27家公司拒绝参与,44家公司没有作出回应。

虽然这一表现与CDP早期开展工作时欧洲企业的回应情况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Sue Howells仍表示乐观,她认为,企业对碳信息披露的积极性一是由当地的政策和市场制度(如碳交易制度)决定,二则是商业利益的驱动,这是最关键的因素。Sue Howells认为,中国企业随着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和企业认知的提高,正在做得越来越好。

事实上,与2008年相比,2009年回答问卷的公司数量增加了一倍,公司提交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

2009年度CDP中国的报告说,碳排放数据依然是公司最不愿意回答的问题,有公司摆出“商业秘密”为理由,但事实上,他们中的多数缺乏相应的数据搜集体系,即使做得比较好的公司,也未能提供排放历史、数据外部验证/审验的和准确的数据说明。

商道纵横总经理郭沛源回忆,2008年第一次开始与目标企业接触时“非常困难”,很多中国企业不明白为什么要对一家既非政府部门,又非上级单位的机构披露这些信息;也有些企业看到问卷后感觉力不从心,他们表示愿意提供相关信息,但企业平时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搜集,只好欠奉。

此外,CDP问卷统一要求用英文回答,也给不少中国企业带来麻烦,影响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企业对碳信息披露的程度会与相关负责人关系甚大。记者对比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报告发现,有的企业第一年参与了问卷调查,第二年却不予回应。“人事变动会使企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发生改变,有的负责人对这部分工作很重视,有的则无所谓”,郭沛源并不避讳这样的可能性。而在Sue Howells看来,类似表现在全球的CDP问卷调查中也非个案。

CDP最新的调研结果发现,中国公司对气候变化有了更多认识,关于节能减排,越来越多的公司不再简单将其视为被动的政策压力和行政任务,而是将之有效地融入到自身的运营和发展,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从中获得经济效益。

但是,不同行业对碳信息披露的参与度差别很大:电信及信息技术、银行及金融业的参与度最高,其次是石油天然气、建筑及建筑材料行业。食品饮料行业参与度最低。食品饮料、贸易零售、纺织服装等行业大多不清楚气候变化到底与其日常经营、发展战略有何关联性。

报告还发现,多数公司缺乏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搜集体系,没有几个公司能够明确提出减排计划并设定减排目标。报告认为,这将成为中国公司低碳道路的主要障碍之一。

报告还特别选择了高耗能公司和金融公司两类企业的34份可持续发展报告为样本,对报告中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分析。以这两类公司为代表,是因为高耗能公司本身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对气候变化影响重大;而金融公司则是因为资本流向会引导资源配置,进而影响到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属于较大的间接影响。

总体上看,34份报告中的27份没有明确提到气候变化,只有4份报告对气候变化设置专门章节论述,超过一半的公司没有在报告中提及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机遇。但是,几乎所有公司都在报告中或多或少就气候变化的某一方面(如节能降耗、发展新能源等)有所论述。不过,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建立系统性策略,67%的公司只是点到了策略的重要,但未能进一步阐明具体方向。

对于碳披露信息在中国的未来,商道纵横在最近发布的一份题为《价值发现之旅——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研究》中估计,鉴于2009年底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因此,顺应这一趋势,2010年,企业将会开始披露或者增加披露碳相关信息。

 “我们在这两年的调查中已经看到中国公司参与调查的积极性在逐步提高,碳信息披露在中国还有很大潜力。”Sue Howells认为,中国企业对碳信息披露势必越来越重视。因为“通过投资者的关注,将气候变化的信息传递到企业,促使企业将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当作一项长期战略,这对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和环境是双赢”,Sue Howells说。

13、重塑城市的良心:暴雨拷问城市排水系统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0-06-23

http://www.yicai.com/news/2010/06/365585.html

除了运用工程的一只手,还要把生态的一只手加上去,“现在异常天气越来越多,城市应对方案应该更加高明”。

1 00多年前,维克多·雨果在《悲惨世界》中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如今,“良心”正在接受考验。

对于中国大多数城市来说,改革开放30年,已经使得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地下,却还是20年乃至30年前的样子,随着近日南方大规模暴雨一遍遍冲刷着城市的街道,下水道开始变得不堪负重,并以内涝、水浸的形式“反馈”给有着豪华外表的地面建筑。

但是,调整下水道系统始终是一项巨大工程,其被认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折腾它,那么,中国的城市将靠什么承受这旱涝并举的灾害天气。

专家认为,中国其实有更高明的做法来重塑“城市的良心”。

来自地下的“抗议”

5月7日,对广州很多车主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正是在这天晚上,一场暴雨袭击羊城,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地下车库变成了蓄水池,车主们早上醒来发现自己的汽车已经在水中浸泡了一整夜。

在广州市中心,多处地点发生严重水浸,交通一度瘫痪,有网友将当时的惨状拍下来放在网上,戏称广州一夜变身水上威尼斯。仅这一晚,广州经济损失超过5亿元。

由于车主的巨大损失和多处严重内涝点,即便花费巨资整修,仍旧一而再再而三的水浸及对暴雨预测的不及时等,当时,广州市多个相关部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而仅在相隔7天之后,广州又迎来了一场暴雨。这一次,车主们忙着挪车,人们挤爆夜班车。据测量,广州中心城区平均降雨量达到145.69毫米,强度超过7天前。

为了纪念这两次相隔7天的“红色暴雨”给广州带来的教训,“5·7”、“5·14”成了它们的代号。

很多细心的人会发现,广州今年的汛期来得特别猛烈及反常,但也正是这两场反常的暴雨,暴露了广州多年来积存的城市排水问题。

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欧阳明承认,广州的排水系统防涝排洪标准偏低、城区内防灾减灾体系缺位……

当然,这不仅仅是广州才会出现的问题,6月9日下午,梧州市暴雨致使施工中的大厦底层停车场被雨水淹没;6月13日,深圳接连的暴雨引发城市严重内涝;6月17日,桂林市暴雨致使市内严重内涝,街道积水严重甚至可以划竹排……

回顾今年自5月以来,中国南方地区的持续暴雨,已经造成广东、广西、江西、湖南等11省区市内涝的问题。平时,在这些城市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下水道,面对突如其来的暴雨,开始变得“手足无措”。

落后的排水系统

面对内涝频发,人们大多探讨的是硬件缺位,也就是城市排水系统的严重滞后性。

以广州为例,一位城市规划专家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广州中心城区的排水系统沿用的是建国初的苏联标准,该排水管网,口径很小,难以对付大流量的来水。

同时,管网的设计标准较低,目前,中心城区现有6000多公里排水管网,83%的管网是按一年一遇的标准设计,有9%达到两年一遇的标准,甚至还有少部分区域仅为半年一遇标准。

该专家解释,主要是因为当时以广州的经济能力只能做到该种标准,且也只是那种需求,并没有考虑到以后会遇到如此反常的暴雨袭击。新城区的管网标准要高些,比照国家的标准,而如果按照特大暴雨的标准建设,对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也是不经济的。

环顾国外的排水标准普遍较高,如美国纽约是“十至十五年一遇”标准,日本东京是“五至十年一遇”标准。广州市一位水务局工程师也承认,广州标准实在是偏低,即便在全国也处于中下水平。

而且,据了解,广州的雨水排水管网距今已有20多年未再系统调整过,在老城区,仍是雨污合流,仅有15%的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大部分分布在新城区。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广州市规划院前总规划师袁奇峰对本报记者解释,城市的排水系统一旦修建成,在某种程度上就被锁定了。

 “城市排水系统工程庞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是上游改了下游没改,就等于白改,调整起来没那么容易,花费巨大且不说,还会在调整过程中令整个城市的运输功能完全停滞,由此造成的潜在损失更大。”袁奇峰说。

袁奇峰透露,不仅是在广州、其他的城市,外国的城市也难以与时俱进地调整地下排水系统。

事实上,即便是局部的调整也花费惊人,在广州的岗顶地区,水浸成了多年的顽疾,广州市政府花费上亿元巨资解决该地的水浸问题,但每临暴雨,岗顶依旧变为水乡泽国。

一位长期研究排水系统的专家认为,排水管网的上游涌水现象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由于本段管道设计能力过小造成的,而是下游存在过流能力过小、管道逆坡或淤积等薄弱点。

 “只有疏通或改造这些局部点,才能提高整个网络的负荷能力,哪里淹改造哪,通常只是白白花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而达不到效果。”他说。

由此,高标准的地下排水系统建立令国外城市受益,那么,对于中国的城市而言,将如何应对时涝时旱的异常天气呢?

绿色生态重塑“城市良心”

在袁奇峰看来,除了运用工程的一只手,还要把生态的一只手加上去,“现在的异常天气越来越多,所以城市的应对方案应该更加高明”。

所谓生态的手,是目前国际城市的普遍做法,即在城市中融入生态基础设施,用来应对突变和突发的情况,弹性非常好,原理类似于管理水库。

以往,农田、绿地有滞水和蓄水的功能,雨水落地后通过土壤的吸收、蒸发或通过地下水进入河流。但随着城市硬质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大量绿地、湿地、水塘消失了,雨水难以自行排除,90%的雨水要靠排水管网排走。

而生态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重建了雨水自排的过程。袁奇峰举例,比如在蓄水池的旁边配上一个备用的排水站,没有必要把管子修得很粗,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解决问题,投资比管网改造要少得多。

或者是在设计城市景观的时候,加入这些生态基础设施的考虑,增加公园等绿地的滞水蓄水功能。

 “我们目前最需要做的是一整套生态基础设施的研究及建设,为城市配备一套防灾减灾的防护体系。”袁奇峰说,相比对排水管网的大修大调,这才是高明的做法。

在国外,比如德国汉堡,就有容量很大的地下调蓄库,洪水期有很强的调度水量能力,大规模蓄水,既保证汛期排水通畅,又实现了雨水的合理利用。

而日本大阪和东京修建地下河,新加坡把河涌按照生态基础设施的原理进行改造,提高河堤的蓄水量,平时作为城市景观,暴雨来临时作为蓄水池,其适应性和弹性非常好。

鉴于此前教训,广州已经在生态基础设施方面有所行动。

近日,华南理工大学一位给排水专家透露,广州将很快出台《广州雨水规划(2008-2020年)》,将“增加绿地,减少雨水径流”写入规划,未来在人行道、广场等地区要采用透水砖,屋面人工湿地使雨水回用,例如选择滞洪区、低洼地做蓄水景观。

同时,广州的排水系统防洪排涝标准也有待完善,并争取提到五年一遇的标准。

14、环保部门该如何向公众征求意见?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10年06月24日 冯永锋

http://env.people.com.cn/GB/11959581.html

  好几天前,肯定是在2010年6月18日之前,很多民间人士就不知道从哪听到了风声,说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生活垃圾减量的问题特别重视,专门批示要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最快的时间内编制一份生活垃圾处理意见书,然后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果不其然,这些小道消息所卷起的尘埃还在空气中游荡,6月18日,我就收到了来自环境保护部的信息,他们在网上挂出了《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在2010年6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把意见发送给接收意见的负责人。

  6月18日是星期五,接下来的两天是公众常规的周末,大家都要在家里尽享天伦之乐,不能算日子,无法用来替国家排忧解难,因此,公众打起精神来对付这个“征求意见稿”的有效工作日,实际上只有5天。

  5天能用来做什么呢?第一天是宣传发动,大家把消息到处传播,让关心的人告诉更多关心的人。第二天用来查资料,第三天用来开小型讨论会,第四天用来写初稿,第五天无论稿件是否成熟,就得赶紧卡在死限到来之前,迅速地把“意见和建议”,发给“国家决策机关”。

  然后在当天晚上,连做美梦,梦见自己的所有字句,全都被完全采纳,成了“国家意志”。然后,就开始进入漫长而枯寂的等待和相思期,盼望着盼望着,打听着打听着,某一天走在路上,才发现定稿的“意见”早已在某年某月某日正式出台,而且“公布之日起施行”。对照自己的心血,发现没有一滴血汗得到尊重,没有一粒智慧被国家征用。

  “时间太短”,这几天,我遇到所有关注生活垃圾处理的人都这样对我说,因此,很多人写给三部委的意见和建议,首先就要求“把征求意见期延长到至少三个月”。他们相信,智慧是需要时间的,给出的时间这么短,某种程度上证明三部委的诚意不够,也许这些公众服务集团们,并没有想清楚如何吸收、汇聚、结晶“公众主人”的强大智慧,只想着几个人闷在小屋里,拿出一个应付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政策文件出来。

  这个意见还是最朴素的,还有更多的人嫌方法太简单,悄悄地挂在部委的网站上,没有出钱做广告,没有组织媒体进行新闻空投,没有策划公众进行“热烈讨论”,完全是一副想要蒙混过关的嘴脸。于是有人说,应当按照我们国家的级别,从村、乡、县、地市、省部等各阶层,以工人农民解放军知识分子作为群体分类,在各个稍有模样的城镇农村,组织一轮又一轮的“公听会”(公众听证会)。有人甚至建议,有关部门应当趁此时机,组织全国性的“给垃圾提意见”大赛,然后像选拔歌手和明星那样,一级级地海选、直选、等额选举、差额选举,最后每个行业、每个城市都选出一批意见领袖,汇集到伟大祖国的首都——世界城市北京,再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一次声势浩大的国家级的垃圾听证会。

  有人放眼四望,又开始嫌弃环保组织起来。他们发现环保组织的感应很慢,担心环保组织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规定的有效动作。几乎所有的环保组织都做过“垃圾事业”,有一些环保组织相信本组织在垃圾领域的造诣颇为精深。像北京地球村这样的著名环保组织,从1996年就志在推进垃圾分类;而像自然之友这样肩负悠久声望的环保组织,更是从2009年起就创建了垃圾事业部,准备在这方面有极大的作为。但这些环保组织平静的面相,让公众难免有些嘀咕。也许,环保组织们应当更积极一些,让三部委的高官大员们,能够碰巧听到他们铿锵起伏的声音。

  又有一些人对垃圾专家表示出了极高的期望,2009年以来,有不少人声称自己是业内专家,不管这个业内,是指环保界的专家,还是指环卫界的专家,不管是反焚派,还是主烧派,不管是与利益集体有瓜葛,还是超然到所有利益之外,不管是对二恶英深有研究,还是对二恶英毫不在意,反正,公众没有听到这些专家在媒体上的表态,也似乎没看到三部委有预谋、有组织、有步骤地邀请业内专家到门庭前咨询。不知道是专家在痴痴地枯守空房,还是三部委的联合办公室在渴望与专家艳遇。

  还有一些人对“民间意见领袖”的意见被冷落和忽视也很是忧虑。当前,有两类人对“垃圾”一词最为敏感:一是那些害怕垃圾更严重地伤害自家栖息的社区公众;二是那些几十年来一直在共和国的光环下,默默地从事垃圾处理、资源回收的国有或者民营的再生资源工作者。由于公众的热烈鼓掌,这些人中有不少人成为了颇具明星风采的垃圾专题意见领袖。前者的意见是值得重视的,因为他们遭受的痛苦可以提醒全社会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条件;后者的意见也是值得重视的,因为他们作为真正的业内人士,对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组分、分布、利用方法、行业活力、未来走向,有最为丰富的经验和最为敏感的触觉。如果我们的三大部委无视他们的意见,如果我们的三大部委没有想过联合他们举办专场意见征收大会,仔细聆听他们悲愤声调下隐藏的真诚和善良,细细咀嚼他们貌似“不专业”下那份超越私益、见解深刻的高端智慧,那么,我们显然也就又一次丧失了获得真知的可能。

当前的时代是公众智慧前赴后继地涌向政府,满怀好意地要帮助政府解决其无法解决的难题的时代,当前的时代是公众向政府公开信息的时代,当前的时代是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参与的时代,我们的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察觉这个潮流,打开埋藏在心室里那根迟钝的公众意见接收器,尽情地享用公众智慧的激流。而不是想尽一切办法关起门来,明知自己无法完成任务却非要装得胸有成竹的样子,明知自己不掌握真知却非要摆出一副尽在把握中的嘴脸,其结果是耽误时机,害事误己,导致公众的能量一次次呼啸而逝,导致公众的智慧一次次折戟沉沙。

15、以垃圾良治重建被污染的信任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2010-06-23 蒋昕捷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6/23/content_3292952.htm

    垃圾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近年来,因为垃圾焚烧引发的争议和公共事件,以及由于餐厨垃圾处理不当而引发的地沟油问题,一直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可是,当一部试图解决上述问题的“垃圾处理意见”被推出,并且“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的时候,却回应者寥寥。

    6月18日,环保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同时破天荒地留下电子信箱和传真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然而直到6月21日,才有北京某都市报为此刊发了一条400多字的消息。截至本文写成,在环保部网站为这一《意见》专设的讨论区里,相关评论仍然是“0”。

    只有一家投资顾问公司看出了该《意见》的分量。“这是一份纲领性文件。”精明的投资顾问提醒客户,要关注随之而来的垃圾产业化,因为“该《意见》解除了以往各城市在垃圾处理方案上无据可依的窘境”。然而除了有志于热炒“垃圾板块”的股民和部分反对垃圾焚烧的居民,恐怕在6月25日征求意见截止前,连知晓这个《意见》的人都不多。

    这种对垃圾问题的选择性关注,倒也符合人们对垃圾的态度——跟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只是不到臭不可闻、影响生活质量的境地,就懒得去搭理。

    话说回来,这份《意见》的规格之高的确前所未有。环保部一位副部长日前曾透露,《意见》是在“国务院领导有重要批示”的背景下,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和制定的,且“将在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后,修改下发,以指导全国的垃圾处理工作”。也就是说,按理想态,这应该是一份官民合力、上下同心的产物。

    这份《意见》也不打算回避那些有争议的话题。比如针对垃圾焚烧,《意见》提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可采用清洁焚烧处理技术”。针对近来受到密集关注的地沟油问题,《意见》也提出了涵盖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监管等环节的一整套规定,显示出政府部门彻底解决此顽疾的决心。

    这样一份直击热点民生问题的征求意见稿,却为何遭到冷遇?

    实际上,即使在最关注此事的反垃圾焚烧派的论坛上,人们也普遍对这份“翘首企盼”的《意见》持保留态度。普遍的观点是,“7天的征集时间过于仓促,无法充分体现出政府部门接纳民意的诚意和耐心”。不同的是,乐观者正在抓紧不多的时间,提出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意见,而悲观者却对写在纸面上的《意见》存疑。

    一个颇具代表性的说法是,“正是基于未被兑现的历史,才不敢相信许诺的未来”。这里的“历史”,包括以往的垃圾分类史和垃圾填埋史。

    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垃圾分类”的城市是哪一个?东京、巴黎,还是纽约、哥本哈根?

    国际公认的答案是——北京。据考证,早在1957年7月11日,《北京日报》就发表文章,题目叫《垃圾要分类收集》。“可惜后来搞了太多的政治运动,垃圾分类没有坚持做下去。”考证者直言。直到1996年,迫于垃圾围城的压力,北京市开始在西城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后来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北京市政府对外承诺垃圾分类率达到50%,但这仅指50%的小区设有垃圾分类收集箱。

    可想而知,当居民看到环卫工人把分类箱内的垃圾统统倒进一辆垃圾车运走的场景后,必然会丧失对垃圾分类的热情和对政府承诺的信任。据报道,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具备粗分选能力的垃圾转运站只有两座,日处理能力大约在3000吨左右,其余1.5万吨垃圾都未加分选,直接进了填埋场。类似境况,在其他很多城市也屡见不鲜。

    在这样后续工作不到位、条文有令不执行的背景下,这份自上而下推行的《意见》首先应该回应民众的是,垃圾处理会不会再次从一项涉及公共治理的民生工程,沦为地方上“环保秀”的政绩工程?否则按照那些悲观者的说法,“垃圾污染的不只是环境,还有人们的信任。环境被污染可能是有限的,信任被污染了,就会弥漫和扩散开来,去污染更多的信任”。

我们吁请更多的关注,并期待这份向全民征集意见的《意见》成为重新建立信任的契机。

16、勤俭是咱们的传家宝

——关于解决城市建设节约资源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

       建议人:上官艾敏      

一、       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是也带来非常严重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问题,这些不能不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其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周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如果准备开发或者城中村改造,农民们闻风而动,整村整村疯狂地建造“临建房”,村子内的树木全部被伐光,家家户户的院子全部盖满楼房,甚至加高到4层5层,家家户户建筑面积都在五六百至一两千平米,门窗是铝合金或者塑钢的,地板是铺了瓷砖的,外墙是贴了瓷片的,房子内部装修或者没有装修不等,街道变成了“一线天”,房子内黑暗无比,大白天不开电灯是不行的……

2、其实,这种房子绝大多数是发挥不了“房子作用”的,有的正在建造的时候就垮塌了,死人的事时有发生;有的建成后也就成了“危房”,人不敢住,甚至不敢从下边走过;有的质量虽然还可以但是因为地段问题而无法出租、自己又用不着;有的“不走运”则多年没有被“征”,让这些人的“投资”没有效益、负债累累、甚至无钱看病;有的“运气好”则刚一盖好就被拆掉变成了建筑垃圾……

3、如果准备开发征用的是耕地,农民们仍然是整村整村疯狂地建造“农业设施”,例如打井,打井数量之多完全可以用“马蜂窝”来形容也不过分;突击修建水泥渠;突击修建蔬菜大棚;过分密集的种植果树……

二、原因分析:

农民们之所以这样“疯狂”地建造“临建房”和建造“农业设施”等等,其实也是非常辛苦和不容易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政府给他们尽可能多的赔一些钱。当然因为拆迁成为拥有百万千万存款“暴发户”的也大有人在。如果目的没有达到,于是就出现了种种“钉子户”,也造成很多“血案”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政府和人民的鱼水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极大地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劳民伤财令人痛心啊!

之所以发生这种现象,并不是农民们目光短视的问题,而问题的根源其实在于政府拆迁赔偿政策上的漏洞!在于拆迁赔偿政策价值观念上的误导!我们可以换个角度设身处地为农民们想一想,城市化建设需要征用的是农民的宅基地和耕地,而绝对不是扒掉农民的房子和农业设施所变成的垃圾山!虽然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农民们花费了大量精力和物力,换来确实少得可怜的一点点回报,用数倍乃至十倍多的面积换取一套安置房,他们原来的房子又被扒掉,完全成了建筑垃圾,这中间加速了资源的浪费且数量之巨是瞩目惊心的!请政府官员们看一看,农民们那一栋房子不是用土方加建筑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沙石、砖瓦、瓷砖、瓷片、铝合金以及塑钢门窗、玻璃、装饰材料等等)达数百乃至数千吨建成的?!这些建筑材料哪一种不是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从若干高污染工厂制造出来的?!这些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动用了多少车辆和消耗了多少能源?!拆除这些房子需要动用什么设备(还包几十至几百名括执法队人员)和消耗多少能源?!清理这些建筑垃圾还需要动用多少车辆和消耗多少能源?!这些大量的建筑垃圾的去向在那里?!对环境污染又是如何呢?!这种全国性的加速消耗资源能源问题能够拉动中国经济腾飞吗?!这就是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吗?!在全国范围这种巨大的损失有没有那一个部门做过统计?!

政府能不能不让农民们胡折腾,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理念,以最小的资源损失,以最人性化的服务,以安置房换取宅基地、以谋生保障补贴换取耕地呢?

三、       解决的办法:

1、立即废止各地方政府现行的伤害民心、浪费资源的赔付办法:即废止征农民的房子按200—500元/平米的价格,农民购买安置房却按1500—2500元/平米的价格。(当然各地的价格还有区别,这里仅仅是举例说明)

2、立即制定新的以人为本、节约资源的赔付办法:不按一个家庭现有房子的多少和耕地上有什么东西赔偿,只对一个家庭现有宅基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使用权赔偿。

通过这样的赔偿,就能够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概念,既能让他们有钱买房子住,又能让农民们以后的谋生问题有充分的保障,活的有尊严。勤俭节约本来就是他们的优良传统,从而能从利益和制度上彻底杜绝农民们“忙忙碌碌、勤勤恳恳”地胡折腾宝贵的建筑材料,真正达到一个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效果。政府政策的公平公正,他们也就不会想入非非,也就没有“钉子户”了,社会就和谐稳定了。

3、从本办法下达之日起浪费资源者罚款,节约资源者奖励。

恳切希望中南海能够重视这个问题。

“勤俭是咱们的传家宝,社会主义建设离不了,离不了。不管是一寸钢,还是一粒米,一尺布,一分钱,咱们都要用得巧。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千里打柴不能一日烧……”这是在我国上个世纪60年代广为传唱的一首老歌,至今唱起来,仍然感到十分亲切,在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很有时代意义。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了,社会繁荣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也有一种不良倾向在蔓延:勤俭节约美德开始被一些人抛弃,奢侈挥霍之风逐渐抬头,各种浪费现象随处可见,有的甚至令人触目惊心。倘若这些浪费现象继续蔓延,不能得到有效遏止,那么,我们的可持续发展就会落空,改革开放的成果就有被葬送的危险。党中央非常及时地发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意义非常重大。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要求政府带头、干部垂范。现在,虽经多年改革,精兵简政,但是少数政府部门的开支仍然巨大,浪费惊人。高耸豪华的办公大楼、时髦超前的办公设施、以各种名义为借口的吃喝招待、浩浩荡荡的公款出国旅游团、成本高昂且滥用的公车消费等,不仅造成了巨大浪费,而且败坏了党风、政风,也与我们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宗旨背道而驰。为此,各级政府应在勤俭节约方面带好头、做好榜样,各级干部应成为节约的楷模。

  建设节约型社会,特别是城市规划部门,要做到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所谓大处着眼,就是决策要有节约意识,决策科学、正确,就是最大的节约。那些严重浪费资源、能耗高的企业,即使能给当地带来一些经济利益,也应坚决放弃;那些徒有虚名、浪费严重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更不能搞。小处着手,就是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节约一车沙石、一袋水泥、一根钢筋、一块砖头、一度电、一滴油、一滴水、一张纸、一元钱入手,具体入微地把节约措施落到实处。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从孩子抓起。经历过困难时期的中老年人,节约意识一般比较强,而从小无忧无虑的孩子,则很少有节约意识。有不少孩子还养成了大手大脚的浪费习惯。最近有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市青年结婚费用平均高达16.8万元,远远超出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而这批青年正是前些年“高消费”风气下成长起来的。所以,有句话说得好,“再富不能富孩子”。让孩子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终身受益;从小养成大手大脚的浪费恶习,则贻害终生。更重要的是,现在的孩子就是将来社会的主人,节约型社会最终还要靠他们来建设,“勤俭是咱们的传家宝”的歌曲还要靠他们来传唱。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节约,是对国家、民族、家庭、个人负责任的表现;节约,不仅是一种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习惯,更映衬出一种高尚的人格和精神追求。坐而论道,不如身体力行。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克勤克俭,厉行节约,将勤俭节约这个“传家宝”发扬光大,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下面是一组即将拆迁和已经拆迁村子的照片:

1.这个村子即将拆迁,农民们正在紧张地加高楼房:

2. 这个村子即将拆迁,农民们正在紧张地加高楼房:

3.家家户户都紧张而忙碌的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堵塞了街道:

4. 家家户户都紧张而忙碌的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堵塞了街道:

5.还在准备加高的楼房:

6.正在加高的楼房:

7. 正在加高的楼房:

8. 正在加高的楼房:

9.即将拆迁的村子:

10. 即将拆迁的村子:

11. 即将拆迁的村子:

12.正在拆迁的村子,刚刚建好的房子顷刻变成建筑垃圾的大山:

参考资料1

拆迁暴发户种出城市之殇(三家村晨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1:2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拆迁一直被认为是个并不新鲜的敏感话题。

  很多地方政府官员、房地产商在公开场合谈到这一话题时,往往处理得很巧妙很微妙,让追问者无法深入:或是语焉不详、避重就轻;或是无可奉告、转而言他。这种暧昧态度下的谨言慎行,使城市发展的引领人群烙上了明显的低调色彩。与之相对应的却是普通市民和拆迁户们的反复思量、左右权衡,互通消息、扳着指头算细账恐怕是每个被拆迁者的必修功课。两种泾渭分明的态度让拆迁逐渐成为城市硬币的正反面。

  然而,随着城市拆迁新政的相继出台,在拆迁方和被拆迁方还未曾找到统一利益的最好方法时,一个让拆迁的关联者始料不及的问题,摆在了拆迁决策者和总执行人———市长的面前。这种说法来源于武汉市长正在解决的一道难题。

  昨天的《武汉晚报》针对这一难题做了很详尽的报道。报道用了“怒斥”来形容武汉市长李宪生对在城中村滥盖私房,骗取拆迁补偿现象的态度。还有一位政协委员这样描述拆迁暴发户:现在,近郊农村有一怪———不种粮食不种菜,种什么呢?专种房子。我就认识这样一个村民,建了五栋房子,面积达到一万多平方米,这么多房子他并不是自己住,而是出租和专等政府来拆迁,光拆迁补偿费就可获利千万元。拆迁也能拆成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这应该是普通拆迁户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那么,这种一拆即富的窍门到底在哪里?

  借用李宪生的说法是,在城中村里乱搭乱盖的人恐怕不全是那些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一点地位、没有一点权力,他是没有办法来实现这个目标的。很显然,拆迁暴发户不是李宪生一个人的难题,也不仅仅是武汉的难题,它代表了所有城市发展拆迁行为中正在出现的新现象。

  “谁影响嘉禾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极端口号音犹在耳,又出现了专种房子的拆迁暴发户。旧伤未愈,又发城市新殇,这不能不引起警醒和反思。拆迁暴发户竟然能按拆迁政策堂而皇之地得到补偿,并屡试不爽,如果不是拆迁户的问题,那就是拆迁法规出现了漏洞!但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居民都可以借拆迁暴富。所以,拆迁法规还具有普遍适用性。如果不是拆迁法规的问题,那就是拆迁户的问题了。

  当初,因为公共利益拆迁和商业利益拆迁没分清,政府部门很容易给拆迁户们留下官商勾结的印象。所以,数起拆迁纠纷的发生让地方政府的官员们自我检讨,把群众利益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并正视市民要求。现在,拆迁暴发户的出现说明了另外一个极端问题,那就是地方政府中的一些官员与拆迁户形成利益共享。

  问题说到这里,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所以,城市拆迁新政可以结合相关法规,对地方政府中的基层组织明确责任,比如区县和街道等,出台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等类似的条文,严控突击盖房或乱搭乱建等。当然,这些是以拆迁规划信息的透明公开为基础的。一旦悖离透明和公开,所出现的就不只是拆迁暴发户,还有拆迁腐败。

  温州炒房团曾经被喻为一个神话,它凭的是资金实力和先知先觉的敏锐判断力。每到一处,总能搅动房价飙升,所以它能暴发。如果拆迁户靠的是炒房团那样的天资,那么,这样的暴发户多几个也无妨。怕只怕脱离了市场和监督的拆迁新政,既失了市场又失了民心。

  所以,城市拆迁中的平衡木上应该有更全面新政的身影,在政府完全摆脱拆迁执行者的角色后,让拆迁暴发户的舞蹈可以赢得市长和市民的掌声,而非城市之殇。

  作者系本报编委

  《江南时报》 (2004年11月07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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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强调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意义重大!

2010-05-06 08:54: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国务院今天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5月5日新华社)

  节能减排是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节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的,这是一组约束性指标。根据这两个指标,如中国GDP年均增长一成,五年内就需要节能六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六百二十多万吨、化学需氧量五百七十多万吨。可以说,这是党和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对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决策和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比如有的地方实行能耗总量控制、更加明确节能减排“一票否决”的具体内涵,使节能减排放的位置进一步突出,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节能减排效果进一步显现,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可以说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来之不易。但这一14.38%的下降率与“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去年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由降转升,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十一五”目标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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