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众参与 江河信息 十月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十月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8-10-13

今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新华网:      中国三江源湿地保护修复技术研究通过现场验收

2、新华网:      黄河源区湿地面积持续萎缩 

 

地方信息:

3、新华社:      重庆强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21世纪网:     环权交易第二步:北京设立环保产业基地

5、新华网:      新疆建立新疆扁吻鱼自然保护区 

6、南方日报:     广东省内四大流域依法限量用水

7、新华网:      北京2020年将建成百个森林公园 

8、中国环境报:    河北严控新上两高一资项目 不符环境准入条件不批 

 

民间视点:

9、搜狐绿色:     让食物远离添加剂 

 

绿色访谈:

10、搜狐绿色:     赵章元:垃圾处理最佳出路是资源化

 

深度报道:

11、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环境税的期待与困境

12、人民网-市场报:     "限塑令"实施方4免费塑料袋:卷土又重来

 

环境时评:

13、中国环境报:      流域水环境保护必须建立刚性约束机制

14、人民网:        北京私车限行为何如此“惹眼”? 

15、人民网-市场报:    私车限行合法吗?

 

 

 

 

1、中国三江源湿地保护修复技术研究通过现场验收

来源:新华网2008年10月13日

  新华网西宁10月12日电(记者叶超)记者从青海省气象科研所了解到,三江源湿地保护修复技术研究课题最近通过现场验收。这一课题研究掌握了不同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的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制订三江源区湿地保护对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青海省气象科研所所长李凤霞介绍,三江源湿地保护修复技术研究课题于2007年2月启动。科研人员在三江源区的隆宝、扎陵湖-鄂陵湖、星星海各建立了一个1000多亩的示范区。在这些示范区,科研人员分别就人工增雨、围栏封育、引水灌溉、种群人工建植等4项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进行了试验。

  通过试验,科研人员掌握了不同技术对湿地的牧草产量、生物量和土壤湿度的修复效果。人工增雨对增加湿地降水、湿地生物量和土壤湿度有明显效果;围栏封育可大幅提高牧草现存量,封育区牧草现存量为自由放牧区的4倍多;引水灌溉可以提高草场初级生产能力;种群人工建植证明三江源区退化湿地植被恢复可以通过人工种植草地得到恢复,并明确了适宜退化湿地修复的垂穗披碱草和冷地早熟禾等物种。

三江源地区是青藏高原重要的高原湿地分布区。高原湿地是中国特有的湿地类型,主要分布在海拔3300米以上的三江源地区和山间谷底以及湖群洼地。长江、黄河以及澜沧江、怒江等水系发源地都分布有大面积的湖泊以及高原沼泽和沼泽草甸,成为中国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高寒湿地之一。

2、黄河源区湿地面积持续萎缩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0月12日

    新华网西宁10月11日电(记者叶超)专家最新研究表明,1990年至2004年间,黄河源区湿地出现持续萎缩,共萎缩了40000多平方公里。

    青海省气象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李凤霞介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等单位的支持下,青海省气象研究所自2005年以来,对黄河源区的湿地变化进行了持续的研究。

    在对黄河源区1990年、2000年、2004年的卫星遥感图片进行对比、分析后,专家发现黄河源区湿地面积已从380000平方公里萎缩为2004年的近340000平方公里,平均每年萎缩2800多平方公里。实地调查表明,2005年以来黄河源区湿地仍在进一步加速萎缩。

李凤霞说,黄河源区的湿地以沼泽湿地和湖泊湿地为主,二者面积之和占到湿地总面积的92%以上,而河流湿地的比重较小。在黄河源区不同的湿地类型中,沼泽、湖泊和河流面积均处于萎缩态势中。2004年与1990年相比,沼泽、湖泊的面积均减少了约10%,而河流面积减少幅度最高,达到22%以上。

3、重庆强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来源: 新华社2008年10月13日

    新华社重庆10月13日电(记者 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近两年,重庆市积极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科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重庆市以合理利用资源为基础,以保护环境为前提,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对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了清理,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监管”的原则,对工业园区环评严格进行审查,规范了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对园区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能源资源、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及排污总量等做出明确要求。目前,全市55个工业园区全部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

    同时,重庆市积极推进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目前,重庆市工业发展、水利发展、库区移民等7个“十一五”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涪陵区城区控制规划等20多个规划编制了规划环评篇章或说明。

此外,重庆市还组织编制了三峡库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并被国家环保部列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项目。目前,三峡库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环评报告已基本完成,将有力地促进三峡库区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完)

4、环权交易第二步:北京设立环保产业基地

来源:21世纪网 2008-10-13

北京做大环境产权交易的第二枚棋子已经落下。

北京通州区副区长张华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位于通州区马驹桥镇的金桥产业基地被正式确立为北京市环保产业基地,一系列打包优惠政策将在10月中旬推出。

参与该产业园规划设计的北京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赵弘表示,金桥产业基地定位国内环保企业总部基地,由于其处于京津冀交通汇聚之处,该基地设立的意义还在于吸引环渤海地区的环保企业将总部设立于北京,而这无疑对刚刚挂牌的北京环境产权交易所具有巨大促进作用。

专业环保产业基地

北京市环境产业协会秘书长武江津表示,目前北京市环境产业分散分布在中关村各个下属产业园内,并无集中的专业环保产业基地。

武江津认为,北京不太可能整合其他产业园内的环保企业入金桥产业基地内,将来的发展趋势仍是“各自发展”。但是金桥产业基地是北京市第一个专业化环保产业基地,此举意味着北京奥运后新城建设的全面展开,以及中关村产业集聚趋势增强和结构完善。

 “中国的能源环保产业由概念阶段进入实际运行阶段,是一大进步。”通州区金桥能源环保产业基地规划建设部部长胡大为说,金桥产业基地的建设已经同北京市新城建设联系在一起,通过产业基地的建设,既可以发展北京环保产业又可以拉动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据悉,目前,通州区内能源环保型企业有20多家。而对于金桥产业基地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关负责人均保持低调。通州区一位负责招商的官员向记者表示,金桥产业园定位环保企业总部基地,因此不能单独以投资规模来衡量其经济效益。

差别化定位

北京市环境产权交易所自8月份揭牌以来,已经吸收的挂牌交易项目中,多半是北京以外的项目。

定位于综合性环保产权交易的北京环境产权交易所目前还以环保技术服务等初级环保产权交易为主,社会最关心的二氧化硫排放等污染指标交易还未完全展开,而就在此时,北京环交所的外部竞争环境变化也不容忽视。除了上海与北京同期挂牌环交所外,天津也在9月底挂牌了环境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所。

2005至2020年,中国能源市场将达到18万亿元,其中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市场将达到7万亿元,平均每年节能环保市场规模为3000亿-4000亿元。而环保产业又是北京产业结构升级的主要方向,如何在环交所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中保持优势,这是北京市一直关注的事情。

赵弘进一步表示,金桥产业园的规划上重新定位后就是面向环渤海的,以吸附环渤海地区环保企业的总部为主要目的,在环保产业分工上与天津和河北有所区别,金桥产业园以“总部——生产基地”为主,天津等地以环保企业的具体生产企业为主。

事实上,天津比北京更早的启动“能源环保产业”,并且早已形成成熟的产业群。2007年4月,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天津将能源及环保产业列为“天津市六大优势产业”。在绿色电池、水处理、海水淡化方面,天津名列前茅。

通州处于津京唐的交通关节点上,对于有可能形成的竞争局面,赵弘表示,“总部经济发展模式”将是金桥推广其产业定位的路径,金桥被寄希望于成为这个经济链条中的最上一环,并且与环渤海地区构成“总部——基地”的合理明确的区域分工和定位。

5、新疆建立新疆扁吻鱼自然保护区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0月12日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12日电(记者刘兵)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地区水利局渔政管理部门获悉,为更好地保护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新疆扁吻鱼,国家和阿克苏地区政府目前已拨款275万元将新疆拜城县境内5条河流流域300平方公里范围划定为新疆扁吻鱼自然保护区,这也是新疆建立的首个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

    据介绍,新疆扁吻鱼是我国特有的仅分布于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的珍稀土著鱼类,俗称大头鱼、老虎鱼,有“水生大熊猫”、古鱼类活化石的美誉,成年个体最长可达1.5米,最重达到40公斤,存活年限最高超过40年。

    上世纪70年代以前,新疆扁吻鱼曾广泛分布于新疆塔里木河水系的开都河、阿克苏河、车尔臣河和叶尔羌河中,年产量300吨以上。随着塔里木河断流和过量捕捞,再加上自身适应环境能力差、性成熟期长等原因,新疆扁吻鱼数量越来越少,一度濒临灭绝。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对新疆扁吻鱼进行资源调查和研究保护工作,2000年以来,国家累计投入500多万元在阿克苏地区建立了“新疆阿克苏中国扁吻鱼原种场”,研究培育新疆扁吻鱼幼鱼鱼苗,2005年人工繁育首获成功,目前已在塔里木河中游拜城县境内的克孜尔水库放流幼鱼鱼苗41万尾。

新疆扁吻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包括拜城县境内的克孜尔水库和木扎提河、克孜尔河等5条河流流域,总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保护区将对新疆扁吻鱼的产卵、生长、洄游过程进行全面保护,并严禁偷捕、偷钓等违法行为。

6、广东省内四大流域依法限量用水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2008年10月13日

    笔者昨天从省水利厅获悉,广东已经全面进入了分水时代,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用水限量已有法可依,违反有关条款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8月省政府批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正式实施,9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揭开了广东省对江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分配的历史新篇章。

  《条例》明确四大流域水量分配应当依据流域规划、流域水资源现状和供需情况,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包括取水量分配指标、河流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量指标及水质控制指标等内容,涉及地级以上市水量分配以及向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由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涉及市、县的水量分配,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实施。

据《条例》规定,不执行水量调度计划或者应急调度的,由作出调度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北京2020年将建成百个森林公园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0月12日

2008101303-1.jpg

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开门迎客

2008101303-2.jpg

游客在参观小桥流水景观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北京目前国有林场已达34个,其中已建成14个森林公园,总面积83万亩。到2020年,北京将建成森林公园100个。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日前介绍,国有林场已成为北京最主要的“绿肺”,其绿化覆盖率均在90%以上,而在拥有14个森林公园的基础上,2020年北京将建成森林公园100个。

据了解,八达岭林场是北京最早成为森林公园的林场之一,其总面积达44万亩,分布植物539种、动物158种,林木绿化率达到96%,并拥有残长城和红叶相辉映的美景。

8、河北严控新上两高一资项目 不符环境准入条件不批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10月13日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北省将严控新上“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项目,今年年内对高于本地单位GDP能耗水平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新项目停止环评审批。

    河北省代省长胡春华在会上强调,在这次集中行动中,各市、县(市、区)行政“一把手”要亲自布置、亲自推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

    河北省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对各设区市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审批进行严肃处理。对各设区市列入今年淘汰名单的落后产能拆除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未能按期淘汰的,从11月1日起一律停止供电供水,并对企业所在的设区市政府通报批评。同时,河北省还将对“双三十”单位的节能减排项目进展情况逐个检查调度,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监管。

会议强调,通过这次集中行动,各设区市及“双三十”单位年内计划竣工的减排项目投运率要达到75%以上,已投运项目稳定运行率达到95%以上。726家环保重点企业80%以上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10月底前完成全年水泥、玻璃、焦炭、造纸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11月底前,各设区市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中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得到落实。(曹培锋 周迎久)

9、让食物远离添加剂 

来源:搜狐绿色 2008-10-12 蒋高明

  连日来,风靡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让普通消费者对一个陌生的化工产品产生了警惕(详细报道见9月12日新京报)。人们不能理解的是,这个白色结晶粉状有机化工原料,本来是被用生产塑料、胶水、阻燃剂或化肥的,怎么会添加在婴儿的奶粉里?这个能造成试验动物肾衰竭,并致其死亡的有害化工原料,让全国432位无辜的婴儿,在他们尚没有成熟的心灵里,充满了对未来世界的心理恐慌。3年前“大头娃娃”事件另数百名年轻父母至今惊魂未散,而今阴影再次笼罩在中国城乡。两个事件均发生在婴幼儿身上,实乃国家之耻辱,民族之不幸。

  大量使用食物添加剂,虽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产量,但其质量却大打折扣,有些造成食物中毒,危害生命健康。以前要1年才能长大的猪,现在4个多月就能出栏;肉食鸡在激素作用下可在45天内出笼。以前,我们欣慰只有牛、羊等少数食草动物不吃激素,是放心肉,然而,遗憾的是,在利益驱使下,人们也喂养牛羊含各种激素的“鸡饲料”和“鸭饲料”,同时喂养瘦肉精。目前,人工饲养环境下长大的鸡、鸭、鹅、猪、鱼、虾、龟、贝、牛、羊等等肉类产品,或多或少地摄入了激素、瘦肉精、安眠药、苏丹红、化肥甚至避孕药等等天然食物链中原本不存在的东西。

  那么有害食品添加剂为什么充斥市场,屡禁不止呢?这要从生产和消费两个终端上来分析原因。

  生产者的目的是赚钱,他们从不消费自己生产的东西,这个前提决定了只要能提高产量,就什么都可以添加。“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为的是提高提高饲料的氮含量,或奶粉的氮含量,因为检测指标蛋白含量就是以氮含量为重要指标的。在养牛过程中,以前有人就提出往饲料里加尿素,甚至教科书上公然这样提倡。过去让动物们吃化肥,如今升级到让它们直接吃化工原料,概因为生产者不吃自己生产的食物,是卖给消费者的。

  在消费者一方,由于他们对食物生产规律不了解,盲目消费,客观造成了食物添加剂的泛滥。如消费者喜欢纯瘦肉,生产者就给动物吃“瘦肉精”,殊不知动物肌肉应该是肥瘦平衡的,让肥肉变瘦,消费者就要承担健康代价,因过量瘦肉精可使人中毒乃至毙命;消费者喜欢“顶花带刺”的黄瓜,那么生产者就想尽各种办法,让摘下来的黄瓜看起来新鲜无必,所使用的添加剂中甚至含有避孕药等成分;消费者喜欢面粉是纯白的,那么就有人将滑石粉、荧光粉添加到面粉中去。

  “优质无优价”逼迫生产者提供不放心食品。不用添加剂,采取传统的生产技术,生长周期长,投入人力多,损失的部分又得不到合理的价格补偿,或者还不好卖,那么农民就索性多用添加剂办动物“速成班”。笔者在山东带领农民养殖的肉牛,不喂养含大量激素的“鸡饲料”,饲料中不加化肥,也不用瘦肉精,但生产出的牛肉和市场上的一样,甚至膘情不如用各种添加剂的,每头牛少收入300-500元,这样农民就抵制我们的做法,重新回到了添加剂饲料喂养的行列。欧洲、美国养殖户索性连动物的肝脏也给牛吃,让食草动物吃“动物”,爆发了疯牛病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韩国人拒绝他们的牛肉,但在中国,尚没有一股反对力量在消费者中兴起。

国家到了对食物添加剂动点真格的时候了,要明确哪些东西不能添加到饲料或食物中,要严格控制添加的剂量,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最明智的作法是,正确引导消费,告诉公众食品生产真相,让市场逐布告别食物添加剂。

10、赵章元:垃圾处理最佳出路是资源化

来源:搜狐绿色2008年10月13日 

 http://lvse.sohu.com/20081013/n259998115.shtml

第1页:搜狐绿色编前按

第2页:垃圾处理最好的方式是资源化

第3页:垃圾分类需要政府完善的管理

【搜狐绿色编前按】

  2008年9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82号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中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6的部分内容引起了专家的质疑: “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在得知标准已经出台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心急如焚,连夜赶写了一份建议书递交给国家环保部污染控制司、科技标准司,建议书认为我国建设垃圾焚烧炉应当十分谨慎,它对附近(数百米内)居住的民众,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尤其在我国当前十分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在许多垃圾填埋场附近出现了高发病区,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缺乏充分论证,是国内外从未见过的,风险太大。

  10月7日,搜狐绿色约请到赵章元老师做客搜狐,担任采访主持的是《光明日报》记者冯永锋,他长期调查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现状,曾在环保著作《不要指责环保局长》中,有一章内容专门谈北京垃圾处理的困境。

  本次访谈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谈300米外建垃圾焚烧炉的危险性,下半部分讲我国垃圾处理的出路。

  被访嘉宾:赵章元

  赵章元简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理事、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成员

  主持人:冯永锋

冯永锋简介:《光明日报》记者,一直关注环保,长期调查城市垃圾处理现状,2007年出版的《不要指责环保局长》中,有一章专门谈北京的垃圾出路。

  【访谈正文】

   垃圾处理最佳出路是资源化

  冯永锋:刚才您举的都是国际上的例子,您研究过或者我们一些专家研究过国内的一些例子,比如温州也在做焚烧,有人跟踪做这些厂子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研究吗?

  赵章元:我觉得作为一个科研工作者,不能只提出问题,不去解决问题,我一直在追踪到底什么办法处理垃圾最好,我搜集了很多年,也接触了大批的企业,特别有一些企业很值得歌颂的就是他把一生的心血就放在研究垃圾怎么处理,怎么分类,怎么把它利用上,确有人在,很多人在研究这个东西,但是走了不少弯路,目前我们国内大批的研究垃圾处理出现的问题就是一大部分有机物用来做肥料,但是他做出来的肥料,农民不要,一个是它的肥料不够,一个是它有污染,因为里面有重金属。所以这个问题卡壳了,进行不下去。最近这一两年我们解除了有那么几家企业,就是攻克这个问题的,基本上得到初步成效,比方北京洲际有限公司他就是有志于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的,他的优势是因为他们制肥料搞了很多年,他对不同的肥料,不同的处理办法,有不少的经验,最后他采取了一种仿生技术,相当于人的胃消化食物一样,模仿人的胃的温度,一二百度,再加上我们是消化酶消化食物,他加了类似的催化剂之类的,提高温度,然后运转,最后出来以后是一种肥料的半成品,然后他再补充营养,做成植物所需要的肥料。结果他运转了以后,做出来的肥料有点供不应求,这就是他的优势。购买者还要排队,所以如果是这种形势下,他再把垃圾分类搞好,还有塑料那一部分,塑料也是有技术的,有好几种等级,把它做好,那些无机物做成建筑材料,这个问题就不太难了,这几个问题都处理好,能做成消解量在90%以上,这是相当不错的,我觉得是很有前景的。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性的垃圾困境之下。

  冯永锋:前期就是把它尽量分开,尽量在小区进行就地处理是比较好的。但是我的了解,最近我在北京跟北京市政管委接触比较多,他们从去年开始力推垃圾分类,在很多小区鼓励他们买小型的有机肥的辅助机,但是国内产的,他们说操作过程中有臭味,很不好。您刚才说的是要把垃圾拉到他们企业里面再处理吗?

  赵章元:对,拉到企业里面,他是把新鲜垃圾马上处理,不要放,一加温就等于消毒了,就没有味了。

  冯永锋:其实还是很多地方在推进填埋,现在中国的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一直做的不够,反而他们一直想一次性解决问题,进行焚烧。其实您也知道填埋也会产生很多不好的结果。

  赵章元:对,垃圾分类和垃圾综合利用,我们在国内已经酝酿了很多年了,有不少地方也在实践,在一些小区让大家分类,有不少环保志愿者自觉的给你分好,分成几类,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

  冯永锋:群众是有垃圾分类的能力的。

  赵章元:说中国一些老百姓的素质太低,我不这么看,中国老百姓是贫穷过来的,开始有这么一个过程,可能他不太讲究,但是一旦我们经济发展了,他的条件都好了,他很会讲究,我们中国人现阶段已经提高了素质,除了个别的之外,比以前还是有很大的提高。

  冯永锋:尤其城市化当中有很大的垃圾分类的便利条件。

  赵章元:垃圾分类和垃圾综合利用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原因还是我们政府不作为,没有人去坚持,我仔细观察了很多年政府行为,几乎所有的政府办公都把垃圾问题放在角落里,放在一边去了,实在没事儿做了,拿过来讨论讨论,只要一忙起来,谁都不把这件事情放在议事日程上,所以最后都被耽搁了。安排一个人去管,他可能管一阵子,遇到很多困难,他可能不愿意做这个了,扔到一边,领导都不知道,起码主管领导没有把它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所以就出现了我们所谓不作为的效果。如果你盯住,把垃圾分类从收集开始,到最后运到哪个地方怎么去消化,每个环节都做好,而且检查它,没什么难的,这毕竟是一个简单的劳动,不是像我们制造卫星那么难。我们有那么大批的劳动力可用。

  冯永锋:中国本身就存在民间自发的拾荒团体,那是很好的。

  赵章元:对,所以我一直认为垃圾分类问题和综合利用问题一直被困惑在政府管理上。我们会体谅政府,有很多困难,也很累,但是这个事情不可推卸的责任就是政府行为,要把它盯下去,你不能让人家环保志愿者以很大的积极性分类以后,你来一个车又给合在一起了,很大的挫伤人家的积极性。

  冯永锋:我到很多小区采访他们都是很失望,说我们给分开了,但是你们不管。

  赵章元:这就很可气!为什么国外就行,人家动了脑筋的。比如丹麦,他把一个垃圾分类的筐子做了一个电脑音乐,扔进一个瓶子他给你讲一个故事,或者给你唱一段歌,唱的曲子很好听,扔一个唱一个,小孩儿很喜欢,他就一个一个地扔,他觉得很有趣,在有趣中就把这个事情做了,那就是说人家动了脑筋,他把这个事情做好了。我们是简单处理,我们政府管理今天还在很多环节上都是习惯于简单处理。

  包括塑料袋,有了白色垃圾污染,就不许生产了,太简单化了,垃圾袋的优点很多,老百姓舍不得扔掉,你一下子不让他生产,还不行。

  冯永锋:根据我的了解,从去年开始,可能因为奥运会的推进,奥运会要求北京市垃圾分类至少达到50%,所以去年开始北京市确实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现在奥运会结束之后,您觉得他们还会持续下去吗?

  赵章元:至少现在我还没看到政府有这么大的决心要坚持下去,好象大家都松口气了。是不是这样?我们要调查研究。

  垃圾分类需要政府完善的管理

  冯永锋:很多的垃圾分类只是满足了在垃圾筒上贴上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但是最后还是合在一起的。我国垃圾楼只有一个坑,只有一个车子,到了填埋场就是一个大坑,他后端的系统没有完成,这样做垃圾分类是不可能做好的。

  像中国处理垃圾油污太多,把纸污染了,把塑料袋也污染了,把钢铁、玻璃都污染了,一下子利用价值就降很多,因此,综合利用有一个前提,就是前端必须充分分开。

  赵章元:有些垃圾分类机就会把塑料都洗的干干净净,有一部分是处理新鲜垃圾,你只要来了一车垃圾,一两个小时就给你处理光了。还有一些企业是专门处理陈旧垃圾,我把你这个垃圾山订个合同一年或者两年给你消灭掉,但是这块地你要让我盖楼,就行了,这点代价还是可以的。

  冯永锋:政府管理部分承担管理责任应该把垃圾处理做好,但远远做得不够,他也没有把社会化的权限放出来。如果他肯打开,很多社会能量也就参与进来了。比如说我觉得最典型的就是拾荒的那些人,一九八几年就很职业化了,但是我们现在老把他们当成坏人,老去查人家,扣人家,但是他们对北京的垃圾分类做了最大的贡献。有人做过一个统计,这些拾荒族能帮助垃圾减量30%—40%。

  从运营方式上来讲,应该让社会的能量去做,这在中国来讲应该是很好的,从技术的角度上我觉得应该还是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

  赵章元:我们应花一定的精力在综合利用上,把各个环节都把它做得高层次些。

  冯永锋:北京有一个小区叫建功南里,他们在小区里头做小区的花肥,他们弄了一个小的有机肥制造机。但居民的垃圾分类还是不是很负责任,还有很多混在一起。现在他们是被迫走上这条路,因为不停的有国外元首去参观,有记者去采访。只要有人来,他们就得表演。这个小区就让管自行车的人兼管垃圾分类,帮助做一下二次分类。这个人根据机器的量,比如机器一天能吃掉50公斤,他就找出50公斤来,其他就不要了。但是小区的花肥用的很少,其他的绝大部分都是一样都弄出去了,所以这个不能指望居民的。北京我去了几个点,垃圾分类的热情都很高,像西城区大乘巷的那个小区做得非常好,1999年听完廖晓义老师的讲座,马上就开始实践。他们积极性很高,但是十年了,当地街道办事处都不知道自己管辖的范围内有这么个小区在做这样美好的事。那个小区很小,也是做的最好的一个小区。

  赵章元:政府如果不支持,怎么也做不下去。我们就期待着哪一届政府真正下决心找得力的人去做这个。

  冯永锋:地球村的廖晓义就是启蒙,面对这个时代,塑料时代,这个垃圾分类没有做过,她1996年回到国内以后做启蒙,很多公众听了她的报告就开始执行,但是官方一直没有跟进。但在公众的推动下,管理者确实也在改善,因为他最早期的思维方式是填埋,然后是焚烧,刚才赵老师说的综合利用,阿苏卫也做了一个综合利用的工厂,包括2003年SARS之后医疗垃圾也是单独处理的,是在进步,但是进步得太慢了。现在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僵持的局面,政府觉得我不做是因为民众不动,民众觉得政府不动我怎么动,双方都没有人动。我个人认为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在政府,根据我的观察,城市里的人垃圾分类的能力是有的,我们不能指望城市里的人的垃圾分类能力达到百分之百,但是先从百分之一做起,一天一天涨,达到百分之七八十是可以的。

  赵章元:这个问题就涉及到我们管理的素质和腐败行为。如六里屯这个垃圾焚烧炉就是转给了一个企业,就出了问题。政府不作为中就夹杂着政府的腐败,把事情搞乱了。如果一个很坚强的政府,我就不相信连垃圾都处理不了!我们卫星都能上天,那有多难,可垃圾处理不要那么高的文化素质就可以解决。

  同样一件事情,如果管理不到位,就不会办好。环保更是这样,你建了垃圾场,或者你搞了焚烧炉,你说我这个设备多先进,最后管理跟不上去,还是没有质量,按现在我们国内的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来看,可能很多都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污水处理厂变成是中转站,检查团来了就转起来,你走了它又停了,这不是正常的管理状态,这也是我们当前造成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冯永锋:那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了,谢谢赵老师。

11、环境税的期待与困境

来源: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2008年10月13日

  环境税不是万能药,更重要的是整个税制的“绿色化”

  环保部将推进环境经济政策的执行,绝不纸上谈兵---一个月前,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绿色中国论坛上的高调表态,强化了从年初起就逐渐升温的对于环境税出台的预期。

  早在8个月前,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主导设计的“独立型环境税的征收方案”,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框架思路并报送了环保部。而这一方案的基础,是2005年环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属下的研究机构联手完成的环境税征收实施方案。

  本刊记者接触的多部门的参与者,对于方案提出的税率和推出的时间表,都不愿透露。

  但这并不妨碍“环境税有望开征”的消息四处传扬。而争论也在发生,有人对须与开征环境税相匹配的监测能力表示疑虑,也有人担忧在经济大势严峻的情况下,环境税会让企业负累更多。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马中认为:“环境税讨论这么多年,从最近环保部释放出的信号来看,正式亮相的时间不会太久了。”

  对此,从上世纪70年代起就在环保部任职、如今为NGO负责人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说:“不管是期待还是疑虑,环境税和它隐寓的环境经济政策,已经成为环保部门在经过多种尝试以后,为突破环境治理种种困境,做出的一种新选择。”

  等待16年的“新选择”

  所谓“新选择”,其实是漫长等待的结果。

  早在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高峰会议上,响应联合国号召,中国政府明确表示将开展环境税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此后每一次重要的文件都会宽泛地提到环境税,将它和金融、财政并列提出,作为环境经济政策。但是作为一种独立的环境税,真正采取行动,就不行了。”马中说。

  “十一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发布时,曾提出“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这原本被认为是环境税正式纳入国家政策制定议程的信号。然而,2006年3月这一纲要正式公布时,环境税的表述并不在其中。直到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之后,国务院出台了一份“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方才表态要落实环境税收政策。

  尽管政策层面徘徊不前,学界对环境税的研究已于1996年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影响下起步。

  上世纪70年代初,OECD环境委员会首次提出“污染者付费”原则,排污收费制度开始实施。此时,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只是个旁观者。

  90年代开始,西方又掀起了“绿色税收”改革的浪潮,征收环境税的目的扩展到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在实施环境税制度较早的OECD国家,开征的环境税种类达十几种。

  1998年,在当时的国家环保局的支持下,其下属的环境规划院和OECD一起举办了环境税研讨会。

  “相当于对中国的税收体系进行绿色评估,把我国跟OECD国家做个比较,看看我们的税收体系中绿色的成分占多少,也叫环境经济核算。”国内最早从事环境税研究的学者、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告诉本刊记者,“比较的结果是比西方国家差得很多。”

  此后,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涉足环境税领域。与高校偏重理论化相比,王金南说环境规划院主要聚焦政策设计。而政策设计过程中,很少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从国家立项角度来讲,最早的支持就是在‘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里列了一个课题‘中国环境税收政策及其实施研究’,算是最大的突破。”王金南说。

  这种学界高调、政界低调的状况,近年有了改变。“在2005年10月召开的环境税收与公共财政国际研讨会上,财政部财科所、税务总局税科所都参与进来,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都很热心,财政部来牵头。”王金南说。

  此后,环境税的研究项目进一步在官方主持下推进。2008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中国环境税收制度建设问题研究”项目结题会。

  “开征环境税”呼声渐高,背后是节能减排的硬性指标。而严峻的环境形势则被认为是更为迫切的理由。马中教授指出,“国家认识到排放已非常严重,不容易控制,所以要采取各种手段”。

  需要“绿化”整个税制

  环境税是用税收激励制度向企业或个人发出保护环境的信号。在环境危机无法忽视的态势下,开征环境税与节能减排目标似乎一起成了扭转中国环境治理的希望。

  然而,环境税能否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出路,是环境税设计首先要解决的。

  2005年11月底,一直备受关注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在东亚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研讨会上初露雏形。在这份由中国环境规划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等4家科研机构合作而成的环境税征收实施方案中,提出了独立型、融入型环境税方案以及环境税费方案这三种环境税征收方案。

  “2005年提出的三种方案,现在已经被普遍接受。”王金南说,环境税的设计一直在步步推进,在此基础上,2 008年2月由环境规划院主导设计的“独立型环境税的征收方案”,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框架思路。

  然而,在环境税的设计中,融入型的方案也同时被保留提出。原因是,虽然最终目标是建立独立型的环境税政策,但由于环境税涉及到费改税、税收调整等政策问题,同时关系到整个财税政策,国民经济、企业和公众的接受程度,环境税的建立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采取先易后难、渐进实施的战略。

  马中对此作出进一步解释:独立的环境税通常和整个税收体系不容易协调。税本一般没有特别明确的目的,主要功能是增加政府收入;而环境税有定向的目标,要改变排污状况。同时它不仅不以收入为目的,还可能导致税收减少,因为排污者最终是在它的调节下减排了。所以,环境税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整个税收体系中的“另类”。

  但是在发达国家,特别是OECD成员国,环境税已经融入整个税收体系,整个税制出现了“绿色化”——整个税额中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比重在提高,不利于环境的税收在降低。

  为此,方案建议在独立型环境税的征收中采取三步走战略:首先消除不利于环保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其次,综合考虑环境税和环境收费政策,逐步提高税收绿色化程度、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建立独立的环境税;再次,深入开展费税改革。

  “目前,中国已进入第二步,特别在税制的绿化方面。”王金南指出,光靠环境税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必须在已有税种里把环境因素考虑进去。

  而这就意味着要在中国现行的税制里进行改革。改革的对象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种。例如9月1日起实施的大排量汽车消费税就属于“绿化”的一部分,其间接含义是采用税率差别的政策引导节能减排。

  对此,人大环境学院副院长邹冀指出,虽然从2006年开始,现行消费税收从促进环保的角度,将11大类增加到 14大类,但在资源税等更多的税种当中,仍没有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和降低污染的功能。因此空间还很大。

  税率的设计相当有技巧

  然而,在借鉴国际上通行的“绿色税制”的过程中,环境税的设计只有顺利地对接国情才有机会以合适的姿态出现。

  “我们的特色是针对自己的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王金南告诉本刊记者,比如二氧化硫,中国占了全世界30% 的排放量,如何去控制?环境税方案是针对电厂,还是针对全行业?发达国家主要是针对电厂这些“大老虎”,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则不能完全靠这个解决。

  在税率的设计上,制约环境税方案选择的种种现实因素反映充分。

  按照环境保护税收原理,要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就要把环境税的税率确定在较高的水平上。然而王金南指出,税率太高,企业肯定会有人出来说话。尤其今年经济形势严峻,沿海一带中小企业不少在关闭,环境税开征会增加企业负担的顾虑确实存在。

  “肯定会增加企业负担,不过最根本的还是环境与经济平衡的问题,要环境,还是要经济。实际上从短期来看对经济的影响是有的,从长期来讲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邹冀认为。

  由此对税率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政策的设计相当有技巧。”王金南指出,为减少对企业的冲击,可以先选择低税率。例如2010年一个排放当量征收1.2元,2015年征收2元,此后,随着治污技术的提高,税率逐年增加,直到理想水平。

  马中教授认为,这里面隐藏了一种长期引导减排行为的信号,同时也保证了收入。类似于预告的方式。同样有效的措施包括,国家可以今年公布要开征环境税,先释放政策信号,让各方面有所准备,几年后再正式实施。

  在环境税的设计中,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的推动至关重要,设计方案可能导致的部门利益变动,也成为必须考虑的现实因素。

  “比如税率很高,企业都把污染都降下来,钱收不上来,从环保的角度来讲是最理想的。但从财政的角度看,忙了半天,收入没有。”

  王金南指出,这些因素影响着采纳环境税方案的政治意愿强弱。环境税的制定和实施往往意味着各方的妥协。

  “经常要做做平衡,妥协也是为了顺应经济发展和财税改革大的趋势,从另一方面讲,也算是减少改革的阻力。”马中表示。

  环境税不是一剂万能药

  在独立型环境税征收的实施过程中,“费改税”始终被认为是一个大方向。“环境税要落实,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和现有排污收费制度进行衔接和配套。”邹冀指出。

  排污收费制度在中国已实施近30年,虽然为环境税的开征打下一些基础,却并不能避免让环境税的开征陷入更多的困境。

  “经常有人说排污费还没收到位,征什么环境税。”王金南说,现行排污费里设计了几十种项目,但真正能收上来的只有几种。同时排污费的标准相当低。

  早在1994年中国就和世界银行合作研究中国的排污费制度改革,王金南主持了整个项目,他记得研究之后提出的标准约是1公斤二氧化硫1.2元。但是2003年决策部门真正定下来的是:分三年到位,二氧化硫0.67元,与设计的价格差了一倍。

  “如果环境税也是这么低的一个成本,不足以刺激企业的减排动力。”王金南说。

  “为了收钱,排污费征收是越简单越好,如果是为了保护环境、削减污染,当然要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制定标准。问题是现有的污染物标准不够细化。”邹冀指出。由于环境税征收依据有从量的,也有从价的,在征收管理上更加复杂。

  这种复杂性要求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进行环境监测,对企业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分析和计量。按照这种要求,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队伍可以直接代征,或者转移到税务部门。

  “大量的小污染源没法监测”成为环境税开征面临的更大困境。马中解释说,例如二氧化硫分两类源,一类是大污染源,就是大电厂,它们的排放量大约占到总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这部分监测系统已全面,减排效果已经体现,甚至超额完成,所以不需要税收调节;但是另外三分之二是分布于城市边缘地区的小污染源,由于采取低控排放,比电厂危害更大,极需环境税的调控。

  由于排污收费制度长期疏于“污染源的普查”,环境税根本没有“小污染源排放”的名录,也就无从建立可靠的排污申报和核实制。“不掌握它的排放状况,如何征税?如果税收不上来,就无法实现它的调节功能,最后只能实现一个宣传功能。”马中说。

  关于“排污费征收中的监测难”问题,本刊记者咨询了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一位袁姓工作人员。他表示,环境监测正在努力加强,但因为企业和经济发展的速度都很快,目前还是在“还欠账”的状态。“环保部专门的监测队伍是监察大队,规模没有税务部门那么庞大,监测范围也比较窄。”

  王金南认为,环境税开征后,需要建立一支稳定的征收队伍,而其中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等能否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联动,成为一个关键。

  更重要的是我国现行的“纳税人自主申报、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并不适应环境税的需求。排污企业很容易为逃避税收,瞒报、少报污染物的排放量,而税务部门事后稽查又很难获得可靠凭证。此时,环境税征管人员的培训就需要联合环保部门、税务部门双方的实力和技术来共同完成。

  由此,不同部门的利益目标需要新的协调,征收能力建设的成本要共同承担。

  业内人士表示,环境税不是一剂万能药。王金南告诉本刊记者,宏观调控以后,行政手段受到的限制很大,大家都寄希望于运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但不能过分看高它。”

12、"限塑令"实施方4免费塑料袋:卷土又重来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2008年10月13日 张子瑞

2008101301-1.jpg

 

2008101301-2.jpg

  只有大超市、商场能严格执行“限塑令”

  “限塑令”已实施4个多月,塑料袋的滥用得到了一定控制,但近日《市场报》记者走访市场时却发现,某些农贸市场、社区小店、蔬菜水果摊点免费赠送塑料袋的情况有抬头之势。

  免费塑料袋抬头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团结湖附近的天宇小商品市场。在一个摊铺前,记者花10元钱买下3双袜子。交货时,摊主随手翻出一个塑料袋,将袜子装进其中递给记者。当记者询问可否使用免费塑料袋时,摊主表示,不用你花钱买塑料袋,还不好吗?

  在水碓子附近的一个社区小店里,记者连续几日观察到,店主将免费塑料袋提供给前来购物的顾客。一位顾客对记者解释说,来这里购物的大多是小区的住户,和店主的关系也都很熟。店主是为了方便附近住户才提供免费塑料袋的。而在一些早市、地摊等场所,记者同样发现,存在使用免费塑料袋的情况。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各大超市和商场均能严格执行“限塑令”。在京客隆超市,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限塑令”实施以来,顾客基本都能遵守“限塑令”的规定,自觉有偿使用环保塑料袋或者布袋。并没有因为不提供免费塑料袋而流失客源。该负责人认为,各大超市之所以执行的比较好,一是因为超市的透明度高,有统一的收银台,是否提供了免费塑料袋一看便知,易于群众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二是由于各个超市都能够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所有的超市都这样做了,对于顾客来说,去哪家超市购物就根本不必考虑是否有免费塑料袋,也就不会对超市的生意产生影响。而这些条件恰恰是集贸市场、小店地摊等场所不具备的。不少受访者寄希望通过有关部门对集贸市场等执法盲区进行重点监管,来遏制免费塑料袋的抬头潮。

  监管环节难度大

  商家的行为由谁来监管?如果商家违反了“限塑令”又由谁来处罚?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相关方。在某小商品市场里,不少经营者告诉记者,虽然在“限塑令”实施之初,市场的管理者告知过他们不得使用免费塑料袋,但平时并没有专人检查,更没有听说过哪个摊位因为使用免费塑料袋受到了惩罚。

  早市上一位卖菜的摊主则告诉记者,一些顾客会要求他们提供免费的塑料袋,如果不提供免费塑料袋,就可能流失生意,因为存在着其他摊主提供免费塑料袋的情况。这位摊主自己也不清楚,如果提供免费塑料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他甚至不知道哪个部门会对他进行处罚。

  记者拨通了北京工商部门的12315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限塑令”是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的,按照谁发布谁监管的原则,“限塑令”的执行情况也要由这三家单位负责监管。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发现由商业场所使用免费塑料袋的情况可向他们进行举报,一周之后可来查询处理结果。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这种主要依靠举报处理的方式并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管作用。有的市民表示,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定时排查。但现实的问题是,毕竟塑料袋的使用市场如此之大,而且农贸市场、地摊市场较多存在于城郊结合部,小卖部等小店铺多零星分散于社区或胡同,如果不依靠群众举报的话,这对相关管理部门来说,的确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在有限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下,怎么有效的监督管理确实是一道难题。

  需立法规定有偿回收

  有学者认为,避免“限塑令”成为一纸空文,关键在于从源头上管理,只要市场不生产那种不环保的塑料袋了,人们自然就不用了。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从目前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不少商家还有渠道搞到一些不符合环保标准的超薄塑料袋。市场的需求驱使着一些企业依旧生产这种技术含量低下、成本低廉的超薄塑料袋。

  一方面是使用环节的监管难度大,另一方面是超薄塑料袋的生产源头还无法完全遏制,在这样的困局前,“限塑令”有效执行如何能够保证?长期关注“限塑令”立法情况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接受《市场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限塑令”面临的执行难的尴尬局面,其深层原因在于立法的层次低和立法不全面。

  据了解,“限塑令”的法律依据是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其中规定,向消费者无偿或变项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董正伟认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但是,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并没有根本解决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问题。而且从长远发展来看,在城乡范围内全面实现有偿销售塑料购物袋难度很大,环保和节能问题不但得不到根治,还可能增加民众负担,引发新的矛盾。

  他认为,需要完善立法,特别是要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和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回收机制,并明码标价。

  董正伟告诉记者,之所以目前废旧塑料购物袋浪费资源现象特别严重、造成环境污染也很突出,根源在于废旧塑料购物袋没有有偿回收渠道。这样廉价的废旧塑料购物袋被消费者随意丢弃,必然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而在有偿回收塑料购物袋、循环再使用的前提下,本身就是一种资源节约。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消除塑料购物袋的环境污染。同时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科研创新,生产出环保、便利生活的新的购物袋替代品,才是治本之策。

  他举了个例子,“城市里的废旧纸箱、酒瓶、饮料瓶、废旧金属等每天都被拾垃圾者打扫干净,这是因为酒类生产商及时回收自己的瓶子,商品的包装纸箱被及时回收,废旧报纸被高价回收……这些有偿回收方式极大的调动了消费者保管好包装物的意识,不随意丢弃消费品包装物,同时对生产企业来说实现了资源节约和再次利用”。

以此为例,如果每个塑料购物袋以一定价格回收,那么消费者完全可以把购物袋卖给回收机构再利用,随意丢弃购物袋的做法就可以消除。这样做比单纯通过定价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更能实现节约资源,也更加人性化。

13、流域水环境保护必须建立刚性约束机制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10/13/

    对每个流域而言,都存在上游和下游问题。上游生态保护,则下游受益;上游生态破坏,则下游受害。上游排水,下游水质污染物浓度增加,已是一个普遍现象。下游长期以来处于一种被动妥协状态。

    为打破这种局面,笔者认为,必须建立相应的刚性约束机制。

    由生态补偿机制转变为生态付费机制。生态补偿涉及到如何补、怎么补等诸多问题,可以按照流域水质断面污染物增加总量,参照现行排污收费政策,实行总量收费,并实行累进加价付费制度,费用在上游财政和排污收费中予以列支。针对断面水质的监测,由上下游环保部门互检或以这地区上一级环保部门断面监控数据为准。

    由对话合作提升为派驻环境督察员制度。开展两地政府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是必须或必要的工作措施。但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竞争激烈,不容易全面了解地方具体经济政策和发展方式、环境保护措施等。因此,有必要派驻政府间的环境督察员,参与了解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特别是在流域规划及重大项目建设中,对下游水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必须在环评审批中附有下游环保部门意见,实行有针对性的干预,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由地方环境监管拓展为互查互管机制。地方环境监管常常受体制的制约,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目前这种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主要是利益使然。落实流域下游对流域上游环境监管的逆向互查制度,下游对上游环境违法行为实行直接查处或交由共同上一级环保部门查处,则能有效打破体制局限。由于下游的环境利益必然使得对上游环境破坏行为查处更为严格,也迫使上游地区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执法不力现象将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必将有力地推动整个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上下流域环境保护的双赢。

    将流域断面水质列入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内容。目前,仍有许多流域断面水质不容乐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地区节能减排阶段目标完成的情况下,断面污染物却在增加,这种反常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质疑。因此,需将流域断面水质分级分段列入节能减排目标,因为流域断面可以全面反映一个地区水污染物节能减排效果。把流域断面水质纳入节能减排重点考核内容,在实际操作中,更能防止措施漏洞或数据不真实情况的出现,促进节能减排产生实际效果,让流域地区真正从节能减排成果中得到实惠。

    开展流域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流域污染物是流域水环境质量的综合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的规定,对流域下游环境质量或环境影响负责的应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公益诉讼的责任主体应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政府对各自流域水环境断面水质污染物增加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公益诉讼在政府间进行也可以有效防止公益诉讼泛滥的出现。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上游对下游水质影响带来的水体使用功能变化、处理成本增加等,付出经济费用进行补偿,以及对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流域水环境保护中,如把上游对下游环境影响的必然性看成具有不必然性,则流域纷争会持续发展;要把不必然性看成必然性,才能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因此,必须树立务实合作的姿态和建立相应的刚性约束机制,擂响重鼓,才能突破生态破坏恶性循环的重围,并使强化管理成为常态,各流域才能重现往日的风采。

14、北京私车限行为何如此“惹眼”? 

来源:人民网2008年10月13日

    据报道,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宣布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从10月11日到明年4月10日,北京市其他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

    消息甫出,争议迭起。仔细想来,引起争议是必然的。因此,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需要公开、审慎,要让公众参与,要符合程序正义,如此方能权威、科学,也才能受到公众服膺,从而收到良好效果。

    遗憾的是,“从10月11日到明年4月10日,北京市其他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这一规定,让很多网友觉得像仓促推行的,既没有经过必需的程序,比如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向公众陈述为何这样做,这一措施有无经过科学论证,公众也不得而知。由此,引起包括私家车主在内的公众强烈不满乃至产生抵制情绪,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前些年,一些政府部门不遗余力地“鼓励轿车进入家庭”,公众响应号召,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纷纷购买私家车,殊不知,如果公共政策前后抵牾,如此前后不一,岂非透支政府公信力?

    当然,政府部门对此有一定的补偿措施,比如,对停驶的机动车减征一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问题是,这一补偿是否经过了私家车主的同意?按照这种逻辑,限行24天减征一个月,顺延下去,是否可以不收养路费和车船税就能让私家车永远停开?公民购买私家车是用来开的,不是用来限行的,当时购买时就对足额的养路费和车船税有足够的承受能力,因此尽管有所补偿,也让人不爽。

    据报道,在日本东京,大多数人乘公交车上班,而不是选择开私家车,原因很简单,日本的公共交通十分发达。曾有旅日华人感慨:日本公共交通发达,乘坐公交车和地铁几乎可以到达城市的任何一个地方。公交车十分准点,几乎可以用“分秒不差”来形容。在城市规划或是改造时,日本人总是优先、优化发展公交,在线路规划、车辆配置、政策制定等方面为公共交通提供最好的服务。交通拥堵,不仅仅是私车“惹的祸”,治堵,拿私车“开方”的同时,更应同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不要让私车主们被限的同时,没有被限的群众的出行同样没有得到改善,那么就违背了“治堵”的初衷。

    政府部门目前对公共交通用心颇深,但仍有发展的空间。对公车也有相应的措施,比如封存30%公务用车。但对这一点公众仍有狐疑,人们担心政府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如果缺乏公众监督,如何保证果真有30%公务用车受到了限行?而且,一些部门善于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游戏,比如在特别通行证上做文章,总能搞到特别通行证。有论者建议,请将颁发特别通行证的标准和数量,向社会明示。还有,封存公务用车30%会不会导致购买更多地公车?因为,一旦限行成了“专限老百姓”,不仅限行的目的无法实现,百姓自觉限行的决心也会受到损害。应该说,基于现实体验,这种建议和担心不是多余。

    一言以蔽之,政府部门推行公共政策,不能拍脑袋,不能由几个人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的思想代替大多数人的思想,必须公开透明,让公众真正参与。中央早就表示,要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让公众知情、参与和表达的公共政策,初衷再良好,也难以使公众信服。(作者 王石川)

15、私车限行合法吗?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2008年10月13日宗和

2008101302-1.jpg

93.1%的车友认为限行应提交人大审议 

  “十一”长假前,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从10月11日开始,机动车每周按尾号停驶一天。限制私家车上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这项政令的推出是否应该提交市人大审议、听证征询民意?还是理应由政府下令执行?就此问题,人民网进行了网上调查。

  截至10月6日,共有6000余网友参加了人民网的网上投票。其中,93.1%的网友认为私车限行应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4.5%人认为这项决策应举行听证会通过后执行;仅有2.4%的网友认为限行可以由政府发布行政命令执行。

  由此可见,即便人们都希望北京的空气清新起来,北京的交通顺畅起来,但面对限制私家车上路这样的决策,大多数人还是持审慎态度,觉得需要经由人大审议再决定是否可以执行。至少也应该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民意,通过后再执行。

  对这个调查结果,人们并不感到惊奇。毕竟机动车一旦归个人所有,就成为私人财产,无论在什么社会什么法治下,个人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出台不久的《物权法》也明确阐释了这一点。限行虽然没有直接侵犯个人财产,但至少部分地剥夺了个人所有物的使用权。在奥运会期间,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为了更多人的出行利益,私家车主可以抱着做贡献的态度,支持各种限行措施。但要将限行常态化,单凭一纸行政命令,似乎很欠缺说服力。

  退一步讲,无论有多少限制,北京的私家车数量无疑仍将持续增长,那么当这停驶的部分车辆挪出的空间又被新增车填满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只能迎来更多的限行。除了强迫私车停驶,就没有其他方法来还北京的清风蓝天,还北京通畅的交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