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8
一月二十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中财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国环境污染总体尚未得到遏制
http://www.cfi.net.cn/p20100127002436.html
2、新华网: 中国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拒绝污染企业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01/28/content_12889600.htm
3、信息时报: 让水资源费真正保护到水资源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1/671264640073_1.shtml
4、中国新闻网: 中国海平面升至近30年最高位 海南年升27毫米
http://env.people.com.cn/GB/10859827.html
地方信息:
5、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垃圾分类立法拟增惩处条款
http://finance.ifeng.com/huanbao/hbyw/20100128/1768464.shtml
6、现代快报: 江苏将立法保护饮用水源地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1/671264642545_1.shtml
7、新华网: 贵州25万人因旱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http://news.sina.com.cn/c/2010-01-28/082819564870.shtml
8、新华网河南频道: 河南省今年将在各流域全面推行水环境生态补偿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1/671264642430_1.shtml
9、南方日报: 广东挂牌督办广州饮用水源污染等10大环境问题
http://news.sina.com.cn/c/2010-01-28/080619564508.shtml
环保观点:
10、现代快报: 纪卓瑶:机动车环境税不能只做加法
http://news.ifeng.com/opinion/economics/201001/0128_6437_1528388.shtml
11、中国广播网: 曹景行:垃圾处理和分类问题应先行立法
http://www.chinanews.com.cn/ny/news/2010/01-28/2096180.shtml
深度报道:
12、南方周末: 鄱阳湖困局:不枯水,便死水?
http://www.infzm.com/content/40818
13、经济参考报: 机动车排污征税纳入政策视野 短期恐难出台
http://env.people.com.cn/GB/10860596.html
14、人民网: 兰州石化去留两难:环境存隐忧 3万职工难安置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128/04047323438.shtml
环境时评:
15、现代快报: “车吸税”要来了,“呼吸税”就不远了
http://env.people.com.cn/GB/10859935.html
16、新京报: 汽车“环境税”别只为了增税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1/28/content_60344.htm?div=-1
17、每日经济新闻: 吴睿鸫:环境税不能想征就开征
http://news.21cn.com/today/topic/2010/01/28/73030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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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国环境污染总体尚未得到遏制
来源:中财网 2010年01月27日
http://www.cfi.net.cn/p20100127002436.html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指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治污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6.61%和8.95%,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淘汰了一批造纸、炼焦、酒精、水泥、钢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关闭了一批小火电机组。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流域的271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已完成1270项,占46.8%;正在建设785项,占28.9%。解决了1.5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5万多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会议强调,虽然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环境污染总体尚未得到遏制,环境监管能力依然滞后,形势依然严峻。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毫不松懈地推进治污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目标。一要继续抓好治污减排。将保证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作为当前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大力削减火电、钢铁、有色、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造纸、化工、酿造、印染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量。二要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把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评估。三要积极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快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四要增加投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会议听取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从2008年初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查实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摸清了污染源的流域、区域和行业特征以及治理情况,掌握了农业源污染物排放状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强化了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会议决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由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中国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拒绝污染企业
来源:新华网2010年01月28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01/28/content_12889600.htm
新华网合肥1月28日电(记者蔡敏)刚刚获批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安徽省,在今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给予“节能环保”以较长篇幅。低碳、新能源、产业升级等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一份“承接产业转移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提案更引起广泛关注。
安徽省省长王三运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安徽省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高碳产业低碳化改造和低碳技术应用。对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控。
“绝不让那些污染的企业进入示范区,绝不让低水平重复的项目进入示范区。”示范区获批后,王三运就曾公开表态。
民盟安徽省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核心内容为“承接产业转移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提案,主要议题就是如何避免产业转移带来的环境污染。
据了解,《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用专门章节规划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示范区将“落实转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避免产业转移中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扩散,严禁落后生产能力转入”,并将“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由于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位于长江沿岸,安徽省会同国家有关部门配套编制了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高开发利用水平、统筹协调岸线开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严格岸线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程度,实行长江岸线有偿使用。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介绍,在皖江城市带的招商引资上,安徽省将实行环保节能“一票否决制”。即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发生矛盾时,要首先让位于环保和节能。
此外,安徽省还将推进一批重大节能工程、资源节约和环保示范工程建设,包括加快推进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城乡大范围覆盖工程。
“避免中部重走东部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关键还要做到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在转移过程中实现技术、产品和生产效率的升级。”安徽省经济研究院院长胡再生说。
据了解,安徽省还将强化示范区产业创新能力,在汽车、机械设备、冶金、化工、家电等优质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公共安全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吸纳一批高端人才,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引领产业高水平集群式承接。
3、信息时报:让水资源费真正保护到水资源
来源:信息时报 2010-01-28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1/671264640073_1.shtml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饮我洗脚水”,有“恶搞者”将宋李之仪的《卜算子》最后一句改了,大雅立即成了大俗,倒也可乐。不过,如果今天“君住长江尾”,饮的恐怕就不止是“洗脚水”了。
据广州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数据显示:虽经两年挂牌督办,2009年广州西部水源地三大水厂的水质仍与去年一样,处于不理想状态。以致媒体感叹:不知干净的西江水我们还能喝多少年?
保护水源,政府其实一直很努力,但缘何效果不彰?市人大代表黄荣新说,目前五羊水泥厂已经在西江上游建厂,还有很多双转移企业正在准备进驻这一流域。不过,对上游过多的道德指责恐怕也难以理直气壮,你要喝水,人家要吃饭嘛!同一流域水源,下游有权利用,可上游占尽先机。资源如何分配,利益如何兼顾,一直在困扰着“同饮一江水”的人们。水资源争夺经常会引起地方性、区域性或国际间的冲突,专家预测,随着人口增长超出控制和经济发展导致的水资源浪费,未来20年内人类争夺水资源的竞赛将愈演愈烈。
同宗、同族、同源,同一片蓝天下,水资源冲突外表化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靠行政命令,牺牲上游的利益来保障下游的利益,也是不大能靠得住的。利益之争,最终要坐到利益的谈判桌上,用利益化解纷争才是最可靠的。说直接一点,就是花钱买水质,下游向上游直接或者转移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弥补限制其发展污染企业而造成的损失,就像退耕还林政策,政府对农民进行补偿一样道理。
在我们支付的自来水价格当中,就有一项费用叫水资源费。按照国家《水资源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这笔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但就没有明确的补偿水源保护地经济损失的文字表述。但是,由于费用分配、使用不科学,水资源保护费得不到落实,保护就无从谈起。
日前,又有广东物价专家吹风,说今年广东各地水价“涨势难免”。据“专家”分析,水价上涨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于供水价格的两项构成成本——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又要涨了,但是我想问,日益增长的水资源费什么时候才能名符其实地用到保护水资源的刀口上?
4、中国海平面升至近30年最高位 海南年升27毫米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01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59827.html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七日电 国家海洋局专家表示,当前中国沿海海平面处于近三十年最高位。比常年高出六十八毫米,也比二00八年高出八毫米。
国家海洋局二十七日发布《二00九年中国海平面公报》显示,二00九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处于近三十年最高位。比常年高出六十八毫米,也比二00八年高出八毫米。
公报分析结果表明,近三十年,中国沿海海平面总体处于波动上升趋势,平均上升速率为每年二点六毫米,高于全球平均值。
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李海清二十七日对记者说,二00九年,中国沿海各省区海平面均高于常年。其中海南升幅最大,达一百一十三毫米;广东次之,为九十三毫米,其他地区升幅介于四十三至八十毫米之间。与二00八年相比,中国北部沿海海平面基本持平,南部沿海海平面升幅明显。其中海南升幅为二十七毫米,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升幅介于十四至十八毫米之间。
国家海洋局专家指出,海平面上升作为一种缓发性灾害,其长期累计效应将加剧风暴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咸潮等海洋灾害的致灾程度。
海洋公报预计,未来三十年,中国海平面将继续保持上升趋势,将比二00九年高出八十至一百三十毫米。
5、北京市垃圾分类立法拟增惩处条款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0年01月28日
http://finance.ifeng.com/huanbao/hbyw/20100128/1768464.shtml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将写入管理条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本市“新建改扩建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要“探索垃圾收费改革”。垃圾分类是近年备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在实操层面始终不尽如人意。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从技术层面到公民素质,每一个环节“掉链子”都会事倍功半。
所以,关于生活垃圾的立法进入起草调研阶段,对工作的推进就是一个重大利好。正如人大代表的意见,向居民推广垃圾分类也必须改变粗放的、“官僚式”的方法,好在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想方设法用积分的方式引导居民“趋利避害”;同时,对作为中间环节的环卫企业也必须有效地予以监督和引导。
本市今年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但对于执意不进行垃圾分类或做得不到位的个人、单位,如何进行约束?这一问题有了答案。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新建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将写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这也意味着生活垃圾分类将成为一项法规被确立下来。
-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拟增加惩处条款
西城、朝阳、东城等各区县的部分小区都已开始试点垃圾分类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配备了分类垃圾桶等硬件设施,很多居民却并未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而在垃圾运输的过程中,环卫人员也往往将分类好的垃圾混杂在一起运输,使得居民所做的垃圾分类努力失去意义。针对这些违反垃圾分类原则的做法,现实中却并没有任何规定可以进行约束,许多关注环保的人士因此提出了诸多意见。
让人欣喜的是,这个问题很快将有解。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向市人代会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做好4项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其中包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考虑从垃圾的源头分类到末端处理进行一系列规定。针对目前本市已经开始试点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明确立法规定,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同时,针对此项规定,条例中还拟增加奖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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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苏将立法保护饮用水源地
来源:现代快报2010-01-28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1/671264642545_1.shtml
2007年太湖蓝藻的暴发、2009年盐城、淮安部分地区发生饮用水源污染导致供水中断的事件,再次敲响了饮用水安全的警钟。在昨天的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姚晓晴表示,今年江苏将启动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健全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
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员会这次提交了一份提案。委员们认为,目前全省仅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制定了《南京市城镇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管细则》。《细则》规定了政府监测和企业(单位)检测的项目和频次,实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报告制度。但仅有水厂的自检是不够的,无锡、盐城等水污染事件没有一次是水厂自检而主动采取措施或停止供水的,而且多数中小水厂缺乏自检能力;此外,没有形成环保、水利、建设、卫生部门联动机制,没有实现监测数据共享,没有落实定期公布水质检测结果等工作。全省水质监测网络建设也不完善,从硬件上看,供水企业的制水工艺设施不具备达到国家新水质标准的条件。
姚晓晴表示,江苏将以饮用水源保护为主线,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监测监控体系,完善饮用水源自动监测、例行监测和巡查监测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合理配置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并尽快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109项指标全分析。整合环保、水利、建设、卫生等相关部门的监测能力,建设饮用水水质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贵州25万人因旱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来源:新华网2010年01月28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1-28/082819564870.shtml
新华网贵阳1月27日电 (记者 周芙蓉)入冬以来,贵州大部分地区受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的影响,一些城镇和农村供水水源工程可供水量减少,部分城镇和农村出现供水趋紧状况,局地农作物受旱。截至目前,全省有25万人因旱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据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计,截至1月27日,贵州全省受旱面积44.5万亩,其中重旱11.7万亩,轻旱32.8万亩,有25.4万人、11.6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入冬以来,贵州大部分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一至七成,其中有29个县(市)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五成以上。同时,当前正值枯水季节,江河来水少,水库蓄水补给不足,截至2009年12月30日,全省塘库蓄水量9.4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少蓄2.84亿立方米。
针对入冬后少雨缺水情况,贵州省把确保城乡供水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生活用水需要。据统计,全省已累计投入抗旱人力6.1万人次,出动运水车辆1140辆,解决10.5万人、8.2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
8、河南省今年将在各流域全面推行水环境生态补偿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2010-01-28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1/671264642430_1.shtml
河南省今年将在全省各流域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据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段金生介绍,从2009年1月起,河南省在省辖沙颍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从2009年8月起,在省辖海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
2009年沙颍河流域共扣缴生态补偿金8407.55万元,上半年扣缴补偿金6571.3万元,占全年扣缴额的78.15%;下半年以来,由于各市采取了多种有效举措,流域内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市生态补偿金扣款额也明显下降。
2009年省辖海河流域共扣缴濮阳市生态补偿金32万元,安阳、鹤壁、新乡、焦作4个省辖市因监测断面水质没有超标而未扣缴。
段金生说,总体来讲,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了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的力度和进度,使河南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河流生态水得到一定补充;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河南省将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各流域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
据悉,生态补偿是指上游城市出境水质超过责任目标时,对下游城市的生态补偿。即哪个地方超标排污越多,哪个地方扣缴的钱就越多,扣缴的资金用于流域内的水污染治理。
9、广东挂牌督办广州饮用水源污染等10大环境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1月28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1-28/080619564508.shtml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茜实习生/肖文舸通讯员/粤环宣) 记者从昨日上午广东省环保厅和监察厅联合召开的2010年全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挂牌督办广州市西部饮用水源污染整治、淡水河流域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等10大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20家环境污染企业。据了解,今年10大环境重点问题新增8个,而广州西部饮用水源污染整治自2008年起就被列入重点整治区域,此次已是三次“上榜”督办。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去年挂牌督办的10个重点区域环境问题中有八个予以摘牌,四家挂牌督办企业全部予以摘牌。其中包括独水河流域和清远市大燕河流域等一批连续几年被挂牌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些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因基本达到环保要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予以摘牌。
今年省环保厅和省监察厅将继续对广州市西部饮用水源污染整治、淡水河流域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等10大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20家环境污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表示,今年将加大挂牌督办力度,省环保厅将联合省监察厅对各地落实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直至追究有关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周全介绍,今年挂牌督办的10大重点环境问题中,有8个重点环境问题为新增的,主要是威胁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隐患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区域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地方政府牵头解决的区域问题。挂牌督办的20家企业主要存在偷排或直排污染、超标排放严重、建设项目违法等行为,性质恶劣,亟待整治。
■新闻分析
广州三家水厂为何总上榜
广州西部饮用水源污染整治自2008年起就被列入重点整治区域,此次已是三次“上榜”督办。专家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它的水源———珠江西航道和流溪河水质令人担忧。
据了解,三大水厂从珠江广州西航道和流溪河取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荔湾、白云、越秀等中心城区,供水量占广州市总量的近四成。
专家分析三大水厂水源水质极差的原因,主要是周边城市化进程较快,广州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生产、生活和牲畜养殖污染排放增加,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未全部建成,大量工业与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即流入西部水源。2009年1—11月,西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67.47%,氨氮、粪大肠菌群和溶解氧等项目超标,耗氧性生活有机污染影响明显。与此同时,两岸居民的人为破坏也严重影响了水源地的水质。
江村水厂:
粪大肠菌群常年超标
江村水厂,日处理用水40万吨,主要供水范围为江村及白云区部分地方,据通报水源水质粪大肠菌群和氨氮常年超标。
流溪河是江村水厂主要水源,但从人和直到江村大桥,流溪河旁的工厂一路增多,石场、种菌场、石灰厂、沙场、电杆厂、水泥制件厂……在往江高方向的路边,还有一家水泥制件厂。
江村水厂毗邻蚌湖村,蚌湖大桥的一侧是清南路工业区,汇缘工艺品厂、泰怡皮具有限公司、礼慕制衣厂等都建在流溪河边。河面上漂浮着塑料袋和大团的油污。大桥下,沿河而上,垃圾堆随处可见。
石门水厂:
水源水质经常“极差”
石门水厂位于流溪河下游,日处理用水80万吨,是目前广州第二大水厂。据监测,石门水厂取水点的水源水质经常“极差”。
据介绍,流溪河河面上,有石门水厂的三个取水点,但在这些取水点的河水中随处可见漂浮着一层一次性饭盒等生活垃圾。河岸两侧的空地上散落着成堆的生活垃圾,垃圾后面有三个“巷道”,巷道内同样垃圾遍地。取水点上游50米的河堤脚,就是一个七八米长的垃圾堆,由大量的袋装垃圾和烂木头、烂布头等堆积而成。站在河堤上,可以闻到阵阵怪味,还可以看到一些袋装垃圾顺水冲向水厂取水点。
从取水点往上游方向约2公里,是一片居民住宅区。住宅区里至少住有1000户人家,而住宅区里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居民生活产生的各种废水和粪便都直排流溪河。
西村水厂:
某些时候水质甚至是五类
西村水厂日处理100万吨自来水,主要供应广州老城区。西村水厂水源水质只能达到四类水标准,某些时候甚至是五类。
西村水厂毗邻的正是两家海鲜冷冻食品市场,即自由马冷冻食品市场和广泓食品集团冷冻中心,市场里污水横流,直接排入旁边的河道。
白坭河的重要支流新街河和天马河,污染也十分严重,由于花都区新华镇就位于新街河与天马河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被大量排放到河中。除此之外,西村水厂水源地对岸还在陆续出现新的污染源,其对岸是南海,一些水泥厂、沙厂都建于江边。
10、纪卓瑶:机动车环境税不能只做加法
来源:现代快报2010年01月28日
http://news.ifeng.com/opinion/economics/201001/0128_6437_1528388.shtml
在节能减排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国内汽车每年以近千万辆速度膨胀,征收机动车环境税势在必行。但机动车环境税改革并不只是增加一个新税种,应当全面考量机动车税费负担的轻重,把机动车环境税改革当成一道加减题去做。
查资料可知,国外与汽车有关的税收一般为5至6种,在汽车购买阶段的税率普遍较低,德国、英国、法国、瑞典等欧洲国家甚至没有汽车消费税和购置税。而在我国,与汽车有关的税费目前竟达20多种,被称为世界上汽车税费最多的国家。在汽车购置阶段,仅增值税、消费税、购置税加起来就已经很惊人。如果机动车环境税只是简单做“加法”,沉重的税负势必压跨汽车消费。
更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开征机动车环境税的目的在于节能减排。而能否实现预想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与税负大小密切相关不可分。如果机动车环境税负设置不痛不痒,除另外增加一点财政收入外,节能减排难免落空。因此,必须重新构建机动车税制结构,削减重叠过重的税负,适度增加环境税负,使机动车税负逐步由“购买”向“使用”的转变。从而,保证节能减排的有效性。
机动车环境税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重视做好约束污染的“加法”,更要精心做好刺激内需的“减法”。只有如此,才能在提高民众生活品质的同时,实现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纪卓瑶)
11、曹景行:垃圾处理和分类问题应先行立法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0年01月28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ny/news/2010/01-28/2096180.shtml
截至2008年,北京每日产生生活垃圾1.84万吨,年产生活垃圾已到达672万吨,北京市垃圾处理形势已经日益严峻。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以及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垃圾问题再次成为众多委员代表们关注的焦点。北京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今年北京两会,垃圾处理问题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原因就在于,北京垃圾处理原有的填埋的方式已经差不多走到尽头,必须寻找新的出路。
现在有一种做法,就是对社区的垃圾进行收费,再一个就是考虑焚烧的方式,但是焚烧的方式会不会带来二次污染,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改变垃圾的处理方式。
垃圾收费有助于减少垃圾的总量,但是更重要的,还有一个需要推行的就是垃圾分类处理。就北京来说,什么时候实行垃圾分类处理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决定,居民实现垃圾分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没有一条有关垃圾分类的立法,政府没有权利对于不分类的情况进行处罚,因此就需要尽快的通过立法,在我们中国的大城市,完全应该也有能力做到垃圾分类处理。
问题就在于,我们社会各方面有没有实际的行动,当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摆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垃圾分类处理这个重点问题再也不能回避了。
12、鄱阳湖困局:不枯水,便死水?
来源:南方周末 2010-01-27吕宗恕
http://www.infzm.com/content/40818
大坝规划经年受挫 反建阵营奉命调研
如果鄱阳湖大桥算是斩向长江绿肺的第一刀的话,那么,绿肺或将遭受更惨烈的第二刀:未来一年,鄱阳湖中可能开建一条长约2.8公里的拦湖大闸。
枯水现状是推进者的说辞,死水后果却是反对者的担忧。中国最大的淡水湖泊的命运,正被裹挟进一场前所未有的利益角力。
院士被招安?
与很多签字仪式不一样,南昌滨江酒店6号楼的会场氛围有些尴尬。
1月19日下午,曹文宣、李文华、刘兴土等院士悉数出席了在这里举行的鄱阳湖水利枢纽“六大研究课题”专家聘任仪式。
掌声中,曹文宣走上前台,与江西省农业厅签订了《鄱阳湖水生动物资源现状及其水利枢纽对水生动物影响与对策》课题合作协议。之后,李文华、刘兴土、韩其为、王浩等院士分别从江西省有关领导手中接过一本红彤彤的聘书。按照会议说法,他们分别将对课题领衔研究。
会后有人议论,难道这些院士被招安了?因为,四个月前他们还是该项工程的主要反对者,现在怎么和江西一起“搭台唱戏”?
著名水生生物研究专家曹文宣早前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面访时曾说,如果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一旦上马,将阻断长江江豚及洄游性水生动物与长江联系,对稀有动物保护产生重大影响,危及渔业基因库安全,“那时,鄱阳湖夏天是一湖清水,到冬天可能就是一湖死水。”
一时间,江西成为众矢之的。有网友说:“这些罪人毁的已不是长江的生态,它们要毁掉长江,毁掉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面对各方谴责,和曹文宣一起出席签字仪式的李文华院士在电话中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们没有被招安,也不担心江西省给我们任何压力,之所以接受聘任,是因为国家任务来了,我们将本着科学精神,实事求是,综合考虑,研究该工程到底该不该上,该怎么做。”
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湖池,天鹅在晨曦中戏水,大雁在欢歌,白鹤、白琵鹭翩翩起舞…… 图/CFP
不死水,便枯水
鄱阳湖是长江流域仅有的两个通江湖泊之一。
有记录以来,鄱阳湖最高洪水位时容积居全国各淡水湖之首。如果加上已被人工控制的鄱阳湖诸多湖汊,容积相当于三峡水库蓄水至175米的库容。另外,鄱阳湖汇聚了江西版图97%以上区域的水系,是影响长江中下游广袤地区生态安全的“绿肺”,也是唯一代表中国入选世界生命湖泊网的淡水湖。
让江西引以为豪的不仅如此。鄱阳湖是东亚地区为数不多的重要的生物通道。这里的浅水域和沼泽强烈吸引着白鹤和其他候鸟,在这里蹚着水伺机用喙戳鱼,简直是天堂一般的生活。
每年冬季,全球几乎所有的濒危动物白鹤跋山涉水,从西伯利亚飞来,在鄱阳湖过冬。另外,东方白鹳、白额雁、鸿雁、大天鹅和白枕鹤的大部种群也把这里当做了越冬生存的另一个家。
但1997年,绿肺已被横过一刀:一座横跨鄱阳湖的大桥建成。中科院水生所豚类专家郝玉江说,从那时起,鄱阳湖水文水境已起变化,一些早出晚归的江豚因湖口中桥墩的干扰而找不到回家的路。“枯水一线,洪水一片”是鄱阳湖素有天象。然而,现实中的鄱阳湖正遭遇着一年比一年严重的枯水困境。
据鄱阳湖水文分局监测显示,去年10月12日,鄱阳湖水位急剧下降导致鄱阳湖比正常年份提前约40天进入枯水期。个别枯水年份,最低水位提前了至少100天。
尤其三峡大坝高程蓄水后,鄱阳湖、洞庭湖枯水期来得更早更长。还是去年10月,洞庭湖遭遇了建国六十年来最严重的水危机,难觅昔日浩瀚无际的湖光美景,超低水位导致渔民无鱼可捕,生计陷入困境。之后,经三峡水库泄洪得以缓解。“如果再不对枯水期实施人工干预,若干年后,鄱阳湖将自然消失。”还在江西省科学院担任研究员的谭晦如曾对媒体这样担忧。
而这一人工干预,和中国几乎所有江河水的遭遇一样,最终体现为恢弘的拦水大坝,是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
反坝声惊动国务院
鄱阳湖的现实困境貌似不可避免,不枯水,便死水。
但看起来,这似乎并没有软化反坝者的坚强之心。
2009年的一天,得知鄱阳湖建坝可能上马的消息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陈宜瑜和曹文宣、李文华、刘兴土等15名院士学者在京开了一个紧急碰头会,形成了一份“关于江西省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情况的反映和建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工程一旦运行不仅将影响下游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供水安全,而且必然延长鄱阳湖换水周期,降低其自净能力,从而导致已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的水质更趋恶化,难保“鄱阳湖一湖清水”。
曹文宣院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大家认为该工程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长江流域历史发展规律,与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以及现代流域综合管理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驰,不宜立即决策,应该单独论证。
会后,包括他在内15名参会的院士学者在建议书上签名,并上送国务院。
江西省获悉后,当即派人进京说明情况,承诺不在湖中建坝,也不发电,并立即着手修编规划。该省一水利官员还说,他们可以把湿地迁地保护。
在场的曹文宣院士听后颇为生气,他半开玩笑的说,如果要把湿地迁地保护的话,那你们一定要在原湿地上空竖一块大大的告示牌,告诉白鹤、白鹳们,你们搬家了,你们该去哪里找新家。
作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鄱阳湖建坝建闸一直引人关注。江西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获批,并不意味着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也获批准,也能马上开工建设。
又一场熟悉的大坝角力才刚刚开始。
鄱阳湖枢纽工程早期效果图
江西省的妥协
在鄱阳湖建坝,其设想早有历史。孙中山在《建国方略》就计划拦坝蓄水,抬高水位,打通赣粤运河,后因经费问题未能实施。
上世纪七八十年,江西省再起动议,又因资金不足等原因而搁浅。拦湖建坝,蓄水发电,航运旅游,是几代江西领导人的梦想。
到2005年前后,江西省仍没有放弃“调枯控洪”的设计规划,甚至把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叫做“控湖工程”。
江西省水利厅原副总工程师魏文杰记得,有一回,长江水委领导得知控湖规划后当即表态,“想控洪,免谈”。去水利部的结果更意外,“该项目不仅不可行,还缺乏规划依据。”
后来,江西省频频进京寻求专家支持。一次面谈中,江西省一水利系统官员的回答令曹文旭院士大跌眼镜,“全国到处可以建坝,为什么就江西省不能建?如果我们真的建成了,到时候下游要水,就得拿钱来。”
“长江之水就是你江西的吗?”反问后,曹文宣慢慢才明白,除了枯水期应急之策外,建坝可能还是一些省份官员“抢水夺利”的新途经。
不过,江西始终未能如愿。多次遭挫后,他们于2009年上半年转变了思路:调枯不调洪,将坝改为闸,汛期行洪,枯水前落闸蓄水。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振鹏是新思路的最早倡导者。1月20日下午,他在办公室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鄱阳湖新的枯水调控工程就是基于低矮滚水坝原理,调枯不调洪,改用闸门控制,可以使洪水期更接近天然状态,枯水期能够灵活运用,实现适应性管理。“据我了解,此方案已得到有关专家的大致认可。”
为建闸铺路
未来,鄱阳湖中或真将竖起一道闸。
这究竟是一道怎样的拦湖大闸?据江西省的最早规划显示,该闸建于鄱阳湖湖面最窄处,也就是星子县的屏峰山与长岭之间,长约2.8公里,混凝土结构。
建闸提倡者之一胡振鹏说,按照现有技术,能对未来的坝闸进行适应性管理,以期达到与自然情况基本类似的水流水文状态,从而不影响鄱阳湖水环境。
但即便妥协如此,恐怕依旧不能轻松过关。2008年江西省政府就此专门开会并制订了时间表,计划工程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开工。现在,众多强烈的反对声将很可能令计划被迫推迟。
反对者之一的国际鹤类基金会苏立英博士说,“听到鄱阳湖要建坝的消息,我几天睡不好觉”。之后,她所在的基金会先后拟出了两份紧急报告递交给中国有关方面。
2009年3月,拉姆萨尔公约秘书处曾写信给外交部长杨洁篪提醒,公约缔约国必须“维护所有拉姆萨尔指定拉保护区的生态特性。”
之后,15名院士专家学者致信温家宝说,无论建坝建闸,水域覆盖面积的显著变化将引发湿地植被的根本变化,进而影响濒危白鹤等鸟类的食物链及栖息地环境。
更重要的提醒是,“必须从流域整体生态系统的角度来认识长江保护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尊重难以人为控制的江湖关系。”同时,研究该工程的替代方案,通过优化三峡工程的调度方案,解决枯水期鄱阳湖地区用水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据了解,温家宝总理在联名书上作重要批示后,鄱阳湖枯水调控工程就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中被分离出来,单独论证。
为了寻求支持,江西省多处用力。曹文宣说,他两次接到江西有关方面的电话,邀请他去当地作进一步评审、指导,均被他婉拒。中科院水生所的王丁也表示,他也曾接到相关方面的邀请,不过并未前行。
但最新的耐人寻味的事实是,本月19日,包括曹文宣在内诸多曾持反对意见的院士被奉为座上宾,受聘于江西力推的鄱阳湖水利枢纽六大课题研究专家。“假如研究结论是否定的,该工程何去何从?”面对南方周末记者的提问,江西省人大副主任胡振鹏说,如果研究最终结论“建闸弊大于利”,那么江西省还得尊重专家的科学意见,鄱阳湖水利枢纽也可能就此搁浅。
但胡振鹏强调,据其研究,坝改闸后,只要科学确定枯水期水位控制和闸门运行方式,对湿地、候鸟、泥沙、水质等可以不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只是洄游鱼类(包括长江江豚)如何过闸,还需进一步论证,这也是最大的问题。”
不过,他最后补充说,江西省最终的目标还是想建这项工程,关键是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子。
13、机动车排污征税纳入政策视野 短期恐难出台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0年01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60596.html
不久的将来,机动车车主也许要为尾气排放买单。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在北京市“两会”期间向媒体表示,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其中,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但具体征收的时间现在尚未确定。
据他透露,机动车的环境税在征收时,车主将按照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情况,缴纳不同的税费。购买高排量汽车的车主,肯定会比购买低排量机动车的车主缴纳更多的机动车环境税,类似于对车辆征收购置税。
《经济参考报》记者27日就此事向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求证时,相关人士均表示没有听说过。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单独推出机动车污染排放方面税种的可能性较小,但可以考虑把这个税“嵌入”到现有税种中进行征收,同时应该实行差异化税率,不过,即便如此,短期内对机动车污染排放征税可能性不大。
聚焦“嵌入”现行税种或可行
有关专家介绍,近年我国一直在对环境税进行相关研究,也希望能尽快进行环境税立法。环境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其调控的主要对象是工业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机动车的尾气污染也可以称为环境税调控的对象之一。
“目前相关部门一直在讨论的方案大致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实施全新的环境税,一个是在现有税种中对其进行"绿化",也就是"嵌入式"的。一种具体税种的设计是否可行要经过调研才能得出结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丁芸说。
“但是,一个税种的推出还要考虑很多因素,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依目前形势,征收一个单独的环境税种对机动车污染排放进行约束的可能性很小,但将汽车的尾气排放作为一个税目来处理倒是有可能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许文说。
现行税制中,与机动车相关的税种主要有购置环节的车辆购置税,保有环节的车船税,使用环节的成品油消费税。这意味着,在三个环节对机动车都有相应税种进行调节。
“目前,这些调节中确实没有一个税种与污染排放直接相关。”许文表示,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实行比较严格的国家排放标准,通过逐步提高标准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是否再有必要通过设立一个新税种进行调节值得商榷。
许文认为,从操作手段上来说,应“嵌入”到现有税种中进行征收才更具有可行性,因为,没有好的征管手段进行约束,就很难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比如,目前车船税暂时还没有较好地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可以考虑在其中“嵌入”有关调控污染排放的规定,但“首先要明确有关污染排放的标准,否则就很难操作”。
有调查显示,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成员国推出的环境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其中也包括机动车税,在控制了机动车排放标准后,目前国外机动车税的一个发展趋势是将二氧化碳的排放作为计税依据。
聚焦2征收标准成争议焦点
新华信咨询公司分析师回玉梅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业内对于征收此类税种早就有心理准备。“根据排量和污染大小区别征收是大趋势,只是迟早的问题”。她认为,这是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和推进节能环保战略的体现,关键要看怎样落实。
业内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对机动车污染排放征税是在购买环节,还是在使用环节。回玉梅认为,消费者对在购买环节一次征收会比较敏感。出于拉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考虑,现在国家政策的趋势是鼓励购买、限制使用。她认为,环境税应该是多个环节征收,鼓励消费者购买低排量车,同时限制使用。
另一个关注的焦点是,在购置环节按排量大小征收还是按照实际百公里油耗征收。同样是1.6升的汽车,不同的技术水平会带来很大的差异,从6个油到10个油不等。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许文认为,机动车排气量与污染物排放量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大排量汽车并不一定意味着污染排放多。为了能够对机动车的污染排放进行调节,可以考虑在掌握车辆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对实行较高排放标准的车辆按正常税率征收,而对实行较低排放标准的车辆加重税负。
至于最终税率的确定,许文说,要对购车群体的承受水平、欲达到的调控效果等综合因素进行整体考虑。
此外,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市场部部长徐迪认为,中国应该学习欧洲,按照碳排放量征收碳排放税,即不管排量是多少,一律根据碳排放量征税。目前的难点在于没有独立的、公正的机构和标准。
今年1月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门户网站上开辟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专栏,首批公布105家汽车企业的5923种车型新车的市郊工况、市区工况以及综合工况油耗等数据。该“油耗标识”将统一实施,工信部也将定期向社会和消费者公布更新的国产汽车、进口汽车的燃料消耗量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的节能车辆。
回玉梅认为,工信部推出百公里油耗可以看作政府在制定连环政策,一步一步做准备。先确定计税的标准,再制定差异化的税率。在现有条件下,按排量区分税率大家都能接受,但未来肯定要逐步探索更合理的差异化税率。
徐迪还提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征税要考虑如何和机动车其他税种相衔接。“现在针对机动车的税收已经不少了,有购置税、燃油税等等,并且税率也在不断调整。能不能统一规划一个针对机动车的税收框架和相对长远的规划,同时也应该有相应的具体目标,毕竟这牵涉到千万消费者的利益”。聚焦3政策青睐低排量高效能
新华信咨询公司分析师回玉梅认为,环境税推出的步伐会越来越快,但今年还未必能完全推出。但消息放出来之后,会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有影响。由于预期税率会越来越高,消费者可能会提前购车。在前期几轮油价调整中可以看到,小排量车的潜在购买者对油价比较敏感,可能会放弃购车,选择公交出行。但原先大排量车的购买者也可能会转而购买小排量车,因此对小排量车生产企业来说利弊相抵。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环境税的征收对汽车销售影响不大,汽车企业都在努力推进节能减排,除了对个别技术落后、排放大的车型有影响外,总体来说对汽车产品结构的影响还是正面和积极的。
“从长远来看,对生产小排量汽车的企业是有利的,政策会不断调整,但肯定要向低排量和高能效的产品倾斜。”回玉梅说。
聚焦3:欧洲多城市重拳治尾气
环境税(Environm entalTaxation),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Taxation)、绿色税(Green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
英国:2008年2月4日,伦敦市启动了“低排放区”计划。从这一天开始,凡进入该区域的12吨以上、尾气排放未能达到欧3标准的卡车,其驾驶员要缴纳200英镑的排污费,违者将收到高达1000英镑的罚单。
设置“低排放区”的目的在于缓解交通出行给伦敦带来的空气污染。“低排放区”不仅囊括了伦敦市内,而且辐射到四周大片地区。据伦敦交通部门的官员介绍说,违规车辆第一次进入这个区域内不会被立即罚款,如果在28天内,其未按规定改善车辆排污状况,并第二次“闯关”,那就只能缴纳排污费,否则将收到罚单。据报道,欧盟计划在8个国家一共设立70个这样的“低排放区”。
意大利:米兰市政府在2008年1月开始实行名为“生态通行证”的进城收费制度。根据规定,在工作日7:30至19:30时段进入米兰市中心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机动车,要按照其尾气排放的污染程度缴纳2至10欧元不等的费用,踏板摩托车、电动车以及符合欧盟最新排放标准的新车则可免缴这笔费用。缴费以购买“生态通行证”的方式进行。驾驶者可以提前或是在进入上述区域24小时内按需购买为期1天、多次往返和长期的“生态通行证”,对于多次往返卡有一定折扣。
德国:柏林、科隆、汉诺威3市各自立法,将中心城区划为环境保护区,禁止重污染车辆驶入。这些法案根据欧洲联盟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欧1”至“欧4”,从低到高将汽车分为4个级别。只达到“欧1”甚至还不及这一最低标准的汽车被禁止驶入中心城区。另外3个级别的汽车可在中心城区行驶,但车主必须按规定在车上贴等级标签。新规定一周7天全天有效,没有按规定贴标签的汽车将被罚款扣分。(记者王云整理记者 邢梅 王涛 陈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14、兰州石化去留两难:环境存隐忧 3万职工难安置
来源:人民网2010年01月28日 胥辉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128/04047323438.shtml
突如其来的爆炸声在拷问兰州石化安全体系的同时更凸显出这座大型化工基地的去留两难
尽管时隔半月,在兰州市西固区生活了30年的市民陈健仍然对兰州石化的爆炸事故心有余悸。
“听到一声巨响,房子震得厉害,我还以为是地震。”他告诉记者。当时,巨大的冲击波致使20公里外的兰州市城关区都有震感。
1月7日,兰州石化303分厂316罐区发生爆炸,造成6死6伤,爆炸物在500米外的黄河滩上都随处可见。
灭火前线总指挥、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这是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历史上发生的最大一次爆炸事故。
在甘肃省消防总队抽调兰州、白银两地的11个支队、284余名消防战士参与救援的情况下,明火在6天后方被扑灭。
尽管兰州市安监部门对于这起事故原因的最终认定还没有公布,但这次爆炸事故已让兰州石化承受巨大的压力。
除了企业内部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外,兰州石化还必须要面对爆炸冲击波对周边居民的危害、对城市大气的污染、对黄河水质的影响等诸多问题。而外界对这起事故的关注也凸显出这座大型化工基地的去留两难。
举足轻重
中国石油(13.11,-0.03,-0.23%)兰州石化公司的前身——兰州炼油厂和兰州化工厂是我国 “—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
上世纪50年代初,在刚刚建立的共和国百废待兴之际,兰州炼油厂和兰州化工厂先后在兰州市西固区落地生根。自1958年建成投产以来,“两兰”为我国的工业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并被誉为“共和国石油化工业的摇篮”。
在1998年石油石化行业实行战略性重组后,兰炼、兰化归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此后兰州石化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装置,成为中国西部最大的炼化生产基地,总面积近28平方公里,职工3万多人。
对于西固区而言,兰州石化等大企业是地方的发展之本、财力之源,在西固区甚至有专门为驻区企业服务的机构。在就业、消费、税收、城市建设等方面,地方和企业的依存关系都十分紧密,当地还流传着“企业一咳嗽,西固就感冒”的说法。
而对于兰州,西固区也可谓举足轻重。面积仅为385平方公里的西固区工业经济总量占到兰州市的近1/3、甘肃省的近1/10,并形成了以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驻区大中型企业为代表,以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力能源等为支柱的工业体系。
污染隐忧
伴随着巨额的财富,当地的石化产业也给兰州带来了诸多隐忧。
为了方便取水,半个世纪前兰州的石化工业建设选择了沿河而建的方式。
“石化城”西固区紧临兰州市主城区西部,也正好在黄河兰州段的上游。近年来,随着兰州市城市建设的向外扩张和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过去相对独立的西固区现在已经和主城区连成一片,西固已与主城区息息相关。而兰州市自来水公司的自流沟离化工厂只有100多米。
这次兰州石化发生爆炸事故后,兰州市民最关心的就是水源有没有受到污染。2006年、2007年,兰州石化先后发生过三次燃爆事故,每次市民都会担心水源污染,于是好多市民会抓紧备水。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王乃昂分析认为,从今天看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建设在城市周边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将化工企业建在兰州西固城区,又是在黄河岸边,城市河流的上游,这更不合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从完善城市规划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角度考虑,兰州市的工业布局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此外,兰州市坐落在河谷盆地里,不利于空气扩散。每到冬季风速微弱时,靠自然循环很难排除大气污染。尽管西固在兰州的下风向,但由于山谷风环流、城市热岛效应、城市风(从乡村周围向城市吹)等方面的因素,有害气体向主城区、商业区循环、飘散是不可避免的。
这次爆炸事故发生后,当地环保部门监测报告,距离事故800米的空气中,粉尘颗粒物超标8倍。
对于兰州市这样一个在国内污染比较严重的城市来说,多年来,花费了大量的财力、精力进行治理,仅2003年以来,环保投资达60多亿元,大气治理投入30多亿元。但是2009年,兰州城区大气污染更加严重。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说,2009年,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天数119天,占全年近1/3,相对2008年增加了32天。兰州官方对大气污染的解释是:兰州受特殊地理条件的制约;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脆弱;工业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
面对无奈
对于长年生活在西固的市民来说,目前他们只能接受现实。
西固的一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说:“我家里有人在石化企业上班,尽管收入还是不错的,但生活的质量是不敢奢望。主要是呼吸不到新鲜空气,严重的时候,空气中还有呛鼻的味道。”
一位在兰州石化有20年工作经历的老职工在接受采访时说,从事这个行业,肯定有风险,不只是事故伤亡,平时对身体的伤害也是不小的,但企业是他们生活的依靠。
现在兰州石化一般工人的工资和奖金加在一起,大概都在2800元以上。管理人员按级别和职称发工资,正处级干部七八千元。但是一线的工人工资更高,因为收入是向一线倾斜。
“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但炼油化工毕竟是高危产业。老装备、老工艺要完全淘汰得有一个过程。按照国家规定,危险生产企业800米以内不能有人居住,但现在200米以内就有人建房,这是企业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兰州石化一位管理干部说。
环境难题待破
对于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来说,环保和安全是人们的基本要求。但对于生活在兰州市西固区的居民来说,最担心的是不知道灾难什么时候就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这次事故发生后,尽管兰州石化公司副总经理李家民通过媒体,对公司发生的爆炸事故表示“惭愧”,并对因爆炸造成的影响向公众致歉,但这依然不能打消当地居民的安全忧虑。
在西固区工作的职工一旦退休,许多都选择到主城区购房,或干脆到沿海地区居住。西固当地的房价与主城区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房地产开发也不是很景气。
10年前就有环保专家提出过将兰化等污染企业整体搬迁到远离城区的秦王川或临洮等地的方案。这次事故发生后,又一次传出了类似的声音。
“乘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第二个十年和甘肃省循环经济规划建设的东风,兰化搬出城市或许是两全其美。”社会问题学者洪维直言,“作为高耗水企业,当年兰炼、兰化在选址中靠近黄河,既解决了用水问题,同时也解决了排(污)水问题。但对黄河水质来说,肯定是隐患。破解兰州环境难题,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兰化进行异地搬迁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及时将兰化搬迁出去,不仅让兰州的城市污染、生存环境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也让兰州的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扩展。与此同时,兰化也会迎来技术升级、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
兰州大学一位区域经济专家认为,大型企业的搬迁牵一发而动全身,难度很大,特别是老旧设备,本来能用,但一搬就不能用了。要算经济账,肯定不划算,但与一个城市的未来、几百万市民的生存环境和生命安全相比,这个代价迟早是要付出的。长远来看,合理的工业布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应,对像兰州这样的城市来说,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是一个企业、一座城市,也是整个国家未来发展的方向。(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15、“车吸税”要来了,“呼吸税”就不远了
来源:《现代快报》2010年01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59935.html
买车是一次性的,养车是长期的,车辆购置税、燃油附加税等等,再加一个环境税,这就可以保证车轮滚滚,税源广开了。那个院士提出的“呼吸税”虽然现在不现实,但思路显然是被吸收了的,先征车辆呼吸税,接下来推而广之,是不是凡是要呼吸的就得缴税?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在列席人大会议时透露,征收机动车环境税正在研究。根据此前媒体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等部门已基本商妥向机动车增收环境税,接下来要研究的是征收的名称和形式。(1月27日《新京报》)
好的一面,开征机动车环境税,可以说有利于环境生态。这是增税的公开宗旨。不过,这也可能只是初衷。如果征收了“排污费”并不能够减少排污,也不能用于治污,那么何以见得征收了机动车环境税,就一定能够用于改进环境呢?下拨款项,往往要专款专用,还不免于被贪污和挪用;征收税款,会用于什么地方,岂不是更无把握?
好的一面,开征机动车环境税,还可以说有利于让人承担环境责任,增进环保意识。钱是真金白银,出钱放血,责任是明确的,环境意识岂能不突飞猛进呢?这又像涨水价、涨电价、涨油价、涨燃气价格,都会拿“建设节约型社会”来证明合理一般。花钱多了,需求自然就少了。但公车的环境责任,那还是要财政负担的,所以官员的环境意识是不是也会增长,又是一个问题。
开征机动车环境税,还可以说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这一条最有把握。为什么说汽车是支柱产业呢?当然指汽车生产得多,但仅仅产和销,价格再高,对财政还远远没有“贡献最大化”。汽车的产业链很长,这是一个时间概念,买车是一次性的,养车是长期的,车辆购置税、燃油附加税、消费税等等,再加一个环境税,这就可以保证车轮滚滚,税源广开了。
2008年,有一个姓蒋的院士呼吁国家征收“呼吸税”,因为人活着,总是在呼出二氧化碳,而消耗氧气。这个呼吁,广受抨击。但思路估计还是觉得不错,所以先行向车辆征收环境税,消耗石油,排出废气,要征税。但是这个思路还能再向下推吗?因为猪、羊、牛等家畜也是呼吸氧气和排放废气的大户,到了这一步一切就会变得很荒唐了。
有什么是不可以收税的呢?除了种田不再交税,以示德政越千年,要收税、可收税的东西实在是无处不在的。我不是税务专家,当然不能算清楚中国到底有多少税种,我只知道,经常会有开征新税的消息或动议。生活中你能想出做什么事是不需要交税的,那一定也有收费管理。
有消息称,中国人的平均税负水平自2000年以来一直稳居世界前三名,自2007年开始,国外一些机构和媒体又称中国的税负水平已经处于世界第二,但这一说法刚出来的时候,是当即遭到严正辟谣的:中国的税负只及世界中等水平。现在,辟谣也没有了,读统计报告,确能发现财政收入增幅总是几倍于GDP增幅,税收形势真是可喜。
去年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地方官员提出,为避免财政收入过于倚重房地产,应开辟新的税源,如环保税、物业税、遗产税,都已经时机成熟了,甚至赠与税也已经动议。时机成熟了,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税源培育好了”,如同先养猪后卖猪一样,例如先发展汽车业,车多了,汽车环境税时机就成熟了。
福利国家养懒汉,这已被教育成了中国人的共识。不过,哪怕养一国的懒汉,税负水平似乎也未必就要领先全球,这真是令人惊讶的事情。而“不养懒汉”的地方,钱又用去养什么了呢,而且似乎永远养不够的样子,难道还不足以引人深思?
16、汽车“环境税”别只为了增税
来源:新京报 2010-01-28 □马光远(学者)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1/28/content_60344.htm?div=-1
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下,很多税费改革最终都偏离了政策的初衷,沦为有关部门增收的手段和工具。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在北京市人代会上透露,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机动车的环境税在征收时,车主将按照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情况,缴纳不同的税费。购买高排量汽车的车主,肯定会比购买低排量机动车的车主缴纳更多的机动车环境税,类似于车辆征收购置税。(1月27日《新京报》)
从制度设计的初衷看,通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机动车征收“环境税”,并按照尾气排放量确定不同的税率,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调整汽车的消费结构,鼓励人们购买小排量、低能耗的汽车;同时,亦可以使得汽车厂家的生产结构发生变化,多生产环保、电动、新能源车,从而既保护了环境,又促进了汽车产业的转型,的确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制度选择。
而且,根据此前国家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一些场合透露出的信息,环境污染税的开征已经提上了制度设计的日程,在思想认识上已经达成一致,只需要确定具体的技术环节和税收的名称。
然而,且不说中国目前环境污染严重的深层原因之复杂,就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的途径而论,需要多管齐下,通过法律、税收、金融、技术等一系列办法予以改进,靠任何貌似完美的单一的办法很难毕其功于一役,这是多年来中国环境治理并不多见的共识之一。期待通过所谓的“环境税”就能治理大气污染,就能促进产业转型,就能引导消费理念,事实证明只是一种制度设计上的幼稚病。
再进一步,先不论国际上鲜有国家通过所谓的环境污染税来“引导”汽车业的发展,退一步,即使环境污染税在设计上真的有这样的功效,如果考察一下中国多次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名征收的各种税费,哪一个又真正起到了改善环境的作用?以燃油税为例,燃油税改革的初衷也是通过征收燃油税,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同时将各种收费纳入燃油税。但实施一年,我们看到了,中国石油消费有增无减,就是名目繁多的各种公路收费仍然健在。笔者只是希望,环境污染税能达到治理环境的目的,而不是税收部门增收的一个噱头。
特别是,我们看到,中国在2009年一举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汽车产销第一大国,在全球经济萧条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佳绩,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政策功不可没。从中国车辆购置的税费负担来看,中国的车辆税费即使不是全球最高的,至少应该是最高的之一。如果说税收杠杆真的可以抑制高能耗、豪华车的消费的话,全球最高的车辆购置税费早就应该发挥政策的威力了。然而,事实是,现在全球的豪华车,最抢眼的市场仍然是中国,悍马在中国热销就是典型例证。
的确,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下,很多税费改革最终都偏离了政策的初衷,甚至与政策背道而驰,沦为有关部门增收的手段和工具,这是应该引起警惕的。中国的环境问题非常复杂,不要期待通过“污染税”就可以解决。特别是,中国汽车业有今天的成就来之不易,而税负之高已经成为中国汽车业发展的制度瓶颈,未来政策的取向应该是减税而不是以各种名义增税。
17、吴睿鸫:环境税不能想征就开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0-01-28 吴睿鸫
http://news.21cn.com/today/topic/2010/01/28/7303002.shtml
其实,围绕机动车环境税开征,一直在各地以不同方式实践着。早在2006年,北京市就开始着手制定机动车排污费政策;上海等全国各地也拟定出台类似公共政策,4年多过去了,所谓机动车排污费仍旧“怀胎腹中”,难以顺利出生。
现在,倘若用机动车环境税来取代排污费,无疑是正确选择。一方面,机动车环境税比排污费,更具有法定强制性。所谓机动车环境税,是面向终端消费者排放污染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具体来讲,比如汽车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车主就要为其缴税。这与收机动车排污费大不一样,排污费属于收费的范畴,具有很大的变通性,可收可不收,尤其在地方政府干扰下,执法的弹性很大,而一旦上升到税收制度层面,就有了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
另一方面,机动车环境税的开征,势必会增加汽车使用的成本,促使汽车消费者做出行为调整,减少私人汽车的使用,转而选择地铁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也会使污染超标汽车制造厂家自觉做出技术改进,否则,就会面临淘汰出局的局面。
此外,机动车环境税符合国际惯例。在国际上,治理机动车污染大都以税的方式出现。譬如,在法国,从2007年开始,对购买尾气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60克以上的汽车车主,需要按递增方式向政府缴纳200至2600欧元不等的排污税。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机动车环境税出台是大势所趋,但是笔者觉得,要实现机动车环境税的顺利出笼,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做好,那就是对现有的税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而不能想征就征。
原因在于,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汽车税收为5至6种,而中国和汽车有关的税费达20多种,是汽车税费最多的国家,比如国家明文规定的车检费、强险税、年审费、车辆牌照费、过路费和过桥费等,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的非正常收费项目,可谓多如牛毛。
所以,国家职能部门不仅要对现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该取消的收费一定要“扫地出门”,而且在出台机动车环境税之前,有必要对现有的税种,比如附加在机动车辆的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进行全面的合并,或者减税。因为中国要实现向环境税顺利过渡,不仅是增加一个税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完善现有税制结构,力求税收制度变得公正、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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