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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五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01-25

一月二十五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中国新闻网:    环保部向社会公布2010年污染减排目标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8692.html

2、中国环境报:    09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6401.html

3、新华网:      喜马拉雅冰川消融数据出错 联合国气候官拒辞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2492.html

 

地方信息:

4、新华网:      黑龙江省建成东北首座现代化湿地宣教馆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5882.html

5、京华时报:     北京垃圾有望在河北处理 缓解超负荷垃圾处理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4180.html

6、北京青年报:    排污权交易试点 北京市年内将启动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6278.html

7、新华网:      云南滇池水质恶化趋势被遏制 开始出现好转苗头

http://www.hwcc.com.cn/pub/hwcc/wwgj/gjpt/ylxw/201001/t20100124_313086.html

 

重大水事:

8、文汇报:      长江已显枯水之势 河口水位今后30年间或下降2米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1-25/2089835.shtml

9、中国新闻网:    洞庭湖严重"脱水" 湖南政协委员吁全民总动员(图)

http://travel.ce.cn/news/zhxw/201001/25/t20100125_20857966.shtml

 

环保观点:

10、经济观察报:    污染补偿或排污权交易是大趋势

http://finance.ifeng.com/huanbao/lsft/20100122/1747356.shtml

 

公众参与:

11、长江网:      广东佛山数百人戴口罩巡游反对垃圾焚烧

 

深度报道:

12、经济观察报:    流域补偿渭河试验

http://finance.ifeng.com/huanbao/zrst/20100122/1747355.shtml

13、新华网:      青海湖源头煤矿被盗采8记者采访遭围堵

http://news.hnce.com.cn/c/2010-01-25/93596.shtml

14、华西都市报:    明年7成都将被垃圾“围城”?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9489.html

 

环境时评:

15、中国环境报:     公益项目更要避免损害公众利益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7059.html

16、中国环境报:     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折射出什么?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6761.html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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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部向社会公布2010年污染减排目标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8692.html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环保部今天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污染减排目标,以及2009年污染减排完成情况。

  2010年减排目标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在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的情况下,力争比2009年再削减40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在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再削减20万吨以上。确保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立方米,新增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5000万千瓦。

  据初步测算,2009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其中二氧化硫的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2009年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的年均浓度分别比2008年和2005年下降10.5%和29.2%。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比2008年和2005年下降10.4%和24.6%。

2、09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6401.html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全国环境监测结果显示,2009年,我国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有所上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与上年持平。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247个“十一五”总量削减责任书确定的水质目标考核断面中,187个达到2010年要求,60个未达到2010年要求。

  2009年,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5%,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48.2%,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3.0%,与上年持平。酸雨发生面积有所减少,但污染仍然较重。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仍为轻度污染。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夜间超标较重。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无明显变化。

  影响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占92.4%;二氧化硫占7.6%。与2005年相比,2009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降低0.013毫克/立方米,降幅为12.8%;二氧化硫降低0.014毫克/立方米,降幅为24.6%;二氧化氮降低0.001毫克/立方米,降幅为3.4%。

  七大水系418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57.1%(2010年规划目标为>43%);全国地表水759个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0.6%(2010年规划目标为<22%);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292天的比例为95.6%(2010年规划目标为>75%)。长江和珠江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在80%以上,黄河水系为68.2%,辽河、松花江、淮河和海河水系均在40%左右。重点湖库未出现大面积“水华”和水体大面积黑臭。

  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5.1毫克/升,同比下降0.7毫克/升。75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50个断面有重金属超标现象。

  2009年,环保重点城市39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17.6亿吨,达标水量158.8亿吨,水质达标率为73.0%,与上年持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0.3%,主要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和总氮。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5%,主要超标项目为受地质条件影响的铁、锰、总硬度和硫酸盐等。安徽、海南、江西、青海、天津、西藏、陕西和重庆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009年,在每省份选择3个“以奖促治”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共25个省份报送了监测数据。各试点村庄共监测106个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为41%。22个省份在试点村庄基本农田、菜地和工厂、养殖场周边等布设土壤监测采样点,土壤监测项目共计15项。土壤样品总体达标率为76.0%,天津、内蒙古、吉林、山东、甘肃和宁夏达标率为100%。(宗边)

3、喜马拉雅冰川消融数据出错 联合国气候官拒辞

来源:新华网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2492.html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主席拉金德拉·帕乔里23日说,尽管该机构2007年发表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中有关“喜马拉雅冰川消融”的表述存在错误,但他不会因此辞职。

  帕乔里在伊朗首都德黑兰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冰川消融数据确实是个错误,数据在没有按照规程展开审核后就予以公开,“不过,这不会降低报告的总体价值”。

  《星期日泰晤士报》17日披露,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2007年发布全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其中有关喜马拉雅冰川将在2035年完全消融的表述未经同行评审,直接引自一名印度科学家1999年接受《新科学家》周刊的采访内容。

  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20日证实了这篇报道并就此道歉。

  有关喜马拉雅冰川将在2035年完全消融的表述,一度引起不少环保人士及一些国家政府的担忧,并成为全球关注气候变暖的一种“推动力”,也是去年底丹麦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会场内外的热议话题。

  尽管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已承认错误,但帕乔里拒不辞职,也拒绝对报告撰写人采取任何处分。

  帕乔里说:“我没有辞职打算,委员会不会对报告作者采取任何行动……这类错误今后可以避免。”

  帕乔里解释,工作人员出错实属无意,况且与整篇报告相比,这不算大错。但全世界必须承认,冰川消融的速度比以往要快。“理性的人看问题从大处着眼。我自信,世界各国领导人将继续信任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

  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眼下正在撰写一份新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这份报告有望于2014年公开。

4、黑龙江省建成东北首座现代化湿地宣教馆

来源:新华网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5882.html

  新华网哈尔滨1月24日电(记者 李建平)黑龙江省首座湿地宣教馆——三江平原湿地宣教馆日前在佳木斯富锦市正式落成,该馆的建成也填补了我国东北地区无现代化湿地宣教馆的空白。

  三江平原湿地宣教馆是以三江平原湿地为主题,集展示、宣传、教育、科研为一体的专业性展馆,共分概览厅、景观厅、生物多样性厅、功能与保护厅四个主题展厅;该馆仅展厅建筑面积就达2500平方米,展厅运用声、光、电等现代化手段,让动物、植物等上百个标本活灵活现地展示在自然的生态世界里,使参观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据了解,三江平原湿地宣教馆是全国湿地保护整体规划的重点工程,在全国与其相似规模和档次的湿地宣教馆也仅有五家。这个湿地宣教馆的建成开启了三江平原湿地宣教工作的新纪元,标志着黑龙江省湿地宣教工作迈向历史新阶段。

专家表示,三江平原湿地宣教馆落户富锦,是因为这里湿地类型独特,地理位置突出,几年来当地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湿地保护的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恢复湿地,确保了湿地的安全,为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工作树立了典范,也为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积累了经验。

5、北京垃圾有望在河北处理 缓解超负荷垃圾处理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4180.html

  本报讯(记者文静)昨天,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柴文忠在列席政协会议小组讨论时表示,市市政市容委将着手研究在北京周边地区建立垃圾处理设施,以缓解目前北京市严重超负荷的垃圾处理能力。90%的垃圾进了填埋场,垃圾填埋一年要用掉500亩土地,按照目前每天处理能力缺口8000吨计算,4年后北京垃圾填埋场将会“寿终正寝”。

  柴文忠委员提出,2010年在世界城市的目标下,北京要往生态城市方面发展建设,垃圾处理方面最好与周边的省份,如河北、天津、内蒙古等地建立协调机制。

6、排污权交易试点 北京市年内将启动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6278.html

  在昨天进行的北京“两会”网络视频询问咨询会上,市环保局局长史捍民表示,本市今年将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保护,达到控制并逐步削减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目标。

  史捍民透露,环保局正着手评估出全市满足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成若干规定的排放份额,每份排放份额为一份排污权。排污企业购买到排污权后,可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排污权的买入卖出。

排污权交易意味着环境的有偿使用,这一全新的交易体系建立后,掌握高科技生产模式、排污量更低的企业可将“节省”下来的排污份额出售给其他有排污需求的企业。(于静)

7、云南滇池水质恶化趋势被遏制 开始出现好转苗头

来源:新华网 2010-01-24

http://www.hwcc.com.cn/pub/hwcc/wwgj/gjpt/ylxw/201001/t20100124_313086.html

新华网昆明1月24日电(记者 伍晓阳、杨跃萍)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李昆敏23日对媒体说,去年第三和第四季度滇池外海水质达到五类标准,这意味着滇池水质持续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并开始出现好转的苗头。

据李昆敏介绍,滇池治理“十一五”规划总投资92.3亿元人民币,已经完成投资66亿余元。根据2009年的水质监测,滇池水质全年仍为劣五类,但污染程度与前两年相比有所减轻,其中作为滇池主体的外海水质第三和第四季度达到五类,这意味着滇池水质开始出现好转的苗头。

近年来,云南省和昆明市扎实推进六大工程治理滇池污染,即环湖截污和交通、外流域引水、入湖河道整治、底泥疏浚、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李昆敏说,滇池主要入湖河道水质逐步改善;底泥疏浚和面源污染治理稳步推进;生态修复与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完成4万余亩湖滨湿地和生态林建设;外流域引水工程已经开工,3年内牛栏江的清水有望进入滇池。

昆明市市长张祖林对媒体表示,滇池环湖截污工程预计今年6月全部建成,届时昆明主城区生活污水将实现100%收集处理,不再有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进入滇池。

环湖截污工程是滇池治理的关键工程之一。原来昆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加上雨污不分和管网不配套,使污水入湖成为滇池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实行环湖截污是削减入湖污染负荷的根本手段。根据规划,滇池环湖截污工程分为片区截污、河道截污、集镇和村庄截污、干渠截污四个层次推进。

滇池是中国第六大淡水湖,流域面积不到云南省面积的1%,却集中了全省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集中分布在滇池流域的工业企业,给滇池带来沉重压力。为此,云南省和昆明市近年来在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全面的污染治理工作。

8、长江已显枯水之势 河口水位今后30年间或下降2米

来源:文汇报2010年01月25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1-25/2089835.shtml

  “长江有可能越来越‘渴’!”在最近由上海院士中心主办的长江水资源专题研讨会上,河口海岸学家陈吉余院士向记者吐露担忧。面对长江常年水位逐步下降的趋势,水利与水环境专家提出了“全流域综合调度”的新思路:“一条江、一盘棋”,只有科学蓄水、引水、取水和用水,才能确保全流域的水安全。

  河口来水减少负面影响多

  许多人不相信长江“缺水”,可专家们的“未枯绸缪”不无道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王浩院士说,全国江河水量2.3万亿立方米,长江就接近1万亿立方米,但万里长江一路而下,沿途被大量取用,河口来水逐年减少。随着各地经济发展,预计长江“河道外用水量”将达2300亿立方米;而“南水北调”工程将从西线、中线、东线跨流域调水数百亿立方米;加之三峡坝区175米高位的“蓄水池”作用,长江中下游的水位正越来越低。

  根据已有监测数据推测,近长江河口的水文站水位可能在今后30年间下降2米左右。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胡春宏认为,下游泥沙减少、水位下降,可能引起河口湿地生长放缓甚至消退,水生生物种群结构改变,长江口咸水入侵加剧。

  管水调水不可“厚涝薄旱”

  种种迹象表明,长江已显枯水之势,亟待上中下游联合管水。陈吉余指出,科学调度的首要问题是统筹安排上游的蓄水时间。“上游是水能开发的集中区,水库必然是在汛期或者汛末蓄水。如果各个水库同时蓄水,遇到枯水年份,流往中下游的水量势必锐减。”令陈吉余担心的,还有中游的两湖补给:本来,洞庭湖和鄱阳湖是长江的中途补给站,但由于沿岸城市及工业发展,流域需水量增加,用水与补给互为消长。糟糕的是,进入本世纪以来两湖流域旱灾频频,2006年、2007年、2009年洞庭湖“饥渴”难耐,湖盆两次露出,何谈补给?

  “水安全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陈吉余说,防洪抗洪一直是长江减灾的主要目标,然而最近10年,长江局部地区干旱频繁,且未来有可能加剧,“厚涝薄旱”已非科学态度。

  腾出支流让鱼类繁衍生息

  长江水安全不仅牵系着两岸几亿人口的生存大计,也关乎400多种鱼类尤其是155种长江特有鱼类的命运。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曹文宣院士告诉记者,随着水库、水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兴建,已有40多种特有鱼类丧失了栖息地。

  为充分利用河流落差,长江流域水电开发呈梯级分布,“无意之中”对水域生态产生了叠加影响。曹文宣举例说,不同水温适宜不同鱼类产卵,有的14℃,有的16℃,有的18℃,但上游水库的联合运行会使下游水温相比天然河道下降2-3℃,部分鱼类不得不推迟产卵。为此曹文宣建议,对长江流域每一条规划梯级开发的河流进行整体环境评估,因地制宜地设立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考虑到干流的水温、径流易受上游水电站的叠加影响,而支流的水文条件处于自然状态,他建议水电规划尽可能地让出支流,为鱼类繁殖和仔、幼鱼的生长腾出“产房”和“摇篮”。(任荃)

9、洞庭湖严重"脱水" 湖南政协委员吁全民总动员(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25日

http://travel.ce.cn/news/zhxw/201001/25/t20100125_20857966.shtml

洞庭湖湖区大面积干涸 湖心见底

  中新社长沙一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傅煜)拥有“长江之肾”、母亲湖、国际重要湿地等诸多美丽光环的洞庭湖正严重“脱水”,患上了“肾衰竭”,甚至可能恶化为“肾坏死”。正在此间举行的政协湖南省十届三次会议上,湖南政协委员、岳阳市政协主席白尊贤大声疾呼,全社会应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应对洞庭湖低水位危机。

  洞庭天下水,说洞庭湖缺水,似乎危言耸听,但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二00九年十月,洞庭湖湖泊面积仅为五百三十余平方公里,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五十四。十一月,城陵矶水位一度比多年平均值下降近三米。偌大的洞庭蓄水量约为六亿立方米,仅相当于岳阳的一个水库。

  洞庭湖水位持续偏低,给湖区生产、生活和生态带来严重影响。“更令人担忧的是,水量减少导致湖内生态功能和环境容量下降,污染物浓度增加,关闭纸厂一度明显好转的洞庭湖水质,其污染程度又开始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大面积的蓝绿藻。”白尊贤忧心忡忡的说。

  专家分析,随着长江入湖水量减少,洞庭湖提前进入枯水期、枯水期延长、枯水位持续偏低将成为后三峡时代的常态。加之新上湘江水利枢纽工程等导致四水入湖量减少,形成南北夹击截留的严峻态势,缺水危机还会加剧。如不迅速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洞庭湖湿地将因缺水而大面积消亡,甚至可能演变成“长江罗布泊”。

“三峡工程改变了洪枯水的流量,对水沙和江湖关系影响长远而复杂,必须高度重视,跟踪研究对洞庭湖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用水需求。”白尊贤提议,应通过加快蓄滞洪区建设步伐、加大引水蓄水工程投资、加紧湖口控制工程论证和加强重大应对措施研究等举措,积极应对洞庭湖缺水所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

10、污染补偿或排污权交易是大趋势

来源:经济观察报2010年01月22日 张延龙

http://finance.ifeng.com/huanbao/lsft/20100122/1747356.shtml

经济观察报:能否介绍一下《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何发理:2009年3月份,省政府颁发了2009年第139号令《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渭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了实行污染补偿的要求。

落实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是这项规章赋予环保部门的一项职责,因此,需要有一个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考了国际、国内一些地方实行污染补偿的经验,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共同起草了《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之后颁布实施。这个方案是在渭河综合治理过程中,在采用行政、工程、生物等措施之后,加入经济措施的一个尝试,通过经济约束,使沿渭各市更好地落实地方环境质量行政负责制,对加快渭河的治理必将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经济观察报:我们也经常听到有关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信息,这个方案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有什么关系?这一方案的施行对渭河流域各市有什么影响?

何发理: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目前国内外都还是一项比较新的环境管理制度,目前国内只在江苏、浙江等个别省开始试点,适合我国国情的交易制度还正在探索中,在我省施行尚不成熟。

根据我省特点,我们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先在渭河干流实行市界区域水质目标控制与补偿制度,为下一步开展排污权交易建机制、搭平台、打基础。我认为,两者共同的特点都是为了落实污染治理责任,促进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省政府出台的 《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实际上是排污权交易的不同形式,排污权交易可以是市对市,也可以是企业对企业,是在不超过环境控制指标的情况下,先通过交易平台取得排污权之后进行排污的行为。而这一制度是市对市之间在污染超标准、超总量排放之后,上游城市对下游城市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这项制度一旦经省政府批准施行后,涉水城市将面临两方面的压力:一是经济压力,凡超标排污的城市都要强制征收污染补偿资金,根据外省的经验和我们测算的情况,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二是社会舆论的压力,这个压力对各市来讲更大,因为你这个城市的污染将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布,你是一个污染的城市还是一个环保的城市,将一目了然。

我们的目标是,把这两个压力变成促使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加大渭河治理的动力。

经济观察报:这项制度如果施行有效,会不会也在陕西其他河段施行?

何发理:实行污染补偿或者排污权交易,是今后进行污染控制和管理的大趋势,也就是说,环境是有价的资源,任何人和单位或者城市都不能无偿地占有和使用,如果有渭河流域试点成功,我们会提请省政府向其他河段进行推广。

11、广东佛山数百人戴口罩巡游反对垃圾焚烧

来源:长江网2010-01-25

http://news.cjn.cn/ttdd/201001/t1059707.htm

  【长江网讯】  (广州日报)备受关注的南海区江南发电厂欲建污泥焚烧项目遭“邻居”高明区市民反对一事,再度掀起波澜。昨日,高明区网友、市民,以及南海区西樵镇市民等自发聚集在一起,以建议当地政府加强西江规划协调、保护并改善西江高明段两岸环境为目的,开展了“戴口罩巡游活动”。此次活动人数达400多人,巡游时,市民高呼“保卫家园、反对污染”等口号,以表达对西江沿岸环境问题的关注和期望。

此前高明区区长潘志文透露,已经就江南发电厂污泥焚烧项目致函南海区政府,希望南海区政府尊重高明意见,“如果该项目环评不合格,高明区将坚决反对该项目的上马。”

昨日记者获悉,南海区已经发函回应,承诺“审批时将会依法依程序与高明区进行协商,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将报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南海江南发电厂欲上马污泥焚烧项目,此事引起高明市民以及关注环境保护的市民的反对,连日来,在佛山本地的各大论坛上,有网民发出号召,计划在昨日采取“散步”形式,表达对高明城区周边“电厂围城”形势的担忧。

发出数百个口罩 队伍最长时超百米

昨日下午1时许,空中不时飘洒着细雨,高明市民刘先生冒雨走在人群中。“我看到有组织者说24日将举行这个活动,于是我便报了名。”有网友在论坛上透露,通过论坛信件等各种方式报名的市民已经达到数百人的规模。

1时10分,在约定的集合点——高明区物业广场前,已经开始聚集起了一批人群。其中几名戴着蓝色口罩、貌似组织者的市民还搬来桌子,在街边人行道上负责分发传单、口罩以及自制的标语牌。

1时30分左右,巡游正式开始。由于沿途不断有人加入、汇合,参加人数也在不断扩大。记者在现场看到,巡游队伍最长时超过百米,粗略估计有数百人。活动组织者表示,带来的几百个口罩已经分发得所剩无几。

巡游队伍组织有序 警方出动维持秩序

尽管人群庞大,但巡游队伍组织有序,仅仅占据了一个方向的车道,进入文昌路,前往世纪广场。一路上,全副武装的警员在巡游队伍两侧维持秩序,但由于现场组织得当,更多时候警方只是在疏导队伍前方的车流。为保证巡游人员的安全,交警部门临时封闭了巡游队伍需要经过的部分路段。

巡游队伍高呼“保卫家园、反对污染!”“反对垃圾焚烧!”等口号前进,约半小时后,队伍聚集在世纪广场,展示了此前征集的市民签名等材料,随后向西江对岸的南海发电一厂进发。巡游队伍走上高明大桥,来到南海发电一厂大门前,再次呼喊口号,而此时工厂内高高耸立的烟囱正喷出白烟。此时,不少南海西樵的市民也加入了队伍。

下午4时30分左右,活动按照计划结束,人群开始散去。刘先生在离去时显得心情愉快,“我们只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如今这个目的达到了,我们希望政府能马上有实质性的动作。”

网民制作flash给参加巡游者“打气”

记者了解到,此次巡游活动的发起者来自网络论坛以及部分民间人士。江南发电厂欲上马污泥焚烧项目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在本地各大论坛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此次巡游,网络论坛也是重要的推动力量。

前日晚,记者看到高明某论坛上已经有网民制作了flash,“目的是给参加活动的高明人打气”,制作者在flash中历数了高明城区周围数座电厂的种种危害,并鼓励参加者勇敢表达自己的诉求,此外,也有不少网友特别制作了视频短片等,表达了自己对活动的支持。

昨日下午,在巡游结束后,关于该活动的帖子一度占据了高明各大论坛的首要位置,网民们也纷纷顶贴,表达自己的看法。不少市民因没有参加而感到遗憾,网友“让梦飞翔”称在看到巡游照片后,“都好振奋,各位辛苦了,可惜我今天要上班,如果唔系,我都会参加!”理性的市民则已经在分析巡游带来的反思,网友dilly称,“在维护自己生存权益的同时,也请履行自己保护环境的义务!”

网友“愿者上钩”的看法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今天的行动只是想有表达大众心声的效果……希望大家都要有理性和恒久之心。”

事件经过:

网络披露:项目未征集高明区意见

今年1月,南海区江南发电厂欲建污泥焚烧项目一事经媒体及网络披露后,引起了南海区西樵镇和高明区两地市民的强烈反对。

期间,不少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意见、提出质疑,同时要求该项目停止申报。而在媒体调查中,因为该项目环评报告未征集高明区意见,也遭到了该区的质疑。

高明放话:环评不合格坚决反对其上马

对此,高明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致函南海区政府。在1月19日召开的高明区委十届七次全会上,高明区区长潘志文表示,高明区在致函中提出,“希望南海区政府尊重高明意见,慎重审批这个项目,同时高明区也会加大与南海区的沟通与协调。如果该项目环评不合格,高明区坚决反对其上马。”

市环保局:两区意见不统一 项目审批将由市局进行

1月20日下午,佛山市环保局也就该项目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就有关问题做出了情况说明,并表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若高明区环保部门持不同意见,将把该项目审批提请至市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市环保局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依法依规审批。

南海回复:将依法与高明区协商

1月22日晚,高明区政府网络发言人在“致广大市民、网民的一封信”中,称南海区已经发函回应高明区政府,承诺该项目“审批时将会依法依程序与高明区进行协商,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将报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发言人还强调,对污染项目,高明区政府态度向来是坚决反对的,绝不会以高明的未来和广大市民的健康作为代价。

12、流域补偿渭河试验

来源:经济观察报2010年01月22日 张延龙

http://finance.ifeng.com/huanbao/zrst/20100122/1747355.shtml

“时隔多年之后,终于又见到渭河上有人捕鱼了”,陕西省环保厅一位官员说。

渭河下游潼关段,小木船在波光里荡漾,一位50多岁的老渔民拎起一条刚刚捕获的大鲶鱼,这样的画面最近反复在陕西当地的电视新闻节目中播放,以作为渭河水质改善的明证。

经历了 “关”(关停污染企业)、“建”(建设污水处理厂)、“治”(综合治理)后,渭河正在从关中“下水道”逐渐恢复其关中母亲河的本色。眼下,通过对渭河流域各市进行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进行指标考核的流域污染补偿“新办法”将接过渭河治理的 “下一棒”。“通过经济约束,使沿渭各市更好地落实地方环境质量行政负责制”,陕西省环保厅厅长何发理说。

何发理所说“新办法”,是指自今年1月1日起,陕西省正式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由于水质污染严重,地处渭河干流流域内的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市将根据考核断面出境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月平均浓度,确定是否需要向该省财政缴纳污染补偿资金。

泾渭不分明

这一政策被其形象的解读为,“出境水超标政府交罚款”。

据称,政策出台的原因是,“尽管近年渭河水质经过治理,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需要进一步控制,好比说,化学需氧量从100多毫克降到了四五十毫克,以前是劣5类水,现在好了一点,但还是5类水。”陕西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的官员介绍说。

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被称为陕西的“母亲河”,渭河在陕西境内流域面积6.71万平方公里,占渭河流域总面积的一半。“泾渭分明”这句成语,描绘的是渭河和泾河交界处渭河清、泾河浊,两者互不相融的景观。但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如今渭河水质污染严重、生态环境脆弱。

进行考核的城市包括陕西境内渭河干流流域内的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及渭南市,按照《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污染补偿的考核因子暂定为化学需氧量,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氨氮等因子。

“城市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每超标1毫克/升,省级财政将从市级财政直接划拨10万元作为对渭河流域污染治理补偿和奖励资金”,陕西省环保厅的官员说,污染补偿资金的60%用于各区市的污染物治理补偿,省级财政每年年底前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由各设区市专项用于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减排工程、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和污染补偿项目,不得用于平衡财力。按照规定,其余40%资金将用于奖励工作力度大、水质改善明显的设区市。

“从心里讲,我们希望最好一分钱都罚不到,没有城市超标,没有人缴罚款”,上述官员说。

何发理说,方案必须要体现出全流域补偿原则,“这个原则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只要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就必须收取补偿费,就是说,渭南如果排超了,虽然你的下游已经不在我们的管理范围,但省财政照样要收取污染补偿费。”

“第二层意思是,上游城市收取的污染补偿费,不一定全部用于下游地市的污染补偿,可能有一部分则用于全流域的综合治理和环境监控能力建设,也就是说,从最下游渭南市收取的补偿资金,也可能被用到最上游的宝鸡市的污染治理项目上,宝鸡的补偿资金,也可能用到渭南”。

 “这类似于排污权交易,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控制污染,但又不全是,我们也在探索”,上述陕西省环保厅官员说。

长久的治理

渭河的命运几乎是中国大多数河流命运的一个缩影——伴随着上世纪50年代的大修水利和80年代之后的工业化进程,水源问题和严重的污染随之而来。

而陕西之所以对治理渭河有如此大的决心,一方面由于渭河生态环境承载已经不能满足当地进一步的工农业发展需求。同时,也是出于这条河流与陕西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深厚感情。

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陕西代表团总会提出形形色色关于渭河治理的提案和议案,前陕西省委书记安启元曾在卸任后,8年内连续6次向全国政协递交《综合治理渭河流域》提案,他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渭河治理仍是最为关注的问题,还会继续提下去”。

陕西人总以荣耀的历史自豪,而当地人谈起陕西的历史,又总是绕不开渭河——汉唐时期,江南的粮食和其他物资,都溯黄河而上,转渭河运入长安。由于渭河与长安关系密切,古人往往把它们联系起来,因而有“秋风生渭水,落叶满长安”的佳句。

而每每目及渭河现状,当地媒体也总习惯于引述以往描写渭河安乐景象的“晚来清渭上,凝似楚江边;鱼网依沙岸,人家傍水田”等诗句,来表达怅惘。

在各方努力下,国务院于2006年批复了 《渭河流域近期重点治理规划》,决定由中央财政投入229亿治理渭河,这是陕西省历史上获得的最大一笔中央拨款。

上述陕西省环保厅的官员说:“我们这几年进行了力度非常大的整治行动,包括关停了沿岸大量的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兴建污水处理厂,以及在上游进行芦苇种植、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等其他综合治理。”

他说,沿岸的造纸企业已经从200多家关停到现在的70余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也已经达到了70%以上,“还有一些综合治理的细则,比如说造纸企业,从以前的造1吨纸排放300吨水,到现在只允许排放80吨,排放水化学需氧量标准从450毫克提高到150毫克,通过提高标准,让企业去想办法进行工艺上的改进和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设施”。

寻找“新血液”

然而,种种控制排放的政策和行动背后,陕西却有着更大的苦恼。

“渭河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生态水,上游几乎没有水下来,几乎都截完了,可以说,严重的时候,河道里的水全都是污水——陕西流域排放什么水,渭河里就是什么水质!”上述陕西省环保厅官员说,“所以有一段时间,渭河被称为关中下水道。”

他说,目前的情况下,即使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完全覆盖,也无法根本改善渭河水质,“按照国家标准,从污水处理厂出来的水,化学需氧量要达到60毫克,基本上就是5类水。”

如果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标准,“比如要达到2类水的要求,成本会大幅提高,现在的成本大概是每立方米7毛,2类水的成本可能要达到4块多,这种成本是我们目前无法承受的。”

渭河生态水匮乏,则溯源至上个世纪的一系列水利工程。

1959年,渭惠渠高原抽水灌溉工程设计建成,简称渭高抽,是当时陕西省最大的抽渭上原灌溉工程,当时西安电影制片厂摄制出纪录片 《渭水滚滚上高原》,《陕西日报》以“为水上高原,旱地变水田,渭高抽工程初见成效”为题专门报道。

1969年,宝鸡峡引渭灌溉工程建成,该工程被称为“水利科技的大花园”,是当时中国最具代表性的灌溉工程。

 “前几年甘肃又修了一个大坝,这一系列的截水下来,基本造成了现在渭河水量锐减的情况”,上述陕西省环保厅官员说,“当然这背后有人为活动原因,也有自然原因。”

从上世纪90年代,渭河水量开始锐减,2007年6月,渭河华县水文断面河道流量持续减小,到6月17日6时出现最低水位,流量仅为1立方米每秒,即将断流。

当时,黄河水利委员会通过对临潼至华县段河道查勘,发出了《关于尽快将华县断面流量恢复至最小流量控制指标以上的通知》明传电报。陕西省水利厅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沿渭宝鸡峡、交口抽渭等用水灌区停止从渭河取水,渭河上游沿河各市生态湖和蓄水工程尽快泄水,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局按照《渭河水量调度管理暂行办法》尽快组织实施调水工作,确保渭河不断流。

要根治渭河,陕西必须为渭河寻找新的水源,用新的生态水来为渭河“输血”。

一项旨在引陕南汉江水入渭河的“引汉济渭”工程被寄予了厚望。按照规划,这项工程“每年可从汉江向渭河调水15亿立方米,将有效缓解渭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已经来专门调研论证过,水路部办公会也原则同意了”,上述陕西省环保厅官员说。

但是,这项被称为陕西境内“小南水北调”的工程由于涉及取水地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取水地相同,以及省内用水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多重因素,仍然面临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13、青海湖源头煤矿被盗采8记者采访遭围堵

来源:新华网2010-1-25

http://news.hnce.com.cn/c/2010-01-25/93596.shtml

新华网1月25日报道 岁末年初的祁连山区,早已是滴水成冰的季节。夜间温度达到了-40℃,日间最高温度也在-10℃以下。

  然而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海省天峻、刚察两个县所属的木里、江仓煤炭蕴藏区,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数千辆采挖设备和运输车辆昼夜不停地运转着,千万吨优质煤炭源源不断地被运送出去。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如此壮观的生产景象的创造者们,竟然无一例外地都是违法者,而且这种违法行为已长达8年之久,祁连山腹地的湿地因此面临毁灭性破坏。

  没有一家“六证齐全”

  地域相连的木里、江仓煤矿蕴藏区地处祁连山腹地,分别隶属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和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这两处煤矿是青海省主要的优质焦化煤产地。

  自2002年以来,先后有青海庆华、青海奥凯、青海江仓能源、青海焦煤等煤炭企业进驻木里、江仓地区。据青海省有关部门介绍,这些企业在没有取得采矿权的情况下,便开始了野蛮的开采行为。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处工作人员孟广培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直至2006年底,青海庆华、青海奥凯、青海义海三家企业才取得采矿权,而青海焦煤、青海江仓能源等企业至今没有取得采矿权。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建斌说,煤炭资源开采企业除了要有《采矿证》以外,还必须拥有《安全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证》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只有“六证齐全”以及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以后,才能进行煤炭资源开采,但在木里、江仓进行煤炭开发的企业,没有一家做到“六证齐全”,其开采行为仍属于非法盗采。

  本刊记者从青海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在木里、江仓煤矿开采煤炭的企业均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千疮百孔的草原

  在木里地区的开采现场,本刊记者看到,青海庆华等企业均采取露天开采的方式,被剥离开的采矿区已经开采到地下100多米深的区域,在草原上形成了一个个长约1公里,宽二三百米的大坑,剥离的沙石被随意堆放在矿坑周围,围绕着采煤矿坑形成了高达四五十米高的渣山,掩盖了大片的草原。

  在采煤区内,数以千计的挖掘机和大型货车在紧张施工,挖掘已经剥离出来的煤炭。在采煤区的边缘地带,一些勘探设备正在打井钻探,还有一些施工设备在继续剥离土层,采煤区面积正在不断扩大。

  江仓地区的矿坑比木里煤矿的更多。青海奥凯、青海焦煤、青海江仓能源等几家公司挖出的矿坑和渣山的规模都与木里地区的不相上下,远远望去,采煤区上空黑烟滚滚,遮天蔽日。

  在木里、江仓两地,大批载重数十吨的车辆正在紧张地运输煤炭。每天清晨,在天木公路(天峻至木里)收费处等待收费的大吨位货车都会在公路上排成两队,绵延几百米,很是壮观。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执法总队一位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2005年5月,执法总队曾用卫星定位系统对采煤区进行测量。截至当时,非法采挖的煤炭量已接近300万吨。2008年,仅青海庆华公司一家企业对外宣布的利润就达18亿元。

  “暴力抗法”真相

  2009年11月16日,青海当地媒体曝光了一起“非法开采人员暴力抗法”事件,报道称,“11月12日,20余名在天峻县木里地区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外来人员将巡查的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打伤。”

  此事件立即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天峻县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执法遭殴打”的报告逐级上报到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厅、部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

  然而,《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当地媒体曝光的“天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遭殴打”事件与事实真相相去甚远。

  被认定为“非法采挖者”的陕西瀛盛公司员工王炜告诉本刊记者,瀛盛公司是一家矿山设备经销商。年前,瀛盛公司一台价值近300万元的挖掘机被诈骗至木里地区,为了讨回设备,他们才来到天峻。在挖掘机所在的非法采挖现场,瀛盛公司员工误将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当成了诈骗者,冲突中将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打伤。

  王炜的说法得到了天峻县有关方面的证实,一位官员承认此事是误会,但由于上级领导已经批复,势成骑虎,不得不严办瀛盛公司的“非法采矿者”。目前,陕西瀛盛公司的两名负责人已被当地执法部门逮捕,天峻县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执法”的正面形象也随着这起“糊涂案”的查处树立了起来。

  要对记者“采取措施”

  “天峻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执法遭殴打”事件虽然是一个误会,但似乎也给人一种“天峻县国土执法人员努力工作”的印象。那么,真实状况又是怎样的呢?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木里、江仓地区的大型采挖区以外,在祁连山区的天峻县龙门、苏里以及木里等乡镇的辖区内,还有几十家小煤矿在非法开采。这些小煤矿大都是私自与承包草场的牧民达成协议,并得到了当地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的默许,进行非法开采的。当地一些群众说,这些没有任何证照的小煤矿每年的开采量在300万吨左右。

  2009年12月30日,本刊记者在海拔4200多米的天峻县龙门乡雪霍里地区发现,在长约10公里的区域内,就分布着十几个采挖点。一支自称老板是北京人的采挖队伍正在剥离土层,采挖人员则来自陕西、河北、青海等地。

  在木里镇一道沟地区,本刊记者同样见到了大肆采挖的现象,一道落差100多米的山梁上,已经被挖出了一条400多米长、10米深的大沟。在一家煤矿的矿区内,竟然还设有警务室,旁边停放着警车。工作人员发现本刊记者的车辆后,立即进行了堵截,扬言要对记者“采取措施”,经过请示“上级部门”以后,才将记者放行,而他们请示的“上级部门”竟然是天峻县国土资源局。

  采访中,本刊记者了解到,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曾经多次对木里、江仓地区非法开采现象进行查处,但都没有刹住,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不顾主管部门的三令五申坚持非法开采。地方政府和一些主管部门为完成工业指标的经济增长任务,默许和纵容了非法开采行为。

  2万多人2.7亿财政

  围绕着木里、江仓地区的煤炭资源,一些部门和逐利者在开采、运输、存贮等各个环节展开了利益的争夺。

  2009年度,仅有2万多人口的天峻县财政收入超过了2.7亿元,是青海省财政收入最高的一个县,这些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在木里、江仓非法开采的企业上缴的税费。

  2009年12月,天峻县政府连续下发3份文件,要求在天峻从事煤炭运输的大小企业以及个体业主,全部纳入一家招商引资来的企业,统一进行车辆调配、煤炭存储以及安全管理。

  当地政府对此的解释是“便于统一管理和防范税费流失”。而一些运输经营者却说,按照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税费流失”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统一管理”实际就是“垄断管理”,强行规定运量和运费,就便于攫取更多的利益。

  在临近天峻县的乌兰县和刚察县境内的315国道上,两个刚刚建成的公路收费站已经启用,加上天峻境内的天木公路收费站,当地交通部门共修建了3个收费站向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费。

  当地干部和运输业主说,中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2级及2级以下等级公路上的收费站将逐步取消,但青海交通部门在天峻的做法正好相反,不但不撤,还要新建,目的就是为了从天峻的煤炭资源开发中分一杯羹。

  针对这样的提问,交通部门的回答是:“西部地区还有5~10年的收费期。”

  一位运输司机告诉本刊记者,按照县里的规定,每天有1000台车可以从木里矿区向县城运煤,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发放运输准许凭证。但一般的营运司机很难拿到凭证,而有的人因为“有关系”,虽然本人没有运输车辆,每天都能拿到二三百张凭证,并以每张50元的价格倒卖。

  青海湖周边草原荒漠化

  木里、江仓煤矿所处的位置是祁连山腹地重要湿地和黄河一级支流大通河的源头所在地,同时也是天峻河、阳康曲、希格尔曲、布哈河等河流的发源地,这些河流都是青海湖的注水河流。另外,贯穿青海、甘肃、内蒙古三省区的黑河源头支流——柯柯里河的源头,距离此地也仅有几十公里。

  本刊记者在采访时看到,煤矿开发已经使这片湿地面目全非,在木里、江仓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个长约60公里、宽约20公里的露天煤矿带,堆积起来的渣山阻断了河道、埋没了大片水草地,湿地面积正在逐步缩小。为了运输这里的煤炭资源,当地投资建设的第一条地方铁路——柴木铁路也已完成铺轨,即将投入运行,而这条铁路也主要是在湿地上建设的。

  在与天峻县临近的乌兰县察汗诺(蒙古语意为有水的沼泽),由青海庆华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家炼焦厂也已投产,而这家炼焦厂的位置也处于一片湿地上。当地民众告诉本刊记者,这家工厂的建设挤占了大片湿地,炼焦生产也对湿地影响很大,也许不久这片湿地就将消失。

专家认为,祁连山腹地的湿地遭到破坏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通河面临干涸的威胁,中国西部重要的“气候调节器”——青海湖也将因为注水河流水源地遭到破坏而面临水位降低的危险,由于青海湖周边草原荒漠化的倾向已经非常明显,水源地的破坏还将引起荒漠化扩散,生态后果非常严重。

14、明年7成都将被垃圾“围城”?

来源:《华西都市报》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9489.html

  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二期库区将在明年提前饱和,三期库区仍在紧张选址

  关注成都垃圾填埋场

  核心提示

  20多万平方米的黑色薄膜覆盖整个山坳,薄膜面积是奥运“鸟巢”的两倍;巨幅薄膜下面,是深达100米的垃圾;每天,还有超过1000车次的垃圾在不停地往这里运送……

  这就是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附近的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俗称“长安垃圾场”),它是成都唯一的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天都要吞进5000多吨中心城区和二圈层郊县的生活垃圾。由于垃圾进场量远超设计规模,填埋场现有二期库区将在明年提前饱和,如今,三期库区仍在紧张选址中。与此同时,成都市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以缓解垃圾填埋场压力。

  每天一早,张发闯都要从市区赶往洛带方向的山沟沟。沿着成洛大道向东,宽阔的路面一到山区就变成“十八道拐”。一路上,排成长龙、疾驰而过的垃圾清运车是他最熟悉的沿途“风景”。作为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副主任,张发闯最近很是犯愁:从1993年到现在,成都每天的生活垃圾已经从1000吨增长到5000多吨。经过16年的使用,一期填埋区库容已满,去年刚建成的二期填埋区又即将告罄,“即将撑破了胃”。

  1分半钟

  运送垃圾一刻不停

  从清晨开始,一直到晚上,从成都市到垃圾场的36.6公里路段上,川流不息的垃圾车似乎一刻也不曾停留。

  按照市城管局最新统计数据,每天运到这个填埋场处置的生活垃圾大概有5000吨,绝大部分来自主城区,近来,郫县、温江、新都等地的生活垃圾也运到这里处置。张发闯算了这么一笔账:垃圾车有大有小,大的能拉10吨左右,小的只有2吨多,算下来,每天约有1000车次的垃圾运到这里,平均每1分半钟就有一车!

  22日下午4时,本应是垃圾车来场的低峰期,但从处置场办公室到填埋场二期现场,1公里左右的路段记者还是碰到了26辆垃圾车,不停地往这里运送垃圾。从近百米高的垃圾山顶下到谷底,越往里走臭味越重。在填埋场入口到远处垃圾山坡面之间,一条淤积着黑色烂泥的通道上车来车往。七八辆推土机忙碌着,把源源不断运来的垃圾推向前面的深坑。巨大的垃圾堆前,十多名穿着雨靴的工人正在填平一些小坑。

刚清理完一车,后面的垃圾车又倒下一车垃圾离去。 

  一年半后

  填埋场将提前封场

  从1993年开始,这座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就成为成都最大的垃圾堆放地,也是成都市唯一的生活垃圾大型处置场。处

  置场一期工程投资1.45亿元、占地836亩,从1993年启用至去年封闭,历时16年。为解垃圾处置的燃眉之急,成都市投资4180万元,在一期库区旁边修建的占地540亩的二期库区,于2009年7月投入使用。

  按照规划,二期库区设计库容229万立方米,垃圾日处理量3600吨。但二期一建成,垃圾日处理量就超标。张发闯说,二期原本设计的日处理能力为3600吨,去年7月启动后,日处理量迅速达到5000多吨,超标1/3左右。

  导致垃圾来量迅速扩大的原因很多。张发闯说,处置场垃圾处理范围从五城区、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等地居民生活垃圾,扩大到了整个一二圈层城乡生活垃圾。此外,处置场还要处置城区多家大型污水厂每天运进的污泥,这些总量达30万立方米的污泥,覆盖了二期填埋场的近2/3面积。

  这些因素叠加到一起,结果就是填埋场二期“服务周期肯定要提前结束”,可能“明年7月就要封场”,“满打满算,填埋场还能用一年半。”

  明年7

  成都会否垃圾“围城”

  根据专家评估,2025年前成都市的生活垃圾都将呈持续增加趋势,即使以每年5%的速度计算,10年后的垃圾量也将比现在翻一番,每天达1万吨左右。二期将满,三期扩容势在必行。

  去年年初,成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就提出了《选址规划论证报告》,准备建设

  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第三期工程。2009年4月,成都市发改委也已批准实施前期工作。《报告》提出在现有填埋场一山之隔的谷地新建库区,可容垃圾164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约15年。预计该项目需投资5.7亿元,占地1000亩。

  处置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发改委立项后,要求城管部门牵头协调。至今协调会开了好几次,设计规划也三易其稿,但三期从选址到开工,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按照最低标准,从定方案到开始施工再到达到垃圾进场标准,最短也要6个月。该负责人说:“明年7月前,填埋场二期就将填满,也就是说,至少到明年1月前,三期要开始施工。不然,到时候成都真的要垃圾‘围城’了。”

  垃圾发电缓解“围城”困局

  为了减少垃圾对土地面积的占用,成都确定了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然而目前,仅有洛带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家投入试运行,每天也只能分担1200吨生活垃圾的处置任务。而其他2个垃圾发电厂仍在建设中,暂时难解燃眉之急。据了解,垃圾发电焚烧后的废渣一般为原垃圾量的30%,这部分废渣也要运到填埋场填埋处理。

  记者了解到,建设中的第二座垃圾焚烧场规划选址双流九江,设计日均垃圾处

  理量为1800吨,计划2010年建成;第三座垃圾焚烧场规划选址青白江与新都交界处,设计日均垃圾处理量为1800吨,计划2015年建成。规划中的第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于郫县一带,目前正在前期规划中。

  和北京、上海、江苏等地一样,快速发展的成都也同样面临着“垃圾困境”。一座城市的垃圾处理,就如一个人的消化系统,系统不畅,直接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成都将如何走出这一“困境”?本报将持续关注。  (记者 阮长安 王丹)

15、公益项目更要避免损害公众利益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7059.html

  2009年下半年,江苏省吴江市境内一座垃圾发电厂在点火投产之际,遭到当地群众强烈抵制,为避免冲突,市政府不得不宣布叫停这一项目。

  这座垃圾发电工程投资3亿元,一切手续合法,属于公益性环保项目。但居民认为,垃圾焚烧会产生有毒致癌物质,再公益也不能建在自家门口。可以预见其善后工作非常棘手,强行上马,势必招来更大冲突,就地拆除将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近年来,类似事件在许多地方都在上演,如南京规划在江北建一座垃圾发电厂,数次更改选址,都遭遇当地居民强烈反对,至今几年过去仍然难定方案。

  生活垃圾成为困扰中国城市的污染大难题,目前主要采取填埋方式。众所周知,土地高度紧缺是经济发达地区最大的资源窘境,垃圾发电,不仅可以节约土地、变废为宝,还能消除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当然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专家也指出,垃圾高温高压焚烧发电至今尚存争议,在消除垃圾污染的同时,其发电过程也会释放少量有害物质,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污染。

  垃圾发电厂遭抵制,警示我们建设公益性项目要避免对部分群众利益的损害。垃圾发电对国家、对社会、对绝大多数公众是受益的,但周边群众则可能成为受害者。如何在城市健康发展与公众环境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成了建垃圾焚烧厂面临的最大难题。一些“合法”项目会不会因为难平民意而被“掐”掉?

  某领导在谈群众工作时说过:“群众不领情就是没办好!”笔者认为此言极是。为人民服务就要拒绝“十全九美”,干工作要从群众意愿中找出发点。

  从理论上说,如果一项制度不考虑受众的实际需要,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具备全面推开的外部环境,即使制度本身出于好意,也很难得到受众的认可。所以,要善于找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这里入手帮助他们;在帮助群众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

  倘若如此,人民群众怎么会得不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怎么会感受不到真真切切的变化?我们又怎么会得不到人民群众的真心配合与支持?(尹卫国 李光宇)

16、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折射出什么?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1月2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836761.html

  就浙江省东阳市某制药公司不久前将1000多桶废弃有毒化学危险品转移至安徽省亳州市境内涡阳、利辛两县倾倒事件,浙江、安徽两地环保部门日前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肇事公司一次性赔偿对安徽涡阳、利辛两县造成的污染损失及处置费用总计人民币220万元,其中涡阳县60万元,利辛县160万元。

  据了解,这家制药公司向涡阳、利辛两县境内倾倒的千余桶废弃化学危险品中含有二氯甲烷、甲醇、甲烷等化学物质,属于《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这些废弃物部分泄漏,造成利辛县阜涡河长达10公里约11万立方米水体水质受到污染,一些土壤也遭到危险废物污染,给当地环境带来了巨大损害。

  虽然由于当地相关部门处置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6名涉案嫌疑人也已被抓获,但这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事件却让我们不得不进行深刻反思。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家制药公司不按要求随意将废料母液残渣委托给一家无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资质的公司进行再生利用?而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这家公司为什么既没有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也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由于对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理成本太昂贵,发达国家往往为保护本国环境而采取向境外转移倾倒的办法。国内一些企业也仿效此举,向外省(外地)输出难以处理的危险垃圾。并且,有的还打着“可作为原料利用”的幌子,通过将其直接出售给买方运作的方式绕过环境法律监管。而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的危害大家有目共睹:会使土壤中的微生物死亡,土壤盐碱化、毒化,土壤被破坏,无法耕种等。在一些地方,稻田土壤因渗入重金属废渣而被污染,致使稻米镉、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无法食用。

  异地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不管是国际性的还是国内跨省的行为,都为法律所不允许。少数生产企业将处理固废的成本进行转移,拿别人的健康换取自己的经济效益,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并且,不少接收危险废物的经营者并不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资质,为了自己的眼前利益,他们往往采取简单的堆积、倾倒行为,其对环境产生的危害非常大。这一行为同样是在犯罪。

  这至少说明了两点:巨大的利益在诱惑驱使——既包括危险废物输出者逃避环境责任的利诱驱使,也包括输入者或者说倒卖者借此牟利的利诱驱使;公共监管部门监管手段不足、法规可操作性不够,给危险废物的转移、倾倒以可乘之机。

要杜绝异地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事件屡屡发生,必须从立法上寻找根源。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污染控制法律体系,但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尚存在法律控制范畴、管理体系监督、社会参与体系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尚有待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修订加以解决。此外,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污染的监管力度。只有这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的事件才不会再次发生,我们的生活环境质量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曹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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