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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9-09-24

九月二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联合国气候峰会专题报道:

1、中国经济时报:     匹兹堡峰会各利益主体诉求一览

http://www.cet.com.cn/20090924/d2.htm

2、中国日报网站:     外媒高度期待中国减排措施 称北京成为"领跑者"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6812.html

3、中国新闻网:      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当做赢家

http://intl.ce.cn/zgysj/200909/24/t20090924_20086594.shtml

 

环境资讯:

4、第一财经日报:     环保部:六成水污染防治项目因资金缺口未完成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4/022118712800.shtml

5、新华网:        首个适应气候变化多边国际合作项目在京启动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9/24/content_12107199.htm

6、中国新闻网:      中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三条“红线”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7042.html

7、中国新闻网:      中央财政投入50亿解决矿山环境遗留问题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4/105218717844.shtml

 

地方信息:

8、红网:         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全面推广

http://hn.rednet.cn/c/2009/09/24/1830282.htm

 

人与自然:

9、中国新闻网:      2008年中国88928人因自然灾害死亡和失踪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4/114518718237.shtml

 

环保小常识:

10、中国环境报:      什么是镉污染? 

http://www.cenews.com.cn/xwzx/yz/yzqt/200909/t20090922_623102.html

 

气候变化:

11、人民网环保频道:    专家警告气候变化的严重健康后果

http://env.people.com.cn/GB/10112455.html

 

深度报道:

12、中国环境报:      利益竞争激烈 谁来堵住尾气检测黑洞?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7372.html

13、中国水网:       污泥责任刑事诉讼 警钟为谁而鸣?

http://news.h2o-china.com/interview/h2o-china/836161253692152_1.shtml

 

环境时评:

14、经济参考报:      应对气候变化 别在责任面前“躲猫猫”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4083.html

15、法制与新闻:      社团组织能否扛起“公益诉讼”大旗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3/152418711108.shtml

16、经济参考报: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难言乐观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8065.html

17、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为因素是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成功的关键

http://env.people.com.cn/GB/10112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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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匹兹堡峰会各利益主体诉求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赵海娟

http://www.cet.com.cn/20090924/d2.htm

   在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爆发一周年之际,当今世界最有影响的20个经济体的首脑将于今日云集美国钢铁旧都匹兹堡,讨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重大核心问题。

   以下是部分国家和三大国际机构针对此次匹兹堡峰会,在各种公开场合发出的声音。

   中国:中方希望在匹兹堡峰会上取得四方面成果。一是继续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推动世界经济迅速复苏;二是按照伦敦峰会制定的时间表,积极推进国际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改革,增加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三是促进共同发展,关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问题;四是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

   俄罗斯:敦促各国落实伦敦峰会的各项决议。俄罗斯在本次峰会上将要求对已作出的决议具体化,其中包括国际金融制度的改革和世界能源市场上新游戏规则,并暗示了俄罗斯对卢布逐渐成为国际货币之一的期待。

   巴西、印度、南非:二十国集团成员应该切实履行之前作出的承诺,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制定新的金融市场管理机制。

   美国:推动各国领导人对全球经济结构进行重新思考,以期重塑全球经济。奥巴马称,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将对全球失衡问题进行讨论,以确保全球实现更均衡发展。

   英国:将在G20峰会上提议“全球经济契约”。即通过G20领导人的定期会晤,明确共同目标,并制定中期的政策框架来实现目标,同时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衔对各国的政策措施进行独立分析。

   德国:呼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在即将召开的匹兹堡峰会上就加强金融监管拿出具体成果,峰会应找到制约大银行巨大影响力的措施,从而使国家在金融危机中不至于被拖累太深,至少应在限制银行经理薪酬一事上取得进展,所有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都应有章可循。

   法国:呼吁各国尽快采取共同行动,限制银行业过高薪酬。法国总统萨科齐表示,如果在匹兹堡举行的G20峰会上各国无法就银行业限薪问题达成一致的话,他本人将退出峰会。

   日本:计划推动有关建立东亚共同体的构想,这一构想可能通过在该地区实行单一货币的方式实现。

   联合国:敦促二十国集团领导人落实帮助贫困国家度过危机的承诺,并且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快行动。鼓励二十国集团成员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平的应对气候变化融资机制,确保到2020年时每年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达到2?500亿美元。潘基文秘书长届时将向各国领导人介绍联合国新开发的“全球影响及脆弱度警戒系统”?Global Impact and Vulnerability Alert System?,这是一个就经济危机对世界各地贫困人口的影响提供实时数据的系统。

   世界银行:各国领袖应当为“负责任的全球化”制定一个目标远大的议程,把促进更均衡增长与金融稳定、发展和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努力协调起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各国领导人应该将调整全球经济失衡作为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的首要任务。

2、外媒高度期待中国减排措施 称北京成为"领跑者"

来源:中国日报网站2009年09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6812.html

  综合西方媒体报道,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将于当地时间9月2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将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宣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措施,外界对此充满期待。

  ***英媒:中国成为气候“世界领袖”

  英国《泰晤士报》9月22日援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德布尔的话称,中国将在峰会上公布“令人印象深刻”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并将成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世界领袖”,气候变化峰会也将在中国的推动下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希望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讲话后,国际社会可以认识到中国在这(应对气候变化)当中所扮演的领导者角色。此外,我希望美国在12月举行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也能发挥一样的作用,”德布尔说。

  本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将为各国设置在《京都议定书》到期后的减排目标,而将于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中设置的减排目标一直以来都难以在富裕国家,尤其是美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一致。

  德布尔暗示称,中国在本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的宣言,将为美国做出表率,将有利于美国总统奥巴马推动美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行动,以克服美国国内对此问题的阻力。

  奥巴马曾在总统竞选期间承诺大幅削减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美国参议院6月份以微弱优势通过了《气候法案》,根据法案,美国将在2020年削减17%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但这一减排目标招致石油、农业、制造业等领域的一些美国企业的联手反对。欧洲国家也因认为这部法案的监管力度不强而不满意,从而要求美国出台新的法案。

  另外,奥巴马目前陷入医改苦战,无奈只能将气候变化问题搁置。因此,外界猜测,美国参议院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前推出新的气候法案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美国能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明确减排目标,那么这对国际社会而言,也已经足够好了,”德布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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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当做赢家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09月24日

http://intl.ce.cn/zgysj/200909/24/t20090924_20086594.shtml

    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2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胡锦涛的讲话在与会各国领导人和代表中引起积极反响。胡锦涛讲话结束后,全场热烈鼓掌。

    对于全世界关心气候变化的人们来说,中国国家主席的讲话确实重要。讲话从“履行各自责任是核心”,“实现互利共赢是目标”,“促进共同发展是基础”,“确保资金技术是关键”这样四个方面,阐明了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基本态度和切实建议。特别是讲话中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凝聚了国际社会共识。这一原则指出了发达国家在完成《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任务,继续承担中期大幅量化减排指标,并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多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同时也指出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下,努力适应气候变化,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所需要做出的努力。

    气候变化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但在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这一极具挑战性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秉承的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的观念,以及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赢,实现各国利益和全人类利益共赢的目标,必然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赞同和支持。事实上,胡锦涛主席的讲话代表了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讲话中关于发展中国家应该统筹协调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同时不能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超越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实际能力的义务的观点,切中要害,必然赢得共鸣。

    无论世界上其他人如何去议论评价,中国人最关心的应该是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中,我们要做什么,要怎么做?在这次会议上,胡锦涛指出,今后,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三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四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

    这是一个庄严的承诺。它表明,当全球面临气候变化可能引发出一系列危险问题时,中国政府决不会袖手旁观,一定会采取必要的措施。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中中国政府做出的贡献,一定会成为其他国家的典范,一定会使中国成为最后的赢家。(高初建)

4、环保部:六成水污染防治项目因资金缺口未完成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09月24日 章轲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4/022118712800.shtml

  被国家列为头号环保项目的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由于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约六成项目未完成,143个项目至今尚未启动。

  9月23日,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对外透露,列入“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834个治污项目中,已完成(含调试)773个,占42.1%;在建500个,占27.3%;前期准备418个,占22.8%;未启动143个,占7.8%。

  环保部近日会同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完成了海河、辽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太湖等重点流域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2008年度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

  结果显示,2008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七成断面水质监测达标,四成规划治污项目完成,但治污形势依然严峻,水质改善任务艰巨。

  “规划项目投资缺口较大。”陶德田说。据统计,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实际完成投资437.5亿元,占“十一五”规划总投资的37.7%。其中,海河流域项目进展较快,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项目进展较慢;21个省区市中,河南、山东等地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完成率在60%以上;内蒙古、湖北、重庆等地项目完成率不足20%。

  2006~2008年,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松花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三峡库区及上游、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据介绍,总体上看,海河流域山东省、河南省、天津市,辽河流域辽宁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贵州省,黄河中上游流域河南省、陕西省、青海省等地“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好;海河流域内蒙古自治区、辽河流域吉林省、黄河中上游流域山西省、滇池流域云南省等地“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差,未通过考核。

陶德田指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治污形势依然严峻,水质改善任务艰巨。除规划项目投资缺口较大外,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氨氮(总氮)污染问题凸显。

5、首个适应气候变化多边国际合作项目在京启动 

来源:新华网2009年09月2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9/24/content_12107199.htm

    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王希)由中国、英国和瑞士政府联合组织实施的“中国适应气候变化项目”24日在京举行启动会,该项目旨在更好地了解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以及加强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首个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多边合作项目。

    “中国适应气候变化项目”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为试点省,针对气候变化对中国农业、水资源、草地畜牧、极端天气事件以及灾害、人体健康等具体领域影响,开展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地区发展和适应目标。

    据了解,该项目将引入英国哈德雷气候中心先进的气候模拟技术,预测中国未来气候变化,探索研究适应气候变化的手段和政策措施,以降低中国面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并通过经验积累与分享,提高国际上有关评估气候风险以及影响的知识,开发切实可行的气候变化适应方法。

    该项目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为期三年,总投资675万美元。英国国际发展部、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以及瑞士发展与合作署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机构组织中国有关部门与外方合作伙伴一起规划并具体实施项目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巡视员高广生在启动会上表示,中国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适应气候变化任务十分艰巨。中国政府认识到,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是不可分割的,适应和减缓并重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之一。

    中国2007年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设定了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近期目标,明确了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到2020年的适应气候变化具体政策和方案。

    英国国际发展部负责人马克·罗考克在致辞中说,气候变化是个紧迫的问题,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方向之一,各国应尽可能分享相关领域内的经验和信息,这是英国与中国、瑞士共同开展该项目的原因所在。

6、中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三条“红线”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09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7042.html

  中新社武汉九月二十三日电 中国水利部部长陈雷二十三日在此间表示,当前,中国在加快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的同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从供水向需水管理等转变,并综合运用工程、技术、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解决好水资源问题。

  中国工程院和中国水利部共同主办的水利工程科学领域第三次院士论坛“二00九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二十三日在武汉开幕,来自海内外三百多位院士、专家、学者以及国际组织代表与会。陈雷在论坛开幕式致辞中作上述表示。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解决水资源问题。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水利发展改革惠及了亿万民众。今天,中国正以占全球百分之六的淡水资源、百分之九的耕地,保障占全球百分之二十一的人口的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

  但陈雷指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不仅是中国现阶段的突出水情,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需要长期应对的基本国情。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日益明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中国水资源条件正在发生新变化。

  他说,中国的国情和水情决定了必须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和有效保护。为此,一方面,要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配置和调控能力。另一方面,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核心是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即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陈雷表示,到二0二0年,中国将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节水型社会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和重点地区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将得到有效治理。

本次论坛由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以及武汉大学、中国水利学会等承办,国际水资源协会(IWRA)等四个国际组织协办。与会代表中,中国国内有关领域院士二十余名、国外代表五十多人(包括八名院士)等出席论坛。

7、中央财政投入50亿解决矿山环境遗留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09月24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4/105218717844.shtml

  中新网9月24日电 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取得重大成果,中央财政已投入50亿元解决矿山环境遗留问题,全国30个省份建立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曾经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采煤沉降区,经过一年多的治理,已经成为集湖面、城市湿地、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城市中央公园。记者从刚刚召开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像河北省唐山市南湖这样由“城市伤疤”变成市民观光景点的例子,在全国并不少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已经取得重大成就。

  一是中央和地方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01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50亿元,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418个,用于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项目涉及31个省(区、市)的能源、金属和非金属各类矿山,其中投入煤炭矿山最多。与此同时,各级地方财政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投入力度也呈现逐年增加趋势,自2001年以来,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地方财政资金累计达62亿元,企业自筹资金累计达47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矿山环境,增加了耕地,预防了矿山地质环境灾害,保护了人民财产安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成效。

  二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基本建立。自200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下发以来,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逐步建立。到目前为止,全国30个省份已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在生产和新建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起到了有效的督促作用,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明显提高,治理效果有了一定程度的保证。截至2008年,全国累计缴存保证金70多亿元。

  三是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范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今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编制、保证金等制度,这些制度和规范,从矿山开采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了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此外,全国31个省也已完成了省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

  四是通过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实践,建成了一批包括国家矿山公园在内的治理示范区、公益用地等。(记者 赵 凡)

8、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全面推广

来源:红网2009-9-24

http://hn.rednet.cn/c/2009/09/24/1830282.htm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黄亮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突发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国际上普遍采用,能有效地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今天,记者从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动工作会上获悉,自去年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广以来,全省已有18家省级试点企业和24家市级试点企业在平安财险投保该险种,目前已预付赔款165万元。

  去年,长株潭城市群被环保部纳入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去年9月,已投保的株洲昊华农药厂在发生氯化氢泄露事故后,通过保险公司积极理赔协商,获得企业、农民、保险公司三方都满意的效果,成为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案例。据了解,企业保费自愿,从1万至几十万元不等。如株洲市目前有19家企业投保,保费为133.8万元,可转移的风险近2000万元。

  为了走出一条湖南特色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路子,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环保局和湖南保监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化工、有色、金属矿采选、砷制品、涉镉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均属于试点范围,试点时间从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长株潭三市试点范围企业在今年内要全部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其他地区试点企业力争2010年年底前全部实现投保。环保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将试点范围企业投保情况纳入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并作为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系列资质核准的重要审查内容。为了进一步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而未出险企业可获保费优惠。同时,保险试点机构将提取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的5%建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培训)基金。

据了解,经前期综合考评和省环保厅、省保监局推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为全省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试点机构。目前,平安财险已在全省初步建立了环境污染险承保、理赔网络,并开通了绿色理赔通道。

9、2008年中国88928人因自然灾害死亡和失踪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09月24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4/114518718237.shtml

  中新网9月24日电 民政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08年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种类多、地域广、强度大、损失重,总体形势严峻。

  台风、洪涝、旱灾、风雹、滑坡和泥石流等各类灾害均有不同程度发生,特别是年初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两次巨灾,灾损程度、救灾难度历史罕见。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7亿人(次)受灾,死亡和失踪88928人,紧急转移安置2682.2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3999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403.2万公顷;倒塌房屋1097.7万间,损坏房屋2628.7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1752.4亿元。

  与2000年以来均值相比,2008年因灾死亡(含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倒塌房屋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分别高出33.8倍、4.8倍、4.8倍和2.1倍,受灾人次高出14.8%,灾害损失主要指标远超常年水平。

  报告称,2008年多灾并发、大灾频发的严峻形势,给防灾抗灾救灾减灾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也对我国的自然灾害应对能力进行了一次全面检验。

  报告指出,2008年历次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派出抢险救援队伍,加强部门、军地协调配合,及时拨付救灾资金物资,加强新闻宣传,全社会积极投入抗灾救灾斗争,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对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直接指挥和全国迅速形成的灾害应急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为全年抗灾救灾斗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0、什么是镉污染?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09-22 

http://www.cenews.com.cn/xwzx/yz/yzqt/200909/t20090922_623102.html

  镉(Cd)是对人体有害的元素,在自然界中多以化合态存在,含量很低,大气中含镉量一般不超过0.003μg/m3,水中不超过10μg/L,每千克土壤中不超过0.5mg。这样低的浓度,不会影响人体健康。镉常与锌、铅等共生。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在生物体内富集,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慢性中毒。

  镉污染从哪来?

  20世纪初发现镉以来,镉的产量逐年增加。相当数量的镉通过废气、废水、废渣排入环境,造成污染。污染源主要是铅锌矿,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和用镉化合物做原料或触媒的工厂。镉对土壤的污染主要有气型和水型两种。气型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气。镉随废气扩散到工厂周围并自然沉降,蓄积于工厂周围的土壤中,可使土壤中的镉浓度达到40ppm。污染范围有的可达数千米。水型污染主要是铅锌矿的选矿废水和有关工业(电镀、碱性电池等)废水排入地面水或渗入地下水引起。

  镉污染是如何危害健康的?

  进入人体的镉,在体内形成镉硫蛋白,通过血液到达全身,并有选择性地蓄积于肾、肝中。肾脏可蓄积吸收量的1/3,是镉中毒的靶器官。此外,在脾、胰、甲状腺、睾丸和毛发也有一定的蓄积。镉的排泄途径主要通过粪便,也有少量从尿中排出。在正常人的血中,镉含量很低,接触镉后会升高,但停止接触后可迅速恢复正常。镉与含羟基、氨基、巯基的蛋白质分子结合,能使许多酶系统受到抑制,从而影响肝、肾器官中酶系统的正常功能。镉还会损伤肾小管,使人出现糖尿、蛋白尿和氨基酸尿等症状,并使尿钙和尿酸的排出量增加。肾功能不全又会影响维生素D3的活性,使骨骼的生长代谢受阻碍,从而造成骨骼疏松、萎缩、变形等。慢性镉中毒主要影响肾脏,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著名的公害病——痛痛病。慢性镉中毒还可引起贫血。急性镉中毒,大多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一次吸入或摄入大量镉化物引起。大剂量的镉是一种强的局部刺激剂。含镉气体通过呼吸道会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出现肺炎、肺水肿、呼吸困难等。镉从消化道进入人体,则会出现呕吐、胃肠痉挛、腹疼、腹泻等症状,甚至可因肝肾综合症死亡。

从动物实验和人群的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镉还可使温血动物和人的染色体发生畸变。镉的致畸作用和致癌作用(主要致前列腺癌),也经动物实验得到证实,但尚未得到人群流行病学调查材料的证实。  

11、专家警告气候变化的严重健康后果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9年09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112455.html

  18个国际专业医疗组织宣称:如果12月之前还没有达成新的一致的联合国气候协议,将会带来“全球健康灾难”。

  专家认为气候变化将会增加儿童营养不良。

  近期,《柳叶刀》(国际权威医学杂志)和《英国医学学报》上刊登的文章,都无一例外的督促医务人员应该在气候变化过程中承担起“领军角色”。

  杂志中的一篇社论如此写道,居住在热带国度的人们将会受到气候变化带来的最严重的影响,同时这些作者也认为减缓气候变化进程还会有其他的益处,比如会带来更加健康的饮食以及更清新的空气。

  将要于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峰会,旨在形成一个新的全球气候协议,来取代“京都议定书”。但是日前的准备工作显示,由于在温室气体减排量以及如何资助贫困国家保护气候这两方面出现了异议,从而使得整个峰会准备工作陷入僵局。

  全世界范围内18个医学研究院以及其他医药学科的带头人签署了一份信件,内容大抵如下:“面临这样的全球性威胁,政客们不能继续优柔寡断了,尤其又面临着经济滑坡。政府领导人的反应越消极,面临的健康灾难会更大。”

  今年早些时候,《柳叶刀》与伦敦大学学院一道,发表了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回顾。

  有一些主要的研究成果表示,不断升高的气温有可能增加一些传染疾病的传播,减少发展中国家食物和清洁水资源的供应,同时增加温带地区罹患心脏相关疾病人群的死亡率。

  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同时也承认在研究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在非洲和南亚,几乎没有可靠的数据可以证明温度升高会导致死亡率升高。

  尽管如此,最主要的结论是,在本世纪下半叶,将会有30亿人口诞生,而在接下来的几十年内,气候变化的后果将会影响到所有的人群,导致人们的生活危机四伏。

  医务人员组织所发表的声明中认为气候变化导致健康问题增多,并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对于这一观点,《柳叶刀》和《英国医学学报》的评论表示赞同。

  “即使没有气候变化,我们仍然要使用清洁能源、电动汽车、保护森林、提高能源使用率,同时发展新的农业技术,只是,气候变化让这一切责无旁贷。”医疗慈善机构梅林的主席马歇尔?杰爵士(Lord Michael Jay)和伦敦大学学院教授马歇尔?马莫特(Michael Marmot)联 合撰文写道,同时这篇文章还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很多双赢的办法。

  比如文章这样建议:“低碳经济将会使污染减少,低碳的饮食习惯(尤其是少吃肉类)和适度的运动会减少患癌症、过度肥胖以及患心脏病的机会。”(非贝)

12、利益竞争激烈 谁来堵住尾气检测黑洞?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9月24日 原二军 周迎久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7372.html

  编者按

  对城市来说,每一辆机动车就相当于一个小型的污染源。而随着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汽车尾气也就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以拥有380多万辆机动车的北京为例,在2008年奥运会召开时,不得不实行单双号行驶,以减轻大气污染。在环境容量有限而汽车数量日益增加的情况下,要控制城市大气污染,提高尾气排放标准就成为环保部门采取的重要应对举措。只有汽车尾气达标车辆,才拥有上路的“通行证”。

  对于大多数每两年或一年就进行一次年审的车辆来说,尾气检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尾气检测合格,拿到环保合格标志,车辆才可以上路行驶。如果不合格,就拿不到环保合格标志。尾气检测,可以说是保障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道“关口”。然而,一些机动车检测场在进行尾气检测时,存在使尾气不达标车辆顺利过关的情况。对此,记者对北京和外地的一些机动车检测场进行了暗访,并采访了有关部门,试图揭开汽车尾气检测“猫腻”存在背后的原因。

  “您验车吗?我们可以帮您验,肯定让您通过。”在北京,许多去机动车检测场进行年审的车主都会碰到这样的景象:在一些机动车检测场周围,经常有一帮子人或站或坐,每人手里都举着一个写着“验车”的牌子,每当有汽车停下来,这些人便迅速围到司机身边,像在菜市场讨价还价一样,开始招揽起了“生意”。

  按照老北京的说法,这些在机动车检测场外的人叫“车虫”。几年前,记者在一次跟随采访北京市环保局对机动车检测场的检查时,就注意到“车虫”的猖獗。帮助尾气不达标车辆拿到环保绿标,就是“车虫”们的一项重要业务,而随着北京在机动车尾气检测方面用简易瞬态工况法代替了怠速法,杜绝了尾气检测中作弊的可能性,使“车虫”生存空间大大缩小。但几年时间过去了,为什么“车虫”现象屡禁不止?“车虫”生存的土壤是什么?如何才能堵住尾气检测中的“漏洞”?日前,记者针对这些机动车尾气检测中的乱象进行了暗访。

  现状

  尾气检测市场竞争激烈,“车虫”容易钻空子

  按照老北京的说法,“虫”就是指在一个行当里深入进去,成了那个行当里的行家里手的那些人。而在北京的汽车市场,就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从买车、验车、卖车,全给包办,北京人把他们形象地叫“车虫”。而年检中的尾气检验,更是在“车虫”们的“经营”范围之内。

  在京城“验车虫”圈内,老常的名气很高,据说每年有近千辆各种车经过他的手拿到车辆年检合格证。

  在一位“圈内人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老常经营的小店。一间脏乱破旧的平房、两张破旧的桌子,这就是老常经营的小店,摆在路旁写着“验车”二字的牌子便是小店的“金字招牌”,小店500米外就是一家机动车检测场。小店屋内桌上摆放着一台简易的电脑尾气检测仪,需要送场检测的车辆都会在这里进行调试后再送进检测场。

  老常说,在这里,他负责对接待车辆的混合气或点火倾角进行调整后进行检测。超标严重当然更是有办法,干脆把原车已经失效或只是空壳的三元催化器(尾气催化过滤器)换成有效的再去验,肯定会通过,“我这里有近40种车辆上的不同规格的三元催化器,就是为那些车况差的老旧车辆准备的。”

  一辆尾气不达标的车怎么才能通过严格的检测呢?老常介绍说,由于京城检测场比较多,互相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一些检测场更靠“车虫”来维持,这让“车虫”钻了一个空子。他们大多和检测场有个不成文的“包线”协议,就是一年固定要给检测场带来多少车辆,只要是带来检测的车在协议好的4次或8次内通过就可以,并不会多收费。

  一般情况下,“车虫”在把车带进检测场之前先对发动机的点火和供油装置进行简单调整后,上所谓的“小线”(轿车检测线),如果未通过就转上“大线”(大型机动车检测线),根据在“小线”上得到的数据调整并延长检测时间,并通过在适当时机加油和收油来“骗”过检测设备从而达标。

  记者随后了解到,由于现在有关部门对尾气等检测设备要求比较高,一些检测场不得不从国外进口相应的设备,所需成本较高,然而对于检测场这样的单一经营,也只有增加验车的数量才能尽快收回这些成本,加上地理位置偏远,检测场有时也会背地里降低检测标准,来吸引更多的老旧车辆前来检测。如对尾气检测等过于严格,好多开旧车的车主就会选择别的检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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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污泥责任刑事诉讼 警钟为谁而鸣?

来源:中国水网2009-09-23全新丽

http://news.h2o-china.com/interview/h2o-china/836161253692152_1.shtml

中国水网消息,曾任污水处理厂技术员的何涛等5人,被控将6500吨含有多种重金属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进北京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门头沟区永定镇上岸村的大沙坑,造成当地空气被严重污染,地下水保护受到严重威胁,经评估污染损失达上亿元。据北青报报道,昨天,何涛等5人因涉嫌重大污染事故罪在门头沟法院受审。据悉,此案为近年京城环保第一大案。

肇事人之一的北京环兴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涛当庭称:“算不算污染,法官说了算。” 北京日报报道说,对于检方的指控,何涛并没有过多的反驳,他承认自己倾倒污泥的行为,但是否构成犯罪,他有些“疑惑”。“我们这个行业在2008年以前,大多数公司都像我们这么做!”何涛说,因为污水厂给的污泥处理费根本不够无害化处理污泥,所以他只能联系当地村民和砂坑承包人,经他们同意,直接倾倒污泥。

为什么他会这么说?可悲的是,这并非是无赖的狡辩,因为他在说一个事实:目前国内外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农用、干化以及填埋三种方式。为节省成本,2008年以前北京市多数公司对污泥的处理都是农用或直接弃置低洼地。2003年污水处理厂给他的每吨污泥处理费仅为19元,后来涨到26元。这些钱根本不可能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只够运费。

这样的现状造成的危害已经凸显。

据了解,此案中,嫌疑人倾倒的污泥主要来自北京清河污水处理厂和酒仙桥污水处理厂。这两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来源主要是城市化粪池中的污水,成分主要是粪便和生活污水。此案侦查过程中,检测单位在两个坑段的污泥中检出多种重金属,且CODcr、BOD、氨氮、粪大肠菌群数均超标100到200倍以上,排放至周边地区的恶臭气体强度为三至五级,黑泥中均检出乙类传染病病原体志贺氏菌,对该地区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北京市环保局和国家环保部经调查,均出具书面证明,认定6500吨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进北京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永定河古河道,属于重大污染事故。

公诉人告诉记者,表面看何涛环保案造成的后果是永定镇居民几年生活在臭气包围之中,实际上更严重的后果是这6500吨含有多种重金属和大量超标有害物的污泥,对北京地下水源造成的潜在威胁。参加此案评估的专家认为,由此造成的臭味可以随污泥被填埋在短时间内消失,但污泥中的有害物质随着雨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威胁将会越来越严重。

在普通民众看来,这种倾倒行为造成这么大的损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肯定是犯罪无疑。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种做法竟然是行业内的“潜规则”。据业内人士称,目前,作为环保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后产生的污泥,大都没有经过安全的处理处置过程,像何涛他们这样一倒了之的有很多,只不过这次倾倒的量比较大、集中,而且碰巧被抓到而已。

而且,2002年开始,何涛从污水处理厂拉出的污泥,肯定不只这6500吨,其他的污泥经过安全的处理处置了吗?据他供述,1992年到1996年间他曾在北京一家污水处理厂上班,并担任过技术员,他知道,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污泥非常难于处理。2002年,他听说酒仙桥、清河等污水处理厂要将污泥处理社会化,就想干这项业务挣钱。随后他成立了北京环兴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与两家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泥无害化处置合同,从事运输处置污泥的业务。据何涛交代,平时他都是将拉出的污泥运到平谷、大兴等地,作为肥料卖给当地农民用于给果树施肥等,遇到雨季拉泥车进不了地,他才将污泥倾倒进门头沟上岸村的废弃沙子坑。很明显,我们能从他的话里了解到:那些进农田、做“肥料”的污泥,也是富含重金属等污染物质。我不知道这些农田里生产的粮食是否安全!

和本案中的情形相似,许多地方随意堆放、倾倒污泥,在于处理处置费无处着落,而且对危害后果估计不足。污水处理厂出于客观条件限制,很多没有能力进行污泥处理处置,将这个大包袱甩给了一些社会上的公司,也不去审查这些公司是否具有无害化处理的能力。

据媒体报道,本案之所以能告破是由于群众不断举报。京城环保第一大案引起了轰动,得到了足够多的关注,但是,更多的漏网之鱼还在抱着侥幸心理走在老路上。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傅涛主任对这个案件的示范作用非常关心,他接受中国水网记者采访时称,污水和污泥是解决城市水污染问题同等重要又紧密关联的两个系统。污泥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得以最终实施的保障,在经济发达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是极其重要的环节,其投资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而我们长期存在“重水轻泥”现象。

 “我认为污泥处理本质上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或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社会服务,是一种水务社会服务责任的延伸,这种服务责任因为政府向老百姓收了行政事业性的污水处理费或者是各种形式的税而转嫁到了政府身上。政府通过财税和收费体系本身承接了这种责任,所以说,污泥的责任是附属于政府污水处理责任的一种社会服务责任。”傅涛对中国水网记者说。

而在本案中,很明显,政府并没有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目前,污泥处理是缺位的,造成很多混乱。到底污泥是污水处理厂的责任,还是政府的责任?如果是政府责任,到底是应该按照固体废物来管理,还是由水务局来管理?傅涛认为,从性质上来说,政府以税、费的方式承接了社会服务责任,就应该把污水处理到无害化的程度。因此将污泥处理到对社会无害,完全也是政府的责任,如果收费不够,可以继续收费,或者是用税来进行补贴,这个责任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就是要把它变成社会无害,“而不是说,你把污水处理成污泥就行了!” 政府应尽到自己的环境责任。

从理论上讲,污泥并不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从特许经营制度体系来说,污泥问题产生的源头是由排污者产生的,老百姓也是排污者。的确,污泥是因为污水处理这种社会服务过程而产生的。当然如果政府付了足够的费用让污水处理厂把污泥也处理掉的话,污水处理厂就有责任,如果政府只是支付了污水处理的费用的话,污泥处理的责任仍然在政府,仍然在北京水务局。简单地讲,谁收了老百姓的钱,谁就要承担这个责任,哪怕钱不够,财政来补,也是政府的责任。

污水处理企业在帮政府做事,城市排水公司,包括没有改制的,如北排,也包括改制的,像深圳水务,也包括社会化的,如桑德集团,这些企业所承担的都是政府所委托的局部责任,不是完全责任。政府在承接了公众所转移的完全责任之后,通过特许经营、委托经营或者是国有经营的某种形式,将明确的、有限的责任,转移给企业。当然,如果是BOO模式的污水处理厂,那就要承担污泥处理的全部责任。傅涛补充说。

所以,在本案中,北京市水务局、产生污泥的污水处理厂、运输公司(即何涛的北京环兴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都有责任。这个运输公司倾倒是违法的,但是污染物质不是由他产生的。只不过,这三者中,最为弱小的那一个成为最终“挨板子”的,当然他自己也是罪有应得的。这个人运输污泥这么多年,赚了一些“黑钱”,现在落了这么一个下场。傅涛认为,即便如此,责任最大者未被追究,这也是对他们的一记警钟。这种问责对于让污泥问题有个正确的出路,是非常有价值的,他赞同此案进行重判。

对于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傅涛指出需要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污泥处理处置问题首先源于管理体制上的混乱,而管理体制的混乱首先是责任主体的缺位。污泥处理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是制约污泥处理处置管理体制得以理顺的关键因素。责任主体不明确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传统的污水处理厂并非一个民事法人主体,而是事业单位,是为政府义务服务的附属实施机构,无法独立承担有关责任;二是污泥处理没有专门的经济支撑体系,一般城市污水收费尚不足以维系运行,污泥处理运行费更无着落,使得责任被旁置;三是过份强调“资源化”技术路线,误导了企业和政府把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有价值的资源,而非一种责任。

傅涛主任接着说,污泥问题还需要解决资金机制,目前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涵盖污泥处理的费用,而一个正规的中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费用应该和污水处理的费用相当。国家相关部门目前尽管正在重视和调研污泥处理问题,但是资金机制没有任何打开的迹象。

第三,污泥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门槛设置。像本案中的这些小公司根本没有任何处置污泥的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和相关的资质,给他们污泥就相当于怂恿他们违法和犯法。在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没有解决和很好解决的情况下,第三个问题的发生只是看污泥乱倾倒得是否集中、是否量大、地点是否隐蔽、影响是否明显和快速、是否被发现、是否被法律追究等一系列环境、社会和法律问题而已。除了污泥的问题,记者还联想到了建筑垃圾的问题。由于两者不同的存在状态,建筑垃圾影响不严重,但是存在同样类似的问题。目前北京的建筑垃圾管理非常松散。在五环路的旁边到处都是堆放的建筑垃圾,而如果正好晚上走五环路的话,会经常发现一些倾倒的车辆。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京城环保第一大案”的前期调查取证等工作是由门头沟区的环保局监察人员进行的,环保部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责任。环保部门在环境监管领域当大有作为。

目前此案还没有宣判,也许法官会因为案件本身带来的严重后果予以重判,但是,京城环保第一大案能否改写污泥处理历史?单纯凭借对一个案件使用“重典”,产生的震慑作用,恐怕还不足以对行业现状从根本上产生作用,因为污泥处理处置中众多的头绪还没有理清,上至政府官员,下至污水处理厂,中间还有形形色色的投资企业、研究机构等,他们才是解决污泥问题的关键。

即将于上海举行的水业热点论坛,由三家专业机构:中国水网、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办,中心议题就是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在这个污泥产业的高端会议上,傅涛将就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建议和案例进行主题发言,重点就是剖析事、理,明确污泥处理的责任。我们期待着,这个论坛能够为污泥问题的解决带来曙光。

14、应对气候变化 别在责任面前“躲猫猫”

来源:《经济参考报》2009年09月23日 王龙云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4083.html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之责,这道理地球人都知道。然而,能否坦诚正视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贡献应尽之力,则是各经济体,尤其是发达经济体面对的巨大挑战。

  22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令各方立场再次直接交锋。虽然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声让世界看到了延缓冰川融化、遏制海平面上升以及减少强对流天气出现的希望,但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之间的分歧令这个希望的轮廓变得模糊。

  很明显,以欧美为主的发达经济体还在拨打如意算盘,试图把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纳入减排范畴,这样做既可减轻自身减排压力,又能转移矛盾焦点。为此,他们甚至不惜威胁采用极端手段。英国《金融时报》日前就援引美国气候变化问题特使托德·斯特恩的话说,若中印等国不在减排措施上予以合作,它们遭遇到美国国会贸易保护主义举措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相反,欧美发达经济体在自身的减排指标上却总是讨价还价,有意淡化历史责任,在给予发展中经济体资金和技术援助的承诺上态度消极、语焉不详。

  正是这种“躲猫猫”的做法,导致目前气候谈判停滞不前,这为年底于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装上了一颗“定时炸弹”。如果不尽早拆掉这颗“炸弹”,近则世界各国将失去一个前所未有的、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好时机——本次经济危机让各经济体深切地体会到携手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重大意义,否则人类社会将在环境、资源和经济上付出追悔莫及的代价。

  对于发达经济体来说,“躲猫猫”也只是权宜之计,地球只有一个,同时也是全人类共同的家园,除非有本事躲进太空,否则都得面对气候变化这个全球性问题。

  为此,发达经济体必须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承担由历史和现实共同赋予的双重责任,既要管好自己又要援手他人。这样的双重责任一方面是发达经济体无法推卸、无法逃避的,另一方面也只有资金和技术都有优势的发达经济体才能承担。面对这样的双重责任,发达国家无论在哪个方面“躲猫猫”,都会令全球减排大业事倍功半,甚至半途夭折。

  正如世界银行近期发布的“2010年世界发展报告”所言,发达国家在过去200多年工业化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财富,但也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是全球气温上升的主要“推手”,发展中国家却将成为气候变化的主要受害者,因此发达国家必须做出表率,加大减排力度,发展中国家可在促进发展、减少贫困的同时转向低碳发展道路,其前提是发达国家要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

  对中国等发展中经济体来说,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无论从历史或现状哪个角度来看,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上,发展中经济体只应担当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日前发布的《2009年世界经济和社会概览》报告认为,世界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同时,绝不能“在未来半个世纪或更长时间内延续目前全球的不平等状况”,这样做在经济、政治和道德上都是不可接受的。

在气候变化上,中国一直本着对本国和世界负责任的态度,采取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制订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节能和减缓排放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从长远看,中国在经济增长和节能减排上仍然任重道远,这就更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中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拥抱“绿色”经济。

15、社团组织能否扛起“公益诉讼”大旗

来源:法制与新闻2009年09月23日 傅达林/文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23/152418711108.shtml

  在我国,公益诉讼是个日久常新的话题,最近又因一起社团环境公益诉讼案的启动而再度升温。据报道,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联合会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已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破冰立即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专家认为这种突破打破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第一难。

  在法治话语日渐强势的今天,“破冰”类案件总会受到舆论的强烈关注,引发大众对法治发展的种种猜想。就上述社团环境公益诉讼案而言,其之所以如此受到法律专家的赞誉,原因即在于:公益诉讼在我国原本尚处法律空白阶段,相关成功案例寥寥无几,更何况是由社团组织担当诉讼主体,这无疑开辟了公益诉讼的新渠道。

  所谓“公益诉讼”,本质特征在于发起诉讼者的诉讼行为并非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我国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立法,一条重要的规则是只认可利益关系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如果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就难以成为原告。可见,在国家立法尚未得到修正之前,无锡中院的突破性“受理”虽然勇气可佳,但显然并不代表我国司法实践已经打通了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通道。

  如果说立法上的障碍可以通过修法来解决,那么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现状则决定了现阶段社团公益诉讼只能是“凤毛麟角”。众所周知,在中国历史上,公民社会一直被政治国家所湮没,相对独立于国家的民间组织发展极为缓慢。虽说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政策上的宽松为民间社团组织的繁荣提供了良好环境,但无论是与西方国家民间组织的发达程度相比,还是与法治背景下行业自治和公民自治的需求衡量,我国的民间社团组织都显现出明显的欠发达样态。这不仅体现在数量上全国性民间组织的有限,还体现在自治程度上的缺失,许多社团组织在运作中逐渐变为政府部门的附庸,过于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淡化了其社会自治的功能。事实证明,江苏这起案件的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也是国家环境保护部直属的,如果背后没有环保部这块牌子,或是换做其他民间组织,法院能不能受理还真不好说。在这种背景中,我们很难期望发育不良的社团组织,能够像美国的N GO那样活跃在法院和受害人之间,扛起公益诉讼的大旗。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由社团组织打通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障碍还困难重重。所以笔者以为,现阶段突破公益诉讼的难局,除了要关注此类破冰案件的积极意义外,更需要寻求贴近现实的可行性方案,回到立法对诉讼主体的修复上来,回到检察机关承担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便宜”路径上来。

虽然说,着眼于未来法治发展,由社团组织参与公益诉讼,不仅有助于推动民间自治组织的壮大,同时也契合公益诉讼制度自身的发展逻辑和方向。但与当前略显稚嫩的民间组织相比,担负法定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无疑更适合担任公益诉讼主体,由其打通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难局的难度更小,可能性也更高。在由检察机关全面开启公益诉讼的来日,随着社团组织的发达和公民自治程度的提高,我们才能迎来一个“促进私人和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时代。

16、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难言乐观

来源:《经济参考报》2009年09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108065.html

  如果把22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看作一个“政治风向标”,那么从一些发达国家领导人当天在峰会上发表的讲话来看,今年年底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协议的前景难言乐观。

  作为本次峰会的召集人,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首先作了一番简短而言辞恳切的讲话。他说:“你们(与会各国领导人)的出席印证了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你们的决定将产生巨大的后果”,“人类的未来、希望和生计寄托在你们手中”。

  潘基文指出,目前的气候变化谈判“进展太慢”,现在距哥本哈根大会“仅仅只有15个谈判日”。潘基文警告说,哥本哈根大会如果达不成广泛协议,“在道义上是不可原谅的,在经济上是短视的,在政治上是不明智的”。

  首先上台发言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承认了气候变化问题的急迫性,并承认美国政府此前许多年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反应迟缓,强调美国政府已经将气候变化问题置于其外交日程的首要位置。与一直不愿正视气候变化问题的美国前布什政府相比,美国新政府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态度显得积极一些。

  不过,奥巴马虽然表示发达国家“有责任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起表率作用”,但并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减排承诺。此外,奥巴马还试图让发展中国家承担超出联合国有关气候变化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责任。奥巴马说,经济迅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也应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同发达国家一样,做出“强有力的承诺”。

  同奥巴马一样,日本新任首相鸠山由纪夫是首次在联合国亮相。他重申了其竞选时的承诺:日本的中期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但他同时强调,这一承诺的前提,是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经济体都应就减排目标达成协议。

  法国总统萨科齐在讲话中同样试图模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新兴市场国家也应做出不阻碍其经济增长的减排承诺”,并声称欧盟将对那些来自不愿作出减排承诺国家的产品征收“碳关税”。

  一些发达国家不愿承担责任、不愿明确减排承诺的做法引起环保组织的强烈批评。世界自然基金会22日发表一份声明,批评奥巴马的讲话“缺乏明确的减排目标和时间表”。绿色和平组织气候问题协调员亨宁森则表示对奥巴马的讲话“非常非常失望”。此外,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动作迟缓,也被广泛认为是影响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22日的峰会上,马尔代夫总统纳希德呼吁发达国家承担起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责任,制定出“有野心和有约束力的”减排目标,使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功。

  在演讲的最后,纳希德大声疾呼:“如果我们同往常一样无所作为,我们将无法生存,我们的国家将不复存在。我们不能在哥本哈根成为失败者,我们不能使哥本哈根成为死亡协议的所在地,我们必须成功!”

  纳希德激情洋溢的发言在峰会现场引起了热烈反响。与会代表希望发达国家能够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呼声,采取切实行动,兑现承诺,使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谈判朝着乐观的方向发展。

17、人为因素是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成功的关键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9年09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112427.html

  我们在应对全球变暖的战斗中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时刻,此时,公众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现在,距离12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大会还有不到100天了。英国政府的前经济服务网络主席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称,这次大会是“二战以来最重要的国际会议”。

  在哥本哈根会上,很有可能会达成一个强有力的国际协议。这一协议将能为全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避免巨大的灾难指明方向。但是现在还存在很多障碍,这会阻挠各国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只有在政治家们开始关注减排温室气体,确保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经济后,协议才有可能达成。如果政客们关心的只是诸如全球经济危机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哥本哈根会议很可能无法成功。尽管经济危机现在很严重,但是它远不如气候变化的影响长远。因此,公众应该给政治家们施加压力,让他们关注气候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但是,这并非是所有人能做到的。公众还要采取行动,支持国内应对气候变化。

  英国的气候变化政策是由气候变化委员会来制定的,这一委员会提出,在本世纪中期,英国将减少80%的温室气体排放。目前,英国的人均排放相当于每年每人11.6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提出的目标,到2050年,每人每年的排放将约为2吨。这对于英国来说是很有挑战性的。根据气候变化委员会的计算,如果在未来40年中,英国每年能平均减少2-3%的排放,就能完成他提出的目标。

  今年年初对欧盟国家的一个调查显示,英国有77%的人表示,已经采取了行动帮助应对气候变化。这一比例仅低于瑞典。但是,也有40%的人认为,气候变化是个“无法阻止的过程”。这一结果显示,公众中大部分人将会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尽管有些人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证据表示怀疑。公众对于本国气候变化政策的支持将会推动各国领导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一致。

  公众也都意识到,低碳经济能够给经济发展带来更多机会,不会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但他们也都表示,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最初阶段,将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如果像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的领导能够带头对气候变化做出承诺,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功的机会将会很大。(王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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