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0
七月十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中国找水系列报道:
1、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中国找水之十六――雪山,湿地还能养育长江吗?
环境资讯:
2、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国上半年地质灾害造成直接损失6.4亿元
http://env.people.com.cn/GB/9629172.html
3、人民网环保频道: 环保部将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行为
http://env.people.com.cn/GB/9631481.html
4、食品商务网: 联合国环境署呼吁全世界“禁塑”
http://www.21food.cn/html/news/35/480655.htm
地方信息:
5、新华网: 河北承德将投资10亿元治污保京津用水安全
http://env.people.com.cn/GB/9627856.html
6、新华网: 安徽省环保部门重拳出击打击企业违法超标排放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7/10/content_11688449.htm
7、太原日报: 山西:全省58%的水质监测断面为劣五类水质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20035
重大水事:
8、新华网: 黄河第九次调水调沙结束 合计入海沙量5.75亿吨
http://env.people.com.cn/GB/9627824.html
9、甘肃日报: 野骆驼,何处是我家
http://www.gs.chinanews.com.cn/news/2009/07-10/32603.shtml
环境曝光:
10、光明网: 首都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惊现260套别墅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07/10/010543657.shtml
环保法规:
11、检察日报: 政府信息公开:单兵突进中渐行渐快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0/49152/9628078.html
深度报道:
12、南方网: 中国上百亿治“蓝藻”打水漂
http://news.qq.com/a/20090710/000346.htm
环境时评:
13、每日经济新闻: 环保社团参与公益诉讼值得期待
http://env.people.com.cn/GB/9627933.html
14、法制网-法制日报: 环保公益诉讼“破冰”后期待“暖春”
http://www.legaldaily.com.cn/2007jdwt/2009-07/10/content_1121025.htm
15、华声在线: 环保执法要敢于“亮剑”
http://opinion.voc.com.cn/article/200907/200907100939416488.html
1、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中国找水之十六――雪山,湿地还能养育长江吗?
文图 汪永晨
昨夜大风没有把我们的帐篷刮走,清晨,弯弯的莫曲静静地流着,好像没有经过夜里的风雨。我们是吓坏了,它会害怕吗?
清晨的莫曲
干干的莫曲
2009年7月3日,我们将要在长江源区的一条条支流中穿行。
杨勇说,这些天我们一路走来,走的都是通天河以南的水系,包括聂恰曲,口前曲,莫曲,当曲,旦曲,布曲,尕曲。
这些水系都来自于唐古拉山北麓的冰川。每个水系又都形成了自己的湿地。其中比较大的是牙曲,莫曲,当曲湿地。
天、云、山、草、河
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白,山与河却改变了颜色与模样
当曲支流
通天河南边的湿地,比起通天河北边的湿地面积和水源的含氧量要大得多。而通天河北麓的色吾,楚玛尔河等北麓河水系都没有南岸水系发育,而且大部分湿地已经退化,沙化特征也要明显得多。
另外,在通天河烟幛挂峡谷口,北麓河中上游楚玛尔河及源曲,已经形成了大面积的沙漠。面积大约有数千平方公里。
沙丘就在退化的湿地旁
沙化中的江源
在我们的行进中,不管是什么曲,沿河两岸这样的沙丘,沙化用杨勇的话是:已经成为高大的星月形沙丘,成片分布。
杨勇说,在通天河南岸的湿地目前比较大的有三片:一是当曲湿地。当曲湿地上万平方公里。近年来,有大批因自己家乡草场退化,沙化而自由进入的西藏牧民到了江源,并且已经在这里建村,设乡。二十多年前,当曲湿地基本是无人区。现在的景象是人畜兴旺,湿地景观迅速改变。
藏族盖房子是边唱边盖
乡政府里
这些已经非常明显地显示出环境容量的超载。并且,导致了这块湿地的变化。
当然,这些变化的前提还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
这次我们没有去牙曲湿地,那里也有着同样的退化趋势。桥梁和公路都显示着牧民大量进入的趋势。
新修的当曲大桥
哈达系在当曲桥上
修了路后的高原
杨勇说,这次考察总的感觉是:气候变化,使得这些地区仅存的湿地已经遭到分割;传统牧场退化,人类在向这些湿地进军,并把目光瞄准目前仍处于原生态的湿地。
二十多年来的独立考察,杨勇的思考与观点是:随着公路村村通的建设,大江大河源区的这些湿地都面临着极大的威胁。
大河在沙丘包围中
水从这里流过
不是有意,而是随时随地
另外,在这此湿地周边海拔5800米的山峰上,冰川已经全部融化,消失了。我们一路看到的都是光秃秃的山体。
雪山下原本是湿地
雪山与沙化
雪线消失,冰川,雪线已经全部退到唐古拉山脉主脊5800米以上。只有像当曲河边的巴茸狼纳这种山体的阴坡处,还能见到一些残存的冰川。
巴茸狼纳雪山
这次的江源行,和我1998年第一次的江源行相比,没有来前我想到的是冰川的退缩。可是这些天看到的却是一条条干河,干得让人难以相信全球气候变化在江源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影响;难以相信如此普遍地出现了湿地缩小,水系退化,部分泾流季节性,甚至断流的现象频发。
一路走,一路拍,拍得心里慌慌的
这也是大河
杨勇一路走,一路指给我们看的是:沿途大面积的草场斑秃状,鱼鳞状和土坎状等的退化特征,即使不是专家也能一目了然。此外,鼠害,生物链失衡,种群单一,草原生态有益物种猞狸,狐狸很少见,更是让学者杨勇一路走,一路忧心忡忡。
对于这次我们的江源找水,更实际的一个问题是:今年,通天河南岸诸河流汛期提前到来,洪水较大,含沙量重。杨勇非常担心,这种水文将会加重今年长江7,8月份的汛情。杨勇迫切希望这一信息能尽快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防患于未然。
1998年长江发大水时,我也到了江源,那次江源的牧民告诉我,那年江源的雪灾和季风推迟都直接影响了江源百姓的生活。今年,希望今年江源反常的反映,能为长江中下游安全度过汛期起到警示作用。
找家
雪线已经上升,草甸依旧,河水依旧
傍晚,从雁石坪到沱沱河的当曲支流在车边流过
2、我国上半年地质灾害造成直接损失6.4亿元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7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629172.html
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 (记者夏珺)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最新统计,今年1—6月,我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894起,共造成103人死亡、64人失踪、6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4075.1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灾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了78.15%、18.14%和30.06%。
在此期间,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8起,避免人员伤亡270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542.03万元。
3、环保部将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行为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9年07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631481.html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专电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试点省市环保部门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切实做好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研究解决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的有关问题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保障本次“以旧换新”的废旧家电得到妥善处理,又要与《条例》施行相衔接,严格资格许可,强化环境监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利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严格筛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回收的废旧家电进入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指导中标回收企业合理制定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过程的环境监管。监督拆解处理企业依据相关法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拆解处理废旧家电,各类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相关标准。不具备深度处理能力的企业应将拆解产物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防止拆解产物无序利用造成环境污染。督促拆解处理企业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经营情况记录簿,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拆解处理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的行为。
《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废旧家电处理行业发展规划。要在政府引导下,以政策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促进废旧家电处理行业实现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鼓励跨区域联合处理废旧家电。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优势,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拆解处理技术和装备。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地方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研究落实拆解处理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联合国环境署呼吁全世界“禁塑”
来源:食品商务网 2009-07-10
http://www.21food.cn/html/news/35/480655.htm
本报讯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6月5日世界海洋日推出的一份报告指出,越来越多的垃圾正在对海洋生态系统、沿海景观、航海设备乃至人类的安全和健康造成影响,一次性薄膜塑料袋造成的影响尤其严重,应当在世界范围内被禁止或逐渐淘汰。
报告指出,塑料制品、特别是塑料袋和聚酯瓶是最为常见的海洋垃圾,在许多区域达到海洋垃圾总量的80%。陆地和海洋上的塑料垃圾慢慢地变成越来越小的碎片,被海洋生物所吞食,其有毒成分在有机生物体内不断积累,不仅威胁到这些生物本身,也有可能随之进入食物链,造成更广泛的影响。
海洋哺乳动物、海鸟、鱼类、海龟等不计其数的动物经常误以为塑料碎片是食物。在欧洲北海地区开展的一项持续五年的研究显示,当地一种海鸟95%体内发现了塑料。
与烟草有关的物品是海洋垃圾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在地中海地区,香烟过滤嘴、烟盒、雪茄头占全部海洋垃圾的40%;在厄瓜多尔,这一比例甚至超过50%。
同时,休闲旅游业对海洋和沿海地区的环境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在地中海一些旅游区,全年75%的垃圾是在夏季旅游旺季时产生的。
海洋垃圾的不断增多在世界各地都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环境署指出,海洋垃圾的泛滥反映出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大痼疾:对于自然资源的浪费及管理不善。减少垃圾数量、改善垃圾管理和回收等措施配合以经济刺激和惩处措施将有助于大幅减少海洋垃圾的数量。
5、河北承德将投资10亿元治污保京津用水安全
来源:新华网2009年07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627856.html
新华网石家庄7月9日电(记者张涛)作为京津重要水源地的河北省承德市将投资10亿元保京津用水安全,计划建设的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目前已有3座投入试运行,力争在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承德市位于滦、潮河上游,密云水库每年向北京提供的8.05亿立方米水中,来自承德市的占59%。承德平均每年向天津水源地潘家口水库供水16.3亿立方米,占入库水量的82%。
承德今年规划建设的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布均衡,达到每个县区1座的水平。已投入运行的3座污水处理厂主要集中在市区,日处理能力为8万立方米,消除了污水对市区旱河、武烈河的污染,处理后的水质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另外8座要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共计34.5万立方米。
承德污水处理工程全部建成运行后,将从根本上控制城市污水对地下水源及下游京津唐水源地的污染。
6、安徽省环保部门重拳出击打击企业违法超标排放
来源:新华网2009年07月1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7/10/content_11688449.htm
新华网合肥7月10日电(记者蔡敏、胡章俊)记者10日从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通过第二季度对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发现,全省17个市的230家重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率达26.5%。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坚持重拳出击,对环境违法超标排放的企业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来自环保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第二季度安徽省共检查230家重点工业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61家,占检查企业总数的26.5%;对122家企业采样,超标排放的有16家,超标率13.1%。
其中,淮河流域、巢湖流域、长江及新安江流域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工业企业分别有23家、5家、33家,违法率分别为21.7%、19.2%、33.7%。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王文有向记者介绍了安徽省今年第二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名单和整改要求,涉及的8家企业分别是: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四方造纸厂、宿州市雪马纸品有限责任公司、砀山县科佳板纸纸箱有限公司、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橡(马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安徽华瑞化工有限公司、安庆中大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7、山西:全省58%的水质监测断面为劣五类水质
来源:太原日报 2009年7月10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20035
水质超标地市将交纳生态补偿金
目前,我省58%的水质监测断面为劣五类水质。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涉及我省的12个水质考核断面,有4个断面未达目标水质;275个治理项目中,尚有103个项目未完成,总完成率62.5%;全省尚有17个污染防治项目未开工建设(11个停产,4个回用,2个未动工)。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入推进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将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各市落实规划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地方政府一把手追究责任。同时,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向考核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超标的地市征收生态补偿金。 (来源:太原日报;任晓明)
8、黄河第九次调水调沙结束 合计入海沙量5.75亿吨
来源:新华网2009年07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627824.html
新华网郑州7月9日电(记者李钧德)记者9日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获悉:随着调水调沙下泄水流7月8日全部入海,第九次黄河调水调沙圆满结束。此次调水调沙入海总水量34.88亿立方米,下游河道冲刷泥沙3429万吨,河道主槽最小过洪能力进一步增大到3880立方米每秒。
黄河调水调沙是通过水库联合调度、泥沙扰动和引水控制等手段,把进入黄河下游不平衡的水沙关系塑造成协调的水沙过程,以提高黄河下游防洪减淤能力的有效途径。黄河水利委员会在2002年—2009年间,先后进行了三次调水调沙试验和六次生产运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黄河水沙规律的认识。
据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九次调水调沙均实现了下游河道主槽的全线冲刷,下游河道共冲刷泥沙3.56亿吨,河道主槽最小过洪能力由2002年以前的180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目前的3880立方米每秒,同时调整了小浪底库区淤积形态,为实现水库泥沙的多年调节、灵活调度积累了经验。通过调水调沙,大量水沙进入河口地区,为河口淡水湿地进行补水,并且兼顾了滨海生态用水需求。据统计,2002年—2009年连续实施的九次调水调沙,合计入海水量为331亿立方米,合计入海沙量为5.75亿吨。
2008年黄委首次结合调水调沙,有计划地向河口三角洲湿地实施了人工补水。监测资料表明,去年共向河口三角洲15万亩淡水湿地人工补水1356万立方米,核心区湿地水深平均增加0.3米。今年生态调度于6月24日开始向河口15万亩淡水湿地补水,7月3日结束,历时10天,合计补水量为1508万立方米,较去年增加152万立方米。根据6月19日与7月4日两次卫星遥感监测,湿地核心区水面面积增加5.22万亩,补水完成后,湿地平均水深增加了约0.4米。同时,由于近海口漫溢,增加河道水体面积4.37万亩。截至7月5日,15万亩淡水湿地地下水水位抬高了0.15米,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9、野骆驼,何处是我家
来源: 甘肃日报2009年07月10日
http://www.gs.chinanews.com.cn/news/2009/07-10/32603.shtml
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仅仅一年多来,国内独一无二、濒临灭绝的国家资源———双峰野骆驼及栖息地在我省境内得到很好的管理和保护。同时,我们作为该保护区第一批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守护者感到十分自豪和欣慰。
野骆驼是全球极度珍稀濒危物种,是比大熊猫数量少,甚至还要珍贵的濒临灭绝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只要我们依靠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个武器,依靠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特别是当地政府各级各界有志之士的大力协助和支持,我们拯救濒危物种的保护事业才能畅通无阻,蒸蒸日上。我坚信,我们一定能够保护这一区域生态平衡,同时利用科学技术和高科技手段,逐年改善它们的生存条件,如:首先解决它们的饮水问题;其次基本确定它们的活动范围及其种群数量和质量;另外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创办真正意义上的野驼繁育基地。在不远的将来让国家这一独特的、独一无二的生物资源在这里重见天日,繁衍生息。
触目惊心、令人心痛的野骆驼遗骸
遗骸上盗猎者留下的弹孔清晰可见
在保护区巡护时我曾亲眼看见过被狼害死的野驼残骸、盗猎者无辜惨杀的野骆驼骷髅,还亲眼目睹过不知什么缘故,母驼因难产而奄奄一息、等待死神来临的悲惨遭遇,还用望远镜瞭望过被狼追捕而惊吓的驼羔四处乱窜、妻离子散的悲惨情景,真是让人心痛,让我感到内疚、自责,同时也感觉到这些生灵好像给我诉冤或暗示什么?它们的摇头和失望,是我认识到对它们的保护仅仅依靠我们这些少数守护者和少数保护学者的呼吁是远远不够的,显得保护力量如此单薄和无济于事。因此,我深感保护的信息必须要让大众知道,必须要让全民来保护、关心、拯救野生动物的命运,尽最大能力挽回如此美丽、高大、神秘、优雅的物种一步一步走向灭绝,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更多的动植物,一个一个地从我们生活的地球上消失,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让我国的物种得到更好的保护。
说到这里,有谁知道在这地球上已灭绝了多少个物种?每时每刻有多少个物种正在灭绝?有多少个物种正在走向濒危?为了不让地球仅留下孤独的人类,因困惑、孤独、饥饿而自行灭亡,我们要从现在开始,每时每刻都要珍惜每一个生命和生灵,不要像野骆驼这样身陷濒临灭绝的境地。进入新的时期,双峰野骆驼保护工作可以说充满了喜忧哀乐。喜: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生物多样性的政策、法律体系开始逐步形成。1981年我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92年成立第一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环境、生态、动植物等方面的保护和治理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党和政府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生态建设,广大人民群众具有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的强烈愿望和巨大积极性。这对生存环境越来越缩小、种群数量急剧减少的野骆驼来说很幸运地迎来了第一束阳光和生存的一线希望,将结束野骆驼东跑西藏、担惊受怕、濒临灭绝的危险境地。忧:虽然见到了一线希望,但野骆驼还是忧心忡忡,不得安生,它们的生存环境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10多万平方公里逐渐缩小到不足10万平方公里,地球上最荒凉、最恐怖、生态环境最脆弱的荒郊野岭和不毛之地成为它们的避难所。而且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之外,人类活动的频繁是造成野骆驼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突如其来的偷猎者、好奇观赏拍摄的追赶者、探矿采矿等掠夺资源开发者的威胁是造成野驼痛苦艰危、濒临灭绝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哀:野骆驼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这里年降水量在60~80毫米之间,年蒸发量高达1500~2700毫米,年平均气温10.7℃,但温差大,最热高达30℃~40℃,最冷达-10℃以下,全年大风次数多达10次以上。不知什么原因近几年降水量越来越少,家园内的季节性泉眼、河流逐年干涸,野骆驼为了生存只能喝又苦又涩的咸水过日子,有时还会遭遇盗猎者和天敌狼的奇袭和攻击,任人宰割,惨不忍睹。由于人类活
动的破坏和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种群数量急剧减少,生存圈子越来越小,面临的困境和危险已到极点,有些忍无可忍的悲哀。乐:目前无从谈起,希望我们这些保护区的守护者在不远的将来传来佳音,改变野骆驼生存的命运,改善它们生存的环境,让所有野骆驼过上安宁祥和自由自在的生活。
野骆驼与我们人类一样,是生存在同一个地球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希望地球的主宰者———人类,保护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和生灵,在同一个地球上和谐共处,共建人类生态文明。同时也企盼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爱护野生动植物的有志之士,共建地球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阿海·萨哈巴)(本文作者系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10、首都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惊现260套别墅
来源:光明网 2009-07-10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07/10/010543657.shtml
一个以“种植基地”名义的别墅项目惊现首都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怀柔水库之畔,并“以租代售”。这是记者近日在怀柔区桥梓镇秦家东庄村采访时发现的。
从正在修建的怀水大桥入口处,赫然挂着“雅园种植基地”的指示牌,并留有销售电话。此后,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同样内容的指示牌出现,指引记者直至“雅园种植基地”项目所在地。
据公开宣传资料显示:“雅园种植基地”项目共规划建设260套休闲度假别墅,总占地面积约324亩,分三期进行开发,一期占地面积100亩,建80套别墅。二期由独栋别墅和联排别墅组成,建72套别墅。
这些别墅全部处在怀柔水库上游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而怀柔水库则是北京重要的饮用水源地。
目前,该项目一期80套别墅已经完工。
记者以普通购房者身份走进“雅园种植基地接待中心”,墙壁上有该项目的整体效果图。据接待记者的置业顾问王敏介绍:该项目销售很好,80套别墅已经有72套已经售出,其中记者感兴趣的总价为56.8万的美式庭院共有18套,现仅剩3套,并暗示记者要买得赶紧。
新村建设项目合作 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在给记者详细介绍过项目情况后,为了证明项目的合法性,王敏向记者出示了:《新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土地租赁合同》、《房屋转让协议》。
《新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由秦家东庄村村民委员会和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以实现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的旧村改造。”
协议约定:“秦家东庄村将“东至兔场东墙,西至怀九河堤坝东,南至怀九河堤坝北,北至北山顶分水界往南,共计324.84亩,216557.69平方米”的所有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以租赁价折合3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交给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作为村民的自建建设用地。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在3年内(记者注: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新建居民二层联体住宅及自身收益的房屋建筑,建筑均为砖混结构的毛坯房,作为东庄村民的回迁用房,面积定为15000平米。其它归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50年,自2007年7月1日起至2057年7月1日止,租赁价格折合人民币30万元。
随后记者走访秦家东庄村村民,村民刘广泉认为:“这根本就是一场骗局,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到目前为止,他们把地拿过来之后,承诺给村民的回迁用房一块砖都没有盖。跟村委会签协议的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的老板和县城金百万老板都是同一个人,姓田。村委会曾组织村民到金百万吃过一顿饭,吃完签字,村民在没有实际内容的空白纸上把名字签了。”
刘广泉还透露,村民杨胜勇曾带领村民上访,被雅园种植基地的老板用啤酒瓶把头给打破了,后来老板给钱私了,现在再没人敢上访。
截止发稿: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承诺三年内给村民盖的二层联体住宅还未施工。而原先村北山近百亩的苹果园和水源涵养林则变成了一期80栋别墅,目前即将销售完毕,二期别墅正在动工兴建。
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网络系统查悉:北京雅室绿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田振财,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期限至:2011年4月24日。而据记者了解,田振财成立从事餐饮的公司是北京鑫千鹤餐饮有限公司,后加盟了北京金百万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令人关注的是,田振财还有另外的一个身份:怀柔区政协委员。
《新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以后,北京雅室绿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又与秦家东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有权将所流转的地块以转包、转租、入股等方式进行再次流转,有权采取其它方式与第三者合作,而秦家东庄村村民委员会不得干涉。”
补充协议签订后田振财即与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把从村委会那里租来的324.84亩土地转租给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租期自2007年7月1日起至2057年7月1日止,租金为684万元,签约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双方约定在2008年10月1日前付满全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的时效已经超出了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的营业期限。
同样,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网络系统查悉,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为刘春龙,注册资本为10万元,成立日期是2007年10月10日。刘春龙的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法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即与田振财的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
此外,一个还未注册登记完毕10万元注册资金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哪来的684万元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据知情人王强透露:“这两个公司的幕后老板是田振财,刘春龙是跟随田振财多年的人,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刘春龙只是挂名运作而已。”
现场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的一装修工人表示,项目是田老板的。而秦家东庄村村民也太多只知道田振财而不知道刘春龙。
依据《土地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至此,项目仍以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和销售。
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砍树种“墅”
秦家东庄村位于怀柔区桥梓镇北部,辖区总面积1500亩,耕地面积77亩。东庄村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北京市著名的风景旅游景点宽沟,四周群山怀抱,处于怀柔水库上游,怀九河至怀柔水库的入水口从村前流过,可谓优山美水。
据刘广泉介绍,被占用建别墅的土地,此前包括4间被承包的苹果园。村民人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1.21亩的山场也交给承包果园的人经营管理。“结果他们把果园卖了,把山场也卖了。”
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转租土地后,即对苹果树以及山场的柏树等水源涵养林进行砍伐,并以“雅园种植基地”配套看护房屋为由建成近80套别墅和四合院,同时以“房屋转让”的名义出售。
王敏介绍说,业主购买房子后,可以办理“雅园种植基地”的会员卡,在进行垂钓等活动时享受折扣优惠。
对于王敏所指的垂钓地,刘广泉说那之前是77亩口粮田中的40亩。“村委会从这些口粮田里挖沙子,并承诺挖完沙子地会回填,‘原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结果沙子挖走了,地变成了一个个大坑,现在被用来作垂钓的场所。”
根据《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为怀柔水库主坝分水线、长副坝、怀沙公路、京通铁路、怀黄三十五千伏高压线、山脊线一圈以内。
“雅园种植基地”项目占地:东至兔厂东墙,西至怀久河堤坝东,南至怀久河堤坝北,北至北山顶分水界往南。恰在在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属于水库的生态涵养区。相关的宣传资料也佐证了“雅园种植基地”在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说法。
众所周知,北京是一个严重缺水的特大型城市,目前北京人均可利用水资源不足30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0,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1000立方米的缺水下限。在全世界近200个首都当中,北京的水资源总量排在100位之后。在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砍树种“墅”,无疑是对水源地环境的破坏。
根据该管理条例规定,两库一渠一级保护区为非建设区和非旅游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水利或者供水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
“违反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密云水库、怀柔水库保护区内进行建设的、由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或者使用,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罚。”
当记者向置业顾问王敏询问能否办理房屋产权时,对方直言说“没有产权证,也办不了”、“这是以租代售,跟购买的实质是一样的。”
在项目现场,记者没有看到该项目关于“房地产开发”的任何报批手续。“房地产开发”也并没有在发展商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列。
记者随之走访了A-40别墅的购买者李大爷,据证实自己购买的别墅并没有产权证,购房时只跟北京山水枢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没有产权证但能使用50年,房子都建好,难道还能拆掉不成?”李大爷如是说。来源:购物导报
11、政府信息公开:单兵突进中渐行渐快
来源:《检察日报》2009年07月10日 李曙明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0/49152/9628078.html
渐行渐快令人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公开的步伐渐行渐快令人欣喜,但缺乏配套措施的单兵突进也为这项工作的未来埋下隐患。
“以前,找个部委电话,是挺难的事儿。单位曾把每个人掌握的电话汇总,每个人发一份,大伙都当宝贝。现在,上各部委网站看看,电话都在上面。”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一年给自己采访带来的便利,《财经》杂志记者叶逗逗深有感触。
5月11日下午,条例实施一周年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对于实施一年的成绩,与会者高度评价,第一个发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更是声明:“今天我只谈成绩,不说问题。”他把条例实施一年的成绩概括为两方面:一是对信息公开本身的作用,二是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
尽管有与会者笑言姜教授只谈成绩“不符合知识分子批判精神”,但姜明安教授一再强调:“对条例实施的意义,对实施一年取得的成绩,不可低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周汉华同意姜明安的判断。他对成绩做了如下归纳:第一,主动公开是最大亮点。他介绍,专家建议稿和官方起草的最后通过稿的最大不同在于,后者强调了政府主动公开的义务。条例实施一年来,在包括汶川地震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公共事件中,主动披露信息都成为政府自觉行动。
第二,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迈出新步伐。据统计,吉林受理申请4万多件,上海9000多件。
第三,电子政务有了发展。信息化时代,如果信息公开不和电子政务公开相结合,很难推开。可喜的是,过去的一年,各地电子政务有了长足发展。
周汉华认为,“如果把这一年取得的成绩,放在建国六十年的历史中,甚至两千多年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会发现,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绩。”
单兵突进让人忧
同是记者,《新京报》记者钱昊平却和叶逗逗有不同判断。“网上、114查号台,往往只能查到部委总机。通过总机问具体要采访的部门,却十有八九要卡壳。找不到我要采访的人,总机电话有什么用?”他说,有一次实在气不过,他和总机工作人员吵了起来。
《南方周末》记者赵凌,则从媒体应该如何发挥作用的角度谈了看法。她认为,条例实施的意义,媒体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加上一些媒体对这一话题的消极预判,以致有关这一话题零星报道,淹没在一个又一个的热点新闻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走得更好、更稳,媒体应发挥更大作用。”
【1】 【2】 【3】
12、中国上百亿治“蓝藻”打水漂
来源:南方网2009年07月10日 姚忆江
http://news.qq.com/a/20090710/000346.htm
蓝藻又来了
十几年的治理,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投入,但为什么如同十年治淮,收效甚微?
7月,安徽巢湖、云南滇池,触目惊心的蓝藻又来了。
众多研究认为,治污体制不改,花更多的钱可能也是枉然——从两院院士,到世界银行,都在寻找中国污水治理的破解之道。
滇池里的清藻船,每到六七月份清理蓝藻的工作更加繁忙图/丁建华
蓝藻又“卷土重来”了。
进入7月,巢湖西半湖蓝藻出现较大面积集聚,气象卫星最新遥感图片显示,3处较大的蓝藻集聚面积就约达33平方公里。
近期滇池也发生蓝藻集聚情况。“蓝藻是滇池水依然污染的表征和提示。”绿色昆明环保组织负责人梅念蜀告诉记者,他们正策划每月组织市民观察、探访入滇的河道,监督滇池环境。
滇池生态所工作人员何风根据以往的情况判断,7月份进入蓝藻大规模爆发期,受水质、风力风向和湖流影响,蓝藻严重聚集区主要在滇池北部水域。
截止到2006年,耗时14年的滇池治理行动,累计耗资45.5亿元。“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投入92亿治理滇池,目前已完成投资29.7亿元人民币。经过数年的努力,滇池治理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如此的困境,早已不是孤立的现象,十年治淮不见成效及其新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即可说明这一点。
中国环保部2009年6月4日发布的《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中近一半河段严重污染,尤其是淮河、海河、松花江、辽河、长江中下游以及珠江三角洲等工业比较发达地区。河流的城市段污染明显,小河重于大河,北方重于南方。
在监测营养状态的26个湖泊(水库)中,呈富营养状态的湖(库)占46.2%,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而“地平线下的资源”——地下水,污染也正在扩大,浅层地下水大部分已经被污染,大城市周边非常地严重。地下水污染呈现出由点向面演化、由东部向西部扩展、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由局部向区域扩散的趋势,污染物成分则由无机向有机发展。“国家投入的钱并不少了,但还是没有抓到要害。”中国地质大学沈照理教授认为,体制的问题是水污染治理瓶颈,只有实实在在地抓才能抓出成果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认为,在我国保护环境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的现实中,“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即是一种典型的表现。
在中国,各个部委各自分管水资源的某一方面,比如说水利部主要负责水量的调度,国家环保部主要负责水污染的治理,农业部主要负责水生生物的保护,而林业局则主要负责湿地资源的保护,这样就造成了利益上的冲突和管理上的漏洞,还有责任上的不明晰,故被戏称为“九龙治水”。“国家太大了,国家各个部委之间要分工协作相互协调,齐抓共管,或许大家都没有管,另外在抓的时候要切实合理,明明做不到的指标不要去提。”在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薛禹群看来,水资源作为一个整体自然生态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人为地把它分割开,势必造成整个链条的断裂。
滇池治污的病根
“滇池治污要取得大的突破,惟有从体制问题下手。”滇池管理综合执法局一位官员曾对媒体坦言,迅速厘清职能主管部门的关系,已是当务之急。
2004年,为了提高治理效率,避免多头执法,滇池管理局成立了综合执法局。滇池管理局是牵头治污之“龙”,然而,它却没有实施综合治理的应有权力。注入滇池的入湖河道共计70多条,记者在滇管局网站上发现,纳入滇管局监管的入湖河道只有35条。
“我们对入湖河流的执法管理属于末端执法,大量的源头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滇管局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滇池管理局综合执法总队办公室主任吴朝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正在研究实施《创新执法理念》课题,试图从事前监督入手,和企业进行培训、签订协议来以摆脱执法的困境。
300平方公里水面、163公里湖岸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伍却仅有40人,划入滇管综合执法的范围相当有限,大量位于源头的违法行为难以查处,执法存在空档。
“滇池管理局当初的定位就是,希望成为一个把解决与滇池问题有关的所有部门的主要职能通过集成和整合,从而发挥综合管理作用的机构。”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段昌群认为,目前看来,滇管局发挥的作用并不十分顺畅,赋予的功能和对它的赋权是不对称的。因为它和其他的市局级别是一样的,没有形成一种节制的关系,这样它就无法协调各个部门。
显然,由滇管局“一龙牵头治水,各部门配合协作,全民参与”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我们国家所有的湖、河、海的水环境治理,都存在着严重的制度建设缺陷的问题,好的制度建设和一个强有力的管理部门毫无疑问是治理好湖泊的最重要的支撑条件之一。”同时是《滇池流域面源污染调查与系统研究工程示范》课题首席专家的段昌群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一份由云南大学、浙江大学联合参与的调查组出具的咨询报告指出,在滇池环境保护工作中,滇池流域的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角色是双重的:一方面,它们是行政管理的主体;另一方面,它们又是滇池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客体。调查组发现,行政职能部门在保护滇池时存在着保护部门利益的现象,当一些部门利益与滇池环境保护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有时会从维护自身利益的立场出发,从而发生回避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和推卸责任的现象。
“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是目前多头管水体制的典型产物。一位水利部门干部说,在华北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城建部门每年要收取约2000万元的水资源费,但多数资金并未用到水利上,而是花在了城市建设上。
“缺乏统一的协调,资源使用也比较分散,各搞一套,这样一来,要统一治理起来难度就很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魏复盛院士曾对媒体表示,“九龙治水”漏洞比较多,责任也不够明确。
[1] [2]
13、环保社团参与公益诉讼值得期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09年07月10日 孙瑞灼
http://env.people.com.cn/GB/9627933.html
日前,环保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已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据悉,这是国内环保社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第一案,引起了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7月9日《法制日报》)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环保领域存在一个怪现象:一方面,环境污染现象和事件日益增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虽然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严重损害,却普遍存在无人起诉、无人去追责的问题。今天,发生在无锡的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不啻一声惊雷,让我们看到环境公益诉讼的希望和曙光。
借助民间环保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力量,来打击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国外环境治理中的一个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国外一些大的环保案例中,我们几乎都能看到民间环保组织的身影。他们或支持公民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或对政府不利环境治理的行为提出抗议,或直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环境诉讼。
民间环保组织作为社团,之所以能在环境治理中发挥了这么重要的作用,与这些国家在环保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有关。该制度的设立使环保组织能在法院的帮助下,拥有了能与大企业或者政府相抗衡的权力,也使环保组织可以对损害环境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对保护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少得可怜——到目前为止不过5起。在这5起案件中,起诉主体要么是当地检察院,要么是水域的管理机构,要么是个人,但没有一起是由社团组织作为诉讼主体提起的案件,这无疑是我国环境治理中的缺陷。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无锡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今年2月24日,在上海举行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透露,我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虽有所好转,但仍有三分之一的城市超标;全国90%的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内湖污染十分严重;全国约有一半城市市区的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且污染区域不断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借助民间环保团体的力量,赋予民间环保组织诉讼主体资格,以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成为必然选择。
然而,要想让无锡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得以复制和推广,还有待于我国在法律制度上有所突破。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才能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这在法律上给环保社团提起环境诉讼带来了重重困难。实践中,也有一些公民出于保护环境的目的,对影响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但多以败诉告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从法律的层次来突破,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利益,对污染破坏环境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和资格。
14、环保公益诉讼“破冰”后期待“暖春”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2009-07-10 傅达林
http://www.legaldaily.com.cn/2007jdwt/2009-07/10/content_1121025.htm
社团组织能不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以往的答案是不能。近日,这一答案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环境保护部直属的环保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了修正。据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介绍,他们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已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社团公益诉讼第一案立即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专家认为这是环保公益诉讼的“破冰”第一案。(7月9日《法制日报》)
在法治话语日渐强势的今天,“破冰”类案件总会受到舆论的强烈关注,引发大众对法治发展的种种猜想。就上述社团环境公益诉讼案而言,其之所以如此受到法律专家的赞誉,原因无非在于:公益诉讼在我国原本尚处法律空白阶段,相关成功案例寥寥无几,更何况是由社团组织担当诉讼主体,这无疑开辟了公益诉讼的新渠道。如此,即便只是得到法院“受理”的答复,“小胜”也足以让公益诉讼期待者欣喜了。
笔者也是公益诉讼的“铁杆”支持者,曾屡屡借由一些案例撰文呼吁建立完整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包括由检察机关“扛大旗”的行政公益诉讼。所以,对于社团环境公益诉讼这样的案件,我不仅抱有充分的期待,更希望类似个案能撬动现行法律体制,带来制度层面上的普遍性进步。然而,理智也告诉我,由社团组织助推公益诉讼虽然意义深远,但现实路途仍然无比艰巨,尚需持久努力。
所谓“公益诉讼”,本质特征在于发起诉讼者并非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而我国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立法,一条重要的规则是只认可利益关系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如果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就难以成为原告。可见,即使是现实生活中频频出现“公地悲剧”,即便是捍卫公益早已纳入传统道德倡导的范畴,但公益诉讼的大门始终面临冰冷法律的障碍。在国家立法尚未得到修正之前,无锡中院的突破性“受理”虽然勇气可嘉,但显然并不代表着我国司法实践已经打通了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通道。
如果说立法上的障碍可以通过修法来解决,那么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现状则决定了现阶段社团公益诉讼只能是“凤毛麟角”。众所周知,在中国历史上,公民社会一直被政治国家所湮没,相对独立于国家的民间组织发展极为缓慢。虽说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政策上的宽松为民间社团组织的繁荣提供了良好环境,一些全国性的民间组织相继崛起,有效填补了国家治理和公民自治之间的空隙。但无论是与西方国家民间组织的发达程度相比,还是与法治背景下行业自治和公民自治的需求衡量,我国的民间社团组织都显现出明显的欠发达样态。这不仅体现在数量上全国性民间组织的有限,更体现在自治程度的缺失,许多社团组织在运作中逐渐变为政府部门的附庸,过于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淡化了其社会自治的功能。在这种背景中,我们很难期望这些发育不良的社团组织,能够扛起公益诉讼的大旗,在法院和受害人之间持续性地有更大的作为。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目前我国由社团组织打通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障碍还困难重重。但无论是现代法治“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原则要求,还是中国历来崇尚公益优先的价值传统,都决定了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是一种必然。国外公益诉讼发展历程来看,基本上经由了一个从“严格限制”到“授权普通社团和公民”这样的开放化过程,尤其是进入20世纪以来,许多国家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发生了很大变化,起诉主体日益广泛,促进私人和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在这种法治潮流中,作为有组织的利益表达联盟,未来中国的民间社团组织有责任通过公益诉讼等途径,发挥出比政府更为有效的自治性管理功能。
总之,着眼于未来法治发展,由社团组织参与公益诉讼,不仅有助于推动民间自治组织的壮大,同时也契合公益诉讼制度自身的发展逻辑和方向。就今后而言,在不断解放和拓展民间自治组织发展的基础上,借由社团的力量在公益诉讼中确立一种“法律上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理论,则应当是我国突破公益诉讼难局的一条重要路径。
15、环保执法要敢于“亮剑”
来源:华声在线2009-07-10 陶功财
http://opinion.voc.com.cn/article/200907/200907100939416488.html
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动员大会。(7月8日《浏阳日报》)
去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环保部门也因此可以更多地参与国家的综合决策,并把环境问题纳入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在这样的前提下,近两年,环保执法的口号也叫得特别响亮,动作也不少。
环保执法可以有效地制止一些污染企业或者单位继续污染环境,于保护环境功不可没,但是,从目前全国的实施情况来看,却并不是很乐观。
从这一年多时间环保部的情况来看,给人的印象就是“雷声大雨声小”,大多时候都是亮亮“黄牌”,“暂停施工”等,结果 补程序,接下来被批评和教育,然后继续开工。一种“暂时、暂缓,但是终究能被通过”的思想“风”迅速刮变了五湖四海。
今年6月11日,环保部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同时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各有一家在建的水电站,被责令停工进行整改。这是环保部成立之后的第一张大“罚单”。涉及到的投资有的过百亿,有的甚至奔千亿。虽然开了“罚单”,却遭遇了执行难,两个工程在14日仍然没有停下来。
面对各地的环保执法,笔者认为,要吸取这一年多来各地环保执法的经验教训,莫让“罚单”成为“空对空导弹”,没有任何用处。在环保执法过程中,要敢于“亮剑”,严要求,高标准,不讲情面,更不姑息养奸,对于有问题的企业或者单位,必须严厉处罚,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大配合力度,放弃所谓的“环境影响经济论”,真正做到保护环境,这也是为全人类,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