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6
六月十六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金沙江水电开发特别报道:
1、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已投资27亿的电站至少停工半年
http://news.163.com/09/0616/08/5BTR9A1R000120GR.html
2、21世纪经济报道: 环保“风暴”折射重大信号:保增长更要调结构
http://news.stockstar.com/info/darticle.aspx?id=SS,20090616,30005770&columnid=1223
3、上海证券报: 华能华电遭“棒喝”:急速扩张埋下的恶果
http://stock.jrj.com.cn/2009/06/1602325248287.shtml
4、呼吁书(就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所发出的)
环境资讯:
5、中国水利网: 河流生态与环境流量专家共商中国河流生态保护大计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8752
6、人民网: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涉环境违法被罚20万
http://news.sina.com.cn/c/2009-06-16/093518028961.shtml
7、新华网: 国家海洋局:浒苔形成绿潮今年再现黄海海域
http://env.people.com.cn/GB/9482199.html
地方信息:
8、人民网: 湖北:武汉14个饮用水源地附近被污染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8689
9、新华日报: 为污染先行埋单 无锡25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http://env.people.com.cn/GB/9480735.html
10、贵州都市报: 黔南5县市“水缸”受污染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809201245118156_1.shtml
11、中国环境报: 云南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挂牌督办23家违法企业
http://env.people.com.cn/GB/9480167.html
深度报道:
12、经济观察报: 环境税调研报告汇总 部门利益可能左右最终方案
http://finance.ifeng.com/news/opinion/mtgc/20090613/787016.shtml
13、法制日报: 湿地列为“未利用地”,建立生态补偿是对策
http://www.fcc100.com/News/Html/200906/27705.html
14、中国环境报: 垃圾围城挑战现代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存在五大误区
http://env.people.com.cn/GB/9480244.html
15、潇湘晨报: 农夫山泉陷水源门 千岛湖湖区氮磷污染加重
http://finance.mop.com/finance/2002696.shtml
环境时评:
16、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保互助时代来临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0906/t20090616_618420.html
17、京报网: 中国需要“环境基本法”
http://www.beijingdaily.com.cn/gdjc/200906/t20090615_524805.htm
18、凤凰网: “九龙治水”漏洞多如何防止龙多作旱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809161245117425_1.shtml
1、已投资27亿的电站至少停工半年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2009-06-16
http://news.163.com/09/0616/08/5BTR9A1R000120GR.html
总投资约1500亿元的金沙江中游水电站建设陡生变局。因“未批先建”,国家环保部日前叫停了正在建设的龙开口、鲁地拉两座水电站(本报曾作报道),昨日,由环保部一位巡视员牵头的五人督察组已赴云南检查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情况。记者为此奔赴当地进行了实地采访。
“两座电站主体工程均已停工,何时复工尚待环保部表态”,昨日,一位接近督察组的政府官员向本报记者透露。
现场
大坝停工千人撤离水电站
6月14日下午两点,30多岁的龙口村村民胡强牵着自己的儿子,从金沙江边缓缓走过。千米外的大山上,他以前的家还依稀可见。自从去年5月搬迁至此,每每走过中江镇大桥,他都会回头看看以前生活的地方。
“小时候,一根鱼竿在江上晃一下,就可以钩到一条大鱼”,胡强说,现在江里的鱼越来越少了。他担心的是,水电站建起来后,江里的鱼会不会更少。
“水电站已经停工了,以前开工的时候,很难睡着。”他所说的水电站就是刚刚被叫停的龙开口水电站。
6月11日,环保部公开叫停云南鲁地拉水电站和龙开口水电站,并且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这两个项目的业主单位分别是华电集团和华能集团,两座水电站是金沙江中游水电“一库八级”建设规划中的一部分。争论已久的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再次被推至前台。
6月14日,华能龙开口水电站筹建处(下称“龙开口电站筹建处”)主任张之平对记者说,正在建设中的龙开口水电站已停止大坝主体工程的施工。11日下午,电站召开紧急会议,施工、监理单位悉数参加,共同商议停工后的工作安排和撤离计划。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大理州鹤庆县朵美乡中江镇境内,与上虎跳峡(龙盘)、两家人、梨园、阿海、金安桥、鲁地拉和观音岩共同构成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梯级水电站。
6月14日,记者在龙开口水电站施工区看到,一条长846米的大坝将滚滚的金沙江水拦腰截断,113米高的大坝已经停工,大坝两侧沿岸,各种车辆穿梭。近七公里长的厂区公路两侧,不少工人正忙着种树、植草。
“目前龙开口水电站已经投资了27亿元左右,整个电站约有2700人在施工,目前的首要任务是按要求停工,保证安全。”张之平说。
叫停
原因复杂关键在于“审批”
丽江市一位参与金沙江水电建设协调的政府人士告诉记者,环保部一行五人已于昨日抵达龙开口水电站检查。据记者了解,此次检查的内容至少包括:水电站的停工情况、违规内容以及提出整改意见,而此次除检查鲁地拉、龙开口水电站外,整个金沙江水电开发情况也是检查的内容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为何到今天环保部才点名直指“龙开口”和“鲁地拉”?“其实龙开口水电站项目环评2007年就早已上报,之后更是经过数次评审、补充论证……”,张之平说,至今,整个金沙江流域的流域环评依然未出台,而龙开口水电站的项目环评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完整后,至今不知何故未被核准。
丽江市政府一位人士告知,此事极其复杂。1999年12月,《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该报告中的“一库八级”开发方案获得通过。之后,相关的筹建工作(三通一平)获得批准,筹建期两年。
“筹建期过后,最终的审核未到,但工程设备、施工人员已经到位,企业怎么会白白烧钱,等着批复到位?”上述丽江市政府人士说,因阿海、金安桥项目环评已经获得国家环保部门批复,所以截流一事尚在“安全操作范围之内”。
整改
问题重重贷款资金面临挑战
停工之后,“如何整改、怎么整改都是未知数”,龙开口水电站一位施工人员说,虽然目前尚无具体的指示,但“停工至少半年”。
知情人士称,业主单位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有工程合同,突然停工带来的违约如何赔偿,停工后工人、设备如何安排等等,都涉及到非常大的支出。更为重要的是,电站建设中所带来的移民问题也面临挑战。
“按照规定,水电站建设所涉及的移民资金由业主单位拨付,地方政府协调移民”,上述人士说,业主单位停工后,银行贷款成了问题,能否保证移民资金将成为很现实的问题。
记者从丽江市金沙江水电建设协调办公室了解到的情况也证实了此种担忧。据了解,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金沙江中游移民将获得前期补偿、后期扶持和长效补偿三部分补偿。初步测算,仅丽江市的移民人数就达15万人左右,所需支付的补偿金额巨大。据了解,“一库八级”中个别电站的补偿金到账数目只有应到账的30%左右。这样一笔巨额资金,业主单位如果发不出,地方政府又如何去承担?
分析
前途未卜
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铁定推迟
按照此前“一库八级”的开发方案,建成后这八座电站总装机容量达2200万千瓦,年发电量988亿千瓦·小时,金沙江将构成我国最大的水电能源基地。其强大和稳定的电能不仅能够满足云南和四川省经济持续发展对能源的要求,还可向华东、华中和华南大量送电。
但金沙江所在的西南地区也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保护压力最大、地质灾害最为频繁的地区,如何在资源开发的同时保护环境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目前,两家人、龙盘电站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方案已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还未审核。而梨园电站已于2007年审核通过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而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五个水电站全部的设计、规划、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均已送交有关部门审核。长期关注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的人士称,因龙盘水库建设将影响虎跳峡,“一库八级”中的龙盘水库极有可能被否决。
“龙开口、鲁地拉水电站已经投入了巨资,大坝均已建成,不可能就此作罢,复工只是时间问题”,丽江市有关人士称,即便龙开口、鲁地拉两座水电站复工,整个金沙江中游水电建设项目投产时间也注定要推迟。
2、环保“风暴”折射重大信号:保增长更要调结构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09-6-16 王世玲
http://news.stockstar.com/info/darticle.aspx?id=SS,20090616,30005770&columnid=1223
环保部在发布环保违法项目禁令后,相关督察行动也在跟进。
据本报记者从环保部获悉,从6月15日至18日之间,环保部和有关单位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赴云南、山东和内蒙古,对被暂停审批的区域和企业进行现场督察,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6月11日,环保部对外发出通报,暂停审批位于上述三地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即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保增长的同时要调结构,这是中央定的‘大方向’,环保因子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要扮演重要角色。”6月15日,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对记者分析,在4万亿投资政策实施3个季度后,环保部对违规项目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显示了国家有意利用保增长契机,进行相应的经济结构调整的意图。
环保系列督察跟进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次赴三地督察,分别由环保部环境监察局、环境影响评价司和政策法规司带队,对被暂停审批的区域和企业进行现场督察,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具体督察程序是,先要听取地方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相关情况汇报,然后去“点名”项目现场督察,包括项目所属企业汇报整改措施方案,现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方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等。
“督察内容包括地方相关产业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相符,不符合的是否重作规划。”上述环保部环评司有关人士称,山东两个钢铁项目建设都不符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新增生产能力要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原则上不再大幅度扩大钢铁生产能力”的要求,此次督察,不仅仅要督察相关违法项目是否停工建设,而且也要检查相关产业规划是否调整到位。
在此次专项督察后,环保部还将对被暂停审批的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有些地区在执行中央的政策时可能会出现偏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保增长的形势下,可能会出现令人隐忧的环保问题,如出现重复建设、已经淘汰的污染环境的项目死而复生等。
对此,包括上述三地违规项目检查在内的环保督察行动,将于下半年陆续开展。
如针对“4万亿”扩内需的巨额投资项目,环保部要在今年7月份,组建专门的检查组,针对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投运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执法检查。
除了上述投资项目的专项检查,环保部还将进行一系列执法检查。包括对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及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两高一资”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和造纸业执法检查。
与此同时,已进行了6年的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今年依旧继续进行。重点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还将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如按贯彻钢铁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的,控制钢铁行业产能的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结构调整环保助力
为了保增长扩内需,环保是否暂时让路?随着各地投资项目陆续上马,“4万亿”投资所带动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博弈已显现。如日前环保部对2008年省级和地市级审批的118个建设项目抽查发现,违法率达24%。
“在此次保增长政策中,环保要扮演把关和服务的两重角色。”6月15日,环保部环评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日前“点名”违法建设项目,是为了警示各地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中,“两高一资”项目借机上马,或出现大量环境违规建设项目。而对民生、基础设施等环境影响小的项目,环保部依然会加快审批效率。
“尽管没有完全准确的量上的数据,但是从结构上看,目前投资现状可能会出现环保压力。”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对记者表示,从地方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势头看,环保面临着很大挑战。
夏光分析,从投资结构上,有些地方的高耗能项目可能会借“绿色通道”上马;而东部产业转移中西部也带来了很多环境压力,同时,一些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放松内部环境管理,减少污染治理投入,企业违法排污的可能性加大。
“这次环保风暴,显示了国家有意利用保增长契机,进行相应的经济结构调整的意图。”夏光称。
3、华能华电遭“棒喝”:急速扩张埋下的恶果
来源: 上海证券报 2009年06月16日 叶勇 张牡霞
http://stock.jrj.com.cn/2009/06/1602325248287.shtml
近年来,国内五大电力集团凭借其央企优势,纷纷在全国各地跑马圈地。而环保部日前对华能、华电两大电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不但警告了这类急速扩张行为,而且也彰显出五大集团近年来急速扩张导致的环境危害。
环境保护部11日通报说,从即日起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以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通报中指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设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并已于今年1月份截流,对金沙江中游生态影响较大;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三期工程不顾当地水资源匮乏的现实,擅自将环评批复的直接空冷方式变更为水冷方式,对当地生态环境具有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从2002年电改以来,五大电力集团纷纷大肆扩张,在全国范围内争抢火电和水电项目资源,竞争已趋白热化。截至2008年,大部分电力集团装机容量都是2002年的三倍以上。
一位电力集团人士告诉记者,该集团已经获批了大量项目,这些项目足够集团在今后几年中建设,这是各大集团纷纷扩张、意欲做大作强的结果。而且,五大集团还纷纷雄心勃勃地提出了装机容量增长的目标。以华能为例,该集团提出,到2010年,装机容量将达到1亿千瓦。如果依据现在的产能扩张速度,华能装机容量定会超过1亿千瓦。
多数业内专家认为,华能华电遭受处罚是其多年来大肆扩张、不注意环保的必然结果。而相关处罚也不是第一回了,只不过这次处罚被认为是“史上最严厉的”。事实上,2004年,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违规项目名单中,大唐集团旗下的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4?00兆瓦新建工程便位列其中。2005年7月发改委公布的32个违规电站中,也有大唐集团河北王滩电厂的3号、4号机组。2007年1月,大唐、华能、华电、国电四家电力集团脱硫不达标,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
尽管环保部针对两集团所有项目停止审批举措相当严厉,但因多数在建项目已取得审核,因此,对于集团的在建项目影响不大,主要影响后续审批项目。但是,值得思考的是,在五大集团“跑马圈地”中,火电作为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如何根据环保需要保证严格的设备更新改造?对于水电项目,如何更好保护生态环境和解决移民安置问题?这些都是相关部门需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毕竟,如果环保设施和措施不到位,一旦实施工程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将难以恢复。
4、呼吁书(就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所发出的)
下面这些照片是国家环保部暂停金沙江水电项目审批后,在金沙江中游拍到的。
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水电项目,已经让大山,大江成了这般模样。仅仅暂停就行了吗?
从这些工程不难看出已经花掉的钱有多少!
这毁坏大自然的责任谁来承担?这浪费国家财产的责任又由谁来负呢?
中国的大山、大河今天有多少已经成了这样,谁来回答?
这就是环评还没有通过,龙开口水电站大坝已开始浇灌
小龙开口导流明渠口
金沙江中游龙开口水电站施工工地全景
鲁地拉水电站被勒令停工后,工人们在进行围堰边坡防护施工
环评没有通过的金沙江电站工地 截流后的鲁地拉
鲁地拉水电站于2009年1月份截流,江水从右岸导流洞流出,上下施工围堰已形成
这里的环评也还没有通过
2009年5月13日观音岩水电站正在进行大坝坝肩开挖和明渠爆破
金沙江中游攀枝花市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高耗能产业区
今日金沙江中游
没有环评通过就改变了的大山和大江。为此我呼吁
呼吁书:
金沙江开发决策须对历史负责
――对环保部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决定的回应
环境保护部6月11日通报说,因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并已开始截流,环境保护部决定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建设项目,暂停审批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建设项目。这是在金沙江江段呈现明显过度开发甚至恶性开发的形势下采取的紧急措施,对于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金沙江中下游山高谷深,水能蕴藏量极为丰富,但与此同时,这一江段有着中国最为丰富的珍稀、特有鱼类资源,而沿江一线还是数十万少数民族和汉族居民共同的安身立命之所。目前金沙江的水电建设呈现明显的过度开发态势,仅在其中下游就规划了十二级大坝,这些百米甚至二百米以上的高坝中,6座已经截流, 4座在进行大规模的前期施工;由于这些电站设计上几乎首位相连,加之地方政府试图建设的若干小坝,完成后从云南虎跳峡上游的奔子栏到湖北宜昌,2000公里以上的长江干流将从急流险滩变成一系列跳水平台。
如果今天的过度开发得不到制止,不出十年,许多特有、珍稀鱼类赖以生存的流水生境就将毁灭,壮丽的峡谷景观将黯然失色,沿江人民世代居住的田园就将大量被淹,同时在这一地质构造不稳定地区建设高坝大库引发的潜在风险也令人担忧。要平衡多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就需要遵循一个公正的决策程序,而其核心部分就是环境影响评价。正如环保部发言人所言:“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做好水电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十分必要。”
然而,两家水电公司竟然在未经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并实施了大江截流。这意味着进场道路、通水通电,甚至导流工程开掘,都已经完成,植被和栖息地常常已经被大面积破坏,弃渣、废水常常已经倾泻江边,移民常常已经开始被搬迁,河流生态因大江截流和坝体施工而开始改变。恰如环保部发言人所言:“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未经环评批复擅自进行截流等主体工程建设,对减小水电建设环境影响极为不利。”
未批先建在水电开发中并非个案,在金沙江先期的开发中也曾出现,而向家坝和溪洛渡两座巨坝则是直接规划在当时刚刚划定的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最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未批先建的项目也在补办手续后继续施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迫调整范围为开发让路。而近日这个被迫调整的保护区又一次因重庆小南海水电站的建设而面临遭到切割的命运。殷鉴不远,当“先上车后买票”称为习惯的时候,人们也不能不担忧,此番处罚是否也会重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覆辙?
但环保部此番就项目涉及的若干深层次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这又重新燃起了人们的希望。比如社会高度关注的虎跳峡建坝问题,环保部提出“对规划的龙头水库和虎跳峡河段的开发方式与相应的环境影响还需要深入研究”,这一要求切中要害。由于下游电站从装机到环境影响弥补措施都和上虎跳峡龙头水库相关,在目前龙头水库未定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暂停批准下游水电开发项目,以免造成倒逼虎跳峡建坝的形势。
再比如环保部提出的“规划河段沿途支流水生生态及替代生境保护工作、各项鱼类保护措施等需要统筹考虑和实施”,也涉及到金沙江开发的一个核心影响。在近期阿海和观音岩两座水坝环评所开展的公众评议的过程中,一再听到专家发出警示:这些大坝的环评报告中提到的针对特有鱼类的补救措施大多缺乏可行性。由于同属金沙江中游的龙开口和鲁地拉两座水坝情况类似,我们建议在找出切实可行的鱼类保护措施之前,不应再轻易认定这些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而对其予以放行。
同时,我们建议政府对水电工程审批与建设程序作出调整。长期以来水电站在环评报告未得到批准前就可以开展大规模前期准备,造成环评审批时环境影响已经发生,有些甚至已难以挽回,同时巨额的前期投入也常常成为环评不得不通过的理由。对此我们建议将环评前置到工程预可研阶段,在环评审批之前不允许进行三通一平、导流洞施工等实质性的工程建设活动。
环保部此番出手制止违规开发,既是对中央高层就发展与保护作出的一系列环境大政方针的切实贯彻,也是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鲁地拉和龙开口两座水坝,涉及未批先建,同时也绕过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过程,这同样是违反国家规章的。两家开发公司应严格履行相关法规,在完成环评报告并报请批准前,向社会公开环评报告;同时环境主管部门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为当世和后代守住环境底线。
签名民间环保组织:
绿家园志愿者
自然之友
地球村
云南大众流域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
绿色汉江
河北绿色知音
陕西省红凤工程志愿者协会
甘肃绿驼铃环境发展中心
淮河卫士
厦门绿十字
成都城市河流研究会
环境友好公益协会
守望家园
志绿智
盘锦黑嘴鸥保护协会
陕西省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
野性中国
绿石环境行动网络
社区参与行动
绿色江赣
签名个人
范 晓 地质学家
杨 勇 地质学家
徐凤翔 生态学家
沈孝辉 生态学家
蒋高明 植物学家
王 建 水生态专家
杨 团 社会学家
郑易生 经济学家
于晓燕 媒体人
刘鉴强 媒体人
陈宏伟 媒体人
丁品 媒体人
萧 远 环保志愿者
史立红 环保志愿者
陈 红 环保志愿者
林 琬 环保志愿者
陈京瑜 环保志愿者
闫 柱 环保志愿者
刘晓红 教育志愿者
李 楠 教育志愿者
李晨晔 企业家
张成林 企业家
葛全孝 金沙江边农民
萧嘉麟 金沙江边农民
5、河流生态与环境流量专家共商中国河流生态保护大计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9年6月16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8752
中国水利网站6月16日讯 (记者 李真) 河流生态与环境流量的关系正引起国内外环保人士的广泛关注。6月15日,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局与WWF(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在武汉共同举办了“中国河流生态与环境流研讨会”。来自水利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三峡工程总公司、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以及相关高校的领导和专家等60多位专家跻身武汉,探讨河流生态与环境流工作,为推动中国河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长江委副主任杨淳、世界自然基金会淡水项目主任马超德、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调局副局长王道席分别致欢迎辞。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孙雪涛、环境保护部生态司生态功能处处长崔书红、水规总院副院长李原园、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陈敏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流首席专家JHO’KEEFFE 教授、三峡总公司环保部孙志禹、长江科学院副院长陈进等作主旨发言。
由于不同国家、地区和机构的河流生态需水研究水方法不同,河流环境流管理模式不同,各国需要对河流环境流进行深入研究,并探索适合各国的实践。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交流平台,在河流环境流研究与管理进行交流与讨论,促进河流环境流研究地深入开展。
孙雪涛在主旨发言中,分析了河流生态功能特征及人类对河流的影响,指出了中国河流生态存在的问题及河流的生态功能特征,从而提出了保护河流生态的思路和对策,他认为,在我国,关键的问题是在满足经济和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如何为河流保留足够的生态和环境水量,并适当保持河流的天然水文律情,以保护、修复河流的自然功能。协调好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环境保护三者之间关系。因此必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同时,他也提出了因地制宜,采取分类保护的有关措施。
WWF淡水项目主任马超德博士表示,水生态安全是水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水安全问题列入国家安全战略并给予高度重视。环境流关系到流域的生态水安全,在流域综合管理、流域规划中都应该充分考虑环境流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水工程建筑的迅猛发展,流域的水生态安全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威胁。环境流就如同江河湖泊的血液,没有了环境流就如同人体没有了朝夕奔腾的血液。为此,我们倡议:全面推动中国的流域综合管理,维护中国健康河流;尽快制订中国涉及环境流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已建工程进行联合优化调度,满足下游栖息地需求。
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涉环境违法被罚20万
来源:人民网2009年06月16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6-16/093518028961.shtml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专电 (记者扎西) 记者日前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反环境法规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下称“中国一重”)处以20万元罚款,但决定书未提及有关违法项目是否被责令停建。
环保部称,中国一重建设国际一流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即于2008年3月25日擅自开工建设。
环保部认为,中国一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6月8日,环保部告知中国一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中国一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之后,中国一重明确表示不申请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一重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其前身为第一重型机器厂,始建于1954年。1993年经国家批准以第一重型机器厂为核心企业组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1995年实行国家计划单列,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
7、国家海洋局:浒苔形成绿潮今年再现黄海海域
来源:新华网2009年06月1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2199.html
资料图片: 2008年7月2日,北海舰队官兵正冒雨在第六海水浴场附近清理浒苔。自青岛近海海域浒苔聚集灾害暴发以来,各驻青部队每天有超过5000多名官兵,近200台运输车辆,采取“机械作业与人工打捞相结合,海域清理与陆上清运相结合”的方式,已累计打捞浒苔超过18万吨。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介绍,6月14日卫星遥感监测分析:由黄海海域漂移而来的绿潮(浒苔等藻类聚集形成)北部外缘线距青岛大公岛最近距离约120公里。未来继续向偏北方向漂移。
根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提供的情况,2009年4月21日在江苏省洋口港附近海域发现少量浒苔。6月4日,利用MODIS-AQUA卫星和飞机监测,在江苏省盐城以东约100公里海域处发现漂浮绿潮,分布面积约为6550平方公里,覆盖面积约42平方公里。北海分局根据监测解译分析及绿潮漂移预测结果和《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规定,发布了第一期绿潮Ⅳ级警报(蓝色)。6月12日,北海分局根据飞机、卫星遥感监测解译分析及绿潮漂移预测结果和《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规定,发布绿潮灾害3级(黄色)警报。6月14日10时45分MODIS-TERRA解译信息资料,预测6月14日到20日继续向偏北方向漂移运动。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有关专家分析了绿潮漂移发展趋势。6月4日以来通过卫星遥感及飞机、船舶监测:10天来绿潮整体向北漂移大约90公里,每天约9公里。最近几天北上速度有所减慢。6月14日卫星遥感监测分析:绿潮北部外缘线距青岛大公岛最近距离约120公里。未来继续向偏北方向漂移。
2008年6月中旬,大面积浒苔从黄海中部海域开始向青岛附近海域漂移,奥帆赛场竞赛海域有浒苔面积曾达到15.86平方公里,占海域总面积的32.04%,一度影响到帆船运动员的正常训练。到7月中旬,青岛市海陆共打捞清理浒苔超过100万吨,奥帆赛场海域和市区滨海岸线的浒苔基本清除干净,受损的沙滩、岸线、绿地及基础设施修复完好,奥帆赛场及滨海风景区恢复了往日的美丽景象。
据了解,国家海洋局根据其职能,针对去年黄海发生大规模浒苔灾害的情况,于2008年12月成立了绿潮专项办公室,部署了相关工作,并指定北海分局牵头组织实施专项任务,2009年4月正式启动了绿潮监视监测预测和相关科研工作。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已在黄海设定了两个绿潮监控示范区和五个重点监控区,动用卫星遥感、飞机、船舶和沿海台站进行绿潮早期发现和应急监测预测预警工作。
从2009年2月开始,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东海分局利用向阳红09船、向阳红08船、中国海监53船相继对绿潮监控区内的5条断面进行了绿潮断面调查,对这一海域的物理海洋、海洋化学和海洋生态要素的变化进行调查,为绿潮的预测预警提供数据,并对海面漂浮藻类进行巡航监视。(徐冰)
8、湖北:武汉14个饮用水源地附近被污染
来源:人民网2009年6月15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8689
武汉18个饮用水水源地中,14个附近有排污口,其中中心城区一水厂取水点的正对面,就有一常年排放的市政排污口。昨日,省政协来汉调研“长江流域武汉段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时,武汉市水务部门、环保部门对这一情况表示忧心,呼吁政府及全社会高度重视,确保老百姓饮水安全。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武汉市共有18个主要自来水厂,全部从河道取水。武汉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这18个水厂去年供水超过10亿吨,且水质良好,其中,中心城区10个水厂水源地的水质达到三类标准,远城区8个水厂达到二类标准。
“尽管如此,水源地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忽视。”武汉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在武汉中心城区,取水口与排污口交错布局,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长江、汉江的水质仍呈下降趋势。另外,多个水厂取水口附近,还有油码头、化学品码头等,均对水源地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武汉市水务集团提供的一份报告显示:“武昌平湖门水厂上游150米左右有武昌船厂的船舶维修码头,250米左右有军工舰艇维修作业,600米、1100米左右分别有文昌门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巡司河排污口”;“宗关水厂取水点上游对岸1000米处有一市政排污口,就在取水口正对面”……据统计,江城18个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4个附近有排污口。
环保部门还指出,农业废水对武汉远城区水源地造成的污染也存在隐患。在黄陂滠水、新洲举水的水源地两边,农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影响饮用水安全。
武汉市水务部门、环保部门表示,将大力整治长江和汉江位于武汉段的排污口,加快排污口关闭过程;加强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完成1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将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同时计划发布水质量公报,建立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的制度。
9、为污染先行埋单 无锡25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来源:《新华日报》2009年06月1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0735.html
为尚未发生的污染先行“埋单”,无锡25家企业成为省内第一批“吃螃蟹者”。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险暨无锡市排污权有偿使用签约仪式15日举行,石化总厂等25家企业与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了投保意向协议。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为标的的新险种。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签约现场说:该险种推出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摆脱长期以来主要靠行政办法保护环境的单一窘境。
中国人保无锡分公司代表强调:正式协议将把污染责任事故发生的频率、强弱和造成损害的大小作为收取不同保费的重要标准。无锡市环保局和无锡市金融办人士指出:首批25家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企业,将在获得信贷投放和申请污染防治基金时得到优先支持。(江锡民)
10、黔南5县市“水缸”受污染
来源:贵州都市报2009-06-16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809201245118156_1.shtml
6月15日,黔南州环保局向社会公布了5月份全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其中有都匀、龙里、惠水、三都、瓮安等5县(市)的“水缸”不同程度遭受污染。
自今年以来,黔南州环保局每个月都向社会公布全州12个县(市)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此次的公告显示:有5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不容乐观,其中龙里猴子沟锰超标5.3倍、铁超标14.5倍,瓮安落马塘水库锰超标0.4倍,惠水渔梁水库总磷超标0.2倍、三都官塘锰超标4.9倍、总粪大肠菌群超标0.6倍,都匀茶园水库锰超标0.4倍。
据当地环保部门调查和监测分析,以上5县(市)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的主要原因是附近存在煤矿和居住大量村民等,每天产生大量污染物,尤其是从矿井里排放出的废水直排饮水源里。
目前,此问题已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11、云南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挂牌督办23家违法企业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6月1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0167.html
记者近日从“云南2009年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云南通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等措施,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将对23家违法企业挂牌督办。
据悉,2008年,云南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7368人(次),检查企业6226家(次),立案查处138家,结案126家,结案率达91%,接到“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308个,受理投诉案件1179件,办结1161件,结案率达98.5%,省级挂牌督办的7个事项完成了6项。对未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的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环保厅已对其实行环评限批,并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
2009年,云南将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题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对23家环境违法企业及重点整改项目实行省级挂牌督办。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的有3家:即宣威市污水处理厂、永胜县污水处理厂、石屏县污水处理厂;二是违法建设的有两家:即云南巨力铜业有限公司反射炉建设项目、云南富源德鑫集团90万吨/年焦化项目;三是未进行竣工验收,超期试生产的有5家:即云南红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项目、富瑞化工有限公司22万吨/年磷酸一铵项目、马龙县明龙焦化70万吨/年焦炉技改项目、曲靖宣威宇恒水泥公司日产3000吨水泥生产线、罗平县南磷电冶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年电石项目;四是含砷废水超标外排的有5家:即云南陆良龙海化工有限公司、陆良金泰博化工有限公司、陆良乐事达工贸有限公司、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金星化工有限公司;五是属于环境违法问题的有4家;六是糖厂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有4家。(记者 郑劲松 昆明报道 )
12、环境税调研报告汇总 部门利益可能左右最终方案
来源:经济观察报2009年06月13日
http://finance.ifeng.com/news/opinion/mtgc/20090613/787016.shtml
本报获悉,近日,关于环境税的调研总结已汇集至财政部、环保部等相关部委,这将为推进环境税的研究和开征提供依据。
一位地方财政官员告诉本报:“4月份,国内部分省市对资源税、物业税和环境税进行了调研。”
这三个税是《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出台和研究的三个税种。
据悉,环境税出台目前最大的分歧在于是设立一个新的独立的环境税,还是作为消费税下的一个税目来征收。如果是按照后者的设计,则意味着不用经过人大,由国务院通过就可出台,这样可以尽快推出。
本报获悉,当前财政部和环保部就这两种思路在同时进行方案设计。
混乱的排污费
与当年燃油税改革一样,环境税也面临着费改税还是税费并举的矛盾。
中国从1982年开始就向企业征收了排污费。目前,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并管理使用,全国每年排污费征收额在200亿元左右。
资源产业较多的省市排污费征收也高,山西省2007年排污费收入已达27亿元,而有的省则不到1个亿。
财政系统人士介绍,排污费征收了20多年,却一直存在征收随意、管理使用混乱的情况,在降低企业排污量、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并没有起到理想效果。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对2008年全区排污费的审计中发现,一些地区在排污费征收上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比较普遍。2006年至2007年度,盟市本级平均征收率为61%、旗县级平均征收率为31%。而违规减免排污费的问题更为突出。一些企业以物抵费,有抵车的,也有抵砖、水泥等建材的,甚至有抵赞助费的。
而环保部门也存在变相隐瞒、截留排污费收入,将应上缴中央和自治区国库的排污费收入截留在盟市、旗县财政的情况。还有的将应征收的排污费以罚没款、监测费等形式收取。
湖北省汉川市环保局则连续三年未将收缴的排污费缴入国库,而是缴入预算外资金账户。
在排污费的分配上,有的只收费、不治理,也有的将收取的排污费直接支出,环保部门“吃”排污费、“以费养人”的问题极为普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山西省环保局曾挪用3000万排污费建设新的办公大楼。
而随着资源稀缺,环境污染治理的迫切性,以及节能减排的需求,中国越来越需要以税的形式调控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而财政系统人士则表示,如果能将排污费改为环境税,其强制性和约束力都将大大增强,后续监督也更为有力。
不过,一位地方财政官员介绍说,在环境税调研中,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显然并不支持环境税,希望保留目前的收费形式。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综合部主任葛察忠则建议税费并举,保留过去的环境收费,同时新设环境税。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则认为,既然要改革就一定要用税代替费,这样才能避免排污费征收和使用中存在的混乱。
环境税还是消费税
近日,环保部政策法规司环境政策处处长原庆丹表示,环保部正在开展独立型环境税的制定,环境税收入可能作为环境保护专门治理资金。据介绍,当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对废水、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征收环境税。
而财政部则正在着手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据悉,关于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产品,目前正在研究的包括,造纸产品、化肥产品、水泥化工等。
在环境税如何实现的问题上,相关各方思路不同。有一种建议认为,环境税可以通过消费税来实现,环境税可以设计为消费税的一个或几个税目。在他们看来,新设立一个税种程序上太过复杂,若想尽快推出环境税,发挥节能减排的作用,只需在消费税下面增设税目,国务院通过即可实施。
去年推行的燃油税改革,也是在最后时刻通过在消费税下设立税目来实现的,很多学者和官员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成功且简洁的改革方式。
如果单设环境税,将需要相应研究出台《环境税法》或《环境税暂行条例》等税法,并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审批。不过,单独设立一个涵盖了所有关于控制污染、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税种,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实现节能减排。
两种实施方式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来说,也存在很大差异。如果设立环境税,国务院有意将环境税做为地方政府收入,为地方治理环境提供资金支持。但如果纳入消费税,则会成为中央税,中央财政根据环境税额度,每年转移支付给地方政府,虽然地方收入有可能不受影响,但独立征收和只有使用权,将存在很大不同。
事实上,目前很多税费都与环境保护有关,例如,在消费税中对汽车排量分别征收的税也可视作是环境方面的税收。还有燃油税,虽然里面包括了养路费等收费,但用油量少交税就少,自然也有利于减少汽、柴油的使用,减少污染。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建议,在设立早期,环境税征税范围不应铺得太大,从重点几个环境污染排放物开始征收就可以,这样不会过多增加企业的负担。
安体富说:“既然已经纳入到2009年深化经济体质改革中,说明环境税开征还是比较紧迫的一件事。如果摒弃一些矛盾,环境税的出台不是很复杂的事情。”
也有学者建议,将资源税改革与环境税开征同时推出,这样可以协调资源使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和税费。
13、湿地列为“未利用地”,建立生态补偿是对策
来源:法制日报2009-6-15
http://www.fcc100.com/News/Html/200906/27705.html
近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表示,当前我国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污染严重、利用过度、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一是抓紧制定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二是尽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马广仁是在衡水湖湿地保护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据马广仁介绍,河北衡水湖地处我国较为缺水的华北地区,也是京南第一大淡水湖泊。保护好衡水湖湿地,可以储存和净化珍贵的淡水资源,不仅能够维护缓解区域的水资源安全,还能为南水北调工程提供有效的支撑,为京津冀地区提供清洁、充足的淡水资源。
衡水湖湿地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特别是鸟类资源最为突出,是众多珍稀鸟类在华北平原中南部最理想的栖息地,是国际鸟类迁徙路线上重要的中转站。在已观测到的310种的鸟类当中,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7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46种,水鸟116种。衡水湖保护区还是我国东亚—澳大利亚鸻鹬保护网络的成员。加强衡水湖湿地的保护,对于我国履行鸟类保护相关国际协定和湿地公约以及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都具有重大作用。
补水治污均需要制度保证
记者注意到,在衡水湖湿地保护发展的愿景中,两个关键点无法绕开,一是补水,二是治污。
干旱缺水、蓄水量不足是目前大部分湿地面临的窘境,衡水湖也不例外。水资源在华北地区非常紧缺,要想恢复和保护衡水湖湿地,需要大量的淡水资源,水从哪里来?又如何保证其供应?
“水靠引来”。河北省衡水市市长高宏志向记者表示,工程已做了精确测算,衡水湖湿地恢复大约需要增加绝对用水量1.2亿立方米。“这1.2亿立方是有充足保障的。”据其介绍,衡水湖现在有三条上游的引水路线予以保证,其中东线黄河水是衡水湖的主要水源。
但记者也了解到,衡水湖湿地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水源紧缺,并兼具水质型缺水,导致部分区域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多年来,仅有东湖每年一次引蓄黄河水,而32.5平方千米的西湖区由于无水可蓄,部分已被农民开垦种田,面临湿地消失的危险。同时,45平方千米的滏阳新河滩地区域也由于长年不蓄水而出现严重退化。
有专家认为,湿地生态补水要作为一项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固定下来,才会真正有保障。否则,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工农业生产、生活都会挤占生态用水。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生态补水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衡水湖湿地保护还面临防污、治污等问题。衡水湖湿地可谓“离城市最近的湿地”,人们的生产生活对水质的影响非常密切。反过来,许多防污治污措施都难免涉及周边居民的利益。衡水市认为,“减污必先减人。”
在过去的6年中,该市政府在衡水湖东湖取缔了大面积的网箱、拦网、围埝等人工水产养殖;取缔了除巡护、救护艇外的所有燃油船只,代之以环保型电力或燃气船。未来的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还会涉及工厂拆迁和古墓保护、人口向城市转移等诸多问题。其中的许多矛盾,都需要建立一个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来解决。
用高宏志的话:湖区的很多老百姓为“这盆水”付出了很多。这一带的老百姓,实际上形成了“湖区贫困带”。贫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恢复湿地后,耕地减少,享受不到国家的补贴政策,造成减收;二是因为保护湖区的生态环境,湖区百姓在种、养殖上都受到很大限制。不仅一部分作物不能种,农村群众致富的重要手段———养殖在该地区被严禁;三是传统的“靠水吃水”也不能继续。过去农民习惯人工拦网、围堰养鱼,但随着养鱼量增大,成为湖区主要污染源,对湖区造成了重大生态影响,2008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将其彻底取缔。这使老百姓传统的收入也减少了。
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缓解措施,但湖区老百姓生活困难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据统计,2008年年底,湖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约1900元,衡水市人均纯收入为3638元。“而全国去年是4761元,河北省到了4795元,相比之下,差别更大。”高宏志说。
我国应有专门的生态用地
马广仁认为,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缺乏鼓励湿地保护和限制无序开发的条款,是导致我国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主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我国土地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由于湿地在国家土地规划中不是专门的土地类型,被列为“未利用地”。湿地没有被当作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对待,加上当前国家对耕地保护政策非常严格,部分地方在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当中将湿地作为对象,加速了湿地的破坏速度。为此有关方面曾建议我国应单独列出一种土地类型,即“生态用地”,予以保护。
马广仁说,眼下必须下大力气推进湿地立法,用法规的形式抢救性地保护我国珍贵的湿地资源。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出台了地方湿地条例。这些地方法规的出台,对制约湿地资源的开发和鼓励、合理利用湿地起到了积极作用,值得国家层面和其他省市借鉴。“目前我们也正在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尽快将全国湿地保护条例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记者了解到,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有,目前正在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
就尽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马广仁表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就是要承认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要像对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样对待湿地的生态效益补偿。为保护湿地的生态功能,限制和规范生活在湿地区域或周边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必然使其收入和生活水平受到一定影响。通过政策给予一定支持和补偿,对湿地保护将产生重要影响,也将极大地解决我国湿地保护投入不足的问题。
此前记者采访了解到,正因为我国湿地保护立法滞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湿地保护的关键法律制度没有建立起来,致使湿地保护常常陷于窘境。
今天衡水湖湖区百姓的境况,是许多保护地及周边居民的一个小小缩影。“保护与发展”相生相伴、矛盾甚至对立。而要走出这一矛盾困局,公平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可或缺。
正因此,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尽快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马广仁告诉记者,他们“正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研,争取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14、垃圾围城挑战现代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存在五大误区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6月1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0244.html
编者按
垃圾围城,越来越多的大中城市困惑于垃圾处理问题,到底该选择什么工艺?垃圾都能回收利用吗?垃圾场选址困难怎么办?二恶英能不能控制住?在垃圾处理方面,发达国家数十年间遇到的问题,我国在短短几年内集中出现。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我们如何抓住经济振兴计划的机遇,迎接生活垃圾处理的挑战,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为此,本报特邀垃圾处理领域专家、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就我国在垃圾处理方面存在的误区展开对话。
对话者:
中国环境报记者 姚伊乐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 徐海云
误区一:垃圾都是放错位置的资源
回答:不是
记者:有一句话已经耳熟能详,“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这种观点是否过于偏颇?难道所有垃圾都能回收利用吗?
徐海云(以下简称徐):目前,社会上对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选择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首先是“乌托邦”式的思想。一些人简单地理解“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片面地强调将所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但即使日本、德国这些分类收集公认做得比较好的国家,仍然有大量的混合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如2006年,日本人均焚烧生活垃圾量达到310千克/年,德国人均焚烧生活垃圾量达到210千克/年。
现代生活垃圾的构成复杂多样,由于分类收集涉及每一个居民,而且当物品变成垃圾时所处的状态千差万别,因此,分类收集特别是用于直接回收的分类收集只能是相对的和有限的,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分类,“剩余垃圾”这一类都是难以消除的。
此外,要关注家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问题。对于家庭有毒有害垃圾以及电子垃圾等,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这些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但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而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系统,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影响和环境危害都很明显。这需要政府从生产者着手,连接销售和消费者,建立回收网络,采用押金制度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误区二:垃圾焚烧厂不能建在城区
回答:能
记者:现在大城市垃圾填埋场选址越来越难,我们究竟怎么看待垃圾焚烧?二恶英的问题到底能不能控制住?
徐:大中城市要积极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对于许多城市,土地资源非常宝贵,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地选择越来越困难,垃圾填埋处理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现在居民主要担心的是“二恶英”问题,美国、德国和日本环境部门最新公布的调查报告表明,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已经不是二恶英的主要排放源。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的解释不符合实际。比如,对于垃圾焚烧厂,有媒体说:“不管日本还是欧美国家都在想办法关停,日本停了2/3,欧洲很多国家都提出禁烧令,并提出在2010年实现不向环境中排放这类污染物的口号。‘禁烧风’才是世界主流”。另有一种说法:“德国把焚烧厂边界至居民区距离定为1公里”。实际上日本年焚烧生活垃圾近4000万吨,近30多年来,连续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持续增加;德国生活垃圾焚烧量2006年达到170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厂也是持续增加,并还将继续增加;德国的许多生活垃圾焚烧厂都在城区,德国波恩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就建在城市中心区。
2007年10月10日,欧盟环境署正式将垃圾焚烧纳入回收利用范畴。欧盟调查发现,填埋比例低、焚烧比例高则回收利用的比例高,反之则低。欧盟27国估计,2007年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共获得相当于614.43万吨油当量(即toe,1吨原油的净热值含量,定义为107千卡),其中发电量合计139.619亿千瓦时。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欧洲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还将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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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农夫山泉陷水源门 千岛湖湖区氮磷污染加重
来源:潇湘晨报2009-06-15 胡远志
http://finance.mop.com/finance/2002696.shtml
“小瓶装饮用水,我只买农夫山泉”,湖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王惠说。“农夫山泉有点甜”这句妇孺皆知、家喻户晓的广告词使得她对农夫山泉特别信赖:“我妈妈煲汤都不用自来水,而是用瓶装的农夫山泉,煲出来的味道不一样。”
像王慧这样的铁杆消费者,并不在少数,他们已经有了对农夫山泉这一品牌的忠诚感。不过,在饮用水市场份额中占前三的农夫山泉,现在却受到了质疑。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最新一期《中国地表水水质月报》(下文称《月报》),千岛湖——农夫山泉的水源地之一,今年1月份的水质已被列入第Ⅳ类。根据国家标准,第Ⅳ类水指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千岛湖湖区氮磷污染加重
天然水源——千岛湖、天然矿物元素与弱碱性和水源地生产理念是农夫山泉的3大优势,他们也将这印在了外包装上。
千岛湖的水被列为IV类水质意味着什么呢?目前,我国水质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Ⅰ类~劣Ⅴ类六个类别进行评价。Ⅳ类水质被描述为“轻度污染”,指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但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5日登载的《2008年淳安县环境状况公报》称,千岛湖水质与去年基本持平,根据生态省考核12项指标评价,全湖12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符合Ⅰ-Ⅱ类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从入湖口至出湖口逐步下降,透明度逐步上升,湖区自净能力较强。
淳安县正是千岛湖所在地。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情况呢?昨日,浙江省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士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说,千岛湖的水质总体而言非常好,由于取水断面不一样,得出的水质结果也不同。
据6月5日公布的《2008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千岛湖湖区氮磷污染有所加重,特别是街口测点总氮符合Ⅴ类标准,总磷符合Ⅲ类标准;根据生态省考核12项指标评价,街口测点为Ⅲ类,未满足功能区断面要求。
农夫山泉计划法律维权
除了水质状况外,《月报》还对千岛湖的富营养化状况进行了评价,属于中营养,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超标。
《2008年淳安县环境状况公报》也认为千岛湖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33.4,属中营养水平,较上年略有所上升,其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来自新安江安徽上游的入湖负荷。
“中营养状态虽然暂时并没有明显后果,但也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恶化为富营养状态。”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李倦生院长解释说,湖库的富营养化会引起各种水生生物、植物异常繁殖和生长,带来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昨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公关部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公司已经注意到相关媒体的报道,并计划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权益。本报将继续关注,并计划赴水源地展开独立调查。
超市:小瓶装销售额排第二
本报长沙讯 省内一大型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农夫山泉的销售额大致占据瓶装饮用水总销售额的15%左右,在超市内销售的农夫山泉主要有四个规格,350mL、500mL、1L和3L,而销售主要是以500mL为主,售价为1.1元,小瓶装饮用水销售额排在前三名的主要为娃哈哈、农夫山泉和康师傅。记者张莉
16、中国环保互助时代来临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06-16 朱中原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0906/t20090616_618420.html
环保组织本地化、公民环保专家化、环保事业资助就地化,将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环保事业的重要特点,而这,恰恰是中国环保互助时代的最佳呈现方式。
第三届SEE·TNC生态奖结果不久前揭晓。今年生态奖的主题是“合作共赢”,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中国水污染地图”等30个项目获奖。这一天对于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企业家理事们来说,让他们高兴的不仅仅是奖金有了明确的归属,而且他们从亲身的实践中发现,中国环境保护的“互助时代”已然来临。
中国环保的民间化抉择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1994年3月31日,中国第一个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成立。从那一天开始,中国社会就在探索一种可能性:即如何把中国民间潜藏的能量转化、提纯、引导为中国环境保护的能量。从这时起,中国开始了民间环保的互助与孵化之路。
多位民间环保人士表示,许多民间环保组织有意愿、有想法、有核心成员,但缺少的是持续的资金、高品位的人才,以及更多的社会资源协助。但15年之后,无论是自然之友还是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无论是在北京的城市环保组织还是在青海的村庄环保组织,大家都发现了一个显著的变化:社会资助环保事业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方式越来越丰富,本地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这一现象的出现,某种程度上是环保组织自身进步的结果。作为中国企业绿色责任榜的主要制作方,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但其产品却从一开始就极为引人注目。2006年,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推出了“中国水污染地图”,即随便选择一个城市,就能清楚地看到哪些企业在污染这个城市。
在这种情况下,环保的公民性和公众性趋势越来越明显,公众参与环保的社会渠道和社会支持也越来越广阔。公众和媒体也成为当今社会环境监督的两大力量群体。随着环境保护日益得到社会的关注,“公民环境专家”和“公民环境记者”的出现已成为必然潮流。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高丙中教授认为,环保组织本地化、公民环保专家化、环保事业资助就地化,将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环保事业的重要特点。而这个特点,恰恰是中国环保互助时代的最佳呈现方式。中山大学教授朱健刚说:这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中国环保互助的时代已悄然来临。
17、中国需要“环境基本法”
来源:京报网2009-06-15 吕忠梅
http://www.beijingdaily.com.cn/gdjc/200906/t20090615_524805.htm
面对复杂而严重的环境问题,人类的认识有了质的变化;世界各国环境基本法的颁行,方兴未艾——
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施行20年来,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这部法律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现实问题的存在,引发了当前对《环境保护法》何去何从的激烈争论。有人认为,中国需要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有人认为,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不仅不应修订,而且还应在不久的将来被废止。透过争论我们不难发现:它不仅是一部法律文件的存废之争,其实质是对可持续发展观及环境法的根本认识以及如何理解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我认为对于如此重大的问题,不能轻率决策,至少应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论证与周密的分析,得出理性的结论。
一部法律的生命力与其所依存的“环境”密不可分,在当时诸多限制性条件制约下,《环境保护法》的开放度与适应性都十分有限。在《环境保护法》施行的20年中,国际国内环境立法的“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尤其是在立法理念、立法宗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种变革无疑会动摇《环境保护法》的根基。在国际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新的发展观,在“生态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下,明确提出了对现行法律进行评估和制定新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法律的要求,这一新的发展观及其要求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在国内,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目标载入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成为了宪法所确定的治国方略;我党更是明确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旨趣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设法治国家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都是《环境保护法》制定时不可能达到的认识。但这些认识意味着新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新的伦理道德、新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更意味着新的立法理念、新的立法原则、新的立法模式、新的制度体系。如果我们运用这些新观念、新思维来审视《环境保护法》,不难发现它的距离。
从环境法实践看,许多国家走过了“从单行法到基本法”的道路,基本法的制定是从“先污染后治理”的惨痛教训中得出的结论。环境问题早已存在,不少国家试图通过颁行单行法律法规以解决问题,但由于始终未将环境问题的解决与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或发展模式联系起来,没有重视环境资源的整体性、生态性、开放性特征,单行法的作用十分有限。直到20世纪60年代人类环境问题的大讨论,随后《人类环境宣言》的出台,才使人们真正认识环境与发展、环境与资源、环境与人口的关系,认识到需要有统一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需要有统一的法律。人类对环境问题认识的质的飞跃,导致了环境基本法的出现。1972年前后世界各国掀起了制定环境基本法的第一个高潮,大多数国家的环境基本法是在这一时期出台的。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召开,《地球宣言》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环境保护的根本目标,继《人类环境宣言》以后又一次使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产生了新的飞跃,世界各国颁行环境基本法的热潮,方兴未艾,在欧洲甚至出现了像《欧盟环境保护法》这样的国际性区域的环境基本法。
我国也需要一部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环境基本法是人类正确认识自然、重新检讨人类传统生活方式,规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的产物,也是由于环境问题的严重所形成的不同于一般社会关系的环境社会关系,客观上需要有统一的法律调整的结果。它是确立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建立环境法律秩序的重要保障,其地位是单行法所无法取代的。(作者为中南财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
18、“九龙治水”漏洞多如何防止龙多作旱
来源:凤凰网2009-06-16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809161245117425_1.shtml
其实针对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我国已集中推进3年之久。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于2006年就启动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并在每年的八部委环保专项行动中予以督察。
“对于水污染,取缔了很多违法建设项目,但是一时间要全部消灭也不太可能。企业偷排多排的花样很多。要保证水安全,就必须不断提高标准,一步一步扎实地做到位。”国家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绍堂说。
“我国的流域环境管理以及各地区的环境质量功能规划均较多注重本地利益,严格要求入境水质,降低出境水质规划标准,导致流域污染物总量居高不下。”环保部人士解释说。
事实上,本地利益背后往往更多的是经济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政绩与环保的博弈。理论上,就百姓饮水这种基本权利与经济生产总值或者其他经济建设目标相悖之时,对所有的政府而言,民生权利理应在前。然而实情如何,则从近年来频发的水污染事件中便可窥见一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管理部门涉及环保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水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卫生部门、建设部门、农业部门、渔业部门,以及江湖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等9家,可谓“九龙治水”。
“缺乏统一的协调,资源使用也比较分散,各搞一套,这样一来,要统一治理起来难度就很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魏复盛院士告诉记者,“九龙治水”漏洞比较多,责任也不够明确。
那么该如何防止“龙多作旱”?魏复盛院士告诉记者,水污染防治要从源头去解决。目前北京的做法是让水务局统管起来,从供水、排水、水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都由它主要负责。从体制这个角度看,优化了资源配置,统筹多水源有了很好的机制,水源保护也更加有利。
北京市水务局宣传处郑秋丽告诉记者,水资源已经成为制约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瓶颈。为了破除这个瓶颈,政府就从体制改革入手,把北京市的水利局撤销,把以前市政管委的供水、排水、节水整合到一块儿,成立一个北京市水务局,基本实现了城乡水务的统一管理。“这也是按照大部制的思路来调整的。”
政府组织结构,无疑会对政府的管理和运行产生重要影响。改“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或者接近于“一龙治水”。如此,通过政府部门的整合与调整,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机构的数量,减少过多的协调和沟通的环节,这对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均有重要意义。魏复盛院士指出,“北京目前的实践经验,相对于全国来说,也是非常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