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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2009-06-17

六月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特别报道:

1、第一财经网:       环保组织公开金沙江水电“未批先建”现场图   

http://www.1cbn.com/s/n/000002/20090616/000000118104.shtml

2、人民网综合:       华电未批先建"倒逼"环保部 被停电站复建无时间表

http://ccnews.people.com.cn/GB/142052/9488127.html

3、21世纪经济报道:     水电项目环保门槛“梯级”设置

http://business.sohu.com/20090617/n264573299.shtml

4、南方网:         金沙江水电被"阻截" 环保督察8月启动

http://news.dayoo.com/finance/200906/17/53869_8050247.htm

5、中国环境报:       为何补票永远能成功? 

http://www.cenews.com.cn/xwzx/cysc/qygm/200906/t20090617_618501.html

 

环境资讯:

6、人民政协报:       7月环保部将专项检查“4万亿”投资项目

http://env.people.com.cn/GB/9489119.html

7、人民日报:        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首次实现净减少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8776

 

地方信息:

8、新华网:         浙江环保部门首度回应:千岛湖水质总体良好

http://env.people.com.cn/GB/9486434.html

9、新华社:         宁夏建首批森林生态定位站 监测西北生态

http://env.people.com.cn/GB/9490000.html

 

污染信息:

10、中国广播网:       上海黄浦江上游出现大面积绿萍(组图)

http://news.sina.com.cn/c/p/2009-06-17/122218038111.shtml

 

环保人物:

11、搜狐绿色:        霍岱珊:我已经走出沼泽地 

http://huanbaogushi.blog.sohu.com/118476670.html

 

环保法规:

12、人民日报:        专家呼吁:水环境刑法保护待完善

http://legal.people.com.cn/GB/9488616.html

 

深度报道:

13、瞭望新闻周刊:      环保部门权力凸显 成腐败易发多发“高危地带”

http://env.people.com.cn/GB/9488733.html

14、中国水网:        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负重前行 路仍艰难

http://news.h2o-china.com/interview/h2o-china/809361245201469_1.shtml

15、中国环境报:       堵了的泉眼被重新挖开 白云山取水该禁还是放?

http://env.people.com.cn/GB/9488652.html

 

环境时评:

16、财考网:         中国税改将适时征收企业环境税

http://www.ck100.com/cpa/200906/61540.html

17、新华报业网:       切莫为污染下乡“开绿灯”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06/16/010526750.shtml

18、新华网:         少开一天公务车不如减少公务车 

http://env.people.com.cn/GB/9486963.html

19、中国环境报:       企业和社会应是生态平衡关系 罚云南锦业1600万不够

http://env.people.com.cn/GB/9488512.html

 

 

 

 

1、环保组织公开金沙江水电“未批先建”现场图   

来源:第一财经网 2009年06月16日章轲

http://www.1cbn.com/s/n/000002/20090616/000000118104.shtml

金沙江中游

环评还没有通过,龙开口水电站大坝已开始浇灌

鲁地拉水电站被勒令停工后,工人们在进行围堰边坡防护施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还没有通过,龙开口水电站大坝已开始浇灌;鲁地拉水电站被勒令停工后,施工人员却在进行围堰边坡防护施工。鲁地拉水电站于2009年1月份截流,江水从右岸导流洞流出,上下施工围堰已形成;观音岩水电站也正在进行大坝坝肩开挖和明渠爆破……

  16日晚,绿家园志愿者、自然之友、地球村等21家环保组织公布了国家环保部暂停金沙江水电项目审批后,环保人员在金沙江中游拍摄到的部分照片。

  照片显示,部分被叫停的项目仍在施工,大部分项目已经让大山、大江彻底改变了模样。

  “仅仅暂停就行了吗?”16日晚,一位环保组织负责人对CBN记者说。

  当晚,21家环保组织联名呼吁,“金沙江开发决策须对历史负责。”

  6月11日,环保部通报称,因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并已开始截流,决定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建设项目,暂停审批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建设项目。

  “这是在金沙江江段呈现明显过度开发甚至恶性开发的形势下采取的紧急措施,对于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位环保组织负责人说。

  据了解,金沙江中下游山高谷深,水能蕴藏量极为丰富,但与此同时,这一江段有着中国最为丰富的珍稀、特有鱼类资源,而沿江一线还是数十万少数民族和汉族居民共同的安身立命之所。

  21家环保组织的调查显示,目前,金沙江的水电建设呈现明显的过度开发态势,仅在其中下游就规划了十二级大坝,这些百米甚至二百米以上的高坝中,6座已经截流,4座在进行大规模的前期施工;由于这些电站设计上几乎首位相连,加之地方政府试图建设的若干小坝,完成后从云南虎跳峡上游的奔子栏到湖北宜昌,2000公里以上的长江干流将从急流险滩变成一系列跳水平台。

  “如果今天的过度开发得不到制止,不出十年,许多特有、珍稀鱼类赖以生存的流水生境就将毁灭,壮丽的峡谷景观将黯然失色,沿江人民世代居住的田园就将大量被淹,同时在这一地质构造不稳定地区建设高坝大库引发的潜在风险也令人担忧。”地质学家范晓、杨勇,生态学家徐凤翔、沈孝辉16日表示,要平衡多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就需要遵循一个公正的决策程序,而其核心部分就是环境影响评价。

  21家环保组织表示,有关水电公司在未经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并实施了大江截流。这意味着进场道路、通水通电,甚至导流工程开掘,都已经完成,植被和栖息地已经被大面积破坏,弃渣、废水已经倾泻江边,移民已经开始被搬迁,河流生态因大江截流和坝体施工而开始改变,对减小水电建设环境影响极为不利。

  上述环保组织负责人表示,未批先建在水电开发中并非个案,在金沙江先期的开发中也曾出现,而向家坝和溪洛渡两座巨坝则是直接规划在当时刚刚划定的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然而,最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未批先建的项目也在补办手续后继续施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迫调整范围为开发让路。

  这位负责人称,当“先上车后买票”称为习惯的时候,人们不能不担忧此番处罚是否也会重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覆辙?

  21家环保组织建议政府对水电工程审批与建设程序作出调整。

“长期以来,水电站在环评报告未得到批准前就可以开展大规模前期准备,造成环评审批时环境影响已经发生,有些甚至已难以挽回,同时巨额的前期投入也常常成为环评不得不通过的理由。”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此我们建议将环评前置到工程预可研阶段,在环评审批之前不允许进行三通一平、导流洞施工等实质性的工程建设活动。”

2、华电未批先建"倒逼"环保部 被停电站复建无时间表

来源:人民网综合2009年06月17日

http://ccnews.people.com.cn/GB/142052/9488127.html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报道,经过两天时间的实地检查,国家环保部五人督察组于昨日返京。“他们来电站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现场督察,查看我们是否按要求停工整顿,二是提出一些具体的整改意见。”昨日,华电鲁地拉水电站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继续,但何时整改完毕、复建尚无时间表。

  行事低调 督察组昨返京

  6月14日,国家环保部五人督察组抵达云南。次日,督察组赶赴华能龙开口水电站。16日上午,五人督察组又开赴第二站——华电鲁地拉水电站检查。

  “实地督察主要是看我们是否按要求停工整顿,其次是针对具体的工程提出整改意见”,上述华电鲁地拉水电站部门负责人说。

  “环保部此次行事极为低调”,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人士说,督察组对媒体没有透露任何实质性的内容,此次检查直奔主题,行动迅速。

  记者了解到,鲁地拉、龙开口电站地处偏远山区,交通极为不便,从丽江市区出发到达工地现场,单程耗时在6个小时左右。

  “确切的消息是,环保部督察组今晚返回北京”,前述华电鲁地拉水电站部门负责人昨日说,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继续,但何时整改完毕、复建尚无时间表。

  话题敏感 相关官员“心很悬”

  尽管环保部督察组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督察,但目前涉事各方“心很悬”,均在等待环保部下一步的具体安排。

  云南一政府人士说,电站违规建设一事被通报后,“与之相关的政府官员甚至到了人人自危的境地”,有关金沙江水电开发的话题也因过于敏感而不愿多谈。“但这事最迟应该在今年底明年初解决。”该政府官员说,“我们也在等待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

处于漩涡中的华能集团新闻处一位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华能集团已按环保部的指示停止大坝主体工程施工,目前正抓紧时间完成防汛工程的建设,目前尚不知何时能够整改完毕,复建也无具体的时间表。

未批先建 企业欲“倒逼”环保部

  “鲁地拉、龙开口两座水电站违建突破了环保部的红线,一旦截流,等于是企业倒逼环保部批准上游的水库建设。”昨日,包括政府、民间组织和专家在内的多位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倘若环保部此时不出手制止,今后将面临难以挽回的局面。

  记者多方了解到,环保部出手之前,中央高层曾多次批示要严查此事。

  巨额收益 企业未批先建

  摊开金沙江中下游梯级开发示意图,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站开发规划中,最重要的一级是第一级虎跳峡电站。

  “一库八级中的一库就是指龙头水库,也称虎跳峡水库”,丽江市一位参与“一库八级”建设的官员说,这个水库位于最上端,具有建设高坝大库的独特地形条件,将金沙江水蓄积起来后,将使其他下游电站获得更优质的水力资源,大大增加水电站的发电量,企业效益由此大增。

  资料显示,龙头水库下游梯级利用水头达1700米,龙盘水电站正常蓄水位2010米时,总库容385.15亿立方米,调节库容215.15亿立方米,与金沙江中下游11座梯级电站及三峡、葛洲坝电站补偿运行时,13座电站可增加年发电量234.03亿千瓦时。

  四川地矿局一位专家说,目前“一库八级”水电开发中的单个水电站建设都是在 “要建设龙头水库”的前提下而进行设计施工的。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库八级”的开发速度也随之提前。以龙开口工程为例,该水电站于2008年5月31日开工,后来华能集团对设计工期进行了优化,将首台机组的投产工期缩短了12个月。

  紧急叫停 防患于未然

  然而,“龙头水库”因争论太大而一直未动工修建。环保人士指出,大坝一旦修建,金沙江水位上升,多种类型生态系统都将遭到严重破坏,众多的物种会因栖息地被淹没而灭绝,龙头水库建设因此搁浅。

  “下游的电站一个个都截流了,龙头水库若不建设,下游水电站效益将大大减少。”国内某环保知名人士昨日说,“一库八级”总投资1500亿元,一旦大笔的投资进去,不仅是企业,国家有关部门也很难有回旋的余地,届时会非常被动。

  “环保部此时不出手,今后局面将更难管理”,前述丽江政府官员也称,最终的决定权、建设资金都在央企,地方政府想插手也面临压力。

该官员说,环保部此次出手前,他曾亲眼看过中央高层领导此前做过的批示。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一部门来金沙江中游调研后,高层领导看过提交的调研报告后就批示:此事要严查!记者近日也从业内人士处证实了上述说法。 

专家:“开工”概念应提前

  无论怎样,鲁地拉、龙开口水电站违规建设惊动中央已成事实。“这其中暴露的水电企业 ‘未批先建’问题值得注意。”四川地矿局专家昨日对本报记者说,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都必须获得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但在水电开发中,业主单位获得地方部门的批准后,就可以修建水电站的进场道路、对拟建坝址的区域进行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只有大坝截流才算是开工。

  “经历了这次事件后,国家有关部门应改进管理方法,如果将前期准备工作也纳入到‘开工’的范围,就可以避免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该专家表示。

  事件回顾

    环境保护部11日通报说,从即日起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以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通报中指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设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并已于今年1月份截流,对金沙江中游生态影响较大;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三期工程不顾当地水资源匮乏的现实,擅自将环评批复的直接空冷方式变更为水冷方式,对当地生态环境具有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多数业内专家认为,华能华电遭受处罚是其多年来大肆扩张、不注意环保的必然结果。而相关处罚也不是第一回了,只不过这次处罚被认为是“史上最严厉的”。

3、水电项目环保门槛“梯级”设置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06月17日

http://business.sohu.com/20090617/n264573299.shtml

   在此番环保部列出的环保违法项目“阻截”名单中,之前备受争议的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榜上有名”。

 “从单个项目看,对环境的影响可能不大,但是从河流的主流支流统筹看来,多重累加、缺乏整体规划的水电项目,积聚在一起,就可能导致很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解释。

  相比火电项目,水电具有相对“低污染”性,而屡屡成为地方选定重大建设项目,在水资源丰富地区尤为明显。但水电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生态隐忧,却往往被忽略。

  “我们不仅要看项目建设,还要看全过程。”上述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称,水电项目要过“环保”关,不仅仅要看大坝建设,还要看截留、蓄水、运行等多个环节,因此,现行报上来的两个水电项目的环评报告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环保部6月11日发布的暂停审批项目通告显示,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未经环评批复擅自进行截流等主体工程建设,对减小水电建设环境影响极为不利。

  6月12日,环保部分别发出通知,要求上述两个水电站项目停止主坝工程建设,待结论明确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报环保部审批项目环评。

  鲁地拉水电站环评报告未批复

  “如果是开始实施截流,就等于说已经核准审批了。”6月11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高工吴汉涛对本报记者表示,吴所在的机构承担了鲁地拉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并撰写了环评报告。

  据吴汉涛介绍,截流标志着大坝建设正式开始。而之前的核准条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保护方案、土地保持保护方案等。即通过环评是条件之一。在获得核准之前,建设项目只能进行“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

  据吴汉涛透露,鲁地拉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今年1月初,已通过了包括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相关专家评议,并于2月份上报了环保部。

  “该项目在环评还没有批复的前提下就开始截流,明显违反了环评法规。”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环评法规,环评报告要公示,但到目前为止,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还没有公示。

  “上述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还有待进一步论证。”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水电项目在鱼类保护等生态保护领域,给出了解决措施,但还缺乏更全面的生态环境影响考评,如土壤污染、移民带来的生产和生活变迁等间接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不仅仅是一个项目的环评问题

  “金沙江位于长江中上游,对整个长江水资源的保护意义非常重大。”马军对本报记者表示,长江上游江段水生物资源丰富,存在着许多特有种类。而水电开发将压迫特有鱼类的生存空间,水电过度开发的叠加效应将对长江上游水生生物密集区的流水生态环境,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产生难以逆转的重大影响。

  根据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发布的鲁地拉水电站公众参与公示,《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于2002年4月通过国家计委组织的审查,审查意见同意金沙江中游河段按“一库八级”方案进行开发。“一库八级”方案包括上虎跳峡、两家人、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和观音岩,规划全梯级总装机容量2058万千瓦。

  而就在2008年12月,马军作为民间环保组织代表,在北京参加了金沙江阿海水电站环境评价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据马军回忆,与会环保专家们担心的是水电开发对流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据吴汉涛表示,金沙江中游建设水电站,对长江上游的珍惜鱼类资源影响较大,如大型水坝分层建设引起的水温变化,截留导致河流流速变慢等,都会影响该流域鱼类生存。

  鲁地拉水电站环评报告里也提出了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放流、人工增殖、在水库尾部留有天然水流等。

  “目前的修复手段和解决措施,还存在诸多技术难题和操作难题。”马军表示,从阿海水电站环评报告中的措施看,有些措施还只是在理论层面。

  比如在建库造成鱼类生存环境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增殖放流将无从谈起。在阿海《环评报告》简本及水电公司给公众的相关答复中提出?“增殖放流鱼类适宜的生境在金沙江中游河段是有的,主要是落实如何权衡干流与支流开发与保护这一关键点。只要真正做到支流规划、开发服从干流的规划、开发,增殖放流鱼类的适宜生境是有保障的。”

  “放流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主流和支流的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给主流的建设项目留下环境空间。”吴汉涛对本报记者表示,金沙江主流的水电项目需要国务院批复,而支流的水电项目大多是省级批复,两者之间目前缺乏协调统一。

  环保部的态度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杜绝“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现象。

  西南地区也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保护压力最大、地质灾害最为频繁的地区。环保部表示,未批先建的项目,如果环保设施和措施不到位,一旦实施工程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将难以恢复。

“金沙江水电开发不仅仅是一个项目的环评问题,涉及到整体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环评司有关人士表示。

4、金沙江水电被"阻截" 环保督察8月启动

来源: 南方网2009-06-17

http://news.dayoo.com/finance/200906/17/53869_8050247.htm

    据本报记者获悉,国务院八部委环保督察行动将于8月启动。届时,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

    据行动规划安排,在5月底到10月期间,各地方要进行当前上述领域的摸底和自查,并进行集中整治,分别于6月底和9月底报送国务院环保督察小组阶段性自查和整治情况报告。

    国务院八部委,包括环保部、发改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对其的督察时间划定在8月启动,到11月结束。

    据悉,此次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锁定在以下几个违法领域,即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在彻查“两高一资”行业建设项目时,此次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还突出两个领域:钢铁和涉砷行业。

    “国家产业振兴计划是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企业。”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对记者表示,日前出台的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对环保节能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些规划的目的之一也是要产业结构的调整。

    如按照钢铁产业振兴规划,到明年底400立方米以下炼钢炉都要淘汰掉,500—1000立方米的不允许再新建了。如果要建,就得建1000立方米以上的。

    “国家产业政策带动了投资方向,投资方向左右着业主的经营方向。”陆分析,这种产业政策,不仅带动了产业规模调整,还触及了更广层面的产业结构调整。

    对此,此次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也将配合检查产业振兴规划的落实情况。其中,重点是将督察地方是否贯彻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中控制钢铁行业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对钢铁行业环境污染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国务院环保督察小组设定的督察要求看,督察行动要完成以下任务,即需要摸清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和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钢铁企业。

    和钢铁行业一样,由于近些年来,涉砷行业污染事件成高发态势。如去年8月,云南阳宗海遭到砷污染,引发饮水安全等公共事件,而该水质恢复到三类水质至少要三年左右时间。

    因此,此次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重点也放在该领域。即对全国涉砷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企业。

    还包括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涉砷企业。

    “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陆新元表示,此次各地自查和随后的国务院八部委环保督察,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发挥部委联动联防的监管效力。

    如环保部门分阶段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工业主管部门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工作职能;监察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工商部门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法注册登记行为和对违法企业吊销执照;电监部门对违反企业依法采取限点、断点、停电措施等。

据悉,为了增强和扩大联防联动的最大环境监管效应,届时,国务院环保督察行动将由八部委高层官员分组带队,分赴各地现场督察督办。

5、为何补票永远能成功?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06-17 刘秀凤 

http://www.cenews.com.cn/xwzx/cysc/qygm/200906/t20090617_618501.html

重“路条”轻环评 电力企业打“擦边球” 

  6月11日,环境保护部决定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此次限批涉及的企业包括华能、华电两大电力集团,以及山东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潍坊钢铁有限公司。

  事实上,电力巨头遭遇限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两大电力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希望能了解更多的情况。

  企业承认违规了

  华能集团新闻处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华能集团已经在当天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全面配合环境保护部的建议进行整改,其被点名的两个项目均已经停工。华电集团也表示,鲁地拉水电站已经停工。

  据介绍,发改委批准企业进行相关项目前期工作的批文在电力业界俗称“路条”。企业获得“路条”后,可以进行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如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等。但项目还需要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经发改委最终核准才能正式开工。长期关注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的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企业都在打‘擦边球’,在前期施工阶段就开始进行截流、开凿导流洞等工作,已经远远超出了前期准备的范畴。”

  华电集团也承认,虽然鲁地拉项目已取得“路条”,环评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截流,事实上已形成了违规。对此,有媒体在报道中引述业内人士的话说,多年来电力企业的项目一直是按照以前的老规矩,先开工,同时做其他相关工作。

  中信证券的分析人士认为,此次限批相当严厉,但因两大集团多数在建项目已经取得审核,因此对于集团的在建项目影响不大,主要影响后续审批项目,这将促使电力企业加快调整。

  为何选择铤而走险?

  在被限批后,两大电力集团都在第一时间表示会认真、迅速地进行整改,而对于造成违规的原因,都不愿多谈。

  马军告诉记者:“水电建设具有特殊性,进行截流施工必须在枯水期进行,一旦错过就是大半年的时间,会给投资方造成很大损失。”另一方面,在水电建设中,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情况一直存在,而且之前这些项目都一定能够补到票。这也让很多项目在建设中选择了铤而走险。

  马军在金沙江中游进行考察时发现,很多项目的前期施工已经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比如,废渣随意堆放,甚至被冲进江里。他说:“任何商业利益都不应威胁生态环境的安全,更不能藐视法律的尊严。”

  金沙江是世界上少有的水能富集的河流。金沙江流经地区,天然落差达到5100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4000多万千瓦,约占全国的17%。同时,金沙江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

  由中国科学院、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组织编撰的《长江保护与发展报告2009》认为,在梯级开发的淹没区,由于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由流水变成缓流甚至静水,原来许多喜急流生活的鱼类,将因不适应环境而消失。此外,多座水库的影响会产生叠加效应,使得水温的变化幅度变大,对鱼类的影响也更严重。

  对此,马军说:“我们已经多次论证,有关部门采取的生态补救措施效果有限。我们希望在进行水资源开发的时候,要注重干流与支流的协调,在干流上建设了工程项目,对相应的支流应该有所放弃,给鱼类的生存留下空间。”同时,他认为,国家相关部门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不能让“先上车者”永远都能补上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6、7月环保部将专项检查“4万亿”投资项目

来源:《人民政协报》2009年06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9119.html

  据悉,环保部日前对2008年省级和地市级审批的118个建设项目抽查发现,违法率达24%。

  针对此,环保部将在下半年采取一系列专门针对4万亿投资项目的环保专项检查行动。

  今年2月份,环保部针对2008年受理但尚未审批或者审查未通过的71个建设项目初步检查发现,有8个项目未批先建,3个项目未批投产,违法率达15%。此外,环保部对省级和地市级审批的118个建设项目抽查发现,违法率达24%。

  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一些重大的建设项目,如包括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等。

  其他建设项目分别由省市等环保部门审批。

  “环保部在严控高污染项目的审批,但地方上会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环保部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今后可能会出现重复建设。

  “有些地方甚至可能借拉动内需建设一些"两高一资"项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有关人士分析。

  针对上述环境风险,环保部牵头的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将于下半年陆续启动。针对“4万亿”扩内需的巨额投资项目,环保部要在今年7月份,组建专门的检查组,分赴全国主要地区开展专门的检查执法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是对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投运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执法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建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措施和审批意见情况;二是已经投产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试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情况。

  下半年各地方将面临环保部检查组对以下几个层面的督察:辖区内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企业及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辖区内重点流域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私设排污管线、超标排污、不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

在环保专项检查后,一系列惩处措施也将跟进。如具有强大震慑力的区域限批措施会继续使用,即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相对集中、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仍未按期彻底淘汰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未批先建违法开工或投运问题严重的地区也要实施区域限批。

7、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首次实现净减少

来源:人民日报 2009年6月17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8776

年均缩减7585平方公里 

本报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顾仲阳)“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前夕,我国防沙治沙工作传来喜讯:第三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显示, 我国防沙治沙出现了历史性转折——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首次实现净减少,由上世纪末年均扩展近1万平方公里转变为现在年均缩减7585平方公里,沙化土地由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年均缩减1283平方公里,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据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介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防沙治沙作为国家重大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我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防沙治沙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批准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颁发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这些政策措施将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带入了“工程带动、政策拉动、科技推动、法制促动”的快速发展新阶段,有效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贾治邦表示,我国依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国家,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仍高达263.62万平方公里。我国的防沙治沙暨荒漠化防治工作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需要长期努力,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努力建设我国北方地区绿色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沙治沙工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使人类更好地适应自然,让自然更好地造福人类。

又电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秘书长吕克·尼亚卡贾近日签署荣誉证书,授予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防治荒漠化杰出贡献奖”,以表彰他在中国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及防沙治沙事业中的贡献。

8、浙江环保部门首度回应:千岛湖水质总体良好

来源:新华网2009年06月1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6434.html

  新华网杭州6月16日电(记者李亚彪)针对有关媒体报道的千岛湖水质被列为Ⅳ类,浙江省环保厅16日下午通过新华社记者首次做出回应:千岛湖水质总体良好,是中国水质最好的水库之一。

  据报道,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最新一期《中国地表水水质月报》显示,千岛湖的水质在今年1月份已被列入Ⅳ类。而据环保部门分类,Ⅳ类地表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娱乐用水区。

  浙江省环保部门表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9年1月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中,千岛湖水质评价源于三个国控点位,分别为街口(新安江入湖口)、三潭岛(中心湖区)及大坝前(出湖口),国家公布的千岛湖整体水质主要由3个国控点位的均值来评价。受街口点位入水水质总氮影响,千岛湖水质为Ⅳ类水。排除街口点位影响,其他湖体中两个点位均保持Ⅲ类以上水质。这次月报同时表明,千岛湖营养状态指数在全国重点湖泊、水库中最低。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长期监测数据表明,千岛湖水质保持相对稳定状态。除街口点位外,其他点位在个别月份偶尔出现总氮超Ⅲ类的情况,如果总氮不参与评价,千岛湖总体水质基本保持在Ⅱ类以上水平。环保部门表示,总氮是反映湖泊营养化程度的指标,总氮偏高在全国湖库中是普遍现象,目前河流型水体水质总氮未作为评价水质的指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也未把总氮列为饮用水水质指标。

  千岛湖即新安江水库,地处浙江省淳安县,是1959年新安江水电站建成蓄水后形成的特大型深水人工湖泊。千岛湖以蓄水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航运交通、水产养殖、风景旅游、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多种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功能,既是钱塘江流域水资源调配的关键枢纽,更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优质战略储备水源。

  浙江省环保厅还专门请教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水质监测与评价的专家,专家认为淳安千岛湖水质在全国主要湖泊水库中是好的,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是没有问题的。

  淳安县目前在千岛湖有两个主要饮用水源地,根据淳安县环保局的长期监测,一直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是浙江省优质水源地之一。

  浙江省各级政府始终把千岛湖水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近几年,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各项水源保护工程。据统计,2004年以来,淳安县直接用于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累计达到7.1亿元。

9、宁夏建首批森林生态定位站 监测西北生态

来源:新华社2009年06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90000.html

  新华社电 记者6月16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局在宁夏建立的首批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在六盘山、贺兰山落户。

  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的建成可以弥补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在干旱风沙区站点分布不足的问题,并可以与冰砬山、赛罕乌拉、大青山等6个观测站实现联动观测,构建温带山地森林样带。

  自治区林业局科学技术处高级工程师魏耀锋说,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可以对当地森林水源涵养量、吸收和固定二氧化碳量,以及吸收二氧化硫量提供一系列科学数据,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此外,新建的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可以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变化以及全球气候变化条件下我国西北干旱半干旱风沙区生态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变化进行监测。

10、上海黄浦江上游出现大面积绿萍(组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06月17日

http://news.sina.com.cn/c/p/2009-06-17/122218038111.shtml

工作人员在打捞绿萍

上海黄浦江上游出现大面积绿萍

  中广网上海6月17日消息 (记者杨静) 近日,上海黄浦江上游水域受到大面积绿萍侵袭。这是继去年黄浦江首次大面积爆发绿萍之后,今年再一次爆发大规模的绿萍之灾。

  记者从上海市水域环境部门了解到,除了松江区内的黄浦江上游主要支流外,金山、宝山等区的内河也出现了绿萍,估计污染面积达到39万平方米。上海金山河道保洁服务社副社长张立在接受中央台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的绿萍爆发来势凶猛,为近五年来罕见。

  张立:绿萍特别厉害,从我们保洁到现在来说最严重的,金山区上游是嘉兴、嘉善、平湖接壤,不知道怎么回事?

  记者:目前没有查出什么原因?

  张立:没有。也可能是气候原因。

  记者:以往绿萍是不是也出现在六月份左右?

  张立:是的。

  记者:是不是每年的梅雨季节更加适宜绿萍繁殖,将给清理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张立:是的,据我们以往的经验,绿萍在35℃以上的高温会死掉,但是35℃以上水葫芦又来了。

  记者:现在保洁清理结果如何?是否能控制住绿萍的进一步侵袭?

  张立:绿萍控制的话很难说,今年我们加大拦截措施和力度,为迎世博增加了几个拦截的库区,打捞实在来不及,我们金山区的保洁15000多人,全部出动,天天在河道上作业。河道不像陆地上,晚上不安全因素太多,因此只能白天打捞。尽量把绿萍拦截在金山,不让其向黄浦江蔓延,少量还是要过去的,都是通航的河道。

11、霍岱珊:我已经走出沼泽地 

来源:搜狐绿色 2009-06-13文/窦丽丽

http://huanbaogushi.blog.sohu.com/118476670.html

2009年对“淮河卫士”霍岱珊和他所创立的民间环保组织“淮河水系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简称“淮河卫士”)来讲似乎是转运的一年,先是“清洁饮水救助”项目获得“康师傅水创意公益提案竞赛”一等奖,奖金25万元人民币,紧接着“莲花模式”又获得了第三届“SEE·TNC生态奖”二等奖,奖金六万元人民币 。

对于“淮河卫士”而言,这几乎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霍岱珊说:“我们现在的状况正在逐步好转,可以这么说,现在,我们已经基本上走出沼泽地了。”

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一条河

其实很难说清楚“淮河卫士”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公众将“淮河卫士”理解成霍岱珊本人,但“淮河卫士”确实也是一个机构。

 “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人,那个时候我被称为‘淮河卫士’,后来为了发动更多的人参与环境保护,又成立了一个组织,也叫‘淮河卫士’。所以,是经历了‘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组织’的过程。”霍岱珊解释道。

 “淮河卫士”现有九名“工作人员”。因为经费少得可怜,“淮河卫士”没法给员工发工资,“发工资我们就做不下去了”。这几位员工平时靠打短工维持生活,他们也只能打短工,因为“淮河卫士”会随时召唤他们去干活。这其中,包括霍岱珊的两个儿子。“没事的时候,他们一个去当代课老师,一个去做电脑维修,但是都干不长,因为我说派活就派活。”霍岱珊无奈地说。

很多媒体在报道霍岱珊的时候都提到了他儿子的婚姻问题,对此,霍岱珊带着点自嘲、无奈和愧疚的口气说:“我们家又没有梧桐树,钱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们工作的时间和地点也决定了天上掉不下林妹妹。本来两个儿子都工作得好好的,就因为缺人手,被我叫回来帮忙,现在都和我一样没有固定收入。不过我相信问题总会解决的,我们虽然没有金梧桐,但是有绿色的梧桐树。”

现在,霍岱珊的小儿子已经成家,媳妇是个朴实、懂事的农村姑娘,非常认可霍岱珊一家为保护淮河所付出的努力。婚礼非常简单,新娘也几乎没有什么嫁妆,但是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2008年10月份,霍岱珊赴日本参加第四届东亚环境市民会议。会议结束后,一行人去逛街,同行的民间环保组织“守望家园”的负责人苏雨桐开玩笑地对霍岱珊说:“霍老师,您不给儿媳妇买点礼物吗?多好的儿媳妇,不顾家里人的强烈反对嫁过来。”霍岱珊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笑着连连点头。

今年,“淮河卫士”的财务状况有所好转。“今年有了康师傅和阿拉善的两笔经费,我们或许就能给大家发点工资,以后还能申请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一些资助项目,情况会一点点好起来。”霍岱珊说。

霍岱珊是个专注的人,“淮河卫士”也是个专注的机构。“淮河卫士”是全国第一个关注淮河污染问题的民间环保组织,也是迄今为止惟一一家专门关注淮河污染问题的组织。霍岱珊说:“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变过,我们所做的事情也没有变过,只是在一步步地深化。”

 “淮河卫士”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一项监督,两项救助。一项监督就是对淮河排污口进行长期的跟踪调查和监督,霍岱珊认为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行动;两项救助就是做清洁饮水救助和医疗卫生救助,虽然有些人认为这属于公共安全卫生的范畴,不是一个环保组织应该做的事情,但霍岱珊认为这也是很急迫的任务,如果在安装了滤水装置以后,疾病得到控制,那就能说明疾病和饮用水污染之间的关系。 

 “农村工作就是要实现四项诉求:求证、求解、求助、求变。为什么喝水会拉肚子,得癌症,得心脏病?水和疾病是什么关系,需要求证;水是黑色的,里面究竟有些什么东西,也需要求证;这么多的问题该怎么办,需要求解;农民本身没有解决的能力,需要求助;得到帮助之后,村庄就会有所变化。”霍岱珊说。

 “现在‘一项监督’比去年有了发展,我们已经在淮河源头800公里的河段上建立了‘淮河自然生态保护网络’,共建了八个工作站,对淮河的观察、监控力度加大了。”霍岱珊说,“‘清洁饮水救助’也会有发展,通过康师傅的25万元种子基金,我们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预计能让洼子庄周边10个村庄使用生物净水装置,10000村民得到清洁饮水救助。”

将“莲花模式”发展成“中国模式”

2009年5月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揭露了“梅花味精”的污染情况,节目刚刚结束,霍岱珊就接到了“莲花味精”的电话:“‘梅花’现在所做的事情很多都是我们过去做过的,如果不是‘淮河卫士’对我们进行监督,给了我们这么大的压力,我们也不会改进。那么我们现在就会像‘梅花味精’一样面临很大压力,就会很被动。”放下电话的霍岱珊觉得很欣慰。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是出了名的淮河排污大户,接受过罚款,也被处理过人,尽管如此,还在偷排。2005年,企业领导班子大洗牌。借企业重新定位的机遇,霍岱珊跟他们多次谈判,促使莲花味精接受了他的环保主张。

 “我们先是要求他们做到‘绿色诚信’,不能搞所谓的‘排污36计’。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们觉得他们在‘绿色诚信’方面做的基本可以了。”霍岱珊说,“2007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我们又借机要求他们公开排污信息,包括排污总量、污染物质数量等。我们在莲花味精门前设立环境信息公示牌,并对公示内容做实地实况的监督,验证其诚信度。实际上,我们是把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相结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现在,莲花味精的排污数量大大减少,以前每天排放12万吨废水,污染物质成倍超标,现在每天排放不到1000吨,而且污染程度也大大降低,COD在50左右,氨氮在1.5以下。2007年,莲花味精开始实行循环经济,将污水进行浓缩,提炼出复合肥,不但收回了全部环保投资,2008年,光是这一项就实现盈利2200万元。

霍岱珊将莲花味精的转型视为一个成功案例,并将这种通过与企业对话、通过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促使企业转型的做法称为“莲花模式”。而推广“莲花模式”也成为霍岱珊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对此有很大的“野心”,希望能将“莲花模式”推广成“沙颖河模式”,进而发展成“淮河模式”、“中国模式”。

 “‘莲花模式’是得到了广泛认可,而且经受住了流域限批的检验的。”霍岱珊说。2009年3月26日至29日,“淮河卫士”组织召开了“模式创新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环保NGO代表和部分政府官员参加了会议,并现场参观了莲花味精厂,对“莲花模式”给予了肯定。

有人说,“莲花模式”也是霍岱珊从对抗转向谈判、合作的标志。“这我不否认。”霍岱珊说。不过他随即补充:“我觉得这是一个发展阶段的问题,在最初开展工作的时候,你要去揭露污染、揭露谎言,对抗是必然的,而且,和别人谈判也是需要资本的,不是你想谈判别人就会跟你谈。但是,对抗本身不是目的,最终肯定是要走向对话、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淮河卫士’其实是中国环保的一个缩影。我们走得很艰难,但是通过我们的行动,努力把不可能变为可能,一步一步地接近目标,同时,我们自己的生存状况也会得到改善。虽然很艰难,但是我会坚持下去,我没给自己留后路。”霍岱珊说。

12、专家呼吁:水环境刑法保护待完善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6月17日

http://legal.people.com.cn/GB/9488616.html

  本报讯  (记者裴智勇)日前,“水资源保护检察实践”研讨会在江苏宜兴举行。与会专家指出现有水资源保护刑事立法存在缺陷,呼吁完善保护水资源的刑事立法。

  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用了9个条文l4个罪名专门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27日出台的《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为配套,构成了我国刑法制裁环境犯罪的基本法律依据。专家认为,现行水环境污染刑事立法存在缺陷,表现为:(1)罪名不独立。与“水作为重要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质元素”的地位很不相称,导致了大量的严重水污染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刑事制裁。(2)主观构成要件有缺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犯罪构成在主观方面仅表现为过失,该罪无法对故意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为定罪处罚。(3)立法体例不科学,水环境罪名位阶太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隶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位阶太低,体现不出国家对水环境犯罪打击的重视程度,与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不相称。(4)结果犯的界定不利于对水污染犯罪的追究,削弱了对水环境保护的力度,因为危害后果不确定;水污染犯罪行为因果关系复杂,水污染犯罪结果产生的潜在性、累积性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过程漫长,甚至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等。(5)法定刑太低。现有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情节、后果再严重,法定刑最高也只有7年,较难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

13、环保部门权力凸显 成腐败易发多发“高危地带”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06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8733.html

  正视“环评腐败”

  当前环保部门应把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让大家一起来讨论环境改良的办法,一起来监督无良者的行为

  不久前,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负责人因腐败问题被调查。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近年来,“环评腐败”案件多发,上升明显。有关部门人士及专家向本刊介绍,随着近年来环保部门地位提升,权力凸显,环保系统已成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新领域,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已成为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高危地带”。

  针对此,环保部已经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有关专家指出,彻底打破环评领域的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环评腐败”,还必须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以及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力。

  “环评腐败”逐年上升

  近几年,环保系统腐败案件多发,上升态势非常明显。据统计,2002年至2008年6月,22个省区市环保部门有487人被立案查处,且案件数和涉案人数逐年上升。例如,2007年,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比2006年增长8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比2006年增长216%。

  这一态势在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尤为明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扩、改、迁的建设项目均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制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均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而且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批。

  “可以说,环评审批,是目前环保部门手中握有的最大权力。如果环评通不过,这个项目就别想开工。”环保部一位工作人员说。

  因此,环境影响评价行政管理人员成为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的“攻坚对象”,腐败案件不断发生。据统计,2002年至2008年,全国涉及环评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共70件,涉案人数72人,且都是部门以上领导,其中领导班子成员超过一半,达到43人。

  同时,环保系统几名高级官员连续因“环评腐败”落马。不久前,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负责人因腐败问题被调查。

  去年11月,经过近一年调查,原国家环保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李建新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据了解,李在环评审批等事项中牟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是其问题之一。环保部有关人士告诉本刊记者,作为人事司司长,李建新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环评审批,但李建新手执人事大权,在环保系统及附属的环评机构掌握大量的人脉资源。

  去年10月15日,直属环保部的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王磐璞,因涉嫌受贿被中央纪委调查。据悉,其问题也包括插手环评审批收取企业赞助。

  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傅雯娟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分析,近几年环评领域腐败案件多发,一是地位变化造成了权力观偏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成为环保部门综合利用法律、技术、行政和经济手段解决环保问题的重要手段,“环评”成为攸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准入门槛”。在这种巨大转变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党性观念开始退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捞取个人好处、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自由裁量权较大,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近些年来,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廉政建设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国家和一些地方也形成了许多成熟有效的经验。比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但是各地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同时,由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缺乏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标准,具体的办理人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给办理人提供了条件,形成了廉政隐患。

  三是环保部门直属单位参与环评中介服务,难以做到政事、政社、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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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负重前行 路仍艰难

来源:中国水网 2009-06-17

http://news.h2o-china.com/interview/h2o-china/809361245201469_1.shtml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制订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工作,加强了对地方政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管,将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辖区水污染防治责任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快规划实施,切实改善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有利于分清流域上下游的责任,调动地方治污的积极性,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治污局面,促进地方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联合治污,解决水环境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的形势下,《办法》的出台,还将有利于地方政府提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认识,加大治污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加快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完成。

这是我国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又一项新举措——自2008年《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发布之日起,中央政府和各地省市政府在重点流域方面又接连出台了法规和各项措施,国家对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不可谓不重视。

治污政策导向:大道如青天

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国家将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紧迫和突出的位置。为加强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国家和地方还颁行了专门的法规和规章。199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九五”期间,国务院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这“三河三湖”列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十五”期间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十一五”期间我国进一步扩大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范围,出台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加强长江中下游、珠江及重要界河的水污染防治。目前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

中国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李云生主任说,“从‘九五’期间的淮河流域开始,我国的流域水污染防治一直在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流域水污染防治涉及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包含中央与地方、上游与下游、部门与行业等错综复杂的协调与联系。从政府职能的角度,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体系主要包括3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以规划为依据。从全国水污染防治的需求出发,据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规划期一般为5年,经国务院批复后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二是责任落实到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到省、任务到省、项目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分区域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分级实施评估考核。地方政府依法对水环境质量负责,国家对省级水污染防治成效按年度、中期或终期进行评估与考核,省级政府逐级确定目标责任,逐级评估考核。

各重点流域的省市近年来还纷纷颁布各自区域内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这些行动都使我国的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成效。如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召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2009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推广“河长制”,并将部分太湖治理经验逐步向淮河流域推广。还创新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模式,充分利用江苏与新加坡建立的环保合作机制,将部分地区的污水处理厂由新方整体“打包”运营。

治污管理体制:欲渡黄河冰塞川

国家和地方政府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方面的政策推动,使人们看到了希望的“大道”,但是这条大道却不是平坦的。“我们国家的重点流域治理,从规划理论、政策出台上讲,中央不可谓不重视,但是基本上我们只能简单依赖于行政,割裂了流域的一体性。所以,很多时候,投入和努力很难实现预期的效果。”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接受采访时,对《办法》评价道。

目前看来,我国动用行政体制来治理重点流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很多问题。傅涛认为流域管理应该有一个长效机制,流域机构至少需要几个相应的职能,比如经济调节的权力,并且它需要能够左右一条河的整体方面的权威机构赋予它管理权力。流域治理的重点在于,它的一体性和收费的一致性,还要有有效的经济手段调节流域内的行政主体。

他说,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流域机构仍是附属于水利部的派出机构,而在国际上,这种流域机构一般是国务院的派出机构,它的权力不仅仅是来自一个部门,而是来自国家各个部门的统一,尤其是水质、水量方面的统一。另外,这种流域机构不可能把环境职能排除在外。我国的水利部基本做的是防洪抗旱等方面的工作,其下属的流域机构也局限于水利部的那些职能。国际上很多流域机构是各国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它的职能集中了包括环保部门的、财税部门的职能,这样才能有效地调节下面各个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因为它有足够权利来调节。我们的流域管理机构级别不低,但是对地方政府的调节手段有限,确实也没尽到环境和资源管理的责任。

理论上讲,流域是一个整体,比如一条河、一个湖泊,它是一个整体。我国行政分割的体系体现在流域治污的管理上,也把流域割裂了。我国行政划分的主体,基本未把“水”考虑在内,可能会考虑“气候”“交通”“矿产资源”等。傅涛介绍说,世界各国都发现,当水的问题,无论是水资源还是水环境问题成为一个制约主体的时候,在行政管理上需要考虑流域一体性的特点,不然,很多环境和资源管理的手段,都会因为分割而降低了效率。

欧洲上世纪60年代久开始进行流域管理,中国的流域管理从水利工程角度来看,早就做了,历史上做了几千年;从资源和环境的角度而言,还没有起步,是缺失的。为了应对这种尴尬局面,实际上,环境领域也在做出创新,比如“河长制”。

理论上讲,河长制是流域管理体制不能理顺的情况下,动用行政强权对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一种补充。它本身并不能真正地给予流域管理所需要的最起码的规划和资源调配的权限。傅涛认为,将“河长制”作为流域管理的补充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流域管理需要一个有中央授权的流域机构,这个机构本身要有一定的财权,并且需要流域立法,来约束各个主体上下游之间、用户之间的责权关系。对于流域机构的经济调节权力,傅涛介绍说,国际上很多是用水资源费来调节的。一个流域内,收同样的水资源费,统一使用,流域机构通过水资源费资金库,能够调节上下游在资源、环境问题上不同的责任,能够引导地方政府。

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上还不能有效地支撑真正的流域管理,流域的行政责任主体始终处在缺位的状态,也就是说,很多的流域委员会在职能设定上,没有被赋予资源和环境管理的职能,更没有管理工具和手段。流域治理工作总体上依托于行政,如果一条河比较短,还容易管理。如果河流稍微长一点,情况复杂一点,跨出了不同的行政体制之间,就需要上一级行政主体来协调。而上一级主体,它的职能很多,比如省人民政府,即使它派出了一个省长做河长,也是临时性的职能,而不是一个政府的长期职能;所以,很多政策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有效性,都难以确定。

治污市场参与:万紫千红总是春

流域管理的问题需要国家从更高层面解决,而在实际工作中,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市场化的水务企业又如何从中找到自己的角色呢?

中国水网的研究报告分析,根据国家“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战略规划,到2010年,“十一五”重点流域中南水北调东线、三峡库区及上游影响区、太湖流域、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淮河流域、巢湖流域达到75%;海河流域、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达到70%;黄河流域、珠江流域、长江中游达到60%以上。而2006年我国城市平均污水处理率不过56%,这意味着污水处理率依然存在着巨大的的提升空间,同时也意味着庞大的污水处理量——仅以上重点流域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接近3000万吨日。

事实上,在湖南、湖北、黑龙江、安徽等地,流域整体综合治理的尝试已经开始,这是一些抢得先机的企业在灵敏地赶上国家政策推进的脚步。逐渐启动的重点流域治理市场,国祯环保、同方水务、通用技术咨询等公司的身影频现。首创股份也在流域综合治理方面颇有心得:2007年12月,首创股份与湖南省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将以BOT、TOT方式,在2010年前建成湖南省“三年覆盖计划”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标排放。目前,相关的项目投资、建设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国祯环保已在珠江流域、湘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等区域建设、托管运营十多座污水处理厂,同方则在松花江流域捷报频传。去年10月,同方水务联合体所中标的平房、信义沟两座污水处理厂项目,不仅是哈尔滨市重点项目,也是《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中的项目。再加上牡丹江、哈尔滨、肇东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同方在松花江流域的名头的确够响亮。

相关的政府部门同样意识到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如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中明确,松花江将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而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地方政府资金,也包括企业自筹资本金,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和吸收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优惠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无疑,引入市场机制的结果是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和点源污染治理不同的是,流域治理除了点源污染外,还有面源污染以及整个沿流域污染管理的问题。对此,傅涛认为,流域管理层面基本上没有企业介入可言,“管理”就是政府的事。但是,在涉及市政设施进行服务的时候,企业是可以介入的。以一个企业主体介入流域机构,承担管理问题,在个别国家有,比如英国,而在中国目前体制之下,没有哪个流域会让某个水务企业获得流域管理的责任和权力。他认为所谓企业参与流域治理是从市场角度切入的,企业参与一些具体治理工作,如果流域是一个整体的话,有的企业的服务可能得到流域下地方政府关联性的授权。包括首创、同方等,这些公司本身是在做市政服务,即使是一个流域内上下游城市的污水处理市政服务都由它做,它也很难真正介入到流域管理中,只是在处理技术上协同,在人才调配上有一定便利。这种市场层面的流域统一治理是可以存在的,而且容易控制成本,这是一种产业模式。但基本着力点还是市政服务,本质上企业很难介入流域管理事务。

水务企业做流域的统一服务,能够实现的只是自身的连贯,包括资金、人才、技术、品牌的连贯,这些可以做到,有利于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这是有好处的,傅涛说。政府层面流域管理的连贯或者说联合,凭借企业之力是难以实现的。

15、堵了的泉眼被重新挖开 白云山取水该禁还是放?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6月17日黄熙灯 周秋敏

http://env.people.com.cn/GB/9488652.html

禁止取水令实施3年之后,取水一族卷土重来

  白云山管理局认为:“白云山水资源有限,如果市民大规模地取水,势必会对白云山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山上的植被明显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山顶的植被,明显不如其他地方。”

  中科院研究员匡耀求认为:“白云山的水资源是通过降雨补给的,降雨补给通过循环形成地下水,没有被人为取用还是照样会有水自然溢出,有限度取水是不会影响白云山水资源的。”

  2006年4月1日,《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文规定,禁止在白云山抽取地下水和取用地表水。随着白云山管理局执法力度的加大,到白云山取水也越来越困难。于是,庞大的“取水军团”开始转战帽峰山和火炉山。但笔者近日走访发现,禁止取水执行3年之后,白云山“取水一族”再卷土重来。

  禁还是不禁?白云山管理方和有关专家对此观点不一。

  双肩背包装满水桶水瓶

  和以往一样,家住云景花园的刘伯早晨6点就起床了。刘伯告诉笔者,白云山禁止取水后,他曾经“转战”犀牛角附近的山取水。由于年纪大了,最近他又“杀”回白云山。虽然白云山明文禁止取水,但年老的取水族自有应对之策:双肩背包里装上塑料桶、塑料瓶,然后佯装上山晨练。即使白云山的保安和工作人员怀疑,也不能将他们怎样。“他们没权力检查我们的背包。”刘伯说。

  除了想办法应对保安和工作人员外,“取水一族”还备有塑料管和漏斗等工具。因为山上稍大的泉眼都被堵住了,目前能取水的泉眼都是取水族自己挖出来的。泉眼小而且浅,就需要用塑料管引水,再用漏斗分装。

  每天背50斤水泡茶煲汤

  近日清晨,笔者从白云山157医院入口进山寻找“取水一族”。此时上山取水的人还较少,笔者一时无法找到隐蔽的取水点。其后在一位晨练中年男子的指点下,才在距离入口不远的小山沟里找到取水点。

  笔者发现,取水点距离入口不到300米,在两条上山道路的汇合处。顺着小路走下去,笔者看到一男两女正在取水。其中一位年约六旬的男子自称姓李,住在麦地村。李伯告诉笔者,他几乎每天都上山背50斤水回家泡茶煲汤。

  搭讪时,笔者帮几名老人收拾装包,发现他们使用的取水容器五花八门、分量十足:一个10千克装的白色塑料桶、一个3千克装的纯净水塑料桶,一个4.5千克装的花生油桶,外加数个大可乐瓶。粗略计算,这些容器足可取水25千克。

  堵了的泉眼被重新挖开

  “你们不要那么大声,保安听见了不让取水的。”笔者正忙着时,取水点又来了6女1男。当中一名稍胖的中年妇女主动跟笔者和其他3人打招呼。

  笔者看到,虽然取水者并未排队取水,但大家都分清先来后到,没有人插队。“嘘,不要说话,保安来了。”一阵由远而近的脚步声引起了中年妇女的警觉,众人立即安静下来。待发现来人是晨练者后,大家立刻松了口气,又有说有笑起来。此时,一名穿红色上衣、戴眼镜的年轻女子主动站到高处放风。

  “昨天保安把这个泉眼给堵上了,晚上我又把它挖出来了。”中年妇女得意地说。

  阿姨背水信步走出大门

  见张姨挑着两个背包的水开始下山,中年妇女再三叮嘱:“千万不要挑着从大门出去。”随后指着白云山157医院入口右侧提醒:“这边也可以出去的。”

  张姨没有理会中年妇女,而是沉着地挑起水向入口走去。笔者立即跟了上去,发现她没有选择走大路,而是选了一条有点绕的小路走向出口。在距离出入口约50米处时,张姨在一个羽毛球场旁边停了下来。随后她把其中一个背包背了起来,然后双手抱着另一个背包和竹竿,泰然自若地走出了大门,而坐在入口一侧的保安看都没看她一眼。

  笔者顺着原路返回羽毛球场时,发现一名60来岁的阿姨将提着装水瓶的环保袋靠放在铁栅栏旁,然后背着装水的双肩包向出口走去。出了大门后,阿姨折返回来,从铁栅栏外伸手将环保袋提了出去。笔者走近一看,原来栅栏的铁条被折断了,缺口处虽然缠了铁丝网,但塑料瓶和扁形塑料桶仍能“出入自如”。

  笔者顺着铁栅栏朝麦地村方向走去,细心一数,发现200多米的铁栅栏居然有21处铁条被破坏。

  工作人员承认取水人多

  上午9时45分,笔者准备撤离。在白云山157医院入口处,笔者看到上山取水的人越来越多,取好水下山的人也陆续离开。笔者和门口查票的工作人员开起了玩笑:“你们现在不禁止取水了,明天我也来背水。”

  对此,这名工作人员开始极力否认,但最后终于承认最近到白云山取水的人多了起来。同时他无奈地表示,因为来取水的大多是老人和妇女,他们也无法制止:“你总不能将他们辛苦背下来的水倒掉,是不是?”

  在距离入口不到500米的立志小学旁,坐着10来名上山取水的人。他们称,白云山收了他们的门票钱却不准他们取水,“太不讲道理了。”

  短评

  别让取水大军对抗禁令

  陈媛媛

  为了喝上甘甜的山泉水,在广州市白云山禁止取水执行3年之后,“取水一族”再卷土重来。

  过度取用山泉水,将面临断流,进而影响整个山林的生态平衡。据介绍,白云山风景区自禁止取水后,白云山变得比原来滋润了,山涧小溪复流,潺潺的流水,令人赏心、怡目、悦耳。

  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法规和管理措施,仍然难以禁住上山取水的脚步。近年来,市民带着大桶小桶上山取水,以取水为乐、乐此不疲的情况各地都不少见。

  取水该禁还是放?社会上有不同种观点,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管理部门用水泥、砖块砌起一堵墙将泉眼封死,对上山取水的市民进行处罚,虽然能让大规模取水现象消失,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执法,势必引起市民的反感,也很难完全禁止住上山取水的市民。

  在杭州,不少市民去虎跑接泉水,政府对泉眼进行了修缮,专门建设了取水口,安装了节水阀,向市民免费开放,避免了肆意取水的行为。在济南,园林部门从安全和保护景观等角度考虑,不建取水点,只建饮水点,结合趵突泉公园和五龙潭公园部分景点的改造,在公园内的杜康泉和玉泉建造既美观又方便的饮水点,供市民品尝泉水。

  管好一座山的水资源不能寄希望于一纸禁止令,而应疏堵结合,正确疏导,合理堵截,才能真正杜绝肆意上山取水的行为。

16、中国税改将适时征收企业环境税

来源:财考网 2009-6-16

http://www.ck100.com/cpa/200906/61540.html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征收企业环境税已被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条件成熟时会推出,尽管没有时间表,但他表示,这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

    就在同一天,环保部发布了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污染减排保持了双下降态势,且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4.42%和5.95%。

    张力军说,在“扩内需、保增长”的形势下,环保部一方面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为扩大内需开辟“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对“两高一资”项目设置“防火墙”。

    建立“绿色通道”,仅限于对环境影响比较小、对民生影响比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张力军说,由于这些项目对环境保护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环保部会加快环评审批的节奏。同时,对违法排污企业、“两高一资”项目、没有环境容量的地区、没有总量指标的企业,环保部严格设置 “防火墙”,实行不批准或暂缓审批的办法。

    环保部相关数据显示,自去年11月至今年5月底,环境保护部共审批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365项,涉及投资约14428.7亿元。同时对29个化工、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实施了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投资1467.87亿元。

    “在4万亿元投资中,一个新建的工业项目都没有安排。”张力军表示,中央为“扩内需、保增长”安排的4万亿元投资中有2100亿元用于环境保护。自去年第四季度至今年年初安排的2300亿元中央投资中已有176亿元被用于环境保护。

    张力军还透露,2008年一些地方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的官员进行了问责。

    他介绍,河北省石家庄市对一个县的主管县长进行处罚,要他全力以赴地抓环境保护,如果完成的再不好,就要提请免职;而山西省太原一个电厂的负责人由于没有完成减排任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好,被免除了职务。

    不过,他没有透露2008年采取问责处理方式的官员数量,他表示,下一步会有这方面的详细情况介绍。

    此外,张力军指出,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地表水的污染依然严重,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部分城市空气污染仍然较重,农村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企业环保专家梁江涛认为,环境税会成为继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之后的又一“环保新政”,但他也担心企业缴了环境税后可能会进入“三大误区”。

    缴了环境税,等于买了“排污权”。“如果这样,那么不仅不能减少排污或实现零排放,反而会变本加厉,在排污数量和浓度上大大增加。”梁江涛说,这就需要把排污量的多少体现在环境税的具体征收标准上,防止企业缴了税反而多排污。

    缴了环境税,治污就是政府的事。梁江涛告诉记者,其实,“环境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原则,即便企业履行了缴纳环境税的法定义务,也不能免除治理污染的责任。

缴了环境税,监管就会因此而放松。梁江涛表示,如果因为开征环境税,环保部门就认为对排污企业又多了一道保险,可以松一口气,懈怠日常监管,那么,排污企业就会萌生侥幸心理,非法排污,危害环境,“因此,开征环境税后,建议取消原有的排污费,让环保部门全身心投入到监管中,一方面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公平税负,另一方面加大现场监管频率和执法力度”。

17、切莫为污染下乡“开绿灯”

来源:新华报业网  2009-06-16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06/16/010526750.shtml

   这些年来,文化下乡、医疗下乡、家电下乡已成为一种时尚。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确实给农村老百姓带来了不少利好和实惠。

   不过,有一种“下乡”必须警惕!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城市垃圾日益危害农村环境,工矿污染与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也在加剧,农村有近3亿人喝不上干净的水。(6月12日《中国剪报》)

   污染下乡,弊害多多。

   不仅直接污染农村的水资源,使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系统雪上加霜,更为严重的是,污染物的积累和迁移转化,还会引起多种衍生的环境效应,给广大老百姓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建设。

   也许有人会说,排放水污染物总得有个“出口”呀,不然向哪里排?此话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但即使允许向农村转移,也得依法办事才行。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而事实上,一些工矿污染与城市垃圾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就浩浩荡荡下乡了,加之农村自身生活水的污染,也就难怪为数众多的国民喝不上干净的水了。

   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小觑不得,懈怠不得!

   为了防治农村水污染,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一方面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特别是水上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和跟踪监管,严格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及时加以制止和处理。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污染下乡,才能加快农村城市一体化进程,使工农携手同进,去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沈仰佑)

18、少开一天公务车不如减少公务车 

来源:新华网2009年06月17日 夏慧萍 

http://env.people.com.cn/GB/9486963.html

  据悉,广东更大规模的节能计划——“广东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征求意见稿”,已在四月份对外发布,预期到六月底可以进入具体操作环节。该计划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号召全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6月14日《广州日报》)

  广东省推出每周少开一天公务车,不是什么新鲜事,全国不少地方都在推行这种做法,然而却没有赢得公众多少叫好声,其关键原因就在于,此举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务用车庞大开支的问题以及公车私用的问题。

  有媒体报道,全国有公车近400万辆,每年消耗约3000亿元,而且公车数量还在每年增加。前些日子又有报道说,政府机关将允许购买顶级豪华车“宝马”系列,又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在能源紧缺和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语境下,一些地方提出每周少开一天公务车的要求,有其进步意义,但只能治标而不可能治本。

  按道理,既然政府机关配备公务车,就是按需要而配备的。但从每周少开一天公务车的规定中看到,倘若从0到9尾号,每天可停开两个尾号的公务车,就相当于每天可停开20%的公务车。既然,每天可停开20%的公务车,为何不能下决心在现有基础上,削减20%的公务车呢?如果全国削减20%的公务车,按全国公车费用每年消耗约3000亿元算,就可节约600亿元。600亿元将能解决多少民生问题啊。

  现在城市公交运行正在不断得到改观,出行乘坐公交办事应该说是方便快捷的。既然在每周停开一天公务车的日子里,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可以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为何平时就不能这样做呢?关键问题是在公务用车上,政府机关口子开得太大,能享受公务车待遇的人越来越多,且攀比现象也愈演愈烈。不少地方的政府官员,车越坐越豪华,甚至在一些地方每当新领导上任,都要换新车。至于公车私用,则已成为无法治愈的普遍现象。在公务用车上,有一种说法,叫做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从中可见公车浪费现象的严重。

近几年,公车改革的呼声一直很大,一些方也做了有益的尝试,然而至今在全国并没形成气候。如何从根本上减少公务车,减少公务用车庞大开支及公车私用的问题,事关廉政建设,事关政府形象,事关政府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如何发挥表率作用,希望在这方面能看到更多的治本之策。

19、企业和社会应是生态平衡关系 罚云南锦业1600万不够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6月1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488512.html

  云南省澄江县人民法院近日对备受关注的阳宗海污染事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单位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锦业)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罚金1600万元,3名被告人李大宏、李耀鸿、金大东作为单位主管人员,对责任履行不到位造成单位犯罪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法院判处李大宏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李耀鸿、金大东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1600万元,对于云南锦业这家个人独资企业而言,显然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笔者仍认为有关部门罚得不够重。要知道,云南锦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导致阳宗海水体受到严重污染,水质从Ⅱ类下降到了劣Ⅴ类,饮用、水产品养殖等功能丧失,周边2.6万余人的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这样的损失,显然是1600万元无法弥补的。

  根据报道可知,云南锦业在当地排污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期间主管部门曾对其进行监管,但是其排污行为却没有停止。在一次又一次的侥幸之后,云南锦业遭遇阳宗海污染事件,被罚1600万元,这可以说是一种必然。但是,如果这笔罚单不足以覆盖其违法经营所获取的利润和震慑其今后继续铤而走险,那么,这样的罚款必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面对违法排污行为,美国采取的措施通常是重罚,甚至罚得企业倾家荡产。如1999年美国9个州、相关环保组织以及环保部门联合将美国电力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家公司对火电厂进行再建改造时,没有按要求安装污染控制设备,致使其排放物形成酸雨,对自由女神像等美国标志性建筑以及纽约上州的阿迪朗达克山地造成无可挽回的污染损害。2007年美国电力公司和美国司法部门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接受46亿美元罚金,从而了结了长达8年的环境污染联邦诉讼。

  显然,美国的案例给世人一个启示:只有对违法排污重罚,才能获得碧水蓝天,获得良好的生存环境。对比之下,造成巨大损失的云南锦业只获得1600万元罚款的惩罚,这只能说是中国法律的仁慈了。可是,3名被告人却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这不可不说是一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值得人们反思。

  在笔者看来,阳宗海污染事件在更大程度上还给广大企业上了一课:任何企业,不管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只要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污染、造成了损失,不管它交了多少排污费,不管此前把自己的生产工艺吹得多么神奇,只要是违法排污,造成了环境损失,就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事实上,企业自身理应增强社会责任感,违法违规排放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越来越关注,已将其列为衡量企业整体实力和素质的核心标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违规排污,不是明摆着往枪口上撞吗?

  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一种生态平衡关系。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企业从周围环境汲取营养,反过来又回报社会,与社会形成和谐的自然关系。这个道理,为什么一些企业就是不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