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7
五月二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人民网绿家园访谈内容:
1、人民网宽频: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http://tv.people.com.cn/GB/14644/9368383.html(视频网址)
环境资讯:
2、新华网: 海洋环境监测显示:珠江口海域连续8年污染严重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9-05/27/content_11440602.htm
3、新华网: 中国科学家尝试修复污染耕地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9-05/25/content_11433244.htm
4、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乐中央投资1800万元扶持水污染防治等哈尔滨涉水项目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7598
5、中国新闻网: 珠海中山江门三地签署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5/27/content_11440931.htm
6、第一财经网: 环境商会: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805011243387672_1.shtml
地方信息:
7、四川日报: 四川:内江治理河流水污染 8条河流实行“河长制”管理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7596
8、北方网: 修复水生态 治理水污染 天津申请国家七项课题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805091243388526_1.shtml
污染信息:
9、南方都市报: 97个入海排污口61个超标 珠江口恐成渤海湾第二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805171243389906_1.shtml
10、广州日报: 水浮莲肆虐珠江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9-05/27/content_581547.htm
民间视点:
11、搜狐绿色: 环保举报不该“让有力者无力”
http://fengyongfeng1108.blog.sohu.com/117254680.html
特别推荐:
12、人民长江报: 长江口生态环境变迁与调控
http://www.lrn.cn/stratage/resposition/200905/t20090527_371652.htm
13、中国水网: 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国际经验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world/805181243392984_1.shtml
深度报道:
14、中国环境报: 渤海13市少征近6亿元排污费 经济圈只想经济的事?
http://env.people.com.cn/GB/9369883.html
15、中国环境报: 深入现场缉拿恶臭归案 企业是否扰民需过鼻子这关
http://env.people.com.cn/GB/9370068.html
16、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家新能源总投资将超3万亿 节能减排不可逾越
http://env.people.com.cn/GB/9370241.html
环境时评:
17、齐鲁晚报: 谁把环保官员逼成了污染举报者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9369776.html
18、新民晚报: 禁古树进城是从根本上保护环境
http://news.yuanlin.com/detail/2009527/51773.htm
1、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来源:人民网宽频 2009-05-27
http://tv.people.com.cn/GB/14644/9368383.html(视频网址)
主持人 汪永晨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绿家园志愿者召集人
嘉宾 王社坤 北京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博士,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博士后
主题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
提纲
1,环境立法中的公众参与
2,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3,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障碍及对策
4,公众参与权利救济的案例:圆明园事件、厦门海仓事件、怒江水电开发争议
汪永晨: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绿家园”志愿者的召集人汪永晨,今天我们请到了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王社坤博士,我们今天谈谈环境保护,公众怎么参与。这两天公众参与说的很多,特别是去年的5月1号我们正式实施了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环保局又发布了实施办法。一年来,有人说老百姓有了知情权,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该是更好地可以让大家参与,但是我看政法大学的教授在《新京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就是因为做的还不够,还有很多污染上诉者败诉,您作为一个研究者,您觉得这两年的主要问题,或者怎么样参与进环境保护,有没有一些案例?
王社坤: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里面,通过像05年的圆明园的事件,07年厦门化工厂搬迁事件,还有怒江开发事件,让我们明显感觉到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里面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我们可以归纳一下,公众参与最简单的一点,它能够起到一种启蒙的作用,对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来讲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更重要的公众参与应当起到一个能够促进环境科学化,怎么样使得决策更好。在决策里面我们讲的,一定要有不同的声音,只有不同思想的碰撞才能产生真理,让老百姓参与,来发表一些不同的意见,尤其涉及到环境利益决策里面,因为涉及到环境保护的问题,这个和老百姓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
汪永晨:有利益相关群体。
王社坤:对。利益是直接相关的。这时候老百姓的感受可能是最直接的。这个过程里面,他的表达可能是非常感性的,但是只有我能够表达出来,能够认识到这个以后对我的损害是什么,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看到决策者才可能做出一个科学的决策出来。
汪永晨:其实也有一些监督的作用。
王社坤:对,能够起到代替政府执法者,环保要靠政府,这句话是没错的,但是不能完全靠政府,政府可能会和排污企业有一些外在的压力,他不作为,或者他不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这个时候公众能够起到事后监督。
汪永晨:公众是利益相关群体,还有NGO,比如我们关注怒江,人家说怒江跟你们北京人有什么关系,确实就有北京的这样一批学者,一批专家。
王社坤:我们强调有两类人,一类利益受到影响,你在我旁边要建一个化工厂,另外一种和决策对象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他具有专业知识,能够提供专业指导。现在我们越来越强调的是生存。
汪永晨:我想起来汪静跑到哈尔滨去要起诉。而且你们要替自然物。
王社坤:看来是个天方夜谭。实际上这种做法不是没有先例的,在美国有很多这样的诉讼,比如最简单的,美国在夏威夷岛上,有一种鸟,由于在夏威夷岛上修建一个厂,一个环保团体就以俱乐部的名义和鸟的名义,把当时那个机关给告了,要撤销这个许可,最后成功了。法院主要判的是环境公益诉讼,谁有资格来提起这样一个诉讼,在美国诉讼资格范围认证是非常宽的,针对环境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可能有一些程序上的限制。
汪永晨:但是比如怒江,只有当地的老百姓可以提起。
王社坤:即使是当地的老百姓,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在中国以前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情,不是以自然物为原告,就是人。最早在青岛,有两个市民把青岛市的规划局给告了,法院受理了,但是判决败诉,说跟你没关系。当时市民起诉的理由就是你损害我的环境权利。
汪永晨:他其实也是青岛的市民。
王社坤:对。法院承认这个利益是存在的,但是法律上没有规定,所以我不支持你。
汪永晨:谁有这个权利去诉讼呢?
王社坤:我们现行的框架里面,公益诉讼是公众参与的非常重要的方式,而且它涉及到司法机关的介入,由于司法资源上是非常宝贵的,起诉资格是有限定的,环境公益诉讼这块,目前可行的办法只能说你认为侵犯了你的财产的利益,比如说你家旁边房屋种了庄稼可能受到影响,或者是一种人格上的利益,你可能会影响到我身体上的伤害,或者噪音。
汪永晨:还有水污染,我看现在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服务中心,有很多家乡的河被污染了,这样的起诉一般还是受理的。
王社坤:这样的肯定都会受理,但是起诉的时候,我们讲公益诉讼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在于预防这种环境损害,在你损害没有实际出现的时候,我就可以阻止你。但是我们现在国内都是一种事后性的,损害已经发生了,鱼已经死了,这时候才去起诉,但是没有损害的话很难起诉。
汪永晨:我们最近一直在关注怒江,上个星期在新华社有一个消息,外交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来,这是一条国际的河流,外交部的新闻发言人也会说我们中国一定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而且一直在广泛征求意见,我觉得其实怒江的例子是一个很好的公众参与的例子,是不是?
王社坤:对。我觉得怒江这个事的意义确实非常大。第一、它已经告诉我们,在环保里面,公众能够揭露出一些环境违法的现状,而且能够有力量改变这个现状。
汪永晨:而且还没有发生。
王社坤:在公众参与下强调一种事前的,预防性的参与。怒江这个事情,比如说在规划阶段我们就要参与进来,这一点去年国务院法制办颁布过一个条例,规范环境影响规范条例,这个意义非常重大。因为规划本身,相对一个非常具体的项目而言,比如说我要盖一个工厂,按照我们现在中国管理,你要建一个工厂必须有一个规划,这个规划里面设定了我这个地方要建一个工厂,规划的意义比建成的意义更强。如果在规划的阶段有公众参与,就环境保护而言,或者就规划科学性而言,它的作用是非常强的。
汪永晨:现在我们也很质疑,这个现在已经说了很多年了,其实还没有到法律?
王社坤:我们有规定,就是操作性不强,导致我们在实践里面,有些地方也在做环评,现在还主要处于试点阶段。
汪永晨:怒江只是局部,要建立13级电站的规划,只是在这个地方的环评,它又是一个江河的遗产,对这一段的环评,按2000米以上,它有什么影响,因为你对一太河流截断这么多,如果有规划环评的话,应该把它对整个流域的影响进行环评。
王社坤:你要对规划实施后,或者实施区域进行全面的评价,因为它不是一个点的问题,是一个面的问题。
汪永晨:对,上个星期怒江州的一些领导在人民大学有一个培训,人民大学的教授给他们讲课的时候,他们就提出来,现在怒江干流上虽然没修,但是州的所在地里面有18个小的电站,没有一个通过环评,但是现在有的已经建的差不多了,有的开始建了。像去年我去这个地方的时候,因为在迪马洛支流里面,修了以后马上泥石流,我们中国现在有很多,可能不是直接的影响,但是这种次生的一些灾害影响了老百姓的利益,像这样一般怎么能够进入进来?
王社坤:您刚才谈的这样一些没做环评,或者他做环评,环评没通过,他直接就开始施工建设了,这种现象在中国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尽管我们官方上每年环境统计公告里面,环评率98%以上,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理解的问题,这个100%是什么,可能有很多不知道这个项目,就不统计,另外,之后允许补办,可能统计数字没有意义。
像您刚才谈的,如果他没批直接建设,对于公众来说,在中国面临着一些困难,这个时候按照《环保法》的规定,你可以向有关机关进行检举、控告,这个类似于信访似的制度,不是很规范,向谁检举,像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都有这样的管理权,第二个问题你检举了之后他不理你怎么办,我们现在没有这个规范要求。如果你一个检举信寄出去了,没有人理你。我觉得以后法律修改的时候,应该细化,因为这是一种政治性很强的,我们应该把它逐渐转化成可以操作的法律上的权利,通过诉讼的渠道,通过复议的渠道可能会好一点。
汪永晨:我知道你们下去做一些调查,有没有老百姓维护了自己的权利,运用环评法,运用信息公开条例?
王社坤:我们了解到有一些通过公众的介入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像有一个例子,由于公众的介入使得有争议的项目搁置了,最后决定搬迁,通过公众的作用使得这个角色发生了改变。另外,曾经在南京发生过一起案子,南京的紫金山天文台,它是一个景点,管理处要建一个观景台,有一天南京当地的老师去的时候发现他们施工,他们感觉观景台建起来之后,会和景区不协调了,然后他们就把规划局给告了。这个案子是公众参与的方式,最终法院不起诉了,因为他们的理由比较奇怪,因为他们向南京中院起诉的,中院说按照诉讼法不应该由我们管,最后驳回了。但是,他们准备再起诉的时候,南京市政府介入了,把这个建设拆掉了。
这个案子严格来说,不是公众参与的事,公众只是起到一个起爆点,点燃了一个导火索。
汪永晨:这个例子很像圆明园的例子。
王社坤:公众参与在现阶段更多的处在一种程序启动点上,我通过公众参与我把这样一个事件报出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公众参与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功能是体现不出来的,像圆明园的案子非常有意思,圆明园开了一次听证会,但是那个听证会开的非常奇怪,为什么呢?因为听证会开的时机是圆明园这个工程被记者曝光之后,他们介入了,之后他们决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是主要讨论这个工程到底好不好,按照《环评法》的规定来看,环保局在这个阶段是没有必要开听证会,因为在环评里面公众参与有三个阶段,一个阶段是你这个项目要做环评,在编环评书的过程里面,有公众参与的篇章。第二个阶段你草案编好了,报批了,这时候要求你公开,征求意见,对意见进行说明。第三个阶段是送到环保局审批阶段,如果环保局认为利害重大,可以召开听证会。
圆明园那个案子听证会完了以后,补办环评,到了环保局之后就过了,但是他提了一些意见,也没有举办体听证会的意思。实际上严格按照法律,在审批阶段,应该开一个听证会,看到底要不要批这个《环评法》,但是我们完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走。我感觉公众参与有一点无序,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化的体系。
汪永晨:对,我觉得有很多时候,大家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曾经一个听众是杭州的人,他说他们杭州有一个“古当”,说当年有很多水域,基本上都给盖小区了,他们那儿是一个最后的古当,希望能够保留,我跟当地的媒体联系,因为我当时也没有时间去当地采访,当地的媒体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当地的媒体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就被杭州市长看见了,本来那个地方是要建小区的,那时候已经拿到规划许可了,因为市长的介入,结果这个项目就取消了。
王社坤:看起来是公众的胜利,但是这样的胜利是没有保障的,这个市长是重民意,如果换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他可能就不重视这个问题。不会形成一个有制度性的预期的结果,我们现在更要强调在公众参与这块,我们应该把公众参与的途径,用程序化保障起来。不会因为说你是一个大学教授,你提的意见我就很重视,如果你是一个平常老百姓,没有什么背景,你提的意见我就不管了,实际上每个人提的意见应该有要引起重视。
汪永晨:老百姓怎么能够参与进去,它的瓶颈在哪儿?可能有那么一两个精英发现问题了,他们提出来就好了,可是对很多老百姓来说,他们不知道怎么参与进去?
王社坤:公众参与这块障碍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你主要是参与到环境决策里面去,决策权是一个官方权力,决策者希不希望你参与,鼓励不鼓励你参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我们中国是一种传统的文化,老百姓什么都不知道最好,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现在信息是公开了,听取意见,但是法律只是一个文本,文本具体实施的时候就会面临很多很多的问题。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政府信息公开里面谈到一个保密条款,国家秘密的不公开,国家秘密是按照保守秘密法的规定,谁有权来决定这个是不是国家秘密,这个权限是非常广泛的。
汪永晨:怒江,就说你要公开环评报告,他们就说这是国际河流,要保密,其实它根本不符合《保密法》,但是老百姓不知道。
王社坤:《保密法》规定本身能够设定秘密的权限主体非常多,各级机关政府都可以,按照法律的解释乡政府也可以确定,这时候没有一个审查的渠道,他如果不想告诉你,他说秘密,不告诉你,你也没办法。
另一方面,政府官员的观念还没转变过来,政府信息实际上是一个公共财产,而现在很多官员认为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所掌握的信息,它不是一个公共财产,我们有一个概念叫公有私产,公有是我们自己的,不给你看。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应该公开的,不公开实质上是例外,但是他完全反过来,说不公开是正常的,给你看是例外的。
汪永晨:现在我们要修改法律的时候,是不是把这一条写清楚?
王社坤:对,应该把权限主体写清楚。另外,有一个争议诉讼的条款,你说是国家秘密,不让我看,我觉得这不应该是国家秘密,这就发生了争议了,必须有一个裁决的途径,不然我认为是,你认为不是。
再一个,除了信息公开之外,一涉及到公众,老百姓参加进来,他们总认为可能会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
汪永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王社坤:而且他们总结公众参与有点闹哄哄的,弄不好是一个群体性事件的东西。我们十七大报告里面也谈到,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我们强调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并不是说没有反对意见,而是我们有一个渠道让他平和地表达我的不同意见。在环境里面,这几年很多群体性冲突,化工厂和老百姓之间,由于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为他可能也上访了,也起诉了,都解决不了,最后就爆发一种暴力冲突。公众参与的功能就是能够化解这种冲突,疏的一种功能,我们通过这种参与,给你一个途径,给你一个场合,你说你的意见,然后我们来交流,交流完之后我再做一个决策,避免由于没有事前的交流,直接出现一个暴力事件。这样必须保证我说了你能够慎重考虑,我并不要求公众意见你一定要采纳,这一点也不可能,因为公众限于知识背景之类,有些意见是非常对的,但是有些意见可能是非常感性的一种表达,这时候要做到一点,要慎重考虑公众意见,这一点上,在中国目前看起来是做的很不好。
汪永晨:可是温家宝总理在批怒江的时候一再说要慎重考虑,广泛听取意见。
王社坤:我们现在广泛听取是做到了,都在广泛听取,立法也要公开征求意见,我们要做一个决策也公开征求意见,但是我听了意见之后,意见怎么处理。
汪永晨:对,像圆明园这个,听证会以后媒体上也没有了,最后也不知道那个膜是铺了还是没铺。
王社坤:没有官方的人告诉我们最后结果是什么样。
汪永晨:还有江河十年行,去年12月份我们到怒江的时候,在小沙坝,他们环评没有通过已经被移民了,贴了环评的报告,有六页纸贴在那儿,当时光明日报的一个记者就问说,你们怎么参与了?他说我们都不识字,都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后来我在网上查,他们在网上也公示了怒江的环评报告,实际内容就几行,他也是公示了,可是就是几句官话,怎么让人参与。像这样的,你们法律工作者怎么去?
王社坤:环评报告书现在要求工作简本,简本到底简到什么程度,你要告诉我们什么信息。第二方面,这涉及到一个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一方面你要主动公开一个简本给我,另外一方面,我是一个专家,看简本我看不出什么问题,我要求你提供给我全本,我要查阅全本,这一点在我们现在的法律上是没有保证的。我们以前在草案里面曾经写过,一方面你要主动公开简本,另一方面我如果主动要求查阅全本,你要给我看,可是后来取消了。环保确实已经走在其他各部委全面了,但是相对来说还有很多路要走,尤其把这个框架建起来之后,我们怎么样保证框架各个点能够落实。信息公开非常重要,除了保密的,不给你看,另外给你看也行,没有核心的东西,或者说我们以前做过调查,答非所问。我们现在越来越多的需要制度化的保障,尤其是我让你公开,你不公开。
汪永晨:国外的救急渠道非常完善?
王社坤:对,我要求你政府给我信息,你不给我我可以到法院告你。
汪永晨:就是有配套的法律。
王社坤:在我们中国,我只告诉你,我不可以告。
汪永晨:有的是可以告,怎么个告法,或者告了以后怎么管。
王社坤:问题是,我们国家是不可以告。
汪永晨:像汪静他们要告太阳岛,要高这个鱼,这就属于不许你们告。
王社坤:我们这个案子还比较特殊,当时起诉以后,我们想90%可能是不受理,我们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结果他口头表示不受理,我们想上诉也不行。
汪永晨:比如说2007年金沙江那个阿海的水电,我们在网上看到他们公示的环评,那个公示的还是挺多的,虽然是简本,我们从简本上,几个科学家,NGO的这些人就看到,阿海向金沙江那一段有一些特殊的鱼种应该保护,但是在简本里是不全的,而且没有什么解释。我自己认为,我觉得这些地方都是地震的多发地方,环评书上也没有关于地震的这样的,但是我们得到信息说地震应该不归环评,后来我们就非常认真找了各方面的专家,很郑重其事地写了一个意见书,就是专家和民间组织递过去,递过去以后很快得到他们一个非常简单的答复,说谢谢,说收到了。我们同时给云南的水电方,另外我们也给到了国家环保局,国家环保局给我们回了一个信,特别让我们感动,他们说你们是唯一跟自己没有利益关系的这么认真地来关注。当然我们很高兴得到了承认,可是后来一直没有消息,这是2007年10月份左右。2008年的时候,国家环保部要环评,那时候正好是我们江河十年行前一天到那儿,我们到那儿还没有环评,会还没开,但是大江已经合拢了,后来他们说邀请中国的两家民间组织去参加国家的环评,后来我们说我们提出来的意见你们还没回答我们,他们后来真的是回信了,一条一条的答复,当然他们最后形成的那个,并没有把我们所有的意见表示进去,但是我们觉得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已经让民间环保组织,北京的民间环保组织参加到了金沙江的环评里。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有过程。
王社坤:对,从环评这块来看,这几年确实进步很大,尤其2005年圆明园那个听证会,尽管时机不太好,看起来不伦不类,确实是开创了历史的先河。
汪永晨:我们起码有过一次了。
王社坤:刚才您谈的那个给您一条一条的回复,这个是在公众参与里面非常重要的保障,我能够提意见,这个意见怎么样来慎重考虑呢,你说明理由,我提了三条意见,你说第一条我不采纳,然后你告诉我原因是什么,第二条我采纳了,这里面哪一块体现出来了。这样通过理由,能够从程序上保障你慎重考虑我们的意见。但是这个理由,由于我们现在没有一个审查机制,可能他随便找一个理由就答复你了,至于说理由充分不充分,合理不合理,可能是另外一个问题。下一步就说这个理由是什么,你一定要告诉我,我这个意见里面要么跟环评没关系,你不能找一个和这个没关系的理由搪塞我。
汪永晨:现在有什么进步呢?
王社坤:我觉得在环境这块,我们看到一个最大的进步,这是跟整个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这块,至少我们有条例在那儿了,我们现在要求你公开信息,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你,你要给我,你要不给我,我是有法律依据的。以前我去要,根本不理我,现在你不理我,根本不行。
汪永晨:最近我看报纸上,有三个省市没有一个人去要求要信息公开。
王社坤:中国目前公众参与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公众参与的阶段,我们叫层次比较低一点,现在公众参与更多形式的,我们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搞一些宣传教育,科普教育,环境宣传教育。但是到环评里面,到立法阶段,参与到决策里面是比较少的,少的原因:一方面作为一个公众而言是散在的个体,力量非常小,需要我们拢起来,需要环保组织,但是环保组织在中国也是一个起步阶段。
汪永晨:像“绿家园”对法律知识也没有太多的认识。
王社坤:环保组织能够提供一些专业知识,再一个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光凭着一腔热情,我要保护环境,我要参与进来,但是你如果不能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意见,你这个参与实际上是没有用的,起不到促进决策科学化的过程。而环境组织,我看了一项统计,现在中国的民间环保组织大概有4000多家,数量是非常多的,但是规模都很小。比如在美国有很多环保组织,规模都很大,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赛拉俱乐部,这个俱乐部非常有意思,每天每事到法院告别人,他有一些资金,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各种各样的部门负责不同的事务。美国很多的环境法律和环保团体的促进是相关的,通过听证会的发表意见,来促进决策。
在中国,规模比较大的像“自然之友”、“地球村”,他们参与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专业化程度跟美国那些环保组织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
汪永晨:但是我们有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服务中心,我看他们在报纸上写的,他们败诉的比胜诉的时候多,他们已经很专业了。
王社坤:王老师做的污染受害者服务中心,在我看来代表着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一个方向,我们要专业。比如说我关注河流,鸟的东西。王老师做的可能主要是受到资金的限制,他们每年要接受很多咨询,但是他们可能在这些咨询里面选一个,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资金,没有那么多人,律师的话,除了法大的老师和学生之外,有一些律师,他们自愿的,报酬是没有的,人员非常紧,资源也很紧张。他们总共做了100多个案子,时间也很长,案子确实不是很多,而且里面败诉的很多,一多半都是败诉的。
为什么我一直强调一定要规范化,诉讼对老百姓的教育,比你做一个宣传,做一个科普讲座,写一个检举信都来的快得多,平时一讲法律不认真听,一到法庭上当原告都听的很认真。
汪永晨:像你刚才说的我们有很多点很难操作,比如说现在公众碰到了一些这样的,比如水被污染了,或者说要修建一些水利设施,你是一个懂法律的学者,你说我们在现阶段,老百姓应该怎么样参与?比如NGO,我们怎么样帮助当地老百姓,更重要的是当地老百姓怎么样参与?按法律的程序给我们一点希望,可以仿效的例子。
王社坤:我了解到浙江有一个人叫陈法庆,他自称是农民,他经常到法院起诉,或者到环保局投诉,他给我们一个启示。你生活的身边有污染事件,如果你没有直接受到人身损害,这时候可以像陈法庆一样,第一步到环保局投诉,我告诉环保局这块有污染你要来处理,一般情况下环保局可能要一个书面投诉,收到这个材料之后你告诉我怎么处理的。陈法庆后来到法院去告环保局,说他不作为,没有履行他的职责,法院认为确实环保局应当采取措施,但是没有采取措施,这时候就责令你限期采取措施,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在合法的渠道里面主张自己的权利,不是说我投诉你,不管,我自己采取一些对抗性的措施。
另外一方面,如果你真的受到一些人身上、精神上、财产上的损失,你可以直接到法院告他,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他停止侵害,赔偿你的损失。目前在我们现有的框架里面,规范性比较强的,你有一个正规的程序可走。
除了这两个方法之外,还有一些不是很规范的,比如说通过舆论监督,现在网络媒体都很发达,我们通过新闻报道监督他。另外,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政协提议也能促进,但是人大、政协的监督,不像行政诉讼那么规范。
汪永晨:大家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有的时候老百姓寄予很大的希望。
王社坤:对,媒体的力量非常强大,媒体介入之后,最终还是要反映到规范化的法律途径上去,媒体报道了,行政机关开始介入,介入之后老百姓不满意怎么办,还有一些法律上的途径,媒体不能够替代执法的功能,只是一种监督的功能,什么事情都曝光之后,黑暗的东西就少很多了。
汪永晨:你刚才说到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可以发表,我觉得这是一个甄别是非的很重要的。
王社坤:我们想公众参与里面,能够去参与90%以上都是反对,肯定是不同的意见,和你决策里面谈的东西肯定是有一些差异的,如果一样他就不去参与了,能够参与的肯定都是一些有不同意见的。这时候我们讲,对于不同意见决策者就要慎重考虑,比如我让你来参与,参与完就完事了,走个过场,不能当看客。我说了什么话,你给我一个理由,如果我认为你的理由不成立,我可以要求你再做进一步的说明,如果你不说明理由,我可以通过另外一些途径,向你的上级机关告你,或者法院去告你,通过外在的一些途径保障你能够慎重考虑我的意见。
汪永晨:向上级机关去告你,到底是权力大还是法律大,规范的话还是应该向法律部门。
王社坤:很多情况下需要借助法律周外的因素去推动他按照法律的程序去走。我记得我看过一本书里面,日本的一个官员写回忆录,他谈到一点日本当地的环保厅跟中国的环保局有点类似,新设的部门,权威性不大,是一个弱势部门,但是执法的时候,由于环保往往和主管部门对着干的,他感觉到力量不够,他们就发现了一个方法,他们找一个同盟军,遇到这种情况,我把这个东西告诉媒体,媒体上登出来,通过公众舆论的力量来做一个抗衡。实际上,我们现在在环保领域里面,尤其作为环保部门来说,可能要充分地认识到,公众实际上是环保的中坚力量,至少是推动的力量。
汪永晨:我们知道,最近我们国家总理又对怒江说事关重大,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就说要广泛听取意见。我觉得公众的声音让我们的决策层听到,然后反过来推进它的法律程序,这是一个进步。
王社坤:这是一个进步。至少我们的领导人能够认识到,我们的政府应当是一个开放性的政府,不应当是封闭性的,你应当是为人民服务的,怎么为人民服务,办实事,要听取大家的意见,广泛征求民意,有这样一个过程。
汪永晨:我很关心北大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是不是也直接能够参与到立法的过程中?
王社坤:这几年专家立法的程度越来越高,但是真正能够起到核心的,能够把你的意见写到法律的不多,因为我们现在立法上主要还是一种行政主导,像国务院的条例,实际上大部分都是由各个部委起草的,送到国务院审议的,这个起草过程可能委托专家起草,专家起草只是提供一个模板,经过各部委征求意见,各个部委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间,很多是不考虑外界因素,可能就被修改掉了。
汪永晨:我记得北大的汪静教授,他参加的时候,修改的越来越模糊,并不是越来越清楚,他有点遗憾。
王社坤:我们以前强调既然是条例,是法律的实施条例,应该很具体,程序性的规定,谁来干什么,怎么去做,这些应该写的非常清楚。但在征求意见过程里面,你会看到由于你把主体说明确了,其他部门不满意了,可能会给你提意见,说这个事不应该你来干,我也应该来干,最后大家统一到一块,那就不写谁干了,把棱角打磨平了,非常光滑,你看起来文字上没有问题,但是你用这个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发现不知道该怎么用了。
汪永晨:像国外这样的一般怎么去立法?
王社坤:比如说美国,美国我们曾经作为课题翻译过美国的一个法律,美国的法律是非常详细的,它条文数不是很多,但是每一个条文底下分了很多项,第一条里面第一段,第一段里面分了很多项,大概一个法律的条文从字数上来看,翻译过来应当是四五倍左右,美国的法律不需要实施条例,一个法律就把问题解决掉了。这可能反映立法的一个问题,如果法律写原则也没关系,配套措施要及时跟进,我们现在很多问题,法律里面写的原则,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汪永晨:确实我们刚才也在说一个过程,就像我们关注环境,我们其实对自然的了解还是很不够的,我们人类在逐步去认识自然,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也不能操之过急,而且我们现在也看到了很多进步,我们今天来谈一谈,比如刚才王博士提到的一些建议,我们可以先去找环保局,我们一定要让他们给我们一个文字的东西。可能在我们的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过程中,这些矛盾的化解和法律的程序,和法律的执行力度都是密切相关的,当然我觉得最重要的无论是利益相关群体,还是站在维护太阳岛、松花江的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里,保护我们的环境,其实有没有公众的参与是不一样的。
如果今天的网友有什么问题,我们也可以找王博士,我知道北大法学院汪静教授,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多很多努力。下一次,如果你们那条江有什么问题,他们可能也会拿你们的那条江当一个诉讼的主体。好,今天我们就谈到这儿,谢谢!
王社坤:谢谢大家!
2、海洋环境监测显示:珠江口海域连续8年污染严重
来源:新华网2009年05月2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9-05/27/content_11440602.htm
新华网广州5月26日电(记者 梁钢华)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6日发布的《2008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当年广东省21.7%的近岸海域海水属轻度以上污染,11.2%的近岸海域受中度或严重污染。其中自2001年该公报发布以来,珠江口海域已经连续8年被列为严重污染区域。
该公报称,2008年,广东省在13个沿海城市近岸海域共布设97个水质监测基本站位。监测结果表明,与2007年相比,2008年广东近岸海域海洋环境总体质量无明显好转,污染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当年,全省近岸污染海域面积为1.62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1310平方公里。全省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近岸和湛江港等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海域。
值得关注的是,珠江口自2001年以来一直是广东污染最严重的海域,污染上升趋势较为明显,富营养化十分严重。近6年的监测表明,珠江八大入海口污染物年入海总量都保持在200万吨以上,致使珠江口近岸海域严重污染。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几乎全部近岸海域被严重污染,深圳市西部海域、珠海市部分近岸海域也被严重污染。
公报称,由于污染持续局面得不到改变,珠江口的生态系统已处于不健康状态。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表示,珠江口海域的污染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对珠三角城市群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3、中国科学家尝试修复污染耕地
来源:新华网 2009年05月25日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9-05/25/content_11433244.htm
新华网南宁5月25日电(记者郭丽琨)在耕地被重金属污染了八年后,广西农民周小兵终于看到了收获的希望。
周小兵今年37岁,是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普通农民。“我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办法,但是你看地里又长出庄稼了。”
2001年,特大洪水将环江上游三家选矿企业的尾矿和矿渣冲至下游,洪水携带大量酸性物质和重金属淹没河床及其两岸田地,导致五千多亩农田遭受污染而绝收。
周小兵站在自家承包的地里对记者说:“这块地以前一年能产一千斤干谷子。从那以后就寸草不生了。”
2005年,中国土壤修复专家陈同斌及其团队在环江县开始建立了面积约30亩的土壤修复示范基地,目前修复面积逐步扩大到100多亩。周小兵的地正是其中的一部分。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利用蜈蚣草等超富集植物“吮吸”污染土壤中的砷、铜和锌等重金属元素,以达到修复目的。
环境修复中心近40人的科研团队迄今已在广西环江、湖南郴州、云南个旧、广东乐昌、北京等地建立起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基地,合计面积达200多亩,其中2001年建立的湖南郴州植物修复工程是世界上第一个砷污染修复工程。
陈同斌说:“与第一个基地只用蜈蚣草修复土地不同,我们在环江这个基地里尝试建立了超富集植物与包括玉米、甘蔗和桑树在内的经济作物间作的修复模式。”
他表示,这种模式实现了边生产边修复,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据陈同斌介绍,去年基地中间种的玉米长势非常好。
据环境修复中心估计,在环江县的污染农田修复工程中,每年每亩的直接投入为2000元到3000元,而修复后种植桑树的年纯收入可以达到1000元到1500元。
环境修复中心的数据显示,经过三年的治理,环江县修复基地内土壤酸碱度基本恢复了正常,土壤中砷含量减少12%,污染区桑叶、蚕丝的产量和品质没有受到影响,蚕丝和蚕蛹的重金属含量没有超标。
陈同斌表示,与水和空气相比,土壤污染因其隐蔽和不可逆等特点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即使是轻度污染的地方,要除掉土壤中的重金属最快也要三到五年。”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提速的进程中,生态环境恶化成为严重问题。砷和许多砷化合物,例如砒霜,是特别强的有毒物质。矿山开采和冶炼通常都会存在砷污染,尤其是中国西南部的一些地方砷污染更为严重。
环境修复中心的数据显示,全球砷矿资源的分布很不均匀,其中砷探明储量的70%集中在中国。而中国的砷矿资源则有61.6%集中在广西、云南和湖南。
有专家认为,中国耕地重金属污染是一个威胁农产品产量、质量和公共健康的安全隐患。
陈同斌指出,人长时间暴露在含砷环境中可能诱发癌症,高剂量砷还会导致死亡。“对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某些典型地区进行大规模的人体健康调查显示,在重金属土壤污染地区,人发中砷的浓度要高出常人数倍。”
陈同斌的科研团队从199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重点区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999年在中国发现了世界上第一种砷的超富集植物――蜈蚣草。该团队还筛选出19种对铜、铅、锌、镉、镍、钴等重金属具有潜在超富集功能的植物。
陈同斌说:“这等于以前老是给人看病,但是没有治病的药,而这次终于找到了良药。”
尽管现在中国土壤修复领域仍面临工程技术力量偏弱、修复技术储备不足等问题,环境修复中心的科研人员希望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在更多区域进行工程性尝试,将日臻成熟的植物修复成套技术加以推广。
在开展污染农田修复的同时,陈同斌带领的团队还在国家的支持下,开展农药污染场地和军事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研发。
4、中央投资1800万元扶持水污染防治等哈尔滨涉水项目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2009年5月27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7598
东北网5月27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及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哈尔滨工业大学水资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获得中央投资1800万元。
据介绍,“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哈尔滨工业大学水资源国家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主建设,主要任务是开展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技术与装备、城市水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设备、城市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和城市水系统数字化与优化调度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系统模拟与工艺集成,持续不断地为行业提供成套的工程化技术成果;促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去年,该中心已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综合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配套家具购置、安装、调试和相关4个实验室的装修工程;研发平台建设方案已通过评审。此次,中央投资的再次投放将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缓解了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据悉,该项目计划于年底建成。
5、珠海中山江门三地签署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05月2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5/27/content_11440931.htm
广东珠海、中山、江门正式启动环保合作,三市环保局负责人二十六日在珠海签署了《珠中江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联防联治,环境设施资源及信息共建共享,应急机制联动等方面作了规定。
此次三市签署的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是落实今年四月签署的《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的一项重要举措。业内人士指出,三地加强环保合作,关键在于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加强相邻生态功能区合作。
据了解,《协议》对水环境区域污染防治作了规定,协定加强珠中江饮用水源保护的协调合作,探索建立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协调管理机制;共同保护跨市河流水质,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
在日常环境监管方面,《协议》则规定建立珠中江环境监测数据互动机制,构建珠中江环境监测网;建立跨界环境违法案件区域移送机制,打击跨界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宣传工作互动,实现区域环境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协议》还对三市环境应急联动作了规定,建立珠中江区域环境事故协调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资源的合作与共享,提高区域环境应急水平。
此外,根据协议,三市将建立珠中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并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执行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合作协议的具体落实。(邓媛雯 冒韪)
6、环境商会: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
来源:第一财经网2009-05-27 章轲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805011243387672_1.shtml
我国现有的环保投资总量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针对目前多数城市环境设施逐步由建设期转入运行期的情况,5月26日,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下称“环境商会”)建议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以确保环境设施正常运行。
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近年来的经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成之后,运营资金不足是造成设施低负荷运行或者停运的主要原因。
环境商会此前的调查显示,全国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处于闲置状态或“吃不饱”的现象十分普遍。目前全国1400多座污水厂中,有一半处于半开工状态。中国水网等机构的研究也表明,2007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平均利用率仅为60.32%,除了管网不配套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不足是造成设施利用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以河南省为例,2007年以前该省已建设的17座集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运行能力为127万立方米/天。2007年1~6月份,仅有14座污水厂正常运营,平均运行天数为161天,平均处理能力为63万立方米/天,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47%。尤其是2006年新建的8座污水处理厂中,就有3座没有开机运营。
据了解,我国现有的环保投资总量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投资效率也亟待提高。环保资金来源虽然已经呈现多元化,但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市场化融资渠道较少,这一状况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据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称,当国家污染削减和治理总投资占GDP比重达到1.5%~2%时,才有可能控制环境污染;当达到2%~3%时,才有可能改善环境质量。中国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2007年仅为1.36%,与改善环境的需求相比还相距甚远。
“我国应通过利用资本市场、开发金融工具、创新融资手段等途经,在优化环境保护融资结构、减低融资成本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稳定的融资机制。”骆建华说,“发达国家大多通过设立各种环保基金,对环境设施的运行加以支持。”
他举例称,在美国,由联邦和州政府按照4:1的比例投入资本金设立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由各州设立管理机构,并根据本州的具体情况决定资金用途和申请程序等。1987~2001年,这个基金共向1万多个水污染防治及饮用水项目提供了343亿美元的低息贷款,有效地保障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目前,这个基金周转情况良好,除每年都有10亿美元以上的本金和利息回流外,美国国会还根据美国环保局的“清洁水需求调查”,每年向滚动基金增拨11亿美元的联邦资金。
骆建华认为,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积极探索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阶段提供资金支持。这样一方面能够为环保运营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环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据了解,环境商会近日已向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等部委提出相关建议书。建议国家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分别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中划拨一定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并将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作为经常性资金来源纳入其中。
骆建华称,在基金的具体使用上,中央财政资金应主要倾斜于中西部地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倾斜于贫困地区、中小城镇等。基金主要用于对已建成的环境设施提供运行费用补偿,或提供低息、无息贷款。
7、四川:内江治理河流水污染 8条河流实行“河长制”管理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9年5月27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7596
本报讯(记者 许静)流经市中区的沱江河段由市中区区长担任“河长”,市环保局局长和一名市领导负责联系;流经资中县的球溪河由资中县县长担任“河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和一名市级领导负责……昨(26)日,内江市召开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动员大会,将该市8条主要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实行水环境保护的“一票否决制”。
该市明确了8条河流3年的整治任务,并按年度进行了任务分解。8条河流3年总体治理项目将达307个(不含濛溪河),其中今年治理项目为167个。
近年来,内江市加强河流治理,使沱江干流水质明显好转,改变了长期劣Ⅴ类的状况。该市这次将“河长制”纳入了急难险重目标管理,将重点盯防流域内尚未达标的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污水、乡镇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水产养殖场等重点领域,进行限期整治。
今年该市还将对20户沿河未实现达标排放、超总量排放、有深度治理可能的工业企业进行整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乡镇新建房必须100%配套建设沼气池,对所有纳入治理范围乡镇原有建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30%以上;推广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8、修复水生态 治理水污染 天津申请国家七项课题
来源:北方网 2009-05-27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805091243388526_1.shtml
○国家将拨专项资金约1.1亿元,拉动相关工程投资20多亿元
○将实现工业园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25%以上城市污水得到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
经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天津在国家水专项城市主题治理领域成功申请了7个课题,7个课题分别为天津滨海工业园区产业布局优化与节水控源减排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北方城市污水深度除磷脱氮与污泥减量化技术研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及水质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天津中心城区景观水体功能恢复与水质保持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滨海盐碱退化湿地修复与高盐景观水体水质改善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华北缺水地区小城镇水环境治理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海河流域缺水城市水环境问题诊断与污染结构辨识技术及水污染控制总体方案研究。据了解,以上7个课题国家将拨专项资金约1.1亿元,这7个课题的研究及实施将拉动相关工程投资20多亿元。
本市充分发挥在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技术领域的专业优势,将天津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作为申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技术牵头和申报组织单位,协调会同环保、城建、科技等部门,积极推进天津水专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设立,充分调动各涉水研究单位的技术资源和水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在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和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的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先后完成了天津城市水环境改善研究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方案和课题实施方案。
据介绍,通过实施上述7个水环境治理工程,本市将于2010年底前,针对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水污染状况与水环境特征,结合区域内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以有机污染控制、污水再生利用为重点及营养物削减,开展城市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的开发研究和综合示范建设,重点突破北方地区特大型城市与工业园区节水减排关键技术、多等级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保障技术、季节性雨水污染控制与综合利用技术、缺水城市景观水系统功能恢复与生态修复以及高盐滨海地区退化湿地修复与生态景观构建技术及工程方案,建立和完善地方技术标准,构建滨海新区水环境综合管理技术支持体系,提升天津城市水环境监管、技术研发和规划建设能力,促进本市水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同时,将实现工业园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25%以上城市污水得到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目前,天津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的滨海工业园区产业布局优化与节水控源减排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滨海盐碱退化湿地修复与高盐景观水体水质改善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已经启动。
9、97个入海排污口61个超标 珠江口恐成渤海湾第二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05-27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805171243389906_1.shtml
●《2009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发布,广州东莞中山3市近岸海域几乎全被严重污染
●全省近岸污染海域面积去年增加12.33%,近6年来珠江8大入海口每年排污均超200万吨
“珠江口一直是我省污染最严重海域,可能会成为继渤海湾后全国第二个受污染最严重地区。”昨天,《2009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发布会上,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作出上述预测。
珠江口湛江港是主要污染海域
2008年,全省21.7%近岸海域海水属轻度以上污染,11.2%近岸受中度或严重污染。近岸污染海域面积为10620平方公里,比2007 年增加1310平方公里,增量为12.33%.其中,轻度污染海域面积为5150平方公里,比2007年增加1580平方公里。珠江口、湛江港都是主要污染海域。
尤其是珠江口,近几年一直是广东污染最严重海域。近6年监测表明,珠江8大入海口每年排入海的污染物总量都在200万吨以上,导致珠江口近岸海域严重污染。广州、东莞、中山3市近岸海域几乎全被严重污染,深圳西部海域、珠海部分近岸海域也未能幸免。
李珠江认为,珠江口海域荒漠化趋势继续蔓延,不断扩大,或会步我国海域和内陆河流污染程度最严重的渤海湾后尘,成为全国第二个受污染最严重地区。
97个入海排污口61个超标
从陆上排入海洋的污染物,是广东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占入海污染物总量的70%以上。
珠三角沿岸海域是污水排入的主要海域,占全省入海污水的77.5%.2008年,受监测的97个入海排污口中,61个超标排放,超标率达62.9%,较2007年增加约13.4%.由于污染物的大量超标排放,九成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差或极差状态。
在14个沿海地级市中,除揭阳外,各地市入海排污口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排放,其中东莞、阳江、汕头和茂名超标率均达到100%.
根本没有污水厂处理入海污水
“广东污水排放入海,根本就没有污水厂先进行处理。”李珠江说。
李珠江称,广东虽然已经有许多污水处理厂,但这些厂只处理排入江河的污水,不包括对入海污水的处理。“在这方面,不要说跟发达国家比,就比我们邻近的香港,都有很大差距,”李珠江说,香港会把全岛污水集中处理后,才统一排放入海。
超标排污企业公报点名
11个重点监测的入海排污口中,10个污染严重,生态日趋恶化。唯一的亮点是惠州的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与之相比,李珠江说,“有些企业承诺时很好,但做起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检查时偷偷减少排放量,检查人员一走,又恢复原状。”
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公报中毫不客气点了名。对排污超标企业“点名”,是从去年开始的。李珠江说这种做法接到不少“投诉”。“很多地市领导打电话来,说影响不好”,李珠江称,“我说,好不好是你们的事。如果每个市都把污染问题处理好了,广东也就好了。”
排污超标企业
广州建滔(南沙)石化有限公司(连续5年上榜)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隆石油化工公司(连续2年上榜)
东莞市沙田丽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镇沙角电厂
汕尾市信利电子有限公司
湛江市广东湛化企业集团公司
湛江市中国水产湛江海洋渔业公司
■盘点
广东海岸线增长746公里
由3368公里修正成4114公里,仅次于海南省
今年的公报上,广东省的海岸线由原来3368公里修正成4114公里,增加近750公里,一跃成为继海南省后的海岸线长度第二大省。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称,此次修改经过了两年测量,其结果已获得省政府批准,并得到了国家海洋局的肯定。
为什么海岸线长度会一下暴增呢?李珠江解释说,3368公里是有关部门改革开放前根据不太准确的地图测算的,而这次测量的手段十分先进;另外,改革开放后广东填海用地增加,造成海岸线增加不少。
少量贝类重金属超标
珠江口90%以上水域无机氮含量超标
公报中称,珠江口90%以上的水域无机氮含量超标,部分生物体内重金属“含量偏高”。所指的重金属包括铅、镉、砷、总汞和石油烃,进入人体消化系统后不能被排出,如果食用过多,会引起慢性中毒。长期食用砷会引发细胞中毒和毛细管中毒,还有可能诱发恶性肿瘤。
污染如此严重,那水产品市民还敢不敢吃?“绝大部分应该是安全的,”李珠江的回答很谨慎,“不过如果是在排放口网箱直接养殖的,那就不敢保证。”
不过,李珠江说,目前未收到确切危险报告,“但少量贝类重金属超标。”
人工鱼礁见效超预期
广东投入8个亿建人工鱼礁,在全国史无前例
“没想到人工鱼礁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见效这么快,效果这么大,超乎我们的预期。”李珠江对人工鱼礁评价极高。据悉,广东投入8个亿建设人工鱼礁,这在全国史无前例。
人工鱼礁是指通过在水域中设置构造物,以改善水生栖息环境,为鱼类等生物提供索饵、繁殖、生长发育等场所。公报称,投礁后,海洋生物的种类、密度和数量都有了显著增加,鱼卵和仔稚鱼得到了有效保护,充分显示了人工鱼礁良好的集鱼效果。
据悉,江门台山三号礁区游泳生物的资源密度增加了50倍,澄海莱芜则增加了25倍。
10、水浮莲肆虐珠江
来源: 广州日报2009-05-27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9-05/27/content_581547.htm
大量水浮莲和生活垃圾涌入广州珠江河段水面。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刘月仁摄影报道)连日大暴雨过后,大量水浮莲和生活垃圾昨日疯狂涌入广州珠江河段水面,严重程度为今年以来之最。广州市环卫局水上处派出681艘保洁船投入清捞工作,5小时内处理了400余吨水浮莲。
据市环卫局水上处负责人介绍,目前,珠江上游平洲水道、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均未实施水面保洁,广州流溪河也只有人和拦河坝以下实施了部分水面保洁,上游经常有大量水浮莲等漂浮垃圾随水流进入珠江广州市区水域,尤其是暴雨和汛期,上游水域水闸口开闸后,每天大量水浮莲等漂浮物流向广州水域。
昨天适逢天文大潮,潮水漫过堤岸,将部分路面和积聚在滩涂的大量生活垃圾带入江面,混杂在水浮莲中,组成一个个垃圾堆。
该负责人介绍,水浮莲对珠江水域有四大危害:一是严重影响阻断航道;二是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三是为吸血虫和脑炎流感等病菌提供了滋生地;四是由于造成堵塞,各种污染源如重金属元素不能有效清除。
11、环保举报不该“让有力者无力”
来源:搜狐绿色 2009-05-27 冯永锋
http://fengyongfeng1108.blog.sohu.com/117254680.html
江苏仪征一位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今年六十岁了,他担当“环保举报者”多年,却毫无结果,这则新闻从发出起,就在民间环保组织内部广泛地流传。有人惋惜有人感慨,有人愤怒有人同情。更多的人是付诸苦笑。一副深深了解中国国情的样子。
有一个人这样对我说:“环保部门的人都没有力量,我们民间环保组织还有什么用啊?”一时想不出回应此人的语句,涌上心头的是一句被颠倒了的话:让有力者无力,让前行者悲观。
江苏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最富传说魅力的富庶文明之地,是令人艳羡的既有钱又有文化的地方。江苏仪征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及更多的环保局干部频繁“举报”的两个化工厂,据说都属于扬州农药集团;而这个集团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既然是“利税大户”,那么显然企业是在年年赢利;既然是在年年赢利,那么就肯定能钱拿来治理污染——企业一时拿不出那么多,当地“裸露”着公开或“遮掩”于地下的各种活跃金融系统也完全可以慷慨解囊,拔钱相助。因为当前社会上连那些后知后觉者都清楚:把所有环境代价纳入产品成本,是企业获得竞争力的唯一方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活命草。如果当地政府的其他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能力仍旧不予以关心的话,实际上是在暗中盼望这家企业早日死亡。
这时候,有人会以为当地政府是一个贪婪的政府,一心只想着吸吮企业的利税,而不替企业从良提供赎身金;有人又认定当地的政府是一个短视、无能的政府,一个不可持续的企业将来如何给妄想着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当地财税上供?有人还怀疑当地政府对企业有一种敌意,表面上在鼓励企业“任性发展”,骨子里暗暗盼望企业早点被无情的市场关停。
这则多少显得有些荒谬的新闻恰恰道出了中国环保部门的悲凉现实。假如把环保部门的人比喻为环境警察,排污者比喻为“环境小偷”,实际上等于说一个“下级警察”向“上级警察”举报身边有小偷在天天作科犯案。由于这个小偷的“级别”比这些“下级警察”高,维护公众环境正义的警察叔叔们只要眼睁睁地看着环境小偷团伙们横偷竖抢,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下级警察”们唯一表达自己能力的方式是以泪洗面,以文字表达才能。
我关注环境的时间不算太长,不过五六年的时间,但多少也算得上是老“环保记者”了。我清晰地记起了我这五六年来我所见过的所有环保官员,他们的身上都有一种巨大的疲惫感,他们的脸上都泛着持续而淡淡的苦笑;无论他们走着站着还是坐着,无论是在督察还是在监测,都有一种极度无奈的情绪向你辐射而来,让你收纳到他们的无力,让你接应他们的悲观。
有人说环保部门只有采用垂直管理,所有的这一切都可以解决。有的人则认为,在环保部门成功地升格为“部”之后,趁热把更多的与环保有关的“部委局办”都拨拢到堆,成立一个大环保部,环境保护政策的兑现也就会顺利得多。有人则认为环保部门不应当局限于“末端控制”,而要朝“前端防治”挪移,采用项目环评啊、规则环评啊、战略环评啊这些方法,对有可能产生环境风险的行为逐一进行管控。有人干脆认为环保部门应当成为一个环保统一战线协调中心,把发改委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啊、银行啊、税务啊、工商啊、监察啊、保险啊这些部门全都“绿化”一下,让这些兄弟机构都撸起袖子,牵起手来,组建一张对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环保引导的天罗地网。
所有的探索估计都是“可以有”的。但是我们还是要清醒地看到,发生在江苏扬州的这个颇富戏剧性的故事,正无情地提醒我们,一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与其环境保护能力并不成正比。甚至我们由此可以推出,一个地方经济难以发展,不是由于这个地方重视环境保护,恰恰相反,而是因为这个地方根本不重视环境保护。因为经济发展固然是为公众服务,但更需要公众来支撑。当公众本身因为环境退化和恶化,而无力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石的时候,这个地方下再大的“不怕牺牲,只求发展”的决心,也无法在经济发展上有所突破,因为,这个地方的环境,已经没有了支持发展的元气。因此,侯宜中们完全可以不用举报,很快,扬州农药集团就有把自己毒倒的一天,当地政府也会有病入膏肓的时候。
细细考量侯宜中们的“举报”行为,你会更加地为中国的环境保护能力感伤。环境保护唯一的方法是决策透明和信息公开。因此,侯宜中们完全可以采用把举报信写给公众的做法,来增强对企业的威慑力。而不是只知道“向上级环境警察举报”。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时代,公民专家和公民记者正在成为环境保护的最有效力量。互联网、手机、数码相机等“技术民主”工具,给了所有试图保护环境的人,提供了最充足最强大的武器。何况,环境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施行了一年多的时间,作为环保部门的干部,完全有党中央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作倚仗,根本不需要像告密一样让“举报信”沦落在政府的皮球场中。
当今的时代是公众主导环境保护的时代。假如侯宜中们想到与环保组织合作,或者自己成立一个独立的民间环保调查小分队,把这些环境伤害信息,充分调查清楚,把企业违法的要害处一一点出,持续地、坚定地开放到网络上,完全有可能在很短的时候内就得到全国人民的呼应。污染的企业会得到更早的从良的机会,受害的环境有望得到修复,受害的人们会得到他们应有的尊严和权利,隔岸观火者和路过打酱油的人,会得到极好的“环保教育”。因此,我在这里也顺便呼吁一下,所有已经写正在写或者准备写“环保举报信”的人,拿出你的专业知识来,把环保举报信写得有理有据,然后,通过无处不在的互联网络,送达到公众手中;你所有的心机,才可能不白费。
因此,侯宜中们的这种做法表面上颇具勇气和韧性,其实是一种策略失当的单极思给,或者说,是“责任推卸”思想作怪的另一个表现形式。一个环保官员,无法或者说不敢与环境施害者作斗争,也不知道团结更多的公众,为环境争取应有的权益,只知道写举报信,只知道向“上级警察”汇报,只知道“找媒体”,某种程度上说,其行事方式已经不再适应公众环保时代的要求,其行为所反应出来的中国环保现实的荒谬性固然足以博人一笑,但其行事的智慧,则的确有更多的提升空间。
12、长江口生态环境变迁与调控
来源:人民长江报2009.05.27 陈吉余
http://www.lrn.cn/stratage/resposition/200905/t20090527_371652.htm
河口环境与生态变迁的四大挑战
近30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城市人口增加、GDP增长加快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使得中国的河口海岸面临着四大挑战。
第一,全国河流都建了大坝大库。46000多座水库大坝,挡着泥沙,使入海泥沙急剧减少。1980年,全国入海泥沙20亿吨,现在估计5亿吨不到了。从长江来说,过去每年接近5亿吨,现在2亿吨不到。因此,入海泥沙减少对上海的影响很大。
第二,入海污染物质显著增加。过去长江水质非常好,20世纪80年代前是Ⅰ类水,现在是基本Ⅱ类水,有时候是Ⅳ类水。
第三,滨海湿地丧失较多。湿地是地球上三大系统之一,没有湿地就不是健康的环境。
第四,海平面上升。海平面上升给滨海地带带来影响最大。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地球表面原来只受到来自地球内部的驱动力(构造运动等),以及太阳辐射能等外部的驱动力(地球表面水循环,河流冲刷等),除此之外,人也变成地球表面变化的重要驱动力,在河口海岸构成中发挥重大作用,如河口海岸工程建设大量增加,人类活动被称为第三驱动力。
长江口生态变迁对城市发展影响
近年来,长江河口的水情变化使得咸水入侵的程度不断加重。过去长江河口每年平均是6~8次咸水入侵,2006年~2007年长江上游大旱(2006年12月~2007年3月以及大潮时最严重),咸水入侵创造13~14次的纪录。长江河口咸水入侵有三条路线,北支、南支和南北港,从上向下,到吴淞口附近,北支倒灌南支,形成明显的横向环流。咸水频繁入侵,会影响城市的饮水安全。
长江口三级分汊,长兴岛把长江口分成南港和北港,到九段沙又分成南槽和北槽,四口入海,总体格局没变,但是河床还是发生了变化。特别是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大水,河道沙体下移。现在长江口建深水航道,用工程把河道固定了。北支本来是长江口的重要入海水道,1958年~1998年间,对北支进行大量围垦,使得零米以下的容积减少了56%,而上段淤积严重,下段有所扩展,加大了喇叭口。过去几年,长江口进入北支的水有4%~6%从这里分流,而现在,到了枯水季节仅2%左右,2007年夏季也只有3%,导致北支咸水倒灌加重。
由于工程技术进步,人类改造河口进一步发展,高滩围垦向中低滩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控制长江口河势方面有所作为,人类可以控制分流口,北支基本成为人工河口。以前上海围垦基本上在3.5米以上,可现在已到零米。比如金山现在围水,圈水到-3米到-5米,(规划到-2米)。从1998年开始,河道整治加上疏浚可以建成深水航道。如今,长江口深水航道一期、二期工程已经完成,使航道达-7米到-10米,现在已进入三期工程,到2010年要达到-12米,还要建江心水库。
由于人类活动,长江水含沙量降低了,夏秋季的水都很清,水下三角洲淤积速度慢了,三峡水库蓄水后,长江泥沙进一步减少。长江河口的滩涂将发生什么变化?需要作出判定。最近50年,光是北支就减少了460平方公里,近一半被围垦掉了。过去一边围垦,一边淤积,有平衡。
但是最近两年,淤积跟不上围垦速度,科学技术使得人类控制流域环境强度增加,对河口构成重大影响,使得海岸延伸速度减慢,建议对水下三角洲的潮流作用、拦门沙地区泥沙运动引起的水下地形的变化、环境的变化、边界条件的变化展开研究。这与上海城市建设有密切关系,如咸水入侵影响了城市供水的安全。
河口发育的另一个表现是向外延伸。最近几十年,崇明东滩每年可以延伸200米以上,多的时候可以延伸350米。19世纪,10米等深线还在佘山以西,20世纪中叶后为-5米,现在只有-2到-3米。长江河口有拦门沙,成为最大的浑浊带,有过滤器作用,上游带来的物质40%沉积在拦门沙和水下三角洲地区,分布上因为动力条件不同有所差异,今后城市发展要重视河口规划。
长江口环境变化潜藏的生态危机
一是湿地质量下降。根据20世纪70年代拉尔摩梭条约规定的湿地概念,水面向下-6米范围属于湿地。湿地是生物繁衍的重要场所,也是人类拓展生存空间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
长江河口湿地滩涂原来很辽阔,达350万亩, 潮间带100万亩,泥沙使得长江口前沿基本上平衡。近年来减少了,湿地质量也下降了,潮滩比较少了。零米以上面积,1982年、1995年、2000年基本相近,到了2005年只有80万亩了。半个世纪来,上海围垦了1000平方公里以上,启东也有20多万亩从长江北支和长江三角洲前沿围垦出来,发展中产生了矛盾。如何协调发展呢?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高滩围垦使湿地质量下降。上海对湿地保护很重视,建立了四个保护区,长江口崇明东滩是鸟类自然保护区,南北槽有九段沙,另外崇明东滩和北港的一部分水域,有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南汇东滩用长导堤一直伸到零米以下。抬高滩面对植被的恢复很有好处,大片沼泽出现,促淤兜沙,优化湿地,取得双赢,两者就协调了。
二是河口污染加重。三角洲河口和近海口的污染加重。长江虽然是我国七大河流中污染程度较轻的河流,但是,长江沿岸城市污染逐年加重。长江积累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在全国比例很高。工业废水占到45.2%,生活污水占到35.7%。城市岸段污染,枯水期和丰水期分别占到干流的57%~63%, 重庆、武汉、南京、镇江、上海六大城市占到污染带总长的73%。黄浦江一直污染到拦门沙。化肥和农药用量不断增加。20世纪60年代初,长江河口氮含量13~15微克/升,80年代为60微克/升,2000年178微克/升,后来居上。
水的变化还是参考2000年海洋公报的数据:20世纪80年代初为I类和1I类水,2000年为1I类,溶解氧为Ⅲ类,C0D是Ⅲ类。南港地区,局部氨氮磷为Ⅳ类甚至V类。最近,长江口水质,按海洋标准属于Ⅳ类、劣Ⅳ类。虽然海洋标准和陆地标准有差异,但总体看来水质是下降的。1976年以来,5年下降一个等级,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三是缺氧、赤潮严重。河口海岸成为死亡之区,缺氧、赤潮都很严重。20世纪70年代中国沿海曾经发生过9次赤潮,80年代总共出现74次,90年代每年出现20~30次。从2002年1月到6月,长江口附近就发现48次,变成了经常性的,危害面积达5000多平方公里。
长江口外已经成为世界低氧缺氧地区之一,成为“死亡之海”。1980年河口含氧量是2~3毫克/升,1986年时为2毫克/升,到了2000年,低于1毫克/升了。长江口近数十年来,生物多样性衰退,要引起关注。研究河流生态流量,保证生态用水和进入河口的水质,对生态恢复有好处。
四是海平面上升危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地面平均年降6毫米,而根据IPCC(联合国气候变化委员会)报告,到2100年,全球将上升26厘米。考虑地面沉降和海平面上升的综合效应,预测上海地区的海平面到2050年将有40~70厘米的变化。上海地面本身不高,遇到海平面上升,压力很大。因此,要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污水排放。
长江口环境变化的流域因素
由于长江口上游水土保持和水库拦沙,泥沙减少。20世纪50年代~80年代间,长江平均输沙量4.68亿吨,到了90年代是3.52亿吨,减少1/4,2003年长江三峡蓄水后为1.46亿吨,2006年进入长江的水少了,泥沙也少了,只有8640万吨,长江口局部地区出现淤积减缓现象。泥沙是资源,长江口每年依靠泥沙淤积2~3万亩土地。
泥沙减少使上海后备土地资源紧张。泥沙减少了,对土地增长是不利的,对改善环境来讲是有利的。植被有所增加,但是上游水土流失仍然值得忧虑。三峡以下宜昌的泥沙含量只有零点零几,2007年7月泥沙含量也零点零几,河口地区泥沙含量,每公斤0.5,三峡还是阻拦一部分泥沙的。
三峡还对流域水质产生很大影响。2006年是特枯水期,水位为历年最低,我们比较担忧咸水入侵的问题。
2007年笔者专门走访了重庆,建议对三峡水库的气候效应进行研究。2006年四川重庆大旱,大气环流是主要因素,也有局部问题。2006年大旱,2007年又来大水,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气候,是要特殊关注的。三峡水库将来能否蓄到水还是个问题,上游金沙江正在和将要修建4个大水库,相当于6个三峡水库。
加强流域管理,综合统一管理要提到日程上来。三峡工程建成以后,对长江口究竟有什么影响?上海应该组织有效研究。
过去,三峡输送5亿吨泥沙现在减少了,河口产生什么效应?没有系统研究,海图资料短缺,应抓紧这方面研究。泥沙减少以后,要研究滩涂和底泥的变化。长江污染比较厉害,宜昌以下,污染非常严重。从环境角度来讲,流域排放要加强管理。我们只有一条长江!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
13、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国际经验
来源:中国水网 2009-05-27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world/805181243392984_1.shtml
编者按:本文源自世行“解决中国水资源短缺”报告,是分析、建议背景文章系列《中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对》中的摘选。
中国水网消息,世行报告用很大篇幅阐述了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的国际经验。事实上,由于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不可能对所有的应急体系都做全面的描述。但本部分选取了这些体系具有的普遍性特征,并且通过举例的方式介绍了特定国家的制度安排。与本报告一同发布的背景材料提供了更为详细的信息。
应急体系的历史发展
国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发展是在各国吸取本国以及其他国家教训的基础上逐步演进的。有很多历史上的突发事件促进了国外应急政策、法规和体系的发展,特别是如下一些突发事件:
• 1967 年发生在英国的托利峡谷号(Torrey Canyon)和1989 年发生在阿拉斯加的埃克森• 瓦尔迪兹号油轮(Exxon Valdez)的石油泄漏,由于油罐受损,分别在英国海岸和美国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海峡引起石油污染。
• 意大利1976 年发生的塞维索灾难,造成二恶英排放到米兰附近地区。
• 1984 年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UnionCarbide)公司在印度博帕尔的化工厂化学毒气泄漏事件,异氰酸甲酯排放造成了超过2000 当地居民的死伤。
• 1986 年三都斯(Sandos)化学品泄漏事件。这一事件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有许多相似之处——用来扑灭化工厂火灾的水污染了莱茵河,对流域沿岸的六个国家都造成了影响。
• 9•11 事件以及后来的一系列恐怖袭击促使各国不断发展和完善其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应急体系。有关当局都在考虑公众和环境面临的新风险和威胁。
评估、预防和规划。这些计划明晰了应急中相关群体的角色、责任和沟通渠道。工厂在运行前应急计划必须获得批准。定期对计划是否适当进行评估。
有计划应急的前提是开展风险评估,以及对可能引起事故的情景以及潜在影响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 准备——有效应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应急人员的能力。专门的训练、仪器的准备和对测试计划的定期演习,以及跨组织的沟通交流,都是做好充分准备的必不可少的因素。
• 协调响应——清晰的指挥和部门协作链是做出协调一致和层次分明的应急行动的基础,这样,在事故发生时可以迅速做出评估和反应,并适时将应对行动上升到区域和国家层次。直接应急人员和那些提供技术建议以及信息传递的人员之间需要相互协调。除了在事故发生时的协调,各方还需要一起合作制定应急计划和训练。
• “污染者付费原则”——在事故发生时,污染者有责任承担清理和赔偿费用。
• 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化学品名录管理可追踪化学品(特别是有毒化学品)的制造和流通。如果发生事故,这一系统还可为采取迅速有效的应急措施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化学品名录还同时清楚地标明了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这一系统的作用就更大。
• 公共信息系统——向公众提供在正常情况下的有害物质信息,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公众提供信息。
制度安排概述
多边环境协定。国际社会采用了很多相关的多边环境协定来改善化学品的管理,以及最大限度减少化学物质,特别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带来的危害。中国签署的重大协定有:《关于危险废物跨界转移控制和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
这些协定构成了国际上管理化学品,特别是有害化学品的框架。遵守这些协定的原则将有助于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能为废弃危险物质蓄意跨界迁移造成的损害提供一定的防护和补救。此外,这些协定也促进了国家间的技术共享。
国家法律。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法律。
组织结构。通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关键在于通过众多职能部门的协调努力最大限度地采取预防措施,制定相应计划,并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及时的反应和处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会有许多不同部门参与应急,而地方警察机关和消防部门,在健康、安全和环境部门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下,处于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体系的核心位置。
例如在英国,地方环境署以及卫生和安全执行局往往被指定为审批高危险场所应急计划的权威机构。这样,他们必须保证能识别、清除或最大限度减少所有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并且拟订适当的计划来尽可能降低和缓解任何潜在事故性排放所带来的影响。在事故发生时,他们必须能随时向警察局和消防队提供技术建议,以及监测排放造成的影响。他们还要在事件调查和起诉污染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除了根据当地情况开展的地方应急措施外,还有升级制度,以确保随着事故大小和影响的不同,能在区域和国家层次上对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行动进行协调。在英国,当发生造成全国范围影响的事件时,应急行动将上升到内阁层次。就是通过民事突发性事件委员会制度进行应急,例如民事突发性事件委员会对燃料业罢工、口蹄疫和9•11 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采取了应急行动。在美国,当需要联邦政府采取应急措施时,国土安全部下的联邦突发事件管理署将接到警报。
江河流域的跨界管理。在欧洲,穿越多个国家的河流都成立了国际性流域委员会,例如莱茵河、多瑙河、库纳河以及涅曼河。通常有关国家都会参与到委员会里来,共同制定各种制度来防止河流污染,同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尽早向所有国家发出预警。
风险评估、预防和计划
通过综合风险评估,可识别各种突发事件的情形。制订应急计划对于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拥有适当的资源、技术和程序十分重要。风险评估使得工厂和权威机构能识别、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现场的危害和风险。
权威机构要审查应急计划是否适当,并确保当事件超出工厂控制能力时有足够的资源用于应急。这些机构的另一部分责任是要对工厂进行定期检查,以确定情况是否已发生变化以及有关安排是否仍然合理,并熟悉工厂的有关情况。
在欧洲,工厂按照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分类。具有高危险性的工厂在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必须制定重大事故及其预防对策(MAPP)和安全管理体系,识别对环境和/或人类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潜在事故情形,并确定适当的应对措施。在工厂、当地、区域和国家层次都编制和评估应急计划。这些计划明确有关方面的作用、责任以及相互之间的沟通渠道。至少每五年,或者一旦工厂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对计划重新进行审查。这样就能迫使工厂经营者制定并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对事故和控制其影响的措施。
应急准备和协调响应
多部门和跨地区的合作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协作可以通过计算机模拟和实战演习进行测试,从而能在事故发生时节约时间,避免混乱,并在未预见的情况出现时提高有效应对的机会。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通常是在统一的指挥下合作应对。在事故现场,要对当地的应急措施进行协调,以便迅速做出评估、采取应急措施,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将升级由区域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措施。直接应急人员和那些提供技术建议以及公共信息的人员之间要相互协调。除了在事故发生时的协调,各方还一起合作制订应急计划和开展训练。在美国的事故指挥系统中的统一指挥与英国的金、银、铜指挥结构有相似之处。
具体应急人员都要接受处理危险化学品的训练。在英国,其形式是在地方消防站受过特殊训练的危险物(HAZMAT)处置人员。在管道、储存容器和运输车辆上全面、规范的标识系统清楚标明了化学品及其性质,可为第一响应人员提供支持。这些信息能在事件发生时节约宝贵时间,并且确保应急人员采取适当和安全的手段来应对化学品泄漏或排放。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爆炸事故的应急就证明了应急计划和训练以及第一响应人员间的协调能实现快速应对,并且兼顾环境损害和安全要求。
美国也建立了组织良好的应急系统。第一响应人员须接受训练,通过危险废物作业和应急规范(HAZWOPER)的认证,并参加定期的应急演习。化工厂必须编制和实施风险管理计划(RMP),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向现场应急人员提供信息。
化学品信息管理
化学品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可通过电话或面对面地向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提供技术信息,从而在应急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英国,这一任务是由国家化学品应急中心(NCEC)承担,中心配有24小时热线电话和训练有素并有资质的应急人员。化学品标签和有关设备上都在显著位置标有国家化学品应急中心的联系电话。
在欧洲,通常为每一种危险化学品都制定了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这些标准化的数据表通过一个特殊的标识符来识别某个特定的物质或化合物。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配有运输应急卡(TREM),卡里选择性地包含了材料安全数据表里关于化学品危害和风险性质的信息,并且详述了个人防护、泄漏、灭火、急救和运输人员以及位于应急现场的第一响应人员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公共信息系统
在发达国家,应急计划里都包括向公众提供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以及为任何潜在事故做准备的信息。高危险性的工厂和当地政府的应急计划通常通过一系列公开听证会与公众交流。此外,还利用各种各样的系统,通常利用互联网,让民众能获得监测信息。
例如:在美国,所谓的“记分卡”(可登陆www.scorecard.org 浏览)使公众可以通过邮政编码搜索污染问题。英国环境署则在其网站上( http://www.environmentagency.gov.uk)提供关于水质、洪水风险以及垃圾填埋场位置的类似信息。这一网站还链接到国家大气排放物目录(http://www.naei.org.uk/index.php) , 向公众提供大气污染信息。这些系统为当地社区的参与提供了一种机制,也促使商界和地方政府机构确保对污染实行管理。
资金、处罚、激励和法律责任
在发达国家,有很多采用财政机制补偿超出厂界之外的环境保护以及执法费用的实例。
在英国,根据《重大事故危害控制法规》(COMAH)注册登记场所的经营者要支付规制者(环境署以及卫生和安全执行局)除了提供守法建议以外在现场工作时间的费用。除了实际清理费用,检查人员用于评估申请或事故调查的费用也会要求企业支付。
美国的超级基金(正式的名称是《综合环境应急、赔偿和责任法案》)则向化工和石油企业征税,并且规定了发生泄漏时应承担的责任。石油泄漏责任信托基金在没有识别出责任方(排污者)之前或者无法识别责任方时负责支付现场清理费用。这些机制只是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基金机制的一部分,其目的不仅在于补偿与污染相关的费用,而且是通过奖励污染最小化的财政激励来防止污染。信托基金为迅速应急提供了便利的资金支持。
一般来说,企业都有涵盖环境、健康、安全和火灾事故的保险。保险费的多少则反映了工厂的危险性和风险管理水平。改进风险评估和管理可使成本降低。
14、渤海13市少征近6亿元排污费 经济圈只想经济的事?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5月27日 陈谦
http://env.people.com.cn/GB/9369883.html
大治理才能促进大发展,而要实现大治理,必须着力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
国家审计署近日发布的“渤海水污染防治审计调查结果”再一次向人们深刻揭示了这一道理。
2006年~2007年环渤海地区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征缴问题比较突出,13市少征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5.78亿元,占应征额的15%。国家审计署公布的这一调查结果着实令人吃了一惊。近6亿元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的流失,对于这一地区的环保工作而言,不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巨额的钱,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这一现象暴露出的实质性问题,是环渤海地区一些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念和执政行为,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去甚远。
少征了近6亿元的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但是,这笔钱并不会凭空不翼而飞。一个极大的可能性就是,这笔本应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的资金,转入了地方财政收入,成了充实地方政府政绩的一分子。财政收入的增长、GDP的增加,相较于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显然更具有诱惑力。错误的政绩观,导致地方环境保护能力孱弱、资金缺乏,并由此制约了环保事业的发展,进而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长期制约。
国家审计署的调查结果已清楚地说明了少征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完全到位,主要体现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垃圾处理不达标,部分重点监控企业超标排放等;海域监督管理比较粗放,影响了海洋环境;部分资金征管使用不规范,未完全按规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这些问题充分说明,环渤海地区一些地方的环保工作至今仍滞后于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明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3个转变。简言之,就是环境保护要与经济建设并重、同步,要采取综合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这既是对环保工作的要求,也是指导各地实现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方法论。
当前,环渤海地区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环渤海经济圈的建设,使这一地区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镇。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长期以来沿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这一地区面临着诸多环境问题,环境形势非常严峻。要真正实现环渤海经济圈的崛起,实现大发展,必须痛下决心进行大治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并重,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成为环渤海地区各地的必然选择和紧迫任务。
纵览环渤海地区,虽然优越的地理条件、雄厚的工业基础及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为这一地区得天独厚的优势,并逐渐影响到国家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但在工业化、城市化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发展方式粗放,部分老工业城市污染问题长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一些地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局部生态环境破坏继续加剧,矿产及传统渔业资源等严重衰退,现实的环境问题和潜在的环境隐患,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权威报告,环渤海地区在2006年前的10年间,年经济增长率为4.1%,远低于长江三角地区和珠江三角地区的发展速度,而其年环境污染贡献率竟高达10%。
由此可见,环渤海地区要想真正实现经济的崛起,必须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以资源环境禀赋作为经济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走向的分类基础,依据区域不同地区的生态功能定位和环境要素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环境,实行差别化发展和错位发展,以各自优势促进区域互动,为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奠定持久的活力基础,有效推动各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必须将环境保护作为区域发展的支撑力,为统筹区域发展奠定可持续的科学基础。建立健全完备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在大力治理污染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和并重,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有专家预言,2010年环渤海地区占中国GDP的比重将提高到30%,经济总量将达到8.72万亿元人民币。环渤海地区将成为中国经济的第三增长极。
要让预言变为现实,当务之急是推动环渤海地区的大治理,加快实现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将环渤海经济圈建成生态经济圈。
经济圈建设,只想着经济的事,肯定行不通。
15、深入现场缉拿恶臭归案 企业是否扰民需过鼻子这关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5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370068.html
嗅辩员闻臭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成处罚依据
隔壁川菜馆刺鼻的油烟味又“杀”过来了,忍了多日的张阿姨终于忍无可忍,拿起电话投诉到了环保局。
没过几天,来了两个人,每人拎着一个红色的箱子。他们站在门口向张阿姨解释说,他们是环境监测站的,接到了投诉,专门赶来取些样气拿回去闻。
这下张阿姨可犯嘀咕了:取样气回去闻?拎着箱子的工作人员赶紧解释说,他们主要是闻这家川菜馆排放出来的油烟味道是不是超标。
这个听着稀罕。过了一段时间,这家川菜馆的味道果然没那么大了。张阿姨了解到,闻臭师们闻出川菜馆的油烟超标,责令他们加装了一些设备。
原来,这些闻臭师还真的就像法官似的,闻一闻就可以给臭气的排放主体定罪了。这些人还有个专门的称谓,叫做嗅辨员,也叫闻臭师。
放着先进设备不用,偏要用人来测试臭味,究竟是为什么?据专家解释,仪器、设备一般只能测量出单一气体的浓度,综合性异味的浓度往往就无法判断了。“如果有市民反映某地区某企业有臭味排放,但仪器测量结果是有害气体未超标,而且仪器不能参考人的主观感受。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通过人嗅辨的方法进行测试,最后判定臭味是否超标。”
看来,这些“鼻子”的作用还真不可小觑。记者找到了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几位“鼻子”,来探个究竟。
深入现场缉拿恶臭归案
手执真空瓶蹲点下风口 苦苦守候只为最臭一刻
目前,广州市环境监测系统内共有近50名持证上岗的嗅辨员(也称闻臭师),其中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就有30多个。一旦有市民投诉闻到异味,这些“鼻子”们就要出动,为了要给恶臭定罪,嗅辨员首先要到恶臭的“案发现场”,把最臭时分的最臭气体样品收集起来。
周志军曾在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做了5年嗅辨员,他告诉记者,只要是让人感觉不愉快的味道,或者说跟正常空气的味道不一样,都在嗅辨员的管辖范围内。他告诉记者,他做嗅辨员的5年里,处理得最多的投诉,就是针对餐饮业、食品加工厂、香精香料生产企业的。
2005年,周志军曾和同事们处理过一起酱油厂的恶臭投诉。当时广州市郊一家酱油厂引发了居民投诉,每当这家酱油厂进行到某个生产工序时,而此时又恰好有风吹过,浓烈的酱油味便会让住在附近的居民忍无可忍。
带着工具箱来到现场后,周志军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这个酱油厂的生产过程、使用的工艺以及气体排放情况等。为了准确把握情况,他们还要到投诉业主的家里亲自感受一番,把这些情况都掌握清楚了,才能制定臭气采样方案。
方案确定后,工作人员们来到了这家酱油厂的边界点,在下风口待命。一股风吹来,当确定这股味道是待命这段时间里最臭的气体时,工作人员便将事先准备好的真空瓶取出来,拔开瓶盖,臭气就被收到瓶底。但为了取样准确,就这一瓶气还不够,他们还要在这里继续等待下一股恶臭出现。每次采样,最少要采到3~4瓶气体样本,全程一般要6~8个小时才能完成。
把样气取回来一闻,这家酱油厂最终被嗅辨员们判定为臭气超标。周志军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以后,这家酱油厂被责令整改。
但一段时间以后,针对这家酱油厂的投诉又来了,嗅辨员再次出动,原来是他们的整改没达标,不能让周围居民满意。这次,酱油厂被责令搬迁,这时轮到酱油厂喊冤了:“明明是酱油厂在先,住宅楼在后,以前我们这样就行,现在怎么就要搬迁了呢?”周志军说:“工业区和住宅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现在这里变成了住宅区,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讲,这家酱油厂只能因为‘臭味超标’搬迁了。”
据介绍,由于目前能够完成恶臭监测的单位并不多,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鼻子”们还经常被邀请到其他地区做“法官”。
记者来到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见到了“鼻子”的领头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王宇骏副站长和黄卓尔副主任,听他们讲述“鼻子”们的故事。
王宇骏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有30多个“鼻子”拿到了上岗资格证,可以为臭气定罪。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也是广东省第一家有资质作恶臭检测的单位,于2001年前后就开始了这项工作。另外,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目前也有10多位嗅辨员,环卫部门也逐渐开展了这项工作。
“鼻子”们除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每个季度对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的臭味浓度进行检测外,还要负责处理市民投诉。
据了解,2009年以来,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鼻子”们已经“审理”了十几起臭味投诉。嗅辨员们的权力可大着呢,可以对工厂、企业排放的异味气体进行鉴定,也可以对公厕、河道、餐饮单位等某一个固定场所散发的臭味进行鉴定。遇到市民投诉周围的生活环境里有异味气体,“鼻子”们就要出动了。
隔离审查臭气如过关游戏
六个嗅辨员斗闻臭气袋 答错出局逐个进行淘汰
臭气样品被带回实验室后,嗅辨员们就要开始工作了。按规定,每次闻臭都要同时有6位嗅辨员参加,每次闻臭要进行多轮。每轮嗅辨员们都会领到3袋气体,其中一袋注入了样气,没有闻出样气的嗅辨员要被淘汰,闻对的则会进入下一轮,找出被进一步稀释的样气,直至剩下一位嗅辨员为止。
为了避免嗅觉疲劳,去现场采集臭气的嗅辨员不能参与实验室闻臭的过程。
据了解,每次参加闻臭的都要有6位嗅辨员,加上采集样气以及配气的工作人员,每次至少要有8位嗅辨员才能完成一次完整的鉴定工作。此外,为了防止临时有人出差或者身体不适,每次接到任务还要预留几个候补嗅辨员。这也就决定了一些资质比较薄弱的单位无法完成臭气浓度的检测,真正有需要时,只能委托别的单位来做。
闻臭开始了,只见负责配气的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外间,取出3个看上去一模一样的透明袋子,袋子表面分别贴着“a”、“b”、“c”标签以示区别。“先充一样多的干净空气进去”,负责配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然后再往其中一个袋子里注入一定比例的臭气,其实就等于将臭气稀释了。”记者见到,这位工作人员拿着针管,将样气从采样瓶里抽出来,然后又注入到袋子里。
随后,负责配气的工作人员按照同样的比例配出6组样气,然后送给在里间待命的嗅辨员。里间的嗅辨员接过袋子后,就通过鼻子嗅闻选出充有臭气的袋子。如果6个人都选对了,外面的配气师要提高稀释的倍数,再按照同样的程序送给嗅辨员,如果这一次有人判断错了,那么判断错的人要被淘汰出局,判断对的人要接着重复上述程序。直到有5个人都被淘汰出局,鉴定中止。
最后,嗅辨员们要再根据样气被稀释的倍数换算出臭气浓度,再把这个浓度和相关标准作对照,超过标准的,自然就是臭气超标。
据介绍,每次这些臭气至少要被稀释10倍,而一些浓度特别高的臭气,则要被稀释成千上万倍。这样算来,每位嗅辨员每次至少要闻几十袋气体,至少需要两到三个小时呆在实验室里与臭气打交道。
闻臭结果具法律效力
一旦闻出臭气超标就可成为处罚依据
黄卓尔告诉记者讲,当5位嗅辨员都被淘汰出局,只剩下最后一位优胜者时,闻臭就要终止了,然后再根据稀释倍数以及测算公式,换算出臭气浓度。
这份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们的报告,会涉及执法、仲裁,因此,必须做到客观公正。”王宇骏告诉记者。环保局再根据这份结果来判断被投诉的工厂、单位是否臭气超标,是否需要整改。
以周志军处理过的川菜馆为例,经过嗅辨员们的监测,这家川菜馆排放出来的臭气确实超标,按照相关要求,这家川菜馆就需要加装处理装置,如果还不能达标,就要被相关部门罚款,甚至停业整顿。
“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嗅辨员工作的必要性”,一位嗅辩员告诉记者。因为嗅辨员只测算周围空气的味道是不是令居住者感到舒适,这个舒适度,也只能由生活在这个环境里的人说了算,从这个角度出发,仪器、比人类嗅觉灵敏许多倍的其他动物的感觉也就不用考虑了。
据其介绍,恶臭已经是我国主要污染之一,不仅化工、橡胶、炼油等工业生产过程会产生,农贸市场、垃圾场、厕所、下水道等也是产生源。恶臭对人体呼吸、消化等方面都有影响,高浓度的恶臭还可使接触者发生肺水肿甚至窒息死亡。近年来,由于工业快速发展,环保部门接到的恶臭污染投诉也越来越多。(刘丰果)
16、国家新能源总投资将超3万亿 节能减排不可逾越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5月27日 郭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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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市温岭市东海塘风力发电场20台风机全部正式投入使用,成为目前国内单机容量最大的风力发电机。周学军摄(人民图片)
核心提示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开发新能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即使在当前经济运行压力加大的环境下,我国政府仍然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发展新能源。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危机都孕育着新的技术突破,催生新的产业变革。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一个重要的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一个现实的切入点。一些全国政协委员指出,在保增长的时候,节能减排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没有退路。同时,要从更高的视野审视新能源发展,加快新能源发展,以更大的决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从2007年到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资金1300亿元
●目前我国风电机组累计装机超过1200万千瓦,成为世界第四风电大国
●今年我国推广节能灯1亿支,并拟对能效等级达到1级或2级的高效节能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产品加大推广力度
节能减排之新能源发展
新能源振兴规划即将出台,国家在新能源领域的总投资将超过3万亿元
【新闻阅读】
日前,江苏省扬州邗江区规划建设的风电设备科技园项目正式启动。该区将借助本地产业优势,将科技园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基地。力争两年形成100亿元规模,到2015年形成300亿元规模。风力发电是绿色能源、环保能源,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可再生资源之一。根据国家风电发展规划,我国风电的总装机容量预计2020年达3000万千瓦,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将迎来一个重要发展契机。
张国宝(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最近,中央领导反复强调,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加快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我认为,此举意义重大。当前,世界许多国家把发展新能源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美国奥巴马政府提出7000亿美元的巨额经济刺激计划,把发展新能源作为摆脱经济衰退、创造就业机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战略产业。其他发达国家也同样如此。
我们应该汲取过去一些产业发展的沉痛教训,把发展新能源放在一个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来认识。如果我们再不重视,不能从一个更高的视野审视新能源发展问题,预计再过10年,将会突然发现,我们又落到别人后面了。到那时,我们即使想追也追不上了。
节能减排之汽车革命
未来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
【新闻阅读】
2009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未来3年“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按照这一要求到2011年,这个数字将比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美国2008年的销量多出近20万辆。中央已明确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试点,以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欧阳明高(全国政协常委、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实验室主任):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市场和第三大汽车制造基地。巨大的市场需求与严峻的能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发展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实现能源转型与产业振兴势在必行,意义重大。进入新世纪以来,以汽车动力电气化为主要特征的新能源电动汽车技术突飞猛进。油电混合动力技术进入产业化,锂动力电池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车用燃料电池技术不断进步。新能源电动汽车技术变革为中国车用能源转型和汽车产业振兴提供了历史机遇。去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引发实体经济滑坡,美、日、欧传统汽车业遭受重创。各国政府纷纷救市,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目前,西方各国已经在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方面达成共识,一场全球性的合作与竞争正在全面展开。
节能减排之低碳经济
河北保定和上海成为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首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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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北京召开的第十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德国发展研究院院长迪尔克·梅斯纳指出: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两大危机,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解决这两大危机。梅斯纳警告说,如果不创造一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世界经济,人类在克服经济危机之后会在可预见的将来面临后果无法估计、且不可逆转的世界性气候危机。
周宜开(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湖北省政协副主席):从延缓全球气候变化来看,碳汇交易是一种间接减排的方式,它可以帮助筹集植树造林所需要的资金,增加森林覆盖率,对改善局部气候和生态环境作用非常明显,对整个人类的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危机和挑战,威胁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京都议定书》规定,因发展工业而制造大量气体的国家,在无法通过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时候,可以进行碳汇交易,即投资发展中国家造林,出钱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汇指标,以碳汇抵消排放。我国目前为发展中国家,虽然还不需要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但同样面临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挑战。因此,以增加碳汇交易的形式扩大植树造林,既可以获得巨大商机,也可以在未来国际气候公约谈判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节能减排之公共建筑
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
【新闻阅读】
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井湾子的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新建办公大楼,是一座“会发电的楼”。大厦屋顶采用了百叶式非晶硅光电幕墙,整体墙面2500平方米,设计容量为100千瓦,年发电量约11万千瓦时。据悉,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非晶硅太阳能光电幕墙示范工程。作为耗能大国,我国的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如果加上建材生产过程中耗掉的能源,与建筑相关的能耗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46.7%。
黄代放(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执委):《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虽然都在启动公共建筑的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但由于技术准备、经费、管理等原因,各地在推广节能过程中,实施力度不一,目前大都停留在部分建筑试点能耗分析计量,并没有大面积推广,更没有进一步从建筑系统节能入手推广,这里面最主要的是因为经费问题,依靠地方财政,很难快速有效全面推广公共机构建筑节能。中国每单位GDP产值的能源消耗是日本的9倍、美国的3倍。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其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方面消耗的能量已占全国总能耗的30%左右,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堪称耗能大户。因此抓公共建筑节能势在必行。
节能减排之绿色工业
我国将用3至5年时间淘汰现有高耗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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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工业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70%以上,而美国的工业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重不到20%,日本不到30%。工业生产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吸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我国工业的化学吸氧量约占总量的40%,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总量的85%。钢铁行业是典型的高耗能行业。我国钢铁业产能分散,集中度低,大量中小型钢厂技术力量薄弱,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叶金生(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主席):绿色工业体系是建立在循环经济基础上的经济形态,主要特征是低投入高产出。当前,一些发达国家为应对危机,实行被称为“绿色新政”的措施,刺激了相关产业的发展。随着环境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益增强,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绿色工业体系已成为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建议:一、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率先在“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探索建立一套突破行政区划、综合考核的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将绿色工业体系建立与绩效评价制度结合起来。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引导高校、国家实验室和科研机构加强攻关,支持组建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三、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老工业基地技术改造和生态修复。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出台有利于构建绿色工业体系的法规制度。
节能减排之信息技术
我国将加强对从事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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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中国国际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科技博览会上,集中展示了节能减排优秀成果。其中,有节省燃料、热利用率高的节能灶具,还有为太阳能热水器量身订做的恒温龙头,带有二次水回收水箱的节能减排坐便器更是能方便地实现家庭节水,每月省水1350至1800升,节省水费50%至70%。信息技术在全社会节能减排过程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正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王建宙(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事实证明,坚持用技术创新的方式开展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不仅不会给企业增加过多的成本,而且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技术还可以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的建设成本和经营成本。电信行业是信息技术发展的缩影,而信息技术在推动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经济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如在日常工作中提倡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替代日常会议,用电子邮件、短信等替代纸质文书,推广电子刊物、手机报等新型阅读方式。信息技术的作用需要生产流程的配合,也需要公用基础设施的配合,例如,要实现手机远程遥控家庭取暖设备,其基础条件是冬季家庭使用的集中供暖系统要改造成能够方便控制和启闭并能计量的系统。要积极为信息技术的节能减排项目的应用创造条件。
17、齐鲁晚报:谁把环保官员逼成了污染举报者
来源:《齐鲁晚报》2009年05月27日 瞿方业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9369776.html
环保局书记举报4年扳不倒污染企业,从中我们可以理解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为何在治理污染企业方面无所作为。
5月26日《新京报》报道,为了关停辖区内的两家污染企业,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向上级举报,奔走呼吁4年多,报送调研材料累计数十万字。至今,侯宜中已不再担任党组书记,仍坚持举报。
侯宜中举报4年多居然治不了污染企业,原本就令人惊奇,而更令人惊奇的是,侯宜中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举报信的签署者多达203人,其中多人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士,如仪征市环保局原局长赵有宽、夏永根以及财政局、卫生局原局长等。如此“强大”的举报团队仍扳不倒两家污染企业,怎不令人拍案惊奇?
环保局书记为何举报4年竟关不掉两家污染企业呢?首先,这恐怕是因为这两家污染企业有保护伞。那么,这个保护伞有多大呢 ?据报道,2003年瑞祥化工未有任何审批手续就上马致畸、致癌、致突变的苯胺、环氧氯丙烷等项目,甚至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制止下,仍建成投产;而且建成后大肆违规排污,多次被环保部门处罚,却仍关不了,以至于好好的井水洗不成衣服,怪味让附近居民不敢开门窗。这些现象说明,这家污染企业的存在,就是权力凌驾于制度的产物,没有保护伞,污染如此严重的企业怎能生存?
其次,这恐怕也与体制有关系。根据环境保护法,对污染企业“责令停业关闭”均由县级以上政府决定,环保部门只有检测权、建议权、处罚权等。如果当地政府不听从环保部门的建议,就奈何不了污染企业。而法律对环保部门赋予的处罚权也非常有限,导致污染企业根本不把环境执法放在眼里。仪征市环保局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7年至2008年间,污染企业优士化学就因直排有毒有害污水导致水体严重污染等原因被多次罚款,瑞祥化工也多次受罚。但也仅仅是处罚而已,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处罚只是毛毛雨。
环保局书记举报4年扳不倒污染企业,从中我们可以理解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为何在治理污染企业方面无所作为。其实,污染企业之所以在某些地方存在,除了个别官员与污染企业存在不正当关系外,根本原因还在于某些地方唯GDP至上的发展模式,在于官员要通过经济数据出政绩。为了这个目标,他们就会牺牲百姓利益,要环境保护为经济发展让路。
如果不能改变这种发展模式,代之以绿色GDP,并将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环境保护就会虚置,公众利益就会被牺牲,污染企业却总会有生存的土壤。
18、禁古树进城是从根本上保护环境
来源: 新民晚报 2009-5-27
http://news.yuanlin.com/detail/2009527/51773.htm
多年来走“大树、古树进城”之路,追求城市快速绿化目标的现象或许会有所减少——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树木采挖管理,坚决遏制大树进城之风。
中国园林网5月27日消息:多年来走“大树、古树进城”之路,追求城市快速绿化目标的现象或许会有所减少——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树木采挖管理,坚决遏制大树进城之风。
通知是从环保和节约的角度,解释这条新规的。大意是,大树、古树进城,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不仅不增加森林碳汇,还破坏森林资源;移植大树古树成本费用很高,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很为这样的新规定叫好,不单是因为环保和节约,更多是因为这条规定客观上保护了乡村的绿色权益。
自城市掀起绿化运动,乡村大树、古树就开始源源不断地被移居到城市,“乡下人”变成了“城里人”,映衬着摩天大楼、华丽广场,成为城市优雅的背景。殊不知,这样的优雅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城乡不公——城市用低廉的价格,买走大树,同时也买走了乡村的绿色权益。
城市需要绿色,乡村是否就不需要绿色?诚如有专家所言,每一棵大树都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它与所生长地的土壤、土中的生物、树下地被、树上的鸟兽昆虫,形成了良好的共生关系。移植一棵大树,等于破坏一片区域的生态链,地被破坏,鸟兽失居,甚至严重至水土流失,引发洪水、泥石流自然灾害。从某种角度上说,城市的“速绿”导致了乡村生态环境的“速衰”一点也不为过。
在环保这一问题上,城市好比“面子”,乡村才是“里子”。“面子”固然要好看,但对生态环境有举足轻重影响的,还是面积广大的乡村。城市绿化的结果并不是简单地在城市中心划出几个街角,种几株大树,点缀式地来几抹绿荫。仅有“林在城中”是不够的,所谓“森林环保城市”当是“城在林中”,这个“林”就是城郊、是周遍乡村。可见,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维护乡村的绿色权益,远比城市绿色工程来得重要。
当然,有人会说,卖大树、古树可以给农民带来一定的收益,未尝不是城市发展对乡村的带动效应。且不说这带动效应背后绿色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等无可挽回的代价,单是这杀鸡取卵式的点滴收益,又能惠及多少农民?
“禁大树、古树进城”看起来断了一些乡民的财路,其实是更大范围、更长远地保护了乡村的利益。“禁大树、古树进城”了,“绿色城市”运动并非就此戛然而止,城市依然要绿化,所需树木哪里来?来自树木苗圃,来自苗木的产业化,作为现代化农业的一种,这一机遇当然属于乡村。
自上世纪90年代,“大树进城”风靡,关于此话题是是非非争论不断。如今,相关管理部门终于明令禁止,虽亡羊补牢,却犹未为晚,但愿此举能止住城市不断借“大树进城”所泛起的“绿色泡沫”,从维护乡村的绿色权益,从根本上构建和维护我们自己的绿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