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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9-05-22

五月二十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中国新闻网:     中国已经进入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期

http://www.chinanews.com.cn/cj/news/2009/05-20/1699145.shtml

2、人民网环保频道:   联合国公布全球气候协议草案初稿

http://env.people.com.cn/GB/9349967.html

3、财政部网站:     十项重点工作支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减排

http://news.stockstar.com/info/darticle.aspx?id=SS,20090521,30188810

4、新华网:       审计调查发现中国环渤海部分地区污染问题突出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7322

5、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国首个低碳城市研究会成立

http://env.people.com.cn/GB/9345053.html

 

地方信息:

6、新华网:       广州2008年环境质量改善中有隐忧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5/21/content_11414609.htm

7、中国环境报:     广西南宁:环保考核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policies_laws/804121242956527_1.shtml

8、天山网:       1.3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提升新疆环境监管能力

http://www.tianshannet.com/news/content/2009-05/22/content_4254738.htm

 

人与自然:

9、成都晚报:     四川卧龙首次拍摄到野生雪豹(图)

http://news.sina.com.cn/c/p/2009-05-22/065417866801.shtml

 

特别报道:

10、新知客:       怒江大峡谷的水电开发之争

http://discover.news.163.com/09/0521/10/59R2PQ1V000125LI.html

11、罢了,水坝

 

深度报道:

12、中国环境报:     公众环保参与 有哪些基本的环境权?

http://env.people.com.cn/GB/9345979.html

13、法制日报:      专家称环境违法企业难制裁 地方部门保护是主因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industry_manage/804171242957433_1.shtml

14、21世纪经济报道:   破解“跨省污染” 22省级政府面临治水考核

http://finance.qq.com/a/20090522/000038.htm

15、羊城晚报:      广州主要水源地均面临严峻污染(图)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22/142717870182.shtml

16、中国青年报:     4000年古城的忧虑:挖掘之后谁来保护

http://env.people.com.cn/GB/9346951.html

 

环境时评:

17、中国青年报:     江西宜丰对古建筑“原汁原味”保护背后的别样动机

http://env.people.com.cn/GB/9345452.html

18、天津网-城市快报:  政策导引“节能”需要大家一起来

http://news.163.com/09/0522/03/59SUQ694000120GR.html

 

 

 

1、中国已经进入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期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05月20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cj/news/2009/05-20/1699145.shtml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九日电(记者 阮煜琳)中国进出口银行经济研究部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十九日在北京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目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到了必须转变的地步。

  这份在“首届金融、环境与发展论坛”上发布的名为《西方金融机构融资环保政策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前景》的报告指出,从中国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变化进程看,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不仅使经济发展质量难以提高,资源环境也不堪重负。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

  数据显示,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环境压力持续增加。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百分之二十九的速度递增。二00五年,全国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五点一万起。自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以来,全国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平均每两天就发生一起。

  报告称,如果环境保护继续被动适应经济增长,这种状况将难以遏制,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的矛盾突出,协调经济与环境关系的难度越来越大,环境与发展空间受到挑战。必须以更高的层次、更宽的视野看待环境问题,把环境保护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准确判断环境形势,积极推进环境与发展的战略转型。

报告建议,中国目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到了必须转变的地步。如果通过适当的政策措施影响,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具备和谐发展的可能性。中国可以积极运用环境经济政策,推动环境与发展的战略转型。(完)

2、联合国公布全球气候协议草案初稿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9年05月2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349967.html

  为了尽快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联合国上周五发布了气候谈判文件的草案初稿,意在协调各种关于减少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见。

  据路透社报道,这份草案就核电厂、排污交易、林业、海运和空运等问题提出了各种选择。草案的主要作者、安提瓜和巴布达驻联合国代表约翰·阿瑟(John Ashe)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份文件会推动谈判的进程。不同利益方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哥本哈根会议的最终结果可能会令每个人都不快,但我希望结果能对地球有利。”

  发展中国家指责发达国家从工业革命以来就开始燃烧化石燃料,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他们要求发达国家采取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其中一个建议是,发达国家在2018-2022年间,应在其1990年排放基础上减少一半的温室气体排放。否则,气候变化将会引发海平面上升、热浪、洪水和干旱。

  而在经济危机的形势下,发达国家本身设定的减排目标相对较低。比如,美国总统奥巴马设定的目标为,美国 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将与1990年相持平,约比2007少14%。

  有37个工业化国家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规定,2008-2012年间,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要在1990年代基础上削减5%。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伊夫·德波尔(Yvo de Boer)谈到这份草案时说:“这对谈判来讲很重要,它会针对实际问题给政府提供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

  草案中针对发达国家获得碳排放指标提供了更广的选择,称他们可以通过在贫穷国家投资水电和风电等绿色项目获取指标。有些国家还希望能把核电和碳捕获列在绿色项目里,但其他一些国家则强烈反对。

  草案同时还对如何计算发达国家的森林和土地利用的碳减排提出了选择方案。另外,草案还涉及了欧盟将国际海运和空运列入碳交易系统中的要求。(王淏)

3、财政部:十项重点工作支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减排

来源:财政部网站2009-5-21

http://news.stockstar.com/info/darticle.aspx?id=SS,20090521,30188810

  5月21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财政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对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具体部署。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少春指出,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扩内需稳外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手段,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发展新能源的决策部署,按照“夯实基础、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创造环境”的思路,重点是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主要为新能源和节能减排提供基础性平台,并立足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财税等政策引导、建立利益调节机制,支持新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初步构建了一整套立足我国国情、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又与国际接轨的财政支持节能减排政策体系,使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张少春说,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要立足于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地位,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尤其是公共财政政策,给予引导和支持。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占领新兴产业制高点,把应对金融危机与建立中长期新兴产业发展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张少春强调,财政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是当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当前要着力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风电规模化发展,在做好风能资源评价和规划基础上,启动大型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风电产业体系。

  二是实施“金太阳”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加快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

  三是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四是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五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中央财政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电力、钢铁等13个行业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六是支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扩大奖励范围,积极推动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

  七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探索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八是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间接补贴消费者方式,扩大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

  九是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十是支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能效标准标识制度,节能统计、报告和审计制度,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4、审计调查发现中国环渤海部分地区污染问题突出

来源:新华网2009年5月22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217322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审计署22日发布的“渤海水污染防治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环渤海地区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工业和生活污染还比较突出。

审计署于2008年3月至9月,对环渤海地区2006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天津、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唐山、秦皇岛、沧州、滨州、东营、潍坊和烟台13个市。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十五”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和13市政府高度重视渤海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渤海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调查也发现,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工业和生活污染还比较突出。

审计发现,2007年,上述13个市中有7个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60%的平均水平。与2005年相比,2007年13市城镇生活污水中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增长7%。

审计调查的51座已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有18座处理后的水质和污泥不达标。审计抽查的10座垃圾处理场,有6座将收集的62万吨垃圾简易填埋或露天堆,占收集总量的31%。

2007年,13市正常生产的180户国家重点监控废水排放企业中有41户废水超标排放,其中35户属于石油化工、造纸和印染等污染物排放大户。一些县乡企业污染依然十分严重。

2007年底,13市的34个经济开发区中,有15个开发区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07年有4000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358个建设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环评,727个已竣工项目未进行“三同时”验收。

此外,截至2007年底,渤海16个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中,有7个已超过使用期限而未按规定封闭。个别地方存在政府干预海洋执法、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倾倒和单位擅自倾倒等问题。

5、我国首个低碳城市研究会成立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5月2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345053.html

  本报保定5月21日电  (赵永新、张朝辉)我国首个低碳城市研究会今天在河北省保定市成立。

据保定市市长于群介绍,近年来保定市大力发展光伏、风电设备制造等新能源产业,建设“太阳能之城”和生态园林城市。去年1月,该市成为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首批两个试点城市之一。

6、广州2008年环境质量改善中有隐忧 

来源:新华网 2009年05月2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5/21/content_11414609.htm

    新华网广州5月21日电(记者黄浩苑、周强)5月21日广州市环保局发布的2008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显示,去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及噪声质量等各项指标较2007年有所改善,但酸雨等问题依然突出。

    据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柳介绍,广州市空气质量各项指标与2007年相比都有所改善,其中二氧化硫下降9.8%,二氧化氮下降13.8%,可吸入颗粒物下降7.8%,月均降尘量6.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比例上升3个百分点。

    对广大市民广泛关注的饮用水源质量问题,杨柳说:“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量达标率为80.96%,较2007年有所提高,但是仍未能100%达标。比如流溪河氨氮平均浓度和市桥水道粪大肠菌群指标就劣于V类标准。”杨柳表示,这将是今后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

据了解,为保障“绿色亚运”的顺利举办,广州市环保局在工业废气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及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目前进入第五阶段,广州市政府今明两年将每年投入3亿元,联合企业投入,预计将投入21亿元治理空气污染,以实现2009年二氧化硫下降5%以上的减排目标。

7、广西南宁:环保考核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9-05-22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policies_laws/804121242956527_1.shtml

南宁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实施了《南宁市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南宁市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对象为各县、城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开发区管(工)委会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与市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暂行办法》,南宁市领导干部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辖区环境质量、生态及循环经济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情况5个方面。

《暂行办法》要求各地领导干部必须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地综合整治规划(方案)要符合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的实际,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环保设施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加快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开展小流域环境整治,落实辖区河流、小溪等清淤保洁措施。

《暂行办法》对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相关规定。要求各地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方案)要注重科学。不断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有效,森林覆盖率、人均绿化率、自然保护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均达到规定要求。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和物耗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

《暂行办法》规定,各地要结合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评、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环保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环保工作实绩较差,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或履行环保职责不好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视具体情况,在1~2年内不能提拔使用;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8、1.3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提升新疆环境监管能力

来源:天山网 2009年05月22日

http://www.tianshannet.com/news/content/2009-05/22/content_4254738.htm

亚心网讯(记者王敬报道)如果说环境监管能力薄弱是制约新疆环保工作的“拦路虎”的话,那么,随着中央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这只“拦路虎”将变成“纸老虎”。

日前,新疆环保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陈玉新说,近几年,随着新疆经济的发展,中央对新疆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仅2008年,就投入1.3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疆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两大体系建设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

在环境监测预警方面,国家向新疆投入近3700万元用于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其中包括投资1199万元用于建设在14个地州沙尘暴监测能力建设、投资1900万元在全区18个城市建设26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在14个地州建立酸沉降监测站等;国家投资628万元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能力,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建立城市应急监测系统。

而在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上,中央的投入也是“大手笔”,据介绍,500多万元的建设资金中包含有在自治区本级建设的辐射连续自动监测子站,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巴州、阿勒泰地区建立常规辐射监测中心,这将改写这些地州市没有常规辐射监测能力的历史。

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方面,2008年国家投入5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所属的25个县市的环境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投资52万元专门用于全区15个地州的环境统计能力建设。

2008年,中央对新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向可圈可点之处颇多。其中,国家向新疆投入247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边境地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就是一大亮点,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有出入境河流县市的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据悉,此次无论是投入规模还是范围在新疆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除此之外,2008年,中央还首次投入专项资金在新疆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新疆有23个建制村受益。

陈玉新说,目前,这1.3亿元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有的项目2009年就可建成并投入使用,将对新疆污染减排工作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

另据介绍,从2009年起,除已有的资金渠道来源外,自治区财政将每年安排不低于4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污染减排、农村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陈玉新说,随着国家和自治区对环保事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新疆环境监管能力将会有质的飞跃。

9、四川卧龙首次拍摄到野生雪豹(图)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2009年05月22日

http://news.sina.com.cn/c/p/2009-05-22/065417866801.shtml

被抓获的雪豹(资料图)

雪豹

标志性的又长又粗的尾巴,目光炯炯……你应该已经猜到,是雪豹。这种生活在雪线以上的大型猫科动物因为昼伏夜出,更显神秘莫测。但在卧龙自然保护区,由红外触发相机的自动监测,恰好它又回过头,留下了具有科研价值的“标准照”。记者昨日从省林业厅获悉,继今年1月邛崃山系首次拍到野生雪豹的实体照片以来,2月25日、3月16日、3月22日,保护区在海拔4400米以上的高山位点上又多次拍摄到了野生雪豹的照片。有关负责人称,从拍摄到的野生雪豹照片的数量和时间、地点的变化上推断,卧龙保护区内的野生雪豹具有一定的种群规模,野外生存良好。记者 张欧

10、怒江大峡谷的水电开发之争

来源: 新知客(北京)2009-05-21王建 唐郑亮

http://discover.news.163.com/09/0521/10/59R2PQ1V000125LI.html

2003 年,在怒江上修建13 座水电站的梯级开发规划出台,引起了强烈的争议。水电开发规划被搁置至今,但是据《南方都市报》消息,2008 年3 月,六库电站在国家尚未正式核准的情况下,悄然移民并动工。


怒江出西藏进云南,一路南下到丙中洛乡日丹寨子附近,本来由北向南奔流的江水,遇到王箐悬崖绝壁的阻挡,改变了流向急转而西,流经 300 多米,又被丹拉大雪山的峭壁逼得调转头,拐了一个“U”字形的漂亮大弯,形成了 “怒江第一湾”。摄影:bykeer

走过怒江就像是穿越一条时空隧道。因为它的地貌景观极其独特,生物和文化多样性极其丰富。这个极边之地,直到20 世纪初还少有人知,而直到今天,它也是云南最神秘的地区之一。

人们从速览式的旅游到文化游、生态游,还希望能够体验只有在书本和探索频道上才能见到的科学旅行,像科学考察那样去认识一个地方。

科考旅行的目的是让旅行者可以像地质学家那样去观察大地构造,像生物学家那样辨认标本、识别鸟类,像水文学家那样分析河流的历史,像地貌学家那样解释山川如何形成,像气象学家那样观察旱季雨季的交替,去见证环境如何变迁,从而知道如何珍惜和保护脆弱的生态。而怒江正是生态多样性保存完好,却受到现代化威胁的地区。

怒江发源于西藏唐古拉山南麓的那曲,流经云南,经缅甸注入印度洋。而怒江大峡谷奔腾于高黎贡山与碧罗雪山之间,是仅次于雅鲁藏布大峡谷的世界第二大峡谷。炎热的夏天是怒江的雨季,怒江水流汹涌,沿途常见滚石、滑坡、泥石流等危险情况。而冬春的旱季,气温10 度左右并不太冷,河水碧绿,晴朗的天空可以看到美丽的雪峰,非常适合旅行。

本次考察主题:怒江水电开发之争

远处就能看见壮观的留香岩,但是要通过它还是要冒很大风险。摄影:唐郑亮

2003 年,在怒江上修建13 座水电站的梯级开发规划出台,引起了强烈的争议。水电开发规划被搁置至今,但是据《南方都市报》消息,2008 年3 月,六库电站在国家尚未正式核准的情况下,悄然移民并动工。

支持方:怒江已非原生态河流

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打假人士方舟子、司马南等

怒江上游建有两座大坝,已非原生态河流,很多珍稀物种已经灭绝;而山地生态已被当地居民过度开发而毁灭,建坝能让当地居民摆脱贫困。

反对方:怒江地质环境复杂不稳定

云南大学亚洲国际河流中心主任何大明、中科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蒋高明、环保人士汪永晨等

怒江处于横断山褶皱的断裂地带,地质环境复杂且极不稳定,滑坡、崩塌、泥石流频繁,一旦发生灾难,会在作为国际河流的怒江上形成连锁反应。而怒江人口与耕地矛盾突出。人口在50 年里增长3倍,建坝后会迫使修建水库淹没后的移民失去土地,沿谷坡向上迁移,对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构成更严峻的威胁,同时将面临更高的地质灾害风险。

真实情况究竟如何?我们可以在旅途中进行地质和生态的考察,得出自己的结论:

A. 地质环境复杂吗?

1. 泥石流

在怒江沿岸,常能看到一片片扇状的田地突出江面,而紧邻的河面则是险滩。这就是泥石流扇。大峡谷段的怒江为羽状水系,几乎见不到有大一点的支流,支流短小,但是溪谷陡峭,常会爆发泥石流,冲出的砂石会冲毁乡镇和公路,但是也能堆积成宝贵的平整耕地。

●羽状水系:这一类河流干流粗壮,而支流都很短小,平行汇入干流就像一支羽毛。三江并流区的怒江、澜沧江等都是典型的羽状水系。

2. 崩塌

沿怒江行走,路边房子大小的石块比比皆是。这些石头都是从山顶崩塌落下来的,有的是上万年前落下,有的是前几天才从山上滚下的。它属于重力地貌中的一种。而岩屑锥则更壮观,山顶的岩石风化裂成碎块,堆积在陡峭的山坡上。留香岩岩屑锥位于丙中洛往西藏的公路边,很远处就能看见一堆壮观的石块,高达1000 多米,由山顶强烈风化的岩屑堆积而成。石块仍在不停从山顶滚落,不论人车经过这一地段都要特别小心。

3. 滑坡

山势陡峭、地震频发、雨水丰富,这让怒江沿岸注定满是滑坡。和崩塌不同,松散的岩石和土壤整体地滑下造成了滑坡,在滑坡体上方可以看到地面的裂缝。而近年来,怒江地区增加的人口开始把高处的坡地辟为农田,并且挖山开矿,植被破坏后的山体更容易发生滑坡。

●如何测量坡度:根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的通知,25 度以上的坡地都属于退耕还林的范围,但是陡峭到30 度以上的田地在怒江两岸还很常见。人眼很难目测地面的坡度,可以用一个装一半水的矿泉水瓶,顺着坡放在地面上,标记下瓶子上的水位线,再测量瓶子就可以知道地面的坡度。

B. 是否还是原生生态?

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怒江大峡谷都是它们互相交流的重要通道。怒江山高谷深,河谷底像热带一样终年温暖,而山顶终年积雪,不同高度的植物形成了明显的垂直分布,因此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而在动物方面,怒江也是东洋界和古北界两大动物区系的通道。

● 古北界和东洋界:这是动物地理的两个分区。动物的发源地各不相同,而海洋、沙漠和山脉把它们互相隔绝,于是生物学家把动物分成了六大分区。古北界包括欧亚大陆的大部分和北非,东洋界则包括南亚和东南亚。横贯南北的怒江、澜沧江和高黎贡山、碧罗雪山作为屏障阻隔了动物的迁徙,于是成为了两个分区的分界。

田野考察:深切中的怒江峡谷

石月亮下方不远就是村庄。和怒江沿岸别的村庄一样,陡坡上的田地正在向高处扩展,取代了本来就不太繁盛的森林。摄影:bykeer

河流上方布满农田和村庄的平台就是阶地。这一段怒江支流连续而明显的阶地,表明了在某一段时间里,地质活动的速度曾经减缓,河流也趋于平缓。摄影:唐郑亮

实验:河流是如何切穿岩石的?

可以在旅途中自己测量河流如何切穿各种软硬不一的岩石。需要一只GPS 接收器,最好还有地质锤和放大镜。

准备一张表格,沿怒江驱车的途中,每隔10 千米一个点把海拔和里程记录下来。因为公路就沿着怒江边延伸,可以近似认为这就是河流的形状,当然最好还是减去估测的公路距河面高度。同时在每个点记录下河边的岩石,是花岗岩、石灰岩还是砂岩。如果你不认得,最好敲一小块带回来给懂地质的人鉴定。

这样,把海拔和里程在坐标纸上画成一条曲线,你会发现在曲线比较陡峭的地方,对应的岩石比较坚硬,而曲线平缓的地方对应的石头更软。这就是河流比降随岩性的变化。

●怒江地质史:怒江大峡谷和青藏高原一起形成。从2000 万年前的晚第三纪开始,印度板块开始往东北方向推挤。青藏高原迅速抬升,而怒江一带则像挤皱的布一样,形成了许多平行的山脉,山脉之间是几条大河,这就是横断山脉区域三江并流的形成。怒江湍急的水流把河谷切割得越来越深。通过对阶地的研究,地质学家确定了近十万年以来,怒江每年下切1~2 毫米。

●阶地:河岸阶梯状的小块平地,表现了河流在地质年代中一步步下切的过程。怒江沿岸距河面50 米、100 米和150 米左右的三级阶地最为明显,说明怒江的下切在那两段时间曾有所减缓。许多村镇都建在这三级阶地上,因为阶地通常是平坦的耕地。

●怒江的石月亮:石月亮在福贡县城以北不远。它位于高黎贡山山脉中段3300 米的月亮山峰巅,洞深百米,宽40 余米,高约60 米。透过洞口可以看到另一侧蓝天。它本来是一个巨大的大理岩溶洞,由于河流逐渐深切,只在距离河面1500 多米的地方残留了这一小段。按照怒江的下切速度,它在约100 万年前还在河面附近。

对于怒江沿岸的居民,乘溜索过江就和走过街天桥一样稀松平常。但是当水电站建成后,这种交通方式可能会消失。摄影:bykeer

交通

公路是怒江的唯一通道。从昆明乘班车到六库(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府所在地)行程600 千米,大约13 个小时。六库两家汽车客运站都在向阳东路。从六库出发乘班车可直接到贡山,然后可转车至丙中洛。怒江的风景都在路上,旅游主要沿着峡谷走走停停,包越野吉普300 多元,柏油路的尽头是与西藏相连的丙中洛。从丙中洛去西藏察瓦龙是艰险的土石路,再往上游就是马帮走的山路。怒江的路一般比较难走,应做好吃苦的准备。

而要横跨怒江峡谷,可以尝试一下当地的溜索。最早的溜索是傈僳族、怒族等用竹篾编扭成很长的篾绳,而现在一般使用钢索,所以不用担心安全。溜索有平溜和陡溜两种。平溜两头一样高,溜到江心要双臂用力,才能攀到对岸。陡溜,特别是双向陡溜,溜索一头高一头低,可以自然滑向对岸。常用的工具是用栎木或竹子做成的溜板,一根拴在腰间的麻绳。飞速溜行时身子要朝后,防止钢索将身体擦伤,快到终点时一定要注意“刹车”。

11、罢了,水坝

 

外交部在本周四说有关怒江大坝工程潜在的生态危害有关部门一直在认真研究。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表示:“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跨界河流的利用和保护,努力在寻求开发与保护相平衡的政策。”

马说,在怒江大坝建设工程作出最后决定以前,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组织召开研讨会,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地方的意见。

“对于怒江水电开发,在进行环境评估深入研究后,政府将会作出明智的决定。”

马是针对联合国的一篇报告作出以上回应的,这是一篇针对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对生态系统存有巨大危胁的项目”报告。

怒江起源于中国西藏,流经缅甸和泰国。自2003年以来,在长达3240公里的怒江上修建大坝的规划一出台,就一下子引起了轰动。

2003年8月,一项在怒江上建水力发电厂的计划被提出,认为可以提供替代能源,但被一些中国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所反对而被搁浅。

2004年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敦促有关当局慎重审查和研究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影响,作出科学的决策。

然而,大坝建设的筹备工作一直在进行着。

周四的南华早报报道温总理要求停止工程建设,进行认真的环境评估。

“怒江有超过7000种植物和80种稀有或濒危动物和鱼类,大坝建设活动有可能严重破坏河流生态系统” 非政府组织绿家园召集人汪永晨说。该组织反对在怒江建大坝。

她说,“我们希望公众的呼声能继续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以阻止这项工程。”

与此同时,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星期四转达了中方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的立场。

借鉴一份“实施巴厘路线图-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的立场”的文件,此文件公布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马朝旭说,国家要在这次会议上取得积极的成果,很有可能制定后京都决议,以对付气候变化问题。

马朝旭强调任何协议都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可持续性发展之原则,并采取联合措施,以减轻和适应气候变化,同时,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该文件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减少百分之四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丽英译)

12、公众环保参与 有哪些基本的环境权?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5月2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345979.html

  环保是全民性的公共事务,环境问题关乎每一位公众的切身利益。在我国,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增强,公众的意愿和行动在解决环境问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公众环保参与能力较差,在碰到具体问题时,很多公众都不知道法律赋予了公众哪些权利。在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对违法企业进行监督和举报、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方面,我们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规定了哪些基本的环境权?

  《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规定从根本上明确了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民主权利。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八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些法律规定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了原则性的法律依据。

  此外,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在论述“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时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公民环境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其提出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及相关事务奠定了基础。但其概念还较为模糊,范围也难以界定。有学者认为,环境权至少应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

  信息公开与环评公众参与

  2003年9月1日,保证公众参与的重要立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规定明确了对公众和专家参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方式和公众意见的法律地位,使公众的意见成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2006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公众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如明确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有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

  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公众只有获得准确的环境信息,才能有效地行使参与和监督等其他权利。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同日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国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和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做了全面的规定。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则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定

  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

  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共同诉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信访条例》、《环境信访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不少政策性文件也对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张俊)

13、专家称环境违法企业难制裁 地方部门保护是主因

来源:法制日报 2009-05-22郄建荣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industry_manage/804171242957433_1.shtml

黄全忠等5人再次来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商讨贵州化肥厂污染损害赔偿执行问题。遗憾的是,仍然没有结果。

这样的境况已经延续了12年。

黄全忠告诉本报记者,12年的艰辛执行令他们不堪回首,“我们写的各种反映信函多达数千封,耗尽了人力、财力、物力”。

从近几年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来看,要使环境违法企业受到法律制裁,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副教授杨素娟5月2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明了这样的观点。

水质污染导致网箱养鱼死光最高院终审判决养殖户胜诉

 “一个网箱养殖户,一个大国企,本来互不相干。”黄全忠告诉记者,1994年9月发生的一起死鱼事件,将他们与贵州化肥厂的恩怨延续至今。

自1991年以来,黄全忠、杨兴、杨贵起、宋开胜以及贵州红枫发电总厂通讯分厂经有关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清镇市红枫湖水域进行网箱养鱼。

 “前两年,我们的鱼都长得蛮好。到了1994年9月下旬,红枫湖水体水质严重恶化,我们的网箱养鱼也遭遇了飞来横祸。”黄全忠回忆说,几乎是一夜之间,网里的鱼全部死亡,“当时的湖面白花花的一片,全是死鱼”。

据黄全忠介绍,根据贵州省农业厅渔政部门核定,黄全忠等网箱养鱼损失22万多斤,直接经济损失达280多万元。

 “鱼死了,我们总要查找原因吧。”黄全忠说,在调查死鱼事件的过程中,贵州化肥厂成了最大可疑目标。

红枫湖是贵州黔中地区最大的人工水库,也是贵阳市、清镇市的饮用水源地。而1987年建成的贵州化肥厂就坐落在红枫湖边。

 “其实,在1994年9月这次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前,贵州化肥厂的排污行为就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黄全忠案的代理律师赵永康告诉本报记者,1992年10月,由贵州省环保科研所、贵州工学院等10个部门联合调查形成的《红枫湖水环境容量研究》认定,每年排入红枫湖的工业废水总量为6342万吨,其中,贵州化肥厂是最大的污染大户之一。

赵永康说,1994年9月27日至12月6日,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红枫湖水质进行了十多次综合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贵州化肥厂排入红枫湖的污染因子氨氮浓度超过国家标准9到130倍;1995年,贵州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立法保护红枫湖、百花湖调查报告》表示,贵州化肥厂是造成两湖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贵州省水科院经过调查也认为,死鱼是由于工业废水中含有氨氮成分造成。

 “此外,贵州省环境卫生监测站、贵州气象局当时都有调查结论,这些结论都证明死鱼与贵州化肥厂的污染有直接关系。”黄全忠说,掌握了这些证据,1995年12月15日,他们5个受害个人和单位向贵州省高级法院提起环境污染诉讼。

1996年8月14日,贵州省高级法院作出判决,鉴于贵州化肥厂是向红枫湖排放氨氮工业废水的主要污染源,但考虑到不是惟一污染源,因此,贵州省高级法院判定贵州化肥厂承担黄全忠等死鱼损失60%的赔偿责任,即贵州化肥厂赔偿黄全忠等160多万元。

一审判决后,贵州化肥厂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在1998年2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贵州化肥厂上诉,维持原判。

节外生枝执行被迫中止一波三折后又恢复执行

在黄全忠等污染受害者的眼里,最高法院终审的案件无疑就是一桩铁案。然而,事实却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

黄全忠说,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生效后,他们几个养殖户在1998年4月8日依法向贵州省高级法院申请执行,案件也从此进入执行程序。然而,就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一件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1998年5月23日,贵州省有关部门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并致函贵州省高级法院,要求对案件暂缓执行。

赵永康告诉本报记者,1999年1月15日至18日,特别调查委员会进行了人工模拟实验,实验结论认为,养殖户死鱼与贵州化肥厂污染没有直接关系。

1999年5月,贵州省有关部门作出《关于黄全忠等诉贵州化肥厂水域污染赔偿纠纷案调查结果的报告》。报告表示,贵州省高院及最高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并要求最高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和改判。

案件执行被迫中止。

更出乎黄全忠等人意料的是,在贵州省有关部门将调查报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后,案件又出现了转折。

 “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贵州省有关部门的报告后,按照程序将报告转给了最高法院。1999年11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了最高法院的情况报告。”赵永康说,最高法院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表示,最高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确定赔偿的比例适当,判决公正,依法应予执行。

2000年3月,贵州省有关部门决定撤销特别调查委员会。2003年,这个案件又恢复执行。

据介绍,2003年7月,贵州省高级法院就案件执行问题向最高法院请示。2003年9月,最高法院对请示做出批复,要求贵州高院坚决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12年执行不果赔偿数额翻番专家称主因是地方部门保护

近日,当记者来到贵州化肥厂原址时,“贵州化肥厂”的厂牌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贵州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办公楼一名彭姓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我们是四川美丰[7.68 -0.78%]集团的,去年11月27日,通过与原贵州化肥厂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我们将贵州化肥厂收购并控股。”彭姓负责人说。

他表示,对于这起赔偿案,经过贵州省有关部门的协调,他们也只能认了,但“我们认的只是当初法院判的数目160多万元”。对于12年时间所产生的300多万元利息,彭姓负责人说,贵州美丰的态度是“企业绝对不能承受”。

企业的理由,一是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企业本身也很困难;二是拖了12年导致利息高过本金不是企业的问题,由企业承担不公平。

 “我们来了以后,投资五六千万建设了现在的污水处理厂。”彭姓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污水处理厂刚刚通过预验收,仍没有正式通过验收、使用。

 “原来的贵州化肥厂根本没有污水处理厂。”这位负责人明确告诉本报记者。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屡屡听到这样的发问:制裁环境违法企业为何如此艰难?

吕克勤告诉记者,根本原因就在于,在一些环境污染案件中,污染企业一方总是能以各种理由被地方各个部门所保护。

杨素娟也有这样的体会。她说:“环境诉讼案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地方纳税大户,甚至是地方经济支柱,这些企业往往与地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杨素娟认为,这是违法污染企业受到保护的根本原因,也是环境违法企业屡打不尽的根本原因。

赵永康告诉记者,黄全忠等人已向贵州省高院明确表示,要求贵州美丰全面履行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对于460万元的赔偿本金及利息绝不放弃;而最高法院也在2008年底向贵州省高院发出督促执行令,要求贵州高院于2009年1月24日前执结此案。

截至目前,距离最高法院的督促执行令已过去了3个多月,贵州化肥厂的污染赔偿案何时能执行仍是未知数。

14、破解“跨省污染” 22省级政府面临治水考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05月22日 王世玲 

http://finance.qq.com/a/20090522/000038.htm

  “跨省污染”一直是水污染防治的难题。

  5月20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发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望破解这一治污困局。

  《办法》根据不同河流、湖区(水库)特点,对有关跨省界断面、湖区(水库)断面和环湖河流断面设计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分清“跨省断面”污染的各自责任。

  相比目前最具有“威慑力”的考核手段,即两项“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办法》将用氨氮(总氮)、总磷等20多个指标,全面评价重点流域地方政府的治污效果。

  据环保部当日的公告显示,《办法》考核的范围涉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也就是要对22个省级政府实施相关专项规划情况的考核。

  有考核就有相应的惩戒。

  《办法》规定,对未通过考核的,环保部将暂停该地区相关流域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监察部门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不通过,暂停环评审批

  “一条河的污染,所流经的地方,到底谁来负责任,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一直是重点流域治水的难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研究专家吴舜泽表示,分清责任就需要给跨行政区域的断面水质给出明确考核指标。

  实质上,水域断面监测数据也是反映水质的重要指标。

  根据最新的《中国环境公报》显示,197条河流407个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9.9%、26.5%和23.6%。

  断面监测数据虽然能判断一个流域的污染程度,但尚不能判断污染者各自的责任。而此次五部门出台的《办法》,给出了厘清责任的全面考核指标。

  以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总氮)、总磷等20多项指标,来判定跨省界断面、湖区(水库)断面及重要支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

  “用水环境质量变化程度来综合反映重点流域地方政府的治污效果,评估结果更易于被公众理解和认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

  而这一达标率将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挂钩。即达标与否,作为下一步是否给地方专项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标准。

  根据重点流域水环境问题以及“十一五”期间规划任务,相应的治理项目正相继展开。包括三类重点治理工程,分别为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区域污染防治工程。完成上述规划工程,资金投入量为2565.2亿元。

  显然,对地方而言这笔投入颇有吸引力。

  “治理项目投入下去了,也开工了,但环境效果如何呢?”一位中国环境科学院专家称,需要对这笔巨额投入作出环境效果评价。

  前述包括20多项指标的水质综合达标率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的最大权重,达到70%;另外30%的考核权重,主要是看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

  因此,对未通过上述指标考核的地区,《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将暂停该地区相关流域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考核通过,加大支持治污项目

  尽管已经出台了各种措施,但中国的水污染防治仍面临着挑战。

 [1] [2]

15、广州主要水源地均面临严峻污染(图)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9年05月22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22/142717870182.shtml

北滘工业园的排污渠,有一部分是直接通到污水处理厂

附近有大型的制衣织染厂,小溪汇入永汉河的水变得有黑有黄

  “如果说龙门的污染企业是扣在广州东部人们头顶上一个脏盆子的话,那么顺德西海这里的情况就像是有一条污水管直接排放到广州人的嘴边!”

  资深专业人士报料:广州当前各大主要水源地均面临严峻污染威胁!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增江河上游清澈难再,沿河水厂净水成本逐年递增;顺德西海南洲水厂取水口不明污染物时有出现,2008年曾经有三个月该厂原水突然从二类水源降至四类水源,水厂不得不紧急增投大量活性碳!

  从家门口的流溪河,到27公里外的北江顺德水道,再到70公里外的西江引水,水资源专家认为,如果我们不采取更进一步的积极环保措施,广州的下一个取水口可能将延伸到珠三角区域之外———也就是说,珠三角自身范围内届时将无水可取!广州人“守着珠江没水喝”将不再是危言耸听。

  东部水源调查:

  上游污染企业大发展

  下游水厂叫苦直摇头

  在河流下游被“赶尽杀绝”的重污染行业,居然在河流的上游“咸鱼翻生”,这是记者在对广州东部水源地进行调查时发现的一个令人震惊的怪象———

  在增江上游龙门县的龙华镇,某某大型水泥厂门外面,来自各地的大型水泥运输车排成了长龙。龙门县统计局的公开报告则直接表明:龙门县积极实施“工业富县”的战略方针,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泥业。2008年水泥产量再次刷新历史纪录,突破600万吨,达到638万吨,比上年增加89万吨,增长16.2%。……2009年,龙门县将必须继续紧紧围绕 “打造粤东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的目标…… 对于上游水泥厂行业的高速发展,广州东部某区的负责人感到啼笑皆非,“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区内全部的水泥厂关门大吉,却没想到它们反而骑到我们头上去了。”

  然后让人震惊的还不仅仅是水泥行业。就连纺织印染企业,也像幽灵一样出现在增江上游流域。在离增城最近的龙门县永汉镇附近的永汉河(增江上游支流)边上,一家占地数千平方米的制衣织染企业堂而皇之就在马路边开门作业,附近的一条水利灌溉渠河水浑浊泛着恶臭,在流经官田排涝站进入永汉河时,黑黑的渠水与暴雨后黄黄的河水看起来泾渭分明。

  河流上游有污染,沿河水厂最为敏感。在增城正果镇水厂,这是增江流域进入广州区域后的第一家水厂,一位制水工人告诉记者,“源水中的杂质越来越多,2006年以来净水成本越来越高,2000年前我们每吨水的成本是0.15元/吨,如今至少已涨到了0.25元/吨!”而在该水厂的取水点正果大桥附近的泵房里,在这里值班近20年工人老李一谈到水质就不断摇头,“以前站在正果大桥上,可以看到桥下两米多深的桥底,如今,就是站在桥底下的取水口附近,连1米深的水也看不透。”

  南部水源调查:

  污水直排广州人嘴边

  南洲水厂治污压力大

  “如果说龙门的污染企业是扣在广州东部人们头顶上一个脏盆子的话,那么顺德西海这里的情况就像是有一条污水管直接排放到广州人的嘴边!” 南洲取水口的困境是明显的因跨地区取水而导致的相关行政监控不能及时到位的表现。

  在相关知情人士的指引下,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顺德西海南洲水厂取水口上游,一条长达6米多宽的通过林广水闸来调控的污臭河涌,居然直接排入顺德水道,离南洲水厂的取水口只有大约不到一公里!再稍稍远一点,就是整个顺德北滘镇的污水处理厂,该厂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口离南洲水厂的取水口也不过两公里多———在涨潮的时候,这些废水完全可以上溯到南洲取水口。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在整个顺德北滘工业园,当全镇几乎全部污水都已通过截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时,西海南洲取水点附近几平方公里的地方,却没有实现截污,而这里周边却恰恰厂房林立废水横流。为什么唯独这一片区至今仍未实现截污?知情人士透露,广州每年为南洲水厂取水向佛山方面支付的水资源费有将近千万元之巨,从2005年到如今,至少总费用已达到4000万元,光是用这个费用完全可以解决西海取水点附近的截污问题。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广州最好水源地的南洲取水口其源水水质开始变得不太稳定并且时时面临新的污染威胁。据知情人士透露,“去年年中,进厂源水突然出现异味,南洲水厂不得不应急投加了260多吨活性炭!”而随着源水中越来越多的杂质与藻类在近27公里长的源水管道中附着并繁殖,原水管道的运营成本与维护成本也在急剧攀升———而南洲取水点周边地区究竟何时能够得到彻底改善,至今仍无明确答复。

  把脉西江引水:

  取水点优越利于监管

  上游产业发展存隐忧

  按照广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目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的西江引水工程将在明年十月前完工,届时广州老城西部的数百万人口将喝上优质的西江水。

  根据业内人士分析,伸出长达70公里的源水管道到佛山三水下陈村的西江口取水,西江引水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南洲取水的跨地区取水监管不力的教训。据介绍,西江引水的取水口正好与佛山第二水厂的取水口相邻,双方地盘甚至相互交织在一起,这就确保西江引水的取水口至少可以得到与佛水第二水厂的取水口的同样的保护优待,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跨区域取水在行政监管方面存在的先天性缺陷。

  但西江引水同样不无隐忧。有资深水资源专家担心:东部水源地的污染企业居然转移到流域上游的怪像会不会在这里重演?肇庆作为广东“双转移”政策一个最重要的承接基地,能否为下游的兄弟城市把好这个关守住这道槛?从这一角度来看,2005年12月广东北江镉污染事故绝对不是一场虚惊,而是一记值得回味的警钟。

  资深专家提醒:

  产业转移防放虎归山

  城际合作重环保优先

  在记者近日的采访中,面对日益严重的水资源危机,多位资深专家献计献策。

  “广州自身首先要吸取教训,注意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资源环境保护。”有业内专家透露,今年2-3月期间,广州花都的巴江河因为污染严重,上下游均完全无法取水,一度导致数十万人饮水困难。而当前的广州北部还要防止这样一种现象:几乎北部所有的中小型水库均已成为各大房地产发展商的私家观景湖区了,如何保证这些大小水库的水质的安全,政府部门要早做考虑。

  有专家特别提醒,当前广东双转移正开展得风生水起,有关执行部门要谨记双转移的前提是升级换代。如是没有技术上的突出升级,那些污染严重的企业一旦转移出去,也可能起到放虎归山的作用。“大多数污染严重的企业原来都设在河流的下游,大家相对经济发达承受能力较强,监控污水排放也有一套较成熟的手段和经验。如果我们现在只顾着去捅‘马蜂窝’,结果可能会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马蜂会跑得到处都是,特别是跑到河涌的上游去,这样就会出现全流域被污染的危险。”

  更有资深人士从珠三角一体化的角度提出建议:珠三角城市一体化应该率先从水资源保护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广佛肇尤其要从这个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如果我们现在不采取更为积极的应对措施,广州的取水口最终将不得不延伸到整个珠三角之外!———也就是说,珠三角自身范围内届时将无水可取!广州人“守着珠江没水喝”将不再是危言耸听。

16、4000年古城的忧虑:挖掘之后谁来保护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9年05月2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346951.html

  曾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为“2006年中国考古六大新发现之一”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三座店夏家店下层文化石城遗址,因为宏大的规模、保存完整的原始状态,尤其是与商王朝大体相当的时代,让中国乃至世界考古界为之震惊。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三座店水库工程的建设,这个距今约为3400~4000年的古文化遗址生存状况令人担忧。

  洞子山杂乱无章

  记者来到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三座店村阴河左岸洞子山,目睹了这座夏家店下层文化石城遗址的现状。

  洞子山——这座位于阴河岸边、承载着中华文明永恒记忆的小山丘,在三座店夏家店石城遗址没有发掘以前,默默无名。2005年下半年,为配合三座店水库工程的建设,考古部门在这里开始了考古发掘工作,将这座面积约9000平方米的神秘古城呈现在世人面前,洞子山这座孕育了中华文明的小山坡,一下子像4000年前那样热闹起来,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沿着111国道,驱车出赤峰市区向西北约40公里,在三座店村北侧,远远地就能见到一座平缓的小山,山下是正在建设中的三座店水库工程工地和三座店水库管理部门的两座现代化办公楼。

  站在山下向西北眺望,洞子山南侧山坡上那经历了千百年风雨的古城就像一堆杂乱无章的石头,一条新开出的工程道路由山下直通半山腰西侧崖壁,电线杆和电缆铁架爬上了山顶,显得格外醒目。沿着这条工程道路,记者向山上走去。沿途看到,从山腰上修建下来的一条巨大的管道,将洞子山南坡下半部分一分为二。

  据一位当地村民介绍,三座店水库工程开工以后,就在洞子山南坡上开通了这条工程道路,施工车辆每天都从这里通过,加上管道的挖掘和山顶上大坝的建设,让经历了几千年风雨的石头古城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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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江西宜丰对古建筑“原汁原味”保护背后的别样动机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9年05月2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345452.html

  这是一则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江西省宜丰县天宝乡天宝古村2007年被评为“中国民族优秀建筑文化魅力名村”、“中国独具特色名村”、“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天宝古村的历史遗存建筑早至明代,这些古屋有的已经被鉴定为一级危房,而当地政府以“保护范围内的各式古建筑一律不允许拆旧重建”等规定为由,禁止天宝古村的村民在原址建新房,而这些村民又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重建房屋,他们只得居住在上百年的古屋中,担惊受怕。(《中国青年报》5月20日)

  一方面是摇摇欲坠年久失修的一级危房,一方面又是承载着百年历史的古迹,这就是江西省宜丰天宝古村百年古屋的尴尬身份。而最让人尴尬的是,当地政府对古屋和村民的保护手段耐人寻味——70岁的村民刘炎光在5月5日收到天宝乡安检站的一份通知,“你居住的房屋因年久失修,抗暴风雨能力差,存在着危及你全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隐患。乡党委、政府要求你在5月10日前搬离现居住的房屋,如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今后出现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而往哪里搬去哪里建,并没有人来告诉他们,刘炎光一家只能继续住在危房里。但是这些危房也没有人来维修,让其自行倒塌,难道也算是当地政府的保护手段吗?

  这些年历史遗迹被破坏的现象媒体曝光不少,历史遗址的重建,也往往被公众视为“赝品”而诟病。江西宜丰县对古迹的保护措施倒是避免了“拆”与“重建”,他们只是在这些古屋外面贴上清代或明代建筑的标签,原汁原味地“保护”着这些百年古建筑任其风吹雨打,至于这些破损的古建筑能够支撑到何时,似乎不在当地政府考虑的保护范畴之内。

  与其他地方对古建筑的“拆”与“重建”相比,江西宜丰县反其道行之也算是保护措施的一种“另类标本”,但这也并非一个好的标本。他们丝毫没有顾及置身于这些已成危房的古屋里村民的安危,说白了,这是在借着“保护古建筑”的名义推卸责任。保护古村是不是一定要让村民居住在危房之中,保护古村是不是一定要以百姓安危为代价?这样的“保护逻辑”显然不成立。

  除了“原汁原味”的保护手段被质疑之外,古村的维修和保护费用的去向问题也被推进舆论漩涡。天宝古村保护理事会的一位成员曾亲耳听见宜丰县县委书记说,县委县政府每年拨款90万元给天宝乡,用于古村的维修和保护,已经好几年了。同时今年1月,天宝乡就收到国家有关部门的300万元专款,专用于天宝古村的保护。但至今村民和古村保护理事会都不知道这些钱被乡政府用到哪里去了。保护费用的去向之谜,更为当地乡政府“原汁原味”保护手段的动机抹上了一层别样的色彩。

细细琢磨江西宜丰县对古建筑“原汁原味”的保护手段,如果仅仅从历史遗迹保护的角度来看的话,它只是从“过分开发”的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但是,如果附加上那些村民居住困境的信息,这一非典型的保护标本所折射出的恐怕就不单单是历史遗迹保护的问题了,这个“黑色幽默”里同样包裹着当地政府对民生困境的忽略。(陈方)

18、政策导引“节能”需要大家一起来

来源: 天津网-城市快报2009-05-22

http://news.163.com/09/0522/03/59SUQ694000120GR.html

  “2009年3月28日晚上8:30-9:30,请关灯1小时”:从中国北京的鸟巢到英国伦敦的“伦敦眼”,全球多个地标性建筑都熄灯了。一个小时后,灿烂依旧,人们对于“节能”的兴奋和热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消退。于是有人断言,“地球一小时”对全球节能减排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仅是深度唤醒了人们的节能意识。

  如果说“地球1小时”的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那么另一方面,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风暴使世界面临百年一遇的萧条。人们由于收入的下降,需要节约家庭生活开销成本,这使得我们对于节约用电将不能只停留在意识层面,必须马上行动。

  有了需要节能的意识,有必须马上行动的外部环境,那么,我们节能行动的方向在哪里呢?答案就在日前刚刚揭晓的国家2009年高效节能项目招标结果中可以寻觅。

  也许是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需要,也许是中国持续节能战略的一种巧合,近日,笔者了解到:在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2009年高效节能照明推广项目招标中,中标的全部是产品在节能方面有突出优势的生产企业。

  据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介绍,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一项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计划全部实施后,每年可节电32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20万吨、二氧化硫3.2万吨。同时中央财政投入补贴2.8亿元,直接拉动社会消费6.5亿元。

  而从去年的推广效果来看,第一年因为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消费者的购买热情,许多群众在得知消息赶到销售点时,产品已经售完。笔者走访中发现,好多民众对国家的这项政策还不是很了解,知道政策的,又不知道何时何地能买得到,活动组织者第一年也明显缺乏经验,从而使得这项利国利民推广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

  2008年,经过中央和各地方政府的努力,我国超额完成了推广5000万高效照明产品的任务,今年的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了力度。为了配合政府推广工作,节能照明领先企业飞利浦、三雄·极光照明等企业也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练好内功,提高产能,用更好更多的产品来履行节能环保的推广职责。

  “中标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的高效照明产品必须达到照明产品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其规格、型号必须通过国家节能产品的认证,而这些正是三雄·极光照明所孜孜以求的。”本次中标企业三雄·极光照明负责人如是说。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处于经济低迷中的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提振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政府采购示范,节能照明企业看到希望,增强信心,广大消费者的节能意识也将因为国家此次招标的行动而继续增强,会大力支持节能产品。从而企业和消费者形成良性互动,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融合成为了节能减排这个目标一起努力的共同体。

  作为北京奥运场馆、上海世博会照明供应商的三雄·极光照明负责人谈到本次中标时说:这次高效节能照明项目中标大大提高了企业度过经济冬天的信心,为支持中国高效节能照明的推广,三雄·极光将不断加大投入,加快研发高效节能照明高端技术与新产品步伐,从技术上切实继续改进,生产出更多、更好的节能产品。

  一位在这次招标中没有中标的照明企业的负责人表示:我们虽然没有中标,但是通过这次招标看到了自己发展中的不足。在政府的推动下,中国将成为全球节能照明增长最快的市场,只要能在技术和产品上迎头赶上,经济危机会转变成企业的发展机遇。

  当然,如上表述我们可以看出,节能照明产品生产者在对于国家本次招标中应该说做出了积极响应,那么,节能产品消费者的反馈如何呢?只要性价比适合,消费者对节能产品还是算的过来一本经济账的。笔者邻居王老太太在对节能产品的选择上就是一个现实的典型代表:上世纪90年代初,王老太太跟随儿子来到了北京,虽然住楼房,但房子里用的还是电灯泡。“价格比市面上便宜2/3,去年他们来小区推广节能灯的时候我一下子就买了五个,感觉比电灯泡亮堂多了,一算账,还能省钱,所以今年就想把家里剩下的灯都换了。”王老太在小区销售点对笔者说。

  如果说“地球1小时”是对人们的节能意识再一次深度唤醒,那么在经济危机来临时,直接节能的紧迫性和实际价值大于间接的开源。而此次政府采购则为照明企业及广大用户指明行动方向。我们可以预期,在此方向指引下,照明企业则会生产出更多更好的节能产品,而用户也会多选择节能技术突出的照明产品。这样始于“地球1小时”、经济危机下的全民节能行动,因为有了政策的指引,也将不再会是戴着镣铐的舞蹈,而当是在你我他的践行下,成为全民的狂欢!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