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0
三月二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倡议书:
1、地球一小时:和WWF、百度一起在3月28日晚20:30关灯一小时
环境资讯:
2、新华网: 2008年我国环保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万余件
2、CCTV: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中国目前正研究开征环保税
4、中国青年报: 地方投资碰撞环保 环保部:绝不松动监管尺度
5、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超标率超过30%
地方信息:
6、新京报: 北运河治理2012年还清 干支流将成"绿色生态走廊"
7、新华网: 黑龙江:出现劣V类江河水体将问责当地政府
8、人民网-人民日报: 加大减排治污力度 合肥明年起不向巢湖排一滴污水
9、新华网: 辽宁实行地下水保护区制度及地下水保护行动
人与自然:
10、泰州新闻网: 长江刀鱼越来越少了
环境曝光:
11、中国环境报: 湖南冷水江锡矿山非法开采污染环境 严重危害百姓
深度报道:
12、中国环境报: 污染事故频发 怎样以法律手段遏制环境行政不作为?
13、南方日报: “环评”不过关“政策”恐难产
14、新华网: 中国:“绿色信贷”政策应对环境污染
环境时评:
15、人民网-人民日报: 务必保持足够警惕:保增长要算资源环境账
16、南方网: 还有多少“水耗子”仍在盗水?
17、中国青年报: 少开一天车效果究竟多大 能否解决北京出行难?
1、地球一小时:和WWF、百度一起在3月28日晚20:30关灯一小时
来源::百度粉丝网 2009-03-27
http://www.kissbaidu.com/article.asp?id=2407
百度粉丝网最新报道:3月27日消息,近日,百度公益发起新的倡议,在百度各大频道宣传并号召广大网友一起参加全球性的“地球一小时”活动,和WWF、百度一起在3月28日晚20:30关灯一小时。以下为倡议书全文:
亲爱的朋友们:
当沙尘暴袭击北京的时候,当太湖、滇池污染消息传来的时候,当雪灾、大旱极端天气频频肆虐的时候,当全球加速变暖、南极冰川急剧消融,亲爱的朋友们,你可曾想过,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做点什么?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企业公民,百度在为数以亿计的网民提供着便捷的信息获取方式的同时,也时刻身体力行地履行着自己的社会公益与环境保护责任,包括通过晶存储应用、组织联合实验室等技术升级行为不断减排降耗,包括为盲人、儿童等弱势社会人群量身定制公益产品,也包括组织“小桔灯”等公益活动团体以回馈社会……
在今天,百度再次郑重宣布,我们将加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地球一小时”(Earth Hour)活动,进一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绿色清洁的地球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地球一小时”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提出的一项倡议,希望个人、社区、企业和政府在2009年3月28日晚20:30熄灯一小时,来表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支持。作为活动的参与者,百度公司承诺,我们将在3月28日晚上20:30起,关闭所有办公大楼的电灯1小时——这不仅包括百度北京总部、上海、广州等分支机构,也包括百度公司在日本的兄弟姐妹。同时,百度也将邀请我们的合作伙伴、客户、政府和新闻媒体朋友们一起来参与“拯救地球一小时(Earth Hour)”活动。
此外,我们还会利用百度丰富的推广资源,如“地球一小时”关键词、新闻频道、公益频道等,来向更多的人介绍和推广“地球一小时”活动。而同时,我们也要诚挚地邀请您——亲爱的朋友们,和百度一起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
显然,这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只需要你轻轻一按……朋友们,请想一想,一个家庭关灯一小时,能节约多少能源?一个商场关灯一小时又能节约多少?如果你想为我们生活的城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何不在3月28号晚上也关闭家里寝室里的灯,感受黑暗带来的乐趣?
试着做一下吧:在这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彻底断开所有家用电器的电源(包括处于待机状态的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视机、微波炉、MP3播放器等,并将这项活动推荐给您的亲朋好友,合作伙伴、客户……
来吧朋友们,和百度一起,用实际行动,用1个小时的短暂黑暗,换来明天更多的绿色和光明!
当然,百度的环保努力并不限于这一个小时。正如我们的创始人李彦宏先生所说,在2009年,百度将更加关注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系统的制定并实施百度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因为——百度的影响力在迅速的扩大,我们的社会责任也在越变越大,我们会继续努力,也希望能有更多朋友的支持和加入。
朋友们,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这是我们生活的家园,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身边的小事一点一滴做起,为应对气候变化发挥自己的作用,使我们生存的环境更加美好!
向关注及和我们一起参与此次活动的朋友们,向所有热爱并积极保护地球环境的朋友们,
致敬!
百度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
2、2008年我国环保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万余件
来源: 新华网 2009-03-27
http://www.legaldaily.com.cn/0801/2009-03/27/content_1060676.htm
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记者赵超)记者26日从全国环境执法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60多万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万余件。
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介绍,2008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70多万家次,取缔、关闭环境违法企业956家,停产治理1112家,限期治理1012家,对16万件群众举报信访案件进行了处理,对3500多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有力地保障了环境安全,促进了污染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
张力军指出,随着今年各地大规模集中投资建设力度的加大,短期经济发展与环境监管的矛盾会更加突出,一些地方可能为加快建设而降低环保要求,行政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会有反复,企业以牺牲环境捞取利益而违法排污的现象将时有发生,环境监管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面对新形势,今年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强环境执法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大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加快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重点抓好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日常环境监管、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
3、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中国目前正研究开征环保税
来源:CCTV 2009年03月27日
http://www.ce.cn/cysc/newmain/jdpd/hb/200903/27/t20090327_18630844.shtml
环境污染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国家也先后出台了多项措施。今天,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正式对外宣布,我国目前正在研究开征环保税。
张力军告诉记者,环保部正在与财政部等部委就开征环境税的具体相关细节进行磋商。目前我国只有排污费,但由于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还不到治污投入的20%,导致环境资源的廉价使用,环境持续恶化,开征环境税无疑能极大的缓解我国面临的严峻环境压力,但环境税的具体推出时间表目前还没有确定。
此外,今年4月-6月,环保部还将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重点流域的重污染行业以及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于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将联合监察部门事实挂牌督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也将直接参与案件的办理。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说:“对于两高一资的项目国家有明确的态度,不允许搞重复建设,不允许搞低水平的建设,对违法建设两高一资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停止,进行处罚。“
刚才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提出一个两高一资行业,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两高是指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一资是指资源型产品。对这类产品我国一直采取限制态度。
4、地方投资碰撞环保 环保部:绝不松动监管尺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9年03月27日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0903/27/t20090327_18630484.shtml
盐城水污染事件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在今天举行的全国环境执法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仍以此为例子告诫全国的环保执法人员:在各地都在力保经济增长的形势下,环保的理念有可能又被束之高阁,甚至有地方高官已经在询问,“环境监管的尺度是不是要放松”。
事实上,近一段时期以来,环保部门已经频繁感到地方大规模投资建设冲动与环保的摩擦。自去年底以来,环保部已经批复了246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投资总额达到9700亿元。环保部开始担心,一些地方可能为加快建设进度而降低环保要求,一些地方行政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会有反复。
最近的摸底调查也证实了环保部的担心。今年2月份,环保部针对2008年受理但尚未审批或审查未通过的71个建设项目检查发现,没被批准但已违法建设的达15%。对省级和地市级审批的118个建设项目抽查发现,违法率达24%。
张力军说,他希望告诉地方政府的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目的不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制造麻烦,更不是整垮企业,而是帮助企业剔除阻碍发展的隐患,促进企业更好地科学发展,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责任编辑:张少雷)
5、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超标率超过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3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035668.html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孙秀艳)在今天召开的2009年全国环境执法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虽然去年的环境执法与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环境监管的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2008年监测报告,国控重点污染源,包括2000多家废水污染源、900多家城镇污水处理厂、2000多家废气污染源,排放超标率高达30%—40%。今年2月,环保部对72家重点污染源现场抽查发现,25%的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
张力军表示,面对新形势,2009年环境执法工作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强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
6、北运河治理2012年还清 干支流将成"绿色生态走廊"
来源:新京报2009年03月2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03/27/content_11081354.htm
到2012年底,北运河水系300公里干支流将成为“绿色生态走廊”。北京市水务局昨天表示,今年已开始实施“北运河水系水质还清规划”,多项措施推行北运河流域综合治理。
市水务局昨天公布了今年治理的主要规划,并表示,目前正在加强区县污染治理合作,推进北运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去年制定的“北运河水系5年水质还清规划”今年已经开始实施。
到2012年底,北运河流域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雨洪水及再生水资源利用率70%,300公里的干支流有望实现水清、岸绿、流畅。
“整治污染源仍是生态治河的首要问题”,市水务局人士介绍,高碑店、卢沟桥等4座污水处理厂今年也要升级改造,还将建设5座重点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将达11万立方米。“这将是对北运河治理最彻底的一次,需多部门的配合”。(廖爱玲)
7、黑龙江:出现劣V类江河水体将问责当地政府
来源:新华网2009年03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036413.html
新华网哈尔滨3月26日电(记者程子龙)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日前黑龙江省首次制定了江河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若辖区内江河出现劣V类水体,地方政府将被问责。
黑龙江省新制定的江河水质警戒制度表明,辖区内江河断面出现一次劣V类水体即为黄色警戒;同一断面连续两个月出现劣V类水体,为橙色警戒;同一断面半年之内全部是劣V类水体、一年内出现6次黄色警戒或3次橙色警戒的,均视为红色警戒。
根据黑龙江省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辖区内出现劣V类水体,将问责当地政府。具体问责办法如下:跨行政区界的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乌苏里江支流出现劣V类水体,问责对象为对污染负有主要责任的地方政府。达到黄色警戒级别的,省环保厅向当地政府发出警戒通知;达到橙色警戒级别的,省环保厅要求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达到红色警戒级别的,责令当地政府限期改善水质。
另外,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对限期达不到改善水质要求的地方政府,将实施“区域限批”政策。即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据了解,黑龙江省的江河水质警戒制度将从今年5月份开始执行,警戒范围为包括松花江干流在内的松花江水系和乌苏里江水系的16条河流。全省将在松花江干流、嫩江等16条河流设置58个警戒断面。
8、加大减排治污力度 合肥明年起不向巢湖排一滴污水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3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036298.html
本报合肥3月26日电 (记者刘杰、何聪)“排污口是干的!”3月20日,走进马钢(合肥)公司,在原来直流南淝河的工业废水排水口让人眼见为实。公司董事长秦长荣介绍说,马钢重组合肥钢铁公司后,实施“总排口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工业废水实现零排放,使合肥市减少约50%的工业废水排放量。
合肥居巢湖西部,拥有其1/3水面,而以前的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多通过南淝河、塘西河等6条河流排入巢湖。“经济要大发展,城市要大建设,水污染更要大整治,到2010年,绝不让一滴污水流进淝河、巢湖。”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向全市人民承诺。
加大工业减排治污力度,是合肥治理水环境的一记重拳。包括合肥钢铁企业在内的一批大型企业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一批小型化工企业被强令关停并转。近3年来,合肥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108%,而工业废水排放下降到2000万吨,工业废水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9%、59%,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近3年间,合肥环保总投入超过64亿元,其中水环境治理投资达25亿元。新增污水管道724公里,是前16年污水管网长度的1.4倍,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到今年底,合肥污水管网总长将达1500多公里,覆盖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到2010年日处理污水能力将达99.7万吨,基本实现污水排放“全处理”。
在强化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合肥还大力治理农村水环境。环保部门的巢湖监测数据显示,从2006年起,巢湖西半湖主要污染元素各项指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9、辽宁实行地下水保护区制度及地下水保护行动
来源:新华网2009-03-27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policies_laws/790661238118449_1.shtml
辽宁省实行严格的地下水保护区制度以及地下水保护行动,使得每年减少开采地下水6000万立方米,地下水超采和海水入侵恶化趋势得到有效缓解,全省没有发生新的地下水超采问题。
辽宁是我国北方严重缺水省份之一,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82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大规模利用地下水,到上世纪末,全省地下水年开采量已达6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一半。
辽宁省水利厅厅长史会云说,辽宁省这两年对地下水的保护采取了强制性和引导性的措施。辽宁省人大颁布了《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政府划定了地下水保护区,对在保护区开采地下水实行了加收水资源费政策。
据辽宁省水利厅水资源处介绍,辽宁全省已形成20个地下水超采区,由于过量开采,激发了河水补给量,被污染的河水直接渗入河道两侧的地下水含水层,造成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8个水源地水质严重超标。同时,大连、营口、锦州、葫芦岛沿海地区出现了4个连片总面积约750平方公里的海水入侵区。
此外,由于地下水水位下降,造成了城市供水水源、大型工业企业自备水源、农村生活水井、农田灌溉井的取水能力大幅下降。
史会云说,辽宁省以地下水超采区、管网区、海侵区综合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强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全面开展了地下水保护行动。据统计,到2008年末,全省累计依法封闭取水井1560眼,压缩超采水量1.08亿立方米,否决了10余项大型地下水取水工程,相当于每年减少开采地下水6000万立方米。
据悉,辽宁省还编制完成了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辽宁省政府还批准了全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
10、长江刀鱼越来越少了
来源:泰州新闻网 2009-3-27
http://www.tznews.cn/Article/tzwb/minsheng/200903/45312.html
本报讯 (记者顾俊)一条20厘米长的江刀卡在网上,闪亮的鱼身不停地拍打水面,渔网被慢慢拉出江面,鱼儿悬空而起。26日上午,在高港区永安洲镇马甸港附近的江面上,渔民何德龙捕到了一条长江刀鱼。
早上6点多,他和弟弟何德贵各驾一艘柴油动力渔船,将一张流刺网撒入两船之间的江面。
9点半收网。何德龙一脸苦笑。他说,捕捞刀鱼需两条船同时作业,六个人忙了3个多小时才捕了两条一两的鱼,六百元一斤,不过一百二十元,可柴油钱就要一百多元,加人员工资,算下来亏本呀。“去年怎么说,一天也能捕个斤把斤,还不至于亏本。”
60岁的何德龙今年已撒网6次,总共捕到14条一两左右的刀鱼。
10点,捕捞船都驶进马甸港,甲板上堆满了渔网。在狭小的船舱里,船主老李满脸疲惫。他揭开塑料盆上面的布块,只有一条不到一两重的刀鱼。另一条船的船主孙平则是空手而归。他说,捕捞刀鱼跟着潮水涨落走,涨潮时下网,退潮时起网。下网时,得好几个人配合将渔网下到十几米深的水下;起网时,几百斤重的渔网要大家一起用力拉。风里来雨里去,辛苦不说,还常常难有收获,一些渔民干脆就在家歇着。
一些鱼贩整天守在江边,一旦捕捞船靠港,他们马上上前收购。“今年刀鱼的收购价比去年高出很多,二两重的江刀收购价一斤两千多元,三两以上的价格至少在两千六百元。”鱼贩老蒋说,今年的刀鱼少,所以价格特别贵。即使这样也是有价无市。每天有十几个客户向他预约刀鱼,但手上无货,不得不反复向客户赔不是。
“清明前鱼骨软如绵,清明后鱼骨硬似铁”,说的是位列“长江三鲜”之首的刀鱼(另两鲜为鲥鱼、河豚),其肉嫩味鲜,有“天下第一鲜”的美誉。不过现在由于刀鱼越来越少,寻常百姓“春食江刀”的民俗成为了记忆。
市渔政站站长高亚明说,造成刀鱼目前的状况有三大原因:一是长江口网具太多太密,过度捕捞;二是长江上游大量开建水利工程,导致下游水量不足,海水上溯致使长江口刀鱼繁殖环境受影响;三是水污染,特别是无毒的含氮污水排放,导致长江水的富营养化,刀鱼产卵地遭破坏。
11、湖南冷水江锡矿山非法开采污染环境 严重危害百姓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3月27日 唐宝贤 刘绍仁
http://env.people.com.cn/GB/9037909.html
编者按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批示,记者于近日来到湖南省冷水江市,就群众反映的冷水江市锡矿山闪星有限公司周边地区非法开采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通过走访锡矿山闪星公司周边地区的长龙界、七里江、黄光等村庄,记者认为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锡矿山地区锑矿历经100多年的开采,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后果正逐渐显现出来,现在要解决这里的水、大气污染问题,有效处理含砷碱废渣,恢复生态,除了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之外,也需要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而地方政府更要调整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从长计议,对锡矿山地区采取休养生息政策,锡矿山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地处湖南省中部的冷水江市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城市,城市四周山峦起伏,山崖沟壑间郁郁葱葱,湖南省第二大河流资江泛着涟漪穿城而过。
然而就是这样一座秀美的城市,已经受到污染的侵扰。尤其是走进这里的锡矿山地区,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开山取石、矿渣密布、一片山秃水恶的景象。
锡矿山矿区群众饱受污染之苦
村民李汉梅说,过去她们这个地方很美,依山傍水,四季常青,门前的小溪有鱼、有虾,还有螃蟹,自从近年来这里开始采矿以后,不但山秃了,水里的鱼儿、虾和螃蟹也全都没有了。
从冷水江出城往北行驶几公里后,记者渐渐进入锡矿山地区。从车上往下看,几条小溪从不同的方向流来汇在一起,由于来水的方向不同,水的颜色各有不同。据同车的当地人介绍,黑色的水是从宝大兴煤矿区流过来的,黄褐色的水是从长龙界、七里江等锑冶炼区流过来的。
公路两旁的群山上,几乎都是满目疮痍,寸草难生,像和尚的脑袋,光秃秃地闪着黄光,一个个近似炮楼的冶炼炉毫无规则地在秃顶上延伸,显得格外刺目。而每当冶炼炉装满矿石点火冶炼时,浓烟像黑色巨龙一样直冲云霄,顿时遮天蔽日。烟雾中夹杂着的二氧化硫味迎面扑来,呛得过往的行人不住地咳嗽。没有闻过这种味道的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味呛得喘不过气,甚至会有些窒息的感觉。
记者穿过长龙界,顺着一条山路来到锡矿山地区黄光(音)村,这里是个四面环山的小盆地,一条小路把村子与外界连接起来。公路两旁整齐有序地排列着几排古老的民房,公路下是绿油油的田地。溪水从山间缓缓流淌,沿着公路从房前流过。
记者来到溪流旁,捧起溪水,发现水呈淡黄色。抬头再看四周延绵的群山,已找不到遮风挡雨的绿树青草,只有一堆堆尾矿渣被人随意地遗撒在山坡上。
听说有记者来访,村民们从四面八方赶来,七嘴八舌地向记者诉说他们饱受的污染之苦。
“那些房子和烟囱都是炼锑的。这些冶炼厂老板不管我们的死活,只要发现哪有锑矿石便跑过来随意开采,到处冶炼。炼完锑之后便将废渣四处堆放,结果弄得漫山遍野都是尾矿渣。”一位龚姓村民指着山上的冶炼炉告诉记者,这些堆弃的矿渣时常沿着山坡往下滑落,“砸到我们的房子上,您看把我们房子砸的。”据这位村民说,这里炼锑的足有200多家。
记者顺着龚某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山坳间堆积着大片的尾矿渣,随时都有从山坡上滑到下面的房顶上的危险。看了之后,记者不免为居住在山下村民的安全担心。
村民李汉梅接着说,这些山上的尾矿渣在雨季被雨水一冲刷,渣中有毒矿物质直接流进山下的农田里,渗透到地下水之中,结果把他们喝的水都污染了。
村民康春珍见到记者后,执意拉着记者到村西边她的养猪场去看看。记者随着她穿过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来到饲养场后,她捡起一根木棍,拨拉了一下懒洋洋趴在地上的猪,忿忿地说,她家共养了45头猪,由于饮用地下水,猪身上长了许多痘儿,而且渐渐地出现了不爱吃食的现象。当地兽医在诊断后认为,这种状况是由于饮用污染水造成的。
“那个池塘是杨友华的养鱼塘,由于受溪水污染,池塘里的鱼儿都死光了。”康春珍指着坡地下的池塘告诉记者。
村民李汉梅说,过去她们这个地方很美,依山傍水,四季常青,门前的小溪有鱼、有虾,还有螃蟹,自从近年来这里开始采矿以后,不但山秃了,水里的鱼儿、虾和螃蟹也都全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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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污染事故频发 怎样以法律手段遏制环境行政不作为?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3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036753.html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职责,这个问题虽然已成为共识,但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地方经济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加速恶化的矛盾和冲突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且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地方政府部门的环境行政不作为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谓环境行政不作为是指环境行政主体——政府,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负有作为的法定义务,并且在有条件、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消极地不履行、未完全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其环境行政管理法定义务的状态。行政不作为是一种渎职行为,相对于作为的违法违纪来说,不作为的方式更具广泛性和隐蔽性,不易被及时追究和处理,因此其危害性更大。
环境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
(一)地方政府在环境监督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缺位
1.环境行政征收中的政府缺位。环境行政征收,是政府依据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需要,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地取得行政相对人一定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环境行政征税和环境行政收费两类。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收费主要是征收排污费。排污费制度是一项重要且影响广泛的环境资源费制度,它既是环境管理中的一种经济手段,又是“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具体执行方式之一。我国于1987年12月首次实行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收费制度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做了具体的规定。排污费征收中的政府缺位主要表现为:一是未能做到对所有排放者全部进行征收,存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排污费的情况;二是未能全额收缴,特别是违反规定,减缴、免缴排污费。
2.环境行政监督管理中的政府缺位。现行的环境管理基本法律制度主要有:环境保护计划、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境监测、环境资源许可等制度。从1998年国务院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后,全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有了大幅度上升。现在的问题是,防止环境污染、防止环境资源破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仍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先建设后审批,环境行政许可流于形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乱审批;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越权审批,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致使某些污染重的项目乘虚而入,给环境造成很大损害。众所周知,“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但在具体建设项目施工中,“三同时”常缺乏有效监管,没有做到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施工,当然也不能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这样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破坏环境的后果。
3.环境行政处罚中的政府缺位。环境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主要包括行政罚款,责令限期治理,责令停业、关闭等。目前,在行政罚款方面尚能积极行使职权,而在责令限期治理、停业、关闭等方面往往执法力度不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二)环境行政立法领域中的抽象行政不作为
抽象的环境行政不作为主要发生在行政立法领域,相对隐蔽,不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这种不作为实质上是政府不依法行使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废止的权力。目前,比较突出的是在减免环境税费、取消环境许可事项、提高对环境行政
相对人补偿标准等涉及相对人权益等方面的抽象环境行政不作为。环境行政立法领域中行政不作为的直接后果是“无法可依”,环境法治建设无从谈起。
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后,下级政府不及时向国家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隐瞒环境污染的真实情况,损害公众的知情权,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政府信誉,使工作陷于被动局面。这种现象应当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国家、对社会、对公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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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环评”不过关“政策”恐难产
来源:南方日报2009年03月27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3-27/080815376434s.shtml
环保条例修订首将立法引入“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本报讯(记者/黄超)实施了15年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将作出重大修改。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四届二十七次会议对修改后的草案进行了一审,与15年前的条例相比,修改后的条例创设了“政策环评制度”、对持续性的破坏环境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制度等许多突破上位法或者在上位法中没有依据的条款,并规定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指标有偿转让制度等。
“违法成本低”亟需修订
经过十多年的实施,原《条例》规定的内容存在的环境监管措施薄弱、公民环境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对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弱、“违法成本低”、查封扣押程序不明确等问题愈加突出,亟需修订《条例》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另外,近年来深圳出台了多项环保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在环保实绩考核、生态建设、治污保洁、区域和行业限批等领域对环境保护体制和机制作了大胆创新,这些体制创新亮点将在此次的修订中“法制化”。
据悉,目前形成的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城市发展应当遵循环境保护优先和环境民主原则,对《条例》进行了全面扩容,由原来的58条扩展到83条,并且大胆突破了上位法的规定。
政策制订“环评报告”是重要依据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工业、能源、交通、旅游开发等方面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俗地说,就是“环评”不过关,“政策”就难产。这是草案引入的“政策环评”制度,这也将是特区立法的又一个首创。
据悉,在此次草案起草论证过程中,对于“政策环评”制度产生了分歧,有意见认为推行政策环评制度存在上位法依据不足、操作性不强问题,而考虑到公共政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一条在草案中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草案明确规定,在制定工业、能源、交通、旅游开发政策,水利开发、土地使用、海域使用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征求市环保部门意见。市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起草部门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草案还对“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包括制定本政策的背景及其目的、本政策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减轻或者避免环境影响的措施以及结论四大部分。
报告书提交之后,将由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进行审查。“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和审查小组的书面审查意见应当作为政策制订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对应当报送而未报送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及其书面审查意见的政策,不予批准和发布。”
“按日计罚”1万,违法成本陡增
未经批准设置污水排放口,造成水体污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产生污染的设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这是老《条例》对污染环境的处罚措施。由于对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数额较低,一直以来,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这一痼疾,《条例》在起草论证过程中祭出了杀手锏———“按日计罚”。
草案为6类违法行为设定了“按日计罚”制度,按照每持续1天作为一个单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其停止,每日罚款额度为1万元。这六类行为包括,建设单位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未经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经营、使用的,建设单位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未经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擅自将主体工程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或者使用的,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或被吊销后继续排放污染物的等。
计罚期间自环保部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之日”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环保部门“查验之日”止。当事人申请查验的,环保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实施查验;当事人未申请查验的,环保部门将在30日内完成查验。
亮点扫描
环保公众参与
《修订草案》明确了公民环境知情权、环境决策参与权和监督权。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和审批建设项目等与公众环境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公众的意见。草案规定,政府应鼓励环境社团的发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生态补偿机制
深圳市政府已经在东部南澳、葵涌、大鹏街道实施了生态补偿机制,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的补偿金。草案明确规定,市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补偿机制”用法律形式固化下来。
生态安全评估
曾一度,薇甘菊入侵深圳的消息占据了各大报纸的显著位置,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隐患。草案规定,将多部门联合建立源头预防、监测预警和控制治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体系,保障生物多样性安全。从国(境)外引进外来生物物种或者转基因生物的,应当事先进行生态安全评估,经市农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引进。
环保诚信和商业信贷挂钩
为了加大环境违法的成本,草案也设计了将环保诚信和企业经营挂钩的制度。环保部门将建立排污者环保诚信档案并且每年向社会公开,排污者的环保诚信信息将作为环境监督管理、商业信贷、外贸出口、企业信用和企业上市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14、中国:“绿色信贷”政策应对环境污染
来源:新华网2009/3/27黄玫 车晓蕙
http://info.ep.hc360.com/2009/03/27081058358.shtml
【慧聪环保网】位于广州番禺区的梅山-马利酵母有限公司在得知将被挂上环保“红牌”后非常着急,因为这个“牌子”将使公司在向银行贷款时受到限制。
目前,中国各地正在大力推行“绿色信贷”政策,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
尽管“绿色信贷”在国际上已是较为通行的信贷政策,但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这仍是一件新鲜事。以往,中国的各级环保部门在通报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后,可以用来惩处企业的手段并不多,常常只是罚款了事,而罚款并不足以制约企业。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中国社会和百姓关注,中国政府不得不重新调整环保政策,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出台《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银行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法规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这成为“绿色信贷”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目前,中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绿色信贷”的执行,而广东省是执行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最近,广东省环保局对2008年度企业环境保护信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其中包括269家被纳入“全省重点污染源”信用管理等级评定的企业。
公示显示,有21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拟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授以“绿牌”;31家企业拟评为环保警示企业,授以“黄牌”;28家企业拟评为环保严管企业,授以“红牌”。
“黄牌”、“红牌”的企业仍然有纠正错误的机会。在28家“红牌”企业中,番禺梅山-马利酵母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并尽快达到了环保部门要求的整改目标。广东省环保局表示,将把企业整改情况向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及时通报,并建议银行对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再采取限制贷款等措施。
但与此同时,包括一些当地大型的重点企业,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内的另外16家企业,仍未能及时摘牌或完成整改,这些企业未来贷款可能会受到相应限制。
广东银监局有关人士称,银行已建立了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平台,环保部门的相关通报会第一时间在金融行业的内部网络里发布,各家银行可以实时看到相关信息,指导执行。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已下发通知,要求对列入“黄牌”、“红牌”的企业融资情况进行核查,对有融资余额的,要求经办的银行分支机构与当地环保部门和企业沟通。如企业未能完成环保整改,将要求企业退出融资。对没有在工行贷款的企业也将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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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务必保持足够警惕:保增长要算资源环境账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3月27日 赵洪祝
http://env.people.com.cn/GB/9036345.html
当前“保增长”成为“重中之重”,但并不意味着环境保护的“硬杠杠”可以宽一宽,节能减排的“紧箍咒”可以松一松
在当前“保增长”成为“重中之重”的背景下,容易使一些人认为,为了实现今年经济“保增长”的目标,在生态环境、耕地保护、资源能源等方面可以作出一些牺牲,环境保护的“硬杠杠”可以宽一宽,节能减排的“紧箍咒”可以松一松了。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警惕。如果这样,那么以前在节能减排中被砍掉的项目和工程就会死灰复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耕地底线就会守不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也会停滞甚至倒退。
可以说,今年就经济工作来说,我们面临着一场遭遇战和攻坚战,对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来说同样如此。对此,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妥善处理好四个关系:
既要“保增长”,又要推进可持续发展。必须认识到,保经济增长不等于保GDP增长,更不是保过去粗放型增长,重回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老路。这个“保增长”保的应是立足于科学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增长”,除了要算清经济账,还要算资源账、环境账和政治账,努力缓解和消除发展的瓶颈制约,切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经济增长即发展,为了追求经济增长,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追求产值,以牺牲未来利益为代价来追求当前增长,结果破坏了生态,影响了民生。事实证明,只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辩证处理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既要考虑局部利益,又要注重全局利益。要算大账、算长远账,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的思想,始终把全局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既要注重合理开发,又要注重生态保护。只讲发展、讲开发而忽视生态保护,这样的发展必将导致严重的后果。要切实把开发利用资源与节约保护资源有机结合起来,从资源禀赋、环境容量、自然条件、人口状况、发展水平等现状出发,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实行人工建设和自然恢复相结合,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16、还有多少“水耗子”仍在盗水?
来源: 南方网 2009-03-27
http://opinion.southcn.com/southcn/content/2009-03/27/content_5018714.htm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洗车行老板盗窃城市供水引发的犯罪案件。据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估计,郑州市每年被盗城市公共供水达3000万吨以上。(3月26日人民网)
看了这个报道,在我们这个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的国家,一个城市每年被盗水达3000万吨以上,在目前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下,不法分子仍然在毫无节制地、粗暴地、偷盗、浪费和污染水资源,这比水荒更令人触目惊心。我们禁不住发问,那我国其他城市还有多少“水耗子”仍在盗水?
自来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种商品,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是市民日常不可缺少的生活所需,时刻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随着我国城镇一体化建设的飞跃发展,全国大中城镇的发展和用水市场也不断的延伸,与此同时,违章违规用水和盗水行为也不断的出现,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和利益,同时也扰乱了城镇供水市场。据罪犯洗车行老板交代,洗车行和洗浴业都是城市用水大户,不偷水就难有利润。所以他们先是利用差价改变用水性质(把水管接在民用管道上),后来干脆采取损毁水表内部分零件的方法盗水或在供水管道上公然钻孔接管以及通过公用消防栓窃水。这样擅自改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不仅造成供水管网压力的不平衡,而且动用消防栓阀,给城市消防灭火带来巨大隐患。
其实,现在洗车行和洗浴业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数不胜数,所以“水耗子”盗水现象并非只在郑州发生,应属普遍现象。其原因在于:国家城市供水的相关法律尚不健全,对相关人严格查处难,处理难。目前,破坏通信电缆、供电设施等行为均纳入了法律范围,而供水部门的执法依据还都只有地方条例、法规,从其内容来看对破坏城市供水管道,偷盗自来水的行为的处理力度不够,处罚比较轻微,根本起不到惩罚和警戒作用,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导致盗水现象屡禁不止。
尽快完善国家城市供水的相关法律,加强城市供水行业现代化管理,提高城市供水稽查工作人员素质,提高稽查效率,准确无误地清除大小“水耗子”,已是刻不容缓。(编辑:东雪)
17、少开一天车效果究竟多大 能否解决北京出行难?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9年03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039588.html
按照最初设计,北京“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政策应于4月10日截止。现在只剩下不到半个月时间,限行究竟是继续还是结束,政府部门又一次进入“缄默”期:相关机构以“正在研究”答复,就连接近政府部门的专家也不漏口风,表示这是近期北京市的“最高机密”。
就在此时,美国环保协会中国办公室联合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和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会发布了《绿色出行北京2008报告》,对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采取的交通措施进行梳理。报告提出,一个城市交通状况的良性循环,不能指望某一项强硬的行政命令“四两拨千斤”。
美国环保协会首席经济学家杜丹德博士说,国外一些特大城市的交通解决方案,至少与三个因素相关:首先要有完善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其次是多元化的经济和行政政策,第三是大多数的公众要有绿色出行的理念,愿意自觉选择环保的公共交通。
少开一天车效果究竟多大
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教授史其信曾参加过有关北京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若干研究。他表示,即便是跟政府官员对话,他也会说,限行只是临时行措施,不应该常态化强行实施。
“每周少开一天车”作为一种长期政策实施下去,能否解决北京市的拥堵难题呢?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建宇认为,事实上,私家车占用路权的使用时间并不长,大多是在工作日上下班时间,如果路况好,最多行驶一个多小时。由此看,私家车并不是导致堵车的根本原因。堵车的根本原因是,人们上下班集中在一个时间节点。此外,对违规上路的车,只处于100元的罚款,根本不能成为很多人停止开车的理由。
同时,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经济危机下,车价不断下跌,为刺激消费,国家对购买小排量汽车提供了各种优惠政策,而限行很可能影响到私家车的购买。先前奥运会单双号管制,就刺激了家庭第二辆车的购买,尽管这只是少数富裕家庭的举动。但如果将“少开一天车”作为一种长期政策持续下去,一定会有相当数量的家庭购买第二辆甚至第三辆车。
按现在趋势,机动车保有量每年增长10%。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即使每周少开一天车,政策能每天停驶1/5车辆,不出两年,交通又会拥堵不堪。
在一些研究者看来,“每周少开一天车”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它只是把交通恶化的时间向后推迟了两年。而两年后,状况将比现在更糟糕。
行政强制长期执行成本高
研究人员张灵鸽在对比了国外的交通政策后说,通常大城市采取的交通政策包括行政政策和经济政策,行政政策主要是通过行政命令对车辆进行限行,而经济政策则包括牌照费、拥堵费、停车费、燃油税等。
比如,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的燃油税,就使车辆的使用成本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来的税、费支出等固定成本,变成了可以由车主自主选择、控制的动态成本。这样,就可能刺激更多的消费者选择买排量小的汽车,或形成少开车,不开车,改乘公交车的习惯。
另外,实施类似燃油税这样的经济政策,多用汽车多交费,少用少交费,符合公平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也达到了小汽车限制使用,不限制拥有的目标。
一个屡屡被研究者提及的例子是:2003年起,伦敦中心区收取交通拥堵费。数据显示,实行收费一年后,收费区的交通流量下降了15%,收费区内的交通拥挤水平下降到了30%,地面公交运营车速也得到提高。
张灵鸽介绍说,很多经济手段也被一些城市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比如,在和市区连接的部位建立免费停车场,鼓励市民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市区;在市中心公共停车场实施高额收费政策;分时段收费,对某些停车泊位或商务中心等繁华地段,在拥挤时段提高收费,平峰时期降低收费以调控停车数量。
相比之下,单双号限行之类的行政政策具有强制性,在特殊事件下,见效快,效果明显,但行政政策限制了人们的出行自由,容易导致公众的反感,长期执行起来难度大,成本高。例如,奥运会期间单双号限行的执行,还需要派出大量的警力执勤,加大了管理的社会成本。
公共交通便捷是关键
反对把临时措施常态化的史其信认为,实现常规化必须要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包括路网、运力、准时、换乘方便都要进一步完善。
一位长期研究交通问题的学者认为,在东京、纽约、巴黎地铁已经可以承担75%的运输量,北京的公共交通只能承担不到40%的运输量,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如果大家都去挤地铁,地铁肯定会瘫痪。
其实,奥运期间,公共交通所承受的压力已经逐渐显现。有数据称,仅8月17日一天,公交IC卡就售出了1.5万张,日刷卡1200万笔。公交车热门线路在高峰期,比以前更显拥挤。而最大的压力在于地铁,测试第一天,地铁加开37列,运送乘客比前一个周五增加95万人次。尽管发车间隔缩短,但应付起来仍显勉强。
史其信说,为配合奥运限行政策的实施,北京公共交通部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地铁、公交、出租车已经超负荷运转。地铁发车间隔由原来的4~6分钟,缩短到现在的2~3分钟;对于目前北京地铁的硬件来说,2分钟的间隔已是极限。
《绿色出行北京2008报告》称,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自2007年开始把公共交通定位为公益性质,并出台规划要大力发展。按照北京市的交通发展纲要,到2010年,北京中心城区公共客运系统承担40%以上的出行量,早晚高峰要达到60%。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历来是绿色出行的倡导者,他早期步行上班的新闻还成了媒体追踪的焦点。他说,他也曾经听到过老百姓对限行的抱怨。限行一方面是促进污染物减排,一方面是促使大家思考什么是更合理的出行方式。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并教育市民选择绿色出行的方式。(记者 刘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