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9
一月十九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美国克拉马斯河纪事系列报道:
1、美国克拉马斯河纪事之二——鱼!鱼!鱼!
环境资讯:
2、中国新闻网: 2008年总投资4737亿"两高一资"项目审批受阻
3、人民网天津视窗: 环保部09年目标:淘汰50万吨造纸产能
4、人民网科技频道: 我国近岸海域总体污染程度依然较高
地方信息:
5、新华网: 江苏环境保护呈现"四升四降"新态势
6、北京晚报: 北京代表建议设"夏至关灯日" 倡导全民节能减排
7、人民网天津视窗: 湖北呼吁由专门法庭审判环境污染案件
环保法规:
8、中国新闻网: 环保部就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答问
深度报道:
9、第一财经日报: 环境商会紧急提交报告 吁请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
10、中国环境报: 报告就是承诺 怎样让企业自觉发布环境信息?
环境时评:
11、人民网环保频道: 不能因为环保,什么都上税!
12、新华报业网: 不妨先填平个人环保素质“洼地”
13、大众日报: 绿色消费应成为政府采购主旋律
14、中国环境报: 公司老总一个电话就拘人 谁允许抓污染举报人?
1、美国克拉马斯河纪事之二——鱼!鱼!鱼!
文图/汪永晨
从来没有两天之内听到那么多人谈鱼。在美国的克拉马斯河边采访,无论是科学家、当地居民,还是河流保护者,三句话就离不开鱼。我祖父靠打鱼为生,我已经不能靠打鱼为生了,不知道我的孩子将来还能不能再靠打鱼为生。
河流给我们带来了多少快乐,我们可以在里面游泳,玩耍。以前打上来一条鱼是要大家分享的,分享的过程也让我们学会了兄弟姐妹要互相关爱,分享的习惯让我们终身受用。
认识鱼
鱼的家庭
1986年,克拉马斯河的支流BOTTE CK里的鱼只有100多条,2004年水坝拆了后河里的鱼一下子增加到11,000到17,000。修水坝的人为什么只算发电赚的钱,卖鱼也能赚钱呀!
过去人们想的总是人与河的关系,人可以从河里索取,现在越来越多地会想到水和鱼的关系,河里不能没有鱼,鱼也不能没有水。有鱼,不光人有了食物,鸟也有了食物。
水鸟也有的吃
水库里水的质量不怎么样,人可以不喝,鱼不能不喝呀!鱼也有鱼的家庭,鱼也有鱼的喜怒哀乐,我们人类想过这些吗?
印第安人的文化离不开鱼。人们从小就知道河里有鱼,有关鱼的知识,想想学的还真不少呢。为什么长大了,就忽视了鱼的存在了呢?
正在慢慢恢复自然状态的克拉马斯河,像这样一群就有200多条鱼的河段如今也有了。
空中
200多条一群的三文鱼
“长江上游为什么不能修电站,不就是那么三条鱼吗”?这句话出自中国的院士之口。他说的三条鱼,是长江里特有的达式鲟、白鲟和胭脂鱼。三文鱼并不是美国的特有鱼种,但是现在被生活在克拉马斯河两岸的人民视为保护江河的重要原因。
农家的日出
晨雾中
一天的开始
农家
农庄里的小河
光照
关爱鱼的人,家乡的清晨充满着大自然的魅力。
电视制作人托马斯为了拍克拉马斯河边的人们是怎么为鱼请命的,已经在这里的河边住了五年。今天他带着我们走到当地最具争议的四个水坝中的其中之一的山上,让我们看这个水坝的鱼道,托马斯说他亲眼见过鱼在这个鱼道里过不去,是怎么挣扎的。
这样的鱼道鱼能过去吗?
铁门水坝
高山出平湖
充满生机的克拉马斯河
依照美国的法律,水坝50年就要重新评估。克拉马斯河上的这四个坝前年就到了50年。为鱼请命的科学家、原住民和河流保护者强调的是水库里的水质不达标,需要重新维护。靠水电赚钱的公司,拼命想证明水坝还是可以用的。今年五月争论就要见分晓。克拉马斯河流保护者埃瑞克认为,这四个坝早晚是要被拆掉的。她说,水电是清洁能源,但不是所有的河上的水坝都是清洁的。要看这条河有没有条件。克拉马斯河里的鱼喜欢冷水,而水库让水的温度升高了,影响了三文鱼和其他鱼类,影响了生物多样性,那这个水电就不是清洁的了。如果既影响了鱼,也影响了原住民的文化,那就更不是清洁的能源了。
建水坝有了发电的效益,但是河流的其他功能没有了,人们不能在河里钓鱼,不能在河边休闲,这些价值的丧失折合成经济成本,建坝的时候成本核算里就应该有所预计。
还有,50年后水坝不能用了,要拆,拆坝的成本能不计算吗。用了多少年,加上河流其他功能的丧失,鱼的减少,拆坝时的费用,这样一算,发的那些电还有赚头吗?现在的问题是,水电的投资是国家,赚钱的是公司,受损失的是公众。
埃瑞克说,他们现在要做的事是,要把科学家、水电公司的人和家在克拉马斯河边的人拉到同一张桌子前,大家一起讨论,坝是不是要拆,河流怎么保护,河两岸人们的利益如何都能照顾到。当然还有不会说话的鱼还能生活在它的家园江河里吗?
中国据说现在一条大河上要建几百个水坝,我们一条克拉马斯河上四座水坝已经对河流有了这么大影响,让鱼有了灭顶之灾。我不了解中国,但我觉得河流已经存在了成千上万年了,不能因为我们人的控制就扼杀它的生命。埃瑞克说这些时,充满了对河流的感情。
国家公园工程师阮科
老鹰的家
美国国鸟
生命是美丽的,自然依存的江河两岸才有这种美丽。美国国家公园的工程师阮科和我们说,这些年随着河流状态的好转,人们爱鸟意识的提高,这些美国国鸟也可以与人有非常近距离的接触了。它们不再怕人。我问阮科,他回答:是的。
残月
树上的鸟
明信片上的国鸟
今天,我们沿着克拉马斯河走时,沿途让我们大饱眼福的,远不只早上农家的日出,美国的老鹰。还有山中的云海和结着冰花的树。
峡谷里的云海
路上迎面而来的云
满山的银树
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请美国朋友给中国的江河保护提些建议。他们说的一句话打动了我:发展中的国家为什么要走我们走过的老路,应该走出一条自己的新路。
我们的新路在哪儿,怎么走出来,我想这不是要美国人回答的问题,而是要我们自己回答的。
今天的晚餐我们是在一家印第安人开的小餐馆里吃的。里面别具风格。充满着一个民族的特色和风情。
小印第安人
民族的标志
印第安小餐馆
印第安人今天的晚餐
明天我们将要去看印第安人怎么打鱼。
2、2008年总投资4737亿"两高一资"项目审批受阻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01月19日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日前在200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2008年,环保部对总投资4737亿元的156个“两高一资”项目不予受理、审批或暂缓审批。
周生贤表示,2008年,环保部坚持环评制度改革创新,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批复的579个项目,通过落实“以新带老”、“上大压小”和“区域削减”等措施,每年能够削减二氧化硫46.86万吨、化学需氧量3.84万吨,可以实现增产减污。
周生贤表示,同时,环保部围绕《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和主体功能区划的编制,全力推进规划环评,主动为国家重大决策服务。大力推动上海杭州湾沿岸化工石化区、陕西煤化工集中区等区域规划开展环评,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
3、环保部09年目标:淘汰50万吨造纸产能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2009-1-19
简要内容:据了解,2008年全国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280万吨,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8600万千瓦,关停小火电1669万千瓦,淘汰造纸、水泥、炼铁、炼焦、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落后产能工作进展顺利。
200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2009年,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要分别比2008年下降2%和3%以上,比2005年下降9%和8%。
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表示,为了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今年我国将确保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吨,新增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5000万千瓦以上,新增20台(套)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
与此同时,环保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和企业配合,确保已投入运行的3亿多千瓦燃煤电厂脱硫机组、1300多座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和6000多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国家与省联网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重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周生贤表示,今年还将加大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督促力度,全年要分别淘汰炼铁、炼钢、造纸、电力落后生产能力1000万吨、600万吨、50万吨和1500万千瓦,同时积极促进电力、水泥、钢铁、铁合金、焦炭、造纸、酒精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有序退出。
据了解,2008年全国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280万吨,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8600万千瓦,关停小火电1669万千瓦,淘汰造纸、水泥、炼铁、炼焦、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落后产能工作进展顺利。
周生贤说:“预计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将比上年呈较大幅度下降趋势。”
但周生贤同时表示,目前污染减排仍面临着巨大压力,距离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05年减少10%的目标依然有较大差距。
会上,周生贤还透露,通过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2008年环保部先后“督促27家上市公司投入3.5亿元治理污染”。
据了解,这些上市公司包括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去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进行环保核查。上市公司对于可能对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去年,环保部与中国证监会建立起了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据周生贤透露,目前环保信息已经进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4、我国近岸海域总体污染程度依然较高
来源:人民网-科技频道2009年01月19日
未来30年中国海平面将上升130毫米
(记者廖文根)国家海洋局今天在京发布《2008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08年中国海平面公报》和《2008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公报显示,2008年,我国污染海域面积减少,较清洁海域面积增加。近岸局部海域水质略有好转,但总体污染程度依然较高;近海大部分海域为清洁海域;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
公报显示,我国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全国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脆弱区,海岸带高脆弱区和中脆弱区占全国岸线总长度的36.5%。
近30年来,中国沿海海平面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平均上升速率为2.6毫米/年,高于全球平均值。在气候变暖引起全球海平面上升的背景下,局部地面沉降和异常气候事件是造成2008年沿海海平面变化的主要原因。海平面上升加剧了风暴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及咸潮等海洋灾害。
公报显示,预计未来3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将继续保持上升趋势,将比2008年升高130毫米。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黄河三角洲和天津沿岸仍将是海平面上升影响的主要脆弱区。国家海洋局建议各级政府加强海平面监测、预测和影响评价工作,将海平面上升影响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同时,采取控制地下水开采、提高沿海堤防工程设计标准、加强滨海湿地和红树林生态系统恢复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降低海平面上升带来的危害。
5、江苏环境保护呈现"四升四降"新态势
来源:新华网 2009年01月19日
新华网南京1月18日电(记者孙彬)记者从江苏省环境保护大会上获悉,2008年,江苏积极落实环保优先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环境保护呈现“四升四降”的发展新态势。
全省主要社会经济指标持续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2008年,江苏省GDP预计突破3万亿元,财政总收入约7000亿元,分别增长12.5%和20%左右。根据国家初步核查,预计江苏COD减排2.9万吨,削减3.0%;二氧化硫减排4.9万吨,削减3.6%,连续3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长江、淮河和太湖等三大流域水质达标率上升,主要水污染物浓度下降。与2007年相比,全省12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了8.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水质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太湖、淮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分别提高了28.3和7.2个百分点,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有10条河流水质改善1-3个级别。
优良空气天数逐步上升,大气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2008年,江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好转,优良天数比例为89.4%,比2007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省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6.8%,酸雨发生频率下降4.1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逐年上升,生物多样性极贫乏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利用卫星遥感数据,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5.7,处于良好状态,同比上升了0.3。同时,主要河流、湖泊和饮用水源地等水域处于物种贫乏水平以下的比例逐年下降,生物多样性状态正向良好态势发展。
6、北京代表建议设"夏至关灯日" 倡导全民节能减排
来源:北京晚报2009年01月19日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王灿发建议,将每年农历夏至确定为“夏至关灯日”,并在当日举行全民节能减排宣传活动。
王灿发代表告诉记者,每年“夏至”(6月21日或22日),是一年中日照时间最长的一天。
对于我国的大型城市,“夏至”既标志夏天来临,也意味着用电高峰的到来。2007年和2008年,本市环保组织开始推行“夏至关灯日”活动。尤其是2008年,包括长安街两侧景观灯、什刹海酒吧一条街和部分公司在京所有户外灯箱在内的很多景观性照明在当晚关闭一小时。与此同时,我国郑州、厦门、香港、台北等多个城市也通过不同形式的夏至关灯活动,与北京相呼应。
因此王灿发建议自2009年始,将每年的夏至日定为本市“夏至关灯日”。鼓励市民及居民社区在当晚8点至9点关闭家中电灯电器一小时。同时在当晚8点至9点关闭全市各类景观照明设施,鼓励各类企业、商场、餐馆等单位关闭其装饰性、景观性照明设施。(记者 邵泽慧)
7、湖北呼吁由专门法庭审判环境污染案件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2009-1-19
发生环境污染案件,法院应由专门的法庭来审判。蔡学恩建议中级人民法院及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主要受理大范围的,甚至是跨区域的环境污染案件,维护公众的利益。
委员呼吁由专门法庭审判环境污染案件
“发生环境污染案件,法院应由专门的法庭来审判。”昨日,省政协委员分组讨论省“两院”报告时,省政协委员、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呼吁,设立环保法庭,专门从事环保案件的查处。
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
蔡学恩说,目前武汉城市圈正在进行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武汉城市圈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群,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很严重。可是一些大的污染案件,却往往得不到查处。
蔡学恩建议中级人民法院及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主要受理大范围的,甚至是跨区域的环境污染案件,维护公众的利益。
部分城市已开展类似实践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部分省市已经成立了环保法庭。2007年11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辖区内山林保护的排污权及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受太湖蓝藻事件催发,去年5月,江苏省首个环保审判庭也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
蔡学恩说,武汉城市圈作为“两型”社会试点,更应当在环境保护机制上进行探索。尽快设立环保法庭,为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观点
最紧要的是把环保法执行到位
设立环保法庭,能解决环保部门执法“腰杆不硬”的现象吗?省政协常委、致公党湖北省委副主委龙炳煌说,有利于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不过,他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把已有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执行到位。
龙炳煌说,从各地发生的环境污染案件分析,背后主要原因还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执行到位,同时也与目前环保违法成本较低、守法成本高有关。只有提高企业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实行严格的环境污染追责制,包括对地方政府实行“一票否决”等,才能真正地解决当前环境污染问题。
◇链接
部分企业宁交罚款不愿治污
日前召开的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集中评议大会上,省环保局负责人就曾披露环保监管遇到的现状:有些企业宁可交10万元罚款,也不愿意花钱去治理污染。如一家造纸企业的5万吨污水处" target=_blank>水处理厂一天的运转费就达3至4万,如果停用污水处理设施,新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最高处罚额度是10万元,仅相当于企业4天的污水处理运转费。某火电厂脱硫工程需投资8亿元,按现行排污收费标准,8亿元可交纳20多年的排污费。
省环保局表示,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全面界定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制定污染损失赔偿、评估等地方法规。同时,推进“绿色金融”,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提高金融信贷对环保的调控力度,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两会声音
工业园中竟设有收费站,两企业间往来还要交费。我建议拆除襄樊东大门的寺湾收费站。
——省人大代表靖炳坤
本报记者王毅
在汉口北已投巨资建成了大型家具批发城,临近的区域不要跟风而上,也搞此项目,这样容易导致项目重复建设,引起恶性竞争。
——省人大代表、湖北广东商会会长肖凯旋
8、环保部就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答问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01月19日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内部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生了哪些变化,中国环境报记者日前专访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
记者:原有的《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是在2006年12月发布、2007年2月实施的,时间并不长,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对其进行修订呢?
杨朝飞:近年来,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呈迅速增加趋势,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增强《行政复议法》的可操作性,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因此,《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有必要随之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记者:刚才您提到近年来环境复议案件呈迅速增加趋势,能否介绍一下环境保护部机关复议工作的有关情况?
杨朝飞:自2006年,环境保护部行政复议案件开始呈迅速增加趋势。2006年一年办理的复议案件数相当于2004年前7年的总和,2007年又比 2006年增长1倍,2008年又比2007年增长了63%。总体来说,近两年环境保护部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长快,群体性事件和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加,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增高,协调处理难度加大,媒体和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总的趋势是,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大以及群众环境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在一定时期内仍会呈现急剧增长趋势。
我们在环境行政复议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作为复议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严格依法审理的基础上,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妥善化解了大量环境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记者:《办法》较原有的《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而言,有很大变化,请问,这些变化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杨朝飞:《办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期限,以及环保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条件、审查方式和期限等。
二是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将以前探索并被《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确认的审理方式补充进《办法》,如现场调查机制、和解协调机制、复议建议制度等,增加了复议中止、终止的法定情形和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这一新的结案方式等。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环境法制机构在行政复议方面的职责。明确规定了环境法制机构有通知申请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中止与恢复复议案件审理、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等职责。
四是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对标题作相应修改。删去了有关环保部门内部办案职责划分的内容以及办理应诉工作的规定,同时将标题相应修改为《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环境保护部将对上述删除的内容进行重新整合,制作规范性文件,在环境保护部机关内部执行。
记者:环保部门有可能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办法》对这种情况有哪些具体规定?
杨朝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管与任何组织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旦发生行政复议,这一行政机关都是被申请人或者共同被申请人。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
记者: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的问题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办法》在这方面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杨朝飞:在修改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地方提出应当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明确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对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人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但是,考虑到《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办法》就不再赘述了。为防止执行中可能存在的疑问,还专门在本《办法》中规定,《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记者:《办法》在环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方面有何新的变化?
杨朝飞:原《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附有23种环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对规范环境复议文书的使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了良好效果。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照国务院法制办2008年6月印发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我们在原有环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的基础上,增加了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恢复审理通知书、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9种文书格式,并相应修改了文书名称、当事人基本信息、填写内容的说明等内容,形成《环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并作为《办法》的附件发布施行。同时,我们将《环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在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供有关方面下载使用。(步雪琳)
9、环境商会紧急提交报告 吁请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01月19日 章轲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一些地区供水行业性亏损势必影响供水安全
“在饮用水水质标准大幅度提高,水源污染日益严重,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多重压力下,现行供水水价已令供水企业不堪重负,在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行业性亏损。”16日,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下称“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放任这种情况的延续,势必影响供水安全。
当日,环境商会向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和国家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紧急提交了《我国水价形成机制发展历程及评述》报告,吁请国家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
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
《第一财经日报》:16日,环境商会向国家有关部门紧急提交了有关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报告,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骆建华:水价是我国市政水务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驱动因素,水价改革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这一市场化改革的成败。
我国的水价形成机制,大体上经历了公益性无偿用水、政策性低价供水、按供水成本核算计收水费、商品供水价格管理等阶段。水资源的商品化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体现,2004年4月颁布的国务院36号文件《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水价应当包括四个主要的因素: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水价持续提高,节水、回收利用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正逐渐建立。
《第一财经日报》: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骆建华: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在水价形成机制上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
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造成水资源的价值补偿不足。目前还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征收水资源费。
供水成本不实的问题依然远未解决。例如,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管网漏失、水管单位人员超编、成本分摊不合理、折旧提成、盲目建设等原因导致的不合理成本,至今仍未有相应的有效解决办法,使消费者承担着不应承担的重负。
水价未能反映供水成本的变动,水价偏低导致供水行业亏损进而影响供水安全。
在水价定价办法方面也存在问题。由于成本信息不对称,难以对供水企业的成本进行必要的约束。
应逐步稳健提高水价
《第一财经日报》:深化水价改革,是否意味着再提高水价?
骆建华:水价政策改革要避免因提价过快或配套补贴措施没有到位而造成一些基本用水需要得不到满足。我们认为,应当逐步、稳健提高水价,同时解决不合理的供水成本,坚决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收费。
《第一财经日报》:是否可以通过完善水资源费(税)的征收,提高地下水资源费标准,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骆建华:目前对水资源费的征收,存在尚未征收和征收标准太低的问题。为此,应加大对国家2008年11月10日颁布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依法强化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逐步实现用水补偿的合理化。针对农业用水浪费和盲目开采地下水,国家应择机对农业用水恢复征收水资源费。要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按照“优先开发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原则,大幅度提高地下水的水资源费标准,用经济手段坚决遏制地下水的超采。
建立成本预审和认证制度
《第一财经日报》: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供水成本很难确定。环境商会对此有何建议?
骆建华:根据我们的调查,现行的供水价格确定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水商品及其生产企业固有的特殊性,供给缺乏必要的和合理的竞争,导致在一个区域内,没有一个社会平均成本可作为参照和比较;二是实行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对企业节约成本的激励很差,只会使企业通过增加成本来增加利润。
应通过实行按区域平均供水成本定价,解决按企业个别成本定价的不合理问题。为此,政府物价和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主持建立区域供水平均成本核算模型,做好区域水利工程供水社会平均成本的测算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供水投资回报率和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该怎么确定?
骆建华:我们认为,对城市供水设施开发建设投资的回报率水平,不应低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收益的平均水平。供水企业通过利润积累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应该满足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供水设施开发建设的投资需求。
按照《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的8%~10%。”
10、报告就是承诺 怎样让企业自觉发布环境信息?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1月19日
编者按 本版1月2日的报道《谈起环保依然报喜不报忧》中曾提到,辽宁省大连市环保局曾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环境报告制”,推动了很多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而且大多数将报告定名为“企业环境报告”。
而截至2008年11月,全国企业发布此类报告共121份,其中大连11份,占了近1/10。分析认为,这与大连市环保部门的宣传、引导是分不开的。
记者从2008年12月18日召开的大连市企业环境年报试点总结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动员大会上获悉,大连市已经有11家企业向政府提交了企业环境年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现在,登录大连市环保局网站,可以完整地看到这11家企业的2007年度环境报告。
企业积极响应
虽然企业环境年报是新生事物,但对大连市的大中型企业来说,并不陌生。2007年12月,大连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年度环境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得到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积极响应。
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厂副总工程师李连生对企业环境年报体会颇深。他说,对于企业来说,要想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坚决不能回避环境问题。只有这样,企业在自身压力和社会舆论监督下才能更好更快地做好自身的环保工作,才敢于向社会披露自己的环境信息。虽然公司是第一次编写环境报告,但这是让公众快速了解公司环境的最好途径,是公司解决环境问题的良好契机,也表明公司有信心、有能力处理好生产和环保的关系。另外,广大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经公布之后,公众能快速了解企业态度,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企业整改环境问题获得了机会,同时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李连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公司在小件喷漆中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无组织排放的油漆和乱放的废弃油漆桶给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企业在2007年环境报告中,把这个问题提出来,既对集体单位领导施加环保压力,又让关心机车厂发展的社会公众能够进行监督,促进问题解决。他表示,企业今后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每年发布一次可持续发展报告,使大家更进一步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其他各项环保活动的信息。
大连市环保局局长董伟认为,今年发布的报告亮点颇多,多数企业根据自身现状和特点都有所侧重。有些企业在绿色采购、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产品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有些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环境风险管理、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如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东芝大连有限公司在开发生产绿色产品方面均有详细的目标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报告中有环境风险管理及风险预案。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随着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深入,多数企业环境报告中都有污染减排工作措施、方案,并取得了实效。比如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完成削减SO2668吨。
报告就是承诺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既是财富的创造者,又是资源的重要消耗者。对于提交环境年报的企业来说,敢于做这项工作、敢于把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布,就是信心、实力、进步的体现,更是一份实实在在的绿色承诺。
中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健康与环境总监宋伟说,定期编制和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以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为载体,公告公司履行和落实承诺的情况,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这既可以促进大连节能减排和社会公益事业,也使企业自身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
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是连续两年提交环境报告的5家企业之一,公司部长陈迎对此有深刻体会。他说,与2006年比,公司2007年环境报告在符合大连市企业环境年度报告编制大纲要求的同时,特别向可持续发展报告方向转型,增加了环境会计、环境文化、职工福利等内容。环境报告写的都是公司已经做到和落实的要求,公司有专门委员会负责环境报告的推动工作,每半年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推进情况,并由管理层协调解决一些问题。报告中的持续改进措施,对公司总体环境目标的实现,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
据大连市环保局科技处处长华秀菁介绍,发布报告的都是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整体上,这些企业在履行环境法律法规、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都是规范的。一方面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本身就要求企业管理的目标、计划、持续改进和完成过程并取得绩效,这些企业完全能够实事求是地履行其承诺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另一方面,环保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如环境保护软硬件检查、污染减排指标落实情况等。(杨安丽 陈延平 赵冬梅)
相关链接
一直致力企业环境报告研究的大连工业大学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杰认为,大连环保部门在企业推进环境报告工作,对建立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大连市环保局局长董伟介绍,大连市环保局于2006年年底,在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中开展年度环境报告试点工作,首批试点企业6家,第二批试点企业扩大到11家。
大连市环保局主动与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充分利用有关社会责任(C S R )报告制度的研究成果,及时制定下发了推行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环境报告编制大纲等,指导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为了鼓励参加这项工作的企业,大连市环保局还制定了《环境报告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提交的环境年报进行评价,并给予表彰。挖掘建立健全环境报告及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先进企业,为在更多的企业推广提供经验,同时为下一步推行“可持续发展年报”打下了基础。
2008年12月18日,大连市环保局召开大连市企业环境年报试点总结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除了11家试点企业外,还有大连市十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重点企业代表、上市企业代表以及大连市已经进行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部分企业。在两年环境报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2009年开始,大连市“企业环境年报”正式更名为“可持续发展年报”。(杨安丽)
11、不能因为环保,什么都上税!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9年01月19日 冯永锋
中科院院士蒋有绪和华南植物园副主任周国逸11月18日在广州的森林城市论坛上一唱一和,建议每个人每个月交20元,购买自己的呼吸权,以抵消二氧化碳排放,以“反哺生态”。
这个消息与“燃油税”的消息混拌在一起出现在大量媒体上,很是让人迷惑。有些人真的就此投降了,觉得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享用了任何一点物质,排放出任何一点污染,都要负责,都要交税,都要抵消。其实心里混乱的人没必要着急,因为只需要搞清楚什么叫个人税他就可以心安了。个人税主要是为了实现社会再分配;按照蒋院士的这个逻辑,深山老林里的农民要交最多的税;因为呼吸的空气最好。
蒋院士提出这个观点的理由,似乎是中国的生态无钱保护,因此动不动需要“反哺”;而居民作为二氧化碳的排放者,“谁污染,谁治理”,需要为二氧化碳付出代价。因此,交点钱,买些“生态基金”,就像犯了罪的人,花点钱,买张免罪符,就可以自由犯罪了。
可惜,蒋院士忘记搞清了一个理由:我们为什么需要交税?你可以让我交钱,但不等于你可以让我交税,交税是法定义务,而交钱则是自由抉择;如果一个人是因为想呼吸得更好,他可以出钱购买“最适合呼吸的空气”。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消费是天然消费,有些消费是生存型消费,有些消费则是奢侈型消费。太阳、空气、水、风景、蓝天白云、美好自然,按道理都是“天赋神权”,每个人无论是聪明还是愚笨,有权还是弱势,健全还是残疾,病痛还是清爽,行将就木还是初来乍到,本地人来是外乡人,城市大老板还是农民工,都随时“自由消费”的生命元素。人类从诞生之时起,就日复一日地消费这些东西,不可能交税。
而粮食、衣物、住房、职业,大概是生存型消费。有许多的人,不饿也吃,不渴也饮,不冷也衣,不必要也拼命化妆,追求营养不够还要追求保健,追求保健不够还要追求长生;三件衣服不够需要三百件,五双鞋子不够需要五百双;冬天想过夏天的生活,夏天想要冬天的严整;不注重内心之美而注意外形的修饰,不想身体运动而想靠补品来健身,总之,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过着消费过度型生活或者奢侈型生活。
在目前,人的基本消费品中,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为水付出费用,但这些费用多半还只是以“处理费”作为理由,因为天然的水不够干净,所以要建纯净水厂;因为人类的排泄物太肮脏,所以要修污水处理厂。因此,在你家自来水管子前装个计量器,以收点“水费”,公众也不加怀疑。
其实很早以前我就在乱想未来社会的一种形态:也许过不了多久,社会上会出现一个新的行当,叫“市民呼吸站”,或者“空气站”,一些相对清洁的空气被注入到瓶子里,拧紧,经过重重质量检测,摆放在商场里供人挑选,每一个品牌都声称自己“产自森林公园,周围五千公里无人居住”;道路边出现一家家“空气加注站”,每个人要想喘口顺气,就得随时到店里购买。自然,每个人都得随身配备一个“空气储存袋”,稍微有吸空的可能,就得赶紧到商场加充补注。
但即使人类呼吸环境恶化到这样的程度,也和“税收”不沾边。我想,全世界的人,哪怕愿意购买空气,也不太愿意交纳“呼吸税”。因为,这与人类的基本权利太相冲突了。
税收这个东西,本来是政府为了完成其公共管理的职责,而向全体公民征收的一种公共财政资金;或者反过来说,本来是公民为了让社会群体能力和公益事业得到持续提升和维护,委托政府部门帮助主持公共事业时,不得不向其交纳的“委托费用”。这大笔大笔的钱,过去大概除了用来豢养政府的职员之外,大概主要用于科技事业、教育事业、交通事业、文化事业、生态保护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等。因此,对这些项目进行逐一的定位,对其花费的合法理由进行逐一的厘清,是公民交钱的必要前提。
那么,呼吸税到底应当纳入哪一门档子的公共事业?难道我们的院士没有想过,在公民此前交纳的大量税收中,本身就已经对“呼吸税”有了委托和授权?当政府承诺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森林、保护一切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保护全体人民的自由时,不就已经表达了“保护空气洁净”的许诺?不就已经签下了解决公众生存而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的责任书?既然这项业务已经纳入了常规业务的范畴,既然公众交的钱中已经包含了这部分成本,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让公众交税?
何况,税收也是从特殊向普遍慢慢过渡的,即使真的政府有权开征“空气呼吸税”,在当前的中国,奢侈品消费税、过度消费型消费型都还没有开征的情况下,就想要从空气身上“天然消费品税”,是不是有些太不人道?且不说这些税收交纳到政府手里头,政府有没有能力管理和利用、导流好,就是光看当前中国的社会秩序状态,这种税费的征取过程一定极不平均,必然存在着你交我不交,你多交我少交的状态,于是乎,税收的平等和公正就很难维持。可惜的是,呼吸这个问题却是平均的,不会因为你富裕你就必然呼吸得比别人好,也不会因为你贫穷你就必然要呼吸得比别人差;环境实在是太公正了,当一个地方被污染之后,你想躲开,完全没有可能。
政府确实应当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尤其要保护公众的呼吸权和饮水权,但不等于说,这些钱还应当老百姓再来出。在公众日益清醒的今天,一切征取都得师出有名,师还有据。“燃油税”之所以还有理由开征,是因为油品消费不是必然消费或者说均衡消费,因此存在着消费态上的时空不平均,因此,消费得多的人,多交一点费用,是有必要的。但空气税这种东西,其存在的理论基础是不成立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为了环保”,就要求每一个人为每天的生活交纳每一笔费用。如果是这样,接下来人民要交的一定是阳光税、雨水税、风税、雪税、花税、树税、草税、石头税、风景税、蓝天白云税。如果是这样,我们就真的回到了古代,中国古代的有些朝廷,不仅征收人头税,还征收锅碗瓢盆费;不仅征收房屋税,还征收柱子税和砖瓦税;不仅征收土地税,还征收牛羊税的稻麦税;不仅征收盐铁税,还征收出生税、成长税、结婚税、生育税死亡税、坟墓税。这种想出各种名目刮削老百姓的办法,是因为古代的政府创建的目的就是为了盘剥人民,不是为了替公共服务。这种“无所不税”的方法在今天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的政府,几十年前就已经变了性质,成了公共服务机关,自然,公众的基本权利,从一开始就应该得到公共服务机关的保障。
12、不妨先填平个人环保素质“洼地”
来源:新华报业网 2009-01-19
2008年“中国公众环保指数”日前公布,此次的环保指数显示,76.4%的公众认为我国当前的环境问题“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比上年上升了几乎10个百分点,这无疑说明公众对环保形势的普遍担忧仍未解除,危机意识增强,但公众个人的环保素质依然是环保活动中的一片“洼地”,成为制约我国环保水平提高的最大障碍。(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公众个人环保素质的“洼地”何在? 从公众的环保行为来看,主动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依然不高,只有18%的公众表示会“主动了解环保知识”,只有24%的人“会引导别人进行绿色消费或选用绿色交通工具”;在“限塑令”正式颁布后,仍有26%的公众表示会“经常购买塑料袋”;而且,只有26%的公众表示“经常采取环保节能行为”。以上这些指标,大都比上年有所下降。且有47%的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不会”向有关部门举报环保违法行为,“经常”举报者只占了6%,这说明公众对社会性的环保参与不太积极。而与此相反,“垃圾处理”、“噪音污染”、“宠物管理”以及水和空气污染,却成为公众最为不满的环境问题。
这的确是个令人尴尬的“悖论”——一方面,公众对环保的要求很高,一方面,公众个体的环保素质和环保自觉,又低得让人意外。这就带来一个担心,好比只有小学认知水平的人,却要达到高中生的能力程度,结果当然不容乐观。
环保是经国大计,关乎人类的生存质量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现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政绩观,越来越失去市场,想必人们不会反对,环境是大家的环境,每一个生存于环境中的人,都对环境的质量负有责任。因此,环保不仅是环保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样需要公民的自觉自律。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否对生活垃圾分类置放及时清理,是否养成遵守卫生规范的良好习惯。甚至,我们是否爱护公共场所的环保设施,监督举报各种环保违法情况。当这些理念深深融入我们的意识之中,成为一种“不自觉”的自然行为时,我们对环境保护的担心才能消除,我们的期望才能实现。光有要求而不参与,放弃个人的环保职责,“非常严重”的环保环境,就没有改善的希望。
几年前,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环保总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中国环境意识项目在北京启动后,“今天你环保了吗?”成为这一项目的活动口号。现在看来,这个口号应当成为一种质询一个强调一次提醒。质询一切但凡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人,有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调那些还在肆意排污的生产企业,应当立马停产整顿,别拿子孙后代生存环境遭受破坏的巨大代价,换取眼前的蝇头小利;提醒每一位公民,都应当提高个人的环保素养,不仅要利,而且尽责,别只把环保看成别人的事情。 雷钟哲
13、大众日报:绿色消费应成为政府采购主旋律
来源:《大众日报》 2009年01月19日 尹卫国
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9年政府采购首个项目是1000辆国产节能环保公交车,投运后每年将节能 20%,降低污染物排放15%~ 20%。他还透露,北京即将出台自主创新技术及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目录。(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无独有偶,媒体报道,黑龙江省政府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把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用车须优先购买这两类产品。
北京、黑龙江的做法,是政府率先垂范秉承绿色理念的必要行动。据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说,2007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 4660.9亿元(2008年12月 30日《中国财经报》)。过去一些地方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只买进口货不买国产货;只买高档豪华型不买节能环保产品,浪费、挥霍公共财政,又助长社会奢侈风气,还引发腐败,广受诟病。2009年政府采购何去何从?很值得关注,面对肆虐的金融风暴,国家财政吃紧,政府采购首先应秉承从紧从严和艰苦朴素的原则。在大力弘扬自主创新,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成为基本国策的背景下,政府采购首选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应是必然选择。
窃认为,政府采购青睐“绿色”有三层意义。一是体现绿色消费政府先行。我国正在从传统的粗放型消费向集约型和环保绿色型消费转变,不仅仅是消费原材料、生产方式、种植加工方式的嬗变,更是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的革新。在这种变革中,政府消费行为对社会和百姓的影响至关重要,政府采购推崇绿色无疑将成为引领社会消费的风向标。
二是引导节俭消费。绿色消费与节俭消费可称是“孪生兄弟”,譬如节能环保型汽车大都是小排量车,政府率先采购既省了纳税人钱,又给社会和公众做出表率。
三是助力自主创新。紧扣节能环保的中国自主知识创新品牌正如雨后春笋,常见的规律是,当自主创新产品登陆市场时,率先使用的是政府部门而不是百姓,原因不复杂,因为群众对新产品性能、质量等不了解,或因价格较高,一般不会贸然购买,这时就需要政府采购支持。尤其当节能环保产品因观念或价格等因素遭遇市场“肠梗阻”,政府应通过自身行动或财政资助帮助打开市场,向社会灌输绿色理念,引领公众节能消费。
绿色消费应成为政府采购主旋律,北京、黑龙江目前只是将绿色汽车列入采购清单,笔者觉得还不够,应推广至所有节能环保产品。
14、公司老总一个电话就拘人 谁允许抓污染举报人?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1月19日 曹家新
山东省乳山市下初镇百名村民联名投诉至环保部门,反映威海某公司污染环境,造成庄稼死亡,村民健康受到损害。但令人感到十分意外的情况发生了,这家公司老总一个电话,当地警方留了举报人宋建林,甚至连其妻子也被拘留。
百姓反映环境受到污染,要求赔偿也好,要求及时处理以消除污染也罢,都是他们的权利。即使当地环保部门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发现并没有造成污染,当地警方也不能因此而拘留举报人。众所周知,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过去一般较为通行的举证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环境污染纠纷特殊类型的案件中,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对其权利的特别要件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是有困难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3项中明确指出:“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方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环境污染纠纷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因此,威海某公司应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下初镇百名村民反映的环境污染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这家公司对下初镇村民反映的损害结果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退一步说,村民认为环境受到污染要求赔偿,而企业认为没有给环境造成污染,不予赔偿。双方各自主张自己的权益,本来都是情理之中的事,举报人反映到政府相关部门,就是要求政府在调查的基础上予以协调解决。怎么能够以举报人“影响该公司上市”为由,将其一抓了之呢?
环境污染成本的外部性使污染者把污染的负担转嫁给了自身以外的主体,这类外部性并没有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得到纠正和补偿。所以,政府的职责就是纠正市场失灵,防止排污企业把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损失转嫁给社会,保护环境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复杂的利益关系中很难做到中立,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政策导向下,他们轻易地站在企业一边,甚至把污染当成正常情况给予保护,因为污染企业往往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柱。
环境侵权的加害者往往是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或企业集团,而受害者往往是缺乏抵抗能力的一般公民。双方实力、地位本就相差悬殊,无平等性可言。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往往和企业成为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使得百姓反映的污染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这种以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做法,虽然从表面上看GDP增加了,但社会的整体福利及和谐程度很可能大大缩减了。
要破解此类环保难题,单靠环保部门一家的努力显然远远不够。要让环保问题真正受到重视,必须痛下决心改革政绩评价体系,要自上而下建立起科学的考评机制,落实环境污染问责机制。如可以考虑把“污染帽”与乌纱帽挂钩,铲除拿环境换取GDP的现实土壤,遏制官员保护甚至制造污染的政绩冲动。总而言之,如果地方政府官员畸形的政绩观不改变,恐怕“谁举报污染就抓谁”之类的悲剧还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