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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三十一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8-12-31

十二月三十一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金沙江阿海电站环评专题报道:

1、民间环保组织代表首次获邀参加水电环评报告技术评估

2、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评议

3、对阿海电站环评的意见

4、对《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2008年江河十年行之云南报道:

5、新京报:       大坝截断的不仅是江河想象 

 

环境资讯:

6、广东环境保护网:   中国湿地环境恶化严重 需要尽快行动

7、新华网:      “黄河源头姊妹湖”湿地生态监测全面展开

8、21CN财经综合:   中国推迟部分南水北调工程完工时间

 

地方信息:

9、新华网:       内蒙古境内五分之一明代长城已消失 

10、长江日报:     降水减少 污染未减 湖泊水质跌至“谷底” 

11、宁夏网:      银川环保承诺明年办好7件实事

12、新华网浙江频道:  湖州与无锡两市将跨省协手保护太湖

 

特别推荐:

13、中国网:      也说水电开发利用:为何难以“绿”到底?

 

深度报道:

14、人民网天津视窗:   2008,中国环保人奋力前行

15、中国环境报:     2008环境法制事件回顾:环境部首开罚单

16、半月谈: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直击太湖流域“水土保卫战” 

 

环境时评:

17、广州日报:      “排污费”中的民意比重有多大?

18、人民网天津视窗:   节能不只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

19、大河网:       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的多重追问

 

 

 

1、民间环保组织代表首次获邀参加水电环评报告技术评估

 

2008年12月29日到30日,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在北京召开,绿家园的代表杨勇和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作为特邀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环保部和水电方面都强调邀请NGO参与这样的技术评估会是第一次尝试。马军认为,环保部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确实付出了很多努力。

 在两天的会议中,两位NGO代表参与了评估的主要过程,提出了问题,阐述了民间环保组织对阿海水电站潜在环境和社会影响的看法,并表达了对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开发将会造成的严重累积影响的关切。会议中两位代表提交了书面意见,其中的要点也作为特邀代表意见被写入了会议文件。

 对于水电方面首次邀请民间环保人士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会这一事件本身,大部分民间环保人士认为这是历史性的进步。著名民间环保人士、绿家园志愿者召集人汪永晨表示,NGO参加水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会,表明NGO多年来的呼吁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的,我们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她希望以后的项目建设都能吸收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要召开听证会,更加科学、审慎地制定决策。

汪永晨告诉笔者,江河十年行考察团刚刚对阿海电站的施工现场进行了考察,为了迎接环评,电站方面确实下了功夫。不过让她感到遗憾的是,阿海水电站的前期准备已经花了多少个亿,已经让大山、大江都改变了模样,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今后如果能在前期准备之前召开环境影响评估会,邀请公众和利益相关群体、民间环保人士参与,可能对生态和相关群体的利益的伤害会小些,环境影响评估的工作也会做得更有成效。

绿家园志愿者萧远则说,在所有部委中这是第一次主动邀请公众参与大型工程决策,是非常令人鼓舞的。“大家可以在怎么样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共同愿望下探讨更妥善的方案。”

长期关注西南水电开发的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陈宏伟告诉笔者,民间环保人士参与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民间环保人士和水电开发方找到了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他也指出,NGO也应该学着用对方的话语体系来表达,更加科学、谨慎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双方才能更有效地进行交流,才能成就大事。

如果说上面几位环保人士的观点是乐观的,那么光明日报记者、自然大学校长冯永锋的观点则明显是悲观的,他向笔者举了一些例子:在六库电站小沙坝移民形成的“新农村”里,在村委会对面的一堵墙上,贴着六库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的简本,上面号召“公众”参与提供意见,时间期限是从12月15日至12月26日,一位年轻的村民说,当地的农民都不识字,根本不懂这纸上说的东西是什么,怎么可能提出专业意见;金沙江的阿海电站要在29号召开评估会,邀请了环保组织参加,汪永晨不得不把刚刚参加完江河十年行、仍旧生着病的民间地质专家杨勇,给请到北京,使得民间环保组织的参与有专家的支持及专业性;马军在网上发现金沙江的观音岩电站在云南省环保局的网上公示环评报告的简本,要求公众在31号之前拿出“有效参与意见”;而同样位于金沙江的中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也开始在新华社上发出消息,正式开工建设。

冯永锋说:“在水电大军这样发起集团式进攻之前,中国的民间环保组织和当地公众,显然一时难以招架。关注中国江河命运的民间环保组织本来就不多,当地的公众即使关心也常常力不从心,在这样的情况下,环保组织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凑集需要大量的不同行业专家进行长期调研后才可能获得的‘有效意见’?这对民间环保组织自身也是一个挑战。为了使今后这种民间参与成为大型施工前的惯例,业主和环保部门要做的事还很多。这都需要从法律的完善,到公共环境意识的提高上,各方都做出努力。”(绿家园志愿者采集整理)

2、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评议

 

工程建设单位: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公司

工程评价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

评议人:杨勇

 

1、长江作为中国的命脉,长江上游的金沙江具有不可代替的生态价值和水资源和水环境功能;位于青藏高原东部横断山脉并行的诸多江河﹙包括金沙江﹚具有地质、生态和社会诸多方面的高度敏感特征;因此金沙江阿海水电建设环评,金沙江环境功能应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也应该认识到这一重要前提。

2、该环评是基于阿海水电站独立运行条件下和建设工地以及库区范围的环境影响。但是应当看到,当前金沙江干支流水电建设推进块、强度大,其他江河也具同样态势,开发格局交错重叠 ,相应粗放产业应云而生,人地关系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受到的关注程度高,问题复杂,争议较大、敏感度强,一些重大关键性工程尚未决策,比如虎跳峡龙头水库、南水北调西线工程、滇中调水工程、金沙江上游梯级开发等,还有一系列矿产资源开发和其他建设活动。在这样一种形势下,阿海水电站环评缺乏很多前提支撑条件,其依据和结论存在较大变数。

3、阿海水电站建设主要是依据上世纪90年代较为粗略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和以此为依据编制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而新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正在修编中,根据科学发展和生态要求,长江上游(金沙江)环境功能和水资源功能将会重新确立,原开发规划可能要重新调整,目前新的环境功能划分还无法确定。因此,环评同样缺乏科学依据。

4、长江上游所承载的生态地位和维系国土安全的重大影响以及一系列生态、地质、社会等重要问题尚在认识提高过程中,没有取得重大突破,环评结论尤其要慎重。应当承认,金沙江等西南诸河流水电建设生态代价大,地质风险高,移民问题复杂,开发时机并不成熟,希望能改变知其不能为而非为的态度。

5、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和能耗目标的实现,新型能源建设的快速推进,电力结构和需求态势将会发生改变,当前无序过度的水电建设已出现西南部分地区窝电弃电现象。西南水电群的快速集中运行可能会导致投资风险,并刺激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形成。

6、报告中风险评价方面,缺乏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和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和大型地质灾害)时的环境风险评价。5.12汶川特大地震已给我们严酷的教训。

7、水库调度和泥沙调度问题涉及到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三峡电站以上各梯级以及长江流域干支流综合调节调度的关联,由于涉及到多方利益和建设业主,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

8、鱼类等水生物种保护按现有规划开发,肯定是要舍弃的,报告中所提出的措施很难具有操作性,这一点应该旗帜鲜明的承认,除非调整开发密度,留出足够的自然河段。

9、缺库区地质灾害评价部分。

10、缺乏输电工程环评结论的关联。 

3、对阿海电站环评的意见

08-12-28

  范晓 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虽然《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尚未完成,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原《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金沙江中下游水电开发规划》都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这些规划环评没有进行或没有被批准的情况下,阿海电站的项目环评应当推后。

       原《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之所以要修订,也是因为原规划已不能适应当前综合发展、综合协调以及环保的要求,对于未开工项目,应当从大局出发,更加慎重,而不应该在新规划的修订很快要出台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新规划对项目的限制,强调要按老规划尽快上马,作为企业这不是一个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原《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也说明宜宾以上河段主要开发任务是发电、航运、防洪等,并未提“以发电为主”,而是强调要综合利用,因此书面回复中“现在的阿海水电站设计以发电为主的开发利用方向是符合《简要报告》的”的说法是牵强的。而目前金沙江中下游水电开发是不留寸水的只把水资源作为单一水能资源来进行开发的全江全流域梯级开发模式,不仅大坝阻断河道对航运有不利影响,而且由于水库以为三峡工程拦蓄泥砂为目的,大量的泥砂在库区淤积将对金沙江中下游的防洪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这也是不符合原《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

       在阿海电站项目环评还未被批准的情况下,阿海电站已开始三通一平和导流洞等大规模的施工,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

       回复中的第②条称:2002年4月通过原国家计委组织的审查,以计办基础[2003]37号印发了《<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审查意见》,同意金沙江中游按以虎跳峡为“龙头”水库的“一库八级”开发方案,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增加虎跳峡以下梯级电站库容的方案,以增加金沙江中游河段开发对长江整体防洪的作用。经综合分析,在虎跳峡以下梯级电站中,对梨园~阿海河段开发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对长江整体防洪的作用进行研究是必要的。

       但实际上所谓的虎跳峡龙头水库已被长江水利委员会否定,云南省政府也表示要放弃,目前正在做调整方案的论证,在此情况下,原作为整体考虑的虎跳峡以下的开发方案也应作相应调整,因此阿海电站的环评也应当在虎跳峡调整方案确定之后进行。

       公众意见反馈表中对公众意见的回复称:“移民安置规划是由设计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深入移民之中调查访问协调,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征得移民同意后拟定的,并进行了公示。”

       但环评简本和此次回复都未能提供移民对补偿和安置方案意见和意愿的证明材料,这种证明材料应当是有代表性的、真实的、并由移民直接提供的。此次评审会本应有移民自愿推举出来的代表参加。

       公众意见反馈表中对公众意见的回复称:“长效补偿包括移民法定承包耕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移民搬迁之月起,由县移民主管部门按月以储蓄卡方式发放到移民户。”

       实际上“移民法定承包耕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不属长效补偿的范围,这是占地和搬迁直接给予移民的一次性补偿,而真正的“长效补偿方案”并未予以说明。

4、对《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2008年12月29日 马军

参加了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议,研读了《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对该报告书有如下几点意见:

1.对水生生态影响

报告书《水生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识别的最大环境影响,就是梯级水电开发造成鱼类生境消失问题。《专题报告》提到16种常见鱼类中的14种都生活在流水中,包括保护鱼类以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都需要流水条件才能繁殖。而金沙江中游规划有一库八级,这些梯级开发导致的叠加效应将远大于单一电站兴建的影响。如果这些梯级开发全部实施,金沙江中游的生境类型将发生根本性改变,对众多生活在这一水域中的鱼类,特别是那些必须在流水中法制的鱼类的影响将是十分严重的。

据此《专题报告》指出,为了协调水利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目前国际上水电开发的发展的趋势是有选择、有限度地开发流域水能资源,而不是将一个流域100%的可开发水能资源都进行梯级开发;在两个电站之间保留一定面积的流水生境对减缓流域开发的不利影响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这一重要认识的基础上,《专题报告》建议对梯级开发所产生的叠加效应进行高度关注,从全流域的角度综合考虑,协调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然而,《专题报告》并没有将这一条最为重要的解决措施写入规划,这是非常遗憾的。

对于之前公示的《环评报告简本》及对公众疑问的答复中提出的保护措施,我们咨询了有关专家。多位专家认为,鉴于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的密集开发状况,《环评报告简本》提到的就地保护、增殖放流,以及捕捞过坝等措施,都不能有效保护鱼类种群。

比如就地保护,也就是通过库区主要支流进行保护,库区唯一流程长、且具备相当大流量的水洛河已经规划了“一库十一级”开发方案,而推荐就地保护的两条支流翠依河和金棉河,则是流程很短、流量很小的河流。依据《专题报告》,漂浮性卵或漂流性卵的孵化过程需要漂流43至100公里,指定流程短小的支流作为干流鱼类保护的补充地似是不切实际的。

再比如增殖放流,多位专家同样认为在建库造成鱼类生存环境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放流的意义已经失去,不管放多放少,都不可能让物种延续下去。《环评报告简本》或者相关答复中提出“增殖放流鱼类适宜的生境在金沙江中游河段是有的,主要是落实如何权衡干流与支流开发与保护这一关键点。只要真正作到支流规划、开发服从干流的规划、开发,增殖放流鱼类的适宜生境是有保障的。”以上结论并无相应的论证支撑,且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方案,把措施建立在一个还未进行的设想上,显然无助于本报告书要解决的问题。

《专题报告》承认多种鱼类的人工繁殖技术未成功或不成熟,但在公开回应公众疑问时却笼统的提出“只要得到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投入足够的时间、经费和研究力量,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这一科学研究中来,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技术是可以实现技术成熟过关的”,这种建立在一个未经检验的假设前提下的提法,对于已如箭在弦上的开发项目的鱼类保护来说,也是难以成立令人信服的。

提到捕捞过坝,专家同样指出,大坝截流后采取人工捕捞过坝是为了解决坝上、坝下群体间遗传交流,但是当鱼类栖息场地都不存在的时候,鱼类本身都无法在该区域内完成生活史的前提下,关注“坝上、坝下群体间遗传交流”也就失去了意义。

《环评报告简本》及相关答复中提出通过“建立鱼类增殖站,实施人工增殖放流;营建人工鱼巢、采取人造洪峰调度方式、根据水生生物的生活繁衍习性灵活调度等减少气体过饱和对阿海坝下鱼类的影响;加强库区渔政管理。”除有专家指出人工鱼巢并不适合该河段保护鱼类,以及阿海并无足够库容制造人造洪峰外,更有鱼类专家指出,试图在天然栖息地环境遭到破坏的前提下,主要依赖人工措施保存天然鱼类的种群结构和资源量,这不符合物种保护的基本原则,最好的物种保护原则就是栖息地保护。而且,依赖人工措施保存大批量的,失去栖息地环境的鱼类物种,在世界范围内既无先例,也无综合、成熟的技术和管理等方案,目前,以及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范围都是不可行的。

同时,多位专家指出,根据《环评报告简本》所述,评价区所在的中游河段共计有154种鱼类、特有鱼类有54种,而现场调查过程中,只采集到16种鱼类,与历史统计结果差异过大,环境现状调查可能存在缺陷。而基于这种有缺陷的环境现状调查和不清晰的描述的基础上做出的环境评价结论可信程度,以及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均存在问题。

有专家指出,《环评报告简本》及公开答复中提出的“适应急流生活鱼类则向库区各支流转移”是概念上的错误,因为原库区支流本来就有特定的鱼类种群结构和资源量,而任何一个生态环境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环境容量没有增加,要转移进来新的种群将是困难的。建库河流损失的鱼类种群和资源量,以及栖息地环境的消失,是绝对的,永久性的损失。

综上所述,阿海水电站乃至金沙江一库八级的决策,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即如此密集的梯级开发将给金沙江中游水生生态带来难以挽回的重大影响。应认真考虑《专题报告》的建议,即应当有选择、有限度地开发流域水能资源,在电站之间保留一定面积的流水生境,以切实缓解水电开发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本地种群的衰亡。

2.关于阿海水电站和龙头水库的关系

《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涉及阿海运行时多处提及龙盘电站,显然,阿海水库的正常运行和作为龙头水库的龙盘电站具有很大关联性。自2004年以来,龙盘水电站就因大坝迫近上虎跳峡峡口的敏感位置,以及回水200公里会淹没沿江大片富庶坝子的问题,而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目前,该电站正因其环境和社会影响巨大而重新进行坝址的比选,备选坝址包括塔城、下其宗、上其宗,以及原来的上虎跳峡。我认为,《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针对龙头水库的各个比选方案对阿海水电站的运行带来的不同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差别作出说明。

5、大坝截断的不仅是江河想象 

来源: 新京报 2008-12-31   

 

  怒江沿途随处可见的滑坡。刘旻 摄 

 

  汪永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丙中洛正在施工的现场。刘旻 摄 

 

  怒族村寨的石片瓦房,这种经过风化的薄脆的石板可层层剥离成片。刘旻 摄 

  还是延续以往的惯例,每次讲座的时候,汪永晨都会问在座的人,你们觉得自己家乡的河流,现在的面貌还和小时候一样的,请举手?每次都只有寥寥几个人向天空伸出孤独的手臂。如今行走在中国的江河两岸,你会发现河水和两岸的关系正在或已经发生变化。当人们对江河更远的想象被现实截断,“生态游”的设想被认为是一种带有文化启示性的旅行,但在现实的天空下不知道能够行进多远。

  临其境

  “腊肉飘香”也可转化为旅游生产力

  怒江旁边有22个民族,大多数人都住在高山峻岭之间,政府在江边给他们建了房子,但是江边没有地,没有人愿意从山上搬下来,汪永晨现在去看,那些房子还是空荡荡地站在江边,怒江旁边的居民认为自己就是山民。但是旁边肆虐的江水是山民血液里流淌的本性,他们和江河保持了遥远的敬畏和某种仪式性的亲近。

  每当春天到来的时候,生活在云南怒江峡谷的傈僳族,都要到有温泉的地方去洗浴。据说这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很多人要走上几天的山路。在汪永晨看来,现在怒江峡谷一带还能保持这么自然的生活方式,和背景的这条怒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为它有灵性,有声音。

  移民迁入新居“水土不服”

  汪永晨刚刚从那些江河边回来,这一次是“江河十年行”的其中一步。关注江河和两岸的关系,是汪永晨一行的重点,因为每条江河都充满人性。许多已经建好水电站的峡谷附近,原来说好反哺当地村镇的做法很多没有落实,汪永晨举例说这次到达的澜沧江边上的漫湾水电站,从电厂的利益来说,他们是赚钱了,也为国家提供了税收,但这些税收对库区老百姓几乎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从1993年漫湾正式发电以来,漫湾老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因为电站而好转,移民迁入新居后普遍面临生产资源不足的困境,新家与老家相比,土地、森林、牧场、渔业和水资源普遍减少,生计来源变得狭窄而又充满风险,致使移民生活水平下降。尽管电力公司也承诺过发电量的3%—5%返还当地百姓,帮助他们“以电代柴”。但是没有人出钱为这些生活在崇山峻岭里的农民架线输电。

  规范施工让人有短暂平复

  从单纯审美的角度来说,很多汪永晨几年前去过的地方“看起来都不那么美了”,一座座横亘在江河上的大坝截断了人们对江河更远的想象。其实在汪永晨看来,所有美的事物都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当代人对“美”的需求也慢慢变成了对某种生活的必需品的汲取,这就是她所想提倡的“生态游”。生活在两岸的人们还不能真正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行云流水的刺绣,他们屋檐下腊肉飘香都可以转化为一种旅游生产力。而且这种生产力能够产生可持续发展的能量,来到这里的人们会将抽象的文化多元性还原为真实的生活现场,这不仅是旅游,也是一种启示。

  随行的地质学家杨勇总会指着很多江河峡谷的一段说,这里,我几年前是漂流过去的。在中国广大的西部江河,每一次漂流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就像有人攻击汪永晨今天对水电的质疑一样,她说,其实她并不反对一切水电站,她反对的是水电的无序开发。好的情况也有,例如12月的江河之行,以前来这里漂流时的野蛮施工不见了。那个时候弃土就直接倒在了大江里,扬起的灰尘,几里地之外都能看见。能够看到规范的施工现场,让人内心有短暂平复。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曹燕

  2009计划

  “江河十年行从2006年开始,汪永晨说自己还有七年要走,明年将继续考察西部的主要江河,记录这段路上的自然。”

  观其行

  漂流中理解江河

  ●文大川,美国人,中国江河漂流者

  我的目标就是每年邀请政府官员、媒体、当地村民一起跟我乘坐一条船,在大江大河上漂流,这样可以营造某种健康的类社区生态。我知道因为水利事业的高速发展,许多中国人很快将永远也见识不到自己国家的这种美丽,同时,现在中国有一批人从可持续发展和环保角度不断地提到江河问题,他们希望引起某种关注。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做决策的人,如果真正体验一次江河,做决策的时候会更加慎重一些。

  我接触过中国八十年代长漂和黄漂的人,他们渴望征服江河。但对我来说,我只渴望“被它征服”,这是我理解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美国在如何对待江河的问题上,也走过弯路,我想现在的中国也在经历这个阶段。如何告诉大家去亲近江河也是个问题,至少现在在中国,愿意主动和我一起去亲近江河的普通人非常少。

  闻其声

  水电站的选址让人担心

  ●杨勇,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江河的截断不仅是水流的中断,河床遭到破坏,还会使得水流中营养物质中断,生物多样性减少。

  水电站的选址真的让人很担心,很多山形是“倒转褶皱”,大山的这种构造属于易碎山体,同时也会引起新的造山运动,地质活动极为活跃。在这复杂活跃的地质结构上建大坝,现在我们的科学技术是否达到了安全、可靠的程度,值得研究。所以每一座水电站的建设,都应该慎重全面考虑当地的复杂情况,环境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但现在这个方面做得很不够。

  发展经济就要 破坏环境”很狭隘

  ●宋军,阿拉善生态学会副会长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理解是,我们要保护环境就要受穷,要发展经济就要破坏环境。这种观点很狭隘,其实环境做好了,就是一个产业,而我们在阿拉善所做的一切,恰恰想解决这个两难问题。我们用了十年时间,一个多亿的投入,摸索出这种“生态产业化发展”的模式,解决中国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同时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我做的是月亮湖沙漠生态探险旅游区的项目,我们雇佣当地的牧民子女就业,这几年下来一共雇了800人,他们如果组建家庭的话,一家维持基本生活以前是需要200只羊,而200只羊需要多少草地,我们做了什么,我们保护的是800万亩草原。

  这是一个以保护生态为基点的旅游项目。每一个旅游点都将成为沙漠生态保护与发展的重点,向沙漠腹地扩散。而旅游将定位在中产阶层,接待旅游人数有限制,现在是一种高端旅游,因为它的可进入性差,生态脆弱,不适于发展大众旅游。我们定位的是官员、企业家、媒体等,因为他们掌握一定的社会资源,能够将自己的旅游感受转化为一种生态保护意识,并广为传播。

  企业如何来保护环境,短时间看,肯定不如其他实业的利润来得快,但是它是可持续的,做好了就是百年老店。

6、中国湿地环境恶化严重 需要尽快行动

来源:广东环境保护网2008/12/31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在湿地保护和利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但在人口和经济的压力下,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人类生产生活对湿地资源依赖程度的提高,直接导致了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普遍破坏,近40年已有50%的滨海滩涂湿地不复存在;全国约13%的湖泊已经消失;黑龙江三江平原78%的天然沼泽湿地丧失;洪湖水生植物种类减少24种、鱼类减少约50种;七大水系63.1%的河段水质污染失去了饮用水功能等等。诸此恶果,不仅直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导致湿地生态功能、社会效益得不到正常发挥,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丧失。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湿地的多种功能和综合价值仍未被公众以及一些管理者认知,湿地被视为荒地、各类湿地资源是原始性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在一些天然湿地集中分布地区因围垦、污染、泥沙淤积及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的湿地破坏仍在增加。更值得注意的是原集中于大中城市的污染现已沿河流流域扩展,将威胁到更多的天然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天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依然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如再不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湿地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威胁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存环境,保护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已是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湿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巨大的物种库和基因库,有许多具有价值的生物资源和开发潜力。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讲,中国目前在湿地基础研究方面相当薄弱,家底不清、对湿地的许多特征尚不甚了解。以目前的技术和资金难以准确、全面的评估中国湿地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和价值,有许多生物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利用它之前可能已消失了,这对人类无疑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极有必要抢救性地尽快保护好中国湿地,特别是那些尚未受到人为干扰或干扰较轻的湿地,以有利于我们未来的研究和利用,一旦具备条件时有新的资源被发现,它们所创造的财富和效益是目前难以估计的。为此,早日着手保护,将对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保护好今天的天然湿地也就是保护了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资源。

更为重要的是,生态系统的破坏在许多情况下往往不可逆转,即使经过治理使其恢复也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为了眼前和局部利益而使湿地资源遭到破坏,会遭到自然界的残酷报复并蒙受巨大损失,这种报复甚至殃及子孙后代。目前中国生态环境的脆弱状况和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不仅加剧贫困程度、加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而且加剧自然灾害的发生,1998和1999的洪涝、干旱灾害已经使我国人民偿到了破坏湿地的恶果。为了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避免这样的后果继续发生,必须尽早尽快行动,保护中国有限的湿地资源,使湿地资源达到永续利用,与人类长期共存。

7、“黄河源头姊妹湖”湿地生态监测全面展开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冬季以来,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区域内扎陵湖和鄂陵湖以及周边地区展开了国际标准的湿地生态监测,这对恢复三江源地区生态功能将起到重要作用。

扎陵湖和鄂陵湖位于青海省玛多县境内,素有“黄河源头姊妹湖”之称,是黄河源头两个最大的高原淡水湖泊,也是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保护分区重要区域之一。2005年5月,扎陵湖和鄂陵湖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据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监测保护处处长司文轩介绍,此次生态监测工作将对整个保护区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和活动规律,区域内和周边地区鸟类种类、数量及迁徙路径,人为活动、气候变化等情况,湿地大小、数量等变化,以及植物种类、群落、分布等变化进行一系列调查和监测工作,同时设立湿地植被监测点2处,野生动物监测点2处,鸟类监测点6处。

司文轩说:“我们将长期开展湿地监测工作,提出进一步监测和保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位于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之称,总面积36.3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000多米,是世界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自然保护区。

8、中国推迟部分南水北调工程完工时间

来源:21CN财经综合 2008-12-31

    中国推迟了部分南水北调工程的完工时间。外界担心这个庞大的项目可能带来始料未及的环境破坏。

    在建的湖北丹江口大坝地处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南水北调工程一直以来颇受争议。此次被推迟4年完工的是工程三条线路中的中线。这个工程的目的是将中国中部和南部地区的水资源通过三条人工水渠输往数百公里之外的北方干旱省份。

    项目总投资约为620亿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坝:三峡大坝总投资的近3倍,整个项目需要数十年才能完成。预计这个工程将需要重新安置约30万移民,完工后通过其东线、中线和西线的输水量将超过加州年耗水量的一半。

    东线主要利用了古代的大运河,目前已基本完成。处于山区的西线是最有争议也是最有技术难度的,定于2050年完工。中线原定于2010年开始投入使用,但政府部门目前称其投入使用时间为2014年。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在给《华尔街日报》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中证实了计划的改变,但称新的时间表只是“调整”,而非推迟。该办公室称,我们已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减轻工程可能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新的措施包括修建能够保持更高水位的大坝、利用各种手段降低污染。

    政府方面称,南水北调工程是解决长期缺水问题的唯一途径。中国的人均水资源量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而且大部分水资源都集中在南方。在位于北方的首都北京,人均水资源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十分之一。北方的主要河流黄河在一些地段有时会出现断流,地下水资源也几近枯竭。南水北调工厂最初是由毛泽东在1952年提出的,该计划于2001年获得批准。

    南水北调工程的批评者多以科学家和环保人士为主,他们担心这会浪费数百亿美元资金,破坏环境,而只能解一时之需。在2008年,地方政府也加入到了批评者阵营。

中线是从位于中国中部湖北省的长江支流汉江将水输往北京。据一些地方媒体报导,12月时,湖北省环保局副局长邹清平向当地政府称,减少汉江的水量将使污染进一步恶化。中国受到国家控制的媒体获准大量报导此类不同意见,这与在三峡大坝报导上的严格控制形成了鲜明对比。

    中线的修改计划已经在12月份获得批准,其中包括建设水坝和从长江调水到汉江。但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质学家杜耘说,即使这些措施也可能不够。他的研究显示,如果按照该计划从汉江的丹江口水库抽走三分之一的库容,这将加大洪水的风险,增加沉积物,令水质恶化,损害当地居民的航行和灌溉,限制工业和城市用水的供应。

新计划并未解决争议更多的西线的问题,这条线路将通过在岩石上凿出的水渠将位于西藏的长江上游源头的水输往黄河。

9、内蒙古境内五分之一明代长城已消失 

来源:新华网2008年12月31日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30日电(记者勿日汗)据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事业局和航空遥感测绘院的测量结果显示,目前内蒙古境内明代长城消失段落为157.515公里,消失长城占内蒙古明长城总长度的22%。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2008年度考古论坛上了解到,由于国家长城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对长城调查的标准体系有所变动,2008年内蒙古主要进行了明代长城的田野复查工作,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对部分地段作了补差。根据测量数据显示,内蒙古境内明代长城,坡面长度712.603公里,投影长度706.443公里,其中,有墙体存在的段落为555.088公里。

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70多个旗县境内分布的历代长城遗址长约1.5万公里,遗址时间跨度上也从先秦一直延伸至明末。内蒙古境内的明长城主要分布于现在的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但由于历史久远,加上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内蒙古境内的很多长城遗址毁损严重,很多遗址的长城本体及其附属设施保存状况较差,不少遗址几乎已经消失。

10、降水减少 污染未减 湖泊水质跌至“谷底” 

来源: 长江日报  2008-12-30

    汉网消息(记者金涛 通讯员王勇 鄢祖海)江城冬季少雨,湖泊水位降低,而污染量依旧,导致湖泊水质下降。昨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报告表明,12月份的湖泊水质跌至全年最低点。

  监测的38个湖泊中,12月份水质达到4类的有6个,占比16%;达到5类的有12个,占比32%;属劣5类有20个,

占总数的52%。

  与上月相比,4类水体湖泊的数量没有变化。5类水体湖泊由14个减少为12个,而劣5类水体湖泊由18个增加为20个。总体上,湖泊水质略有下降。

环保专家解释,冬季是我市的枯水期,天空降水少,江河上游来水少,湖泊水位也降至低位。由于湖泊中的污染物总量不变,单位水体中所含的污染物浓度增加,致使水质下降。

11、银川环保承诺明年办好7件实事

来源:宁夏网 2008-12-31

  “2009年,我们将提一步提升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减排任务,让银川市民在天蓝水清的环境下愉悦生活。”12月30日,银川市环保局局长刘治全表示,2009年将办好7件环保实事,加大对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据了解,这7件环保实事分别为:对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09年争取完成启元药业、西夏啤酒等9家企业的审核,落实已完成审核的28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对宁夏开特利镁业、乐富宁炼焦2家企业实行强制性审核,不配合的将给予依法处理;继续拆除燃煤锅炉,积极推行煤改气,争取拆除燃煤锅炉100台,结合西夏热电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拆除规划范围内的企业生产、生活锅炉,西夏区的重点是大企业生产性锅炉,金凤区、兴庆区重点实行煤改气;争取开工建设环保产业园,集中处理生产、生活废弃物,力争引进一批企业入园,使废弃物资源化,变废为宝;成立专门工作组,启动化工行业造粒塔粉尘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是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丰友化工造粒塔尿素粉尘污染的问题。此外,还要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根据污染源普查结果,清理农村污染企业、关闭居民区内污染企业、清理高速公路两侧污染企业,促进企业减少排放,提标升级。同时,银川市环保部门还将挖掘监控平台现有资源,发挥应急指挥建设的作用;选定金凤区丰登镇作为环保工作城乡一体化试点,全面开展农村污染综合整治的试点工作。

12、湖州与无锡两市将跨省协手保护太湖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2008-12-31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31日电 (李晓俊、李亚彪)同饮太湖水,携手齐保护。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与隔湖相望的江苏省无锡市共同签署《无锡-湖州保护太湖合作框架协议》,把保护治理太湖建成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标志性工程,"让太湖这颗江南明珠重现碧波美景"。

    治理太湖是国家环保工作的重点,对全国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湖州与无锡隔湖相望,同是太湖之畔的重要城市。近年来,两市都采取了一系列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的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两市围绕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方案的综合治理目标和污染物控制目标总体要求,共同签署了这一协议。

    根据协议,两市将建立太湖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两市的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发改、经贸、环保、水利、农业、建设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两市环保部门为联络单位。联席会议将定期轮流组织召开,交流保护和治理太湖的各项工作经验,研究太湖污染防治举措,推广使用新技术。

    湖州市政府表示,两市在共同保护太湖的过程中,将共同推进治太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的综合整治,限期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全面开展入湖河道的综合整治,积极实施湿地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加强蓝藻防治,加强环境执法,打击违法排污。

两市还将加强太湖蓝藻监测预警等有关信息交流与共享,以提升太湖水环境现代化监测监控的能力和水准,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同时,共同制定安全度夏的应急措施,加强应急联动,共同商定太湖蓝藻暴发应急处置预案。(完)

13、也说水电开发利用:为何难以“绿”到底?

来源:中国网 2008-12-31 

由国内一些反坝组织召集的“江河十年行”,吸引了不少媒体记者。难免会借考察之机给记者灌输一些不科学或者是伪科学的环保理念。日前参加活动的一位《科技日报》的记者李禾,在科技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水电开发利用:为何难以“绿”到底?》(下称李文)的评述文章,就体现了这一结果。回答这篇文章所提出的问题,不仅是答复记者李禾本人,而且是对“江河十年行”伪科学、伪环保宣传的必要揭露。

一、关于水电与高耗能企业

李文对水电不能绿到底的第一个质疑,是水电带动了高耗能企业。这个表面上看到的现象,却没有反映出问题的实质。由于水电的可再生能源性质,利用的只是水的势能,不需要耗费其它任何资源,所以,水电的经济性是其它任何发电形式都无法比拟的。水电的低成本必然带来低电价。例如,今年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全部严重亏损,而长江三峡公司却仍然大幅盈利。水电可能再生能源的这种不消耗资源和低成本的优越性是全世界公认的,因此,全世界都是水电比例越高的国家,电费越便宜。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事。水电的这种低成本、低电价,在带给我们全社会低电价福利的同时,也必然会对高耗能企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为了降低成本,我国很多高耗能企业都建立在西部水电站附近。这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必然结果。但是,我们千万不要根据这种表面现象,就简单的认为是西部的水电开发带动了高耗能企业的发展。实际上高耗能企业之所以能存在和发展,主要是因为整个社会对高耗能产品的需求所决定的。即使我们没有比较便宜的水电,高耗能企业也还是要存在,高耗能产品也还是要生产。只不过它会选择相对比较便宜的火电附近。例如,我国的煤城唐山市就有钢铁生产的基地。唐山钢铁生产基地出现的根本原因,决不是因为唐山的煤矿必须要消耗掉它生产的煤炭,而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钢铁。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国际分工的问题,如果,国家的经济能力比较强,可以依靠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换取更多的高耗能产品,当然是最好的。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能力,还远远达不到这一点。到目前为止,不仅我们的高耗能产品需要自己生产,我们还要大量的出口高耗能产品,换取外汇。以满足我们国家整体发展的需要。

将来也许会有一天,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我们也可能会停止所有的高耗能产品生产,完全依靠进口解决我们的需求。不过实现这一理想的前提是,世界上有了其他比我们更贫穷的国家,需要依靠出口高耗能产品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产品。目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我们正在控制和减少高耗能企业的生产。但是,千万不要以为高耗能产品可以不生产、少生产了。从全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看,高耗能产品也是人类文明发展所必需的。只不过由于国际的分工不同,这些产品往往更多的要有发展中国家来生产。几乎所有的具有相应资源的国家,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要经历这样一个阶段。从全人类的角度看,生产高耗能产品也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江河十年行的记者在二滩看到的黄磷厂,如果没有二滩水电站确实不会建在哪里。但是,黄磷还是要生产的,没有二滩,它们可能要建在三峡,没有水电他们可能就要建在火电、核电厂附近,甚至也可能要建在广州、杭州、上海这样的区域。唯一不同的就是,那样的话黄磷生产的成本高了,市场上黄磷的价格也要高一些罢了。

所以,二滩水电生产出了便宜、清洁的水电并不是一种罪过。它吸引来了高耗能企业是由于我们国家现阶段发展的特性和需要所决定的。加强对高耗能企业控制和管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解决的问题。然而,即便现在确有一些高耗能企业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了污染也不能否定二滩水电的绿色能源性质。这就好像我们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了人,就认定菜刀生产商也是杀人犯一样的简单。

二、关于水电与火电

李文说“一方面,二滩的‘绿电’让众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聚集到攀枝花市,另一方面,攀枝花人很失望地告诉记者:‘我们至今还用不上二滩电站的电。’攀枝花市的居民用电价并不比别的地方低。”。

应该说这种说法是非常幼稚的。到底用没有用上水电,并不是体现在居民电价上。我国东北的丰满水电站因为建设得早,早已经没有固定资产折旧,目前的上网电价还只有几分钱,然而,当地居民电价从来也不可能低到几分钱。即便全国普遍的情况是水电上网电价比火电低0.1元左右,但是,一旦到了电网里,水电与火电是没有办法分开的。具体到用户更不可能用水电的就便宜一些,用火电的就贵一些。实际当中通常都是把进入电网的全部水电和全部火电综合平均后的电价。目前我们享受的电价中已经包含了低价的水电,如果没有水电,我们的现有电价肯定要有所上浮。

李文说“与二滩发电量不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川省一部分小火电却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记者了解到,近在毗邻的攀枝花市,就在二滩电站建设的同时,上马了几座火电站,供给居民用电,而攀钢也建立了自己备用火电站。据有关资料,在二滩开工建设之后,川渝电网又开工建设了一批火电站,如广安电厂2×30万千瓦(1996年开工)、重庆珞璜二期2×35万千瓦(1996年开工)、成都热电厂2×14万千瓦(1996年开工)等。这些火电厂挤占了原本在规划中属于二滩水电站的负荷。”

文章所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火电的建设周期快,单位千瓦的建设成本低,所以,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严重缺电的情况下往往是火电机组首先得到发展。而一旦经济发展进入平缓期,火电与水电争市场的情况有时确实非常严重。况且,二滩电站的建设还有一定的特殊性。二滩水电站是由世行贷款修建的,建设初期我国的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还不到3元,而建成后的还贷期,人民币兑美元的比价已经达到了8元左右。汇率的变化导致二滩水电站的建设成本大幅度增加。因此,二滩电站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奇高,电价也相应的比一般常规水电高很多。所以,在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下,二滩水电难免受到火电的挤压。造成较大的可再生能源的浪费。

不过,不能否认出现这种资源严重的浪费的局面,还有我们伪环保反坝组织的一份功劳。正是他们总是千方百计的造谣污蔑水电开发,阻碍我国所有的水电的建设,而对消耗资源、破坏环境的火力发电却总是网开一面。所以,文章中所提到的那些火电建设项目,从来也没有遭受过任何环保组织的非议。相反倒是生产绿色电力的水电建设,不断的遭受到各种造谣、诬蔑。这种情况还反映在我国的江河水污染上。与我们提倡科学发展的专业工作者不同,伪环保组织从来都是只反水坝,不反污染。例如,我们建设的三峡水电工程,就带动了几百座污水处理厂。由于从根本上治理了污染,使得长江的水质总体上有了极大的好转。然而,面对这样明确的事实,反坝组织还免不了要造谣污蔑三峡。例如,李文中就引用了反坝人士范晓说的“三峡水库从蓄水以来,主要支流的“水华”现象一年比一年严重”谎言。尽管我们国家的环保部和水利部的水质监测的结果都说明,三峡建成后长江水质得到了改善。但是,极端反坝人士还是能在1000多平方公里的三峡水库内,找到个别地点,从而制造出“三峡水库从蓄水以来,主要支流的‘水华’现象一年比一年严重”的谎言。

很多人都奇怪,为什么国内有这么多的专业人士和NGO组织,都热衷于反对水电、反对水坝。其原因就在于国际上有一些专门的颜色革命组织,能够为反水坝活动和组织提供经费。至于火电和水污染,尽管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极大,但是,反对这些真正的环境污染对抑制欠发达国家的发展速度没有太大的作用,所以,国外的一些颜色革命组织对此没有什么兴趣。因此,不反火电,专反水电;不反污染、专反水坝就是国内外伪环保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关于行业垄断与地方保护问题

李文说“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认为,二滩卖电难的困境完全是人为因素所致,是典型的政策失效、计划失效和制度失效,这表明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包括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挥潜在增长需求的严重障碍。”

可能记者不知道,这是一条早已经过时的旧闻。正是二滩卖电难的问题催生了我国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改革把我国的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已经分开,就是要防止再出现这种,让与电网有关的高价污染的小火电上网,让与电网无关的清洁的水电浪费的不正常局面。现在,这种问题早已经不存在了。不但如此,去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要求电网必须优先接受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电力。目前,不仅低成本的水电必须要优先上网,就是对比火电成本高得多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国家还要求电网进行补贴,保证其优先于火电上网。

李文中的“特别是一些相关的政策无形中“鼓励”市场分割,如谁建电厂谁收地方税,导致买别人的电等于向别人纳税,无形中刺激了地方保护。”说法,也非常没有说服力。能源电力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对于地方经济而言,是否需要外部输入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税收,而是取决于资源。就像我们国家绝不会由于害怕开采、生产石油的税收留在了国外,就不愿意进口石油一样。一般来说,东部资源缺乏的省份决不会拒绝西电东送的电力能源,所谓“无形中刺激了地方保护”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从李文中所引用的几年前的过时资料来看,说明记者根本就不了解我国电力发展的基本情况,写文章之前也没有进行任何实际调查,只不过在江河十年行的过程中,根据一些道听途说的反坝传言就发表议论。其结论当然是非常幼稚、可笑的。

四、关于水电的自身环境代价

李文说“水电难以“绿”到底,除了出路问题,其本身也有环境负面影响。范晓说,传统观念认为水电是无污染的‘绿电’。那是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很多事物的认识是需要一个过程的。随着当前我国大坝越建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显现出来。首先,有的水电排放温室气体,特别是热带地区的森林等植被被淹没、腐烂后,会产生并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对水中生物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包括形成水库后,水流速较缓,大量污染物可在水中不断累积,造成水质恶化,三峡水库从蓄水以来,主要支流的“水华”现象一年比一年严重;加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移民等。”

记者李文在这里仅仅引用了范晓的一些说法,作为评价水电自身环境代价的依据。我认为这种态度是极不正常的。既然记者亲自参加了江河十年行的考察,为什么就不能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讲述一些基本的事实呢?范晓是国内最有名的造谣专家。一贯喜欢打着专家的旗号,制造污蔑水电的谣言。例如,为了诬蔑中国的水电开发。几年前他曾经在著名的反坝刊物《中国国家地理》上信誓旦旦的造谣说,紫坪铺大坝一旦遭遇松潘那样的大地震,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今年5.12就在紫坪铺17公里远的地方爆发了比范晓所警告的松潘大地震还要大几十倍的汶川大地震。结果,我们的紫坪铺大坝安然无恙,只遭受的了非常轻微的表面损坏,5天以后就恢复了发电。

其实,在这里范晓造谣宣传的漏洞也非常明显。例如范晓所说的“首先,有的水电排放温室气体,特别是热带地区的森林等植被被淹没、腐烂后,会产生并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就有非常明显的逻辑漏洞。多年前南美巴西的一个水电站,由于淹没了大量的热带雨林,确实观察到了水库散发出较多的甲烷等温室气体。因此,很多反对水坝的人士就经常以这样一个特殊事件,来作为水电业排放温室气体的证据。

实际上,天然植物有生、有死、也有腐烂,即便我们不建造水库,也经常会有天然湿地排放温室气体的现象。不过,由湿地排放的温室气体与燃烧化石能源排放的温室气体是有本质的不同的。因为水库和湿地中的碳源是极为有限的,湿地排放的二氧化碳最多只是把水库中淹没的植物中的碳元素,全部变成含碳的温室气体排放出去。即便有一些水库在建成的初期排放高一些,但最后也会逐渐减少直到零排放。而火力发电的碳源来自人们开采地下的煤炭。随着源源不断的开采,源源不断的燃烧,构成了地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

在我国,由于人口密度高,林木资源相对紧缺,所有的水库淹没前都会把树木作为宝贵的薪柴清理出来,加以应用。所以,即使在水库建成的初期,我国也不可能会有这种“热带地区的森林等植被被淹没、腐烂后,会产生并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的情况存在。世界上除了巴西、加拿大等人口稀少的地区,绝大多数国家的水库都不会有这种情况。

关于“形成水库后,水流速较缓,大量污染物可在水中不断累积,造成水质恶化”的说法,也只是一种猜测的可能性,前提我们是向水库中排放了大量的污水。如果我们没有排放较多的污水,水库不仅不会造成任何水质恶化,而且还会提高水质。因为,水流速度的减慢可以起到沉淀净化作用。实际当中很多水库的水质都会在水坝建成后得到提高,例如,新安江千岛湖有名的“有点甜的矿泉水”。另外,指望不建水坝减少水污染的作用也极为有限。众所周知,我国淮河的下游没有任何水坝,但是,严重的排放仍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水污染。事实充分证明,解决水污染的根本措施就是减少排放,治理污水,与河流上建不建水坝没有必然的联系。

李文中的所谓“加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也是一种污蔑水电的谎言。所有能够建造水电站的地方,必然都是天然河水蕴藏着巨大的能量,这些水流的能量不断的冲击河谷、深切岸坡势必会造成自然河流经常发生滑坡、崩岸和泥石流。然而,水电站建成后,河水的能量将被用来发电,河水不再继续深切河谷。最终一定会减少自然河段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如果客观的观察,我们一定会发现,几乎所有水电站都是建在经常发生地质灾害的河流上。而建成之后,都会大大减少那一地区的地质灾害。尽管水电站刚刚建成后还会有少量的地质灾害发生,但是,随着水电站建成时间的增加,这一地区的地质灾害肯定会越来越少。例如,国外的一些老水电站以及我国半个世纪以前建造的东北丰满水电站和新安江千岛湖等,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担心那里会发生滑坡、泥石流。

据此,我们不难发现李文中所说的“传统观念认为水电是无污染的‘绿电’。那是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很多事物的认识是需要一个过程的。随着当前我国大坝越建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显现出来”,完全是颠倒黑白的胡言。显而易见,不管是水库温室气体排放,还是滑坡、泥石流,本文中所有批评水电可能具有的负面影响,几乎都会随着水电站建成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况且,任何人自己也可以看到,目前几乎世界上所有的水电站,都是生态环境良好的旅游休闲胜地。

李文还说“按照国际上公认的标准,对于河流水资源的开发不能超过40%,我国的标准为50%。”

非常有意思的是,很多参加完江河十年行的记者都会不厌其烦的重复这样一个谎言。看来参加江河十年行的记者和那些冒牌的“专家”们根本就不理解什么叫水资源开发。他们经常把水资源开发与水能开发混为一谈。对于水能开发利用国际上从来都没有什么40%的限制。而都是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认为开发利用程度越高越好。如果有哪位冒牌的专家不服气,就请他把有关国际规定的根据拿出来让我们大家看看。记者说我国标准为50%也是无稽之谈。我们国家的水能资源总量为6万亿千瓦时,技术可开发量为2.4万亿,经济可开发量为1.7万亿。目前已经开发利用的大约有0.4万亿。无论从哪里算,也凑不出一个50%来。

总之,通过《科技日报》记者的这样一篇错误百出的文章和以前一系列参加江河十年行的记者所采写的造谣污蔑我国水电的文章,我们不难发现:江河十年行活动的一些突出特点。就是利用某些新闻记者的无知和作风不严谨,根本就不管考察中到底看到了什么真实情况。千篇一律的以参加了考察作为借口,传播一些所谓的冒牌专家的说法编造出的谎言来蒙骗社会公众。及时地揭露这些欺骗宣传,避免误导公众,是我们每一位专业科技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过,对于“水电为何难以“绿”到底?”本身,倒没有什么争论的价值。因为,世界上确实没有不产生副作用的事物,包括风能和太阳能也都不会绿到底。只要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就不会否认这一结论。水博

14、2008,中国环保人奋力前行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2008-12-31

    简要内容:回首过去,我们百感交集;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们将努力克服国际经济环境重大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历史铭记2008

  2008,是不平凡的一年,是注定被历史铭记的一年。2008,犹如一部交响曲,高昂,悲怆,激越,雄壮,在跌宕起伏的旋律中,我们经历了悲喜,见证了苦乐。

  这一年,是令人心情激荡的一年。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历程,取得了辉煌成就。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这一年,是令人鼓舞的一年。环境保护部组建,实现了几代环保人的夙愿,为环境保护更有力地参与宏观决策、促进环境与经济的高度融合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条件,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这一年,是奋力前行的一年。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推进节能减排,两项约束性指标在去年首次出现“拐点”的基础上,今年又连续3个季度实现“双下降”。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全方位污染防控体系正在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这一年,是让人感动的一年。50年一遇的雪灾冰冻肆虐大半个中国,汶川特大地震,震撼了国人的灵魂。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自然灾害,环保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次生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大灾大难中我们选择了坚强,经受住了考验,用行动诠释了环保精神。

  这一年,是收获光荣的一年。“无与伦比”的奥运会让世界聚焦在中国。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实践了绿色奥运的理念,兑现了环保承诺,也为世界提供了在一个发展中大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全新案例。

  回首过去,我们百感交集;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们将努力克服国际经济环境重大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国家环保机构实现关键一跃

  2008年,是中国环保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周生贤被任命为首任环境保护部部长。3月27日,环境保护部正式挂牌。之后,国务院批准了环境保护部“三定”方案。

  我国环保机构历经多次变革,每一次变革不仅意味着机构的升格,而且标志着环保地位的提升和发展战略决策的调整。

  新组建的环境保护部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这意味着环境保护在国家宏观决策链上的地位正在前移,有利于环保工作进入政府的宏观综合决策层面;环保部门在国家的决策体系中具有更大的施展空间,可以更主动、更方便、更有力量地把环境问题纳入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之中。同时,也意味着“预防比治理更重要”的环保理念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得到落实。

  污染减排目标有望完成

  2008年,节能减排加快推进,根据目前的形势估计,减排指标仍将继续下降,年初定的目标能够实现。

  前3季度,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7%和4.2%,预计能够完成年初环保部门提出的削减目标。

  继2007年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后,2008年污染减排保持了双下降的良好态势。这得益于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措施的大力实施。

  工程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各地治污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截至10月,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459座,日处理能力8553万吨,分别比“十五”末期增加60.5%和42.6%。结构减排大力推进,加大对造纸、酿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淘汰落后产能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管理减排得到加强,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重点流域“十一五”治污规划,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发布了钢铁、化纤工业等15项国家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着力削减重点行业污染负荷。减排目标责任制得到强化。国家和地方纷纷出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和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减排责任人的做法促进了各地减排工作的落实。

  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是,推进减排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城镇化和工业现代化加速使得减排压力巨大;工程和结构减排后劲不足,目前,全国仍有186个城市未建成污水处理厂,很多地区的收费水平远低于国家提出的每吨水0.8元的要求。

  重点流域治理取得进展

  今年以来,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十一五”期间,共安排污染治理项目2712个,投资1600亿元。截至2008年9月,已经建成881个,在建960个,完成投资510亿元。

  一年来,各地积极创新流域治污新思路、新措施,如山东推行“治、用、保”并举的治理思路,河北实施“一规、两控、三建、四严”措施,探索流域环境管理模式,综合治理流域水污染。

  河北、辽宁等地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加强断面水质考核,通过经济手段推动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无锡市和昆明市等地方实行“河长制”、“湖长责任制”等,强化政府对治理流域污染的责任。

  辽宁、黑龙江、安徽等省加速推进重大环保工程建设,严格环境管理和项目审批,加快淘汰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目前,辽河、太湖、松花江等水质均有所改善。辽河水环境质量稳定好转;太湖未发生大规模蓝藻;松花江水质状况总体稳定,略有改善,干流Ⅰ~Ⅲ类水质比例升高。(选题策划 陈廷榔 记者 张辉 王奎庭 刘海涛 马新萍 刘晶 杨立群 撰写)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继续推进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路线图正朝着既定方向迈进。继2007年推出绿色信贷后,2008年,环境保护部联合相关部门又陆续推出了多项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推出绿色证券政策;公布了“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为制定绿色贸易政策奠定了基础;出台“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农村环保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由城市向农村拓展。

  各地政府积极引入经济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努力推进政策试点工作。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湖南全国首例污染责任险成功获赔,全国绿色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地积极探索财政扣缴、财政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厘清跨界水污染的责任。相比较而言,绿色信贷政策推行步伐较快,很多地方已把企业环境行为与信贷挂钩,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效果明显,长三角地区已经在探索区域绿色信贷政策。

  对比当时列出的时间表:争取在1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4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政策制定步伐还需加快。

  地震环境应急夺得重大胜利

  2008年,南方雪灾和汶川地震让我们切身感受到自然灾难带来的伤痛。全国环保系统齐心合力进行应对,打赢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环境应急攻坚战。

  “5·12”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的一次地震,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举世罕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周密部署下,环境保护部、地震灾区环保部门迅即启动应急预案,打响了抗震救灾环境应急攻坚战: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派工作组奔赴一线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加强科学指导,陆续出台《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等技术文件;调配资源,组织环保系统的精兵强将支援灾区环保工作,全力保障灾区环境应急监测监察;主动介入,将生态环境指标作为灾区生产力布局的基础考量,推进规划环评,全力推进灾区科学重建。

  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为保障灾区环境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高度重视环境应急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和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这次抗震救灾环境应急攻坚战的胜利,表明我国目前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环境应急经验,形成了高效的环境应急体系和处置能力。

  首次污染源普查结束入户调查

  今年,除人口普查、经济普查之外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完成入户调查和数据上报任务。目前,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正在对近800万份普查表的汇总数据进行审核,并将于2009年1月中旬向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初报本次普查的主要数据。

  为摸清我国各类污染源的“家底”,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对治污进行科学规划,2006年10月,国务院启动了建国以来首次最大规模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此,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本次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2008年1月4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着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2月,污染源入户调查工作开始。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了全国污染源普查主要数据的审核和汇总。

  此次普查获得了包括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分布、区域分布、主要污染源的量、能源消耗等数据。这将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区域合作防治污染渐成趋势

  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相关部门与北京等6省(区、市)抓紧落实环保保障措施、开展联防联控,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北京兑现了绿色奥运承诺。北京绿色奥运的成功实践说明区域合作是解决区域性污染问题的有效措施。

  由于污染没有界限,城市之间、地区之间互相影响,区域合作联合治污渐成趋势。今年,苏浙沪两省一市签订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将在提高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方面紧密合作,推进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进程。

  建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是武汉城市圈9城市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在8月召开的首次联席会上,9城市的环保局长签署了环保合作协议,宣布联手推进环保深度协作。

  自去年被确定为“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后,长株潭城市正在不断完善环保市场化机制、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协调机制。同时,长株潭城市在构建省、市、县(区)三级环保领导和执法监督体制方面也不遗余力。

  同上述几个地区一样,存在区域合作可能性的地区都加快了共同治污的合作步伐,如沈阳城市群等。事实上,区域合作的空间还应该更广阔。相关城市都可以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展开对话,综合利用资源,发挥各地优势,共同出台政策,统一执法标准,从而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更有效地解决污染问题。

  环保后督察正走向制度化

  环保后督察是促使对环境违法处罚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新制度。包含公开环境处罚决定、加强督办、强制执行、追究责任4方面内容。环境保护部正逐步完善这项制度,以提高环境执法效果。

  一直以来,地方保护主义成为阻碍环境执法、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的重要因素,一些地方出台的“土政策”为违法排污企业筑起了坚硬的堡垒,企业更加有恃无恐。

以后督察工作为抓手,有效增强环境执法的执行力。

  2008年,国家环保部门先后组织了一系列后督察行动。4月,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等部门组织督察组,集中对2003年以来的292个国家挂牌督办及环境突发案件进行了后督察;7月,环境保护部等8部门联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与此同时,各地方也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后督察行动。

  这些行动的有效开展,督促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案件,提升了环境执法效能,使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而不处罚、处罚而不执行、执行而不到位的局面有所改善。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环保后督察机制,2008年7月,环境保护部召开会议,要求加快制定《环境保护后督察办法》,从而将后督察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排污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一部分,目前已在一些地方开展起来,交易市场逐步建立,交易制度正在建立。

  去年11月,浙江省嘉兴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终结了企业无偿占有环境资源的历史。此后,其他一些地方也相继对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了探索。8月,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在同一天挂牌;9月,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正式揭牌;11月,湖南第一家环境资源交易所在长沙挂牌成立。

  排污权交易使环境资源从无价变为有价,通过对环境资源的核算,将各种环境代价纳入成本,排污权成为一种商品。企业新增项目必须购买排污权这张“门票”,从而获得环境容量。

  各地还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使排污权交易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伴随着第一家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的成立,《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成为第一个推动排污权交易的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行办法(草案)》。此外,一些市(县、区)也分别针对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做了展望,他说,未来一段时期,排污权交易会向制度化、规模化和多样化转变,交易标的物范围会扩大,未来温室气体减排额等也会逐渐成为交易标的物。  

15、2008环境法制事件回顾:环境部首开罚单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12月31日

  从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到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设计专章规定环境侵权,2008,环境法制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回首年初的期待,回望2008年,在国家环境立法稳步推进的同时,各地在环境执法、司法上的创新实践也令人耳目一新。在2008年岁末,让我们试着为您梳理这一年环境法制的诸多亮点,那些创新、务实、有力的进步,那些令人惊喜的事件——

   修法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开门立法值得期待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与1996年修正的、施行了12年的《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此次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更加突出饮用水安全,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明确规定了禁止超标排污,并在提高罚款额度、创设处罚方式、增加强制执行权等方面具有诸多创新,特别是对水污染事故的处罚实行了“上不封顶”,突破了过去立法中对水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最高100万元的规定。

  点评:1984年5月通过、1996年5月修正、2008年2月修订,两次《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都是隔了12年,也许这是种巧合。但环境法律的每一次完善都源于环境保护实践的要求,3部《水污染防治法》的条款变化,也正是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

  此次修订的一个亮点是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民间智慧开始在环境法律中闪光。《水污染防治法》的开门立法,带来的不仅仅是2400多条群众意见,还有公众对环境立法参与的积极性。听民声、聚民意、集民思,我们期待着开门立法成为越来越多环境立法的选择。

  循环经济重促进 环境立法更务实

  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通过的第一部新法律,《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方针、原则和基本管理制度等内容,确立了包括循环经济的规划制度、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循环经济评价和考核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等一系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

  点评:从2005年12月列入立法计划,到2008年8月通过,这部法律在过去的几年间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针对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实践差异较大,《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得相对原则,多属于引导、促进。为了使法律“名”副其“实”,这部法律在提交三审时进行了更名。从《循环经济法》到《循环经济促进法》,法律名称的两字之差,既体现了循环经济立法的阶段性特点,也体现了环境立法的务实作风。

  专章规定环境侵权 综合立法关注环保

  2008年12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再次审议了《侵权责任法(草案)》,在与初次审议时隔6年之后,此次提交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首次对环境污染责任做了专章规定。

  《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即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排污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排污符合规定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排污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点评:从1997年《刑法》修订时以专节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开始,综合性立法中的有关环境保护的专章、专节和专门条款便越来越多。这些综合性立法中的环境条款,与环境基本法和单行法律、法规一起,正在逐步构建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

综合性立法关注环保,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社会关系正成为法律规范和调整的重要内容。

16、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直击太湖流域“水土保卫战” 

来源:半月谈 2008年12月31日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攸关城乡居民的生存健康,不能不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但是,由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所面对的是“非点源”的治理对象,而农业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无法一蹴而就,长期以来,在疯狂肆虐的蓝藻水华面前,国人对农业面源污染这一污染城乡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元凶”徒有万般无奈。

    农业面源污染无时无刻不在恶化着国内一个个明珠般的湖泊,太湖也不例外。面对太湖流域乡村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严峻的防治形势,江苏省农林部门通过有力的财政投入、全方位的治理举措、全情投入的积极行动,终于使太湖流域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改善取得初步进展。

    太湖流域的面源污染治理经验表明,只要财政舍得投入、相关部门全力推进,降伏农业面源污染“元凶”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摒弃向土里“下毒”的农业生产方式

    农业面源污染是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以及其他污染物质,通过农田的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形成的水环境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农膜及人畜粪便。

    江苏省农林厅厅长吴沛良以一系列的“全力推进”,向半月谈记者介绍了这个省为转变太湖流域农业生产方式所付出的努力。

    一是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江苏农林和环保部门密切合作,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根据畜禽养殖对水域污染程度,对太湖流域畜禽养殖实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管理,取缔、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

    二是全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江苏省环保厅和农林厅联合通过制定“控氮施肥和平衡施肥”技术规程,优化施肥结构,以及引导和鼓励农民生产绿色产品等,从农业生产模式源头控制面源污染,使农业面源污染状况有所减轻。2007年,中央和江苏省财政共投入1.8亿元用于支持测土配方、科学施肥工作、有机肥补贴及绿肥补贴,通过项目的实施,全省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3320万亩,并取得了明显的节本增收效果。同时推广节约型农业生产技术,加强测土配方施肥的宣传和推广,扩大商品有机肥、绿肥补贴范围;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积极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高效药械,开展植保专业化防治。

    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变为太湖戴上了一道道“绿环”:环太湖1公里区域,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环太湖1公里至5公里区域,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苏南5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已达706万亩,13个县(市、区)扩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试点,推广应用4.5万吨,化学氮肥使用量下降2%。此外,太湖流域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2372万亩次,生物农药1008万亩次,水稻秧田防虫网2.4万亩,植保专业化防治面积709万亩次,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4%。

    多措并举还百姓一汪清水

    没有沟沟塘塘的洁净,太湖流域将丧失净化功能,江南水乡的乡村情韵将何处觅?

    为全力推进生态净水工程,江苏加快了对太湖流域现有乡村排水沟渠塘工程化技术改造,建立新型生态拦截型农业湿地系统和新型的生态拦截型沟渠塘系统,通过清除垃圾、清除淤泥、清除杂草,直接去除污染物;通过种植垂柳、草被植物,合理配置氮磷吸附能力强的半旱生和水生植物,并设置净水坝,拦截污水、泥沙及漂浮物等,实现对氮磷养分的立体式吸收。2008年,共建设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沟渠9万米、生态池塘179个。进行控制性种养净水示范水葫芦1.5万亩,同时做好打捞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方清洁水土的保持,离不开农村居民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为此,江苏在相关地区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办法,江苏各地积极探索乡村物业清洁管理服务模式,加大农村分散居住农户污水处理力度,2008年已建立60处农村分散居住农户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试点。同时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目前,全省共建有户用沼气池达到43万处,年产气量9800万立方米,受益农民达100多万人;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368处,总池容8.6万立方米,年处理废弃物900多万吨,年产气量1300多万立方米。

    小农绿色生产“零负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键

    据介绍,2008年,江苏已基本完成太湖地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并设置81个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点,开展环境质量评估和监测预警。按照江苏省政府确定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江苏农林厅先后三次开展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度督查、畜禽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督查和重点河流农业污染源整治督查,打好了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第一战。

    江苏省农林厅厅长吴沛良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说,2008年以来,农林部门正在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对太湖流域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08年9月底,苏、锡、常三市环太湖1公里及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规定范围内取缔、关停和迁移畜禽养殖场户1586处,整治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场203处,完成下达任务的135%。据初步测算,畜禽养殖排污量削减10%。已建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工程42处,完成下达任务的70%。在太湖十八湾、竺山湖及入湖河道落实控制性种养水葫芦面积1.5万亩,水葫芦生物量净增18万吨。建设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沟渠示范工程3.3万米,生态池塘58个,连接农田6万多亩,涉及3000多农户。

    采访中专家指出,农民加大使用化肥的强度,既导致土壤有机含量逐年下降,又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因。事实上,一般被农作物吸收的化肥最多不到30%。目前,江苏省农业是由分散小农从事的产业,而弱势的农业和分散的农民群体不可能承担农业污染治理成本。要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必须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基层,通过制定政策和制度,确保农民生产绿色农产品实现“零负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反弹。(孙彬)

17、“排污费”中的民意比重有多大?

来源:《广州日报》2008年12月31日

  昨天上午,广州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对市建委提出的城市污水收费改革方案公开听证。据了解,大部分听证代表支持对污染处理费进行改革,但不赞成大幅加价,建议即使加价也要控制升幅,不要提得太高。

  就在不久前,有关部门还出面表示,污水处理开支太大,每年财政要补贴几个亿。而且还要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的维护、运营也需要钱,所以,排污费涨价实属被逼无奈。从这些话看来,不管听证代表如何“发牢骚”,公众如何质疑,污水处理费涨价已是铁定事实。

  污水治理是公共事业,它的涨价势必涉及千家万户,因而公众有意见也属正常,毕竟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听到涨价的消息,感觉似乎不是那么一回事。这年头什么东西都在降价,偏偏作为公共事业的污水处理费居然还要逆势涨价,普通人肯定难以理解。

  当然,倘若果真像有关部门所说,污水处理成本太高,每吨成本就要2.37元,那么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相信公众也能接受。但问题是现下有不少人对这个成本持以怀疑,有的还认为存在着双重计费的可能。对此,有关部门当本着释疑的态度,将污水处理的成本完全算清楚,然后再主动公示,让大家心中有一笔明白账,这样涨起价来也就名正言顺。

  事实上,从听证会来看,大多数人还是赞同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的,26位听证代表有21位同意适当调整收费标准,支持率可谓很高。而18位代表倾向于方案一,也表明方案二规定的对污水处理收费实行“一刀切”的做法很不合理,相信也不会为有关部门采纳。但也不应忽视,在支持收费改革外,很多代表都提出了不少合理的建议,这些建议有些其实就是民意的反映,因而有关部门应当充分重视。

  比如说方案一将涨价的起征点定为22吨,是否有点过低。广州地处亚热带,而且湿度偏大,用水量相对而言也就比较大,每月22吨对一个三口之家可能还够用,但对一个四口之家来说就有点偏低;再比如起征点的收费标准一下子涨到1.0元,比以前高出0.3元,是否定得过高。有代表建议起征点收费改为0.8元,这样似乎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此外,提价的幅度价差太小,不同阶梯间只有0.1元的差距,而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也没有很好地拉开距离,如此能否起到节水的价格杠杆作用,代表们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

市民反对污水处理费提价有自己的理由,这些理由听上去也不是很过分的要求,像提价时机不成熟,以及标准偏高,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听证会后,15天之内,物价局将形成报告上交有关部门。最终会否听取民意,暂缓提价,寻找合适时机再调整收费,或者将提价的幅度降下来,更多地让惠于民,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既然召开了听证会,就应当充分重视大家的意见,并在最终出台的方案上体现这些意见,如此污水处理收费的改革就能尽最大可能地贴近百姓,少些争议,多些和谐。

18、节能不只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2008-12-31

    简要内容:金融危机带来了经济严冬,能源涨价、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等现实问题使得企业或老百姓现在更关注节能。节能无需非顶着金融危机的帽子不可,对我们大家甚至全社会来说,节能必须是一种常态的社会“品质”

  金融危机带来了经济严冬,能源涨价、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等现实问题使得企业或老百姓现在更关注节能。不过,笔者认为,千万不要只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去节能,节能应该是一种常态行为,也应该是和谐社会必备的一种品质。

  节能不应该是一种短视行为。2008年夏末,我们开始正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因为140美元的高油价让我们意识到了能源危机正在逐步逼近。这时候,我们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是,节能比寻找新能源的进程更短,更容易出经济效益。一个企业,只要找对方法进行节能改造,往往能节省大量的开支,甚至使节能效益达到50%以上。而由于我国的碳排放量即将超过美国,中国的减排也成为国际上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最近,有专家在强调,节能应优于减排,节能也应先于减排。笔者认为,在金融危机的前提下,这样的提法有其正确性。然而从长远来说,节能应与减排并重,节能应与环保紧密相连。节能从小处来说,应当马上体现出经济效益;从长远来说,应当是一种常态的社会“品质”。

  现在,美国轻原油的价格停留在35美元左右,这个价格并没有反映油价的真实水平。笔者认为,合理的油价基本应在80美元左右,而如果马上和这样的国际油价接轨,我国的经济极有可能迅速出现“硬伤”。能源因为其稀缺性迟早要回归理性价格,所以它的价格往往会在特定阶段“便宜”,其价值却永远是“高贵”的。并且,也许将来,合理的能源价格里面还要包含相应的环保成本,因为能源特别是化石能源对地球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

  油价一便宜,关注新能源的企业显然少了,新能源企业的处境不免尴尬和局促。经济危机一来,更多的企业关注节能了,因为节约成本就意味着增加效益。但是节能,对我们这样一个资源浪费很严重的国度来说,真是一个长远都要坚持而且必须坚持的工作。比方对企业来说,在工业用电总量中,电机消耗的电能约占65%,是能量消耗“大户”。如果使用节能电机,功耗能立刻降低45%左右,通过变频器和节能电机可最高实现60%的节能目标,这为企业大大节约了一笔开支。

  而对家庭来说,节能就意味着储蓄,意味着理财。例如错峰用电、减少家电待机能耗、使用高能效产品、改用隔热双层玻璃窗、掌握用煤气的方法等等,马上就可为家庭节省一笔很大的开支。而从大处来说,也有利于节约能源和推进全社会的环保进程。

因此,节能无需非顶着金融危机的帽子不可,对我们大家甚至全社会来说,节能必须是一种常态的社会“品质”。

19、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的多重追问

来源:大河网2008年12月31日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今天上午9时在广东迎宾馆举行,来自社会各界的36名听证代表、申请企业代表将参加听证会。会议由广州市物价局主持。(《信息时报》12月30日)

  按常理讲,污水不经过处理就任意排放,既污染了环境,还会让老百姓深受其害。倘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来保护自然环境,必然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和追捧。然而,此次广州市举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听证会,无论在程序上、成本核算以及以往污水治理效果和治污费用用途上,都受到公众的普遍质疑,很值得人们进行多重追问。

  追问一:程序倒置,怎能孚众?众所周知,听证会取得成功的关建是程序的正义,而所谓价格听证的程序正义,顾名思义,无非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价格听证决策过程应该公开、公正、公平。惟有程序的正义,才能确保证结果的正义。

  但此次城市污水的听证会,在召开前,就给听证议程设置了二选一的涨价方案,其中,污水处理费分别拟涨0.4元/吨和0.6元/吨,平均涨幅分别达74%和85%。这意味着,听证代表无论是选A,还是选B,反正都铁定涨价。如此程序倒置的听证,不仅难以服众,更保证不了价格听证的公平和正义。

  追问二:成本监审形同虚设,何以让人气顺?早在2006年3月份,我国颁布实施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就明确规定,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这表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

  可是,当地物价部门却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恣意曲解国家公共政策精神,竞然将维护费和折旧费进行双重计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入定价成本,在有悖常理核算机制下,致使成本多出了1.5亿元。难怪乎,在听证会召开的前一天,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向市物价局发出《关于撤销“关于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成本的研究分析报告”作为调费依据的建议》的信函,但至今并没有得到价格部门的任何回音。

  追问三:治污效果差强人意,收费用途不够透明,公众怎会没有怨言?记得环保总局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显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其中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最近媒体又曝出了全国已经建好的 14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一半还在“ 晒太阳” ,有的只是在应对检查时才开机,浪费巨大。

  具体到广州市的污水处理情况,也与其他地方并没有两样。早在2002年,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污水调价就许下承诺,投资67亿元使污水处理率在2005年达到100%,可现实情况是如何呢?民调显示,超6成市民认为上次调价后,污水处理效果没有太大变化,更有一成多市民认为是越治越差。很明显,我们小老百姓每月上缴自来水费中的污染处理费,在交给自来水公司后,既没看到良好治污效果,更不知道污水处理费究竟用在哪里,如此境况,百姓难免怨声载道,有强烈的抵触情绪。

  值得关注的是,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在全国有蔓延的态势,譬如,四川等地也拟打算大幅度污水处理费。笔者觉得,面对新世纪以来最大一次经济寒潮的肆虐,各级地政府不应把目光放在增加民生负担上,这不仅不利于提振疲软的内需,也不符合中央经济会议所确定的“保增长”的大政方针。退一步讲,倘若有些与民生有关收费确实有提高的必要,但也要符合程序正义,让绝大多数老百姓满意和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