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4
十二月二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8年12月19日-28日江河十年行之云南行系列报道:
1、2008江河十年行云南之二——决定阿海命运的时刻
环境资讯:
2、中国新闻网: 中国评选年度全球十大环境热点 绿色成为主题
3、中国水网: 亚行将助中国整治第三大流域
4、晋城在线: 环保中国行公益活动倡导更多人做“环保骑士”
5、经济参考报: 达标排污不是"挡箭牌" 造成损害须承担责任
6、新华网: 青海湖、鄱阳湖缔结为“姊妹湖”
地方信息:
7、新华网: 青海省将投资18.42亿构建三江源生态旅游重点景区
8、红网: 湖南7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9、长江商报: 湖北企业可贷款实现节能减排 期限为5年
10、黑龙江日报: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
人与自然:
11、新华网: 三峡库区170多种珍稀植物被抢救性移植
深度报道:
12、云南新闻网: 保山一水泥厂污染造成“结石村”
13、经济参考报: 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不易建 运行更艰难
环境时评:
14、河北日报: 破解跨界污染还需制度安排
1、2008江河十年行云南之二——决定阿海命运的时刻
文图/汪永晨
今天早上8点半我们从云南永胜出发,在小凉山中穿行,直到下午4点用了差不多8个小时才到了今天我们的目的地阿海电站。
早上出发前,永胜为我们找车的老板说,他送到阿海水电站的工人都回来了,因为发不出工资。用他的话说,那里已经停工。可是因为阿海是中国大型水电站第一个由民间环保人士在网上看到公示的环评报告后,十几个专家、记者和民间环保组织的人联名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的项目,所以能看看这个水电站的进展情况,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同寻常。
尽管这样,我坚持说去的时候,自己的心里也在打鼓。因为除了停工了以外,这位老板还说了两条,一是外人是不能进坝区的,二是彝族人挺厉害的,因为对搬迁有意见,可能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路上小凉山红色的土壤,与彝家的房屋搭配在一起,让人感觉到的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路上不时还能拍到这样的行人。仔细看她们的装束,无论是颜色的搭配,还是样式制作都达到了一种意境,那就是吸取了自然中的美,用在了现实的生活中。像这样的感觉,我在很多少数民族居住地采访时,都有强烈的感受,特别是在怒江。
我们也没想到这么顺利,就进入到了阿海水电站的堆碴场。巨大的工地,让我们不能想象,这里明天要迎接国家环保部的人来看是否能通过环评。
工地上的人一拨一拨地走向我们。开始我们还有点紧张怕因为不是工地的人被劝出去。可是来的人和我们说的都是,这是工地,一定要注意安全。这里是施工区,请小心。
倒是我们自己的车出了点问题,没能让我们继续开进大坝。我们一边在江边做着我们的水情记录,一边试图找辆车带我们去三公里以外的大坝。
我走到江边和一位开着卡车的司机说,能带我们去大坝看看吗?他二话没说就让我们上车了。
车上这位司机告诉我们,这里明天有国家环保部的人来看了,大江就要截流。
其实从我们一进大坝料场,我就看见工人在一遍一遍地扫地。大坝在眼前了,这就是我们关注了一年多的阿海水电站。
站在这即将截流的大江前,央视的记者说我们拍的照片将是绝照,明年再来时,这里的大江一定已经被拦腰竖起的大坝截断。
杨勇的感觉是,今年7月他们来这里漂流时的野蛮施工不见了。那次弃土就直接倒在了大江里,扬起的灰尘,几里地之外都能看见。所以用他的话说,今天我们看到的施工现场,施工很规范。
不过杨勇还是非常担心地告诉我们: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站,阿海、金安桥、梨园电站都是建在了世界上罕见的江湾大峡谷中。金沙江本来和澜沧江、怒江并排从北向南流。到了石鼓长江第一湾拐了270度的一个大弯,开始从南向北。接着在哈巴、玉龙雪山、虎跳峡、金安桥,直到攀枝花又拐了几个大弯才确定了自己的命运,从此一直向东流去。也因此确立了养育中华民族四亿人的母亲河的地位。而这几个大拐弯又都是在最活跃的高山峡谷,地震活跃的地震带上。
杨勇说,在这样的复杂、活跃的地质结构上建这么大的大坝,现在我们的科学技术是否达到了安全、可靠的程度,应该说还是值得研究的。
2007年11月10日,专家、记者和NGO人士对当时网上公示的阿海电站的环评报告提了这样几点:
《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近日于七彩云南网站上对外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这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必须公布的文件,是朝向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法》公众参与的原则要求迈出的第一步,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作为环保组织和关心环境保护的公民,我们对此表示赞赏,并愿意积极参与环评报告的公众评议。
现依照该项目拟定的公众参与程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即云南省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即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望依法予以考虑。
意见和建议提要
鉴于对《环评报告简本》关于阿海水电站对长江鱼类影响的评价方法、评价结论,特别是对拟议的保护措施,存在明显的疑问或不同意见,我们要求开发公司和环评单位认真考虑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并向公众做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如有需要还应该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水电开发规划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环评报告简本》明确显示该电站是基于1999年编制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提出的一库八级方案设计的,而该水电规划报告所依据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正在为减小环境影响而重新修编,我们请求在新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完成后,再进行阿海水电站的环评。
我们建议,阿海水电站,包括金沙江中下游水电规划中的其它10座水电站,都应该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明确它们的设计和运行与龙盘水库(即上虎跳峡水库)的关系,其环境影响评价不能建立在上虎跳峡龙头水库一定会批准建设的假设上,以防止出现金沙江中下游11座水坝建设倒逼虎跳峡水库上马的被动局面。
该《环评报告简本》对一些关键问题的公示过于简略,希望公布得出环评结论的方法和依据,对于因《环评报告简本》过于简略而带来的各项疑问,我们认为项目方有责任向公众加以解释和说明,以便公众在知情的前提下提出更有针对性地意见和建议。
当时我们很快就收到业主方对我们建议的感谢。我们的这封意见书,也发给了环保部的有关领导。环保部的有关领导也给我们了回信。信中这样写到:“感谢发给我你们对项目环评文件的评议意见——这是我见到的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众对一个建设项目方案的最全面的意见。
其实,无论你们的意见是否准确,作为公众,你们展示了对于环境的高度关注——我认为是一批知识分子对于环境的良心。当然,这也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赋予你们的合法权利。
我作为一名普通公务人员,对你们的环境责任意识表示我的尊重。
你们说出了你们的关心和建议,我认为这是有利于决策机关综合考虑、科学决策的。
我相信,你们除了花费时间和精力研究外,并不能从中得到什么利益,你们只是反映了公众的关心、对决策机关的建议。我认为出发点是善意的。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背景下,相信这些意见不应被理解为干扰吧。
我会打印给有关领导看看,公众中有一批负责任的环保志愿人士。”
事隔已经一年多了,我们没有再收到业主方对我们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回复。今天看到的已经是一个既成事实的大坝。是一个在环评报告还有被批准的情况下修建成目前这样的大坝。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深地遗憾。
水电资源只是水资源的一部分,江河除了提供水能之外,还有多重生态、社会和经济功能。正因为如此,对大江大河的开发需要制定流域综合规划,而水电开发规划必须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当流域综合规划为保护资源和环境进行调整地时候,水电开发规划也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不应急于按原有规划开工建设,造成木已成舟、无法挽回的局面。
目前这种木已成舟的局面,应该说责任并不仅仅在业主方,而是国家有关决策到了必须要改进的时候了。不然我们的大江大河就会被局部地毁坏影响整个流域和整个生态系统。特别又是在这样的地震断裂带上。
这样的工程,不能仅要速度。更不应该只把眼光放在不断超越上。
离开阿海工地后,我们到了附近的一个村子里,当地将要被移民的百姓对国家的这一建设一致地表示支持。可是在问到会对你们有什么补偿时,却也很一致地说不清楚。
大江就要截流了,可生活将会受到影响的当地百姓还处在这样的状态,我看这应该是我们的政府要加快关注并着手解决的大事。这比上级领导来了把地扫得干干净净更重要,我认为。
2、中国评选年度全球十大环境热点 绿色成为主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8年12月23日
由《世界环境》杂志社评选的“二00八年度全球十大环境热点”评选今天在北京揭晓。二00八北京奥运兑现绿色承诺、沃尔玛要绿化供应链等榜上有名。绿色成为此次评选的一大主题。
全球十大环境热点为:中国环保机构入阁助推科学发展、气候变化引发自然灾害频发、二00八北京奥运兑现绿色承诺、可再生能源产业迅猛发展引领世界可持续发展、沃尔玛要绿化供应链、金融危机或为可持续发展赢得时间、亚欧首脑会议发表《可持续发展北京宣言》、地球亟待拯救全球政坛转绿、美国大选环保成为主题、气候变化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召开。
据悉,北京为了实现“绿色奥运”的承诺,从二00一年到二00八年,投入了一千四百亿元人民币治理环境污染。“绿色奥运”的成功践行,使“环保”成为了政府和民众的共识。此次入选,是对北京绿色奥运的充分肯定。
而作为全球最大零售商的沃尔玛,十月在北京宣布要“绿化”自己的供应链——建立一个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负责任的全球供应链,并向供应商提出一系列与环保相关的要求,并承诺在二0一0年在中国开设一家节能百分之四十的新型环保示范店,在全球跨国企业中树立了榜样。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世界环境》总编贾峰表示:绿色成为此次评选的一大主题,涵盖了二00八年度全球环境领域最主要的话题,涉及与环境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若干重大事件。此次评选活动得到了业界专家和学者的大力支持。
《世界环境》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一九八三年创办,目前已经成为一本极具前瞻性、思想性及知识性的业内权威刊物。
3、亚行将助中国整治第三大流域
来源:中国水网2008-12-23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正在支持一项旨在帮助中国第三大流域——松花江流域减少污染、改善清洁供水的项目。
亚行将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控制与管理项目提供2亿美元贷款,占该项目预计总成本3.963亿美元的一半以上。其余资金将来自水费和排污费收取、中国国内各银行贷款、国债以及项目所涉及地方政府的股权资本。
该项目将通过改善饮用水供应、加大废水处理和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帮助东北松花江流域的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940万城市居民改善健康状况及提高生活质量。
由于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松花江及其支流,导致该河流受到了化学品、重金属及其它污染物的严重污染,对公众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该项目将通过兴建基础设施和提供培训,以改善并扩大供水、污水处理及固废处理。项目人员将采取循环利用污水和减少损耗的方式解决迫在眉睫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最终,该项目将帮助中国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即在2015年前将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源的人口减少一半,并改善卫生状况。
亚行业务评估局首席评估专家、前东亚局高级金融分析专家潘哲尔(Sangay Penjor)表示:“该项目将为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控制做出重要贡献,并将帮助项目覆盖城市解决目前面临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也可满足将来对优质处理水源的需求。”
同时,该项目也是重点关注松花江流域环境改善这一综合水资源与流域管理举措的组成部分。
亚行支持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以满足松花江流域污水处理的大量资金需求。亚行将与清华同方水务工程公司及七台河市政府结成伙伴关系,在该项目下共同出资建立一个污水处理厂。
亚行还计划向工程公司进行股本注资,并通过这种可在全国进行复制的模式,使其能够建立其它类似的合作伙伴关系。
水费价格将设定在能够收回全部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的水平,但同时也将采取措施来保护贫困人口,例如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降低水费及返还现金。
亚行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致力于通过共享式经济增长、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区域一体化来减少亚太地区的贫困。亚行成立于1966年,由67个成员体共同组成——其中48个成员体来自本地区。2007年,亚行共批准了101亿美元的贷款、6.73亿美元的赠款项目和金额达2.43亿美元的技术援助资金。
4、环保中国行公益活动倡导更多人做“环保骑士”
来源:晋城在线 2008-12-23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苏英)近年来,骑车出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越来越成为时尚,而在我国却有不断减少的趋势。为改变这种局面,电动自行车行业联合环保部门近日推出了“环保骑士·绿满中国”环保中国行公益活动,呼吁“创新科技支撑节能减排 清洁发展共建社会和谐”,倡导更多人做“环保骑士”,活动将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基层民众,普及环保知识、回收废旧电池、征集环保公约内容等活动。
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北京瑞思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踏浪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环保骑士·绿满中国”环保中国行是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联合环保部门发起的首个环保公益活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红文在活动主题报告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渐显现。在众多污染源中,汽车尾气已经成为重点污染源,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规划中将环保放在重要位置,各级政府制定出多项环保措施,确保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建设环保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天津踏浪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坚持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相继攻克无铅电池、节能技术等电动自行车行业重大难题后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竞争力,集整车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废旧电池回收于一体的发展企业体系,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凭借自身优势,该企业目前已名列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前茅。踏浪公司董事长、环保中国行秘书长张曰富告诉记者,将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各阶层民众工作和生活中,通过环保知识普及、废旧电池回收、环保公约内容征集等活动唤醒广大民众的环保意识,倡导包括绿色出行在内的环保,使绿色环保理念得以广泛传播,推动我国环保事业发展。
在活动现场,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宣布“环保骑士·绿满中国”环保中国行活动正式启动,并将志愿者T恤衫和旗帜交到志愿者代表手中,标志环保中国行活动正式启动。
在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代表和嘉宾分别在活动现场条幅上签名,他们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重视环保,支持环保,以环保为己任。他们还表示将以自己实际行动保证环保中国行活动的顺利举办。
5、达标排污不是"挡箭牌" 造成损害须承担责任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8-12-23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排污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排污符合规定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排污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草案规定,环境污染责任的举证责任全部在排污方,包括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草案规定,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排污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针对同一环境中存在多个排污方的情况,草案规定,两个以上排污者污染环境,除能够证明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排污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排放量等情形确定。
如果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环境污染怎么办?如有人偷油导致海上输油管破裂进而污染环境,这种情况谁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对此,草案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排污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排污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6、新华网:青海湖、鄱阳湖缔结为“姊妹湖”
来源:新华网2008年12月23日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23日电 中国第一大咸水湖——青海湖和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近日正式缔结为“姊妹湖”。从此,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在鸟类资源保护、社区共管等方面,开展科研合作、互动交流,实行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位于青藏高原东麓青海省境内的“高原明珠”青海湖,是中国最大的内陆盐水湖和国际重要湿地,每年吸引20多万只候鸟来此栖息繁殖,被称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宝库。而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江西省境内的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亚洲最大候鸟越冬地,亦是国际重要湿地。素有野生动物“安全绿洲”美誉的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白鹤、东方白鹳、鸿雁越冬地。
据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星智介绍,青海湖、鄱阳湖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负责人经过多次协商,决定缔结为“姊妹湖”,以加强自然保护区间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各自地理、环境、资源优势,保护鸟类及其栖息地的生态环境。
星智说:“今后,我们双方将在候鸟栖息地保护、候鸟种群监测、禽流感防控及候鸟迁徙规律研究等多方面开展科研合作和交流,共同探讨自然保护区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实行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星智说,由于青海湖辖区面积大,保护青海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依靠社会力量,走社区共管之路。而鄱阳湖湿地社区共管模式和机制已推行多年,比较成熟,在缔结为“姊妹湖”后,我们会虚心向他们学习。
7、青海省将投资18.42亿构建三江源生态旅游重点景区
来源:新华网2008年12月23日
新华网西宁12月23日电(王大千)《青海省三江源地区生态旅游发展规划》近日通过评审,《规划》核定未来青海将投资18.42亿元,主要建设三江源地区35个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内的旅游设施,打造“高原旅游名省”。
记者从青海省旅游局了解到,35个生态旅游重点项目中,一级重点景区有6个,包括可可西里、年保玉则、阿尼玛卿雪山、勒巴沟、达那寺峡谷和黄河源景区。其中享有“天神花园”美誉的国家4A级景区年保玉则,将被建设成“高海拔大型山水旅游景区”,开发户外特种游、科考科普游、藏文化体验游、艺术创作游等旅游产品。而勒巴沟——文成公主庙景区将着力打造成为“世界遗产型文化旅游景区”。
青海省旅游局规划建设处处长喇积元介绍,通过新建旅游长廊,这些景区将被连接起来。游客在游完年保玉泽景区后可以方便地前往文成公主庙等景区。
《青海省三江源地区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青海省旅游局共同完成,自2007年12月启动以来,先后组织三次大规模实地考察活动,在获取大量一手资料,完成大量访谈、调查问卷后于2008年12月12日敲定。
8、湖南7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来源:红网 2008-12-23
红网12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储文静)由于排污管线老化,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每年因污染产生的农赔费用高达30多万元,保险公司为其定制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方案,投保30多万元最高赔偿额可达1000多万元,企业不仅减轻了农赔压力,而且将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有效转移给保险公司,有利于集中精力,加快维修、恢复正常生产。
昨日召开的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透露,目前我省已有7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今后将有更多排污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并作为环评许可的前置条件。
国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以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在全国推广。
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系全国首例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风险高发期,环境污染投诉急剧增加,为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保障污染受害人的利益,国家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作了部署。我省于今年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省环保局与湖南平安保险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行方案》,将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18家企业列为首批试点重点企业,截至目前,已有7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污染事故”赔偿险,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和往年污染事故造成赔偿的情况,投保额为4.08万元。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事后,企业对上门要求索赔的一些村民进行了赔偿,但事件并未平息,周边村民前后分3批共计120多户找到企业提出索赔。企业将情况报告了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氯化氢气体泄漏引起的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与村民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成为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
推行污染责任险需健全法律法规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缺乏强制力,在目前试点工作中,主要依靠环保部门的通知和要求,没有强制力,一般来说,企业总是认为自己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已到位,或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意投保。”昨日,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道出了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遭遇的困境。此外,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也是环境污染责任险难以推行的重要原因,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依据只有“指导意见”,尚未上升到法律高度。
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进一步加大18家试点企业的工作力度,力争在2009年3月以前全部实现投保,并陆续再确定一批试点企业。我省将对投保企业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扩改项目项目环评审查、行业准入、排污许可等方面给予优先,同时对已投保的企业加强跟踪管理,减小污染事故发生概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保险公司积极跟上,将污染损失降至最低,保险赔偿及时足额到位。
2012年后全国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
“加快建立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次市场手段运用到环保领域的重要尝试。”昨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肯定了我省的做法。
杨朝飞透露,我国将在实践中完善配套政策,有望在2012年后在全国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针对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法律法规问题,环境保护部将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中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地位和适用范围,建立环境污染责任险运转的长效机制。
9、湖北企业可贷款实现节能减排 期限为5年
来源:长江商报2008/12/23
以后,企业完成节能减排,无需再为资金短缺发愁了。21日,湖北省发改委、兴业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在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通过金融机构,向湖北省企业提供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贷款金额不设上限,尤其对中小企业放宽政策。
湖北已有9企业受益
据了解,该性质贷款在国际上称为能效融资项目,旨在帮助企业完成节能减排,提高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该方式在日本、欧美非常普及,并取得了很大成效。
2006年,IFC在中国首次与兴业银行合作开展此业务。兴业银行方面表示,放款主要青睐于能效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和纯减排项目,它包括燃煤工业锅炉及燃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电机拖动系统节能等。
在湖北省,目前已有9家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到了节能贷款,并从中受益。2006年,做化工的沙隆达公司启动年产5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但项目需要资金1.62亿元,如果企业全部自筹,压力会很大,如果换传统生产线,又会对环境不利,于是,该公司从兴业银行贷款1亿元,买到先进设备。截至今年11月,节能量达3711吨标准煤。鄂钢贷款9000万元,年节约标准煤38000吨……
贷款最长5年
据介绍,该银行现已为国内82个能效项目提供了约31亿元贷款,贷款额度没有上限,最长可贷5年。“我们将项目的现金流收入,作为贷款条件考量的重要因素。”兴业银行总行公司部经理朱力勇称,公司允许向中小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且还款根据项目现金流收入设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以便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款压力。”
省发改委副主任甄建桥介绍,湖北省节能减排任务繁重,引进金融机构贷款,既帮助企业技改节能,又减少了污染完成减排任务,达到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
根据双方签署协议,湖北省将大力向企事业单位推广该贷款模式。
小服务: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基础贷款资料;
2、独立的节能减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立项批复和环保复印件,不需要批复立项和环评的项目应做出简要说明;
4、发电类项目应提交电力部门的上网批复,热电类项目应提供热力销售合同或协议以及燃料供应与供水方案,热网类项目应提交供热特许经营权批复;其他涉及特许牌照经营的,应提交特许经营批复。
10、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
来源:黑龙江日报 2008-12-23
近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据此,《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对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的规定,增加了有关防治应急措施和故障报告、有效防止污染物偷排、垃圾处理防渗漏措施等内容。
一些组成人员认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非常重要,这方面除政府和有关部门外,人民群众的监督更直接、更敏感,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特别是在排污单位附近的居民区设立人民监督员更必要,应当形成一种机制,建议增加人民群众监督的表述内容。
有些组成人员建议,《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应增加定期公布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指标条款,由政府定期公布相关数据,既有利于公众了解真实情况,又有利于通过指标了解防治工作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11、三峡库区170多种珍稀植物被抢救性移植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2月22日
新华网重庆12月22日电(记者王胜先 王金涛)记者22日从三峡库区珍稀植物保护成果暨重庆市三峡珍稀植物园建设汇报会上获悉,截至目前,三峡珍稀植物园共抢救性移植珍稀植物170多种、特有植物50多种,此外还有上千株古树名木。
2002年以来,中国政府开始投资抢救三峡水库淹没带上大批珍稀植物,并将其移植到三峡珍稀植物园。承担这一任务的重庆市三峡珍稀植物园先后组织野外考察上百次,工作人员的足迹遍及三峡库区5.5万平方公里的山山水水。在专家的指导下,植物园在三峡水库淹没带上,成功抢救了荷叶铁线蕨、宜昌黄杨、鄂西鼠李、巫山类芦、狭叶金粟兰、裸云香等三峡特有植物。
三峡珍稀植物园还发现并移植了自1968年以来只有模式标本、却一直未被学界发现的植物,如城口盆距兰、川东大钟花等。三峡库区没有记录的热带植物物种,如万代兰、长叶铁线蕨、任木(任豆)等也被移植到植物园中。此外,工作人员还将野生种群基本灭绝的川柿、南川木菠萝、金佛山兰、独花兰、崖柏等植物抢救入园。
三峡库区被称作古老植物避难所和植物区系交汇地,是世界公认的物种起源地之一。随着三峡水库蓄水,三峡珍稀植物园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濒危(特有)物种保护基地,其中1000多株蚊母树组成的蚊母园和有“活化石”之称的桫椤园,为植物研究和种群繁衍提供了活体材料。
12、保山一水泥厂污染造成“结石村”
来源:云南新闻网 2008-12-22
近期,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居委会的村民向本报反映:他们社区背后山坡上的水泥厂天天排放灰尘,这些年来不仅影响庄稼的收成,村里的人因为常年累月食用水泥灰污染的菜类,很多人已患上了胆结石和肾结石。
12月6日,记者前往龙陵县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村民认为结石病与水泥厂有关
在龙陵县城的西北方向可以看到耸立的龙陵县水泥厂厂房,距县城可能不到1公里。
记者在前往龙山镇赧场社区居委会第四、五、六居民小组途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村民房屋的屋顶和玻璃窗上布满灰白色的粉末,各种植物上也披着厚厚的粉尘。
村民李金(化名)向记者介绍,受龙陵县水泥厂灰尘影响的3个居民小组共有140多户村民约900人,有800多亩庄稼、林地直接遭到水泥灰尘破坏,风向污染范围长达10多公里。从1992年龙陵县水泥厂落户村里后,3个村民小组及周边地区的群众就几乎生活在水泥粉尘中。
“一刮风,水泥灰就像下雾一样落到家中、菜园子和田地里,每天都如此,厂周边的菜叶、树枝都沾着白色的水泥灰,无法清洗干净,这些年来大家都知道我们村的菜遭严重污染,在市场上只要听说是赧场村的菜,谁都不敢买了。”李金说。
采访中很多村民反映,水泥厂排放的灰尘不仅对植被生长有影响,还会殃及到人和动物的健康。
村民们说家畜吃过被水泥灰污染的草类、菜叶等,轻则导致牲畜难排大便,几天不进食。由于村民长时间吃被水泥灰污染的蔬菜,目前,据不完全统一,该村检查出患结石病的村民已超过了120例,“被污染的菜遇水时白色就消失,把菜叶上的水晾干后白色又出现了,根本洗不干净,我们平时吃的菜汤里,盘子底都会发现一些黑色粉末,这么多人得了结石病,我怀疑病就是吃些被污染的东西带来的。”村民王女士疑惑地表示,赧场这个地方被很多人称为“结石村”,跟水泥厂的污染有关。
村民们为证明病因与水泥粉尘有关,纷纷出示最近几年患结石病的医院诊断书、手术证明,其中,村民李大娘拿出三份德宏州民族医院作出的肾结石诊断书和几张住院单据告诉记者,今年7月份她到医院做完肾结石手术后,没过多久老伴也查出患上了结石病,现在包括她的儿子在内一家几口人都患上结石病了。
据村民透露,目前龙陵县汇合水泥有限公司(原龙陵县水泥厂)未达到气体排放标准,同时也没有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环境污染损失补偿。
记者从村民手中看到一份2005年9月30日保山市环保局公布的《群众多年反映的龙陵水泥厂污染纠纷近日得到调处》的书面材料,该调处书认为,龙陵县水泥厂与厂周边赧场社区四、五、六组居民的环境污染纠纷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水泥厂自1999年以来,通过技改和除尘设备的改造更新,通过一年一度的监测,虽然粉尘排放达标,但对厂区周围农作物和居民的污染客观存在,且污染损失难以量化,厂方应向周边受损农户给予适当补偿。一是自1999年至2005年底,龙陵县水泥厂对赧场社区造成的环境污染,由该厂一次性补偿给赧场社区环境污染损害费10.5万元。二是在粉尘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自2006年起,如龙陵县水泥厂有生产,则龙陵县水泥厂每年补偿给赧场社区环境污染损失费3万元。”
至此,群众多年反映的水泥厂污染纠纷得到妥善调处。但自龙陵县水泥厂改为汇合水泥公司后,村民们的污染补偿费就1分也未得到。
厂方:排放是达标的
在2007年7月18日龙陵县《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平稳》的材料中显示:水泥厂在实施政策性破产改革中,提出对龙陵县水泥厂在实施破产的同时进行异地改扩建。已引进3500万元在龙陵注册成立了龙陵县汇合水泥有限公司,实现了“破产不破业”目标。
同年12月19日,保山市鑫丰拍卖公司在《保山日报》刊登了《龙陵县水泥厂拍卖公告》,该公告称:买受人所购标的使用必须符合《龙陵县城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和城建部门的其它要求,不得在原龙陵县水泥厂所在地从事工业生产;买受人必须在龙陵县投资2.5亿元以上资金异地新建一个水泥厂……
这样一个能在县城内看到的污染企业,本来规定要搬迁“异地”生产,可是投资方中标后却在原地开工。
记者来到龙陵县汇合水泥有限公司采访时,一楼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厂领导出差了,你过几天来嘛。
几经周折后,记者于12月15日终于拨通了该公司负责人罗明的电话,罗明告诉记者:“我们厂完全符合国家标准,2006年我公司才花了几百万元安装的环保设备,现在排放是达标的,可能是群众向你们举报不实。”
“据了解你们公司是2008年刚成立并生产的,去年龙陵县水泥厂还没有倒闭,你公司怎么会出钱呢?”记者问。
罗明表示:“前年这个企业(原来龙陵县水泥厂)的排放不符合标准,是他们企业出钱安装的,有关情况你去环保局了解。我公司的水泥厂只是暂时在这里生产,到年底就搬迁了。”
环保局:水泥厂属于违法生产
针对以上情况,保山市环保局局长刘学严告诉记者,由于1992年该水泥厂建设时规模比较小,就未考虑到后来的发展,其实,当初把厂址选在村子里就为一系列的污染、纠纷埋下了隐患,“我记得这个厂自建成以来就没一直与附近的群众纠纷不断,加之厂领导调换频繁,设备不断老化,管理上比较乱,厂里无法投入资金来处理排放等问题,是当地赫赫有名的重污染企业。2000年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得知,该厂不仅环保设备不到位,还存在偷排现象,由于对周边村民影响较大,为此纠纷更激烈了。为此,2005年环保部门出面协调了村民、厂方的纠纷,之后村民就领到了经济补偿。”
“2007年12月,该厂宣布倒闭破产,我们环保部门取消了对该厂的监控,根据国家规定对于类似存在严重污染的老厂,必须‘走人砸设备’。2008年初龙陵县从德宏州引进一家企业,即成立了汇合水泥有限公司,要求将原来的水泥厂移至龙新乡黄草坝村附近。当时又考虑到这是该县惟一的水泥厂,一旦长期关闭会影响地方发展,为此,这家新成立的公司又恢复了老厂的生产经营。”刘局长说。
刘局长介绍,“以新代老”势在必行,由于新的水泥厂还未建成,重新恢复老厂生产是汇合水泥有限公司的一种过渡行为,等新厂建成之日则是老厂停产之时,“当前我国的粉尘防护技术已非常成熟了,其实这个水泥厂完全可以做到排放达标,最重要的是企业是否愿意出资来解决水泥厂粉尘污染问题。”
记者提出环保部门今后是否会给这个恢复生产的水泥厂办环保手续?刘局长则说:“该厂已经停产了,现在又重新生产根本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2007年国家经贸委已将该厂纳入关停范围,现在这个厂完全属于违法生产行为。类似关停的水泥厂已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也不可能为它办理有关环保手续。目前对附近村民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当地政府应该对其叫停。由于该厂自恢复生产以来,我局没有接到任何书面的材料,目前管起来有些困难,只能要求龙陵县环保部门加大监控力度,尽快协调关停。”
对于水泥粉尘污染是否会患上结石及其它病,保山市环保局一工作人员说:“一般受粉尘影响患肺病的可能性较大,以前我只知道在水泥厂生产一线的工人患结石病频率较高,但在水泥厂外因粉尘污染患结石的说法,很难考证,至于长期吃受粉尘污染的蔬菜而导致结石,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对此,环保局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认为,如今患结石病现象比较普遍,得病途径也较多,暂不好定论,如果村里患结石情况真的严重,该县应当立即请求相关部门对水源及周边环境进行鉴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厂依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13、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不易建 运行更艰难
来源:《经济参考报》2008年12月23日
污水处理向乡镇延伸
记者发现,随着各地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地方乡镇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随着节能减排任务压力不断增加,采取在大中城市兴建污水处理设施,减少COD的空间将缩小,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将成为一些地方减少COD的新领域。
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厂基本依靠政府资金建设。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都是依靠国家和省补助才得以实施的。荆州市建委介绍,为了配合湖北省荆州市四湖地区的流域治理,通过省级补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边建设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对日处理每吨污水能力补贴1300元;管网建设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资100万元,省市补贴50万元的标准进行。
但记者发现,环保高要求与经济低水平矛盾也在乡镇污水处理中显现,即使有上级政府补贴,一些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仍困难不少,走上市场化运行轨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乡镇经济实力薄弱,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续资金不足。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监利县新沟镇正在建一个日处理污水40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省级财政补贴了520万元。镇党委副书记熊耀平说,当地还有管网建设费800万元,即使上级财政补贴一半,仍然有400万元的缺口压得当地政府喘不过气来。他说,新沟镇是监利县经济状况最好的乡镇,每年能够用于公共建设的资金也只有150多万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区流域不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去年11月签订了有关投资开工协议后,至今无实质性进展。
另一方面,乡镇经济落后,导致城镇化的供水体系不健全,农村自来水收费率低,与自来水费捆绑的污水处理费也难以收齐。监利县新沟镇虽然也在向上级政府打报告,收取污水处理费,但当地自来水的收取率才40%,自来水厂已负债100多万元。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来水供水管网本身跑冒滴漏,农村贫困户、无人户大量存在。
农村污水处理费政策存在空白
记者发现,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上看,污水处理费只有县级以上才可以征收。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是空白。
由于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无政策保障,即使开征污水处理费,中部乡镇普遍经济水平低,群众生活水平不高,难以负担高成本的污水处理费。一个日处理能力只有4000吨的污水处理厂,要保本运行,污水处理费要远远超过1元/吨。一般的农村群众无法负担。湖北监利县福田寺镇每天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资310万元后,这个集镇人口只有8600人的乡镇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个日处理污水2000吨的处理厂。副镇长杨小波说,保障污水处理厂商业化运行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根本没有纳入政府的计划。当地1.5元/吨的供水价格也是政府不敢轻易再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规范也是当前一些乡镇污水处理中面临的挑战。杨小波介绍,目前污水处理厂还是镇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根本就没有企业感兴趣,当地政府已计划将污水处理厂先期交给镇自来水厂来管理。这个自来水厂已承包给了社会人员,造成了污水治理监管上“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镇污水处理厂后期持续稳定运行前景不容乐观。
强化补贴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加上乡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过小,一般企业根本无法正常进入这个市场,乡镇污水处理距离市场化还有非常大的距离。不少基层干部和专家建议,要在坚持推进市场化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行业的扶持。
首先,对已运行或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国家和上级政府应进行一定的固定补贴政策。目前,我国对乡镇污水处理还没有专门的补贴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区域和项目上才有补贴,而且这些补贴缺乏持续性,忽视了乡镇污水处理中的一些实际难题。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陆锋介绍,宜昌沿长江建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为确保三峡水库水质,国家对这些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都采取逐年递减的补贴方式确保正常运转。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国家在2006年补0.80元/吨,2008年为0.40元/吨,2009年为0.30元/吨,2010年为0.20元/吨,之后国家不再补贴。
刘立伟说,除补贴建设资金外,国家应在补贴上考虑乡镇经济落后现状,强化对污水处理费的补贴。他说,乡镇污水处理规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为主,进行初级处理就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因此主要成本还是集中在电费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够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其次,补齐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农民负担。专家认为,我国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农民收入低下,对一些地方收取乡镇污水处理费必须慎重,国家要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标准,不能通过加污水处理费增加农村群众负担。
第三,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供水与污水治理必须分开管理。为避免一些地方出现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或者拿了国家补贴不处理污水等问题,国家所有的补贴行为,必须是以推动污水处理向市场化转变为原则,运行体制上坚持企业参与,政府补贴,走市场化道路;应将污水处理设施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将经营权向市场拍卖;企业不能在同一个地区既供水,又参与污水治理。
14、破解跨界污染还需制度安排
来源: 河北日报 2008-12-23
流域水环境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但行政区划却使这种整体性被打破。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如果上游政府发展水污染项目,就会出现把税收装入腰包,污染物却转移到下一个行政区域的情况。
同样,在进行环保考核时,下游政府也会把责任推给上游。行政区划诱发的地方保护主义导致了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中的低效甚至无效,从而引发资源环境日趋恶化,这几乎成了中国水污染治理的一项制度痼疾。
如今,难题正随着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逐步破解。
2008年4月9日,云贵川藏渝等西南5省(区、市)及相邻地区共计11个省(区、市)在四川省成都市共同签署《西南地区及其相邻省区市跨省流域(区域)水污染纠纷协调合作备忘录》,尝试建立起区域水环境安全纠纷协调机制。
很多省份也在省内小流域或者全省范围内尝试破解全流域水污染纠纷的难题。
江苏省在太湖流域部分主要入湖河流及其上游支流开展试点,建立跨行政区交界断面和入湖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上游设区市出境水质超过跨界断面控制目标的,由上游设区市政府对下游设区市予以资金补偿。相比之下,我省的生态补偿制度更为详细和完善,力度也更大。
2008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专门出台了《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指导意见》,国家层面医治跨界水污染顽症的努力更进了一步。
随着跨界水污染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破解的办法也会越来越多,我们期待着生态补偿制度能够推广开来,并在我省节能减排、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