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8
十二月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中华工商时报: 6个“两高”项目未过环评关
2、新华网: 我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即将实施主河床截流
3、重庆晨报: 数据显示:北极圈过去5年流失冰量超2万亿吨
4、新华社: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提供担保
5、新华社: 世界气象组织报告称全球变暖趋势仍在持续
地方信息:
6、广州日报: 广东省关停1398家水污染严重企业
7、新华网: 河北省将投资500多亿元搬迁重污染企业
重大水事:
8、新华网: 今年黄河上游来水偏枯缺水形势严峻
污染信息:
9、都市时报: 云南矿业公司造成铁污染 影响上千村民用水
绿色访谈:
10、搜狐绿色: 当官的要大幅度提高环境意识 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环境保护发展系列报道二:
11、中国环境报: 环境保护发展之公众篇 在决策中体现民意
深度报道:
12、中国环境报: 30年环境保护发展:细微之处折射大转变
环境时评:
13、中国环境报: 四万亿投资带来什么启示 对环境保护有何影响?
14、中国环境报: 五大连池污染警钟为谁而鸣?
15、中国环境报: 既是无人岛何必去屯田?
1、6个“两高”项目未过环评关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2008年12月17日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并不等于落后产能可以获得绿灯。最近,环境保护部在审批各地区和企业集中上报的环评项目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严把关,暂缓审批了6个化工、火电项目环评,总投资达394亿元。
据了解,环保部最近对这些环评项目集中进行了清理,批复项目环评文件93个,总投资达2600多亿元。其中,涉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个,总投资509亿元
2、新华网:我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即将实施主河床截流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2月16日
新华网成都12月16日电(曾朗、高峰)日前,记者在建设中的我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了解到,该电站自开工以来,已累计完成投资86.98亿元。目前向家坝水电站工程截流验收领导小组宣布:向家坝水电站截流组织工作开始运作,已可择机实施主河床截流。
承担截流施工任务的葛洲坝集团向家坝施工局局长邢德勇告诉记者,向家坝水电站位于四川宜宾和云南昭通的交界处。迄今,工程进度为--不仅左岸大坝混凝土浇筑、导流工程已满足基坑进水条件。此外,截流和二期围堰的各种备料已接近300万方,提前满足了设计要求;设计总长650米的截流主道路已经填筑550米,辅助道路基本形成;围堰水位移民特殊保障措施方案已经通过四川、云南省政府审查;截流后翻坝转运方案已经国家发改委审查,翻坝转运码头已经建成。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珍稀鱼类增殖放流站已建成投用,首批20000余尾珍稀鱼类已于12月7日放流。
另据悉,今年12月下旬,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将视金沙江水情形势择机实施截流。
3、数据显示:北极圈过去5年流失冰量超2万亿吨
来源:重庆晨报 2008年12月17日
根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最新的卫星数据显示,自2003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万亿吨的冰量在格陵兰岛和阿拉斯加等地流失。科学家说,这为全球气候变暖提供了最新证据。
地球物理学家斯科特·卢斯科表示,在这过去五年里,根据卫星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北极圈流失的冰量中有超过一半来自格陵兰岛。这些融化的冰足以淹没11个切萨皮克海湾,而且,格陵兰岛融冰的速度似乎正在加快。卢斯科说,自2003年美国开始使用卫星观测以来,阿拉斯加已失去大约4000亿吨陆冰。
陆冰的融化和海冰不同,它会造成海平面的上升。目前,格陵兰岛每年的融冰可以使全球海平面每年上升0.5毫米。由于冰川及冰盖的融化,北极地区的海水会在夏天吸收更多的热量,而这些热量会在秋天释放到空气中去。这直接导致近几年北极地区秋季气温比上世纪80年代高出6至10摄氏度。这和科学家们所预测的北极比其他地方加速变暖相吻合。(李凌 严含)
4、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提供担保
来源:新华社2008年12月17日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刘菊花、冯晓芳)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16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工信部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服务力度,同时还将引导担保机构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上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对工艺落后、安全生产隐患大、产品质量差、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能提供担保。
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集中于出口加工型和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类企业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关键时期,要引导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在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发挥促进作用。注重支持市场开拓能力强、有自主品牌、有专利技术的创新型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好、节能环保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需求,优先为有产品、有市场、有信用、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便捷快速贷款担保服务,对就业容量大、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提供一些确保生产岗位稳定的担保业务。对工艺落后、安全生产隐患大、产品质量差、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能提供担保。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扩展担保业务的同时,高度重视防范自身担保风险,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充足的现金流。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对担保机构运营的监控,引导其加强自身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及时跟踪贷款担保走向及变化,形成有效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担保风险定期分析制度,发布担保市场和运营情况的信息。对从事小额贷款担保、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当前困难的担保机构形成的代偿损失,要通过财政补助、再担保风险分担等多种措施降低担保风险,确保担保能力不受影响。
这位负责人透露,要引导担保机构合理确定并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标准。对有产品、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确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降低担保收费标准,特别是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的担保机构要实行低收费。对还款有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加强与协作银行沟通,争取予以适当展期,或由短期贷款转为中期贷款,实现续贷续保。
5、世界气象组织报告称全球变暖趋势仍在持续
来源:新华社2008年12月17日
世界气象组织16日在此间公布年度报告说,即将结束的2008年很可能是自1850年有气象纪录以来第十个最热的年份,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仍在持续。
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海洋和陆地表面的温度估计比1961年至1990年的平均温度14摄氏度高出0.31摄氏度。而北冰洋的冰雪覆盖范围降至自1979年卫星测量以来的第二个最低点;同时,2008年极端天气事件频发,世界许多地方出现了洪灾、严重和持续干旱、冰雪风暴、热浪和寒潮等极端天气。
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雅罗在16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所有比2008年热的年份都集中在过去12年里,这再次证明了全球变暖的趋势。雅罗预计2009年可能不会发生“拉尼娜”和“厄尔尼诺”现象。(记者杨伶)
6、广东省关停1398家水污染严重企业
来源:广州日报 2008-12-17
记者从昨日(12月16日)上午召开的2008年全省环境安全教育月活动动员视频会议上获悉,为维护全省环境安全,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今年我省(指广东省,下同)共关停了1398家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对896家水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就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年前3个季度,全省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案件78247件,其中已处理72416件,处理率为92.6%。
据统计,今年我省共对466个挂牌督办案件、 33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418个造纸企业进行了后督察,目前397个挂牌督办案件整治到位,23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了环保措施。
7、河北省将投资500多亿元搬迁重污染企业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2月17日
新华网石家庄12月17日电(陈海明)河北省政府近日公布了《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就城镇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废物处置和污染物排放各项目标作出明确要求,并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实行严格责任制。河北省环保局还对外宣布,该省将投资515亿元人民币为124家重污染企业“搬家”。
据河北省环保局副局长杨智明介绍,到2010年底,该省城市空气质量将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1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百80%以上。按照要求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行动计划》要求726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并实现在线监控。
截至目前,河北已有九成重点企业完成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到2010年底,省政府将陆续投资515亿元人民币,对城市建成区内不符合功能定位的124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改造任务。
该《行动计划》以3年为期,明确了124家企业的搬迁时限、442个污染减排项目和169个基础设施项目的完成时限。今年年底前,31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或关闭282个污染减排项目和47个基础设施项目完工;2009年底前,17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或关闭,154个污染减排项目和64个基础设施项目完工;2010年底前,76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或关闭,60个污染减排项目和58个基础设施项目完工。
8、新华网:今年黄河上游来水偏枯缺水形势严峻
来源:新华网2008年12月16日
新华网西宁12月16日电(姜辰蓉、戴升)记者从青海省气候中心了解到,受到上游地区降水量和偏高气温的影响,今年黄河上游来水量偏枯,缺水形势严峻。
据青海省气候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1—10月,黄河上游地区总的气候特征是降水量分布不均,气温偏高。特别是去年秋季产流量最大的河曲地区和今年春季黄河上游地区降水量偏少,气温异常偏高。干旱的气候使黄河上游地区蒸发量加大,各种原因导致春夏季来水量较常年异常偏枯。虽然夏、秋季降水量有所上升,黄河上游来水量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全年来水量仍处在偏枯状态。
监测资料显示,今年1—10月,黄河上游唐乃亥地区平均流量为573立方米/秒,较历年平均值少142.3立方米/秒,偏少19.9%。根据径流的丰、枯评定标准,2008年属特枯年。
青海省气候中心工作人员分析,虽然今年1—10月黄河上游大部地区降水量偏多,但偏多地区主要在兴海、泽库、同德三县。而河曲地区从去年秋季到今年夏季降水量偏少3成以上,这一地区年降水量占黄河上游降水量的近50%,是黄河上游主要产流区,降水减少影响显著。同时,今年春季气温异常偏高,3月、5月又出现了阶段性的高温天气,干旱、高温气候加剧了上游流域蒸发量的增加,是造成黄河上游来水量春、夏季持续偏少的主要原因。虽然9—10月黄河上游降水量偏多,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前期降水量的不足,但全年来水量仍异常偏枯。
气象专家提醒,黄河流域缺水形势仍十分严峻,这种状况对青海省工业、农业和电力生产影响较大。
9、云南矿业公司造成铁污染 影响上千村民用水
来源:都市时报2008-12-17
在天成矿业门口的菜地里,洗矿流出的废渣已经凝结成块状
小溪的水色有些发红
陆良上千村民水源遭“铁污染”
县环保局:矿业公司试生产造成污染,目前已被责令停产
记者庞继光 “矿业公司流出来的水有毒,让下游至少7000村民3个月喝水困难,找水喝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昨天(12月16日),陆良县马街镇杜旗堡村的王红光正在距离村子1公里外的一个水潭里挑水。3个月前,他只要在门口的水潭里就可以喝到安全的水,可现在,原来取水点的清水成了“毒水”,人喝了会生病。
据陆良县环保局证实,被村民称为“毒水”的水,确实是被上游的一家矿业公司污染了,而该公司的工厂刚刚建好,正在调试设备时造成了铁超标污染。
目前,矿业公司已经被责令停产。
饮用水源变红
“村子里喝的水是地下水,喝了几辈人了,现在成了‘毒水’,人喝了后会上吐下泻、头昏。”村民王红光说,水被污染后,牛喝了被污染的水,也一样拉肚子。小河里的鱼、青蛙,基本都死完了。
“我当时发现水的颜色全部变红了,现在河里还沉淀着红色的东西。”74岁的退休职工田老正,住在杜旗堡村有20年了,他喝水是到门口的水潭里去挑。他家门口的水潭边有一条小溪水还很清,但可以看到溪底红色的沉淀物质。
田老正回忆说:“9月中旬,我发现门口小溪里的水全部变成了红色,当时没有注意。”几天后,孙子看到河里的青蛙陆续死亡,之后又发现鱼也开始死了。经打听得知,距离800米远的上游,有一家新建的陆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开始洗矿,小溪里红色的水,是上游流下来的。
“青蛙死了,人喝了这水恐怕也会中毒。”田老正知道,整个杜旗堡村7000余人喝的水多数来自这条小溪。果然,紧接着就出现了人喝了这水后,出现上吐下泻、头昏等中毒现象。他初步统计,因同样症状到诊所打针的人至少有80多人。
“我喝了发臭的水有10多天,整天头昏、呕吐、拉肚子,后来才知道是水出了问题,有毒。”距离陆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300米左右,有近10个采石场,采石场的工人王培生说,采石场喝的也是这条溪里的水。“整个采石场的10多个工人,全部中毒,其中一人住进了医院。”
检验:铁超标
“毒水”里到底含了什么有害元素?是砷还是其他物质?看到有80多个人出现中毒症状,田老正急在心里,也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反映。最后,田老正于9月底找到了县环保局反映:陆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的工业废水,严重污染了村民的饮用水和生产用水,部分村民出现不良反应。
田老正的儿子10月14日将石岩冲龙潭受污染的水取样后,送到省疾控中心鉴定,检验结果显示,微生物4项指标全部不合格;毒理指标全部合格;肉眼可见物、铁超标。
记者看到省疾控中心检验报告表明,铁限值为0.5,而检测结果为0.57,属于超标,不合格。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水里含铁到0.5,一般就不能饮用,特别到0.57,实际上已经属于“毒水”,人喝了后出现的症状多数为呕吐、拉肚子、头昏等。
原因:试生产造成污染
昨天上午,陆良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郑亮介绍说,水确实是因上游的陆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造成污染。
据了解,陆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在马街镇与召夸镇交界处。9月28日,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后,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所反映的水潭水色呈红色,有大量悬浮物。10月6日,再次调查水源时水色比9月好转,但大量淤泥沉淀于水潭底部。
县环保局调查表明,陆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24日经县经贸局批准备案,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磁铁矿粉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由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5月7日,县环保局给予行政许可决定。郑亮介绍说,该公司在仅仅取得批准备案,没有证照的情况下,于9月中旬擅自开始试生产,并导致水污染。
10月8日又接到群众反映水潭水污染问题后,环保局再次到该公司调查。该公司10月6日夜由于水泵出故障,大量生产用水从山坡上的水池内顺管道流出,10月7日早晨发现并进行封堵,在3号沉淀池边(循环水泵所安放点)水流痕迹面积较大,田埂上也有水流冲击痕迹,根据水流冲击痕迹判断,事故排放水量较大。这也证明,污染严重。
10月17日,环境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表明,水中铁、锰、色度项目指标超标,环保局请马街镇、召夸镇政府通知有关村民,暂时停止饮用该水潭的水。
处理:责令停产
据了解,目前陆良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生产废水必须做到零排放,并处1万元罚款。
据了解,环保局还调查到该公司已建循环池池壁高度不够,并将60吨尾矿泥外泄到厂东小水库边。
“我们没有污染,现在只是金融危机,公司才停产的。”昨天,记者来到陆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守门的两名工人这样说。
“现在上千群众没有水喝,中毒治疗费也没有人承担。”虽然导致水源污染的公司被处罚了,但田老正以及许多村民的饮水问题依然很不乐观。村民说,不少人现在喝水要到召夸镇去买,一天花费30元左右。
10、当官的要大幅度提高环境意识 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来源:搜狐绿色2008年12月16日
2008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举办第二期志愿律师环境法律研习班。来自全国21个省、市的80名环境维权志愿律师参加了本期研习班。环境保护部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此次研习班非常重视,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及全国律协的相关领导出席了研习班开班典礼。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亲切致辞。
搜狐绿色现场专访了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前司长李恒远先生。
搜狐绿色专访环保部法规司前司长 李恒远
主持人(赵里鹏):环境维权目前有四个难点,一是,污染损害赔偿难,主要原因是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是,环境维权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是,很不全面,没有形成系统;三是,环境公益诉讼没有进入诉讼主体;四是,地方保护对环境维权形成障碍。您是如何看待这四个难点的,您觉得应该如何解决呢?
李恒远:环境维权,这项事业在我们国家时间比较长,但是真正开始比较规范性地维权,历史还比较短。说它比较长,是自从中国环保工作开始以后,在《环保法》正式颁布并开始实施以后,里面就有这样的规定,污染造成损害要进行赔偿,个别的案例也做过一些赔偿,但是全国范围内,受到污染的整体情况没有进入很好的、合法的污染赔偿范围。所以从整体上说,真正环境污染的赔偿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为什么呢?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个就是缺失环境污染赔偿的具体法律,虽然在《环保法》里原则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是具体怎么去实施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所以法律操作方面比较难。
第二,大多数受害者不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也不知道自己还有维护自己权益的义务和责任,就是不知情;当然就更不知道怎样去主张自己的环境权益,这个就是我们目前在环境污染赔偿方面的一些障碍,所以要尽快推动环境污染赔偿这方面的立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主持人:听您刚才在讲话上也提到了,要让社会各界知道并且通过正确的途径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来看一组数据:中国每年的环保纠纷案件有十多万件,但真正提交到法院的不足1%,各级法院受理的环境侵权案件更是屈指可数,其中胜诉的案件更是罕见。这些数字和事实说明什么?
李恒远:首先就是说明我们国家污染形势很严峻,环境污染损害面很大、影响也很大。这么多污染案件,可以说明老百姓已经开始主张自己的环境权益,但是我刚才说道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而且很多赔偿很难操作,现在没有很好的标准。所以现在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也是很困难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法律服务中心,也包括我们环境部,也不断向国务院、全国人大立法部反映,希望能够尽快制定环境污染相关赔偿法,这样赔偿有依据,同时要制定出赔偿的标准,这样赔偿更有实际操作的依据。
当然更重要的是法院要很好地分析了解,怎样帮助老百姓来处理这些诉讼案件的立案。过去在这方面由于各种客观的原因,立案很难。因为环境污染,第一取证难度很大,第二赔偿没有客观的标准,所以法院在受理的时候往往觉得非常困难的。
很大程度上,他们不太愿意受理,所以他们有很多相关规定,就是尽量不立案,让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但是这样解决起来就非常困难。这就回到刚刚第一个问题上来,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第一就是尽快地出台一个关于污染赔偿的法律,尽快出台赔偿的标准、体系,让受到环境污染的老百姓、单位、公益活动的场所都能尽快地立上案,更快地通过法院来解决。
主持人:刚才会议中听到相关领导也提到了,今后的工作主要是把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慢慢地向法律+技术+经济手段+必要的行政手段综合利用,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是要像这个方向来转变,对吗?
李恒远:这个就是我们当前环保工作三个重大转变中的一个,从管理层面上来说的,叫综合管理。
过去是比较单纯地依靠我们行政管理,现在是要依靠我们法律的、科技的、行政的来综合管理,这是我们环境保护历史上一个很重要的转变。所以过去我们大多数是通过行政管理,这个效果不好,现在是加强法制社会建设,从法律角度来推动环境污染事件从法律层面去解决它,所以这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方面。
主持人:刚才第一个问题上,我们也提到了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维权形成了一种障碍,长期以来,地方保护主义可能会制约我们的环境保护、环境执法和环境维权,真正要保护环境,如何来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呢?
李恒远:突破地方保护主义,首先是从国家层面上,要提高国家政府对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当官的对环境意识要大幅度提高,这是很重要的。这个问题解决了,很大程度上就能很好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使他真正将地方的发展实现两个并重、两个同步。这个问题要从根本上比较好地解决。
这些过程里面,特别提出要支持环境公益诉讼,这样可以比较好地克服地方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目前,我们国家有一些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但是在环境公益诉讼里,没有一个法律法规能对其很好的表述。所以说我们中华环保联合会,包括法律服务中心正在全力推动我们国家环境公益诉讼,最近已经有了一些进展,我们也曾经开过好几次这种相关的论坛,也向国家提出过法律建议,希望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有比较大的推动。
环境公益诉讼当然除了检查机关,还包括社会团体、老百姓,对受到侵害的污染事实都可以从公益的角度,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监督,这样就能比较好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主持人: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是否受理或者帮助老百姓,做一些法律维权方面的事情?
李恒远:我们法律服务中心就是致力于帮助公民来做维权的事情的,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这个。因为这项工作在我们国家,虽然赔偿的问题起步也早,但是整体进入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帮助老板姓维护自己权益的阶段,还是今年来才开展的事情。所以我们法律中心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把我们的主要经历放在这方面,把我们的主要精力用在这方面,通过这方面典型的案例推动全国对环境维权工作的进展。
我们已经介入了260多件环境维权的案件,同时接受了7000多人的环境咨询服务,还有20几个案件正式地在法院立了案,其中几个案例已经胜诉了,受到损害的老百姓已经得到了损害者的赔偿。同时,我们还提出了一些建议,就是让一些侵权单位终止一些侵权行为。同时也进行一些调节,让他们在司法过程中没有进入诉讼环节,就把这些问题很好地解决。
法律中心工作两年多,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社会上有了比较大的反响,受到了国家的重视,同时也受到老百姓的重视。
主持人:工作人员受理案件时,实际遇到过什么困难,怎么解决的,您能举一两个例子吗?
李恒远:实际的困难,首先是立案难,这个我在前面也说到了,但是我们反复在当地法院进行协调,希望我们来共同推动环境维权,从法律的角度维护老百姓的环境权益的诉求,得到了一些法院的支持。
前期,虽然有些老百姓多少年没有立上案,最后我们通过跟法院的反复沟通,把它立上了。这就是我们具体起到的作用。这是第一个,立案难。
最近我们新修改的水法,明确做出了,关于受到污染的当事人,进行法律诉讼的时候,国家要给他立。,已经讲得很清楚,包括很大的群体受到了侵害的时候,可以推举代表去进行立案,这是今年6月1号开始实施的法律。这一方面就做了很大的改动。
第二,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因为当地的地方部门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他们单纯地追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再加上他们也怕案子处理过程中的复杂纷争,对他们时间精力造成很大影响,保护地方的既得利益,包括当地在经济方面的发展,所以他们在很多案件的处理上是拖而不决。
这种案件太多了,老百姓诉求无门,法院不立案,地方政府又不能很好地解决,所以地方保护主义仍然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第三,还有太多的老百姓,不太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合法权益,怎么样地去主张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就是他不知道他受到了侵害,实际上健康已经受到了威胁,农作物减产、鱼死了、果树减产,他不太清楚是受到了附近什么什么东西的污染。
即使知道了,然后他去举证也挺难。因为当事人他不承认,虽然法律上规定,污染受害者没有举证的权益,施加影响的当事人他要举证,说我没有施加,但是老百姓说他在开始的时候污染了,所以在那个时间你说他要举证也比较难,这个就是它的难度。
他更不太清楚可以到人民法院去告状,去立案,再加上法院立案又有很大的难度,相当多的老百姓不知道自己享有这个主张自己环境权益的权力,同时享有去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的权力。
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们法律中心除了去帮助他们,帮助这些弱势群体以外,在全社会还要开展更大的宣传,让全社会的老百姓都知道自己拥有合法权益,有哪些合法权益,怎样去主张自己的环境权益。这个任务,我认为还任重道远。
主持人:谢谢您!
11、环境保护发展之公众篇 在决策中体现民意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12月16日
30年前,环保还是个新鲜词汇,公众参与更几乎无从提及;30年后,全社会要求经济和社会科学、持续、健康、节约、友好、和谐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30年前,民间组织国人闻所未闻;30年后,中国仅环保民间组织就有3000余家。
30年前,环保还是国家和政府的事;30年后,人们对大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有了话语权。
30年前,环保公众参与的国家规定只有“依靠群众、大家动手”;30年后,《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施行,听证会、申请复议、圆桌会议等各种手段日益丰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法律的明确并正在践行。
环保民间组织
1994年3月31日,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环保NGO自然之友成立。”2008年,据最新统计,中国环保NGO已经达到3539家。
1995年,中国第一家民间环保组织的创始人梁从诫不无遗憾地说:“中国是一个没有NGO(民间组织)传统的国家,很少有人想到自己应当并且可以组织起来参与环保活动。”2008年,据最新统计,中国环保NGO已经达到3539家(包括港、澳、台地区),从业人员约30万。
国际NGO代表、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项目总监菲纳摩尔亲历了这种巨变。她说:“20年前,当我第一次来到中国北京的时候,几乎没有NGO的存在,当时觉得非常的孤独。而现在中国环保NGO队伍日益壮大,让我不再感到孤独。”
1994年3月31日,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环保NGO自然之友成立。当时,中国社会对于NGO的理解还是一片空白,多数中国人依习惯认为,环保是政府和专家的事。11年后的2004年,72岁的梁从诫坦言,当时也不知道到底能做什么,就是想做些什么。
如今的自然之友拥有会员8000多名,团体会员30家,由自然之友会员发起创办的NGO就有10余家。虽然由于种种现实因素的制约,环保NGO的发展举步维艰。但是只要存在,N G O 就努力地开展工作,发出自己的声音。
从四川的木格措到都江堰,再到云南怒江,一些地方政府的决策均受到了民间的非议,甚至因此重议、搁浅或改变。其台前幕后,都闪现着NGO的身影——事实上,他们越来越频繁地站在了台前,对于事关公共利益的决策,以公众的名义提出质疑。
在这些行动中,中国环保NGO由初期的单个组织行动,进入到联合“作战”的时代,活动领域也从早期的环境宣传、物种保护等,逐步发展到组织公众参与环保、为国家环境政策建言献策、开展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在这些行动中,环保NGO日益壮大,影响政府环境公共政策的制定。
2004年6月26日,北京地球村、世界自然基金会等6家环保民间组织联合在北京共同发起“26℃空调节能行动”。2006年,各级政府部门也纷纷加入到“26℃空调节能行动”中来。而在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26℃空调由民间倡议上升为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环保民间组织功不可没。
与此类似的是,由多家环保NGO发起并倡导的“减塑”行动也被政府部门采纳,发布从2008年6月1日起塑料袋实行有偿购买的通知;由环保NGO和车友会发起的“无车日”、“公共交通周”、“每月少开一天车”活动,从2007年起被100多个城市接纳,2008年更推广到全国所有城市。
回首中国环保NGO14年来的发展历程,他们这支植根于民众土壤里的环保“生力军”在自我参与和自我管理中逐渐走向成熟和强大。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所说:“环境保护需要民间组织的参与,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把环境保护作为崇高的使命,身体力行,模范实践,成为环境保护领域不可缺少的力量。”
可可西里的藏羚羊保护蕴含着深沉的责任和茁壮的生命力。1985年以前,可可西里生活着大约100万只珍贵的高原动物藏羚羊。随着藏羚羊绒价格的暴涨,中国境内的可可西里无人区爆发了对藏羚羊的血腥屠杀。从1993年开始,可可西里周边地区的藏族人和汉族人在队长索南达杰的领导下,组成了一支名为“野牦牛队”的巡山保护队,志愿进入可可西里进行反盗猎行动。在前后5年多的时间中,野牦牛队在可可西里腹地和盗猎分子进行了无数次浴血奋战。
以制度保障公众参与
从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审议通过的环保工作32字方针,到2007年9月5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中国政府民主进程中,环保一直是大先锋。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既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又与国家政策及法律制度保障密不可分。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公众参与制度,对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推动我国的环境民主、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巡视员牟广丰,1982年就开始从事环保工作,他参与和见证了这些年多项环保公众参与法律、法规、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制定,亲历了圆明园听证等诸多重要环境事件。
说起中国环保公众参与的起点,牟广丰认为应该是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时,审议通过的环保工作32字方针中的“依靠群众、大家动手”。此后,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则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依据。
“评判环境质量好不好要看公众的认可度,公众的感觉。环保部门说破天,老百姓不认可也不行。”牟广丰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时,有一种口径就是怕环保说多了会引起社会上不必要的恐慌。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说:不让老百姓知道怎么知道环境到了什么程度,不要怕说环境问题。
在一些阻力、压力和不同的声音中,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率先发布。1997年,环保部门首先在包括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厦门在内的13个重点城市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周报。2000年开始,在中央电视台和各大报纸发布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日报。目前,全国逾百个重点城市全部实施了空气质量报告制度,并有部分城市开展了空气环境质量预报工作,主要水系重点断面水环境质量则实行周报和月报。
1996年,时任原国家环保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的牟广丰,奉命组织起草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主报告。
牟广丰回忆说,我们在初稿里写下这么一点,叫“建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发挥社团的作用”。后来这个提法写到了国务院的《决定》里。这个《决定》使环保NGO的合法性获得很大的提升,对建立环保的公众参与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3年9月1日,保证公众参与的重要立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其中的规定明确了对公众和专家参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方式和公众意见的法律地位,使公众的意见成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为保证环评公众参与的有效实施,2006年3月,我国环保领域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实施。
“我们不是只说不练,是又说又练。”牟广丰说,这几年在环评工作中,通过公众参与,我们避免了很多在居民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带建设污染项目。只要老百姓提出意见,你就得再论证、说明、解释。《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公众参与的规定对政治体制改革有突出的意义,民意的反映能够帮助政府做出更科学地决策。
2007年4月,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原国家环保总局立即宣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将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政府部门发布的第一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提高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重要一步。
2007年9月5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泛关注。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1406条,群众来信60件。一部环境法律在出台之前,首先听听公众的声音,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环境法领域进行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公众参与原则在环境立法中的重要体现。
公民参与环境管理不仅是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是否重视和保护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与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牟广丰说,在中国政府民主进程中,环保一直是大先锋,这是因为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性、综合性的事业,它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因为公众参与,客观地说确实会影响发展速度,但它能更好地促进质量,使决策更科学。
民意与决策两性互动
圆明园防渗工程听证会,它有多元利益代表共同参与,发出了多种声音,同时通过向媒体开放,让全国公众听到这些声音,让公众参与重大公共事件。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曾说:“当前公众环境意识已显著提高,公众主动参与和监督的愿望十分迫切,只要引导得当,就会成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力量。”
盘点环保公众参与的标志性事件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事件均出现在最近几年,如2005年的圆明园防渗工程听证会,2007年的PX化工事件和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政治文明建设项下指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听证制度”。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有相关规定。然而,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的圆明园防渗工程听证会,被认为在中国环保史上乃至法治史上都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意义。因为,它有多元利益代表共同参与,发出了多种声音,同时通过向媒体开放,让全国公众听到这些声音,让公众参与重大公共事件。
公众关心环境、参与环保,是其本身权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个污染项目损害的对象,不会只是个别公民,而是很多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惠兰等人就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向原国家环保总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公民环境意识、法律意识的觉醒的标志。
提起复议申请的虽然只是部分居民的代表,但他们正是公众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环境意识觉醒与崛起的代言人。而尊重环境,尊重公众的利益、需求与呼声,让公众参与决策,取意于民,正是制定成熟决策的基本前提。
同样发生于2007年的厦门PX化工项目事件,既暴露出规划环评尚有缺位、环评是否公开与公正、如何实现民意畅通等问题,但项目最终的缓建与易址,被普遍看作是坚韧的民意与决策良性互动的结果。任何一项公共决策都关乎公众利益,只有建立在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基础上的公众参与,才能被公众认可和接受。
这些事件又一次印证,治理环境污染,仅仅通过政府和执法部门动用行政资源自上而下的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广泛而又有效的公众参与才是推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力量所在。(张俊)
12、30年环境保护发展:细微之处折射大转变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12月17日
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表明,30年来,我国坚持巩固和加强第一产业、提高和改造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了三次产业结构不断向优化升级的方向发展,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投入力度越来越大,着力破解经济与环境的矛盾。
一个字的变化——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努力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这一点可以从招商引资的理念上反映出来。从过去的招商“抢”资到后来的招商“引”资,再发展到现在的招商“选”资,一字之差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从盲目追求规模、数量的扩张,到理性营造效益、质量的提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
1978年到2007年,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下降了16.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上升了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上升了16.2个百分点,现代经济的结构性特征越来越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体制创新、技术引进、自主创新、淘汰落后等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例如,1978年,国内生产的火电机组,以5万千瓦和10万千瓦为主,大体相当国外上个世纪50年代水平。目前,小火电机组基本被淘汰,耗煤低、发电效率高的单机容量30万、60万千瓦机组已成为我国电力工业的主力发电机组,并逐步向100万千瓦级发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通报》显示,2007年,我国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实际关停1438万千瓦,机组553台,完成当年目标的143.8%。
同时,冶金工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能耗高、污染严重的电解铝自焙槽工艺完全被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大型预焙电解槽技术所取代。钢铁行业落后的平炉炼钢工艺已全部淘汰,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高炉、大型转炉、现代化连轧机组等相继建成投产。
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和认监委近日联合发文,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计算机显示器等6类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五级能效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不仅是各个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引进项目的质量,整个国家也开始从被动变为主动,把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拒之门外。
一字之差背后是发展理念的转变。各地开始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立足长远,规划未来,尊重自然规律,努力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一个数的变化——从25亿到3387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逐年增加,占GDP比重稳步提高,2007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是1981年的135倍。
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全国环境治理投资每年为25亿~30亿元,约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0.51%。到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投资总额超过100亿元。“九五”期末,投资总额达到1010.3亿元。“十五”期末,投资总额达到2388亿元。2007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达3387亿元,是1981年25亿元的135倍,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6%。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正日益演化为全球经济衰退,我国政府强力启动了刺激内需计划。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位列第五项的,就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近日表示,今年中央追加投资补助资金50亿元,用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36个大中城市要力争明年底前实现污水全收集和处理,在“十一五”规划基础上扩大全国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使全国90%以上县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25到3387,135倍的巨大变化反映出环境保护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受到重视。长期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投入严重不足的矛盾导致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的历史欠账越来越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加快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正是从实践层面上注重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放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落到实处。
一个比例的变化——从17%到13%再到17%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率从13%恢复到17%。
1994年税制改革时,部分矿产品仍实行计划价格和计划调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5月起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税率由17%调整为13%。这一政策对采掘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矿产资源的日益紧缺,这项政策显然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适用低税率,不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需要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一个比例的变化已经清晰地折射出,我国政府越来越注重利用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能源的合理配置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向有利于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信贷正在逐步推进,我们期待,随着政府调控手段的日益丰富和完善,随着法律、政策的绿色逐步加深,天更蓝、水更清的美好愿景也在越来越近。
13、四万亿投资带来什么启示 对环境保护有何影响?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12月17日
在国家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安排的约4万亿元投资中,对环境保护将产生影响的,绝非只有投向生态环境的3500亿元。
的确,在这4万亿元的投资安排中,生态环境投资明确为3500亿元,但这仅仅是直接投资。而投向其他领域的巨额资金,也将对环境保护产生巨大影响。
看看这一资金安排的具体走向便可明了。这4万亿元投资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占2800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占3700亿元;铁路、公路、机场、城乡电网占18000亿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占400亿元;生态环境投资占3500亿元;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占160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占1万亿元。
从这一投资结构中不难看出,国家安排这4万亿元资金投入,并不是为了简单地直接刺激经济,依靠工业企业的复苏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产值,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而是将危机变为机遇,致力于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和强化基础,通过固本培元增强肌体抵抗能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从而不仅为今后的发展,也为今后从容应对类似情况打下扎实的基础。
国家对这笔投资的导向非常明确,没有形成大规模生产能力的投资,更没有“两高一资”的投资。
不仅如此,即便对于今年第四季度增加的1000亿元中央投资,国家也设定了明确的准入门槛,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必须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各项条件,严格防止新增中央投资用于“两高”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千亿投资安排的项目不论是“老面孔”,还是“新面孔”,都要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档次,要起到明显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无论是从大的投资方向还是从具体的投资规定来看,对环境保护将产生影响的,绝非仅仅是投向生态环境的3500亿元。在农村的投入中,投资将为新农村建设增加活力,对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推动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等,无疑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在灾后恢复重建的投入中,遵循国务院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投资必对强化灾区环境保护产生巨大作用;而用于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的投资,更将直接通过科技能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加快转型,对环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由此可见,虽然是3500亿元投向生态环境,但在其他方面的投资也将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换言之,对于环境保护而言,除了直接投资,还有间接投资。如何确保投向环保的资金和投向其他领域的资金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协同互促的作用,如何有效地利用好间接投资,是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国家的投资导向和规定,不仅对各地起到了引导和规范作用,更为地方近期和长远发展的投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首先是资金投放的战略考量。国家的投资导向和规定,再一次向人们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环境与经济已高度融合。在当前的形势下,无论是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还是出于未来发展的保障,都必须将环境作为基础性生产要素对待,在一区一地的投资决策中,绝不能片面地注重依靠产业扩张拉动经济,而要转向依靠投资优化整体经济结构,以科技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降低生产的外部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的质量,提升区域整体发展和竞争实力。换言之,必须认识到地区的发展并不取决于企业的多寡,而是取决于产业和企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由此决定了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和未来发展后劲。因此,与其注重于通过投资直接刺激产出,不如致力于以投资强化基础,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另一个问题是资金的使用。要改变过去投资钉归钉、铆归铆的做法。必须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资与经济建设投资相互融合,从而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过去的教训在于很多地方环保投资与经济建设投资相互割裂,环保投资远远低于经济建设投资,且经济建设投资与环保在取向上并不匹配甚至背道而驰,导致环保投资犹如杯水车薪,无法改变粗放型增长模式下大投资带来的环境影响。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做到在投资上的互动,环保投资要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经济建设投资要有利于促进保护环境。
投资,也是门大学问,不认真分析全局、长远和各因素之间的有机联系,往往最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陈谦)
14、五大连池污染警钟为谁而鸣?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12-17
拥有丰富火山地貌和矿泉水资源的黑龙江省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正面临污染萎缩的威胁。由于周边缺少天然和人工防护屏障,每年都有大量的泥沙和化肥等物质流入湖泊内,保护区内的8个火山堰塞湖出现湖底淤积、富营养化污染加剧等问题。保护区的干部说,如果再得不到根本治理和改善,若干年后不仅8个火山堰塞湖会逐渐缩小,五大连池矿泉水的水质也可能受到污染。
五大连池位于我国北部边陲黑龙江省黑河市境内,以世界著名火山和著名矿泉闻名遐迩。五大连池已获得世界生物保护区和世界地质公园2个世界级和11个国家级头衔,被誉为火山地质博物馆,如今却四面楚歌,由于过度开垦致使水土流失湖底淤积,造成湖床升高,湖面扩大;在水土流失的同时,湖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也使湖泊污染日趋加剧。加之农田中的化肥等残留物也逐年流入水体中,湖泊富营养化问题加剧,这些污染严重威胁着地下矿泉水的水质。在面积最大的三池,平水期水质为Ⅱ~Ⅲ类,丰水期为Ⅲ~Ⅳ类,立秋后水质才会有所好转——这是一组多么有讽刺意义的对比。
跳出五大连池看全国,不难产生这样的联想:世界生物保护区的五大连池都被破坏污染了,全国类似的潜在风险又有多少?我们千万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这条路子代价太大,欠账太多,包袱太过沉重。我们绝不能依靠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换取GDP增长。
五大连池肯定不是一天之内被污染破坏的,推而广之,许多类似的污染都有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那么,在临界点到来之前,我们每一个人可曾为此做过哪怕一丁点儿努力?
环境治理应从体制上入手,摈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办法,形成科学、系统的综合治理思路。目前,各自为政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妨碍保护区环境保护的障碍。据了解,五大连池5个大池周边耕地绝大部分归属五大连池市、垦区农场、大庆油田农场、部队农场,矿泉水带上的疗养院多数为中直、省直事业单位建设。五大连池管委会只是赋予相当于县级政府职能的机构,与以上各单位没有共同的隶属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无法协调。笔者认为,应该建立立体综合治理思路,即从湖内治理为主向全流域保护治理转变,从专项治理向系统的综合治理转变,从以专业部门为主向上下结合、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理转变,同时,不断加大工程治理力度,全面实施五大连池生态修复、环湖治污和截污、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垃圾收集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流域水土保持、环境教育管理的五大连池保护治理“立体工程”。
当然环境治理还需要铁腕,实行问责制,对五大连池周围相关单位实行风险金抵押金管理和一票否决制。比如,五大连池周遍各级政府单位与黑龙江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从县市到乡镇、乡镇到村社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行风险金抵押和“一票否决”,对规定时限完不成治理保护任务的领导,个人所交抵押金全部上交财政,不提拔,不重用,严重失职、渎职的给予重惩重处;提前或按时完成所有任务,则给予重奖。否则“多龙治水”,只能让各单位各部门间争利推责,水利、环保、卫生、国土资源、农林等部门,都有环境保护的相关职能,看似谁也管,实则谁也没管到位。
当然,保护五大连池不只是政府的事,还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我们相信,只要治理得当,全民参与,到时五大连池这颗明珠将更加光彩照人。
15、既是无人岛何必去屯田?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12月17日张永琪
国家海洋局新近出台了10项政策措施(简称“海十条”),其中一条规定是,推进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利用,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
鼓励开发无人岛想要干什么?“海十条”的说法是,为了扩大内需。并且说,“与其无序开发,还不如将有开发价值的、可以开发的海岛拿出来,供人开发利用。”扩大内需扩到了无人岛,是否醉翁之意不在酒?这值得研究探讨。用鼓励开发改变“无序开发”,其理由似乎也不充分,那么,此前“无序开发”为何不去管,鼓励开发就能保证开发不混乱?
无人岛是剩下不多的净土了,她是大自然的点缀,鸟类的天堂,原始旅游的理想场所。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开发她,改变她的生存状态,将会一定程度破坏生态平衡,致使不可再生的人间天堂世俗化、社会化,也是对鸟类和其他海岛生物的残忍和无情。人类若为一己之利,置大自然的同伴利益而不顾,最后的净土也失去了,人类最终只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开发无人岛,算的是经济账、眼前账、部门利益账,而没有算环境账、长远账、全局利益账。开发无人岛,到底开发什么?是建庄园还是修游乐场?总不能为了开发而开发吧?如果只考虑眼前能刺激经济,而不顾及长远的得失,只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无人岛四面是水,地理位置独特,环岛水面都是入岛通道,管理会鞭长莫及。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进入,会给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留下隐患。走私者可以利用它来实施经济犯罪,社会黑势力可以利用它藏身和实施治安犯罪,而严加防范必然带来管理成本的提高。再说,鼓励外资开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也值得高度关注。对此如不未雨绸缪,只顾引资金,只搭利益桥,问题暴发了再来处理,必定会很被动。
无人岛的魅力在于无人,一切都是原始状态。让无人岛沉睡,才是人类清醒的表现。若逼无人岛惊醒,人类便会犯下糊涂。无人岛是当代人的无人岛,也是子孙后代的无人岛。对于已经少得可怜的未开发的资源,还是像湿地、山地一样,将其封存起来,留给我们的子孙享用为好,这会比仓促开发所创造的价值要大许多。届时,我们的子孙也会对先人的眼光表示感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