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4
十一月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京华时报: 环保部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第一财经日报: 首个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家团体组建
3、人民网: 中美能源领导人呼吁中国能源“绿色”发展
4、新华网: 中国将追加50亿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地方信息:
5、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全力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 漂浮垃圾清理见效
6、新华网: 湖北5000亿元打造中部首个生态城市群
7、昆明日报: 昆明拟建首个滇池治污研究中心
8、财讯网: 广州要求年底前停止在饮用水源区内污染
污染信息:
9、江南都市报: 赣江南昌段漂浮数公里长水葫芦带(图)
环保人物:
10、辽宁日报: 杨君德:将“环保维权”进行到底
民间环保:
11、搜狐绿色: 环保组织联合建议北京改变“灭鼠”思路
深度报道:
12、科技日报: 环评法首次"体检":1.5万亿元污染项目"下马"
13、人民网-人民日报: 自行车大国却骑车困难 绿色出行为何不畅通?
14、南方报网: 中国,即将进入“限车时代”?
环境时评:
15、人民网环保频道: 制度保障是前提 别让“区划”成空话
1、环保部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来源:京华时报2008年11月14日
本报讯(记者夏命群)昨天,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为了贯彻国务院扩大内需的重大决定,该部最近出台了加快环评审批速度的系列措施。对于符合节能减排和增强企业后劲的建设项目将及时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加快环评审批速度,提高审批质量。
据了解,11日,环保部常务会议就集中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90万吨浆等3个环评项目意见,以及江西永盛矿冶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意见。
2、首个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家团体组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11月14日 章轲
中国首个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企业家团体——“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成立,尚德集团董事长施正荣、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等11名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企业家成为其创始会员。
该俱乐部是在昨日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家发改委能源所举办的“可再生能源与低碳经济”论坛上成立的。
据介绍,俱乐部将探讨行业发展方向,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呼吁行业相关激励政策的出台。俱乐部计划继续吸纳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或资深开发商等,由其总裁或相当级别高级管理人员,代表企业或以个人名义加入。
2007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总额已达120亿美元,名列世界第二。去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约合2.2亿吨标准煤,占一次消费总量的8.5%。
3、中美能源领导人呼吁中国能源“绿色”发展
来源:人民网2008年11月14日
12日在京闭幕的聚思中国节能减排论坛上,中美清洁能源合作组织主席刘佩琪呼吁全球企业界高层紧密合作,为中国的能源决策者提供更多的切实可行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让“绿色”政策变为现实。
中国国家能源局代表、中国投资协会代表、美国能源部代表、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代表出席了论坛举办的互动能源对话会议,并呼吁在能源领域扩大国际合作。
聚思(中美清洁能源合作组织)是一个非营利非政府组织,在上海、北京、美国旧金山都设有办事处,其宗旨是加快中国的“绿色化”进程。据介绍,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聚思发起了一系列节能项目和活动,积极介绍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做了许多很有意义的工作。
论坛上,聚思还公布了一些新项目,其中之一是聚思能源蓝图网站,网站从新的视角分析了现阶段制约能源发展的主要障碍,并确立了各能源产业部门的预期目标。这一网站还以交互式的网络为平台,为广大环保爱好者提供了一个新的媒介。(孙秀艳)
4、中国将追加50亿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来源:新华网2008-11-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表示,中央将追加投资补助资金50亿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其中,36个大中城市要力争明年底前实现污水全收集和处理;在“十一五”规划基础上扩大全国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使全国9
0%以上县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确保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的同时,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同时,各地要加强供水、供气、供热动态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保障供应质量和运行安全。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市政公用设施服务能力和供给能力增强,投资规模逐步扩大。2007年底,全国用水普及率93.83%,燃气普及率87.45%,污水处理率62.8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1.8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29%,人均公园绿地8.98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23标台,人均道路面积11.43平方米,比“九五”时期均有大幅度提高。
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相当于约有1000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城镇基础设施压力增大,近年来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但仍难以完全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5、重庆全力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 漂浮垃圾清理见效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2008年11月14日
自三峡工程今年175米试验性蓄水以来,重庆全市清理打捞漂浮垃圾已达4万多吨,有力保证了重庆库区的水环境安全。
今年9月,三峡库区开始了175米试验性蓄水,随着库区长江干流水位上涨,各种树枝、树桩、秸杆、杂草、塑料泡沫等水域漂浮物剧增,使重庆库区部分区县江面出现了漂浮物大面积或局部聚集的现象。
为了确保水域清洁,重庆在三峡库区40多个重点清漂区域,配备了应急清漂人员965人、清漂船只213艘、漂浮垃圾清运车48辆,采用定点、定船、定人、定岗的方式,实施应急清漂处置工作。
据统计,截至11月11日,三峡重庆库区蓄水期间总共已出动清漂人员33895人次、清漂船只7687船次、清理打捞漂浮垃圾40208吨,有效保障了三峡航道畅通和水环境安全。其中,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的万州,就曾创下了单日清漂200吨的记录。
6、湖北5000亿元打造中部首个生态城市群
来源:新华网2008/11/14/
湖北省规划将投资5128.5亿元,用于“全国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试验区”武汉城市圈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将其打造成为我国中部地区首个生态城市群。
为保护城市圈区域生态环境,由湖北省环保局会同省发改委等9个部门编制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生态环境规划》近日完成。《规划》提出将在2020年基本建成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系、清洁能源、生态恢复与环境整治、生态家园、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9大重点工程,共计459个项目,静态总投资约5128.5亿元。
这些工程涵盖了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城市圈江湖连通工程、城市圈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城市圈节能减排工程等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环保工作深入进一步调整和充实。
《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市圈环保一体化的新举措。如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等划分生态功能区;构建科学的区域生态安全框架;确立水环境总量控制总体目标,以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基础,调整和优化城市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对生态环保要求的严格程度,将城市圈划分为严格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引导开发建设区等。
作为国家“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包含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9个城市,正致力于形成有利于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7、昆明拟建首个滇池治污研究中心
来源:昆明日报2008-11-14
记者11月13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昆明拟整合昆明学院及相关研究机构设立滇池(湖泊)污染防治合作研究中心,并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等合作,多方引智,多形式合作科学治理滇池污染。据悉,这是昆明首次为滇池治污构建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平台。
昆明滇池(湖泊)污染防治合作研究中心将成为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治滇、加大滇池治理保护力度的“高参”。研究中心主要由昆明学院、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组成,针对滇池治理和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国际合作、交流、研究。研究中心将以产业引导为措施,整合优化国内外环境、生态建设、湖泊治理等方面的技术、信息、人才资源,并综合国内外各方面意见,优化方案,使滇池治理和保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中心将负责滇池治理专家的管理、联系并提供服务;负责对专家、学者和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课题研究报告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为政府决策做参考;负责组织对滇池治理保护相关科技项目的研究和重大项目的论证。
中心在短期内将对滇池污染物排放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等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分析,围绕滇池“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任务进行针对性强、时效性快的课题或项目研究,并提出积极的、建设性的、操作性强的治理办法、措施和建议。
治理滇池人人参与。得知政府将成立滇池治污研究中心,本土企业俊发集团负责人积极响应,表示将赞助100万元作为昆明与于韦斯屈莱市合作开展滇池治理研究的经费,并与瑞士联邦理工大学空间和景观规划研究所达成了在五甲塘开发项目、开展景观规划设计合作的意向。
主流声音
科学治污是关键
如果说“治污先治人”是昆明铁腕治理滇池污染的“特效药”的话,那么将治理滇池污染纳入科学的轨道,就一定能为身染沉疴的高原明珠开出真正能治愈疾病的药方。昆明首个滇池治污研究中心的建立,在科学治污的征程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的新要求,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同时也是我们治理环境污染的思想武器。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更是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城市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是统领我们进行治理滇池污染的法宝。滇池污染过去久治不愈,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长期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学手段是其硬伤。作为水环境污染重灾区的昆明,尽快摸清滇池及环境污染的底,准确掌握基础环境数据,定量分析资源环境的代价,及时准确掌握污染信息,从而为政府决策做参考,提高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应该成为一项十分重要和常态的工作。
8、广州要求年底前停止在饮用水源区内污染
来源:财讯网 2008-11-14
广州市要求,在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工业、饮食服务、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在2008年年底前全部自行拆除或封闭排污口、停止排污行为,逾期不拆除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据羊城晚报11月14日报道,广州市环保局局长丁红则表示,广州将要求在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工业、饮食服务、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在2008年年底前全部自行拆除或封闭排污口、停止排污行为;对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的上述污染源,限于2009年6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或封闭所设排污口,停止排污行为;逾期未拆除或封闭排污口的,由所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的水务(利)、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或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还将严惩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的,一律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9、赣江南昌段漂浮数公里长水葫芦带(图)
来源:江南都市报 2008年11月14日
一些水葫芦滞留在泊船处
本报讯 记者徐黎明、实习生梁至人、魏显镔摄影报道:昨日清晨起,赣江南昌段的江面上,一簇一簇的绿色水葫芦漂浮着,形成了数公里长的水葫芦带。水葫芦为什么会在赣江大量出现?会不会对赣江水质带来污染呢?专家称,这些水葫芦不会影响赣江水质。
数公里长水葫芦带漂过
昨日上午,记者站在八一大桥上放眼望去,只见赣江江面上漂着一簇一簇水葫芦,从南昌大桥到赣江大桥,江面上形成了一个长达数公里的水葫芦带,延绵不断向下游漂去。在南昌港码头靠岸的水面上,水葫芦漂到了一起,形成了几个“绿色小岛”。
在南昌大桥,记者同样看到大量的水葫芦顺流而下。一些水葫芦还滞留在江滩附近和防洪堤边,紫色的花朵夹杂其间。
在江边多年未见此现象
“我在这里工作10多年了,还从没见过赣江出现这么多的水葫芦。”老周是赣江码头的工作人员。他说,从昨天清晨开始,就从上游漂来水葫芦,但未影响通航。
南昌市水政监察支队河道监察大队的邹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工作40多年,从未在生米大桥下游见过如此大量的漂浮物。
据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专家们分析,这些水葫芦很可能是从某些山塘水库、湖泊里面漂过来的。原因在于近段时间强降水,导致赣江部分支流水位上涨,不少山塘水库开闸,湖水携带水葫芦进入赣江。好在目前的赣江水域大,水葫芦对水质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不会影响南昌段水质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担负着监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等职能。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密切关注水葫芦流入赣江的现象,可以肯定,水葫芦对南昌水体不会产生影响。水葫芦大量繁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缓慢的水流,最好是静止不动,以便其扎根;二是水质富营养化。目前来说,赣江流速较快,而且水质较好。这段时间内水葫芦不可能扎根。此外,由于赣江河道长,该部门目前还没查到水葫芦的源头,一旦查到,将对源头水质进行整治。
10、杨君德:将“环保维权”进行到底
来源: 辽宁日报2008年11月14日
他是一位关心实际问题的大学教授,也是一位坚定、睿智的环保志愿者。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看来,他是个令人头疼的“麻烦市民”、“问题群众”,而在更多的大连人眼里,他是蓝天、碧海之间美好家园的忠实卫士。他就是荣获大连市首届十大环保人物称号的大连水产学院教授杨君德。近些年来,除了完成教学工作外,杨君德把大部分业余时间都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为此,他得罪了一些单位和个人,也遭到了一些人的谩骂和威胁,但他都能妥善应对和处理。杨君德说:“我的目标是做一个地球的儿子。 ”
倾力护卫黑石礁
黑石礁海滨是大连市的 “老八景”之一。这里依山傍海,自然景色宜人,加之滩涂礁石间有各类水生物栖息繁衍,长久以来成为市民和游客赶海、垂钓、游泳和休闲的理想场所。但是在上世纪后期,海滨一度深受野蛮开发、无序建设之害,随意填埋和乱排污物等现象屡见不鲜,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目睹这一切,老杨忧心如焚。他自己花钱买了照相机和摄像机,把黑石礁海滨令人痛心的变化用照片和图像记录下来,并把自己写的黑石礁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以及与同事合作的《关于将黑石礁海滨改造成高品位文化旅游区的探讨》,一并送到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黑石礁海滨污染状况,建议政府尽快整治黑石礁的环境。
为了让黑石礁海滨污染尽快得到解决,他把自己拍摄的图片、制作的光盘及撰写的调查报告交给了当时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一位大连市主要领导。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位领导同志学习结束回到大连的第三天,就带领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的“一把手”到黑石礁海岸现场办公,当即决定搬迁污染企业,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和黑石礁海滨公园。杨君德说:“2005年5月1日,在以黑石礁公园为标志的海滨整改工程竣工仪式上,当我从市长手中接过象征幸福和希望的黑石礁公园的金钥匙时,当我看着如画的蓝天、碧海、绿地时,我流下了幸福的泪水。政府的态度和行动体现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真诚和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的决心,所以我不仅要为民‘请愿’,更要为这样执政为民、注重环保工作的政府鼓与呼。 ”
碧海是大连的灵魂,黑石礁是大连人的骄傲。不管到滨海路捡拾垃圾,还是在海滩清理废弃物,人们都会看到杨君德忙碌的身影。同时,杨君德还经常组织本校学生和老师自发地清理黑石礁海滩的垃圾。他们在共同呵护家乡蓝天碧海的同时,也在彰显着城市的文明。目前,杨君德正在积极参加黑石礁海边简易房和临时建筑的拆迁工作,为黑石礁海滨环境的彻底整治倾心尽力。
情系“环保维权”
在积极参与“环保维权”的社会活动中,杨君德深深感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必须同步进行。近两年他经常打交道的一个大型养殖企业就是一个这样的例子。这个养殖企业的养鸡场常年在鸡场周边的土地上晾晒鸡粪,在春、夏、秋三个季节里,由于鸡粪发酵,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含量严重超标,尤其在气压低、温度高、无风的日子里,方圆几公里范围内的臭气让人难以忍受,当地群众意见特别大。鸡粪还滋生大量的蚊、蝇,居民的生活卫生条件也很受影响。另外,晾晒的鸡粪还严重污染当地的河流和地下水,导致暖季蓝藻在河水中大量繁殖,河水呈绿色,冷季河水为褐色。2006年以来,杨君德多次向市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这个企业露天晾晒鸡粪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要求政府监督该企业进行整改。与此同时,他深入该企业做实地调查,为企业治污减排出谋划策。 “探索利用鸡粪生产沼气,变污染源为清洁能源的途径,争取做到化害为利,既使企业做到可持续发展,又能还周边村民一个清洁的生存环境。 ”截至目前,杨君德与该企业一道,通过网络和去外地调研,经过反复论证,已初步形成利用鸡粪生产沼气的具体实施方案,准备上报市科技局、市环保局以及涉农、能源等部门,以获取相关部门对此项目的支持。该企业正自筹一部分资金启动研制工作。
从上个世纪末,杨君德就开始了“环保维权”的社会活动,至今激情如初,干劲不减。眼下,他正为制止某些单位和开发商无审批手续便乱砍树、随意劈山的违法行为,保护青山绿树、生态环境而奔走呼号。他坦率承认“难度很大,各方阻力也不小,成效不显著”。但是,“本人有决心将此事坚持到底。他通过多次现场实拍的照片,向市环保局反映某大型热电企业烟囱排烟严重超标的问题,经环保部门调查及下令整改,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这样的诗句说出了杨君德的心声。 “环境保护是正义的事业,是着眼于人类的长远利益、公众利益的社会正义,是放眼于万物共存、互惠互生的生态正义,是道德层面的生态伦理的正义,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 ‘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应该用自己的良知和责任为保护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杨君德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1、环保组织联合建议北京改变“灭鼠”思路
来源:搜狐绿色2008年11月14日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自然之友、绿家园志愿者等多家民间环保组织,对北京的老鼠药进行一年的观察研究后发现,当前,在城市里普遍实行的粗放式的灭鼠方式,需要改良。否则,不仅白白浪费公共财政资源,而且对城市的其他生物,比如鸟类,比如猫狗,造成伤害。
一到冬天,北京所有公共场所就会插上大量三角形的小黄旗,旗子上面写着“鼠药投放点”、“注意安全、请勿触摸”等字样。旗子的旁边,一定会撒着一堆做成蜡块状的老鼠药,它们有芸豆般大小,很多会被路人有意无意地弄碎。这种全覆盖式的、严阵以待的“灭鼠”方法,真的有效而且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吗?
2007年12月1日,在这几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合发起的“城市乐水行”活动中,环保志愿者在南护城河东段(北京肿瘤医院附近)河面上,发现十多只麻雀死在水中。“当时,大家一起讨论这些麻雀的死因,后来觉得,最大的可能,是麻雀吃了河岸边刚刚投放不久的、但被某种外力碾碎了的老鼠药。”
基于这一发现,“自然之友”发起成立了“鼠药调查志愿团队”,得到了北京地球村“NGO化学品协作网络”的小额资助,绿家园志愿者等环保组织在研究进程中全力协助。“鼠药调查志愿团队”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鼠药投放情况进行了观察,阅读了国内外大量相关文献,拜访了主管灭鼠工作的相关机构和组织,访谈了大量的公众。
在鼠年即将结束,新的一个“灭鼠季节”即将到来的时候,“鼠药调查志愿团队”亮出了他们的研究成果《鼠年说鼠药——城市灭鼠工作及其后果的研究与调查》。他们一年的观察、研究成果,都浓缩在这份报告中。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环境史博士研究生毛达,全程参与了这一研究。他说:“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城市都会讨论老鼠的问题,但在许多地方,他们都用‘控鼠’而不用‘灭鼠’,或者是‘综合鼠害管理’。我想原因有两个,一是从生态的角度来说,老鼠是自然生态链的一个重要环节,不能全部消灭;二是从绩效上看,人类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老鼠都消灭。因此,我们建议,我们也少用‘灭鼠’,多用‘控鼠’。这样可能更符合环境伦理。”
北京密云县大城子镇中心小学教师朱秀荣担任研究小组的组长,她说:“我们的研究报告还提出了几个小建议,一是北京市应当重新评估当前这种灭鼠工作的效果,同时把评估结果对社会公开,因为灭鼠花费的是公共财政;二是在灭鼠的同时,有必要考虑对城市生态的负面影响,因为老鼠药一经投放出去就彻底流落到自然界中,完全依靠自然界来‘消化’,这会对生态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三是建议全国更多的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到这一研究中来,关注本地的灭鼠现状,因为我们的研究和观察工作只是刚刚开始。”
据了解,环保组织将把研究报告寄给相关的“鼠害控制”部门,同时准备组织志愿者递交到负责具体实施鼠药投放的居委会、物业相关负责人手中;这份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环保项目“自然大学”的网站下自由下载。
12、环评法首次"体检":1.5万亿元污染项目"下马"
来源:《科技日报》2008年11月13日
今年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执法检查。这是该法自2003年9月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环评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政府执行环评法的力度和实施效果如何?怎样进一步推动规划环评?环评法再次引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成效
1.5万亿元污染项目“下马”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环评法实施后,国务院提高了燃煤火电、钢铁、石化等13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标准,从2006到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通过对涉及投资近1.5万亿元的377个“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项目的环评做出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的决定,遏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恶化的势头。
环评法的实施也优化了产业结构和行业结构。据环境保护部测算,环评法实施5年来,累计减少COD排放量140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510万吨,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和“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完成。
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17万件
环评法实施后,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全面实施。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对三峡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一大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环评。从法律实施至2007年底,全国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117万件,环评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日益扩大。
严格环评前置审批,停建一批建设项目。2007年,广东省各级政府通过环评审批共否决了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4811个。新疆近日依据环评结果否决了总投资3.3亿元的煤炭项目。
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有效减轻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05至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依法查处了总投资超过600亿元的违反环评法的项目。2006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1194个项目进行了查处。近3年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影响严重的500余家矿山企业进行了整顿和规范。
问题
“批小建大”难遏制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当前违反环评法规定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据环保部门和监察部门统计,仅2007年全国就清理出51件与环评法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文件。
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着“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评先批”等违法现象。据环境保护部反映,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电力、钢铁等12个行业的82个项目中,有59个严重违反环评法。同时,一些企业“批小建大”造成环境隐患。陕西省黄陇煤炭基地大佛寺矿井环评批准生产规模为400万吨/年,建设过程中擅自将工程规模变更为600万吨/年。在规划环评方面,存在“不环评也审批”或“先审批后环评”的违法现象。据环境保护部反映,有的专项规划有条件组织环评的,在未完成甚至未开展环评的情况下就通过了规划审批。
不买票先上车
执法检查报告认为,强调审批而忽视全过程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据环境保护部统计,仅该部审批的项目中,大约就有10%以上未申请验收即擅自投运,而申请验收的项目中又有20%以上未完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2007年初,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对100多个市县的上百个工业园区、500多家企业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有40%的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监管,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难以得到落实。
有些执法部门对未报或未批环评就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处理不到位,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措施只有罚款,而没有依法勒令停止建设,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一期160万吨/年氧化铝生产线“未批先建”,被查处后,又违规开工建设240万吨/年的氧化铝生产线。类似情况不少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存在。
此外,对违反环评法行为当事人追究行政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部门往往以“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由,或者以“不能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为由,开脱责任,使违法者未能得到法律规定本应受到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此次执法检查情况显示,极少有因行为当事人违反环评法和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人不作为,而受行政处罚或因失职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审批缺乏统一标准
2007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环评项目28万个。环评审批任务如此繁重,而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环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统一的环评质量标准的缺乏,影响了环评的科学性。有关部门反映,现行建设项目环评按照投资主体和投资额来划定分级审批范围,往往会使一些投资限额以上、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肢解送审通过审批,还有的一些中小企业投资额度小而污染严重的项目也在审批过程中得以通过。此外,省市县各级层层设立专家库,专家水平参差不齐;选择环评审查小组的专家带有主观意向;一些环评审批部门没有按照环评法的相关要求,将审批中未采纳的结论和审查意见存档。由于环评审批缺乏统一的环评质量标准,甚至产生了污染企业和被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转移现象。检查中了解到,2007年蓝藻事件之后,江苏被查处的太湖流域个别污染企业改向苏北和其他地区转移。
■新闻缘起
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为对规划环评提出了明确法律要求的环评法,在2003年9月1日获得通过时,被人们广泛关注。该法的颁布也被认为是10年来我国环境立法最为重大的进展。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第一次进行法律实施情况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各级政府执行环评法的力度和实施效果,二是环评制度和环评能力建设情况,三是容易造成水和大气污染的项目环评的检查,四是规划环评的推动。
建议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上,与会代表围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能否在立法过程中授权综合执法?
黄跃金委员认为,现在法比较多,有的是相近的法,或者一个系统涉及到好几个法,或者一项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很多法需要执法力量的资源整合、加强综合执法,以加大执法力度、执法宣传和全过程管理。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提出,国家环境保护部已正式组建,环评法的法律主体清楚后,环境保护部门从上到下的体制应该尽快理顺。
环评能否和整体规划相衔接?
乌日图委员认为,环评不仅要评建设项目,评工业和能源类行业,评铁路、公路、港口等区域规划,还要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联系。林强委员提出,现在很多时候是单独就某一个企业、某一个项目进行环评,这样可能给项目带来很多困难和问题。他认为,环评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要进一步健全规划环评制度,推动规划环评全面开展”非常重要,环评制度要和整体规划很好地结合,才有利于环评工作。
汪恕诚委员在分析该问题出现原因时认为,现在的环评比较重视环评报告本身,就事论事。要改变这一现象,需要和区域的总量指标、整个国家的总量指标挂起钩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仅是项目的环评,更重要的是政策、决策或者是法律的环评建议,因此应该加强规划环评的力度,在适当的时候开展政策和决策环评。
能否由中立机构聘请公司做环评?
全国人大代表蔡素玉认为,环评法最大的问题就是环境评估的工作由项目发起人来做,这使得整个环评的公正性、公信力大打折扣。环评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机制,是使大家减少争论的一个工具,但是如果是由项目发起人来做的话就减少了公信力,其建议今后能够修改环评法,改为由中立机构聘请环评公司做环评的工作。
谢克昌委员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关键问题是要真正依靠法律、代表人民的利益去评估规划、项目。石秀诗委员认为,要尽快解决环评编制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的问题,保证环评审批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干部考核评估中增加环境因素?
谢克昌委员说,根据环评也曾多次公布过区域限批的规划、项目,但不少最后都被批准。究其原因,至少是这些项目所在的区域在强调GDP,强调发展,而忽略了为什么会出现环境问题、如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刘德培委员建议,在干部的考核和评估体系中,增加环境因素,并置于重要位置上。关于领导责任制的问题,朱启委员表示赞同。他认为,一定要把环保保护和治理任务纳入到各级领导任期内,政绩不能光看GDP,要把环境保护和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突出出来。庄先委员则以2004年在福建闽江流域上游水口库区出现的大面积水葫芦为例,提出要抓紧对“问题环境”的治理。
13、自行车大国却骑车困难 绿色出行为何不畅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年11月14日
我国素有自行车王国之称。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的最新统计,去年全国共生产8500多万辆自行车,其中出口6000多万辆,内销2500多万辆,均为世界第一。但在我们这个自行车大国,近年来却——
骑车出行困难多
原因是,城市轿车保有量迅猛增长,非机动车道被任意占用,骑车出行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记者在郑州市采访了解到,平坦的马路非常适合自行车出行,但它的路网密度、道路面积率、人均道路面积均远远低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标准,致使道路供需矛盾突出。在主干道金水路,非机动车道被划到人行道上,许多主干道、支干道都这样。而人行道上铺的是彩色地砖,下雪下雨时自行车经常滑倒。
庆丰街虽是老街道,却建有树带隔离出的非机动车道,但上面布满障碍:七八个家属院、机关单位、企业门口的坡形台阶将人行道阻断,四五个修车铺、十余辆汽车、卖菜的手扶拖拉机、三轮车,下棋的老者,高出地面十几厘米的井盖,使得非机动车道上没有一个骑车人,都在马路中间骑。
交通事故中受伤害最多的为骑车人,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经常穿行在危险的环境中。郑州市政通路是一条中等宽度的马路,路面上没有任何标志。人行道上都是商铺堆出的货物和小贩支的摊,行人只好走马路;而马路上停着卖水果的三轮车、手扶;路边没划停车位却停满轿车,行人、三轮车、手扶、轿车把骑车人挤到马路中间,在202路、3路、212路公共汽车之间穿行,险情迭出。全市这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有几百条。
另外,骑车人因畏惧汽车尾气的污染,主动放弃这种出行方式的也大有人在。
以上因素致使骑车人数大大减少。据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专家江玉林测算,“我国现在只有大概34%的人拥有自行车,虽然绝对量在下降,但骑自行车的群体还是十分庞大的。”因为——
骑车出行好处多
在能源价格高企,低碳出行、绿色出行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骑自行车更是经济实惠的选择:
是低收入阶层用得着、买得起的代步工具,除了少数发达国家,世界其他国家莫不如此。
是高效率的短途代步工具。据测算,在交通拥堵的城市,10公里之内自行车的速度往往比轿车更快。据我国有关专家运用交通高峰小时理论测算,在同一马路宽度下,三种交通工具每小时运送人数分别为:摩托车720人,轿车850人,自行车1000人。
提高道路使用率。德国有关资料表明,在行驶过程中,自行车仅占地8平方米,摩托车18平方米,轿车30平方米。据荷兰自行车协会研究,自行车所需停车面积为1.6平方米,轿车则需22平方米。
低碳出行,绿色出行。2007年4月22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协助一些环保组织开展“测算二氧化碳排放”活动,结果显示:以15公里计,骑自行车的排放量约为零,乘公交车(按每辆车平均坐30人计)每人约为0.2公斤,而开轿车(按每辆车乘坐4人计)每人约为1.1公斤。
锻炼身体。这种观念和实践在西方发达同家中甚为流行。荷兰全国1600万人口,却拥有1700多万辆自行车,荷兰人30%以上的旅行是靠骑自行车完成的。在美国,一年销售2000万辆自行车,大部分是用来休闲旅游、锻炼身体的。
怎么样才能使骑车尽量畅通无阻、使好处落到实处呢?必须——
改变观念思路多
早在2006年,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就指出:“在我国一些城市挤占取消自行车道的同时,一些原来没有自行车道的国外城市越来越重视自行车道的建设,有的甚至提出建设‘可步行城市’的理念。建设部坚决反对限制使用自行车道的做法。”可现在自行车道被挤占已成为全国性问题。在曾任郑州市政工程设计院总工程师的江庭壁看来,解决这一难题,首先,决策者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改变“自行车是贫穷落后的表现,汽车是现代化标志”这种错误理念。其次,城市道路的修建和改造,要严格按程序决策。经常有这种情况,面对几种城建改造方案,有的城市管理者恪守规定,要求听取各方意见,而有的则不经讨论便拍板,甚至有的方案本身就是领导者个人意志的产物,结果是贻害无穷。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认为,虽然与欧美发达国家国情民情不同,但他们的环保意识、对骑车人与开车人一视同仁的态度和措施值得借鉴。荷兰任何一条马路都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别用不同颜色标明。各地的火车站都有专门的自行车停车场和租赁店,甚至允许自行车上火车。2000年,德国政府出台《国家自行车计划(2002—2012)》,要求“交通法规的制订者们给予自行车以平等的待遇。”政府支持各州政府、地方政府把自行车放在与私家轿车和公共交通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一同列入地方交通发展规划中。2002年,政府预算中自行车专用道路建设和维护资金提高一倍。自2005年以来,法国里昂市已有3000辆租赁自行车,累计行驶1609万公里,这段路程如由汽车行驶,要排放3000吨二氧化碳气体。
重在行动办法多
在有些方面,国内观念领先的城市已迈出可喜的一步。杭州市已组建国有独资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企业,要在一年半内形成1000—1500个网点、5万辆公共自行车的规模,目前西湖周边出租自行车试点进展良好。市委书记王国平说,这是缓解交通“两难”,降低污染,节约能源,促进市民游客身体健康的必需选择。《上海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交通规划研究》表明,占全市60%—70%的道路都不取消自行车道;到2020年,将打通加宽完善总长300多公里的13纵、12横的自行车“廊道”,构成全市自行车道的骨干网络。北京市城八区到明年底,将有4万—5万辆自行车供居民租赁,这套“公共自行车微循环系统”的租车模式将覆盖到社区、景点、轨道交通换乘站等处。
郑州大学刘荣增教授的专业是城市经济学,他认为,在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上也要以人为本,尊重、考虑大多数人的选择。以出行量计,第一是公共交通,第二是自行车,第三才是轿车,城市交通建设的发展方向也应按此排序,才能让公共交通量大快捷的优势、自行车近距离的优势、轿车远距离的优势都得到充分发挥,使城市交通走上安全、公平、和谐之路。
14、中国,即将进入“限车时代”?
来源:南方报网2008-11-14
据《京华时报》等媒体报道,11月7日,第四届中国交通高层论坛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在主题发言中透露,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对新增机动车进行调控的办法。刘小明表示,根据国际经验,公交优先必须与机动车需求管理并重。目前北京机动车总量已经接近340万辆,私家车210万辆,如果不对总量进行调控,只需不到3年,机动车总量便将突破400万。除了现行的每周少开一天车外,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对新增机动车的调控办法,以及差别化的停车场配建和收费标准。
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6亿辆,机动车数量长期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在此背景下,我认为,北京拟对新增机动车数量进行调控,从机动车“限行”逐步发展到“限车”,是我国即将跨入“限车时代”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信号和标志。因为,作为万众瞩目的首都,北京即将采取的这一措施,不仅将使大城市机动车总量控制的公共政策的正当性无形中显得大为增强,而且必将对全国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
相比北京而言,上海自1994年起通过私车牌照额度拍卖的措施,对机动车总量实行控制至今已有15年。近年来,上海私车额度拍卖制度在媒体报道中几乎成为众矢之的,不少人援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批评上海的做法。但是,也许批评者有所忽视的是,法律本身也存在滞后性,特别是相比在行政许可、道路交通和物权领域的立法,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在有些方面明显滞后。例如,作为环境保护“基本大法”的《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施行至今,已有近20年未作修改。机动车增长速度过快,除了造成交通拥堵之外,对生态环境最大的不良影响则是尾气污染。近年来,我国大城市大气污染状况普遍比较严重,其中机动车尾气污染是主要原因之一。如何控制并逐步削减大城市的尾气污染,还市民以蔚蓝的天空和清新的空气?从我国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中似乎还找不出明确的答案,可以说,可供地方政府选择的具有针对性的公共政策在立法上存在空白。因此,在燃油税未出台的背景下,大城市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几乎成了缓解交通拥堵,降低大气污染的一种必然的选择。地方政府明知这样做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早晚必须要做,但却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受到了舆论的抨击,陷入了“卖力却不讨好”的困境,这是值得人们思索特别是立法机关重视的。
我国著名的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编著的《2008年中国环境绿皮书》披露,北京的机动车从1949年的2300辆达到1997年的第一个100万辆,花了将近半个世纪时间;2003年达到200万辆,第二个100万辆用了6年时间;2007年5月突破300万辆,从200万辆到300万辆,则只用了不到4年时间。绿皮书认为,“空气污染治理,北京可以说能做的都做了” ,而“有些办法北京仍旧不敢决断,结果是北京仍旧默许私家车无限制地发展。”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同为特大型城市,目前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约为上海机动车保有量的3倍。上海市政府有关人士认为,上海市采用拍卖办法,客观上大幅度提高了私人汽车使用成本,减少了约150万辆新增机动车,缓解了机动车过快增长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压力,为上海市发展公共交通换来了时间和空间。如果暂且不论上海私车额度拍卖制度在程序上存在的一些瑕疵,我们也许不得不承认的是,上海实行机动车总量控制的公共政策在大方向上是正确的,走在了北京的前面,也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如果燃油税出台,我国进入“限车时代”的结论是否还成立呢?应当说,这一结论仍然是成立的,只是“限车”的方式改成了通过经济杠杆进行调控,更加公平、合理,也更容易为公众认同和接受。为了使公众对“限车”形成广泛的共识,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对城市的环境质量特别是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状况向公众进行宣传,使人们认识“限车”的可行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重视公共政策的合法化程序,包括使“限车”的政策逐步上升为立法。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限车”极有可能还将引起很大的争议。对于公众来说,也许最为重要的是,我们每位公民都需要认识到,要改变我国生态环境不容乐观的现状,包括改善自己居住的地方的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履行必要的义务,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己做起,实践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包括尽可能地采用削减污染的出行方式。
15、制度保障是前提 别让“区划”成空话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8年11月14日 孙秀艳
最近几年,将国土进行空间划分的“区划”概念不断涌现,先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国土主体功能区划,最近几个月,环境保护部又联手中科院发布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开发强度“、”开发密度“、“人居保障区”等等一系列新词也随之耳熟能详,无论是哪种区划,其宗旨基本相同,就是要明确国土范围哪些必须以生态保护为绝对前提,哪些可以科学适度开发,也就是让国土单元在经济发展中“各得其所”。
如此区划的初衷当然非常之好,然而在一系列区划出台之后,有识之士也生出了一些担心:区划本身是决策参考,却没有法律强制性,那么如何保证好的区划不成空话?
区划的指导思想当然是科学发展,这与对干部发展理念的要求高度统一。可是,现实之中,唯GDP至上的干部似乎并不鲜见,即使他们当中的某些同志有了科学发展的基本理念,却奈何不了尚不完备的考核机制。“经济排名靠前,干部晋升绿灯”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些地方的常规法则。在这样的指挥棒下,让基层干部唯科学发展是从恐怕并非易事。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山清水秀”对应的往往是“老少边穷”,被划为承载生态调节功能的生态功能区一般都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他们承担的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性无人不知。可是,这样的地方与发达地区一样,同样面临发展的问题,而且发展的要求更为迫切。如果没有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作依托,光靠当地人民的高觉悟,要想长期稳定地令其发挥生态调节的作用恐怕也是强人所难。
所以,如果没有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考核体系,如果没有与科学发展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保证,再科学的区划也难免成为空话。
可喜的是,我们在广西这样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区看到了区划实践成功的诸多必然。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划,功能区的主体功能不一样,发展任务和重点不一样,考核的标准不一样。这样的考核机制先给功能区的广大干部吃了定心丸。而围绕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修订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让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不仅吃上而且吃好“官粮”,更为区划成功实施提供了制度保证。
“父犁原上田,子劚山下荒”,古人的无序开发因其蒙昧,在如今的时代,如果再像这父子俩的干法,恐怕就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了。直接体现科学发展的区划理念等待着更多的实践者,也等待着更多为成功实践铺路的人与制度。
如果那对父子生活在现在,也许按照区划不同,他们正承担不同的分工与劳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