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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8-11-13

十一月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第一财经日报:     环保部:今后三年筹一万亿元投环保

2、法制日报:       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环评报告 纪检组参与

3、第一财经日报:     周生贤:发达国家环境援助资金不应减少

4、中国青年报:      环保部再次力推“环境污染责任险”

5、新华网:        周生贤:推广绿色奥运成果 让人民拥有更多蓝天白云 

6、财经网:        黄河流域水权转换试点扩大 已审批试点26

 

地方信息:

7、人民日报海外版:    修复环太湖流域生态 浙江投百亿保护湿地

8、新华网:        新疆天山一冰川44年面积减少四分之一 

9、新京报:        北京限行1月26天空气质量达标 创近8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重大水事:

10、中国新闻网:      组图:三峡库区惊现“垃圾阵”清漂队紧急打捞

 

民间视点:

11、搜狐绿色:       政府何时“采购”环保NGO的服务

 

深度报道:

12、科技日报:       水电开发利用:为何难以“绿”到底?

13、中国食品科技网:    “限塑令”成一纸空文?有关部门将加大执行力度

 

环境时评:

14、人民网-人民日报:    期待环保自治成常态

15、中国环境报:       如何让污染责任险实现多赢?

 

 

 

 

1、环保部:今后三年筹一万亿元投环保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11月13日 章轲

  国务院4万亿投资计划为长期投入不足的环保领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在昨日召开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8年会上,环保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透露,今后三年,中国将从各方筹集1万亿元资金用于环境保护。

  “环保部门应当紧紧抓住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大幅增加环保投入的难得机遇,深入分析环保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和新任务。”在10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党组扩大会议上,周生贤表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力推进以完成污染减排和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过去的几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用于环保的投资在不断提升。据环保部统计,“七五”期间环保投入只有476.42亿元,而到了“十五”期间,环保投资超过7000亿元。与此同时,环保投资占GDP比例逐渐升高,1999年首次突破1.0%,2004年曾占到当年GDP的1.4%。

  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国环保投资约需占同期GDP的1.35%。此前环保部预测称,按照“多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预计达到13750亿元,约占同期GDP的1.6%。

  《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重点将集中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核安全与放射性废物治理、农村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以及环保科技与产业支撑能力等六个方面。

  据了解,环保部连日来已加快了环评审批速度。11日,环保部常务会议集中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90万吨浆等3个环评项目意见,以及江西永盛矿冶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意见。

  周生贤表示,这些项目“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环境管理要求,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扩大投资、拉动内需,又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当地经济发展后劲,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也具有积极意义”。

  “在进一步刺激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不能再一次牺牲环境利益。”世界经济论坛执行主任布兰德昨日表示,“我很高兴地看到,中国政府已经表示,尽管经济减缓了,但环境保护的力度不能削弱。”

布兰德认为,金融危机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中国应该把面临的国内外的各种危机变成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2、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环评报告 纪检组参与

来源:法制日报 2008年11月13日

    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部分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真的上了环境保护部的常务会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副部长潘岳、张力军、李干杰以及纪检组长傅雯娟一同参与了近日的审议。

  3日潘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环境保护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利”。“凡环境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环评,都必须提交部务会或者部常务会审批”。同时,“坚持实行环评的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审批的条件、过程、结果"三公开",还要吸收驻部纪检监察局参加审批,将监察机制引入环评全过程”。

  他说,这样做是严格禁止环保部门在环评机构参股分利,更不允许环保部门以各种明示、暗示方式,推荐、介绍、指定环评机构,索取、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报”,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在这次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上,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90万吨浆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获得原则通过。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认为,3个环评项目都是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在会上,还通过了9家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环境保护部认为,这9家公司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环境管理要求,既有利于扩大投资、拉动内需,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也具有积极意义。

3、周生贤:发达国家环境援助资金不应减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11月13日 章轲

  [ 周生贤说,当前,全球面临的环境挑战日趋严峻,各国应该用相互联系的眼光看待环境问题,牢固树立帮助别人就是保护自己的潜意识 ]

  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昨日表示,在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应继续保持对发展中国家的官方环境援助资金不减少。

  在昨日召开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上,周生贤说,当前,全球面临的环境挑战日趋严峻,各国应该用相互联系的眼光看待环境问题,牢固树立帮助别人就是保护自己的潜意识,并付诸于行动,加强更加务实的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周生贤说,除了环境援助资金不减少之外,国际社会也应该“打破环境技术合作壁垒,建立合理的技术转让机制,推动技术与资金在全球范围内更加合理配置和流动”。

  国合会2008年年会为期3天,会议的主题为“机制创新与和谐发展”。国合会于1992年由中国政府批准成立,其主要任务是交流、传播国际环发领域内的成功经验,对中国环发领域内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向中国政府领导层与各级决策者提供前瞻性、战略性、预警性的政策建议。本届国合会主席为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

  周生贤昨日首次就“发展协调性”进行了阐述,“环境污染追本溯源,是由于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发展要素不协调造成的。”他解释说,发展的协调性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包括发展质量(速度、结构、效益)的协调性、发展要素(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性、发展动力(投资、消费、出口)的协调性和发展格局(城市、农村、区域)的协调性,其中发展要素的协调性,就是要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总结推广绿色奥运的成果,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增强发展质量的协调性、发展动力的协调性、发展格局的协调性和发展要素的协调性,形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发展质量提高的良性循环。”他说。

  周生贤认为,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的协调性,必须从再生产的全过程加强环境保护,构建全方位的污染防控体系。要严格环境执法,对污染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传统产业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面对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市场需求下降的严峻形势,周生贤认为,当前应当把发展环保产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面,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节水节材、污染治理等新兴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着重改善环境民生。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环境。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加快环境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积极扶持骨干企业,引导中小型企业向专、精、新、特的方向发展,通过加强监管,建立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产业市场。

4、环保部再次力推“环境污染责任险”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8年11月13日

  环境保护部最近以一个全国性的工作会议的形式再次力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该部副部长潘岳今天(12日)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就是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任务通过市场机制分摊或转移给保险机构,环保部门承担的环境执法、环境管理的责任并没有发生改变,改变的只是管理方式方法。

  今年初,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表示,要在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部门和保监会已经签署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从今年起在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按照两部门意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经营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尤其是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将被要求参与近期此项制度的试点。

  近年来我国已经进入污染事故高发期,但由于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目前没有机制保障,企业应承担的赔偿和恢复环境原状的责任往往得不到落实,污染受害人不能及时获得补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用潘岳的话来说就是,“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

潘岳认为,利用保险工具来防范环境污染事故,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发挥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记者刘世昕)

5、周生贤:推广绿色奥运成果 让人民拥有更多蓝天白云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1月12日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顾瑞珍)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2日说,北京奥运会的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一个值得研究和借鉴的案例。我们要推广绿色奥运成果,让祖国人民拥有更多蓝天白云。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7%和4.2%,继续保持了双下降的良好态势。周生贤说,这表明我国保护环境的力度不断加大,环境与经济的协调性有所增强。

    记者从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8年年会上获悉,为解决北京环境空气污染,北京市从1998年开始,连续实施了14个阶段、200多项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投入1000多亿元资金打造绿色奥运。北京市能源结构从严重依赖煤炭逐步转向更清洁的能源,天然气使用量7年内增长了3.5倍;首钢等经济支柱企业被搬迁,一大批污染严重的企业或关闭、或转型;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开始实施,6万多辆老旧出租车和公交车被淘汰。

    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分别有10天和2天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各项污染物浓度日平均值比去年同期下降50%左右,达到世界发达城市水平,为近10年来最好状况。

    “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要素的协调性,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周生贤指出,必须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努力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建设,健全和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严格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重点搞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让生态文明之花在每一个公民心中绽放。

6、黄河流域水权转换试点扩大 已审批试点26

来源:财经网 2008年11月13日

已审批试点26个,节水工程总投资达12.26亿元,合计转换、节水量达4.85亿立方米

  【《财经网》综合报道】黄河流域水权转换试点已在宁夏、内蒙古开展五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11月12日举办的黄河水权转换研讨会上指出,目前已累计审批水权转换试点项目26个,节水工程总投资达12.26亿元,合计转换、节水量达4.85亿立方米。

  据新华社消息,上述26个试点项目中,内蒙古缓和南岸灌区20个,合计转换、节水量分别达2.28亿立方米,宁夏六个,合计转换、节水量2.57亿立方米。

  委员会同时表示,目前,宁夏、内蒙古两大灌区已获批复的水权转换项目进展顺利,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98亿元,总干渠、分干渠、支渠、农渠等节水工程衬砌总量已达到1716.705千米,建成各类渠系建筑物31794座,完成的水权转换水量已达到1.64亿立方米。 其中,内蒙古黄河南岸灌区已提前完成了2010年前的水权转换规划任务.

  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监测资料,1999年至2005年间,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和山东年均引黄水量超过国家统一调度分水指标,其中宁夏、内蒙古年均超分水指标分别达7.29亿立方米和13.86亿立方米。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表示,若按上述发展趋势预测,到2030年,黄河多年平均河道外总需水量将由当前的每年587亿立方米增至651亿立方米,届时将激化流域内用水矛盾。

  为缓和黄河流域用水矛盾,2003年4月起,中国在宁夏青铜峡灌区、内蒙古黄河南岸灌区启动了水权转换试点,由宁夏灵武电厂、内蒙古达拉特电厂等一批大型用水工业企业兴建节水工程,出资协助出让取水权的灌区实施衬渠等工程。

  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预计,至2010年,宁夏、内蒙古试点地区的转换水量将分别达到3.3亿立方米和2.71亿立方米,可解决各自37个工业项目的用水需求。

7、修复环太湖流域生态 浙江投百亿保护湿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2008年11月13日

图为江苏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

  最近,《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苏浙沪几十处环太湖湿地的保护将陆续上马;浙江省今年完成《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编制,计划到2020年,浙江将累计投资百亿元资金,新建10个湿地自然保护区,长三角湿地保护明显提速。

  长三角湿地达800万公顷

  按照国家林业局上月公布的数字,长三角共有湿地800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多。不仅数量大,更重要的是这里汇聚了我国最大的江、河、湖复合型湿地,是我国最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也涵养了世界罕见的生物种群。

  以江苏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和江苏盐城沿海滩涂湿地为例,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项目官员彼得·诺瓦克说,前者保护了近780平方公里湿地,后者则保护了超过5500平方公里的湿地。两处湿地不仅对削减黄海近海污染的作用十分巨大,而且两者都地处全球最长的候鸟迁飞带上,是候鸟迁飞最集中的“休息站”。有大量鸟类在此过冬,丹顶鹤就是其中一种,此外还包括23种世界濒危鸟类,而这个数量,比世界任何其它湿地都要多。

  长三角湿地的名气也很响。记者从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了解到,我国目前有30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其中长三角有3处,即江苏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江苏盐城沿海滩涂湿地和上海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

  保护力度前所未有

  太湖流域湿地的系统性保护计划上月通过专家论证,这是我国迄今最大的一项湿地保护计划。根据国务院不久前颁布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规划,太湖流域的“生态修复”投资总额达147.91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就直接用于湿地保护。

  江苏省专门制订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专项方案》,江苏省财政已立项安排近7000万元,各市县财政则配套总计约1.4亿元用于湿地保护。江苏省计划新建苏州东太湖、无锡太湖两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另新建8处城市湿地公园。

  浙江今年编制完成的《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提出,到2020年,浙江将续建和升格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续建或新建湿地公园16个,估计总投资达数百亿元。目前,首笔500万元的启动资金已经到位。

  长三角是目前我国湿地公园分布最密集的地区。“中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名录上,全国一共26个,长三角占7席。此外,长三角还有更多湿地公园在建或正在规划中,初步统计达16个。

  首个湿地保护网络运作

  上月中旬,“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召开首次年会。截至年会召开时,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共有正式成员33个,囊括了长江中下游五省一市几乎所有的重要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其中也包括了长三角大多数的湿地。年会上,33个成员达成首个共同行动宣言,决心在湿地保护的过程中,将原本因行政划分而分散的湿地重新连点成片,通过信息分享、交流经验等手段提高湿地整体的管理水平。世界自然基金会亚太区主席伊莎贝尔·路易斯博士盛赞这一共同行动“很有开创性,值得其他地方仿效”。

去年底,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推动下,长江中下游的江苏、上海等五省一市林业厅负责人在崇明东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起成立长江湿地保护网络。这是我国第一个流域性湿地保护的网络组织,这一组织也为长三角湿地的协同保护理顺了机制。

8、新疆天山一冰川44年面积减少四分之一 

来源:新华网 2008年11月12日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俞铮 王进东)经过大规模综合性野外科考,中国科学院天山冰川观测试验站科研人员最近发现,新疆阿克苏昆马力克河源地区托木尔峰青冰滩72号冰川44年间面积减少了1.75平方公里,缩减了四分之一,呈明显下降趋势。

    野外科考发现,1964至2008年间,该冰川面积从7

.27平方公里缩减为5.52平方公里。青冰滩72号冰川末端退缩十分严重,目前已退缩至3720米处,观测期间冰川以每天3至5厘米的速度急速消融。

    根据中国冰川编目,托木尔峰青冰滩72号冰川最高处和冰舌末端高度介于海拔5986至3560米之间,平均海拔为4200米,冰储量为0.3975立方千米,属于复合型山谷冰川。

科研人员说,昆马力克河是当地用于灌溉的主要河流之一,冰川面积的变化无疑对阿克苏地区乃至整个南疆的农业生产建设造成极大影响,因而此次野外科考活动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

9、北京限行1月26天空气质量达标 创近8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来源:新京报 2008年11月13日

    北京实施机动车按尾号限行规定已经一个月,来自市环保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1个月里,北京有26天都是空气质量达标的蓝天,创下了近8年来同期的最好水平。

    监测数据显示,在10月11日至11月10日这31天里,北京空气质量的一级天有5天,二级良好的天数有21天,轻微污染只有5天。

    市环保监测中心的专家表示,在这1个月里,北京实施机动车按尾号限行,同时各单位的公车也封存了30%,这使得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减少20%以上,对空气质量的改善确实有所帮助。但空气质量受到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奥运后北京对于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的排放依然加强控制,也是污染减少的原因之一。此外,10月份以来,北京冷空气活动较多,比较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也使得空气质量保持在较好的水平。

    截至目前,北京今年蓝天目标还差15天。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取暖季后,燃煤污染增加,不利天气条件也将增多,昨天北京的空气质量就达到了轻度污染,因此还须加强对污染排放的控制。(马力)

10、组图:三峡库区惊现“垃圾阵”清漂队紧急打捞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8年11月13日

 

 

 

  11月12日,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的重庆市云阳县组织大量清漂船只,在水上漂浮物集中区域采取收拢、包抄、蚕食的围剿方案,展开“战役式”突击清理打捞,确保175米试验性蓄水后水质良好、航运安全以及无旅游风景区视觉污染,全力维护三峡平湖生态平衡健康。

最近一两天来,大量漂浮垃圾涌入完成试验性蓄水任务的三峡水库,在库区湖湾地带汇集形成触目惊心的“垃圾阵”。自三峡工程开展175米蓄水以来,库区水质和航运正常,生态监测情况良好。但由于受前期三峡库区大范围降雨和季风气候影响,以及水位大幅上涨等因素,库区支流、河叉大量漂浮垃圾涌入三峡水库,在交汇、回水、湖湾等区域集而不散。目前,水库沿线各区县启动紧急应急清漂预案,采取增投力量,人工、机械打捞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清漂,确保安全。预计需要半个月左右,突击清理工作才能基本结束。中新社发 饶国君 摄

11、政府何时“采购”环保NGO的服务

来源:搜狐绿色 2008-11-11 冯永锋

10月底的接连两天,在中华环保联合会、自然之友等的组织下,似乎是第三届“全国民间环保组织大会”在北京召开了,据说405家民间环保机构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发布的相关调查资料显示,虽然这几年民间环保组织数量有所增加,但整体来说,民间环保组织筹资能力弱、注册难、人才缺乏等问题,仍旧顽固地在这个行业里盘踞,不知何时有玉宇廓清的时候。

而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的环境保护形势一天比一天严峻,环境污染问题一天天累积,累积在自然界中,累积在办公桌上,累积也法院的起诉书里;而更让人担忧的是,自然破坏的脚步一刻也没有停止,随着中国人创业能力和消费能力以几何级数猛增,一个像原子弹爆炸般的生态破坏力,正开出一朵朵蘑菇云般的“恶之花”——有大量的破坏,仍旧是以丰伟业的形式在被歌颂和推广,比如大量砍伐天然林以种植人工林,要么是在绿化荒山的名义进行的,要么就是在“低效林改造”的口号下推进的,要么就是在“帮助农民增收”的欺骗型标语中完成的。

中国的环境问题必然要由中国人来解决。中国政府勇于承担责任,几乎每天都在发布与环境有关的“指导性文件”,中国的政府也承诺在做“环保型的政府”,要努力成为最大的环保组织。中国的公众也愿意承担责任,因为公众很清楚,环境破坏的后果是“全民共享”的,像人皆有一死那样,谁也逃不掉;要想让日子过得轻松些,要想让生活品质能够随着收入的提高而提高,要想让环境像食品那样不让人诚惶诚恐、疑窦丛生,唯一的办法是主动出击,把环保责任分流到自己的肩上。

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保护环境,而且有利于提升人类的文明水平,有利于添加社会个体的生活美好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善而变得更加的纯净高贵。因此,把社会所有能量有意识地聚集起来,向环境友好方向导流,相信是每个公民的共同愿望。

政府机关,从他诞生的那一刹那起,就是最庞大的公共利益服务机构。过去,环境还没有恶化到让人的生存都变得艰难的时候,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政府机关都在法律里承诺要保护领土内的所有生命,保护自然界。而当环境恶化、生态破坏不仅严惩影响自然界的存续,对人类本身的前途也形成阻碍的时候,政府机关更是清醒地意识到,环境保护的职责,正在成为其日常工作最主要的使命之一。

这么说并不等于一切都要让政府机关来从事和把持。政府的任务其实在于发现和激发,在于孵化和催化。当社会上普遍缺乏环保意识的时候,政府机关的铺垫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而当社会的力量都在为保护环境而“蠢蠢欲动”的时候,政府需要做的事,也许就是如何顺流生变,因变求通,由通而广,由广而深了。

很多年以前,我国就出台了“政府采购法”,政府机关里发生的、一切为了公共利益而产生的需求,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政府采购的效果除了节约成本、减少腐败压力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培养新生力量。全国各地的许多自主创新型高科技企业,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壮大,明里暗里都有“政府采购”的支持。

 “政府采购”还能起到比盲目的或者怜悯似的“财政拨款”更好的效果。“采购”的是产品或者服务,付出就得回报,这样就必然要刺激服务和产品的提供商提出相应的要求,你有美好想法,不够,请拿出产品或者服务;你有宏伟蓝图,不行,请给我可兑现的产品或服务;你有商业计划书,你有可行性报告,都不够,请给我拿得出手的产品或者服务。这样,必然要催人奋发,必然要促使“环保提供商”加快兑现步伐,不再耽留于妄想和痴想,脚踏实地,小处着手,处处留心。

那么,民间环保组织提供的服务是不是具备被政府采购的资格呢?我这想不需要过多的讨论,政府采购是面向全社会的,所有能够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人都可以参与竞投标。因此,与其讨论民间环保组织的参选资质问题,不如讨论政府采购的导向问题:一项采购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政府觉得为了公共利益有此必要,有此需求,而恰好社会上又有能力提供此服务和需求。此前,之所以没有政府去采购民间环保组织的服务和产品,多半的原因在于政府尚未觉得公众有此需求,也没有考察社会有多少“供货”能力。

现在,需求是普遍性的甚至是急迫的,中国几乎每一个地方都在发生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大量的地方问题甚至到了难以挽回的地步,而此时,光靠政府去监督企业,光靠政府去引导公众,从能量上来说,显然就有些“供不应求”了。

民间环保组织具备两大优势,一是由于其与生俱来的民间性,因此,天生具备开放、透明、民主的气质,天生具备鲜明的公众视角,其“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可能就相对“正确”和可靠一些。二是随着“区域公益型环保组织”的大量出现,环保组织几乎都在本地扎根,为本地环境的改善而奔走呼号,倡导本地公众与本地环境和谐共存,因此,其本地化的行动力,对公众能量的聚拢与导流极其有益。

而民间环保组织确实又是有欠缺的,“筹资能力弱”就是其常患的“虚症”之一。但这样不等于说他们就盼望从国家拨款中进补,他们更愿意自食其力,更愿意自力更生,通过设计、开发各项显然在本地区域有公众需求的“环保产品和服务”,来获得生存权和发展力。只要他们用心工作,政府采购、社会采购必然都会光临他们的“门店”,只是,时间早一些,机会就大一些,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提高速度也会快一些。、

环保组织能力尚弱的现象,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可以视为社会的能量尚未流注到民间环保组织身上,渠道不通不是因为社会没有能量之水,也不是社会缺乏这方面的需求,而就是一些关键节点的“渡漕”、“倒虹吸工程”一直没有修成。

 “政府采购”的及时出现,其实就是修建这些“引流渡漕”和“倒虹吸水”,这样的工程修建起来之后,更多的社会工程会随声响应,政府采购之后,必然早更广泛的社会采购。社会之水在公众之渠上欢流,灌溉、滋润的是良好的“社会湿地”,复壮的是生机勃勃的社会生态统。而这样的工程修建的过程,又是健康的、市场经济机制的形式来监理的,因此,其“可持续性”经得起时间考验,其“科学发展”的经验,足供其他新社会领域效仿。

12、水电开发利用:为何难以“绿”到底?

来源:科技日报 2008年11月13日 李禾

  水电是可再生能源,由于发电不需烧煤排污,又被称之为“绿电”。2008年10月末,记者跟随“2008江河十年行”考察组来到了四川攀枝花市。在距离攀枝花市区46公里的雅砻江上,建有著名的二滩水电站,在三峡电站建成之前,它曾是全国最大的水电站。然而,从建成之日起,二滩水电站就遭遇了卖电难的问题,被认为是“三巨”项目,即巨额投资、巨大浪费、巨额亏损。二滩的“绿电”该往何处去呢?

  ———第一现场———

  攀枝花拥有丰富的钒、钛、铁等矿产,是一个资源型城市。汽车刚进入攀枝花市,记者就闻到了淡淡的化学品气味。当地人告诉记者,攀枝花市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雅砻江的河谷地带,空气污染不易扩散。不过在10月21日,攀枝花迎接了全国模范卫生城市大检查,企业基本都停工了,加上刚下过一场大雨,空气污染已经减轻了很多。

  记者来到了川投电冶公司黄磷厂的旧址,它位于二滩水电站大坝下游8公里、攀枝花市上游约30公里的雅砻江左岸,旁边是一个有几千人的小镇得石镇,离盐边县城也只有几公里。

  在2002年7月,该黄磷厂发生了重大“毒雾”弥漫事件,造成挖泥磷的一名民工当场被烧死,周边的盐边县和攀枝花市居民的大混乱和大撤离。黄磷提炼属高污染、高能耗产业,黄磷本身有毒,5%液态黄磷灼伤即可致人死命。而攀枝花不产黄磷,该厂的原料均来自于云南等地。

  这样一个高污染企业为什么要建在远离原料产地的攀枝花市呢?建在这里的主要原因是离二滩水电站距离近。盐边县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会长罗兴全说,这个项目选址之初就遭到强烈反对,因为“它污染很严重,离城市太近,要建也应该建在下游人口少的地方”。

  据悉,黄磷厂和二滩水电站是同一个业主:四川省政府下属的四川省投资公司。作为四川省投资公司下属的几个效益较好的项目之一,黄磷厂盈利的一个先决条件,就在于能就近获得廉价电力———用电不到2角钱1度,仅为电网供电价的三分之一。

  2007年10月,黄磷厂再次发生事故,企业终于搬迁到攀枝花市火车站附近的钒钛工业园区。目前,钒钛工业园区除了川投电冶公司黄磷厂外,又招商引资进了2家民营的黄磷厂,它们到攀枝花最主要原因也是为了就近使用二滩的水电。

  ———水电之困———高能耗企业的廉价能源

  其实,水电成为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廉价能源,甚至是盈利的主要来源现象并非罕见。2007年,攀枝花市钒钛工业园区就自称为“高能耗工业园区”,尽管今年,这块牌子的字眼儿变成了“钒钛工业园区”,但是二滩的廉价水电依然是攀枝花市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招商引资的主要“吸引点”。

  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勘探大队总工程师范晓说,与雅砻江同为长江支流的岷江流域,产业布局也好,发展模式也好,也是有一些问题的。岷江上游地区以前主要是大规模的水电开发,产生很多电力,利用电力搞了很多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阿坝州建了几个工业园区(水磨镇工业园区、漩口镇工业园区、桃关工业园区等),基本的产业结构都是高耗能、高污染。岷江上游是四川需要重点保护的生态屏障,以上的做法,对整个长江领域、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很大的问题。

  5·12地震以后,本应借灾后重建的机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选择真正适合这个地区的发展模式。而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是不应该在河流上游的山区里发展的,因为那些地方无论是土地承载力,还是其他承载率都是有限的,一旦被破坏了就很难恢复。

  市场份额被小火电挤压

  一方面,二滩的“绿电”让众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聚集到攀枝花市,另一方面,攀枝花人很失望地告诉记者:“我们至今还用不上二滩电站的电。”攀枝花市的居民用电价并不比别的地方低。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困境呢?其实二滩水电站自1998年建成投产以来,到2002年累计亏损十几亿元,面临“卖电难”的市场环境。也就是说,二滩电站建设期间,重庆脱离了四川省,成立了直辖市,川渝分家后的重庆,只接纳了二滩大约1/3的电量,而在当初设计时,二滩绝大部分的电量应该由重庆来接纳。也就是说,330万千瓦的发电能力,实际的供电量是128万千瓦,只有三分之一多一点。

  与二滩发电量不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川省一部分小火电却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记者了解到,近在毗邻的攀枝花市,就在二滩电站建设的同时,上马了几座火电站,供给居民用电,而攀钢也建立了自己备用火电站。据有关资料,在二滩开工建设之后,川渝电网又开工建设了一批火电站,如广安电厂2×30万千瓦(1996年开工)、重庆珞璜二期2×35万千瓦(1996年开工)、成都热电厂2×14万千瓦(1996年开工)等。这些火电厂挤占了原本在规划中属于二滩水电站的负荷。

  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掣肘

  二滩水力发电的生产运行成本是每度电3分钱,而大多数小火电的成本至少在1毛钱以上,在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电煤紧缺和价格上涨中,其成本还在不断攀升。那么,为什么成本低的二滩水电站不能正常发电,发的电只能廉价卖给高污染企业,而成本高的小火电站却不断上马呢?

  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认为,二滩卖电难的困境完全是人为因素所致,是典型的政策失效、计划失效和制度失效,这表明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包括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挥潜在增长需求的严重障碍。

  我国的水电、火电分布不均,全国规划中的十大水电基地有7个分布在西部,而十几年来,国内大多数省份特别是东部省市均大规模投资兴建火电,发展“大跃进”。鉴于西部水电相对过剩,有关专家曾提出“西电东送”的解决方案,以解决像二滩这样的国家重点项目所面临的困难。但由于全国电网上网难、输电设施滞后、政企和厂网不分、实施电价地方保护等,“西电东送”面临很多障碍。特别是一些相关的政策无形中“鼓励”市场分割,如谁建电厂谁收地方税,导致买别人的电等于向别人纳税,无形中刺激了地方保护。

  自身环境代价并非为零

  水电难以“绿”到底,除了出路问题,其本身也有环境负面影响。范晓说,传统观念认为水电是无污染的“绿电”。那是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很多事物的认识是需要一个过程的。随着当前我国大坝越建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显现出来。首先,有的水电排放温室气体,特别是热带地区的森林等植被被淹没、腐烂后,会产生并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对水中生物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包括形成水库后,水流速较缓,大量污染物可在水中不断累积,造成水质恶化,三峡水库从蓄水以来,主要支流的“水华”现象一年比一年严重;加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移民等。

  按照国际上公认的标准,对于河流水资源的开发不能超过40%,我国的标准为50%。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杨勇说,目前,岷江水资源开发量已超过80%。而大渡河、雅砻江等长江支流上,很多水电工程同时在开工建设,一段时间后,环境的负面影响也将集中显现出来。

  ■新闻缘起

  “江河十年行”是绿家园制定的一项旨在关注和监督中国西部水电开发的长达十年的行动计划。每年组织10—20名记者,到四川的岷江、大渡河、雅砻江,云南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沿岸进行考察,回来客观记录报道那里发生的变化。该活动实施两年来已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在扩大公民对公共环境事件的知情权和对公共政策的参与权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8年“江河十年行”将分为四川和云南两个部分。

  相关链接

  二滩水电站在1991年开工建设,1999年全部建成投产,到2002年,是全国已经建成的最大的水电站。其投资285亿,装机总容量达到了330万千瓦,年发电能力可达170亿度。其国家批准的工程总投资285.5亿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9.3亿美元,国外商业贷款1.5亿美元,股东投人资本金20亿元,国内贷款176亿元。

二滩水电站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川省投资最密集、工程最大、技术难度最高的建设项目,是世界银行建行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对单个项目提供贷款额最大的项目。

13、“限塑令”成一纸空文?有关部门将加大执行力度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2008-11-13

    农贸市场

  我行我“塑” 超薄塑料袋“反弹”

  广东部分超薄塑料袋生产厂家趁虚而入,我省部分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陷入困境

  小小塑料袋在方便了人们的同时却也给环境带来灾难性的污染。为了环保,6月1日国家宣布执行“限塑令”,要求生产和销售的塑料袋厚度必须高于0.025mm(限塑令前市场上主要使用的塑料袋厚度为0.01mm,以下称为超薄塑料袋)。10月1日起我省高于国家标准执行“限塑令”。按照规定,我省生产、销售的塑料袋的厚度必须超过0.03mm。“限塑令”执行之初,市民与商家都积极响应环保,与超薄塑料袋说“拜拜”了,并积极寻找环保的替代品,掀起全民“限塑”的高潮。然而5个月过去了,记者调查发现限塑令在我省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除大部分超市外,以农贸市场为主的低档塑料袋使用市场并没有受到限塑令影响,仍是我行我“塑”,大量使用违规的超薄塑料袋。

  大量超薄塑料袋充斥市场

  自6月1日国家“限塑令”开始实施至今,已有5个多月的时间,但记者在海口一些农贸市场调查发现,超薄塑料袋的使用仍屡禁不止,基本已恢复到未“限塑”前的状况。在南沙路的坡博农贸市场,记者发现市场内的商贩几乎都在使用超薄塑料袋。超薄塑料袋大小不一,多为黑色、白色、蓝色、红色,呈半透明状。前来买菜的市民手里提着的都是商家提供的免费超薄塑料袋。

  “刚开始有人管,大家怕罚款,所以一般不提供塑料袋,现在管得不严,别人都在用要是我不用,顾客觉得不方便就不买我的东西,而且环保塑料袋太贵了,我们做小本生意的负担不起啊。”一位蔬菜摊位的老板说,其实他也知道这种超薄塑料袋是禁止用的,但是有时为了招揽生意也只好用了,不仅他在用,其他的摊位都在用。他还告诉记者,这种塑料袋很便宜,一两块钱就可以买几十个,随便哪家杂货店都有卖的,而且还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

  在采访中,还有一些商贩至今不知道“限塑令”,甚至是不理解,一位流动水果商贩说:“平时大家都用这种袋子装水果,什么袋子便宜就用什么。我卖水果的时候都是用这种塑料袋,没有人管过。”

  绝大多数超薄塑料袋来自广东

据记者采访了解,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违规超薄塑料袋绝大多数来自广东,批发市场主要是在水产码头。一家生产塑料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由于新政策出台,媒体宣传力度较大,6月份至10月份期间,海南的许多小型塑料袋生产厂家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厂家纷纷停产,开始批量生产0.031mm塑料袋,广东的生产厂家也担心被检查、没收,不敢继续将违规的塑料袋销往海南,持观望态度。然而,10月份以后,广东部分超薄塑料袋生产厂家趁虚而入、卷土重来,将各种违规的超薄塑料袋重新送进海南市场。海南的一些小塑料制品厂家见状,也群起而动,恢复生产超薄塑料袋甚至一次性塑料餐具,抢占市场。如今我省80%以上的超薄塑料袋都来自广东,这些违规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充斥了塑料制品市场,不但污染了环境,对我省的正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也造成很大的“冲击”。

按限塑标准生产企业陷入困境

  “对于‘限塑令’我们是支持的,我们也严格按照要求不惜代价更新设备转产合格的塑料袋,但是由于‘限塑令’执行不力,如今大批量的违规超薄塑料袋从广东‘偷渡’到我省,充斥着整个塑料市场,不公平市场竞争使我们按限塑标准生产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在省民营企业家协会11日举行的限塑令执行情况座谈会上,一些已转型生产限塑标准塑料袋的企业纷纷大吐苦水。

  作为海南省最大、最知名的塑料生产厂家,海南天人降解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自国家“限塑令”公布以来,亏损总额达830万元。“限塑令执行后,公司引进新设备大批量生产厚度符合政府要求的塑料袋。6、7月份销售良好,甚至出现进货商争抢产品现象,但自从10月份起,超薄塑料袋大量涌入海南市场后,我们的产品便无人问津,公司开始出现亏损。”总经理胡智功说,“我们生产的塑料袋厚度超过0.03mm,而超薄塑料袋的厚度只有0.01mm左右,我们使用的生产原料是他们的三倍,成本差距明显拉大。可想而知,我们的袋怎么在市场上立足。限塑令的执行不力让我们寒心,别人生产超薄塑料袋没人去制止,市场竞争失衡对我们合法企业来说只能眼睁睁地蒙受巨大损失!”

  海口鑫键塑料厂的厂长张云亭告诉记者,他的企业主要生产的是吸管和快餐盒,限塑令执行后,企业响应政府政策,只得暂时停产。厂里价值500多万元的设备被当做废铁卖了,还有大量下岗职工需要安置。如果转产纸制产品,成本大,售价高,使用起来也不如塑料制品方便,面对那些外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违规低价产品根本没有竞争力,企业同样是死路一条。

  记者了解到,限塑令的出台迫使一些企业进行转产,而无力转产的企业则停产倒闭。企业按照政策标准转产,生产成本明显提高,产品售价亦随之提高。而价格低廉的违规产品横行市场,使这些合法企业面临不公平竞争,造成正规产品严重积压,出现赔钱找销路的状况。海南省内按限塑令生产的塑料制品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

  企业

  “限塑令”不能只是一纸空文

  “我们认为现在的‘限塑令’执行很不理想,希望职能部门加大执行力度,不要让‘限塑令’成为一纸空文。”在海南省限塑令执行情况座谈会上,海南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中的九家企业代表呼吁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限塑令,规范市场,并为海南今后的塑料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天人降解塑料公司的胡智功认为,有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限塑令”,阻止非法产品的生产、销售、流通。找到非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源头进行处罚和查封;对正在使用违规塑料产品的商贩进行说服教育;呼吁广大市民拒绝使用违规塑料产品。也有代表提出,政府应给予亏损和倒闭的塑料制品企业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资金支持。新政策的出台给塑料制品行业带来了强大的冲击,很多企业停产倒闭,或者寻求转产。旧设备的淘汰、产品库存的积压、无条件接受已销产品的退货、下岗工人的安置、转产需要引进的新型设备价格昂贵等问题已经超出了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

  针对塑料的污染问题,海口鑫键塑料厂厂长张云亭提出,由聚苯乙烯制成的发泡塑料产品是最为主要的污染产品。但是类似于矿泉水瓶等由聚丙烯生产的塑料产品是可以回收用来进行二次生产的。被回收的聚丙烯塑料产品,经过分类、融化、挤出、打粒等工序,可以由企业生产成为水果筐等塑料制品。张云亭还介绍,厚塑料袋也可以进行燃烧发电,很多发达地区都是采用这个方法。

  部门回应

  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

  针对当前我省“限塑令”的执行情况,省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坦言,由于近段时间各级工商部门的工作重心放在了食品安全上,对市场上仍大量使用的违规超薄塑料袋和餐馆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打击有所松动,“限塑令”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使得目前市场上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又出现“反弹”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近日他们将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大对“限塑令”的执行力度:首先是再次对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塑料袋的流通;二是加强对塑料袋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农贸市场和流动摊贩;三是发挥12315热线的监督作用,随时接受企业和市民的投诉;四是对系统监管制度进行完善,要求工商部门加大执行力度,对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处理。

记者 罗世容

14、期待环保自治成常态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年11月13日 

  河湖被污染,家园脏乱差,这是当今一些农村的环境写照。谈到这些,许多农民往往诉说着无辜,流露着无奈。他们渴求喝上干净的水,村子里别再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烟尘弥漫。

  保护农村环境,首先要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说起来这个责任可不小,既要定政策、拿资金、出技术,也要多宣传、善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政府工作不是抽象的,政府抓农村环保,肯定要把任务落实到一些职能部门,比如环保局。农村环保又是具体而复杂的,环保局只设到县一级,好一点也只有几十个工作人员,管的还不光是农村环保的事。环保局的人就是天天往农村跑也跑不过来。村里的环保事务,很大程度上还得依靠农民,引导农民自我管理。从长远看,彻底解决农村环保问题,必须研究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养成习惯,形成文化。

  怎么个引导法?坐在办公室里拟几页文件,市里发到县里,县里发到乡里,乡里发到村里,管用吗?派几个人到村里走一圈,开个会,刷几条标语,管用吗?实践证明不大管用。那该怎么办?长沙市推行村民环保自治给人们的启示是,引导农民自觉自愿抓环保,得有必要的组织形式,得选几个热心人,得帮助村里定一些条条框框。

  长沙市的村民环保自治搞了一年多,效果不错,正在广泛推开,让人看到了很多希望。但在欣喜之余,有人也不免担心这种做法能不能持续下去。这不是“泼凉水”,而是事出有因。比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环保自治的村规民约虽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但它毕竟不是法律,无法形成刚性约束;环保局引导村民搞了环保自治,再往下走仍由环保局唱独角戏,有些事情协调起来就非常费劲。事实上,从国家到地方,都在强调农村环保要齐抓共管,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所以,农村环保自治也需要其他职能部门搭一把手。

村民环保自治,无疑是地方环保部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的结果。显然,这一探索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正确把握农村现实和农民意愿,拿出了管用的办法。由此可见,抓农村环保,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一环,抓好农村环保的法宝没有别的,只能依靠改革,多个部门都来抓,不断创新,拿出实招,办好实事。

15、如何让污染责任险实现多赢?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11月13日 

  环境保护部和保监会联合于2007年底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那么,各地如何结合实际,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行业中推行污染责任保险呢?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省沿海内河正式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据悉,江苏省是全国首个实施此项污染责任保险的省份。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就江苏省有关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的创新思路、具体做法和目标、步骤等,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记者:请谈一谈江苏省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的做法?

  张同斌(江苏海事局局长):自环境保护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之后,江苏海事局会同省交通厅、省环保厅、江苏保监局等部门,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拿出了江苏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方案,并报江苏省政府批准,确定首先在江苏省沿海内河推行船舶污染责任保险。为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省海事、环保等5部门又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工作的通知》,为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江苏省为什么要在船舶行业中率先推出污染责任保险?

  张同斌:江苏是水运大省,2007年全省主要港口吞吐量10.56亿吨。长江江苏段和内河水域通航密度居全国之首,仅长江江苏段2007年进出港船舶就达80万艘(次),日平均流量2500多艘次。同时,长江江苏段还有危险货物码头170多座,每天有300多艘危险品船舶航行及作业,还有30多万吨危险货物通过,因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重大水体污染的风险较大。

  此外,长江江苏段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东线引水口,又是江苏沿江八市的主要饮用水和工农业水源地,有主要饮用水取水口68个,承担着沿江地区90%以上饮用水的供水,一旦发生水体污染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多年来,江苏省虽然一直不断加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力度,使船舶污染事故率有所下降。但是,随着油品、危险化学品运量的大幅度增加和船舶通航密度的不断增大,江苏沿海及内河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的潜在危险性也在不断增大。

  目前,由于国内尚未建立油污基金,也缺乏健全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所以,江苏省内从事营运的国内航线尤其是内河运输的船舶,一旦发生事故,由此造成的污染治理和损害赔偿的责任非常巨大,责任人往往无力承担,这必将进一步引发诸如污染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巨额治污费用无处落实、水域生态环境难以恢复、船公司失去生产自救能力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

  记者: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推出的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是指所有船舶都上险,还是仅一些重点船舶上险?

  张同斌:江苏省此次实施的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将首先在江苏省行政辖区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油船、化学品船(两者都含外省籍船舶)两类船舶上率先推行,今后将逐步在全省水域的所有船舶上推广实施。

  船舶污染责任保险,主要是指以船舶上燃油、载运油品、化学品及其他有害物质泄漏,或者因投保船舶在通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致使被碰撞船舶上燃油、载运油品、化学品及其他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污染损害,依法应当由船舶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

  记者:江苏省实施的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有哪几个方面的特点?

  张同斌: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船东可单独投保。现行国内船舶油污责任保险是作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船东不能单独投保,而此次推行的“江苏省沿海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是作为主险,船东可直接单独投保,充分体现了投保的方便性和快捷性。同时,考虑到船舶的实际航行区域,此保险将可投保的航区分别拓展到全国内河和沿海。

  二是保险责任范围扩大。此保险责任不仅包括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而且也包括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因碰撞而引起对方船舶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三是费率更加科学合理。此保险费率在厘定过程中充分考虑船舶吨位、类别、船龄、航行区域和船公司规模等不同因素,充分体现了在不同因素差异下,船东所应享受的差异化费率。例如,100~200吨的内河航行的油船,一年投保金额为7000元,比海上油污保险减少了5000元,而产生污染损失之后,保险公司应赔金额达到了1000万元以上。

  四是赔偿责任限额增加。此保险在结合船舶污染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船舶吨位等级,对每次事故赔偿责任设置了100万~3000万人民币不等的限额,从而弥补了现行国内船舶油污责任险因赔偿责任限额设置普遍较低(一般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而不能很好地满足发生污染事故后赔偿给各方经济损失要求的缺陷。

  记者:一些重型船只一旦发生撞船等突发事故,油污泄漏或者化学品造成大面积水面污染,所应理赔的资金都不是一个小数字。那么,江苏省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选取什么样的保险公司来承担这个风险呢?

  宋志华(江苏省保监局副局长):在前期调研和评审的基础上,针对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我们确定的承保单位为4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来共同承保2008~2009年度江苏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项目。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考虑这4家保险公司都具有较强实力,他们组成共保体,就能应对较大的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理赔。

  记者:江苏省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后,具体如何操作?

  韦之杰(江苏省海事局副局长):在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中,相关船舶公司和船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投保:一是对于投保船舶规模较大的船舶公司或船舶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的专业保险人员将依据投保申请,提供上门服务,为其全程办理投保手续,以提高投保效率;二是对于现场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将由主承保人委托的保险代理在省内各主要港口,设立代理服务网点,现场出具保险单、“蓝卡”等单证,确保投保船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有投保手续,不会影响船舶的正常运营。

  记者: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是不是类似汽车的“交强险”那样,一定要投保呢?

  宋志华: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暂时还不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像汽车那样交强制险。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是一项作为政府首推的政策性保险。为了确保这项创新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将首先依靠政府行政杠杆的推动力,逐步去推开;二是在投保上,将遵循“集中投保、保本微利”的原则,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推行面。

  记者:江苏省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希望达到什么样的预期效果?

  张同斌: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推出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建立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机制,用市场经济手段来规避和转移船舶污染赔偿风险,加强污染防治工作,能有效提高江苏省沿海及内河水域应对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是一项符合科学发展、利于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具体讲,就是要实现“五赢”:从航运企业看,在经济承受能力之内,通过缴纳合理的保费,能转移巨额的油污责任风险,有利于生产自救、做大做强;从污染受害方看,能够在肇事船东失去赔偿能力时,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的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保险公司看,根据所承担的风险合理收取保费,通过逐步积累,可以提供充足的风险保障;从政府部门看,能有效解决防治和清除污染的资金保障问题,提高污染事故处理效率,增强油污和化学品泄漏应急反应能力;从社会公众看,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能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企业和广大船民的环境意识,提升应对水上重大污染事故的能力,保护水域环境,公众会成为最终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