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8
九月二十七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天山网: 国家环境保护部与新疆签署环境保护工作协议
2、人民网: 年轻学者直面沿海资源环境问题
3、新华网: 长江流域将与丹麦开展流域水环境治理合作
4、新华网: 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群总调节库容近千亿立方米
地方信息:
5、云南网: 滇池治理首引大型基金 华禹水务初投200亿
6、无锡日报: 太湖流域全面推广无锡首创的“河长制”
7、长江网: 湖北11届人大决议建立水环境保护问责制
8、天山网: 新疆上半年污染物排放量增长 与全国成反比
9、彩龙中国: 治理滇池全流域 昆明12年将再投773.3亿
人与自然:
10、新华网: 宜宾市向长江中增殖放流16万尾珍稀特有鱼类
环保人物:
11、搜狐绿色: 汪永晨当选美国《时代/CNN》2008环境英雄
12、搜狐绿色: 廖洪涛:从绿色和平到乐施会
特别推荐:
13、中国新能源网: 单一主体流域整体开发有利于水电发展
环境时评:
14、大洋网-广州日报: 冯永锋:环境灾难问责不能轻描淡写
15、农民日报: 建立环境污染责任险时机已趋成熟
1、国家环境保护部与新疆签署环境保护工作协议
来源:天山网 2008年09月27日
天山网讯(记者韩雪摄影报道)9月27日上午,国家环境保护部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环保工作协调会,并签订《关于促进新疆环境保护工作协议》,这标志着国家环保部在更好的层面和更广的领域,对新疆环保工作的倾斜和支持力度。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左)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右)分别代表环保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促进新疆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分别代表环保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促进新疆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会上分别作了讲话。
按照协议从2008年至2015年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国家对新疆环境保护政策、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加快新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步伐,努力提高新疆环保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签约内容主要包括,大力支持新疆规划环评试点工作;继续支持公路、铁路、机场、管道等基础设施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的环评工作;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小火电机组等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帮助新疆对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进行优化调整,支持新疆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积极支持新疆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小康行动计划;指导和帮助新疆有力开展水流域、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积极支持新疆优先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环保专项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继续向新疆倾斜;加强对新疆环保人才、特别是少数民族环保干部的培训力度等。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就全面落实《关于促进新疆环境保护工作协议》作了讲话,他说本次会议的召开,使国家环保部按照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贯彻落实《意见》的实际行动。新疆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决定了新疆在我国发展稳定大局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各级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疆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加强新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成立环境保护部新疆环保工作小组,有环境保护部出台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支援新疆环保工作的机制,继续加强新疆环保系统监管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努力开创新疆环保工作的新局面。
努尔·白克力在会上作讲话,他说《关于促进新疆环境保护工作协议》的签署,周建副部长就全面落实协议所作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协议的签署和本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进一步加大新疆环保工作,改善和提高新疆生态环境质量,更好地推进资源转换战略,实现新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秩序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新疆矿产资源丰富,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纷纷参与新疆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新疆新型工业化处于高速、跨越式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新疆生态环境极为脆弱,新疆将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强调把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国家环保部长期以来给予了新疆巨大的支持和帮助,希望环保部一如既往地支持新疆,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及兵团领导聂卫国、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参加会议。
2、年轻学者直面沿海资源环境问题
来源:人民网2008年09月27日
我国首次河口海岸学博士生论坛举行
人民网上海9月27日电(记者 姜泓冰)9月25日至27日,我国首次河口海岸学博士生论坛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论坛由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主办,华东师大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承办,全国地理学、海洋学、生态学等相关研究领域的120多位博士研究生和30余名专家参加,围绕 “河流与海洋”“滨海湿地生态学与生物地球化学”“海岸带资源开发与环境”等三个河口海岸科学的热门课题展开探讨。
近年来,我国河口海岸资源环境出现一些新的情况:河流入海沙量急剧减少,引起海岸侵蚀,大片沿海土地资源丧失;入海污染物质显著增加,沿海水质环境及海洋生物生产力正在受到破坏;海滨湿地丧失,因土地围垦、水产养殖等原因,湿地面积不断减少、功能退化,沿海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湿地保护亟待协调;海平台上升对沿海低地的影响,涉及海堤、江堤的全面加固等。河口海岸学科随着这些涉及国计民生的现实问题出现而获得较快发展。
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提升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论坛以博士生自主开展学术交流和研讨为主,同时积极发挥导师和著名专家的指导作用,从而达到开阔视野、汲取知识、启迪智慧、提高创新能力的目的。
3、新华网:长江流域将与丹麦开展流域水环境治理合作
来源:新华网 2008年9月26日
新华网武汉9月26日电(记者沈翀、杨希伟)26日在武汉举行的“欧盟水框架指令丹麦实施经验中丹高层对话会”上,长江水利委员会与丹麦环境部表示,将在流域水环境治理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并计划于近期形成初步的实施意见。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说,丹麦作为执行“欧盟水框架指令”的示范地区,在流域规划、河道恢复和湿地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双方在水环境管理领域将重点集中于水资源规划、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水生态恢复技术、鱼类保护措施和新能源开发等方面。
丹麦环境部部长特罗斯·朗德·波尔森表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长江流域在水环境治理中正在面对诸多困难,丹麦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质的工作上已有25年经验,希望能够帮助长委和相关地区政府找到解决方案。
近年来,丹麦已与长江流域进行了多个项目合作,其中丹麦环境研究所协助开发的防洪水文模型,已经成功地在长江干流建立了118个自动报汛站。
《水框架指令》是欧盟的各个国家的水政策和法令依据,其目标是到2015年使欧盟所有的水体改善到良好状态。
4、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群总调节库容近千亿立方米
来源:新华网 2008年9月27日
新华网武汉9月27日电(记者沈翀、杨希伟)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透露,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群总调节库容已近千亿立方米,长江水利委员会积极探索实施对这些水库群的联合优化调度,以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说,目前,长江流域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控制性水库群正在逐步形成,并成为长江综合防洪体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统计显示,长江流域水库群的总调节库容已近1000亿立方米,总防洪库容达到了约500亿立方米。
她介绍,为管理、调度好流域水库群,近年来,长江水利委员会积极探索流域水库联合优化调度,一方面加强水量、水质及泥沙等原型观测,加强水库预报技术研究及控制断面生态环境需水控制指标制定等基础工作;另一方面,启动长江上游干支流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研究。同时,长江水利委员会还完成了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重大课题研究,并开展了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因子对水库调度需求分析。
5、滇池治理首引大型基金 华禹水务初投200亿
来源:云南网 2008年09月27日
昆明市政府昨(9月25日)与华禹水务基金签订金融合作协议,这是昆明市引入滇池治理的首个大型产业基金。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文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黄云波出席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副市长王道兴主持。
从签字仪式上获悉,资金瓶颈已成为滇池治理的重大迫切问 题。单是国务院批复的“滇池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涉及项目65项,总投资就需要92亿余元。根据近期完成的滇池治理方案,2003年-2020年,滇池治理投入将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
长期连续巨大的资金需求,单靠财政投入难以满足,搭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已成为滇池治理当前和今后的核心工作。昆明市在排水公司基础上组建的滇池投资有限公司,就作为滇池污染治理的投融资平台。
据了解,华禹产业投资基金为封闭式契约型基金,首期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主要投向为西部地区的城市水务系统,华禹基金与成都、西安、重庆等10多个城市均有投资合作洽谈,重点面向重大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和水源建设项目。华禹方面的负责人在昨日的签字仪式上表示,首选昆明合作,最主要的原因是昆明市委、市政府对滇池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给予华禹很大的合作信心。
昨日的签字仪式上,由昆明市政府、华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方,签署了《关于引进华禹水务基金投资昆明、扩大金融合作的框架协议》;由昆明市政府、华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
仇和指出:创新思维筹措滇池治理资金
到2020年,滇池治理投入预计将达1000亿元
仇和在昨日华禹水务基金投资昆明框架协议签字仪式上表示,要用战略眼光看待滇池治理的重要性,创新思维筹措滇池治理资金,用信心和恒心打造诚信政府,吸引资金投入滇池治理。
仇和在讲话中表示,昆明应该成为最适宜人居的地方,而滇池治理是昆明面临的首要问题。他指出,云南可以说是“中华水库”,三江蕴藏巨大的水能资源,但分布不平衡。滇中包括昆明、曲靖、楚雄、玉溪都属缺水地区,要利用好水资源,引好水进滇中,滇池治理就滇池治滇池还远远不够,“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要实施环湖截污、环湖生态、入湖河道治理、底泥疏浚、水源地保护、外流域引水等“六大工程”,实施“一湖两江”四全工程,环滇池“四退三还”工程,河道治理的158工程,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昆明已编制完成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和滇池治理中长期规划,预计到2020年,滇池治理投入将达到1000亿元,如何突破资金瓶颈的制约,筹措资金投入滇池治理,成为首要问题。
仇和指出,要用新的眼光看待滇池治理,以创新的思维筹措资金。他说,滇池是昆明的母亲湖,上世纪70年代滇池水质急剧恶化,已经成了湖外纳污池,湖内发酵池,直接影响到昆明的生态环境、城市形象和人居质量,严重制约了昆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是提升区位优势、包装土地、升值和增值土地、资本增值的过程,其中要优先改善水环境。仇和表示,要有信心、决心、恒心、耐心把昆明搞上去,把滇池治理好。
6、太湖流域全面推广无锡首创的“河长制”
来源: 无锡日报2008年09月27日
江苏省政府决定在太湖流域借鉴和推广无锡首创的“河长制”。昨天召开的梁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协调会传出消息,全省15条主要入湖河流已全面实行“双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双河长”分工合作,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的重任。
省经贸委作为梁溪河的省级“河长”单位,已迅速启动了梁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于昨天在锡与该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对接。为了改善梁溪河水质、美化两岸景观,无锡已投入资金5.5亿元,完成绿化45公顷,对沿河5.1万平方米旧住宅楼进行平改坡美化包装,新建了仙蠡墩、蠡公池、曲桥风荷、烟树榭等一批新景点。 (栗平、丽丹)
7、湖北11届人大决议建立水环境保护问责制
来源:长江网2008-09-27
昨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制。
这一主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首个决议。
在决议中,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要进一步落实水资源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不能完成保护规划目标和治理任务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决议还要求,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污染防治,着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依法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依法关闭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完善水资源环境保护监控机制;积极探索发行水资源环境保护治理债券、排污权交易、流域生态补偿等试点工作;加大水资源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8、新疆上半年污染物排放量增长 与全国成反比
来源:天山网2008年09月27日
今年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双下降,但新疆和青海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且从全国来说,这两项指标新疆增长最多。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双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74.2万吨,与2007年同期(691.3万吨)相比下降2.4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13.3万吨,与2007年同期(1263.4万吨)相比下降3.96%。
从主要减排工程措施看,从1月至6月,全国有4060万千瓦燃煤脱硫机组建成投产,淘汰小火电机组装机容量836万千瓦;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678万吨/日,钢铁、水泥、焦化及造纸、酒精、味精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
《公报》还显示,吉林化学需氧量比去年同期下降6.57%,在全国降幅最大;北京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2.94%,在全国降幅最大。而青海化学需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0.15%,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68%;我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去年同期增长0.29%,二氧化硫排放量则比去年同期增长5.32%。
“新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上升主要是四方面原因造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一是老企业污染治理进展缓慢,新上企业的“三同时”治理设施不到位,环保投入不足,导致老账未还又欠新账;二是电力行业二氧化硫超计划排放问题尤为突出,电厂没有全部上脱硫设施,致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较慢,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三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管理不完善,污水再生回用率、污水处理厂运行率、城市污水处理达标率都不够理想;四是各地盲目引进规模小、工艺落后、污染严重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此外,排污企业普遍存在治污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现象,甚至还有个别企业存在偷排行为。
“目前,我们正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从源头上防治污染,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该负责人说,在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方面,以电力、冶炼、石化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乌鲁木齐电力企业和集中供热脱硫设施建设;在降低化学需氧量方面,以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石油化工、轻工行业为重点,突出治理一批项目,确保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完成,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督促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同时,严格新增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据了解,从减排潜力看,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以上的造纸、食品、化工、纺织四个行业和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0%以上的火电、水泥等行业,在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方面存在较大空间。
9、治理滇池全流域 昆明12年将再投773.3亿
来源:彩龙中国 2008-09-27
昨日(26日),省滇池水污染防治督导组一行从盘龙江西山区段一路走来,现场调研昆明市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实施情况。今年,省政府安排了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滇池“十一五”规划》前期工作和《滇池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编制。总体方案期限2008年到2020年,治理范围涵盖滇池全流域2920平方公里,涉及项目总投资773.3亿元。
《滇池“十一五”规划》分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流域综合整治两类,主要包括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垃圾及粪便污染治理项目、入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督管理及研究示范共65个项目,投资估算92.27亿元。截至今年9月,规划项目已完成6项、在建27项、准备开工的16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15项、尚未动工的1项。
目前,滇池外海主要入湖河口及重点区域底泥疏浚项目建设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滇池外海环湖生态建设”的初步设计招标工作。
滇池污染底泥疏挖及二期工程堆场优化方案正在审定,力争年内开工实施。
此外,还将在滇池流域开工建设两座大中型沼气工程;在滇池流域实施50个以垃圾、污水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村建设,现选址布点已完成,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滇池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规划到2010年,启动“四退三环一护”、环湖截污和外流域引水工程。滇池外海水质力争达到Ⅴ类地表水标准,湖区内部分水域接近Ⅳ类地表2标准;滇池草海水质有所改善,力争接近Ⅴ类地表水标准。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自卫村水库、大河水库、龙水库及洛武河水库7个地表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有所改善。
10、宜宾市向长江中增殖放流16万尾珍稀特有鱼类
来源:新华网2008年09月27日
新华网成都9月26日电(陈涌、丁成杰)9月25日上午,“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在金沙江、岷江、长江接合部水域,增殖放流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达氏鲟1000尾,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胭脂鱼5万尾,长江上游特有鱼类10.8万尾,经济鱼类20万尾,以保护长江生态平衡,拯救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此次增殖放流的珍稀特有鱼类,是水陆生动物研究机构人工饲养繁殖的,其中1000尾达氏鲟体内都注射了数码标记,今后渔政、科研部门可随时监控它们的生存情况。
宜宾市水利局表示,从放流之日起,他们将派出多艘巡逻艇沿长江宜宾江段进行巡查,并向两岸农民群众特别是渔民宣传保护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性。
11、汪永晨当选美国《时代/CNN》2008环境英雄
来源:搜狐绿色 2008年09月27日
《时代》周刊近日选出2008年30名“世界环境英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汪永晨名列其中,成为中国环境界的“世界环境英雄”。现将《时代》周刊关于汪永晨的介绍翻译如下。
录音笔和相机是汪永晨随身不离的战斗武器
在忍受了数十年来不断扩散的环境污染之后,中国公民开始用行动来保护他们的环境了。
从去年沿海城市厦门的市民反对建立一家化工厂,到首都北京,在市民的反对下,市政府承诺清理一个巨大的垃圾堆,中国公民反对工业和政府放任有毒空气和水的意愿越来越强烈。随着国家不断富裕,人们自然有更多时间来为自己生存的地球环境忧心了。这也成就了充满勇气和毅力的汪永晨。
1996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汪永晨,建立了民间组织绿家园,它也是中国最早的环境NGO中的一家。绿家园的早期项目,包括认养大树、观鸟,都是旨在培养公众尤其是学生的自然遗产意识。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是中国的长期目标,但是,当经济已经飞速发展的时候,环境保护还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汪永晨说。
“我认为,如果我们真的想保护环境,人们首先应该学习认识自然。”从那时起至今,已经有超过五万人次参加过绿家园组织的各项活动,比如环境讲堂、生态游等等。汪永晨说:“当孩子们一旦日后作老板,不得不衡量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时,他们会和那些没有走进自然、感受自然的人有不同的回答。
行走在江河十年行的路上,汪永晨采访别人也接受别人的采访
汪永晨的环保活动现在对政府的决策产生了一定影响。2004年,在汪永晨和与其志同道合的环保人士的强烈呼吁下,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慎重研究,科学决策”在怒江修建13座大坝的规划。那场争论还没有结束。但是汪永晨已经开始采取其他方式让中国的绿色运动更加具有影响力了。
她每月举办记者沙龙提出紧迫议题,并且推动中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的完善。“有的时候很孤独,”汪永晨说,“人们支持环境保护,但是又说没有什么是他们可以做的。”汪永晨就是一个令人鼓舞的案例,她希望靠自己的努力吸引能更多的人加入环境保护的行列。
汪永晨:
1954年生于北京
1986年成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午间半小时》节目创始人
1996年创办“绿家园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
2006年发起媒体人共同参与“江河十年行”活动
延伸阅读:
汪永晨:大自然给我充电赐给我能量
12、廖洪涛:从绿色和平到乐施会
来源:搜狐绿色 2008-09-26
在乐施会北京办公室一隅,廖洪涛正在电脑前安静地收发邮件。尽管时常往来于香港总部和北京办公室,但对他来讲,每次的行程都安排得紧凑而密集。
这位气质温和、目光矍铄的中年男子,说话时不易激动,还习惯性的带着某种微笑,用他略带广东味的普通话娓娓道来,在倾听与应答之间,始终维护着一种谨慎的平衡。
1998年,在取得香港大学地理系博士学位之后,廖洪涛加入了历来以“高调和激扬”著称的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随后又进入被媒体评价为“行事低调平和”的救援组织“乐施会”。廖洪涛在这两个气质迥异的NGO(非政府组织)之间游走,先后任绿色和平项目总监、香港乐施会中国项目副经理、绿色和平总干事、香港乐施会中国部总监。
如果再往前追溯,他还曾拥有体制内的一个身份——上世纪90年代初在广东省环保局短暂工作。
这样的经历与身份转换,给予了他与体制内外不同体系对话的能力,按他自己的话说,试图“寻找易被接受的方法,参与理性的过程并获得理性的结果”。
昔日因报章上一则小广告而投身其间,且一踏上NGO这条轨道就再未离开,如此说来,他身上多少带有些理想主义色彩,虽然他现在更愿意将自己称为“现实的理想主义者”——理想是基于维系信念的持久,而现实则是为了更具韧性的做事。“在NGO里,没有理想就没有了方向,没有坚毅就失去了力量。”
“它太像一个单枪匹马的勇士了”
1998年深秋,在香港大学苦读四年之后,人到中年的廖洪涛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开始找工作。
按照家人的期待,留校或是体制内的其他职位似乎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但适逢亚洲金融风暴冲击的香港,市面萧条,狼藉一片。尽管不拘行业,但廖洪涛求职半年,竟然连一次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正当走投无路之时,他在报章上发现了一则火柴盒大小的招聘广告,是国际NGO绿色和平招聘一个“campaigner”的职位。
当时他对绿色和平的印象仅仅停留在电视画面中,“感觉他们老在南太平洋和日本捕鲸船做‘鸡蛋碰石头’似的抗议行动”;而所谓的“campaigner”的岗位,更是全然无知,甚至如今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中文词汇来对应。
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投份简历去试试。没想到,这个一无NGO背景、二无社会活动经验的申请者,被录为当时仅有的三个campaigner之一。
当时他已经是38岁的“高龄”了。他感觉自己的每一步似乎都走在时代的后面,游离于社会,“1978年后就不再有知青下乡,而我1976年依旧实践着‘下乡’生活。25岁是参加高考的最高限,而我过了23岁才考上大学。”
“这让人就不得不努力去寻找一个更好的社会和个人发展的结合点。”尽管误打误撞,但现在来看,进入NGO工作,恰好满足了他当时这个朦胧的念头。
在进入绿色和平之后的多次公开演讲之中,“先发展再治理”的观点在廖洪涛那里只获得一句评价——“荒谬”。
他说以目前的科技和经济水平,人类的行为对环境造成的一切危害即便不能被处理也能够被预计,“能够预计却不阻止,能够处理却不作为,十恶不赦!”
这种激昂的言辞似乎暗合了 “绿色和平”的一贯风格。他形容绿色和平的高调行事,是为了借助媒体和公众“这根长长的杠杆”,“撬动顽固而强势的企业和政策制定者”。
2001年6月19日,香港绿色和平曾经举行过一场别开生面的鸡尾酒会,受邀的是香港有关部门的各级官员,品赏为他们特别炮制的“东江毒水鸡尾酒”。
这一事件发生的背景,源于当时长期困扰香港人的东江水污染问题。历史上开埠初期,香港一直倚赖山涧及雨水作为主要水源,后因人口压力和常年旱灾,修建了跨东莞和深圳的大型调水工程——东深供水工程,水源即取自东江。
上世纪末,大量工厂从香港移至东莞和深圳。当时在广东省环保局工作的廖洪涛,甚至还曾撰写文章,用一种诗意的笔调去描述这些投资者——千里东江,从江西纵贯广东,水质清澈……
但危机早已暗暗伏下。邻近东江的石马河,沿途70公里,数千家工厂将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内。绿色和平对石马河进行了多次抽样,显示大肠杆菌超标3200多倍,部分样本发现重金属如水银等。
如果不是这些数据,他无法意识到事态会如此发展。“香港的工厂搬入内地,但又依赖于这个水源地,这是非常荒谬的冲突。”媒体、公众、香港和广东两地政府开始不停激辩。虽然港府并不认可绿色和平的化验结果,但最终不得不承认石马河存在严重污染,并投资40多亿,在东江修建了一条密封管道,从干流抽到深圳水库再转输香港,从技术上绕开了河道污染。
就此,东江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廖洪涛批评说,自从密封管道启用后,石马河水量急降,每遇潮水涨退,更可倒流至东江中游,污染东江源头。而按当时的财政经济水平,40亿完全可以治理好整片污染。“按广东人讲,这种做法就是脚踩在沙子里面,就把脚趾头给砍掉了。”
这多少让他觉得失落,心中的困惑也不断滋长——绿色和平在环保Campaign上固然“炉火纯青”了,但总给人的感觉是在孤芳自赏,很难和其他相关团体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它太像一个单枪匹马的勇士了。”
乐施毅行
因为此前在广东省环保局工作时一度下乡,还当上了扶贫队的副队长,2002年初,乐施会在择选项目官员时,正是看重了廖洪涛这重背景,让他负责西北项目。
在绿色和平时,廖洪涛的同事曾经和中科院的人员一起到冰川地区,拍摄了大量图片,并将其和20年前、30年前拍摄的冰川图片对比,“大面积的缩小显而易见,这意味着水量减少,沙漠化加剧等等。”
但这些仅仅停留在概念上的认识,到乐施会之后,他才更真切地感受到这些问题和人们生活的关系。“在中国,一些特别贫困的地方,事实上直接由于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廖洪涛参与的第一批项目之一位于甘肃民勤。他清晰地记得,阳春三月,黄土高原上见不到丝毫的绿色,甚至驱车数十公里山路,见不到一棵树木。当走访一家家散布在山梁沟谷中的贫困农户时,他看到这里的人们除了不缺土之外,缺少所有人类生存的必须条件:没有水,没有树,没有草,没有路,没有燃料,没有道路……
处于下游末端的民勤,由于上游冰川面积缩小,来水减少,下游急剧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用水量激增,早年的一片湖泊渐渐干旱退缩,被两个沙漠夹击,随之产生了大量的生态移民,人们被迫迁到新疆和其他地方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高校到政府,他和同事开始寻求不同的合作伙伴,来推动项目进行。这也符合乐施会的行事风格,通常在这里,90%以上的项目与政府合作。他渐渐的意识到,“NGO做的努力只能是点,不是面,点是否能推到面,就是和政府之间的默契了。”
这个项目至今依然在推进之中。对于扶贫项目所应持有的耐心和韧性,或许在乐施会倡导多年的一个项目——“毅行”中也有体现:报名者需要在48小时内全程走完100公里的徒步越野。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募捐数额,可以自己捐,也可以让亲戚朋友同事捐。如今在香港,每年有超过4000人参加“毅行”,募集钱款达2000多万港币。
多年来,廖洪涛也一直保持着一种习惯。每个月,只要时间许可,他都会徒步四五十公里的山路,无论身处香港、北京,还是其他地方。
NGO不是天使
一种普遍的观点是,NGO就像是一张免费通行证——想法不错、道德高尚,但可能管理不善。
1992年,乐施会在昆明设立项目办公室,开始了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扶贫工作。当时内地几乎没有自发的NGO,对国外NGO很多人也心中存疑。
在乐施会中,廖洪涛所期待实现的,是更多运用制度和规则行事。即便是“川震”救援千钧一发的时刻,他们也有在底线的坚持。将救灾物资送往某个行政村时,行政村的负责人要签收;行政村所在乡镇也要证明物资到达;下面的村民小组在收到救灾物资后,必须有签收单;村民领取物资时也要有签收单,“这样一来,每一层都有监督制衡机制,而不是只有一个环节的监督。”
“NGO不是天使,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NGO也是人组成的,也生活在现实里面,也遇到社会的很多潜规则。如果很多资源在它手里没有适当监督,同样会产生危机。特别在国家NGO体系还没有健全的时候,政府监管都不到位,谁来监管NGO呢?”
有人形容,NGO就像是政府框架下工作的一个小小的螺丝钉,也有人说,NGO比较细,像绣花针。“NGO的优势正在于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它搞扶贫,真的是自己扶贫,不跟以前那样,送牛羊给村民,有一头死了,村民就跑到村长那儿说,村长你的羊死了。”
在一些村庄中,乐施会成立了社区发展基金,给村里几万块钱,通过监管让农民学会自我管理,“我们不能阻止或者指导村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但是我们可能会跟他商量,可能也会带来一些外来援助,尽可能既能平衡他的生计(这里指基本生存),又能够维护好生态。”
他曾经说,乐意将乐施会当作“麻雀”,解剖给别人看。“NGO不是一刀切,大家议题不同、手法各异、关注领域多元化,这也是十年间我在绿色和平和乐施会看到的。每种声音都很重要,不该排斥,一排斥,就可能有太多的山头主义,而这个山头本来就小。”
在廖洪涛看来,2004年的怒江大坝事件,是NGO发展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政府、媒体、NGO相互合作,改变了事件的方向。他认为,NGO需要让政府部门充分了解你的贡献和重要性。“乐施会至今已累计投入内地扶贫资金约5亿元,每年几千万的钱砸下去,社区知道,老百姓知道,合作的机构知道,但其他政府、媒体和公众是不知道的。既然做了好事,为什么不扬名呢?”
乐施会募款方式
乐施米:每年5月,为期4天的乐施米义卖活动会在香港举行。100克装的小包乐施米,售价为20港币。乐施会的资金主要来自公众,有非常严格的问责性,需要向社会交代。截至2008年8月26日,乐施会为川震筹的公众捐款已超过143,000,000港币。在香港,乐施会拥有超过11万个市民为每月捐款者,每月固定把钱存入公布的账号,有人从中学起,十年二十年还在捐,“捐钱比纳税还多”。
乐施毅行者:旧称 “毅行者”,是香港最大规模的体育筹款活动,首届于1981年举行。每年筹得的款项约占乐施会该年筹款总额的15%,用于推行各项扶贫救灾及倡议工作,为不同地域、性别的贫穷人改善生活,不分种族、宗教和政治界限。
13、单一主体流域整体开发有利于水电发展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2008-9-27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5.4亿千瓦,居世界第一。截至2007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45亿千瓦,但与发达国家平均70%左右的开发程度相比,我国水电开发程度还相对较低。
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水电在推进 节能 减排、提升再生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凸显。近年来,我国水电开发出现了可喜的局面,各大流域水电开发如火如荼,但开发模式不尽相同。
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来看,一个开发主体负责一条流域的整体开发,较之多个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具有更多的优势。流域梯级开发对流域经济资源结构、生态系统的冲突与平衡、社会结构的解体与重构都将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较单个 工程 而言具有群体性、系统性、累积性、潜在性等显著特征,因此也更加复杂和深远。同时,河流的不同梯级开发方式,对流域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也不同。一个主体负责一条流域的整体开发,更有利于统筹规划,有利于实现水电开发经济、 环保 、社会效益的最优化,有利于水电的又好又快开发。
国内外单一主体实施流域整体开发的成功实践
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全世界水电资源开发迅速推进。在开发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成功的流域开发模式和经验。
一、国外流域水电开发的实践
加拿大拉格朗德流域水电开发
加拿大拉格朗德河全长861公里,流域面积9.8万平方公里,年均径流量546亿立方米,分4级开发。此外,还从邻近的卡尼亚皮斯科河和伊斯特梅恩河引水至拉格朗德河,跨流域年引水量共382亿立方米,使拉格朗德河总的年径流量达928亿立方米。
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局负责拉格朗德河流域水电开发和经营,在上个世纪70到80年代,完成了该流域水电开发。干流上4大电站(分别为拉格朗德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加上其他几个稍小的电站,总装机容量达1604万千瓦,年发电量838亿千瓦时。由于是一个开发主体,对水电开发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统筹优化,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1)经济效益显著。由于发电成本很低,拉格朗德河流域的梯级水电站不仅供应本国用电需要,还通过更远的输电线路向美国东北部售电,经济效益显著。
(2)调节性能良好。拉格朗德河干流各梯级电站调节库容总计990亿立方米,超过了总的年径流量,调节性能非常好。
(3)跨流域集中开发。规划中考虑从相邻河流进行跨流域调水,集中到一条河流上进行梯级开发,扩大其发电能力,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
美国田纳西流域开发
田纳西河是美国东南部俄亥俄河的第一大支流,长约1450公里,流域面积10.6万平方公里,河口多年平均流量1800立方米每秒。20世纪30年代前的田纳西流域由于长期缺乏治理,经常暴雨成灾,洪水为患,是美国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之一。
美国政府1933年组建田纳西流域 管理 局,对田纳西流域进行综合开发和管理,使其成为一个具有防洪、航运、发电、供水、旅游等综合效益的水利网,由贫穷落后地区变成了环境优美的中等发达地区。田纳西流域的开发治理工程赢得世界范围的卓著声誉,在水电方面,共建成30座水电站,总装机609万千瓦,取得了重要的经济效益。
田纳西流域管理局作为田纳西河流域唯一的综合开发主体,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以上游大水库带动下游小水库,综合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使效益最大化”的模式统筹进行流域梯级开发,其开发模式成为流域开发的成功典范。
澳大利亚雪山工程
雪山工程位于澳大利亚东南部,通过大坝水库和山涧隧道网,在雪山山脉的东坡建库蓄水,将东坡斯诺伊河的一部分多余水量引向西坡需水地区,沿途利用总计760米的落差发电供应首都堪培拉及墨尔本、悉尼等城市。
澳大利亚雪山工程公司(前身为雪山管理局)负责雪山工程开发和运营,对整个工程实施统筹规划。工程于1949年开工,1974年竣工,历时25年,总投资8.2亿澳元,建成了16座水库、7座水电站、1座抽水泵站、12条隧洞等。水电站群总装机375.6万千瓦,通过水库的调蓄,电能输出几乎是均匀的,不受入流条件的影响,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我国流域水电开发的实践
乌江流域水电开发
乌江全长1037公里,干流总落差达到2124米,年均径流量达534亿立方米。根据国家批准的《乌江干流规划报告》,乌江干流拟建11座梯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879.5万千瓦(因三峡水库淹没1级,目前只有10级),其中,贵州境内将修建9个梯级水电站,装机容量 655.5万千瓦。
为开发乌江水电,国家借鉴国际水电开发成功经验,推行水电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在1992年成立了流域水电开发公司--乌江水电开发公司,负责统筹实施乌江流域的水电开发。目前,乌江流域已建成投产的有乌江渡(含扩建)、东风、洪家渡、索风营电站,开工建设了构皮滩电站,启动了思林、沙沱电站前期相关工作。根据乌江公司制定的开发规划,到2010年将完成贵州境内乌江干流梯级开发的任务,并以此带动乌江支流中小水电开发。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
雅砻江是长江上游金沙江最大的支流,全长1571公里,年均径流量602亿立方米,天然落差3830米,水能蕴藏量3340万千瓦,干流规划建设21座水电站。
上世纪末,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建成投产了当时中国最大的水电站--二滩水电站(装机330万千瓦)。在此基础上,国家 发改委 于2003年授权由二滩公司全面负责雅砻江流域梯级水电站的建设与管理。二滩公司通过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本着“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着力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制定了实施雅砻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四阶段战略”,加快了雅砻江流域的开发步伐,力争在2025年以前,全面完成雅砻江流域的开发,公司拥有发电能力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目前,雅砻江梯级水电开发的第二阶段战略全面启动,雅砻江下游梯级开发全面展开,下游龙头电站锦屏一级水电站(360万千瓦)已于2005年经国家核准并正式开工,2006年实现大江截流;锦屏二级水电站(480万千瓦)于2006年经国家核准,并于2007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官地水电站(240万千瓦)、桐子林水电站(60万千瓦)已基本完成前期筹建,争取国家核准。同时,雅砻江中游 项目 开发也在积极推进,中游龙头梯级两河口电站(300万千瓦)的筹建工作已于2005年启动,牙根(150万千瓦)、楞古(271.8万千瓦)、孟底沟(184万千瓦)、杨房沟(150万千瓦)、卡拉(100万千瓦)等梯级电站的前期勘测 设计 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为实施第三阶段战略作积极准备。
为充分发挥流域开发的优势,二滩公司对流域开发实施总体规划,力图通过统一组织实施流域梯级输电规划、流域对外交通规划、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超前组建流域集控中心,充分发挥两河口、锦屏一级、二滩水电站“三大水库”库容优势,实现全流域联合优化 调度 ,使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单一主体实施流域整体开发具有明显优势
从世界范围的流域水电开发实践来看,单一主体对一条流域进行整体开发具有明显的优势,更有利于统筹规划,实现水电开发经济、环保、社会效益最优化,有利于水电的又好又快开发。
一、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有利于结合电力市场发展要求,实现流域加速和最优开发。
流域梯级水电站之间不仅有电力联系,还存在较为复杂的水力联系,特别是较大规模的水库电站,对下游梯级有补偿调节效益,往往在河流梯级开发中具有重要地位和骨干作用。在确定各梯级水电站的开发时序和开发进程过程中,为实现整个梯级开发的投资效益和能源开发效率的最大化,应从流域梯级整体角度进行研究和选择,依据各电站的具体特点,如电站规模、调节性能、地理位置、开发条件、技术经济指标、上下游梯级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结合当地电力系统的特点和电力市场发展要求,对各梯级电站按“统一规划,有序建设”的原则进行开发,实现流域的加速和最优开发。
由单一主体负责全流域的开发和经营,便于统一规划、合理实施。反之,如流域梯级电站分属不同的投资主体进行开发,不仅不能站在全流域和全局的角度进行统筹安排,还容易造成各自为政、在项目报批、报建过程中相互矛盾的局面,最终影响和制约水电开发速度和整体开发效益。
二、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有利于统筹考虑电力接入系统和外送规划。
大部分水电电源点远离负荷中心,而输电线路走廊资源十分有限,如果流域内水电电源点接入系统设计不统筹兼顾,将造成宝贵的走廊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不仅制约水电电源的开发,也使得流域梯级水电优化运行因网架上不能保障而无法落实,浪费了投资,降低了效益。
由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资源整体开发,在接入系统方面,可以从全局出发,远近结合,对流域梯级电站的输电走廊进行统一规划,做到整体最优,运行经济。
三、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管理效率,加快开发进度。
受自然条件制约,水电站地理、交通条件恶劣,给工程建设物资运输、枢纽布置和施工带来许多限制因素。特别是上下游梯级之间,在枢纽、施工辅助设施、碴场、交通和管理基地、甚至大型施工机械等方面,如果能够统一协调和规划,可以将不同梯级水电站的部分临时甚至主体建筑物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就会节省投资,加快电站建设。同时,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对整个流域开发实行统一管理,可以减少很多管理环节,统筹人力资源配置,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有利于梯级电站的联合优化调度,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由于水电站本身所具有的固有特性,使得运行管理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一方面,从水力系统来看,由于水情变化的随机、不重复和不确定性,使得水库运行计划的制定难以抉择;另一方面,从电力系统来看,水电站又是电网电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能具有不能储存的特点,发电、配电和用电均在同一瞬间完成,电力负荷的不确定性,加上系统中不同技术经济特性的水、火电源配合运行,使得水电站最优运行调度方式的确定受到多种因素、多种边界条件的影响。对于流域梯级群来讲,由于电站众多、类型不一,再考虑电网实时需求,其调度方式更为复杂、难度更大。
由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可最大程度地协调上、下游梯级的水力、电力、泥沙、防洪关系,有利于流域梯级联合优化调度,实现综合开发效益最大化。
五、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可以有效解决梯级补偿问题,促进龙头梯级电站建设,有利于改善电网特性。
水电具有季节性强的特点,丰枯出力差别大,为改善电网特性,需要建设一些调节性能好的龙头梯级电站。但是由于要修建高坝大库,龙头梯级电站本身的技术经济指标并不很优越,其效益更多地体现在对下游梯级电站的补偿效益上。《电力法》规定,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为了引导投资兴建具有大库容、高调节补偿能力的水电站,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水电资源富集的省市,政府已出台了《流域梯级水电站间水库调节效益偿付管理办法》,将下游梯级电站因上游梯级调节增加的效益按一定比例返还上游梯级。
如果流域梯级电站分属不同的投资主体开发,在如何对待水库补偿效益分配问题上,必然存在很大矛盾,如处理不好,有可能引起纠纷,影响各有关投资方开发水电的积极性。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资源开发,由于基本不涉及到利益再分配,因而可以有效地避免梯级补偿问题,促进龙头梯级电站建设,有利于改善电网特性。
六、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水电开发,可以统筹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工作,有利于水电科学开发与和谐开发。
流域水电开发各梯级之间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统筹考虑,相互结合,真正发挥保护措施的整体作用。同时,为维护国家、开发企业和移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必要对流域梯级电站之间的征地移民补偿标准和 政策 进行统一,避免因相互攀比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由单一主体进行流域整体开发,可以统筹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征地移民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流域开发的顺利进行和当地移民的脱贫致富,实现流域水电科学开发与和谐开发。
结论
纵观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内外水电开发的探索和实践,结合流域水电开发特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单一主体实施一条流域整体开发的模式,可以统筹开展流域水电开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和移民等工作,有利于实现流域水电开发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的完整保护,有利于构建流域和谐的人文环境。
单一主体实施流域整体开发完全符合水电资源开发的特点和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这种模式对实现水电开发的和谐与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对实现我国水电资源的科学开发、又好又快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
14、冯永锋:环境灾难问责不能轻描淡写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2008年09月27日
连续好多天,中国多位官员或引咎辞职,或被停职、免职。因为奶粉,因为煤炭,因为铁矿的尾矿库,原因多多,后果却很相似:只要面对群众的生命安危作为乏力甚至不作为,都会被问责。
可是我发现,夹杂在这几次事件中同时爆发的环保事故,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对管环保的官员进行责任追究。上海某农药厂泄漏300吨除草剂事件是如此,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故,也是如此。
有人说,安全生产问题与环保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2005年年底“吉化爆炸污染松花江事件”,被问责的是环保总局的官员,可它首先是个安全生产问题;2008年9月中旬的上海农药厂泄漏也可视为安全生产问题。既然问题性质相似,那么为什么有的被如此严肃对待,有的却被轻描淡写?
有人就说了,这些事件是死了人的。而阳宗海的污染,虽然造成了当地群众饮水的困难,但没有死人;上海农药厂的泄漏,虽然让很多人住进了医院,但没有死人。
可是,如果我们细细调查,死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至少很多无辜的生物死掉了,草也好,土壤也好,河湖也好,在空气中飞舞的昆虫也好。阳宗海的砷污染,按照侯明明教授的说法,至少在三年内没法消除,在这期间,生活在阳宗海里的那么多生命,到哪里去寻找“替代食物”和“安居房”?而上海农药厂泄漏之后,生活在核心区的那些昆虫、青草,又怎么可能逃脱被毒杀的厄运?
一个社会是否文明,不仅体现在每个人是否得到足够的尊重,其生命权益是否得到足够的维护,更重要的是,与人类生活在一起的自然生态系统,包括土壤、水、阳光、空气、河流、山脉等,其权益是否也得到足够的尊重和维护。一个只注重人类自身“慈善”的社会是有待改良的社会。只有当人类跳出人类自私的圈套,对自然公益也表示出足够宽广的胸怀时,社会文明才算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所谓环境保护,本来就是自然生态的保护。因此,考核办法就不该局限于是不是死了人,有没有对群众的生命权益造成危害,还要扩展到更宽广的天地:还要看是不是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了危害,这危害包括污染物过度排放,比如把高浓度的污水偷排到河道中;也包括对自然界的严重创伤,比如砍掉一片天然林。既然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在矿产生产方面,在休闲娱乐方面,都能够对管理不善的官员进行公开问责,为什么在事故更加频发的环境保护方面,却一直迟迟不肯正视和严办呢?
有人说,不对啊,从2005年年底的松花江事件导致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下台开始,环保问责就算入戏了啊。我想,大家可以收集一下2005年至今因环境事件而被问责的官员数量,再与2005年至今中国发生的环境伤害事件进行对比,答案很快就清楚了:分母如此之大而分子如此之小。这证明很大程度上,环境保护仍旧停留于口号。
中国当前最主要的灾难,就是持续的环境伤害引发、积发的灾难。在如此严峻的形势面前,不能让直接制造灾难的环境施害者继续在惩罚圈外逍遥,不能让表面上间接、实质上是直接制造环境灾难的环保官员继续依靠虚报数字、瞒报灾情、掩盖真相来蒙混过关——如是,方不会让公众失望、自然界灰心。 (作者冯永锋,环保人士)
15、建立环境污染责任险时机已趋成熟
来源:农民日报 09-24 郑惊鸿
我国已经进入环境风险高发期,频繁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要求建立稳定的损害补偿保障机制。在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应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日前在深圳举行的环境经济政策·绿色中国论坛的与会专家学者官员都认为,建立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趋于成熟,需要国家提供立法支持,国家环保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组织试点共同推进。
目前,中国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需要探索建立新的污染防治和责任承担机制,更有效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正当其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国已经进入环境风险高发期,近年来,全国相继发生一系列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并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接到67起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6起,重大环境事件13起,造成21人死亡、705人中毒(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5亿多元。从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发生爆炸,造成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到2006年4月17日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召开,全国共发生各类重大突发环境事件76起,平均每两天就发生1起。鉴于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的趋势,建立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主要起源于工业化国家,如今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建立。迄今为止,主要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较为成熟阶段,并成为其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赔偿污染损害的财务保障机制。通过众多排污单位分别缴纳的污染责任保险费,积少成多,用以补偿个别企业因为污染事故给少数人造成的损害,既可以使环境受害者获得应有损害赔偿,也可以将单个污染企业的环境污染责任分散化,还可以使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有所减轻,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为此,一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建立环境责任保险。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2004年就在“中国责任保险发展论坛”上提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发展明显滞后,加快责任保险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言已刻不容缓。针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现状,特别是在松花江污染事故之后,全国政协多位委员提出:我国迫切需要建立和实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高污染危险企业,应实行强制性责任保险,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同时国家应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措施给予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一定的政策支持,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减少投保人的负担,政府可以以征收环境费(包括排污费、自然资源补偿费等)、环境税等筹资方式设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设立相应的救助条件,以补偿环境污染受害者。这样,因环境污染侵权而导致赔偿责任时,就可通过保险的渠道将巨额的赔偿金分散于社会,从而实现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既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又有利于对受害人的及时救济,避免了各种矛盾冲突及因之而生的社会动荡。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由我国保险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合作推出了污染责任保险,开始了初步实践。大连1991年正式开展此项业务,之后沈阳、长春和吉林等地也相继开展。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坦言,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情况并不理想,有的城市因无企业投保,已处于停顿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保险的赔付率过低,而保费却过高。如大连市1991年至1995年的赔付率只有5.7%,沈阳市1993至1995年的赔付率为零,远远低于国内其他险种50%左右的赔付率,更是低于国外保险业70%-80%的赔付率。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是按行业划分的,最低费率为2.2%,最高为8%,较其他险种只有千分之几的费率相比,要高出好几倍。在赔付率很低的情况下,坚持高保险费率不作调整,就会影响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其次是我国的环保法规不够健全,执法也不严格,对排污者客观上形不成压力。据权威部门估算,我国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1200亿,而实际赔偿数额却少得可怜,绝大部分损失由受害者、国家、社会来承担。对这种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合理局面,必须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法制,尽快改变。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五部分以“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为题指出:“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这一规定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据悉,国家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正在为此积极探索、推动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希望不久的将来,随着这一制度的建立,能为中国的环境压力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