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6
五月六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春城晚报: 环保部正式批准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新华社: 发改委副主任:中部崛起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3、燕赵都市报: 太湖蓝藻今年仍有可能暴发
4、科技日报: 根治“电子垃圾污染”破局有望
地方信息:
5、中国环境报: 滇池无法避免蓝藻水华
6、新华网: 湖南部分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增
重大水事:
7、新华网: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人与自然:
8、广州日报: 抢救海上"国宝":珠江口白海豚生存状况堪忧
江河水走西南连载之十六:
9、江河水走西南之十六——水坝更像一把双刃剑
环保法规:
10、中国发展观察: 发达国家的环境税及对我国的启示
环境时评:
11、中国信息报: “绿色保险”不是保险柜
12、新京报: 仅靠法律难堵“洋垃圾”
13、人民网环保频道: “游湖禁令”,鱼和熊掌怎能兼得?
14、新京报: 成都“散步”:理性的民意表达
15、工人日报: 公共场所禁烟面临法不责众的现实难题
1、环保部正式批准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来源:春城晚报2008-05-06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policies_laws/713291210038703_1.shtml
两年后滇池水质力争接近4类
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规划项目65个,总投资约92.27亿元。
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9项,投资约39.67亿元。其中滇池北岸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12项列为优先项目,投资27.67亿元。其他区域的污水处理、管网配套、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理工程7项作为备选项目,投资12.00亿元。项目建成并全部正常运行,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55.5万吨/日,改造现有处理能力28万吨/日,可新增COD削减能力约3万吨/年,氨氮削减能力约3000吨/年。二是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共46项,投资约52.60亿元。其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控制项目8项,投资2.98亿元;生态修复项目6项投资14.31亿元;垃圾与粪便污染治理项目7项,投资9.80亿元;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3项,投资23.99亿元;监督管理、研究示范项目12个,投资1.53亿元。《规划》要求,通过加强统一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环境法治,依法追究责任,多方筹集资金,落实规划项目;完善监控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科学研究,提供决策支持;鼓励公众参与,保护环境权益;实施规划评估,明确奖惩措施等措施,到2010年,滇池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Ⅴ类地表水标准,力争接近Ⅳ类地表水标准;滇池草海水质明显改善,力争接近Ⅴ类地表水标准。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柴河水库、自卫村水库、大河水库、双龙水库及洛武河水库7个地表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Ш类标准。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有所改善。目前,按照昆明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昆明市已经邀请国家发改委下属中谘公司编制《滇池流域污染治理中长期规划》,预计6月完成。
2、发改委副主任:中部崛起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来源:新华社2008年05月0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7201916.html
新华网武汉5月5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5日表示,中部崛起要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同时要解决好粮食生产问题。杜鹰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间隙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国家批准湖北武汉城市群、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对重点突破、综合配套整体改革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在中部地区进行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意义深远。“中部崛起要注意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粮食问题,一个是环境保护问题。希望中部地区在工业化早期就能走出一条新路来。”杜鹰说,作为欠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要避免走发达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作为粮食主产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目前,武汉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
“希望通过推进武汉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中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提供经验。”杜鹰表示。
3、太湖蓝藻今年仍有可能暴发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08-05-06
http://yzdsb.hebnews.cn/20080506/ca834834.htm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亚彪)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太湖流域相关地区水质水情分析显示,随着夏季气温持续升高,今年太湖蓝藻仍有可能大规模暴发。浙江省5日召开会议部署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蓝藻应对应急工作,全力确保环湖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田旭东介绍,通过对太湖蓝藻“水华”遥感监测,今年1到3月,太湖水域基本正常,无藻类大面积发生等异常状况;4月18日,太湖部分区域开始有藻类分布;至5月3日,藻类出现在西部、北部和南部区域。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亭说,太湖蓝藻形势十分严峻,进入有可能大规模暴发的高危时期。目前,有关部门已初步拟订《浙江省应对太湖蓝藻保障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居民饮用水危机,这一预案正征求意见并抓紧时间修改。
据环境保护部及相关专家分析,近年来太湖全湖营养盐浓度长期处在较高水平波动,太湖蓝藻水华分布已扩大到全湖。2007年5月,太湖蓝藻暴发曾引发江苏省无锡市百万居民饮用水危机。
4、根治“电子垃圾污染”破局有望
来源:科技日报 2008-05-06
http://www.stdaily.com/gb/green/2008-05/06/content_807172.htm
本报讯(记者吴红月)中国科学院化学所“马永梅课题组”与北京正康创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攻关的“废旧电路板无损伤清洁全回收”理论及技术日前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原理样机的成功合验充分证实了此项理论及技术的可靠性。这标志着“废线路板全组分高值化清洁利用技术”已经可以成功迈向产业化。据悉,公司下一步将进行年分离量3000吨工程样机的研制工作,预计将在年底前投入试生产。
据介绍,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头号废品出口目的国,曾经因处理废旧电子垃圾而导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广东贵屿现象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环保人士的极大关注。出现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是管理有漏洞,关键问题还是没有根治污染的完整技术,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地下黑工厂不惜采取火烧,酸腐蚀的土办法提取黄金,而随之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废液永久地污染了当地环境。国际绿色和平组织在一份报告中称:“电子废物的处理不当对当地的环境和居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随着国家对整个“洋垃圾进口”新规范的出台,再生资源在市场拉动下必将开始扩张。将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弃物的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也是政府治理电子废弃物污染的当务之急。
北京正康创智公司董事长韦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投资方,公司看好此项技术是因为,正好与目前国家积极推行的环保节能应用政策相契合,待国家《循环经济法》推出后,整个废旧电路板回收市场将发生颠覆性的变化,环保无污染并高效全回收技术将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中科院化学所“马永梅课题组”研究发明的此项技术从根本上解决世界上“废旧电路板无损伤全回收”的难题,其关键技术在于实现了对所有报废线路板(包括废覆铜板、边角料、带电器的废电路板等)的免粉碎直接回收和分离金属的集成工艺,金属回收率不低于95%,电路各种再生金属纯度不低于99%,电子元器件原态分离率高达98%。此外,开发的废线路板全组分高值化清洁利用集成技术实现处理过程不产生POPs废气,废气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经过专利查新发现这项技术在世界上属于原创性发明,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申报工作。待示范线样机安装调试完成,将组织国际国内权威专家进行鉴定。这从商业运作角度上保证了此项技术和整套设备进行全球推广时的权威性。
据韦勇介绍,如果工业样机示范线生产线达到设计要求,公司将立刻在广东、浙江等电子垃圾集散地投资建立2—4条年处理量3000吨/台的生产线,协助当地政府完成拉升绿色GDP指标和环保治理工作,同时采用让利于民的方式消灭“地下黑工厂”,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在真正环保的条件下获取更多的收益,以期达到政府、公司和从业人员“三方共赢”的新局面。
5、滇池无法避免蓝藻水华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05-06
http://news.h2o-china.com/interview/expert/713391210043638_1.shtml
云南省九湖办、省环保局日前组织召开了滇池水质分析及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会商会,有关部门公布了近一段时间滇池水质的监测数据。结果显示,滇池今年尚未发生蓝藻水华现象,总体水质状况良好,部分水体的透明度有所增加。同时专家也预测,由于滇池蓝藻水华形成条件尚无根本改变,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滇池蓝藻水华发生现象将无法避免。
监测报告显示,滇池外海藻生物量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但由于风浪比去年同期偏大,不利于蓝藻聚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明显蓝藻水华。另外,通过近年来的综合治理,今年一季度,滇池水体的富营养化指数为74.61,较2007年下降了5.80%,是近3年来最低值,主要污染指标除总氮外,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同时,专家预测,滇池蓝藻水华形成条件尚无根本改变,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蓝藻水华发生无法避免。如果5月天气没有出现明显降温,预计会发生蓝藻水华。
专家认为,今年短时的气温异常现象,不足以长期影响蓝藻的快速生长繁殖。根据《2008年滇池流域气温等天气气候条件变化分析预测》资料,今年主汛期呈降雨量偏少温度高的格局,有利于蓝藻的生长。另外,虽然滇池水污染治理在不断提速,污水处理厂管理、河道管理不断增强,滇池保持高水位运行,但滇池入湖污染负荷依然很大,氮、磷等营养元素丰富,再加上蓝藻生长适宜的气候条件,滇池蓝藻水华发生的强度不可能减弱。
对此,专家们提出建议:尽快建立滇池水质分析及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及时将滇池蓝藻的信息和有关情况向云南省及昆明市政府报告,统一发布有关信息和防治情况。以中国昆明高原湖泊研究中心为平台,整合科技力量,深入开展滇池水华清除与预警预报研究,科学指导滇池蓝藻水华的防治。昆明市要加强对滇池蓝藻水华的防治,加大机械除藻、工程除藻等除藻力度,减少蓝藻水华带来的危害。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的控制,有效控制和削减入湖污染物。
6、湖南部分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增
来源:新华网2008年05月06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5/06/content_8115080.htm
新华网长沙5月6日电(记者谭剑)湖南省环保局日前发布经环境保护部核查确认的全省各市州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与前两年相比,湖南省部分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增。
此次公布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砷、镉等4项。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是国家规定节能降耗必须考核的约束性
指标,砷和镉两项则是湖南省自我加压实施的考核指标。
公布的指标表明,2007年与2005年相比,湖南省14个市州中株洲、常德、张家界3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双下降”,9个市州排放量化学需氧量不降反增、6个市二氧化硫不降反增。
从公布的数据看,目前湖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大、任务重,一些市州粗放式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主要污染物排放翘尾效应明显、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这些因素导致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7、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新华网2008年05月06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5/06/content_8113943.htm
新华网宜昌5月6日电(记者江时强、徐烨)记者从中国三峡总公司了解到,三峡工程1993年开始施工准备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三峡库区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大投入采取了诸多综合性的应对和保护措施。
三峡水库2003年6月蓄水以来的监测结果表明,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上在可行性研究报告
预测的范围以内,水库的水质、泥沙、地震等方面的情况好于预期。
三峡库区干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与蓄水前相比无明显变化,总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蓄水以来的泥沙监测资料表明,长江上游输沙量明显减少。其中:2003年至2007年,年均入库输沙量为2.03亿吨,与多年均值相比减少54%。主要是因为长江流域干支流上不断兴建的水库拦蓄了大量泥沙;另一方面,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效果明显,从根本上减少了水土流失。
蓄水以来,三峡库区没有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和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事件。蓄水后三峡库区记录地震次数有所增多,但大于2级的地震极少,对三峡库区及三峡大坝均无危害性影响。
国家十分重视三峡库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多年来,相继组织实施了湖北宜昌大老岭植物保护区建设、湖北兴山龙门河常绿阔叶林自然保护工程、古大树木保护工程、疏花水柏枝和荷叶铁线蕨抢救性保护等陆生植物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工程和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工程。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和特有鱼类救护中心也已论证完成,即将启动实施。组织实施了三峡工程珍稀鱼类增殖放流,至4月22日,累计放流不同规格“水中熊猫”中华鲟495万尾。
按照《三峡工程施工区环境保护实施规划》要求,中国三峡总公司严格落实施工区环境保护措施,建设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对已完工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区的粉尘、噪音等监测指标符合国家要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
8、抢救海上"国宝":珠江口白海豚生存状况堪忧
来源: 广州日报 2008年05月06日
http://news.dayoo.com/guangdong/news/2008-05/06/content_3383542.htm
可爱的中华白海豚。
目前,中华白海豚遭受到死亡的威胁。
编前
中华白海豚,1988年被我国政府确定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也是被国际贸易公约列入世界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珍稀哺乳动物。它和淡水的白鳍豚、陆上的大熊猫、华南虎等都属同一保护级别。因而,人们称它为“海上大熊猫”、“海上国宝”。由于中华白海豚多生活在海洋近岸河口区,随着经济开发的进行,人类活动更加频繁,生存压力越来越大,世界自然保护同盟鲸类专家组主席Dr.S.Leatherwood称:“中华白海豚等海兽的濒危程度和保育难度不亚于大熊猫。”
十多年前,广东省就开始进行珠江口中华白海豚的调查,并于1999年建立珠江口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晋级为国家级保护区,自此该保护区一直在构思设立国内首个中华白海豚保护基地,但由于众多原因,这个良好愿望至今才算如愿,今日全国首个中华白海豚保护基地在珠海淇澳岛奠基动工。
从今天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全面解读广东省有关方面抢救白海豚行动中如何找到一条“两全其美”的道路。
现状:
80%白海豚聚居珠江口
珠江口内仃伶以南、桂山以北、淇澳岛以东、香港大屿山以西,总面积460平方公里,这里的海域正是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前记者随着保护区工作乘船巡游,三五成群的白海豚在海面上跳跃嬉戏,时而全身跃出水面近1米画着弧线,时而在水面上竖着尾巴扇着“扇”。
随行的专家介绍,目前在我国中华白海豚大致分布海域为:雷州半岛海域约200多头,厦门的九龙江入海口不足100头,广西钦州三娘湾100头~200头,珠江口约1000头~1200头,珠江口是这一濒危珍稀动物最重要的家园,占全国仅存白海豚的80%以上。
据保护区工程师万焕通介绍,珠江口一带中华白海豚所拥有的世代最完整,从幼儿期到老年期,幼仔(灰色)、中年(灰斑纹、灰斑块)和老年(白色、粉红色)3种颜色、6个世代的都有。专家介绍,白海豚一生颜色都在变化,出生是灰黑色,随后长成灰白色带斑点,到年老时斑点消失,完全成为白色和粉红色。
珠江口是中华白海豚最重要的家园,数量占全国仅存白海豚的80%以上,近年白海豚生存状况堪忧,广东省一直致力于珠江口中华白海豚的调查——
告急:
保护区5年发现死亡22头
由于内河和海洋交汇,气候适宜,珠江口是中华白海豚最喜聚居的地方,但海洋污染、填海围垦等人为因素会恶化和缩减中华白海豚的栖息环境,渔业资源枯竭则破坏了海洋生态链,船舶交通和海底爆破会对中华白海豚造成直接伤害。昨日,记者从保护区了解到,从2003年国家级保护区成立至今,五年经该保护区发现各类江、海豚死亡报告30头,其中仅中华白海豚就有22头。
珠江口中华白海豚种群正面临生存威胁。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生物系标本室内,20多具中华白海豚的骨架和躯体标本安静地躺在陈列窗中。
除被船只螺旋桨打伤致死、被渔网挂住窒息致死,还有因饥饿致死、胃部感染、硬物撞伤、搁浅致死原因不一而足。“抢救白海豚迫在眉睫。”珠江口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局局长陈加林说道。
生存危机之一:海水污染食物减少及海底爆破等因素
海洋污染、填海围垦、渔业资源枯竭、海底爆破等因素,让中华白海豚的生存危机四伏。有专家撰文指出,桥墩桩基、海底隧道等工程,会使河口水域范围被缩窄,潮间带生物和鱼类失去了原有的生活环境,直接影响到中华白海豚的觅食场所。
在众多危机中,中华白海豚遭遇生存“头号杀手”当属海水污染。据广州市海洋地质调查局完成的“珠江三角洲近岸海域(2003年~2005年)海洋地质环境调查”的结果表明,珠江口附近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氨、pH值、磷酸盐、铅、硫化物、石油类均达到了重污染级,其中重金属铅、无机氮、石油类几乎100%污染超标。
过度捕捞也让中华白海豚的食物日益枯竭。昨日记者从保护区了解到,近年的报告介绍,因饥饿或胃部中毒感染致白海豚死亡就超过7头。
此外,近海渔业也在遭受“荒漠化”之痛。过去,包括广州、东莞、中山、珠海、深圳和港、澳特别行政区近岸约6000多平方公里的珠江口海域曾有200多种海洋鱼类产孵、索饵,其中的青鳞鱼、白姑鱼、鲻鱼等都是中华白海豚喜食之物。现在,这里的鱼汛次数和种群数量都大幅减少。
“幸好,由于保护区的划设,内伶仃岛周边水域和香港大屿山以西海域的水质仍然良好,还有多种河口性鱼类在此产卵,整体环境未遭大的破坏。”陈加林介绍。
生存危机之二:生命周期和哺乳习惯导致无法大量繁殖
保护区专家介绍,除了人为因素,影响白海豚生存环境外,中华白海豚自身生命周期和哺育也影响和加剧白海豚的生存受到威胁。
中华白海豚生命期约40年,雌性个体性成熟期9~10年,雄性个体性成熟期11~12年,但雌性个体至少每隔3年才能产1胎,一次只能生产一仔,怀胎一般11个月,哺乳期为12个月,幼体成活率极低,种群个体间存在为争夺食物、异性、空间进行厮杀等原因,导致中华白海豚不像其它哺乳动物大量繁殖,而人工繁殖技术尚不过关。
陈加林说:“希望保护基地的建立,不仅能为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救治、科研都能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也能加深对中华白海豚的了解,因此人工繁殖不是不可能的”。
9、江河水走西南之十六——水坝更像一把双刃剑
文/汪永晨
《大型水利工程不属于可再生能源的12个理由》这篇文章在61个国家被247个组织使用。减少能源使用对气候和环境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并保证能源安全的资金应该被用于发展新型可再生能源。最重要的几个新型可再生能源包括:沼气,地热,风力,太阳能,海洋能量和小型水利工程(小于10万千瓦并在世界水坝协会的指导下完成)。
那么,大型水利工程不应属于新型可再生能源范畴的12个理由是什么呢?
一,大型水利工程在减少贫困方面没有其他可再生能源所具有的优势。
大型水利是一种集中化的、需要大量资金、大量需求和长距离输送的工程。与此相比,新型可再生能源则可在比较小的范围内建立分散的工程点,从而达到减少输送费用和输送过程中的损失并分享开发成果。而且如果要做到给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没有通电地区的人们输送电力,我们真的需要在这种分散式的新型可再生能源上下很大的功夫。
二,将大型水利工程包括到新型可再生能源会占用大量资金。
大型水利工程是最贵的基础设施之一。而这些工程将会用掉发展可再生能源资金的大部分,留给新型可再生能源很少的钱。
三,大型水利工程的倡导者们通常低估成本高估受益。
大坝的倡导者们习惯性的低估水坝的经济成本,搬迁人数,补偿金额以及损失的土地,家园和生活环境。然而当成本往往远高于预算时,很多水坝的发电量却比承诺的少很多。
四,大型水利工程会使我们在全球气候变化中变得更脆弱。
大型水利工程的开发商们直到现在还是没有把气候变化对水文的影响考虑进去。这就是说,大坝的设计中没有考虑由于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极端的干旱或洪涝等。这却对水坝的功用起到致命的影响,尤其是干旱,会使水坝的发电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还会影响水坝安全。
五,在大型水利工程中没有技术分享带来的收益。
全球可再生能源基金和二氧化碳交易机制都应该是为从北半球向南半球传递新科技和提供扩大生产及减少单位成本所需的支持而设立的。而大型水利工程则不属于这个范畴。因为大型水利工程的技术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了。
六,大型水利工程对社会和生态有很大影响。
世界水坝协会表示,大型水利工程要对4000至8000万不得不离开家园的人负责,这当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没有得到或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还有成千万失去土地的人不得不生活在河流下游并忍受着水坝带来的各种影响。同时,大型水利工程也是河流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原因。
七,减少大型水利不利影响的办法往往都是失败的。
有很多大型水利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我们不知道也很难估计的,而我们用以阻止和减少这些影响的方法又常常失败。就连那些被承认的水库移民也很少能够重新找到从前的生活。
八,大型水利的倡导者反对"防止建设毁坏性水利工程标准"。
世界水坝协会已经整理出了一套水利工程标准。这些标准可以用来防止毁坏性水坝的建设,减少负面影响并鼓励寻找替代品。但是由于遵守规则意味着少建水坝,水坝支持者,比如说世界银行和国际水利协会对世界水坝协会的标准群起而攻之,同时还阻止这些标准的实施。
九,大型水坝会释放大量的温室气体。
水库中腐烂的有机物会产生大量沼气和炭氧化物。科学上对如何测量水库产生的温室效应仍有争议,如果将水库发电和燃料发电相比较的话,在热带的水库则比燃料电站释放多很多的温室气体。
十,大型水利工程既慢,又很粗笨,不灵活,造价也越来越高。
由于它们的规模很大,又对地点有特殊要求,大型水利比其它电力工程时间长,造价高。大型水利工程的平均建筑时间为6年,而风力电站和太阳能电站则在建成后几个月内就可开始收益并偿还贷款。世界银行发现水利工程的造价再逐渐上升,这是由于大多数合适的地点已经被用光了。
十一,很多国家已经过于依赖水利发电。
有63个国家一半以上的电力都是依赖水利的,这些国家大多集中在南半球和前苏联国家。这些依靠水利的国家大多已经领教过了干旱,还包括能源短缺和停电,这个问题更被认为会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而加剧。然而,正是在这些国家,大型水利工程还在不断的上马。
十二,水利发电经常由于水库泥沙沉积而变成不可再生能源。
随着沉积物越来越多,水库的容量也日渐下降而导致最终失去发电能力。每年的汛期期间都会有大量的泥沙沉积在水库。气候变化使得洪水变得更加频繁也使泥沙沉积的速度变得更快,当然也使水库的寿命变得更短。
范晓和易水曾一起在《中国国家地理》上撰文《反水坝运动在世界》,文中这样说到: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造大型水坝的国家。科罗拉多河上雄伟的胡佛大坝,不仅开了世界大型水坝之先河,也成了美国大坝一个鲜明的符号。但美国也是最早开始拆除水坝行动的国家,不仅拆除水坝的数量最多,影响最大,而且在拆坝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也领先于世界。
我们可以对美国拆坝的事件做一次简单的回访:建于20世纪20年代的埃尔瓦水坝和格莱斯恩山谷水坝,位于华盛顿州埃尔瓦河上。分别高30米和70米。曾几乎毁灭了埃尔瓦河的硬头鳟鱼和鲑鱼的渔业,而当地的斯克拉拉姆部落早在1855年就经政府批准获得“永久”享用渔业的权利。水坝的联邦能源管理局牌照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期时,斯克拉拉部落和环保人士便发起了拆坝运动。1992年,国会终于指示内政部门进行“完全恢复埃尔瓦河的生态系统和本地洄游性鱼类捕鱼业”的计划,其中包括拆除水坝和处理水坝堆积的1150万立方米的沉积物。
拆坝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发生在2001年10月,威斯康星州的巴拉博河上的一系列水坝被拆除,115公里长的河流得以恢复本来面目。这是美国历史上使河水重新恢复自由流淌的最长的一段河段。威斯康星州草原河上的沃德佩柏水坝被拆除后,被囚禁了近一百年的草原河,终于又开始寻求它的天然流径了。当地居民打电话给水坝的所有者,热情洋溢地表达他们看到河流新景观以及环境恢复以后的欣喜。
对拆坝也有反对的意见,拆坝之前也曾发生激烈的争论。最典型的是对俄勒冈州斯内克河上的下花岗石大坝、小鹅大坝、下纪念碑大坝、冰港4座大坝的拟拆事件。为恢复濒危的鲑鱼种群和保护环境,当地的环保组织、印地安人和渔业工人要求拆除这4座大坝,并得到俄勒冈州州长的支持。拆坝者对水坝所有者美国陆军工程师团提起诉讼,他们称这些大坝提高了水温,增加了水中氮的含量,违反了水质标准。此举遭到依赖于斯内克河进行驳运、灌溉和发电的农民和其他人的反对,这些人由此发起了“拯救我们的大坝”的运动,并在互联网上请愿、征集签名、举行集会等。僵持不下之时,美国陆军工程师团认为,拆坝的决定必须由国会作出。
为此,国会在西北地区安排了15次公众听证会,听取公众对联邦4H(即水电、栖息地、孵化场和捕捞)计划的意见。赞成拆坝者认为大坝是鲑鱼的杀手;反对拆坝者认为大坝是华盛顿州东部地区的生命线,毁掉这些坝就是挖掉了这个州的心脏。在听证会上,代表西北部的国会议员也反对拆坝。拆坝问题一时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争论甚至影响到2000年的选举。1999年2月24日,克林顿总统和国务秘书巴比特,也因为斯内克河和哥伦比亚河的水坝拆除计划而受到质询。
直到2001年,争论才有了结果,美国联邦法院裁决美国陆军工程师团在斯内克河上的4座水坝的运行违反了《净水条例》。波特兰地方法院责令美国陆军工程师团在60天内拿出方案来降低水库水温,保护河水质量,以免鲑鱼和硬头鳟鱼遭受威胁和危害。在执行这一裁决中,美国陆军工程师团将花费数百万美元改造水坝及保护华盛顿州东部的濒危鲑鱼。按照该师团考虑的方案:大坝附近的土工建筑物将被拆除,大坝不再使用,让华盛顿州东部225公里的斯内克河恢复自然流动状态。这4座水坝是美国迄今拟拆的最大的水坝,不过这一拆坝计划至今仍处于争议之中。
让无声的鱼类重回它们的家园
除美国以外,拆坝运动在世界上的其它许多国家也正此起彼伏。
与美国毗邻的加拿大仅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就有超过2000座的水坝,其中大约有300座已失去原有的功能,或只有微小的效益,但却造成很大的环境生态问题。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2000年2月28日宣布拆除建成于1956年的希尔多西亚水坝,并和水坝所有者达成一项恢复这条河流生机的协议。该水坝截取了希尔多西亚河百分之七十的水流进入包威尔水力发电厂。现在,河水将被重新导回希尔多西亚河。在水坝建造前,这条河曾栖息了粉红鲑鱼、大麻哈鲑和银大麻哈鲑等许多珍贵鱼种。而据1999年估计显示,粉红鲑鱼的族群已完全消失,而银大麻哈鲑和大麻哈鲑仅剩数百尾至数千尾。作为多年来致力于推动拆坝的主要力量的希尔多西亚联盟这样评论说:“希尔多西亚水坝的拆除为未来更多大坝的拆除树立了一个先例。这是至今本省水坝拆除工程中规模最大的,这次的协议通过适应性管理来恢复河流生态的方法,为本省提供了一次进步的示范,也将对本区这条主要的鲑鱼河流的整治贡献良多。”
众所周知,美国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所以有一种观点认为拆坝目前主要是发达国家的事情,因为它们的水坝大都已进入病险期,而且水力资源开发程度已很高,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不同。但是世界上不少发展中国家因为环境和社会问题,已经转变了对大坝简单的支持态度,比如泰国。
泰国目前的拆坝运动表现为一种很特殊的方式。不是立即拆除所有硬件,而是完全开放水闸,放弃水坝的设计功能,让河水和鱼儿自由流动,尽量恢复河流的自然生境。最典型的是1994年6月建成的帕满水坝,它位于泰国东部蒙河与湄公河的交汇地带,毗连老挝。该河域有四五十种独特的鱼类品种,并因其秀丽的自然风光吸引了不少游客。但从水坝建成后,这些鱼类已在帕满一带消失,沿河居民的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被迫搬迁的村民也未得到应有的赔偿。村民连同环保组织和有关专家在7年间进行了各种活动,要求拆去水坝,终于使政府同意在2001年开放帕满水坝的八道水闸。
还有泰国的拉斯沙来,由于水坝位于天然盐矿之上,使得水库的水不能作为灌溉之用,水库也淹没了当地居民赖以维生的淡水沼泽森林。使得15000多人失去农地,而且其中超过六成的人没得到补偿。经过居民数个月的抗争,终于使政府在2000年7月下令水坝闸门开启两年,政府也同时开始研究开放水闸对于渔业和人民生活的作用。
拆坝运动在世界:
在非洲:
2001年10月,加纳政府宣布搁置伏尔塔河上的布尔水坝工程。因为该工程将会淹没部分国家公园的土地,破坏河马的栖息地,并影响数千人的生活。在乌干达的维多利亚尼罗河上,富有争议性的布扎加里水库被制止,拯救了世界著名的布扎加里瀑布。
在欧洲:
欧洲对数以千计的50年代以前兴建的水库执照都要求进行重新审核。法国曾因大坝的影响,造成多尔多涅河、赛纳河等5条河流中鲑鱼的绝迹,现在已为恢复鲑鱼的栖息地、复苏渔业及解决严重的淤沙等问题而开始了拆坝行动。
在亚洲:
日本:2000年10月新上任的长野县知事田中康夫,下令冻结8处计划兴建中的水库,并于2001年2月发表“摆脱水库宣言”。2001年6月21日国土交通省发表了一份关于公共事业改革的文件,提出“冻结有关大型水库工程建设计划的新的勘测项目”。据2002年8月1日的《朝日新闻》报道,已面临计划终止的水库有92座。此外,政府对九州熊本县荒濑水库报废的决定,被称为是对“河道水泥化政策”的一次突破。
韩国:2000年6月5日,当时的总统金大中宣布,为了保护东江河域的生态系统和20种濒危的生物以及首次发现的7种动植物,政府正在取消江原道的永越水坝工程计划,并将把东江河域设计成一个“对自然友善的文化与观光区”,为当地居民开创新的工作与其它经济效益。
水库跟埃及的金字塔不同,它们并非永恒
人们在拆除这些水坝的时候,确实也没有忘记水坝在发电、灌溉、防洪、航运、供水以及旅游等方面给人类带来的利益。但也许没有什么东西比水坝更像一把双刃剑,在享受它带来的一些利益的同时,也不得不承受它给我们的自然和社会带来的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当人们谈到水坝的利益时,往往并没有把所失与所得进行综合的、全面的比较与权衡。
另外,大坝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本来就有很多的替代方案,比如防洪,有专家就提出了“分流淤灌”的方法,而并不一定要筑高坝、筑高堤。比如发电,能源的多样化以及火电环保技术的改进,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值得关注的是,面对日渐增长的反坝呼声,在世界保护联盟和世界上许多大坝的支持者世界银行的推动下,于1998年成立了独立的世界水坝委员会,以便检讨水坝发展的有效性;评估水资源和能源发展的替代方法;对水坝的规划、设计、评估、施工、运营、监督和退役的全过程,提供国际准则、指导方针和标准。
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耗资上千万美元、历时两年、经最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之后,世界水坝委员会所作出的结论。这些结论集中反映于长达400页的报告《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中,其中最重要的也许是这样一句话:“水坝对人类发展贡献重大,效益显著;然而,很多情况下,为确保从水坝获取这些利益而付出了不可接受的,而通常是不必要的代价,特别是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代价。以‘一个群体之所得,抵另一个群体之所失’的资产负债表式的方法来评估,水坝的成本和收益是不能接受的,特别是在各界都已承诺保护人权和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
假如让19世纪的人们再从空中来俯瞰大地,他们一定会为20世纪的人们“让那河流改变了模样”而瞠目结舌:世界上已几乎没有不被水坝箍起来的江河流域了。
世界上的许多河流都变成了水库搭起来的台阶,河流的自然径流模式和正常的地质作用过程被彻底改变;它淹没大片的良田、森林、乡村和城镇;它诱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它造成下游的河道、湿地干涸,以及三角洲和海岸线的退缩;由于工程隐患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大坝溃坝造成大量生命和财产损失;它引起河水的化学和物理变化,并导致水质的退化和毒化;它使大量的水在面积庞大的水库中被蒸发掉,导致水资源的严重损耗;被淹没的森林、土壤和其它有机物在分解过程中消耗水中的氧气,并放出二氧化碳和甲烷,从而产生温室效应;它破坏了河流流域、河口和近海地区的自然生境和原始生态系统,从而导致大量生物物种的灭绝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它破坏或淹没了许多自然的、文化的景观资源和遗产;它造成诸如钉螺、蚊子等疾病传播媒介滋生的有利环境,从而导致血吸虫病、疟疾等疾病的高发和蔓延;它造成大量的移民,从而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不断追加的巨额投资、相互矛盾的使用功能、高昂的综合代价等等因素,更使大坝的效益常常成为一个神话。
更重要的也许是水库的寿命。这种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回避,长期以来给人一种完全的错觉,那就是随着河水的千古长流,电站大坝也会一劳永逸地运转下去。而实际上任何一座水库都有它淤满、老化和报废的时候,而且在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下,这一期限比人们预计的要短得多。据世界水坝委员会的报告,世界范围内水库的泥沙淤积十分严重,现在每年约有1%的水库淤满报废。
拆坝,人类遭受的第二次报复。
水坝成后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大自然对人类的第一次报复,那么拆除这些大坝时,就是人类遭受的第二次报复。、如果说大坝建成后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大自然对人类的第一次报复,那么拆除这些大坝时,就是人类遭受的第二次报复。
当人们不得不去拆除一些大坝时,才发现面临和建立这些大坝时一样多的风险和挑战。水坝退役实际上包括从停止发电到完全拆除水坝以至恢复河流的天然状态的过程。这其中最大的难题也许就是如何处理水库中的巨量淤积物,拆坝特别是拆除大型水坝后,大量淤沙下泄也会给下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
另外,拆坝同样需要高额的投入,也同样需要协调处理不同利益团体之间的矛盾。也许在这时,人们才会意识到,当初建水坝时还有更多的成本没有被计算进去,水库报废的后果在建设水坝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也几乎没有被考虑。也不知是否在这时,人们才会对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有真正的理解。
怎样去拆除大坝尤其是半个世纪以来兴建的大量“主坝”(按水坝业的定义是坝高至少150米)?拆除和清理大坝的资金从何而来?河道及河域的生态将如何变化?与河流隔绝几十年的鱼类会重新出现吗?面对这些,人们还是那样无知。
幸运的是,这些问题和知识空白已经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热情。
没有河流的健康,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健康
地球上所有的陆地都是江河流域的一部分,所有陆地都是由流在其上或穿越其中的水所形成的。江河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把水汇入大海。它带来了水,也带来了沉积物。它形成了一片片的冲积平原,成为了人类文明的摇篮;它造就了河流流域、河口以及河口附近海域多姿多彩的生态系统。因此可以说,没有河流,也就没有人类!
不仅人是有生命的,河流也是有生命的,整个生态系统也都是有生命的,他们与人在生态伦理上是平等的。河流的生命体现在它那万古不废的自由流淌。当人们仅仅为了自己的需要,并按照自己的意志,用无数大坝把河流束缚起来、囚禁起来时,河流就患病了;当我们吸干榨尽式地耗尽了每一滴河水资源,只留下一段段干涸的河床时,河流就死亡了。而这最终也威胁到了人类自己的生存。所以也完全可以说,没有河流的健康,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健康!
拆坝,就是人类对自然、对河流的一种忏悔。从建坝再到拆坝,人们强迫河流进行了完全相反的调整和适应,它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给了人类两次的报复,使人们付出了双倍的代价。然而这又是人类不得不迈出的一步,这不是历史的倒退,也不是要让人类重回洪荒时代,这是人类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然,重新去把握和适应人与自然应有的关系,真正走上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0、发达国家的环境税及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08-05-06
http://news.h2o-china.com/policyandmarket/policyanalysis/713561210062144_1.shtml
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发达国家逐步认识到传统工业化道路的缺陷,并运用多种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治理环境。环境税收是一种通行的经济手段。发达国家环境税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初,经合组织环境委员会首次提出“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排污者承担规制、监控排污行为的成本,其种类主要包括用户费、特定用途收费等,专项排污收费构成了环境税的雏形。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环境税种类日益增多,包括排污税、碳税、硫税、汽车燃料税、轻型燃油税、电力税、气候变化税、煤炭焦炭税、航空燃油税、发动机交通工具税、废弃物最终处理税、包装税、水资源税和采矿税等。各种能源税或能源环境税一方面用来筹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用于引导生产和消费。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发达国家纷纷推行绿色的财政、税收政策,许多国家还进行了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目前,环境税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主要的环境政策手段。
发达国家几种典型的环境税
发达国家典型的环境税主要有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
大气污染税包括:1.二氧化硫税,即对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征税。1972年,美国率先开征此税,其税法规定:二氧化硫浓度达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分别课征15美分和10美分,以促使生产者安装污染控制设备,同时转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1991年,瑞典也开征了二氧化硫税,该税根据石油和煤炭的含硫量来征收。征收二氧化硫税的国家还有荷兰、挪威、日本、德国等。2.二氧化碳税,即对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污染物征税。1991年,瑞典对油、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和国内航空燃料征收二氧化碳税,其税基是燃料的平均含碳量和发热量。
水污染税是对水体污染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德国的水污染税以废水的“污染单位”为基准,税率全国实行统一,税金全部作为地方收入,用于改善地方水质。荷兰的水污染税则是由政府对向地表水及净化工厂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征收。
噪声税是对超过一定分贝的特殊噪声源所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主要是为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在飞机场附近安装隔噪设施,安置搬迁居民等。美国、德国、日本和荷兰等国都征收此税。荷兰政府对民用飞机的使用者(主要是航空公司)在特定地区(主要是机场周围)产生噪声的行为征收噪声税,其税基是噪声的产生量。日本按照飞机着陆架次计征,美国洛杉矶则对机场的每位旅客和每吨货物征收1美元噪声治理税。
固体废物税是对固体废物的实际体积和类型定额征收的一种税,其课税对象包括饮料包装物、废纸和纸制品、旧轮胎等。美国对固体废物实行饮料容器押金法,即顾客在购买饮料时要预先交上一定的押金,到归还空容器时再退还押金。1993年,比利时在《环境税法》中对固体废物的征税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环境税适用于饮料容器、废弃的照相机、工业使用的某些包装品、杀虫剂、纸以及电池等各类产品。
垃圾税起源于荷兰,主要是为收集和处理垃圾筹集资金。其征收方式是以单个家庭为征收单位,人口少的可以得到一定的减免。荷兰还根据每个家庭所产生的垃圾数量,开征了政府垃圾收集税(各地的市政府可在两种税之间进行选择)。芬兰和英国也于1996年开征了垃圾税。
发达国家环境税的特点及效果
环境税内容宽泛。发达国家环境税课征范围涉及大气、水资源、生活环境、城市环境等诸多方面,包括与能源相关税收、机动车相关税、污染与资源税、直接税收中的环境条款4 大类,并包含了40余项税种和相关条款,这与发达国家对环境的理解有关。在发达国家,环境被理解为作为人类居于其间的自然存在,并对经济体中的人类和其它生物提供了三大功能,即用于经济进而转化为有益于人类的资源功能,接受并容纳生产和消费所排放的无用甚至有害的副产品的受纳功能,以及为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提供居住环境的服务功能。由于广义的环境涵盖资源和能源的范畴,环境税也相应包括与能源资源等相关税种。
环境税以能源税为主体。例如,丹麦议会自1993年起增加了对汽油、柴油、电、煤、水及垃圾、废水和尼龙袋(塑料袋)征收的税款,其环境和能源税已占该国税收总额的10%左右。此外,根据经合组织1995年的报告,OECD国家汽油税负为其总价格的50%以上,其中,德国75.9%,法国78.7%,发达国家能源税在环境税中的主导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各国环境税差异较大。首先,环境税在各国税收中的作用不同。那些经济发展相对发达、污染严重、民众呼声高的国家,如丹麦、芬兰、瑞典和荷兰等国,其环境税地位较高。反之则较低。其次,环境税总体构成有差异。丹麦和芬兰比较重视碳税和硫税的征收,而没有开征水污染税费;法国和德国对碳税和硫税重视程度相对较轻,而对水资源税费更感兴趣。第三,税率不同。以碳税一般税率为例,荷兰为0.4欧元/吨二氧化碳,芬兰、丹麦为5.5-11.1欧元/吨二氧化碳,而瑞典高达37.9欧元/吨二氧化碳。
重视税收差别和税收优惠的调节作用。发达国家推行税收中性政策,兼顾税收对各行业和经济链条的影响,注重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如德国在确定增加能源税率的同时,规定了一系列减免措施:所有的地方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和校车、铁路和出租车)只支付增加的能源税率的50%;公共货车和铁路运输(铁路、电车、无轨电车、地方火车、地铁和悬浮列车)只负担电税的50%;合并生产热和电力的设备,其每月的使用率或每年的任意使用率不低于70%的,可以完全减免现行的矿物油税等。瑞典根据排放物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根据汽油是否含铅将其分成清洁类和不清洁类汽油而分别征收。此外,为了保护欧盟工业产品和服务活动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欧盟国家也采取了环境税费返还与税费减免措施。
注重争取国民的理解和配合。发达国家普遍注意提高国民环保意识,争取国民的理解和支持。例如,日本通过定期公布环境信息等方式,保证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允许有条件地区的居民自发创立环保团体,这些团体能够协助政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经过30多年的实践探索,发达国家实施的环境税对环境改善效果显著。硫税使瑞典的硫排放量降低了6000吨;碳税让挪威部分经济部门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下降20%以上。美国自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征收消费税以来,人们普遍减少了对氟里昂的使用;汽油税的征收,鼓励了消费节能汽车,从而减少了污染排放;开采税的征收,有效抑制了在盈利边际上的开采,从而减少了约10%-15%的石油总量消费。
环境税也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应。环境税提高了部分资源、能源和燃料的价格,促使企业改进工艺和加大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如美国对破坏臭氧层的碳氟化物征税,刺激了企业开发新的替代产品。瑞典对含硫柴油征税,推动了企业开发新的少污染燃料。此外,通过环境税的导向作用,也推动了发达国家环保产业的发展。
对我国研究开征环境税的启示
发达国家环境税制的实施,表明了环境税制在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环境税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经验。
环境税要立足我国国情。开征环境税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税负不能过重,这是因为:第一,我国人均收入低。发达国家开征环境税时人均GDP大约有8000美元,而我国2007年人均GDP只有2500美元,税负重将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其次,发达国家开征环境税时已进入后工业化和信息化时代,而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开征环境税应注意其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第三,我国只能承担共同但有差别的环保责任。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责任,发达国家应负起主要的环保责任,而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其首要任务依然是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其次才能考虑发挥环境税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逐步建立环境税框架。在我国现行税费体制中,既无独立的环境税,也无专门针对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能源税,资源税主要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对环境资源保护并无实质性影响。因此,开征环境税应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首先,根据绿色税制的要求,对我国现行税制进行微调,特别是调整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资源税的有关政策规定。其次,推行费改税,将原先具有收费功能的收费改为环境税或能源税,如将排放污水收费改征污染税,适时开征燃油税。第三,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和能源税。在费改税之后,我国将开征独立环境税,如产品污染税、垃圾税、噪音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和能源税等。
税收约束与税收激励并重。开征环境税将增加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成本,遏制对资源能源的过度利用。同时,我国也应借鉴国外经验,注重发挥环境税的激励机制,减轻各方压力。例如,政府与企业签定合约,对于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者减免政策。此外,政府也可运用政策优惠手段,减少或免除低收入者和特定行业的税收负担。
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一是明晰环境产权。清晰地界定环境产权,一方面有利于明确环境保护的受益者,将环境税“污染者负担”和“受益者付费”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根据不同产权结构设计制定不同的税收原则,匹配最优的环境税征收方案也保障了环境税的科学性。二是做好环境核算。在开征环境税之前,中国应搜集整理最新的和质量较好的环境开发、利用和治理的成本收益数据,将自然资源开发计划与经济计划联系起来,促进资源环境管理部门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三是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快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法》的立法,完善现有环保行业的法律制度,并通过立法努力提高我国的环保标准。四是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让公众及时、全面了解环境税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现实难度,争取得到国民的理解和支持。此外,政府也可将环境税开征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给企业以调整时间,营造有利于环境税开征的舆论环境。(陈少强/财政部科研所;蔡晓燕/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11、“绿色保险”不是保险柜
来源:中国信息报2008-05-06
http://www.cs.com.cn/bxtd/03/200805/t20080506_1449104.htm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俗称“绿色保险”,在国外已被许多国家证明是一种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的市场机制,但在国内还属于新鲜事物。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决定在部分企业和行业开展试点工作。这表明“绿色保险”在国内已经渐行渐进。
应当说,对于那些易发生污染事故的高危企业来说,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无疑有利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为,一旦出现重大污染事故,从支付赔偿到经济重罚等,都有可能使得企业倾家荡产,甚至被当地政府责令关闭。而企业如果参加了“绿色保险”,不仅理赔有了保障,能够填补污染损害由谁“埋单”的空缺,而且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推行“绿色保险”,既是政府环境保护新的工作内容,也是企业环境管理的一项新的课题。对于企业而言,要让他们自觉地参加“绿色保险”,切实履行企业环保的社会责任,理应从提高认识入手,采取必需的措施加以推开。一方面,要从法律法规的高度出发,给予“绿色保险”以合法的名分与地位,并通过建立逐步强推的各项机制,促使相关企业加入到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行列之中;另一方面,要强化相关企业的责任约束,明确企业在购买保险后要承担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现在,国家提出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无疑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但企业加入了“绿色保险”,绝不等于将自己锁进了保险柜。对于排污企业来说,不仅不能将参加“绿色保险”作为减少治理污染的责任的托词,反而应更多地怀一份依法排污的责任心,努力把污染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少出污染事故、不出污染事故,这才是上策。如果企业仅仅考虑出了污染事故反正不需要自己掏腰包,那无疑会背离“绿色保险”的初衷。总而言之,在推行“绿色保险”制度过程中,必须防止和杜绝一些排污企业参加“绿色保险”后,就陷入可以肆无忌惮违法排污、出现了污染事故再由保险公司来埋单的“怪圈”。
12、仅靠法律难堵“洋垃圾”
来源: 新京报2008-5-2 □冯永锋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reform30/2008/05-02/021@123105.htm
某个地方愿意变脏,可以有一种方式:把别人的垃圾搬到自家院子里,然后假装是别人倾倒的。
记得有一年,去采访一个城市,这个城市很为垃圾头疼,他们清楚“填埋”根本不科学,但全中国的城市都要“卫生填埋”,因此也就假装很科学地想找个地方来做垃圾填埋场。你以为这种地方没有人接盘?错了,有个村长就从这里发现了“市场机会”,他愿意招商引资,把村庄集体林地范围内的某个山谷租用出去,作为垃圾倾倒场。自然,是要按每车收一定倾倒费的。
当时,这个城市的负责人、这个村庄的村长都很兴奋,且不说他们个人能落得多少好处,贫困的“集体经济”多半可能由此翻上几番。至于村里面的每个人,是不是愿意忍受噪音和臭气;至于当地自然界是不是能够降解这些人类排放的污秽,就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了。
另一则故事是,据说有个世界级的富豪是专门做垃圾生意的,她从全世界的废纸堆中提炼财富。而就在她的故事被广泛传颂的那一年,英国的一大货轮“洋垃圾”运到中国的某个港口,被媒体曝光后,全国人民一致生气起来,诅咒外国人无视中国人的人权,把中国当成垃圾倾倒场。
其实有些观点不一定对。也许所有走私的、正式报关的、偷渡的、改头换面的,不管以什么名目倾倒到中国大地上的垃圾,不一定全是别人要倒给我们的,而是我们的某些专门做洋垃圾分拣和再利用的企业们主动向人家索取的、订购的。如果你到广东贵屿镇看看,如果你再到浙江台州看看,你一定会发现,全世界的电子垃圾,似乎都堆放在中国人的院场,都在被某个公司接手后,以低廉的价格,雇用中国人手工分拣着。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忍受各种非人的待遇,挣扎着生存;分拣的过程既污染环境,又伤害着自己。而所产生的利润极低,所带动的产业,极为粗放;绝大部分的收益,都为其他人所盘剥和掠夺。
有人在提问,既然中国的法律,中国的“垃圾条例”熠熠生辉,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察觉到了垃圾转移的动力和风险,早在许多年前就有专门的部门来管理此领域,那为什么至今起不到相应的把关作用?该进口的还在进口,该卸货的还在卸货,该成为当地经济发展龙头产业的还在成为龙头产业,该受到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夸耀型”新闻的大力表扬,也在天天上演。也许,我们还是正视一下现实,然后再从现实中,寻找出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再发表高见,再设计政策和法规,也许会更让人信服一些。
某个行业的法律,是这个行业精神的自然结晶。一部法律的生成,除了应该体现全民意志,还应该体现产业大军的内心需求。中国有许多法律的出台,是与该行业、产业的人没有关系的。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就体现不了他们的智慧,而体现不了他们的智慧,自然,颁布实施、应用的时候,就无法得到他们的欢迎和支持。因此,一部法律在现实中的施用,老是处于尴尬无能的状态,可能与此有极大的关系。因此我们不仅要修改法律,也许还要修改法律的生成方式。于垃圾管理的法律如此,与其他行业的,也是如此。
13、“游湖禁令”,鱼和熊掌怎能兼得?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8年05月06日 梁江涛
http://env.people.com.cn/GB/7200932.html
贵阳日前下发紧急通知,从5月1日起,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禁止到阿哈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游玩。这一“游湖禁令”,一时成了当地市民热议的焦点。(5月5日华西都市报)
“游湖禁令”下得很有必要。阿哈湖位不但是贵阳市民休闲踏青的天堂,也是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地之一。时下正值旅游旺季,游客剧增,给贵阳饮用水源保护带来巨大压力。但也要看到,有限的“游湖禁令”仅仅针对公务员和本地职工,凸显出当地政府想保护水源,又怕财源流失的“投鼠忌器心态”。
按说,“游湖禁令”重点指向公务员,让他们首先做环保楷模,这无可厚非。很显然,贵阳这道“有限禁令”的本意却不在于此,而在于禁止吃当地财政饭的人去游湖,一方面减缓公费旅游的车马支出,另一方面减轻水源保护方面的压力。应该说,当地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游湖禁令”的实际效果便可想而知了。当地政府既想保护饮用水源,又舍不得滚滚流进钱袋的旅游收入,在GDP与环保博弈之时,想通过禁而不绝的“最佳节点”来达到目的,可“鱼和熊掌都想兼得”的好事,上哪去找?
英国剑桥大学科学家马丁·里斯曾说:“也许人类自己的疏忽和愚蠢就会毁了我们自己。”此话并非危言耸听。像贵阳决策者这一难以平衡最终还是倒向一方的取舍,在人类的发展史已经历过了若干次,正是由于人们的决策过于看重功利,导致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花再多的钱也无法恢复的恶果,教训非常惨痛。太湖蓝藻的再次袭来,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既然阿哈湖水库已经辟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目前正遭受污染威胁,就应该当即决断放弃其旅游功能,将“游湖禁令”上升为一道全面禁止游湖的地方规章,这样既体现制度的公平性,更是保护饮用水源的长效之计。
14、成都“散步”:理性的民意表达
来源: 新京报2008-5-6 □十年砍柴(北京 作家)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05-06/018@075231.htm
5月4日,成都市200人在市区“散步”,表达他们抵制邻近成都的一个在建、另一个待建的化工项目的意见(据昨日《新京报》报道)。据亲历者透露,整个“散步”持续近两小时,中间并没有发生混乱,整场“散步”平稳结束。
从此场“散步”,人们有理由联系到厦门PX项目和上海磁悬浮项目引发的“散步行为”。其实,这类公民为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应被视作一个现代法治社会的理性举措。一个社会没有这类行为,并不必然意味着这个社会非常和谐稳定,而且很可能积累矛盾引发更大的社会危机。
本来,人人都有一个大脑一张嘴,表达权是一种天然权利,再和谐的社会都会存在不同意见,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物不平则鸣,这不仅是自然界,也是人类社会的规律。比如,厦门、上海和成都的市民以“散步”、“集体购物”来表达对上马污染项目的不同意见。
事实上,如果把这样一种正常的、理性的表达看作不正常,很可能形成某种可怕的禁忌。厦门、上海和成都的“散步”事件发生后,当地社会秩序没有失范,参加“散步”的市民很理性平和,充分体现现代社会的公民风范,而政府也完全可以用温和的方式引导这种表达趋向良性。
禁忌和恐惧往往是自我设想并不断强化的,禁忌和恐惧越严重越可能采取非正常的方式对付。而一个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法治政府,让公众有合法表达的渠道,也能体现对自身依法行政能力的自信。和谐社会,决不是众口一词,而是一种有差异有争执但受到规范的和谐。“一娘生九子,连娘十条心”,这句俗话反映出大千世界的复杂多样,连一个家庭都如此,何况一个社会?
公民理性合法的表达,会使政府不断地增强纠错能力。一些地方政府和公众因矛盾尖锐产生冲突,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很重要的原因是在此之前,公众表达的渠道不畅,在看似一片平静的海洋上,舵手很容易放松警惕。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时,往往认为自己一定是正确的。而当事情发展到相当的地步,比如一项大工程已耗费巨大的前期投资,矛盾突然爆发,有关政府部门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无论怎样处理都将承担高昂的社会成本。
15、公共场所禁烟面临法不责众的现实难题
来源:工人日报2008年05月0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7200865.html
据近日北京多家媒体报道,从5月1日开始,《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将完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扩大到医疗机构室内区域、学校、体育馆等10类地区,并明确餐饮经营场所、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等3类公共场所除吸烟区以外禁止吸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处罚。
新规实施赢来一片叫好,但也面临法不责众、执法人员缺乏等诸多现实困难。
其实,谁都知道,在公共场所禁烟,不易。
看看其它国家,有关公共场所禁烟在人家那里早已实行,要么全面禁止,要么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如今,我国北京等一些城市也在控烟、禁烟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大的步伐,这不仅仅因为烟盒上那句“吸烟有害健康”的善意提醒,更由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已是全世界的趋势和共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我国约有4亿烟民,同时,约有5.4亿人遭受着二手烟的危害,15岁以下儿童就有1.8亿,每年死于二手烟的达10万人。
就尊重个人的生活方式选择权而言,非烟民们并不反对赋予这4亿烟民“吞云吐雾”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的,即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就是说,不能剥夺他人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不能伤害他人。这也是今天我们不再局限于对烟民进行道德上的规劝,而上升到法律强制禁烟的意义所在。
非烟民们要求呼吸清新的空气,还有比这更理直气壮的理由吗?
世界是烟民的,也是非烟民的。看着父母、孩子被熏得流泪的双眼,看着同事、朋友用手驱赶你制造的云雾,看着走过你身边的陌生人不友好的神情,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口中叼着的“小烟囱”已经是一个污染源,威胁着他人的健康?
长期以来,诸多的非烟民默默忍受着烟民们的二手烟,为此付出了健康的代价。如今,将自由吸烟的地盘缩小,是吸烟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当然,回到家,关上门,你依然可以享受“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惬意。
从北京这几天的执法情况看,还没有开出一张罚单,执法者更多的是对吸烟者“教育和规劝”。毕竟,对不少烟民而言,吸烟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是多年的习惯甚至减压的方式。要改变这一生活习惯,不可能一蹴而就。
无论如何,公共场所禁烟的“集结号”已经吹响。顺应文明发展的方向而不是相反,应该是我们所有人的明智选择。(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