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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张胆(五)关于新振锰业律师函的回复

2022-05-09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电解金属锰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全国电解锰行业最大的公益性组织,由全国最主要的35家电解锰企业组成,为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分支机构。

近日,联盟有关单位收到来自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振锰业”)电话问询和律师函关于来自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刊登的举报内容,联盟相关单位做出系列回复。

第四部分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虚假意见和新振锰业贿赂官员问题

(一)国土资源部门为新振锰业富丰公司出具虚假意见

新振锰业下属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丰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取得广西大新县下雷镇咟所锰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关情况,主要反映广西新振锰业富丰公司伪造注册资料,伙同当地政府部门个别人员,降低勘探等级违规分割已详查的国家特大型锰矿山,未进行招拍挂等手段违法违规取得探矿证和采矿证,造成已纳入国家储量的近3000万吨锰矿资源流失,导致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工商管理部门档案显示,富丰公司实际成立日期为2008年9月19日,而在2008年6月6日,富丰公司还未注册成立的情况下,就向大新县国土资源局提交《关于要求办理广西大新县下雷镇咟所锰矿区勘查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大新县国土资源局竟然2008年9月5日就为“尚未出生”的富丰公司出具“情况属实,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虚假意见。真是神操作、神配合!


大新县国土资源局居然在富丰公司注册成立前的2008年9月5日,就向广西国土厅盖章并出具虚假的调查意见《拟设探矿权区域状况调查意见》,暗箱操作,可见一斑!


2008年11月17日,大新县国土局再次向广西国土厅出具虚假意见,并称富丰公司曾在内蒙、甘肃勘探、开采多年!一家刚拿到营业执照1个多月的公司,居然在矿业勘探、开采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在内蒙、甘肃等地进行勘探、开采矿业多年,并为当地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真是假得太离谱!



(二)新振锰业为获得矿权贿赂官员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玉中刑二初字第11号中,富丰公司实际控制人、新振锰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言某在政府协调咟所矿权纠纷问题的过程中,公然贿赂负责协调矿权的崇左市原副市长张鸿(犯受贿罪被判刑6年)20万元,要求提供帮助。


自然资源部门个别工作人员,违反探矿权审批登记审批流程,未履行集体会审,直接根据“领导批示”为新振锰业富丰公司经办探矿权的广西国土资源厅处长韦胜光已被检察院依法查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桂14刑终90号,新振锰业公然贿赂原大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冠海(已被判刑18年),“赠送”贪官赵冠海200万元干股,以感谢赵冠海在“矿产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土地出让、矿山出让等行政管理关系或业务往来”中的关照和支持。


未完待续!


来源: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电解金属锰创新联盟  覃德亮。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行业资讯,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