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依据央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湖州银监分局给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定了一条授信“红线”:对涉污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合格证书、排污许可证前,一律不得授信。为此,湖州市各银行业机构把好信贷“闸门”,将环保达标作为贷款审批的基本原则之一,对限期未能实施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采取信贷收缩或退出策略,并将腾出的信贷资金优先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环保建设项目。
对涉污企业,这道“闸门”确实把得好,把得十分及时。固然,未取得环评合格证书、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其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环保部门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监控。但是,对必须依赖银行信贷作为必不可少的启动或流动资金的涉污企业,银行把住信贷关,切断其资金链,不失为治污的??底抽薪之举,事半而功倍。
事实证明,对涉污企业,只靠环保部门一家之力,已然是防不胜防。譬如,部分排污企业为了逃过环保监测,往往或开挖隐蔽排污口,或白天关闭晚上才集中排污,和环保部门上演“游击战”,极大地增加了环保执法的难度。而限于目前的人力配备和监控手段,环保部门也往往顾此失彼。
实际上,银行推行“绿色信贷”,也是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建设生态文明,是为人民谋福祉,银行发挥自己的优势,参与对治污企业的治理,并腾出有限的信贷资金优先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环保建设项目,是其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当然,推行“绿色信贷”,也是银行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因企业涉污而关停,造成银行资金打水漂的,已屡见不鲜。因此,银行把资金投入涉污企业,本身有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涉污企业被查获,银行将不可避免地蒙受形象和资金的双重损失。而银行将资金投入涉污企业,也表明了信贷评估体系的落后。□钱夙伟(浙江 银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