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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来源:全国锰业技术委员会

2018-09-28

2017年7月3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76个问题完成整改55个,达到序时进度并须持续推进的16个,暂时滞后正在抓紧推进的5个;4583件信访件已办结90%以上。现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其中:

三十、永州市尚有92家冶炼厂使用小高炉和矿热炉生产锰铁和富锰渣,郴州市嘉禾县116家铸造企业使用冲天炉生产,这些均属于落后产能且污染严重,但湖南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未将上述企业纳入淘汰计划。(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郴州、永州两市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永州全市92家冶炼企业,其中需关闭拆除的84家企业已全部实行“两断三清”,可恢复生产的8家企业(其中,正在生产企业5家,停产检修企业3家)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郴州市116个冲天炉已全部拆除到位;嘉禾县举一反三,将冲天炉淘汰标准由3吨以下提高到5吨以下,累计拆除196家铸造企业的251个冲天炉。另有10个铸造企业未拆冲天炉10个(系5吨以上和僵尸企业或已明确要退出的企业),均已按相关政策断电停产。郴州市、永州市相关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分别对全市铸造企业严格巡查,企业所在地乡镇或园区加大了巡查力度,防止出现死灰复燃。


(二)省经信委重新研究修改了《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审核、建立后续监管工作机制等方面再次进行了强调。省淘汰办对各市州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对2013年以来公告内企业开展“回头看”,立即组织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资金奖补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对辖区内存在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高炉、矿热炉、冲天炉等落后工艺设备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qt/201809/t20180928_6328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