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2021-1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年第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持续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将《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予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