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2008-01-10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江国成)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国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规定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据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介绍,中国每天买菜要用掉10亿个塑料袋,其他各种塑料袋的用量每天在20亿个以上。
北京目前每年废弃23亿个塑料袋,产生废旧塑料包装垃圾14万吨,占整个生活垃圾的3%;上海每年产生废旧塑料包装垃圾19万吨,占生活垃圾总量的7%;天津每年的废旧塑料包装垃圾也超过10万吨。
据介绍,目前商场赠送的塑料袋主要都是不可降解的,如果用作垃圾袋,将严重危害环境。塑料袋埋在地下要过大约200年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如果采取焚烧处理方式,则会产生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长期污染环境。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禁止或限用塑料袋。
去年3月27日,美国旧金山市议会通过禁止超市、药店等零售商使用塑料袋法案。在洛杉矶等城市,政府开始发起塑料袋回收活动,动员人们少用或不用塑料袋。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等国的一些地方也已出台禁用塑料购物袋或有偿使用的规定。
非洲的坦桑尼亚、卢旺达、肯尼亚、乌干达也陆续禁止、限用塑料袋。
新加坡从去年4月开始举办“自备购物袋日”活动。每周三,新加坡206家超市开展鼓励消费者少用塑料袋的活动。韩国和日本鼓励商家与消费者多使用可回收的纸袋等,尽量少用塑料袋。
台湾地区也已禁止塑料袋。有“香格里拉”之称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从2001年起禁用塑料购物袋,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禁用塑料购物袋的地区。